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蛙:汕尾,为你下半旗(诗)

今天就是渔民被枪杀的祭日

我心的国度
下跪
下跪

童年,留在你满是鱼腥味的码头了
二马路(1)就在你流血的地方
放了黑白电影

我的野菊花陪伴你走过最残酷的一秒钟
昨天刚听完第一曲白字剧(2)
此刻就听到枪声击碎渔民的身体

那些什么人啊
持着枪穿越你们的心脏
那些什么枪啊掌握了杀人的权力

我的上帝我的摩西
带他们走出埃及吧
他们在受难。
他们被阳光晒红的脸羞于表达
今天的阴暗
他们无处藏身

可是
所有的人都选择今天走上街头
今天就是渔民被枪杀的祭日

我淋着鲜血接受了基督的洗礼
从此获得了怜悯

汕尾,你是我怀念父亲的黑白片断
因为中国
没有一本可以翻阅的圣经能够查阅
父亲的下落

我的父亲那些坟墓如此接近你
汕尾的枪如此接近地狱
他们的悲伤如此接近我的祖国
我的心脏原来是一堆无法辨认的尸体

我的心碎裂

仅有的一面素幡为汕尾哭泣
仅有的一个国度为你


2005-12-9
SAND BEACH

(1)二马路:汕尾城里最热闹的一条商业街道。
(2)白字剧:汕尾(海、陆风地区)的一种戏剧,唱词以白话文为主,故称白字。

(诗人童年时代曾在汕尾客住过,那里淳朴的渔民和海岛的悠闲生活给她留下美好的印象。2003年8月底,她最后一次到过汕尾,参加杜青等诗人举办的诗歌研讨会,诸人还到香洲中学,与忘年之交黄锡霖老先生小聚半晌。这次汕尾民众遭受警察枪杀事件,使她感到无比的悲痛和愤慨。故作此诗哀悼死难者在天之灵。)

余杰:中央电视台是党的喉舌,还是皇帝的尿壶?

作为国家电视台,更准确地说,作为党的电视台,中央电视台以其在全球范围内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成为中国传媒界无与伦比的“托拉斯”和“辛迪加”。一个央视著名的主持人曾经坦白地说过,面对数亿的观众,即便是让一条狗来当主持人,它也能够红遍半边天。确实,央视的那些主持人和编导们,没有几个人的智商是高过猫狗的。惟有弱智如猫狗,方能像罗京和邢质斌那样数十年如一日地出现在“新闻联播”之中,用僵尸般的音调,发布来自中央的声音。而如果还有一线良知、还有一丝人性,必然就像天安门大屠杀之后的杜宪和薛飞,因为那一滴宝贵的眼泪而被驱逐出央视的岗位。

央视自诩为最受器重的党的喉舌——在今天这个电视成为“第一媒体”的时代里,央视的地位已然超越了毛泽东时代显赫一时的《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即便是作为半个东厂的“新华社”,比起蒸蒸日上的央视来也显得逊色三分。不过,在权力熏天的中宣部眼里,央视也就是一个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倡优而已:制作并播放法轮功修炼者在天安门自焚的假新闻,让前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在萨斯肆虐的时候公然露面说“中国最安全”,一年一度炮制作为全民每人一勺的精神鸦片的“春节联欢晚会”……为了党的利益、为了党的权柄、为了党的荣誉,央视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自然,央视是死不了的,只要中国一天处于中共的独裁统治之下,央视就能够享有一天的垄断地位,这垄断地位带来的是滚滚的财源——每年公开拍卖的所谓“标王”广告(即“新闻联播”之前收视率最高的那两三分钟的广告时段)日渐水涨船高,已经高达数亿之巨,而央视完全是空手套白狼,得来全不费功夫。

在我看来,与其说央视是党的喉舌,倒不如说是皇帝的尿壶。在这个世界上,最不能忍受的垃圾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说:是中央电视台拍摄的那些风靡天下的、以历代皇帝为主人公的电视连续剧。似乎有这样一个规律:越是宣称具有“民族气派”和“民族风格”的电视剧、越是在各大媒体上爆炒的电视剧、越是吸引最多广告客户的电视剧,就越是臭不可闻的、散发着毒素的文化垃圾。

如果说央视是皇帝的尿壶,那么这把尿壶的第一护法当之无愧地就是央视“第一女导演” 胡玫,她导演了从《雍正王朝》、《康熙大帝》到《汉武大帝》等不计其数的帝王剧。胡玫是一个很喜欢谈论思想和文化的导演,这一习惯也许是受到与之关系暧昧的“第一御用思想家”何新的影响。在天安门大屠杀之后,何新迫不及待地献身充当中共的尿壶,亲自到各大高校演讲,说中共的镇压有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过,中共向来对待走狗刻薄寡恩,何新被当作尿壶使用过一回之后,连中共也嫌他太臭,而将其搁置一边。最后,郁郁不得志的何新终于通过胡玫的渠道传播他的思想毒素,这种毒素就是让中国的老百姓继续老老实实地当奴隶,简言之,便是“世上惟有奴隶最幸福,你们看皇帝好辛苦”。今天,党就是皇帝,党是比皇帝还要厉害的皇帝,你们就心安理得地接受这样的命运吧——就像在埃及充当法老王的奴隶的犹太人一样,有棚子住、有肉汤喝,为何还要跑到旷野里去风餐露宿、忍饥挨饿呢?

胡玫在一篇自我介绍中如是说:“胡玫是中国屈指可数的优秀女导演之一。追求个性化的视听语言、独特的视角、悠缓的叙事风格,使她游刃于艺术与现实之间。” 胡玫拍摄的《雍正王朝》获得了金鹰奖的八个奖项和飞天奖的六个奖项。她二零零五年的新作《汉武大帝》虽然投资高达五千多万人民币,但仅央视一家首播就付出了四千五百万的播出费,音像版权高达一千多万,而最终央视依靠这部大戏收入了一亿两千万,成为二零零五年央视最赚钱的一部戏。但是,在今天的中国,某些影视作品奖项的多少、赚钱的多少,并不与它的文化含量、艺术水准与思想价值成正比。相反,两者有时甚至成反比。

《雍正王朝》是一部什么样的电视连续剧呢?雍正在位期间杀人如麻,从自己的亲兄弟到民间知识分子,从九旬老翁到呱呱坠地的婴孩,他都毫不手软地挥起屠刀。然而,《雍正王朝》却把这个清代最残暴、最血腥的皇帝,塑造成勤政爱民的、不是唐太宗却胜似唐太宗的一代明君。在电视剧中,雍正皇帝勤勤恳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程度,甚至超过了党的好儿子雷锋同志。那么,伟大领袖的那句题词不妨改成“向雍正同志学习!”如果说《雍正王朝》是一部类似港台片的“戏说”,那倒还情有可原;但是,胡玫女士却硬要将其“论证定位为一部严肃的历史正剧”,那便不可原谅了——因为这是以“正剧”的形式肆无忌惮地改写和歪曲历史,并公然为皇权专制主义张目和招魂。在人类普遍追求民主、自由和人权的今天,我不禁要问:胡玫女士的心中究竟是一把什么样的标尺?学者秦晖在《从“戏说乾隆”到“胡说雍正”》一文中质疑说:“看着《雍正王朝》,我有一种回到‘文革’时代的感觉。此剧‘影射史学’式的‘胡说’方式,‘高大全’的人物塑造法,以及指导其编造‘历史’的‘法家史观’和夸张‘两条路线’、‘两个司令部’斗争的叙述模式,都与‘文革’时如出一辙。……《雍正王朝》宣扬的与其说是‘改革皇帝’,毋宁说是‘文革皇帝’。而究其实,则是宣扬封建专制主义,而且是比封建传统中的儒家更为极端的专制极权主义。”

