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翔律师提交上诉书

 

【2006年9月9日狱委讯】中央社报道/程翔的律师何培华告诉法新社,他已为程翔提交上诉书,抗议中国当局的判决不公平。 

  何培华表示:“今晨,我们向北京法庭提交上诉书。家属以及他本人,均认为这项判决过分严厉且不公平。”

  他建议程翔的家属,如果上诉遭到驳回,他们可以医疗为由要求中国政府释放程翔,但是他表示,目前仍不是提出这项要求的时刻。 

  新加坡《海峡时报》首席中国特派员程翔涉因间谍罪于八月底在北京被判处入狱5年。 

 

 

刘晓波:混世魔王毛泽东

作者题记:本文写于将近二十年前,原载香港《解放月报》(现更名为《开放》)1988年11月号。1989年6月24日《北京日报》指控我为”黑手”, 这篇文章被作为主要的证据之一,称为”反共反人民”的”重磅炸弹”.并指控文中提的”四个代替”是我的”纲领性主张”.

时逢毛泽东死忌三十年,中共媒体又在大肆怀念暴君的亡灵。故而,特重发此文。

不论从什么角度看”文化大革命”,它都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的前无古人、也许还是后无来者的一大奇观,而这场革命的发动者毛泽东也成为一个神秘的人物。因为,在毛泽东生前,中国无人能够对他进行哪怕是猜测性的评价,而他死后,仍然以幽灵般的魔影徘徊于中国大地上。

历史过去后,不会再给人以第二次选择的机会,即使后悔万般,也无可奈何。再也不会有一个毛泽东生于中国土地上,再也不会有十亿人对一个人如此虔诚的相信、如此狂热的崇拜,再也不会有一个人的形象、声音、动作、文字,能够具有毛泽东式的绝对权威,以至于,在毛泽东的生前,无人敢向他说一个”不”字;他死后,也只能以七分成绩、三分错误来盖棺论定。对于他,中国人都没有公开鞭尸的勇气,在对他的否定时,一副羞答答的样子。

一 毛泽东令历代帝王黯然失色

“毛泽东情结”已成为当代中国人的先天遗传。这一方面说明了中国人的愚昧已经到了受尽蹂躏还要三呼”万岁”的程度,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作为个人的毛泽东的成功已经使中国历史上的所有帝王黯然失色。

本世纪初,毛泽东这个来自湖南乡间的土里土气的农民刚进北京城时,曾受到当时许多颇有声望的文化名流嘲弄和蔑视;即使他参加共产党后,也一直被党的高层所排斥,直到”遵义会议”,无人敢挺身而出收拾长征后的烂摊子时,毛泽东才以他的魄力与冒险精神,征服了这个排挤他的党,并使另一中共强人张国焘被边缘化。而且,那些文化人和共产党的高级官僚们万万没有想到,一九四九年以后,他们一个个成为毛泽东手中的玩物。毛泽东在”与人奋斗”和做政治游戏时的手法之高明,已达到”无法之法,乃为至法”的最高境界。

如果仅仅限于中国的范围内,从中国历史的角度评价毛泽东,他无疑是到目前为止最成功的一个人。没有人比他更了解中国人的性格,没有人比他更熟悉专制政权内部的相互倾轧的艺术,没有人比他更心狠手辣、善于应变、流氓成性,更没有人能够把自己装扮得像红太阳一样光辉灿烂。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在毛泽东的手中变成了”人民万岁”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他又能通过一系列运动使人民一无所得。他似乎以一个人的力量与整个中国对抗,就像一个高大强壮的男子汉和一个柔弱顺从的小女子的关系一样。

中国历史上的哪一个皇帝的权力和威望能够与毛泽相媲美呢?他把中国传统的专制政体、把中国人的愚昧和软弱推向了前无古人的极端。在一次次的权力角逐中,他充分利用了中国人的性格弱点,打击对手犹如猫捉老鼠,多少曾经在共产党内权力比他大、职位比他高的人,都一个个地拜倒在他的脚下。”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早年野心,果然在几十年后变成现实。他一旦登上权力的宝座,便终身受用。

在中国,他可以蔑视一切,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有合理的依据,他的每一句话都是神的启示,他创造了一种独一无二的艺术:不讲理就是唯一的真理。

二 毛泽东并未影响世界历史进程

但是,如果就整个世界的范围而言,从世界历史的进程上看,毛泽东彻底失败了。他没能把一个全新的中国推向世界,没能改变世界历史的进程,没能成为左右国际事务的全球性政治领袖。他仅仅是在重复数千年延绵不绝的中国历史,陷入那个轮回式的恶性循环而无法自拔。他不是没有称霸世界的野心,否则的话,他不会与苏联决裂,更不会迫不及待地制造”中国是第三世界革命的中心”的政治神话,也不会为了个人的国际地位而去慷本来就一穷二白的国家之慨,将大把大把的钱白白送给那些落后的国家。

想成为美国和苏联之外的超级大国的超级领袖,确实是毛泽东的野心。无奈他野心有余而能力不足。他没有力量和智慧创造一个强大的中国,以与美苏对抗,也就自然没有力量把自己提升到国际领袖的位置。毛泽东的所作所为,无一不符合传统中国独裁者的一切,却没有丝毫走向现代世界的迹象。他被人类的先进文化抛到远远的地方,只能封闭起来,龟缩在自己的躯壳内,在对内的整肃中发泄他的无限权力占有欲。玩中国,毛泽东易如反掌;而玩世界,他却像个只知道死守二亩三分地的土财主,唯恐被什么人抢去。这完全是一个农民起义首领的性格。

三 毛泽东把中国人降格为奴隶

在国内,从他在天安门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第一天开始,他就不停地折腾,一次比一次精彩,一次比一次开心,直到”文革”达到他一生的最高潮。毛泽东不仅利用了中国人的愚昧,还利用了中国人被长期压抑、无处渲泄的攻击欲和破坏欲,他所建立的制度和所发动的革命,不是把人的生命力导向创造性和建设性的方面,而是导向破坏性和毁灭性的方面,而且是大破坏和大毁灭。

“文革”也是中国人生命力的一次爆发,特别是青春的激情和过剩精力,通过无所顾忌的打、砸、抢,也通过一次次盛大的革命庆典,使参与者们得到酣畅淋漓的宣泄,从中感到一种生命力释放的满足。但是面向世界,毛泽东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甚至虚弱到不敢正视自己的程度。

毛泽东的确有资格去嘲笑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以及驰骋欧亚大陆的成吉思汗,这些帝王与他相比,确实有智慧上、人格上的低能之处。但他没有资本去与那些世界性的政治领袖相比,因为这些人所创造的政治体制是属于全人类的,而毛泽东只属于中国,且罪孽深重。在这点上,我以为毛泽东也极为可怜,因为在中国他所面对的对手素质太差,甚至就根本构不成对手。毛泽东与一个总是输给他二十一比零的选手在打乒乓球。这种对抗,固然可以使他飘飘然,但也使他的胜利变得毫无正面价值。

在毛泽东的统治下,每个中国人都是零,十亿个零加起来仍然是零,因而毛泽东最后也变成了零。

毛泽东的这种处境,与整个中华民族的处境完全一样。关起门来看自己,真觉得艳美无比,俨然仪表堂堂的男子汉,几千年悠久的文化灿烂得令人目眩;打开门再看自己,顿时相形见绌,非但谈不上艳美,反而倒像个满脸皱纹、拄着杖却又要吃母乳的老小孩,源远流长的文化就像一身俗不可耐的古装,除了作为陈列品之外,便毫无用处。说得挖苦点,中国人在近现代世界史上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奴隶而生活的。毛泽东所一手发动的一系列政治运动,在满足了他的个人欲望的同时,却把自己连同所有的中国人从人类中开除出去了。

