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思:民主化是遏制“潜规则”的根本出路

 

吴思,自从他提炼出”潜规则”这个概念后,声望便如日中天,”潜规则”也一跃成为汉语里的常用词。仅仅凭借一个”潜规则”,吴思便能把同时代的诸多历史学者远远地抛在身后。然而,发现”潜规则”后的吴思并没有停止对历史的追问,他接着提出了”血酬定律”;现在,吴思又在力推一个叫”官家主义”的新概念。凭借着这些概念,吴思可以说”我说透了历史”。


从”潜规则”到”血酬定律”再到”官家主义”,这些概念虽然名称各异,实际上却是一脉相承。但提出了”潜规则”的吴思,为什么以前不曾公开提出遏制”潜规则”的办法?4月19日下午,博客中国独家专访了吴思,在”官家主义”这个更为宏大的视角下,吴思分析了中国社会将来可能的三种走向,并”承认”潜规则这个词的流行有一定的负面作用。

核心提示:

——官逼民反是每个王朝兴衰的核心和关键

——说袁伟时是汉奸的人,倒有一点汉奸嫌疑

——民主化是遏制潜规则发挥作用的根本出路

——《潜规则》这本书对治标不利,对治本有利

——中国最坏的可能就是完成一个官家主义的标准循环

“官家主义”给我的震撼不亚于”潜规则”

【吴思的”官家主义”,一方面推翻了中国历史两千年的”封建社会”定义,另一方面它为”潜规则”提供了一个解读体系,所以吴思自己说,官家主义带给他的冲击力和震撼不亚于潜规则。】

博客中国:您现在推广的”官家主义”这个名词,影响似乎没有”潜规则”那么大,感觉”官家主义”不能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你自己是否认可这一点?

吴思:我不这么看,我觉得潜规则离我们的生活和日常困惑更近,官家主义比较抽象,离我们生活的困惑比较远,在使用频率上官家主义肯定不如潜规则。但要说对我们世界和生活认识的帮助,官家主义和潜规则的深度和作用是一样的,都是找到一个确切概念,揭示我们生活和社会的一个被忽略的重要特征。

博客中国:可不可以说官家主义是以一个更宏观的视角,来解释中国社会的历史变迁和纷繁复杂的现象?
吴思:可以,我就是想说中国两千年的历史,从秦汉以来到民国再到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已有的概念,比如说封建主义社会、皇权专制主义社会、官僚资本主义社会,我觉得这些概念都不够准确。在秦汉以前你可以说是封建主义社会,封建贵族说了算;秦汉以后封建贵主基本都退居二线了,第一线的主要是官员,这时候还说是封建主义社会,那怎么把”封建贵族说了算”和”废封建立郡县”之后的社会形态区分开?
皇权专制主义显然比封建主义更准确,但历史上常有”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现象,”中南海”之外通行的又是什么规则?这些规则又是谁制订的?

博客中国:用您的官家主义来解释中国历史,说中国的封建社会到秦朝时已经结束了,但历史教科书还是把秦汉以后称为封建社会,如果这个概念不纠正过来的话,会有什么危害?

吴思:对中国社会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历史观和世界观念会有大毛病。比如我们说皇帝和官员位于上层建筑,地主和农民构成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也就是说皇帝和官员为地主阶级的利益服务,实际上是这样吗?刚好相反。官家集团用”牧”字比喻官民关系,到底是牛羊为牧人服务,还是牧人为牛羊服务?理论框架颠倒了,就无法解释历史事实。我认为”封建主义”这个词偏离了中国的史实,深究起来漏洞百出。这种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理论框架本身,也不能准确解释中国历史各种各样的现象。不仅概念有问题,概念所依托的理论框架也有问题。

博客中国:对我们认识现实也没有帮助。

吴思:封建主义这个概念比起儒家的礼法观念来,它的认识加深了很多,它至少认识到社会上存在不同的阶级利益和阶级冲突。但主要阶级是什么?中国历史向来是官逼民反,很少有”地主逼民反”,即使有地主逼民反,也是在小范围内很容易解决的,官家一出手,很容易就摆平了。如果不讨论天灾、人口和外族入侵等因素,只讲社会内部的各种关系,那么,官逼民反才是解释每个王朝兴衰的核心和关键。
再进一步说,官家集团既然这么重要,可以称之为一个阶级吗?阶级是在生产关系中定义的,官家属于上层建筑,却又极深地介入了各种经济活动,甚至直接组织生产,从《盐铁论》的时代就是如此。那么,阶级的概念,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概念,是否也要依据中国的史实重新审视呢?审视下来,一些概念修改了,理论框架是否也要修改呢?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是很大的动作,关系到我们的历史观和世界观。

博客中国:按照您的理解,原来我们说的从秦汉以来的封建社会就是官家主义社会。

吴思:官家在古汉语里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是皇帝,他说了算,制定王法;第二层是衙门,就是各个地方的利益和部门的利益,根据各自的部门利益,形成了各种法规;第三层是官员个人,围绕着他们形成了各种潜规则。这三个主体都是官方,他们既合作又有各自的利益,形成一个立法定规的动态结构,在整体上他们说了算。官家主义制度,就是各种各样的潜规则在其中潜滋暗长的基本结构。

博客中国:您研究历史特别注重概念的提炼,这是出于怎样一种考虑?

吴思:概念是对现实和各种现象事实的一种把握,概念错了,说明你没真正理解自己的研究对象及其相互关系,几个重要概念错下来,整个理论体系都会出问题。如果这一关都过不了,不能准确描述各种事实的话,各种各样的关系也就很难再深入地追究。

博客中国:您强调概念的创新吗?

吴思:我不强调概念的创新,我只追求准确。如果有了准确的概念就不要创造新的。当然你可以创造新的理论,新的观点,发现概念之间的新关系。我强调这种创新。没有新见解写那么多论文干什么?

博客中国:但在大众读者看来,可能会觉得官家主义缺乏创新,从而难以对它产生深刻的印象,而潜规则大家一听就记住了。

吴思:一说潜规则你就恍然大悟,是因为这个概念正好解释了你的困惑。如果让你困惑的是其他问题,比如你不断追究中国两千年以来,跟西方究竟有什么不同,跟西周又有什么不同,困惑不已的时候,忽然看到”官家主义”这个概念——对我来说,这个概念带来的冲击力和震撼不亚于潜规则。人们关注的东西不一样,思路被堵塞的地方不一样,造成心灵震撼的概念自然也不一样。这是因人而异的。
民主化是遏制潜规则发挥作用的根本出路

【虽然吴思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潜规则这个词的流行有一定的负面作用”,但潜规则无疑可说得上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发现——不过,在潜规则发现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潜规则要在怎样的体系和框架内才能发挥作用?怎样才能遏制潜规则发挥作用?吴思虽然没有在他的书中提出来过,但这次,他说了。】

博客中国:您在描述”当代中国到底是什么性质社会”的时候,用了”资本- 官家主义”的说法,如果用您的概念解释美国,人家又是处于什么阶段?

吴思:我们现在用的概念是”资本主义”,但美国是一个资本家说了算的国度吗?在芝加哥工人五一大罢工之后,美国的工人阶级登上了立法定规的舞台。现在美国工会的力量非常强大,工人阶级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立法,这肯定是一个事实;另外美国自称中产阶级的群体控制了大量选票,也对于立法和各种重大决策有强大的影响,如果这些人,包括黑人和妇女都在一定程度上当家作主了,都可以用选票影响立法和决策了,就不能说美国是一个纯粹的资产阶级说了算的国家,所以资本主义这个概念并不准确。有一种”人民资本主义”的说法,虽然也有问题,但比”资本主义”确切得多。

博客中国:那么中国在”资本- 官家主义”这个阶段之后,未来会怎样走?

吴思:我猜至少有三种可能,好一点是走向”资本家说了算”,这可以叫资本主义。一谈欧洲历史,大家都同意从封建主义或专制制度发展到资本主义是历史的进步,这一点无须解释。更好的一种可能是:不仅资本家说了算,工会农会也能发挥作用——那时建立的社会近似民主社会主义,或者偏右一点,近似人民资本主义,肯定都比纯粹的资本主义好,更多的人可以说了算。还有一种可能是:官家继续膨胀,中央失去权威,被地方或条条块块架空,被贪官污吏掏空,百姓的利益受到更多的侵犯,最后官逼民反,完成一个官家主义的标准循环。这是最坏的可能。

博客中国:官家主义和潜规则是不是一脉相承的概念?

吴思:有密切关系。潜规则描述的是真实发生作用的一套规则体系,由于违背当时的法律和道德,必须以隐蔽的形式出现。它通常围绕着官员个人建立起来。但是潜规则怎样在一个更大的体系和框架内才能发挥作用?如果在一个民主框架之内,它受到各种上上下下的监督,受到老百姓的监督,它能发挥作用的范围就很小。但在官家主义体系内,人人都是代理人,一层一层代理上去,人人都不是主人,天下无主,潜规则发挥的作用就特别大,就成为官家主义制度中非常引人注目的一种现象。

博客中国:您刚才的话,我是这么理解的,我们中国如果要尽可能遏制潜规则的作用,方向也是一个民主化的过程。

吴思:我在追究潜规则的时候,通常会在潜规则发挥作用的背后,找到一种”合法伤害权”。比如说我害你,你怎么办,去上访?上访成功的可能性很小。比如你花了两千块钱但事情还未必得到解决,而我害你你只损失一千块钱。这时候潜规则就发挥了作用,大家都忍气吞声,而我就可以在这个范围内为所欲为。如果大家都当家作主了,比如说议员或代表是你选出来的,你可能只要打一个电话,根本不用花两千块钱上访,可能就会有一个可以影响官员命运的人出来替你打抱不平,一旦官员不老实,就可能丢乌纱帽。另外,如果报刊言论方面能全面放松,那么你的事只要有新闻价值就会有人登出来。
总之,我敲你一千块钱,你只要花两百块钱或者两个小时就能解决问题。这时候潜规则的空间能有多大?它绝不会有一千块钱的空间,最多两百块。从原来的一千压缩到两百,潜规则仍然可能存在,但你有了一种低成本的手段去对付”合法伤害权”,这个手段概括起来说就是民主,就是人民有非常顺畅的监督政府的渠道,有各种便宜有效的反制手段,像管理仆人一样管理官员,真能在自己的国家里当家作主。

博客中国:民主化是消灭或遏制潜规则发挥作用的根本出路。

吴思:是这样。

博客中国:自从您提出”潜规则”这一概念之后,市场上出现了不少打着”潜规则”旗号的书籍。有人说这些书对行业”潜规则”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您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吴思:任何一个行业的潜规则如果能被说透,对人们认识生活都是有价值和帮助的。当然,有些人可能取了一个潜规则的书名,实际上谈得很肤浅,他们可能在蒙读者,读者需要多翻几页辨别一下,别花冤枉钱买回假冒伪劣产品。
至于潜规则这个词流行起来会不会助长潜规则——比如说我是一个刚进入官场的官员,理想主义色彩比较浓,一旦来了各种各样的潜规则,我可能会抵制,不愿同流合污,就是说潜规则本来很顺畅,但在我这里碰到了障碍。但我读了《潜规则》这本书后发现,原来大家都这样,古来如此,这样我抵制的决心可能会减弱,即使在我堕落的时候,也会为自己找到辩护的理由。从这个意义说,《潜规则》是有负面作用的,它减少了潜规则行进过程中的阻力和抵抗,也减少了你内心的抵抗。

但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很少有纯粹有利没有弊的事,也很少有纯粹有弊没有利的事。《潜规则》的弊现在很清楚,但好处呢?好处是你可以看到它的根子在哪,找到病根然后对症下药,比如遏制”合法伤害权”的扩张,就要用民主的药来治。道德教育是治标的,制度创新才是治本的。《潜规则》对治标不利,对治本有利。

博客中国:您过去有没有书中或文章中明确地提出过遏制潜规则的办法?
吴思:没有,我只说潜规则是怎么来的。在描述中国历史的时候,你不能替它开药方。开出民主药方来恐怕也是错药。比如你说要在明朝建立民主制度,但农民跟外界打交道很少,他们没有监督政府的需求——经济学上所谓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当真为此花钱费工夫的需求;如果是一批企业家或者工会,就会迫切需要监督政府。在一个一盘散沙的小农社会里,你开出民主药方是莫名其妙的。

博客中国:那您有没有替现在和将来开药方?