在央视一套的黄金时段,《雍正王朝》之后是《康熙大帝》,接着又来了《汉武大帝》。好在中国历史悠久,皇帝有几百个,其中建立了“丰功伟业”的也有“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等等二三十个,胡玫等缺乏想象力的导演们,暂时还不至于缺乏素材。有评论者指出:“尽管从剧本来看,《汉武大帝》有这样那样的错误,但是胡玫在剧中表现出的金戈铁马征战天下的恢弘场景无疑符合了时下观众对强汉气势的渴望。”其实,这种渴望首先是中共统治者“和平崛起”战略的投射,以及长期进行民族主义宣传洗脑所达成的效果。但是,对于数以千计死于矿难的矿工来说、对于上亿有病却无钱上医院而在家中等死的农民和城市贫民来说、对于孙志刚和黄静以及受到骇人听闻的虐待的法轮功修炼者和基督徒们来说,“强汉气势”究竟有什么实实在在的意义呢?天下是天子的天下,GDP是天子的GDP,皇帝陵、世纪坛和奥运会也是天子的皇帝陵、世纪坛和奥运会。老百姓只能望梅止渴,老百姓只能像群众演员那样一群一群地死于帝国军队的刀剑之下——在二零零五年的定州和东洲,那里流的是真正的、殷红的血。

我并非一味反对拍摄古装片,美国大片《勇敢的心》和《角斗士》就曾经让我如醉如痴——我关注的不是那些扣人心弦的情节和宏大壮观的场面,而是其中体现出的人类对自由的向往和对自身尊严的捍卫。《勇敢的心》和《角斗士》里的两位英雄的主人公,在各自的时代里绽放出了人性的光辉,这种光辉穿透历史幽深的隧道,直抵我们的心灵。我想,优秀的电影和电视,正是在梦想和现实的张力之间,让我们获得安慰、获得快乐、获得对自我品质的确认。韩国电视连续剧《大长今》也是如此:一个卑微的女子居然成为主人公,而皇帝却成为其陪衬;在钩心斗角的宫廷中,长今用她人性的温暖与光明照亮了每一个黑暗的角落。这样的电视剧启示我们,人其实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人其实可以像天使一样飞翔,而不必像蛆虫一样的粪坑里互相嘶咬。《大长今》与《汉武大帝》之间根本的差别在于:韩国已经是一个民主国家,他们的艺术家能够自由地创作,能够在作品中讴歌自由的价值;然而,我们还是一个专制社会,我们这里没有艺术家,只有“拍片都为稻粱谋”、“拍片都为媚今上”的一堆奴才。于是,在我们的电视屏幕上,看到的只有一串串的三寸金莲,闻到的只有裹脚布的恶臭。这些电视剧教导我们,对待皇帝要像狗一样忠诚,对待弱者要像狼一样残酷,这才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有人说,在中国拍电视剧的人,是什么事情都干不了的,最后只好干这一行的流氓。以前,我觉得这种说法过于刻薄了,现在看来,如果不是“无知者无畏”的流氓,如果稍微有一点点正常的感觉、正常的思维能力和正常的生活态度,怎么会糊弄出如此“目不忍睹”的帝王戏剧来呢?

每每打开电视屏幕,我很少看到跟我一样穿着的现代人,十有八就都是些古装人物,或者是开口“寡人”闭口“朕”的皇帝,或者是不男不女、蹦蹦跳跳的太监,或者是锁在深宫中心灵和肉体都变态的贵妃和宫女。几十集乃至上百集的长度,从头到尾都是一群自得其乐的小丑,或装疯卖傻地卿卿我我,或怒气冲冲地打打杀杀。我猜想,就算是专门研究古代服饰的沈从文先生复活,他也会在这些稀奇古怪的服装面前眼花缭乱、大跌眼镜的。有报道说,《康熙微服私访记》的第三部已经拍摄完成,正在申请“集数最多的电视连续剧”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呢。在这些冗长得如同裹脚布的电视连续剧中,古人说着现代人的话,现代人却陷入古人的思维方式之中。它们与文化无关,与人性无关,更与历史无关。

据说前总理朱鎔基因为在央视题辞“群众喉舌”,而在政治局中受了批评——明明是“党的喉舌”,你干吗要说是“群众喉舌”,难道你不知道“党”与“群众”从来就是对立的吗?与此同时,央视逐渐滑向“满清帝国”的“御用电视台”,中央首长却点头称是——我们这个所谓的“人民共和国”,其实就是一个皇帝专制的大帝国啊!还是中央电视台能够深刻领会中央的精神,不愧为“中央”的电视台!

皇帝们还能当几天的皇帝呢?中央电视台还能当几天的尿壶呢?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原载《动向》2006年1月号

刘晓波:西方为什么警惕中国崛起?

独裁中国崛起引起世界关注 

   近年来,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越来越引起西方国家的关注。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共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对外宣布:「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已经圆满结束」,发现漏报二点三万亿元人民币,由此二○○四年Gdp增加百分之十六点八,达到十五点九八万亿元人民币,中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六,超过了意大利。在此基础上,二○○五年Gdp增长百分之九点四,中国经济总量将跃居世界第四,超过英国和法国。
    不过李德水特别指出:不要光看Gdp总量,而要看人均Gdp。按照人均Gdp,中国还排不进百位。
    
    但国内舆论仍然一片亢奋,而欧美各国更是纷纷聚焦中国挑战,再次引发「中国威胁论」的升温,英国首相布莱尔表示:为了应对中国崛起的挑战,西方国家应该加快改革。
    崛起是否可怕,关键在于制度
    
    然而,中国并非东亚各国中经济崛起的惟一国家或第一国家。事实上,早在中国崛起之前,日本经济崛起的速度和质量都要超过中国。经过一九四五年到一九五五年的十年,日本经济恢复到战前的水平;之后的日本经济开始飙升,Gdp以年均百分之十高速增长,且持续长达十八年之久;一九六八年时,日本以一五九七亿美元的Gdp超出了西德、英国和法国,一跃成为资本主义的经济大国。一九七三年后年均Gdp增长百分之五,进入稳定发展时期,到八十年代中期已经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日本经济飙升不仅是Gdp总量,更是人均Gdp;一九五○年时,日本人均Gdp仅仅是美国的十四分之一(一三一美元与一八九七美元之比),但到一九八七年时,日本人均Gdp已经首次超过了美国;也就是说,在大约四十年的时间里,日本人均Gdp增长了一五一倍。而且,日本经济飙升使各阶层普遍受益,并没有带来像中国这样畸形的两级分化。从财富分配的公平性上看,在西方七大资本主义国家中,第二大经济体的日本却是贫富差距最小的国家,也就是收入分配最公平的国家之一,日本的基尼系数只有零点二八五。
    
    由此可见,日本追赶西方强国的速度,比现在的中国还要快,仅用了不到二十年的时间。更重要的是,这种追赶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主要是正面的,既是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的双重赶超,也是价值观念、政治制度和社会公正的全面提升。
    
    日本与中国,同样作为与美国打过仗的东亚国家,但当年日本的经济崛起并没有引起西方的惶恐,更没有「日本威胁论」的流行,恰恰相反,西方发达国家把日本接受为「七国集团」的成员,而正是这一集团,主导着世界经济发展的方向、速度和规模。
    
    而现在,中国的经济崛起的迅速与质量都远不及当年的日本,却被西方国家视为最大威胁。之所以如此,根源就在于中国的制度性邪恶并没有根本的改变。历史的教训告诉警示后人,一个实力强大的独裁国家是极为危险的。因为:
    
    独裁必然扩张
    一,从政权性质的角度讲,独裁政权天然就具有无限制地扩张权力疆界的本性,随着实力的迅速攀升而来的,必然是独裁者扩张意志的高涨,大国外交的提出正是这种扩张意志的表现。更重要的是,独裁政权的天然扩张倾向,因其拥有垄断全国的主要资源的绝对权力而变得格外危险。它可以不经民意的认可和授权而一意孤行,可以为实现独裁意志而迅速集中举国之力。中共现政权不惜花大钱进行军事现代化和航天工程,向可以提升政权形象的各类对外工程投入巨资(如奥运工程、对外文化工程和中国电影走向世界的工程),中共寡头怀揣大订单周游欧美国家,中共大公司加入国际购潮,特别是近两年加大了对流氓国家的无偿资助(如胡锦涛等高官访问朝鲜、古巴、苏丹等国家,每到一处皆慷慨撒钱)。
    「狼性崇拜」成国民新图腾
    
    二,从社会心理的角度讲,独裁政权拥有垄断的信息权和言论权,它可以通过强制性的灌输和欺骗来建立大一统的官方意识形态。现在,当共产意识形态早已破产之后,为了重建一党独裁的合法性,它必然把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作为核心意识形态,对内灌输国耻意识和民族自傲,对外灌输外敌意识和复仇情绪,煽动起愈演愈烈的民族主义狂热,有意纵容那种挑衅的好战的狼性,用于反美、反日、反台独。现在,「狼性崇拜」正在变成国民意识的新图腾之一,泛滥于新左派与爱国愤青的言论之中,也促成了小说《狼图腾》的持续畅销。
    社会矛盾促进危机爆发
    
