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部诺奖作品翻译者竟一样 克隆加修改

当今,读者所见的不同语种的外国文学作品一般都是由不同译者翻译的。但日前记者却获悉,时代文艺出版社10月推出的一套诺贝尔文学奖文集,却是由同一位译者领衔翻译的,这位译者如何做到了这一点?这可能吗?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最早发现这套涉嫌抄袭的图书的是南京大学图书馆采访部的陈远焕。

最近,他在选书时发现了一套“特殊”的图书,“这套书标价600元,名为‘诺贝尔文学奖文集’,是时代文艺出版社10月份刚刚出版的。它的排印与外表装帧均不错,体例也符合规范。但在翻阅时我发现全书26部,在译者署名上,竟然是一样的——都署成‘李斯 等译’。当时我就觉得不可思议,这种署名法实在少见,不管翻译的人名气大小,出版时都应该按规矩据实署名,做成这样,很不规范很不严肃。”

陈先生所说的这一点,记者随即得到证实。记者在卓越网和当当网,均找到了这套书。而书封面上26部确实都是同样地写着“李斯等译”。而且记者注意到,这套文集涉及12个国家的语言,比如蒙森写的《罗马史》是德文版,普吕多姆的《普吕多姆诗选》是英文版,法朗士的《诸神渴了》是法文版,确实不可能依靠李斯这一位译者,就完成这26部书的翻译。

此外,陈先生还指出,这套书的责任编辑都是一个人,26本严肃文学作品只有一个责任编辑,如何保证文字的质量?

稍作比较

克隆加修改 怀疑是抄袭

陈远焕翻开书时,感觉书中行文似曾相识。他将时代文艺出版社这套书其中几本与馆内的几套诺奖作品比较后得出结论:这套书可能是根据国内已有的版本稍加改换,靠抄袭推出的新书。

他举例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出版的《布登勃洛克一家》第八章中,开篇是这样几句:“战争和战争的呐喊,驻扎军队和纷扰忙乱!普鲁士军官在布登勃洛克议院新居二楼的拼花地板上踏来践去,吻女主人的手,克利斯蒂安(这时他已经从鄂文医院回来了)带着他们到俱乐部去。”在时代文艺出版社的这一段是这样写的:“战争和战争的呐喊,驻扎军队和纷扰忙乱!普鲁士军官在布登勃鲁克议院新居二楼的拼花地板上踏来践去,吻女主人的手,克利斯蒂安(这时他已经从鄂文医院回来了)带着他们到俱乐部去。”还有的字句稍加改动,如把“城里”改成“城中”,“一八六五年”改成“1865年”,有的还改错了。

陈远焕说:“稍下点功夫便能发现以上问题,真不明白责任编辑在如何尽自己的责任?”“如此翻译、编辑、出版,就是在糊弄图书市场、坑害读者。”

记者调查

出版社图省钱 翻译者有“前科”

记者随即与这套书的责任编辑取得了联系。

对“诺贝尔文学奖文集”,该编辑介绍说,这是出版社运作了四年的一套书,为节省版权费用,这26部书里涉及到的作家,都已过了版权保护期了。

针对译者署名的问题,他解释说:“李斯很有名气,以前译过《垮掉的一代》。这套书的翻译,除了李斯,还有他开的一家翻译公司的其他成员。署名时,我们想借助李斯的名气,就没有署其他译者的名字。”

针对记者提出的翻译内容与已出版的图书存在雷同时,该书责任编辑表示对这个问题自己不好过多解释,“我们按千字50元的价格付给了李斯翻译费用。”但他提出,不同的译者面对同样的原文,译文可能没有太多的出入。

当记者询问李斯联系电话时,这位责任编辑告诉记者,他现在也在找李斯,但一直没联系上。记者随后在搜寻“李斯”资料时,却发现“垮掉一代”研究专家文楚安的评论:“(李斯编著的《垮掉的一代》)居然将‘翻译’冒充‘著作’出版,而这翻译又实在太不高明……全书几乎原文抄袭美国学者约翰。泰退尔的专著《裸露的天使》。”

业内观点

不同译者翻译 结果肯定不同

就该书责任编辑“不同译者翻译同一段文字,译文很可能没有太多的出入”的观点,记者采访了几位翻译界业内人士。

张福生先生是位资深编辑,从1977年以来一直就职于人民文学出版社外国文学编辑室。他认为,不同的翻译者有不同的风格,在用词、句式等很多方面都存在不同,“甚至一句话,先翻译后面还是先翻译前面,大家的选择都不同” .针对记者提出的“诺奖”书中出现成段的几乎一致的翻译文章,他认为抄袭的可能性很大。

《世界文学》杂志前总编高莽先生,在听完记者念的两段文字后,也认为这套书抄袭的可能性很大。“一些难的句子,根本不可能出现几个人翻译结果一样的情况,即使是简单的句子,也不可能出现你说的情况。”

同业揭露

抄袭出书不新鲜 出版方必有暴利

张福生还表示,这种事情在业内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很多书商都这么做,只不过读者不知道罢了。“有的作者甚至连外语都不懂,就号称翻译什么西班牙语、德语的书,其实他就是搜集几套正规出版社翻译的东西,然后东抄一句,西抄一句,改改标点,把自然段或者合并或者分散,这样最后就成了一本新书,其实就是无耻抄袭。”

高莽也举例说,以前他翻译过一篇文章,叫《人和事》。“‘事’这个翻译结果,完全是我个人的创造,按原文不可能在字典里查到这种解释。而后来,别人在翻译时,我发现也用了这个标题,这就是抄袭。”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图书业内人士还表示,这套26本的图书定价是600元,相比投入,绝对是暴利。“正规出版社因为讲究流程、纸张,出版成本要高一些。按我的估计,书商这套书的制作成本不会高于25%。也就是说,做这套书的成本不会超过150元,因为不需要付版税,也不需要付翻译费用,甚至可能也不用什么好纸张。”

后续反应

涉嫌被抄出版社 将开始搜集证据

记者采访中,人民文学出版社副社长潘凯雄在翻阅了相关文字的复印件后,答复记者说,对这种行为,他们将采取必要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不排除与其他权益被侵害的出版社联名起诉的可能。

记者了解到,在多年前,人民文学出版社曾经打赢过这样一起官司。

上海译文出版社市场部有关人员也表示,将密切关注这件事情,会把相关图书进行比较,搜集证据。

有业内人士表示,通过打官司虽然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但国家有关法律应该对这种行为严惩,否则对方只是轻描淡写地受到一些处罚,损失不大,会依旧继续做下去。

陈破空:向非洲撒钱,北京意图何在?

十一月初, 48个非洲国家的首脑或代表齐聚北京,举行“中非合作论坛”峰会, 会上,中共方面甩出一连串“大手笔”:减免非洲国家所欠中国债务100亿美元;签订14项经贸合同、涉及资金19亿美元;许诺未来三年,对非洲援助倍增,提供50亿美元优惠贷款,设立50亿美元基金,鼓动中国企业投资非洲。

中共的派头,显得像一个暴发户。中国经济连年膨胀,成为中共大手大脚的来源;中国外汇储备突破1万亿美元,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使它更有理由在非洲穷兄弟面前,大肆炫耀,大摆排场。北京大把撒钱,非洲国家自然对它说尽好话,中共为此挣足了面子。

然而,许多中国民众,本身生计维艰。仅举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他们超时劳作,出卖苦力,却受尽歧视;同工不同酬,看不起病,付不起学费;当牛做马,却常常连工资都拿不到手;全国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高达千亿人民币(只要收回非洲债务,就足以偿清对所有中国农民工的欠薪)。为了讨要工资,他们中,有的以自杀相逼,有的被保安毒打,有的遭黑道追杀,以至付出生命代价。

中共腰包鼓胀起来,却无意将财力物力都用于国计民生。仅为支撑朝鲜金正日政权,就用去中国外援粮食的90%.如今又大举援助非洲,究竟意欲何为?

经贸方面,中非贸易激增,到今年底,双边贸易额将达到500亿美元。与中国对美欧日等保持的巨额贸易顺差相反,中国对非洲的贸易,竟为逆差。这是中方故意让利的结果。

政治方面,非洲国家成为中共在联合国的主要帮办,可以对抗以美国为首的民主阵营,足以封杀联合国任何不利于中共的议案,比如,谴责中共迫害人权的议案。借助于非洲国家,中共对台湾的围堵更形水泄不通,随时做到“赶尽杀绝”。

中共对非洲的全方位渗透和深入,使其在非洲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已经紧追美国和法国,位居第三。然而,中共与非洲走近,引发世界性的不安,被指为“新殖民主义”。中共对此拒不承认,辩称“殖民主义这顶帽子,永远扣不到中国头上。”然而,为了与文明国家争夺非洲,中共不择手段,以“不干涉内政”为幌子,纵容非洲国家的独裁与腐败,已是不争的事实。

中共援非,号称“没有附加条件”。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抱怨,中共的做法,抵消了国际社会对非洲以经贸促政改、以经援换人权的努力。中共不仅对非洲国家政府滥权腐败和践踏人权的劣迹视若无睹,而且将中共官场腐败和残害异己的模式,向非洲推广、拓展,致使非洲日渐“中国化”。从意识形态上而言,这正是对非洲的另类“殖民化”。

在津巴布韦,穆加贝大开历史倒车,使该国在获得短暂民主后,重新回到黑暗的专制时代;在苏丹,军政府对少数民族大开杀戒,三十万人惨遭屠戮。所有类似事件的背后,几乎都有中共的影子。就连苏丹军政府屠杀民众的武器,都直接来源于北京的输送。

中共在非洲,逆世界潮流而动,自有其逻辑。中共御用文人公开提出:“要有向躲雨棚扔石头的能力。”直意是,你不让我进你们的躲雨篷,我就向躲雨篷扔石头。针对国际政治,那便是:如果你们(美国和西方)不认同我(中共),我就处处坏你们的事。为了贯彻这一阴暗的流氓理论,御用文人欲盖弥彰道:“这样的话不应该由政府来讲,而应该由民间学者来告诉外国人。”

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中共伸向非洲的野心。那便是,纠集非洲国家,组成灰色阵营,与美国抗衡,与文明世界为敌。迫使美国和文明世界承认中共在国际上的强权地位,进而对中共的独裁和暴政保持缄默。

如此,或极权,或迫害,或腐败,中共便可以在国内随心所欲,死守该党既得利益,将一党专制进行到底。从慷慨援助非洲,到维持自身独裁,兜了一个天大的圈子。中共用心,可谓良苦!

