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海:“彭水诗案”感言

一、彭水公安,先搞清你是谁的儿子

重庆市彭水县教委借调干部秦中飞,今年9月因一则针砭时弊的短信诗词涉及到该县前任及现任县委书记、现任县长而被刑拘,随后被批捕。一个半月后,彭水县政法机关无罪释放秦中飞,并向他道歉和发放赔偿金。这件错案被舆论称为“彭水诗案”。

发生了错案,牵涉其中的所有人、所有部门不免都要面对媒体及公众做一番“反省”。而我们注意这些“反省”,或者可以另有一番收获。

比如,在“彭水诗案”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彭水公安部门一把手、公安局长周明光在反省这桩错案时有这样一句话就很值得我们关注,即

“公安机关是抱着一种‘老汉儿(父亲)被打了,儿子岂能不管’的心理办案(”彭水诗案“)的。”(《瞭望周刊》11月13日,《重庆彭水诗案调查:政法机关滥用公权酿错案》。以下所有引用资料的出处同。)

好一个“老汉儿(父亲)被打了,儿子岂能不管”!如果这句话不是从这位周局长自己嘴里说出来,恐怕笔者还真不知该如何用更形象而又不失于粗鲁的语言来形容彭水县公安在这一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

当然,客观地说,彭水公安带着这样的心理办案,本身应该并不是什么问题,但是,彭水公安把谁当父亲、或者说他们把自己看作谁的儿子,就是个问题了。

他们可不可以把自己看作彭水县委书记、县长的儿子呢?并不是不可以,但那必须是在时光倒流100年前。在那时,今日现实中的县委书记、县长,是要被称为父母官的。而作为县衙门的衙役,把自己视为县官的儿子,也就没有什么不妥──当然,如此或者也会引来一些批评,但那充其量也就是讥讽他们自抬身份,因为更准确来说那时的他们只能被称为县官的奴才。然而在今天,他们无论是把自己看作彭水县委书记和县长的儿子,还是奴才,就都不可以了。因为县委书记和县长不再是父母官,因为本质上来说彭水县公安也不是向他们的县委书记和县长负责,而是向彭水县人民、正如秦中飞们负责。

我们也可以抛开他们应该向谁负责不谈,但他们必须清楚,不是彭水县委书记、县长给他们开出了工资,让他们个人及家庭的生活有所保障;是彭水县的人民、或者说是所有纳税人给他们开出了工资,让他们个人及家庭的生活有所保障。所以,说到他们是谁的儿子,那他们只能是彭水县人民的儿子。关于这一点,希望彭水公安在今后办案时一定要搞清楚!

二、诤言不需要宽容

《瞭望周刊》有关这一错案报道如此质疑彭水县某些官员的作法:为何容不下群众“诤言”?笔者对此很不以为然。笔者以为,诤言,不需要宽容!

何谓诤言?汉语辞典的解释是指直爽地规劝人改正过错的话。那么我们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的一些规定。《宪法》第2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二章之第41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那么也就是说,公民予官员以诤言,是公民的宪法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如此,何需官员的宽容?

但是,问题还不算完,因为“宽容与否”之说其实意味着对有关官员在这一事件中应该承担责任之性质的错误定性。“宽容与否”指地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呢?一般而言应该是指道德上的,或者纪律层面上的。然而正如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教授所指出的,在“彭水诗案”中,彭水县有关领导对待群众意见随意上纲上线,甚至轻易动用司法权对群众意见进行打击报复,为党纪国法所不容,《刑法》中对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有明确规定,彭水县有关领导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瞭望周刊》11月13日)

所以,诤言不需要宽容!甚至只是宽容一词,也不可滥用!

 

民主论坛

严正学未获准聘请律师

 

 

维权画家严正学被逮捕

11月15日,中国大陆维权人士、画家严正学先生的太太朱春柳,在浙江台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收到了对严正学的逮捕通知书。朱春柳当天接受我的采访,她读了通知书全文,并附言说明:

“‘台州市公安局逮捕通知书,台公捕通字《2006 19号》严正学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经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6年11月15日10时40分由我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路桥区看守所。(下面是台州市公安局的章)2006年11月15日’再下面是我的签字。”

问:“您是怎么去那儿的呢?”

答:“叫我过去的,下午两点钟到台州市国保支队”。

问:“签完字以后,您讲什么话了?”

答:“我说‘我想不到会逮捕,哪有这麽重的罪名!依照刑法,这个罪名前面还有好多字,什么‘组织、策划、实施’,他根本不是这种情况,没有这些东西,他就是言论方面的。”

 

严正学仍未获准聘请律师

严正学是10月18日被警方带走的,朱春柳11月1日才收到对严正学的刑事拘留通知书。

一周以后,朱春柳委托李建强律师代理此案,但是警方没有批准朱春柳为严正学聘请律师的申请。

当朱春柳收到对严正学的逮捕通知书以后,我又问到关于聘请律师的事情。

朱春柳说:“我也问他(警方),律师什么时候可以请,他说什么时候请会告诉你。”

问:“有没有明确告诉您现在不可以?”

答:“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问:“后来您跟律师又联络过吗?”

答:“联络过。他说两个月以后(如果侦察过程不延期的话)转到检察院的时候可以聘请律师。”

 

从10月18日说起 

朱春柳说,事情发生在10月18日,那时候她在北京家中。她说:“20日,我知道家里被抄了。我23日从北京出门,24日到台州。”

问:“是什么人通知您的?”

答:“椒江的朋友。抄家的时候家里没有人。”

问:“抄家时严正学在哪儿?”

答:“有可能在台州市路桥区一个朋友家正打电脑,我搞不清。”

问:“是什么部门抄的家?”

答:“台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当时我是不知道的。他从北京刚回到台州,18日到,18日就被抓走。”

问:“准确的时间是……”

答:“晚上七点四十分。以后交给我的通知这样写的。”

问:“您到台州后……”

答:“我找他,找遍了所有部门。从市里找到路桥。我们这里有椒

区、路桥区。我还到法制处、法制科、刑警大队……他们也替我在网上找,对我说‘没有这回事,没有人抓他’,刑警大队牢监里人的网上都有的,他们说‘全路桥都有的,也找不到这个人’。”

问:“如果送到看守所,现在在相关网页上可以找到名字,是吗?”
答:“对。说也没有登记(严正学的)名字,不知道他们是不是骗我,都找不到。

25日,得到消息是台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抓他了。”

问:“以什么理由?”

答:“当时没有告诉我,直到通知给我才知道。

25日我找到路桥,没有消息。然后又回到市公安局法制处。因为我24日交给法制处一份作为家属的书面要求,大意是说,严正学犯什么法,为什么不通知他我们家属,要求见面。这个要求交法制处,他们的处长不在,交给下面的办事员。

25日我们再去的时候,他们的处长秘书在那边,当时也说不知道这个事。其实他(她)头一天把我们的要求已经转告到国保了。我说‘那我们去派出所报案,当失踪案去报’。然后他(她)就劝,叫我们到七楼的国保去问问看。其实他们都知道,就是不告诉我们。到国保以后,那个姓胡的队长承认了,他们抓的。”

问:“当时给没给书面文件?”

答:“还没有。就说现在是审查阶段,还没给我们,到时候通知我们。”

问:“给正式的书面通知是什么时候?”

答:“18日抓了,14天以后,11月1日给我通知的。”

问:“通知怎么说?”

答:“读给你听听――‘台州市公安局拘留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我局于2006年10月18日七点四十时,将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严正学刑事拘留,现羁押在路桥区看守所羁押。(朱春柳说明,这里前后写了两个‘羁押’)落款是盖个台州市公安局的公章。2006年10月18日’

他要我签字是11月1日,通知我是11月1日。我签字了。

通知书下面还写有一句话‘如未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和单位,请注明原因’,他写的是‘有碍侦察’。办案的人是王爱军、潘笑影2006年10月18日20时。”

朱春柳11月5日去给严正学送衣服。她说“他们在尼龙袋外面写了‘103室严正学收’,他关在103吧。’”

问:“您后来是怎么委托律师、有关方面又是怎么不批准聘请律师的?”