    三,从社会稳定的角度讲,中国经济崛起是以牺牲社会公正为巨大代价的,高增长的主要受惠者与绝大多数中国人无关,而只是极少数权贵受益,致使贫富差距逐年拉大且毫无缓解的迹象。随着中国的经济高增长而来的,是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的迅猛增长,一九七八年为零点一八,一九八八年为零点三八二,一九九四年为零点四六七,现在,个人年收入和人均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分别达到了零点五二九和零点五六一,已大大超过零点三五—零点四的国际警戒线水平,而实际差距可能更大。因为,显示在财富排行榜上的中国富豪,仅仅是暴富群体的冰山一角,制度弊端带来的不安全感使大多数富豪不愿意「露富」,特别是从中央到地方的权贵家族,无疑是跛足改革的最大受惠阶层,但没人知道邓小平、陈云、江泽民、李鹏等大权贵家族究竟拥有多少私人财富。
    
    现在,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各类关于中国财富分配的调查数据都在证明,中国已被公认为世界各国分配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特别是城乡收入的差距为世界之冠,从而造成深层危机不断累积,导致民间反抗的愈演愈烈,表面的稳定在危机四伏的待发火山之上显得极为脆弱。独裁弊端造成的危机和不稳定,也是西方把中国视为威胁的主要原因之一。
    
    换言之,至今仍然敌视民意的中共现政权无法用柔性的方式应对民间维权,更找不到缓解公正危机的制度性手段,致使官民之间的大规模暴力冲突不断发生,很容易引发出全面的社会危机。而十三亿人口大国的深层危机一旦全面爆发,必将对国际秩序造成强烈的冲击。
    自由国家不会信任独裁国家
    
    尽管,现在的中国还远不具有可以抗衡自由国家的实力,也谈不上二十年后成为称霸世界的第一强国,但是,一方面,独裁政权特有的权力狂妄和被独裁政权误导的民族主义,正在走向丧失理智和泯灭普世价值的盲目狂热,已经为将来的称霸准备好了可怕的天下心态。另一方面,独裁政权无力解决越积越深的社会危机和缓解日益激烈
的官民冲突,很可能在内部的危机和冲突即将全面爆发之前,借助于对外扩张来凝聚民意和转嫁危机。
    
    总之,自由国家对独裁国家不可能产生真正的信任,越强大就越不值得信任。所以,除非中国变成自由民主国家,否则的话,「中国威胁论」将伴随着中国经济崛起的始终。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于北京家中
    
    原载《动向》杂志2006年1月号

秦耕:是68条罪证还是不朽的丰碑?——读许万平《判决书》有感

        感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院的法官先生王立新,他精心制作的15000余言的《判决书》,向全世界展示了一个追求民主自由的中国公民的不朽业绩!如果没有这份语言规范、逻辑严密、证据确凿的《判决书》,中国公民许万平在黑暗岁月、背负巨大压力所做的这些虽然普通、甚至平凡、但却闪耀着人性光芒的事情,可能永远不会为世人所知。正是这份加盖着法院那枚带着国徽的印章的《判决书》,这份印章猩红、语言朴素、记录详实的《判决书》,以无庸置疑、不可辩驳的事实为今日中国、也为未来的民主中国留下了一份珍贵的历史文献,使公民许万平的先进事迹,在历史的远处闪光,成为一座不朽的丰碑。    
    这就是我读万许万平判决书后的第一印象。
    
    这种印象使我恍然想起中宣部1987年制作的《方励之反动言论》、1989年制作的《流亡精英其人其事》,这两份中宣部精心炮制、作为批判材料的武器下发后,曾经轰动全国,一时洛阳纸贵,本人亲自见证过人们争相传阅、读得津津有味的动人情景,甚至我本人收藏的那本《流亡精英其人其事》传到他人手中,被人据为己有,至今下落不明。
    
    我并不认识许万平,只从互联网上知道他作为良心犯被抓捕了,2005年12月我公干出差,路过重庆时曾想顺道去看望他的家属,可惜无人知道他家属的住址和联系办法。现在,通过这份记录着他所谓累累罪证的判决书,许万平这个本来陌生、普通的名字在我心中突然高大起来、光辉起来、亲切起来,我被他深深的感动了,我相信每个有机会读到这份判决书的人会有和我相同的感觉。这也许是制作这份《判决书》的法官先生始料未及的。
    
    从《判决书》可以看出,重庆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的警察先生们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他们通过长期、持续、甚至艰苦的工作努力,不辞劳苦,全面、广泛、细致的收集了许万平的先进事迹,如果没有他们的工作,许万平的所作所为可能就会被历史的烟尘湮灭,永远没有机会为世人所了解、记述、传诵。他们的足迹遍及全国,对每条线索、对每个有关人员逐一进行走访、查证、核实,并且准确记录。中共宣传部门曾经树立过许多英雄模范人物,但其惯例就是由组织出面搜集、整理这些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一般就是组织出面安排座谈会、由英雄身边的人按照事先设计好的口径介绍,再由豢养的写手们整理成篇,在媒体大肆报道宣传。重庆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这次在整理搜集许万平先进事迹时,抛弃了这种浮夸、虚假、概念先行的工作作风,采取了务实、科学、客观的态度,甚至不放过任何一个细枝末节。比如在介绍许万平如何关心、救助那些入狱良心犯的家属时,如何汇款、如何转交、善款数额、用途、当事人如何收取、如何出具手续等等,调查工作进行得非常扎实、细致、准确,英雄许万平如果想来点谦虚也不可能。再比如说到许万平忧国忧民、撰写意在推进中国民主进程的那些文章时,文章如何写、何时写、如何保存、如何发送等等过程,也进行了详细调查,并且用科学方法进行提取、验证、还原,一点一滴也不放过,丝毫也不走样,完全忠实于许万平先进事迹的原貌,使世人有机会景仰。我承认我在阅读时,也曾经被警察先生这种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历史上还不曾像这样认真的整理过那个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我敢断言,中共历史上所树立的那些所谓英雄人物的事迹,还没有那个将像许万平这样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感谢警察先生!
    
    我还要感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检察官贺忠、张可先生,正是他们对警察先生搜集整理的许万平事迹,没有偏听偏信,先入为主,而是以对历史负责、对许万平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查、论证、核实,然后才严肃的签名、加盖检察院印章,报送人民法院。不要以为他们只是走走过程而已,这其实是一相耗时费力、劳筋伤神的繁重工作。警察先生搜集到的许万平先进事迹共分为三大部分、六十八小项,具体为:许万平光辉历史事迹计12条,许万平足迹遍及西南、西北各地共15条,许万平热心帮助、关心他人先进事迹41条等等,要对这么多事迹进行整理、审查,其工作量之大、工作之繁重可想而知。
    
    更让人感动的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正式认定许万平事迹时,其态度也值得肯定,比如对于公诉机关夸大其辞、企图把许万平树立为“颠覆国家政权罪的首要分子”等过分之举, 就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如他们写到:既无证据证实其为颠覆国家政权组成了犯罪集团,也无证据证实在重庆市形成了以许为首的 “中国民主党”组织机构,故公诉机关的该项指控不能成立。 对于公诉机关夸张许万平为加强“中国民主党”成员间的联系,多次征集、编辑发送该党成员的通讯录,以及许万平还采取交“新朋友”方式,积极发展“中国民主党”新成员的事实,也从严审查,不予认定。他们这种工作作风,使许万平事迹基本保持历史原貌,作到既不埋没他的贡献、也不过分夸大他的作用。
    