自由亚洲电台

丁子霖被时代周刊选为60年亚洲英雄

《时代》杂志亚洲版选出60年来的60名亚洲英雄,其中有多名中国大陆人士,包括邓小平和六四死难者家属代表丁子霖教授。

总部设在纽约的美国《时代》周刊是一份有世界影响力的英文刊物。它在香港出版一个亚洲版,最新一期亚洲版推出了该杂志选出的60年来的60名亚洲英雄。

这60人当中的中国人包括已经去世的中共最高领导人邓小平、体育界人士牟作云、妇女运动人士洪婷婷、体操健将李宁、影视明星巩俐还有六四死难者家属代表、北京退休教授丁子霖。

丁子霖对中文部说,她对这样的奖励和荣誉感到非常意外,也非常高兴。她说:“我想,人家评选了我们,我很高兴,因为这毕竟是对我们的一个鼓励,鼓励我们继续向前走。这也是对我们17年来所做一切的肯定。这份肯定和鼓励不仅仅是给予我个人的,而且是给更多的和我一样的天安门母亲群体的母亲们、父亲们和难友们共同分享的。此时此刻,我只想说一句话:谢谢!”

*丁子霖:六四遗孤逐渐长大*

丁子霖说,只要还活着,就“永远不会放弃”。她说,随着岁月流逝,当年六四的遗孤们已逐渐长大。她说,这份荣誉来自美国杂志的评选,她很自然地想到了数年如一日不断帮助这些遗孤的中国赴美留学生如陶业和陆文禾等许许多多的中国留学生。

被《时代》周刊亚洲版选为亚洲英雄的还有西藏精神领袖达赖喇嘛、印度的甘地和尼赫鲁、菲律宾的阿基诺夫人、缅甸的昂山素季、越南的武元甲将军、美国的麦克阿瑟将军和新加坡的李光耀。

在名单上的还有作家韩素音、高科技公司雅虎的杨致远、韩国企业家郑周永、印度的特雷莎修女、香港生物学家管轶、武打明星李小龙和日本导演黑泽明。

王力雄:达赖喇嘛能否成为中国元首——《我与达赖喇嘛的四次见面》(之六)

当天晚上达赖喇嘛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演讲。我就像一个追星族一样,不放过任何一个赶场机会。我的确对这个西藏喇嘛感兴趣,希望能在各种场合观察他。

一个当地朋友为我开车和翻译。我们从饭店出门时正好碰上达赖喇嘛出发,安全人员临时禁止其他人出入饭店大门,清出一条通路让他从大堂出门登车。他在为两侧人群祝福时看到了我,彼此一笑,没有说话。

演讲场地是在大学体育馆,每张门票6美元。一个藏人喇嘛在售票处窗前徘徊,嫌门票太贵。我把多的门票送给了那位喇嘛。我有时试图猜一下,达赖喇嘛的类似收入会有多少,又是怎么使用和分配的?以他的明星效应,如果有好的经纪人,财源滚滚应该不成问题。他自己虽然不需要钱,流亡西藏却需要,他若是利用商业手段和明星效应为流亡西藏搞钱,可以理解。但是据说他非常反感把自己的活动和金钱联系在一起,经常做不要钱甚至贴钱的事。信徒奉献给他的供养,往往转手之间又被他送给别人。听说达赖喇嘛去台湾时,要求所有在台湾收到的钱都留在台湾。台湾人的供奉非常丰厚。西藏流亡人士常常眼看大笔已经到手的钱随即被达赖喇嘛送出去,不免暗暗心疼,那些钱可以给流亡西藏做多少事呀!

体育馆很大,座位坐满了一大半,下面的比赛场地也临时摆了很多排凳子。新闻报道说大概有两万多人来听演讲。演讲开始之前,悬在体育馆上方的大屏幕一直在放一部纪录片,内容是关于达赖喇嘛认定的转世班禅——影片把他称为世界上年纪最小的政治犯。有不少名人在影片中出镜,其中图图主教有一句话说得很好——“自由比镇压要便宜”。我对此深为认同,如果中国给西藏高度自治,花的钱会比现在少,效果却会好很多。

达赖喇嘛出场前,观众席上的光线暗下来,演讲台则打满舞台式的强烈灯光,完全是戏剧开演的效果。等到达赖喇嘛出场,全场集体起立鼓掌,他却被头顶灯光晃得什么都看不见,不得不用双手搭在额前挡光去看台下并还以致意。他的举止天然,毫无造作。在当今这个把一切都搞成舞台样式的传媒时代,政客在台上只会刻意地表现自己。而他的魅力却恰恰是没有任何刻意(当然也可以说他的刻意最聪明,就是表现不刻意)。台中间一个孤零零的椅子,被舞台效果的灯光照得雪亮。任何人坐上那椅子,面对周围的黑暗却知道黑暗中有几万双眼睛盯着自己,都难免手足无措。而他却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坐在椅子上盘起双腿。观众对他这个动作发出善意笑声。他们在自己的公众人物身上很难看到如此洒脱。我对这动作是熟悉的,无论是在华盛顿的总统套房,还是在洛杉矶讲经会堂的小休息室,他都是这个姿势。他总是赤脚穿拖鞋,大概就是为了方便随时脱鞋打盘腿吧。西藏人,尤其是西藏的僧侣,最自如的姿势就是盘腿打坐。我想他在那舞台上一打起盘腿,就能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达赖喇嘛的演讲用英语。他的翻译坐在旁边,仅仅是在他有不会的单词时给予提醒。体育馆上方的悬挂四个面的大屏幕,向四个方向同步地播放他的特写镜头。他的演讲是关于人生智慧的一些话题,我已经记不清具体内容。我感兴趣的是西藏政治问题,但他对西方公众一般不讲政治,多是讲人生哲学和宗教问题。他之所以能够征服西方公众,很大程度是因为他的形象是智者和宗教领袖,而不仅仅是一个受压迫民族的代表。单纯从政治角度获得同情是有限的,这世界上受压迫的民族那么多,诉说民族苦难和为自己民族鼓呼的人也很多,为什么不能引起西方公众的兴趣?因为需要同情的苦难和需要谴责的不公正实在太多了,都向西方人去说,他们根本听不过来,而且天天让他们为此付出,到一定时候也就疲倦甚至厌烦了。然而达赖喇嘛不同。他令西方公众感受到的不是要求他们付出,而是给予他们,是他们的获得,让他们成为受益者。他们从达赖喇嘛那里得到人生方面的指导,哲学思想的提升,以及宗教情怀的满足,所以他们才会如此热情地欢迎和爱戴他。

达赖喇嘛是聪明人。他自己不谈西藏问题,并不是西藏问题就被忽略了,而是那些话题自会有人去为他说。就像这次演讲,前面播放的纪录片把西藏问题已经煽情地渲染了一番,接着大学校长在达赖喇嘛演讲前所做的开场白,也是谈西藏政治问题。这已经是通例。但凡达赖喇嘛出现的各种场合,总是先由西方社会的著名人物、议员、明星等做介绍,无一不是大谈西藏问题,表示对中国政府的谴责,号召西方公众支持西藏自由运动等。于是当他开始讲话时,就闭口不再提那些。既然已经有人替他讲了,自己何必再讲,让别人讲不是更聪明吗?

那一晚我主要不是听达赖喇嘛演讲的内容,而是在看听众反应。我周围的美国人几乎个个都以崇敬眼光注视他,全神贯注,时而会意点头,时而哄堂大笑。达赖喇嘛面对他们则是如鱼得水,挥洒自如,举重若轻地引导着全场上万人的思路和情绪。看着这样的场面,我深感触动,更加认识到他是一个多么宝贵的领袖人物,我们中国是多么缺少这样一个人物,而未来的中国又是多么需要这样一个领袖。金山银山易得,如此一个领袖难求啊。未来中国社会的政治转型,最缺乏的因素之一就是领袖。汉人自身的领袖资源已尽枯竭。多年来我观察走马灯般轮流进入视野的人物,期望看到有可能带领未来中国走出危机的领袖,最终只能放弃期望。我的汉人同胞不乏方方面面的优秀人才,却始终无法出现同时具备各方面条件的人物。那种人物不是雄踞一方的军阀,不是精于权谋的弄臣,不是揭竿而起的大王,而是能够平衡各种因素,总揽各方局面,有人格魅力,有精神权威,被全世界接受和爱戴,可以带领中国完成自由民主的转型,创造一个走向未来的新社会,却又不会把权力当作个人私产的领袖。总而言之,就应该是达赖喇嘛那样的领袖。

如果达赖喇嘛是汉人,掌握中国未来命运的领袖非他莫属。不过他真是汉人,还能成为今天的达赖喇嘛吗?不过,他虽不是汉人,难道不可以是中国人吗?中国人并非一定就得是汉人啊。他多次表示西藏可以留在中国,实际就等于承认他可以成为中国人。一位在达兰萨拉见过达赖喇嘛的人告诉我,达赖喇嘛亲口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江泽民先生能够解决西藏问题,我愿意为他成为第二个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中国人奔走呼吁。”如此而言,第一个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中国人指的是谁呢?不就是他吗。那么,他既然可以是一个中国人,当然可以成为中国的领袖!