答:“因为严正学写了一封信,交给国保姓胡的队长,胡没有把信交给我,就是把信的内容有几点告诉我。说他要请律师。我就想征求他的意见,请什么样的律师。

11月5日送衣服,我看看守所墙上写着‘有通信的自由’,11月6日我就给他写了一封信,到现在没有消息。是通过邮局寄的,主要是请律师的事征求他的意见,他也不一定收得到。

11月7日,我去找到李建强律师,我为严正学找的律师。11月8日我就跟律师写了委托书。8日上午我跟律师一起到台州市公安局,要求见胡队长,(警方)说胡队长不在,出差去了。下来一个青年,把律师的证件、执照号码、电话都抄去了。律师没见到胡队长就回去了。

9日,国保通知我去填写聘请律师的申请表格。

10日下午四点半警官王爱军就交给我一张‘不批准聘请律师的通知书’通知书是写给我的‘朱春柳,因你丈夫严正学的案件涉及国家机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暂不批准你为严正学聘请律师,特此通知。(台州市公安局的章)台州市公安局2006年11月10日。

我签字上面有一行字‘本通知书正页我已于2006年11月10日收到。申请人朱春柳’是印好的。

律师说他已经接到电话通知,‘涉及国家机密’他知道了。

浙江大概好几个案子都是这样的。他说没办法,就这麽等待吧。”

 

维权画家严正学简介

在以前的“心灵之旅”节目中,严正学先生讲述过他的人生经历。

严正学先生1944年生于浙江海门,后来这个地方叫椒江市,就是现在的浙江台州。

严正学1966年毕业于浙江美术学院附中,在后来的二十多年里,手持画笔走遍中国大地。

1988年7月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严正学、严颖鸿父女两代人画展”。

1992年严正学进入北京圆明园画家村,从事艺术创作,并被推举为村长。

1993年,身为椒江市人大代表的严正学先生因被警察殴打,状告公安局,引起海内外媒体的关注。

 

严正学在“心灵之旅”节目中谈话片断

严正学先生在2002年5月的“心灵之旅”节目中谈到这一段经历。

他说:“国内有几十家报纸都登了人大代表起诉公安的案子,但是这个案子一直拖着,五、六个月都没有开庭。按行政诉讼法三个月就必须结案的,他一直就不开庭。

他们经常跟踪我、威胁我,而且还经常不断有电话来恐吓我。他们就说要我撤诉,不撤诉他就讲‘你当心被汽车给撞死’,然后说我的尸体会在圆明园福海里浮起来。以后又给我寄了一封匿名信,里边有两颗花生一颗红枣,什么意思呢?就讲‘你看到花生、红枣就跟子弹差不多’。
1993年11月底,他们当时一直威胁我,要我撤诉,威胁要把我在交通事故里面暴死街头。

1993年11月29日晚上,我听到椒江打来电话,说我儿子给车子撞死了。我第二天就回到台州去了。一查,我儿子是11月29日晚上九、十点钟,骑着摩托车从每天要经过的地方回家。对方是一辆小货车,没有开车灯就撞过来的。我儿子当时是二十五岁。

我跟我女儿都是搞纯绘画艺术的,我大儿子,他也有画画的天才,但他去搞实用美术,搞广告装修,挣的钱维持我们一家人的生活和我跟我女儿在画家村里面艺术追求的经济来源。

我大儿子死了以后,我的家就垮了。所以我儿子莫名其妙的死,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是人家害的。如果要这麽想,我的处境就更加可怕了。我得去调查,我向他们请了假,回到台州去。

但是我刚刚把我儿子安葬好,法院偏偏在这个时候给我下了传票,早不开庭,迟不开庭,他这个时候要开庭了。我想他目的就是不让我追究我儿子怎么死的,调查他的死因。”

后来有关方面将严正学提起的行政诉讼强行转为刑事诉讼,对殴打严正学的警察判刑一年缓刑一年。严正学正准备上诉,上诉期还不满,他就被警方抓去,他被诬告偷自行车,判劳动教养两年,送到位于黑龙江省的“北京双河劳教所”。

严正学后来在他四十五万字的《阴阳陌路》一书中记录了在劳教所的经历。

严正学先生在2002年“心灵之旅”节目中接受采访,谈《阴阳陌路》这部书与劳教所的经历。

他说:“劳动教养的地方比正规的监狱还要严格,限制人身自由还要厉害,是个非常残酷的地方。我被关过黑牢,被六根电警棍电了三个小时。我们跟刑事犯人关在一起,跟他们的斗争、跟管教的斗争,以及我在里边的绝食、抗议……都原原本本的、真实的每天偷偷记下来。

我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而且作为一个画家,我追求的就是中国的民主。我希望中国往民主方向去发展。在中国,还有很多为了民主、为了自由、为了理想的中国社会――走上民主道路,很多人都献出了生命。
在我被电警棍电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当我走到阴阳交界的地方,我当时就想北岛的诗:

我站在这里,
代替另一个被杀害的人。
没有别的选择,
在我倒下的地方,
将会有另一个人站起来’

我就反复地这么念、这么想。”


访李建强律师

李建强律师说,听到当局有关方面说严正学“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 他感到很吃惊。他说:“因为严正学是个艺术家。我们以前在北京也见过面,是我的好朋友。他没有什么组织活动,不应该构成这个‘颠覆国家政权罪’。

李建强律师说,他接受朱春柳委托的时候,正在浙江办力虹和陈树庆的案子。

作家力虹和中国民主党人陈树庆,今年9月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先后被浙江警方拘捕。

我请李建强律师谈谈他接受朱春柳委托,以及后来当局有关方面不批准严正学聘请律师事情的经过。

他说:“办完了力虹和陈树庆的案子以后,我就到赶到台州,见到严先生的夫人,我们签了委托手续,第二天就去找公安、找警察。

公安警察的队长姓胡,胡队长不在家,他的助手告诉我说这个案子他们作不了主,要等队长回来。我就把委托书、会见的手续交给他了。他的队长就给我打电话,说这个案件涉及国家机密,暂时不同意律师会见,以后到了检察院阶段,你们律师再介入。并且还说‘已经跟严正学谈了,严正学同意了’。其实他也不存在同意不同意的问题。还说也给他的家属发了不批准聘请律师的法律文书。这样的话,也没有办法。就是这个情况。”

问:“您怎么看当局有关方面以这样一个说法拒绝严正学聘请律师?”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所谓‘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应该是指案件的内容,案件本身案情涉及国家秘密,而不是说这个案子的侦察过程,或者其它什么秘密。这在刑事诉讼法相关解释里是有的。但是现在大陆的这些政治案件,公安机关滥用这个权力,都是说涉及国家秘密,反正涉及不涉及国家秘密,律师也没法确证、求证。”

问:“那您还能给严正学什么法律帮助吗?”

答:“我们在这个阶段不能履行律师的职责,但不等于说我们在下一个阶段,比如说他移交到检察院以后,我们仍然可以作为他的律师。”

问:“那么您作为他亲属委托的律师,在这段时间内,您还有发言的空间吗?”

答:“几乎没有。最多我们律师可以向它的上级机关,比如说检察院、省公安厅反映一下。就是说‘我们认为他这个理由不够确实充分’,但是我现在承办的这几个案件,都是这种情况。并且以前作过的那些案件都是这种情况。以前我们也反映过,都没有任何的效果。比如说郭起真那个案子(维权人士郭起真先生今年5月12日在河北省被拘捕。10月17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四年),我们也向省公安厅反映过,但是没有任何效果,根本就不予答复。所以我也就放弃了这样的一些努力。”

问:“近期连续遇到这种情况(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不批准聘请律师),您个人有什么特别的感触或者想说的话吗?”

