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马:亡国奴和有国奴(外五则)

亡国奴和有国奴

当一个民主国家的政权受到内敌或外敌侵略而面临危机时,他的人民愿意效死出力以捍卫它的安全。因为他们知道,一旦被异族或本族的狂妄分子夺走王位,他们的自由和民主将随之不复存在。因此,这时他们保卫的不是一个抽象的、空洞的、没有实在价值的文化概念,而是具体的、实际的民权和自由。也就是说,他们保卫,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个国家有他们认为值得保卫的东西。

反之,一个独裁的专制的政府,当外敌或内敌侵犯,尽管它开动所有的宣传机器,许诺出最动听的华美预约,但人民为他去流血出汗是有条件的、被迫的。因为他们知道,法西斯不论是外国的,还是本国的都一样可怕。惨死在本族的君王剑下,并不比惨死在异族的侵略者剑下舒服。

“亡国奴”这个词给人造成的歧义在于,似乎只有亡了国才能为“奴”。但实际上“有国”同样可以为奴,而且“有国奴”比亡国奴更加可耻。

中国的百姓无论是汉族人统治还是异族人统治,区别无非只是“有国奴”和“亡国奴”而已。

还是……主义好

对于一个现代的法制社会来说,解救突发灾难,本来就是一项义不容辞的职能。而在我们这里,做的正好相反。个体生命卑微、渺小,一切都被视为国家的恩赐。洪水泛滥时,解放军从水里捞出一两个小孩,家长必含着眼泪说:“还是社会主义好”──仿佛资本主义遇到这样的天灾人祸就坐视不管似的。

实际上,即使在封建社会,不仅每朝都设有赈灾机构,而且遇到紧急情况还开仓放粮,包公不就干过那样的好事吗?如果那时有报纸的话,端着稀粥的百姓,一定含着热泪说:“还是封建主义好”。

不仅封建社会,原始部落时期也莫不如此。大禹治水就是明显的例子。可惜甲骨文还没有记录得那样早,不然郭沫若之流一定会发现,那时黄河沿线的饥民,红着眼圈说:“还是原始社会好”。

农民与黑奴

当前中国农民的地位低于美国上世纪五、六○年代黑人的地位。因为上世纪五、六○年代以前的黑人虽然是被“隔离”的──类似于中国的城乡二元对立──但至少和白人是有着表面上的平等的。因为种族隔离的依据是《独立宣言》中的“分离并且平等”。在这种规则的制约下,你可以说这是“事实上的不公”,但你无法否认一个契约社会给黑人提供的“机会平等”。不错,在一个种族隔离的公共车上,黑人不能坐白人的座位,可白人也不能坐黑人的座位;在一个种族隔离的社区,黑人孩子不能到白人的学校就读,可白人也不能到黑人的学校就读。可当代的中国农民在分房、养老、医疗、保险、就业等诸多方面连表面的“机会平等”都没有,难道“歧视”还有比这更明显、更赤裸裸的吗?

因而,中国需要一批理想主义者,拿出当年美国北方自由主义者解放黑奴的勇气来关注和解决农民问题,靠夸夸其谈或躲在书斋里挥拳揎袖肯定不够。

制度与腐败

对于权力可能造成的腐败,东西方的开国者们都意识到了,但对这种腐败的来源及解决方法,思路却完全不同。美国制宪会议的代表们考虑到权力会对人的品质构成腐蚀,因而必须设计一种互相制约的内部规则来防止和杜绝腐败。但东方的开国者们却并不担心来自自己制度本身的腐败,口口声声扬言要防止的是来自于权力外部的“资产阶级糖衣炮弹”。并声称只要继续发扬“艰苦朴素、不骄不躁”的作风,就会万世太平。这就使后来的贪污腐败成为一种制度性的痼疾,而且失去了自我修复、自我反思的可能。你说我腐败,是的,可这不是由我的制度本身带来的,而是由你们,“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带来的。我所要做的不是修复我的制度,而是给我们的干部进行“共产主义”教育,并正好把你们作为反面教材──你看,“资产阶级”不仅坏而且狡诈,连“炮弹”也是拿“糖衣”裹着。

“性恶论”与民主

现代西方的民主制度建立在对人性不信任的基础上,而先秦法家的“性恶论”却没有推导出民主与法制,倒是加固与强化了一统专制。何也?立场使然也。荀子、韩非只知人民“性恶”而不知君王“性恶”

也。他们只知道百姓趋利避害,逸好声色,故要严刑峻法来制驭,可君王“性恶”呢?他们没有说,也不愿说。

其实,人性即使是恶的,也只有借助权势才可以肆无忌惮,毁家危邦。比如,邻家张寡妇“性恶”,顶多偷两颗土豆,摸一点地瓜,养两个汉子,可君王要“性恶”,那祸害就远远不只如此。

神话与民主

从对神话人物的想象中,可以推测每一个民族现实的政治制度和风俗习惯。雅典在公元前五世纪就创立了自己的“城神”(城市的保护神):民主女神倍多和议会之神宙斯阿戈拉奥斯;而中国不用说在公元前五世纪,就是现在也断然不会想象出这样两个维护个人尊严和权益的神。他们能想象出的,在天上是玉皇大帝,一个狭隘、自私、无能、颟顸的人间皇帝化身;在地下是阎王──更是一个粗暴、凶恶、反复无常、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家伙。

现实只给他们提供了想象玉帝和阎王的材料。

黑暗历史中的思想先锋——读《遇罗克遗作与回忆》

虽然当局一直决口不提文革那段黑暗的历史,也打压国内有关文革的非官方研究,但是总有有良知的人在默默记录研究和整理那段历史。《遇罗克遗作与回忆》就是整理那段黑暗历史中闪光思想的一本珍贵的文字记录。编著者徐晓、丁东和徐友渔都是是从文革非理性暴力的见证人和研究者;徐晓先生曾在文革中因卷入“第四国际”案而被关押数年;丁东先生长期以来以整理研究文革中思想史而著称;徐友渔先生虽然是研究哲学出身,

徐晓 丁东 徐友渔主编

《遇罗可遗作与回忆》

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9

但长期以来一直致力研究文革时期红卫兵运动并著有《1966,我们那一代的回忆》《形形色色的造反:红卫兵精神素质的形成及其演变》等多部具有深刻反思意义和历史研究文本价值的著作。这本书除了收录现在我们熟悉的遇罗克著名的那篇《出身论》之外,还有当时遇罗克以“北京市家庭出身问题研究小组”为笔名所写下的《谈“纯”》、《“联动”的骚乱说明了什么?》《论郑兆南烈士的生与死》以及当时部分红卫兵小报驳斥《纯身论》而作的一批文章。此书中还大量的运用了一批国内外的非官方文革研究学者的文章,如北京大学国政系印红标的《遇罗克和他思考的时代》,美国狄金森大学研究员宋永毅的《黑暗中的人权宣言书》等在国内难得一见的作品,更有曾经在文革前因组织“太阳纵队”文学社、著名画家张仃之子张郎郎写的《我和遇罗克在狱中》,遇罗克的妹妹、因写《冬天的童话》而出名的旅德作家遇罗锦写的《乾坤待我重头轻——回忆我的哥哥遇罗克》等一批感性直观的回忆性文章,这些文章也为本书添色不少,从而使本书更具有非凡的文本研究阅读和史料研究价值。

出身这个词组对于70后出生长成的一批人来说,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政治生命意义,而在文革乃至前文革时代,这是一个可以决定个人生存状态的关键词组。在这一时期内有千千万万的人因为出身的原因被侮辱殴打甚至被虐杀,我们现在能够从文革后的揭露文字中清楚的看到,文革运动中几次大规模的虐杀平民的记录都是与出身有关,如1966年8月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大规模红卫兵虐杀事件,1966年8月27日至9月1日在北京发生的“大兴县杀人事件事件”,1967年8月13日至10月17日在湖南发生的“道县杀人事件”,1968年发生在广西的“宾阳惨案”和“四·二二屠杀事件”无一能够逃脱与出身问题的根本干系,广西“宾阳惨案”和“四·二二屠杀事件”表面上看来是“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与“广西四·二二革命行动指挥部”的夺权斗争,而实质上广西在屠杀平民时候都是以出身问题来宣判被害人死刑的,屠杀“四·二二”派成员的罪名也是以“反共救国团”“反共救国军”等虚妄的捏造罪名诬陷其出身然后虐杀。

而在这近代人类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上的时候,遇罗克——一名年仅24岁的青年工人,文革初期,他基于对“出身”“成分”“贵族与贱民”的深切感受以“北京市家庭出身问题研究小组”的笔名先后撰写出了一系列充满睿智和独立思考精神的文章,而《出身论》则是他这些文章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篇力作,这篇文字以“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论证出唯成分论即“血统论”的荒谬,逻辑严密。即使在“出身”这个论题在早已不是一个被人所主要关注的今天读来仍有令人击节赞叹之处。它可以说是中共最早的一篇人权宣言。遇罗克撰写《出身论》等文章,向陈旧却有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有着极强地位的血统论宣战,义无返顾的为受血统论歧视、压迫的族群争取平等的权利。他在文章中毫不含糊地指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基本如此”“不是真理,是绝对的错误;它的错误在于:认为家庭影响超过了社会影响,看不到社会作用的决定作用,说穿了,它只承认老子的影响,认为劳资超过了一切。”遇罗克强调家庭出身不同与“成分”,党的政策是“重在表现”。针对当时流行的种种貌似公允实则歧视的做法,他说“在表现面前,所有的青年都是平等的,出身不好的青年不需要人家恩赐的团结,不能够只做人家的外围。谁是中坚?娘胎里决定不了,任何通过个人努力所达不到的权利我们一概不承认。”在后来一系列的文章中,遇罗克无时无刻不在为平等而呐喊,并提出了最有价值的命题:平等。即所有的人类生命族群在就学、就业、个人发展、人格尊严、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等方面应当享有一律的平等权利,它不应因为家庭出身不同而有所区别,所有的差别只存在于后天的努力。在当时历史的大背景下,他的这种观点注定要遭受到来自个方面的指责、冲击、反驳甚至辱骂,无论是鼓吹血统论狂热分子的老红卫兵还是以维护基层党委和工作组为特点的“保守派”,此二者在家庭出身问题上有着千丝万缕的承接关系,而在反对遇罗克《出身论》时也不遗余力,如北大附中“红旗”战斗小组、清华附中红卫兵等当时著名的以高干子弟为主的红卫兵组织。

