——四评习近平经济思想

在阅读新华社关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报道时,开头几句话就引起我的注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其他领域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物质条件。”我特别注意“为其他领域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物质条件”这句话。因为报道下面接着扼要叙述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有哪些历史性成就与变革,从文章的结构来说,这句话可有可无;有了这句话,前后语气衔接上反而显得有些生硬。十分显然,把这句话插进这里,可能包含着某种特殊的意义:既然经济发展的成就与变革为其他领域的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物质条件,那么,推进其他领域的改革,实现全面改革,也就顺理成章了。这是否也应该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或经济思想的一个内涵?

当代的国家领导人如能利用经济发展的成就和变革所提供的物质条件,推进其他领域的改革,彻底转变上层建筑各领域的面貌,他必将为中华民族的复兴,作出伟大的贡献,名垂青史,万古流芳。比起“核心”的桂冠和署名思想写进党章,这是更具历史意义和社会价值的伟业。

就十九大后的现状来判断,这也许只是一个不能充饥的画饼,却是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阳关大道。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领域的改革风生水起,成效昭然,但其他领域的改革却踯躅不前,经济改革和政治、文化、社会、意识形态诸领域的发展严重脱节。

改革开放是一个系统工程。文化大革命之后,执政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经过沉痛的反思,深感必须革除毛泽东时代的专制主义,中国社会才能阔步前进,中华民族才有辉煌前途,于是就有了改革开放。由于专制主义在我国有着两三千年的积累,根深蒂固,而且弥漫于社会的各个领域,所以,改革开放也必须在各个领域全面展开。当然,改革开放从经济领域开始有它的必然性,因为经济领域最贴近民生。文化大革命使社会濒临崩溃的边缘,广大民众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迫切要求摆脱这个困境。正是这个强烈愿望,使民间的自发势力,成为经济改革的最初动力。农村的包产到户,城乡的小商小贩,就是这个历史现象的具体表现。当政者因势利导,承认这些经济活动的合理性,使社会民生得以复苏。再加上引进港台和国外资本进入,遂开辟了改革开放的新局面。

新华社的报道说,十八大以来经济发展的成就与变革,“为其他领域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物质条件”。其实,八十年代的承认商品经济,接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已经开始“为其他领域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物质条件”。与这个趋势相适应,应该着手其他领域的改革,全面推进改革。最早提出这个想法的是胡耀邦,他在1983年1月召开的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说:“改革的总方针应当是:从实际出发,全面而系统地改,坚决而有秩序地改。全面,就是一切战线、一切地区、一切部门、一切单位都有改革的任务”。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的这个设想无疑应该转化为党的方针政策。但事实恰恰相反,他的这些设想,连同他的其他思想和活动,竟受到陈云的严厉批评,甚至引发了一场旨在推翻他下台的未遂政变。

所谓“其他领域改革发展”,首先是政治体制的改革。邓小平大概是从对文革这场巨大灾难的反思里,看到了改革政治体制的必要性,。他在1980年8月的讲话《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就包含着改革政治体制的意味。到了1986年,在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初上轨道的形势下,他在多次谈话中明确提出应该改革政治体制。如他6月10日在听取汇报时指出:“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形势。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28日他又说“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接着,从9月到11月,他在几次谈话时再三强调必须开展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我们越来越感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根据邓小平的这些讲话,中共中央成立了政治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赵紫阳牵头,组织一批专家学者,集中研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方案。赵紫阳在十三大所做的政治报告,提出七项要求,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首要的一条,就是党政分开。报告指出:党政职能不同,应当各司其职,并且把党的领导规范为政治领导。这显然是为了克服毛泽东时代的“党是领导一切的”弊病。十三大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把中国引上宪政民主的第一步,可惜,“8964”葬送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景。此后二十多年来,党政分开被列为禁忌,党的领导更是不断加强,十九大甚至重拾毛泽东的“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之余吐,成为新时代的指导方针。回顾十三大提出的以党政分开为首要目标、规范党的领导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真是欲哭无泪!

其他领域的改革发展,除政治体制的改革外,还包括文化、社会和意识形态等领域的体制改革。这些改革的目标,主要体现在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里,特别是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没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游行、示威的自由,既是政治体制的反映,也是文化、社会、和意识形态体制的表现。八十年代以后,执政者虽然继续张揭改革开放的大旗,但政治权力依然缺乏有效的制约与监督,宪法规定的公民自由权利,一直遭到严格的取缔。因此,这些年来,民间最热烈的呼求,大都集中在政治体制改革和开放报禁、社禁上。开放报禁、社禁,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自由权利,既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范围,也是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和意识形态体制改革的首要内容。马克思曾经指出:“没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因为出版自由本身就是思想的体现、自由的体现。”出版自由是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的基本保证,有了自由的出版物,公民就有了争取自由权利、捍卫自由权利的武器;禁绝公民的出版自由,也就禁绝了其他自由权利。和出版自由相适应,是集会和结社的自由。公民得以自由集会和结成各式各样的社团,不仅是实现公民权利的又一形式,而且是行使其他公民权利的又一重要园地。所以,开放报禁、社禁,实现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权利,应该是现当代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遗憾的是,虽然从《共同纲领》到现行宪法,都明文昭然地规定了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但只有在胡耀邦、赵紫阳当政时代有过几年略微宽松,公民的这些自由权利有一定程度的实现。而“8964”以后迄今,却依然被严格禁制。1997年、1998年先后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都以加强管理为主旨,其强化的程度,足以扼杀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围绕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做好八项重点工作,第五项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要进一步拓展开放的范围、层次和思想观念。这里指的,当然是经济领域的开放范围、层次和思想观念。我却希望这个“全面开放新格局”,能够扩大为政治、文化、社会、意识形态诸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时代应该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意识形态诸领域全面改革、全面开放的时代。新时代的指导思想,应该是全面改革、全面开放的思想。既然经济的改革发展“为其他领域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物质条件”,那么,接下来就应该有计划、有秩序地推展其他领域的改革开放,实现全面的改革,全面的开放,使新时代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意识形态诸领域,得以均衡而健康地发展进步。习近平的思想如果能达到这个高度,则中国人民幸甚!中华民族幸甚!

2018年1月14日

【 民主中国首发 】 时间: 2/21/2018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