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神秘博客角逐英国文学奖

网名为Riverbend的伊拉克女作家,三年多来通过其个人博客(www.riverbendblog.blogspot.com)向全世界展现了2003年伊战结束以来真实的伊拉克。3月27日,这位女作家凭借着由这些博客文章集合的作品《巴格达在燃烧》(Bagh-dadBurning)入围2006年度英国非小说类文学大奖萨缪尔·约翰逊奖大名单,这也是该奖项首次提名博客作家。

Riverbend的博客开通于2003年9月,记录了自2003年以来巴格达“被占领和流血的三年”。她在第一篇博客中这样写道:“我是女性,伊拉克人,24岁。我是战争的幸存者。那就是你们需要知道的一切。这里记录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在其他博客文章中Riverbend还透露,River-bend本人受过高等教育,在2003年3月20日伊拉克战争爆发之前是一名电脑程序员,但战争爆发后就失业了。世人对于神秘作家的认识仅限于此,甚至连萨缪尔·约翰逊奖评委会也只能以她的网名提名。

在Riverbend的博客中充满着普通伊拉克人的愤怒与恐惧。在最近的一篇博客中,Riverbend为纪念伊战三周年写道:“我想三年前的伊拉克人肯定想象不到伊拉克会变得如此糟糕。最近几周我们始终绷紧着神经,我对这一切都厌烦了,我们都厌烦了。”也许这才是真实的伊拉克,而这是在报纸电视上所看不到的。

除入围萨缪尔·约翰逊奖外,这部博客作品还在不久之前获得了著名的尤利西斯报道文学奖。据报道,英国出版公司MarionBoyars于去年购买了《巴格达在燃烧》的版权并在英国成功出版,MarionBoyars出版公司以尊重作者意愿为由未透露Riverbend的真实身份。

萨缪尔·约翰逊奖是英语世界最重要的非虚构类作品奖,由BBC第4频道主办,评奖范围涵盖传记、旅游、科普、艺术和时政类图书等非虚构作品。据悉,包括《巴格达在燃烧》在内共有19部作品入围2006年度萨缪尔·约翰逊奖,颁奖典礼将于6月14日在伦敦的萨沃伊酒店举行,也许只有在那一天我们才可能一睹Riverbend真面目。

美国合众社:西方图书在中国卖得火

中国的畅销书排行榜看起来和美国《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排行榜有些相似。

  在中国,目前的畅销书包括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的自传《我的生活》、《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以及《达·芬奇密码》。

  据中国媒体报道,《达·芬奇密码》登上畅销书排行榜让出版商感到有些意外,因为这是一本以宗教信徒为主题、有时会令人感到恐怖的作品,出版商没指望它能卖得太好。《达·芬奇密码》的畅销还带动了该书作者丹·布朗其他作品的热卖。

  中国的这种“西方图书现象”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廊桥遗梦》。这本书开始在中国流行时,由著名导演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改编的电影甚至还没有上映。

  “这些图书出版的时候正值中国经历着巨变,中国人一方面还持有传统的价值观,同时又面临着因改革开放政策而带来的西方观念,”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陈敏(音)说,“人们想知道,当西方人面对类似选择时他们会怎么做”。

  但是,并非所有西方作家的作品在中国都受欢迎,这包括恐怖大师史蒂芬·金在内。对他而言这是由于其作品风格使然,中国人更喜欢有关灵魂的故事而不是史蒂芬·金着重于由心理和环境带来恐怖的文风。▲

  (摘自3月25日美国合众社电,原题:西方图书在中国热卖,苏小鹏译)

郭小林:旱 魃

   我变成蚯蚓的时候
    想事的任务就推给马了
    它的颅腔装得下多少智慧!
    别以为在字里行间爬就是作家
    蠹鱼渊博地嚼碎知识
    用世世代代的一生
    而我在田垅里写的作业
    总是不及格
    
    冷风吹得荒野寒毛倒竖
    热汗却总流在身体的南半部
    抹了那么厚的护肤霜
    脸皮依然纵横干裂
    大地交不起赋税要挨鞭子——
    密密麻麻多少道鞭痕!
    
    那头高大凶猛的公牛
    尖利的双角是纯金的
    它对所有的母牛姑娘
    拥有初夜权
    别的公牛正当壮年就都旱死了
    于是它女儿孙女儿的牛犊
    不可避免地退化
    如今满街是
    不长犄角的狗呢!
    
    大山是怎么形成的?石头堆的
    石头又是怎么形成的?
    干透的土壤聚合成的
    蠹鱼与旱魃肯定关系暧昧
    水价年年上涨也不用交费
    而蚯蚓的尸体千年难烂
    因为渴血的尘土已身轻如燕……

赵昕:如何挽救中国和平宪政民主转型事业

    今天上午,著名维权活动家郭飞雄亲自到广州市林和派出所,针对上周广东秘密警察在他家楼下对他进行的暴力殴打,以及报警后警号为” 027936″的派出所警官的不作为,进行了书面报警和投诉,以此来践行新自由主义者所大力倡导的”法治精神”——穷尽一切法律程序!但是非常遗憾却又丝毫不令人奇怪的是:广州市林和派出所不但对郭飞雄先生的书面报警和投诉作出了”不受理”、”不立案”的决定,而且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拒绝了郭飞雄先生要求开具书面收条的合法要求!无可奈何之下,郭飞雄先生给赵昕打电话说道:
    
    “面对如此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公开流氓行径,谁能告诉我,在穷尽一切法律程序而无法可依后,我们该怎么办?!”
    
    同样类似的情况,赵昕和全国各地的民间维权人士也亲身经历过许许多多次。这样的悲哀事实可以说数不胜数、非常普遍,笔者甚至还在四川遇到过亲人被杀死而警方却不予立案的恶例;同样无奈的问题,赵昕也听到过成百上千次,可是作为一个”法治至上”的自由大同主义者,我几乎无法作出令提问者满意的有效回复;同样愤怒的选择,譬如自杀、刺杀、爆炸、报复性同归于尽,笔者却实在不敢苟同,每次都是苦口婆心地百般劝说,再三言说暴力革命的危害性、个体暴力报复的有限性、非暴力公民权利运动的建设性,可是却收效甚微,几乎每次都会被提问者用”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人民拥有暴力推翻专制统治者的天然权利”、”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公民社会建设太长漫长了,暴力革命也有其合理性”、”我已经活着毫无期望了,还不如轰轰烈烈干一把”、”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等等理由予以诘难反驳!
    