毛泽东所能做的一切,一方面是他个人的魅力所致,另一方面是中国文化的恩赐。愚昧的软弱的中国人和千古不变的专制政体,为毛泽东提供了一展才华的最佳舞台。他在这个舞台上所导演的戏剧,固然有”反右”、”大跃进”、”四清”等轰动一时的剧目,但是这些都是模仿之作,完全是另一个专制魔王斯大林手法的翻版。属于毛泽东个人独创的杰作是”文革”.这是一部以全民族的巨大牺牲为代价而创造的作品。它的独一无二就在于把专制主义发展到了前无古人的境地。因而,对于中华民族来说,毛泽东不啻千古罪人。由否定”文革”到否定毛泽东是历史的必然。

四 不能只反昏君不反专制

但是,对于有几千年的封建传统的中国来说,彻底否定毛泽东并不容易,正像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次次反封建运动都以失败告终一样。在当代的中国,我以为,难以彻底否定毛泽东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首先,只反昏君、贪官而不反专制、皇权是中国人的文化遗传。在历次改革之中,人们都把腐败归结为某个统治者的道德人格的堕落和思想上的错误。寻找”明主”和”清官”是中国人做了几千年、至今仍然在做的梦。否则的话,人们怎么会在1949年以后一直把希望寄托在毛泽东等人身上呢?换言之,只要人们还相信只有专制文化的社会主义和教条的马克思主义才能救中国,那就是相信政治专制和思想独裁才能够救中国,即便毛泽东被否定后,还会有第二、第三个毛泽东。

不是昏君、贪官使专制政体腐败,而是专制政体先天性地产生着昏君、贪官。如果没有民主政治的保证,任何人在专制政府中都将成为昏君、贪官,这甚至与个人品质无关。最卑鄙的政治家也无法在民主政治中为所欲为,而最高尚的政治家在专制政体中也将为所欲为。没有宪政制度的保证,任何掌权者都将走向独裁。

因而,如果仅仅把毛泽东作为一个昏君暴君来否定,而不是把他作为腐朽的专制主义的当代代表来否定,那么就等于什么也没做,其结果只能是以新的独裁者代替旧的独裁者。幸运的话,是以一个开明的独裁者代替昏庸的独裁者。

但是,无论怎样,专制还是专制,它决不会因为独裁的开明而变成民主制。从这个意义上讲,最重要的不是否定作为个人、作为昏君的毛泽东,而是否定作为整个专制政体的总代表的毛泽东。但改革以来对毛泽东的批判,仍然停留在”只反昏君而不反专制”的水平上。更可笑的是,人们在对昏君和贪官的否定中都争相标榜自己是”明主”和”清官”.

五 中国人要敢于自我否定

其次,只否定少数当权者而不否定大众和每个人自身,也不是对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专制主义的真正否定。如前所述,”文革”的发生是专制主义的极端化所致。专制主义的极端化,一方面是因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当权者们极端化独裁,另一方面是因为广大的被统治者的极端化愚昧和软弱。毛泽东再有力量,也不能一个人进行”文革”.毛泽东的力量来自于人民的愚昧和软弱,他是十亿中国人之愚昧的集大成者。

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专制政体的产生和延续,都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共同创造并加以维持的。没有顺从独裁的被统治者,也就不会有专制统治。具体到中国的历史和现状,没有深厚的封建主义传统所培养起来的中国人的奴性,中国的专制主义决不会如此长久、如此肆无忌惮。

在”文革”中,没有亿万只手臂高呼”毛主席万岁!”,没有覆盖中华大地的红色语录本,没有遍布每一个角落的”早请示,晚汇报”,没有十亿人齐声高唱《东方红》,毛泽东的名字怎么会成为永远不落的、普照人间的红太阳呢?所以,否定毛泽东也就必然要否定把毛泽东视为”大救星”、”红太阳”的十亿中国人,否定十亿中国人必然要从每个人、特别是从那些有文化的知识分子的自我否定开始。

过去,我们的理论一直把反对建的革命仅仅理解为推翻皇帝或统治者,因而也就把中国历史上无数次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称之为推动历史前进的革命。但是,事实证明,农民推翻皇帝的革命,只造成了中国历史的封闭循环和专制主义的长命百岁。

而真正的反独裁革命,必须是对以专制主义为代表的整个社会(所有的人的生存方式、思维方式)的革命。这个革命不仅要打倒皇帝,更要消灭皇权赖以生存和维持的小农文明:专制与小农的生存方式是一个有机整体——农业文明,现代化就是要从生存方式上消灭农业文明,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任何企图推翻专制主义的革命都将失败。

六 否定毛是全民族的一次脱胎换骨

只反皇帝而不反小农生存方式的运动,只能是动乱而不是改革。对于中国来说,打倒一个皇帝、否定一个毛泽东都不困难,人为不行时,还有天助(毛泽东总要死),困难的在于消灭汪洋大海般的小农意识。也就是像早期的鲁迅那样无情地批判国民劣根性。然而,中国当代史上的启蒙者们,大多数都是骂皇帝的英雄,一旦面对大众,便是一脸媚态,向愚昧微笑、鞠躬。而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站在与专制主义相对立的人民大众一边,而实际上是想在骂倒皇帝之后自己当皇帝,当人民的救世主。得志时,自奉为上帝;不得志时,人民是上帝。毛泽东就是用玩弄”人民崇拜”来奠定其至高权威的高手。

这种把戏中国人玩得纯熟、玩得心花怒放,从先秦时代的”民本思想”一直玩到毛泽东的”人民万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装可谓花样翻新,却永远裹着一个臭皮囊。

“文革”结束后,又有多少被誉为改革先锋的人物仍然高举着”为人民服务”的金字招牌招摇过市呀!又有多少在”文革”中写过最最革命的大字报的人把自己标榜为反”四人帮”的英雄啊!又有多少被平反的”右派”、”走资派”变成了新时期的”极左派”呀!除了”四人帮”、毛泽东及其少数死党外,其余的中国人个个都是”文革”的受难者和”反文革”的英雄。

中国人逃避责任、进行自我美化的本领真是举世无双。笔者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真该为此而骄傲、自豪和光荣。

类似上面所列举的民族劣根性还很多,诸如”愚忠”、”群体至上”、”平均主义”、”民族主义”等等。但是,就中国的现实而言,所有这些都可以归结为这样一点:即不能从专制主义的内部来寻找否定专制主义的力量。

具体地讲就是:在政治上不能从一党独裁内部寻找力量来反一党独裁;在经济上,不能从公有制、计划经济内部寻找动力来改革经济;在思想上,不能从教条化的马克思主义内部寻找新的思想;在广义的文化上,不能从中国传统文化内部来寻找所谓的精华。而只能用多党并存的民主制代替一党独裁,用私有制、市场经济代替公有制、计划经济;用多元化的言论、思想的自由来代替思想一元化;用世界的(西方的)现代文化来代替中国的传统文化。

否定毛泽东,在最根本的意义上是否定中国人几千年来的小农式生存,是一次全民族的脱胎换骨。尽管,这种否定不会一蹴而就,很可能是个极为漫长的历史过程;但中国人必须从现在开始启动这一进程。

我以为,这也许是世界历史上最漫长、最艰难的否定过程,因为中国专制主义的生命力之顽强堪称世界之最。尽管,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痛苦之巨大甚至可能是难以忍受的,但是,除了忍受痛苦的煎熬之外,当代中国人别无选择。

否则的话,尽管毛泽东已经魂归西天,但他所代表的专制主义仍然是永远不落的红太阳。

写于1988年10月

── 原载 香港《解放月报》1988年11月号

格拉斯,艰难的“最后舞蹈”

文坛巨匠遭遇晚年信誉危机

年届八十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德国作家君特·格拉斯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格拉斯参加党卫军的受审记录。