我不是那天晚上才想到这一点。2000年1月,我在新千年写的第一篇文章《有关达赖喇嘛的一个幻想小说提纲和另一个小说的片断》中,就以故事方式写了我对西藏问题两个结局的设想。那两个结局一反一正。一个是十四世达赖喇嘛圆寂后将自己的灵童转世到美国,并以此实现了西藏独立另一个是达赖喇嘛被汉人的有识之士推举为中国国家元首,成为保证中国安渡政治转型期的稳定因素。有意思的是我的一位皈依了藏传佛教的朋友把这两个故事拿到康区色达五明佛学院去讲,对前一个故事,周围僧侣个个点头称是;对后一个故事,僧侣们则是个个神情怪异,陷入无语。

不过,在洛杉矶听达赖喇嘛演讲时,我开始对此进行更具体地思考。可以说,达赖喇嘛成为未来中国的领袖,其他条件目前都已具备,知名度、影响力、国际社会的认可、精神信仰方面的权威,以及整合中国各民族和不同族群的能力等,最大的问题是他目前尚不被汉人了解和接受。中国百分之九十多是汉人,不被汉人了解和接受,其他方面再好也无用。我不知道我是否能在这方面做一点事。

2001年写于拉萨   2006年整理于北京

首发民主中国

綦彦臣:构建国家风险的民间监测机制势在必行

引言:国家管理成本高昂证明高风险的存在

源于中国古代哲学家孟轲“仁政”理论与西方社会民主党人本理论的胡温新政,在很大程度上疏导了低层社会的不满情绪。加之,一些技术性(大多来源于古代政治传统的)政治刷新手段之实施,如反腐个案、对暴利行业的行政干预,确实出现了比江泽民时代更好的“人气”。但是,在国家治理战略出现调整且这种调整并无长期的制度建设保证的前提下,推动国家风险指数高涨的因素并没有消失,甚至说反在增高,大体观测有三:

(一)就业型政府不可能在中共党权交替的某个法定期内骤然改变。直白地说,胡温新政在未来的5年多的时间里,不太可能推行彻底的公务员体制改革与各级政府的精简。

中国特定文化与制度环境下的就业政府有顽强的生存能力及对预算外收入取得的多元灰色管道。

(二)剔除(与上一个问题密切相关的)部门利益冲动因素,仍然存在着“兴新避旧”的虚张声势的“改革”或立法冲动。

这类“改革”与立法冲动的后果,往往是诱致新的潜在社会群体冲突概率增加。

(三)通俗的“两杆子政治”虽然出现了弹性变化,但,既便是体制内的民意表达还是受到严重的阻滞。这既与“避旧”——不革除旧法条而盲目出台一个不协调的新法条——有密切关系,也与社会整体对“正统灌输”的天然反感密切相对。

也就是说,没有一个政府与民间真正对话的平台仍是国家风险高发的诱发点之一。就人大与政协的作用问题,连体制内高官(如湖南省前纪委书记杨敏之)都不乐观。如此,一些具有积极倾向的法条(比如司法鉴定权的上收)与被收权者的“收益竞争空间”反而会扩大。

面对以三大风险因素,国家(政权——政府——政体之混成)对风险的敏感度还是非常之低,且囿于意识形态约束而无法实现明晰的制度创新——没有监测国家风险的真正积极性,并且情治、调研之类的传统手段早与文化价值的更新发生了歧路亡羊的尴尬状态。那么,在“依赖国家——神化国家”的传统思维之外,中国民间知识精英确有必要确立“在野”(而不是革命)观念,构建一套国家风险的监测机制。

以下就三个“案例”式战略问题予以分析,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一、国际格局变化中,中国将逐渐被边缘化

这是一个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但又不能使用纯粹意识形态批判方式表达的问题。在中国(大陆)争取到联合国席位以来,中国在国际社会的总体形象并不算好:其一,在传统的人权观念方面,仍然处于抵抗状态。《公民权利与政治权种公约》仍不得批准,就是最明显的标志;其二,在国际危机的解决的方面,中国仍然不是国际大家庭可信任的一员。过度地“技术化对抗”西方价值,引起巨大的负面作用。

自英国人权研究专家米尔恩于1986年批评联合国的成员国存在道德风险以来,已经20年。20年之间,联合国在这方面没见丝毫好转,已经面临“政治破产”边缘。最近,美国有400名跨党派学者联合研究团体,推出了民主同盟计划,准备在联合国改革受阻而无望发挥应有作用之际,取代联合国。

以预测观点来看,民主同盟取代联合国将会在5至10年间发生。而国际民主同盟的确立,无异于一次世界选民的重新登记。它的入盟条件清晰而简单,如传统的人权标准、司法上的纯粹技术性即非意识形态掌控,等等。之于中国,这两项均不合格:一是,《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的批准没有任何确定性的可判断因素。既然能从1998年拖到2006年(等于“八年人权抗战”),那么仍有可能再拖一个8年。如此,中国必将失去国际自由同盟的首创者的身份。二是,中国司法的技术性改善已有,如提高监狱管理的透明度、司法鉴定权的统一管理,但是没人能确知“政法委体制”何时退出司法界。此外,公平看待中共的纪检体系的司法作用,仍存在着相当的文化合法性——代“天”行法、诱导舆情,等等。

一旦国际格局发生联合国“政治破产”的结局,中国也将彻底失去国共两党所一力争取到的国际资源(——共产党代表董必武曾在国民党时期参加过联合国创建会议)。是否有能力领导一个与民主同盟相抗衡的国际体系,尚无明显迹象。既便能领导这样一个对抗性同盟,能够解决国家经济体系对外留依赖程度高的稳步转轨,仍没有任何乐观迹象。

随着联合国“政治破产”境况的临界,中国国家被国际社会边缘化的风险就越来越大,并且这些风险也将以各种形式转化为国内风险。

二、国内危机性风险来源于“政府失效”

应当说,近十年以来的时间里,中国是追求“政府有效”的中央集权模式,还是走一条“市场有效”的诸侯经济之道,没有定论。并且,由于民主制度缺位,执政集团过分相信党控体系可以监督政务运行,结果至今走不出“收死放乱”的旧套路。

仅依“未观测金融——未观测经济”庞大的规模性存在来论,就证明所谓的宏观调控所确定的对象是多么地不全面亦不真实。有观察家的分析表明:2005年的未观测经济的总量达到6万亿(人民币,下同),占当年GDP总量的1/3弱一点;与这个庞大的未观测经济相联系,2005年全国的洗钱规模达到7600亿元;与以上两项相关,国家税收的流失量超过9000亿元,亦达到全国不含农业税与关税的“纯税收”(接近3.1万亿)的30%以上。

任何国家都会存在未观测意义上的地下经济或曰灰色经济,但是有中国之规模庞大者,尚无相应国际案例可参考。如此之状,至少有以下巨大的不良社会后果:

(一)底层社会的“信贷人劝”愈被剥夺。因为国家银行体系已经基本上丧失了扶贫信贷功能(且不论扶贫信贷的城市化后果),加之企业投资饥渴症面积大(约为80%),高利贷十分兴盛。

一个贫富分化严重的国家里,无论统治阶级持何种意识形态,理应将信贷权——穷人借到钱的权力——视为一种人权。

(二)社会两极分化继续加剧,合法收入的维持生计的能力越来越小。

与合法收入维持生计能力畸低相关,劳动力市场供给量又接近无限大,那么劳资矛盾与教育投资的真实回报率必将成为激发社会骚乱的持续热点。一年来,不断激化的民办高校的教学(授受)双方冲突,已经作了说明。

总的来看,中国金融管理体制已经基本上失效:在国际贸易与金融框架下,处于贸易强国与金融弱国的悖论状态;在金融业国民身份待遇上,又呈现出外资银行优先与国内银行劣势的悖论;同时,国家银行功能衰竭而非“未观测金融状态”标准的民办金融全面缺位。

国有银行在承担宏观调控后果之时,又悄然将大量的存差转向外资银行,促动了银行间同业拆借的迅猛发展,中资银行堕落为了“食利族”。亦有分析表明:2006年前三个季度,全国人民币贷款纯增2.76万亿,突破了中央银行计划的2.6万亿。也就是说,按最传统的信贷规模来计算,贷放出的人民币贷款多出预定目标1600亿人。

三、法制基础性改革缺位,新法条冲动强劲,公众无法明了利益集团的立法动机。

以博客实名制为例,此法条虽在热烈讨论中,且也受到了体制内学者“高比例抵抗”(——有调查表明:被访问的4位知名学者中有2人坚决反对实名制,1人要求谨慎行事,1人主张推行全面实名),但问题是:

(一)中国刑法中105条第2款的随意性太大,这种状况不改,等于是让底层社会的意见表达者们“危险地试水”,随时可能受到刑事指控。

105条第2款的应用一直呈现为“应时而异,应地而异,因人而异”弹性状态,即是说:(政府判定的)国家风险高值时期,抓人的概率就大;不同的地方(省份为主)指控的目的不同,较为开放地区(如广东、浙江)的言论尺度就宽一些,较为落后且腐败程度厉害的地方(如贵州、河北)言论尺度就紧一些;知名度高的持不同政者被抓的概率要小一些,反之就比较大。

(二)中国尚没有真正加入《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意图表示,有关论述前揭已论。最令人忧虑的是,到目前仍没有一套宪法释法机制。

刑法中的法条违宪仍未纳入违宪审查范畴。比如说,刑法105条第2款个案量刑前的一些指控中多有行为人对某级次领导人的过度批判记录——如贵州的李元龙案与河北的郭起真案,但《宪法》第34条明确规定了公民有批评任何一级政府工作人员的权利。上位法无法制约下位法,或者说关乎社会正义的刑法违宪,根本无法受到追究。当然,中共的执政理念从根本上还没摆脱训政主义思路,现在的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之治理策略,更多地本乎仁政,即统治集团的恻隐之心乃至个体良心,但这与法治下社会治理仍有较大的差距。

司法技术方面的改进往往要让位给一些高调的政治口号,中共十七大前与奥运会来临前,“稳定高于一切”实际上超过了“和谐高于一切”。比如说河北的郭起真政治案件从2001年的发生到2006年的实判中,竟然出现了两个不同的司法鉴定结果:2001年的司法鉴定表明郭有精神疾病,而2006年的司法鉴定则表明郭无精神疾病。其中5年间,郭没得到过任何药物治疗且外部环境刺激信号——上访被压、被压再上访——未出现环境刺激减弱的情况。正如最近学术讨论司法部推行新规定的初始动机那样“侦查机关的职能决定了它鉴定的倾向性”,实际上司法部的规定对郭起真案件根本没发生调节作用。郭起真案的后一个司法鉴定就是在侦查机关强制下做出的,且被初审法院认定有效。

简言之,在基础性劣法(条)得不到革除的情况下,一切旨在推行“仁政”的司法进步均不可能起到缓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岂不闻中国古语云:兴一利不如除一弊。而目前中国的司法改革,恰恰是走了“急于兴利而怠于除弊”的道路。这毫无疑问地降低了胡温新政的道德含量!