    这些年来,由于长期从事人权事业,笔者接触了大量的社会底层弱势群体,其中工人、农民、市民、民工、教师、艾滋病患者、残疾人士、工商人士、公务员等等各个阶层无所不有。这些维权上访人群虽然来自不同的地方,每个人的悲惨遭遇也不尽相同,每个人的维权诉求和思想高度也千差万别,但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可悲遭遇:官官相护,欺上瞒下,投诉无门,无处伸冤!同时也都有一个共同的极为绝望的不休追问:”我该怎么办?!”
    
    是啊,当极权专制者制定的法律法规已经变成了一块人治的遮羞布,当以捍卫法律神圣为天职的国家司法执法机关已经堕落为非法迫害的统治工具,当”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已经兑化为”为人民币服务”的既得利益官僚集团,当社会大众心理已经养成为”开后门拉关系,有钱能使鬼推磨”天经地义时,当整个社会肌体腐烂毒化已经坠入拉美化、菲律宾化的悲惨深渊时,当”自私自利游戏人生”、”我是流氓我怕谁”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主流人生态度时,当饱受凌辱与侵害的弱势群体已经投诉无门、天理难申时,当秉持”以法维权”的民间建设性宪政民主力量都已经遭受了最为赤裸裸的黑恶暴力迫害时,每一个良知尚存、人性未泯的中国公民、炎黄子孙,不分党内外、体制内外、海内外,都应该大声地扪心自问——”我该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办?!如何挽救中国的和平宪政民主转型事业?!”
    
    历史不可假设!但是历史在种种偶然性因素的作用下,又自有其历史的必然性。 身处这样一个悲哀的犬儒世代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容留滋长种种悲剧发生的那个时代的每一个人。所以我们讲”有什么样的土壤结什么样的果子,有什么样的人民必有什么样的政府”。可是最为可怕的是,即便是那些勇敢地起来反抗专制极权制造悲剧的自由斗士们,也很少有人能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本身就是专制主义者的孪生兄弟,都是在同一片土壤土质里成长起来的,都存在着人类的种种内在局限,都具有几乎相同的原恶的遗传基因——这就是为什么几千年来,无数的勇士怀着崇高的理想,艰苦奋斗了一辈子,却”播下龙种,收获跳蚤”,反对什么自己却兑变成什么,推翻什么最终却异化为什么,娜拉出走后又病变为娜拉之父,始终无法跳出这个巨大的悲剧历史怪圈的原因。
    
    自从”五四运动”始,中国人就简简单单地以为”科学与民主”能够救中国。甚至身处21世纪全球化民主化浪潮今天的海内外华人,无论国共两党、亲民党新党、民间人士,依然还抱持着陈旧过时的”三民主义救中国”信念,无能也无法认真动脑思考中国现代宪政民主转型事业的真谛,在神化”国父孙中山”的同时却对诸如王怡等先生的现代宪政主义理性思考大加鞭鞑。但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的苦难史与近两个世纪的近现代化史告诉我们,单靠”科学与民主”救不了中国,尤其是在整个民族普遍性的道德沦丧、信仰缺失、精神萎颓、物欲横流的时候。任何制度都是由人去操作由人去执行的,如果组成这个社会的每一颗土砾不变,滋养这一方土地的阳光、空气、水质、肥料不变,那么这个社会的土壤土质也不会改变,再好的制度也必然会异化病变!
    
     “我该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办?!如何挽救中国的和平宪政民主转型事业?!”赵昕的回答是肯定的:
    
    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必须从”改造国民精神信仰文化,塑造公民主体意识社会,建设完善市场经济体系,构建现代宪政民主政体”这四十个字的、层次分明、维度深广的普遍共识上着手,从基督福音的播化、人权天赋的确立、公民社会的发育、法治精神的养成、民众权利的维护、民间力量的成长出发,在穷尽一切法律程序之后,以牺牲舍己、宽容渐进的中国非暴力公民权利运动的方式,推动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如果我们共同致力于构成这个社会的每一颗土砾的质变,如果我们共同致力于滋养这一方水土的阳光、空气、水质、肥料的质变,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做到自由主义的两个层次:”求诸于己”与”求诸宪法”,知行合一地践行自由人权信念与民主法治理想,那么这个社会的土壤土质将不断地得到改良,公民社会虽然薄弱,却必将不可逆转地迅速成长!
    
    无数良知尚存的中国公民在不停地追问:”我该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办?!如何挽救中国的和平宪政民主转型事业?!”在这个历史转折的关键时刻,胡锦涛、温家宝两位先生作为中共的第四代领导人,也不得不正面这个惨淡的问题,不得不作出自己的历史交待。
    
     2006-3-28 日彩云之南

李国涛:在阴霾密布的日子里

在阴霾密布的日子里

李国涛

 

【2006年3月29日狱委讯】

(借此文诚挚感谢一切关心我爱护我鼓励我帮助我的海内外朋友们。我一定决不辜负您们的关爱,一如既往与您们并肩战斗,继续共同为促进祖国的和平民主转型,为争取我中华的自由、民主、人权,而齐心协力,鞠躬尽瘁,不懈奋斗!

近,因莫须有罪名,被国保拘留7日,昨已获释并平安到家。)

黑云压城城欲摧。虽然严冬已过,万物复苏,大地已进入早春时分,然而,多日以来,天空依然一片灰褐,似乎绵绵无期。阴霾的日子,再次无情地降落到了我苦难的中华民族身上。

晨起,忽然觉得天旋地转,举目环顾,乃惊骇地发现,时空正在快速倒转,潘多拉魔盒已经打开,文字狱僵尸横行的“文革”年代,正蠢蠢欲动,卷土重来。……清水君,师涛,郑怡春,张林,许万平,任自元,李建平,杨天水,侯文豹……,许多思想者,民族脊梁,作家,记者,众多正直善良的同胞,许多许多朋友,在这21世纪人类新文明冉冉升起的今天,令人万分痛心地依然再次遭到、或正在遭到文字狱僵尸们的残忍吞噬。

刹那间,我仿佛又置身于“文革”年代中了。环顾远眺,只见那目光所经之处,所及之处,阵阵烟雾腾起,文字狱僵尸们成群结队,大摇大摆,正日夜出没加害于人,一群荒原狼,正穷凶极恶,到处疯狂吃人,你争我夺,为抢先多吃,竟然将人囫囵吞下,不吐骨头。

