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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3日狱委讯】 致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尊敬的监管局负责人: 我叫杨建利,是北京市第二监狱的服刑人员,今就本监狱服刑人员每月采购日用品、副食品所承受的不合理价格的问题,向您反映情况,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赋予的权利,向您提出几项要求。 监狱服刑人员每月采购属于定时、定量的固定客户集体采购,按照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规律,供应商应该惠以低于一般市场的价格才对,但是情况恰恰相反,第二监狱为本监服刑人员选定的供应商——鑫枣园配送中心——提供的商品的价格,远远高于一般市场上的同等价格,有些商品还是假冒伪劣产品。作为消费者,服刑人员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也就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条规定“罪犯的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而中国,没有一部法律剥夺或者限制了服刑人员的公平交易权。 根据狱务公开的原则,根据任何人对涉及其切身利益的决定享受知情权的原则,我请求,监管局向有关部门调查第二监狱选择鑫枣园配送中心作为本监服刑人员采购供应商的经过,以及超出市场公平价格部分的收入的去向,并向服刑人员公布调查结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它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的权利。我请求监管局有关部门制定选择服刑人员采购供应商的合理、合法的规则,比如要求供应商比价竞标,服刑人员或亲属参与选择过程,并进行及时有效监督等,以使服刑人员的、作为消费者的、未被依法剥夺和限制的自主选择权得以充分保障。 采购价格问题涉及服刑人员的基本利益,而绝大多数服刑人员没有自己的个人经济来源,采购完全靠亲属供济(给),因此这个问题就更加切身严重。庄子《知北游》里讲了一个故事,说有一个人向一个买卖猪肉的商人请教挑选肥猪的秘诀,这个商人说:你就看猪的蹄子,蹄子上有肉,身上就肯定有肉,因为蹄子是最不容易长肉的地方。作为消费者的监狱服刑人员是社会中的双重弱势团体,而一个社会的人权保障水平恰恰在其最弱势的团体的身上得到最确实、最深刻的体现,因为“此处有肉,其它地方就肯定有肉了”。因此,我希望监管局负责人对这封信提出的问题,给予应有的重视。 敬候回复 杨建利 2005年12月10日 |
何德普夫人贾建英为何德普申请保外就医的信件
【2006年1月3日狱委讯】 |
申 请 ——鉴于何德普目前的身体状况所提出的保外就医的请求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领导: 北京市第二监狱领导: 我的丈夫何德普目前在北京市第二监狱十七中队服刑。 何德普自2002年被捕后的一年中,曾遭遇了非人道的待遇,个别网络文章说是在二监,我们已经公开声明那都是发生在“监视居住”等地的事情,而不是在二监。但,那样的遭遇却致使何德普体重从原来的78公斤,下降到只有60公斤,最严重的是左耳严重失聪;三年来,高血压的病症也一直没有得到缓解,身体状况一直不好。 我们家人对他的身体状况非常担忧。尤其,让我们担心的是他的左耳会因在狱中难以得到有效的治疗,失去宝贵的根治时间,听力完全丧失,而造成终身残疾;更怕他的高血压得不到缓解,会出现我们大家都难以预测的危险后果。 为此,我作为何德普的妻子,在此郑重地提出:鉴于我丈夫目前的身体状况,请准予何德普保外就医。 我们知道,北京市第二监狱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领导下正努力贯彻“以人为本”和人性化管理。在这次的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的调查中,让我们尤为突出地看到了这一点。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在获得司法部的同意后,专程来到北京市第二监狱会见了何德普,并与何德普进行了长时间的谈话。事后,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诺瓦克先生对全世界舆论说:“与中国异议人士何德普的交谈给我很深的触动。” 我们也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和北京市第二监狱的领导对于人权特别报告员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协助,这让我们家属深受感动。同时,你们的做法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肯定和称赞。 因此,我恳切希望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和北京市第二监狱的领导,对于我提出的何德普保外就医的请求,能给予批准。 自我国政府在联合国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后,各级部门正在努力地朝着尊重人权的方向努力,在一些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很显然,我国在尊重人权方面还需要更大的努力,向着更好的方面迈进。 我相信,你们准予我的先生何德普保外就医,也必将赢得国际社会的更加肯定和称赞。 我期待着你们的批准。 何德普妻子贾建英 2005年12月25日 12/25/05 To the Leadership at the Beijing Prison Administrative Bureau and Beijing Prison No. 2: My husband, He De Pu, is serving his sentence at Beijing Prison No. 2, Group No. 17. Since his arrest in 2002, He De Pu has suffered inhumane treatment, causing his weight to drop from 78 kg to 60 kg. And more seriously, his left ear lost most of its hearing capacity. For the past three years, he has also suffered from high blood pressure, and his overall health has been very poor. Although some of the internet articles once mentioned that He De Pu was tortured in Beijing Prison No.2, we have publicly clarified that this torture happened in several “surveillance houses”, not in Beijing Prison No. 2. We are his family members. Thus, we are extremely concerned about his health. I am especially worried that due to the inadequate medical care that my husband receives in jail, he might miss the crucial period for early treatment for his hearing problem, so that his left ear could lose hearing completely and permanently. Moreover, his high blood pressure could lead to more serious health problems if it is not treated effectively. Therefore, I, He De Pu’s wife, earnestly wish to request a medical parole for my husband. As is well-known,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Beijing Prison Administrative Bureau, Beijing Prison No. 2 has been trying to implement