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明:北京的辛德勒名单——美国人康原帮助中国人逃避中国政府的迫害

约翰卡姆今年五十五岁。为了适应与中国人打交道,他改了一个既与原名音近,又颇有中文韵味的名字“康原”。他原先是一位美国化工企业雇员。当过香港美资企业联合会的主席,有一辆工作用车,一座别墅,还请了一位管家。这一切对于他来说都太资产阶级化,太物质享受了。他要改变自己,适应新的任务,就像美国人有时候喜欢这么干的那样。从此他成了一个探索者和请愿者,一个让善心的同龄人汇寄捐款,首先是做好事的人。

康原从十六年前就开始在中国搜寻因宗教或政治原因身陷囹圄的囚徒。为了帮助这些人,他和他的雇员们爬梳几十种地方报刊,通过统计资料来摸索,研究专业刊物和公开可以接触到的法院文件,运用这类方法找到了大约五千名政治犯。他们属于不知去向的人,因为官方的说法是中国不存在政治犯。中国共产党的反抗者,地下教会的成员或者自由工会的会员,在幕后高层的眼里,跟平常的刑事犯没有什么区别。他们往往作为“煽动罪”、“破坏公共秩序罪”或者“扰乱公共安全罪”而判刑。

康原说,这类事情在中国可是寻常小事。其他比如,只要监狱看守认为某罪犯不愿意表示认罪,就可以延长他的刑期,也是寻常小事。把跟异议分子的交往推向公众,是一种特殊情况。政治警察,法院也一样,对能把违法者和他们的罪行在地方报刊或专业刊物上公布于众很感兴趣。这样惩治“国家的敌人”一方面促进了迫害者的升迁,另一方面也可能震慑仿效者。一旦康原再次发现新的案件,他就打点他的随身行李,带上他的名单飞往中国。

在那里近些年来他一直跟不少能提供帮助的人们保持着联系。他认识许多外交官、检察官和警方人士,凭他彬彬有礼的交际和博通中外的知识,俨然被视为一位中国的朋友。因此外交部接见了他。他提交了一份政治犯的名单,按照他的说辞,这些人有足够的理由提前释放。

例如,康原最新的名单上就是纽约时报北京办事处的雇员赵岩,差不多一年半以前就被警察拘捕,一直都没有判决;另一个就是基督教牧师蔡卓华,2005年被判处三年徒刑,因为他曾经分发《圣经》给中国人。已经有四百名政治犯在两年时间里提前释放了,只因为他们的名字列上了康原的名单。

在一个星期四的晚上,康原在一家北京的餐厅里,出现在各国记者的面前,作总结讲话,他的头发灰白,看上去比他的年龄更老成持重。他患有糖尿病,消耗体力甚多。他曾在几个月的时间里竟然瘦了十公斤。他的牙齿全部掉光了,新的全副假牙给他带来了不适。但是沉重的病痛并不能妨碍他十足的热情。“犯人名单肯定是有用的”。康原这样说。

不言而喻,一切还要看那些干部的心情和政治大气候。美国总统要来访问了,或者某位高官要前往华盛顿了,中国当局提前释放若干政治犯的机会就增加了。此外,如果政治犯名字上了康原的名单,还有其他的好处。或许狱卒会对待他好一点,或许他会忽然额外新添了一床被子,或者还会有医生来为他检查一下身体,或者他竟能跟家属见上一面。

康原估计,中国大约有一千名政治犯囚系在狱。公安一处和国安一处大约有三万名员警专门监控张贴抗议传单的人,打算游行示威的人,书写批评政府的信件的人,发表“发牢骚”诗歌的人,或者组织党派和工会的人。另外还有大约三万员警专门监视网路,搜寻博客和官方不喜欢的网站。

什么人十分招惹注意,就会被送进监狱,或者丛林中的国营农场,要不就是送进精神病院,劳教所,或者劳改场。这些囚禁场所有时甚至竟然是隶属于铁道部门的机构。

康原是在他的香港经贸生涯中从事针对北京的院外活动时开始转变成一位人权活动家的。1989年六四天安门屠杀不久,他坐镇华盛顿作为商会主席,力争给与中国贸易最惠国待遇,以便继续推动贸易。在一次与一名高干聚餐的饭局中,他忽然突发奇想,要求一点回报:请求释放一名刚刚被捕的大学生。事情就这样开始了。

这闻所未闻的要求当然把宴会的气氛搞得很僵。但是几个星期之后,那个年轻人却真的出狱了。从此康原找到了他的天职。当生意和良心不能协调的时候,他在旧金山创办了对话基金会,并一门心思地关注那些囚犯们的希望去了。

他不无乐趣地陈述着一宗最为著名的案件。被监禁长达四十年的西藏僧人桑波从拉萨市阴森恐怖的德拉普契监狱,以医疗方面的名义,被谈判释放了。桑波是北京所仇视的达赖喇嘛的追随者。从1965年开始被长期关押。有人曾对康原说,他本人根本不想要获得自由。这时康原终于被允许访问拉萨,接着桑波竟以七十高龄恢复了自由。现在他生活在瑞士的一所喇嘛寺中。

调节协调,康原一直乐此不疲。也许这位已经变成人权活动家的美国生意人,此时此刻,他的二度生命如此度过,正觉得得其所哉。

── 明镜2006年第十期

颜敏如:另一种贫穷

 

一次是去年初(2005)在欧洲的世界经济论坛(WEF),一次是去年终在亚洲的世贸组织(WTO)会议。前者论坛中少不了政治明星与官方排场,后者会议里则是部长们的资源运用与利益拉扯。屋里虽矢志消除贫穷、共创利润同享,屋外反全球化及农民团体的抗争却让警力开销逐年上升,受伤、被捕的人数有增无减。永远是媒体焦点的这两大国际组织,其诉求方向近似,摆在眼前的事实却与希冀背道而驰,其中出错环节的因素极其复杂,此处所提出的衣索匹亚概况只是诸多纷乱例子的其中之一:

 

19982000年衣索匹亚和邻邦厄立特利亚(Eritrea)为争夺Badme村,折损了七万条人命。原先衣索匹亚攻占Badme,调停后,村子又划给了厄立特利亚,由联合国在边界缓冲区监守。衣索匹亚总理Meles Zenawi咽不下纠纷原本就毫无意义,不但耗损国力又失掉领土的事实,拒不承认调停的结果。近来厄立特利亚总统取消联合国直升机飞越领空的许可,目的是要逼迫联合国对衣索匹亚施压,签字承认Badme的归属。衣索匹亚总理认为此举是种严重威胁,并在国际社会摆出一付牺牲者的姿态。

 

衣索匹亚是世界第四穷国,有七千万人口,每年虽接受十亿美元外援,却必须以收入的108%偿还债务,由于这是个不可能的任务,国家支出的40%直接由国际社会承担。在这个残破不堪的国家里,却有一支配备战斗机及五十万名士兵的现代化军队,和厄立特利亚最后一次的战役花费了29亿美元。同样地,厄立特利亚是个人口350万的小国,竟然有35万人的军队。在2/3人口必须靠国外养活的情况下,军事预算却占国家支出的1/5。这两个东非国家另种贫穷的原因,在经济论坛与世贸组织「会外会」的抗争诉求里仍旧严重缺席。

 

输出金援的西方富国难道无法驱赶这两个国家坐近谈判桌?不能!欧盟提供最多发展所需的物资,美国则是最大的粮食来源,为了围堵索马里的恐怖份子,衣索匹亚成了基督世界的「长矛尖端」,是美国重要的反恐盟友。只要富国在此不断投资,便有权利左右其济助区域的政策。衣索匹亚总理当然也懂得如何顺势将富国玩弄于股掌之间,至少他的船公司可以在每公吨粮食运送中图得4050美元。富国利用纳税人的钱透过非政府组织间接治理穷国,穷国也乐得将己身的贫困交给富国承担责任。

 

已开发国家的农业机械化,产能大增,粮食过剩。若把粮田变更为工商用地,遇着特殊情况时将无法供给自家粮食,有违国家安全利益的政策考量。生产过多又不能大量缩减耕地面积的情况下,只能对内补贴农民,对外将余粮倾倒在非洲。穷国小农粮食生产与联合国所提供,在巨大船舱里以挖土机所铲出谷物的价格无法抗衡的情况下,「原本随着雨云而居的游牧人,现在却追赶着粮济的车队」。

 

南非的小黑麦(Triticale)不但能够提供比衣索匹亚传统的Tef多三倍的收成,且耐霜雹、抗疫病。北欧的农业专家认为只要衣索匹亚1/3的耕地改种小黑麦,便可立即消除饥荒。此一建议却遭到拒绝,原因是用小黑麦做不出像Injera烙饼那般好的传统吃食!由于农民的耕地面积小而分散,某些人又囿于Captic Christian年历上每年有至少150个崇敬圣人而不工作的日子,接受粮食救济便成了该国的一大产业。

 

世界粮食计划(World Food Program)不愿停止其工作,否则他们便显得多余。首都Addis Ababa300多个来自各地的救助团体有数千个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3从事粮食分配的工作。什么时候粮济作业已进化成非政府组织的衣食父母?穷国一旦上了榜单,就逃不出国际社会所布下天罗地网般的慈善事业。

 

贫穷并不只发生在穷国,全球有多于1/3的穷人居住在中国、印度、巴西等经济起飞的国家。有些反全球化人士将新兴国家的穷人与非洲穷国混为一谈,或不将穷国的大地主与少量生产的小农户加以分辨。在工业国决定对来自穷国的进口货物不加关税的同时,穷国也必须有防杜贪腐的决心。

 

非洲最缺乏的是有关贸易上的基础建设与配套措施,有了商人,才能对政府施压,进而改革有望。贸易虽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却是成长与发展的前提。在国民党为了巩固江山而到处逮捕异议份子并大显贪腐的时期,正有一批手提小包,装着劣质产品,操着别脚英语的台湾勤奋商人在海外奔波,而造就曾经有过的经济奇迹。一些为非洲穷国叫屈的全球化人士,或许当问问,为什么台湾能,非洲不能?