结语:民间批判理性的重建与技术化处理

中国民间力量特别是知识精英型的异议分子,应当充分认识到中国的真正出路在于宽容地对待现政权,双方共同走上一条价值理性寻求与共同解放的道路,才能使中国避免国家风险导致全面的社会危机、崩盘,且最后成本由底层社会承担的“古典重复”。负责任的理性批判是建立一种技术性分析体系的前提,我们应当明白:建立一种民间有效的监测国家风险的预警机制,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共产党政权的延续”,但是,鉴于历史教训即社会危机崩盘的成本最后承担的事实,应当有一种超乎统治集团恻隐之心的道德先验性确立。

这是一场共同解放的道路,也是一场道德资源转移的过程,因为,在同一个有利于整个社会的战略设计乃至对策集中的最小成本选择上,我们毕竟拥有比执政集团更优的道德资源——我们从来就没放弃过民主理念,而对方却常常闪烁其辞。

在能够建立一套国家风险预警机制的“技术优势”上,我们也应改变那种单单为了“唱衰”对方的发言方式,进而拥有刘军宁先生所说的那种驯化权力的优先性。

2006年10月28日初稿,31日改定

首发民主中国

莫建刚:暴君,人民的公敌

萨达姆被伊拉克的宪政自由民主的法律宣判绞刑,这是历史的公正使然,也是公正的法律向世人发出正义的宣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无论是旧的总统,还是新的总统,只要触犯了正义的法律而酿成滔天大罪,都要受到法律的无情惩罚。

萨达姆将要走上绞刑台,伊拉克及杜贾尔村那些死难的灵魂在伊斯兰真主那仁慈的抚慰下终于瞑目而进入安宁的另一个世界。真主是仁慈的、正义的、良善的、同时,对邪恶的势力也是无情的。它不会对邪恶的势力进行仁慈的保佑,也不会对残害人民的凶手进行精神上的加持。无论是伊斯兰教、基督教、还是佛教,其宗教的实质就是对人的精神以及行为加以拯救。如果没有佛教的仁爱;基督教的博爱;还有伊斯兰教的慈爱,那么,人类将会看到自身的末日已经来临。

萨达姆将走上绞刑台,这是宪政自由民主的伟大胜利。这个胜利凸现了宪政自由民主的制度是符合以及适应于人类生存的唯一的政治路径。同时也展示了宪政自由民主是普世的价值。这一普世的精神价值以及政治现实的理念,至今也没有任何政治哲学学者以及精通法学学者用他们的学说给予诘难或是将其颠覆。即便是暴政时代,被邪恶的意识形态和暴力动荡所迷惑,以至于对极权主义的暴行和国家的恐怖行为视而不见,却睁着眼睛说瞎话的,被恐怖暴政所豢养的政客学者们也无法将宪政自由民主的主张和实践加以推翻。这就说明了只有走宪政自由民主的的路线才是人类社会能够生存和安居乐业的唯一通道。除此之外,无论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恐怖主义以及林林总总、五花八门的主义在独裁国家和人民的实践中,所表现出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蓝图都会给各自国家的人民带来深重而不可饶恕的灾难和罪责。

萨达姆将走上绞刑台,谁能拯救他?恐怖主义和“基地”的头目们为了他;在中东地区乃至全世界发动了无数次罪恶的恐怖袭击,那些专制暴政政权在自己所统治的国家中,用新闻媒体发布了无数次同情萨达姆这个杀人魔王的新闻评论和暧昧语言,都无法使这个暴君免于正义法律的惩罚。这就证明了只有在宪政自由民主制度下的法律才是公正和公平的。萨达姆只有被绞死才能赎清他对伊拉克人民以及杜贾尔村那些死难的灵魂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他被绞死后,他的死魂灵也将要受到伊斯兰教真主的严厉的惩处。用中国佛教的“六道轮回”的宗教学说来形容,这个暴君的死魂灵将被打到18层阿鼻地狱中轮回成饿鬼和畜生而永世不得超生。这就是暴君的下场,同时也是全世界人民公敌的下场。

还有那些健在的暴君们,其罪恶滔天犹如萨达姆。今日朝鲜的金正日其骄奢淫逸;杀人如麻不亚于萨达姆。类似于金正日这些残害人民的专制暴政与独裁恐怖的暴君们的末日已经来临。在末日来临之际,这些暴君念念不忘的是屠戮人类,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朝鲜在金氏父子的残暴统治下,已变为极其穷困的国度,人民饥不果腹地过着现代奴隶制的生活。可是为了保障金正日这个暴君的骄奢淫逸的糜烂生活,这个极为贫苦的国家居然不顾全世界正义人们的反对,以试验核武器的成功来威胁人类社会,同时以讨价还价的无赖嘴脸维持着即将垮塌的暴政王国。金正日,这个朝鲜人民的公敌,他的日子还长吗?

萨达姆的下场难道就不是他的下场吗?

专制暴政与独裁恐怖历来是人类的大敌,它对人类正常的政治生活以及精神生活与安居乐业连续不断地进行着连挑战。暴君的思想,还有那些支持和以暧昧的语言以及同情其为非作歹的所谓知识分子的面孔、服饰和语境都有可能变化,但是,从21世纪的政治经验和宪政自由民主的实践过程来看:位于专制暴政与独裁恐怖的政治核心及其思想观念的基本抱负,却似乎已深深地根植于这些人们的灵魂深处。他们依然行使着几千年来的暴政制度和对人类奴役的现代奴隶制度,在行使这些反人类的残暴制度时,丝毫也没有减少其灭绝人性的凶残罪恶。相反,更加隐秘和更加具有欺诈性。所以那些以暧昧语言;同情和支持这些暴君的抱负,助燃他们在残暴统治中的反人类的种种激情,都使我们能更好的理解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已出现了人类的危机,这个时代所需要的正常的社会制度:宪政自由民主!

如果自私自利的欲望萌生在一个毫无节制的人的身上,其灵魂就会陷入到感官上的极度淫悦;对金钱以及对最高权力的渴求,用醉态的理性和癫狂的感性在获取最高权力之时无视人民的生存需求,这就是暴君生长的过程。私欲的力量极为强大,它会超越任何人的理性和感性及自然的本能,并将人引上邪恶的道路,成为反人类,反人民的暴力革命的暴君。在用暴力革命夺取最高权力时这个智商最低下的掌权人,用自己最为低能的欲望主宰着受奴役的人民的命运。恣意地践踏着人民最基本的权利,无度地掠夺人民微薄的财产,将人民竖立为自己的敌人,用无数次政治运动加上暴力革命的理念;运动着人民,使他们无暇顾及现实的危机,不能及时地思考是谁给自己带来精神生活和现实生活的灾难。于是暴君便得意洋洋地将人民玩弄于股掌之间而对其进行残酷的压榨和迫害。其实一切都是为了暴君的政权能“长治久安”,而不顾一切地上演着低能而邪恶的政治杂耍。

暴君对宪政自由民主信念的仇视是由来已久的,因为宪政自由民主的实质就是给予人民最大的基本权利:自由的抉择和民主的申诉,同时限制和制约独裁者的绝对权力。独裁暴君不佩拥有国家的主权,主权永久性的属于人民。于是,独裁暴君便使用效忠于他们的暴力革命军队向人民开战,用血腥的屠刀屠戮着手无寸铁的人民,因此而得出一个结论:暴君就是人民的公敌。萨达姆──伊拉克人民的公敌,已被伊拉克宪政自由民主的法律宣判绞刑。金正日──朝鲜人民的公敌,也即将在朝鲜人民的反叛和全世界人民的唾弃中走向灭亡。

宪政自由民主能促使人类不受国家主义、乱象社会、肤浅的愚昧和邪恶的意识形态的误导和干扰。同时在此基础上履行其自身的博爱、仁慈以及具有人文良心的关怀和义务。宪政自由民主的理念是同人类能在多大程度上摆脱凶残的生存竞争而出现的搏杀;私欲的诱惑以及暴戾性格的冲突的这些障碍形成正比。也就是说,这些障碍就是崇尚宪政自由民主的人民的公敌。

八千万被暴君屠戮的死难者的灵魂,萦绕在中国那阴霾的上空,他们屈死的冤魂永不瞑目。而那座现代化的大坟墓──纪念堂,却堂而煌之地坐落在天安门那被世人注目的广场中央。中国人民能饶恕和宽容那个躺在纪念堂中的水晶棺内的那块暴戾的僵尸吗?不!决不。人民回答说:历史的罪恶永远也不能忘记,忘记了历史的罪恶,就是对人类良知的背叛。只要中国人民能坚持不懈地为自由而抗争,一个崭新的宪政自由民主制度将在中国的大地上建立。那时,人民将会行使公正和正义的判决。

民主论坛

《自由写作》月刊自即日起启用新的专用信箱

各位会内外的作者、读者:因原有《自由写作》专用信箱所使用的chinesepen.org系统尚有故障,暂无法正常运作,故为保证作者来稿及编务工作顺利,《自由写作》专用信箱更改为:[email protected]  ,自即日起启用,请周知。原有信箱 [email protected] 同时停止使用,恢复使用时间另告。
 
                                          《自由写作》编委会  2006年11月7日

樊百华:增长符号:“上饶万人坑”(《1989后的中国》之九)

2006年8月间,中央电视台披露:今年全国投资又出现失控,有40%多的投资属于非法违规的乱投资。中国的官员即使别的本事没有,大跃进地上项目、建高楼、改造旧城(基本不在意保存文化)等等,堪称世无其匹!