答:“(叹)唉!怎麽说呢,从法律程序上讲,有这样的一个程序,但是实际上等于是警察滥用这样一个权力。因为没有严格的程序化了的救济渠道,我们也很无奈。”

 

朱春柳的担心

对于当局有关方面不批准严正学聘请律师,严正学的太太朱春柳感到很难过。她说:“我感到不好受。因为法律规定,如果是涉及国家机密的话,也是允许请律师的,批准是公安局批准,但是我查刑事诉讼法里边,最后条文的解释里边有一句话,‘侦察人员不得以保密为借口,任意剥夺犯罪嫌疑人和律师的权利’。他不批准我(聘请律师的申请)是不是这次也是‘以保密为借口’?搞不清楚他们什么意思,我有点担心这就等于是剥夺他们这个权利。

 

浙江和北京的家都被搜查

我又问到有关这次她家被搜查的情况。

问:“前面您谈到10月18日浙江家中被搜查,他们搜查的时候,家里有没有人?”

答:“家里没有人。”

问:“他们怎么进去的?”

答:“社保的一个居委会主任,是由公安局长批字的,她带进来的。她说没什么东西抄去。

实际上我北京的家也被抄了,是我来(浙江)以后,他们去抄的。我24日到台州的,他们可能25日抄的。”

问:“当时家里有什么人?”

答:“家里没有人。”

问:“他们怎么进去的呢?”

答:“不知道。他有两个证人,证人也不知道哪儿来的,他不肯告诉我。他们有个清单,下面写的‘见证人’,台州市公安局派去的人抄了我北京的家以后给我的清单,是办这个案子的人,抄的人也是他们去的,四个人。”

问:“清单上有没有见证人的名字?”

答:“有个姓欧的,看不清名字,还有朱XX,也不知这个人在哪里。”

问:“您能读一下清单上写的抄走了什么东西吗?”

答:“清单两张,很多的。”

问:“您能摘要谈谈抄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吗?”

答:“电脑主机、书信、他的《路漫漫》书稿、《天葬之路》书稿……”

问:“《天葬之路》是写他去西藏的经历吗?”

答:“对。连我的日记、笔记什么的都抄走了。”

问:“您什么时候写下的?”

答:“我以前很早的。儿子死了以后开始记的。九三年以后。”

问:“抄走的还有什么?”

答:“光盘、软盘这些东西。还有下载的境外文章,他的起诉书……”

问:“起诉谁?”

答:“看不出来。”

问:“台州家中被抄走了什么东西?”

答:“那个主任说没什么被抄走。可能就是在路桥朋友那里的一个电脑被抄走了。”

问:“您觉得这次抄家搜查是不是合法的?”

答:“抄家都是家人不在的时候进去的,而且把我的工资卡也抄走了,我的退休费的邮政储蓄卡。我说,我的工资卡是我的名字,为什么拿走?他说‘为什么在他(严正学)身上?’我说‘他没钱的时候,我这个工资卡就由他用的,怎么不可以呀?’他不还给我,说‘在他身上,要调查’,我说‘我没钱用’,他说‘你可以挂失,我又没给你冻结’。挂失嘛,可能可以补回来,但这个东西不是不见了,明明的在他这儿。”

问:“如果要去挂失,您是说被警方收走了,还是说丢了呢?您会去挂失吗?”

答:“我如果没钱用,还要去挂失吧。我不是丢失,是他们拿走的。”

 

滕彪博士谈有关法律条文应修改

就严正学先生被捕、当局有关方面不批准聘请律师,我采访了在北京的法学博士滕彪律师。

我先向他请教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

滕彪先生说:“刑事诉讼法有规定,涉及到国家秘密,公安机关有权力决定当事人能不能请律师。”

问:“如果不能请律师的话,在法律援救上还有什么途径呢?”
答:“这个‘不能请律师’就是指在侦察起诉阶段,将来如果到法庭审判的话,还是可以请律师。”

问:“您自己知道严正学先生这个情况之后,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能作一些分析吗?”

答:“首先,从法律角度,我觉得虽然刑事诉讼法有这样的规定,但是这个规定是非常不合理的,给公安机关的权力太大,而且以‘涉及国家秘密’为借口,剥夺当事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完全是违背法制原则的。这个法律规定就是有问题的。

另外一方面,从严正学这个事情来看,我分析肯定是当地的政府部门,利用法律上的程序来报复严正学,因为严正学揭露了当地很多黑暗的、腐败的行为,所以遭到当地一些官员的报复。

我自己虽然见过严正学几面,谈的不多,但是他写的很多东西我都知道。他做的很多事情我也清楚。他不可能构成‘颠覆国家政权’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或者‘泄露国家秘密’,这些事情都完全没有。
我也相信地方政府这些行为是怕见阳光的,更高级别的决策者未必同意地方政府这么做。”

问:“严正学近来做的一些事情,例如《来自浙东农村组建农会的考察报告》还有他的一些‘民告官’的诉讼,以及其它一些他的维权活动,您怎么看?”

答:“他一直在做类似的维权活动,包括他今年夏天和李柏光、范亚峰他们去考察农会的情况,也包括他替一个被官权毁容的人……不断揭露这些情况,公开每一步的发展,直接和当地一些官员对抗,毫不畏惧地去和当地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那些人抗争,包括以前一系列他所谓的‘行为艺术’,都是具体的维权活动。

他本身是一个很优秀的画家,自己遭到很不公平的待遇之后,能够出来替别人维权,非常值得尊敬。

希望全世界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关注他目前的状况、他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呼吁的人越多,会对他的处境有所改善。”

问:“法律人看到法律规定中一些不合适的地方,你们有什么途径,如何能够修改这些法律规定?”

答:“作为一个律师来讲,法律如果有这样的规定,那他只能服从。但是,其实法律人还可以做其它很多事情,来促进这个法律的修改。比如说,通过写文章,召开研讨会、通过这种公开信呼吁,包括联络更多的人大代表,呼吁对一些法律或者一些条文的修改。这是可以做的事情。
但是往往由于这个选举制度的问题,由于立法机关这些代表不能够反映民意,所以这些事情往往起不到效果,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比如说2003年‘孙志刚事件’发生之后,一些学者呼吁对《收容遣送办法》法规来进行修改,最后促进国务院废除这个法律,但是这是非常特殊的,非常偶然的情况。一般情况,要想推动一个法律的废除或者修改,都是相当艰难的。

目前中国正在考虑修改刑事诉讼法,可能关于这一条款会有所涉及,但是具体情况我还不清楚,可能会对于律师的权利或者被告人的权利有所改善。但是由于整个司法的政治构架不太可能变化,所以它能起到的效果也非常有限。

另外,像刑法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就是高智晟啊,很多人涉及的这个罪名,也从几年之前就有不少学者、律师推动对这个条款的修改,或者重新解释,包括‘泄露国家秘密罪’,这些在法律上的完善、在具体司法实践当中的运用,都有很多人在推动。包括我知道有很多国外的学者,在和中国进行交流的时候,也都提出来类似这几方面的情况。但是目前来看,还很难有很大的突破。

 

李长声:【日下散记】“涩滞”的学问

  与人约会,若是在国内,姗姗来迟的人有一个标准的说法:塞车。这时常不过是托词,说的人也未必在乎听者信不信,如有人偏要打圆场,那她或他立马就数落起交通问题,一脸的愤然,于是,各种酒宴总是从国家大事吃起。传闻日本已故总理田中角荣年轻时赴约,远远看见人家走来了,但已过定时,便转身离去。当然是做戏,但这种戏恐怕只有在日本做得出,那里的公共交通是世界上最准时的,难以当借口。所谓人以信立,信又以何立呢?在什么都没有准点儿的地方,守信大不易,虽然从根儿上说,人有守时观念,交通才如约准时。

  不过,驾车出行,即便在日本也难保畅通无阻,尤其逢年过节,高速路“涩滞”几十公里开外是常事。涩滞,我们更常说堵塞,是到处可见的现象。囤积居奇是商品流通的堵塞,肠梗阻、脑血栓是人体的堵塞,电梯阻塞、飞机堵塞、网络堵塞都叫人堵得慌。对于广告业,堵塞就变成好事,人流越不畅的地方张贴广告才越有人看。交通堵塞通常指塞车。网络被堵塞,术语叫“辐辏”,用丢弃邮件的方法来缓解。但塞了车,却只能在路上枯等,除非有警车开道,否则,任何人都在劫难逃。东京大学副教授西成活裕也不例外,但他从十年前的某一天开始冷眼观察有流必堵的现象,用学业所专的非线性数学解析起因,最近出版一本书,名为《涩滞学》(新潮社2006年9月)。