傅国涌:难道互联网是冒名者的天堂吗?

近期以来,网上连续出现了多篇冒用本人姓名的文章,到今天为止一共发现了五篇,包括《欺世盗名的胡适如何窃取”博士”头衔》、《复旦大学成淫魔教授们的温床》、《〈复旦大学成淫魔教授们的温床〉第二批名单》、《十五大代表、复旦大学王生洪教授是一只大色狼》、《傅国涌致马英九的公开信》,当最初发现网上出现前两篇冒名之作时,本人5月2日就在新浪网的个人博客中严正声明,予以澄清。这两天,不断有朋友来电询问,昨天晚上接到电话说,网上出现一篇《傅国涌致马英九的公开信》的文章,他感到不是我所为,我上网一查,果有此文,从文风和笔法看,与《欺世盗名的胡适如何窃取”博士”头衔》似乎出自同一人的手笔,主旨都是要贬低胡适,与本人的观点完全相反。关于复旦大学的三文显然是一个人所为,其中所涉及的内容,本人一无所知,更是无从说起,也不屑置评。

专制导致德行的败坏,长期的专制扭曲了健康的人性,冒用别人的名义,将自己观点强加在他人头上,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窃喜,从而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此行径不仅严重侵害了他人的正常权利,也伤及了文明社会最基本的诚信法则。我被人冒名不是第一次了,一年多前也曾发生过一次。然而,这一次,我看到这幺多冒名之作密集地出现在网络上,还是感到震惊,也感到困惑,难道互联网已成为冒名者的天堂了吗?冒名者到底有什幺用意?怀有什幺样的目的?查中文网络,好象”博讯网”是这些冒名之作最集中的地方,甚至是始作甬的地方,我没有该网站的联系方法,希望在此文公开发表后,”博讯网”编辑能将这些冒名之作删除,同时以后不要转贴任何署有本人之名的文字。

互联网本是人类的一大创造,已成为一个信息交流、人人平等的公共平台,它不能也不应该成为冒名者肆意横行的地方,所有网站、网友应共同抵制那种不负责任的冒名行为,共同追求一个开放、可靠、诚信的公共平台。

在这里,我要谴责冒名者的卑劣行径,同时再次重申,本人从来没有在任何网络论坛上发表任何文字,请读者朋友明察!

2006年5月7日

余世存:非常道之九

在宁夏永宁县,黄河塌岸毁坏了大批河滩地和承包田。灾民多次找政府部门求助得不到回应,受灾农民自行护岸力不从心。没有办法,老百姓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神仙”身上,集资2000元请来和尚祭河,祈求“河神”不要继续毁坏他们赖以生存的农田。岳粹先生以荣辱观看灾民求神,他在《华夏时报》上撰文说,八荣八耻是一面镜子。“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灾民求河神就是“对当地政府不作为的一种无声的嘲弄”。

 

419,江苏太湖边。7岁的刘辉与比他小2岁的妹妹在自家的渔船上玩耍,妹妹掉到河里。面对妹妹的呼救,近在咫尺的刘辉没有伸手拉妹妹,也没有呼救,而是若无其事地继续玩耍。事后,当别人问他为什么不及时呼救,小刘辉说:“活着那么苦,拉她干什么?”

 

河南卢氏县原县委书记杜保乾曾在一次县干部大会上说:“你们要和县委保持一致,县委是什么呢?县委就是县委书记。”

 

甘肃省永靖县永靖中学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征收管理费,理科生548名以后的,文科生95名以后的,每人需交400元。校长张荣林解释这样做的原因:“学习肯定要和钱挂钩啊。”

 

423,温家宝在重庆江北区光大奶牛科技园养殖基地考察。他在那里留言:“我有一个梦,让每个中国人,首先是孩子,每天都能喝上一斤奶。”

 

426,在北京举行的听证会上,面对一些代表提出降低公司管理成本的说法,北京市祥龙客运公司总经理赵忠义说:“我真是比窦娥还冤!”对触及利益的降薪问题,赵高声说:“刚才有教师说,我们的管理人员平均收三千多,没错,我的还要多,是五千多!……现在教育这么困难,很多贫困学生上不起学,你们老师为什么不降薪救济贫困学生?凭什么要我们降薪?”

 

426,包括王石、冯仑等40余位董事长参加的“中城联盟”董事长联席会议在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召开。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对近期出现的新名词“房奴”,北京万通集团董事长冯仑说:“成为房奴那是活该。”

 

曾资助178名贫困儿童上学的丛飞被舆论称为“好人”,他去世时,深圳上万市民自发地赶去告别。省委书记张德江、团中央书记周强等人献上了花圈。好人丛飞的名言是:“我不能成就一个世界,但我要尽我所能成就这些孩子。”

 

当代民办教育的先驱者之一,移居新西兰的任静玺最近撰文“说话不自由”,他在这一长篇文章的最后“乱箭穿心说道歉”中,表白了自己对南洋教育全体师生要说的话和对家长的道歉。任说:“面对上天,我以全家安全的名义,向你们起誓,我没有侵占南洋的资产,我没有将任何南洋的钱卷到国外。” 任静玺还说,他强烈地希望看到中国变天,“希望教育是一个自由和尊严的教育,我希望坏人都受到惩罚,我希望好心人都能有一个好归宿。”

 

全国政协常委刘忠德最近对超女提出批评,刘说,超女是对艺术的玷污,观众怀着扭曲的心理在看这个节目,应该让老百姓多接触高雅艺术,不能让年轻人在娱乐和笑声中受到毒害……天娱公司的王鹏为此回应说:“他有说的权利,我也有蔑视他所说的内容的权利。”

 

北京丰台林业局副局长黄朝明和妻子薛飞双双被人砍死在他们居住的一栋豪华别墅内。此前一周,他们家养的一条黑贝犬已被人事先毒死。勘察现场的警察发现,两人身上各被砍了十几刀。凶手残忍,死者不幸。但舆论几乎没有什么人对死者表示同情,只是有人说:“那条黑贝死得太可惜了。”

 

党国英谈“杨小凯的工作有多重要”时说,他把杨看作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在科学史上,从来没有哪一位杰出科学家是在完全与前人隔绝的状态下完成自己的工作的。斯密不是这样的,马歇尔不是这样的,凯恩斯不是这样的,爱因斯坦也不是这样的。”党国英说,像加尔布雷斯这样的学者则在创造自己的“体系”,最终,这样的体系不为人类的知识积累所接纳。当今中国,这种学者或者有这种勇气的学者实在是汗牛充栋。

余世存:非常道之八

程益中有使命意识,他认为人生最有意义的是“超越自身的不可能性”,他和同事们立意要“办中国最好的报纸”,不幸中途受挫,身陷囹圄。出狱后,有人问他:“你在狱中是如何熬过那一百多天的?”程益中沉默片刻,答说:“关上所有欲望的门,只打开头顶的一扇天窗。”

  

徐晓的《半生为人》获南方都市报颁发的“年度散文家”奖,徐晓在获奖感言中说:“我回忆过去,过去的遭遇,过去的理想,过去的人与事。正如人不可能趟过同一条河一样,人也不可能哪怕一刻占有完全摒弃过去的现在。健忘常常出于自卫的本能。如果说我的回忆是怀理想主义之旧,是对遗忘的拒绝和反抗,那么,不管我的努力是否成功,我仍然要说:越是拒绝,越是反抗,就越是生活在现实之中。”

    

  傅国涌未进过大学,对近代史的研究却为世所重。有一次,苏祖祥先生和傅国涌聊天,谈到政治制度和中华文化时,比较胡适和哈耶克。他们同是受到的很好教育,但是胡适在日本港口时,对复辟戴辫子绝望不已,曾说自己20年不谈政治,胡适回国后真的居然研究起《水经注》之类的东东。傅国涌说,你胡适毕业于美国的名校,博士头衔,师从杜威,你这不是大材小用,牛刀杀鸡吗?《水经注》今天我傅国涌研究就足够了!你应该去研究政治制度啊!