policies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humanity”. In particular, we have learned of this desire to show progress from the 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reports. With the permission of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the UN 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 Mr. Nowak, came to Beijing Prison No. 2 and talked with He De Pu for an extended period of time. Afterwards, Mr. Nowak said in public: “I was deeply touched by the conversation I had with the Chinese dissident He De Pu.” We, He De Pu’s family members, also know that the Beijing Prison Administrative Bureau and Beijing Prison No. 2 provided much assistance and cooperation in facilitating the visit of the UN Special Rapporteur. This moved us very much.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has also applauded and praised your cooperation. Since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igned the 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authorities at all levels have been trying to improve human rights condition in our country, and some progress has been made. I believe that granting He De Pu medical parole is another step toward this direction and will also win international commendation. Once again, I respectfully plead with the leaders at Beijing Prison Administrative Bureau and Beijing Prison No. 2 to please grant medical parole for He De Pu. I look forward to your approval. Jia Jian Ying Wife of He De Pu |
陈奎德:梁实秋:旷达雅致自由的文学家
上世纪下半叶生活在大陆的中国人,知道梁实秋其人者,泰半是由于鲁迅。因为鲁迅一纸斥骂梁实秋为“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的文章,被国家教育主管当局选进了中学课本,于是梁实秋先生借鲁迅之笔,摇身而变成了非人。但梁实秋自己,在鲁迅过世后,仍口口声声称之为“鲁迅先生”,并推举鲁迅的杂感文字当代无人能及。他虽然反击鲁迅对自己的挖苦,却承认“一个能写好文章论战的如鲁迅先生是不可多得的。” 他曾说,“鲁迅死前遗言‘不饶恕人,也不求人饶恕。’那种态度当然也可备一格。不似鲁迅那般伟大的人,便在体力不济时和人类容易妥协。我僵卧了许多天之后,看着每个人都有人性,觉得这世界还是可留恋的。不过我在体温脉搏都快恢复正常时,又故态复萌,眼睛里揉不进沙子了。”语中半带同情理解,半带揶揄无奈(《雅舍小品·病》)。
梁实秋(1903.1.-1987.11.3)原籍浙江杭县,生于北京。1915年秋考入清华学校。1919年时积极参加了五四运动。他回忆说:“我那时候在清华学校读书,学校在北京郊外,我们只能在周末进城一次。我记得第二天全体学生集合在操场上体育馆前面,….上和城里的学生不一样,平时都是布衣一袭,但是列队外出则颇为整齐严肃,高等科的学生一律着兵操军服,中等科的学生一律着童子军装。我们列队进城受到盛大欢迎。天安门前集会,被军警包围,拘送北大法学院,清华的同学亦在其列。以后我们逐日派队进城参加游行,作街头演说鼓舞民众抗议政府。这时候有一辆汽车驶了过来,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打,我们一涌而上,用旗竿打破了汽车玻璃,汽车狼狈而逃,我们不知道汽车里坐的是什么人,我们觉得坐汽车的人大概挨打不算冤枉。….这个运动由学生掀起,是自动的,没有人指使,也没有人操纵,只是爱国的热情表现。所以等到学生运动扩展而为商人罢市,由北京而及于上海,这运动的目标初步达成之后,这运动也就消歇下去了。但是影响所及,学生们醒起来了,五四运动一变而为新文化运动。一方面学生们的组织力加强,学生会纷纷成立。以清华的学生会而论,其组织是颇为民主的,评议会的成员由各级选举,干事会为执行机构分组工作。我们的学生会因为和学校当局龃龉,一连发生三次风潮,把校长三人逐出校外,其基本原因是当局的官僚作风未能因势利导。全国其他各校也是事变迭起,秩序大乱。但是在另一方面,学生们的思想开放,求知若渴。对旧有的不能一律满意,乃欢迎外来的新的思潮,诸如政治学说、经济理论、文学、艺术的思想,纷至沓来。”栩栩如生的回忆表达了他对那一时期气氛的憧憬。(《我参加了五四运动》)
在清华高等科求学期间他开始写作。梁实秋的第一篇翻译小说《药商的妻》1920年9月发表于《清华周刊》增刊第6期。第一篇散文诗《荷水池畔》发表于1921年5月28日《晨报》第7版。1923年毕业后赴美国哈佛大学留学。1926年回国任教于南京东南大学。第二年到上海编缉《时事新报》副刊《青光》,同时与张禹九合编《苦茶》杂志。不久任暨南大学教授。
若论及梁实秋与鲁迅在一些严肃观念方面的论战,譬如,当年鲁迅与梁实秋对卢梭的不同看法——鲁迅赞美居多而梁实秋批评居多——,以及二人对“人性论”的观点等诸方面争论中,在笔者看来,梁实秋的看法其实更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他曾正面谈到自己对鲁迅的看法:
“….前几天陈西滢先生自海外归来,有一次有人在席上问他:‘你觉得鲁迅如何?’他笑而不答。我从旁插嘴,‘关于鲁迅,最好不要问我们两个。’西滢先生和鲁迅冲突于前(不是为了文艺理论),我和鲁迅辩难于后,我们对鲁迅都是处于相反的地位。我们说的话,可能不公道,再说,鲁迅已经死了好久,我再批评他,他也不会回答我。他的作品在此已成禁书,何必再于此时此地‘打落水狗’?所以从他死后,我很少谈论到他,只有一次破例,抗战时在中央周刊写过一篇‘鲁迅和我’。也许现在的青年有些还没有见过那篇文字,我如今被催逼不过,再破例一次,重复一遍我在那文里说过的话。
鲁迅本来不是共产党徒,也不是同路人,而且最初颇为反对当时的左倾分子,因此与创造社的一班人龃龉。他原是一个典型的旧式公务员,在北洋军阀政府中的教育部当一名佥事,在北洋军阀政府多次人事递换的潮流中没有被淘汰,一来因为职位低,二来因为从不强出头,顶多是写一点小说资料的文章,或从日文间接翻译一点欧洲作品。参加新青年杂志写一点杂感或短篇小说之后,才渐为人所注意,终于卷入当时北京学界的风潮,而被章行严排斥出教育部。此后即厕身于学界,在北京,在厦门,在广州,所至与人冲突,没有一个地方能使他久于其位,最後停留在上海,鬻文为生,以至于死。
鲁迅一生坎坷,到处“碰壁”,所以很自然的有一股怨恨之气,横亘胸中,一吐为快。怨恨的对象是谁呢?礼教,制度,传统,政府,全成了他泄忿的对象。他是绍兴人,也许先天的有一点‘刀笔吏’的素质,为文极尖酸刻薄之能事,他的国文的根底在当时一般白话文学作家里当然是出类拔萃的,所以他的作品(尤其是所谓杂感)在当时的确是难能可贵。他的文字,简练而刻毒,作为零星的讽刺来看,是有其价值的。他的主要作品,即是他的一本又一本的杂感集。但是要作为一个文学家,单有一腹牢骚,一腔怨气是不够的,他必须要有一套积极的思,对人对事都要有一套积极的看法,纵然不必即构成什么体系,至少也要有一个正面的主张。鲁迅不足以语此。他有的只是一个消极的态度,勉强归纳起来,即是一个‘不满于现状’的态度。这个态度并不算错。北洋军阀执政若干年,谁又能对现状满意?问题是在,光是不满意又当如何?我们的国家民族,政治文化,真是百孔千疮,怎么办呢?慢慢的寻求一点一滴的改良,不失为一个办法。鲁迅如果不赞成这个办法,也可以,如果以为这办法是消极的妥协的没出息的,也可以但是你总得提出一个办法,不能单是谩骂,谩骂腐败的对象,谩骂别人的改良的主张,谩骂一切,而自己不提出正面的主张。而鲁迅的最严重的短处,即在于是。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字,逼他摊牌,那篇文章的标题即是‘不满于现状’。我记得我说:‘你骂倒一切人,你反对一切主张,你把一切主义都褒贬的一文不值,你到底打算怎样呢?请你说出你的正面主张。’我这一逼,大概是搔着他的痒处了。他的回答很妙,首先是袭用他的老战术,先节外生枝的奚落我一番,说我的文字不通,‘褒’是‘褒’,‘贬’是‘贬’,如果不作为贬用,贬字之上就不能加褒,(鲁迅大概是忘记了红楼梦里即曾把‘贬’字连用,作吹毛求疵解,北方土语至今仍是如此。)随後他声明,有一种主义他并没有骂过。