  上个世纪末最后一次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德国著名作家君特·格拉斯,近日来又一次成为德国各大新闻媒体竞相报道的焦点,然而与以往歌功颂德的情景不同,这一次的抛头露面却让这位创作了《铁皮鼓》、《猫与鼠》、《我的世纪》、《蟹行》等众多名篇巨作的文学大师颜面丧尽,濒临身败名裂的边缘,昔日德国战后文学的楷模几乎一夜之间,从荣誉的巅峰跌至声名的谷底。

  这一德国文坛的地震性事件起因于今年8月12日德国《法兰克福汇报》对格拉斯进行的一次采访,话题是其即将正式出版的一部名为《剥洋葱皮时》的自传体回忆录。不想格拉斯在问答对话中竟自爆猛料,首次道出写入书中的一个隐瞒了60多年的秘密:他16岁曾加入过臭名昭著的德国法西斯精锐之师党卫军的特种部队。此言一出,立刻在德国文化、新闻、出版界掀起了轩然大波,舆论哗然,群情激愤。文人学者群起而攻之,纷纷指责格拉斯隐瞒个人历史,欺世盗名,愚弄读者,大有彻底倒格之势。现在,原本定于9月份推出的这本书已提前摆在了各大书店的摊头。

  二战结束后,德国政府和人民一直通过追悔罪责和行善积德来消除纳粹的影响,摆脱历史的阴影,格拉斯恰恰就是其中功名显赫的重要成员。作为小说家、诗人、画家和雕塑家,多才多艺的他不仅通过文学艺术创作来教育广大受众,而且时常利用自己的声望涉足政坛,指点江山,针砭时弊,声张正义,影响舆论,因而在德国上至官府下至庶民中,享有“民族的良心”和“道德法庭”的崇高美誉。也正因为如此,他如今的自白才让德国民众难以接受,从而引来四面谴责、八方抗议,使得这位当代德国文学的形象代言人,今天自己不得不站在道德法庭上,面对公众的质问。虽然纷至沓来的批评视角、观点甚至用意各不相同,但不管是怒骂斥责还是埋怨遗憾,众口一声的问题是:格拉斯究竟为何将此难言之隐,积压心中长达半个多世纪而闭口不谈。波兰前总统、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瓦文萨,已要求格拉斯主动申请取消其出生地但泽市荣誉市民的称号,否则他自己将退回这一荣誉,以示不与为伍,波政府近日将对此进行议会讨论;更有义愤填膺之人士,力主撤销格拉斯诺贝尔文学奖的资格。不过对此,瑞典皇家科学院的发言人已表明,鉴于无此规则和先例,将不会采取类似措施。而格拉斯本人亦刚刚亲笔手书一封长信致波兰但泽市市长,态度诚恳感人,以挽回影响,求得宽容。

  格拉斯本人似乎没有太强硬的声辩和解释,只是一方面埋怨别有用心者落井下石、借机整人,必欲置他于声名扫地之境而后快,另一方面则称自己对青年时代的事情已记不太清,当时的行为纯属年幼无知、天真盲目之举,而且本人虽戎装在身,但并未发射过一枪一弹,更没参与过任何罪行暴举,同时强调要说的话已尽在书中,欲知来龙去脉,还是开卷后再言是非曲直。

  眼下,关于格拉斯诚信的讨论在德国舆论界方兴未艾,耐人寻味的是,舆论媒体大有将此事件演绎成一场重温二战历史的大讨论之势,不少电视台竟像纪念战争结束日一样,又将尘封已久的专题片、文献资料翻出,配以新的主持和编导,一时间银屏上战火纷飞、尸横遍野、残垣断瓦的画面又不断涌现,无论节目的内容长短,形式简繁,在介绍了党卫军诸多暴行后,主持人总少不了画龙点睛的一句话:格拉斯当年就是该法西斯组织其中的一员。

  然而,君特·格拉斯这座德国文学的丰碑是否会就此轰然倒下,还需静观事态的发展,当然格拉斯本人反省认错的态度也会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在一片愤怒声讨之中,失望、同情甚至惋惜之声亦不乏其音。无论如何,格拉斯卷帙浩繁的作品仍不失为德国当代文学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即便这位文学大师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人们的谅解,渡过此关,也难再拥有昔日的大拿风范和威望。也许格拉斯几年前就对这一结局有了某种思想准备,预感到自己的坦白会结束他在文坛上的辉煌生涯,所以提前给他的抒情诗画集、也是此前推出的最后一部文学作品,取名为《最后的舞蹈》。

  事情发展到今天,人们的注意力似乎都集中在格拉斯对自己的这段履历缄口不言60年之久这一事实。实际上,也许更应该提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那些熟悉此事的人能对此无动于衷地沉默了半个多世纪?

  □宋健飞(发自法兰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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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录披露参加党卫军往事

格拉斯新作剥开痛苦的“洋葱”

  格拉斯最新出版的回忆录《剥洋葱》,记录了自己从12岁到32岁的生活经历,全书共有十一章,从1939年二战爆发写起,一直写到他在巴黎的简陋条件下完成他的成名作——长篇小说《铁皮鼓》,记录了一个年轻人的成长经历。格拉斯之所以只选取了这段生活来写回忆录,他本人声称:12岁和战争的爆发,对他意味着童年的结束,此前的童年记忆往往是靠不住的,而他在《铁皮鼓》之后的经历,已经为人们熟知,无需写入回忆录。

  格拉斯为他的回忆录取名为《剥洋葱》,他说:《剥洋葱》这个书名是一个比喻,因为在回忆和写作的过程中,总是会在一层皮的下面又出现一层新皮,不由得产生一种新的阅读方式。他把记忆比作洋葱,把回忆往事比喻为“剥洋葱”,每一层洋葱皮的下面都隐藏着许多经历乃至秘密。他在书里首次披露自己年轻时参加武装党卫队这段经历,而迄今为止,他一直声称自己在二战后期当过高射炮兵。

  “这事令我心情沉重。我这么多年来的沉默是我写作本书的原因之一。这事必须讲出来,终于讲出来了。”可以想象,剥洋葱对作者也是一个“痛苦的”过程,格拉斯是留着眼泪回忆伤心历史的心路历程。□蔡鸿君

苏童访谈:好的小说应该大于我

《碧奴》作者苏童接受专访谈神话创作之路

虽然是一次命题创作,但苏童说,写《碧奴》不是一个负担,而是愉快的创作过程。

  关于神话

  神话给我带来的是启发

  新京报:“重述神话”这种半命题创作和从前自由创作有什么区别?

  苏童:最大的区别是它属于“重述神话”,一个是和“神话”有关,一个是和“重述”有关。我没感到束缚,因为“重述神话”在我的文学观念当中是非常正常的创作活动,神话本来就是一个资源,这样的创作给我的不是束缚,而是启发。这与写《武则天》完全不同,这个是待定的。尽管这是一个带有命题色彩的东西,但在写作过程中它带给我的是巨大的创作愉快,而不是一个负担。

  新京报:为什么不选大禹这个神话属性争议小的题目,而选择了孟姜女?

  苏童:我曾经特别想写大禹治水,但后来比较起来,我还是不忍心放弃孟姜女,眼泪哭倒长城,这个太奇幻了,越琢磨越好,几乎入魔了,它的诱惑远远超出了大禹治水。在我看来,大禹治水说起来恰好没有那么极端,但他和孟姜女只是在最后的指向不同,我看得见孟姜女哭长城的动人之处。我一直不太同意神话在划分上的严格界限。我也不太确定什么是神话、什么是传说,我只是觉得只要是民间的文化就都可以。

  新京报:中国当代文学中“重述神话”的个案非常少,原因何在?