遇罗克的理论在今天看来平常无奇,甚至是人人皆知的常识。而在文化大革命“红八月”中具备这种常识的人并没有几个,更不用说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浅显的语言来诠释这种常识 ,并将其公布于众。这不仅仅是勇气,更多的是对历史逆流的反叛和说出常识的声音,希望这种反叛的真理和常识的声音能永远贯穿我们的思想思维以及行动中,点燃黑暗中的那一点光明。

李大立:从内部攻破堡垒——读张戎女仕「鲜为人知的毛」有感

──读张戎女仕「鲜为人知的毛」有感

原题:从内部攻破堡垒

感谢香港「开放」出版社金锺先生在毛泽东去世三十周年之际出版了张戎女仕的「鲜为人知的毛」,让全世界华人读者都能够一睹曾经统治了我们中华民族长达四分一世纪、并给我们带来无穷灾难的旷世暴君毛泽东的庐山真面目,应该说这是中文出版界一件大事,也是中华民族争取民主自由斗争的一件大事。

看了张戎女仕这本书,使我想起了毛泽东共产党的两句名言:「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家庭出身不能选择,革命道路可以选择」。

如果这本书是地富反坏右写的,共产党一定会说这是阶级敌人的「疯狂进攻」,是出于他们的「阶级本性」。有些读者可能会中他们的毒,对这本书有了先入为主的疑虑;可是,现在作者是名副其实的中共高干子女,是中共法定的「红五类」、「革命事业接班人」,共产党还有什么话说呢?这就是毛泽东所说的「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张戎女士就是从内部攻破堡垒的时代英雄。

我也和「开放」杂志责任编辑蔡咏梅女仕在其「从家庭悲剧走向历史真实」一文中所说的一样,读这本书前,对由一个高干子女执笔书写毛泽东是否客观真实有怀疑,因为人总是有他的局限性,也就是毛泽东共产党一贯强调的阶级性。要彻底地揭露一个划时代暴君的真面目,而这个暴君正是自己父辈曾经抛头颅洒热血投身的一场大革命的领袖,又是自己父辈安享革命成果封疆拜官时的开国皇帝,自己本人和兄妹们作为八旗子弟多少也曾经沐浴在皇恩浩荡之下,这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彻底地抽身而出,才能做到客观真实。读完了张戎女仕这本书,由衷地佩服她,她真正地做到了!这就是毛泽东共产党所说的「背叛了自己的阶级出身」。

历史会给张戎女仕和她的「鲜为人知的毛」记下应有的一笔,所有为中国民主事业奋斗的人都不能忘记她和她的书。

此前,我曾经阅读过张戎女仕的处女作「鸿──中国三代女人的故事」,当时是为了写作自己的平民回忆录「中国──一个普通家庭的故事」作准备,参考别人的写作经验。老实说,对张戎女仕这本书印象不是太深刻,因为当年高干子弟的回忆录多不胜数,大多是回忆「老革命」父辈们在文化大革命中所受到的冤屈,他们所切齿憎恨的不过是林彪、「四人帮」而已。对造成数千万同胞含冤而死的共产暴政只字不提,对罪魁祸首毛泽东仍然视若神明,更加不用说去探讨造成这种民族大灾难的根源了。这些年来,我在大陆见到不少当年六十年代的大学同学,以及许多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知识分子,他们几乎众口一词地对我说,看了这些高干子女,比如罗点点回忆罗瑞卿、陶斯亮回忆陶铸、刘少奇子女回忆刘少奇的文章等等,都很反感,因为他们完全回避了父辈们对中国人民所犯下的滔天罪行。

因此,我在拙作「中国──一个普通家庭的故事」的序言中,写下了这样一段:

「至于那些大人物的回忆录,早已是汗牛充栋,一片歌功颂德之词,与我们所经历的真实历史相去甚远,甚或常有阿??奉迎之词,令人恶心。于是看见什么「我的父亲XXX」、「XXX在XX年代」之类,就本能地反感,避之唯恐不及。及至一些高干子女悲叹他们在「文化大革命」中所受到的「迫害」,比起他们曾经长期享有的特权,比起平民百姓所受到的摧残、不过是无病呻吟而已,在被他们父兄的党迫害致死的数千万冤魂面前,他们及其父兄应做的是忏悔和赎罪」。

让我们先看看罗瑞卿是如何残杀我们的同胞的:解放初期,主持「镇反」和「肃反」运动的正是中共政府的「公安部长」罗瑞卿。按中共党史的说法,运动从1950年「双十指示」开始到1953年11月结束,长达三年,分三个阶段:50年10月开始大张旗鼓和迅速捕杀;51年5月收缩范围;52年深入调查。期间1951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指示大城市应当「严厉地大规模地进行镇压反革命」,要求各大城市大杀一批「反革命」。

据中共出版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载:毛泽东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名义颁布的「惩治反革命条例」共二十一条,其中属于判死刑的竟有十条十七款之多。1951年1月21日,毛电上海市委:「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今年一年内恐怕要处决一二千人,才能解决问题,在春季处决三五百人,压低气焰,伸张民气,是很必要的」。为了实现大杀快杀,毛三令五申,3月18日电令各地:「必须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大杀几批,才能初步解决问题,天津准备今年一年内杀一千五百人,四月底以前先杀五百人,完成这个计划,我们就有了主动,我希望上海、南京、青岛、广州、武汉及其他大中城市都有一个几个月至今年年底的切实肃反计划,都能大杀几批……」。

读到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眼前彷佛出现了一个嗜杀成性的杀人恶魔!旷古至今,还有哪一个暴君会如此残忍地下令杀人而毫不知耻,毫无怜悯之心?中国历史上杀人如麻的黄巢、张献忠都只有自叹不如,世界史上恐怕只有希特勒和斯大林可以和毛泽东媲美!

当时的公安部长罗瑞卿说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强调镇压。罗透露1948年至1955年共有400万人被镇压。罗已经够「极左」的了,毛泽东还嫌不够,1951年他仅因为写了一个关于镇反的例行报告予上级政府部门政务院办公厅秘书长陶希鲁,即惹起毛泽东的不满。在当年举行的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上,毛泽东批评罗瑞卿:「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否则是危险的」。毛泽东在1956年4月中共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过去杀关管二、三百万是非常必要的」。1957年2月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又说:「50年至52年杀了70万反革命分子,之后三年又杀了不足8万」。中共公布截止52年底「消灭」反革命分子240万。

十几年后,作为林彪支持毛泽东文化大革命的交换条件,罗瑞卿被林彪迫害,跳楼自杀跌断腿骨,还被人装在箩筐里抬到现场批斗,共产党的自相残杀真是骇人听闻!此时的罗瑞卿确也值得同情,然而冥冥中似有天意,数百万被他害死的冤魂向他索命来了,也是冤冤相报。罗点点们在为其父哀叹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的同时,有没有想到被你父亲经手杀害的数百万无辜冤魂?!请你想想看,每一个家有亲人被你父亲经手杀害的中国人看到你所写作的为你父亲鸣冤叫屈的回忆录时,会有什么感想?你可明白,造成你父亲和数百万被迫害致死的同胞灾难的源头祸根正是毛泽东!

再让我们看看陶铸双手如何沾满了两广人民、甚至他的同志的鲜血:1950年毛泽东认为当时主持广西工作的中共华南分局第二书记张云逸剿匪不力,特派铁腕人物陶??去广西主持剿匪。1951年陶??电毛泽东:「广西歼匪45万,其中三分之一可杀可不杀」。毛批:「广西应该杀」!陶铸即在广西大开杀戒,许多无辜冤魂惨死刀下。之后,陶铸又再奉毛泽东令来广东主持土改,其后挑起「反地方主义」运动,无数名不符实的地主富农惨死在他的手里,两万多名他的革命同志被打成「地方主义」,被送去劳改,受尽折磨……。

广东因为是「新解放区」,土改开展得较迟。当时广东最高领导是中共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叶剑英,主持广东土改工作的是第三书记方方。他们根据广东华侨多,工商业较发达等理由,提出「广东特殊论」,要求中央同意在广东暂缓实行土地改革,并要求执行较温和的土改政策。据香港出版的报纸透露,时任全国华侨委员会主任的廖承志,亦同意叶剑英和方方的想法。廖本人青少年时期曾经在美国三藩市住过,知道当地在餐馆和洗衣店每日辛劳工作超过十二小时的广东华侨是如何省吃俭用,积钱回家买田准备回乡养老的。廖对香港来访的工商界人士说,广东老一辈的华侨很多是被「卖猪仔」卖到外国去当劳工的;有的人带一个小藤箱,检几件衣服就飘洋过海,出国谋生。他们在外国辛苦赚钱,回家乡买房置地,大多数是留作养老之用,不应该一律斗争没收,这样做会影响广大华侨同胞对新中国的观感。但是出身自湖南穷乡僻壤,从未出过国门的毛泽东对他邻省的特殊情况并不了解,更不知情,不明白广东众多海外华侨的实况。他偏听偏信,认为广东、广西和福建三省「土改落后,没有发动广大贫下中农,对地主富农斗争不力」。于是派遣左倾干将陶??、赵紫阳来广东主政,主持土改工作。陶??一到,就提出「村村流血,户户斗争」的口号,即是每一条村都要杀人才算过关。1953年2月新一轮的土地改革在广东全面铺开,粤西全区仅1953年2月3日至3月6日一个月,地主富农自杀者就有805人;至5月份自杀者共1165人,可见当时广东土地改革恐怖景象一斑。

五十年代末,陶铸赵紫阳在广东挑起「反地方主义运动」,向毛泽东谎报军情,说广东存在严重的「地方主义」,藉机将与他们意见不合的广东地方干部古大存、方方、冯白驹等斩下马来。当年陶赵主持广东反地方主义,省直机关、各地市县受处分的地方干部多达两万余人,绝大多数的地市级和省厅局级地方干部都被打成「地方主义分子」,受到撤职降级处分,有些甚至被打成右派,送去劳改,许多人在劳改场命丧黄泉。就算是他们的「老同志」,为排斥异己也毫不留情,广东红军创始人之一古大存被陶??在广东省的党员大会上当众羞辱,强迫古大存当着几千名代表的面签下永不翻案的保证书,可见共产党党内斗争的残酷无情。

请问陶斯亮,你为父亲受到迫害控诉四人帮,那么直接间接地被你父亲迫害致死的数十万人又向谁控诉你的父亲?请想想看,在这样的历史事实面前,我的同学们、广东知识分子们以及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阅读了你回忆歌颂令尊陶铸的文章,会有何感想?