耳闻目睹种种怪现状,我不由忧心忡忡,夜不成寐。善良的人们啊,该警惕了,该想些办法了。朗朗乾坤,岂容妖孽横行吃人?我中华誓师改革、艰辛改革已27载有余矣,虽然暂时受困于政改,然和平民主转型终将成功,岂容血淋淋恐怖无所不在的魔兽世界“文革”再世?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坏消息接踵而至,令人忧愁倍增。据国际互联网络近月来报道,北京齐志勇先生至今失去人身自由,北京胡佳先生、欧阳小戎先生失踪已经近6个星期了,至今音讯渺无,生死不明!而我中华民族的良心、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先生,竟险招卑劣者们狗胆包天的车祸算计丧生,近日又遇若干无耻小人不择手段骚扰……著名维权人士郭飞熊先生,则被——据报道说是——广东公安厅派去的6名秘密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殴打。忽然,又据国际互联网络报道,去年末广东省东洲汕尾武警弹压维权农民的血迹未干,今年3月又爆辽宁省沈阳苏家屯摘取人体活体器官并焚尸炉灭迹的骇人暴行。唉,中国怎么啦?我中华民族怎么啦?简直使人无法相信,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我堂堂中华民族,竟然已经落到了这等地步?

善良的人们该如何应对为上呢?这令人忧愤交加的阴霾日子。海外已经率先作出了积极有效应对,这就是,竭诚声援高律师们,竭诚关爱并帮助一切身陷囹圄失去自由的异议人士、民族人士、维权人士、宗教人士、自由信仰人士尤其是正在苏家屯等地正身临绝境的法轮功人士们!竭诚为他们的早日获得人身自由而不懈呼吁,而愤怒声讨邪恶。相信这对于每个有良知的炎黄子孙,都会有积极启示作用。

与众多受苦受难的同胞相比,我个人的境况,虽然也很恶劣,麻烦不少,但显然要轻得多了。

2006年3月20日,在历经一年半之中3次监视居住,20余次传唤、近10次抄家扣押电脑后,上海国保终于按捺不住了,终于试探性动手了。当天下午1点半,4个便衣来我家,以其领导找我谈话为名,不动声色将我诱骗到警署,录象,然后突然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我治安拘留7天,关押于上海市嘉定看守所,直至3月27日拘留期满释放。其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使我一时难以察觉。

“经国家公安系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检查报告等,认定你于2006年1月28日在国际互联网上发表了《十万火急:杨天水遭逮捕,呼吁紧急援救》文章”,这是“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决定对你治安拘留7天。”那位有事没事隔三岔五不厌其烦找我麻烦的国保,像煞有介事地向我不无得意地如此宣布道。

“哐啷”一声,锈迹斑斑的沉重铁门,随之牢牢地关上了,再次把我与外界隔绝。

屈指算来,这是继1989年、1994年,以及2000年先后三次对我累计长达7年之久以言入罪文字狱迫害囚禁后的第四次类似剥夺我人身自由了。虽然,这次只是区区7天,似乎不值一提,然而,就迫害的性质来说,却是一脉相承的,同样十分严重、十分恶劣,同样十分流氓,都是以言入罪,都是打着执法的旗号枉法违法,都是公然破坏宪法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都是蓄意侵犯天赋人权,都是对人类尊严的恣意亵渎,因而,都是荒唐野蛮的反人类文明反人类道德的丑恶行径。 

“如果以后再撰写发表诸如此类文章,就没收你的电脑,就新账老账一起算,就关押你更长、更长的时间!”充满杀机的恶狠狠威胁,故意抑扬顿挫,随后向我一古脑儿劈头盖脸砸来。

我实在为这些道貌岸然披着警服的法盲们——或,为这些虽然知法懂法、却常常会有意无意有法不依甚至执法违法、肆无忌惮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对守法公民滥施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准法律专家们”——汗颜。呜呼!好一个治安拘留7天,好一个强盗逻辑!公民和平守法的依法行使宪法明文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行为,公民天经地义的合情合理合法的守法行为——思想写作言论行为,就这样被这些权大于法的人指鹿为马滥权成了违法行为了;就这样被这些公然践踏法律与人权却依然自以为是的人滥加处罚枉法剥夺人身自由了;就这样被这些公器私用的家伙或许说一不二、今后可能真的仅仅会因为公民在网上发表文章的行为,而滥权处以没收电脑——这一宪法明文保障的公民私人财产——了。

然而,可悲的是,在当今中国,如果受害者就此冤假错案诉诸法律,提起行政诉讼民告官的话,除极个别特定案例,法院往往几乎千篇一律判决受害者败诉。因此,如果说,法院如此判决竟然如法官所云,真的“于法有据”的话,那么,此显然是有关法律或法规出了大问题。这种问题法律条款或问题法规条款,显然是必须立即修订或废止的、反人类的恶法,因为这种问题法律条款或问题法规条款,显然大悖于我国已经签署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大悖于我国的现行宪法原则精神。

从而,我13亿8千万中国人的脑袋,便被紧箍咒如此牢牢套住了。不准自由思想,不准独立思想,不准真话实话,不准声调不一……否则,就随时可能文字狱僵尸伺候。从而,做中国人便格外难,格外苦,格外累。久而久之,咱中国人的脑袋,便特别僵化,特别奴化,也特别懒惰,特别封闭;久而久之,咱中国人的性格,便日益儒弱,日益自私,日益扭曲,日益畸形。

呜呼!这忧愤交加的日子,这阴霾密布、百姓楸心的日子!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于家中

 

要求彻底废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公开信

要求彻底废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公开信

 

【2006年3月29日狱委讯】

全国人大法规审查备案室:

  2006年3月9日大陆著名人文思想网站爱琴海网(www.77sea.com)被浙江省新闻办公室和通讯管理局用突然袭击的手段封杀关闭。两会期间为劳工利益责斥《中国工人网》、《工农兵BBS》以及《共产党人网》也遭关闭。在此前《民主与自由》(观点)也被第47次关闭。

  这些网站官方关闭的依据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于2005年9月25日联合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爱琴海网被认为违反该规定第五条,因为没有经过国务院新闻办审批成立而关闭。《民主与自由》(观点)也同样被认为违反该规定第五条而关闭并且取缔了在信息产业部的备案号。《中国工人网》、《工农兵BBS》以及《共产党人网》等被认为违反该规定第八条,没有满足规定的人民币1000万元资金保障,不具备新闻资质。

  我们认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国务院新闻办审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行政许可权和第八条规定企业法人申请资格中的注册资金需1000万元,违反《行政许可法》和《宪法》的相关规定,所以向贵单位提出违宪审查的建议。理由如下:

  一、《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据此,公民对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对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恰恰是行使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利,理应 得到尊重和保障。同理,公民在属于公共空间的互联网上发表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言论,是公民行使宪法赋予权利的一种形式,也同样应该得到尊重和保障,不应受到任何非法的预先限制和阻碍。

  根据宪法学的基本原理,由于《宪法》的实施,依赖于宪法性文件或者基本公法,所以判断《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是否违宪,可以依赖于宪法性文件或者基本公法,例如《行政许可法》。违反《行政许可法》,即为违反宪法,可以提起违宪审查。我们的做法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齐玉苓案的批复直接适用宪法作为先例。200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批复中指出:“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而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促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齐玉苓案陈晓琪等由于违反《教育法》,因此也违反宪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做法可资贵单位借鉴。

  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和第八条违反《行政许可法》。审批属于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规定第十四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第十七条规定,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也就是说除非法律和行政法规,都不能设定许可和审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在2005年9月25日发布,属于行政规章,要受到《行政许可法》的约束,不得设立审批。

  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不得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作为抗辩依据。

  固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保留了国务院新闻办关于互联网登载新闻的审批许可权,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4条第二款的规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也就是说即使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权,也需要补上法律或行政法规。这是保留的行政许可权的形式要件,不可缺少。从整个《行政许可法》第二章《行政许可的设定》的规定来看,即使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保留的项目,如果补上没有法律或行政法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作为行政规章本身并不能代替行政法规,而自行设定。也就是即使《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保留了国务院新闻办关于互联网登载新闻的审批许可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还是违反《行政许可法》。

  我们要求:

  一、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违宪审查,撤销该规定。

  二、责令相关主管部门恢复因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而关闭的网站,并给与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

  我们申明:

  当本申请书的签名人数达到1万时,如果贵单位在法定期限没有完成审查并公告,我们将向中国法学界和民间法学学者和权威人士组成的模拟宪法法庭提出申请。

 爱琴海事件违宪审查申请代表团:陈永苗、陈启棠(天理),孙跃礼、李健
《民主与自由网》(观点)违宪审查申请代表团:吴伟(野渡) 刘荻
《中国工人网》违宪审查申请代表团
《工农兵BBS》违宪审查申请代表团
《共产党人网》违宪审查申请代表团
《民主与自由网》(观点)违宪审查申请代表团
无忧网违宪审查申请代表团 
深青网违宪审查申请代表团 
蠢驴网违宪审查申请代表团
香格理拉社区申请代表团
深青社区申请代表团
E苹果论坛申请代表团
大洋华人论坛申请代表团

2006.3.28.

今生今世已惘然——张爱玲和胡兰成年表解读

有人人认为张爱玲对胡兰成的爱情是胡兰成夸张的描述。我把张爱玲和胡兰成的年表按年代对照整理了一下,分析当年发生的事情和张爱玲作品数量,题材的变化,爱和不爱的答案就比较清楚了。有几篇不能确定张爱玲写作时间的文章没被计算在内。

1933年到1940年,张爱铃写了:小说《牛》和《迟暮》。7篇散文:《秋雨》,《国光》,《霸王别姬》《论卡通画之前途》,《心愿》,《牧羊者素描》,《天才梦》。

1943年,她创作了8篇小说:《沉香屑 第一炉香》,《沉香屑 第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倾城之恋》,《琉璃瓦》,《金锁记》,《封锁》。4篇散文:《到底是上海人》,《洋人看京戏及其它》,《更衣记》,《公寓生活记趣》。

1944年,张爱玲年2月4日与胡兰成初次见面,同年8月完婚。这年是张爱玲一生中的创作高峰期,她写了8篇小说:《连环套》,《年青的时候》,《花凋》,《红玫瑰与白玫瑰》,《殷宝滟送花楼会》,《等》, 《桂花蒸 阿小悲秋》。22篇散文《道路以目》,《必也正名乎》,《烬余录》,《谈女人》,《小品三则》,《论写作》,《童言无忌》,《造人》,《打人》,《说胡萝卜》,《私语》,《中国人的宗教》,《诗与胡说》,《写什么》,《〈传奇〉再版序》,《炎樱语录》,《散戏》,《忘不了的画》,《谈跳舞》,《谈音乐》,《自己的文章》。

1945年,2篇小说《留情》和《创世纪》。6篇散文:《气短情长及其它》,《〈卷首玉照〉及其它》,《双声》,《吉利》,《我看苏青》,《姑姑语录》。这年,胡兰成与护士周训德相爱,年底范秀美同居。

1946年,张爱玲只写了一篇小说《鸿鸾禧》。二月中旬,张爱玲到温州探望胡兰成约二十天。 年底,胡兰成取道上海再往温州,经上海时在张爱玲处住一宿,首次承认了他和范秀美关系。张爱玲和他发生争执,当晚二人分开睡。第二天胡兰成向张爱玲告别时,面对她悲伤的眼泪不发一词地抽身离去。

1947年六月,张爱玲决心与胡兰成离婚。那年她写下了小说《多少恨》,4篇散文《中国的日夜》,《华丽缘》,《有几句话同读者说》,《〈太太万岁〉题记》,和3 部电影电影《未了情》,电影《太太万岁》,和电影《情场如戏场》。

1950年:三月时,胡兰成去香港定居。张爱玲写了小说:《小艾》,《相见欢》,《色·戒》,《浮花浪蕊》。

1951年:张爱玲只创作了小说《十八春》。胡兰成七月底搬进一枝家,住了两年。

1956年,张爱玲在美国结识了剧作家赖雅,8月两人结婚。张爱玲和胡兰成好象也是在8月结婚的。1967年赖雅去世。这两年中,张爱玲没有作品问世。

1981年,胡兰成去世。

1952年到1990年的近四十年间,只写了5篇小说《秧歌》,《赤地之恋》,《半生缘》(惘然记),《怨女》 ,《五四遗事》。另有散文等《张爱玲短篇小说集·自序》, 《〈爱默森文选〉译者序》, 《忆胡适之》,《谈看书》,《谈看书后记》,《〈红楼梦魇〉自序》,《〈张看〉自序》,《红楼梦魇》, 《〈海上花列传〉评注》, 《〈惘然记〉序》,国语本《海上花》译后记, 《〈海上花〉的几个问题》, 《表姨细姨及其他》,《谈吃与画饼充饥》, 《“嗄?”?》, 《草炉饼》。