  苏童: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是他小说创作中非常优秀的部分。我们的小说从魏晋起有了志怪小说,但进入现代小说后,左翼时期文学的口号是去关注民生,很少有人回身去看我们的小说资源有多丰富,从来都是号召生活和小说的关系,哪怕它的关系是痉挛的变态的。

  有的资源不在你前边,不在你身边,恰恰是在你后边很遥远的地方,它们是非常好的东西。大家所谓的“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其实神话真的是民族的,孟姜女哭长城这个故事,一个再富有想象力的民族,它也不拥有这个神话,而我们拥有,这也是我写它的意义。

  新京报:为何中国神话普遍没有众神群像和英雄情结?

  苏童:中国神话在我看来是非常随意的,它对英雄的事业是不感兴趣的。孟姜女和大禹治水的故事在我看来超越了善恶因果的东方大众思维,中国神话很少宣扬英雄主义。在底层没有我们现在所说的哲学观念,它考虑的深层问题和哲学问题有局限。苦难的来源,苦难如何摆脱,它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孟姜女的事业是哭倒长城,但不是为神延续它的光辉。神话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飞翔的现实,每一个神话背后都潜藏着世道人心,但写作过程中如何去把握这种微妙的尺寸,是很有讲究的,换句话说就是怎么用神话来拥抱现实,有的东西必须用隐喻象征去完成,这是没有办法的。

  关于《碧奴》

  眼泪是一个形象

  新京报:怎么看待眼泪的形象和碧奴的命运?

  苏童:我写碧奴很大程度上是在写眼泪。眼泪其实是一个非常大的形象,我在塑造碧奴形象的时候,必须要塑造眼泪的形象。人和眼泪在写作过程中我几乎没法分清楚到底谁是人物形象。碧奴的命运不仅仅是一个底层女子的命运。碧奴的形象之所以有意思,是因为她有最后的使命,要用眼泪去哭断长城。这就要琢磨眼泪在碧奴一生中的重要性。

  眼泪在我看来是一个最底层的阶级唯一的财富,她用这个唯一的财富对现实发言。她没有别的斗争的武器,依靠的是用眼泪摆脱自己的命运。这个说起来非常阿Q,非常无助。再贫贱的分泌物,它也是有力量的,它对自己是有信心的。碧奴的命运是在讲述一个阶级的命运。在这样一个前提下,眼泪能哭倒长城,也就是说它对自己精神上是一个极大的安慰和解脱。

  新京报:在虚化的背景下,如何把握写作过程中人物语言和细节的描写?

  苏童:在这个小说中,它本身的特点是时代不确定。

  在写之前,我看顾颉刚关于孟姜女的书,她哭的应该是齐长城而不是现在的明长城。如果我写齐长城,事实上它是非常不壮观的,哭起来会让大家觉得非常失望。但我又不太愿意存心去改历史,那最好的做法就是我不说,不说这是什么长城,后来我写大雁岭这都是虚构的名字。把时间地点都虚化掉,这也是我一贯的做法,我觉得小说中最动人的是哭长城,而不是哭哪个时代的长城。

  这个东西比较意味深长。

  新京报:小说中有很多原始神话意象,如青蛙、葫芦等,创作时是如何考虑的?书中遍布的水意象是否无意中显现了你的内心世界?

  苏童:小说里有一只青蛙,但它不是渲染神秘色彩,也不是制造气氛。我把它当一个人物来写。在写到发水的时候,我脑子里突然蹦出了青蛙的形象,我想干吗不让青蛙变成一个老妇人的幽灵,仅有的出发点就是这个。

  另一个观念是我对这个遥远的蛮荒时代的社会生活的想象。那个时候人不可能按照一种人生哲学来生活,他只是在比照他和大自然之间的种种联系来看待自己的生命。比如小说写到的,女孩子都是一种东西变的。大自然中的生物,在碧奴看来,可能就是一个人的转换,所以在小说里我很自然地就用了葫芦这类东西。至于水,我以前的一篇散文《河流的秘密》充分写了我对水的感情,写我小时候在水边的生活。我在水下去看水,以为那样能看到水的核心,但我看到的是一片混黄,我意识到我无法到达水的核心、水的秘密。

  关于创作

  写作是孤独的事情

  新京报:在西方学界,很早就有人宣称“小说死了”,神话是否可以成为小说的“活血汤”?

  苏童:所谓小说死了这种观念,其实并不是一种悲哀情绪,它是强调了小说或小说家的生存方式,已经彻底被传统抛弃了。它强调的其实是孤独,强调的是职业的孤独和写作本身的孤独。

  当然更多强调的是文学对人类的影响,抱一种非常绝望的态度。至于小说会不会死,小说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的生活,好多都是借鉴于历史。神话对我真的是有启发,在写作过程中,我发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其实就是在仿神话,这样的小说思维就是如何把现实生活一脚抛开,它不落在实处,它的秩序是完全非现实生活的秩序。

  新京报:怎么看待现在言必称长篇小说的现象?

  苏童:把长篇过度神圣化不光是外界,也吻合作家的心理。“一部伟大的小说,势必是一部长篇小说”也是每个作家的愿望。问题是我们现在在文学上没有所谓的真知、正确,真知正确当然是多元化,谁也不能说因为短篇小说篇幅短,所以它的寓意就是短的,价值就是短的。把大众的评判观念引入这个死胡同,其实是不公平的,对于契诃夫这样的一系列的大师是不公平的,对目前的创作也有一些不良的影响,这是需要检讨的。

  这和出版环境也是有关的,不光是中国,全世界的出版界都欢迎长篇小说。

  新京报:作家与其小说的关系怎样?

  苏童:一个作家没有能力去真正统治一部小说,一部小说要能真正囊括作家的情调、世界观也不一定就是成功的,我认为一部好小说最好的状态是大于我。

  采写/本报记者曹雪萍/实习生何潇 摄影/本报记者郭延冰

「书评」

神话时代的百科全书

重庆出版社2006年9月出版定价:25.00元

  □书评人阿子

  孟姜女哭倒了长城,早在唐代就已经是众所周知的故事,所以喜欢探寻结尾的人并不适合看。在《列女传》里,这个“十日而城崩”的故事有极简而又极深长的况味,而当苏童把已经被符号化的孟姜女换一个名字碧奴的时候,这个人们已经提前知道结果的故事,则好似一副谁也认不出没有名字的骨架,突然肉身返来,魂灵重现,变成一个有血有肉有别人无可替代故事的人。

  一开始是需要耐心的,这样才能看到眼泪是在碧奴的哪些祖先那里开始成为禁忌,也才能进入苏童用极度奔逸的想象力营造的属于碧奴的那个离我们似乎很远,又似乎很近的世界。热爱跌宕故事的人,在展开“桃村女子哭泣史上最大秘密”之前的铺垫当中,可能会感到失望,不过喜爱细细观察语言用怎样的脉络来流淌的人就有福了。

  而跟随碧奴上路之后,在好似神话时代公路片一样的故事里,各种各样光怪陆离的人兽鬼带着他们前世今生的故事都来了,热热闹闹,好似嘉年华游行。但热闹属于衡明君的百春台,属于詹刺史的五谷城,甚至还属于拒绝芹素的七里洞,偏偏不属于碧奴,不属于背负复仇宿命的少信,不属于寻子的北部山地女子的魂灵化作的瞎眼青蛙,和伴随碧奴一直旅行的眼泪。在这场旅行之中,需要很仔细地看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因为苏童简直是编织了不知道有几维的网,围绕着碧奴几乎要写出一部我们所不知道的年鉴派著作来。

  自然碧奴所经历的一切被写得那么密那么细,是要满满地写出“一颗纯朴的心”、“一种久违的情感”,但是这其中飞翔的想象力让人不得不瞪大了眼睛,叹为观止。而所有的环节又有着苏童一贯的绵密严缜,让所有的细节和旁枝都变成可以让碧奴和她的眼泪越来越有杀伤力的完美背景。