对比之下,我由衷地感激张戎姐弟以高干子女的身份,透过十多年不懈的努力研究,毫不留情地将他们父辈的领袖毛泽东真面目还原于世,让世人认识这个恶魔的本质,更让我们中华民族共同思考,为什么我们的民族会产生这样「宁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的异类?怎样才能彻底铲除产生这种异类的土壤?怎样才能避免灾难重演?这就是张戎女仕这本书对中国民主运动的贡献。

 (写于13/9/06)

「开放」杂志06年10月号

綦彦臣:对阿拉贝尔的借题发挥

--电影《达.芬奇密码》评论

对基督教派别与教义历史有所了解的观众可能会知道《达。芬奇密码》的整个宗教观念是建立在诺斯底主义基础上的。但是,要求每一个观众对基督教历史教义与派别历史有了解,那是绝顶荒唐的。能够分清基督教含天主、东正、新教的广义与单指新教的狭义之区别,就十分不错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哲学贫乏的文化来说,有人能模模糊糊地知道“清教徒”等于“节俭乃至悭吝的生活观”,就十分不错了!!

诺斯底主义的基本教义,用“中国话”来说,就是“两不两是”加上一个“女基督”──耶稣不是神、不是救世主,而是一个启示者、一个启示神奥秘的人;至于女基督的说法,则又与“邪教”有关了,中国的东方闪电派算是一个最现实的诠释。

应当说,对于这样一个重大宗教题材的电影,主演者即著名演员汤姆。汉克斯演得很一般。这应当是缘于题材之故。可能的情况还有,扮演一位历史学家需要太多的学养,而演员不可能短时间做到。

《达。芬奇密码》力欲粉碎耶稣的神性,把他凡人化,从而颠覆罗马教廷的权力基础。基于诺斯底主义的价值观念,也颠覆了父、夫二权,以耶稣的血缘关系“捏造”了一个他唯一的后人──电影中的女主人公。这个基于人类最原始关系──血缘的认可,具有巨大的世俗吸引力,而世俗吸引力恰恰是诺斯底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然而,血缘关系之于宗教的作用早已被耶稣本人否定,他只承认由信仰确立的“真亲戚关系”──在《圣经。新约。马可福音》第三章31至35节,清楚地表明了这点。

剧作家完全成了历史考据家兼解经专家,他没去理会耶稣关于血缘关系的定论,而是专心从《新约。马太福音》第26章六至13节耶稣特别垂爱于抹大拉的马利亚的细节上演绎故事。这个马利亚倾心于耶稣的道理,不做饭食的侍奉而专心听道,最后把最贵重的香膏浇在了耶稣脚上。她不但将香膏浇在耶稣脚上,而且还用自己的头发将耶稣的脚擦干。

这是怎样的一种虔敬呢?!

四福音中都有这个细节的记录。这个细节不但引起了她姐姐──那个辛苦地做饭、干勤务的马大的不高兴,也引起了耶稣门徒的不高兴。

这还不重要,重要的是:抹大拉的马利亚是第一个见到耶稣被处死并埋葬后,墓穴竟然空了的人。

因为她的发现,耶稣升天从神迹转为了历史。

想象力非凡兼或有“异端”热情的作家,就把这个马利亚“捏造”成了耶稣的情人,并且是她怀孕了一个女孩──耶稣的女儿,使耶稣神圣的血液流传了人间。

《达。芬奇密码》之所以产生,完全是为了这脉血缘的传承。

不管虔信正宗的信徒多么反对,事实上,这样的故事不是没有发生过。虽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发生在耶稣身上,但那个12世纪在口才上颇象耶稣的阿拉贝尔却做出了如彼“风流韵事”。在我来理解,《达。芬奇密码》小说的创作,至少是对阿拉贝尔的借题发挥。

阿拉贝尔是最重要的经院哲学思想家之一,也是一位隐修士。在成为隐修士之前,他和一位叫埃洛伊兹的17岁的姑娘发生了不正当性关系。这多因于阿拉贝尔才华横溢所致,埃洛伊兹也因私下听他讲课而承受了家庭的压力。现在看来,这是一件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未婚先孕的事情,但在那时却需要隐瞒。二人决定保守秘密,以免影响阿拉贝尔的事业。故事的细节自然无须多说,结果则是阿拉贝尔遭受了埃洛伊兹家族的报复,被阉掉了生殖器。可怜的姑娘也在给老师生下孩子后,被送进修道院。后来,她当过隐修院长,在66岁时,辞别人世。

阿拉贝尔的吸引力确实是非凡的,欧洲各地的学生象虔诚的教徒拜神一样,涌向巴黎,听他讲课。而他所讲的,往往又引起巨大的争议。

巴黎最高当局怕引发骚乱,下令禁止阿拉贝尔在法国土地上讲课。阿拉贝尔就离开土地到树上去讲,学生们就在树下听课;法国又禁止他在空中讲课,阿拉贝尔就到船上去讲,学生们就在岸边听。

这个故事近乎荒诞?但重要是,选择一个什么样的河流,肯定不能太宽,也不能水流湍急。现在想来,大概就是一个小河汊子吧!

被神化的哲学家、思想大师就在小河汊里产生了!

如果非要从《圣经》上找到这样的事例,看一看《新约。使徒行传》第14章11至18节就够了。不过,阿拉贝尔远没巴拿巴与保罗那样虔敬、拒绝被神化,不但愿意享有学术声誉而且更愿寻求性快乐。

阿拉贝尔后来成了隐修士、世界上最早两大学之一巴黎大学的教授,现在他也又有幸成了今世作家的一个素材人物。

我拥有信仰,但无法指责艺术。至于抹大拉的马利亚是否真地为耶稣留下了一个女儿──这样的史实,对我来说,无力去考证,并且《达。芬奇密码》小说作家从来没宣称这是一件史实。他试图以文学颠覆宗教,但到目前为止,两者之间还相安无事。没有任何一个基督教狂热到把他当作“异端拉什迪”的程度,在另一端来说,伊斯兰教狂热分子对拉什迪的追杀,并没能阻止《撒但诗篇》的流传。发生在美国的五年前的“9.11”事件充分证明了拉什迪的心智,现在,法拉奇的愤怒也随着她生命的终结而消失了。剩下的问题仍然是:在我们拥有宗教的生活中,应当如何避免宗教极端与狂热。

在适当的时机,我们应当效法巴拿巴和保罗,撕开自己的上衣来阻止极端和狂热。之于个人,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不会相信诺斯底主义教义,但是我也没有先入为主地拒绝了解史怀哲(Albert Schweitzer)观点的“清高”与所谓洁净。

史怀哲“污蔑”了我的神,他说耶稣是“一位第一世纪被自己幻觉所愚弄的启示文学家”──即历史上真实的耶稣如此,但我的理性告诉我:耶稣所说的神国不是谎言,不是盼望的失空,而是选择一个什么样的观察长度的问题。

死在一世纪的伟大先知们也许他们根本不相信要经过300年时间,基督教才能在罗马帝国合法化。300年,谁能活300年?人吗,毕竟是有限的!

(2006年10月6日写于绵逸书房)

民主论坛

昝爱宗:“反腐倡廉”不离口的陈良宇:终于栽了

有全国经济“首都”之称的上海,其第一把手、将满60岁的陈良宇终于“栽了”。9月24日起,这位“大哥大”正在接受中纪委的审查。

中纪委初步的调查显示,陈良宇“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32亿人民币)、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较为讽刺的是,陈良宇被审查前40天,还在市委、市政府召开大会强调:“反腐倡廉一刻也不可放松。”

最近一个月来,我们清楚地看到,上海社保基金案,拉开了三个小序幕和一大序幕:

◆序幕一:土地腐败攻坚,牵出周正毅、刘金宝案;◆序幕二:社保大案撒网,巨富张荣坤、社保局长祝均一被查;◆序幕三:兵临城下,陈良宇前秘书秦裕被查。

◆最后,大幕开启:上海“一哥”陈良宇等待审查。

接着,还有几个悬念值得关注:

◆悬念一:周正毅会进香港监狱吗?

◆悬念二:反腐促进地产新政,房价全面下跌?

◆悬念三:下一个被牵出的是谁?谁是他的最大的后台?

恐怕陈希同要叫陈良宇“大哥”

陈良宇是继陈希同之后出事的又一位政治局委员。

今年3月,陈良宇就对中外记者放出这样一个信息:“我的职务都被换了好几次了。”其言外之意,就是他的政治地位不可动摇。现在好了,似乎在陈良宇“同志”看来本不该发生的终于发生了。

在当下“书记为党天下”的权势时代,谁能够监督一把手呢?陈良宇之后,接任代理书记的是今年51岁的韩正,但是谁又来监督韩正呢?

上一次政治局委员出事,是在十几年前,不同的是一个在北京,一个在上海。但有一点相同,他们都是市委书记,又都姓陈,他们是冤家路不宽了。

至于陈希同,北京市民有不薄的评价,比如在历任的北京领导人中,陈希同书记也确实干了不少事,修好二环、三环,成功举办亚运会,能力有目共睹。但至于高官贪污腐败,有权有势的人几乎都是贪官,都搞腐败。尤其权力越大,贪污和腐败的程度也就越严重。官至书记一把手,恐怕在全国任何地方都是一样,书记专权,没人能管,更无人敢管。

没准,论腐败,陈希同还应该叫陈良宇一声“大哥”。

书记之党天下,就是如此之可怕!