吴思:我替现在开药方,那就意味着我自己跳出来鼓吹民主了,就表示我有一种非常强的倾向性。在讨论中国的现实问题和未来前途的时候,我愿意直接表达自己的倾向和主张,我确实也在鼓吹民主宪政。但从写历史的角度来说,非常强的倾向与公正客观的态度有抵触,你可以通过事实来描述你看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结构,根子在哪,但你跳出来说要民主才能解决问题,那是”政治宣传”。我不喜欢在史实陈述中搀杂任何政治宣传。更何况你宣传的主张超越了历史提供的可能性。
博客中国:这个任务就交给那些潜规则的读者来完成。
吴思:我觉得他们自然会引出合乎逻辑的结论。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本来就有人说我影射现实,我要直接跳出来说三道四,这书就更像是拿历史说事的现实批判和政治批判。这不仅降低了书的真实价值,长久价值,而且这种书出来就很困难,出来后会更快地被禁掉。

博客中国:那当初有困难吗?
吴思:当初人家说这书是谈历史的,出的时候不困难,但是禁得很利落,就是说影射现实,我更直截了当一点,那就不是影射现实而是攻击现实了。

博客中国:有人说您”研究历史的重点是中国古代,但矛头直指现代社会”,您觉得是不是这样?
吴思:也不能说完全是指向现代,我现在的兴趣和眼光,肯定会影响我对历史的看法。我看什么关注什么,为什么把它拎出来细写而不写别的的,这都跟现实有关系。但要是纯粹为了解释现实而拿历史说事,这个也不完全这样,好多历史都有它自己的独特性,本身就很有意思,比如我计算明长城的投资和收益,主要是出于好奇。另外,某些东西古往今来一直存在,写古代和写当代其实并没多大差别。

博客中国:有一个词现在人们也提得比较多,就是”原罪”,以前还曾经有过”民营企业家原罪”的讨论,您认为”潜规则”和”原罪”这两个概念有什么相似之处?
吴思:潜规则首先是一个规则,其次就是”潜”,因为它违背当时的法规和正当的标准。像大包干时候,小岗村的农民按手印把地分了,悄悄地干这事,这事谁都不能外传,一旦有人为此进监狱,就把他的孩子养大成人,就是说他们悄悄地制定了一个规则。这是标准的潜规则,因为它跟当时的宪法相抵触,不仅违法而且犯罪。但是你怎么评价这个事呢?农民所对抗的那个法本身就有问题,是一个让中国人民吃苦受罪的法。

博客中国:就是说这些农民制定的潜规则是有积极作用的。
吴思:对,有积极作用,你可以说它是原罪,他们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而且准备坐牢。但是因为定罪的那套大规则和宪法本身就是错误的东西,你说谁有罪?现在说资本家有没有原罪,最初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都难免违法乱纪,甚至是违背宪法,因为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嘛,计划经济,公有制,消灭了私人雇工。私营企业属于剥削,乡镇企业也难免干扰破坏国家计划。
整个民营企业在宪法修改肯定他们的合法地位之前,都有违法嫌疑,但这是法律的问题,不是民营企业的问题。他们创造了大量财富,既没偷也没抢人家的东西,他们可能走后门收买官员,但这时候你要处在他们这个地位,会发现有时候你不得不干这个事。如果他们公事公办,你就死定了。这种原罪是被逼出来的,是一个更不合理的官家主义体系造成的一个结果,与其称之为原罪,不如称其为胁从犯罪,有的甚至可以算正当防卫。当然一些人防卫过当,在可以不犯罪的时候仍然犯罪,官商勾结共同犯罪,因为利益大于风险,这时候,在这个分寸上,你说他有原罪,更准确地说是持续犯罪,这点我承认。但在这个分寸上讨论问题,我们最好说这是一部分人的问题,而且有犯罪低风险高收益的体制的纵容。统称为一个阶级的原罪,未免过于简单粗暴了。

博客中国:潜规则算不算是一个中国特色?
吴思:我觉得不是,你看 1789年法国大革命之前的历史,官员也是敲诈勒索成风。但英国不是,英国始终不是一个官家主义社会,贵族和国王相互牵制,而法国在1789年之前跟中国没多大差别。再看俄国,你看赫尔岑写的《往事与随想》,把里面的地名人名换了,你会觉得这就是中国,就是晚明或晚清,甚至比明清更加野蛮。
说袁伟时是汉奸的人倒有一点汉奸嫌疑

【历史热是这两年的一个现象,那么形成历史热的原因到底何在?吴思说”谈现实谈到五分就到了边界,而谈历史能更充分地表达”。然而,并非所有的谈历史都能获得充分的表达,比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引起过广泛关注的”惩治汉奸言论”提案,在历史研究者听来可能就会不太舒服。”遏制自由研究表达的结果,就是我们这个民族不断地重复犯错误”,吴思对此表示担忧。】

博客中国:这几年”历史热”成了一个现象。您平时看历史题材的电视剧吗?
吴思:我从不看连续剧。太长了,我舍不得花那么多时间。

博客中国:我不知道您有没有注意过互联网上的历史热:”网络历史热”主要以建国初期、抗战和国共内战时的历史事件为讨论对象,和学术界的历史热不太一样。
吴思:我知道网络上的历史热,包括卖书、电视剧历史热,你想不看见都不行。但他们在说些什么讨论什么我就不太清楚。

博客中国:现在研究明朝历史的相对多一些,包括您在内也是研究明朝历史,这是不是意味着明朝的历史和当代社会有更多相似的地方?

吴思:我研究明朝是有这样的想法,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你要研究清朝,会发现清朝跟现在有一个巨大的不同——清朝由一个异族统治,有部族统治因素,而现在没有。研究清朝要把这个问题处理好,就会增加这么一个因素,而明朝没有这个因素。另外清朝的体制基本是承袭明朝。所以明朝既看得明白又省事。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清朝的史料多得没完没了,任何时候别人都可能翻出一个档案来,说你说得不对,我这里有新发现的事实。

博客中国:今年两会期间,有个中国社科院的学术委员建议人大立法”惩治汉奸言论”。如果哪一天真有这么一部法律通过,您觉得对一些研究历史的人来说,会不会是一个灾难?
吴思:他怎么定义汉奸?

博客中国:比如说袁伟时,在他眼里可能就是一个汉奸,理由是袁伟时为侵略者招魂。

吴思:这么过分?我怎么觉得说袁伟时是汉奸的人,倒有一点汉奸嫌疑。袁伟时在讨论义和团的时候中强调了我们自身的问题,你可以不同意袁伟时的观点,但不能因为他强调自身过失、对外方的罪恶一笔带过就说人家是汉奸,要是这样,大家踏踏实实地研究找问题的根子在哪,就会受到重大的遏制。我们遏制自由研究表达的结果会是什么?结果就是我们这个民族不断地重复错误,老百姓跟着遭殃,整个民族也跟着倒霉。所以我觉得这种主张倒有一点汉奸嫌疑。——这么说有换位体验的意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往人脑袋上扣屎盆子可不是好玩的比赛。这种比赛很有破坏性,毫无建设性,我们以前赛过很久,越赛大家越没出息。
再说,强调我们自身的过失,”我们”又是谁?是满清统治集团吗?为他们说话算不算汉奸?吴三桂帮助满清,当年就被称为汉奸。你替满清统治集团说话,或者替吴三桂说话,是不是也算汉奸言论呢?这些标准太难掌握了。其实,客观地评价吴三桂,他是贡献大还是害处大?我们现在是沾他的光了还是受他的害了?这些问题都不容易说清楚。

博客中国:那您是怎么看的?

吴思:看你强调什么。强调道德?谁的道德?领土?谁的领土?进一步说,中国的大一统好还是欧洲的多国竞争好?对什么时候的什么人好?再进一步说,现在认为好将来也会认为好吗?每走一步都会遇到引起争论的问题。我不赞成把道德判断尤其是现在的道德判断加到历史人物身上。对当时的道德判断,不妨做出客观描述,别自己跳进去搀和。

博客中国:就是说假如吴三桂真的是汉奸,我要替他辩护的话也不能说我是汉奸,否则律师就没法做了,因为律师经常替犯罪的人辩护。

吴思:对,不要轻易因为别人说了什么话就说人家是汉奸,还要惩办治罪,这是一种危险的倾向,而且最后对中华民族是不利的。

博客中国:现在历史热的背后,是因为人们有复古倾向呢,还是因为现实的原因,使得大家避开谈现实而从历史里面找感触?

吴思:对我来说,历史本身是有趣的,历史能大大扩展自己的眼界。另外,你谈现实,谈到五分就到了边界,再说就”犯规”了,谈历史谈到九分还不至于犯规,你能更充分地表达。

博客中国:您觉得自己谈到了几分?

吴思:看在什么媒体上说。在网络上,在我想说的范围内,我能说到九分以上,基本上要害都能说出来,要说现实,特别是在纸媒体上,我说到四五分就要小心了。

博客中国:您平时关注时政或社会现实问题吗?
吴思:大事会关注。

博客中国:在您眼里什么样的事才算大事?

吴思:一切与制度变迁有关的事,都是大事,比如说崔英杰案件,城管的常规做法和小商贩的权利发生冲突,出了人命,利益划分的边界是否合理引起争论,可能还要发生边界调整,我看就是大事。孙志刚案件,一个有人喜欢有人害怕的制度取消了,也是大事;还有农业税取消了,这些都是重大的制度变迁;农村中小学真的要开始义务教育了,也是个大事。这些东西将强烈影响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国的面貌将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博客中国:您现在作为一个已经十分著名的历史学者,有没有什么话要送给您的同行,或者那些年轻的对历史感兴趣的研究者?

吴思:同行水平都很高,我没什么可跟他们说的 (笑)。对年轻的历史爱好者可以讲一点经验教训:首先不要让别人牵着鼻子走,历史究竟是什么样的,你去看最原始的史料,读读古人的文章,比如读读《史记》中的传记、读读小说,《三言两拍》、《儒林外史》……读读古人的诗、文、信件、奏折,这样一来,你就会对当时的社会和人们的心态,有第一手的感觉,好象在当时活过一遭。有了基本感觉,才好判断别人的叙述是否对头,感觉不对头才好追究哪里出了问题。

博客中国:您鼓励他们像您这样去提炼概念吗?

吴思:如果能提炼出好概念,对于提升中国的理论思维水平是件大好事,一个民族没有理论思维挺可怜的,给人的感觉是整体层次上不去。当然我觉得这是挺难的一件事。

博客中国:做到您这一步非常难。

吴思:还要担风险。当你制造概念的时候,你可能会提高未来交流的效率,但你首先却制造了语言交流中的障碍,大家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认为这家伙又像鲁迅嘲笑的那样生造别人不懂的词。我经常有这种担心——我是不是在干这种讨人厌的事?所以我也是在迫不得已、实在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表达清楚的时候,才去生造概念,生造的时候也尽量借用前人的基础。

博客中国:那您对官家主义这个概念有这种担心吗?

吴思:没有。首先”官家”是古汉语里一个长期存在的词,不难懂。其次,官家主义这个概念来自对现有概念的强烈不满——我认为这是广泛存在的不满,不管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还是皇权专制主义,在描述中国历史和现状的时候都不够准确,而用官家主义就准确得多。我目前见到的所有概念,都没”官家主义”好,你要说不好,请指出一个更准确的,我很愿意用更准确的。最后,概念是有生命的,生死和发育要经历众人的淘汰和选择,我的心态是:尽人事,听天命。

简昭惠:从戴头巾的女人到血腥玛丽

我对穆斯林文化因为不熟悉所以对於他们的某些言论和教义都无法接受。

我住在澳洲,我的孩子(在澳大利亚出生及受教育)只要在公共场所看见绑头巾的人就感到不安和紧张。(当然我知道,这是一种歧视心态)。

但是回教文化有许多地方与西方文明生活方式和观念格格不入确是一个事实。

悉尼最大清真寺首席教长希拉利(Taj Aldin al Hilali)有一次向五百名穆斯林讲道时,提到在欧洲吵得不可开交的女性穆斯林戴头巾的问题,他说,「如果你拿出一块没有盖起来的肉,放在外面……没盖着,就会吸引猫来吃……这是谁的错?当然是没遮盖肉的过错.」「如果她(穆斯林女性)呆在自己的房间,自己的家里,或者戴上头巾就不会出问题.」

在澳洲有些中学 规定穿制服,但穆斯林为了坚持戴头巾经常拒穿制服,造成学生、校方及其他学生间的矛盾和争议.二○○○年穆斯林青年曾参与在澳大利亚悉尼集体强奸案、此案引发澳洲社会的种族纷争。希拉利此番言论不但引起媒体一阵哗然,而且也令我十分反感。

我很庆幸自己不是穆斯林妇女,否则非但我的魔术罩杯统统不见天日,某天穿迷你裙挤公车没被强暴算是走运?