    

  413,朝阳法院对一起致两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作出一审判决。案件中两名死者都是作为第三人乘坐在一辆夏利车里,夏利车和大货车相撞后,经认定负同等责任,法院判决死者金某的家属获得全额死亡赔偿金40万元,另一名死者的先生家属获得的赔偿金却只有16万元。同一时间、同一车辆内遇难的两个人,因为一个来自城镇,而另一个是农村户口,因此就产生了24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差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黎建飞说:“法律对损害结果的赔偿是按照填补损失原则,一定要赔偿到没有损失,但是也不允许受害人从一次赔偿中获利,所以才会产生‘同命不同价’情况。”

  

  416日起,我国北方普降沙尘暴。据称北京降下30多吨的黄土,中间虽有多次人工降雨,仍未能止住沙尘的侵袭。如此人间奇观,世界侧目。胡少安有诗:“诗意再无千浔瀑,黄沙倾城一夜间,荒郊独坐观博客,如此人间四月天。”猪头有诗:“人间四月风暴来,满城尽是黄尘埃,乱世天象无善果,荣耻和谐民遭灾。”

 

4172006年普利策奖结果公布,《纽约时报》驻中国记者周看和雅德利关于中国法律系统的专题报导,获得了年度最佳国际报道奖。这篇题为“弊病丛生的中国司法制度”中,报道了一个叫秦延洪的河南工人的遭遇,这个35岁的普通钢铁工人被严刑逼供。随着他的招供,警察结案,法院宣判秦延洪强奸杀人罪成立而处以死刑。秦在监狱里给父亲写信说:“我们的公安系统是专制的产物,警察用专制的手法对付任何想反抗他们的人,而普通人几乎是没有还手之力的。”

 

  按照国际通行的看法,月收入的13是房贷按揭的一条警戒线,越过此警戒线,将出现较大的还贷风险,并可能影响生活质量。新浪网房产频道最新一项调查(截至记者发稿时有15014人参与)显示,有91.1%的人购房用了按揭。这群按揭族中,有31.75%的人,月供占到了其收入的50%以上。他们自承:“买了房之后,生活完全变了。最要命的是,这种改变不是一年半载,而是漫长的15年!”在这期间,他们不敢轻易换工作,不敢娱乐、旅游,害怕银行涨息,担心生病、失业,更没时间好好享受生活,这些房贷一族被称为“房奴”。

  

方心田眼中的售楼小姐是“想方设法诱骗他人掏出一辈子积蓄来购房的年轻女人”。他说:“她们往往长得很漂亮,所以不少男士就中了美人计;她们很懂得修辞学的真谛,在她的樱桃小嘴里,一洼水就成了湖泊,一棵树就成了森林。”

 

  据说,在中国,生活被房贷按揭所改变的青年,有2600万。一个确定的数字是,1997年,中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金额不到200亿元;到2005年,这一数字已经达到1.6万亿元。8年的时间,增加了近80倍。很多按揭买房的人自称为“蜗牛”一族。他们身上背着房子,在享受着高薪、白领、有房一族等诸多心理安慰的同时,也承受着“一天不工作,就会被世界抛弃”的精神重压,生活质量大为下降。对很多人来说,购房已不是个人行为,甚至是一个家庭、一个家族在供房。有人用“六一模式”概括全家供房的情景:六个人,青年夫妻、男方父母、女方父母用多年的积蓄共同出资,在城市里买一套房。有人问:“我们养房,谁养父母?”

  

19987月开始召开听证会至今,北京已经召开了40多次听证会,不少专家和市民对此有疑问。房产律师秦兵曾经两三次申请参加和房产物业相关的听证会,但是组织听证的单位还是以种种理由拒绝了他,对此,秦兵对听证会代表的选择提出了疑问。秦兵说:“你是根据长相是根据社会地位,还是根据体重还是根据其他的背景,你一定要告诉大家你是怎么样选择的。”

 

  国家行政学院竹立教授年初发表文章称,我国公款消费一年近9000亿元,引起国内媒体议论。人民网记者徐辉、李丹为此调查核实数据来源,并采访国家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据该负责人初步估算:2004年全国公款消费合计1201亿元(其中中央136亿元,地方1065亿元),占当年全国财政收入的4.5%、财政支出的4.2%。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上述数据是根据中央和地方决算报表所列数据统计的(未包括转嫁到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开支),实际生活中估计会略高于这一数字,但远远没有达到竹立教授所说9000亿元的水平。有人说:“9000亿这个数字应该不会有什么夸大。1200亿是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这样说也对。”

  

  为迎接五一艺术节,湖北仙桃中学师生在校长的要求下,各献表演节目。全校三个年级的老师和后勤组老师每天要排练唱《大海航行靠舵手》、《团结就是力量》等。有人说,感觉又回到了毛泽东时代,每天早请示晚汇报,跳忠字舞。

 

  王洪波去印度参观,回来跟诗人田晓青说,都说我们是“世界的工厂”,可人家是“世界的办公室”啊。田晓青回答,这有什么好比的,人家还是世界的精神家园呢,我们怎么不比?

卢雪松:提醒公共权力的生命关怀

据《生活新报》报道,云南省罗平县为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组织了一场颇有声势的“打狗行动”。“城管数日以来以大棒对狗”,街头时有身穿制服举棒打狗的“生动场面”。新闻同时还配有三名男子手举长棒在罗平县街头围攻一只狗的图片。

这报道和图片最先让笔者想到了贾平凹先生的长篇小说《土门》。在小说的开头,也有这么一段警察杀狗的故事。生命力越顽强的狗死得越是惨烈,因为它的挣扎激起了杀狗的警察的仇恨,他们不再仅仅把它视为狗,而是视为必先杀之而后快的“仇敌”一般了。

在“土门”杀狗与在罗平县杀狗一样,据说都是为了建设“文明”的现代城市。在小说中的土门县“城市广场”,被勒死的各种狗的尸体堆在一起,似乎是在炫耀:在城市这样的文明地带,只有人类才配享有生存的自由。至于别的什么物种,它们的死亡似乎成了人类“文明”生存的代价。

笔者对罗平县城管的街头打狗和杀狗示众的作法无法认同。用残暴方法虐杀动物的行为是野蛮的,绝对与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文明相悖。早已走出荒蛮的人类理应对生命价值有基本的理解和尊重:生命本身是有尊严的,各种生命形式在天地间分享着生存权利和生命价值。在无情地将狗用乱棒打死之时,作为人类有必要去体会:这只被大棒追打着的狗,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所感受到的那种巨大孤独、恐惧、愤恨以及绝望。倘若心灵没有隔离,这种感受是人可以体验到的,因为人类与狗一样对生命无比珍爱。既然人有这种基本的“恻隐”的人性,他就有责任避免它们置于这样的情境之下。倘若人类对这种狗的绝望感觉无动于衷,甚至有些人可能生出些恶意的快感,那么这个动物的死就不只是动物的悲哀,更是人类的悲哀,因为人类对其他生命形式的肆意伤害无异于“间接的自杀”。以残忍的方法构建起的人类社会,也必然有一天以残忍告终。

19世纪的都灵街头,当哲学家尼采看到马车夫鞭打一匹马时,他冲过去,眼含泪水用身体护住那匹原本高贵而优美的马。遗憾的是,新世纪的今天,某些公共权力部门的执法水平和行政道德愧对尼采,也愧对人类文明史的丰富积累。来自公共权力的虐杀行为,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是由于长期处于孤独和隔离的封闭状态而被极度不安全感所支配,对狗的自由而欢快的存在怀有强烈的内心恐惧。这是需要治疗的心灵创伤。但不管怎样,身着公务员制服者手提打狗棒不仅不够雅观,还很容易导致城市居民对政府部门的负面印象,比如粗鲁、强横、缺乏对生命的关爱。“热爱自然,保护动物”的宣传在打狗棒下变成空洞而又虚假的口号,则更是必然的了。

建设一个清洁卫生的城市固然是非常必要的,能够申请到国家的旅游卫生城市的资质也许还是有极高含金量的,地方政府为这些目标而努力本也无可厚非。但要建立一个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文明城市,仅仅有一个没有动物行迹的洁净街道却远远不够。它更需要一个和谐健康、善意包容的人文环境。维护尊严,崇尚道德,尊重生命,这些更应该是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公共权力部门要时时用心维系的关键所在。《古文尚书》有言:“道心惟微”,持守住人性之道何其不易,岂能不审慎地把握和应对?让狗的存在不与这个城市的卫生为敌,一定有比虐杀更好的办法,或许负面作用会小些,对城市居民心灵的伤害会少些。

张广天:我的朋友京不特

 上世纪80年代的一天,我拿了本油印的刊物《撒娇》回家,正值我的一个中学朋友在门口等我。他是个情痴,当时正恋着一个长得有几分象邓丽君的女孩。他接过我手中的《撒娇》翻看起来,忽然眼睛一亮,被其中一封邓丽君发自俄亥俄州的信打动。这封信煞有介事地写了邓丽君的近况,以及她和庄奴兄对上海诗人的惦记之情。顿时,我的这位平时对我的诗歌活动不屑一顾的朋友改换了面目,对我毕恭毕敬,并详细打听书信下面的落款地址是否属实。我告诉他,那只是个游戏,撒娇嘛,就是用孩子和女人的方式捣蛋。可后来我听说,他还是按那个杜撰的地址给邓丽君女士发了一封信。真不知道在那个还保留邮政检查制度的旧上海,当邮政检查官们拆开这封神秘的准备飘向异国的密件时,脸上会有怎样不可捉摸的神情。

 
  这份《撒娇》的创刊人、发起人,就是京不特,我在博客主页的链接栏里写着——“撒娇领袖京不特”。他也是我《人类的当务之急》中首先出场的传奇人物,刚在博客上连载时,我用“匀”的名字替换了他,现在终于都改过来了。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是京不特和我以及第三者之间的秘密,也算是我们经年历久的撒娇活动吧,出于游戏道德,我并不公开。
 
  当时,参加《撒娇》活动的有不少人,其中默默以锈容的名字也介入其中,他常解释,他有生锈的夕阳一般的容貌。这个时候,他的强大自恋倾向的真情表露,让我觉得很可爱。
  我们几个人约好了到天山新村林沁园家里讨论《撒娇》。京不特当时在虹口的“钟山中学”实习,他带了一包学生的档案资料过来。我们一张一张地仔细翻看,当然,主要是看女孩子。其中,有一个长得很清灵、秀气,我们大加赞赏。不特说:“从阳光下看她的皮肤,微透不透的,细细的绒毛楚楚历历。”我们都很羡慕他,可以成天和这么漂亮的美眉在一起。我们猜想,他当然少不了在数学课堂上贩卖他的撒娇私货,定当引来美眉的眉目传情。这样漂亮的典型的上海美眉现在是看不到了,回忆一下也算是曾经沧海的资本吧。
  那时候,我们都很穷,林沁园家里只有几个发了芽的土豆,我们几个盘算了半天,终于放弃了煮土豆的想法,下楼去买一种烤得很焦很黑的饼。吃饼的时候,有点难咽,默默说,就当非洲女人的大腿,被切成薄片的大腿。或许他以为很性感,但我发现其他人和我一样,忽然有种被亵渎的感觉,反而更没了胃口。然后,就是林沁园胃疼,我从帽沿里抽出几根银针为他针灸,不特说他也想试试,结果除了我和默默,其他人都被刺上银针动弹不得,盘腿静坐在那里,颇有点象斯汀唱片的一张宣传画。默默生气了,说一针便打二十分钟,我们怎么谈正事?我想,他是埋怨没人再注意他了。
  晚上睡觉,我和胡一个铺,他老挤我,我便喊:“再不保持距离,我涂点肥皂水把你干了。”于是,他向里蜷缩了几公分。这个事后来被传成我把胡给日了。不特多年后,还非常好奇而严肃地问过我。
  早起,林沁园放了点莫扎特的音乐,我说这个好听,利于晨功,默默又不高兴了,说我们结帮,是还乡团,意思是指我们热爱古典音乐有罪,不符合现代诗歌精神。但不特却打岔,说起刑法中关于偷越国境的事,好象徒刑一年,劳教三年。大家沉吟了一会儿,觉得这个有点宽厚,不符合酷刑标准,甚是疑惑。
 