    经过公检法三家国家司法机关的认真工作,一篇洋洋15000言的许万平罪证整理完成了,但这是罪证吗?我不知道其他人读后之观感,我个人的感受是,许万平的所作所为不是犯罪,从这份详尽的“罪证”中,人们可以看到一个热烈认同自由、民主、法治理念,且将其付诸实践的民主战士的高大身影,也看到一个古道热肠、充满同情心的巴渝汉子的双眼,更看到一个和平、理性、坚定、坦然面对暴力机器无所畏惧的勇士的精神,看到的是他身后所留下的那一行闪光的足迹。以至于我忍不住好奇之心,在阅读的过程中,一次次的猜测承办案件的警官在搜集这些事迹时,心里是怎么想的?当他们把许万平这些细小、平凡的事迹像珍珠一样汇集起来时,是什么感受?他们是否也被热泪模糊了双眼?当他的事迹第一次完整的摆放在检察官案头时,检察官的心脏是否也在胸膛里激烈的碰撞?他们是否感到因为工作关系而有机会认识许万平而感到由衷的自豪和欣慰?当法官先生在一字一字撰写判决书时又是一番什么感受?难道他真的以为是在审判共和国的罪人吗?难道他真的以为他在惩罚国家的敌人吗?我不相信!我相信无论警官、检察官还是法官,他们也是人,也是国家的公民,在他们的内心一定对许万平有另外的评价尺度,可能碍于身上的服装,也可能被身上的服装掩盖了他们的真实情感,但我相信他们一定被许万平感动了,我甚至相信当法官先生在撰写判决书时,他的手一次又一次的发抖,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激动,他知道他所制作的这份判决书将会成为珍贵的历史文献,它记载着一个普通而伟大的战士的光辉足迹,它不是罪证而是不朽的丰碑,它不是对许万平的审判而是对时代英雄的赞颂,它不是对许万平的惩罚而是对战士的奖赏。如果有惩罚,如果可以惩罚,那我相信这份判决书所能够惩罚、将要惩罚的,一定是那些把许万平作为罪人的人。
    
    真的感谢这份判决书!

昝爱宗:为32岁刘小兰遭商场众保安打死志哀

可怜的湖北妇女刘小兰,被一群同样可怜的保安(暴徒)使用暴力殴打致死,见证了广东这个被称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地方,人命是多么地廉价,实现和谐社会是多么地艰难,距离小康目标是多么地漫长。

可怜的刘小兰死了——只活了32岁,除了得到20万元的赔偿之外,却没有得到公正的判决:杀人者没有偿命。

可怜的刘小兰只是偷一包价值21元的奶粉,罪不该死,却被非法暴徒判决并执行了“死刑”,这难道不是对依法治国口号的最大嘲讽?

无耻的法院轻判罪犯,无耻的商场私设公堂,罪行滔天的杀人犯仍苟活人间,这与“逍遥法外”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无耻的法院居然以“判决的名义”赦免杀人犯的死罪,请问你们这些法院,你们谁有权赦免他们?

让我们记住这一天,2004年12月19日10时许,地点就是广东广州市(孙志刚被无端打死的地方)增城市新塘镇东坑五横路英佳购物商场,私设公堂杀死刘小兰的就是该商场防损员张学锋——这个人恰恰就是刘小兰的湖北同乡,他毫不留情地杀害了这名可怜的偷奶粉的女子,这女子等同于杀人犯妈妈的女儿,等同于杀人犯自己的姐妹,他们这些头脑简单、动物不如的杀人犯,杀的不是偷奶粉的,而是在谋杀自己的姐妹。

可怜的刘小兰,只为一袋未付款的售价为21元的奶粉,甚至哀求,痛哭,都没有得到宽大处理,直到被打死并扔出商场外。

可怜的刘小兰,一个外地妇女,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或许正是一个哺乳孩子的年轻妈妈,突然遭此不幸,已经身陷一个很悲惨的世界了,可是我们的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偏偏不是为刘小兰这样的低级人民所设立的公义法院,其不但不判决杀人犯死罪成立(其中广州检察院作为公诉一方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还对着死者家属“补开了一枪”:一条人命补偿二十万元,一了百了。

请看所谓的“广州中院认为”的结论:杀人犯吕梁、张学锋、王俊、黄春华4人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严惩,但鉴于英佳购物广场在案发后赔偿了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无耻判决,非法判决),吕梁等人又有自首情节,法院酌情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吕梁13年有期徒刑,张学锋、王俊两人则同获11年刑、黄春华被判蹲监7年。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请去掉那个“人民”字样吧,你们只是法院,不是人民的法院,甚至你们是保护杀人犯行凶作恶、杀人可以不判死刑的“杀好人不杀坏人”的法院。今天,吕梁、张学锋、王俊、黄春华这四人杀的是刘小兰,没准明天他们杀的就是你们法院的真正的杀人犯。

今天,我为当今阳光下的如此司法不公而感到悲哀,为普通人实现正义如此艰难感到悲哀,中国何时才能进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政与法治社会啊,中国人何时才能够为生在中国不可怜而自豪啊。

可怜的刘小兰不但死于杀人犯的暴力,还死于广州中级法院合法的暴力。可怜刘小兰真是生错了地方,也偷错了地方,假如她生在李中堂李大人家里,还犯得着偷奶粉吗?假如他生在张的肛张大人家里,即使偷了奶粉又能怎么样?即使最后被打死,那些杀人犯也不会被免除死刑的。

两千年前的李斯,早已见证了中国社会不公、非正义和司法腐败的根源。他发现“厕鼠”与“仓鼠”本是老鼠,却命运是如此大不一样:厕所里的老鼠吃的是粪便,居无定所,又时常受到人和狗的惊扰,成天惶恐不安,而粮仓里的老鼠吃的是享用不尽的粮食,住的是宽敞的地库,不会遇到人和狗的恫吓,总是自由自在,快乐无限。由“仓鼠”和“厕鼠”所处的不同环境可以看到暴力杀人犯和合法杀人犯的不同,暴力杀人犯一旦与合法杀人犯勾结起来,后果就会更可怕了,有钱杀人可以不偿命,被杀的刘小兰就是一个可怕的见证。

人们常说“非法法也”,就是这个道理,一旦权力和金钱让“非法法也”成为“常识”,那么,那些可怕的暴力杀人犯和合法杀人犯,就会先为他人掘坟墓,然后自掘坟墓,最后无法无天,恶恶相报,人人咎由自取。李斯的下场是这样,齐奥塞斯库的下场也是这样,难道将来广州中级法院院长的下场就不是这样?

最后,我从转发该新闻的新浪网络上查看,半天时间就有“评论共538条”,选取几条作为结尾吧,期待刘小兰家人聘请律师上诉或请求检察院抗诉,并期待媒体继续关注,最终实现正义。

新浪网友 2006-01-24 11:37:38留言:

*****生命的价值何在,法官大人,一包奶粉,就是一条人命,你这样判,你的心还在吗?法律何在,天理何在?不判死刑不足平民愤!
*****这四个畜牲还有脸活在世上,他们已经是行尸走肉,把一个可怜的母亲活活打死,他们愧对于天地,愧对于人类。
*****老子现在手上有60万,明天请人把判案子的两个法官打死,赔40万后,另外20万给打人的当坐牢补贴。
*****痛心!痛心!!痛心!!!
1.痛心之一:为了21元,去偷!真的可能是个孩子妈妈,最下层的打工者,实在收入太少,想让孩子或是生病的丈夫补补身子。
2.痛心之二:保安,狗一样,没有一点同情心,没有一点乡情。
3.痛心之三:法院怎么会如此轻判?!只因是小偷,就可以打死?!
4.痛心之四:这样的商场还有人去买东西!
现在养个孩子太不容易了,建议那些不懂事的孩子回家给自己的母亲讲讲这个事件,听听她会怎么说。现在顺产几千块,刨腹产几千上万,生病要住院看医生,奶水不够或没奶水要吃奶粉,都要钱呀!这几个保安一定很年轻,没成家,没孩子,等他们有孩子了,就不会这么没有同情心了。
*****这年头,人们应当对小偷小摸者给点同情。
*****这位女子为什么拿的是奶粉?而不是更值钱、更隐蔽的东西?可以想象家里一定有个嗷嗷待脯的孩子!为了孩子,不顾廉耻甚至生命做这个事,我认为她是一个普通又伟大的女性,给她冠名“小偷”,是对天下母爱的亵渎!大家还记得以前网上报道的一个小女孩李思怡因母亲被警察抓走而在家活活饿死的事件吗?“和谐社会”不是口号,是需要我们每个人真正的实践!!
*****到底是一条人命啊,女人偷奶粉多半不是为了自己。还记得有个外国城市的一个老头去偷吃,后果是市长道歉。市长不能让自己的市民丰衣足食,还算什么市长。
*****如果我是这女人的亲人,倾家荡产也要雇杀手做掉那4个人,和法官,法律=正义
*****雨果《悲惨世界》里面的主角冉.阿让,就因为失业,孩子饥饿,去偷过面包,但这并不妨碍他是一个伟大善良的人;后来他因为救人,当上市长(如果被这样,早就被打死了……)。
*****偷面包或者奶粉固然不对,但是我们这个社会,偷窃、侵吞国家的人民的财产、财富的人呢?谁敢去打他们?
*****这是什么世道啊!中国的法律怎么让我们看不懂!什么世道,60年了,把人都教育到这个份上!!!!少他妈说什么旧社会吃人,现在是人吃人!!!判的太轻!应重判!
*****这是什么社会?20万买条人命?????
*****我们社会的悲哀!!一个母亲为了孩子不受饿,就这样走了,唉,这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哦。20万算什么,比起一个人的生命来说!!!!
*****我们是不是又回到了解放前 ?!!!!
*****今年看到的最令人不舒服的一条新闻。
*****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如果不是困难的话,我想她不会去偷。判得太轻了,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怎么办?虽然死者有过错,但不应该受到那几个畜牲的处罚!中国的法律以后够很难起到警戒别人的目的了!!
*****偷东西不对,打人致死更不对,法院因为赔偿而轻判则是更更更不对啦!首先这些保安私设刑堂,对一个没有反抗,手无寸铁的妇女能出如此狠毒之手,可见这些人的心态是多么的扭曲变形。而且,在发现改名妇女已经奄奄一息的时候,他们不是及时把这名妇女送到医院而是,把她丢在后门,任其生死由天命。这么恶劣的行为,怎么能够因为人死后,商场做了赔偿而就轻判呢?像这样心里扭曲的人目前社会上还是很多的,如果不进行严惩,以后的法律还有屁用?