回首张爱玲和胡兰成两人的往事,可真是上山河岁月空惆怅,今生今世已惘然。

 

从个人记忆到集体记忆——从《青春之歌》看“革命文学”叙事的重构

「内容提要」《青春之歌》是17年时期红色经典之一。它的构思、创作明显贯穿着政治意识形态主观意图和价值重构的叙事策略。本文通过探讨作者将个人记忆纳入集体记忆的过程,认识到,“革命文学”的叙事重构,不是一个仅仅关联着形式的小问题,更是一个隐含了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命运的根本性问题。

  「关键词」杨沫/《青春之歌》/个人记忆/集体记忆/“革命文学”/重构

  《青春之歌》是一部自传色彩较浓的小说。这不仅因为女主人公林道静的故事同杨沫的自传相接近,更重要的是作者将自我的生活经历和情感经历,即她的“个人记忆”揉进了她所讲述的故事中。然而,与90年代女性小说不断把个人记忆从集体记忆中剥离出来相反,《青春之歌》是一部经过作者修改,从自我想象到自我否定,将个人生活经验缝合进宏大叙事的文本,它不仅试图陈示个人主义皈依集体主义的必然性,而且极力指证这种必然性的唯一合理性。因此,这部小说不单是一部个人成长史,它更关联着一种在20世纪50年代形成的革命文化的实践。

  《青春之歌》的重要情节发生在30年代最初几年,背景是1935年北京学生“一二·九”爱国运动。故事的一些片断来自当时学生运动中的实事,有些则来自作者的见闻和亲身感受:“一九三一年到一九三五年,我生活在北京的学生群中。他们中有我的许多朋友。所以,他们当时的苦闷、希望和欢乐我能体会到一些。”[1]更重要的是,从作者的自传中可以了解到,林道静这个人物身上闪现着作家自己的影子。早年的家庭生活带给杨沫的不是幸福的记忆,而是原始创伤性记忆:父亲是前清举人,靠办教育发了财,长期“花天酒地、嫖妓女,娶姨太太”的生活,使他堕落了,母亲开始还和他吵架,后来也灰心了,不再关心儿女。杨沫17岁那年,为反对母亲包办婚姻离家出走,投奔北戴河的兄嫂,但受到冷遇,差一点投海自杀,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结识了一个北大国文系的学生,并由相爱发展到同居。

  不难发现,这是一个意蕴丰富的悲剧性家庭故事,有多种语义的可能性,具有多重叙事发展的方向,如,反抗旧家庭、恋父弑父等等,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讲述。在强势意识形态话语笼罩和监控下,杨沫最终选择社会政治革命的角度重构早年的生活经历,把它写成了一个“从一个个人主义者的知识分子变成无产阶级革命战士”[2]的故事。基于此,从一开始,作者笔下自我形象的建构(包括人物经历、心理活动、行为方式等等)是通过虚构不断地朝向某种外在理念认同的过程。一个生动的例子就是杨沫在林道静的血缘中注入佃农的血统,使其带上了被压迫阶级的烙印,于是作者的个人体验被提升到“普遍性高度”:林道静生母秀尼的悲剧命运,一方面揭示了林家的罪恶,隐喻了整个社会的黑暗,从而把林道静对家庭背叛的个人意义转换成对旧中国反抗的普遍意义;另一方面也为林道静最终走上革命道路奠定了政治基础。这是一种革命叙事,它最主要的特征是以政治意识形态把家庭、个人的不幸和仇恨演化为阶级对抗,并汇入政治斗争和民族矛盾的漩涡中,通过个人生活流程与革命斗争历程相一致的概括性想像,叙述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成长史。在这种叙事框架中,零乱、破碎乃至隐秘的个人记忆已被某种文化共同记忆筛选,即把自我融入到“一个固定的、抽象的同一体”[3](P84)中(比如“无产阶级先进知识分子”),《青春之歌》因此而被纳入主流文学。

  然而,正如研究者李扬所说:“在叙事的阶段,我们的国家本质尚未真正建立,叙事的意义就在于将各种自然状况组织到话语状况中来。因此,叙事的文本让我们完整地看到这种组织过程的不自然性。无论多么高明的艺术家,在拼装这两个世界时不可能不留下痕迹。”[4]尽管杨沫把自我成长的经历纳入到宏大叙事的框架中给予讲述,但当时及后来的“明眼人”还是敏锐地看到了作品主题的分裂状态,即在成为“革命者”的林道静的身上藏匿着的“小资产阶级”自我及其情调。如果说,《青春之歌》所讲述的是以满足主流思想文化为目的的知识分子奋斗史,那么透过文本的表层,我们却看到了与主题不相和谐的差异和异质。试以林道静与三个男性的关系为例。从某种意义上说,《青春之歌》是一部关于一个女人和几个男人的悲欢离合的,即非常传统的“才子佳人+英雄美人”的故事。在第一章,林道静一出场就给人留下冰清玉洁却软弱无力的可爱形象:

  清晨,一列从北平向东开行的平沈通车,正驰行在广阔、碧绿的原野上……人们的视线都集中到一个小小的行李卷上,那上面插着用漂亮的白绸子包起来的南胡、萧、笛,旁边还放着整洁的琵琶、月琴、竹笙……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学生,寂寞地守着这些幽雅的玩意儿。这女学生穿着白洋布短旗袍、白线袜、白运动鞋,手里捏着一条素白的手绢,——浑身上下全是白色。她没有同伴,只一个人坐在车厢一角的硬木位置上,动也不动地凝望着车厢外边。她的脸略显苍白,两只大眼睛又黑又亮……[5](P1)

  这段美化自我的矫情描写实在很俗,但却是小说真正具有原始叙述动力和阅读魅力的基本原因——弱女子的无助引来一个或几个陌生男子的帮助,展开一个跌宕起伏、泪眼纷飞、引人入胜的情爱故事。因此,《青春之歌》在当时引起“轰动”,并不完全是政治因素,还有另外一些非政治因素,它满足了读者潜在的心理欲求。