  上海的地下诗歌,在那个年代,可能最有意义的就是撒娇活动了。我们这些人爱捣乱,爱胡闹,拒绝长大,严肃不起来,对板起面孔的各种理想主义和道德训诫都心存疑虑,但我们在绝望中希望反抗,希望获得属于自己的价值。现在想起来,所谓后极权主义时代的各种《回答》几乎都在那一夜被操光了,而不是操胡。京不特最具撒娇精神的诗句是——“阳光照耀你,也照耀我,你手淫,我也手淫。”
  当时,我和几个好音乐的朋友,其实也常常撒娇,最著名的,该数《约翰·列浓追悼大会》,场景是暴雨如注的天安门广场,传声媒介是高音喇叭,很多重要人物都到场了,李铁梅还唱了《仇恨入心要发芽》,最后,列农同志在中央公园的死,被界定为“帝国主义国家和修正主义集团的联手阴谋”,而列农同志则当之无愧地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今天,胡戈在DV中铺排陈凯歌,周星驰在电影里戏弄唐僧,我们在舞台上后先锋,CCTV的导演在工作之余解构十月革命,实际上和那时的撒娇精神是同出一辙的,都属于亚文化对主流的挑战。只是,上海的撒娇在那里沉没了,却在这里突兀了。
  整个80年代也许毫无意义,也许只是大老大和小老大的较真,大流氓和小流氓的博弈,从一种群众运动过渡到另一种群众运动。但我时时难以忘记的,就是在天山新村的那个晚上,它在2006年看起来都还那么年轻,那么令人神往。有时候,人的过去恰是他的未来。
 
  为了纪念那个时候,我把一首歌放在这里,它在很久以前就录好了,我迟迟没拿出来发表,原因是我那时太瘦,唱得气韵不接,而且念白也过于间离,听起来怪怪的,好在情感还算真切。不怕大家笑话,就当个资料,立此存照吧。
 
  《我的朋友京不特》
 
 
  词曲唱:张广天
 
  我的朋友京不特,
  好久不见你的信。
  听说你在缅甸住,
  又说你在哥本哈根。
 
  又到洞庭秋水凉,
  不见波送你归来。
  伊洛瓦底江涛怒,
  难平人间坎坷路。
 
  你我同在一个太阳下,
  都想回到上海那个家。
  当初为了真理去流浪,
  大风大浪我们都不怕。
 
  我的朋友京不特,
  你的笑容有点涩。
  那年聚在朋友家,
  我们似乎已猜透彼此的选择。
 
  替我去看看海的女儿,
  告诉我童话家他说没说谎。
  也许我们都在说谎,
  只是大难不死天命难违抗。
 
  一条大路笔直通天涯,
  草叶行舟白云作快马。
  心心念念浪子不回头,
  每个脚印都开出一朵花。
 
  我的朋友京不特,
  真想给你写封信。
  只是为了纸短情长,
  许多话儿想好又不讲。
 
  春风又绿江南岸,
  春来江水绿如蓝。
  姑娘们穿上花衣裳,
  上面写着绮丽的梦想。
 
  总有一天要回到黄浦江,
  看够往来的千轮万船。
  山水紧连心系亚非拉,
  海阔天宽胸怀更远大。
 
  我的朋友京不特,
  你的偈语化作了歌。
  爱你的姑娘僧侣如幻似梦,
  留下的光阴永驻不灭。
 
  我的朋友京不特,
  你的青春走出了黑夜。
  住过的学校寺院空空如也,
  留下的空间是大千世界。
 
  我的朋友京不特,
  你的偈语,你的诗歌,
  你的姑娘,你的僧侣,
  你的学校,你的寺院,
  空空如也!
 
  我的朋友京不特,
  你的青春,你的爱情,
  你的生命,你的自由,
  你的梦想,你的家园,
  空空如也!

86年文化热潮回顾:“谢晋电影模式”大争鸣

“谢晋电影模式”大争鸣
关于八十年代文化复苏浪潮的黑色记忆
 
有关谢晋电影模式的争鸣,是我个人生命中的一次危机体验,也是中国电影的一个奇特标记。作为文学研究者,我不可思议地卷入了另一个陌生领域,并且在那里掀起波澜,这是不合常理的现象。此后我再没有回到那个领域,更未公开讨论过那个事件,因为它只能带给我黑色的记忆。
 
八十年代中期,第三代与第四代导演扮演了中国电影主流的角色,而上海电影则支撑着中国电影业的半壁江山。杨延晋(《小街》)和吴怡弓(《巴山夜雨》、《城南旧事》)是第四代电影的杰出代表,而第三代著名导演谢晋,此时的事业,正是如日中天,达到了他本人的颠峰状态。他开辟的所谓“政治电影”,成了许多中国研究者和某些西方学者的重要对象。与此同时,第五代导演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在各大制片厂刚刚完成“实习期”,正在跃跃欲试,企图以先锋电影的姿态,跻身于新电影和新文化的建构事业。但横亘在他们面前的,却是第三、四代导演和旧电影美学原则的巨大墙垣。
 
上海的沪西工人文化宫,位于普陀区的中心地带,是当时上海“群众影评”的重镇。西宫影评组长楼为华,一个极富组织能力的工人活动家,现任北京嘉华筑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在他的领导下,该影评组跟华东师大学生影评协会联手,假手本城青年文学批评家的力量,举办各种电影讲座和艺术研讨活动,吸引大批工人影评积极分子出席。我和李劼都是当时西宫的常客,在那里频繁出没,为他们输送思想粮草。就在西宫的讲座上,李劼首次提出“谢晋电影时代应该结束”的口号,赢得工人影评员的热烈掌声。以工人为实体的前卫电影评论运动,秉承文 革期间上海工人影评的组织形式,却又嫁接了高校知识分子的前卫思想,这种奇特的组合,令上海的“群众影评”呈现出生气勃勃的面貌。
 
西宫影评的这种特殊地位,引发了一个奇怪的后果,那就是第五代导演的新片,通常都要拿到这里来试映,以接受上海工人影评圈的检阅。我记得当时前来试映的,就有陈凯歌的《孩子王》和张艺谋的《红高粱》,第四代导演、西安电影制片厂厂长吴天明,也把他的《老井》带来放映,听取工人影评员的意见。整个沪西工人文化宫,弥漫着自由热烈的艺术气息。
 
无独有偶的是,1986年,在前市委宣 传部长王元化先生的策划下,上海举办了城市文化战略研讨会。这是76年以来上海最开放的时刻,显示其引领中国文化复兴的博大雄心。应邀出席的有京沪两地的作家、学者、以及夏衍、石西民、杨西光等文化官员,共达三百多人,据说还拟定了《关于制定上海文化发展战略的建议》(草案)。19年以后,当年的中 宣部长朱厚泽先生,曾经向我解释当时文化开放的原因。他指出,“这是胡耀 邦的战略思想,没有他,就不可能有当时的文化开放的良性局面。”
 
1986年5月,作为上海城市战略研讨会的一部分,由上海作协、上海影协、上海电影总公司联合举办的“城市人生态和心态——城市文学、城市电影研讨会”,在复兴西路上影剧场召开,我作为青年文学评论家,在会上作了主题发言,首次提出“石库门文化”的概念,试图对上海标志性建筑的文化语义进行界定。我还在发言中对谢晋电影模式提出非议,认为它所塑造的忍辱负重的女性形象,代表着农业时代的道德-美学趣味,无法与都市文明及其现代性接轨。我记得,当时许多上海作家如王安忆、程乃珊,评论家如李子云、周介人、吴亮和程德培等,都出席了这场研讨。
 
上海《文汇报》文艺部主任徐春发,当时就在城市战略研讨会的现场,听过我的发言之后,决定组织有关谢晋电影的讨论,打电话到我任教的上海财经学院,辗转查到我的住址和传呼电话号码,约我把会上陈述的观点,写成一篇2000~3000字的文章。我在电话里答应了徐,并在几天后把文稿寄给了他,原名是《告别谢晋电影模式》,后被编辑改为《谢晋电影模式的缺陷》。
 
我在短文中指出,谢晋电影具有确定“模式”,恪守从“好人蒙冤”、“价值发现”、“道德感化”到“善必胜恶”的结构。无论是《天云山传奇》、《牧马人》和《高山下的花环》,总有一些好人不幸地蒙受冤屈,接着便有天使般温柔善良的女子翩然降临,感化了自私自利者、意志软弱者和出卖朋友者。谢晋向观众提供的这种“化解社会冲突的奇异的道德神经”,体现了一种“以煽情性为最高目标的陈旧美学意识”。我还认为,“谢晋电影宣扬陈旧的道德观,与现代意识格格不入,是中国文化变革进程中的一个严重的不协和音”。
 
