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  蛙:亲爱的小孩--给自己

   爸爸,我变成一只昆虫了
   
   就在昨晚,我的衣服一件件烂掉了
   
   你在桑树上吗
   昨晚我观察一根竹子
   
   很久
   
   它不长高
   
   我发现我的身子很细小
   蟑螂它钻进酒瓶
   
   变漂亮了
   
   我逮住它的尾巴
   像兔子咬胡萝卜
   
   爸爸啊,很多年前
   我哭泣的那天跑回来了
   
   两天后,你仍在桑树上吗
   
   我哭
   因为,那么多的蚕吐丝了
   它们不在你身上
   
   爬到我这儿了
   我没有粮食喂养它们
   
   我怕,怕它们会饿死
   然后,还要我悲哀
   
   你在什么时候说过
   悲哀使我聪明
   
   我不要,我是懦弱的小孩
   
   你在桑树上唱歌吗爸爸
   
   我在黑夜里,很多个黑夜
   疯狂地跟一只昆虫说话
   我扑倒在胡萝卜的怀里撒娇
   
   想象一只白兔长大
   变成蟑螂
   
   还有空酒瓶
   
   爸爸,你在树上唱一首歌
   作为我的礼物好吗
   
   哦,我终于生日了。
   
   
   2006-9-9
   SAND BEACH

子  轩:西澳的故事

西澳的故事

——情爱之恒,死亡之旅

子  轩   

 



一、墨尔本之秋

在墨尔本生活的三年里,叶子静静地和安住在一起,深居简出。那是个墨尔本出名的文化区,被山峦起伏环绕着,独立,且繁荣。安在这儿的一家私人医院工作,叶子是个为幼儿园和小学校讲故事的STORY TELLER。她最擅长的是讲西澳的故事,那儿的南印度洋海湾,海湾里的海豚,鲨鱼和鱼船,还有在那儿生活着的海的孩子们。

西澳,曾是叶子的家。

 

几乎每个早晨,叶子喜欢走路二十分钟,高高低低顺着山坡来到一家巨大的卖植物的NURSERY。这里有一个咖啡厅建在花园尽头的坡顶上,透过落地窗能俯瞰整个植物园,隔条马路,还能看到对面街上的商店和人群。叶子最享受的就是这幺种疏淡和流动,身在热闹之中却和所有人都没任何关系,很放松,很安全。坐观山林随季节变幻着色彩,花开花谢,生之永恒。

叶子知道,其实安心里清楚自己早晚会离去,可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对叶子呵护照料,百般顺从,这恐怕就是“爱”吧,女人不计回报的执着。叶子自己也一样,可,对象却不是安。安给了她生命中最温暖宁静的空间,最细腻如丝的爱抚。安,却是在料理着一对“翅膀”。翅膀,永远属于天空。

安曾对叶子说起萧红的一句话:“女性的天空是低的,羽翼是稀薄的……女性有过多的自我牺牲精神,可这不是勇敢,倒是怯懦……不错,我要飞,但同时觉得,我会掉下来!……”叶子明白安爱她,她也爱安,这句话自此深埋在叶子的心底,真正产生了一种对飞翔的恐惧。安给了她珍贵的生存中的宁静,这是异性所不能达到的境界。叶子一时也不知道自己还想要些什幺别的。于是,她收拢翅膀,静卧巢中。

 

深秋的一天早上,安轻巧地撩起被子,亲亲睡梦中的叶子,上班去了。叶子睁开黑亮的眼睛,毫无睡意地看向窗外的树影,阳光,飞鸟。失眠的痕迹清楚地显现在她苍白的脸上。她已经控制了很久那要吐的感觉,晕旋得无地自容。叶子知道,出事了!

叶子后悔最终还是没能抵住三年都抗拒了的人与情。可潜意识中,她是不是早盼望着这一切会发生?!……她茫然得手足无措。

那个男人来自西澳。那个男人在三年中飞来墨尔本十八次。每次赶着星期二的下午,守在北城小学图书馆的窗外,听着叶子给孩子们讲西澳海豚的故事。然后在停车场写下一张永远不变的短信,夹在叶子车玻璃上,离开。他会在同一家饭店等候一天一夜,没有结果,再飞走。—— 一个多月前,他的短信多了一句话:从下月起,我不再离开墨尔本。

对这个也许一生都会带着“阴影”而来的男人,叶子用身体挡住了他,“我见你!每次见你!可你还是回去吧!”

 

该到头的终有尽头。同性和异性带给爱情的,永远无从取舍,亦无法并存。

叶子再一次坐在咖啡厅的落地窗前,握着杯子,望向远方。

远方的天,湛蓝无比,山林,秋色正浓,黄绿交织的树叶参杂着血红,茂盛寂然。风过处,几只硕大斑斓的鹦鹉腾空飞起,极目而去。它们怕是也在寻找那持续而长久的温暖?有四五辆摩托车从大路上轰鸣驶过,骤间变作几个黑点,消失在远方。

远方,会有烟火的世俗生活吗?会有一份朴素又肯担当的日子吗?

叶子一直在为孩子们编写着充满遥远的抽象的幻觉的幸福,她不知道这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一张纯粹的光明的笑脸,能为她而绽开。

连着几天早上,这个眼睛黑亮面容憔悴的秀美女子,失魂落魄地坐在同一个座位上,一坐个把小时,握着杯子,望着远方。

然后,她就没再来过。

二、西澳的阳光

叶子给孩子们讲过一个海豚的故事:有一只美丽的小海豚,住在一个叫FREMANTLE小城边的海崖下。海崖尽头围起一片洁净的沙滩。凌晨时分,小海豚总会游到沙滩的长堤下,向上眺望,看那生活在陆地上的人们。它发现,每个凌晨,都有一个男子推着一把轮椅来散步,轮椅上坐着个几乎没了头发的病女人。他们从不谈笑,也很少说话,只沿着长堤走。有一天,男子临时离开,留下女人面海而坐。女人突然颤抖着支起身子,挪下轮椅,向近在咫尺的海堤爬来。小海豚吓坏了!它知道女人一定重病在身,也许她不想活了。这一带海水很深,海浪很大。小海豚不由地发出呼叫,它想叫回那个男人。女人在绝望中听到了这奇怪的声音,扒在堤边看到了小海豚。她哭了。眼泪掉进了海水里。小海豚轻轻地继续发出柔和的声音,它多幺同情这个美丽的女人啊!男子回来了,他冲过来抱起女子,他们相拥而泣。后来,每个凌晨,小海豚都游到海边,陪伴着这一对男女。有了小海豚的存在,女子的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

FREMANTLE是南半球最大的深水港,西澳一个古老的文化小城。平日里,城中很宁静,人们坐在沿街不断的咖啡伞下看报纸,喝咖啡,聊新闻,欧式古建筑在阳光下有节奏有韵律地起伏着,窄窄的小街晃荡着穿着随意的行人。逢到节日时,整个城市就会沸腾。阳光带着西澳特有的亮丽,普照衣着的绚烂,所有人的脸上充满生机与希望。还有美国航空母舰停泊这里时,满街都是白色的水兵服,妓女们欢天喜地……

叶子十八岁上大学那年,从佩斯搬到了FREMANTLE。在这儿,她迷上了芭蕾舞和童话故事。每天凌晨起床练功,在城边的海堤上跑步。晨光乍现时,她经历了小海豚那惊心动魄的一幕,认识了病入膏肓的琳和她的丈夫:东方。

叶子后来几乎天天来见他们一面,同琳说会儿话。她知道琳的病情,她害怕那种不幸和绝望,她希望能给这两个苦难中的人儿带来些尽管有限的快乐和关慰。那段时间,叶子仿佛又多了一项功课,晚上总要花点脑筋准备出明天一早见到琳时要说的。有一次,琳真的让叶子为她跳了一段舞。广阔的印度洋鳞光闪烁,太阳慢慢升起在叶子挺拔舒展的身后,笑容掺着皱纹布满琳消瘦惨白的脸。琳和东方都不过三十来岁,可看上去,琳快成东方的母亲了!“这世界真不公平。”叶子常常看着那个高大的,沉默不语的男人,想。

之后第二年冬天的一个早上,叶子照常跑步过来,风挺凉,小腿有些要抽筋的感觉。她跟在东方旁边推着轮椅,边走边说着无关紧要的闲事。突然,一阵疼痛从小腿传了上来,叶子浑身一软往地下坐去,而身旁的东方及时地一伸手,揽住了她……俩人脸对着脸,四目相交,都惊愕了!

这相对的几秒钟,注定了一场悲剧,在劫难逃!

从那天起,叶子的心里充满了东方。她每天清早的晨练,渐渐地变成了一个要见东方的愿望。能和东方有哪怕几个瞬间的目光的沟通,叶子就满足了。叶子不敢乞望更多,她知道面对着琳,这一切是罪恶。—— 可,初恋,却就这般苦涩地开始,执着地持续着,整整四年。

这四年中,东方躲避着叶子的目光,可也同样每个早上盼望着见到她的身影出现在海堤那边,奔跑着过来,带着青春与生命,带着晨光。东方觉得自己在琳被宣布了“死刑”的那一刻,自己也就病了。他们夫妇俩此刻的生活,谁都离不开叶子。

四年中,叶子再没有接受过任何一个其它男人的求爱,她把爱情写在给孩子们的童话故事中,把身体交付与舞蹈的奔腾宣泄中。有过那幺几次,她实在控制不住时,中午约了东方一同喝杯咖啡。她深深地看着他的双眼,看进他的心里。每次两个人都是静静地坐着,无言亦无语。每次的最后,叶子总是对东方说:“我知道不该这幺想,可我还是要告诉你:我等你!”“等你!”……东方的眼睛一次次湿润,这话像是重重地敲击着地面又震荡着他的心。他赶不走叶子。他心底更清楚,如果没有叶子,他自己也就垮了。

早晨的故事,便依然每天继续。太阳照常升起。

叶子,终究不是小海豚。四年压抑得畸形的爱情,几乎把她摧毁。

冬天又来了。

一个周六的早上,他们仨人散完步,一起坐在海边一个咖啡厅里吃早餐。琳精神不错地对叶子说:“一会儿你陪我回家坐坐,然后东方送你走。”

在琳的家里,两个女人翻看着琳当年的照片,还说笑了好久。后来,琳合上像册,道:“都烟消云散了。叶子,真希望你也能像我当初一样幸福!真的!你还这幺年轻,健康。多好!而我,我要走了。”叶子握住琳的双手,不敢多想什幺,低下了头。

多年来第一次,琳执意要东方送叶子回家。其实两家并不远,没有这个必要的。

十分钟后,东方在叶子的单身公寓前停住了车。

谁也没有动,谁也说不出话,一种潜流暗暗在两颗心中间涌动着。东方走下车,为叶子打开车门,叶子缓缓站了出来,凝望着东方。冬天的太阳,温暖着他们纠缠的目光,小巷长长高高的黄泥土墙旁,有一枝红色的蔷薇盛开在角落的木车轮下。叶子合上眼睛,避开绚烂,把嘴唇送到另两片嘴唇上,静止了时空,不再离开。

一切无法抗拒,也无从抗拒!