陈良宇其人

陈良宇书记是江泽民书记的部下,又是朱镕基书记、吴邦国书记、黄菊书记的部下。从他的简历上不难看出,他已经在上海市委市政府工作了21年了,可谓“资深”。

1992年1月至9月,陈良宇还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公共政策学院“镀金”学习。当年12月,陈良宇已经是上海市委副书记了。

2006年4月,上海交通大学举行110年校庆,交大毕业的中共前总书记江泽民在市委书记陈良宇陪同下返校,校方不但打出“江主席您好”

标语迎接,更以“总书记”称呼。江、陈两人高调公开活动,显示上海帮之“第一把交椅”江泽民的影响力仍在。陈良宇作为“江系人马”,稍早就传将调离上海,但似乎是在“老大哥”江泽民的力保下,地位已稳固。“朝里有人好做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九名常委中,排名第六的国务院常务副总理黄菊,自2006年春节前就在多项公开亮相活动中缺席,引来舆论猜测。黄菊被视为所谓“上海帮”的“大哥型”重要人物,外界一直盛传胡锦涛有意改组上海领导班子,把黄菊在上海的继任人、现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调进北京,可一直得不到要领。至到9月24日,这位书记才栽倒,多么不容易。

上海这个地方太闭关自守,容不得任何批评

2006年3月15日,台湾人权新闻社的拉平记者周幼非在温家宝总理的中外记者会上提问时,批评“上海的水简直不能喝”,由于电视台现场直播,令上海市政府尴尬。于是,上海市政府除透过发言人公开表明水质符合饮用标准外,还进一步了解到底这名记者何时到过上海。

根据上海市台办新闻处的资料,这名人权新闻通讯社的社长周幼非(又名周自立),却没有发现正式申请到上海的纪录,所以陈良宇可以想当然地以为周记者是“信口胡言”了。

记得2004年7月份,上海遭受一些暴风雨袭击,12条高压线被风刮断,引起局部地区停电,“只有六个区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现在看来,这七人死亡纯属自然灾害造成的意外”,当时的书记陈良宇“指示全市各部门、各区县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格按照预案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社会持续稳定”,却没有介绍这七名死难者是否真正的“意外”,应该如何赔偿,如何亡羊补牢,如何追究领导责任?

遗憾的是,这些问题是不会刊登的当地的报纸上的,因为上海的领导人和全国的领导人一样,喜欢报喜,不喜欢报忧。

陈良宇的大话

早在十年前的1996年,当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的陈良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大言不惭地唱高调“应该牢记的,不能淡忘”。他一口气说出很多“名人名言”:有些老话还是要讲,不仅要讲,还要反复讲,一直讲到共产主义。因为它是真理,常讲常新;不讲就容易离谱出格。

譬如,马克思、恩格斯100多年前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共产党人要与传统的私有制度、传统的私有观念实行两个最彻底的决裂。又譬如,毛主席谆谆告诫的,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再譬如,刘少奇同志论述的加强共产党员的修养。周总理反复说的,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还有,干部群众在学习毛主席著作时说的,要重视自己头脑中的两种思想斗争。“无产阶级思想松一松,资产阶级思想就攻一攻”。这些马列经典作家的教导,老一辈革命家的名言,富有哲理的民谚俗语,很耳熟。但似乎有一段时间听不到了……这些老话不能不讲。小平同志强调说:“我们搞改革开放,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没有丢马克思,没有丢列宁,也没有丢毛泽东。老祖宗不能丢啊!问题是要把什么叫社会主义搞清楚,把怎么样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搞清楚。”江泽民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就是要我们讲马列主义,讲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讲我们党的致胜之宝。

再如,2006年9月20日上海《新民晚报》这样报道陈良宇主持市委常委会的一次公开讲话:要严格贯彻中央精神,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要按照中央要求,对违反“八个不准”,在换届期间“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责任;对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对受贿卖官的,要依纪依法严惩,对行贿买官的,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规定处理。凡是本地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充分运用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切实提高选人用人水平,把干部的本质、主流和发展潜力了解清楚,防止考察失真、“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

陈良宇的可笑就到此为止了,陈良宇也怪不得别人,只是他自害其命。不过陈良宇中纪委的《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告》只是“初核”,下面还一定有最终的结论,因为中央已经下了决心:“对陈良宇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充分表明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反腐败斗争必是一场恶斗”,陈良宇名字后面的“同志”恐怕就要摘掉了。

因为他们这样的“同志”,口头上反腐败所谓“一针见血”,就是对待别人可以,对待自己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陈良宇推荐反腐败电视剧《故事,2001》的“寓意”

2002年底,中共十六大召开前夕,上海顺正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一中共党员潘顺强致信时任上海市委书记、市长的陈良宇,对在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范围内加强党的领导提出了一些建议。

陈良宇收到来信后即作了所谓的“重要批示”:“私企党建十分重要。电视连续剧《故事,2001》描述了私企中党的基层组织有效的工作,讴歌了基层党员干部的模范表率作用。剧作者的创作热情和探索精神,应予肯定。”后查找,被陈良宇肯定的这部连续剧讲述了一个怎样的故事呢?《上海支部生活》杂志2003年第一期刊登了它的故事梗概:上海东区一条普通的弄堂里,有三个一起长大的“赤膊兄弟”,其中一个兄弟罗伟坚决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支持民营企业家发展,提出新“两个凡是”:“凡是符合‘三个代表’的就毫不动摇地坚持,凡是不符合‘三个代表’的就坚决纠正。”最后,所谓的正义战胜了所谓的邪恶,党成了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又是社会、经济领域的伟大光荣正确的坚强后盾。

1993年3月,时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的陈良宇,公开提出所谓人事组织部门的工作总原则“管少,管精,管好,管活”,“上级党委主要管好党政一把手,把主要精力放在选好党政一把手上”。今天发现,恰恰是陈良宇这个一把手,没有管好自己的人,一下子抓了那么多腐败分子。

1994年,陈良宇又提出“对干部要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再教育”,因为

“由于经济交往的大大增加,权力的下放,干部为党和人民办事的权大了,同时要为自己办事,也比以前容易得多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各级干部正在受到越来越严重的考验。如果忽视对干部进行世界观的教育就会出问题。从现在反腐败斗争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看,一些干部出问题,并不是由于‘一念之差’,而是由于他们平时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

事实上,陈良宇就已经放松了对自己的监管了,为所欲为了。

1994年9月,陈良宇称“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要看政绩,还要看政风”,比如

“当部长的,是不是有好的部风,当局长是不是有好的局风,当区长是不是有好的区风,或者是区委书记,有没有好的风气。有了一个好的风气,差一点的同志进去可以变好;有了一个坏的风气,好的同志进去马上变坏。这就是一个染缸……在某种程度上说,风气这个事情是无价之宝,是财富,而这个风气没有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没有领导干部的以身作则,这是绝对办不到的。

有的部门风气很正,在里面大家心情舒畅,很有凝聚力,有事情,一呼百应,象这样的队伍,在战场上,就是能打硬仗。“

现在看来,由于制度低劣、腐败的问题,好人也会变成坏人,所以陈良宇张口便来的所谓“政府工作好坏应由人民说了算”等等,都是空话、官话、废话,只要制度不能监督和限制权力膨胀,他们就为所欲为,腐败透顶,任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承诺都是靠不住的。

民主论坛

周鸿陵:协商维权——来自王家营村的报告

编者按:北京新时代致公教育咨询中心在做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通过对话、协商解决社会冲突。他们成功地帮助了王家营村失地农民维权,解决了他们的问题。开发商、失地农民、政府、协调者四方坐下来,以对话、协商的方式解决长年的土地纠纷。

这是个成功的案例,各方不是以对抗,而是以理性、协商,相互妥协的方式解决问题。无疑这是维权运动中,一个建设性的积极的互赢的好方式。这个案例表明,农民是讲道理的,是愿意用谈判的方式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开发商方面,尤其是政府方面是否也愿意采取理性的态度,接受谈判的方式。如果政府方面采取压制的方法,把农民的正当要求当成”动乱”去镇压,后果就完全两样了。

在这个成功案例中,北京新时代致公教育咨询中心起了关键作用,没有他们的介入,农民、开发商、政府就将继续盲目对抗下去。该咨询中心将各方引向理性,面对现实,妥协互利地解决问题。该咨询中心代表了民间知识分子,他们出于良知,维护公正,服务于社会和民众。中国需要更多这样的独立个人和组织,从各个方面,以各种方式走入社会,维护道义,帮助民众,建立中国健康之社会。

编辑部

                                         

王家营村隶属于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晾马台乡,与白沟市场隔河相望,有白沟大桥与白沟市场相连。独特的区位优势,使王家营村随着白沟市场的兴起而逐步融入了市场经济之中。在市场化的过程中,王家营村在享受市场化带来的繁荣和富裕的同时,也体验到了市场化进程中的痛苦和艰辛,而这一切都直接源于桥南市场的开发之中。

一、开发

桥南市场位于白沟大桥之南,北起白沟河,南到津保公路,东边与白沟市场通过白沟大桥相连,西到王家营村。

桥南市场开发起源于1992年。当时,整个中国都沉浸于开发热之中。大大小小的开发区就像大跃进时期的钢厂一样,遍地开花。有国家级开发区,有省级开发区,有地市级开发区,有县级开发区,有乡级开发区,走进某个村你也会迎面看到“xx村开发区”的招牌。桥南市场就是以开发区的名义开始开发的。不过,这片开发区和许多开发区一样,并没有政府的批文。开发区的501亩土地在开发热中匆匆忙忙卖给了不同的公司和部门。北京华宇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于1992年由容城县经济开发办公室协调,以250万元购买王家营村200亩土地;天津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1993年出资187.5万元,购买王家营村土地150亩,天津亚中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3年出资100万元购买王家营村土地80亩,另有71亩土地被县税务局和县工商局占用。当时这些土地出让购买手续都不健全。三家公司占用的土地后来补办了相关手续,容城县土地局也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但这三家公司都没有进行有效的开发。华宇公司投资最多,大约投资了二千多万元,但最终也没有完成开发,只是在其中的93亩土地上建了几栋楼房和几间商亭,霖达公司则投资了一部分资金,建了一栋开发楼,亚中公司买下土地后则没有进行任何开发。需要说明的是造成这种局面的除了国家整治开发热,开发商融资困难之外,也由当时以村支书为首的黑势力团伙对开发商的干扰阻挠有关。总之,随着开发热的减退,这片土地大部分处于荒芜之中。

二、问题

如果没有2000年原村支书为首的黑势力团伙被打掉,王家营村民或许还生活在懵懵懂懂之中。因为王家营村的黑势力占据了开发商留下的楼房商亭,而有关部门则从王家营村土地买卖中截留挪用了近200万元。当时的情形是开发商弃地而走,黑势力占地渔利,有关部门挪钱而用,普通村民则既不敢怒又不敢言。