寄出短文之后,我便前往大连出席一个有关当代文学的研讨会,把这件事抛诸脑后,因为在我看来,它顶多是一次小规模的学术对话而已。但徐春发却对此保持着必要的职业敏感,为慎重起见,在收到我的稿子之后,徐春发另约了一篇反驳文章――江俊绪的《谢晋电影属于时代和观众》,甚至违反编排逻辑,把反驳文章放在上面,而把我的主文放在下面,看起来颇有点供人批判的“反面教材”的味道,以期达到“平衡”效果。但这种小心翼翼的版面安排,还是引发了意想不到的激烈反应。
 
7月8日文章见报的当天,上影火速组织人马通宵达旦地开会,商议和部署政治反击,策划对我展开全面围剿,将正常的文化争鸣,变成一场文 革式的政治大批判。在会上,上影厂和电影局要求它的评论班子详细分工,针对我文章里的各种观点,分头撰稿批判,同时利用行政关系,对《文汇报》施加政治压力。
 
就在上影策划政治反击的同时,文汇报的学术争鸣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李劼随后也在该报发表文章,把他在西宫提出的观点细化,进一步提出“谢晋时代应该结束”的观点,文章指出,“谢晋模式”是“中国电影的一种悲剧性现象”,应该对这一“封闭的稳态模式”予以“击破和超越”。《文汇报》能够开辟版面,容纳非主流声音,实属难能可贵。尽管文艺部主任徐春发最终为此丢了乌纱帽,但文汇报却因此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上影布置的围剿文章,开始在全国媒体上大批出现。但与此同时,我的文章也被全国数百家报刊杂志报导、转载和评论。在研讨会之后不久,我又在陕西南路上海戏曲学校剧场,做了有关中国电影的专题演讲,到场的社会听众多达一千余人,场面壮观,而听众的文化激情,更是令我感到非常惊讶。这样的社会讲座,好像还有几场,但具体的演讲者我已经忘了。它标志着80年代上海文化发展的罕见高潮,但它随后就被保守力量所吞没,迅速消失在岁月变迁的河流里。
 
在谢晋模式讨论中,上影集团扮演了过度自我保护的角色,甚至有人对我放出狠话,声称“恨不得寝其皮,食其肉”。上影内部与我有点“瓜葛”的人士,见我有如见了瘟神,唯恐避之不及。好在我当时在大学里教书,行政上跟上影毫无关系,他们的棍子暂时够不上我,但我的几个朋友,却因此受到了株连,相继丢了自己的铁饭碗。文 革式的政治手段,在文 革结束十年以后,仍然发挥着令人胆寒的功效。
 
上海电影局下属杂志《电影新作》的编辑Y,华东师大80级毕业生,仅仅因为是我的同学,无法承受压力,被迫出走日本,事过境迁后才悄然返回祖国;上影厂文学部编辑杨欣,华东师大85级毕业生,原华东师大影评协会会长,被迫出走澳大利亚 ,至今还在墨尔本居住。她的电影梦想被无情地击碎。她跟祖国的关系,从此被彻底切断。据说她现在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她的命运,却已因我而发生剧烈的改变。
 
《电影新作》创办人兼主编王世桢先生,1922年出生,是资深的电影评论家,历任上海电影局艺术处副处长、天马电影制片厂副厂长兼文学部主任、中国影协上海分会秘书长,却因邀我参加该刊在千岛湖举办的理论研讨会而获罪,遭遇严厉的内部批判,年迈的身心饱受摧残,最后被迫提前“退休”,黯然离开了他为之奋斗毕生的电影现场。数年之后,我专门前往他家探视和慰问,他的愤懑和无奈之情,依然令人扼腕。在这场政治迫害运动中,虽然我得以侥幸逃脱,但朋友们却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八十年代文化开放的高峰时期,一场文化争鸣居然会引发如此严酷的后果,这是任何人都始所未料的。我在此提及他们的遭遇,是希望对他们的无辜受累,表达我迟到了20年的歉意。
 
中国电影评论学会会长、杰出的电影评论家钟惦斐先生,在文汇报上发表整版文章,对这场争鸣作了首肯,此举对平息来自上海电影集团的恶性围剿,起了某种缓冲作用。他在文中写道:“朱大可的文章很有闪光处,除了作为理论的概括和勇气,更重要的是他把电影作为文化现象,表现了对整个社会和文艺的责任感”。(《谢晋电影十思》,1986.9.13《文汇报》)。钟惦斐先生还在文中肯定了谢晋电影的积极意义。但上影甚至连这样的公正声音都无法容忍,他们此后又利用夏衍的意见,掀起了攻击钟的运动,但那些文章最终都成了历史的笑柄。
 
夏衍在1986年第10期的《电影艺术》上,发表《要大力提高电影质量——在中国影协主席团委员座谈会上讲话》,其中谈及这场讨论时称:“我读了朱大可、李劼文章,把“谢晋电影模式”说成‘化解社会冲突的奇异神话’,烙着‘俗电影的印记’,‘是一个封闭的稳态模式’,‘是中国文化改革进程中的一个严重的不协和音’,甚至把‘谢晋模式’说成是一种儒学,说谢晋的时代已经结束,这就似乎太轻率、太武断了。” 这是国家主义威权所作出的行政鉴定。据未经证实的传言称,夏衍的干预,是导致文汇报文艺部主任徐春发被撤职的幕后原因。一场天鹅绒文字狱,就此拉上了完美的帷幕。
 
1986年10月,正值明丽的秋天,我和李劼应邀前往温州文联讲学,在那里受到当地作家的热烈欢迎。我们参观了当时“资本主义的桥头堡”,从桥头镇的纽扣市场,到市中心的个体户家庭,我们被以纽扣为象征的“微观经济”所震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巨大能量,成为我走向自由主义神学的重要启示。
 
在文联的讲习班上,我除了谈论文学之外,又再次批评谢晋为代表的中国电影现状,温州日报把我的讲学和讲演观点做成新闻,发表在第二天的头版头条上。不料竟引起了胡乔木先生的强烈关注。
 
当时胡正在温州考察,收集当地资本主义的“复辟”材料,见报之后,他叫秘书打电话给温州文联,提出要跟我公开辩论,同时索取我的讲演稿或讲演录音。文联的负责人一方面对乔木老关心年轻人的思想观点表示感谢,一方面又巧妙拒绝了对方索取讲稿的要求。他说,朱大可这个人讲演从来不用讲稿,又谎称那天山上停电,未能进行录音云云。对方无奈,只能作罢。当然,所谓的公开辩论,也就不了了之。
 
在当时的语境下,文学小人物跟政治大人物的平等对话,实在只是一种真实的虚构。不仅如此,任何反思的声音,都面临着夭折的危险。12月下旬,我应北大学生会之邀,出席该校首届艺术节,并再次作了有关中国电影的演讲,赢得学生的热烈掌声。就在我演讲的现场,丁玲创办的《中国》杂志编辑牛汉和吴滨等人,向学生派送着该刊的终刊号。它的黑色封面,仿佛是某种不祥的预兆,向我们预示着另一场风雨的来临。果然,短短数天之后,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突然爆发,文化界经过了短暂的复苏之后,再度回归了沉默。
 
以今天的尺度来看,我当时也就只能算是个初出茅庐的“理论文青”而已,我的文章里出现了诸多偏颇失误之处,根本没有击中谢晋电影模式的要害。在我的所有文论中,这篇东西只是中下之作,我甚至没好意思把它收进我的第一个文集《燃烧的迷津》里,从而令许多读者大失所望。这篇两千字文的唯一价值,只是抛砖引玉,触发了人们对中国电影的反思。它与刘晓波对中国当代文学的批评、王小山对传统中国画的批评一起,被港台媒体并称为“1986年中国文化界三大冲击波”。有人认为,它的直接后果,是促进了第三、第四代导演的退位和第五代导演的全面崛起。
 
在1987年,我又先后写了数篇长文,详尽分析谢晋电影的弊端,着重指出他的“政治电影”的本质,就是过度迎合当时的政治强权的美学机会主义。他的电影,不是讴歌造反女英雄春苗,就是讴歌忍辱负重的传统女性美德(《天云山传奇》和《高山下的花环》),这种随着政治时局变化而剧烈摆动的策略,就是谢晋成功的最高秘密。虽然这些文章观点更为清晰深入,其水准远在文汇报的短文之上,却只能发表在一份地区文艺刊物上,它的模样,就跟火车上兜售的地摊刊物似的,根本无人关注。这场原本可以健康深入的文化争鸣,经过反复挣扎,终于夭折在光线黯淡的1987年春天。
 
有人这样认为,由于我的批评,谢晋和上影厂从此一蹶不振。这种看法并没有太多的根据。艺术家的衰退跟外部批评无关,而只能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总体上说,八十年代的人们对公开批评与反批评还很不习惯。谢晋本人通过解放日报记者采访,为自己高调声辩,这本来是可以理解的事情,但因争论没有深化,谢晋本人也未能抓住自我调整的契机,此后所拍的几部影片如《最后的贵族》、《清凉寺的钟声》、《老人与狗》、《女儿谷》》和《鸦片战争》,艺术价值不断衰退,好像在蓄意验证我的预言。 
 
另一方面,上影厂没有在争论中及时反思,反而讳疾忌医,大加围剿,以为那样就以可以压制不同声音,结果日薄西山,终于由当年中国电影主力,沦为一个毫无创造力的三流公司,至今仍然只能靠招募港台明星和政府拨款来苟延残喘。它的悲剧性命运,正是中国电影业大衰退的历史缩影。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第五代导演不断推出好片(如《红高粱》、《黑炮事件》和《霸王别姬》),声望日隆,迅速取代第三、四代导演,成为中国电影的中坚力量。谢晋电影模式遭到了遗弃,而谢晋时代也无可挽回地拉上了帷幕。在那些“保卫谢晋”的喧嚣过去之后,人们看见了历史的坚硬表情。
 