这位教长也很好笑,后来被舆论骂得狗血淋头只好硬着头皮出来道歉,上去讲话还辩称:「我是站在女性立场谈女性应该怎么保护自己啊。」结果没有保护到他想保护的「人」,反而紧张地吓昏在台上。

这位经常语出惊人的教长,现在非但没下台一鞠躬,反而凭其本事继续在穆斯林社区内募款捐助穆斯林激进组职和基本教义派。

清真寺首席教长希拉利(Taj Aldin al Hilali)

澳洲的计程车司机有大约百分之三十是穆斯林,在他们的教义中狗和酒都不是好东西,所以公平交易委员会一天到晚接到投诉,穆斯林的计程车司机拒载买酒上车的乘客,更过份的是连靠导盲犬引路的盲人也拒载.这些纠纷都让穆斯林族群与整个澳洲社会格格不入。

近期澳大利亚新州政府特别紧张地关注州内最危险的一批罪犯。他们最近集体皈依了依斯兰教,这些罪犯关在澳洲最高级别的监狱,这个名字叫做Goulburn的监狱关了许多Super Max,里面的犯人三个人中就有一人皈依伊斯兰教。

有两个皈依囚犯近期通过电话和穆斯林妇女举行婚礼.这两人一个是谋杀犯,一个是强奸犯。司法总长推出监狱规定的新变革,决定出於安全与保安一周七天24小时监视这批超级罪犯。司法总长说:「我们不希望系统内外的人受到威吓,所以对他们一点也不能放松」。

这些人剃光头、留长鬚、手持念珠,每天在狱里祷告三次。他们的领袖Bassam Hamzy 1988年在牛津街夜总会外持枪射杀一个18岁的少年而被判刑21年。

Hamzy监狱房间的墙上贴着宾拉登的照片,透过监视器录到监狱中的囚犯跪在Hamzy之前亲吻其手的画面。37个关在那儿的犯人,背负了48条罪刑,刑期加起来超过550年。

其中有12人皈依了穆斯林。并在狱中结成亲蜜团体.监狱发言人说:「我们尊重犯人的宗教信仰,这对他们可能是有益的,但不容许藉由宗教掩盖其他活动」。伊斯兰教和其同情者为了传教向监狱频送金钱和物品。

监狱内部的人怀疑监狱里许多对宗教没兴趣的重犯为了「便宜行事」,入狱后皈依伊斯兰教。许多人不相信对法律毫无敬意的重刑犯会因为信了教从此就改心革面、改邪归正。

他们不寻常的入教行动引人疑惑和不安。

我觉得过份固执的宗教信仰有时非但不能给世界带来和平安详。而且常常因为「己之所欲强加於人」(我当然不是专指伊斯兰)。但伊斯兰宗教与穆斯林族群在与其他族群的交往融合过程中确实发生了许多严重的困难.少数偏狭的激进份子让澳洲社会普通人们忧虑不安。我对澳大利亚穆斯林社区内大多数沈默而安份守己却被澳洲社会一般人「排斥」「误解」「歧视」的人们感到悲哀。

〈玛丽一世〉

「宗教」带给人类社会的到底是残暴还是详和?

我们到餐厅时常会点一种叫做「血腥玛丽」(Bloody Mary)的鸡尾酒。

这个「玛丽」是指谁呢?就是英国亨利八世的女儿,亨利八世创立新教后就开始迫害旧教,他的女儿玛丽一世,上位后又努力把英国从新教恢复到罗马天主教。为此,她曾处决了差不多三百个反对者。因而被称为「血腥玛丽」(Bloody Mary)。

喝着由伏特加、蕃茄汁、柠檬汁、芹菜根混合的鸡尾酒,性喜刺激的人甚致加入黑胡椒粉或大量的TABASCO辣椒酱…。 世界上少有鸡尾酒像血腥玛丽这样,有这么複杂的成分、这么渊远流长的历史典故。喝下一杯「血腥玛丽」(Bloody Mary)

不禁使人对於它背后的故事夹杂着宗教斗争、新旧教间互相迫害的史实而到遗憾。

宗教的改革并不表示「进步」,也不意味更开放或更自由,旧族群被追捕压迫时向施压者抗争,主张「宽容!自由!」等到自己上台权力在握后却又往往顺我者生逆我者亡。许多受过迫害经验的人血液中渗入了残暴苛薄的基因,生命里缺乏对於美善事物的理解和品味能力,他们过於积极地化身为「正义使者」「道德化身」,宗教对他们而言不过是掩盖或隐藏他们权力欲望的「正义武器」罢了。

宗教徒的过份热心,对教义和信仰食古不化的固执,都令人遗憾和忧惧。

我有一位癌症末期的朋友,她过世之前,有天我去看她,她用憔悴疲倦的面容对我抱怨,每天都有热心过度想要替天行道或为上帝代言的朋友到她家里对她施行「疲劳轰炸」式的传道说理,她对我说:「如果信了他们对我传的宗教,意味着死后要和他们到同一个地方过同样的生活,那么我多么渴望「死亡」是一场无梦的安眠?」

 

谢  泳:关于中国作协体制的一点思考

 

2004年1月8日,我接受过《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李剑敏一次采访:采访没有完整刊出,下面是采访的完整记录。

1.作家以退出表示抗议,作协成为众矢之的,你对此怎么看?作协与作家的矛盾是否已激发到如此程度?你自己在山西作协的感受是什么?对广东作协的改革,你怎么看?

谢泳:实事求是地说,作家退出作协确实反映了目前作协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但我同时也要强调,这个问题是历史问题,是体制问题。在中国改革不发生根本转变的条件下,这个矛盾不可能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对于作协体制本身,我们除了对其因历史原因所必然带有的缺点提出批评外,对于现实中作家协会的存在这一既成事实,也要保持理解和同情。因为不是作家协会以及在那里供职的人包括它的领导人本身的努力就可以彻底解决作家协会的体制问题。不能把历史问题简单化。

具体到几位作家退出这个体制的事实,我以为也要保持理解和同情。第一,任何在一个具体单位生存的人,他们的选择总有具体的个人原因,我们不能过分放大这个原因的理想因素,简单把作家的选择与作协体制本身联系起来。第二、在中国现有的历史条件下,可以说基本不存在作协与作家之间的矛盾,因为如果有根本矛盾,作家可选择辞职,这个自由现在是得到了保障的。

第一、作为一个行政机关的作协,它现在基本是一个发工资的地方,虽然不是最好的单位,但大体上还可以说是一个不错的地方。所有在这个机关工作的人,像中国任何单位的工作人员一样,这里只是一个职业选择的问题。感情的因素已经不太重要了。在这一点上,中国的所有作家协会成为一个机关也许还是它的进步,它什么时候成为过真正的作家自治团体?从来没有。因为承认现实比过分理想化看待这个团体更有现实感。你要求这样的机关完全成为为作家服务的单位是不现实的。第二、作协作为一个群众团体的职能其实也只有象征性意义,没有人把这个团体理解成像职业行会那样可以维护自己利益的地方。中国的现实中还很少有真正实现了行业自治的团体,作协也不是世外桃园。

至于广东作协的改革,我多少了解一点。它的改革是在有前提的条件下进行的。这个前提就是;它曾经要求所有在这个单位供职的人可以在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中自由选择一种。有了这个条件的改革,其它才成为可能。在目前的现实条件下,广东作协的改革不具有普遍意义。

2.1949年后,仿造前苏联创设的专业作家制度,是否已走到了尽头?从原来铁板一块,到现在开始松动,作家与作协关系的变化是如何发生的?这一松动为何成为可能?导致这一变化的经济(市场)、文化乃至政治因素是什么?

谢泳:专业作家制度本身有一个历史的变化过程。它是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它产生的基本历史条件是:强大的计划经济体制。作家本来是政府养着的,政府已经为他们付出了很多,比如工资、住房和医疗保险等,但他们个人研究所得的稿费却与单位无关,科学研究还有一个职务创造发明与非职务创造发明的区别,特别对作家协会的专业作家。他们本来是政府养起来要他们为意识形态服务的,但现在的问题是,他们已基本没有了这个功能,但他们还在写作,从道理上说,他们个人的写作与他们的所在单位是有关系的,但实际上,他们的稿费收入是不会有一分钱与单位发生关系的,从法理上说,这是很不公平的,但中国的事总有它的特殊性,这些最不合理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又是最合理的。

文化学术研究最大的实现机制是出版自由制度的形成,也就是说,只有在具备这个制度的前提下,政府才能作不养活作家和学者的选择,因为他们谋生的基本手段是依赖于出版自由这个现代制度的,如果没有这个制度而又不养活作家学者,显然也是说不过去的。在一个常态社会里,完全依靠稿费收入,一般说来是不能养家糊口的,只有很少的作家或学者能做到,所以稿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并没有普遍性。西方的作家学者,主要收入不是来自稿费,而是来自他们在大学、研究机构和出版新闻单位的固定职业。中国的稿费收入就更不值一提了,如今的情况是,依赖单位保证了生活的最大开销,比如住房,然后依靠稿费来调节日常生活。如果没有政府所提供的那些基本保障,可以说中国如今的绝大部分作家是不能生存的。

近十年来,有一些不要单位的作家,他们在经济上是独立了,同时也获得了相对的思想独立,因为没有人再强迫他们来为谁服务,他们没有单位。但这些人又面临另外一种困境,因为他们的经济来源在市场,所以他们要向市场低头。中国的文化和学术现在受到的是双重挤压,即有来自于政治的限制,还有来自于市场的逼迫。中国稿费制度的合理与否,只有在正常的市场制度下才能保证它的公正性,而我们暂时恐怕还做不到,因为严格的市场制度的形成,必须有政治制度的相应变革。

3.就你所知,在中国成为作家的门槛是什么?(以省级和国家级为例)“作家”这一身份或头衔意味着什么?

谢泳:我前面说过,现在已没有人认为成为作家还有什么门槛。作为一个作家团体,它只有象征意义。

4.国外大都没有作协这样的机构,那么它们文学的创作、出版等一系列流程是怎样的?作家的身份认同如何达成?

谢泳:在成熟的市场条件下,作家身份的认同像其它职业一样,主要依靠市场。对作家来说,它的市场条件主要是创作自由(自己有随时成为媒体主人的自由)。中国不存在这样的条件。

5.中国作家的生存状况如何?或者你能否试着为中国现在的作家群体分类(比如体制内的、市场化的或游移于两者之间什么的)?