  日本人口总数为1.27亿,其中7700万人持有驾照。年间塞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2兆日元,相当于国家预算的1/7。可见,研究发生堵塞的机制并予以解决是重大课题。西成教授把人及其车看作粒子,这是些自己能够动的“自我驱动型粒子”,形成集团则出现堵塞。比方说,用软管喷水,捏细了出口,流量不变,速度加快,但道路变细,因为人或车不仅受制于外来力量,本身还要按周围的情况行动,所以会堵塞。

  塞车的原因首位是上坡,特别是那种走100米升高或降低1米的缓坡,不易觉察,驾驶者不加大油门,车速一点点放慢,后续的人踩刹车,连锁反应,越靠后的人踩得越猛,车距缩短,便带来“自然堵塞”。在高速路上,1公里之间大约有25辆车是“临界密度”,就是说,车距低于40米,塞车乃发生。这个车距大致相当于正常行驶急刹车的制动距离。40米车距是塞车临界点,这时谁踩一下刹车,足以造成大约10分钟的堵塞,一旦堵塞就不易消解。此外,塞车的主要原因还有事故、会合,大致与坡道三者各占1/3。

  西成活裕在此书中报告了一些有趣的现象,例如:

  看见前面两台车比只能看见眼前的车驾驶速度快,近来车身比较高的车增多,易发生堵塞。

  在速度、间距不充分时往卡车前头插车,迫使卡车急剧减速,而卡车难以急剧加速,这也是堵塞起因。

  正常行驶超车线速度快,但塞车时行车线的平均速度快一些。

  同样是塞车,国内如北京的景象跟日本大不一样。日本车辆被塞成一线,像僵死的蛇,而北京好似跳千手观音舞,左探一车头,右探一车头,伺机往前插,满路不和谐。这个现象恐怕就不是物理的,而是社会心理的。西成活裕主张跨学科研究“涩滞学”,包括取法蚂蚁,它们的世界也存在堵塞,大概解决得比人类好。西成信心十足,要再用10年之功拿出解决堵塞的方法。日本高速路最高时速法定为100公里,这是东京奥运会之前的1963年制定的,最近警察当局终于打算费时3年做一下修改。结论应该是提速吧,在车速上“入欧”,即便不能像德国那样无限制,起码也要赶上英国的112km/h。

所有的世纪仅是一个瞬间

《太古和其他的时间》,(波兰)奥尔嘉·朵卡萩著,
易丽君等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6年9月版,19.80元。

  
  记忆之初有多少爱欲是悄悄地被埋葬;又有多少信仰应当被饱满?我们永久追寻的一个意象,是一种沉迷所有的所有?都抵不过时间的流逝,时间一凝结,都成了琥珀。

  波兰作家奥尔嘉·朵卡萩(OlgaTokarczuk)的小说《太古和其他的时间》,或许让人联想到魔幻主义小说杰出代表作《百年孤独》,如果说《百年孤独》像一棵树的枝叶枝干,盘根交错,而《太古和其他的时间》则是一溪流水,波澜不惊,时间在太古这个地方成了故事的主题,而人物、事件成了从属。

  故事以太古这个虚构的村落中心,以人、上帝、天使、动物、植物、超自然事物等等的时间为叙述的形式,在同一个空间中,每个个体有各自的时间,或者对他们来说,时间根本没有意义。

  读这部小说,正像画家顾恺之吃甘蔗从尾部吃起,谓之“渐入佳境”。没有动人心魄的情节,只能像咀嚼草根一样才知道小说慢慢清甜的味道。从1914年开始,经过了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古的人们也受到战争的波及,其间也有过平凡安定的生活,有人死亡、有人离开,没有大起大落。只是淡淡地诉说着人世间的悲欢离合。这么多的意欲在苦难之际,记不了;也无法记忆,只是图像,一种被实现的等待。生死都化作图腾,在另一个世界微笑。

  太古只是一个平凡的小村庄,也可能只是每个人心中的一个精神家园。放大来看,太古也许正是一整个世界的缩影。书中一位看得到太古隐形边界的女孩子鲁塔,当他下定决心离开这个保护他的村庄到外面的世界过生活,离开以后的生活就是如他当初所想的吗?正和《百年孤独》书中唯一鲜亮的人物,与尘世间格格不入的俏姑娘雷梅苔丝消失在太空中。我们无法破解她的升天之谜,生与死都同样被轻易地消解,不动声色地凝结在恒亘土地上。

  奥尔嘉·朵卡萩曾说,这部小说的书写是出自一种寻根的愿望,寻找自己的源头、自己的根,好使她能停泊在现实中。这是她寻找自己在历史上地位的一种方式。理解她的创作初衷,也知道了书中人物的生存、生活、婚姻、死亡只是生命悲剧意识和历史的轮回。像墨西哥诗人帕斯的诗句:“所有的名字是一个名字/所有的面孔是一个面孔/所有的世纪仅是一个瞬间。”

  毛姆说:“人生的大悲剧不是因为人会死,而是人会停止爱。”对于爱,尽管这在书中只是很少的表达,但是这些有限的片段让人温暖。米哈尔对米霞父女情,斯塔霞对儿子雅内克的母子情,米霞对弟弟伊齐多尔的姐弟情,伊齐多尔对鲁塔的爱情……那些节制的细节也让人动容:帕韦乌怀念米霞时拉着小提琴,直到琴弦一根根拉断;雅内克把手指深深压进母亲每年要他留下手印的石头底下,直到他的手指冻得发僵;阿德尔卡拿着母亲常用的咖啡磨,慢慢转动小把手,如果这是银幕的最后一幕,我们恰如那个司机,看着小说随着那惊诧的一瞥而落下帷幕。

新书资讯

 人物

  《陈衡哲早年自传》

  陈衡哲著,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8月出版,16.00元。

  陈衡哲,中国最早的官派留美女生之一,中国现代第一位大学女教授,中国现代第一篇白话小说的作者。在中国现代文化史上,陈衡哲得风气之先,并为现代文学与历史的研究做出了独特的贡献,她在文化与思想方面的重要先导作用,远远没有得到重视,相反,她与任鸿隽、胡适之间的关系得到更多的关注。陈衡哲创办了现代史上的重要刊物《独立评论》,并多次在《新青年》、《东方杂志》等刊物上发表文章,而她在西洋史的研究方面更是颇有建树,曾著《文艺复兴史》、《西洋史》等。陈衡哲在其早年自传中说:“我的早年生活可以被看做是一个标本,它揭示了危流之争中一个生命的痛楚和喜悦。”
  
  
小说

  《新闻界》
  
  朱华祥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10月版,28.00元。

  本书作者据说是新闻界的内线,把新闻界泡成小说,既需勇气,也需才力,新闻界可是藏龙卧虎之所,忽悠不起的。《新闻界》讲述了这样的故事:南方某报常务副总编辑陈元应《东方商报》出资方之邀出任《东方商报》总编辑,带来全新的办报理念;与此同时,何大龙走马上任《东方晚报》一把手,他想借各种资源来实现他的新闻梦想……由此,作者开始了所谓的揭示新闻界“内幕”的文字之旅。中国人喜欢内幕说阴谋论,《新闻界》能否合读者的胃口,有待市场过滤。作者特别补充:“本书内容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当然,说不定作者巴不得有人跳出来对号入座,谁知道呢!
  