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倪震,是这场争鸣的重要观察者和见证人,他以后在一篇总结性长文中指出,“青年评论家朱大可对谢晋电影模式提出尖锐而又中肯的批评,持续数月之久的诸家辩论,无论对创作者本人或是论者、观众,都引发深省。检讨所及,远远超出谢晋电影本身,撼动了中国主流电影传统模式的稳定形态。”(《电影评论对电影创作的期待》)
 
谢晋的一生,无疑是展示旧式艺术家心路历程的橱窗。他先是在文 革前拍摄《舞台姐妹》和《红色娘子军》,探求被压迫妇女的解放道路,而文 革期间,迫于政治压力,他又与谢铁骊在联手拍摄革命样板戏《海港》和革命京剧《磐石湾》,也是样板戏影片中比较乏味的两部。文 革后期,谢晋终于完成了自我改造和政治转型,拍摄了以阶级斗争和打倒走资派为主题的四人帮电影《春苗》,这无疑是谢晋的倾心打造之作,也是他一生中拍得最成功的片子,由此成为文 革影片的“最高样板”,他本人也随之成为江青文艺路线的劳动模范,这意味着他已经成功地完成了内在的精神转型。而文 革之后,他又在上影集团的庇护下,再度进行政治转型,拍摄了控诉文 革的《牧马人》、《天云山传奇》和《芙蓉镇》。谢晋的墙头草电影系列,正是当时工具型知识分子的精神写照。
 
曾经有人在互联网上发帖指出,谢晋的经历,在某种程度上比余秋雨更为典型,因此他比余秋雨更需要政治忏悔。我对此并不赞成。正如我从不赞成强迫余秋雨忏悔一样。文化批评的主要对象是文本,而不是作家的人格。忏悔是作家个人的精神选择,我们只能对此提出建议,却无权做出强求,否则就会沦为另一形式的道德暴力。这个原则在谢晋公案上同样适用。作为“四人帮电影”的重要成员,谢晋无疑应当有所反思,但他是否需要忏悔,则完全取决于他本人的道德选择。中国电影刚刚结束百年华诞的狂欢,我不想对此有所非议。重新书写20年前的往事,不是为了展开文化清算,而是为了保存正确的记忆。(2006年3月写于上海莘庄)
 
(作者说明:时过境迁,有些记忆已经模糊。尽管本人为此检索了部分文献资料,但叙事中仍有一些令人迷惑的缺环。若因此而造成某种讹误,则都是作者本人的责任。我尤其希望本案有关人士能够补充和纠正本文的错失,共同完成这一文化公案的真相陈述)
 
 
本文题图:岳敏君《节日》

贺卫方:“黑话”般的法律语言

任何建立在独特知识和技能之上的行业或职业都会发展出一种独特的话语体系,即所谓“行话”。一方面,行话确保了行业内部交流的精确和节省,也是增进行业内部成员之间的团结;另一方面,它又是外显的符号,对于外“行”人而言,这种符号足以激发他们对于这个行业的好奇、尊重或畏惧一类的感觉,如此就可能在内外之间划界,有时甚至可以强化某种行业化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布迪厄所谓“合法性语言”(legitimate language,参看Pierre Bourdieu, Language and Symbolic Power,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1)就是指特定风格的语言的这般效果吧。

 

法律行话,即我们平常所谓“法言法语”者,也是一套相当独特的语言。记得《物权法》草案公布之后,不少人表达了不满:那么多的专门术语,看都看不懂,还让百姓提意见,岂非刻舟求剑?就是啊,民法学家们所使用的那些怪怪的概念术语,什么“用益物权”,什么“善意买受”,什么“共同共有”,什么“按份共有”,外行人一看,脑袋立马就大了。从前审议《民法通则》的时候,一位老同志看到草案上说财产的所有权人对于财产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大为光火,斥责说:我们的同志犯了错误,可以对他处分,记过、警告、留党察看都可以。一栋房子,你怎么处分它?!在场的那些法学专家面面相觑,只有苦笑的份儿。

 

对于法言法语表达不满的不只是我们这里的“老同志”,拿破仑更是这方面的显赫人物。这位军事天才在武略之外也颇具文韬:他积极地参与到《法国民法典》的编纂之中,在参政院审议起草委员会所起草条文的102次会议中,他至少在57次会议上担任主席。这位当时年仅34岁的国家元首在主持法典编纂的过程中表现了令人着迷的个人魅力。“他不断地将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生活的现实而不是法律的技术上;他会迅速地扑捉到抽象规则的实践关联;他会打断琐碎无益的枝节争执,并通过提出明晰简洁的问题将讨论带回到实际和具体的问题之上;尤为重要的是,他坚持法典的起草风格对于即使是他那样的非法律家业应当透明易懂。曾有人说,民法典的语言之所以如此清晰明瞭,正是因为其起草人每选择一个此剧时都要自问:他是否能够见到诸如拿破仑这样虽然不熟悉法律专业术语,头脑却机智灵敏的外行人的批评。”(茨威格特和克茨:《比较法总论》,贵州人民版页157)拿破仑的努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证据之一是,著名作家司汤达为了改进文风,每天都要读一段民法典。能够把法律界的“黑话”洗刷得如此白皙光鲜,这是何等的功力!

 

不过,我们在“白头宫女说玄宗”的时候,也许不要真以为法言法语居然完全可以被日常语言取而代之。读者诸君不妨读一下翻译为中文的《法国民法典》,其中外行人难以索解的专业术语正多着呢。这里也许有文化差异上的原因。由于法律在整个西方历史上的重要地位,法学家的知识不断地渗透到社会生活之中,不少法律话语也许已经进入民众的日常语言之中,尽管仍然存在着意义解读上的内行与外行之间的不同,但是,至少没有那么强烈的异己感了。但是,当该法典译为中文,我们这里的法外读者的背景知识却很难与之交融互动,甚至完全是格格不入。

 

《德国民法典》也许提供了一个反例,表明即便是在西方,一部伟大的民法典也会是一部法学家的“独门暗器”,但是这种与日常知识的脱节恰恰可以成为法典保障人民权利的前提。

 

2006年4月30日

狄马:天赋人权与人赋人权

吃饭

所谓天赋人权,实际上就是人在自然状态下就已经享有的权利,所以也有人直接把它称作自然权利。相比人在进入文明社会以后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权利,它不受人间任何意志或权力的干涉,只以自然法作为它的根本准则。比如对一个人来说,吃奶就是天赋人权。因为吃奶是人类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前就有的,而且对每个人来说,又是与生俱来的权利,因而被认为是天赋人权。相对而言,喝奶粉的权利就是人赋的,而不是天赋的。因为自然在造女人的同时,只赋予了每个育龄期的妇女一对坚挺的乳房以及在产后流出乳汁的能力,而没有给每一位分娩后的妇女,同时配备一把汤勺、一个奶瓶以及一堆按“科学配方”配制好的奶粉。因而小孩喝奶粉的权利就只能被认定为是人赋的。

人赋人权当然没有什么不好——至少比人夺人权强——但人赋人权必须和天赋人权相适应。也就是说,人赋人权只能是在天赋人权基础上的合理推演,它不能和天赋人权相违背,否则,就会遭到报应。比如在文明社会里,母亲当然有保持体形的权利,但我们不能假设自然单因为女人“优美的曲线”就造出一对乳房和两个乳头来,因而保持体形的权利就只能是人赋的,而不是天赋的。当人赋的“保持体形的权利”高于天赋的“吃奶的权利”,即全人类的母亲都拒绝母乳喂养时,她的孩子就会因缺少某种抗体而失去免疫力。因为人类现在不知道,而且永远也不知道自然在母乳里究竟放了什么微量元素。

幸好,人吃奶的时间很短暂,人一生大部分的时间是吃蔬菜和粮食。吃蔬菜和粮食当然也是天赋人权。这就是说,人最初对大地上所有自然出产的果实,享有绝对的主权。任何一个人,只要他来到这个世界上,便不分男女老幼、贵贱尊卑,只要饿了,便可以像一只树獭一样随意摘取他认为可以吃的东西,不必征求其他人的同意。“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是后来随着私有权的产生,人类才有的清规戒律。

私有权是怎么产生的?是劳动产生的。是劳动增加了土地原本很低的产出,是劳动驯化了动物,使它们脱离原来的自然状态,成为人类生存的一部分。没有谁会否认经过自我垦殖、耕耘的土地,收获应当归我;没有谁会否认经过自我驱逐、杀戮的野鹿,应当归我烹煮。

自然理性告诉我们,谁使自然的东西脱离了原来的状态,谁就拥有了他劳动后增加的那部分利益。因为劳动既然是一种天赋人权,那么,劳动后所得的财物就天然地属于我自己。至少在给别人留有同样的可供开垦的土地和可供利用的牲畜情况下,事情就是如此。

那么,这种私人占有财物的情况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是劳动前,还是劳动后?一个小孩看见树下有一只苹果,准备弯腰去拾的时候,这只苹果仍然不属于他自己。因为这时完全有可能有一头野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苹果叼走,而且算不得抢夺。只有当这个小孩将苹果攥在手里,另一个小孩劈手将其夺走的时候,才是真正的强盗行为。同样,在印度河里顶水的少女只有当她将河水舀起、盛在罐里的时候,这水才真正属于她自己,而她在这里洗手或洗澡的时候,印度河不能属于她一个人。