谢泳:中国作家目前的生存状况,我个人以为是相当不错的,当然我主要指得是在作家协会工作的作家。因为有职业保障。近二十年来中国的改革在其它单位都发生了程度不同的变革,但作家协会是最没有变革的地方。这里基本没有下岗这个概念。这里的职业具有高度稳定感。同时还有最好的社会保障,主要是医疗和住房,因为它本来就是国家机关嘛。体制内作家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既得利益群体。计划体制的好处保留了,比如不用按时上下班。但市场的好处也得到了一些,比如稿费的完全个人所有。

秦  耕:叶利钦的背影

对一个仍然生活在共产极权下的人来说,叶利钦的逝世是一件不寻常的事件,在某种意义上,就像继续生活在法西斯铁蹄下的人们突然听到巴顿将军或麦克阿瑟将军去世的噩耗一样震惊。叶利钦以自己巨大的勇气、魄力和远见卓识,带领苏联人民终结了共产帝国的极权统治,使两亿多共产奴隶获得自由。但在他的身前身后,总是伴随争论,有些争论在他逝世很久也许仍会继续,包括对他的污蔑和诽谤。此时回望叶利钦走进历史深处的背影,不能不感慨万端。

争论之一:500天休克疗法

笑话是这样讲的:丘拜斯的哥哥把自己从全民所有制中分得的10000卢布股份,投资到一家公司,不几天公司破产,自己落得赤贫,于是在家里以“私有化之父”的哥哥身份破口大骂弟弟该死,使自己“一觉回到解放前”;而丘拜斯的侄子则把自己分得的10000卢布股份入资到另外一家投机公司,没多久就暴发了,成为新富阶层的一员,于是在任何场合总不忘记夸奖自己的叔叔…… “500天休克疗法”方案在其制定者丘拜斯家里也面对如此针锋相对的争论,可见其在苏联的争论可能激烈到什么程度。

在讳疾忌医、秃子忌光的中国,当时人们很难从媒体上了解俄罗斯的休克疗法到底是什么,生活在共产党中国的人们,从媒体所了解的,只知道“这不是什么好事”、“肯定又把什么搞坏了”。我敢打赌,就是现在到中国的知识阶层做调查,95%以上的人完全不知道休克疗法是怎么回事。他们如果要记得,也许只记得“休克疗法的失败使俄罗斯GDP几乎减少了一半,GDP总量只有美国的1/10,居民生活水平更是一落千丈,到2000年底俄罗斯人的货币收入总量不足美国人的10%,健康状况和平均寿命也在恶化。有专家估计,俄罗斯人均GDP生产要达到葡萄牙或西班牙的水平,GDP每年保持8%的增长速度也需要15年的时间……”以及通货膨胀、物价飞涨等等字眼。

“500天休克疗法”的核心,就是大规模推行私有化,一夜之间平均分光国有资产。经有关专家评估,俄罗斯的当时国有财产总值15万亿卢布,刚好人口是1.5亿,以前财产是大家的,现在分到个人,也要童叟无欺,人人有份。于是每个俄罗斯人领到一张1万卢布的私有化证券,可以凭证自由购股。记得当时人们跟着官方腔调、人云亦云讽刺俄罗斯的休克疗法或列举其所谓弊端时,我不客气的回击说:其实中国也正在进行私有化,甚至规模比俄罗斯的还要大,但区别在于,俄罗斯是公开的,我们是偷偷摸摸的,俄罗斯是合法的,我们是非法的,俄罗斯的起点是公正的,我们的起点是不公正的,俄罗斯是人人有份、公平合理的,我们是掌权者有份,老百姓无份而已。

十几年过去了,现在来看我当初的判断,大家发现果然与权力有关的中国人都获得了财富,把原来全民共同所有的那些国有资产私有化到了自己名下。举例说明,某国有企业100人,有国有资产100万,俄罗斯的私有化是人人当场分到1万,而中国是偷偷摸摸的拿,最后企业老板名下也许私有化到了60万,另外40万私有化到了该企业的上级部门的各个领导名下,只不过中国的大街上增加了99个下岗职工罢了。

对比中国现实,叶利钦任用盖达尔做总理,盖达尔再用第一副总理丘拜斯推行的休克疗法何错之有?私有化和市场化进程在叶利钦手里完成后,俄罗斯经过阵痛,到普京任期内经济开始强劲增长,而且是持续、良性增长。此时的中国,经过近30年的改革,的确形成了一个富豪集团,一个据说其中91%的人都与权力有关的富豪集团。

争论之二:解体苏联

苏联消亡后,重新登记成为合法政党的俄罗斯共产党,在很长时间把追究叶利钦分裂苏联的罪行,当作其重要工作目标之一,妄想把他送进监狱。戈尔巴乔夫本人在其回忆录中也说:他自己的意图是在原苏联的版图内终结共产专制,把苏联改造成为一个可以与美国协同发展的民主大国,与美国一道带领人类走向未来,但这个宏伟计划惨遭叶利钦破坏。他认为叶利钦本人无任何民主理念,只贪恋权力,以解体苏联的极端方式终结共产极权,虽然达到了实现民主化的目标,但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已经无法以平等身份作为美国的民主伙伴,从而导致世界上失去了另外一支可以与美国协同与制衡的健康力量,这对人类来说,祸福未料。生活在共产党中国的人,从中共媒体上所能获得的信息,几乎全部是关于如何避免苏共亡党亡国的前车之鉴,或者是苏联灭亡后官员们的悲惨遭遇,以惊醒人们防范和平演变。

这里我不想评价苏联是否可以像戈氏预期的那样作为一个完整的民主国家保留下来,我的观点是,首先,前苏联帝国是靠刺刀建立起来的,各加盟共和国进入苏联版图是武力吞并。所以,这些加盟共和国有权要求独立,与其说是叶利钦接替了苏联,不如说是靠刺刀维系的帝国或迟或早总要解体。其次,苏联作为一个国家,在其延续的70余年里,主要是作为一个凶恶、残暴的邪恶帝国而存在的,它带给国内的是残暴屠杀、灭绝人性、惨绝人寰的专制和奴役,其历史是用一系列反人类的累累罪行和鲜血编织起来的;它带给世界的,则是冷战的恐惧和核战争的人类末日威胁,在世界各地挑起冲突,扶植、输出共产灾难。将这样一个暴政国家解体,无疑是包括苏联人在内的全人类的福音。

如果有什么遗憾,那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苏联作为反法西斯同盟一员的光荣回忆。苏联虽然消亡了,但其在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光荣,则不会消亡,它将被人类永久纪念、永恒不忘,即便在千年以后,人们还会像谈论特洛伊战争一样,谈论那些反法西斯英雄。这一点与苏联的存在与灭亡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城邦国家雅典消亡了,雅典的英雄永不消亡。

争论之三:与戈尔巴乔夫的恩怨

很多人对叶利钦与戈尔巴乔夫的关系搞不明白,他们既像敌人又像朋友,令观者扑朔迷离。我从来没有看到叶对戈有什么人身攻击或负面评价,到是看到很多戈对叶的公开指责。这也许与他们的个人性格有关,叶豪放不羁、热情爽朗,戈则温文儒雅、生活拘谨,二人性格完全相反,可能互相看不上眼。戈氏说到对叶的第一印象,就是有一次中央会议正在进行,他看见州委书记叶利钦爬在一个人的肩膀上正在擅自离开会场,戈在主席台上连忙喊叫,但叶好像完全没听到,这时会场哄堂大笑,有人这才告诉戈,说叶喝醉了,无法继续开会。不吸烟不喝酒的戈也许这时就对叶没有好感了,但后来他们之间的分歧,主要是改革路线上的分歧。

在终结共产极权统治、实现民主化的目标上,他们观点一致,可以说是朋友甚至战友,但在终结方式上,他们却存在尖锐分歧,叶坚持激进路线,而戈则想尝试温和的渐进路线。在戈氏主政苏联、进行改革的时期,苏联其实存在三种严重分歧的路线,叶和哈萨罗夫等人的“民主联盟”极右路线与“8.19分子”的极左路线针锋相对,而戈代表的当权派则处于二者之间,腹背受敌。极右派看不上戈的小脚女人走路,认为会丧失民主化的机会和时间,极左派则认为戈遭到了叶等人的挟持和利用,即将导致伟大的共产主义运动灭亡,坐在总统宝座上的戈,一边要想方设法和企图回归勃列日涅夫时代的极左派斗争,一边要想法压制叶等人即将爆发的急躁情绪。三派之间的游戏终于以“8.19政变”为爆发点,唱了一出精彩的俄罗斯版“三岔口”,戈与叶二人的命运在这时联系得最紧,而两人的分歧也达到顶点。

政变分子的策略也很有意思,对戈采取的是软禁,打算以胁迫、治病救人的方式拉拢挽救,但对叶则准备下毒手。他们欺骗被软禁的戈,说叶这个反革命已经被逮捕了,现在只要戈下命令把叶这伙人收拾了,紧急状态立即结束,戈就可以重新返回莫斯科当总统了。但戈很清楚,其代价是民主化必须叫停,一切向过去恢复。戈在他的一生中,可能再也没有这个时候更需要叶了,他在被软禁中默默的等待叶的消息,等待俄罗斯联邦的消息。果然,叶从外地赶回莫斯科,带领俄罗斯联邦人民走上街头,向苏联共产党反击,“8.19分子”很快就瓦解了,叶派出飞机把戈接回莫斯科,当飞机飞到度假地时,只有确信是俄罗斯联邦的飞机和来人,而不是苏联的人、更不是苏共的来人时,戈才知道自己安全了,政变也结束了……

接下来的形势发展值得品味,在苏联的三驾马车中,戈知道只有自己落在最后,左右抢跑,已经把中间的他远远甩在后边,如再不断然行事,将贻误战机。于是他宣布辞去苏共总书记职务,并建议苏共自行解散,叶接着宣布苏共在俄罗斯为非法组织,在叶的别罗韦日协议签署后,戈又宣布辞去苏联总统职务……戈与叶这两个敌人堪称配合默契,就这样联手铲除了世界上当时最庞大、最恐怖的专制政权。在后来剖白心迹时,戈对自己在“8.19政变”后的作为十分坦然,有人说他背叛了苏共,他理直气壮的回击:首先是苏共背叛了自己的领袖!戈相信,如果不是“8.19分子”发动政变,自己的温和路线就不会终结了,最后也就会把苏共改造为多党竞争制下的执政党,正是“8.19分子”的政变彻底断送了苏共的未来,也断送了政变分子自己回到极权时代的梦想,而此时的俄罗斯,只有剩下一个选择,这就是欢呼着以翻跟头的速度实现民主化。

我认为叶与戈其实没有根本的矛盾,下台后的戈,正是在叶的庇护下,过起了退休老人的安适生活,他一生深爱的夫人去世后,俄罗斯给予国葬般高规格的礼遇。这一切充分说明,不论戈怎样指责叶,叶从来都没有把戈当作自己的敌人。

叶利钦今天走了,告别了他热爱着的俄罗斯,但俄罗斯不会忘记他,仍然生活在极权下的人们也不会忘记他,他正在离去的背影,也许还有更多值得人们思索和缅怀的。

2007-4-24

首发民主中国

杨宽兴:亏损转让的新农村饭店与官权铺张的国土局行宫

国土局正新建内部使用宾馆

名为“新农村饭店”的旅馆位于319国道江西萍乡段。爬上高高的山坡,感到十分困倦,看天色已晚,便向店家询问房价。年轻的女老板将我带上二楼,打开一个整洁卫生的单人房间,除了不提供热水,洗澡要去一楼的公共淋浴间之外,房间的结构和布置比城里的二星级宾馆差不到哪去,可是,房价却只是每夜20元钱,老板略显犹豫的口气让我感觉如果再坚持砍一下,或许15元也可以租下。但透过窗户望出去,朦胧的夜色中,有极近极美的山形,便不想再为5元钱讨价还价。

跑了整整一天,实在困乏至极,晚饭都不想吃,倒头便睡了。宁静的乡下总会给人宁静的睡眠,何况还有赣西山区的茂林修竹日日吐纳清新温润的空气。

一觉醒来,打开窗户望出去,不禁为这家饭店的选址叫好。饭店位于国道经行的最高处,东南西北四面全是山,却又视野开阔,风景既好,交通更是便利。

厨师炒了刚刚从山上采摘的竹笋,满满一大盘,味香色美,却只收6元钱,着实出乎意料:“价钱定这么低不怕赔钱吗?”服务员回答说:“反正是自己采的,再说,饭店就要转让了。”这时,我才留意到门口张贴的转让告示。

这么好的地方,房前屋后又有大片的开阔地可以利用,怎么就不能继续干下去呢?

服务员吞吞吐吐,最后还是说了实情,饭店位于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麻山镇三山村,是村里九户人家合资修建的,总共花了三十多万,一楼是整洁明亮的餐饮大厅,二楼三楼共有十一间客房。但是从去年开业以来,生意惨淡,连勉强保本都难,老板是九户人家中的一家女主人,社会关系不广,拉不来公款消费的客户,而319国道上过往车辆不是很多,路两边的饭店却不少,所以看不到经营的前途。

但是,你们处在生态林保护区,环境优势明显,离萍乡市只有十几公里,离莲花、湘东也不算远,现在交通越来越便利了,生意总还可以做的,我刚才看到下面有挖掘机工作,似乎在建度假村,等他们开业了,或许会把你们的生意带起来。

“那是国土局宾馆,不对外营业的。”

我倒不信,这年头人民大会堂都对外出租了,还有什么单位的宾馆不对外营业。

“难道我会骗你?不对外就是不对外,要拉围墙的。”

那也并不说明它就不对外营业啊。

“你看,里面已经栽了大片的果树,路两旁都是,对外营业的宾馆会这么做吗?”