  眼泪在苏童的笔下,已经不仅仅是人眼中的分泌物,而是变成了好像碧奴的影子、或者魂魄一样有独立人格的角色。碧奴是村里最不会哭的女子,其他女孩会用耳朵、脚趾甚至乳房流泪,碧奴就只会用浓密的头发流泪,正因为她不会最好的流泪方法,她才嫁给了孤儿岂梁,这才有了后来的万里寻夫——眼泪一开始就是命定要和碧奴一起旅行的生灵。眼泪成了“女子是水做的”这句话最好的注脚,碧奴一路上哭啊哭就会用身体的其他部分流泪了,再哭啊哭她的眼泪就有感染其他人感情的力量,再哭啊哭她的眼泪就能引来天上让人说实话的雨水,一直哭到她的眼泪能够锈蚀金属、腐烂箩筐,让每一块石头都渗透了苦涩的泪水,把埋葬在断肠崖下的岂梁哭出来。苏童说“她用眼泪解决了一个巨大的问题”,当祖先们都来一起哭泣,所有禁锢的情感迸发出来的时候,那是将曾经极简的景象变为了极繁多极壮阔,想来古代人如果亲眼得见,应该也是满意的。

  苏童曾经说自己写的人物都是不正常的人物,在《碧奴》里,除了没有出场的岂梁,其他形形色色的鹿人、马人、山地女子、估衣铺女子……无数的人似乎也都有种种的不正常。他们都集合到了碧奴的旅程中,于是在他们的眼中,碧奴就变成了一个不正常的人。而越是这样一个人,就越能看到光怪陆离的世界中所有的怪异和荒诞——被官员邀功谎言欺骗的国王,乘着人力拖动的黄金楼船在尚不存在的运河里巡视,终于被气死;詹刺史征求五味眼泪来治病;芹素这个苏童最满意的人物不为任何世俗见识所累,只为了一些死后的温暖而从容赴死……碧奴就这样成了一个神话时代的观察者,一个神话时代的愚人,一个神话时代揭穿“皇帝新衣”谎话的小孩。

  《碧奴》则用她和她的眼泪,变成了一部苏童的神话时代百科全书。

自是风流高格调

《祭往》 作者:刘磊 方玉萍 版本:长安出版社 2006年7月版 定价:31.00元

 

  时人写晚清民国这段历史有一怪癖,绝不正说,绝不戏说,绝对乱说。大概是正说过刚容易折,戏说难慰我良心的原因,于是各种乱说、杂说、侧面、断说陆陆续续出来。乱说可不是胡说,而是火中取栗,乱中说史,比如《祭往》这本书,明为说联,但终究背靠着一段史,虽然王顾左右而说联,平淡无奇地叙述人物的生生死死,恩恩怨怨,其实无一句不说历史,无一句不神追当时的人物风流和文采格调。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就是“近代中国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万方多难之期,济济多士,或豪雄壮士,或骚客美人,都要逞引风流。浪花淘尽之日,繁华辞目之时,不免哀歌足以动人,挽联足以招魂。”至于杂说、侧说、断说也大致走的这种路子,盖用非常话语写非常历史。

  本书有一个值得称道之处,是史料算得上丰富,围绕挽联的背景,作者的生死,讲述了不少故事,其中有一些我是第一次读到,看得不亦乐乎。比如,近代宪政大家、筹安六君子之一的杨度,在袁世凯死后,成为继任总统黎元洪抓捕帝制元凶名单上第一人,达官们纷纷避难,独杨度安坐家中,接受《泰晤士报》记者采访时说,“政治运动虽失败,政治主张绝无变更。我现在仍是彻头彻尾主张君宪救国之人,一字不能增,一字不能减。梁任公是我的老同志,他一变再变,我则始终守着本位,但我们友谊未变。报载我已”蹿“,你看我蹿了否?俟正式政府成立,我愿赴法庭躬身受审判……且退一步言,政见不同,亦共和国民应有之权利。”好一个共和国民应有之权利,有了这样的认识基础,我对杨度晚年加入共产党的行为,就有了充分的理解,他并非投机者,而是行使他作为共和国民应有之权利,这就是近代人物可爱的地方。

  将一干风云人物的挽联读完后,我有一个认识,凡做挽联最打动人,也最有价值的,多为两种人,一种是逝者的知己,一种是逝者的论敌。知己所撰挽联,饱蘸情绪悲怆感人之外,往往能说中逝者心中事,而论敌若双方为君子之争,他的挽联,避免同志间的文过溢美之誉,能做到坦诚相见,公允评价,倒更能还给逝者以真面目。而且,真正的论敌也许正是最知己的人呢。

  黄兴是我最喜欢的近代人物之一,1914年,孙中山吸取教训,借鉴友邦经验,创建中华革命党,规定入党者按指印,立誓约,绝对服从领袖一人,但是孙中山眼里的伟大战友黄兴坚持最初理想,拒绝加入,不惜与孙文闹翻。黄兴病死后。蔡锷挽道,“以勇健开国,而宁静持身,贯彻实行,是能创作一生者;曾送我海上,忽哭君天涯,惊起挥泪,难为卧病九州人。”蔡锷写下这副挽联后不到10天,就病死在日本。这副对联也几次让我掉了眼泪。王国维自沉后,“殉清说”“逼债说”等猜测甚嚣尘上,此时陈寅恪写一篇碑文,一副对联,“十七年家国久魂销,犹余剩水残山,留与田田田系臣供一死;五千卷牙签新手触,待检玄文奇字,谬承遗命倍伤神。”此联一出,被时人赞为数十年挽联第一,陈寅恪也被公认为王国维平生第一知己。

  挽联最堪品味的妙处在于用典,如果没有典故,挽联的精髓将丧失大半,如小凤仙挽蔡锷的“不料周郎竟短命,早知李靖是英雄”一联,就将蔡锷比为英年早逝的周瑜,而将两人的相知比为李靖与红线女,这样的典故在挽联中俯拾皆是。

  也许算一个疏漏,本书挽联的主人翁漏了孙中山,这是很蹊跷而且不应该的,按照他的重要地位,其挽联定是丰富多彩的,这是一个不应该的失误。

  本书的一些错别字也很扎眼,如在徐志摩一章,用大号字体注明陆小曼写给徐的挽联,其中竟有“五载哀欢,勿勿永诀”这样业余的错误,对不起挽联这样讲究精妙与格调的形式。

一如既往,北村带来愤怒

《我和上帝有个约》 作者:北村 版本:长江文艺出版社 2006年6月版 定价:28.00元

 

  北村小说中的城市永远都叫樟坂。两个形声字,它们代表了一种土木结构的生活。这是一种脚踏实地并且只脚踏实地的生活:一切都从土壤中来。许多年前,犹太人拿出他们的金子做了一只金牛,对它顶礼膜拜;中国人则拿出泥土和木头塑造出一些他们也弄不清出处的人,对他们顶礼膜拜。几千年前,摩西对金牛表示了愤怒,将之销毁以避免上帝的惩罚;而我们——我们没有上帝,更没有愤怒。

  一如既往,北村带来了愤怒。首先这就是一种稀缺的货色,余华、莫言、苏童,这些曾经以残酷、堕落和少年之心为观照对象的人们,不约而同地在近年写出了自己“最好的小说”或者“伟大的小说”,但他们似乎已经不记得或者装作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而写。批判北村的人也定然从这个地方入手:他总是以道德作为自己的态度,而其他人顾左右而言他。