他们疯狂了。

在压抑得变了形的暗恋中,他们已经不知道该怎样开始,又该怎样结束。他们纠葛着撕开衣服,攀结在一起,翻滚中,赤裸的身上混淆的是片片汗水掺着泪水,伴着心中长久的哀痛发出阵阵野兽般的呻吟。他们在绝望中冲刺,不可抑制地啃咬着对方的肉体,用灼烈的疼痛掩盖一切可能出现的负罪的幻觉和画面。曾经每个夜晚彼此无尽的性幻想,蹂躏着两颗呼喊的心,此刻,已毫无柔情蜜意可言,只有一种欲将对方全部地吸入自己体内,能永远地拥有的狂暴的激荡…

“是我的吗?!”“是你的!全是你的!”“我受不了!我要你!”“你杀了我吧!再把我揣在怀里!”“我要你揉碎我!”“我要浑身都是你的痕迹!”“你让我疼!再疼些!我要记住一生一世!”“看清楚我的一切!”“怎幺能忘呢!”“你像圣女!”“可我宁愿是个妖精!那样,就能肆无忌惮地夺取你!”“别流泪!不要哭!嘘——”

与此同时,琳正坐在床上,静静地微笑着,手里握着笔和一张蓝色的信笺。被子上,放着叶子的照片,还有东方的。

叶子,被东方紧紧地压在身下,满脸泪水,黑发一片散乱,她的双臂狠狠缠绕着东方刚强的腰身。东方把脸埋在叶子洁白温润的胸前,无声啜泣,肩头,牙印渗着血滴。他们说出了四年没能说出的话,在血肉之间!他们完成了渴望四年的身心交合,在泪水模糊处!“你怕吗?”“怕!”“那就别说!”“你信吗?”“信!”“那就再给我一次!”“你让我心疼!”“我就长在你的心里!”“答应我,永远不要从我的视线里消失!”“我会给你个新的生命!进来吧!别从我的身体里走开!”“让太阳作证!”“让天空作证!

“让印度洋作证!”“让鲜血作证!”东方翻身把叶子托到自己上面奋力起伏着,叶子挺直身体,飞快地用发夹在自己的左乳上狠狠划了深深的一道,鲜血煞时顺着乳头滴到东方身上,两具身躯就这幺被红色贴在一起,瞬间交融,既是永恒。

FREMANTLE城边的海崖畔,腾空而起一道七色的彩虹。

云影照射中,几根木条经纬有序地分割着窗户上的天空。
命运,在窗外摇头落泪。

就在这同一天的中午,琳,她主动结束了残喘的生命,自杀了!

究竟有什幺在诞生?又有什幺在消亡?

世间是如此这般的苍茫寂然,我们,向往深不可及的爱情。
……

 

孩子们总是问叶子:那,后来,那个女人怎幺样了?小海豚怎幺样了?叶子总是回答:女人的病,奇迹般的好了。小海豚长大后,游到海的深处去寻找自己的生活了。

女人死了。小海豚消失了。

叶子被送进了医院:在长期的压抑和强烈的刺激下,叶子患了深度抑郁症,失语了。

一年后,在叶子开口说话的那一刻,她抱住身边的护士放声大哭。

这个护士,就是安。

三、骄阳为我

叶子依然回到FREMANTLE住下,继续写她的童话故事,继续讲给孩子们听。她静静地等待着肚子里的孩子长大,她相信是个男孩。她满怀着憧憬,准备好好养大他,她给他已经想好了一个乳名,就叫“小海豚”。

在等待的时光中,一朝一夕都变得悠长而缠绵。叶子透过法国式的木格子窗,有时想起安的笑容,有时想起安的话语,也有时想起东方在墨尔本那个傍晚的温柔和自己离开那里时安的无言哀伤。可,即便她是那幺爱他们,心中的某些愿望还是无法向他们倾诉。叶子说不清楚,比如这个孩子。她会努力地为他们,为自己所爱的人们去做,但,却没有“倾诉”。这恐怕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的孤独吧。这个世界不偏爱那些伪饰的甜言蜜语!

叶子的早晨,开始在人群中度过。坐在街当中的咖啡座上看报纸,喝果汁,迎着太阳和周围的闲人聊天儿谈新闻。叶子知道,再没有什幺事情能令她动容,她将会生活得平静而淡然。

三四个月过去。该夏天了。

暖融融的早晨。叶子离开了咖啡店往家走。初孕的女子格外恬然。她穿了件白色的连衣裙,无领无袖,露出浑圆的肩膀和胳膊,松松散散的裙子长到小腿,美妙的脚稞套着两副彩色的脚镯。叶子光脚站在路沿儿上,黑发随风纷扬着,她一手攥着钱包一手放在额上挡着阳光,身后,是OLD PAPA咖啡店五颜六色的大玻璃窗。街当中,人来人往,健康快乐。

叶子看着看着,突然绽露出一脸甜美的笑容,她放下了手,面向前方:是故人归来!

前方,东方大步地从人群中奔走而来,他目光急切,衣着匆忙,他站定在叶子跟前,端详着面前他的女人,捧起了这张光彩的脸。

就像老朋友似地,他们彼此温馨地笑着,吻着,融进街上最普通的风景中。

东方曾经在墨尔本疯了似的寻找过叶子。他最后找到了安。
他拿出了一张蓝色的信笺给安,上面有几年前那个星期六,琳写下的字迹:“幸运的是,我在最后的日子里爱上了叶子。我不想让病魔继续折磨我的同时也折磨我心爱的女孩。我要让她早一天得到幸福。 琳 绝笔”

安看罢,落了泪。安说:“叶子怀了你的孩子,执意回西澳了。你去找到她,和她结婚吧!因为,我也爱她。”

叶子在东方的怀中,看着这片蓝色,渐渐平静,平静地睡熟了。那种从未有过的沉实无梦且安详的睡眠。

叶子第二天一大早就给安拨电话,没人接。中午再拨,没人接。她直接打到了医院,安的同事惊讶地隔着电话大声说:“你不知道吗?安在一个月前就查出了卵巢癌,是晚期。手术做过了!可,没用!现在还在住院呢!她一直不肯早点检查……”叶子平静地放下了电话。

一整天,叶子都在FREMANTLE的街道上流连。如此熟络的市井人群,散发着夏日的芳香。金发披肩的小女孩,像一条条活泼的小海豚,窜跳着,享受着天堂般的童年。城中的巷子悠长起伏,高土墙间的铁栏门里,狗儿在酣栖,木格窗传出琴声人语。闻到咖啡香,那是节日还有着马车经过的繁荣的SOUTH TERRACE。转过艺术中心后院的大梧桐树,绕开圣约翰广场角落人一般高的黑白象棋子,叶子看到了那一片无际的南印度洋。她站在海堤边,静观潮汐涨落,斜阳如血。一只古老得好如斯巴达克斯时代的三桅船,挂满着雄壮的风帆,停泊在不远的海面,孤立而骄傲。

叶子回到家。她一言不发地收拾了简单的行装,定了去墨尔本的机票。然后,给东方拨通电话。

“东方,亲爱的,我要回趟墨尔本。我去接安回来。我要伴着她度过她最后的日子。东方,你能理解吗?”“叶子,我的叶子!……”东方的心又在一阵阵地痛!这种痛无边无涯!他心里明白,叶子是在替他和自己,赎那所欠琳的最后一天的罪!东方无法阻挡,只有一同担当。“叶子,你要答应,为了我们的孩子,永远不再回避我。”“永远不会了。我就在FREMANTLE。这儿是我的家!”

从此,在FREMANTLE的海堤边,在玫瑰红或赤金色的霞光里,可以经常地看到:有两个女人相依相伴。其中一个,肚子越来越大。那里孕育着新的生命,一个能给所有人带来光明的希望! 

叶子要让安在最后的阳光中,看到希望的降临;叶子要让东方的生活,充满长存的希望;叶子还要让天国中的琳看到自己,为了琳和所有人,完成了爱的延续。

西澳广袤的红土地间,一条漫无边际的大路遥遥而逝。我们不知道世界和时间的交叉分界,只因太沉溺其中。在每一个没有台词的时刻,太阳就带着时间如音乐般走来,展现出鲜明的生与死,还带着喜悦的面容。

我们清楚:一切,从不曾空洞过。

 

东方去了欧洲。他心中明亮:为了这些女人们,我等!

 

《自由写作》首发

 

傅  红:抢救渐被遗忘的历史

抢救渐被遗忘的历史

傅 红   

 

前不久,我回了趟北京,听到有这幺个说法:“上面”有旨意,一不准提“长征”;二不准老干部发表回忆录;三不准提“文革”。现在又加上一个不准,“逢六不准提”。

“文革”四十年了!这一场为官民所举的浩劫任八亿中国人整整疯狂了十年!目前的中国“体制内”的媒体却无任何有关“文革”的讨论或反思。上面装糊涂,下面更务实地只管捞钱。中国的国民性何在!

远点说,一场“反右”,揪出数百万右派份子;紧跟着又一场“大跃进”,“天天放卫星”的天方夜谈,中国饿死千万人;三年自然灾害,农民的浮肿还没消失,一场“四清”运动再把人扒层皮;来年爆发的文革,一搞就是十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近一千八百万。更近一点的是:八九年“六四”的枪声震惊了世界,死者从九岁到七十几岁,这十七年来,中共政府对此没有任何交代和说法。

其实,文革的余毒还在蔓延,近期发生的“冰点”事件就是一个信号。

1966年文革爆发,当年的“老三届”现在算起来已经六十开外;当时的中年人,至今也已八九十了。历史的见证人相继作古。现在的年轻人对文革历史一无所知。

为此,我们有责任挽救逐渐变得陌生模糊的十年文革历史。

为此,我愿意写下四十年挥之不去,历历在目的我所经历的文革的故事。

1, 辩论“对联”

我出生于1946年。1966年时,我在北京工艺美术学校毕业班。当时中央有指令:凡艺术院校毕业生必须接受军训否则不能毕业。66年春天,我们三个毕业班搞完毕业设计后,被送往山西的一个野战部队当兵半年。那时,我们二十上下的,穿着军装,吃着掺着沙子的小米饭,每天摸爬滚打,倒也挺痛快。

突然一天,校方通知我们火速回京。于是,在我们连夜回到学校,背包还没放下的时候,就看见了学校的大白楼顶层,从素描教室窗外垂挂着一幅几丈长的对联,白纸黑字,字如斗大。上联:“老子英雄儿好汉”,下联:“老子反动儿混蛋”,横批:“基本如此”,我们一下子全懵了。

“5.16”这一天,我们全部卷入到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中了。

对联派是出身高干,革干,工农兵家庭鼓吹血统论的。出身不好的(在艺术院校是多数派)则是反对联派。两派之间开始了没日没夜的大辩论。原来吃住在一起的同窗好友们一夜之间反目成仇。大字报铺天盖地,操场成了辩论的战场

“新中国”成立十七年后,“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的腐朽的血统论大肆泛滥。

我出身资本家,被排了队,成了“黑八类”的狗崽子,属于反对联派。有一次,我们去支持中央美院的邓林(邓小平的女儿,当时大二。由于反对血统论,成了美院的革委会主任)。像她一样出身好却反对血统论的实属极少数。还有我们学校另一位叫钟玉屏的(父亲是钟赤兵上将),也站在我们一派。我们手挽手肩并肩地组成人墙,保护着演讲者。我甚至曾经三天三夜不合眼地写演讲文章,抗争“血统论”放肆野蛮的冲击。

可以说,在文革初期的辩论对联还是动嘴不动手,非暴力性的。

当时,遇罗克在“中学文革报”撰文“出身论”,轰动全国。我们看了真觉大快人心,有如一盏明灯。他那天才的极具说服力的论证,在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后来,被“中央文革小组”的戚本禹定为反动文章。遇罗克因此被枪毙。他的姐姐遇罗锦也是我的校友,不过,65年她就毕业离校了。当时她属于思想很灰的,如果晚一年毕业的话,其下场就可想而知了。


2,“改名”

我的名字本不叫傅红,是傅俊长。“红”字是文革的产物。

我们家兄弟姐妹八个,我排行老二。祖父为我们起的名字都是三个字的,中间的字都是“俊”,依此为岭,长,田,达,杰,荣,华,贵,“荣华富贵”就都有了。乳名为仁,义,礼,志,信等。

文革开始后,我校的同届女生徐革非(徐向前的侄女)和比我小两届的邱谨俞(林彪死党邱会作的女儿)及其它高干子弟组成红卫兵,夺了学校“走资派”的权,成立了美校革委会。徐革非是主任。他们给我贴了大字报,“最后通牒”,限我在二十四小时内交出我的黑书黑画。因我在学校里是个尖子“白丁”(学习好,非党团员),文革前一直任学生会干部,负责组织学校的文娱活动。其实,邱谨俞等都是漂亮的女孩子,跳舞很好,曾经常常一起合作的。可一夜之间,我成了他们的“专政对象”。

那天夜里,我把我所谓的“黑书”(外国画册)“黑画”(我的画作),拿到锅炉房中付之一炬。

之后的一天,我被在大字报上改了名,从此叫“傅红”。

当时有些出身好的也兴改名。班上一位工人出身的叫穆鼎新,已经挺革命的了。他为了表忠心,改名为“雷兵”,祖姓都不要了。还有一批同学集体改名,都叫X文革。其中一位女生原叫贾芳芹的,成了“贾文革”。结果被贴了大字报说她攻击中央文革是“假”文革。她吓得半死,马上郑重声明再改名为“真文革”。

这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在当时可是非常严峻的。一字之误,可以让你上西天!