黑恶势力被打掉后,新的开发商巨德勤接手了北京华宇房地产开发公司,村民选出了承诺维护村民利益的村委会。但由于村民认为开发区土地出证手续不完毕,土地所有权转移不合法,土地补偿款偏低,一些村民开始向县土地部门上访要求收回土地,对新的开发商施工进行阻止。王家营村问题在搬掉黑恶势力后开始显现,村民以主人翁的身份开始走上了土地维权之路。

三、 维权

黑势力团伙被打掉后,村民黄小田、刘贺群、张大井、王建国、宋虎田成了维权积极分子,他们先后到了国土资源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保定市国土资源局、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容城县委、容城县人民政府、容城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上访,但都没有得到令他们满意的答复。

2004年3月,王家营村民代表和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一些维权代表纷纷当选为代表和委员,其中黄小田当选为村民代表,刘贺群当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张大井、王建国、宋虎田等人当选为村委会委员。王家营村土地维权问题从此开始走上了从村民维权到村委会维权的道路。

新的冲突起源于北京华宇公司法人转交后,华宇公司着手对200亩土地的重新开发。王家营村委会于2004年3月和2004年4月分别向河北省城建局、容城县国土局发函要求对华宇公司的开发进行阻止,但都没有明确答复。之后,王家营村委会感到通过政府部门进行干预来解决问题没有效果的情况下,他们开始运用司法程序来进行维权。他们以毁坏小麦青苗为事由状告华宇公司,要求华宇公司对村民进行补偿以此来使华宇公司推迟施工,但这起官司最后以和解而告终。几乎与此同时,王家营村民委员会把容城县国土资源局、容城县建设局分别告上了法庭,以开发商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开工建设为事由,状告容城县国土资源局和建设局“行政不作为”,要求国土资源局和建设局制止开发商行为。容城县法院则以不予受理为由拒绝接受,使这两起行政诉讼一直打到了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8月9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裁定书认为“王家营村民委员会诉讼请求不具体,不符合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驳回上诉。村民委员会想通过行政诉讼进行维权的希望落空了。

在王家营村通过行政、司法维权的过程中,他们得到了一位容城籍老作家任彦芳的支持。任彦芳通过一些关系向河北省委的主要领导反映了王家营村的土地问题,在省委主要领导批示下,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对王家营村土地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是华宇、霖达、亚中三家公司占用的土地经过补办手续后属于合法使用,其土地所有权已由王家营村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县工商、县税务局占用的71亩土地没有办理征用手续,仍然属于王家营村集体所有土地,要求县工商局税务局依法退回。此外报告还查清了有关部门截留了华宇公司付给王家营村50万元土地补偿款,县有关单位向王家借款181万余元。之后容城县政府根据调查报告落实了调查意见,县工商局县税务局占用的土地退回了王家营村委会,截留的50万元还给了王家营村委会。被借的181万余元则没有达成还款协议。王家营村对此处理意见仍然不满意,继续通过上访,通过阻止开发商施工来维权。

2005年8月16日,华宇公司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王鹏指示陈超等人手持砍刀、洋镐柄对村委会成员张大井及其妻子叶小芬打伤,这一恶性事件出现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王家营村的维权活动处于低迷之中。王家营村开始探索新的维权道路。

四、研究

一个学者说过一句很绝对的话:中国今天所有问题都与社会转型有关,所有问题的解决也都须从社会转型方面着手。这句话是有点过于霸道,但在大部分领域是正确的。就国际经验而言,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时,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问题显著增加。社会分化、制度紊乱、道德下滑、社会冲突加剧等。中国从2003年开始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社会矛盾在当年明显加剧,社会冲突明显增多,公民维权经过长时期积累,几乎一夜爆发。维权案件日益增加,维权人物层出不穷,维权手段千变万化。面对这一情形,人们发现政府管理模式滞后,理制研究滞后。为了加强对社会转型的研究,北京新时代致公教育咨询中心开始将重点转向探索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安全转型、构建和谐社会的研究方面。该中心2004年7月与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了社会转型论坛,研究讨论社会转型中的一些问题,尤其是关注公民维权、公民社会发育等问题,力图寻找一条对话谈判解决社会冲突与矛盾的机制。2004年11月邀请著名的行政学专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等人进行了《公共决策与扩大参与》的研究。2004年12月邀请了著名的政治学专家、北京大学教授杨风春等人进行了《转型期的官民关系良性互动》的研究。2005年4月到11月邀请竹立家、杨风春、王海光(中央党校教授)等人进行《社会问题解决方式创新》的研究。经过研究认为中国社会进入转型关键时期,应扩大公民参与,通过协商来解决社会问题,在稳定中实现社会转型,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论坛的轮值主席周鸿陵、张星水、宋旭民、杜兆勇、王建军都是这些研究的重要成员。这是进行王家营村项目的理论准备。因此,当王家营村委会通过容城县一个著名的土地维权人士杨书田联系到我们时,宋旭民、周鸿陵、张星水研究了王家营村土地争议的基本情况后,于2006年1月9日,决定接受委托,试图把理论成果运用到维权项目之中,创造一个通过对话通过谈判通过协商解决维权问题的个案。经过与王家营村委会成员沟通,王家营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接受了通过协商对话来维权的基本方案。2006年1月19日,王家营村正式委托宋旭民、周鸿陵、张星水为王家营村土地问题协调人,这标志着和谐实验课题组王家营村项目正式启动,这也是课题组第一个实验性项目。

五、准备

在当今中国仍然是大政府小社会,党政主导一切仍然有一定的普遍性。对话协商的主动权并不完全由公民或NGO来掌握。进行对话协商是需要充分必要条件的。

首先要对各方进行了解。王家营的代表并不是一下子就可以理解、认同依靠对话、协商能解决他们维权问题的,从他们的经验来看,政府对村民的态度是强硬的,但是我们也发现村民也有要改进的地方。他们对政府的看法往往会以偏代全有片面性,对政府官员有抵触情绪,他们对话技巧也有待提高。但总而言之,村民注重的是结果,只要能解决问题,他们表示什么方式都能接受。不过,在以后的协商中,村民还是表现出了某些不妥协的倾向。

课题组通过一定渠道对县主要领导进行了了解。县委书记刘建立,早年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风;县长孟宪玲,早年在保定市政府研究室工作,对农村土地问题有一定的研究;常务副县长刘延平,一直在容城工作,对当地村民了解很深,有亲民爱民的口碑;主管农业、土地、民政的副县长曾文,有多年的农村基层工作经验;主管市场建设的副县长师国立,也一直在容城工作与群众关系较好。这个班子对王家营土地问题非常重视,2005年就成立了专门班子来研究处理王家营村土地问题。由常务副县长、主管市场的副县长、主管农业的副县长牵头成立了工作小组,其中主管农业的曾文副县长负责日常工作。日后,项目组也经常与他进行具体的讨论。

此外,也对主要开发商进行了了解,主要是新任华宇公司负责人的巨德勤、以及在华宇公司占用的土地上进行开发的张友方、薛振海。这三位开发商也都期望能通过协商对话解决问题,使市场能够早日开发。

其次,还要抓住对话的机会。一个偶然的机会为对话协商打开了大门。2006年1月19日,项目组在接受王家营村委托协商处理王家营村土地问题的同时,也接受了王家营村委托在2月召开河北省容城县王家营村土地被非法占用一案学术研讨会暨中外记者新闻发布会。后来,由于准备不足,会议安排在3月1日举行。项目组为大会召开进行了大量准备,请了著名的法学家、北大教授姜明安、著名的三农问题专家、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等人撰写了专家意见书,也向《南方周末》、《经济观察报》等多家媒体发了邀请,同时也给保定市政府、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容城县人民政府、容城国土资源局发了参会邀请。同时与燕山大酒店也签订了开会使用场地的协议。但是项目组并没有考虑到这个时间恰恰与全国政协会议、全国人大会议相隔时间太短,引起社会多方面的注意,从而间接地促使了容城县政府与村委会的直接对话、协商。在项目组指导下通过几轮对话、协商首先解决了有关部门借用王家营村土地补偿款的问题。协议规定晾马台乡政府负责偿还100多万借款,首先还50万元,其余分别在2007年2008年还清。这为接下来的对话、协商开了个好头。使政府和村民都从协商对话中看到了和谐解决问题的希望,也加强了双方互信。

六、接受NGO

但是村民的对话协商的能力仍然是有限的,最重要的是缺乏理性和缺少必要的技巧。同时,根据项目设计,也需要项目小组来出面完成真正的谈判。经过几轮对话后,对话出现了“对话疲劳症”。大家都感觉没有新意。非理性的谈判,很有可能损害谈判的本身增加谈判的成本。这使双方都感觉需要增加对话力度,需要新的机构的介入。但是政府方面对项目组的公正性仍存在怀疑,他们也害怕引进一个偏执的学者型谈判对象。后来曾文副县长说过一开始我们对专家也不放心,在收到周老师写给刘建立书记的信后,这个顾虑才打消。
    
其实这封信并不是周鸿陵一个人的意见,周鸿陵只是这封信的执笔人。项目组认真分析了对话遇到挫折的情况,也对村民带回来的政府方面消息进行了认真分析。经过认真讨论决定由周鸿陵在2006年4月9日代表项目组给容城县委书记刘建立写了一封信,表达项目组对王家营村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这封信首先介绍了项目组核心成员周鸿陵、宋旭民、张星水情况,表达了他们三个人虽然来自不同的领域,但共同的特点是对社会有责任感,追求通过和谐的方式来共同协商解决社会问题,表达了他们想通使各方达到多赢、共赢的方法,为容城县清除不稳定因素,为创造一个和谐解决社会问题的个案的想法。其次介绍了项目小组在处理王家营村土地问题上的一系列构思,包括项目定位——服务社会、项目目标——促进社会和谐、利益交汇点——市场有效开发、项目原则——总重历史,照顾现实、项目关键步骤——思想教育(公民教育)、项目过程——协商妥协等等。强调“用和谐的思想指导解决问题,其过程将是一个协商、妥协、智慧、文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方都要做到必要的牺牲,每一方也都会将自己的权益得到伸张。要放弃解决问题的传统方式,即完全斗争的方式,要在共处、共荣、共赢的基础上使矛盾得以化解”。整个信件长达3000多字,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递送到了县委书记刘建立手中。刘建立将这封信传给了容城县王家营村问题小组成员,经过开会研究同意项目小组参与对话协商来解决王家营村土地问题。
    