  他有个单刀直入的态度。这不见得是一种美德,但至少可以减少迷惑:小说一开始,我们就明白北村要说什么,北村自己亦然。从情节和写法来看,这部小说可以找到一个著名的参照对象:美国人诺曼·梅勒的《刽子手之歌》。这是一本“非虚构小说”,也就是说,它原封不动地把一个著名杀人犯的生活经历全盘照录。并非一个冉阿让式的“犯罪重生”的故事,梅勒用大多数篇幅照录了律师、法官、媒体……整个世界围绕这个罪犯做出的不同反应。

  梅勒小说的结尾是:罪犯被处死了。在聚光灯下以一种新闻文体的方式被处死了。他深爱的妻子有了新的男朋友。媒体去关注其他的事情。而北村小说的结尾是,陈步森最后被处死,却成了一个信主得救的人。他的愤怒、恐惧变成了爱。

  《我与上帝有个约》,陈步森加入了“践约者”的行列,走进了光明中。梅勒的意思是:这个看来组织严密、无孔不入的世界与具体的个人内心其实并没有关系;北村的意思是:这个看来混乱、肮脏的世界仍然有秩序和拯救。“我是要上天堂的”,主人公陈步森在监狱里这么说。他在杀人后投案自首了。他杀害的人,李寂,恰好是个清官;李寂的妻子冷薇,使他产生了爱情;他遇上了一个导师,苏云起,这个人教他信主——这是天堂的行列。另外一边,是李寂的老同学,贪官陈平及其同党;陈步森杀人抢劫案的同谋胡土根等人。他们最终受到了一些影响,却没有完全悔改罪行。

  密集的巧合、黑白分明的阵营看起来滑稽吗?北村却为这个架构提供了几乎全部人物的心理过程,虽然他从来就没有想写一本“现实主义小说”。他所要写的就是一个奇迹,一个超越现实的“事实”如何产生——并不需要天使和燃烧的荆棘作为道具。像一根标尺那样,陈步森的“信仰”、“悔过”与“爱”为整篇小说提供了秩序。用一个奇迹来创造戏剧冲突的写法是有很大风险的,但是这与北村已经没有关系:他在宣教。

  陈步森就是“神的容器”。如同北村在《水土不服》中所写的那样,“正因为现世邪恶……”,他在小说中所产生的巨大的正面效应,与其说是一种对现实的摹仿,不如说是在试图实验当下的一个圣徒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响。陈步森这个人物标明了一种倾向和求证的努力:信仰之力可以延展到什么样的程度?正因为小说中力量和倾向的存在,零落的人物心理才被整合起来——人们的内心都是简单和相似的,但只有打通它们之间的隔阂才可以证明这一点。北村写了弥散在人心之间的巨大的黑暗,然后写了信仰之力如何将它击碎,光如何把人们聚拢在一起。这是天真的,但至少是动人的。

  他在小说的开头表明了愤怒,在小说的最后透露了爱:如同诺曼·梅勒终其一生对令人窒息的基督教中产阶级道德秩序散发着仇恨那样,北村在他的写作生涯中,从来没有放弃过在信仰中建立秩序、追求安宁,摆脱混乱、恐惧与痛苦的吁求。是的,无论如何,不再发出吁求、不再拥有立场的作家,他的写作与现实之间那条狭窄的通道就会立即消失无踪,一切写作技巧对他来说就已经成为了屠龙之技。

袁伟时:傅斯年其人其文

清点2003年新增的藏书,挚爱之一是刚刚出版的《傅斯年全集》。对关注近代中国研究的读者说来,头痛的问题之一,是望眼欲穿企盼一些重要历史人物文集的出版,却偏偏难以如愿。傅斯年就是这样的不应缺席的迟到者之一。

尽管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已经出版了他的两部传记和一部选集,然而对中国大陆的知识阶层来说,傅斯年(1896—1950)恐怕仍是既熟悉又生疏的名字。近代中国有几件大事是广为人知的,但这些大事与傅斯年的关系,知道的人却不一定很多。

研究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学术史、史学史、教育史、学生运动史和政治史,他是一个无法绕开的人物。

五四运动总指挥

在新文化运动中,以傅斯年为主任编辑的《新潮》,是仅次于《新青年》的重要刊物。后来,胡适在《中国文艺复兴运动》一文中断言:“《新潮》杂志,在内容和见解方面,都比他们的先生们办的《新青年》还成熟得多,内容也丰富得多,见解也成熟得多。”这里也许体现着胡适对《新青年》主将陈独秀思想容易波动、有时没有深思熟虑、缺乏前后一贯性的不满,但确实反映了《新潮》在新文化运动中极其重要的作用。此外,傅斯年本人从1918年1月发表《文学革新申义》支持文学革命至1919年底,他先后在《新青年》、《北京大学日刊》和《新潮》上发表了文章和新诗等共64篇,鼓吹自由思想,批判中世纪思想文化,向往社会主义,支持文学革命,评论社会问题,十分引人注目。研究新文化运动自然不能不读读傅斯年的有关著作。而在五四爱国大游行中,举着大旗走在北大队伍最前列的总指挥就是傅斯年。

史学研究领导者

中国现代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是在新文化运动推动下逐步成长起来的。历史研究是其中成绩最为卓著的学科之一,里面就包含着傅斯年艰辛耕耘的成果。往日由于材料分散,人们很难了解他的有关成果,《全集》的出版解决了这一难题。

1927年春,他被聘为广州中山大学文科主任(文学院院长)兼国文、历史两系系主任。一年后,又负责创办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此后,他担任这个研究所的所长22年,直至离开这个世界。翻开《全集》第六卷,一篇篇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工作报告和其他相关文献,记下的就是中国史学研究进展的非常重要的部分。从1928-1937年,傅斯年领导历史语言研究所排除阻力,对以安阳为中心的殷墟作了15次大规模的考古发掘,找到大批甲骨文和殷商文物,才为殷商史和甲骨文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城子崖等处的发掘,对古代中国和中国文化的研究也具有里程碑意义。

北京和台北的故宫博物馆都藏有大量明清档案,但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些档案在清末曾被视为无用之物,打算付之一炬;而辛亥革命后日本的一家公司已经立约买下,打算运回日本。罗振玉、马衡等著名学者曾为保护这一无价之宝出了大力,傅斯年建议时在国民政府担任要职的蔡元培出钱买下这批档案,最终避免了一大劫难,直至今天,中国史学研究仍深受其惠。

仅凭上述卓越的学术领导工作,已经足以令傅斯年在20世纪中国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何况他在史学研究上还有引人注目的建树。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领导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同仁建立了影响深远的优良学风——把收集史料作为历史研究的最重要的基础。用他的话来说是:“凡一种学问能扩张他所研究的材料便进步,不能的便退步。”“一分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没有材料便不出货。”他甚至直截了当地说:“史学便是史料学。”

与此同时,他坚决反对以伦理道德或政治等理由歪曲历史。他说:“对青年是不应该欺骗的,治史学是绝不当说谎的。”“把些传统的或自造的‘仁义礼智’和其他主观,同历史学和语言学混在一气的人,绝对不是我们的同志!”他是在1928年5月写下这段话的。国民党正在扼杀学术自由,捏造和歪曲历史为自己的专制统治服务;以固定的模式硬套中国历史的歪风也开始蔓延。他的警告是非常及时的,尽管一介书生无法阻挡这些祸国殃民的洪水泛滥。

北大“功狗”

傅斯年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北京大学和台湾大学的重要领导人。他只活了55岁,在短暂的一生中,从进入北大读书开始,就一直没有离开过大学,先后出任中山大学、北京大学、西南联大教授,北大代理校长和台湾大学校长。他有很强的行政能力,对北大来说,他只出任代理校长一年(1945年8月-1946年8月),但是从1929年开始,直至1948年间,除很短时间外,一直兼任该校(包括西南联大)教授,实际上做了很多校务工作,以至于罗家伦和他开玩笑,说蔡元培、胡适是北大的功臣,而他们是功狗。他的教育生涯的顶峰则是把一个颇为混乱的台湾大学整顿、引导进入正轨。有学者说:“台大校史上,孟真(傅斯年)先生虽非创校校长,但在常规及制度之设立上,恐无人能出其右。”

