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杨子立| 发布日期:16.03.18 | 最后更新:| 2018-03-16

【编者按:本文作者杨子立专门从事社会经济研究,曾因政治冤案在国内坐牢8年(详见文末简历)。他2015年10月受朋友邀请对中国公民信息权进行研究,2016年1月完成报告,但两年来无处发表。本报告共分5章13节,逾3万字,涵盖中国现行信息权利概况、信息权和言论自由、中国的互联网审查,以及信息权利相关立法等。众新闻获作者授权全文刊登,分5日刊出,对有兴趣了解中国信息权利的读者,这是难得的参考读物。】

3.1 互联网审查的内容

3.1.1 主要的互联网信息传递平台

互联网上供普通网民使用的网络应用包括电子邮件,信息检索、即时聊天、博客、微博、社交网站。提供这些应用的主要是民营的互联网企业,最主要的包括:腾讯、新浪、百度、搜狐、网易等门户网站,另外还有很多专业性服务网站,比如爱奇艺提供网络视频服务,天涯网站提供论坛,阿里云提供电子商务等。网民要发表公开的网络言论,可以使用的方式包括:邮件组、博客、微博、即时聊天工具里的群组功能,给网站投稿、对博客、微博、论坛里的帖子进行评论和回覆,在社交网站发主贴等。网络上影响力大的人物往往通过博客、微博和社交网站传播他们的思想和言论。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涉及的互联网企业都是内容提供商,对于互联网接入服务一级提供商则都是政府控股企业,包括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以及中国网通。有一些直接跟用户打交道的二级接入商可以是民营企业。政府对互联网连接的物理控制使得政府有能力对某个地区、某些用户群甚至特定用户实行物理断网。

3.1.2 互联网信息审查的目的

从限制传递的信息内容上看,既包括黄赌毒等世界公认的有害信息,也包括商业信息,还包括批评、诋毁政府、执政党、官员和国家机关的政治性言论。官方把要禁止或限制的信息称为负面信息。由于中国对政治性言论特殊的敏感性,消除这些负面的政治性言论成为政府管理互联网的主要任务。但是从公民的信息传播权角度来说,批评政府的言论属于言论自由,哪怕是错误的批评也在言论自由的范围内。

虽然政府进行互联网信息审查对外宣传主要针对色情信息,但实际上色情信息在国内互联网上还是氾滥成灾。比如用关键字“情色网站”进行百度搜索,头三条都是黄色网站,第一条更是典型,而且网站也可以打开。2015年12月25日搜索结果截图如下:

百度截图

那些刊登所谓负面信息的新闻性、思想性网站则难以搜索到,而且即便找到也很难打开。所以对言论进行控制才是网络审查的主要目的。

哈佛教授金加里(Gary King)于2013年曾经搞过一次对中国互联网被限制言论的较大规模分析。他的结论体现在发表的报告的标题上:中国网络审查制度如何允许批评政府却禁言群体煽动。在他看来,批评政府和执政党的言论并不受限制,但是如果网络言论涉及煽动规模性的民众抗议则是重点禁止的对象。这个结论跟广大被删帖禁言的网民的直觉不相符。固然煽动性的言论在禁止之列,但批评党和政府的言论更是典型的负面信息。

3.1.3 从敏感词看审查内容

互联网审查主要靠自动审查,其次靠人工审查。自动审查的主要技术是敏感词过滤。通过过滤对相关信息可以进一步处理,比如放行,删除,记录,报告用户信息,进一步人工审查等等。各网站都有自己的敏感词词库,外部审查,比如GFW也有自己的敏感词词库,它们之间并不完全相同。

多伦多大学的公民实验室于2013年7月破译了TOM-SKYPE和Sina UC的过滤词库,并给出了详细的分析报告。下图是分析报告的一部分:

TOM-SKYPE和Sina UC的过滤词库

报告给出了Sina UC和TOM-SKYPE加起来共有4256个敏感词,分别是关于事件(Events)、人名(people)、政治性(Political)、社会的(Social)、技术性(Technology)和杂类(Misc)。从图中可以看出这几类的比例。每一类中还有更小的类别划分,比如人名共有179个,又细分为中共领导人、异议人士、隐私性人名、官员亲属以及受害人。大类里社会类别敏感词最多,是因为淫秽词汇在小类别里是最多的。从字元形式上看,汉字最多,包括很多同音字词汇,比如“溜似”,也包括ASCII字元,西里尔字元和特殊符号,比如⑥④。