这倒是了。于是起了好奇心,想去看看这家不打算赚钱的宾馆。

工地上,挖掘机忙碌着。几位小干部和工头模样的人正指点江山,为下一步的工程建设做准备。据了解,这家宾馆建好后,仅供萍乡市国土局内部使用(水果当然也是内部消化),项目的名称或许叫职工培训中心什么的,但一个市级的国土局,不会有多少培训任务,多数时间里,当然主要是内部人员食宿休闲的绝佳去处。

工程占地几百亩,作为主体建筑的宾馆小楼位于三座成品字形结构的小山的正中山腰,从风水学上来说,那是再好不过的选择,更重要的是,中间小山的两旁,各有一道清澈的山溪,东侧山溪流经的谷地坡度较小,宾馆建成后,在下端拦腰一截,就是一个小型水库,可以垂钓或用作宾馆的内部游泳池,小水库东侧,是进山的马路(马路两旁就是刚刚栽种的金橘树),马路从319国道拐下来,一直延伸到溪水的渗出处,在那里,将有一座小桥连通小水库西侧的马路,车子过了小桥南行,再往西一拐,大概就可以到达规划中的停车场。

从高处望下去,中间小山的西面也有一条挖掘机挖好的土路,一直延伸到西面那座山的深处,从山后绕一个大圈子来到这边,更是别有洞天,挺拔的毛竹、杉树和各种竟相吐绿的树种为整座山体涂抹了赏心悦目的颜色。清清的溪水汩汩流下,正好口渴,掬了一口来喝,忍不住感慨这甜甜的山泉水也将成为国土局宾馆的私产。

西边这条溪水之上显然也会有一座桥,至于桥所连通的道路是用作饭后散步的便道,还是汽车环山行驶的马路,或者二者兼而有之,没人说得清楚。这条道路是作为挖掘机进山的通道而被首先开辟出来的,如果单从施工的角度,或许从中间山体的上端辟出一条施工道路更为经济,但那样显然会破坏中间山体的风水和自然风光,于是便绕了这长长的弯路,伐倒生态林中的树木和毛竹,在整个宾馆的四周以道路划出一个大圆。对业主来说,成本显然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站在已经整平夯实的宾馆地基上,可以想象宾馆建成后的一幕:清晨,伴随着鸟啼声醒来(或许还有美人相伴),推开房间的前后窗户,后面是作为绿色屏障的高大树木,眼前是青绿的绵绵群山和地毯一般的稻田,而阳光正庸懒地照进这方清幽的禁地??????

从地基的规模来看,当地人说的没错,这是一处不对外营业的宾馆,因为主体建设显然是不计成本的,最多会有十个房间可供住宿,就算天天爆满,二十年也收不回投资,而禁区果园收获的果实当然会被作为贡品被住宿者顺手牵羊带回家送七大姑八大姨品尝,不仅别指望有收入,相反,宾馆还要为果农年复一年地支付工钱。

从高处望下去,宾馆的建设工地象一块癣疮长在光洁的皮肤上,四周是无尽的青山绿树,惟独这一大片黄色的泥土裸露在外,据当地人介绍说,生态林区的土地是严格控制使用的,附近也有一处山地曾被占用,但开发者最终没有能够办下土地证,只好放弃。不过,对于萍乡市土地局来说,土地证就是小事一桩了,近水楼台先得月嘛,自然是哪儿风景好就把逍遥之地建在哪儿。

而这样的逍遥之地,据说在生态林去并不是唯一的,据当地人介绍,相距仅一公里处,就有另外一家正在建设的度假村属于萍乡市财政局。

由于建成后的宾馆不打算对外营业,将这样的山间园林式建筑喻为行宫似乎并不为过,既是不对外营业的,自然没有赢利指标,所有运行费用由土地局长大笔一挥,钱就哗哗地来了,于是,局长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想让谁住就让谁住,脸面不够的,有钱你也别想住进来。于是,谁担任了土地局长,也就成了这座行宫的主人。

我对于当代官权的财大气粗是有心理准备的,一般来说,并不以官权的铺张为奇,但一个贫困省份的市级土地局能够将行宫建到风景优美的深山里,不能不令我惊讶于想象力已如此落伍。如今的官员们,真可谓即有财力又有品位了,他们懂得从人口稠密的城市回归乡村,从萍乡市土地局这座雏形初现的度假村规划来看,官员们既有官员的威重,又有文人画士之雅赏,“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萍乡市土地局的领导是有眼光的,他们非常懂得如何运用地形之利,勾画园林式行宫的蓝图。

其实,无论土地局,还是财政局,从行政序列上说,不过是一处级单位,土地局长也好,财政局长也好,在过去是七品芝麻官,在当代等同于县太爷,全国范围内的处级单位可以说多如牛毛,算不得什么大衙门,可是,一个处级单位却有如此实力和胆量兴建并无多大实用价值的宾馆,只能说,现在的官权扩张正与时俱进。

萍乡市土地局就算天天有会议要开,也不可能把会议室搬到山里来,至于培训之类的名堂,地球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全国范围内建了那么多培训中心,绝大多数都不被用于培训职工。记得陈希同被抓后,有文章揭露说王宝森为陈希同在郊区建了专用的别墅,后来证实是以财政局培训中心名义建设的,但平时只接待陈希同等市里的主要领导。原以为这种待遇至少也要达到厅局级才能享受,没想到的小小一个处级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享受这种行宫别墅的待遇了。当然,上级领导来了,也是会到行宫里享用一番山肴野蔌的。

小桥流水和厅台楼阁很快将在局长大人们满意的目光中掩映于绿树浓荫之下,至少几百万的国有资产很快将转化为少数人的“使用权”,而不计成本的持续投入则维系着这种“特许使用权”——可以名副其实地简称为特权——的长期存在。是的,他们没有贪污受贿,行宫的产权一定是属于国土局的,行宫建成之后,或许每年也会煞有介事地在这里搞几次会议和培训,这样一来,谁都没有话说了,于是,剩余时间食宿休闲之乐,就完全由局长大人掌握。

从319国道转弯处望下来,建成后的萍乡市国土局度假村并不醒目,稍微往前走出一段,它就被另外的山体遮挡起来,再也看不到踪迹,可谓闹中取静,绝不招摇,对于一座内部使用的度假村来说,这似乎是一种最理想的选址策略,与它比起来,“新农村饭店”位置醒目得多,人流量大大超出国土局度假村,但是,九家农户合资修建的“新农村饭店”生意惨淡,已经干不下去了,眼下急于转让,不远处,萍乡市国土局却大兴土木地建设一座注定亏损的行宫别墅,官权的优雅大气,与民间的局促小气,形成鲜明对比。

或许,萍乡市国土局的行宫别墅并非特别“腐败”,本人与这个时代的权势者相距十万八千里,不了解目前的“腐败”行情,不知道类似的行宫在全国共有多少,而且,我相信萍乡市国土局的度假村项目手续是齐全的(对国土局来说,办不齐手续倒成了怪事一桩),从法律和审批程序上说,或许挑不出什么毛病,所以我必须为“腐败”二字加上一个引号,对我等少见多怪之小民而言,凡是超出我们想象的官权铺张,都容易被笼统而民粹主义地称为腐败。这是广义上的腐败,而不是那种可以被法律追究责任的腐败,各位官员大人不必紧张,习惯说法而已,如有得罪,还望海涵。

“新农村饭店”与萍乡市国土局宾馆的这种对照,使我想起一位朋友的话:“在中国,做生意没意思,想活得好,还要做官。”果不其然。有几位老板会在深山幽静处建这样一座行宫呢?就算有钱又有心,他也未必能在生态林保护区内拿到绝好的地皮。可是,一个处级单位的国土局就能轻易做到这点。

二十多年来,市场经济与民间社会的发育改变了毛泽东时代形成的经济格局,但这种处级行宫的存在提示我们,切不可低估官权与垄断行业(有趣的是,垄断行业也喜欢在风景区建各种“培训中心”)对经济命脉的掌控,不要低估他们花钱的勇气与魄力,因为对他们来说,财富并不是通过劳动创造出来的,而是靠着一纸纸的政策,轻易就能搞到。钱来得容易,花起来当然也并不心疼。而这种花钱的本质是:他们将本应造福全体民众的财力化为单位所有、权贵使用。其铺张之风是社会肌体上的一个毒瘤,我们无法制止这种权力的滥用,却可以肯定地说,划出多大一片土地用与于这样的行宫建设,就会失去多大一片民心。

首发民主中国

林 达:我看弗吉尼亚校园枪击案

 

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消息传来,震惊之余,或许我比他人多一层感受。大概持续十年,我每年都去那里一次,这个小镇和州际公路拉开一段距离,非常安静。虽说是南方山区小镇,给人的印象却是开放和国际化的;虽是一所理工大学,风气却很艺术和人文,记得在学生中心还一直悬挂着两张学校收藏的现代手法的经典东方庭院画作,美极了。现在,从电视里看着我们去过的熟悉地方,发生如此惊人事件,自然特别难以接受。事件发生后,评论蜂拥而出。我想,更应该做的,大概是就事论事。

一个精神错乱的个人

对这一事件的评论延伸到一系列话题,如种族问题、种族品性和教育,再延伸到美国的持枪自由等等。洛杉矶加大教授普雷特就在《潘基文也是韩国人》中评道:“在将韩国学生从校园驱逐出去之前,应该先谈谈美国允许个人自由持有枪支的问题……不应该忘记,为饱受内战煎熬的苏丹带来和平而努力的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是韩国人。”这种评论实在离题,他的假设前提是虚妄的。美国并没有要把韩国学生“赶出校园”的公众舆论,以此引出评论就成了自说自话。正在竞选的希拉里评论得更夸张,把话题延伸到政治层面:“这一事件传达了一个信息:必须改变了!”意思是发生如此恶性事件,再也不能继续下去,大选应考虑换党换人——话题落到她的竞选上。

上述种种话题,种族、教育、持枪自由、政党轮换,话题都独立存在而有意义,只是一定要依附在这个事件上,有的就很勉强。例如,持枪自由在两百多年前被写入美国宪法,有它的历史理由,今天讨论这个命题,也有它的理由,讨论还会长久持续。可是,从常识角度去看,在这一事件上,与其高瞻远瞩地讨论自由问题,还不如检讨具体的制度漏洞。如法律规定卖枪必须对顾客做犯罪记录的背景调查,现在似乎还应该考虑,如何规定实施对顾客精神病史的背景调查。发挥过度反而掩盖事件本质,妨碍吸取真正教训。

所幸绝大多数美国民众是成熟的,反应冷静。成熟的标志是遇事从常识出发,把事情局限在“一是一,二是二”的范围。此案不复杂:“导致本案原因,只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个人。”从常识出发的简单判断,避免了不必要的过度反应。任何国家都有精神疾患的病人,这是一个常识;即便世界上没有枪,他还是可能开一辆汽车撞死同样多的人,这也是常识。因此,这是一个单纯的偶然事件和悲剧。基于这样的认识,民众悲伤地上教堂,在校园放上悼念的鲜花,对学生做心理辅导;乐队在住着伤者的医院草坪上列队,吹起鼓舞人心的管乐,相互打气,试图从哀恸中自己如何才能“评”得“语出惊人”,也不必考虑如何利用这走出来,恢复信心和希望,早日回到原来的生活轨道。这个时候,民众表现常常比评论家和政治人物更正常,因为他们凭常识看待非常事件和正常生活的关系,不需要端起架子考虑个事件,讨论一个“重大命题”。

什么样的病患和教训

根据报道,这次枪击事件的制造者,童年时被诊断为自闭症。自闭症在各国都是一个有一定比例的精神疾病。它的特征是,先天形成、病因不明,病况各不相同而复杂,至今没有治愈可能,患者的社会化程度极低。医学界对自闭症的研究历史很短,只有将近六十年,而中国对自闭症引起注意只有二十多年。大家对这个病症缺乏知识,而仅仅中国就有至少180万患者。他们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根据他人感受调节控制自己的行为。

各国都试着从积极方面介绍自闭症,例如美国电影《雨人》和一些对自闭症专才的报道,希望借此引起社会对病患的关爱,这当然是对的。同时,自闭症患者差异非常大,很多患者属于医学上所说的“高功能性自闭症病人”,在训练后能够参与一定程度的学习和工作,美国医界的对应思路还是尽量训练他们自立、在社会中生活,这也有它的合理性。可是,这样的思路走过头,也因此忽略了更重要的另一面的介绍和关注,就是自闭症患者无法调控自己的行为、此疾病的本质就是无法适应社会,一些病患也可能被异常愤怒情绪控制,具有攻击性和破坏性,自身也因此处于极大危险中。在我看来,这一事件的最大教训,是社会必须对精神方面的疾患引起高度重视,跟踪关注和评判病患每一阶段的精神变异程度,采取相应措施。这次的枪手很早就被发现有极端的暴力幻想,学校和教师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相应的治疗和措施。社会应该从医学研究的特殊角度,去了解病患感受,以最大可能保护他们的安全,满足他们的特殊要求。同时也注重有效预测他们的行为,尽量减低他们和社会的病态冲突。