这就是国家产生以后,各国确立财产权的基础。但在货币和贸易形成以后,情况稍有不同。因为在自然状态中,一个人不可能收藏比他自身享用多得多的东西,一来造物主不会允许他糟踏和败坏粮食,二来为他所享用不了的东西耗费精力是一件愚蠢的事情。一个人吃得再多、再好,也是一日三餐,住得再大、再豪华,晚上也只能睡一个人的床铺。因而他的占有、他的贪婪不会侵害别人的利益。但有了货币以后,一个人可以收藏超出他自身享用几千倍、几万倍的东西。财物的观念价值远远大于它的实用价值。这时,一个人,一个组织或一个国家就有可能运用才智和武力,宣布一定范围内的土地、山水、矿藏全部属于自己。

当然,一定范围内的土地、山水、矿藏属于一个人、一个组织或一个国家,也不是绝对不可以。但这得有个条件,就是你得征得在你所有权范围内其他居民的同意,而且得保证他们人人有饭吃。否则你就别怪他们砸烂了你的设备,毁坏了你的园林,割断了你的输油管道。除非你能证明,你的财产比他们的生命重要,或者,自然造就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饿死他们。也就是说,来源于永恒的自然法这时仍然适用,而且高于各国明文制定的实在法。如果一个人、一个组织或一个国家将部分或全部土地和自然资源占有,又无法保证人人有饭吃,那么他(它)就得放弃所有权。因为天赋人权高于人赋人权。私有财产或国家财产无论如何神圣,也不能“神圣”到因为他(它)的占有而使别人饿死的程度。伯夷、叔齐因为不满周武王的以暴易暴,躲到首阳山,义不食周粟,整日煮薇菜充饥。因为古老的自然法则告诉他,自然的每一片山林、每一洼湖泊、每一株草木都赐给人类自由享用,但“周粟”却是周朝臣民的劳动产品,他俩无权免费享用。至少还在留有像首阳山这样的荒山野岭可供别人开垦时,事情就是这样。但最后当他们听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连他们吃的薇菜也属于“圣上”时,就只有饿死。喜儿不堪黄世仁的凌辱,逃到深山,以吃野果和供果为生。但她比伯夷、叔齐幸运的是,黄世仁虽然广有良田,但他知道野果和山洞不是他的,所以不敢组织人马搜山,也没有通知当地警察机关将“三无人员”杨喜儿收容遣送,否则喜儿肯定会被饿死,或者会被收容站的工作人员打死。

但现实有时比喜儿遭遇的更坏。因为文明世界已基本上不允许人们随意采摘果实,也不允许人们随便睡在哪个山洞里。除非他心甘情愿被国家森林公园里戴红袖箍的抓住,并严加看管。这时就有一个问题,即如果一个人、一个组织或一个国家将全部土地和自然资源占有,又无法保证人人有饭吃,而且拒不放弃所有权,那么,作为一个个体的人,他将如之奈何?依照风险系数的大小,大致上可以有三种选择:抢粮食;讨饭吃;等死——如果等死也算一种选择的话。第一,抢粮食,有时也叫“吃大户”,或者“打土豪,分田地”,学名又称“造反”、“起义”、“革命”等,不一而足。因为要冒杀头,凌迟、灭门九族的危险,所以过去的一切经验表明,不到万不得已,人们不愿因此铤而走险。最常见的选择是“要饭”。一般来说,要饭不是一件体面的事情,因为在他所索要的食物上面没有自己的劳动。而我们知道,如果没有劳动,麦子不会变成面粉,水不会变成酒,树皮不会变成布料。但有一种情况下,要饭就是一件无可厚非的、甚至是有尊严的工作,即所有者剥夺了天赐的土地,且不许他通过诚实劳动养家糊口,这时,要饭就成为一项神圣的权利,同其他工种一样,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至于最后一种“等死”,我没有经验。当然,如果我有了经验,即确实等到了,也没有机会报告大家了,因此还是付之阙如的好。

喝 水

除了吃饭外,喝水当然也是天赋人权,我们不能设想自然给人造了各种喝水及排水的器官是故意逗你玩。联合国人权宪章规定人人有饭吃,而没有说人人有水喝,是因为喝水的权利在起草者看来是不言而喻的。中国先人造的“活”字,从“水”从“舌”,足见古人早已意识到喝水对人是不可或缺的。而需要搞清的是,喝水的权利是天赋的,但喝开水的权利却是人赋的——人嫌自然所赐的冷水不好喝,就用火将它烧开。因此,你可以在你足迹所到之处的任何一条河流里喝水,但你不能闯到任何一户农家或市民家喝开水。因为水变成开水是需要劳动的,而根据自然理性的法则,任何一种自然产品一旦有了劳动,就天然地变成了劳动者的私有物,至少在将整条河流留给别人解渴的情况下,事情就是这样。

一个开发商要将河流变成鱼塘,当然也可以,但这应有三个相互关联的条件:征得附近居民的同意;免费供给他们水喝;供给水的水质不得低于自然提供的冷水。关于第一条,你可以召集饮用此水的全体居民公决,也可以和他们的委托代表谈判,必要时甚至可以承诺,免费供给他们开水等。但有一点,你得保证人人同意,即如果他们当中有一人酷爱冷水,他嫌热水烫得慌,你就得另外协商补偿,比如你可以将鱼塘里的鱼免费送给他品尝等。如果一切办法都想了,他还是不答应,你只能拨出一条小溪给他。关于第二条,即免费供应水的问题,是要照顾他们中一些弱势群体的利益。假如你的水是收费的,而他们中一些人由于智力、残障或由于懒惰交不起你索要的费用,就很难保障他们的天赋人权。但你知道,在你未来之前,自然是从不向他们收费的,不管他们穷富、贤与不肖。最后一条,即供给水的水质不得低于自然提供的冷水,原因是:我们说的“喝水是天赋人权”的“水”,指的是自然赐给人们的天然的、干净的并能保证人们健康的水,不是自作聪明的什么“纯净水”、“矿泉水”,更不是工业废水。

如果一个开发商既没有征得附近居民的同意,又不能免费供给他们干净的水,那么,凡饮用此水的任何一个居民都可以将他的鱼塘砸烂,以显示天赋人权的神圣性。因为我们不能假设自然将各种饮水的器官近乎完美地统一到人体上,又恶作剧似地不给他们水喝;也不能假设自然将这一条河凿在此处,又让这里的居民到别处挑水,这不符合它的节约原则。而我们知道——以往的一切科学研究也证明——自然创造天地万物,哪怕是微小到一只臭虫都不会浪费精力或多耗材料。

类似的例子当然还可以举“呼吸”,因为呼吸也是天赋人权。但同样需要指出,这里说的“呼吸”,不是呼吸废气,更不是毒气,而是自然所赐的天然、干净、新鲜的空气。我们可以设想,假如造物主的意图就是要人们呼吸含有各种工业灰雾、二氧化硫以及SARS病毒的大气,就是要人们戴着口罩呼吸,那么,它为什么不事先在人的鼻子上一劳永逸地打造一副口罩?——但这个道理讲起来和喝水差不多,故不赘述。

性 交

性交的权利有些特殊,因为性交不可能一个人完成。既然性交只能发生在两个不同性别的人之间(同性恋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那么就必然牵扯到另一个人的权利问题。因为根据自然理性的对等法则,你有性交的自由,可别人也有性不交的自由,你不能以你“性交的自由”妨害别人“性不交的自由”。因而两性之间的性行为以“自愿”为第一原则。

一对男女在自愿的基础上,两情相悦地进行性吸引、性占有,我们称之为性爱。性爱是自然赋予人类的一项神圣权利,任何人间法规都不应当与此相悖。因为根据自然法则,人这种动物是不宜于独处的,于是,自然造就了男人,又造了女人,为他传宗接代。但无限智慧的造物主担心人类有一天会看穿生殖和繁衍的实质——为至高的牧者制造羊只——而消极懈怠。因此,造物主命令人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并在徒劳无益的性行为中赋予了无限快乐的本能。从此,求偶和生育就不再是人为了满足自身欲望而进行的身体活动,而是自然赋予人的一项庄严使命。

比起性爱的神圣、伟大,人间的任何禁忌与限制都显得微不足道。比如,父权(包括母权)是人生在世首先要遇到的权力,但它只是为养育和保护幼小的子女而设立的,自然因为人在幼小时候的孱弱无助和懵懂无知,特别赐予父亲一定程度的统辖权以帮助孩子成长,直到他能独立运用理性为止。因而,父权与其说是“权力”,还不如说是“义务”,一种替造物主看管“作品”的义务。任何超出此“义务”的权力都是无效的。比如,父母无权规定子女和谁性交,什么时候性交,因为这与设置父权的目的无关,就像父亲要处死或致残子女一样。子女也没有权力放弃自己不能放弃的东西,他们在年幼时,根据自然的安排放弃的只是一部分生命及自由权,比如,孩子没有吞金的自由,也没有跳楼的自由,但他们不能也没有预先放弃成年后的性爱权。当一个青年已经知道什么是美的,什么是丑的,什么样的性爱对象是适合自己的,并知道用什么方法赢得对方时,就可以肯定他已经达到了独立运用理性的程度,父母不再拥有干涉和指导的权力。也就是说,一个人只要不是精神病患者和白痴,如果他已经知道了性交,并知道用合乎情理的办法占有对方的身体时,就说明他的心智、体格已经达到了成熟的境界,而子女身心的成熟,恰好就是父母的目的,即子女成熟的开始,也就是父母权力的结束。一个明智的父亲应当忧虑的不是自己权力的终止,而是一个到了或已过青春期的儿女还“坐怀不乱”,那才表明自己的失职。