从革命故事中听说过上饶集中营,从现实中看到了上绕“万人坑”。经济学家说,如果不停地挖坑、填坑,是与生产无关的傻瓜国的劳动。这没有什么傻的,因为照样可以提高GDP,从而照样可以升官发财。江西省上饶市就曾花了1000万元挖出来一个十几米深的傻瓜国大坑——

1995年,上饶市雄心勃勃,欲在市中心广场建一座30层105米高,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集商业、办公、住宅为一体的国际广场大厦。市广场本来就小,要建这样一栋楼,需要占去大半个广场,许多市民纷纷上书政府,要求停建这个项目,给市民一个安静休憩的场所,还广场一片碧绿。在市民的强烈反对下,再加上坑下地质结构不明,这座已耗资1000万元的浩大工程便停工了。时至今日,停工已两年的国际广场大厦已变成了一口鱼塘,周围则用硕大的广告牌圈住。(取自1999年1月12日《检察日报》艾世民 文)

上饶的父母官可能要责怪发出异议的子民。那么,公仆们为什么不肯事先听一听主人的声音呢?幸亏人民币不是人,否则就真的成为坑万人的万人坑了。

离我现在的南京居所二三里路,有一座外观雄伟气派的“西游记城”,全部投资均为银行贷款,2500万(看样子也不止此数)。周围的广大居民和农民要感谢这项投资的是,“城”建好后,市公交特辟了一条由南京最繁华的新街口通这里的41路车。由于“不开门每天要亏9000元,开门则要亏1.5万元”,只有关之大吉。于是,六朝古都又给子孙们添了一座今朝文物。据报道此类“天生的文物坯”全国有几十座上百座。我担心将来的文史专家们又要为“谁是第一城”打起花子架来——没有了“文物”哪有悠久的“历史”,文史专家们又到哪儿去讨生活?

据《沿海经济信息》1999年10月20日报道,盐城市审计机关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审计工作,经初步统计,全市各级审计机关一年来接受党委政府交办的道路桥梁、市政工程、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办公用房、教学设施及医疗等审计项目计81个,审计净核减额3119.38万元,核减率10.58%。

水份被拧出,肯定是大好事。但我不希望看到老拧不干,天又老阴着。而如果把衣服泡在长江里拧,长江就成了中国审计的“核减率”了!

像耗资3.8亿,“通车”(?)18天即告断毁的“坑人路”——昆禄公路;耗资亿元的山西运城假渗灌工程;九江、钱塘江等等的“豆腐渣”防洪工程;投资42亿质量低劣、20名左右贪官涉案的“献礼工程”——北京西客站工程;投资33亿分文未赚,负债65亿进退两难的河南中原制药厂、中州铅厂;事关西安市民生命之水的“黑吃黑”工程(有关部门投资4.6亿被工程指挥部严重挪用)……这些传媒有所松动后披露出的著名儿戏工程,倘列举完全怕是价值又一个中国了!官人们说要以建设性的态度看待中国前进中的问题,就这样的建设性?

1998年秋,我曾有机会去上海匆匆一瞥,看到的高楼之多真让人想到“建筑森林”一词。同伴中有眼光的便说出“泡沫”一词,果然,过几天报上便连篇累牍地见到“浦东房地产多泡沫”的报道了——何止是浦东!据上海市检察机关统计,1993年-1997年,上海市查处基建行业受贿案件898件,其中涉及基建审批部门的105件。其比例还呈逐年上升之势。上海的泡沫比起孩子们玩的泡沫来,大概只有魔鬼才喜欢玩的。据分析引发上海基建行业犯罪的原因有:⑴政策不公开,幕后交易。这在土地一级市场表现尤为突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在香港、新加坡是直接进入市场竞拍,而我们往往是由有审批权的部分领导直接与开发商商议价格,私下交易,最终导致犯罪。⑵政策有弹性,办事没期限。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市基建行业的审批环节多达106个,其中86个系收费项目,大多无审批期限规定。有些政策弹性相当大。某区一人防办负责人吃了开发商一顿饭,一下子就免掉对方20多万元的人防建设基金。(取自1998年12月13日《劳动报》阙军伟 黄峥 文)

有关专家建议减少审批环节,加大税收力度,以税代费;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确保有一颗廉洁高效的“透明公章”。1998年年底,朱镕基到海南考察,针对海南房地产的遗留问题,他痛陈:不能搞泡沫经济!当然不能,有谁说过“能”了呢?但你们共产党的政治机制决定了不能也“能”啊!

新华社曾有评论员文章,呼吁行政审批制改革,希望在没有民主变革的前提下,诸如行政审批制等首先被改好,为世人提供出“改良”成功的样板。但我一看就顿生疑惑:

不止一则报道披露过,一些地方的招标竞标胡来:报价高、技术力量有保障、资信度也高的投标者,却败在报价低、技术力量没有保障、资信度不高的投标者手里!我相信,即使“上面”严令工程公开招标,“下面”也会东耳朵进西耳朵出,开玩笑呢不是,工程是多大一块肥肉?都公开招标了那不真是太阳从西天出,实现资本主义了?不能跟西方资本主义学,那对权力者来说,是到嘴的肉都不会吃!

《工人日报》等数家报纸曾坦言:经传媒曝光的工程质量问题,只是“豆腐渣工程”的冰山一角。“豆腐渣工程”一语出自朱总理的江边一怒。单就防洪工程而言,除了上面已提到的钱塘江“豆腐渣工程”外,为证明“冰山一角”之语非为“猎奇”(当时官方有文章暗讽朱总理出语惊人,笔者发表了一篇杂文回应)、非为造“轰动效应”……兹再举一例——湖北省洪湖市螺山挡水墙工程:该段防汛指挥长、镇城镇委主任孙昌敏说:“因挡水墙偷工减料,漏、渗水严重,造成了重大损失。装卸公司和洪湖市变压器厂被淹,被迫停产。”是谁拿“命堤”当儿戏?

现场群众说:平地起脚,水一来浪一洗就空了。

工程承包人农民伍振凡说:“螺河长江河道管理段以140元/方的价格让我干,我嫌价低,加之一点不懂建筑,又没有建筑证照,不愿干,市总段工程科派来3个监督施工人员,他们说我告诉你怎么干你就怎么干!按设计应挖下去0.5米,总段工程科来人说不用挖了!挡水墙这样做是挡不住水的,我当时就想过,但他们每天至少有两个监工,质量好坏跟我有什么关系?!”设计人员说:只给那么多钱,漏水是正常现象。工程负责人说:这是不是质量问题,要看怎么理解。(取自1998年9月3日《农民日报》何洪卫 刘刚 文)

还是这个湖北,2003年竟发生子虚乌有的荆江防洪工程赤裸裸骗取国家300万元专项水利资金!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湖北的朋友杜导斌先生,还被无端地关押着呢。检察院判定证据不足,公安还不肯放人呢!衙门的力量使得真到好处,硬是要摧毁中华民族的大堤,变中国为道义的洪荒泽国啊!

2001年7月的一天,我偶然看到中央电视台报道说:钱塘江防护堤新近完工,质量一流。1999年报纸披露的钱塘江堤的包工头将废纸等软性材料填作石方,浙江又出“豆腐渣工程”。那包工头可不是豆腐。他说:“这个市有70%的桥梁是我承建的,如果我把所有的情况都讲出来,起码有100个人要倒下去。”现在有了新堤,“过去的故事”党妈妈就不讲了。

刘仁文先生接着这位包工头的话作了如下思考:反腐败要三管齐下,即自我约束,制度预防,法律制裁。其中制度预防是最重要、最根本和最有用的一“管”。因为就自我约束而言,连孔圣人都说“吾未见有好德如好色者”。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如果没有监督机制,金钱美女唾手可得,又有谁能保证“坐怀不乱”呢?至于法律制裁,且不说它对往者是“马后炮”,就是对于来者,如果不以制度为前提,其威慑力也是很令人怀疑的。如首钢的特大贪污犯管志诚刚被处决,另一特大贪污犯邵军即步其后尘;贵州阎健宏尸骨未寒,接班的向明序又走其老路。

刘仁文先生说:制度建设对于反腐败所起的治本作用,可从1998年在农村推行的村务公开制度看到端倪:它不仅给了村民“一个说法”,而且也给了村干部“一个清白”。但 “一些成功经验”实在只能零星见于村民自治一处。1980年代末我当班主任时,面对班干部竞选的热烈场面,就想该让美国人来看看。当然我也跟学生说了,“自从1980年代初北大学生开始涉足人大代表竞选以来,有一个规律,即越是不那么重要的空间越是可以看到些民主。”村民自治也是既重要又“不那么重要的空间”,让西方人来看看,也好——毕竟党魁们再说“中国农民占多数,农民素质低,搞不了民主”,就多少有些惶恐了。民政部关注村民自治的学者官员王振耀先生更是振振有词:今天农民的“政治素质”不比大学教授们低!王先生的错误在于:教授们也得以自治的话,还能比农民差吗?

上饶的万人坑见证了当年集中营中的烈士鲜血白流了!

李慎之先生说(当然远不止是李先生这样说):“由于政治方面的因素,也就是由于‘法治’的缺乏,中国的经济改革已碰到越来越大的阻碍。因此,政治改革实行得怎么样,实际上可以决定经济改革最后的成败。”

鉴于腐败对人民经济权利的恶性侵害,鉴于腐败的根源在于专制权力的不受制约……我在这里讨论人们的财富权,当然会举双手赞同李先生的观点,而不会陶醉于“只要我们继续高增长……再过X年……就一定会全面小康……”之类的经济许诺。

YS论坛

邵燕祥:什么叫“群众专政”?