胡平:人格的力量

一个手无寸铁、身患重病的老人能让世上最大的专制政权如此惊恐,那又何尝不是他莫大的光荣。

2005年12月5日凌晨,我们敬爱的刘宾雁先生与世长辞。

和王若望、赵品潞一样,身患绝症的刘宾先生至死都未能回到自己的祖国。

四年前,王若望先生在纽约病故,王若望先生治丧委员会给江泽民朱镕基写了一封公开信。信中提到:“我们希望二位先生对七十岁以上老人叶落归根的愿望给予人道的考虑。从国共内战到文革动乱等各个时期流寓海外的人士几乎都获得了归国的允许,唯最近十余年以来的流亡人士除外。这种做法既无法律可循,亦有悖于人伦。在生老病死面前人人平等,无涉政见。中华民族向来具有尊敬长者的传统。我们希望二位先生通情达理地接受老人归国的愿望,搁置不同政治见解,不再提出常理常情之外的歧视性的贬损人格尊严并事实上令人难以接受的条件。……今日之中国,任何善意与政治和解之举,皆有利于化解民怨、减轻历史包袱,有利于防止爆发大规模的失控的恶性社会报复事件。老人应首先获得无情政治斗争的豁免权。我们的这种良好愿望,望您们三思,并作出明智的响应。”

然而,整整四年的时间过去了,台上的人物已经从江泽民朱镕基换成了胡锦涛温家宝,可是就这样一个最起码的要求竟然没得到任何回应。刘宾雁生前曾经痛苦地感慨:“我只是想重新用自己的脚踏一踏那片土地,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害怕一位年过八十、身患重病的老人?!”

是啊,当今世界最大的专制政权的掌权者,为什么要害怕象刘宾雁这样一位年过八十,身患重病的老人?

不过,站在中共专制者的立场上看,他们害怕刘宾雁回国倒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刘宾雁的存在就是对强权的挑战与抗议,刘宾雁被誉为中国的良心,他的名字就足以使专制者惊恐,他的回归本身就可能造成一种轰动。

想想看吧,假如刘宾雁回到了中国,回到了北京,在互联网时代的今天,这个消息是封锁不住的,它马上就会传播开去。即便宾雁的脚已经不能再走动,手已经不能再写作,但只要他的人回到了中国,就会成为一件大新闻,就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就会引来成千上万的人们的看望、慰问和谈论。不仅仅是他的亲朋好友,不仅仅是他昔日的同行同事,也不仅仅是那成千上万的当年曾经阅读过他文章的读者和聆听过他讲演的听众,还有那许许多多只知道他的名字的人,还有那些在“六四” 后才成长起来而此前甚至根本不知道刘宾雁的年轻人(“刘宾雁回来了!”“刘宾雁是谁?”“你连刘宾雁都不知道呀?他是……”),更不用说那些弱势群体即劳工大众,他们从来就是、现在更是刘宾雁的社会基础。在当今中国,刘宾雁的名字已经成为一个符号,一个象征。在知识界文化界,尤其是在普通民众,尤其是在被剥夺被损害的亿万底层民众之中,刘宾雁的名字无疑是最广为人知也是具最道义感召力的,他的回归可能引起的效应也许是最有轰动性的。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如果刘宾雁回到了中国,他的住所或医院很可能会整天门庭若市,拜访者络绎不绝;如果宾雁死在中国,必定会有成千上万的民众自发地举行悼念活动,医院或住所的门口将摆满鲜花和悼念信件,来自四面八方的人群将聚集在医院或住所门前,越聚集越多,久久不肯离去,巨大的哀痛与愤慨将迅速地凝聚、升腾……。只要想到这种种可能的情景及其后果,专制统治者怎么能不害怕呢?假如说专制者对于那些多少有些社会地位的人还可以采取内部警告的办法,不动声色予以控制,那么,它对于那千千万万本来就被剥夺得一无所有的底层大众又能怎么办呢?除非直接动用暴力,派出军警封锁、驱赶、抓人。专制统治者意识到,反正是作恶人,与其让刘宾雁回来而引发所谓群体事件,因而到头来必须出动大批军警赤裸裸的镇制,从而再一次在全世界面前暴露自己的残忍与虚弱,还不如索性不让刘宾雁回国,防患于未然,丢脸还丢得少些。

刘宾雁至死未能回到自己的祖国,这当然是他莫大的遗憾。但是,一个手无寸铁、身患重病的老人能让世上最大的专制政权如此惊恐,那又何尝不是他莫大的光荣。这本身就是伟大的胜利。这就是刘宾雁的人格力量之所在。这也就是我们纪念刘宾雁的重大意义之所在。

文学的力量:一部电视剧改变美国审判程序

    美国的陪审制一直让很多人津津乐道,因为普通公民都有机会成为陪审团一员,充分体现了“美式民主”。但是最近,美国的法律专家开始为这种制度烦心了,因为“平民陪审员”对审判程序的要求越来越高,他们总是要求控诉方提供高科技的法医证据。

    导致这种变化的“罪魁祸首”就是风行美国的司法题材的电视剧,以大名鼎鼎的《CSI》、《24 hours》和《Law & Order》为代表。这些电视剧以刑事司法制度作为题材,里面的主角个个是精明能干的“福尔摩斯”,而且展示了众多最先进的侦破技术。观众们看得如痴如醉,有的观众一旦被选为陪审员,下意识地就会以剧中的判案形式作为标准,这实在是为难了现实中的检察官们。

    陪审员要汇报看电视情况

    在美国司法体系中,陪审制是一个重要内容。陪审员的要求包括身体健康、智力健全、有读写能力、具有忠实的品德等。参加陪审团是美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还能获得国家支付的一笔可观的报酬。法院通常按个人社会保障号码的顺序挑选陪审员。

    弗尼尔是笔者的同事,他在2004年曾做过陪审员,这是他最难忘的经历。那是一桩民事案件,他和其他11名陪审员一起,负责对诉讼双方之间有争议的证供作出裁决,以决定哪一种说法属于事实。弗尼尔说,法官可以驾驭庭审过程,指导陪审团,却不能控制陪审团或侵夺其权力。

    弗尼尔告诉笔者,随着司法剧的热播,美国法庭在遴选陪审员时,会特地询问他(她)们是否看过此类节目,再根据他(她)们的答复做相应准备。司法剧的影响力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法学院把司法剧当作教材