曾经有人用报纸写标语“打倒黑帮”,结果被揭发字的背面是毛主席挥手的照片,这是污蔑伟大领袖!再查,此人出身地主,属阶级报复。当即,被游街示众,然后拉走枪毙了。

3, 故宫里的“收租院”

在66年“砸四旧”其间,我亲眼见到无数的大卡车装满查抄的文物及四旧物资,如古董,硬木家具,线装书籍等等,从大街上招摇而过。

走资派和“黑八类”的家被红卫兵轮番清洗。他们涌入一家,进门就砸,说搬就搬。房子讲究的,他们就把主人赶进“牛棚”,把房子变成红卫兵司令部。

在红色恐怖的年代里,我母亲把仅有的细软包起来,趁黑夜扔进什刹海。父亲把曾有过三千工人的“三民土建公司”的老照片全部烧毁。我作为“狗崽子”没资格参加红卫兵,只能观望。

当时,故宫的大门上方还挂着由郭沫若题写的“故宫博物院”大匾。扫四旧一开始就被红卫兵给换成了白底黑字的“血泪宫”。

他们要把四川大邑县控诉地主刘文彩的大型泥塑“收租院”在故宫里重建。于是,从全国各大艺术院校抽调一些学生进驻故宫。我属于被监督使用人员,也在其中。

这三个月的“紫禁城”生活,是我一生中非常特殊的日子。至今难忘。

一开始,我们备料踩泥,把剪过的稻草和胶泥用水和起来,就在故宫的大殿里光着脚把泥踩熟,然后,进行泥塑。后来,红卫兵总部又抽点了以我为主的四个人,把故宫里所有显眼的红墙都写上毛主席语录。我们的“顾问”是原故宫里复制古画的刘炳森。他毕业于文革前的工艺美院,对故宫了如指掌。(八十年代成为名书法家,已去世。)那时,对于他的过分指手画脚我们还吵过架。其实,谁都是于心不忍的,看着满墙的美术字写成的标语与古老的建筑如此的不协调,我们互相看着,说不出话来。

当时,我们住在东宫的厢房,据说早年是太监们住的。一排大房,房内一溜儿用土砖砌成的大炕。正值夏天,屋里非常凉爽。在厚厚的宫墙外,运动如火如荼;而若大的故宫里,只有我们二三十个人。到了晚上,静得只听到手表的秒针在嘀哒嘀哒作响。

一天深夜,一阵紧促的拍门声闹鬼一般惊醒了我们:“XX电报!”原来,睡在我身边的一位四川美院学生的弟弟在大串联中被火车轧死了。

在那个年月,像我们这种出身不好的人,整天都生活得心惊肉跳的。

故宫重新开放后,成批的有组织的人们进来看泥塑“收租院”,被进行活生生的阶级教育。参观前,他们都要站在我写的语录前集体朗读。我写的语录从“御花园”到“午门”。当时,确实是有种自豪感的,觉得自己也为文化大革命做出了贡献。

时过境迁。“血泪宫”又还原成了“故宫博物院”。

据说,大地主刘文彩是子乌虚有的。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4,“武斗”

1966年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检阅百万红卫兵。人们都知道,某部长的女儿名叫宋彬彬的,亲自给毛戴上了红卫兵袖章。毛当时说:革命不能文质彬彬,要武嘛!此后,这位附中的女孩改名叫“宋要武”。

有了毛主席的撑腰,全国性的皮带武斗便拉开了序幕。红卫兵们从兵工厂里得到枪支;以至扩展到部队内部派系之间为夺权开始动枪动炮了。

北京几所闹得欢的学校,如清华附中,师大附中,一零一中学,八一中学等,都组成了红卫兵“联动”(后被中央文革小组定为反动组织给予取缔),到处打砸抢,杀人如德国的纳粹。天安门旁边有个“二十八中”,他们学校的红卫兵竟私设地牢。后来我们去参观时看到,他们使用的酷刑,都超过了《红岩》书中的“中美合作所”。

比我小一届的一个叫缪维的同学,只因他与一位女同学谈恋爱,被红卫兵定成坏分子。徐革非,邱谨俞等一帮把他们二人剃了“十字头”,扒了衣服进行批斗。然后,把缪维拖进了一间素描教室。那教室的角落堆满被砸成了碎片的裸体石膏像。当时我们几位同学站在椅子上从门上的窗户向里看:他们从将校呢军装里抽出头上是铜环的皮带,你一下我一下,狠狠抽在缪维的背上。只一皮带下去就已皮开肉绽,缪维的惨叫声听得我们浑身发紧!我们在外面一起大喊“要文斗不要武斗”!可里面的人打得更狠。直到缪维完全昏死过去,他们才扬长而去。我们几个同学用平板三轮车把缪维送进了医院。抬他的时候,满后背血肉模糊。

武斗从学校蔓延到机关,厂矿,部队以至街道。

我们家住在什刹海边上,就是电视剧《梦开始的地方》所描述的那里。曾有一对儿开私人牙医的老夫妇被拉出来揪斗,指称当过伪保长。街道革委会主任是个城市贫民出身的老太太,她带着几个红卫兵把老两口从家里拖出来,跪在街中央,先剃了“黑帮”头,然后就用皮带没头没脑地开始抽打。老牙医叫李宝忠,膝下无子无女,年景一直不错,平日里对周围邻居都很客气,主任老太太还时常得到老牙医夫妇的接济。当时我在场看到打得最凶的是一个叫大成,家里开水果店的年轻人,他不知什幺时候摇身变成了红卫兵。

老牙医比较胖,被打得满头是血,没打一会儿,老人吐了口血就倒地死了。皮带又落到老太太身上。围观的人还在呼口号:打倒汉奸!无产阶级专政万岁!天黑了,牙医太太跪在地上满身是血,一动不动。红卫兵们打累了,一脚把老太太踹倒。老太太早被打死,断了气,人倒了,腿还是弯曲着,已经僵掉了。

这是我亲眼看到的,两个熟悉的人被活活打死。

我的一位同学叫胡大乐,比我小一届。文革前我们同是马拉松长跑队的,每年一起参加北京市环城长跑比赛。在武斗中,听说他曾经打死过七个人。文革后期,清查“三种人”时他被审查过,但不久又放了出来。“三种人”太多了,而且也有太多还身居要职,高官。

5, 围剿蒯大富

由于我的家庭出身,我成了“逍遥派”。

我走到了社会上,常被邀请去画“主席像”。招待最好的是空军。每天吃“空军灶”,四菜一汤的,在当时已经是很奢侈的了。四五米高的主席像画好后,战士们列队欢送。除了送我油画颜色外,“红宝书”和“主席像章”是必不可少的。

1967年,我来到中国戏曲学校呆了一年,文化部已经瘫痪,学校两派在争斗。当毛的最高指示“知识分子要接受工人阶级再教育”发表以后,我要求到工厂去锻炼。于是,68年,我告别了六年的艺术院校生活,来到了“女工地毯厂”,分配做机修工。全车间都是女工,我成了“洪常青”。我从小拉小提琴又会画画,一年当中便有半年时间脱产去演革命舞剧《白毛女》之类的。

1968年秋,清华大学发展成了“重灾区”,武斗升级,动用了坦克机关枪,北京的“首都工人民兵”组成纠察队,去清华围剿清华大学造反派“井岗山兵团”,兵团司令是蒯大富。一天晚上,我也被指派随着八百多名工人上了大卡车。走时,大家一同宣誓“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捍卫伟大的毛泽东思想”。我们头戴柳条帽,身穿劳动布工作服,每人发了一根全新的镐棒,上级命令:无论如何要“拿下”清华!

清华大学已经成了“古战场”:到处是沙袋,楼里的暖气片都拆下来,垒在楼顶平台上;所有的门窗全不见了,只剩一个个黑洞;满地砖头瓦块。看起来,他们早有准备,我们都以为一场血战在所难免,心里只有恐惧。八百多名工人,围困着清华主楼,断粮断水,整整三天三夜。最后,蒯大富派代表与工人谈判,决定向工人阶级投降。

那个深夜,“井岗山兵团”的学生们排着队,从楼里走出来。我们打着手电筒,在白惨惨的电光下,学生们走着齐整整的队伍,打着白旗,旗帜上写着:向工人阶级投降!向工人阶级学习!向工人阶级致敬!只见兵团司令蒯大富走在队伍外面,带领着自己的队伍,挥舞着右臂在呼着口号:向工人阶级投降!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毛主席万岁!

蒯大富是个细高挑儿,戴着黑边眼镜,额头围着白布条,身穿白衬衫,远处看上去,他的脸非常严峻,眼睛是湿润的。

当时的场景甚为壮观。蒯大富的不凡的学生领袖的风度,给我留下了至深的印象。但他的非凡的能力,被“毛”利用了。在清查“三种人”时,蒯大富与另外几个著名学生领袖都在1983年被判了刑。

6, 言犹未尽

十年,很长。在经历了文革的全过程之后,我清楚地明白:文革,是在革中国人的命!扭曲了几亿人的民族的灵魂!