综合起来看,既有真正的有害信息,比如淫秽词语,也有保护个人隐私的词汇,但是敏感事件、政治性词汇以及涉及政治的人名合起来占了一多半。另外,关于类似“翻墙”等反审查技术信息也站了一定比例。

其他词库虽然与此不完全相同,但是应该有相当多的重合部分。破译出来的新浪UC和TOM-SKYPE的词库也在每个月进行更新,这说明敏感词也在与时俱进。

3.2 对互联网企业的控制

3.2.1 中国对外资互联网企业的控制

对于外资企业如果不同意中国政府的审查言论要求,则会丧失中国市场,不愿意丢失中国市场的国际企业则必须合作。所谓合作就是像中国公司一样接受政府的管理,包括签署《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以下仅仅是典型的几个例子。

2004年发生雅虎泄密事件,雅虎将中国用户的email资料交给中国政府部门,导致被调查的用户以政治罪名判处严厉刑罚。雅虎受到世界舆论的谴责,为表示认错,为相关人权受害者提供了巨额资金补偿。雅虎中国后来被中资收购。

2005年Skype公司和TOM公司合作,向中国用户推出的TOM-Skype版本加入了木马功能,对关键字实行过滤,并收集用户信息。

谷歌公司因为拒绝中国政府提出的对其用户和服务进行审查的要求,不得不于2010年开始将其大部分服务逐渐退出中国市场。

维基百科的中文版因为拒绝接受中国政府的审查要求频频被屏蔽。在2015年12月乌镇举办的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维基百科创办人Jimmy Wales表示,维基百科“永远不会”为了在中国大陆解禁,而屏蔽被北京当局视为敏感的讯息。

Apple的手机应用Apple News因为可以查看境外新闻被屏蔽,于2015年10月停止了中国区的服务。

微软的态度则是合作,比如其搜索引擎中国版(cn.bing.com)Bing(必应)会按照要求进行敏感词过滤,故其中国业务受影响较小。

3.2.2 对国内互联网企业的控制方式

政府对企业进行控制的依据一方面是各种行政法规,另一方面依靠各个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威。能够管理互联网的公安、电信、网新办、文化、出版等各个部门都有相应的部门法规,不仅规定网站不能出现有害信息,而且个个掌握对网站的处罚权甚至生杀大权。假如个人或企业对管理要求或处罚不服,由于中国的国情,他们很难像美国一样跟政府打官司。具体来说,政府管理国内互联网企业的方式包括:

一、资质审查

●资本属性。比如2008年国家广电总局发出通知,所有在网上提供视频服务的公司都必须是国有企业或政府控股的企业。

●许可证和审批。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经营性网站需要许可证,而且网站涉及到的任何内容都需要相关业务部门的审批。比如新浪首页最底下有9个许可证和一个备案号。

●网站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需要备案,表面上不需要许可,但是如果一旦被撤销备案号,就成为非法网站,不再能正常访问。所以备案和审批其实一回事。而且根据信息产业部发布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备案后还要年审,每年都有卡脖子的机会。

二、行业自律

互联网企业都必须签署中国互联网协会起草的《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签署公约的实质就是内容服务商必须要主动自我审查其网站内容。如果企业不签署该公约,就难以运营,比如得不到许可证。公约中把“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的信息都定义为“有害信息”,互联网企业不许传播,而且要对境外网站进行检查监督。

三、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

网站要上某个方面的内容不仅要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也要接受相关部门的实时监督。比如负责日常指导网站新闻内容的机关,通常是省级的宣传部下属的网络新闻管理办公室,比如对于注册地在北京的大网站,就是北京市网络新闻管理办公室。网新办管理的内容其实还包括论坛、博客、微博在内的个人发布平台。根据《解开中国网络监控机制的内幕》一文透露,现在,北京市网络新闻管理办公室与各个网站的沟通渠道有:1、电话、2、电子邮件、3、手机短信、4、指挥平台、5、MSN、6、RTX/QQ、7、每周例会。北京市网新办通过上述七种联系渠道发布指令,具体就某项事宜进行预先管制,比如针对某事的报导,不发头条、不上首页、封闭评论或者根本禁止报导等。要求各个网站的联络人员在接收到信息后,必须马上进行回覆并马上执行指令。