    司法剧的走红还引起各大法学院的注意,教授们以这些剧集作为教材,甚至在课堂上分析剧情。学者们认为,目前司法界已经出现所谓的“CSI效应”——陪审团在判定被告有罪前,会要求控方提供高科技法医证据,就像电视剧里那样。加州检察长法医部门助理梅奥指出,陪审团往往以为他们也拥有剧集中出现的“太空时代器材”,能迅速得到结果,这是不现实的。他建议控方代表律师,应事先警告陪审团,以免他们期望过高,影响案件审理进度。

    据美国媒体报道,《CSI》还是英国情报六处、以色列摩萨德、日本警视厅的必修教程。它掀起的全球“法医学”热潮,为法医证据确立了绝对可靠的地位;而在《Law&Order》里,又过于美化了检察官。可以想像,忠实观众一旦成为陪审员,都会用司法剧中的标准来衡量案情,这实在是为难了现实中的法医和检察官。

    相关链接:美国最火爆的司法剧

    ■《CSI》(犯罪现场调查)

    该剧主角是一群很少受到注意的法庭调查员。他们在警察划下的凶案封锁线后搜集证据,加以归纳分析,把每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细节拼凑在一起,最终将凶徒绳之以法。本片展现了大量尖端的高科技侦破技术:弹道学、犯罪危险因子学、法医毒理学、齿科学等。甚至有人说:“该剧低智商者不宜观看!”

    ■《24 hours》(反恐24小时)

    该剧在北美和英国播出时,创下了惊人的收视率,被称作是目前“最令人兴奋和最具有原创性的电视连续剧”。剧情围绕美国洛杉矶反恐小组主管杰克。鲍尔展开,为了阻止恐怖分子刺杀总统候选人,杰克开始了24小时的惊险历程。

    ■《Law&Order》(法律与制度)

    1990年首播,至今仍受到亿万观众瞩目的长剧。本片讲述的犯罪基本源于真实生活,往往是近期报纸上的头条新闻。节目分为两部分,上半部分介绍警察的一系列侦破活动,下半部分详尽记录了案件侦破的后期工作,例如检察官衡量案情,直到庭审。

印度女作家拒受印度文学大奖

  日前,印度文学院宣布将国内最高文学奖授予女作家阿伦德哈蒂·罗伊,尽管她拒绝领奖,但授奖机构却傲慢地坚持己见,表示不打算撤消奖项或另觅他人。
    阿伦德哈蒂·罗伊曾以小说《微物之神》获得全美图书奖和1997年英国“布克奖”,是目前印度最著名的“出口”作家。八年前,长篇小说《微物之神》的出版和畅销使她从英语文学界崭露头角,并很快赢得了世界性的声誉。但在印度国内,这个“眼睛像牛犊一样漆黑,嘴唇像佐罗一样傲气”的作家却长期被当局视为眼中钉,原因是她坚决反对印度政府对伊拉克的立场、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核试验以及修筑大水库等行为。她挖苦印度政府向儿童兜售“大水库的神话”,讽刺民族主义者把水库视为“巨大的液体国旗”,指责水库成了“政治腐败的纪念碑”。罗伊曾因为不愿写任何“御用”的虚构政治小说而得罪过印度官方文学组织。但日前,这个向来仗义执言的作家却被印度政府授予国内最高文学奖,尽管她坚持拒绝,也仍将得到它。
    罗伊在去年完成了一部题为《无穷正义的代数学》的散文集后,立刻引起了印度文学院的注意,并决定以国内最负声望的文学奖来嘉奖她。这个印度国家的文学机构由政府在1954年建立,以鼓励所有属于印第安语种的文学创作活动,并借以促进印度的文化统一。尽管它一再强调自身在知识和文化上的独立立场,但依然靠政府资金维持生存。罗伊作为一个激烈的反对派,认为自己不能接受与印度官方有这样密切关系的组织授予的荣誉,因而拒绝接受由其颁布的2005年文学奖———一个价值约570英镑的金属奖章,并宣布这个组织正对她献媚。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印度文学院无论如何要把这个奖项授予她。
    《卫报》上周日收到一封罗伊致印度文学院主席的信,罗伊在其中表示:“今天的印度政府依然坚持这些政策,显然是要在现实中不惜任何代价将它们付诸实施。”因而,她将拒绝因为文学奖项而让自己与她所憎恶的政府产生任何联系。印度文学院似乎并不感到羞耻。学院秘书长KSatchidanandan表示:“我们是一个独立自治的文化团体,评奖的钱来自人民。无论如何,没有任何撤消奖项或以任何其他作家代替罗伊的打算。所以不管罗伊本人怎么反对,这次她肯定是要被授奖了,她自己高兴也好,抗议也罢,全在问题之外了。”

密特朗私生女《无言》忆父新书畅销

该书成为法国2005年最畅销书;作者想改变父亲在世人眼中的形象

  “把抛头露面当成工作”

  在父亲弗朗索瓦·密特朗(法国前总统)去世10周年的今天,私生女马扎里娜·潘若已成为公众人物。与西方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法国人对这一现象表现出极大的宽容,甚至对马扎里娜及其母亲同密特朗夫人达尼埃尔一起出现在密特朗总统葬礼上的一幕,也以平常心予以接纳。自从1995年,密特朗总统将这位“千金”公之于世以来,马扎里娜就不得不选择抛头露面。2005年12月16日,马扎里娜在瑞士《时代》日报上表示,自己“并不是想要露面,而是把它当成工作。我采纳这样的做法是为了使自己的形象为大众所接受”。

  “父亲作为他自己而存在”

  现在,马扎里娜想努力解决有关她父亲的事情。因为两年前她开始看各种有关她父亲的书,但她发现,她在书中并没有“认出他”。2003年4月,她在接受《ELLE》周刊杂志采访时说,“我刚写完《一个法国少女》《弗朗索瓦·密特朗》《一个法国人的故事》这三本书。这让我高兴地看到,即便那些试图表现直率的人也在自己骗自己。他们在追忆往事时会造出一个知名人士,但却忽略了重要的部分。”哪些重要部分呢?———让人感觉亲切的密特朗、他与她一起度过的时光,这样的事情报纸上都没有说过。她说,“不该由我就父亲的一生写历史著作和政治著作,我不够客观”,但“重要的是我父亲是作为他自己存在的”。她的朋友、法国电视四台记者让—弗朗索瓦·凯尔维昂说,“她想改变父亲在世人眼中的形象”。

  《无言》热卖获众理解

  这使得《无言》一书成为2005年法国的畅销书,销量接近20万册,也是她最为成功的一本书。编辑贝蒂·马勒特说:“这本书具有相当高的文学水平,是一部日记体小说。书中的内容涉及了她的很多隐私,但决没有丝毫耸人听闻的内容。”该书披露,密特朗尽管担负着家庭及公务的双重责任,在处理繁忙事务之余,却将大量精力用在了私生女马扎里娜的身上。密特朗每天都会给这位私生女打好几次电话,一有时间,他还会赶到女儿身旁,直到看到女儿进入甜美的梦乡后方才悄然离开。因此人们通过《无言》明白,身为私生女的马扎里娜有权得到父爱,也有权获得承认。她正是在1996年1月8日父亲去世时获得了承认。这是一种非凡的信任和父爱的保证。

  耻辱感让她更坚强

  马扎里娜在19岁时曾经因为自己的事情被报刊曝光,而感觉犹如遭到“强奸”。如今31岁的她则变得宽厚了。她现在更像明星一样光彩夺目,经常出现在各种时尚杂志上一展自己的风采。马扎里娜是密特朗和情妇安娜·潘若的女儿,她的存在,几乎是当年全法国掩盖最深的国家机密之一。马扎里娜说,她曾经拥有的,只是一个“掩藏起来的童年”。在公开场合,她不能管密特朗叫“爸爸”,进出爱丽舍宫,也要藏在汽车的后座下,以免被人看见。她说,自己稚嫩的双肩,无法承担这“200吨”的重负,因而长大后不得不求助于心理治疗。1994年,《巴黎竞赛》画报首次刊登了马扎里娜的照片,她自感成了“共和国的耻辱,对道德的亵渎”。而2年后,密特朗去世,玛扎里娜终于和母亲一起,公开出席了葬礼。在密特朗去世3个月后,她首次在法国《世界报》上发表文章,后来又写了《影子的记忆》一书,再后来,人们在各个报纸的专栏上都能看到:“潘若小姐致信我们”,“潘若小姐回答我们”……可她很快就对这样的做法感到厌倦了,渐渐地,她试图摆脱厚重的“密特朗”式监护……