  
文化

  《胡适选专业》
  
  胡适等著,辽宁教育出版社2006年8月版,18.00元。

  本书读来盎然有趣,大师的大学生活更多了几分传奇色彩。胡适自嘲老不成器,他认为,大学选择学科就是选择职业,“社会上需要什么,不要管它,家里的爸爸、妈妈、哥哥、朋友等,要你做律师、做医生,你也不要管他们,不要听他们的话,只要跟着自己的兴趣走”,“性之所近,力之所能”,胡适更看重自我选择的自由,这些话,看得见,摸不着,今天读来,尤觉沉重。此外,冯友兰、杨亮功、田炯锦、梁实秋、何炳棣、郑骞、朱家溍、吴阶平、汪曾祺、蒋梦麟等人分别讲述了他们的大学生活。他们的名字各自为他们的大学增添了光彩,今人读之,既可知史,亦能受教。
  
  
学术

  《同工异曲》
  
  张隆溪著,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10月版,13.00元。

  张隆溪为当代学者,曾著有《道与逻各斯》等,《同工异曲:跨文化阅读的启示》一书为其跨文化比较研究的成果。该书收入《文化对立批判》、《“沧海月明珠有泪”:跨文化阅读的启示》、《“这柔弱的一朵小花细皮娇嫩”:药与毒的变化之理》、《“反者道之动”:圆、循环与复归的辩证意义》等文章。作者引用博尔赫斯的话强调自己的比较文化立场与信念:“我们总爱过分强调我们之间那些微不足道的差别,我们的仇恨,那真是大错特错。如果人类想要得救,我们就必须着眼于我们的相通之处,我们和其他一切人的接触点;我们必须尽可能地避免强化差异。”比较文化之终极目的,除了差异,更应该是相通。
  
  
经管

  《现代管理词典》

  现代管理词典编委会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版,88.00元。
  
  《现代管理词典》是有关管理学方面的专业词典,据出版方的信息显示,词典由经济学家于光远、厉以宁、萧灼基等担任顾问,历时三年编撰完成出版。《现代管理词典》编排比较有特色,该词典选择了2100条比较常见、比较有代表性的管理专业词条,每个词条都有具体的概念界定,在每一概念之后还列有经典个案,编者对个案及概念进行了具体的分析。理论与实例的结合分析,有利于读者理解管理学的理论与现状,国内外企业发展的理念动态也可以从中得到局部了解。该词典信息量大,案例丰富,说理得当,有较实用的参考价值。

米兰.昆德拉成名作捷克解禁热卖

让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扬名国际的作品《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终于在捷克正式出版,成为畅销书。这本书的捷克文版本从10月底上市销售以来,颇受捷克民众青睐。书中内容谈及捷克1968年“布拉格之春”革命活动,过去一直被列为禁书。作者米兰。昆德拉从1975年移居法国,这本书是1984年在法国首次出版,这次昆德拉也特别参与捷克版的重新编辑。捷克首都布拉格一家书店老版说,新书从10月26日销售以来,一直都热卖,首版已销售一空,现在等候再版。不少民众过去都听说过这本书,但没看过,也有些人看过电影,但没有读过原著。昆德拉呼吁读者将这本书当作小说来看,而非政治评论。

丁子霖 蒋培坤:请把勇气用于说真话——想到哪里,说到哪里之四

“在‘拒郭风波’之前,‘六四’难属丁子霖发表了批评高智晟的公开信,有成都读书会的公开信指控该文章为刘晓波或余杰起草,并由刘晓波首发于“观察”网站。我们乐于看见当事人对此‘捕风’之说提出令人信服的反驳,但就该文思想而言,我们很遗憾丁子霖的文章在逻辑上是完全失败的,并对暴政下苦苦坚持的中国维权运动造成了严重伤害。”(引自:《呼吁“独立中文笔会”理事引咎辞职》,载《自由圣火》网站,2006-11-14)

从网上读到了上面这段文字,决定写这篇文章。题目就叫“请把勇气用于说真话”。

上面引文中提到了我给高智晟律师的那封公开信,那么,我就从这封信的撰写和发表说起吧。

今年2月中下旬,我从美国的“自由亚洲电台”听到一则消息,说的是郭飞雄先生二进太石村,有几位村民接待了他,结果,其中一人被政府雇用的黑社会分子剁掉了两个手指头,而郭飞雄则在被羁押几天后获释。听到这个消息,我几天都寝食难安。我想起了此前的东洲血案,总有一种不祥之感。这个月的22日晚,正好“自由亚洲电台”的一位记者来电话,我就要求她对那条消息作出证实。她答应了我的要求,回答是:“确有其事”。

那一夜我和我丈夫无法入睡。我很担心太石村的事情这么下去会演变成第二个东洲事件。那时高智晟律师发起的绝食抗暴运动正得到各地维权人士的响应,并迅速向全国扩展。这更增加了我的担忧。因为我知道,民间的这类大规模绝食抗争,不可能得到政府方面的善意回应,就像1989年大学生的绝食行动没有得到政府方面的善意回应那样,最终很可能拼个鱼死网破,给民众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我不希望再发生东洲血案那样的小“六四”,更不希望89年那样的惨剧在我们的国土上重演。

行文至此,我想我有必要说说2005年12月6日广东汕尾东洲村发生军警枪杀平民的血案后我当时的心情,因为这是促使我给高律师写信的原因之一。那个时候我正居住在南方,我从外电听到这个消息后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一次小“六四”。我随即给北京的刘晓波打电话,希望他尽快作出证实,尤其是关于死亡的人数。两天后,他来电话告诉我,西方的一些权威媒体都已作了详细的报道,死亡人数说法不一,但至少有多人伤亡。于是我要求他立即草拟一份抗议声明,在网络上征求尽可能多的人参加签名。这就是2005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发表的由我和包遵信、刘晓波等牵头的《关于广东汕尾市东洲血案的声明》。东洲血案也在我们难属群体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在随后的几天里,有多达20多位难属参加了签名。

必须承认,从东洲村军警枪杀平民的事件到太石村村民被黑社会分子无辜剁掉手指的事件,无论是在情感上,还是在理智上,都对我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力。当时我的一个最直感的想法是:维权人士介入底层民众的维权行动,必须考虑到给民众带来的风险,宁可步子慢一点、动作小一点,也要避免民众受到伤害。

这就是我当时决定给高律师写那封公开信的初衷和心情。

那天晚上,夜已经很深了,我和我丈夫忍不住披衣下床,用最短的时间商议并起草了那封公开信,没有等天明就立即发给了几个海外网站,请求予以刊登。然而,也许是考虑到这封信的发表会引起争议吧,多数网站善意地回绝了我的要求。我现在已记得不太准确,最后大概是在“博讯”上发表的。

现在,有人指称我的那封公开信是刘晓波或余杰捉刀代笔的;并说:“我们乐于当事人对此‘捕风’之说提出令人信服的反驳。”我不知道我算不算上述引文中所说的“当事人”,我也不知道我在上面说的那些话算不算得上是“令人信服的反驳”。按理说,我的所谓“反驳”是完全多余的,因为根据“谁指控、谁举证”的原则,是应该由写那段文字的人举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我的那封公开信确系刘、余两位所代笔。可惜他们并没有这样做,反倒要我这个谣言的受害者站出来“反驳”。不言而喻,假如我不作“反驳”,那就一定是默认了。这不能不令我感到遗憾。

其实,写那段话的人心里明白,这一则在网上已流传很久的所谓指控并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他们也一定清楚,最早把这一则谣言贴到网上(《不寐论坛》)的成都读书会人士已经向我作了道歉,我也已经原谅了那两位人士对谣言制造者的轻信(来往E-mail如果征得对方同意,我可以公开)。可是,写那段话的作者还是要把这一则捕风捉影的指控堂而皇之地放到他们的文章里。我不知道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

这里,我要郑重声明:我给高律师的那封公开信,根本与刘、余两位无关。因此,如果说这封信对高律师发起的绝食抗暴运动造成了什么伤害,那么,这也只能由我个人负责。至于判定我的公开信“在逻辑上是完全失败的”,那也是我自己的事,无需由他人来负责。我不想由此给一些不相干的人造成伤害,更不希望由此给独立笔会带来无端的损害。

最近一段时间,我总是不由得要想起那些坚持“说真话”的人们。我想起了中国著名翻译家、北京大学教授杨宪益老先生。杨先生在1989年即北京发生学潮那一年已经七十多岁了。在6月4日清晨那个腥风血雨的时刻,他不顾个人安危毅然接受BBC记者的采访。他急促地对着话筒发出了愤怒的吼声:“我谴责戒严部队屠杀北京市民的罪行!中国人民是杀不绝也吓不倒的!他们可以将我也加在杀害的名单之上,但是他们不能够杀光我们所有的人!”接着他宣布:“我从现在起,同共产党决裂!”人们将永远记住杨宪益这个名字,他将受到世人永远的尊敬。