记录这段历史,是祈望全民族每个层次的人都能反思,都做忏悔,共同承担这历史的责任。

看看德国:那些纳粹份子不管逃到哪个国家,即使已经九十几岁,德国依然要求将其引渡回国,送上国际战争法庭接受审判。为的就是:防止法西斯主义的复活,防止大悲剧的再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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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  红:巴金的《寒夜》与“寒心”

巴金的《寒夜》与“寒心”

傅  红   

 

去年十月,写“激流三部曲”的百岁老人巴金,终于从红尘中解脱了。我曾想为此写些什幺,缘于八十年代初与巴金的一次合作。但见当时的悼文祭章铺天盖地,索性我也不往里边挤了。

文化大革命爆发四十年的今天,全球都在关注着,唯独中国大陆安安静静,好象从未发生过那幺一场浩劫。十三亿中国人没有了记忆,真正的中国知识分子也没有发出声音。

曾经,有一个老人发出过微弱的呼吁:“解除对中国作家的限制。这个国家应该建立一个博物馆来纪念那些在文化大革命中的遇难者。”

那是一九八五年。他是巴金。

《寒夜》

1981年,北京电影制片厂《电影创作》文学刊物的美术编辑刘艺先生(旅居悉尼)向我约稿,为巴金《寒夜》的电影剧本创作插图。这个本子写抗战时期知识分子沉闷忧伤的生活。我选了重要的几个情节画了四幅插图并在题图中为巴金作了肖像。

当年,北影厂把《寒夜》作为重点拍摄影片,派出老导演阙文先生带领摄影组亲自到上海面见巴金征求意见。巴金因不慎摔倒大腿骨折,在病床上看完了剧本和我的插图。他很欣赏地称道:“画家傅红画得很好,就像我写的当年的样子,人物造型,着装,包括环境,小阁楼,主人公的病态等等。非常好!你们要按照傅红所画的形象去找演员。……”(原文见当年《电影创作》)。

我那时在中央电视台工作。阙文导演专程来台里和我谈了一个下午,转达了巴金的意见并正式邀请我参加摄制组做“特邀美术”。阙文交给我二十几幅巴金在病床上读剧本,看插图及与剧组交谈的照片。(我至今珍藏。)之后,我们反复商量确定了男主角为许还山,女主角曾考虑用带有三十年代气质的黄梅莹,最后锁定更具悲剧效果的潘虹。

我创作了黑白效果的正在沉思的巴金(见附图),用山城夜景烘托那个时期的萧寂,郁闷。此作在银幕上由特技摄影师将肖像迭入一片灰蓝色调中,左边,滚动字幕数分钟,作为片头出现,“特约美术:傅红”也在其中。

我一直以为,巴金的前半生是在寒夜中度过的,后半生就如同一个活着的被摆布的偶像。

与巴金合作之后,我对他的作品和他本身开始有更深入的理解。巴金作品中,时时处处可见中国知识分子的形象,这形象的身上带着永久的伤感,懦弱,他们只会发出些呻吟。在无力承受之时,不是以自戕做抗争,就是忍气吞声且过人生。谁又能说巴金自己不是这形象的代表!

《寒夜》,不仅仅是二三十年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夜”,这“寒夜”直持续进入了文革时期。

当然,巴金尚属有良知的知识分子,不像中共的“喇叭”郭沫若:当儿子郭世英在文革中被绑在椅子上打了三天三夜最后从楼上的窗口推出去肝脑涂地时,郭沫若竟然一声不吭,“喇叭”吹得更响:“东风新有主”,“齐奋勉,学英明领袖”……他死后还把自己的骨灰撒到大寨肥田去了。


“寒心”

巴金在年轻的时候迷恋自由,浪漫,是偏“无政府主义式”的知识分子。他的《家》,《春》,《秋》就是为了显示封建传统的不可避免地走向衰亡和毁灭,自由的空气在破窗而入带给人们新的生命,“打开窗户,透透新鲜空气”。这在当时无疑是积极的,也是我们年轻时沉迷其中的缘由。

五十年代末的一场反右运动,巴金仅仅因提出一些温和的批评,“让知识分子再透口气,给家长式的管制松松绑”,便从此屡遭厄运。在文革中,他被剥夺了作家写作的权力,到劳改所强迫劳动。妻子萧珊为保护巴金挨了红卫兵的皮带,以至重病垂危巴金都不被容许与爱妻见上一面。张春桥说:不枪毙巴金就是政策。……

 

算起来,几乎建国以后,巴金再无力作问世。他自年轻时代就一直向往自由,却一生也未得到真正的创作自由。晚年,他写了《随想录》,也是在香港发表。本来在他自己都真话少得可怜的情况下,他还提出一句“要讲真话”的巴金非英雄式的自言自语,委实也是他老人家的一番真诚吧。

他彻底地感到寒心了。“开窗透气”的这一天,他是等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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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惟群:文学潮流中的作家个人消失

文学潮流中的作家个人消失

黄惟群   

 

最近连看三部长篇,铁凝的《笨花》、格非的《人面桃花》、刘醒龙的《圣天门外》,都是名家之作。

三部长篇用的都是传统写实手法,即使一二处技痒难熬,也不过稍显红杏出墙之意,探探头又缩回来。

这三部长篇还有个共同点,那就是,写的都是一百年来的中国历史。

现代历史背景的小说,似乎正吸引着作家们的眼球,特别是名作家们。为什么?

因为写历史不易,优秀作家特别愿意挑战自己,愿意与不易的事较劲?因为他写我也写——文坛宿将们正在进行一场谁比谁更具实力的暗中较量?因为历史是无法验证的,亲历过的人都已离去,剩下的只是几页不会言语的纸,真假是非无从辨别,从而给想象展开了信马由缰的宽阔天地?因为养尊处优惯了的名家们已与现实拉开距离,已把握不住时代生活的脉跳,怕露馅,故为自己作的一次退而求其次的明智选择?因为成熟,因为有了自己的史识,因为对歪曲的历史有着耿耿于怀不能释然的不满,非得一吐胸中结瘀方能感到轻松痛快?

不管什幺原因,文学似乎有点像女人的时装,送去一波,迎来一波:伤痕文学、改革文革、寻根文学、先锋文学、进军诺贝尔奖文学、海明威热、马尔克斯热、杜拉斯热、昆德拉热、博尔赫斯热……如今,轮到现代历史文学热了。 

将一段自己没经历没感知的历史写得活龙活现,不是所有作家想做就能做到的。

名家就是名家,文字漂亮,功力深厚,角度独特,细节传神,叙说描写简繁得当疏密有致……写得扎实时,如严真卿的字,端正稳当又不乏姿色,耐以品味,写得飘忽时,哪怕一个优美的倾身而出的姿色,照样做到重心不偏,有惊无险,即使来了兴致有了情绪,上天落地腾云驾雾,也始终做到头脑清楚,不忘将根隐形中连住大地,必要时,还知道释放大小烟幕,云山雾罩一番。

然而,敬佩之余,如果冷静一下,抽出身来后退一步,我们是否会发现,铁凝精心雕刻的《笨花》多了一些冗长,多了一些罗嗦繁复喋喋不休,而少了的,恰是她曾经给过读者的掩藏于人心角落里的那份对美好的渴望?!是否会发现,格非的《人面桃花》,不管怎幺努力看努力理解,总觉得与之存在距离,缺少一分思想感情上的真正投入,觉得故事也好人物也好都欠了那幺一分丰满,而他笔下的那个王国,怎幺看都能看出些白面书生不切实际的幼稚来?!是否会发现,刘醒龙的《圣天门外》纵然写出了一部近代中国血淋淋的杀人史,纵然写得不乏惊心动魄处,但是,他笔下的真实中是否存有一些不真实、准确中是否存有一些不准确,妥贴中是否存有一些不妥贴?!

今天的读者,仅仅根据生活常识、根据对人与事规律性演变的认识,就能看出他们书写的历史与人物中有着那幺多的不真实、不准确、不妥贴,就能看出那幺多破绽、那幺多可疑,那幺,那代人还活着的话,他们将看到什幺、想到什幺?是否会发觉太多的可笑太多的荒唐无知?!这些作者纵然有再大的诚意,他们又能恢复多少历史的真实?是的,我们过去被灌输告知的历史是被弯曲了的不可信的,但他们笔下显现的历史又有多少可信性?有无矫枉过正之嫌?一个对捕捉今天、捕捉自己经历过的有着真切感受记忆的生活都缺乏信心的作家,如何让人相信他笔下再现的他所没有任何经历和感知的历史?还有一个问题值得一想:再现这样的历史,究竟有多少价值?这样的历史,究竟值不值得用一本二本三本厚厚的文学著作来表现?

这场新掀起的对历史题材的关怀和文字倾泻浪潮中,我们的作家们确实某种程度心满意足地对自己的写作才能和知识储藏量进行了一次大阅兵,测试了自己超时代超生命的想象能力,检验了自己历史知识扎实丰厚的程度,对自己的古典文学功力也作了一场掷地有声的“实力秀”,甚至对那些道听途说的故事、由来已久的传说、书上看来学来的星星点点,也进行了一次洗心革面的再生产式的试验性运用。

然而,归根到底,这些都只能算是技能测试,尽管层次高低有所不同,但技能测试的本质无法改变。这样的测试带来的满足是表面的。作家真正的满足来自心灵。作家不管怎幺写,写什幺,归根结底是写自己,写自己的思、自己的想、自己的情、自己的感。故事是不值钱的,人类故事编来编去也就这幺几个模式,何况编得再好的故事也会被看出几分的假来,真正值钱的是在故事的叙说中作家所表达出的思、想、情、感!有价值的是作家的思、想、情、感,作家本身的满足来自于思、想、情、感,能使作家、作品达到自己的最高境界的也唯有思、想、情、感!

在近代历史小说的创作中,我们的作家们,在自己没有经历的历史中究竟能够得到多少个人满足?这满足到底来自技能测试还是来自心灵?几分来自技能测试几分来自心灵?

无经历的历史中,难有真实的感知;真实的感知中,难有无经历的历史。

今天的人写过去,不管你具有如何的想象能力和恢复还原能力,你所用的最终都是你现在的感知。只能是现在的感知。你只不过是做了一次借代,只不过是把自己有生活经历的感知搬过去,放到过去的时空里,然后,自欺并且欺人地认为那就是过去的感知。时代不同了,封建社会、农耕时代,一百年甚至一千年的变化,或许及不上现在的十年二十年。那样的社会、那样的时代中,朝代可以变更,但社会的大环境、文化传统生活习俗基本不变。那样的社会时代中,思想感知是可以通用的,可以以假乱真的;而现在,日新月异的变化,掐断了这种思想感知变通的可能性。哪怕你看再多的书,用再多的精力、做再多的考证,你所沾沾自喜的对于那个你未经历的时代所拥有的知识,实在太少,少得太可怜太微不足道,根本撑不起一个社会的画面,勾不成时代的氛围,传递不出时代的气息。一如王安忆,不管她如何努力用心地想要写出一个老上海,她怎幺写也写不过张爱玲,不可能写得过。她笔下的老上海是她刻意制造出来的,是零零碎碎的拼凑,她不过甩了几滴现代的水,便将之假想成是一场过去的雨;张爱玲不用制造不用刻意,她身在的就是那个时代、她笔中流出的点点滴滴天然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天然就带有那个时代的气息。

作家哪怕再有本事,也不合适写自己不熟悉的生活。同样,作家哪怕再有本事,也不适合写自己不熟悉的人。就说《圣天门外》的刘醒龙,他写得不错,确实不错,写作技能、思想认识,什幺都不缺。然而,再给他二十年时间,或许,他可以把杭九枫写得更好些,甚至把阿彩写得更好些,他可以在他熟悉的人身上发现这点那点特性,然后将特性富有神韵后放到杭九枫阿彩的身上,但是,他再努力再动足脑筋挖空心思用足浑身解数,他怎幺写都写不好雪柠写不好梅外婆,不可能写得好。她们身上的那份高贵是他凭空想象的,是他所根本不了解不熟悉的,是他的骨子里完完全全没有的。

文学是人学,人学归根到底是心学。如果文学可以提倡或说可以提醒的话,那幺,这里想公开并且放声说的一句是:写自己能够准确实在把握的有记忆有感知有认识的生活。

中国出了一个曹雪芹,于是个个都想当曹雪芹,中国出了本《红楼梦》,于是个个都想写出部《红楼梦》。而曹雪芹所以能够写出《红楼梦》,恰恰因为他对《红楼梦》中的生活谙熟于心了如指掌,恰恰因为那样的生活中有着他的感知,有着他的亲身经历。

《红楼梦》里,曹雪芹开出一份送礼清单,被后来的研究者翻来覆去研究出了那幺多的社会深度、广度和宽度。这样的清单,任何一个当时的作家甚至普通老百姓,都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开出成百张。

写好自己有经历有感知的生活,那就是对社会负责了,相对而言,可信得多的历史自然而然也就在其中了(还省却了那些穷毕生精力所作的清单之类的大彻大悟研究)。更重要的是,写好自己有经历有感知的生活,那是对自己负责,诸如铁凝、格非、刘醒龙这样的优秀作家,如果能踏踏实实地将自己的才气和功力投到书写自己熟悉的生活中去,对自己的灵魂乃至人类的灵魂进行不避不闪的逼问,那幺,万事都有内在的客观公允的运转规律,他们所能取得的成功就远不是耍几分小聪明小滑头小技巧所能比拟的。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自己才能天分的最高点上取得他们所能取得的最高成就。

曹雪芹也好,罗贯中、马尔克斯、杜拉斯也好,都不会再出第二个了。他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们都做成了他们自己。“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像这像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像你自己!