类似事件在中国也曾经发生。曾有一名大学生连续杀害了几名自己的同学室友(即马加爵事件,编者注),社会反应大多集中到“贫困导致愤怒”的“社会反思”上,完全忽略这个年轻人从小就表现出来的精神异常。这样文不对题的讨论,最终结果就是社会无法吸取应该吸取的教训,无法对未来有可能防范的类似恶性事件增加防范。

新闻热点和人性弱点

枪击事件在中国引发的另一个话题,有关新闻热点。几乎在美国事件发生的同时,中国发生矿难,有和枪击事件牺牲者同样数量的矿工死亡。有人感叹中国媒体和公众对两个事件的关注程度有很大差异,质疑是否在大家心目中,美国人的命“更值钱”?其实,这是一个新闻性问题。所谓新闻性就是一句大家熟悉的新闻界格言:“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相比之下,后者有更大的新闻性。

很少有人直面新闻性的本质所在。尤其在中国,长期来人们习惯于把一切政治化社会化或者道德化,其实是思维简化。因此人们常常忽略一个事实,就是人最不了解的其实是自己,最不愿意正视的是自己的器质性的精神状态。人是有共同弱点的,这些弱点与生俱来。新闻性规律的存在就是一个最明显的证明。不论事件本身的性质如何刺激,假如重复多次,人会普遍产生精神和反应的疲劳,本能地会降低对事件的关注和兴趣,转而追求仅仅因为“新奇或罕见”而被认为更具“刺激性”的“新闻”。这就是新闻性之人性弱点的基础。换句话说,假如中国发生类似的校园枪击事件,它在美国引发的关注程度,一定强过造成同样人数死亡的伊拉克自杀炸弹的新闻。因为前者是罕见的新奇事件,后者重复发生,新闻性已经很低。

新闻性所表达的人性弱点,是一个值得大家清醒认识的事实,对新闻界尤其如此。你不可能违背新闻规律,忽略新闻性;也不应该刻意迎合人的弱点,一味追求“人咬狗”新闻,从而忽略新闻界应尽的社会责任。因此,在关注美国校园枪击案同时,中国新闻业者在提醒读者,必须关注自己土地上发生的悲剧,这是一个负责任的行为。我们还应该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自己的悲剧为什么重复发生?为什么重复到了已经使人精神疲劳、新闻性降低到了不提醒就可能被忽略的程度?

由此我们应该认识到,新闻业的作用不能低估、也不必高估。它在一定限度内发生作用。防止悲剧的真正步骤,还是需要对症下药的具体措施甚至立法,以及强有力的实施措施和执法的能力。

闹事 海选 变法——村民自治演进的历史逻辑

 

本文是青县县委书记赵超英对酝酿发酵推动“青县模式”五年来的一个思考总结。文章精编版发表于《学习时报》382期,本站发表的为全文。

“两委”矛盾以及“核心”与“民心”之争,着实让人感到痛心和忧虑。它不仅阻碍着村民自治的推进,也在一天天吞噬着党的领导的正当性。而且,这种持续的、触及法理的冲突和争辩最终可能具有颠覆性。所以应该尽快从这种悖论中解脱出来,寻求一条使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共生双赢的路径。

今年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二十周年,此前它的发端孕育已近十年,此后结束试行、正式实施又十年了。在这漫长的三十年中,尽管农村的政治发展风雨多多、歧路多多,但依稀仍可以辨认出那条路径——村民自治,农村社会始终就是沿着这条道路艰难地却是坚定地一步一步向前走着。这个过程未必与开始的设计完全吻合,也未必完全符合人们的意愿。不仅如此,这个过程显然还带来过许多麻烦,以至到现在还让人们对它忧心忡忡、褒贬不一。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过程,这就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过程,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作为一个整体肯定是前后连贯、无法人为分割开的。但从它演进的轨迹中,却能看到某些阶段性特征和由此构成的历史的逻辑关系,这对把握其内在规律性可能是有益的。

一、“闹事”——村民自治意识的觉醒

如果把第一个村委会的产生当成村民自治的发端,那么,它始于广西省宜州市合寨、果地、果作等村。1978年改革开放的前夜农村已经自发的“分田到户”了,原来包揽农村公共事务的集体经济组织“生产大队”管委会和党支部不适应这种新的格局,一度管理废弛,村民滥砍滥伐和偷盗赌博现象成风。主要为了维护农村治安,在一些老党员、老干部的倡导之下,村民自发选举出并命名了一个“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自己的事情。村民的做法得到了上边的认可和推广。后来,八二《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八七年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又对此做了比较具体的制度安排。

宣布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宪法文本颁布之后,很快“大队管委会”统统变成了“村民委员会”,“大队干部”纷纷变成了“村干部”。而“村民自治”的真正到来却还很遥远。首先,农村干部对“村民自治”有一个不认识到逐步认识的过程。过去村干部习惯地认为“村班子”是一级政权组织,所以开始相当多的人对自己被排除在政权体制外,沦为“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颇感失落。而乡镇以及县级以上地方党政干部,也习惯于把村级组织作为自己领导的下属单位,对实行“村民自治”大多缺乏心理准备,尤其对《村组法》关于政府仅仅是“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而不是领导;村民委员会不是服从领导,而仅仅是“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等规定大为不解,认为这样会导致农村的无政府状态,影响自己的组织动员能力。所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地方党政组织并没有把“村民自治”当成一回事,在实际工作中对农村依旧是“领导”而不是“指导”关系。而村级组织对各级党政组织,依旧“下级服从上级”。

与各级干部的主观认知状况相比,体制衔接和政策环境因素对农村治理模式的影响更大、更具不可选择性。由于我国人力、土地、矿藏等资源大多在农村,所以无论国家还是地方政府,所做的出政治、经济、社会等任何规划安排,大多要依靠或通过农村来实现。而这些安排当时很多与农民意愿是有冲突的,比如粮食征购、计划生育、税收提留、征占土地等,一时很难得到农民群众的赞同或认可。在这种情况下,要“贯彻落实”上边的任务目标,仅靠乡镇的“指导”和“村民自治”显然力不从心,只能把压力型体制下的工作模式延伸、贯穿到农村,把政府对农村的“指导”矫正为强有力的“领导”关系。这并不需要正式改变“村民自治”原则,现成的政策、法律预先设定了如此这般的空间:《村组法》第三条就有关于农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更进一步明确,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并对党支部的职责和权力做了宽泛而具体的描述。而远此之前“下级服从上级”就是党的组织原则之一。通过这样的过渡,村委会就被吸纳到党支部的“一元化”领导之中了,自上而下的统一领导就穿越了“村民自治”的体制壁垒。过来许多地方正是这样做的。

虽然地方党政组织和官员们仍然钟情于“一元化”领导模式,人们在感情和习惯上也愿意接受党的领导,问题在于农村的生产方式及由此决定的社会意识却在悄悄地发生变化。可能村民创造“村委会”这一组织形式时并没有系统的自治意识,而当“大包干”作为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巩固确立之后,经济上的自主、自立逐步唤醒了他们的主体意识,他们不仅要自主经营、自谋生存,而且还要在与此相关的各个方面当家做主,因为这一切都是他们生计的一部分。而传统的“党支部一班人”“说了算,定了干”的“为民做主”的领导体制、领导方法,显然与这一切不是完全匹配甚至是相冲突的。这样的冲突由少到多、由小到大,一些地方甚至频频演生集体上访以及各种各样的群体事件,以致于因农民“闹事”形成的农村不稳定成了赫赫有名的“三农”问题之一。被冠以“闹事”之名的农民事件,显然是不值得赞赏的。但透过这些非理性的、不同个性的、体之外的举动,却可以理性地看到共性的和体制内的问题:自主、自立的农民不再心甘情愿、别无选择地接受领导了,他们自信自己有条件也有能力管好自己的事务,而传统的领导方法并没有给他们留足这样的空间。“闹事”的方式尽管不值得赞赏,但它所表明的追求却是无可挑剔的,因为,农村首先是他们的农村。这应该看作是村民自治意识的真正觉醒。

二、“海选”——村民自治质的突破

分析农民“闹事”的演变过程,开始还是零星的、就事论事的“有事说事”,对直接伤害他们利益的个别事情、个别村干部提意见、搞对抗。后来则越来越带有普遍性和系统性,变成对以村党支部书记为代表的村班子及其所实行的“一元化”领导模式的失望、厌烦和抵触,变成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没事找事”。其实农民“闹事”并不是自觉的针对体制、针对党的领导的,他们只是经过就事论事的反复抗争之后,逐步发现事的根源在于人,只有选自己的人当家,才可能有更大的改变,使自己的利益更大化。这确实是一个要害环节。过来被称为“村干部”的有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名义上党员选举实际上多是由乡镇党委任命的党支部成员,一部分是名义上村民选举实际上由党支部物色的村委会成员。这样选用干部,更多是为了对上级负责,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这样的村干部村民不满意是可想而知的。他们无力改变前者,于是便争取直接民主选举村委会,而不是经由党支部提名后走过场似的选举,试图通过此举把事实上被党支部收编了的村民委员会,真正变成他们自己的利益代言人和代理人,进一步使自己真正成为村民自治的主体,成为村庄的主人。

面对农民愈演愈烈的抗争,基层干部不只是无奈的应付。他们逐步认识到,“大包干”之后,土地等生产资料分到农民手中,以集体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的管理、控制手段就不再那么名正言顺、一抓就灵了。实践中他们对村民自治有了重新审视,从扩大民主、寻求合法性上有了新的认识和探索。应该指出,这期间农村的政策环境有了很大改善,自上而下与农民利益相冲突的任务压力逐渐减少,中央利农、惠农政策越来越多,“三农”问题越来越受到各级和各方面的关怀,这在客观上为村民自治的扎实推进提供了条件和可能。农村治理实践的成果很快在国家立法上得到了体现,1998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原法(试行)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出”基础上,又特别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第十一条),并且进一步强调“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第十四条)。这样严密的规定,在制度设计上堵塞了违背民意、虚假选举的任何可能性。几乎同时,吉林省梨树县就拿出了现成而鲜活的经验——“海选”,这个做法迅速得到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广。从此,村民自治位居四项民主权利(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之首的“民主选举”很快普遍得到落实。嗣后,民选的“村委会”不再仅是一个名分,而是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得到正视和尊重。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巨大进步,村民自治从此揭开了新的一页。

但是,毕竟我们的农村有着太多的历史积淀,它既蕴涵着强大的潜力和能量,同时也沉重拖累着自己前进的步伐。人们在欢呼农村“民主选举”时代到来的同时,很快发现新的矛盾早已经等在那里了——“两委”冲突,一些地方“支”(党支部)“村”(村委会)“两委”各执一辞,前者说自己是“核心”,后者说自己有“民心”,具体的摩擦在用工、掌印、签字等人、财、事权上无处不有。认真分析起来,这些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问题,表面上看是村委会与党支部两个权力主体之间的权力之争,实际上是迁延多年的“党群”、“干群”矛盾的继续,只不过使这个矛盾由朝野之间走进了庙堂之内而已;进一步看,虽说“两委”矛盾反映的是“党群”、“干群”、“核心”“民心”之争,但究其根本还是村民要求自己当家作主的老问题,农民并不天然地有亲疏、远近之分,他们只是从自己的利益上判断是非。事实正是如此,被寄予厚望的民主选举之后,村民并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一切,相反却产生了更多的抱怨:“你选你的人,我掌我的权”、“‘两委’争权,事没人管”、“民选的官不为民做主”、“村民自治成了‘村委会自治’”…… 这不得不让人感叹:习惯势力竟然如此之强大,以至于靠剖腹产式的“海选”都无法接生他们期盼的真正的村民自治。民主选举竟然如此之嬴弱,单靠它根本无力承担起村民当家做主的愿望。于是,人们的目光不再仅仅关注权力本身,开始把目光投向权力的具体运作。从此,关于农村治理的“变法”的探索开始了。