我再追问他,那一种主义是什么主义?是不是共产主义?他不回答了。不要以为鲁迅自始即是处心积虑的为共产党铺路。那不是事实,他和共产党本来没有关系,他是走投无路,最後逼上梁山。他从不批评共产主义,这也是不假的,他敞开着这样一个后门。所以后来共产党要利用他来领导左翼作家同盟时,一拍即合。事实上,鲁迅对于左倾分子的批评是很严厉的,等到后来得到共产党的青睐而成为左翼领导人的时候,才停止对他们的攻击。”(《梁实秋评鲁迅》)
虽然鲁迅曾经刻薄地咒骂过梁实秋,但是,1949年以后,在台湾威权统治的白色恐怖下,当有人把鲁迅形容成赤色怪兽时,梁实秋仍有胸怀与勇气站出来客观地品评鲁迅,他在上文中就公开说:“我首先声明,我个人并不赞成把他(鲁迅)的作品列为禁书。我生平最服膺伏尔德的一句话:‘我不赞成你说的话,但我拼死命拥护你说你的话的自由。’我对鲁迅亦复如是。我写过不少批评鲁迅的文字,好事者还曾经搜集双方的言论编辑为一册,我觉得那是个好办法,让大家看谁说的话有理。我在一个大学里兼任过一个时期的图书馆长,书架上列有若干从前遗留下的低级的黄色书刊,我觉得这是有损大学的尊严,于是令人取去注销,大约有数十册的样子,鲁迅的若干作品并不在内。但是这件事立刻有人传到上海,以讹传讹,硬说是我把鲁迅及其他左倾作品一律焚毁了,….其实完全没有这样的一回事。宣传自宣传,事实自事实。”
梁的这番话,白纸黑字,有案可查,坦坦荡荡,在当时的恐怖气氛下,应当说是是难能可贵的。
二、
在思想倾向上,梁实秋的自由主义的基本要素是不能回避的。概括言之,梁实秋是在中国文学领域的自由主义、人道主义代表性作家。他获得这种声誉当然应归诸其写作成就,但也应当看到,这与他的骂名是由鲁迅和毛泽东所赐不无关系。其实,在大多数时候,他对自己的政治倾向都并未太多着墨,该倾向只是零散地流落在自己的散文和文学批评中。关于梁对政治的态度,他自己曾有一段自白:“我对政治并无野心 ,但是对于国事不能不问,所以我办了一个周刊,以鼓吹爱国 ,提倡民主原则 。” 这方面,他像与他一起创办新月书店,主编《新月》月刊的好友徐志摩、闻一多等人都是一样的。他们都宁可被人称作文学家,而不是思想家。虽然如此,但他们相互之间的个性风格还是很不相同的:闻一多的方式是诗人式的,感性的,火山爆发似的,岩浆喷涌完毕后,灰飞烟灭。而梁实秋的方式则是散文式的,理性式的,由绚烂趋于平淡,优雅从容,隽永沉郁,幽默绵长。
在文学上,梁实秋最初崇尚浪漫主义,发表不少诗作。在美国哈佛大学研究院学习时受新人文主义者白壁德影响较深。他的代表性论文《现代中国文学之浪漫的趋势》1926年在《晨报副镌》发表,他认为中国新文学存在浪漫主义混乱倾向,主张在理性指引下从普遍的人性出发进行文学创作。1930年,杨振声邀请他到青岛大学任外文系主任兼图书馆长。1932年到天津编《益世报》幅刊《文学周刊》。1934年应聘任北京大学研究教授兼外文系主任。1935年秋创办《自由评论》,先后主编过《世界日报》副刊《学文》和《北平晨报》副刊《文艺》。
梁实秋40岁以后着力较多的是散文和翻译。散文代表作《雅舍小品》从1949年起20多年共出4辑。30年代开始翻译莎士比亚作品,持续40载,到1970年完成了全集的翻译,计剧本37册,诗3册。晚年用7年时间完成百万言著作《英国文学史》。
梁实秋在文化立场上表现出在东西融合基础上眷顾东方文化的特色,在民主与浪漫的时代表现出一种唯美的、贵族的倾向,他充满了后起的焦虑,与主流文坛对抗。这种文化倾向一直延续下来了。梁实秋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产生广泛影响的语境下,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道路发表不同的意见,他利用了白壁德的新人文主义,希望重建“道”,重建掺揉了西方精华的现代中国的文化精神。
梁实秋毕生追求一种唯美而雅致的生活品味,以至于当年梁实秋在重庆北培的书斋——雅舍的聚会上 ,常常是高朋满座,谈诗论文求道饮酒。作家谢冰心经常到场 。有一次冰心给梁实秋题词 ,写道 :“一个人应该像一朵花 ,不论男人或女人 。我的朋友之中, 男人中只有实秋最像一朵花 …… ” 这很典型描画出了梁实秋的某种略带阴柔、重情重义的雅洁的文人学者形象。
后来,在大陆文革时期,梁实秋忽然在1968年11月台湾的《作品》上。看到谢冰莹写的《哀冰心》一文,里面讲“冰心和她的丈夫吴文藻双双服毒自杀了”。梁实秋悲情写下《忆冰心》。1972年春天梁实秋接到凌淑华信后,才知冰心健在 。很久以后冰心看到了《忆冰心》,感慨又感动。
论中国财富的现实处境
中国的经济增长一是靠投资,二是靠外贸,这是大家都清楚的事情,但是,这种增长的现实处境和情况又如何,同时,它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说到这里,我们就不得不来说一说中国的“社会主义”。中国的“社会主义”是从哪里来的,它的问题又是什么呢?
显然,中国的“社会主义”是从马克思主义理论那里来的,所谓“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传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在经历了近代的外来欺凌和凌侮之后,中国人想站起来,但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基础上怎样站起来呢?
显然,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坚船利炮已证明了它的强大性和优越性,而封建社会则是以农业劳动为基础的。因此,这一条路显然走不通。然而,资本主义虽然先进,但是它有“剥削”和“压迫”,同时,他还欺侮过我们(也可以说中国的近代革命和暴动都是以反帝,反封建为主的)。于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传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因为资本主义是以私有为基础的,因此,“社会主义”就是公有制。即把社会的财产和资源由国家代表人民集中起来,也就是集中使用和共同支配,这样就是“社会主义”。
由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把资本主义社会定义为劳动力的社会,是剩余价值的社会,而不是工业生产的社会,因此,它就不可能去了解工业社会的社会规律,在他看来,资本主义社会就是在劳动,在“剥削”(也就是说劳动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真正动力和形式)。因此,“社会主义”就是应该去消灭这种劳动或劳动的分配方式或“剥削”方式。于是“社会主义”搞起了工业的生产和工业的投资(注意:它不是在工业的基础上去建立社会主义,而是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去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和工业生产)。就正如我们的“五年计划”和“大跃进”要实现工业的发展和中国经济学家最近争论的重工业化问题一样——都是为了进行工业化和工业的生产以及投资。
因此,在中国或“社会主义”国家投资和生产成了最为主要的问题。
由于集权式的投资和生产没有遵守工业社会分工的社会规律,没有遵守工业社会民主、自由、平等的社会规律。因此,造成了大量的复重投资和重复建设,造成了“社会主义”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社会效益问题。
另一方面,由于投资和生产成了中国或“社会主义”事业的主要任务,因此,造成了投资和消费的严重失衡,再加上分配不公等因素已引起了人民越来越不满的强烈情绪。因此,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社会主义并不是工业社会的基本规律,而是实现工业化或GDP增长的手段。但是,在中国,前几次的经济增长造成的“宏观调控”引起了银行几万亿元的银行滞呆帐,再这样发展行吗?于是,人们想到了外国人的需要。不管怎么样,一方面外国人的需求或市场大,而另一方面只要价格低外国人就会觉得便宜,我们的产品就会有价格的竞争力。但是,这种价格竞争能力是由什么造成的呢?是由技术和工艺的先进或产品的质量造成的,是由产品的成本低造成的,还是由汇率和招商引资政策以及出口退税政策造成的呢?如果是由技术、工艺和产品质量造成的那是一种进步,是一种社会的发展和真正的竞争力,而由汇率和招商引资政策以及出口退税政策造成的那就是一种护短和出卖自己的行为。
中国现今的“外贸”在世界上具有强大的竞争力这不是在说笑吗?如果不配之以巨大的资金、资源利益和环境的巨大代价,它能得到现在这种高速度的发展吗?出卖自己可以赚钱,但是,能发展自己,能够长久下去吗?