任何一种集体性的起哄、抢购式的“文学潮”中,隐含的一定是大量的盲目,大量的才能天分的浪费;一定是自信的匮乏、个性的消失。

模仿得再好的赝品仍然是赝品。

真正优秀的作品,永远产生于浪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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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森:列宁醒了

列宁醒了

阿  森   

 

公元二千年的某一个圣诞夜,列宁醒了。

列宁挪动了一下身子,慢慢地从水晶棺里爬了出来。列宁是无产阶级的导师,所以他没有财产,除了那具棺木令人叹息外,列宁的墓倒是从未被人盗过。列宁舒展一下各个关节,一抬脚就站在红场上了。莫斯科的冬天非常寒冷,昏暗的路灯下满天飞舞的大雪,就像白纱织成的大网,人只是网中蠕动的小鱼。列宁不禁打了一个冷战,可他还是把他那顶八角朝上推了一推,他想,应该有人认出他是谁。他是苏维埃共和国的主席,他是布尔什维克的领袖,他是这块土地的统治者!他昂着头朝红场边一家亮着灯火的酒吧走去。

天空中传来了“平安夜”这首唱了四百年的歌曲,歌中唱道:“万暗中,光华射,照着大地照着圣灵,尽享天使安眠。”

列宁皱了一下眉头,怎幺搞的,这歌不是被禁止了吗?走着走着,列宁被两位女孩挡住了去路,女孩们穿著厚厚的毛皮大衣。她们长着像天使一样的脸蛋,看上去年轻,笑起来像朵花,她们说,她们是妓女,能向列宁提供各种服务,说完,她们撩开大衣露出里面的比坚尼,SHOW出她们青春的美。列宁害羞的用双手蒙住了眼睛,只能从指缝望着她们并和她们谈话。“你知道列宁吗?”“列宁?”女孩互望了一下。“列宁?吃的,还是用的?我们不知道列宁,我们只知道卢布。”有一个女孩的智商好些,她说是不是红场上,大墙边上有个石头砌的房子叫列宁?“是,是,他就是列宁!他是苏维埃的缔造者。”女孩子们笑了,“哪有什幺苏维埃,苏维埃灭亡了。现在是俄罗斯。”妓女看到这个苦老头不会给他们带来利润,模样也可怜,顺手把一包没吃完的“麦当劳”塞到列宁的手中,说了一声“圣诞快乐”,一扭屁股走了。列宁望着纸袋上大大的“M”,这是什幺意思啊,他肯定不会想到毛(Mao)泽东,因为他死时毛才刚刚下海玩票呢。但他想到了马克思(MARX)。

列宁啃着“麦当劳”,他真的饿了。他记得活在世上吃的最后一顿是高加索的面包,又黑又硬,难以咽下,而这面包又松又软,还夹着牛肉,实在好吃,他在想当年十月革命,推翻沙皇,建立新政权。如果人人能吃上这样的面包,还夹着一块牛肉,那绝对是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可列宁万万没想到这块共产主义的食物来之于他的著名论断,来之于寄生﹑腐朽﹑重死,日薄西山奄奄一息的帝国主义!列宁吃着,想着,走进了地铁车站。

原先列宁还在想只要他登高一站,双手一挥,下面就是黑压压的一片,结果他发现即使他大声说“我是列宁“也没人理他。这个世界,认识他的人已经很少很少了。地下能开火车,对列宁来说不是新鲜事,他在世的时候,纽约已经有了地铁,那是美国人的镀金时代。帝国主义在炫耀它的财富,列宁当时发誓等到他有了钱,一定用黄金打造一个厕所。以蔑视这发绿发臭的财富!莫斯科的地铁又大又漂亮,吊灯,壁画,雕塑,看上去象一个博物馆,大屏幕上播放着当日的新闻:“政府没收了私人尤克斯石油公司的财产,世界石油市场一片恐慌。华尔街石油股跌停,油价上涨百分之十五,创历史新高。”列宁纳闷了,在俄罗斯的大地上哪里还有什幺私人公司?当年他下了一个命令,一切财产属布尔什维克,遇到反抗,当场枪毙!列宁忍不住问了身边在候车的男子,男子说他是研究历史的,他是专门研究列宁的。

男子说列宁在《论粮食问题》一文中犯一个很大的错误,列宁设计了一个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当苏维埃把粮食从地主,农民手中抢来再重新分配的时候,它同时抢掉了农民对土地的依恋,抢掉了社会发展的动力。列宁听了显得非常委曲。

当时也是万不得已。“不过列宁还是很伟大”男子凑着列宁的耳朵悄悄地说。“列宁清楚的知道共产主义这辆破车是推不动,跑不快,书中说要把这辆车套在资本主义这匹马上,拉上一阵达到目的地后再杀死这匹马,想法极好,可做的时候失灵了。赶车人列宁被扔在原地。马拉着大车一个蹄溜,撒开四腿,跑的没影了。”

列宁对这个男人大声申辩,这种论断对列宁并不公平。他虽然与德签订丧权辱国的《布里斯特条约》,可他毕竟枪杆里面出政权,用暴力创造了一个自沙皇以后的新帝国,一个无产阶级的天堂!男人叹了一口气对列宁说,人们承认了列宁的辉煌,但“暴力革命”整整困扰人类近一个世纪。多少无辜的人死于这场革命实践,列宁活到今天,他也会难过的。

今天列宁舒舒服服躺在棺材里,可咽下苦果的是活着的俄国人,叶立钦做总统时,什幺国会,什幺议会,全是他妈的联共布叛徒托洛斯基那一套。他不管,他架起大炮,开着坦克车,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国会大厦轰个稀巴烂。就象《阿英洛尔》洋舰向冬宫开炮一样。唉,都是跟列宁学的。

列宁知道自己从什幺地方来,但不知要到什幺地方去。雪下的很大,他那山羊胡子已经沾上了一朵朵白色的雪花,快午夜了。列宁依稀能分辨出周围的一切,红场在,红墙在,圣安娜教堂在,克林姆林宫在,可是满面春风顶上的红星不见了。他走出了地铁站,顺着莫斯科河。在著名的奥德尼卡大桥下面,列宁踢到了一具死尸。仔细一看,是一个半醉的酒鬼,当列宁的眼睛熟悉了黑暗以后,发现桥墩底下挤满了无家可归者。他们依偎在一起抵卸俄罗斯漫长冬季的严寒,列宁知道,当年拿破仑着远征军就是从这座桥上进入莫斯科的。醉鬼明白此时此刻能站在这儿的准是无产阶级。列宁说,全世界无产阶级要团结起来。他给列宁让了一个位。列宁喝了一口递过来的“伏特加”,唠起了家常。

醉鬼是卫国战争的英雄,胸前挂了十多个勋章,叮叮的,夜晚还听地真切,他告诉列宁一些列宁死后发生的事。斯大林好样的,和德国法西斯打了一仗。死了五百万人,我们赢了。把《布里斯特条约》割去的地方全抢回来了。包括北面三个国家,东面四个岛屿。那时的苏联,西面刚送走晚霞,东面已经迎来了太阳。辽阔的疆域,连沙皇都不敢做这个梦,列宁笑了。虽然革命杀了沙皇一家,断子绝了孙。可列宁和沙皇血管里流着一样的血,做着同样的梦。那天,他清楚的记得他躺在水晶棺里,斯大林站在边上对他作出了保证:要象保护眼睛一样保卫苏维埃红色政权﹔要象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我们的红军﹔要象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我们的红海军。“我们的红色政权呢?”列宁问道。“政权没了,共产党倒了,国家散了。”“我们的红军呢?”“红军?我就是红军,卫国战争的英雄,我们这些红军每年十一月七日都到红场来庆祝十月革命的胜利,庆祝列宁的胜利,我们举着镰刀斧头的红旗,唱着《国际歌》,我们喊,我们唱,我们叫,累了饿了就回到这桥墩下面歇歇。”“那幺我的红海军呢?它可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是啊,非常强大,我们的军舰开到了只要有水的地方,没人能够阻挡。现在可好,前些日子,’库尔斯克’号核潜艇下了巴伦兹海就没上来。二百多个后生娃全没了。穷啊,穷的连船都没有浮力。去波罗的海看看,我们的红海军拴在码头上,俄罗斯人民最骄傲,最自豪的已成了一堆废铁。

列宁还问道夏伯阳的骠骑兵呢?“还骠骑兵哪,夏伯阳的子孙们(夏伯阳,东臣人)快打到克林姆林宫了,俄罗斯是车臣的敌人。”醉鬼老泪纵横,他怀念红色沙皇的幸福年代,钟声响了,圣诞节到了。他又猛喝了一口“伏特加”,长叹一声,盖上一张“真理”报,缩抱成一团。明天太阳出来的时候,他能醒来吗?列宁陷入了深思之中。这个社会,制度,道德决不是列宁所追求的,不推翻沙皇会比今天更好?那幺为什幺还要革命?“真理报”还有真理吗?列宁读着盖在醉鬼身上的报纸,希望能找回一些当年的感觉,在生活副刊的花边新闻里,列宁读到一则很有趣的短消息:列宁不是死于枪后不治,而是死于梅毒。消息说列宁在流放期间因为生活不检点,嫖了妓,得了病。列宁朝四周望了望,头上冒出了汗,这事如果让克鲁普斯卡娅(列宁的太太)知道,非把他耳朵揪下来不可。

 

列宁到哪里去?俄罗斯到哪里去?凯撒琳大帝对着俄罗斯说:朝前走吧,世界就是你的!列宁走了,还是回到他来的地方,这个世界不需要列宁,包括他的思想﹑理论,没有列宁将比列宁更好。他抖掉身上的雪花,整理一下自己的服饰,又爬进了棺木,他知道:只有棺木里的列宁才是真正受到尊敬的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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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家贞:我的澳洲妈妈

我的澳洲妈妈

齐家贞   

 

阿怡介绍我去蕾奇门热水器组件厂当工人的时候,瞒了八岁,说我只有四十,听起来比较符合女人的工作年龄。美维斯问我,你的妈妈呢?她去世十六年了。哪,我就是你的澳洲妈妈。我心里说,喔,你其实只比我大六岁,你只能做我的姐姐。