如果网站没有及时处理,就可能遭到行政处罚。处罚包括:通报批评、罚款,甚至要求该网站开除其负责人、以及强行关闭该网站或频道。比如2006年8月网易做了一个“如果有来生,愿不愿意还做中国人”的调查,结果犯忌,网易被迫于9月开除了节目负责人。

四、外部监控

如果纯粹靠行业自律,肯定是无法控制互联网言论的。各级执政党的宣传部培训并僱佣了大量的网络信息员,不仅充当网络水军引导网络舆论,而且也肩负网络言论监察举报的任务。这些监控信息反馈到管理部门,再由管理部门对网站发出指令。

网民举报网络有害信息会得到奖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副主任奚伟对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2015年1到4月已经发放不良信息举报奖金400万,而2014年是850万,2013年是500万。被举报信息70%是低俗色情信息,但如前所述,色情信息并不是真正的打击对象。

3.3 国家防火墙GFW

根据百度百科介绍,防火长城(英文名称Great Firewall of China,简写为Great Firewall,缩写GFW),也称中国防火墙或中国国家防火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其管辖因特网内部建立的多套网络审查系统的总称,首要设计者为北京邮电大学原校长方滨兴。GFW中的主要技术包括国家入口网关的IP封锁、主干路由器的关键字过滤阻断、域名劫持和HTTPS证书过滤等4种。那些被限制的网站,根本原因是因为其网站上发布了中国政府不能接受的政治等方面的内容,还有就是对色情、青少年犯罪等网站的禁止。

2010年3月,Ars Technica报导,中国的根域名服务器因为多次DNS污染外国网络,威胁互联网安全和自由而被断开与国际互联网的连接。

GFW导致中国的用户无法直接访问很多世界著名的大网站,比如脸书,谷歌,纽约时报等。这违背了互联网促进信息自由流通的精神,侵犯了中国大陆网民的信息访问权。

下图是Great Fire网站对中国的网络审查结果的最新统计,统计日期是2015年9月24日。

统计2015年9月24日

GFW不仅阻止对网站的访问,同时也会对网络上各种通讯工具传输的信息进行记录、过滤、拦截、和劫持。比如用国内普通邮箱向境外邮箱发送电子邮件,其文本内容如果含有敏感信息则会遭到拦截。未加密的即时聊天工具也是如此。

【案例】2004年3月在黑龙江的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发生了拘留、殴打四律师事件。随后全国各地的维权律师和抗议者一百多人到该地进行法律维权和街头抗议行动。这些律师和抗议者普遍使用一个应用于手机的名称为Viber的即时通讯工具互相联系。当时网民已经知道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都被监控,而Viber还尚未进入监控范围,所以私下通讯使得抗议活动得以持续并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然而到2015年7月9日开始对律师进行新一轮大搜捕活动时,当局已经吸取了教训。在此之前的潍坊围观案中,当局已经知道律师和维权人士当时使用一种更安全的即时通讯软件Telegram,于是在7月10日开始大规模传讯律师的当天,GFW对Telegram进行了全面屏蔽。Telegram公司则报告称,7月10日到12日,其服务器遭到大规模的DDOS攻击,导致中国区服务停止。其后,Telegram在中国区虽然恢复了服务,但是注册Telegram新用户以及某些特定账户使用Telegram服务仍然被GFW屏蔽至今。部分是由于安全通讯方式被破坏,反对大规模镇压律师的民众没有形成有声势的街头集体抗议行动。