而今这种发展的环境或处境又怎样呢?
由于人民币币值的低估,造成了资金、资源的价格便宜,再加上优惠的招商引资以及出口退税政策。这样为外资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和资源创造了很好的条件,而另一方面,也给外贸企业造成了很大的盈利空间,给它在外贸价格而不是技术创新上创造了巨大的竞争力,使外贸得到了高速的发展。但是,这种发展的后果是什么呢?一方面,随着国际市场和供求关系的变化,不仅国际上的贸易摩擦越来越大,收益能力越来越低,而且国内的需求和资金也遭到了挤压,造成了去年以来的“宏观经济调控”。
这样,一方面造成了外贸顺差的激增,外汇数额的巨长,而另一方面则造成了国际游资大量抢购和投机人民币的社会现象。一方面是外贸收益能力的下降,是国际贸易的风险和摩擦在加大,而另一方面则是国内的需求遭到挤压。本来出口是为了进口,销售是为了收入,但是,由于汇率的问题现在造成了只出不进的非正常顺差现象,造成了国际游资大规模的投机人民币的社会现象。
问:贮存这么大的外汇储备(到9月底中国的外汇储备已达7690亿美元,估计已占国民生产总值也即GDP的50%以上,而且其中大部分是美元)有什么用?不仅美元贬值我们要遭遇风险,而且人民币升值也要遭遇风险。招商引资,我们是因为缺少资金和技术才去引进资金和技术的,但现在,我们却不得不把外汇储备用于去购买美国国债,然后又让它们流回来作为外资来赚我们的钱,多余的还不得不拿出去进行投资。这样,我们就把具有贬值风险的美元资产留给了我们自己,而把大量的资金和资源用于去支持世界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消费,支持世界和美国的经济平衡——这是一幅多么美妙的世界平衡图景啊!
然而,这就是我们现实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的生产游戏。
拿中国目前的状况来讲,外贸依存度已高达80%,在顺差的情况下,40%以上的国民经济靠外贸增长(今年上半年经济增长就有一半是靠外需拉动的)。可见中国的“投资”与外贸的依存度?一旦外贸停滞下来,中国的投资也会停滞下来,届时,将会产生全面的生产过剩,到时,“投资”和“外贸”两驾马车都将荡然无存,这样,中国的财富会是什么样子呢?为什么人民币不敢升值?因为升值,这种“发展”或“社会主义”的事业马上就会显像,中共的合法性就会遭到质凝,因此,怎么能升值呢?现在就只能走一步算一步,走到哪里黑就在哪里息了。
所以,要解决中国的问题,如果不解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权利问题,如果不解决中国的“社会主义”文化和体制问题,那是根本解决不了社会问题的。现代社会的发展是有它自身的规律性的,而不是我们凭空想象的东西。工业社会由于它分工和积累的需要,因此,必须遵守民主、自由、平等的社会规律,然后才有可能遵守公平的社会规律。公平就是指人们对资本使用和拥有的公平。社会主义就是应了这种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一种社会制度,它通过社会积累或财产的社会公有,从而解决了社会积累与社会消费的矛盾,从而实现了人们的共同发展与共同富裕;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的实现是为了消灭无产阶级,是为了更好的消灭无产阶级,而不是“剥削”和“资产阶级”。它的目的是为了扩大资产阶级,扩大公平,而不是扩大无产阶级。
在现代社会的基础之上,还在讲劳动的价值,还在讲无产阶级这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工业社会讲究的是工
业社会民主、自由、平等发展的社会价值,讲究的是公平的社会价值,是资本的社会价值,而不是无产或劳动的社会价值。因此,站在劳动和无产的基础上,站在人治的基础上是解决不了现代社会的社会问题的。要发展,我们就必须要对这些进行充分的认识。
郭罗基:宾雁,宾雁,魂归何处?
「中国的良心」却死在美国
二○○五年十二月四日上午,林培瑞教授打来电话,说宾雁已经病危。刚去看过他,他说了一句:「将来,我们想起今天这样的日子,会非常有意思。」谁知这竟是他的临终遗言。后来睡着了,一直没有醒来,零时二十五分停止了呼吸。他最后向我们告别的时候,还在瞻望将来。
刘宾雁,作为「中国的良心」,却死在美国。中国抛弃了良心,中国放逐了良心,而且拒绝收回良心。
在中国被称为「自由化分子」的人,因追求自由化反而失去了自由。我们在流亡途中,可以在全世界各地走动,就是不能踏上自己国家的土地。宾雁,现在你彻底自由了,归去吧。你的忠魂可以在中国的上空翱翔,注视那里发生的一切。
宾雁在一九五七年被打成「右派分子」。「右派分子」改正了,一九八七年又成了「自由化分子」。三十年沧桑只是换了一顶帽子。
宾雁的「右派分子」帽子是毛泽东钦定的,胡耀邦想保他也无可奈何。宾雁的遭遇赢得很多人的同情。在一次批判大会上,有一个人站起来,以为他要发言,不料他从窗口纵身跳了下去,以死为刘宾雁抗辩。这个人的名字叫戚学义,死后还被追打成「右派分子」。一九五七年,「右派分子」自杀的不少,但为「右派分子」而自杀的还没有听说有第二人。只有宾雁能有如此打动人心的震撼力。
同命运,更知心作为「自由化分子」,宾雁和我命运相同。一九七九年,他因发表《人妖之间》成为文艺界的「有争议的人物」,我因发表《谁之罪?》和《政治问题是可以讨论的》成为理论界的「有争议的人物」。我被邓小平赶出北京,他打电话给我,要我到他家去一次。从西郊的北大到东郊的《人民日报》宿舍,相距遥远,我怕麻烦,说:「有什么事在电话里讲吧。」他说:「不,你一定要来一趟,我们作一次长谈。」我到那里,坐没多久,一看表已是十二点。他说:「你别着急,我已做好午饭,吃过饭再谈。」我们谈了一个下午。当时我心中充满愤慨和郁闷,他是为了开导我。他说,他当了右派是不幸也是万幸。他本来已进入高干序列,如果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不是进入官僚阶层,就是成了精神贵族。二十多年的右派生涯,在基层滚来滚去,才知道新社会的穷人是怎样生活的,新中国是怎样的一个国。多少人受冤受屈,比起他们来,戴个右派帽子就不算什么了。这一切,为他思考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概括地说:「总之,我得到的东西,大大超过我所付出的和失去的东西。」然后鼓励我:「你去南京未尝不是好事,也许你能发现不同于北京的另一个中国。」我的心境平静了,在回家的路上觉得轻松了许多。
胡耀邦关怀,但保护不了
我们两人都得到胡耀邦的关怀。一九八六年,宾雁到南京来看我。他说,耀邦对我有三条口信,对他也有一条口信。耀邦给我的口信是:「第一,不要告状,告也没用。第二,回到书斋,研究学问。第三,不会忘记你的。」这些话,一点不像总书记的口气,完全是老朋友的劝慰。对他的口信是:「叫刘宾雁写小说去吧,不要写报告文学了。」宾雁写一篇报告文学只要个把月,但他得罪的地方党委到中央去告状,纠缠一年都完不了。当时就有六七个省委向中央告状,耀邦颇觉为难,故有此语。后来邓小平勒令开除刘宾雁的党籍,老同志在「生活会」上对胡耀邦进行「逼宫」,指责胡耀邦是刘宾雁的「保护伞」。耀邦的优点是善与人同。在这个场合,优点变成缺点。与那些老同志「善与人同」就是作违心的检讨。他把老同志的指责写进了检讨:「一些坏家伙居然把我当作他们的保护伞,蛊惑人心,毒害青年,制造动乱,使已经开创的安定团结的局面不能更好地发展,这个后果是严重的。」说过以后,他又后悔了,多次托人带口信给宾雁表示歉意。