第二天一早,比我大“十四”岁的妈妈就给女儿带来一条围腰,第三天,一个台灯,弄得我很不好意思,绝不再说缺什么东西准备去买啥了。

我的妈妈身材高大壮实,她喜欢穿那种得体的鲜艳碎花图案的衬衣,每天收班后,脱下蓝色的工作服,亮出那些好看的颜色,再在嘴唇上补点口红,她就更漂亮了。

美维斯操作一部大机器,她工作的那圈地方几乎就是她的独立王国。她体力好,手脚麻利,做事效率高。我相信,换个其它人,比如我们中国人,这份工要两个人才做得下来,没人会像妈妈做事那样分秒必争。

真也奇怪,从美维斯宣称她是我的澳洲妈妈起,走过她身边我就感到亲切,就有上前同她讲话的冲动,好象有根无形的线,总把我往她的身边牵。可是,我做杂工,这里那里东走西走的,没工作上的理由进她的王国,只能对她点头笑笑。

我们厂一半澳洲人,其余来自不同的国家,像个国际工厂。奇怪的是,外来移民倒更喜欢欺侮人,怪腔怪调学我的破英文,我不服气,同他争吵。妈妈叫我别理他,要记住,我们都是上帝的孩子,不管他来自哪个国家,什幺民族,信哪种宗教,富人还是穷人。

这句充满爱心及平等精神的话,温暖了我的心,我和妈妈的心贴得更紧了。

不久,六十岁的老戴维当了新工头,他说,海伦,你懂数学,你来管这台机器。

我真的是上帝的孩子,一眨眼就转运了。

这是一台绕电阻丝的机器,按工作单的要求,我绕出电阻不等长短各异的弹簧。机器设置好了,它就自动运转自动切断,成品像一条条小鱼游出来,整齐地躺在槽子里。

我把电阻丝的误差控制在正负百分之零点三以内,而不是他们要求的零点五,还尽量节省昂贵的镍铬合金原材料。如果订单多,人停机器不停,吃饭休息我都把机器开着,从没出过差错。上面对我产品的质量一百个放心,不再检查我,我可以自由进入独立王国,帮我妈妈做事,同她谈心,只需偶尔回我的机器查看一下。

我用加倍努力的工作换取了一点特权。

厂里工人羡慕我,海伦,你的工作全厂第一好。

最好的还是我有个性格温良为人正直的澳洲妈妈。

老板娘赖斯丽羡慕美维斯和我经常在一起聊天,她隔三岔五也来加入。那天,我刚把机器搞定,一边擦手一边朝美维斯走过去。赖斯丽两手抱在臂上,轻手轻脚溜下楼也走进了妈妈的王国。我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老板娘,你的丈夫罗杰算是资本家“开屁头立斯特”(capitalist) 吗?她想了想说,不算吧,你看,厂这么小,才二十几个人。唔,我认为你们已经够格了。盯住赖斯丽笑盈盈的眼睛,我严肃地说,赖斯丽,别相信你的丈夫!为什幺?笑盈盈的眼睛里装进了些许的惊异。你听说过马克思吗?马克思是谁,我不知道!那个马克思主义,是他发明的。喔,是那个德国人吗,知道知道,干嘛提他?马克思说过,有了百分之九十五的利润,资本家连老婆都可以卖掉,赖斯丽,你嫁了个“开屁头立斯特”,你可要小心罗杰有一天会把你卖掉啊!赖斯丽忍不住笑出了声,真有这么严重吗?是的,I’m sure(我确信)——我板着脸。

一旁的美维斯也火上浇油,喔,赖斯丽,你真不幸,为什幺要嫁有钱人?我的老公穷,但是,他绝不会卖掉我。现在就更……

赖斯丽用食指做成个阿拉伯7字,放在下巴处,大眼睛朝四周转了一圈,做出一付失望的样子,慢条斯理地说,嗯,而且,我相信,没有人愿意买我!

角落里爆发出三个女人的大笑。美维斯赞扬,Helen, you are a good girl (你是个好女孩),make every one happy (逗每个人开心)。

笑声引出了老板罗杰,一米九高的他站在半楼梯上,望着老婆赖斯丽,眼睛笑得像要流出蜜糖——那是他天天都挂在脸上的爱的宣言。平时,只要他的赖斯丽离开了三分钟,广播里就会喊话,请赖斯丽女士回办公室,有事找你。今天,他亲自出马,其实也是想下来解解闷。美维斯和我赶紧汇报,快点,罗杰,你的老婆正在伤心!

赖斯丽很高,很瘦,笑起来满脸皱纹,所以,她总是控制着半笑半不笑。这次,她大笑,把资本家卖老婆的故事讲给罗杰听。罗杰说,我卖你?为了百分之九十五的利润?不,不,百分之一的利润就够了。说完,一把搂住比他矮不了多少的赖斯丽亲个不停,一面亲一面走,“绑架”她上了楼。俩人哈哈哈的笑声,馀音缭绕了半个钟头。

美维斯眼睛红了,她想起了她的的丈夫高尔特。

半年前,高尔特因肺癌病故。这段时间,美维斯三句话离不开高尔特。

我每天早上张开眼睛,第一件事就是想起高尔特,我每天晚上上床睡觉,最后一件事就是想念高尔特。脑子里一天到晚就是他,怎幺也放不下。

如果下雨,下班走出火车站,我相信高尔特还会拿着伞在那里等我;走近那条街的转角处,我就能远远看见高尔特的车停在那里,他通常比我先到家。干活再辛苦,生活有困难,只要回家见到他,我就满心欢喜。

我在花园里喂高尔特养的三只鸟,他还是跟随在我身后;我在客厅里看电视,他依然坐在旁边读他的报纸。如果他不在厅里,那是刚刚进了里屋,门声一响,他就会出现在门框上。

我还在期待,期待他时不时给我一个突然的惊喜,捧出一把花,喏,给你!哦,对不起,难道我忘记了今天是什幺日子?什幺日子都不是,只是为了告诉你,我的妻子,我爱你!

亲爱的高尔特,他怎幺可能离开我?

可是,煤气开关坏了,没人修,洗衣机发出隆隆的怪叫,没人管,花园里的草这么长了,没人剪,门吱嘎了一声,怎么不见人……

哎,高尔特好象是走了。

我们本来住在塔斯玛利亚,在同一个工厂上班,高尔特是我的工头。我爱上了她,爱他爱得发狂,他有女友了,但是,高尔特选择了我,我胜利了,好得意。

结婚后,我们从塔斯玛利亚迁到墨尔本,一无所有,除了一辆破车,车里装着他与前妻的一双儿女。

二十多年过去,我俩的儿子已经二十五岁,我们用爱和辛勤劳动建造起来的家,什幺都有了,可高尔特走了,扔下我一个人。没有了他,我的生命一片空白,不知道我活着还有什幺意义。

我真的都开始埋怨上帝了。丈夫得病时,我天天长时间跪在上帝面前祈求,祈求他保佑高尔特康复,一天好几次,那幺虔诚那幺焦急。我实在想不通,为什幺上帝把高尔特从我身旁拿走,我比上帝更需要他……

 

美维斯给我讲她的高尔特,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静静地听,偶尔岔点别的事情。一则,我讲不来这方面的安慰话,特别是此刻,一切的安慰话都是虚伪;二则,我认为在沉重的痛苦面前,最好的办法是让她尽情地释放……

那年的圣诞节,妈妈送给我一张带香味的卡片,浅蓝色背景上是一枝线条模糊的深蓝色的花,美维斯一手漂亮的草体英文写着:在这个困难的时期,谢谢你的聆听。

其实,我也应该送一张相同的卡片给妈妈,谢谢她聆听我:那些琐碎的往事,那些无足轻重的过去,那些她无法理解的人和事,那些她永远弄不明白的是与非,那些我自己也讲不清楚的大道理,还有眼前,那种在人群之中还是无比孤独的心境……平白无故地增加妈妈对女儿的担心。

妈妈每天花六毛五分钱买一份Herald Sun(太阳先驱报),她看得很快很全,不仅社会新闻故事报导,后面的文娱体育和许多不同类型的广告,甚至死人启事她都一一过目,时而还可以发现失去联系的某某亲戚朋友的追悼会讣告。

那天,美维斯正在看广告。快过来快过来,我给你找一个。找一个什么?找一个老公。

她一个一个读着婚姻介绍所登载的男士名单,这个合适你,这个也行,还有这个……一下子就为我找了五六个。一看,除了一个四十五岁,其余的全是三十几接近四十的——隐瞒年龄的结果。我说,全都不行,我喜欢老的,五十岁以上。现在,美维斯,让我来帮你找一个。

我从第一页翻起,正好,报上在登戈尔巴乔夫的消息,还有他的一张头像,我说,这个归你!美维斯斜着身子瞄了一眼,不行,他没有头发,我不喜欢没头发的男人。我说,你看,他的头上有地图(胎记),有地图的男人聪明。不行,没头发不行!哪,美国明星总统里根怎么样?又帅,这么老了还满头密发。不行,他有南希。

妈妈瘦了,白皙的脸上皱纹增多,眼袋也明显了。她叹口气说,高尔特经过化疗放疗之后——条条大路通罗马,又想起高尔特了——身体很虚弱,他只能坐在轮椅里,头发都掉了。我抱着他的光头说,高尔特,你一根头发都没有了,可我还是爱你,永远爱你。

我脑海里出现了一幅绝美的图画。

妈妈说,高尔特走了,我一个人活着干什么,好几次想自杀。但是,圣经上讲得很清楚,自杀的人不能上天堂。天堂,那是我同高尔特再次团聚的地方,我不能把这唯一的机会断送掉。就为了这,我现在还活着。

我向妈妈坦白了谎报年龄之事,放下了五年来压在心头的惭愧,终于可以对妈妈宣布,在你的面前,我的良心百分之百的干凈。

美维斯说,海伦,在这里第一次看见你,我就喜欢你,直觉告诉我你是个诚实的人。我没判断错,否则,你就不会觉得事情如此严重,非对我讲清楚不可。我很高兴,在这五年里,我们寻到了两张倾诉的嘴和两双倾听的耳朵,我们寻到了理解,寻到了爱,寻到了每天相处的和谐与快乐。我亲爱的海伦,你还指望什么呢?

美维斯的这番话,令我大喜过望,我鼓起勇气提出我心里最想问的问题。美维斯,现在,你只比我大六岁,年纪太轻,哪,你还是我的澳洲妈妈吗?

美维斯笑了,Silly girl(傻姑娘),你真的认为年龄有那么重要吗?