三、“变法”——村民自治从此走向成熟

在各地的变法探索中,有三种方法至少可以留下这个时代印记:一是山西省河曲等地的“两票制”。基本做法是,选举党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时,先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对村内党员投信任票,获得50%以上信任票的党员才有资格被确定为支部成员的候选人;然后召开村党员大会,由党员对候选人投选举票,选举产生党支部。有人形象地列成一个公式:群众1票+党员1票=村支书。二是山东、广东等地的“一肩挑” ,就是村支书、村主任由一人兼任,同时实行其他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三是河北武安市的“一制三化”,所谓“一制三化”即: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当地领导将其概括为“六会议事”、“财务三审”、“公章双签”、“四制监督”。“六会议事”是指支委会、村委会、两委联席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村民会议,按照职责权限划分议决村中事务。在这六会中最重要的是两委联席会,它首先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碰头确定议题,随后由书记召集两委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并表决通过后由村委会加以实施。“财务三审”是指村财务开支票据、凭证经村委会主任审查、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和党支部书记审批方可入帐。“公章双签”是指村委会公章要经过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别签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四制监督”是指村务公开制度、民主议政日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等。三种方法共同的特点是试图通过一定方式,使党支部在村民自治活动中获取合法地位,重新强化党支部领导权威,并籍此约束村委会、消解村委会的对立以平息“两委”矛盾。所不同的是前两者比较重视取得权力的运做,而后者更加重视实施权力的运做过程。三种方法在强化党支部领导的过程中,显然较以前都增加了民主政治的元素,但同时也对村民自治这一重要原则有所规避。这样的政治技巧,虽然可以一时镇压和平息矛盾,但由于没有厘清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关系,建立有效的机制,以铲除矛盾的根源,所以,问题最终可能还是绕不过去。

相比之下,另一种“变法”的尝试——河北“青县模式”可能更趋向于成熟。他们认为农村治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工作方法因素是表面现象,根本原因在于领导体制。所以青县的“变法”是从调整体制架构开始的。他们改变了过去党支部或“两委”“议行合一”、“为民作主”组织结构,提升和明确村民会议及其代表会议在村庄和村庄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并以推进村民自治、保障村民当家作主为主旨,重新调整村庄各组织的职能和职权。规定村民会议是村庄的权力组织,对村庄重大事务拥有最终决定权;村代会是议事组织,由10—15户村民推选一名代表组成,经受权代村民会议负责日常的决策、监督;村委会是办事组织,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负责执行村民会议和村代会决议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对村代会的决议有权提出复议,或提请村民会议公决;党支部是领导核心,负责组织、协调村代会和村委会在村民自治框架内正常运行。积极支持帮助共产党员依法竞选村代会主席和村民代表,发挥党员的影响力、带动力,以村代会为载体,组织和带领村民和村民代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种体制架构的调整,带来了村庄各组织运作方式及其内在机制的改变——“党支部领导,村代会做主,村委会办事。”这种“领导”,不再是全权、全能、全责的包揽,而是本来意义上的“领路”,领路人的价值取决于自己的识途水平和说服能力:“做主”开始可能仅仅是一种权利的象征和宣示,嗣后的结果却会把它演变为实际责任,这最终会使得主人变得更会当家作主:“办事”更多的意义不再是干部的权力,而成了村民购买的服务。这种关系的简单化、明晰化,有助于选择更加廉价高效的办事人和办事方式。

可以看出,“青县模式”与其他几种“变法”相比,在理念和方法有着明显的不同。首先,他们没有就“两委”矛盾说“两委”矛盾,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着眼于产生矛盾的根源,力图在治本上找出路。他们看到,“两委”矛盾的焦点在于它们相互争权“为民做主”,而“还权于民”“让民做主”正是化解矛盾的切入点,同时又可以成为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的共生点,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青县称之为“双基”建设)的结合点。这样的发现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它可能使得化解“两委”矛盾仅仅成了一个副产品,而化解“两委”矛盾的前提和基础——破解党的领导与民主政治的悖论——却是真正的价值所在。其次,“青县模式”没有仅仅满足于方法技巧的改善,而是从调整体制框架入手,着眼于从根本上、综合治理农村存在的问题。在机制设计上,他们注意把村民当家做主,实现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作为农村治理的原动力,调整村庄各组织之间的关系,设定职能、划分职权,使各组织在村民利益的驱动之下经常保持活力。在制度安排上,他们超越了传统的“君臣”思维,去人为地、僵死地设定主辅关系。而是根据农村的政治生态,按照分权制衡的理念,更多的靠机制催生一种多元互动的、共生共赢的关系,为实现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有机结合充分开辟了空间。这无论对当前消除“两委”矛盾,还是从长远、从更广泛的意义上建立新的农村政治秩序都是非常有益的。

“青县模式”其实并没有在体制外另起炉灶,寻求什么突破和创新。只是立足于现行政策法律框架,靠整合资源、调整结构、激发活力,充分发挥村庄各个组织应有的功能而已。长达五年的实践反复证明这是成功的:农村党支部通过村代会这个载体,使自己的领导名正言顺地融入到村民自治框架之中,并与村民利益绑在一起,形成了荣辱与共的关系;村民当家做主获得了党组织支持和帮助,对党的领导的认同和归属感不断增强;还权于民以后,村委会事权明确,责任清楚。“两委”无权可争,矛盾、推诿扯皮现象逐步消弭;建立分权制衡、民主监督的权力运做机制,各种偏私腐败失去了空间,民怨公愤逐步化解;干部群众心齐了、气顺了,建设家乡、改变农村面貌的积极性高涨起来,许多过去政府给钱都办不成的事情现在自发办成了……当然,在村庄治理中不可能没有矛盾,但这些矛盾一般可以自己摆平,因为这个模式使得农村有了矛盾化解的“自愈”功能。下边的一些数字很说明问题:全县345个村庄,318名党支部书记被民主选举为村代会主席或村主任,占92.2%;全县2622名党员当选村民代表,占41.5%;每年发展农村党员500多名,是以前年份的两倍多;自从2002年实行新模式以后至2006年,农村信访量逐年分别下降:11%、26.8%、26.6%、8%;2003年以来,投资3亿元修建校舍1849间、硬化街道753公里、50多个村庄建设了小公园、小广场等文体休闲设施,是以往年份的四—五倍……

透过上述“变法”特别是“青县模式”的实践,可以看到,在我国农村已开始由单一的民主选举向全面的民主参与迈进。而且,各地对民主的实现方式做了大量的、有益的探索,使民主逐步由理论变为实践,由原则变成规则,由尝试变为习惯的生活方式。更为可喜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没有对农村秩序赖以保障的党的领导造成不应有的冲击和伤害,相反却使它浴火重生,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正在成为领导、推动和保障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最有力的政治力量。所以,有理由相信村民自治正在一步一步走向成熟,任何力量都无法逆转它方向和进程。

四、综述——意义何止于村治

村民自治是党和政府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自觉调整生产关系,并由此推动农村政治方式变革的结果。这个过程中的某些混乱现象尽管是人们不愿意见到的——农民“闹事”,但对此也不必过于意识形态化地看待。应该认为,这是社会机制对新生因素与传统秩序交互作用的正常反应,它是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任何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一般现象,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只是条件不同、形式不同罢了。更不能认为这是绝对对立的、不可调和的矛盾,这种习惯于定性判断的认识方法无益于事。一般应该这样认为,无论是自发的、或是有组织的,无论是有直接利益冲突的、或是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农民“闹事”,都反映出工作过程或制度安排的某些缺陷,应看作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过程的一部分。只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胸怀和理性看待问题,实事求是地解决具体问题,农村的事情可能并不那样难办。

对“海选”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民主选举是施政合法性的逻辑起点,也是现代政治的重要标志,从这一点看,它是不可或缺的。但它的意义可能仅限于此,由它所启始和标志的民主参与才是全部意义之所在,就民主参与的经常性、有效性而言,它甚至也不是最重要的参与方式。如果没有其它民主参与制度相匹配,民主选举的价值不仅会大打折扣,甚至可能还是有害的,极有可能变成一种不负责任的政治发泄。但毕竟“民主是个好东西”,如果经常性的民主参与渠道不畅,人们的民主诉求得不到有效释放,那么,人们宁愿接受苦果,也会选择这样的发泄。相反,如果经常性的民主参与渠道通畅,人们认为政治过程合乎自己的意愿,适当选择民主选举的时间和方式未必是不可接受的。

村民自治的“变法”过程进一步证明,“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是成本最底、风险最小、效果最好政治发展方式。同时还可以看出,现行的政策法律架构中,也存有很大的“自我完善”的空间,比如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村委会权力过大,议事、办事大权独揽,甚至授权它、监督它的村民会议和村代会都须由这个被授权、被监督人召集。这不仅杜塞了应有的民主参与渠道,容易滋生腐败和干群矛盾,同时,权力过大、过于集中,也极易导致权力之争和权力被非法操控。当前农村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可能多与此有关。其实解决这些问题并不难,实践中不乏成功的经验(比如“青县模式”)。问题在于,即使这样温和的、完全在体制框架内的“变法”和改良,也是权力和利益的调整,“自我完善”过程中完全没有自我牺牲是不可能的。牺牲一点眼前的、局部的的利益,换取长远的、全局的利益是值得的,这需要智慧和勇气,更需要有责任感。

“两委”矛盾以及“核心”与“民心”之争,着实让人感到痛心和忧虑。它不仅阻碍着村民自治的推进,也在一天天吞噬着党的领导的正当性。而且,这种持续的、触及法理的冲突和争辩最终可能具有颠覆性。所以应该尽快从这种悖论中解脱出来,寻求一条使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共生双赢的路径。实际上,党的领导目的在于带领村民正确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而村民自治正是村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形式,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从根本上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矛盾关系。只是对传统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的路径依赖,把它们错误地导向了自相戕残的荒谬境地。应该明白,随着家庭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生产大队”已经历史的退出了农村的政治舞台,“村委会”只是作为它的否定者担当起了村民自治的责任,根本不是它的替代品,二者的权力来源、职能设计和行为方式有着本质的区别。党支部按照传统思维想靠“村委会”的某种功能指挥和控制村民,显然是搭错了车。不仅不会有任何效力,反而可能成为各种矛盾冲突的祸根。实际上,只要对村民自治加以关怀和理解,就能发现一个对村民自治同时对农村党的领导都极有价值的载体——“村代会”。这个载体具有这样的功能,一方面它作为村庄法定的决策、监督组织,可以把党的领导融入到村民自治框架中去,使党组织的意图经过一定程序合法化,从而获得确切的领导效力;另一方面,“村代会”超越事权的决策、监督职能以及由此形成的对事权的制衡机制,又把二者结成利益共同体,而且这种荣辱与共的关系会使得二者的结合自动得到强化;第三,“村代会”作为民意组织,无论其与农民群众的密切关系,还是其内部有着浓厚民主、博弈氛围的运行机制,都有利于始终保证党组织肌体的健康和富有活力,有利于始终保持农村党组织的先进性,这是靠上级、靠外力都根本无法做到的。可以想象,在这个基础上构建起新农村治理框架,既有利于改善和强化党的领导,也有利于推进村民自治,使二者由矛盾掣肘变成共生双赢。这也许就是十六大提出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美国人将赵承熙也视为遇难者慰藉家人悲痛

 

“你没能得到必要的帮助,知道这个事实的时候,感到非常悲哀。希望你家人能尽快得到安慰并恢复平静。上帝的恩宠……”(巴贝拉)“今后如果看到像你一样的孩子,我会对他伸出双手,给予他勇气和力量,把他的人生变得更好。”(大卫)

21日,颂扬遇难者的33个一半足球大小的花岗岩悼念碑按照椭圆形被安放在弗吉尼亚理工大学中央广场上。其中还包括凶手赵承熙的悼念碑。这是因为,他虽然犯下残忍的罪行,但学校和社会却没能对精神有问题的他提供适当的治疗和心理咨询,对此感到遗憾,同时也是为了安慰失去他的家人。

21日,在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准备的临时追悼场上,吊客们举行遇难者悼念仪式。从最左边的星条旗开始向右数,第四个位置就是悼念赵承熙的位置。布莱克斯堡(弗吉尼亚州)=特派记者崔宇皙摄影在赵承熙的悼念碑上,和其他悼念碑一样,在剪成“VT(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缩写)”模样的桔黄色彩纸上写着“2007年4月16日赵承熙”。旁边放着玫瑰、百合、康乃馨等鲜花和紫色蜡烛。在这些鲜花中放着一张便笺。上面写着:“希望你知道我并没有太生你的气,不憎恨你。你没有得到任何帮助和安慰,对此我感到非常心痛。所有的爱都包含在这里。劳拉。”