4月20日上午9时,项目组成员周鸿陵、夏鸣远第一次正式参加了容城县王家村土地问题协商会议。会议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召开。参加会议的由主管农业的副县长曾文,主管市场建设的副县长师国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夏吉良、王家营村村委会成员刘贺群、张大井,村民代表、开发商委托代表等21人。会前项目组成员与县政府负责人、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进行了小范围沟通保证了第一次协商会的顺利进行。会上各方一致通过由项目小组进行必要的调研,并形成报告,最重在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标志着项目小组的努力得到了各方的认可,各方也接受了项目小组协调解决的专家地位。

七、调研

调研的过程也是协商的过程,只不过是与不同方面的代表进行单独协商的过程,同时调研的过程也是进行公民思想教育的过程。调研的对象包括国土资源局、晾马台乡政府、王家营村委会、王家营村民代表、华宇公司及其在华宇公司占用土地上进行开发的张友方、薛振海为主的远大商贸城。

整个调研历经45天,于2006年5月16日结束并撰写出了调研报。报告对王家营村土地问题的产生、演变现状、焦点、进行了说明和分析,在调研的基础上落实了土地权属问题,根据调研分析提出了解决王家营村土地问题最终建议:开发商对王家营村进行必要的经济补偿;政府在王家营村所属土地的市场化过程中给予政策支持;王家营村对政府依法行政、开发商依法开发进行支持。

报告完成后对所有的调研对象进行了递送,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提交。各方对报告的结论都表示基本可以接受,也都表达了要继续委托项目小组进一步开展协商工作。

八、协商

从2006年5月16日到6月22日,项目组组织了多次协商会议进行对话、协商。

2006年6月26日,项目组完成了《关于解决王家营村土地问题的报告》,在报告中记载:“鉴于霖达公司、亚中公司使用土地手续补办较早,土地征用价格差异不大,土地补偿基本公平,其重点围绕华宇公司使用土地问题进行了协商,最终达成了解决共识:因华宇公司使用的土地补办手续较晚,华宇公司出资150万人民币作为土地补偿追加款支付给王家营村委会,王家营村委会应积极支持开发商对其所开发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

协商是最困难的阶段,也是各方讨价还价的阶段,同时在协商过程中也受到了多方反复的困扰。不过在项目组成员看来,这也是正常的。毕竟王家营村要将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投入到市场中,交给其他人开发,那对土地的感情是很难割舍的,那种依恋那种无奈,也常使项目组成员感动。而政府也需要从领导一切,逐步接受政府、市场、社会共治的局面,那种转型也是痛苦的,毕竟在现阶段政府改革就意味着分权和制约。对开发商而言,开发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毕竟土地闲置不能开发的时间拖得太长了,那是3年多的时间啊。不过大家都在协商中得到了收益,王家营村得到了更多补偿也可以在市场化的过程中有更多的参与;政府可以放下一个包袱为当地百姓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开发商则可以和和气气地与当地居民共谋发展了,他们知道和气才能生财。

王家营村项目基本结束了。

项目组随后又奔赴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开发区新村乡渔沟村去解决渔沟村5000亩三节汪子被占的问题,和谐实验课题组想继续通过对话、协商再创造一个个案来印证他们的设想,想通过这些小小的项目实验来向社会说明这个国家可以通过对话、协商解决社会冲突,增强人们对这个民族的期望和信心。

2006年8月27日

周鸿陵,北京新时代致公教育咨询中心主任、和谐实验课题王家营村项目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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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水:清朝报律与言论自由

中国封建时期大一统的儒家意识形态,对民间言论箝锢非常苛酷。中国报业和言论出版律法均晚于西方大约200年,才逐渐露出雏形,但以后的政权更替彻底消灭了晚清作为摆设的新闻律法。1604年德国的《通告报》被认为世界上最早的印刷报纸。1822年9月,葡萄牙文《蜜蜂华报》,在澳门创办,这是中国境内的第一份外文周纸。1872年4月30日,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中文日报《申报》,创刊于上海。早在18世纪初,瑞典受英国在光荣革命中废除新闻检查制度的影响,制定了世界上首部严格意义上的《新闻自由法》(Freedom of the Press)。 清末政府在推行“新政”的进程中,首次制定颁布了五部近代意义上的新闻法规,即《大清印刷物专律》(1906年7月)、 《报章应守规则》(1906年10月)、《报馆暂行条规》(1907年9月)、《大清报律》(1908年3月)和《钦定报律》(1911年1月)。清末报律是近代西学东渐之风的产物,然而它的制定和实施却与新闻言论自由的法治精神大相径庭,成为限制报馆、摧残报人的恶法工具。
                                       

一、报律禁锢言论自由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开始创办近代报业,由于报纸发行量有限,影响不大,而且外报占绝大多数,清政府对办报活动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干预甚少。清末维新变法,国人办报逐渐发展,传播资讯和大量抨击时弊的报刊,让清廷大为不安,清政府曾制定官报章程三条,对官报言论作出初步限制,规定:“不准议论时政,不准臧否人物,专译外国之事。”长期以来清朝对于出版权的控制并无专门法律,《大清律例》中刑律“造妖书妖言”条是清政府用来处理有关报纸案件,和对民间出版物及办报人进行迫害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条规定:“凡造谶纬妖书妖言,及传用惑众者,皆斩。”“各省抄房,在京探听事件,捏造言语,录报各处者,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见戈公振著《中国报学史》,三联书店)。清雍正四年(1726 年)发生的“何遇恩邵南山案”,乾隆16年(1751年)发生的“传抄伪稿案”以及光绪29年(1903年)的“苏报案”都是援用此条判罪的。清末报律的制定与变革进程密切相关,其目的并不是为了保障言论、出版自由,而是清政府力求用法来控制报馆,保证其求新、变法政策的贯彻和推行。
   
百日维新时,为保障维新派报刊的出版和言论发挥,康有为曾上奏请求定立中国报律,奏折得到光绪皇帝的批准。百日维新诏令还明确“允许自由创立报馆、学会”。它标志着中国封建时代第一次正式确认新闻自由。随后,变法失败,慈禧专权,囚禁光绪,封闭报馆。然而,从1901年起,近代中国报业再次掀起高潮,报刊活动充分利用境外和租界等有利条件进行宣传。新闻活动越来越频繁,报业与政府、社会、个人及其相互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明显,而报业与清政府的矛盾尤为突出。“苏报案”发生,清政府在办理此案过程中颇费周折且颜面扫地,因而深知报刊的作用和对之加以限制的必要,同时也认识到无法再以旧的手段去控制。所以在标榜实行“新政”,玩弄立宪骗局时,清政府开始制定专法来控制言论出版自由。1906年6月,奉派出使考察宪政的载泽等五大臣相继回国,在给清政府的奏折中提出了“定集会言论出版之律”的建议,他们在赞美君主立宪国的言论自由,同时不无担忧地指出:“以息邪说,而重关防”,“用以维持正义,防制讹言,使舆论既有所发抒,而民听亦无淆惑”,“使一切邪说横议不禁而自止”。奏折得到了清政府的认可,于是一批管理报刊出版的法规被陆续颁发出来。

作为我国近代第一部新闻出版法的《大清印刷物专律》,在对言论、出版自由的限制方面表现为:第一,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凡印刷物及新闻记载均须向所在地巡警衙门呈请,报交京师印刷总局注册。第二,专门规定了“讪谤”条款,凡有“令人阅之有怨恨或悔谩,或加暴行于皇帝族或政府,或煽动愚民违背典章图制”者,须科以10年以下的监禁或5000银元以下的罚款等。第三,法律赋予地方各级行政长官以很大的司法权,规定他们有权管理对印刷物的指控,逮捕被告,随意封闭报馆。其他4部报律以此为典范,在限制言论、 出版自由方面均有详细的规定。由巡警部拟订的《报章应守规则》第9 条规定:新开报馆必须经过巡警所同意;严禁刊载“诋毁朝廷”、“妄议朝廷”、“妨害治安”、“败坏风俗”和涉及“内政外交秘密的文字。1907年8月,清政府民政部拟定《报馆暂行条规》, 其内容与《报章应守规则》相似,但把《大清印刷物专律》规定的注册登记制度变为更加严格的呈报批准制度。

1908年3月颁布的《大清报律》是以前所颁报律的总成。 与前者相比,在箝制报界、控制舆论方面更加严厉:第一,呈送检查时限提前,把事后检查制度改为事先检查制度,报纸应于发行前一日晚12点钟以前,送交地方官署审核。第二,禁载内容限制加宽。朝廷消息未经公布者,报纸不得登载。第三,对报馆的惩罚加重。如报馆诋毁、煽动政体之语,扰害公民不语,处当事者处6月以上2年以下监禁,附加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金,报纸永远禁止发行。其情节较重者,仍照刑律治罚。第四,采取保证金制度,限制报纸发行, 增加保押费,每月发行4回以上者由银300元增至500元,每月发行3回以下者由银150元增至250元。相比《大清报律》,《钦定报律》的核心内容即关于禁载内容的规定除个别词语出入外,实质仍是大同小异的。

由此可见,从1906年的《大清印刷物专律》到1911年的《钦定报律》,其主要内容表现为箝制报界、控制舆论,而且它对言论、出版自由的控制呈逐步强化的趋势。就世界近代出版法制史的发展趋势看,是由预防制转向追惩制,从事前检查制逐步转向特准制的保押金制,乃至呈报制。而我们从《大清印刷物专律》到《大清报律》来看,却是逆世界历史潮流而动的,由最初的呈报制向特准制,最后向保押金制加事前检查制过渡。
               
               

二、官权大于报律

清末政府虽然制定颁布了五部报律,并且在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中还宣称:“居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但在实施中并没有依法办事,相反,以权代法,甚至用残酷手段破坏言论、出版自由。
   