一九八七年宾雁第二次被开除党籍时,就没有人为他跳楼了,而是宾客盈门,他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也是「民运的良心」
刘宾雁不但是「中国的良心」,也是「民运的良心」。一九九二年我到美国不久,他邀我到他家住了两天,主要是谈海外民运的现状。他深感无奈和失望,说:「中国人一旦有了自由,贪婪和卑鄙也淋漓尽致地自由发挥出来了。」接着,一九九三年初的华盛顿会议,他在大会上发言,含着眼泪说:「我们大家都讲点良心,好不好?」一时也感动了一些人,但良心的呼唤终究不起作用。民联和民阵的联合演变成更严重的分裂,两个组织不是合二为一,而是合二为三,又多出了一个民联阵。宾雁写了一篇文章评论民运,题目就是《民运的悲哀》。他说,老有人讲多少特务打入了民运。需要吗?不等特务发挥作用,自己就把自己搞垮了。二○○五年一月,我去看重病中的宾雁,谁知这次见面竟成永诀,年初年尾,阴阳隔绝。当时我见他气色不错,嗓音响亮,暗自高兴。为了保持他留下的最后的美好形象,我不敢去参加他的遗体告别仪式。
不能忘怀祖国和人民宾雁心中最深厚的感情是对中国的眷恋。那片土地是他的灾难之邦,为什么还要心向往之?他所不能忘怀的是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新社会的穷人、受冤受屈的普通人。我清楚地记得他对我说过:「我的力量不是在我自己身上,而是在我背后的老百姓。我总感到是被人推着走,背后是人山人海。」凡是来自中国的朋友,他都要请到家来长谈,详细询问国内的政情、民情。有时他也打电话来,与我分享信息。有些信息是互相矛盾的,我们不免讨论一番。他感慨道:「我们的亲身体验都用完了,间接得来的信息毕竟不能代替自己的观察。」他的强烈的回国的愿望就是为了获得「自己的观察」,直到最后,他还幻想「哪怕踏一踏那里的土地」。
宾雁的视野宽阔。他掌握日、俄、英三门外语,阅读广泛。搬入新居以后,他有了自己的工作室。他领我去参观,最为得意的是那一捆一捆的剪报。他认真研究美、苏、欧,特别关注拉丁美洲问题。研究外国还是为了中国,作为「他山之石」来攻中国之「玉」。为什么特别关注拉丁美洲问题?他认为,有些拉丁美洲国家,不走民主化之路,结果腐败的文官政府被军人专政所代替。这也是中国最危险的选择。他还认为,中国的现状与阿根廷走过的道路很相像。一九八九年,阿根廷实行经济改革,对外开放。许多做法和中国差不多。九十年代,阿根廷经济高速发展,国际上称之为「阿根廷奇迹」。只不过维持了五年就出现危机。原因是贫富分化,失业严重。阿根廷已经天下大乱,中国为什么还能保持「稳定」?阿根廷有强大的工会,为工人争取利益。中国有强大的军队,用「压倒一切」来求「稳定」。他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阿根廷──中国的先兆》。有病不治,迟早要发作。中国的危机只是拖延时间而已。
对中国问题的思考
宾雁为我们留下了对中国问题的思考。
宾雁认为,研究中国问题不能切断历史。人们曾经切断历史。一九四九年以前,以为一切罪恶都是国民党造成的,只要推翻国民党,黑暗的时代就一去不复返了。我们年轻的时候犯
了这样的错误,追求一个与旧社会截然不同的新社会;结果新社会给予我们的不民主之苦,远远超过了旧社会。今天,有可能再次切断历史,以为一九四九年以后的半个多世纪,一切罪恶都是共产党造成的,只要推翻共产党又是一片光明了。我们怎么能够挥一挥手轻描淡写地说:「过去的一切都错了,从头再来。」错也要找出错的原因来,找不出原因,可能一错再错。宾雁提出一个问题:共产党的一党专制在苏联、东欧都倒了,为什么在中国不倒?他认为,因为中国的土壤中有更多的专制的养料。中国共产党不是外来的移民,而是土生土长的。它的成功是因为适应了中国的条件。常常有人用欺骗或阴谋来解释,这种解释至少是肤浅的;就算是欺骗,为什么千百万人在长时期中能够接受欺骗、相信欺骗?还是不能解释。他提出,反对共产党要消除它存在的条件。我问他:「你近年发表的文章自认为哪一篇比较重要?」他说《寻找共产党》。我感到奇怪,共产党不就在那里吗?何必寻找?我把文章找来一看,才知寓有深意焉。宾雁他是把这个问题放在历史中考察的,不同的时期具有不同的含义。早年,热血青年满怀理想,冲过封锁线,奔向解放区,为了革命而「寻找共产党」。掌权后,共产党变了,变成专制腐败的党。一些真正的共产党人发觉,当年参加的共产党不是现在的共产党,于是要重新「寻找共产党」。下一步,「寻找共产党」是找它算帐了。
宾雁总是立足现实,放眼历史。他的最后一部著作题为《走出千年泥泞》,探索中国的出路。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说明:中国社会是怎样变的?中国共产党是怎样变的?中国人是怎样变的?共产党因赢得民心而在一九四九年取得胜利。后来怎样一步一步地失去民心?失去了民心为什么还不倒?可惜这部著作没有写完,成为永恒的遗憾。
宾雁,我希望你安息。我知道你不会安息,你的英灵熠熠生辉,使一些人得到鼓舞,使另一些人感到恐惧。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小乔:打假有罪?剽窃有理?——我看“周叶中事件”
王天成先生《博导,还是“博盗”?》一文,让“周叶中事件”浮出水面,使得学术腐败问题再次成为中文网络关注的热点话题。随后,贺卫方教授在《周叶中教授事件及其他》的万言长文中,以学者本色的严谨缜密和治病救人的良好意愿,对事件进行了详尽分析,并对当事人周叶中教授表达了诚恳的期待。
根据王文与贺文持论有据的分析比对,结论是确凿无疑的:周叶中教授在与自己的学生戴激涛女士合著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一书中,不但抄袭了王天成先生论文36处共四五千字,而且还抄袭了崔卫平、高全喜、李强等人的著述,这真是令人惊讶——这位现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学位委员会副主任、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且是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称号获得者,曾进中南海为中央领导讲授“宪法学”的“著名法学家”,竟然缺乏最基本的学人道德!而更令人惊讶的是,上述事实被公开后,传统媒体鸦雀无声,只有《中国青年报》和《中国经济时报》有一闪而逝的关注。而在学术界,除萧瀚、杨支柱、杨玉圣等个别人对此发表了意见,法学界绝大多数人固执地保持“沉默”,凸显出贺卫方教授的“孤独”和“另类”。对此,国内著名网站天涯社区在将贺文作首页头条推荐时,发出意味深长的疑问:这是贺卫方教授的“风头”,还是法学界的“成熟”?