89年被捕的首个因诽谤坐牢的女作家唐敏接受采访


                                                                                 唐敏(中)

  人物简介:唐敏,原名齐红,祖籍山东沂水,1954年出生于上海,成长在福建,曾当过知青,后到福建省图书馆任管理员。1979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曾多次获得国内外文学奖,散文曾收入大、中、小学辅导教材。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国际笔会(P.E.N.)荣誉会员。1990年因小说《太姥山妖氛》入狱。

  唐敏是中国第一个因诽谤罪而坐牢的女作家。被逮捕的那一年,她才34岁,是女人最成熟、最旺盛的年华。在狱中呆了一年以后,就注定一个作家以后的生活状态被完全改变。虹影最近的文字官司也败诉了,但对她的责罚是20万元,相比这个结果,唐敏当年惨重得多———当然,不同的官司性质自然不一样。但一说到惹上官司的女作家,人们就很自然地想到比虹影更难堪的唐敏,据说当年她只要肯认罪,在法院的调解下向对方妥协,就不至于受牢狱之苦。

  14年后,已是时过境迁。由于出狱后的唐敏一直过着流浪生活,我花了半个月才找到她。通过对话,我再一次感受到她性格中的犟。她说她依然写作,在一些媒体和网上发表,但生活不太稳定。她与丈夫是丁克家庭,没有孩子。丈夫走了三年,到美国去了。偶尔她也到美国去走一走,但她不太喜欢那里。“在中国我有很多朋友,他们熟悉我,支持我,现在小学和初中的教材,仍收有我的散文,我手头写着一本书,打算明年出……”这是唐敏14年来,第一次打破沉寂,接受正式媒体的采访(唐敏的观点不代表本报)。

  记者:能否谈一谈你在狱中与出狱后的生活,它让你改变了吗?

  唐敏:我是1989年12月26日被捕的,因为一部纪实小说《太姥山妖氛》被判一年有期徒刑,在1990年的12月25日被释放。

  我坐牢之后,一直想不通的事是:为什么从古至今的人们都觉得坐牢不好呢?

  真正热爱生活的人,就是在监狱里,也一样活得阳光灿烂的。我在监狱里举办文学讲座,写演出剧本,当文化课老师,又做裁缝,给大家做衣服,还继续养猫。我又相当喜欢集体生活,还能听到许许多多人的生命的故事,看到人们在与世隔绝的状态中生存,新的体验和感悟。在失去自由而产生的空间里,形成新的幻想的天地,人的精神生命即使在所谓“最底层”的“罪犯的集中地”里,所表现出来的活力,是外界的人们无法探测的。监狱的生活虽然短暂,却是我想起来就觉得挺有劲的回忆。1994年,我写了我的狱中手记《走向和平》,记录了我在监狱里的生活。

  我从来没有像在监狱里的时候那样,被周围人强烈的生存欲望所感动,我感受到监狱里充满了原始状态的生命力量,每个人都为了要从监狱里摆脱出来而做盲目的努力,用尽心计、诡计。这努力是我所缺乏的。我常常觉得自己比不上周围最没文化的囚犯,因我实在缺乏他们的生命力量。当所有人在为他们根本不了解的“自由”拼搏的时候,我觉得我对自己太无所谓,太不拿自己的生命当回事。我甚至想过,愿意在监狱里当一辈子老师,给囚犯们年年月月地讲文学,教他们读书识字。我觉得我居然会很喜欢监狱里的生活,愿意和形形色色的人们交往,可能是个心肠最硬的人了。

  我不曾被刑罚所伤,对进到监狱里也没有任何负面触动,我个人没有任何消极的改变。我依旧喜欢这个世界,喜欢观察我所见到的每个人,在他们的故事里陶醉。我在其中感悟到的生命的原动力,带给我精神上的美感,是人们无法理解的。

  记者:你被判刑以后,你的家人和周围的人怎么看你?家人有社会压力吗?

  唐敏:我的父母、丈夫、朋友表现出一种灾难感,因为这“灾难”而对我格外重视,我觉得是很不适应的。我很清楚地看到,坐牢这件事伤害到的不是我,而是我的亲人和朋友。他们越是表现出对我的关爱,我越是看到他们心上受到的伤痕。

  在社会上,我的案子引起的反响是很大的,在案件中受伤最深的不是我,而是热爱我作品的人。他们会因为我经历的一切感到难过。在我走过这段奇特的道路时,我没有为自己感到委屈,当我看到社会上有人为我难过时,我明明白白地看到原本是要伤在我心灵上的痛苦,却落在他们的心里。这是整个事件里令我悲哀、让我伤感的部分。

  然而,我不曾被突然出现的爱所伤害。有这么多的亲人朋友,络绎不绝地来看望我、关心我,我很明白爱的杀伤力远超过刑罚,我绝对不会被爱所伤,成为一个抱着亲人嚎啕大哭的傻瓜,这才是我的耻辱所在。当人们为我掉眼泪的时候,我看到的伤者是他们。对于爱,我也是一样冷静和平静的。曾经是我恋人的一位先生,他想办法找到电话,联系我,让我有困难只管找他。我甚至有点厌烦,因为我根本不需要任何男人的肩膀来做我的依靠。我连听完他电话的兴趣都没有。我甚至觉得奇怪,为什么从前还曾想依靠这个男人,让他来爱我呢?我已经不再是那个寻找依靠的女孩了。经历这件事,我发现我的心真的是很硬了。

  在这段时间里,只有两件事在我心里激起过涟漪。

  一是我的弟弟来看我,坐在我身边,弹吉它给我听的时候,这个比我小了14岁的大学生,沉默的表情让我感到有泪水在我的眼睛里。我心里发出的微笑是很甜的,我想起弟弟小时候的故事,我觉得自己的心还是很柔软的。

  还有是我的一位男朋友,很突然地来监狱看我,我与他曾经是非常好的朋友,虽然我们没有成为终身的伴侣,倒也始终相知相识。我根本没想到他会来看我,因他不是我的直系亲属,要能够见到我,不知花了多少努力。我和他坐在监房门口,望着山坡下的滔滔闽江水,淡淡的阳光照下来,我忽然感觉到我作为女人是很幸福的。

  记者:你重获自由后的最大感悟是什么?

  唐敏:从监狱出来,我觉得倒是失去了在监狱里感受到的生命原生态的单纯与力量。世俗的社会太虚幻了,人们并不知道珍惜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例如为一个目标努力奋斗(出狱是囚犯惟一的生活目标)。人们可选择的太多,反而变得消极,灰色的情绪弥漫在人们的意识中,直到“非典”的出现,刺激人们突然觉得生命本质受到威胁,恐慌之下是超级强烈的生命意识的复。想要活下去,与活得没劲是两个不同世界的语言。

  记者:你后悔因为写一篇小说而坐牢吗?再选择一次,你会不会这样做?

  唐敏:对于我经历的“文字狱”,我没有后悔过。直接的证明是,我写的狱中手记《走向和平》,我照样诚实地写我所经历的一切,该说什么一点不漏掉。为此,这场官司的原告又发起了一次状告唐敏的举动,原告还增加了一个,是当地的一个律师。这次是闹到当地的县法院开庭,告我写的《走向和平》。我连状纸都没收到,缺席审判,判了什么我也不知道。据报纸登出来的是叫我再版这本书的时候删去对原告的不敬之词。我当然不会删掉任何一个字的啦。我用一年刑期为代价,就是要证明我不可改变的立场。

  假如我再选择一次的话,我还是要选择这样。哪怕为此还要进去蹲着。从我入狱到现在,过去了14年,说短暂很短暂,说漫长也算得上有点长。那些告我的原告依旧被茫茫人海淹没,而我的作品,被选入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的语文教材里。不少人考研的论文,就是在评论我的作品。想到我的原告们,在两次对我的诉讼中,说我说得那么不客气,如今他们的后代,只要在中国上学,就要恭敬地读我的作品,我就很开心。所谓笑到最后的人,是笑得最好的人。我不与人争一日之短长,但我也绝对不会因一时的“灾难”而改变自己。

  记者:请描述一下你现在的生活状态。

  唐敏:最喜欢的事情还是写作。每天写作到深夜,听着音乐,喝着茶,还有忠实的三只小猫和一只狗围在我身边。平时很少外出,也不怎么和人交往,平静地生活着。目前我居住在成都,我在成都有一套自己买的房子,在顶楼,屋顶有一个小花园,我在花园里养花种草,楼下有好味道的麻辣烫。虽然全国的非典闹得厉害,对我来说,成都是个世外桃源。我很想能够保持这样的心态,写作、生活。

  自1994年写了《走向和平》之后,我又写了长篇小说《圣殿》、《红瘦》、《男女关系》、《幸运大流浪》、《冷情激荡》。散文集《女孩子的花》、《纯净的落叶》、《青春缘》、《屋檐水滴》、《女孩子的地图》、《美味佳肴的受害者》。

  记者:家人支持你所做的一切吗?