父母的权力虽然是暂时的、有限的,可以让度的,但毫无疑问,基于养育之恩和慈爱的心理,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性经验对子女的恋爱、婚姻提出建议。但这只能协商,不能强迫。一个民族几千年来替下一代选择性爱对象,并规定他们在何时何地性交,是这个民族历史上最无耻的一页。世界上还有哪个民族用几千年的时间动用全社会的知识力量,罗织各种理由,明目张胆地侵犯下一代人的性爱权?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导致这个民族衰弱退化的主要根源,以致一部文学史就是一部青春年少的男女向年老体衰的父母讨还性爱权的历史。我们看《孔雀东南飞》,哪里是什么“封建制度”摧残“美好、进步”的爱情?分明是一个处于更年期又常年守寡导致严重性变态的妇人利用母权驱逐假想情敌的严重事件。在这儿,焦母和刘兰芝不是阶级关系,也不是婆媳关系,而是情敌关系。而最终是焦仲卿的死亡终止了这场不公正的爱情博弈。从最早的那个丈夫叫“氓”的女子算起,包括唐婉、陆游,崔莺莺、杜丽娘、李香君、贾宝玉、林黛玉、秋瑾,他们无一不是父母利用国家道德合法剥夺子女性爱权的牺牲品。

国家,或者社会当然可以对其成员的性爱、婚姻进行良性引导,但像父母对于子女一样,只能协商,不能强迫。因为比起天赋的寻找异性的权利来说,一切国家、社会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都是人赋的。如果一对男女的性爱活动没有损及其他人的利益,社会应该清楚它是无权过问的。社会的职责是保护,而不是限制公民的性爱权。这是每一个代表社会行使执法权的人所首先应该明白的。例如一只公兔子想和一只母兔子交媾,就用不着拿着街道办事处的介绍信到老虎那里登记,而文明社会对自愿的婚姻也普遍取注册的办法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的双方,比如制止强奸、预防重婚、保护妇女和儿童等……因此,就本义而言,法律与其说限制,还不如说指导一个有理智的人正当地追求他的权益。符合此目的的我们称之为“良法”,不符合此目的的我们称之为“恶法”。

具体到性爱问题上,就是说社会实际上无权规定,一对适龄男女在何时何地采取何种方式性交。比如,一般说来人们出于天生的羞恶之心,并不愿意将性交这样的私生活暴之于野,但由于某种迫不得已的原因,比如贫穷、疾病或不择食等,一些人可能在有人的地方交合——我上中学时就在老家陕北,亲眼见过一对乞丐在大桥下面公然“野合”。社会如果采取一刀切的强硬措施,就有可能剥夺一些无家可归者、无床可上者的性交权。再比如,西方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曾兴起过一场名为“天体营”的运动。那是一场旨在反判现存传统的文化革新运动。对此。社会公权机关如果“从重从快”地取缔,就有可能侵犯公民的“表达自由”。因而当“营”里的男女赤身裸体、狂歌滥舞时,警察只能站在“营”外“放哨”,并愁苦地说:“看来要让他们穿上衣服只有等待冬天的降临了。”卖淫嫖娼当然是丑恶行为,但这属于道德范畴内的事情,如果不牵扯拐带、诱骗、胁迫等非自愿行为,它本身并不违法。如果代表社会的公权机关不问青红皂白一律“严打”,就有可能侵犯男女双方的权利,尤其是女性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因为只有“权性交易”涉及公器私用时才是真正的犯罪。一个社会如果嫌卖淫嫖娼不好看,就应当首先保证每一位妓女能拥有比卖淫更有尊严的收入和工作,并能以一套科学而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预防和管理。《圣经》上有这样一个故事,文士和法利赛人带了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问难耶稣,声称要用石头将其打死。而耶稣只是弯腰在地上画字,良久,才说了一句:“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结果,跃跃欲试的道德民兵都灰溜溜地出去了,剩下耶稣对那个妇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说话

说话的权利当然也是天赋的。但作为天赋人权的“说话”,指的是用喉咙说话,不是指到报纸、杂志、电台、电视、网络上说话。

自然状态下的先民当然也用喉咙表达思想,但想不到发表,更谈不上版税。比如,一个女猿人爱上了一个男猿人,不会直接就把他拉进洞穴按倒交配,合乎情理的想象是,女猿人攥住男猿人毛茸茸的大手,嘴里发出一些在我们现在看来稀奇古怪的声音。这就是求爱。那时当然没有文字,但女猿人发出的就是“爱情诗”,女猿本人就是“美女作家”。但后来人们觉得单靠声音交流,传播面窄,且不易留存,于是就发明了文字。比如,一个部落酋长发现山背后有一头獐子,就立即召集部落成员商议,谁打前锋,谁攻后卫,谁跑中场,肯定是有一番争论的,但由于没有文字记载,我们就不能看到那时候的领导讲话和普通群众“举手表决”和“掌声通过的”情形。

有了文字当然是好事,人们可以汲取更为久远的经验,可以更广泛地传播自己的思想和意见,但“治人者”几乎从文字诞生的那天起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所以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比如,在口口相传的“说话”阶段,皇帝爬灰、皇后偷汉,只可能在后宫以及几个亲随大臣之间流传,而且用不了几年就会湮灭无闻,而现在史官把它记录下来,刻在龟甲和兽骨上,这些秽乱宫闱的秘事就不再是几个宦官咬着耳朵互相传播的小道消息,而是一件铁板钉钉的千古事实。于是,各种各样的封禁办法,形形色色的书报审查,名目繁多、骇人听闻的文字狱从此史不绝书。

文字发明以前当然也有不让人说话的先例.但除了派人盯梢、雇人告密以外,没有什么好办法。周厉王统治时期,文字有了,但还不至于有报纸,他的残酷暴虐国人不能公开批评,就逢人讥讪嘲弄。厉王大怒,就在卫国雇了一些跳神的老婆子,监视他们,“以告,则杀之”。这是最早的政府打压言论自由的例子。但从理论上讲,这个办法愚蠢透顶,如果以一双眼睛盯一张口计,全国就得有一半人口被训练成卫国的老婆子——况且百姓不能说话,但还“道路以目”(用挤眼睛来表情达意)。所以,不出三年,国王就被流放到山西去了。

除了盯梢、告密,当然还有更彻底的钳制人口的办法,那就是割喉咙。割喉咙又称“罗马刑”。但与我们想象的正好相反,不论在罗马,还是欧洲其他地区,割喉从来都不是独立的行刑方法,往往只是临时的加重刑罚的手段。只有非洲、亚洲、中美印第安人以及墨西哥的一些原始部落还使用“割喉刑”,但目的不是压制舆论,而是用于祭祀神灵。只有历史上的某些政权才将其列为自己制服思想犯的行刑方法。史料记载,从1975年到1978年,“红色高棉”用刀割断了成千上万人的喉管,有些行刑者甚至重新启用了一种古老的割喉办法,那就是用尖利的棕榈树叶划开犯人的喉管,然后在颈动脉旁来回不停地拉。

用棉花塞嘴、用布条堵口或用竹筒封喉,比起割喉咙当然轻得多,但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不让人说话。而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有言论自由(用报纸说话)的国家绝对有“口论自由”(用喉咙说话),而一个有“口论自由”的国家则不一定有言论自由,但一个连“口论自由”也没有的国家则绝对不会有言论自由。因此,历史上凡有远见卓识的民主政治家,无不对言论自由给予极大的信任。杰弗逊有一句名言:“如果让我在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和一份没有政府的报纸之间选择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出于对天赋人权的敬畏和尊重,也鉴于以往国家剥夺个人表达权的沉痛教训,在这些伟大人物所创立的、对人类的文明进步曾起过或仍然起着巨大作用的历史文件里对言论自由都有明确的阐述:《人权宣言》认为,“无拘束地交流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只要他对滥用法律规定情况下的这种自由负责”(第十一条);《世界人权宣言》的创立者也认为:“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与传递消息、思想的自由”(第十九条);美国宪法的起草者做得更绝,正文部分凡七条二十一款,无一字一句提及言论自由,但在修正案中则以第一条的位置不容置疑地写道:“国会不得制定下列法律:建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削减人民言论或出版自由;削减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伸冤之权力。”因为在起草者看来,保障言论自由对政府来讲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正文里没有提到言论自由,而修正案也没有像一些暴政国家通常做的那样,反过来又对宪法已经规定的自由作出限定,而干脆说“不得制定”。

国家或社会将天赋的说话和表达意见的权利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当然是好事。只要不与天赋人权相悖,任何基于自由目的的法律都是对个体生存空间的拓展和延伸。因此,历史上凡有理性的政府对异己言论从来都是有容乃大,虚心接纳的。孟夫子倡言“君视民若草芥,则民视君若寇仇”,言词峻急,但梁惠王并不以“危害国家安全”而降罪;司马迁将“开国之父”刘邦写成无赖儿郎,并指斥当朝元首汉武帝“好大喜功,残民以逞”,也并没有见他以“煽动”罪身陷囹圄;唐诗人李白喝得烂醉,作“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也并没有见当地警察机关因“扰乱地方治安”行政拘留之。只有丧心病狂的当权者才惟我独尊,容不得一星半点异己的声音。好同恶异,顺昌逆亡,穷凶极恶地抓捕异议人士,当然有效,然而有限,所以古来长治久安的王朝没有一个是靠刺刀和暗探维持的。秦始皇“偶语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可惜二世而亡,前后不过十五载;国民党军统林立,特务满天,但从1927年窃取大宝算起,也只二十二个春秋,就流窜到孤岛上去了;友邦“老大哥”契卡开路,克格勃继后,辅以活埋、劳改、举家流放等措施,但在度过七十二岁的“中寿”以后,这个不可一世的帝国大厦仍然像纸房子一样地坍塌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雍而溃,伤人必多”这是周厉王以杀止谤,周召公对他说的话。后来的“权力者”亦无不将此奉为治世的格言。可惜的是,“治人者”“奉”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