几乎就在同一时期,韩国发生了“黄禹锡事件”,它在韩国引起举国哗然的舆论风暴,首尔大学迅即成立调查委员会,在公布调查结果时声明:“这是非常严重的不正当行为,破坏了科学的基础。”当事人黄禹锡不得不尴尬地声明:“我为给韩国人民带来震惊和失望表示真诚的道歉,作为道歉的象征,我决定辞去首尔大学教授的职务。” ——两相对比,我为国内的法学界感到悲哀。
到目前为止,周叶中本人对此并未有任何道歉或认错的表示,只在天涯社区,有一位名为“周叶中”的ID对网友做了几次高深莫测的回应——“不予置评,清者自清”;“作为一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事实没有搞清楚之前,请注意自己的言行,要有自己的主观判断,不可人云亦云,否则会贻笑大方”;“现在仍然讨论这个问题没有任何意义!”
而在网上则有为数不少的“新装马甲”替周叶中教授鸣冤叫屈,他们指责公众对此事件的关注都是无知浮躁的喧嚣;讥讽不能容忍博导剽窃的舆论是不了解中国国情、不懂得当今学界“惯例”;甚至抨击贺卫方教授对周的批评是“落井下石”、“沽名钓誉”、“滥用职权”、“嫉妒同行”,是“欲置人于死地”,是“想取而代之”……在他们含糊躲闪、扑朔迷离的辩护词和对贺卫方教授铺天盖地的攻击中,似乎这起学术剽窃事件中有着莫测的玄机和重大的内幕,周叶中、戴激涛师生不仅蒙受着“不白之冤”,简直就是在“忍辱负重”!
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看法,原本不足为怪,但遗憾的是,所有这些为周叶中教授的辩护,都在践踏常识,无法自圆其说。
首先,社会科学类著作是否剽窃的问题,的确复杂而难以界定,但在一本书中出现那么多的段落文字与他人雷同而又不加注释,则只有一种解释——除了剽窃,还能叫什么?
其次,若只是其学生作品而周冠名,周对此事就可以免责吗?在一本公开出版发售的书上署名为第一作者,能够不负文责吗?贺卫方教授说:“如果自己没有真正参与构思和写作,仅仅因为导师的身份而署名出版,就构成了学者的一个不端行为。” 这难道不是尽人皆知的基本常识?
第三,“学术剽窃”并不是多么艰深的“专业”问题,任何一个心智健全者都可以根据王天成先生和贺卫方教授的文章做出自己的判断。拿什么“学界惯例”、“专业素养”来蒙人,纯粹是装神弄鬼浑水摸鱼。一本公开出版物出现剽窃问题,不但对被剽窃者构成侵权,亦对公众利益构成侵害,公众对此有知情权,作者理应向读者有所交代。学者不仅是知识的探求者,也应是社会道义的引领者。学界相对地应是社会的一方“净土”。尊重事实、诚实守信,难道不是学者应遵循的基本的学术伦理?学术腐败非但侵蚀着学界“诚信”的根基,也动摇着整个社会的道德基石,对此公众为何不能有自己的判断?
周叶中以往或许取得了若干“成就”,也获得了一定的“地位”,不该“一棍子打死”。但错误就是错误,错了就应道歉,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是人就难免会犯错误。“君子之过如日月之蚀”,在不触犯法律的条件下,再大的错误都可能获得谅解,但前提是犯了错误的人自己应有足够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向因其错误而受到伤害的人承认错误、请求原谅。一句道歉就这么难吗?
至于有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怀疑此事件中贺教授有“个人动机”,则不但是看轻了贺教授,也根本不了解贺教授在国内法学界的巨大影响力和普遍认可的学术水准——对这种来自低一档次的指责,正如贺教授所言:“人不可跟低层次的对手斗法,否则会逐渐降低自己的品味”,不理也罢!
指责网上公众舆论“墙倒众人推”、“落井下石”,笔者倒是看到了韩国黄禹锡的引咎辞职,也看到三年前北大“王铭铭事件”被揭破后,北大迅即组成调查组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了免去王担任的北大民俗学研究中心主任、社会学系学术委员、人类学教研室主任等学术职务的处理决定,王铭铭教授也对自己的失误“深刻反省并将终生为鉴”,对被其侵权的美国学者《当代人类学》作者哈维兰先生表示歉意,并对学术同仁、同事、学生、读者表示歉意,对因其错误给北京大学的声誉带来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对批评者表示感谢并“欢迎读者对我的所有作品加以监督。如发现错误,请及时给予我严肃的批评”。这难道不是近在咫尺、援引不难的先例吗?
讳疾忌医,势将病入膏肓;而无论是针砭石药还是保守治疗,前提是首先要正视病情,方能对症下药。正因为如今国内学术环境恶劣,积重难返,更须下大力气整顿学术规范,重塑学术伦理和学术道德。对照韩国“黄禹锡事件”,对照北大对“王铭铭事件”的处理方式,我们有理由期待,向以法学为立校支柱学科的武汉大学校方,能就此事给公众一个必要的交代。而法学界则理应比其它任何学科都更注重规则,更应是规则和公正的积极维护者,更清楚一个社会失范的可怕,更应在守法崇德中率先垂范世人。——打假有罪?剽窃有理?笔者诚以此问就教于法学界诸君与各位网友,应不算是苛求吧?
2005.12.31.
纪念冤屈的灵魂:来自奥斯维辛的诗
下面的这几首诗,来自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小孩子。在他们即将进入死亡之前,他们写下了这些诗句。在看这些诗之前,我想先写下几句话,虽然奥斯维辛在地理上离我们遥远,但在心灵上却离我们很近。虽然时间已过去了许久,惨痛的经历已变成泛黄照片与档案文字,但如果没有深刻而清醒的反思,它会时刻重来—–也许它已经发生,只是隐蔽着,让我们无从知道。痛苦的不只是大屠杀的发生,而是发生却是在理智与文明的背景下进行,一股巨大的力量在人类中作用着,不是引导人走上迷途,而是强迫人走上“正路”。有人曾说“自由啊,多少罪恶假之汝名以行”,但可知有更多的罪恶是打着为人类服务的口号呢?当血腥残暴披上了正义的外衣,我们就无从寻找木偶的真理。大屠杀是为可哀,更悲哀的是对大屠杀的冷漠与无睹。人啊,可知道一把刀砍下无辜者的头颅时,怎么能肯定下一个就不会是你呢?要流多少人无辜者的鲜血才能让人清醒,要多少无辜者的悲号才能震醒你麻木的心灵?