清末报律的施行,在中央由民政部下属的巡警部,在地方由各督抚具体负责。这种把检查权与审判权混淆一团的体制根本违背了立宪政体行政、司法分权的宗旨。虽然后来的《钦定报律》增加了“关于本律诉讼由审判衙门按照法院编制法及其他法令审理”一条,但同时保留了该官署的行政处罚权。而且从实际运作看,大多数的报案仍由该行政官操纵办理,由巡警衙门具体执行。少数报案虽然移交审判衙门审理,但审判官无权解释报律,不能独立核以报律定罪和判罚,而是听命于该行政长官,因此实际的决定权仍操纵于行政长官之手,民政部、地方督抚一手抓,既是最高行政部门,又是最高司法首脑,新的执法机构有名无实。如1911年8月汉口《大江报》因发表《大乱者求中国之良药也》、《亡中国者和平》等论说,被鄂督瑞徵以“宗旨不纯、立意嚣张、淆乱政体、扰害治安”等罪名饬令巡警道王履康查封,永禁发行。经理兼主编詹大悲被拘捕至审判厅讯问。第一次审问时詹以事实雄辩力驳,拒不承认。最后法官声明不能作主,必须禀明督宪,督宪瑞徵欲以刑律治罪。与此同时,审判厅秉承督宪之命拿获副主编何海鸣到厅,以该报所登“广东乱事时评三件,皆是鼓吹刺客,下注海字”为据进行审问,何直认不讳,并质问法官此三项犯何种报律。法官答以“我不知道,这是上头命令,俟禀过督院,再行核示”。其后审判厅将审讯情形及援据报律裁判之意见禀鄂督核示。鄂督以为轻纵,又严谕遵照扰害治安律文科罪,后因舆论压力才批准审判厅依据报律判罚。审判厅最后以鄂督、检察厅指控二点为该报犯罪事实,核以报律判处詹何二人各监禁一年半结案。(见刘望龄著《黑血、金鼓——辛亥前后湖北报刊史事长编》,湖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在报律的实施中,主管官员不但不依法办事,而且还任意罗织罪名,以严酷手段摧残报人。当时封禁报纸的主要罪名通常为:“扰乱治安”、“毁乱治安”、“毁谤朝廷”或“妨碍外交”等。主管官员就报纸文字中的只言片语无限上纲。而报纸一旦被指控,就广事株连,不仅发行人,主编首当其冲,其他稍有关系的如投资人、赞助人、撰稿人也往往获罪。对于一些敢于揭露和触犯他们的记者,更以原始野蛮手段迫害。最骇人听闻的是1903年的“沈荩案”。北京记者沈荩因报道了有关中俄密约的丑闻遭清廷忌恨而被捕。不到半月,在未经任何审讯手续情况下被判斩立决。适逢慈禧寿庆不宜公开杀人改判“立毙杖下”。由此可见一斑,据中国人大新闻史学家方汉奇统计,从1898年至1911年,至少有53家报纸遭到摧残,其中30家被查封,14家被勒令暂时停刊,其余的分别遭到传讯、罚款、禁止发行、禁止邮递等处分。办报人中,有2人被杀,15人被捕入狱,还有百余人遭到拘留、警告、遵释回籍等处分。(见徐培汀、裘正义合著《中国新闻传播学说史》,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

三、恶法遭遇报界软抵制

   
清末社会危机四伏,报界作为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表,希望表达各自的呼声,要求法律的承认与维护。清政府箝制言论、摧残报刊、报人的种种措施必然引起报界的强烈反弹,为了争取言论、出版自由,报界主要采取以下方法,普遍抵制报律的实施,使之形同虚设:

第一,托庇于租界和外人,摆脱报律束缚。在开办报刊登记手续时,许多报刊利用清政府唯恐开罪洋人的心理,以外商名义注册,使清政府不敢轻举妄动,为报纸出版争得机会。上海《国民日报》曾以英商在英领事馆注册;日知会员冯特昆所办汉口《楚报》系在香港注册。卞小吾所办的《重庆日报》则聘日本人竹川藤太郎为名义社长。端方督鄂时,就不敢对“悬评旗”的《汉口日报》随便下手,只好先将该报买到手,“而后封禁之令始下”。

第二,采用假名注册登记。在公开合法的出版物中,有部分报刊的发行人、编辑人、发行所、印刷所使用假名登记,“神出鬼没,使官吏知有其纸出,而不知其发行印刷之所而无从封禁”。如北京《国风日报》发行人白逾恒化名“乌有氏”注册,广州《齐民报》、《天民报》的发行人伪托“冯光裕”、“黄平”,实际并无其人。所以,尽管开办手续形式上较为完整,但实际上没有照律办理。

第三,在刊载内容上,旁敲侧击地抨击弊政,迂回曲折地宣传革命思想。报界抑制报律最突出地表现在无视报律禁载规定,一如继往地揭露弊政,抨击外交得失,点名“侮骂”各级政府官吏;有的采用隐讳手法,“正言若反,寓言曲笔”,以瞒过清廷耳目;有的在受检后故意采用开天窗的办法以激动时论,获得以无胜有的效果,迫使巡警官署宣布“不再检查”。《神州日报》通过照录法庭审讯革命党人的供词来阐述革命大义,并且大量编发清朝各级政府发布的有关革命党活动的通报、缉捕革命党人的函电文告等,向读者透露革命形势。

第四,抑制处罚。当遭受处罚时,当事报馆也根据不同情形,积极采取抵制措施,如对轻微罚款,一般也遵照执行,但也发表抗议声明;对暂禁发刊、永禁停刊、查封等较重处罚的,虽被迫接受,但仍多方设法冲破禁令,或谋求报界同仁帮助,发动舆论反击;或另创报馆,再辟阵地。其它报馆则纷纷行动、声援被压迫同业。

总之,尽管清末报律对报馆的限制宽泛,而且清政府着力推行报律,以期达到约束报业、控制言论的目的,但由于报界的全面抵制,加之清政府自身日趋衰落,报律终于难以生效,报业逐步发展成“舆论之母”,“与军队之势力相辅而行”,直接动摇了满清专制王朝的统治地位。
       

四、报律失效原因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从中可以获得一点历史的启示:清末政府依照东西方先进强国的成法,先后制定颁布了五部新闻法,并且设置专门机构着力推行报律,显露出法制近代化的端倪,但是终于没有取得成功,清末报律并未真正切实贯彻。相反,清政府对言论、出版自由的摧残却激起报界强烈的反抗,清廷控制舆论的能力更加削弱。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于:
   
其一,报律自身存在着严重弊病,使之难以贯彻推行。如作为报律核心的“禁载”和处罚规定主要仍来自于通行的旧法和既有行为规范,清政府实际上是将以前对待报刊的一套落后的惯例和常规法律化、制度化,而与保障新闻自由的近代法治精神根本无关。而且禁载范围的规定过于简略,对于什么是诋毁宫廷、淆乱政体、扰害治安、损人名誉等缺乏具体界定标准。立法贵在施行、条文用语应明确具体,否则,一方面使执法机构操作时可彼可此,或百般罗织,妄加罪名,严加处治;或放任自流,听之任之。另一方面,报界仍然我行我素,漠视报律,借口报律限制太宽而拒绝遵守。
 
其二,行政、司法不分的体制必然导致人治而非法治的恶果,在此前提下,新闻自由只能是空想。清末负责报律实施的为巡警衙门和地方督抚,审判厅有名无实,即检查权与审判权不分、行政与司法合一,所以,官府有权力而无责任,即使滥用特权,随意制造报案、制裁报馆也无需承担失查失误之责,这样一来,报律对官府缺乏甚至没有约束力,反之,报馆只有责任义务而无权利,只能绝对服从,动辄得咎。
   

2006年6月——9月

首发人与人权

井 蛙:自杀的猎人

   把手指割破,血从森林的深处流出
   我是午夜的巫婆变换脸谱
   
   我是童话里最恶毒的一个
   
   魔鬼
   
   浪漫而温柔的木屋
   珍藏了你
   
   被我包裹起来
   放在远方带回来的布袋上
   
   天天瞻仰
   
   我的神,我渴望百年雕刻的指纹
   一圈一圈
   
   全是树的年龄
   
   我和树是天生一对
   死在某处
   密丛里的那些影子阴沉着身躯
   
   它们邀请我去
   狂欢。地狱我玩腻了
   
   没有一处使我能够安身
   
   我拥抱你不均衡的呼吸
   我也缺氧
   
   可我离你不算远
   
   我们有了秋天的眼神
   潮湿,四周烟雾腾漫
   
   喝酒的喝酒去了
   
   人们只知道往我这儿撒下纸钱
   
   苍天苍天
   黑了下来
   
   我把神的衣裙解开
   最后一颗钮扣温纯了我的疼痛
   
   你现出消瘦无比的肢条
   
   地上到处是鲜红的枫叶
   秋,纵欲了一个夜晚
   
   我苏醒过来
   看到那么多人在庆祝国王的诞辰
   
   我微笑走过满天烟火
   
   城市挨着城市欢跳
   你烂醉如泥
   
   你不认识我,我是透明的叛徒
   
   我为一个伟大的国王
   穿上蓑衣
   
   因为,雨就要来了怕淋湿
   
   有人冒充了神的声音
   
   我下跪
   卑微的使者
   
   神举起一把锋利的藏刀刺我
   
   我卑微地倒下
   你在我身上覆盖了妖艳的枫叶
   国葬
   
   终于等到另一个巫婆从人群中钻出来
   
   嚎啕大哭
   再次虚构了一回
   
   她没有一次不是复活着醒来
   
   
   2006/10/5 SAND BEACH

韩寒炮轰现代诗坛 称众诗人靠下半身写作

    核心提示:韩寒炮轰白烨后开战现代诗坛,自上月底《现代诗和诗人怎么还存在》开始,整个大假期间,他针对现代诗坛又在博客上连发了6篇言辞激烈的文章。虽是只身挑战整个现代诗坛,但经验丰富的韩寒招招命中对方要害,俨然一位“武林高手”。

    资料图:韩寒

    资料图:被称为“诗坛芙蓉”赵丽华

    韩寒炮轰白烨后又骂现代诗坛

    天生好事的韩寒似乎总是闲不住,炮轰白烨燃起文坛论战的风波刚过,近日他又将战火烧向中国现代诗坛。近来,国家一级诗人赵丽华的几首旧作遭恶搞,爱凑热闹的韩寒也在博客上用“梨花体”仿诗一首,这算是他炮轰诗坛的开始。

    自上月底《现代诗和诗人怎么还存在》开始,整个大假期间,他针对现代诗坛又在博客上连发了6篇言辞激烈的文章。此举引来了杨黎、沈浩波、伊沙、东篱等众多“下半身”诗人的愤怒围攻,于是,又一轮骂战开场。虽是只身挑战整个现代诗坛,但作战经验丰富的韩寒进退自如,且招招命中对方要害,俨然一位“武林高手”。