  从林道静的生活经历来看,小说是一个十足的“小资”故事。虽然一开始杨沫竭力突出她的悲惨遭遇,但她的生活理想和趣味却完全是“小资产阶级”的:在北戴河寻找表兄不得,险遭小人暗算,欲投海自杀,却被北大读书的“新青年”余永泽救起。余非常爱慕她的美丽和浪漫,而林道静在特殊的情况下也顾不得许多了,况且余永泽还投其所好地用海涅的爱情诗打动了她,此时两人间的印象相当美妙:在林道静的眼里,余是“多情的骑士,有才学的青年”,在余永泽眼里,林是“含羞草一样的美妙少女,得到她该是多么幸福啊”。如果小说就此结束,显然是一个没有什么新鲜感的“才子佳人”的老套路,而且仅停留在“感情戏”阶段,是不可能完成革命文学叙事的任务。“所幸”的是,林道静注定是一个不安分的女性,这使小说获得了继续向前发展的动力(如果林是一个“安分守己”的贤妻良母,小说该怎样发展?)。就在余永泽离开北戴河不久,另一个更为优秀的革命青年卢嘉川进入了她的视野。卢嘉川的冒险、坚毅、果敢的性格以及不俗的外貌(小说中多次用“英俊而健壮”、“多情地”“黑眼睛”描绘卢)反衬余永泽的持重世故,不问政治,埋头读书,甚至几分怯弱。可问题总得有个先来后到,余不仅先来,而且对她有救命之恩,怎么好背叛他呢?然而,林道静毕竟不甘于“平庸”的日常生活,她要过更为刺激的“革命”生活。于是她用心良苦设计种种摩擦,用“自私”、“不爱国”、“不革命”、“没有阶级感情”指责余永泽,夸大两人间的裂痕和对立。其实,小说中的林道静与卢嘉川的关系已经接近婚外恋,他们每次见面谈“革命道理”根本就经不起推敲。这样余永泽当然要反对,反对则必然在他两人间产生更大的缝隙。卢嘉川的被捕,直接导致两人分手。然而,这还不是这场感情戏的最高潮。林道静在事实上还未获知卢嘉川牺牲的情况下,就迫不及待地投入到另一个“革命党人”江华的怀抱,她的“小资”式用情不专的感情方式就此昭然于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林与江的感情戏路如同她与卢嘉川的翻版,换句话说,“革命”把林道静的不道德行为合法化了,其情感路上的道德焦虑最终被高于道德伦理的政治理念所克服。

  正如结构主义叙事学所指出的:“与大量的人物相比,功能的数量少得惊人。”[6](P27)《青春之歌》无意中契合了中国人非常熟悉的,也非常“俗”的阅读习惯和审美心理。因为它的故事讲述是按照中国古典叙述模式来演绎的。对作者来说这可能是她无意中落入了窠臼,但对小说而言,它却得益于这个窠臼——读者真正喜爱和为之激动的原因可能不是别的,正是这种俗套的演绎。然而,无论是“才子佳人”还是“英雄美人”,它们都不具备现实合法性。早在20世纪初,以“才子佳人”为基本模式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因为和启蒙叙事之间存在难以逾越的鸿沟,就遭到“五四”激进知识分子的批判。进入“当代”之后,传统侠义小说中的“英雄”也被具有更高政治道德伦理品格的“时代英雄”所取代。当然,从“英雄”到“革命者”只有一步之遥,即便是草莽英雄也只需稍加装扮就可以,如《红旗谱》中的朱老忠、《红日》中的石东根、《林海雪原》中的杨子荣、《铁道游击队》中的刘洪等等。《青春之歌》中的卢嘉川、江华显然不完全是传统小说意义上的“才子”、“草莽英雄”,准确的说,他们应该是具有鲜明“阶级意识”的“时代英雄”,即现代中国的“革命者”。这种身份使得一场感情戏很自然地被接纳于革命文学的叙事结构、方式、体系之中,从而非常有力地支持了林道静的人生之路和性格成长的合理逻辑,反过来,林道静虽然活动于感情戏中,但由于她的情感世界被植入了从个人主义到集体主义,从个人英雄式的幻想到参加解放的集体革命斗争的崭新内容,因此,小说不仅像传统感情戏(如“鸳鸯蝴蝶派”小说等)那样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更重要的是,也使杨沫个人性经历和体验升华为政治转喻,或有关政治集体记忆的一个注脚,从而达到革命历史小说的“教谕”目的。(注:林道静的原型是作者杨沫,余永泽的原型是学者张中行。可参阅张中行《流年岁月》第224—226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从这个意义上说,《青春之歌》更像一部披着革命叙事外衣的情爱纠葛故事,或者说,是30年代“革命+恋爱”的叙事模式。也许正因为这样,小说的叙事方式遭到了一些人的尖锐批评。郭开认为,小说“充满了小资产阶级情调,作者是站在小资产阶级立场上,把自己的作品当作小资产阶级的自由表现来进行创造的”,与此相反,小说不仅“没有很好地描写工农群众,没有描写知识分子和工农的结合”,而且也“没有认真地实际地描写知识分子改造过程,没有揭示人物灵魂深处的变化。尤其是林道静,从未进行过深刻思想斗争……”[7]与此同时,茅盾、何其芳、马铁丁等却对小说持肯定意见。他们认为小说描写的内容符合历史事实,“是一部优秀的成功的有教育意义的作品”[8],“整个思想内容基本上是符合于毛主席的论断的。”[9]肯定的意见在客观上起到了对《青春之歌》及其作者的支持和保护作用,使小说不至于被打入冷宫。今天看来,这场论争虽然本质上并无根本冲突,双方都是站在政治角度、阶级立场谈论作品中传达出的教育意义,但这也表明建国后在革命文学叙事的问题上,文学界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在顽强地坚持自30年代以来革命知识分子独有的文学叙事,另一种意见则站在工农兵的立场上,企图压制和排斥知识分子话语在社会主义文化空间中的生存。”[10]