  唐敏:应该说,我的家人并不以为我是个作家,当作家的唐敏对他们来说是没用场的,只会多增加一些麻烦。他们也不考虑我做的事情是不是对,父母认为只要是他们女儿做的事,就肯定是好的,谁说他们女儿不好,老头子老太婆是要生气的。同样地,只要是自己妻子做的事、自己姐姐做的事(对于丈夫和妹妹来说),绝对地是不能被人家骂的。

  我是被家里人宠爱的,但我也是最给家人争气的。

  在家人与我之间,用“支持”是不准确的,首先,我写的书,只有我老妈是差不多读过的,其他人根本不看我写的书!他们喜欢的是一个会做菜的、会讲很多有趣故事的、会在半夜里做夜宵给大家吃的女人。

  假如说他们支持我的话,就是难能可贵地支持我收养流浪猫,从一只收养到三只,可能还会再增加哦!还有狗和热带鱼,我在中国到处流浪的时候,他们就要为我养猫、养狗、养鱼。他们常常打电话来抱怨,说我弄这么多小生命来,害他们累得要死。叫我快点回去,自己来养它们!

  记者:你现在最想做什么?

  唐敏:写作。

  记者:你现在以什么为生?将来有什么打算?

  唐敏:写作,不断地写。对将来没有什么打算,我从来不做计划,因为计划不如变化来得更快。我喜欢到什么地方去,我就去了,在那里住上些日子又离开。我享受了最多的自由,是很多女性所得不到的。

  记者:你对深圳熟悉吗?怎样看这个城市?

  唐敏:我去香港,有两次路过深圳。深圳是个年轻的城市,似乎受到很多地方的传统文化的影响(广州、香港等地),而她却还没有自身的传统,可能是因为年轻人太多,只想着快速地前进,还没有到有传统的时候吧。

  记者:你觉得自己是不是过于偏执?你的支撑点是什么?

  唐敏:任何时代都有执着的人,不同的是所执着的事情不同而已。现代的年轻朋友比我会有更加理性的执着,因为我所经历过的一切,已经不可能卷土重来了。现在的年轻朋友会在更好的起点上努力。

  我的支撑点是对生命的热爱。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多忍耐。

  记者:现在有让你自豪的事情吗?

  唐敏:第一,无论在哪里,我种植的花草、养的小动物全部都长得非常好。

  我种的文竹,一根叶茎可以抽到两米多长,用胶带将文竹的枝条粘在窗框上,好多条两米多的叶茎挂在窗前,长出片片叶子,最后织成一幅精美的纱帘,让所有来我家的朋友无法相信,世界上有如此这般的文竹!

  我养的猫和狗,个个胖呼呼的,我走到哪里都带着它们。它们在房间里跟着我走来走去,比我的影子还要忠实。我的狗叫张来旺,三只猫的名字是:张来发、张来利、张来顺。猫咪全是收养的流浪猫。

  看到我养的动物和植物,我就觉得很自豪。因为文字是死的,人民币不会与人交流情感,惟有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养什么都能养得这么好,真是许多人都做不到的,因此我很自豪。

  记者:你觉得是什么影响你的命运?你性格最鲜明的是什么?

  唐敏:直言不讳。

  记者:虹影最近也输了文学官司,要赔20万元,你怎么看?

  唐敏:虹影的官司是怎么回事,我一点不知道(我平时不看报纸的)。以赔款的数额来看,从我的官司到现在,社会似乎有了点进步,至少虹影不必进监狱了。但实质上的分别也不是很大———

  要是惩罚不能让人觉得痛,就失去了意义。如今的时代“痛点”没有超过钱去的,所以罚作家出钱,可能会让他们老实许多吧。假如虹影不心疼钱,假如她钱很多、或者根本没钱,也就无法让她疼痛了。无痛之罚,基本是失败的。

  也许虹影只当是花20万元做一次广告,也算作家圈里很酷的一件事啦。

  记者:你有哪些散文被选进现在的教材?

  唐敏:教材方面,大学语文选我的作品已经有十多年,我知道的有20多所大学,各大学编的《大学语文》里选的是《女孩子的花》。这篇作品被认为是我的散文代表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上世纪最佳作品选里选的也是这篇;人民文学出版社编的20世纪最佳作品选也是这篇。初中二年级语文课本选的是我的散文《心中的大自然》里的《鹰》(我要再与中国作家协会联系一下,到底是上册还是下册选的。另外通知你。)已经选入初中课本有两年了。高中一年级语文课外阅读教材选的是《心中的大自然》全文,由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根据教育部语文教程标准编写。是2002年7月出版的。还有其他的高中阅读教材也选了我的作品,作家出版社等都有出,因我没有固定的住址,从未收到样书。

  记者:最后,谢谢你接受我的采访。

  唐敏:谢谢你对我的体贴和关心。(2003年报道)

  延伸阅读:唐敏诽谤案(背景)

  自诉人:朱秀琴,女,43岁,福建省福鼎县潘溪乡计划生育专管员。

  自诉人:朱良发,男,50岁,福建省福鼎县建委副主任,朱秀琴之兄。

  自诉人:沈珍珠,女,47岁,福建省福鼎县水产渔需站职工,朱良发之妻。

  被告人:唐敏,女,34岁,原系福建省厦门市文联作家。1989年12月26日被逮捕。

  自诉人朱秀琴、朱良发、沈珍珠向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唐敏利用写小说对死去的王练忠和自诉人进行诽谤,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因唐敏的诽谤行为使自诉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思明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公开审理查明:

  被告人唐敏撰写的中篇纪实小说《太姥山妖氛》,于1986年2月发表在南京《青春》文学月刊第2期。小说使用自诉人朱秀琴丈夫王练忠(1979年因工伤事故死亡)的真名实姓、真地址和王练忠与三名自诉人的真实亲属关系称谓,以社会上的谣传和捏造的事实,描写王练忠生前担任民兵营长期间,横行乡里,肆意抓人关人,吊打村民,抢人钱财,扫荡他人婚宴,逼死新郎,逼疯新娘的情节;王练忠之所以这样干,就是倚仗着妻舅──自诉人朱良发担任公社党委副书记的权势;朱良发丧失原则,说服大队吸收王练忠入了党;王练忠死后变成牛犊,朱秀琴对牛犊产生“恋情”,忘却了人间羞辱;沈珍珠同他人通奸等。该小说发表后,使三名自诉人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朱秀琴由于遭受非议,几欲自杀,其子出走。朱良发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沈珍珠深感无颜见人。三名自诉人由于诉讼,经济上也受到一定损失。

  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敏在自诉人所在地生活过多年,熟悉死者王练忠,也清楚三名自诉人与王练忠的亲属关系,却故意捏造虚假事实进行诽谤,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的诽谤罪。三名自诉人要求赔偿因唐敏的诽谤行为使其遭受的经济损失,符合刑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应予认定。鉴于此案是自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首先进行了调解。由于唐敏拒不认罪,致使调解无效。据此,思明区人民法院于1990年1月10日判决:一、被告人唐敏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被告人唐敏赔偿自诉人朱秀琴、朱良发、沈珍珠经济损失二千元。

  被告人唐敏不服第一审判决,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认为:上诉人唐敏在自己写的小说中以谣传和捏造的事实,公然侮辱和诽谤他人,对死去的王练忠和三名自诉人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是故意犯罪。原判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经济赔偿合理,应予维持。唐敏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于1990年3月3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驳回上诉人唐敏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