    ·第一回合·

    韩寒:故意挑衅

    “前两天在争吵诗不诗的问题,没看,觉得奇怪。因为我的观点一直是现代诗歌和诗人都没有存在的必要的,现代诗这种体裁也是没有意义的。”上月底,韩寒冷不丁在博客中丢出了一篇名为《现代诗和诗人怎么还存在》的文章,称现代诗人是先把自己大脑搞抽筋,再把句子给腰斩揉碎,跟彩票开奖一样随机一排,自以为是艺术,其实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诗人:刀来剑往

    说单个诗人倒还罢了,否定整个诗坛,让平日里行事低调的诗人们也按捺不住,于是开始和韩寒刀来剑往。“我不禁为他的浅薄、无知和自大而感慨万分!”“不说诗歌的时候,我还真不知道韩寒到底有多么浅薄。” “《三重门》结构涣散,人物模糊,情节如趟死水,对话如嚼白蜡,最多算是贫嘴合集,却又是贫得一贫如洗……”包括山上石在内的几位现代诗人开始就此发起反击。

    ·第二回合·

    韩寒:激怒对手

    挑衅有了回应,但似乎还没有达到韩寒的要求,于是他又开始发难:“我所不能理解的是,身为诗人,想要骂我的时候怎不写个自己最擅长的诗呢?原来诗人急了以后也开始大白话了呢,难道是伟大的现代诗不够力量?”韩寒开始鼓励诗人们用诗歌与自己舌战。

    诗人:群起攻之

    韩寒此举自然点燃了众多诗人的怒火,沈浩波、杨黎、东篱等纷纷在博客中发文指责韩寒,此外,还组织了一堂诗会为赵丽华辩解,并集体回击韩寒称:“说句不客气的话,随便从现代诗歌中找出一首优秀的短诗,它的文学价值足以超过韩寒所谓的小说。”认为“韩寒这样的司机和俗手不配谈诗歌”。

    ·第三回合·

    韩寒:全力进攻

    “果然,诗人真乖,让他写诗,他就写诗了。”正中下怀后,此时韩寒才发起了真正的攻击,《坚决支持诗人把流氓耍成一种流派》一文,有备而来的韩寒将沈浩波以前写的下半身诗歌挖出来,开始猛攻,“我觉得他的诗写得不错,反正横着这么写肯定不行,一竖,成了艺术,说着说着我有点崇拜他了,他直抒胸臆,用他的诗歌来说明了男诗人基本都是流氓这个古今一样的定理。咱们普通人耍流氓肯定是不行的,但诗人,硬是把流氓耍成一种流派,使委琐成为一种伟大。”沈浩波当年的“身体写作”一度引发争议,韩寒显然抓住了对手的致命弱点,此时,消息传开后,韩寒的超高人气也发挥了作用,其粉丝纷纷站出来,将几个诗人的博客搅得鸡犬不宁。

    诗人:萌生倦意

    此时,部分诗人似乎对与韩寒及其粉丝无休止的骂战产生了倦意,代表人物沈浩波以一首《从此君王不早朝——答在我的博文后翻江倒海的跟帖奴才》,表达了停战的念头。 “我怎么可能跟这样一群从脑子浑到肠子的玩意儿讲道理呢?这小戏子,一会儿装疯卖傻,一会儿委屈万状,一会儿撒泼,一会儿撒娇,要被他缠上了,我可真是幽灵缠身了?社会需要戏子逗大家开心,我就不需要了。”

    ·第四回合·

    韩寒:见好就收

    见对方萌生退意,韩寒也没有穷追猛打,而这似乎也正是他的高明之处,一人单挑诗坛绝不能打持久战,但临走时的《我笑你们跳,我吹口哨你们叫》,韩寒也没忘了再把诗人涮上一番:“看了看诗人那边的反应,觉得我太残忍了,不能再玩你们了。关键是我看见你们有多么踊跃想跳上舞台唱两句,舞台稍微高了点,你们就自己人踩着自己人往上蹬。我笑你们跳,我吹口哨你们叫。但是当我走了,聚光灯和观众就都没了,你们爬上来后,就用手机的光照着自己互相表演吧。”

    诗人:……

  ·名词解释·

    所谓下半身写作,指的是一种坚决的形而下状态。所谓下半身写作,指的是一种诗歌写作的贴肉状态,就是你写的诗与你的肉体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所谓下半身写作,追求的是一种肉体的在场感。注意,是肉体而不是身体,是下半身而不是整个身体。因为我们的身体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传统、文化、知识等外在之物异化了,污染了,它已经不纯粹了。而强调下半身写作的意义,首先意味着对于诗歌写作中上半身因素的清除,上半身的东西包括知识、文化、传统、诗意、抒情、哲理、思考、承担、使命、大师等等。坚持下半身写作的诗人叫下半身诗人。

    ·沈浩波诗一首·

    《一把好乳》

    她一上车/我就盯住她了/胸脯高耸/屁股隆起/真是让人/垂涎欲滴/我盯住她的胸/死死盯住/那鼓胀的胸啊/我要能把它看穿就好了/她终于被我看得/不自在了/将身边的小女儿/一把抱到胸前/正好挡住我的视线/嗨,我说女人/你别以为这样/我就会收回目光/我仍然死死盯着/这回盯住的/是她女儿/那张俏俏的小脸/嗨,我说女人/别看你的女儿/现在一脸天真无邪/长大之后/肯定也是/一把好乳

冉云飞:我只想做一条自由的狗

冉按:中国受迫害的人千千万,但大多忍辱偷生,没有几个敢说出来,为自己讨个公道。更有甚者,有许多人不愿将自己过去受苦受难的事,写出来,说出来,心怕让当局知道,就再重蹈覆辙。其实在这样的铁幕之下,整人的人及制度,他希望的是你胆小,你害怕,你不发出任何声音,你不做出任何反抗,他就完胜了。

其实受了苦不说出来,受了难不喊出来,这就默认他整你的正当性。遭受苦难,却不能使苦难变成将来不再受苦的经验、智慧和勇气,传给自己的后代,让自己的后代永生永世生活在铁幕之下,而不能从你所受的苦难中有所得,这是自己丧失尊严,同时也是对子女不负责任的态度。你既生他下来,却不能使他们获得自由而努力,这是对子女最大的不是。我自从有了女儿后,不仅时常关注教育,而且更知道要为实现自由民主而努力——当然,哪怕我及我的女儿都不能沐自由民主之光,哪怕五百年后这个国家才有机会实现民主自由,我也要不懈努力——因为,当以后女儿问我,爸爸,那时你们为什么不反抗,不说出自己内心想法,不争取、不努力呢?我可以自豪地对女儿说:宝贝,爸爸是反抗过的,是说出了真相了的,我问心无愧。我常在想,要在自己的子女面前,有一种做父母的自豪与尊严,所以我们必须加倍努力。一个人在子女面前都不能让他们有以你为荣的自豪感与尊严,我觉得这样的父母是不称职的。但努力想还历史以本来面目的王大爷,是称职的父亲。当他的子孙后代,看到他的努力时,会引以自己的先辈为豪的。

如此残暴的铁幕制度,迫害千千万万的人,同时也造就了千万被迫或者主动害人,以整人为己任的人。迫害者的控诉,固然可贵,但只有控诉,却没有迫害他人的人之道歉、反省、忏悔,就没有真正的得救者。一个国家的各群体之间、人与人之间需要和解,但前提是大家的真诚,说出真相,迫害过他人的人,出来道歉、反省、忏悔。是人都有做错事的时候,做错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做错了却死不认错,还抱着错误命赴黄泉。这样的人,在中国可谓夥矣。一个人,做错了事不认错,整了人不道歉,造了假不说出真相,害了人不忏悔,可以说连做一个人的基本底线都没有。准此,让我向不唱高调,勇于认错,还历史以真相的王大爷鞠一躬,表达我这个晚辈对他的敬意。

王大爷在做一个关于五八年社教运动迫害未成年人的记录,希望知情者将自己亲历的经过写出来,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份信史。有意说出此项事件之真相者,可与王建军和在下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王建军:电话 13808054740,邮箱 [email protected]

冉云飞:电话 (028)86511861 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下面是王大爷的一篇文章,单是这标题,就令我起敬,现转录如下:

 我只想做一条自由的狗:辞“侠肝义胆”

公元2006年5月12日下午,在崇州市三镇清溪院会议室内,原四川省成都第十二中学(现名川大附中)高一九八五年的年级同学会上,本人因录访蒲传庸等事,受到了部份同学和同学会召集人\主持人的称赞说本人“古道热肠”、“侠肝义胆”。

这使我惶恐不已,虽然当即口头声明,我没有那么高尚,扪心自问之后自觉仍不足以消除愧疚之意,特为文辞之。

一:虽然我确实在为高一九五八级受伤害的同学“打报不平”,但更多的是在为我的儿孙们记录这段历史,希望他们记住在我们这一代人中有这么一批人遭受过这样的苦难;希望他们不再有这样的苦难;希望他们如果真有这样的苦难加在他们身上时,他们能坚强的承受。当然,更希望他们能在这种苦难的苗头出现时,勇敢地起来制止它。所以目的还是一个私字。

二:本人今年六十有五,虽然不畏死,但也知道离火葬场是越来越近了。反躬自省,在过去的岁月中,虽然自己受到了不少伤害,但出于自私和自保的心理,也伤害过别人。我相信欠债是必须还的,与其来生还债,不如今生就算个明白,争取尽最大的努力将债还清,来世也好做一个不欠债的人。我想记录这段历史来作为还债的开始。当然,这也摆脱不了一个私字。

三:一九五八年那场针对中学生的不是“运动”的运动,不仅有受“伤害”的学子,也有受毒害的学子。领导这场运动的人利用了他们的热情、信仰和年少无知,教唆和诱骗他们去伤害他们亲爱的同学,他们也因此也成为心灵的受害者,这当中当然也包括我。

我于是想记录这段历史,让它来消除我们之间的隔阂,恢复往昔同学之间纯真的情谊。有名人说过“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这恐怕是唯一沾得上公字边的目的,虽然其中也有私。

以上三点肺腑之言,恳请我亲爱的同学们采纳,并允许我辞去“古道热肠”、“侠肝义胆”等赞誉。

其实我只想做一条狗,当然是条自由的狗。我想为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受伤害和受毒害的同学,挽回一点尊严。这是我的理想,虽然它可能只是梦想。人是应该有梦的。

                    原川大附中初十八班二组学生王建军                          公元200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