  为了适应建国后的文化功利目标,杨沫决定对小说进行修改。从1959年9月开始,杨沫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将《青春之歌》修改完毕。修改工作主要是结合争论中提出的焦点问题进行的:为了突出卢嘉川英勇献身的革命者形象,作者设置了他带领北大学生去南京请愿,与国民党坚决斗争的情节;为了描写知识分子和工农群众相结合,修订后的《青春之歌》增加了林道静在农村工作的八章(第二部7—14章)和北大学生运动的三章(第二部34、38、43章);另外,作者还修改了其他一些地方,如戴渝的死、林道静的一些心理活动等。这样,小说由最初的1958年版本30余万字扩充为修订版的40余万字,于1960出版,1961年再版。显然,从叙事的角度看,修改只是手段,重构才是目的。也就是说,《青春之歌》是想重构这样一个叙事方式:林道静从封建家庭中出走,结识余永泽,营建个人小家庭;在共产党人卢嘉川、林红、江华的指引下,思想得以升华,成为共产党员,领导学生运动。这样,一个普通的恋爱故事被置换为走向革命的故事。本来,革命加爱情的叙事方式在晚清以来中国各种文学本文中已司空见惯,但通过与主流话语的刻意结合,就成为证明革命历史选择正确性的一个合法的叙事规则。因此,小说的意义不仅在于林道静是如何由寻求个性解放走向“革命”的,更在于“它呈现了一个个人主义、民主主义、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改造成长为一个共产主义者的过程。它负荷着特殊的权威话语: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经历追求、痛苦、改造和考验,投身于党、献身于人民,才有真正的自我的生存与出路(真正的解放)。这并非一种政治潜意识的流露,而是极端自觉的意识形态实践”,[11](P148)对此,作者杨沫也承认:“想通过她——林道静这个人物,从一个个人主义者的知识分子变成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过程,来……表现党对中国革命的领导作用。”[2]这样,小说就从传统侠义小说、30年代“革命+恋爱”的小说模式中剥离出来,成为建国后革命文学叙事中的一个经典代表——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走向革命的一个范本,它极大地凸现了政治意识形态对文化的强烈诉求。

  由是而知,“革命文学”叙事重构,不是一个仅仅关联着形式的小问题,更是一个隐含了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命运根本性问题。它昭示了一条从最初革命的思想启蒙者,到跌落为“革命同路人”直至成为“革命对象”的悲剧性历程。这样一个命运的转折所导致的,就是知识者不得不“自愿”放弃自己的知识优越感、叙事方式,转而追求更崇高、更神圣、更纯洁的理想。类似《青春之歌》这样的修改现象在17年时期并不是个别的,像《创业史》(第一部)、《红日》、《野火春风斗古城》、《欧阳海之歌》等这些出版、再版、重版的一批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文本都经历了“修改”的命运。当然,这种命运的结果不是一下子出现的,而是有一个漫长的从“不自觉”到“自觉”,从自虐到受虐,乃至最后发展为集体无意识的过程。《青春之歌》正是知识分子完成了思想改造后,对自己思想改造必由之路的确认并通过个人的心路历程得到确证的一个文本,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说无意中书写了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的复杂心路。

  「参考文献」

  [1]杨沫。我为什么写《青春之歌》[N].北京日报,1958—4—9.

  [2]杨沫。青春之歌·初版后记[M].北京:作家出版社,1958.

  [3][美]华莱士·马丁。当代叙事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4]李扬。抗争宿命之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1942—1976)研究[M].北京:时代文艺出版社,1993.

  [5]杨沫。青春之歌[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

  [6][美]伯格。通俗文化、媒介和日常生活中的叙事[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

  [7]郭开。略谈对林道静的描写中的缺点——评杨沫的小说《青春之歌》[N].中国青年报,1959,2.

  [8]何其芳。《青春之歌》不可否定[N].中国青年报,1959,5.

  [9]茅盾。怎样评价《青春之歌》[N].中国青年报,1959,4.

  [10]程光炜。《青春之歌》文本的复杂性[J].上海:中国比较文学,2004,1.

  [11]戴锦华。再解读[M].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

异端的权利——《良心反对暴力》读后

此书尚有另一译名:“异端的权利”。异端究竟有无权利?这一点,我想在目前一个即便是行专制之实的前现代国家也不得不挂民主之名的时代里,应该已无争论的必要。毕竟,“自由始终是持不同意见者的自由”,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仍能不时目睹以言论思想为罪打压异己的惨痛事例。这除了国家制宪时一定程度上的伪善之外,恐怕尚有其他原因。比如,果真就是一切言论皆无罪?

言论观点之间难免互有抵触,争论自然也在所难免。然而论战一旦开始往往就会陷入僵局:彼此皆固执地认定自己手中所持方是真理,故而谁也无法说服对方。于是演变的方向无非两种,且皆因世俗权力的介入而告终。

一是走向恶俗化,由论战沦为“骂战”。太多曾经喧闹一时的论战往往只是隔靴搔痒,甚至顾左右而言其它,不去讨论真正的是非对错,而只是一味诋毁对方的人格品质。于是常有人抱怨知识分子存有一定的修养问题。殊不知除此之外,世俗权力的虎视眈眈却也常迫人无奈。

二则——为我所喜亦为我所忧——成为毫无顾忌的思想撞击。激扬文字,惊世文章,直至世俗权力破门而入,讨论之门遭至摧毁,论战某方乃至双方被押赴刑场,犹难休止。当然偶尔也有例外。论战双方出于对争论所蕴含的政治风险的自觉,在论战愈演愈烈之际不约而同地主动将讨论之门关闭。

这也正是我们常说的,一旦世俗权力涉足思想论争,必然产生现实悲剧。

世俗权力之为“世俗”,就在于它追求现时效益,而邪恶言论大多参习“野狐禅”。走的虽是旁门左道,但毕竟见效极快,自也就常受到世俗权力的“赏识”。世俗权力接上了邪恶言论,自然沦为邪恶势力,成为人民公敌。

然而即便世俗权力接上了正义言论——邪恶言论的现时效益毕竟不可能在人类史的每个阶段都高于正义言论,否则又何谈正义的最终胜出?再者,虽然正义言论出于其自身理论的自足性而无需世俗权力的帮忙,但世俗权力却难免会为博取支持而拉拢正义言论,或干脆谎称正义,伪装自己——为巩固其自身,则势必会以暴力强迫一切人在最短时间内信奉其选定的信仰:正义接上了暴政!而此时在野的批评意见就难免会连孩子带脏水一起倒掉,批评暴政的同时矫枉过正地兼批被暴政强绑在身的真理,虽不致成为邪恶言论,但终究是危险言论。

然而不管是邪恶言论还是危险言论,原本作为针对君动辄对持批评意见者治以重罪而提出的主张,“言论自由”与“言论无罪”就反倒会成为其招摇撞骗的幌子或肆无忌惮的护身符。故而我虽不承认统治者有杀人翼教之权力,但也颇能理解:毕竟在没有一个迅速有效的评判标准和裁决机构,却又有危及政权之忧时,这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政治与哲学终究是两码子事儿。只是往往所杀皆是正义,常令人失声痛哭。

——最后或许有必要写下两条建议:

    一是,说自己认真思考过或自己确实相信的话;

    二是,卡尔·波普的故事。卡尔·波普在其由马克思主义者转变为反马克思主义者之后,完成了一部反马著作,但他硬是压下而不急于发表,原因是,当时乃纳粹猖獗之时,而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对纳粹有压制之效。