3.4 对网络自媒体的言论审查

博客、微博、QQ和微信是最广泛的公民个人互联网言论传播方式。各大门户网站基本都有博客和微博功能,而QQ和微信则是腾讯公司的产品。

3.4.1 对博客和微博的审查

新浪博客曾经是最大的博客网站,但是由于对博主越来越严格的限制,包括隐藏、删帖、封评论以及删账号,博客作者的活跃程度大为下降。有些人把博客搬到其他网站,比如屏蔽较少的印象笔记,有些人则放弃了写博客习惯。新浪也是微博的主阵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公布的数据,2012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5.38亿人,微博用户约为3.3亿,大部分是新浪微博的用户。微博特别适合短消息的传播,网络大V网网拥有上百万的粉丝,其影响力堪比一家地方电视台。对微博的控制不仅包括删帖、限制评论和封号,甚至包括对博主本人的审查,防止某些人拥有海量粉丝。对于已经成长为网络大V的某些博主,除了封号,甚至可能另寻过错处于刑罚。

【例1】微博用户被封号后,重新注册的暱称往往是原姓名加二世,再被封则重新注册为三世、四世等等。这些网民被称为微博转世党。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萧瀚一直转世到三百世,仍然被封号后彻底放弃了使用微博。

【例2】作家李承鹏因为拥有超过600万粉丝,并且发表令管理者不高兴的言论,终于被销号。由于积累海量粉丝需要博主付出常年的努力,大V被销号的个人损失非常大。

【例3】网络大V薛蛮子是投资人,因为其发表了诸多负面言论,被抓获有嫖娼行为。官方媒体的报导不仅包括其嫖娼的违法行为,更是集中在其发表网络言论方面。而薛蛮子本人在央视认罪不是检讨其嫖娼,而是检讨其网络言论。

对微博的严格处罚以及微博大V的公开打击,导致微博人气渐衰。当微信崛起后,大量的微博用户转向微信,很少使用甚至放弃了微博。以微博作为最有人气板块的新浪从国内最大的门户网站,座次逐年下跌。

3.4.2 对QQ和微信的审查

QQ受到到热捧不仅是因为提供了网民之间的便捷联系,其组群功能更适应了网民的结社需求,一个QQ群可以有两千人。相对于博客和微博的明面删帖,QQ通信因为是针对特定人或人群,则是暗中监视。一旦发现有害言论则记录下来交个网警处理。

【例4】曹海波是个年轻的网吧管理员,他建立了上百个QQ群,每个群都有2000人(因为有重复,不能说他跟20多万人有直接联系),2010年他组建振华会,2011年在QQ群里宣传其理念时,被昆明警方抓获,后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八年。

目前最热门的手机应用是微信,2015年的活跃用户达到5.49亿,包括部分外国用户。相比于QQ,微信的朋友圈功能可以发表公开言论。单个微信用户的影响力远远比不上微博。微博上的大V可以拥有上千万粉丝,但是微信的好友最多只能加五千个。微信更体现了互联网的去中心特性。微信对用户的封号限制在很小的规模,更常用的处罚则是屏蔽朋友圈。不过跟QQ一样,微信的群组言论时刻处在监视之中。

3.5 其他管控手段

一、互联网舆论引导。这是政府维稳努力的一部分。许多企事业单位僱佣网络信息员,专门按照任务要求发布有利于政府的信息,或沖淡、转移不利于政府的信息和网民对此类信息的关注。这些网络信息员被网民称为“五毛”,起源于按要求发一个帖子给五毛钱奖励。

二、舆情监控软件。根据一名参加工信部举办的舆情分析师培训班的记者报导,目前市场上主要流行两种亚美和邦富两类舆情监控软件。舆情监控软件能够实时监测网站、实时监测关键词、实时监测并分析舆情事件、实时监测相关人物言论以及热点舆情。监控软件可以迅速显示某一恶性事件的发布源头,即谁通过什么平台发布的。公安部门可根据监测信息,利用技术手段迅速锁定发布者。监控软件还可以利用“事件聚焦”功能显示哪些媒体参与了对某个事件的报导:如新浪发布了XX篇;腾讯发布了XX篇。如果监管部门已就该话题对媒体下达过禁令,那么“不听话”的媒体会迅速被识别出并承担相应的惩罚。目前舆情监控软件已经广泛用于公安、司法、新闻、金融等国家机关以及大型企事业单位。