真话总是与正义结伴同行的。那些敢于说真话的人,大抵是人们所钦敬的正义良知之士。这里我们还可以举出2004年写公开信要求为“六四”正名的蒋彦永医生。他被人们誉为“说真话的英雄”。我也不会忘记我们难属群体中的30多位母亲、父亲和妻子,她们早在上世纪的90年代,就以非凡的勇气,用一桩桩血淋淋的事实,向世界揭露了1989年那场大屠杀的真相,愤怒谴责了邓、李、杨的反人类罪行。

十七年来艰难跋涉,十七年来的苦苦挣扎,有一个信念始终支撑着我们,那就是:必须向世人说出真相,必须用真相来拒绝遗忘。我们曾多次告诫国人,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们都时时刻刻生活在一个戮杀人性、视生命如草芥的专制制度下,而这个制度是靠警察和谎言来维持的。我们无力抵御军警的肆虐,却可以用真话和真相来击破专制者制造的谎言。一个人要获得自由,要获得作为人的尊严,首先要让自己切切实实地生活在真实之中。然而,我万万没有想到,我们挣脱了中共所编织的谎言世界,竟又落入了另一个谎言世界,一个由“自己人”编织的谎言世界。在一个警察国家里,说真话要冒极大的风险,因此必须要有足够的勇气。但是我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些人不是把自己的勇气用于说真话,却偏偏要用于编造假话呢?

我们必须承认,搞政治不可能带上白手套,政治需要谋略,也可能包藏着狡诈、攻讦和叛卖。这一点有时甚至连民主政治都不能幸免。原因在于恶是人性中固有的东西,人人皆然,历史上的所谓圣人,即使有,也仅仅是与凡人相对而言的。就这一点而言,我们必须对一些不如人意甚至令人丧气的人和事采取宽容的态度。然而,话说回来,迄今为止的人类文明史,毕竟是一部改恶从善的历史,而绝不是一部改善从恶的历史。因此,我们都应该对自己人性中的恶有所警觉和克制,不能任其泛滥。

2006-11-17

贾悲文:血红仇深:我们的政治反对派

影响较大的韩国电影《那时候的人们》描写了1979年10月26日,韩国中央情报局长金载圭枪杀韩国总统朴正熙的历史片段,使我记忆尤深的是,当金载圭向朴正熙汇报三天以后釜山等地将会有数千学生举行反政府的民主游行时,朴正熙蛮不在意地说杀他一万人看他们还敢不敢再闹了,金载圭则低调的反驳,意思是残酷镇压只能把仇恨压在心底,数年之后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或政变。两人的意见很不统一,再加上总统府侍卫长的跋扈飞扬,最终促使金载圭动了杀机,此后总统被刺、全国戒严、光州事件……

10年之后,中国北京,杀二十万人保二十年平安,一举杀出个二十世纪世界25个最重大历史事件(CNN)之一的“六四血案”。

亚洲和中国的政权,都非常善于用屠刀制造自己的仇人,把中间或中立属性的群体逼成反对派,在台湾有蒋介石的“二二八”,在越南有吴庭艳的“镇压佛教徒”。

历史上看,对比于西方各国的政治反对派,由于缺少了议会、宪政,中国其实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治反对派,绝大多数的反对派都是被镇压、被屠杀后苦大仇深、冤家路窄的群体或组织,与其称其为政治反对派,不如称呼他们为“抵抗运动”更合适。

“清党反共” 清出了个“新中国”

1900年清政府起先容忍、放纵、利用、煽动“义和团”,之后兵败八国联军又挥起屠刀屠戮、镇压义和拳民,活生生的把民众的仇恨压到了心头、膨胀到极点,数万拳民的血染红了孙中山兴中会“驱除鞑虏、还我中华”的标语。暂且不论义和拳是否愚蠢和盲目,政府在拳民发展之初没能按大清律例治理,造成其膨胀壮大,利用其攻打使馆之后,又使其充当替罪羊,怎能服人?砍了拳民的脑袋,还有拳民的家庭、亲属、邻居,还有经历过这场事件的旁观者,他们可能不敢哭诉、上访,但这戾气终会爆发。

武昌首义、辛亥革命,焉有孙中山的功劳?成绩和荣誉其实都属于大清的屠刀。

一个正常运行的社会,不管有没有我们现代所说的法治,都有它一定的规则或社会大众共同遵守的不成文约定;在规则范围内,政权缉捕大盗、查禁烟花柳巷或其他社会管理行为,其实都暗含社会共同的授权或背书,因此不会制造大众的怨气。但当政权超出了这个范围,任意按政权的意愿处置尤其是未加审判的镇压、屠杀,则只能制造自己的仇人和反抗者,或按文人的说法叫“掘墓人”。

1927年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同为革命党兄弟的国共内讧,蒋介石以军队的暴力对一个政治组织及其相关群众团体,发动了一场史称“清党反共”的镇压,成千上万的左派民众、工会成员、共产党员遭到了枪毙、逮捕或投入牢狱。愚蠢的镇压者以为干掉了一个组织、一群人,就能够消灭一个理想、一种社会思潮和倾向。

本来正与国民党“同志加兄弟”两党合作、协力北伐的共产党,遭此巨变,正如夫妻反目、其恨愈烈、其仇更深。遭遇灭顶之灾的中国共产党及左派组织受到了海内外社会的极大同情,即便那些以前并不欣赏左派或共产党思想和行为的人们,也因蒋介石蛮横粗暴的武装镇压,转而欣赏、同情或支持中共或其左派了,恐怖当头或许不敢表达出来,但至少在内心中很多人会这样思考。

镇压必然引起反弹,历史上无数的先例可以验证。虽然不是每一个被镇压者都能反抗成功,但万中有一,或许就能成事。尽管不能说当年中共完全无辜,但这场镇压毫无规则的手段和盲目扩大化的惨烈后果,既罔顾了民意中天生具有的社会平等的理想化倾向,又把“以暴易暴”的丛林思维强加给了被镇压者。

中国共产党经此一难,迅速从一个左派温和知识分子领导的政治团体被压制并堕落为地下暴力组织,创党领袖陈独秀被开除出党。而中国共产党所代言的左翼社会思潮和政治理想,则成为燃烧的地火,既帮助了中共的逆势成长,也铺就了革命和灾难的温床。

“反对邪教”反出个“黄巾军”

中国的历史书,往往是一本当政者愚蠢无知的陈列馆,前有大清,后有国民党,今日共产党;暴力崇拜、固执己见、罔顾民意,都是其愚不可及的表现。而中国历史,又何尝不是国民愚昧盲目的展览室,把同情当支持,汉贼不两立,黑白分明,爱恨对峙,也是造就政权愚蠢、家国灾难的根源。

“清党反共”62年后,政权在手的中国共产党,像他的党大哥国民党一样,愚蠢的对着那些充满社会理想的知识分子群体举起了屠刀,制造了10年改革开放以来最有影响力的抵抗组织——民主运动。

“四一二镇压”72年后,政权因自我恐吓祭起超越法治的专政手段,愚蠢的镇压了那些充满信仰的宗教群体,亲手催生了最具颠覆性的抵抗运动——信仰抗争,更为中国的未来制造了无法估量的不确定性。

尤其值得讽刺的是,无论被镇压的早年共产党,还是民运诸公、宗教社群,在被镇压前,都是镇压者曾经的盟友、同志或同伙。中国的反对派往往诞生于政权的怀抱,而其力量则源自于政权所拥有的社会资源。

近百年来,从袁世凯反出清廷、联手孙中山建立民国,到孙中山以护法战争、自组广东国民政府反击袁世凯,及至蒋介石建政、国共反目、挥刀相向,中共建政,国内恐怖统治,以镇压为维护手段的政权固然没有善终,而因被镇压而形成的反对派在最终获取政权之后,却往往继承了镇压的手段,成为新的镇压者,一百年来,中国人就是这样苦难的走了过来。