他的教育思想的核心一是维护学术自由、教育特别是大学独立;二是大学工作必须以学术为中心。这本来是办大学的常识,但在国民党的专制统治下,维护这些原则是非常艰难的。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后,变本加厉践踏大学独立和学术自由的制度,肆意逮捕师生。他挺身而出,不准军警随意入校捕人。国民党政府下令实行联保制度,一人因政治思想“不纯正”被判罪,其他人要连坐。面对这样极端反动摧残思想和学术自由的制度,傅斯年愤慨地对国民党当局声明,台大师生由他一人担保,发生问题,他负全部责任;从而迫使这个反动制度在台大无法推行。有些人撰文攻击台湾大学优容共产党,说台大的这位、那位教师是“共产党分子或亲共分子”,傅斯年两次在报上著文反驳,义正辞严地说:“学校不兼警察任务”,“我不是警察,也不兼办特工。”这些言行,凸显了一个知识分子在国民党专制统治淫威下维护大学独立和学术自由的高大形象。与那些巴结专制统治者唯恐不及的学术官僚相比,真有云泥之别。

台湾“大炮”

傅斯年是个满腔热血的爱国知识分子。1932年5月至1937年7月,他和胡适等好友捐资出版《独立评论》周刊,评论时政,发出知识分子的独立声音。而他最为人们称道的故事是将孔祥熙、宋子文两位行政院长赶下台。《全集》中留下了这些活动的珍贵资料。

抗日战争爆发,国难当头,国民政府先后成立国防参议会(1937年9月至1938年7月)和国民参政会(1938年7月至1948年3月),作为朝野各方咨询性的参政、议政机构。傅斯年先后被聘请为参议员和参政员。他不愿像御用文人那样讲“好听的空话”,一再猛烈抨击腐败官员,赢得“傅大炮”的美名。

1942年国民党政府利用美国贷予的5亿美元,提取1亿美元为准备金,发行“同盟胜利美金储蓄券”,规定按20元购买1美元储蓄券,抗战胜利后凭券兑换美元。当时美元的黑市价已经是110元兑1美元,孔祥熙一面下令停止出售美元储蓄券,一面则由其部属出面,利用职权将尚未售出的350万美元储蓄券按官价购进,归入他的私囊;还有799.5万美元的储蓄券则由中央银行其他人员购进私分。

1943年,当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傅斯年提出质询,监察院院长也提出弹劾时,蒋介石竟一面利用新闻检查制度封锁新闻,一面通过他的侍从室拿走全部材料。蒋介石派遣侍从室主任陈布雷说服傅斯年,以国家利益为借口,力图把丑闻隐瞒下来,说一旦公开腐败案,日后恐再难得到美国的支持。蒋介石还请傅斯年吃饭,极力拉拢,冀图让傅斯年相信,他会认真处理此案。蒋的真实意图是不了了之。此事一拖再拖,经过傅斯年等人反复抗争,直至1945年,才迫使孔祥熙下台。

接替孔祥熙出任行政院长的宋子文同样是个大贪官。傅斯年在1947年1月3日出版的《观察》杂志上发表题为《论豪门资本之必须铲除》的文章,尖锐地指出:“今天的官僚资本当然推孔宋两家”,“古人说‘化家为国’,现在是‘化国为家’。”“他(宋子文)的作风是极其蛮横,把天下人分为二类,非奴才即敌人。”在如此猛烈的大炮轰鸣声中,蒋介石立即在1月15日又一次请傅斯年吃饭。傅斯年毫不客气地对蒋介石说:“宋与国人全体为敌,此为政治主要僵局之一。”接着又在2月15日的《世纪评论》上发表题为《这个样子的宋子文非走不可》的文章,各地报刊立即纷纷转载,轰动全国。在列举宋子文的各种胡作非为后,他说:“我真愤慨极了,一如当年我在参政会要与孔祥熙在法院见面一样,国家吃不消他(宋子文)了,人民吃不消他了,他真该走了,不走一切垮了。当然有人欢迎他或孔祥熙在位,以便政府快垮。‘我们是救火的人,不是乘火打劫的人’,我们要求他快走。”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宋子文只好黯然下台!

《全集》的成就与不足

1980年台湾联经出版公司曾经出版过一套《傅斯年全集》,大陆的读者很难看到。由北京大学历史系欧阳哲生教授编辑、湖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集》,在联经版的基础上,除了第六卷(16开本,共615页)全部内容是新增的以外,其他各卷合计增加论文、文章、谈话、提案等48篇和200余封书信,共120多万字。虽然有些资料没有收进这套全集,但它仍然是当前收集傅斯年著述最多的文集;将来条件成熟,加上一册补编便成全璧。感谢编者的辛勤劳动,这套《傅斯年全集》的出版,为研究这位一代英才提供了坚实基础。可是,这套《全集》除了校对不精等常见病外,还有一些令人费解的错误。例如,1947年2月4日傅斯年致胡适的信是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献,全文早在1980年收入北京中华书局的《胡适来往书信选》下册第168-170页,稍具规模的图书馆均可借到;《全集》却硬将其中傅斯年认为知识分子在当时环境下何去何从的六点意见删掉两点!

《傅斯年全集》,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9月,408元

鄢烈山:从《灰阑记》到《霸王别姬》——“翠屏居”公案之我见

“古徽道”是当年徽商翻越皖南牯牛降山岭,过安徽省石台县通往长江水路的必经之道,这条道路上的许多历史遗迹,记录着徽商昔日的辉煌和艰辛。而“古徽道”上的李氏宅院“翠屏居”,具有二百多年历史,是典型的皖南古民居。但是,它并没有被认定为受保护的文物。

散落在皖南四乡八处的古民居、古祠堂、古牌坊、古桥多着呢!石台县吴熙祥副县长对新华社记者说,“石台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县里负责文保工作的只有一人,目前已认定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政府都没钱去维护及管理,更何况这些散落的民居呢?”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年六月初,瑞典哥德堡号仿古商船商务经理简恩。瑞德克来到石台县考察,在安徽天方茶叶集团的帮助下,与“翠屏居”房主达成协议,准备以20万元买下,然后整体搬迁到瑞典哥德堡市。63岁的房主李益坤说:“我家的古屋当年仅雕花木刻,五六个工匠就花了三年时间。乡里和县里的干部都来参观过,认为房子很有价值,但看完后说了句‘要好好保护’就走了。这几年我多次请政府对它的文物价值进行认定,均没有人过问。这幢房子每年的维修费要花二千多元,家里承担不起,政府又不出钱。既然国外人要买,那只有卖了,尽管我也舍不得,但总比眼睁睁地看它倒掉好。”

汽车零件玩出来的花样行政侵夺科学的灾难美女博客决赛进行北京手机资费下调正是因为有瑞典人要搬走“翠屏居”了,才引起了新华社记者去采访。县里的领导人对记者讲的是老实话:由于县财政紧张,“就算认定‘翠屏居’为文物,因为缺乏保护经费,它最终也难逃坍塌的命运。”其情其辞跟房主李益坤老人一样无奈又实在——卖给人家“总比眼睁睁地看它倒掉好”!

近日去了慕名已久的岭南四大名园之一番禺“宝墨园”。园内有包公纪念祠,大概是因为包拯曾在古端州(今肇庆市)做官为岭南人所敬仰吧。堂前墙壁砖刻浮雕有取材元杂剧《灰阑记》的包公故事。讲的是马员外家的妻妾二人争一孩子,包拯复审时,命人用石灰于庭阶中画一个栏(阑通栏,即圈),将孩子放置其中,宣称谁将孩子拽出来了谁即为生母。妾张氏不忍用力拽扯,大浑家马氏则将孩子用力拉出。包公据此判定张氏为孩子生母,并为之伸冤。该剧主要歌颂的是包公的智慧,作为断案的逻辑前提则是,若心怀真情真爱,是宁可放弃所有权,宁可自己蒙受冤屈,也不肯伤害孩子,孩子的利益高于一切!