三、间谍软件。有多处信息源揭示,很多互联网应用,包括PC客户端或手机应用,会蒐集用户信息。这些涉及用户隐私的信息可能被用来追究发表了不当言论的用户的责任。多伦多大学的公民实验室于2013年7月破译了TOM-SKYPE和Sina UC的过滤词库,并发现TOM-SKYPE会记录使用敏感词的用户信息。据网文《政府如何监控我们的电子信息》介绍,腾讯在QQ中加入了后门程序,采用了关键字检测技术,当用户的聊天谈话带有敏感内容时,这些内容会被自动记录下来,并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发回腾讯服务器。用户本身的信息包括IP以及注册信息也都会记录下来进一步处理。网民在实践中感觉到国内主要的电子邮件服务、即时聊天工具、杀毒安全软件都可能成为记录公民隐私的间谍软件。

四、大数据。由于存储技术的进步和信息存储成本的急剧降低,大数据技术使得海量信息得以保存。据业内人士透露,全国所有的电话语音通话都会被记录并保留至少三个月,以备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现在各大网站永久保存用户的电子邮件、搜索信息、即时聊天信息在技术上都已经成熟,但实际保留多久仍没有公开报导。

五、实名制。对用户的控制,主要体现在竭力消除互联网用户的匿名特性。初期的互联网由于匿名性无法消除,政府很难找到传递负面信息,但是现在政府一方面试图通过互联网立法消除用户匿名,另一方面则给互联网企业压力,在技术上实现实名化。比如早期新用户注册微信既可以用手机,也可以用QQ号、用户名或邮箱进行匿名注册。但最新版的微信只能用手机进行注册,由于手机号码早已实名化,因此微信用户也就在政府眼中实名化了。其次则体现在对特定用户的监控上,甚至对特定的互联网用户,可以取消其账户信息,使其无法使用某些互联网功能或者无法访问互联网。

3.6 网民的反互联网审查

为了反制互联网言论审查,网民常用的手段包括:

替换使用敏感词。比如“周永康”有一段时间是各种媒体的敏感词,大家用“康师傅”来替代。管理者发现后会把替代词汇也设置成过滤词,用户不得不发明更多的通过多音字或某种暗示进行替代的词汇。扩大过滤的结果可能是很多目标之外的言论和用户受到封杀。

使用图片代替词汇。图片虽然也能够审查,但是毕竟主要靠人工审查。网民把文字转换成图片格式发布到互联网上可以在被删除之前把消息传播开。网民最常用的网络发布平台是微博,虽然微博限制140个字,但是做成图象格式的长微博却不受字数限制。在最新的常用社交平台微信上,传播图片被删除的概率远小于文字。

使用“翻墙”技术,也就是避开GFW的阻拦和审查。常用的“翻墙”软件有自由门、无界、GoAgent、Puff、Psyphone、Fqrouter等。用户也可以设置收费的或免费的VPN。

依赖外国服务或软件。因为国内网站和国产软件往往不能保护个人隐私,用户倾向于用同样功能的外国软件和服务。比如安全软件,德国的小红伞比国产的360更令人放心。

起诉互联网公司。对于互联网公司删除用户帐号的较严厉处罚,有些互联网用户试图通过打官司维护自己的网络信息权。但目前还没有通过打官司找回帐号的先例。

【案例】北京学者张耀杰的新浪微博帐号一再被封,甚至连交费服务的帐号也被封。他于2013年一月向北京市海淀法院提交了起诉状,但结果不被立案。

以上这些反审查技术手段往往面临和GFW互相斗法、不断升级的局面。尽管有这些翻墙手段,由于毕竟懂翻墙技术的网民只占少数,而且许多法律禁止公民下载和传播所谓有害信息,比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所以GFW的封锁总体上仍然是有效的。

(未完·待续)

【杨子立·公民信息权研究】杨子立,祖籍河北大名县,1993年本科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1998年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力学系。2001年3月因新青年学会政治冤案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被拘捕,两年后被判刑8年,至2009年3月刑满出狱。2009年7月入职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任研究员,从事农民工健康权和子女教育权研究。2014年十月单位牵涉占中被查封,十一月逃亡出北京。2015年10月传知行案结束后受朋友邀请做了公民信息权研究,并于2016年一月完成此报告。但是两年来无处发表。最近两年中国的互联网管制又有新的发展,尚未纳入到此报告中。

文章来源:众新闻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