曾经有一句名言:对共产主义者,不是看他们怎么说的,而是看他们怎么做的。具体到中国历史和现实,其实,对每一个政权或反对派组织都要这样,毕竟,中国人经历的欺骗和背叛不仅仅来源于共产主义者。

培育忠诚的政治反对派

1975年西贡陷落和1979年中越交战,分别酿成了两波大规模的越南难民潮 ,数百万的难民(包括华人)乘坐大小不等的渔船逃往南中国海,在经历了苦海余生之后,却遭到了东南亚诸国包括中国的拒绝,其最主要的理由就是防止共产主义势力或敌对势力进入本国,一大批的难民在接近这些国家的公海上听天由命、直至死亡。

与亚洲国家相比,一百年多来,英国收留了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拥有各种政治倾向的流亡者和难民,但这个国家并没有因此而遭到颠覆或灭亡。奠基于宪政和民主体制上的联合王国,因言论自由,宽容并催生了各种政治思潮,但基于法治治国的理念,各种政治思潮和势力并没有超越社会及法治的约束,因而也没有造成政权的镇压或大规模的人道灾难,也就没有产生“以暴易暴”的国内政治反对势力。绝大多数的政治反对派代言于社会或政治理想,通过议会斗争方式一步步的推进英国的演变。

这或许就是“忠诚的政治反对派”,没有了历史上的血债深仇,执政党和反对派都能够深入民间,倾听百姓和选民的呼声,以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为政治底线,去实现“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同样,由于国家财政通过议会和政党组织方式对政治家的生存提供了保障,执政党与反对派之间不再以“你死我活”斗争方式通过攫取执政权力而竞
争国家资源,双方都能够相得益彰的尊严和体面地进行政治活动。今日英国第三大党自由民主党,自1904年赢得大选之后,100年来从来没有执政的机会,而他们仍然兢兢业业扮演者作为政府监督者的政治反对派角色。

与国内执政党与政治反对派能够在一张桌子谈判相近似,英国在其殖民地的治理和独立的历史进程中,也尽量通过教育培养殖民地国家潜在的政治反对领袖,使其最终能够在民族解放风卷云涌之时,把反对运动建立在政治的谈判桌上。这里边最为着名的就是新加坡独立运动领导人李光耀和马来西亚独立运动领袖东姑阿都拉曼,这两位都毕业于着名的剑桥大学。其实顺着“牛津剑桥俱乐部”名单,我们可以发现许许多多殖民地国家独立运动领袖的名字。英国人用教育培育了他们未来的反对派,使反对运动往往建立在能够彼此对话并具有相近价值观的费厄泼赖(Fair Play)的平台上。

面对中国残缺不全的宪政和言论自由的现实,我们今日并不期待中国的执政党与反对派能够坐在同一张谈判桌上,但是政权是否值得考虑首先在自己的执政党内部培育起“忠诚的反对派”,以完善政党自身的良性化建设,反之亦然,反对派只怕也要学会面对自身组织内部的“忠诚的反对派”。但是,执政党和反对派也很有必要超越自身政治组织的利益,以民众的福祉为共同的底限,把国家治理或反对运动始终建立在政治层面上。这样,未来中国也许就不会是“逃出了狼窝又落入了虎穴”。

近三十年来,发轫于大学思潮的89学生运动,因其受教育水准相对较高,本来可以成为中国共产党最合适的忠诚的反对派,惜乎屠城之下,政治反对行动被逼向抵抗运动了,中共也丧失了一次绝好的校正自我的机会。放眼中国的未来,目前仍在执政的中共有必要慎重思考一个问题:是让镇压造就的抵抗运动进行复仇或清算,还是用教育培养政治反对派来谈判和妥协更好?

江河水:哀“铁凝当作协主席”

铁凝是非法当选

2006年11月12日下午传出“现年49岁的女作家铁凝以161票,继茅盾和巴金之后,当选中国作协第三任主席”消息后,大陆主流媒体一直没敢发表异见,直到三天后(11月15日),《南方都市报》才“敢为天下先”,以不显眼处转载一篇博客文章《铁凝能否将中国作协凝聚成钢》,委婉地表达了众多作家和公民对铁凝任中国作协主席的质疑——主流媒体这种不能遵照新闻规律自由发表公众关于铁凝任中国作协主席的不同意见的“超级谨慎”,证明民间传闻可能属实:铁凝任中国作协主席并非民主选举产生,而是官方事前钦定。

据深圳《晶报》11月14日披露,此次参加中国作协第七届代表大会的作家代表有“900余名”,但铁凝却能以区区161票当选中国作协主席,这“161票”说明什么呢?

我想,第一,此选举严重违反了“得票必须过半数才能当选”的选举常规,创造了以17.8%的得票率当选的世界奇迹(可入迪斯尼纪录);在中国作协历史是,无人能以如此之少有选票当选——铁凝是在有人破坏选举法后非法当选。

第二,官方关于铁凝当选中国作协主席的理由是谎言——官方报道说,铁凝当选中国作协主席,是因为她 “人缘不错,文学地位也可以,反对的人最少。中国作协副主席谭谈如是评论铁凝──具备良好亲和力,能保证文学界的团结、稳定、发展。许多作家也普遍认为,铁凝人品好,在作家中有凝聚力。”试问,只有17.8%的得票率,怎么就是“在作家中有凝聚力”?“能保证文学界的团结、稳定、发展”?有网上消息说,铁凝的许多书,皆是市场上“半价出售”也卖不出去的书。如此,“半价作家”当中国作协主席,中国作协能凝聚天下文人?

“铁凝特色”有三

为何有人要制造谎言保送铁凝当选中国作协主席?这与“铁凝特色”有关。

据介绍,“铁凝特色”有三:

其一,继承“荷花淀派”,只写“新和美”——“原河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刘小放评价铁凝说,她善于在凡俗的生活中发现新,发现美。”“她的眼睛总能在时代的变迁中发现那些迷人的‘秀色’”。铁凝自称:“作家应该表现美,这种美不分民族种族,是全人类的!”她说,“这是我向往第三性写作境界的一种努力。我认为达到第三性的写作境界可能需要我一生的时间。”

其二,铁凝从不批评人,既不与同行争鸣,更不批评现实与政府。铁凝说:“晚年孙犁也搅进了文坛中文人间的一些是非争论,那也不是我这样的后辈所能评说的了”她连恩师的名誉也不愿澄清与维护,为了避免学派之争,她干脆声称:“我也不认为河北迄今为止已经形成一个‘荷花淀派’”。其堪称一个“你好我好他也好”的“好好女士”,这极其符合当今“新核心”的“和谐社会”需要。

其三,铁凝“政治可靠”无人可比。她在中国作协河北分会副主席任上就是中共十六大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以省级作协分会副主席当候补中委,这是大陆作家五十七年来从未有的宠幸。可见其虽然写作平平,既不“德高望重”,也非有佳作“洛阳纸贵”,但与官场“和谐”的手段却远胜同行,非同寻常——能具备“三重身份的和谐:政治身份、作家身份、女性身份”。

王蒙等三人竞选败北

网上有文说这次有三人竞选中国作协主席,即前文化部长王蒙、反腐作家张平、老诗人贺敬之,但这三人皆不为当局放心:王蒙在作协副主席中排名第一,曾为中央委员,现任全国政协常委,又出身团干,机智伶俐,一向巧于回旋于官民之间,本是中国作协主席的较佳人选,但王蒙“六四”期间以“思想解放”闻名,曾以拒绝看望“戒严部队”获取民望,后虽然表态赞同“三个代表”,依然在“新核心”中留有阴影;至于反腐作家张平,其作品虽然有不小影响,但艺术上无高度,更因执政者深知,若真的鼓励作家大写反腐败,社会定难“和谐”;而老诗人贺敬之,虽然有现代舞剧《白毛女》闻名,也曾担任文化部代部长,但“左”的历史太深,“左味”太浓,让其当选,不利于“新核心”保留退路。于是当局以“年轻化”为名——年过七十者一律退出中国作协领导层,不但不让王蒙等当主席,连原有的“副主席”也拿掉了,并由此轻松地将白桦、邵燕祥等“右派”老作家排除于“中国作协主席团”之外。可以说,中国作协中的“思想解放派”,在此次选举中全军覆没。