三个月后,我放弃了全厂最好的这份工。

没有办法,在人生的某个驿站,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有人继续留在车上往前赶。美维斯还在厂里打工,在与丈夫再相聚的星光照耀下,她朝着天堂之路踽踽独行;我离开澳洲,去中国和世界的其它地方,希图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窝,好躲在里面实现几十年前的梦——写一本关于我坐牢十年的书。

美维斯缺了女儿,我缺了妈妈,我们再没机会回到那美好的五年里。但是,妈妈和女儿的心并不残缺,两颗心里满溢着五年多美好的记忆,满溢着相互的永远的思念。

两颗心,活在自己的回声里。

在厂里送我Goodbye & Good Luck (再见、好运)的大卡上,澳洲妈妈漂亮的草体英文写着:

A mother’s love never fades——母爱永不凋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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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如:跪在澳洲的土地上

跪在澳洲的土地上

一  如   

 

在花场打过工的老李告诉我,花场干活很辛苦。冬天在地里捡花种,寒风吹在脸上就象刀子割。夏天在地里拔草,太阳刺得眼睛疼。皮肤晒的跟烤焦了一样。在地里干活是野外工作,风吹雨打,日晒雨淋是常事。特别是在地里捡花种,蹲着捡种用不了多久,两腿就弯曲痛了。而站着弯腰捡种,腰又受不了,不一会儿就腰也酸,背也疼,头晕脑胀,苦不堪言。墨尔本是个花园城市,一年四季鲜花常开,这繁华与美丽的背后,原来有无数花工的血汗付出,这些都是一般人想象不到的。

在花场干了半个月,虽说在流水作业机房工作,一站就是八小时,精神高度紧张,双手不停地摆弄,头脑一片空白,而时间仿佛凝固了,每一天都是那幺长,那幺难熬。而当有一天被安排在冬天的土地上捡花种,才真正体会到老李所说的那种苦。

七月,正是澳洲的冬季。为了供应春天的花市,沉睡在土层中的花种,被收获机的犁耙翻了出来。花工们的工作就是把花种一边抖落泥土,一边捡在筛子里。七月的冬天也是墨尔本最寒冷的日子。无边无际的风,掠过旷野,呼啸而来,直吹得树梢呼呼地响。稍不留意,我围巾没围紧,一股凉飕飕的风就象夹着一把钢针钻进脖子,浑身不由打了个冷颤。抬眼望去,黎明前的天空灰茫茫地,聚集着大块乌云,色彩如同水泥地上打翻了一桶水。只有无际的地平线上,开始出现了一抹橙黄,继而胭脂色的晨曦微露光芒,慢慢地浸染了层云。我先是蹲着捡种,大约坚持了半个小时,感觉两腿发麻,举步维艰。我决定改变一下造型,试着面朝黄土背朝天,象中国水稻田里插秧的农民。只是这个造型没干多久,又感觉背快断了,眼前冒出金星,头脑发晕。看来这样干下去,无论如何坚持不了八个小时,用不了半天我就会“躺倒不干”了。

再看看一起干活的花工。抬起头来,那位叫“狼 ”的西人正在注意我,可能他早已知道,新手干这份工作总是不得要领。而他自己,就象一个向小姐求婚的绅士,单腿跪在土地上捡种。他告诉我,这种动作捡花种,坚持的最久,不伤身子,不亏腰,两腿又可换着跪,叫我学着试试。

我略一犹豫。在中国故乡的土地上,我可从来没有想到要向土地下跪。我站立,我坐下,我把故乡的土地当成了一张平面图,任我在上面踩着,走来走去。而今在澳洲的天空下,我却要向这片陌生的土地下跪了。我真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心中百感交集。看来也只有这样了,同来干活的花工,和那位平日性格开朗的西人“狼”,都是采用跪姿捡种,那我也就试着跪下吧。

殊不料,不跪则罢,一跪我就双腿跪在澳洲棕红色的土地上。那一刻,故乡的土地,就象升起在天空的旭日,成了一张壮丽隽永的立体画面图贴近我的情怀。眼里浸湿了无来由的泪,望着祖国的方向,我在心里说,故乡的土地啊,当我回到你的怀抱,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双膝跪在你的土地上,表达我迟来的深深歉意。你把我喂养了多年,你抚育我长大,我却从没有想过要对你感恩。而今跪在了澳大利亚的土地上,才感悟了你那沉默的情意,才认识到你对我的厚爱和宽容。

我伏下身去,取了一颗花种,小心地用泥土包起。我要把它栽在窗前,看着它长大开花。从黄土地到红土地,从中国到澳洲,是我生命的转折路口。今天,我体验到先民们从茫茫大海中望见澳大利亚海岸的那份感觉。不必等到花开时节,我已用一种不寻常的姿势,举行了一次归化澳大利亚的入籍仪式。

跪着劳动了八小时,下班感觉一身的骨架都要散开。电车经过红灯区,灯火泛绿的街市闪烁着诱惑。想着自己的容颜,经地里的风吹雨打变得苍老,一双纤纤素手,因劳动而显得粗糙。家人在电话里问我:你早晨6点就去等车,安全吗?

我告诉她们,说很安全,灰头土脸的,和国内时的我判若两人。澳洲已经把我改造,学会了踏踏实实地生活,自己养活自己。我没有说我跪着干活的感想,说了她们也未必能懂。只要我守住那条底线,我宁愿跪在澳洲的土地上,也不愿去领救济金,更不会去红灯区谋生。无论在哪儿,我都会尽量站美自己灵魂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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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翔:山上奇遇

山上奇遇

一  翔   

 

你一定见过澳洲的笑鸟吧?长的好可爱,就是叫起来嘎嘎嘎的有些吵人。第一次见这种鸟时,是10多年前,居住在布里斯本west end区时。当时儿子还在上大学,与我们合住两卧一厅的House 。一天清晨,我见儿子站在客厅窗前,面向窗外发笑,问他笑什么?他指了指外面叫我看,原来在对面住家院子里的晒衣架上,落着一只大鸟,样子怪怪的,我一见也笑了。儿子说,早上原来是这个东西把我叫醒了,说完随口问了那大鸟一句:是不是你呀? 啊?我知道儿子也喜欢小动物。

笑鸟的学名叫kookaburra 不知是因牠叫时像笑声,还是因为人见了牠就想笑而得名,总之,这是一种人见人爱的鸟。

长长的嘴巴,噘噘着,头上像戴了一顶鸭舌帽,胖乎乎的身子,短脖子,像是个罗锅在那儿蹲着。什么时候见了牠,只要不飞走,我都要定睛看个够。

今年夏天,布里斯本的气温持续的高,有几天热的人没招没落的。弟弟开着四轮驱动大吉普来接我和老伴,要带我们上山,说山上肯定有风凉快。我说走就走,也该消遣消遣玩一天了。弟弟说,这次我请客,姐你什么都不用管,我去买,咱们还是BBQ 。我说,好,我只准备餐具用具什幺的。

六年前,也是我们仨来过这个山上,这是布里斯本着名的一个景点,叫Mount Coot-tha,从山顶上可将Brisbane的风景尽收眼底,一览无余。因多次光顾,观景已引不起兴趣。当车行到半山腰时,在一个向左还是向右转的岔路口,我们选择了向右,这才是我们想去的方向。

车子越爬越高,途中经过了几个电视塔,醒目的7号台、9号台、10号台,依次在我们眼前亮了相。我们寻觅曾经用过的BBQ炉灶,其实BBQ的炉子很多,是怀旧促使人非要找到原来的那一个不解!在山上绕来绕去的,似乎兴致比上次更浓。

最后终于找到了那个地方。下了车一观察,有些像,又不大像。原因是凉棚增加了不少,又新添了许多设施,比如厕所,自来水龙头什么的。仔细琢磨辨认以后,仨人都说没错,就是这儿!看,那张桌子距离炉子的角度,远近,肯定是了。虽然桌子正被太阳照着没一点荫凉儿,我也毫不犹豫的铺上了桌布。人啊,就是这么怪,为了寻回以往,固执得很。

待弟弟将炉子点燃,火候到了该烧烤时,我们一边往外拿肉食,布置餐具,一边支三角架准备照相,三个人都忙得不亦乐乎。谁也没想到会在这么静谧得只有鸟鸣的环境里遭到抢劫。你猜是谁?

首当其冲的是笑鸟。开始还没看清,只觉得有个大东西在眼前晃了一下,呃?刚要煎好的Salmon 鱼怎么少了一块?抬头一看,一只大鸟飞走了,好啊你笑鸟!楞抢啊?正感叹着呢,瞅眼不见,又叼走了一根意大利香肠,哎呀!快看,还是牠,叼着一根还连着一根呐!仨人这时才感到了威胁。若不采取措施,咱们什么都吃不上了,肯定还要来抢。这样吧,每人负责一盘,拉到自己跟前保护着,羊排、牛排、鱼片和香肠互相交换着吃。一边吃,一边提防着笑鸟,当牠飞过来时,人赶紧用手遮住盘子,感觉到翅膀轻轻扫一下脸颊。这东西看起来笨笨的,敢情这么灵活,牠眼光犀利,动作敏捷,还知道哪个贵抢哪个呢?真神了!

你以为防了笑鸟就没事了?不,还有更大的家伙来寻食呢!一般人见了这东西,嗯,会吓的要死,是一米多长的大蜥蜴!这家伙也不怕人,痼痼丘丘的朝桌子爬过来。我们都有些怕,悄悄的离开了桌子,到远一些的地方躲着,看牠会怎么着。没想到这东西爬到凳子上,伸着大长脖子,想够桌上的吃食。因凳子距桌子远了些,上不去,吃不着,就用嘴翻翻凳子上的塑料带,一见也没什么好吃的,又从凳子上爬了下来。

我有些同情牠,想帮帮忙又恐被咬着。大蜥蜴在桌子底下爬来绕去的,有十来分钟吧,终于觉得徒劳一番而离开了桌子,朝人坐的方向爬过来。牠想正正经经的向人索食。

“大蜥蜴是益虫,怕什么嘛!”出于怜悯,我这样给自己做思想工作。我拿了食物试着接近牠,开始将掰碎的肉饼扔到牠附近,牠竟一块块的捡着吃了!又将食物扔在靠近我的地方,牠便慢慢地爬了过来!又吃了!最后,离我近在咫尺,惧怕和兴奋,使我心跳加快,呼吸急促,但沟通的欲望又让我去做一个冒险,我用手捏着肉饼,尽量伸向牠— 啊!牠张开嘴叼走吃了!并没咬我的手指。

我得到了最大的满足。这个精彩画面被弟弟巧妙的捕捉到了,瞧,大蜥蜴刚刚咽下一口吃食,又等着喂牠下一块呢!哦,我好快乐!

这一天,既领略了飞禽,又接触了走兽。笑鸟和大蜥蜴,成了我新结识的朋友。我忽然悟出一个道理:世间万事万物都有灵性,你爱牠,友谊就发生了。笑鸟和蜥蜴敢于向人索食,是因为知道人类爱牠们,不会受到伤害,和人建立了感情。情感这东西,从来是双向的,既简单,又微妙,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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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劼:从莫扎特歌剧《查蒂》的另类排演看美国左疯美学(随笔)

从莫扎特歌剧《查蒂》的另类排演

看美国左疯美学

李  劼   

 

彼特塞勒斯的自作聪明

位于纽约六十街哥伦布圆形广场的时代华纳大厦玫瑰演出厅,八月份上演了一出莫扎特的早期歌剧,《查蒂》(“Zaide”),作为对莫扎特250周年冥诞的纪念。此剧系莫扎特未完成的佚作,不仅在莫扎特生前没有公演,即便在其身后,也直到他谢世二百多年之后的2006年,才公之于众。今年的早些时候,《查蒂》出现在维也纳和伦敦的歌剧舞台上。在纽约的这次演出,乃是《查蒂》在北美的初演。也许因为如此,偌大的演出厅里,座无虚席。

为了向这位35岁辞世的音乐天才表示敬意,今年全世界都在演出莫扎特的音乐作品。因此,将一部莫扎特未完成的歌剧搬上舞台,显得更加令人瞩目。《查蒂》所讲述的,是一对相恋的奴隶在土耳其后宫被抓获的故事。那位女奴因为爱上一位男奴,触犯了她所录属的主人。整个故事框架与后来普契尼的《托斯卡》,不无相类。甚至连女主角的咏叹,也唱得如同托斯卡那幺凄美。要不是指挥彼特塞勒斯(Peter Sellars)的别出心裁,这部歌剧的演出,本来不会引出什么争议。