一直排到中央广场的吊客在各悼念碑前想着遇难者,不断擦拭着泪水。他们看到赵承熙悼念碑前放置的便笺后,不禁露出百感交集的表情。3年级学生雷切尔说:“他虽然很可恶,但他的家人真是可怜。”该校毕业生比尔-贝内特苦涩地说:“他也是一个人。”

弗大学生在前一天20日中午举行的遇难者悼念仪式上,敲响了33声丧钟,其中包括32名遇难者和凶手赵承熙。放飞到空中的气球也是33个。一直看到这些气球消失后,学生们互相抱在一起放声大哭。研究生克里斯-车巴克说:“他也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一共有33名学生死亡。我们应该公平地为所有人的死亡哀悼。”

学生们制作的网络报纸《planetblacksburg》(www.planetblacksburg.com)上也陆续登载了安慰赵承熙家人的文章。给赵承熙的姐姐赵善敬20日公布的道歉文留下的回帖中,一位名为凯西-克拉克的网民安慰说:“这不是你或你家人的错误。你也失去了你心爱的人。”

一位名为克里斯蒂娜的网民表示:“对为了遇难者家属而勇敢站出来的赵善敬表示感谢。赵某的家人也在我的祈祷名单中。”自称50多岁的克里斯蒂娜说:“我在赵善敬那个年龄,也就是20多岁的时候,曾因药物中毒而彷徨。我能充分理解你的家人必须经历的痛苦。”

 

BBC:中国告新闻出版署署长被调职

 

“禁书”事件让龙新民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中国官方媒体报道说,早些时候牵涉”禁书”事件的新闻出版总署署长龙新民已经调任,不再担任原职。

在今年年初,中国发生了八部文学作品被禁事件。这些作品都是知识分子对中国现代以及当代历史上大事的反思。

不过,评论人士说,这一禁令显示中国当局仍在试图控制人们对敏感历史事件的讨论。

“禁书”事件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后来有分析人士指出,发出禁令的新闻出版总署的署长龙新民接受了中纪委的调查,有可能被调职。

有猜测说,在禁书事件引发的法律行动中,中国当局形如被动。

中国官方新华社有关龙新民调职的报道只简单的说:”日前,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柳斌杰同志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党组书记;龙新民同志任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正部长级),不再担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中国当局的宣布没有说明龙新民调职的原因。

外国媒体的报道说,中国当局此举形同把龙新民降职。

沙叶新:三个女人向我推荐 我向所有男人推荐

 

很难遇到这样的巧事:3月9号、10号、11号,接连三天,接连三个女人向我推荐同样一部影片。先是香港的英文报纸《南华早报》的女记者,后是上海的一位女歌唱家,第三位女士是加拿大某机构驻上海的首席代表,她们共同向我推荐的是这次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窃听风暴》。

她们不是顺便对我提起此片,而是专门打电话向我郑重推荐。她们对我说,我看了此片一定会震惊,一定会感慨,而且这部影片中的主要角色也像是我,职业都是剧作家。她们还说,如果你没这部电影碟片,她们马上就用特快专递寄来,或者亲自送到我家。

这是一部什么了不起的影片使她们如此热心而急切地向我推荐?难道只是因为片中的主要角色的职业和我相同?我想,她们都是敏锐和智慧的女人,隆重向我推荐影片,定有深意在焉。

中旬的一个夜晚,月光如水,我锁在书房内,正襟危坐,关掉电话和手机,聚精会神地在电脑上看完了《窃听风暴》的碟片。果然,我震撼……

这是一部情节并不复杂的影片,叙述手法也简洁而传统,说的是前东德国安部”斯塔西”的秘密警察魏斯乐窃听剧作家德瑞曼的故事。影片中,没有枪战、没有杀戮,没有血腥的场面,没有惊骇的镜头。但它比很多战争片、武打片更能让人紧张、战栗。

影片一开始是秘密警察魏斯乐审讯在押犯,没有惯见的严刑拷打,没有凄厉的大哭喊叫。审讯者魏斯乐的语气也出奇的平静,不像是在对犯人审讯,而像是在对熟人问讯。魏斯乐在剧作家德瑞曼家安装窃听器时,被对面的邻家妇女窥见。魏斯乐对她说:”麦尼克太太,如果你向任何人透露半点,你就永远再也见不到你的家人了。”语气也绝不像恫吓,像是在给这个妇女发个平常的通知。以后在多次出现的魏斯乐监听的场面中,他总是面无表情地戴着一副耳机窃听,或注视着录像屏幕,那感觉就如同在实验室里进行科学实验。还有一个场面也耐人寻味,在国安部大楼的餐厅里,头目格鲁比茨听到另一部门的青年在说前东德最高领导人的政治笑话,这绝对是大逆不道之事。这个青年被发觉后非常紧张,但格鲁比茨非但没有制止,反而鼓励他说完,并且大笑,以致这个青年也只得跟着笑起来。这样的气氛显然不是恐怖片,但比任何恐怖片还恐怖。

所有国安部的官员,包括那个文化部长,都不是恶狠狠的、气汹汹的,都不是以狰狞的面目出现的,有时候比如在剧院首演之后的酒会上,文化部长”彬彬有礼”、”和蔼可亲”,他甚至可以一边和剧作家德瑞曼说话,一边偷偷的摸他妻子的屁股,显得极为从容。这些恶魔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无比自信,无比狂妄,他们深信自己永远是胜利者,也毫不怀疑他们奉行的”主义”的正义性,魏斯乐在课堂上就曾对他的特工学生们说:”你们做审讯工作是在和社会主义的敌人进行斗争,罪犯们知道他们面对的是我们的正义。”因此他们无需对”主义”的敌人发威,无需声色俱厉,无需暴跳如雷;他们知道只要他们一出现,就足以令人丧胆;只要说出”斯塔西”这个名称,就立即让人毛骨悚然。他们根本无需表面的恐惧,因为恐惧早已无处不在,深入人心。这个恐惧印刻在在押犯的脸上、埋藏在麦尼克太太的心窝,植根于说政治笑话的青年的神经末梢中,注满在剧作家的妻子克里斯塔。玛丽雅。西兰的全身血液里……

该片的德文广告上有这么一句:”在一个极权体制里绝无任何私密。”前东德便是铁证,他有全世界最强大特工机构,有12万谍报人员、1千多名电话窃听人员和 2千多名邮件检查员。更为恐惧的是还有庞大的17万5千线民,因此除了特工外,被监控者很可能是监控他人的线民,监控者也往往会被另一个线民所监控。因为到处都是线民,致使当时仅有 1千8百万人口前东德,竟有三分之一的人即6百多万人被建立了监控密档!监控者在暗处,被监控者在明处,被监控者不知道究竟是谁在监控他们,除了暗藏的特工之外,或许是他们的妻子和丈夫,或许是他们的朋友和同事。监控在前东德不但是人们政治生活同时也是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成为一种潜在的但又必需奉行的生活方式。人们在这样一个密不透风的监控网中生活,怎不恐惧!这是一种没有任何私密、没有任何自由、每天都在提心吊胆、谁都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恐惧。这种恐惧让人窒息,让人瓦解,让人精神崩溃,让人彻底绝望。

在德国上一世纪的历史上,希特勒的集中营制造了人类最残酷的恐惧,德共的”斯塔西”制造了人类最深刻的恐惧。

看完了该片,我当然明白我的三位女友如此迫不及待的向我推荐这部片子的深意。当然我也不会幼稚地认为该片描述的全部就是我的生活,但我完全可以认为这部影片叙述的决不仅是前东德故事;凡是警察国家,这类的故事都是相同的!我想这便是我的三位女友向我推荐该片的深意,这当然也是我向所有男人转介此片的用心。

东西德统一之后的第五年,当时的上海人民艺术剧院在汉堡演出我的《东京的月亮》,我作为该剧的编剧随演出团来到汉堡,并去了柏林。我在勃兰登堡门、在柏林墙的原址盘桓甚久。柏林墙高3点5米,长约100多公里,是世界上第一堵不是用于抵御外敌,而是用来对付自己百姓的墙。它把自由挡在外面,它把人民囚禁在里面。它建立于1961年,在1989年终于被愤怒的群众捣毁。但这28年以来,有7万5千多前东德的百姓因为企图逃亡而被监禁,有8百多人因为逃亡而丧生。在出售纪念品的地摊上,我买到柏林墙的几张图片,还买到一块柏林墙墙体的碎片,那是一块巴掌大的水泥块,正面还有当时红漆涂写的标语笔痕,像是血迹,像是逃亡者的血迹。

逃亡者在他们企图翻越柏林墙时,这座高大的、坚固的、绵长的、冰冷的墙体已经在他们的心中倒塌,因为从那一刻起,他们已不再顺服,不再恐惧,并以自己的勇敢,以自己的尊严,以自己的生命来对抗它,来摧毁它,不论成功与失败。《窃听风暴》中的德瑞曼本来是个体制内的剧作家,他爱国,但从不反党,他是柏林墙内的顺民;当他拍案而起,开始撰写前东德艺术家自杀的文章,并秘密送往西德发表时,这个墙内的剧作家在精神上已经越过了柏林墙,他同样不再顺服、不再恐惧,同样以自己的勇敢、以自己的尊严、以自己的生命来对抗它、来摧毁它了。这堵墙在他心中倒塌了,已经成为碎片了。当1989年11月9日柏林墙终于开始摇晃的那一刹那,那最初的一击,就是来自28年以来所有逃亡者们和所有德瑞曼们的合力,那是第一推动力!

德瑞曼本来不是这个体制的敌人,但这个体制硬是将他当作必须监听的”假想敌”,而后他妻子的被迫被奸和他朋友的绝望自杀,终于使他领略了体制的非正义和恐惧,使得他这个”假想敌”,才变为”真正敌”.恐惧使人软弱,也会使人坚强;恐惧使人投降,也会使人战斗。极权体制不停地在制造恐惧,也就不停地制造着”假想敌”,最终的结果是不停地在制造这个体制的反对者和掘墓人。

《窃听风暴》让观众再次深刻的感受到免于恐惧这一自由的重要,但是,当还没有这个自由的时候,切不可期望恩赐,那是与虎谋皮;只能像德瑞曼一样,面对恐惧而不恐惧。极权统治者的目的就是要所有的人都对他们心怀恐惧,这样才能牢牢掌握权力;如果人们都蔑视恐惧,都抛弃恐惧,都战胜恐惧,那统治者的目的就一败涂地,该恐惧的便转变为统治者自己。德瑞曼伟大的了不起,正是以自己无畏战胜了统治者施加给他的恐惧,于是他勇敢地越过了”柏林墙”,获取了自由的权利!

前东德的柏林墙存在了28年,”后极权”的”柏林墙”还要存在多久呢?

所幸的是”1984年”早已成为过去,那时的柏林墙还是坚固如铁的墙体,而”后极权”的墙体业已松动,布满缝隙。”斯塔西”们也已不再自信,他们自己也在怀疑所奉行的”主义”的正义。如果在”1984″年魏斯乐的良知发现,帮助了被他监控的剧作家,是当时绝无仅有的特例,那么在”后极权”时代,尽管”斯塔西”仍未绝迹,甚至有时还横行无忌,但醒悟了的魏斯乐肯定将会越来越多,我坚信!

我是个开朗的人,真不喜欢写这种沉重的文章,为了使读者不过多地受我情绪的感染,我转发一篇今天在网站上看到的笑话,让读者和我共同轻松一下。

国务院各部委大调整!

新谎社北京4月1日电:在前不久结束的”两会”上,国务院通过了一个重大决议,决议称,为了克服长期以来国务院部委繁多,权力过分分散,互相扯皮,人浮于事的弊端,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国务院决定,将一些部门进行合并。决议决定,首批合并的部委有”劳动部”、”民政部”、”商业部”、”财政部”,该四部合并为一个部,简称”劳民商财部”.

如果这则笑话能够轻松无碍地流布,而不再被视为别有用心,不再出现《窃听风暴》中因说政治笑话而被”斯塔西”发觉时的恐惧,那”柏林墙”便会自然的、和平的甚至”和谐”地倒塌……

2007、4、1愚人节,上海善作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