读新华社前述报道,我不禁想到,“翠屏居”不就是那个孩子吗?是留在身边让他饿死好,还是忍痛割舍给人家抱去抚养好?李家建房祖宗若九泉有知,想必也会同意“翠屏居”飘洋过海吧?

《灰阑记》的故事在欧洲有法语、英语等多种译本,而影响最大的是德国著名戏剧家贝。布莱希特于1945年改编创作的《高加索灰阑记》。《高加索灰阑记》讲的是格鲁吉亚总督在暴乱中被杀,总督夫人仓惶出逃时将亲生儿子小米歇尔遗弃;善良的女佣冒着生命危险,历经艰辛将他抚养成人;叛乱平息后,总督夫人为了继承遗产索要孩子,法官阿兹达克采用灰(粉笔)栏断案:心贪性残的总督夫人不顾死活使劲往外拉扯孩子,而女佣则不忍心孩子被拉伤……故事的结局是,小孩没有判给其生母,而是判归养母女佣。显然,在布莱希特心中,真爱高于血缘关系,故事的逻辑合乎历史进程地升华了。

我赞成这样的观点,真爱最重要。新华社记者  在前述报道中说,他们在采访中了解到,此前,黄山市休宁县黄村的古民居“荫馀堂”,经过七年多的策划被卖到美国去了。美方斥资1.25亿美元,把“荫馀堂”拆下的700块木件、8500块砖瓦、500块石件,装进40个国际标准货柜海运到美国。2003年6月,“荫馀堂”连同扩建后的博物馆一起正式对公众开放,目前其主题网站已跻身美国十大网站之列。“荫馀堂”始建于清朝康熙年间,是一幢四合五开间砖木结构的跑马楼;根据当时的认定标准,“荫馀堂”无法挤进文物行列,由于缺乏保护经费,如果不卖,最终逃脱不了坍塌的命运。“荫余堂”移居美利坚,可谓得其所哉。如果我们真的爱那个“荫馀堂”,真心爱怜“翠屏居”,认为它们是我中华文化的瑰宝,我们就该像埃及人那样,为赠送给法国的卢克索方尖碑170年来矗立在巴黎市中心的协和广场,被更多的世人所观瞻而高兴。

可是,遗憾的是,有些人不这么想。就在新华社前述报道出来的第二天,当地政府一夜之间改变了态度。我们很快读到了这样的报道:《安徽石台古民居“远嫁”瑞典之举被当地政府叫停》。主管文物的吴副县长郑重表态:“经鉴定,这幢古民居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的价值,属于文物,根据《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绝不允许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擅自对外进行买卖。”

我不明白,好好的一出正上演的表现智慧和爱心的《灰阑记》,竟梦境般变换成了《霸王别姬》!“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姬虞姬奈若何?”乌骓马死活由它去吧,虞姬,我把你可怎么办?总不能留给刘邦这小子做战利品吧?虞姬岂不明白他是何心肠?于是,知趣地拔剑自刎……我没有兴趣分析“不足与谋”的竖子项羽其心其情,也没有兴致将霸王别姬与“翠屏居”等文物的宁毁不落“外人”进行仔细的类比。我只是感到遗憾,就像我为浙江定海古城、西安古城和北京古城的一些具有文物价值的建筑被开发商的推土机消灭掉一样遗憾。

霸王并不是真爱虞姬,他只是个疯狂、自私、小器的美人占有者。而我们,真爱蕴含老祖宗智慧结晶和中国文化气息的濒危文物吗?

徐友渔:处理“恶搞”,应合法合宪

互联网上的“恶搞”呈泛滥之势,有关人士大声疾呼:现在到了加强管理、加以规范的时候了。有媒体报道,广电总局正准备出台有关互联网视频新管理条例,个人要传播视频内容,需要领许可证。

确实,规范很有必要,这既是为了纠正某些不健康的做法,也是为了保障多数人合理、合法地利用网络创作、传播、接收有影视剧情节的作品。问题是如何规范,即我们要准确地界定取缔什么、限制什么、支持和保护什么,我们的规范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也要有恰当的方式、方法和尺度。

“恶搞”事件第一次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强烈反应和激烈争论是胡戈制作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那一次造成巨大反响,大概是因为两个原因:其一是被调侃的对象——影片《无极》及其导演陈凯歌既出名,又处于争论的焦点;其二是《馒头血案》的制作涉嫌侵权的可能性极大,“恶搞”就不仅是搞笑行为,而且极有可能引发官司。

汽车零件玩出来的花样行政侵夺科学的灾难美女博客决赛进行北京手机资费下调《馒头血案》的争论风声很大,但无疾而终,这既令人遗憾,也是一件幸事。之所以说遗憾,是因为本该弄清楚的问题——“恶搞”的行为界限、道德底线,借用能否侵权等等大是大非问题——居然就不了了之;幸运的是,由于当时对《无极》和陈凯歌十分反感、对胡戈相当同情的社会心理,如果陈凯歌真要与胡戈对簿公堂,多半会赢得官司而大失人心,这对正确认识和规范“恶搞”决非好事。陈凯歌是聪明人,他的明智使其在道义、名声方面所失不多,客观上,没有造成情绪压倒法律的局面,也为重新理性地对待“恶搞”留下余地。

最近这次对“恶搞”的声讨来头更大,因为《闪闪的红星之潘冬子参赛记》和《铁道游击队之青歌赛总动员》等恶搞短片冒犯到了红色经典,引发了“不能容忍”的声音,人们从捍卫意识形态纯洁性的高度认识问题,也力图从这个高度解决问题。

我认为,对《闪闪的红星》和《铁道游击队》这类影片的恶搞是错误的、不能允许的,不过我们认识问题可以不局限于“红色经典不容恶搞”。任何一种恶搞,只要侵犯了版权、违反了公认的道德准则,就是不对的,我们应该把对问题的分析和认识——更不用说处理了——纳入法治和公共行为规范的思路,强调被侵犯主体的特殊身份没有必要,也没有好处。一个人,只要被偷了,被抢了,被侮辱了,就应该追究,不论他或她是官员,是明星,还是一般的工人农民。从法治的观点看,我们是依法实施平等保护,而不是视对象不同给予特殊保护。

广电总局搞许可证制度也许可以一举解决恶搞问题,但制造的问题会更多、更严重。比如,对于那些从不恶搞,但有创作影视剧情节短片的冲动,愿意通过网络与认识的或不认识的网友分享、交流的人怎么办呢?其实,只要严格执行现存的法规,就可以处理恶搞问题。比如《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就从10个方面“禁止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有以下内容的视听节目”,其中包括“(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以及“(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对触犯法规的行为,可以事后处理,颁发许可证恐怕不是恰当的办法——这就如同有极少数人出门之后会去犯罪,会违反交通规则,但这不能导致出台人人出门要申请许可证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等权利,在网络上发布影视剧情节短片就属于这种权利,这种权利只有在妨碍他人的权利或侵害公共利益时才可以限制,许可证制度是在未发生这种情况时做出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因此,有关部门在制定许可证制度时,一定要考虑合宪性问题。正是基于此,现已有媒体提出以下质疑:现存的法规中,规定“有影视剧情节的网络短片,因其存在‘向公众传播’的目的,需要获得相关许可证”。其实,宪法保障的言论、出版权利,“具有向公众传播的目的”自然是其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言论、出版的必然内涵,决不是限制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