“十七大”的缩影和预演

从铁凝当中国作协主席,可见,中共曾给予中国作协的“特区政策”全部取消——虽然毛泽东1942年就发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将文化人全部纳入党的严厉领导之下,但一直还是将作协文联与党政部门略有区别,选作协主席、文联主席,没有像其他行业,用外行领导内行,前两届中国作协主席茅盾、巴金,两人均为中国现代文学巨匠和领军人物,皆是多数作家认可的文坛“精神领袖”,皆有公认的流行巨着。可此次产生第三任中国作协主席,则完全抛弃“祖制”,仅仅以“政治过硬”、“年轻化”为中国作协主席标准,与选任党政官僚的方法毫无区别。

这就预示,今日中共的执政能力和领导艺术,实则大大倒退——中国历代专制帝王,虽然屡兴文字狱,但总还是给文化人一点“特殊奴隶”的优待,如明太祖朱元璋,错杀了才女苏妲妹,会立个“罪己碑”;对入朝的名士刘伯温,会在其“逆鳞”之时想到其文人性格,稍予宽容,任其永葆文人心志。就是毛泽东,虽然一再大抓“反右”,但也知道要树一个永远批判执政者的鲁迅来笼络文化人,知道文学的本质是批判现实,古今中外的名着皆是“悲剧文学”,因此只能用“社会主义批判现实主义”之巧名来悄悄限制作家们不越“红线”。可而今,“新核心”却敢于去掉一切“面具”,直接钦命一个绝对听话的“美女作家”来当全国文人的“奴隶总管”,赤裸裸地要求作家们只能赞美“和谐”,不顾这一事件将使民间关于“中国作协是二奶”的传说更加形象化。这真是“三千年未有之变局”!

一叶知秋。中国作协第七届代表大会其实就是中共明年十七大的缩影和预演。从中国作协第七届领导人的平庸保守,可以预见中共十七大也只会产生一个保守平庸的新领导层。未来几年,中国文学不会有什么自由写作的新希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也不会有什么顺应民心和世界潮流的“共生主义”新建设。

铁凝啊,你升官加薪换大房当然是喜事,但你可曾想到,你将成为一个永远的笑话与悲剧的帮凶?!

(注:本文中铁凝自述引自《南方周末》2006年2月9日记者夏榆、实习生纪冰冰报道《铁凝:任何状态都能回到自己的灵魂中》。)

2006年11 月15 日于深圳

党权大于国法,狗权大于人权

畸形的制度产生畸形的事件。本来狗权要靠人权来维护的,但是,却在今日谈政治色变的中国,亿万人民的人权保障也许只有通过维护养狗的权利才能带动。这也许是人世间最荒谬的讽刺事件。

据境外媒体报道,北京近一个月来所展开的强力捉狗行动,引发爱狗人士于06年11日在北京动物园前的抗议,警方驱散人士。过程中,警方陆续带走部份抗议人士及多名记者,并和抗议人士发生口角冲突。

尤其当笔者看到颇为宏大壮观场面的彩色图片时,深深感觉到,这来自人民群众的浩大力量实在太震撼人心了。

本应该,作为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严格说人权至上才是合情合理的。并且,只要每个公民的人权得到充分保障,至于其它任何权利,即便作为一般动物的权利,也许才能得到切实保障。但在中国,由于继承的是中世纪的君权至上所演变而来的党国统治,即党权大于国法,党委书记大于整个党。所以,亿万人民的人权首先就无法保障,而作为同样是生命,所有动物的权利,就根本无从谈起。

虽然狂犬病及“违法养犬”问题近年来日趋严重,但不至于就发展到了北京市政府随意发布限狗令和大规模杀狗的行动吧。固然,当北京警方出动警察展开大规模捕狗、杀狗的实际行动时,便立即招徕众多养犬爱犬人士同仇敌忾、一鼓作气的坚决抵制与强烈抗议。

很明显,在互联网极其发达的今日时代,任何只要是违反民心民意的事情,最终都会导致这样的结果。这为长期以来习惯于传统管制的北京警方无疑提出了新的执法考验。

但是,如果养犬爱犬人士把此主题升华一下,就可以由此而迅速发展到保护每个公民人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但是,毕竟养犬爱犬人士绝大多数都是中国时下的有资闲情一族,否则,穷人连混饱肚子都极为艰难,又哪来这等闲情过上养狗的逸致生涯哩?

而作为这些养犬爱犬人士,也许根本就无人权基本思想和概念,毕竟作为他们,当混到这样一种地步时,一般情况下,其自身基本人权由于金钱和地位的作用,也许得到充分保障了。而在眼下的中国,属于绝大多数的人应该是工人、农民、学生和士兵,以及所有下岗失业人员,大概这些人就占整个社会的80%左右,而在中国所经常发生人权不保的事件中,往往属于这些人群的人占绝大多数。而作为这类人,由于各种方面的原因,即便遭遇人权迫害了,也想不到,或者根本就无法自卫。

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当权利遭受来自政府或某官员强力威胁与迫害时,一般都选择退缩或甘心认命。毕竟对于他们来说,在这被金钱完全腐蚀并同化成极为冷酷如同钢筋水泥般的冰冷城市时,每当他们受到来自强势群体的直接威胁与赤裸裸的迫害时,他们都仿佛处于漆黑夜晚中的一盏柔弱的油灯,由于本身无如同团伙的强有力的保护与帮助,无便利渠道的正当申诉出口,无金钱作为依托的长期奔波与辛劳,也无很多时间长期泡磨其中,何况还知识有限,信息闭塞,等等等等,便限制了其作为受害者的当事人,面对本该维护的神圣人权,果真就软弱无力,极其无可奈何,固然就得不到及时、切实、高效的任何维护与保障。所以,这中国人的人权远远不如狗权,也便成为当下中国整个社会所面临的最大困惑与最根本的问题。

当然,这种仅仅通过有资有闲阶层维护狗权的运动,即便广大民主人士全部都参与其中,给其着重启蒙、开导、培训和扶持,也无法让这类仅仅只沉浸于狗感情的类似纯粹动物式的人们彻底把其动物思想完全转化到人性上来。虽然有民主人士说这种维权也是民主启蒙的一种契机,但笔者以为,这绝对不可能。比如那些因多年上访无果的职业上访户们,就成千上万地长年游走奔波于北京的大街小巷里,并且也在光天化日之下,频繁遭受所谓”人民”警察的威胁、驱赶、恐吓与关押等,而真正同情者又有几人?又有多少有资闲情之人确实为之伸出援手了,而给予其最实际的关怀和帮助?实际就根本不存在。更不要说立刻组织与此类似的大规模的集会、声援、游行与抗议行动了。关于在这一方面,在眼下中国,狗权绝对大于人权,也便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以此说来,由于党权大于国法,并高高凌驾于人权之上,所以,便在实际生活中,这狗权也自然而然高高凌驾于普通百姓的人权之上。这实际就是把中共党权高高凌驾于国法与人权之上的最大恶果。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则真正才是恒久不变,伴随其一生的大灾难。

也就是说,在一个国家,当狗权大于普通百姓的人权时,这个国家的普通人民还会享受到本属于他们的神圣尊严、人格、自由和充沛人权吗?固然,在绝大多数的时候,是绝对没有这种保障的。除非,只要是善于察言观色,溜须拍马,跟风突进者,即所有根本就不讲究任何道德和法理,仅仅只向往通过非正常渠道巧取豪夺者,为了满足他们的野兽欲望,在眼下一党专制大黑窝中,他们利用非人道的方式投机钻营其中,果真就获得巨大收益与至高地位了。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他们这些人,仅仅只能也是极少数,便果真过上了属于他们这类人的悠哉悠哉的天堂生活了。这实际还依然充分证明了,在当代中国,仅仅只是罪犯的天堂,正义人士的地狱,广大普通百姓的大监牢。难道现实不正是这样吗?

200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