我们必须要警惕啊,人类的悲哀之一就如同西西弗,重而复始着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与结局。这是生存的荒缪还是缩命的无奈?如果我们不反省历史,历史也不会正视我们。正如同一个纳粹分子对苏联人的谈话一样:“虽然你们打赢了这场战争,但我们也没有失败,我们所失去的东西,将你们身上继承。”我们今天可以去反省奥斯维辛,但谁来反省那更值得反省的,曾在我们民族身上发生的悲剧与闹剧???在奥斯维辛被杀的是犹太人,但死去的却是人性。当人性杀害犹太人、这样人或那样人的时候,人性就杀害了自己。
在考维尔,凶手们把所有的犹太人集中到犹太教堂来屠杀他们的地方,在墙上发现一个遇难者所写的出自《约伯记》的铭文:“哦,大地,请别覆盖我的鲜血,让我的呼喊永无停息之所。”当俄国军队解放了考维尔时,其中的犹太士兵加上了如下的句子:“我们读过并理解了。在此处捕获的330名纳粹都已被处死。列宁格勒第四卫戍军团军官扎斯拉夫斯基和法尔布斯坦签名,在前往柏林途中。”死去的冤屈者不会平静,谁还会来倾听他们的声音。如果他们问道:“你是否能讲述我们的故事?”我们该如何回答,能还是不能?不,他们的故事我们无法讲述,也永远不会被讲述。开口的没有人听见,你听见的也并非他们的故事。每个活着的人都忘了这样一个实在的事实,我们的幸存正是建立于他们的冤屈之上。即如此,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来担负。这十字架虽然沉重,但必须有人来背负,而且必须背负。世界必须被告之历史的丑行,以使未来的能够憎恶。唯独于此,在这些冤屈者身上曾发生的,不会再次在别的身上发生。虽然这一切已是一年、一月、一星期、一天、一小时、一分钟、一秒的迅速离去了,可怕的速度而离去,但这并不是我们深刻的反省与自省,而是选择性的失忆与故意的逃避。但我们无法逃脱,我们能逃脱现在,逃不了未来,逃得了这里,逃不了那里。除非我们已经完全没有了良知,没有了道德。或许,这也是某些人正需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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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玛莎的小孩在死前不久这样写道:
这些天里我一定要节省。
我没有钱可节省;
我一定要节省健康和力量,
足够支持我很长时间。
我一定要节省我的神经和我的思想和我的心灵
和我的精神的火。
我一定要节省流下的泪水。
我需要它们很长、很长的时间。
我一定要节省忍耐,在这些风暴肆虐的日子。
在我的生命里我有那么多需要的:
情感的温暖和一颗善良的心。
这些东西我都缺少。
这些我一定要节省。
这一切,上帝的礼物,我希望保存。
我将多么悲伤,倘若我很快就失去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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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莫泰尔的小男孩写下了一首极短的诗:
一个小花园,
和一个小男孩走在它旁边。
当花朵开放,
小男孩将再也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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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小女孩阿莱娜写道:
我想独自离开
到有别的,更好的人的地方。
进入遥远未知的某处,
那里,没有人杀害别人的地方。
也许我们更多人,一千个强者
会到达这目的地
在不久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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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巴维尔.弗雷德曼的写下了《蝴蝶》:
最后的,最最后的,黄得如此斑斓,明亮,耀眼。
也许如果太阳的眼泪会对着白石头歌唱
这样一种黄色就会被轻轻带起
远走高飞。
我肯定它走了
因为它希望向世界吻别。
7个星期我一直住在这里
关在这贱民区里。
但我在这里找到了我的族人,
而蝴蝶召唤着我。
而白色的栗子在庭院里点亮。
只是我再没看见一只蝴蝶。
那只蝴蝶是最后一只。
蝴蝶不住在这儿。
在贱民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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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叫莫泰利的小男孩写下的,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多大,只知道他被关于并死于奥斯维辛。
从明天开始,我将悲伤。
从明天开始。
今天我将快乐。
悲伤有什么用?
告诉我吧。
就因为开始吹起了这些邪恶的风?
我为什么要为明天悲痛,在今天?
明天也许还这么好,
这么阳光明媚。
明天太阳也许会再一次为我们照耀。
我们再也不用悲伤。
从明天开始我将悲伤。
从明天开始。不是今天。不是。
今天我将愉快。
而每一天,
无论它多么痛苦,
我都会说:从明天开始,
我将悲伤,
不是今天。
自奥斯维辛的诗
郭飞雄狱中生涯之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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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日狱委讯】 1,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被不起诉人杨茂东,化名郭飞雄、郭飞熊,男,1966年8月2日出身,身份证号码:420102196608026318,汉族,湖北省谷城县人,文化程度大学,住湖北省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新江大路8号。2005年9月13日被刑事拘留,2005年10月3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年10月4日被逮捕。 本案由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杨茂东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05年10月19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5 年10月28日退回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补充侦察,该局于2005年11月27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05年7月,被不起诉人杨茂东经同案人何锦潮的介绍,与广州市番禺区鱼窝头镇太石村村民冯秋盛、梁树生等人筹划以村财务存在问题为由罢免该村村委会主任。 2005年8月3日晚8时许,太石村财务人员回村办公大楼财务室办事时误触警报,被部分村民误以为有人盗取财务室帐簿而相继聚集,被不起诉人杨茂东获悉后,即示意冯秋盛组织村民看守财务室。其后,在被不起诉人杨茂东与同案人何锦潮及冯秋盛、梁树生等人多次的商议、授意下,部分村民长期占据了村办公大楼,阻挠太石村村务工作。期间,被不起诉人杨茂东还到村办公大楼现场鼓动村民继续坚守。同年9月12日,经劝告无效后,公安人员依法将有关人员带离现场,恢复秩序,期间,数名执法人员被打伤,一辆警车被砸坏。此事件致使太石村正常的工作、生产长达一个多月无法进行。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杨茂东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茂东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七日内向本院申述。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郭飞雄注:12月27日下午检察院宣读此不起诉决定书后,我当即表示其中的事实陈述纯系不实,我在8月4、5日得知发生财会室保卫战后,立即建议村民向广州市纪委和监察局紧急投诉,要求他们前来接管帐目,有意思的是,广州市纪委上午答应了,下午却又将此事推给番禺区处理。这些细节可以从上述单位当日值班记录中查实。12月27日下午,说完上述话后,我强调,如果非要我承认上述不起诉决定书的内容才放我,我宁愿继续坐牢。