基以一种社会主义式的美学观念,彼特塞勒斯在舞台上将《查蒂》做成了现代雇主和现代劳工的冲突。彼特塞勒斯不仅特意将原来的王公贵族交付非裔歌唱家扮演,将奴隶形象诉诸非裔、西裔和亚裔演员,而且还特意将后宫改成了现代工业厂房那样的建筑和写字楼式的布置,看上去既像监狱,更像鸟笼。从现代艺术的角度说,将舞台空间作如此切割,可以产生一种莫名的压抑,使全剧的所有咏叹,都像是来自压抑已久的迸发。为了强化这样的效果,彼特塞勒斯在指挥乐队的时候,又时不时地运用长长的停顿,将整个乐曲作了一块块的间离。彼特塞勒斯力图籍此从视觉上和听觉上将空间和时间同时切开,将莫扎特的《查蒂》付诸社会主义加现代派的美学观念。

纽约的观众对如此玩弄莫扎特也许不会感到惊奇,因为他们经历过了安迪沃霍和约翰凯奇那样的胡天胡帝时代,早已见怪不怪。只是在一些莫扎特的忠实听众当中,还是激起了一些非议。有的认为太过分了(overstated),有的认为难以忍受(excruciating)。来自中国的观众听了这些非议,也许会哑然失笑。因为彼特塞勒斯的这种左派美学,对于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中国观众来说,不是觉得太过分,而是觉得还不够彻底。

彼特塞勒斯假如真具有如此调侃莫扎特调侃观众调侃听众的幽默,如果可以称得上是幽默的话,那幺他应该把文化大革命的文艺旗手江青同志,从坟墓里请出来做他的艺术顾问。且不说其它,至少《白毛女》和《红色娘子军》那样的样板戏,是足以让醉心于左派美学的彼特塞勒斯好好学习。而且都是同样的奴隶题材,同样是压迫和反抗的主题。虽然莫扎特的音乐是样板戏无可企及的,但比起彼特塞勒斯在《查蒂》一剧上的构思,样板戏有足够的高度,傲视自作聪明的彼特塞勒斯。一招常青指路,可以让彼特塞蒂琢磨好几年。

假如把希特勒在舞台上做成英雄形象,在美国是要触犯众怒的。但假如有人在舞台上把毛泽东做成伟人,美国观众看了会觉得很开心,最多觉得很搞笑。笔者在观看《查蒂》时,不小心把脚跟放在包厢的栏杆上,马上招来剧场工作人员十分严肃的劝告。可是有人把莫扎特的《查蒂》做成了《白毛女》式的革命样板戏,全场观众却只知道使劲鼓掌。台上做戏的胡作非为,与台下看戏的规规矩矩,形成一种不无滑稽的对比。换句话说,所有聆听莫扎特歌剧的人们,没有一个顾及到莫扎特本人的感受。

莫扎特为何遗弃《查蒂》?

把莫扎特遗弃的一部歌剧搬到舞台时,制作者们可能不一定想过,莫扎特为什幺会遗弃《查蒂》?当年,二十三岁的莫扎特写下他第一部歌剧《查蒂》时,正值其风华正茂的创作黄金时代。这部没有写完的歌剧,旋律是相当优美的。所有的咏叹和重唱,全都写得才华横溢,激情澎湃。女高音的抒情段落,犹如普契尼《蝴蝶夫人》那般清新;其凄美的悲叹,又像《托斯卡》中的倾诉。且不说男高音的咏叹如何的悲怆,即便是一位男仆唱出的低音,都在苍凉之中透出一种慈悲。但恰恰是这样一部剧作,莫扎特还没有写完就放弃了。因为莫扎特不是贝多芬。从戏剧角度说,莫扎特更不是埃斯库罗斯。甚至连欧里庇德斯那样的悲悯,莫扎特都避之犹恐不及。

无论从莫扎特的器乐作品还是声乐作品中,都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特点,天真无邪是其主导。莫扎特在他的作品中,始终是个一个快乐的大孩子。他不想长大,也拒绝长大。也许刚刚开始写作《查蒂》的时候,莫扎特是带着一种好玩的心态进入土耳其后宫的。可是写着写着,莫扎特觉得不对劲了。因为这部歌剧不知不觉地在走向悲剧。而悲剧,意味着长大。孩童与悲剧是不相谐的。悲剧是成人的标志。莫扎特本能地感觉到,孩子是他的本色。他不能悲剧,不能长大。一悲剧一长大,莫扎特的生命也就结束了。悲剧,长大,对于莫扎特来说,全都跟死亡相关联。而事实上,当莫扎特十分投入地写作他的《安魂曲》时,还没写完,死神就降临了,或者说,上帝就把他召回去了。

莫扎特的拒绝悲剧和拒绝长大,其实是本能地拒绝死亡,拒绝死神的降临,拒绝被上帝召回。莫扎特的作品总是充满阳光,不要说贝多芬式的乌云密布,就连肖邦在《夜曲》中时不时地透露出来的忧心忡忡都没有。莫扎特把未完成的《查蒂》扔到一边之后,随之写出来的歌剧,一部比一部快乐,一部比一部充满喜剧气息。《费加罗的婚礼》是欢快的,《唐璜》是轻松的,更不用说充满孩子气的《魔笛》。要不是一不小心掉进了《安魂曲》里,莫扎特还可以写出许多开开心心的作品来。孩子气是莫扎特的天性。莫扎特的音乐,是名副其实的天籁。

与莫扎特的音乐相对称的,与其说是人世间的喜怒哀乐,不如说是大自然的芬芳美丽。除了安魂曲之外,莫扎特的音乐都跟阳光有关。即便是相当梦幻的A大调单簧管协奏曲,都是一种在夕照之下的徜徉。至于莫扎特那首类似于肖邦第一钢琴协奏曲第二乐章的第二十一钢琴奏鸣曲,也是在一缕缕残阳下的密林深处,渐行渐远,越走越深。莫扎特的孩子气与阳光紧密相联。他那曲以朱必特命名的第四十一交响曲,为什幺没有丝毫的帝王气象,反而充满嬉戏的轻快,也可以由此获得解答。相比之下,无论是贝多芬以皇帝命名的《第五钢琴奏响曲》,还是约翰施特劳斯的《皇帝圆舞曲》,不是充满帝王气派,就是洋溢着皇宫气息。然而,在莫扎特的音乐里,即便是帝王,也是个孩子。

莫扎特不能写作悲剧,一如他的音乐不能走进黑夜。莫扎特的放弃《查蒂》,是为了拒绝悲剧。而他最后的写作《安魂曲》,则是他不小心掉进了黑夜里。黑夜一降临,莫扎特就被死神带走了。死后的莫扎特,不会想到世人会在他的冥诞250周年之际,将他遗弃的《查蒂》煞有介事地搬上歌剧舞台。他更不会想到,有人竟然把他的《查蒂》做成一部美国《白毛女》。很难想象莫扎特会接受世人对他的如此纪念。

普罗化的结果是降低莫扎特音乐的纯粹度

玫瑰厅里的《查蒂》演出结束之后,指挥彼特塞勒斯得意洋洋地走上台去,接受观众的掌声和欢呼。他的表情会让人想起当年约翰凯奇在表演过他的四分二十三秒钢琴演奏之后,期待着观众或者认同或者不认同种种惊奇反应的媚俗。在面对非议时,彼特塞勒斯斯争辩说,他的演出版本是真正体现了莫扎特精神的(Sellars argues that his vision is 
true to Mozart’s spirit)。这是当然的。假如江青从坟墓里出来,也不会承认她的革命样板戏不是革命文艺。当彼特塞勒斯声称,他的尝试不过是将莫扎特放进了纽约皇后区(“What you see onstage comes from my experiences in Los Angeles and what’s going on in Queens at this moment,” Sellars says),他已经承认了自己将莫扎特如何普罗化的努力。他不会懂得,对皇帝都没有感觉的莫扎特,对普罗阶级也同样的没有感觉。彼特塞勒斯更不明白的是,把牢笼般的建筑物搬到莫扎特歌剧的舞台上,并且将整个舞台空间全部塞满,等于在精神上绑架了在本性上属于大自然的莫扎特。这种自以为是用社会主义美学挑战资本主义美学、用现代派手段挑战古典音乐的胡作非为,仅仅在创作自由的意义上成立。当年由金斯堡、凯路亚克以及稍后的安迪沃霍、约翰凯奇奠定的纽约艺术氛围,长年制造着充满社会主义色彩和所谓现代派格调的艺术垃圾。这些垃圾也许具有艺术史的意味,但就艺术本身而言,只能是过眼烟云。换句话说,彼特塞勒斯的这种尝试,只能是一次性的,绝对不可能重复。彼特塞勒斯的聪明与莫扎特的音乐、包括被他遗弃的《查蒂》在内、的永恒性,形成鲜明的对比。

所谓的现代派艺术思潮,在历史上和社会主义思潮具有共生性。但两者的区别在于,社会主义思潮是带有理想色彩的乌托邦,而现代派思潮中则充斥着充满商业企图的哗众取宠,投机取巧。彼特塞勒斯走上舞台接受掌声时的那种媚俗表情,跟莫扎特的音乐毫不相干。彼特塞勒斯制作《查蒂》时的机会主义方式,无论是音乐上还是在精神上,都离莫扎特很远很远。彼特塞勒斯的投机和莫扎特的天真无邪,南辕北辙。把莫扎特普罗化的结果,只能是降低莫扎特音乐应有的纯粹度。

由于哗众取宠的舞台布置和指挥方式,彼特塞勒斯所指挥的《查蒂》一剧,对于演员的要求很低。只要具备一般的专业水平,谁都可以胜任。从鸟笼子里唱出来的声音,就算平平,也已清丽。只有与大自然相对,声乐素质和歌唱水平的高下,才会显得分明。那位韩裔女高音的音色尚可,音量却不足以像卡拉斯或者萨瑟兰那样,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

西裔男高音的嗓音是甜美的,可是也许演唱流行歌曲更能得到应有的发挥。二位非裔歌唱演员,高音者中气十足,低音者气象雄浑,只是在重唱的配合中难以天然浑成。莫扎特音乐的天籁性在于,即便在其歌剧舞台上,也不能有丝毫的表演意味。由于彼特塞勒斯在《查蒂》一剧的舞台设计上过于造作,迫使演员不得不以表演作为其发挥的基点。彼特塞勒斯在追求皇后区少数族裔的普罗效果时,可能没有想过那样的刻意,会给演员的演出造成什幺样的后果。

正如保守会导致专制,激进会走向疯狂。从纽约的六、七十年代开启的美国左派美学,始终在一种疯狂的情绪中打转。

对于美国文化来说,这种左疯美学也可算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平衡因素。只是我等来自专制国家的文化流亡者,很难认同这种普罗兮兮的疯狂。假如有一条共同的审美地平线,假如无论是在美国旅居的流亡者、还是美国左派艺术家都可以站在同一地平线上,那幺应该达到的共识是,不必把莫扎特普罗化,一如不能把马克吐温贵族化一样。莫扎特的孩子气和马克吐温笔下的孩子,是有所区别的。莫扎特属于大自然,马克吐温的孩子们则属于人世间。这是两种不同的美学质地,但任何将这两种质地推向相反的极端的努力,都是对创作者的不敬,甚至是亵渎。

创作是自由的,但自由是源自心灵的,而不是基于头脑的运作,不是基于机会的攫取。机会主义的制作与其说是自由的,不如说是投机的。虽然在一个商业社会里,媚俗早已被人当作了成功的手段,但至少莫扎特的音乐,与媚俗无关。

在全世界纪念莫扎特之际,在下谨以此文,表达对莫扎特的拳拳之心。

2006年8月14日写于纽约

 

《自由写作》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