我第一次听说“群众专政”这个新名词,是在1968年夏天。那已经是“文革”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两周年。

山雨欲来

有关文革的文件,都说这次大革命是为了反对修正主义,防止资本主义复辟,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形容无产阶级专政的威力,常说“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这铁拳轻轻一挥,早就把我打倒了。1957年反右派是一回,当时我应声倒地。到了60年代,毛泽东主席两次对文艺界的批示下达以后,我因还廁身于文艺界一角的一个剧团里,虽非首当其冲,但那铁拳的阴影分明又在头顶上晃动,在所谓“(文艺)小整风”时,因剧团实行“政委制”而新从军队调来的政委,就决定先拿我开刀。对我的革命比全国的文化大革命提前了两年。

因此,我虽不知道毛泽东有关文化大革命的部署,却对这一场必将到来的暴风雨是有精神准备的,不像1957年时在一片整风鸣放声中忽听一声断喝——人民日报6月8日社论《这是为什么》,感到有如晴天霹雳,真的不知道:这又是为什么?

但经过反右派斗争后八九年间的思想改造,反复学习毛泽东著作,自以为粗通了《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1957)等理论和政策: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政权,是无产阶级专政,“或曰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政权是由无产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它“给”属于“人民内部”的人们以各项民主权利,而对“人民”以外即“非人民”则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

这一革命理论,使千百万人,包括反右派斗争以后的我,经常陷入“欲做人民而不得”的处境。我们没有“免于恐惧的自由”。那恐惧就是怕从“人民”划出化外,而化外之民,归诸另册,就是黑五类、敌人、反动派。有此威慑,后来受到所谓“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也算得是一项宽大处理,应该感恩戴德了。

所以,从文艺界小整风,到1965年秋姚文元《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就感到山雨欲来的气氛,尽管根本不知道姚某的文章有那么大的来头和后台。其后的“二月提纲”啦,“五一六通知”啦,当年都未公开发表,只是在高层,随后逐级在党内传达的,我辈并不知道。但公开的报纸广播中,火药味一天比一天浓烈了,在每天以读报为主的集体学习当中,谁能没有不祥的预感?毛泽东指责过所谓胡风分子们时时“窥测方向,以求一逞”,但对“人民内部”的人,他不是又不断提醒要关心国家大事,听了什么要闻一闻,是香的还是臭的吗?像我这样临渊履冰,辗转在“革命”和“反革命”边缘的人们,不须林彪指点“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也能感到政治气候行将多云转阴,并有暴雨大风,风力八九级间十级,这点敏感是历次政治运动训练出来的。

无怪毛泽东重视舆论动向,他本人就一贯善于造舆论,利用党报发号施令。这回又是人民日报1966年6月1日一篇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这一发难和动员,一下子把全国纳入准战时体制。正像毛泽东说过的,也是整个文革过程中到处朗读以长革命志气、灭敌人威风的经典语录:“人民大众开心之日,就是反革命分子难受之时”。像我这样明摆着的“地富反坏右”之流,在第一时间便置身火网之中。

毛泽东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写于8月5日,是为八届十一中全会定调的。在这之前,运动初起,各级党委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打外围”为务。成立了各级“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或“文化革命委员会”,首先是打击牛鬼蛇神,也就是历次运动中已经“定性”的“地富反坏右”,以及原来内部控制的各种政治、历史等问题的嫌疑人,也就是“候补地富反坏右”。这时,显然是按照历次运动的惯例,“发动群众”,组织斗争,驾轻车而就熟路。一切都在党的领导下无疑。

就我的个人经历看,在8月上半月开了批斗会,8月下半月收进不许回家的“政训队”(几个月后我从隔离处所出来,才知道全国各地都有这样的关押点,约定俗成地叫“牛棚”)。第一天进去就向我宣布了《对无产阶级专政对象的十项规定》。“无产阶级专政对象”,这就是我的政治身份了。

记得50年代学习时,曾见斯大林批判过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共产)党专政”的观点。那时不在意,也就没有深究。如今专政临头,不免前思后想,既然这个名为人民民主专政亦即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而按照民主集中制“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全党又是由伟大领袖毛泽东领导的,那末中国的无产阶级专政不但是等于中国共产党的专政,而且等于领袖也就是毛泽东的专政,难道不是吗?逻辑的力量是如此地执拗。一切光荣归于共产党,一切光荣归于毛泽东,正是因为他们执掌着全国的政权,统帅着全国的专政机关——“国家机器”啊。

以革命和群众的名义

到了1968年,我第二次进入文革“牛棚”的时候,我已经认为讨论或计较自己和别人所受到的专政究竟是“阶级专政”,还是“党专政”乃至“领袖专政”,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近于烦琐哲学,把心思用在这上面,真的无乃过迂乎?

因为人家说一句“专你的政”,你就被“专政”了,你还问是以什么名义不成?

要问,也好回答,“以革命的名义”嘛!

“以革命的名义”,不是随便说说的。上世纪60年代初,公开中苏分歧,进行“反修”论战之后,文艺界也要配合斗争。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率先排了一个苏联剧目,就叫《以革命的名义》,如果我记得不差的话,剧中以列宁和捷尔任斯基为主角。除了这个剧名以外,还有一句台词也在演出热潮后广泛流传,那就是“忘记过去就是背叛”,出自剧中列宁之口,后来有学者翻查列宁全集,没找到应有的出处,也许是剧作家“代圣贤立言”吧,那也无妨,总之叫大家牢记革命传统就是。

这次的“牛棚”不叫“政训队”,而叫“专政队”了。上面由军管小组领导下的“大联委”(机关内的群众组织“大联合”的产物)管着,具体执行单位叫作“群专办公室”,什么叫群专?就是“群众专政”。

什么叫群众专政?

群众专政跟平常“四个念念不忘”中的无产阶级专政有什么异同?

我先是以为,如1966年“政训队”的无产阶级专政,是不许回家的“全托”,眼下1968年“专政队”实行“群众专政”则是早八晚六的“日托”或“走读”,因是“群众”云云,较为松动一些。后来发现是我错会了意,原来本机关也有十来个“重犯”是由群众专政办公室实施全天候关押的。之所以放我们一码,其实是技术性的原因,因为经过两年多的运动,专政对象大大扩充,一时没有那么多留宿的床位罢了。

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指称的国家机器——“阶级压迫阶级的工具”,是“军队、警察、法庭等项”。看来,群众专政是军队、警察、法庭等(与法庭相联系的还有监狱)的补充。毛泽东在那前后发布过一条“最高指示”,说“要把无产阶级专政落实到每个基层”。每个基层,如工厂、矿山、工地、学校、商店,不能一一都派驻军警、设置法庭和监狱吧?落实专政,就只能依靠那里的群众,作党和无产阶级专政的耳目以至铁拳。对你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或党专政或领袖专政时,“以群众的名义”:这样想想群众专政的由来,似乎是于理可通的。

  (空 行)

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语汇里,“群众”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关键词,其含义大体与“人民”相当。这在国、共政权嬗变之际,对比十分明显。国民党一般少说“人民”,多说“国民”,或如文言只用单音词“民”,大陆电影《海霞》(根据小说《海岛女民兵》改编)中,有一个国民党特务潜入大陆,只因说了句“为民服务”,而不是“为人民服务”,就让保持高度革命警惕性的群众识破了。同样的,“群众”二字,国民党也不大说,他们爱说“民众”,而共产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发行的政治刊物,就命名《群众》。

在共产党的政治教育和政治工作方法等方面,强调“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群众观点跟唯物观点、辩证观点、阶级观点、劳动观点并列为“五大观点”,是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运用于实践的引申,都说“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换句话说,干革命离不开人民群众,必须“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为此就要大力做群众工作,军队到哪里,“群运”干部打前站,号房子,备粮草,保证军民关系只能搞好不能搞坏;在平时也不能脱离群众,而要密切联系群众,以至依靠群众,政策的制订和执行,强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号称党的优良传统的“群众路线”。

这一整套,是从十年内战时期的苏区和红军工作,以及白区工作的成败中总结起来的,到延安整风前后已经堪称完备。

这里,要说到“群众运动”。可以说,共产党是靠群众运动起家的。在农村,是农民运动,在城市,则是工人运动和青年(主要是学生)运动(工农红军的主要兵源也是来自农民)。

与共产党的革命史不可分的,中国的农民运动,从苏区时期的“打土豪、分田地”和“扩(大)红(军)”,到40年代后期内战中在党所控制地区的土地改革、参军支(援)前(线)等,都是通过发动群众,以运动方式实现的。中国现代的工潮和学潮,也是作为“第二条战线”,策应了第一条战线上的武装斗争。

在中国现代史上,广大城乡的群众性风潮,除了个别的自发行为(多半是短命的),凡能成些气候的,多是由共产党领导或参与领导的。

“领导”和“群众”,是中共革命结构中的一对基本范畴,党是群众(首先是“基本群众”即工农群众)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有了党的领导,无产阶级才从“自在的阶级”成为“自为的阶级”,工人才从自发状态进入自觉状态,工人们的抗争活动才能摆脱“工团主义”,从经济斗争跻身政治斗争。农民运动也是一样,在没有共产党的领导时,只能是分散的抗粮抗税或个人的、家族的复仇,顶多像井冈山的袁文才、王佐那样“拉竿子”,上山落草,劫富济贫;有了党的领导,才能作持久的有组织的斗争,把农民引向超出小生产眼界的远大目标,使这支力量纳入夺取政权的革命。

在共产党发动的革命中,若不想成为革命的对象,必须承认党的领导权。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毛泽东说过,要树立领导权,必须给被领导者以实际的利益。除了像“分田分地真忙”能让贫苦农民享受到胜利果实以外,毛泽东早在苏区时期就号召“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这是在战时的后方,在相对和平时期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途径。

“党群关系”,作为领导者的党与被领导的人民群众的关系,这是国内阶级关系总格局中最基本的关系,要做到全民“听毛主席话,跟共产党走”,党的领导权就巩固了,政权也就可望长治久安了。这个党群关系是由若干具体的“干群关系”、“军民关系”以至“官兵关系”组成的;由于“群众”除了与“领导”对应的一义外,还有“非党”即“党外(人士)”一义,因此,党群关系也还有党与统一战线中一定时期盟友(主要是一些政派的上层人物)的关系这个方面。对于后者,共产党以“有联合,有斗争”来“求团结”;而对于前者,即中下层的群众,毛泽东提醒,要“站在他们的前头”,不能跟在群众的后面跑,那就是“尾巴主义”,右倾的表现了。

  (空 行)