检查官忙解释说,他们只是转告这个法律决定,此外别无其它意义。如果我不接受,可在七日内向检察院申述。他们对我的上述反驳也现场作了笔录。 我个人判断,广东省检察院系统在此次太石冤案中作出了许多微妙的、趋向于法治的工作。对他们的活动我给予了正面评价,并时常当面表示感谢。所以,上述《不起诉决定书》的严重不实,不应被理解为检方的恶意作为。世间没有理想的状态。 需要在这里补充的是,我在私下和公开场合从未鼓动过村民坚守财会室;随着事态的发展,我对如此的冲突场面长期延续感到忧虑。但村民一再跟我说,如果不坚守下去,让帐目落到人家手里给毁掉了,我们以后的日子怎么过?我听后,只好保持沉默。8 月14日我和广州一位大学教授出席村民普法讲座时,的确作了即席发言,但教授发言强调的是依法走程序,我强调的是:如果出现了警察出动殴打村民的场面,村民绝对不能还手,台下听讲座的村民向我表态能够做到。我想,整个太石事件中虽出现多次暴力血腥场面,却没有出现死人现象,与我们这些提供法律咨询的维权人士之反复宣传法治、走程序、非暴力取向是有直接关联的。 入狱期间,审讯者为我罗列了数十条罪状,可以说,条条都属滔天罪恶。当时他们最关注的和最想挖出的是——有关8月31日绝食接力事件幕后操纵者的证据,反复强调我出歪主意,系幕后黑手;但最后行文时,他们却将要点全部集中在财会室保卫战上面,让我至今仍觉得有些奇怪。显然,这些登在《不起诉决定书》中的内容,是数十条罪状中办案单位认为最拿得出手的东西。但是,我要说,这些东西的依据全是口供,而且口供全系胁迫和逼供而来,在法律上不足为凭。 兹有杨茂东,性别男,年龄39,住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新江大路8号,因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于2005年10月4日被逮捕,现因检察院不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之规定,经番禺区公安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广州市番禺区看守所 2005年12月27日 姐姐:您好! 寄来的两封信都已收到。请不要为我过分担忧。自古为大事者不惜身,我现今的遭遇是一种光荣,受难是灵魂上升的阶梯。我在这里每一念及此,都感到快乐。 我的坚持是无限期的,但生命是有保障的。我有一些中医和道家养生知识,身体在下降过程中会不断达成某些平衡,如同下山坡,它会自动地走几步,歇一歇。而且,这里的医生是讲人道的,是负责任的。 所以,我再次强调,勿为我忧。如果为献身于政治变革与发展的人的状况过于担心,未免不大明智,亦乏远见。 我在仓里的人际关系很好,放风时背诵一些唐诗宋词、李白、文文山(文天祥)、叶挺的大作,可谓啸傲自若。与过去想象的不同,处在这种环境下,除了谋求保持人的尊严和气节,别的什么都不想。此种人生奇遇,值得细细品咂。 我不希望经常收到你的来信,家人对此事关注越少,我则越轻松。你应该了解我的性格与状况。上法庭时我亦不希望你来,任何眼泪对我的主动受难抉择都是不适宜的。 除了我被判刑、你确认来后可以见到我本人以外,我不希望你再来广州一次。判刑后我会每月给你写一封信的。切记:此事不可以常理处之。 弟:茂东上 2005年10月26日 (郭飞雄注:我在狱中写出的几封家信中,唯有此封被截留,不寄家人,特照录在此,以明我当时之心迹。) 广东省人大主任:您好! 我是广州市番禺区看守所658仓在押人员杨茂东,今特向您和贵机构正式举报:在番禺看守所内,存在着大规模、有组织的奴隶劳动。请您和贵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紧急派员查实,并予以制止。 以下情况为我两月来亲眼所见,我愿为此见证负责:番禺看守所强迫在押人员每日穿珠、编织草帽,或加工各类纺织品、工艺品,做工者得不到任何报酬,每日做工时间长达12至13小时,并为赶进度承受重压。这种在押人员(其中绝大多数为尚未判决的犯罪嫌疑人)被迫从事的无偿的、繁重的、超时的劳动,古今中外皆称之为“奴隶劳动”。它的存在与现代文明的基本要求格格不入,也违背了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由于看守所内所有奴隶劳动的收益全部上缴番禺区政府,故可判定番禺区政府为奴隶劳动的组织者或负责者。这种政府组织、负责奴隶劳动的行为,是一种非正义的、反文明的危险行为。 我本人并不反对在押人员适当从事一些劳动,以锻炼身体、转移愁郁。但劳动必须是自愿的、有一定报酬的,时间应限制在半日之内。如此而为,才不违背基本人道。在押人员也是人,其人格尊严和基本人权受中国法律的明确保护。象番禺区政府和看守所这样乘在押人员恐惧无助之际、胁迫其从事奴隶劳动的行径,是任何文明社会或趋向于文明的社会所绝对不能容忍的。 据我所知,广东省境内看守所、监狱、劳教所、戒毒所中,还有不少亦存在着类似的组织奴隶劳动的现象。 我要求广东省立法、司法、行政部门立即采取切实行动,不仅在番禺区,而且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看守所、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逐一检查,禁止一切奴隶劳动,并将这一禁止予以制度化,成为真诚、主动、有序、渐进的司法改革的一部分。 鉴于我对中国官场惯性的了解,我以为,为您和贵机构的答复设置一个等待日期是必要的。我希望能在20日收到您的答复,否则将向国家相关机构负责人直接反映。 作为中国公民,我有权向公仆提出制止正在发生的非正义、反文明行径并推动司法改革的要求,我的善意和审慎自不待言,也希望能得到您真诚、负责的回应。我之帮助广东看守所和监狱推动司法改革的决心已定,不管出现任何状况都不会停止。未经任何人邀请,我已自命为广东人权和法治之义务监督员。象这样的角色的出现和增多,对于您,对于贵机构,对于广东民众,对于中国社会,未尝不会产生正面的助益。 杨茂东(郭飞雄) 2005年11月20日 (郭飞雄注:我自入狱第二天便向驻所检察官举报,要求立即制止奴隶劳动,二日后,我所在的奴隶劳动被中止。但后来发现,其它监仓仍在继续,但当时的身体状况已不允许我继续大力关注此事。直到绝食绝水停止一周后,我才捡起此事。在我的设想中,如果自由民主人士和维权人士都能在入狱后从身边开始推动监狱司法改革,那么,只需要付出很少人力,便可取得相当大的成就。而且对自己、对后来者、对将来重新入狱的自己,对帮助可能的刑事犯日后重新做人,都有较大的帮助。一国之法治都是在如此这般点滴积累和推动中逐步落实的。 (来源:博讯) |
普希金之家举行百年纪念
1905年,在俄罗斯科学院院长康斯坦丁·康斯坦丁诺维奇大公爵的庇护下,依靠各界知识分子的力量,普希金之家在圣彼得堡俄罗斯科学院俄罗斯文学研究所建成。普希金之家基金会也同时成立。
俄罗斯的博物馆文化一向繁盛,普希金之家作为纪念伟大民族诗人的文化重地更是受到政府和民众的关注。2003年5月29日,这所博物馆经过修复,再次开放。这成为圣彼得堡建市300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今,这座博物馆已有百年历史。圣彼得堡市为此举行了“普希金之家与俄罗斯人文科学”专题学术会议。 自成立之日开始,普希金之家及其基金会就致力于搜集整理俄罗斯文化史上各种宝贵的文学资料。这使俄罗斯文学院一度成为俄罗斯语文学发展的基地。今年5月,旅居法国的艺术家霍夫曼兄弟又把普希金诗作《在格鲁吉亚山冈上……》的手稿捐赠给了普希金之家。现在,该博物馆共收藏俄罗斯各界作家、学者、社会活动家和文化活动家的手稿300万份,普希金的手稿1200页。此外,博物馆还收藏了12万件藏品。其中包括茹科夫斯基、普希金、莱蒙托夫、果戈理、屠格涅夫、列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人的画稿。这些画稿作为艺术大师们的遗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们的审美意识,但更多地被认为是他们创作过程中心理因素的一种映射。 普希金之家外观图 |
中德作家会谈
12月7日,2004年度德国最高文学奖项毕希纳奖得主威廉·格纳齐诺携德国文坛新秀西尔克·朔伊尔曼女士来到中国,与中国作家进行会谈。
格纳齐诺被誉为德国文坛的独行侠。毕希纳奖评委、德国语言与文学院院长克劳斯·莱夏尔特说:“格纳齐诺多年来不断处于我们的讨论中,我们认为他是最独特的、最幽默的作家之一,这在德国文学里并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我们有那么多思想深刻的作家,而没有幽默的作家,而他受到我们的讨论,从一本书到另一本书,越来越被认为是文学里非常中心的一人。”
格纳齐诺和朔伊尔曼先到北京与诗人西川举行了座谈。在上海与作家毕飞宇和丁丽英的交流会则按照德国传统方式举行,采取了德国人喜闻乐见的作品朗诵会形式。此外,应南京大学德语系邀请,格纳齐诺和朔伊尔曼还来到南京,与南大德语系师生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