 

“在我们心中,仍然不可灭绝的保持着原始幻想:可以找到某一种最终极其公正的赐予人类所有成员,以和平与秩序的宗教的、民族的或社会的制度。”

人的内心深处其实隐伏着两种最终幻想,所幻想的则是两种貌似截然相反的事物:一是绝对的自由,一是绝对的秩序。而实质上,对前者的渴望不过是为“免除自己面对现实生活所需的各种努力和思考”,仍是出于一种对现实生活层面的绝对自由的渴望。然而不幸的是,对前者的渴望往往造成混乱,对后者的渴望则往往酿成了暴政——人类社会似乎远非如某位哲人所言的那么简单,只是在自由和秩序中徘徊,更多的则实是在混乱与暴政之间摇摆。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已逐渐认识到绝对自由的不可能性和秩序约束的必要性,于是对绝对自由的渴望也一并转嫁到了对绝对秩序的渴望上:企图找寻一位全知全能的终极领袖或一种无所不能的最终秩序,以“免去自己面对现实生活所需的各种努力和思考”。而事实上并没有人真的希望自己的命运和未来是由他人掌控和决策——如前所言,人们对绝对秩序的渴望仍是基于对自由的向往,对自己命运和未来茫然不知何去何从的忐忑心理确实又总是令人难以忍受。但是出于对个人能力的不自信以及对复杂和责任的恐惧又使得我们急于寻求一种荫庇,于是我们自然而然的会选取一位自认为值得信任的领袖或一个自认为值得信赖的团体——往往是由于他或它曾带领我们赢取一定的胜利和幸福。但也正是由于我们对其的信任和依赖,使得我们极易放松对其应有的警惕和制约,任由他们经受权力腐蚀的考验,最终酿成独裁与暴政。且一旦存有外部危险,人们则更容易由于后者的逐日加剧而益发忽视前者。民族凝聚力虽是常由此而形成,但更多的独裁暴政却也往往正是借此而产生。

 

“教规和纪律在出色地实施着,异常为寻常做出了牺牲,富有创造力的自由为毫无反抗精神的奴性做出了牺牲,日内瓦只有在它那个最为独立的市民让雅克。卢梭那里,才会完全摆脱加尔文的束缚。”

但正如你我所知,卢梭的激情或许结束了加尔文,但也正是由于卢梭充满激情的政治理论才使得在其信徒罗伯斯庇尔的践行下酿成了雅各宾专政。一如加尔文结束了天主教专制统治,却诞生了新教神权政治和独裁。每次革命借以摧毁前一制度为目标,成功之后确也必将予人以自由,但若不能迅速建立另一新制度,则难免自由过度,沦为混乱;而即便可以适时建立一种新的制度,又往往会因贪功而急进,以恐怖治人。“不自由,强迫你自由;不道德,强迫你道德。”——好心而办坏事,令人切齿之外也实在可悲。

这就涉及到暴政产生的另一个原因,可能并非如前所述的,人民的盲从和权力的腐蚀,而是统治者或领袖内心的一种伟大理念——暴力压迫下的反抗往往不是出于同一目的,但是最终能够摧毁暴力的形式只有一种:更加暴力。全社会对暴政的普遍不满情绪,如若不能与一种理念相结合,往往就只能流于一种无力的牢骚而无所作为;而即便不与伟大理念相结合也确实形成了一股强大力量,却又必将因其缺乏组织性与纪律性而更加危险——而此种伟大理念中最可怕的则莫过于,对自由化和道德化的一种无限愿望,追求所谓的“终极道德”和“终极自由”。

这种理想主义在我眼中实在不过就是“至善论”,总会给我们一个顾准先生所说的“终极目的”。无尽危险便蕴于其中:对某一目标的过度注重必然相应的损害人们对执行手段的注重!

那是否就应该彻底抛弃理想主义?如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个人信仰的虚无主义已为我们做好了回答:不能!万万不能!那我们又究竟该如何放置理想主义?朱学勤先生说:“在野!”让经验主义在朝,理想主义在野。言之有理!但在野的又当是哪一种理想主义?答曰:在野理想主义。以前的理想主义是救世的工具,“缺乏个人意识,以某种超验的或历史的终极之物为本位,要求人们为之献身和奋斗”;我们现在需要的则是一个人的内在信念和自我意识作为支撑的理想主义,是拯救自我精神的理想主义,是自救的工具。

然而话又说回来,统治者之所以能够无所顾忌地推行他的伟大理念,仍是源于人民对内部权威的过度信任和依赖,赋予其太多权力而不加以必要的约束。

顺便提一下,我倾向于一种观点:“人民需要的是管理者而非统治者,人民需要的是服务者而不是虐待者。”其实,人民需要的也并非管理者——在国人眼里管理者无异于统治者——而只是意见提供者。而且“应该向科学上的前辈那样以理服人,或者像苏格拉底那样,和我们进行平等的对话。”

 

茨威格在书中还有这么一段话,我没敢多想。但仍然觉得很重要,就只有大段摘录了:

  “每一个时代都始终在为自己选择一个其他不幸者的群体,以便共同向这个群体发泄积聚起来的仇恨。一个较小的、较弱的群体,每一次都时而因为自己的宗教,时而因为自己的肤色、自己的人种、自己的出身、自己的社会理想、自己的世界性,被那些较强的群体选取为发泄潜伏于人性中毁灭性能量的对象;口号,时机在发生变换,但诽谤、蔑视和毁灭的方法却一成不变。”

 

即将完稿时传出了一件事情,使得这篇文章具有了一定的现实意义。据说一位来自北京的大一新生在学院学生会招新面试时公然向全学院“挑衅”。接着我就开始听说有人要暗中扣下他填报各社团的报名表,有人则要“封杀”他。看着那一张张几乎和我一样干净的脸,我感到无所适从。加尔文捉弄卡尔特里奥的那一套居然上演在我周围的朋友之间,我真不知道他们所谓的“挑衅”究竟有多么的罪不可赦和死有余辜!

“世俗权力一旦涉足思想论争,必然产生现实悲剧。”然而世俗权力必将涉足思想论争,现实悲剧无时不在上演!

一想到辅导员们所辛辛苦苦设计的民主方案就这么被一群学生干部给搅了,竟也有些同情崔永元“上下联合”制约“中间层”的主张了。是啊,每思及至此,我总难免恨恨的想:哪怕再来一场“文革”又有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