1949年“进京”以后,以李自成为戒,为了“将革命进行到底”,一是枪杆子不能丢,继续进军东南、中南、西南、西北,二是群众运动不能丢,在新解放区城乡建党建政,发动群众,恢复生产,剿匪反霸,组织“工、青、妇”和“农(民协)会”等群众团体,以巩固党的领导权。

在1950至1951年间,“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这三大政治运动,和与此相应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1952年的“三反”“五反”运动,构成国内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无不是通过大张旗鼓、轰轰烈烈的社会动员完成的。群众运动不仅是共产党革命时期进行社会动员的主要手段,而且成为建国后长时期的主要执政方式。国民党以特务治国,大家深有体会,共产党以群众运动治国,使人耳目一新,这是亘古未有的大场面,身历其境者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如在镇反和肃反中,据说实行的是专门机关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远胜过苏联肃反时的单纯依靠“契卡”或内务部专业人员,说他们那里不发动群众,容易造成错审错判;而我们这里,由于发动群众,形成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大胆怀疑,揭发检举,家人亲友,概莫能外,令一切反革命分子无处藏身。特别是在1955年反“胡风反革命集团”和由此引发的内部肃反(全名为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运动中,不同规模的大会小会,会前会后,党组织指定的“五人小组”,率领“革命群众”代行了公安局和法院的职权,对审查对象进行预审,调查,“逼供信”的情况不一而足;对部分审查对象加以关押,机关宿舍或办公室代替了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这种名为“隔离审查”的方式,是为了防止串供,早在“三反”“五反”时就已实行,所谓的“小老虎”或可回家,“大老虎”和相当一些“中老虎”都是关起来的。当时的进城老干部,对这种“关禁闭”的做法习以为常,而新干部和留用职工,甚至一些遭到“隔离”的对象及其家属,虽不习惯,却还往往认为关在单位里比直接关进公安局或法院好些,这是以不管有罪无罪,反正要关押为前提,不得已而求其次了。

这些完全游离于法律程序之外,连起码的程序正义也没有的“私设公堂”或“公设私堂”,即使在只从戏曲、评书获取历史文化知识的人,也会一眼看透,为什么竟能够在光天化日下公然风行?就没有人质疑吗?如果在一个缺少法治传统的社会里,一般人头脑中充斥着的是“清官”“好皇帝”的臣民意识,那末,不是还有受过现代法学教育的知识分子吗?但是,这些人如果不是在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因呼吁建立和健全法制,平反冤案,实行“无罪推定”等而罹祸,就是早在反右派之前已被清除。1949年的划时代巨变,“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必须打断国民党及其国民政府的“法统”,废除包括“五权宪法”、“六法全书”在内的“国民党的全部反动法律”。一切具有资产阶级法律观点的人都是国民党反动派的社会基础。“天翻地覆慨而慷”,原有的执业律师失业了,原有的法学教授们下课了。为什么直到文革结束时,建国27年只有一部新婚姻法?至少在文革前的17年间,并不是毫无立法的能力,关键在于指导思想: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受法律约束的,也就是所谓“无法无天”的意思吧。

因此,在土改中,各地基层组织贫苦农民开会斗争地主后,如工作队上报某些地主分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一般也只须经县一级土改工作团批准,就召开群众大会,以人民法庭或革命法庭的名义来公判,立即执行。

如果说这是非常时期的特例,那末,到了长达十年的文革期间,在司法部门之外的枉法行为,是以遍及全国的空前规模出现的。前此的政治运动中,以“隔离”为名实施非法关押已如上述;而从1967年起,因毛泽东夸奖“办学习班是个好办法,很多问题可以在那里得到解决”,于是大办学习班的经验迅速推广。从首都到地方,以“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的名义,实施封闭式集体关押,有时竟至多达上千人,长达几个月。省一级、市一级,以至各工厂、学校等大大小小的“学习班”里,不但搞“逼供信”,而且搞体罚肉刑,不知多少人致死。郭沫若的儿子郭世英,在一次私刑审讯后坠楼而死,至今也弄不清是自杀还是他杀。这样的疑案不知凡几,举这个例子只因是名人之后,经常会成为话题。

那时候的宣传,说要把全国办成“红彤彤的毛泽东思想大学校”,我就总怕是以“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为模式,为雏型(历次政治运动都是称为“学习”的,就像运动中开谁的会,迫其检查交代,都是说“帮助”他一样)。

现在人们有了初步的法治观念,懂得一切个人和社会团体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或者还进一步懂得了现代法律不是阶级压迫的工具,而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准绳。每个公民都有诉诸法律的权利,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标志。哪一个公民个人能够那么轻易地发动起群众,诉诸“群众运动”呢?

多年来,尽管主流意识形态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归根结底是无产专政的工具,而且也确实通过制订一些法规性的条例(如文革中的“公安六条”),并据此“依法”杀害了诸如林昭、陆兰秀、遇罗克、张志新等对文革提出异议或质疑的人,但直到文革结束前,也就是毛泽东去世前,似乎对法的重视始终不及对群众运动的偏爱,是因为毛泽东认为法律程序麻烦讨嫌的心理,还是各级干部靠运动办事已成习惯定势?抑或如林彪的一句名言,“群众运动是天然合理的”,因而也就是合法的?而群众运动的进退又不是不能操控的,一呼百应,何乐而不为呢?

到毛泽东思想中找渊源

这样的解读,怎么看,都好像失之肤浅了,而且失之臆测。

还是到毛泽东思想中去找深层的渊源吧。

不能说毛泽东对法不重视。早在1949年新政协刚刚开过,《共同纲领》中明确认定民族资产阶级在新政权中的地位时,他就说,“人民手里有强大的国家机器,不怕民族资产阶级造反”(同时,他也说民族资产阶级是“人民内部”的一部分),在他指认的“国家机器”中就包括了“军队、警察、法庭等项”(《论人民民主专政》);而且,1957年初,他针对两条当时的“反标”,义正辞严地说:“‘打倒法西斯’,‘社会主义没有优越性’,这不是公然违反宪法吗?共产党和共产党领导的政权是革命的,社会主义有优越性,这都是宪法里讲了的,是全国人民公认的。”(《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由此可见,毛泽东认为宪法赋予共产党领导的政权以合法性,赋予社会主义制度以合法性。这是毛泽东郑重其事的指导性发言,跟作为笑谈的“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不可等量齐观。

然而,我们从另外一些他的重要讲话中发现,与毛泽东的民主观和专政观相联系,这个从学潮(长沙的“驱张运动”)、工潮(如油画《毛主席去安源》)和湖南农民运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出身,而不是从书斋走向革命的领军人物,他视一切群众自发的活动为革命的温床,又一心要领导群众通过运动达到预设的革命目的。在他那里,革命和群众运动,几乎是一而二,二而一,无法截然分开的。因此,在他那里,革命的群众运动既体现了占人口多数的“民主”,也体现了革命群众这个大多数对革命敌人、反动派那个少数的“专政”。这不是完全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通则吗?

这样,可以说,革命,革命的群众运动,既实现民主,也实现专政;甚至可以说,革命和专政也就是民主了,民主也就是专政,套一句流行的句式,民主和专政是一张“人民币”的两面。

  (空 行)

一度成为话题的“大民主”,这个政治学以外的概念,也可从这里索解。

1956年11月15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到这个问题:

有几位司局长一级的知识分子干部,主张要大民主,说小民主不过瘾。他们要搞的‘大民主’,就是采用西方资产阶级的国会制度,学西方的‘议会民主’、‘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那一套。他们这种主张缺乏马克思主义观点,缺乏阶级观点,是错误的。不过,大民主、小民主的讲法很形象化,我们就借用这个话。

在这里,毛泽东拿来批判的“西方资产阶级”的“大民主”,还只是“议会民主”、“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到后面却变成了波、匈事件那样的“上街”,“闹事”,“乱子”,他说,在中国,“党内党外那些捧波、匈事件的人”,“他们随着哥穆尔卡的棍子转,哥穆尔卡说大民主,他们也说大民主”,“少数人这里闹一下,那里闹一下,要搞所谓大民主”,也就是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了。于是,毛泽东指出,“如果有什么人用什么大民主来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推翻共产党的领导,我们就对他们实行无产阶级专政。”(1957年1月《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

应对“他们”的大民主——也就是“西方资产阶级”式的,波、匈事件式的或称“哥穆尔卡说”的大民主,——毛泽东也说大民主,针锋相对并顺理成章地引出了无产阶级大民主之说。

民主是一个方法,看用在谁人身上,看干什么事情。我们是爱好大民主的。我们爱好的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大民主。我们发动群众斗蒋介石,斗了二十几年,把他斗垮了;土地改革运动,农民群众起来斗地主阶级,斗了三年,取得了土地。那都是大民主。“三反”是斗那些被资产阶级腐蚀的工作人员,“五反”是斗资产阶级,狠狠地斗了一下。那都是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也都是大民主。早几天群众到英国驻华代办处去示威,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上几十万人开大会,支援埃及反抗英法侵略。这也是大民主,是反对帝国主义。这样的大民主,我们为什么不爱好呢?我们的确是爱好的。这种大民主是对付谁的呢?对付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对付资本主义。……至于资本家赞成社会主义改造,敲锣打鼓,那是因为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来,工人群众又在底下顶他们,逼得他们不得不这样。

现在,民主党派、资产阶级反对无产阶级的大民主。再来一个“五反”,他们是不赞成的。他们很害怕:如果搞大民主,民主党派就被消灭了,就不能长期共存了。教授是不是喜欢大民主?也难说,我看他们有所警惕,也怕无产阶级的大民主。你要搞资产阶级大民主,我就提出整风,就是思想改造。把学生们统统发动起来批评你,每个学校设一个关卡,你要过关,通过才算了事。所以,教授还是怕无产阶级大民主的。(同上)

从这里我们看到,什么整风,什么思想改造,什么民主,什么专政,既表现为革命的群众运动,也就都是阶级斗争的同义语。以学校为例,学生自然是“群众”的主体,也是“革命”的主体,发动青年学生设卡,决定放大学教授过关或不准过关,在1951年的高校教师思想改造运动中就是这么干的;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中和1958年以“教育革命”为名的“拔白旗,插红旗”对教师进行的批判斗争中,也是这么干的;到了文革初起的1966年,发动青少年学生斗争“统治学校”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即大中小学教师,更把这份无产阶级大民主——无产阶级专政推到血腥的极致,所谓“红八月”就这样从学校推向社会。无产阶级专政假手于青少年,假手于基层的一般群众,也许这就是初始的“群众专政”的由来,尽管当时还没有正式做出这样的概括和命名。在第一时间,我们就看到了到处张贴的“红卫兵”这第一号“群众组织”超越法律的,充满“格杀毋论”的“勒令”。

  (空 行)

如果不追溯到更早的时段,仅就红卫兵起的“狂飙”时期来说,他们按照《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的做法加以继承和发扬,正是典型的“群众专政”,也正是无法无天更无理可讲的“暴民专政”。

这样的专政,跟“无产阶级”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吗?

倘有,那就是他们听命于“无产阶级司令部”,“毛主席指向哪里,我们就打向哪里”。起初是打校长,打老师,打社会上的“牛鬼蛇神”,在毛泽东“炮打司令部”后,就打“无产阶级司令部”明示暗示的以刘少奇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司令部”的人,对前者们则继续当作“资产阶级司令部”的社会基础打。

1966年8月18日,史称“八一八”,毛在天安门接见红卫兵,戴上由他题写“红卫兵”字样的红袖章,并对一名名叫“彬彬”的女红卫兵说:“要武嘛!”这一句金口玉言,使后来所有呼吁“要文斗,不要武斗”的诉求为之失声。

从这个“红八月”,到第二年以上海“工总司”夺权为标志的“一月风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此时,在“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响亮口号下,已经不仅是少不更事的红卫兵,而有更多的青年以至中年到处组织大大小小的战斗队、兵团、司令部等“群众组织”,真像是群雄并起的景象。而不管每一个人、每一个群众组织之间,怎样对立,怎样厮杀,他们异口同声是“在伟大领袖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领导下”,“誓死为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而战斗”。

在八届十一中全会——就是在“炮打司令部”把刘少奇从第二号打到第七位的那次会上,通过了习称“十六条”的文件,针对刘少奇等在运动初期套用反右派斗争时的经验压制群众保护党委,特别强调让群众“自己解放自己”,“自己教育自己”,强调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运用大字报、大辩论这些形式,进行大鸣大放”,这完全符合毛泽东一贯主张在运动初期必须反右,才能充分地更是“放手地”发动群众的领导方法。6月初,毛泽东批示全国发表北京大学聂元梓等给北大党委贴的大字报,其中就说:“你们想把革命的群众运动纳入你们的修正主义轨道,老实告诉你们,这是妄想!”用1957年时的标准,像这样以群众的名义公然向党委挑战,自是右派言论、右派行径了。而这次居然得到毛泽东的首肯,誉为“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却是伟大领袖在战术和策略上的又一次首创。果然赢得了“群众”们的拥护和响应。6月18日,北大搭起“斗鬼台”,对几十人乱打乱斗,大概也属于群众的首创精神吧。

在某种意义上,毛泽东在文革初期对群众的发动,是借用了四十年前湖南农民运动的经验。这次他不是选择“痞子”,而选择了天真烂漫一心跟着他干革命的青少年来当“革命先锋”。青少年们从他早年“考察报告”传授的经验中,懂得了“革命不是请客吃饭……”等革命道理,学会了“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狠劲,以及“戴高帽子游乡”等技术层面的细节;而甚至被打倒的干部和群众,也从中体会到应该“正确对待”群众和革命群众运动,为了革命“矫枉必须过正”,对出乎想象的过火行为,也应该说“好得很”而不是“糟得很”,既不该“站在他们的对面反对他们”,也不该“站在他们的后头指手画脚地批评他们”,总之,逆来顺受就是。

而在革命的群众运动中面对的另一种选择,“站在他们的前头领导他们”,此时此刻,自然非毛泽东莫属。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他“亲自发动并领导的”,是任何人改变不了的史实。

史无前例与史有前例

歌颂文革伟大时,说它“史无前例”。其实都是史有前例的。1957年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就是文革“四大”的前例,不过,当时的四大是“向党提意见,帮助党整风”而被目为“实际上反党反社会主义”,现在却是替无产阶级司令部向资产阶级司令部开火,受到鼓励;再远一点,“湖南农民运动”就是前例,如文革“破四旧”之于当年的打菩萨,不仅如法炮制,而且青出于蓝,包括强制僧尼还俗,结婚成家(我们九十年代到某名山某名寺,那里能干的方丈被当地人呼为李会计,就是他文革中在生产队的身份)。

“四大”毕竟是口诛笔伐,虽说刀笔杀人不见血,但发展到大标语上“砸烂”、“油炸”,也不过一时快口,近于“务虚”;到了现场揪斗,“坐喷气式”,铅丝挂牌,以至各样的触及皮肉,就是“务实”的功夫了。一发而不可收,发展到“打砸抢烧杀”,私刑拷打,草菅人命,便更像前现代的农村械斗,绿林剪径,匪来如剃,兵来如(蓖字改竹头)。查《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政治上打击地主”的大事一节,有个行动叫“枪毙”,其中说:“以前土豪劣绅的残忍,土豪劣绅造成的白色恐怖是这样,现在农民起来枪毙几个土豪劣绅,造成一点小小的镇压反革命派的恐怖景象,有什么理由说不应该?”几年来训练得善于“活学活用”毛著的积极分子们,在从事“红色恐怖”的时候,不正是从这里获得了权威的理论根据和有力的精神鼓舞吗?

再套一句法国大革命时的名言:群众,群众,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当时为了集中力量打击敌人,曾经把群众组织之间的分歧和对立,指为有些“长胡子的”、“摇羽毛扇的”干部“挑动群众斗群众”。同时则有比较清醒的人补充说,整个的运动当中,无非是群众斗干部,干部斗群众,加上群众斗群众,干部斗干部,至于是谁“挑动”的,没说。这样的表述,自然是上不了书的,因为这里抹煞了文革意识形态中第一义的敌我界限和阶级界限。

当时传达过毛泽东一句话:“八亿人口,不斗行吗?”虽说不知上下文所为何来,但努力求解,这与他针对民主人士的批评而说的,“共产党的哲学是斗争哲学”,精神上是一致的。但这样七斗八斗,势必把事情搞乱,然而毛泽东不怕乱,主张要“乱够”,要从“大乱达到大治”,他把大乱当成大治的前提,这也符合他的革命逻辑,即先“破坏一个旧世界”,再来“建设一个新世界”。不过,这次对群众的大发动,颇有一点易放难收的架势。原想三五个月见眉目,半年一年见成果的文革不得不拖了下来。现在一般持文革十年之说,也有人认为到1969年“九大”,为时三年,文革就算结束了,以后则是文革后“争取更大的胜利”的成败。以三年论,驾驭运动,分别对付各派各系的干部和群众,对付各阶段的敌我友,也真费了毛泽东纵横捭阖的功夫,极大地消耗了他晚年的精力。

群众运动,像一切物质和精神的运动一样,运动状态就是不断变动变化的状态。自然界如此,社会运动也如此。通观1966至1976前后十年,许多人说“跟不上”,就是跟不上这个变化,座上客成阶下囚,副统帅变叛逃者,且不说下面的小角色,更是命运无常。拿所谓群众组织来说,虽说蜂拥而起,仿佛风云际会,其实从有后台而“通天”的,到自发有如“乌合之众”的,都没有逃出一个巨大的掌心,依附性大于独立性。今天支持你,你就是左派,明天不知为什么不支持你了,你就成了反动。今天施暴的主体,明天也许就成了施暴的对象。红卫兵上山下乡,还算是软着陆,大撒网抓的“五一六(分子)”,不都是最早最积极投身文化大革命的革命群众么?于是有些群众(群众组织的头头也算群众)叹道,群众运动原来是运动群众,消极了,退出了,有的逍遥了,有的还不得逍遥。

有人迷惘,有人抱怨,以为上当受骗,其实大可不必。毛泽东对文革的领导,根本战略从来没有变,一切因应时势的灵活机动也都是为了达成既定的战略目标,这一切都曾先后公开宣布过。因此,正像他在1957年将党内整风转为全国性反右派斗争时说的一样,这是“阳谋”。在毛泽东主席掌舵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一切为了巩固以无产阶级司令部为首的党的领导,一切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在夺取全国政权的真刀真枪的战争中,固然要抛头颅洒热血,在保卫政权不变色的文化大革命中,牺牲也是难免的。“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嘛!在狂飙般的群众运动中,“群众专政”专了群众的政,也不必大惊小怪,对此不解以至不满的人,特别是曾经作为群众专政的主体,却又沦为群众专政的对象因而想不通的人,作如是观,便应以顾全大局为重了。

由于回忆“群众专政”这个提法(我初识之于1968年),追溯其源流,发现它的内涵极其丰富,外延极其广阔,它几乎贯串了夺权和执政的各个时期,涵盖了革命和建设的各个领域,弄清群众专政的实质,有助于理解建国前与建国后的历次革命群众运动,思考长时期来民主与专政的理论与实践,还有一切与“群众”有关的词语的意义。

我不是做研究工作的。以上说的,只是一些回忆和思索,是直觉和感想一类,聊供专门的研究者参考。近年来好像出版了不少有关毛泽东研究的著作,我几乎都没有看过。不久前偶然见到一本《毛泽东谈毛泽东》(胡哲伟、孙泰著,中央党校出版社),其中有几句毛泽东1958年讲的话,非常警策,耐人深思,是我没听说过的,因为涉及法律,也涉及群众,转录在下面,以代此文的结论:“全国就是一个大公社,搞十几亿人口也不要紧。民法那么多条谁记得了,一场大跃进,就没时间犯法了。马克思与秦始皇要结合起来。”

    2006年4月5日清明,“四五”天安门事件三十周年

(在《领导者》双月刊总第11期刊出时,改题为《“群众专政”:回忆与思索》,小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