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传珩:胡锦涛突围毛、邓路线—-中共三种“社会公正”观的冲突

 

我曾在《中共四代政治哲学比较》一文中,从中共执政出发点上,分别总结分析了毛时代的“争公平”、邓时代的“求效率”、江时代的“保稳定”和胡温时代的“谋和谐”各自所追求的不同价值标识。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目标,据说具有战略“破题”意义。《光明日报》为此发表长篇文章透露,中共高层经过两年缜密研究的决策过程,纠正20年来只重经济发展,片面追求GDP,无视社会公正的政策取向。这是在为中共新一代决策层告别单纯的GDP主义,也就是告别邓小平时代以牺牲社会公平的“求效率”与江泽民时代忽视社会正义的“保稳定”,而开始了以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为核心的“和谐社会”建设阶段作政策解读。由此以来,胡锦涛的执政价值观似乎在向毛时代的“争公正”立场回归。

仅从形式上看,毛与胡是中共两个时代的两代领袖,同样打出了追求社会“公正”的政治旗帜,但一个坚持“对抗哲学”;一个崇尚“和谐理论”,其精神资源如此南辕北辙,背道而驰。毛泽东一生受中国农民起义思想影响,追求“社会公正”,崇尚“阶级斗争”。其实毛的“公正观”更多地体现着农民领袖“杀富济贫”意义上的“平均主义”。这种斗争结果,不仅与社会公正的目标越来越远,反而导致社会自我分裂、两败均伤、激烈对抗的结局。毛泽东在“十年文革”中所酿成的历史性悲剧正是如此。费正清在其《对华回忆录》一文中这样写到:“文革中这类暴行的广泛而详尽的记录,把我们带到了难以理解的地狱边缘……在一个以讲究自尊和崇尚教育而著名的国家里,当平均主义者妄图泄愤于知识分子时,儒家学说的影响又何在呢?”

毛毕生坚持“阶级斗争为纲”的斗争哲学,强调矛盾的普遍性与对抗性,将社会的一切事物都分为对立的两极,将公民划分为红黑两类,即把“人民”与“敌人”作为政治制度的基础,“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反对”,强调“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没有第三条道路可走。坚持“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国民党人邓宝珊曾说过,“共产党的哲学是斗争哲学”,毛泽东便在党的“七大”会议上说:“有人说我们的哲学是斗争哲学,他们说对了。我说他们也是斗争哲学,无产阶级的斗争哲学还在他们的后面。”

斗争哲学的核心价值在于:基于寻求“社会公正”的基本理念,认为社会是斗争的存在,人们的利益之间是一种互为对抗的矛盾关系,而且矛盾总是在不断的自我扩大过程中,矛盾激化是它的必然结果。因此社会矛盾只有在有人承担“斗争成本”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使之化解,才能实现“社会公正”。有产者在人均资源不足的阶级社会,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总是倾向于把掌握在手里的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文化权力作斗争性运用;权力对无产者而言,总是呈现一种排斥性和被压迫性。因而阶级斗争是解决社会矛盾的唯一出路。在这样的社会里,社会阶级矛盾是无法自动缓和的,有产者的力量壮大,意味着排斥无产者总势力的壮大,社会矛盾的发展趋势只能是“一分为二”,而不可能是“合二为一”。有产者与无产者之间矛盾的性质是相互否定,而斗争手段是你死我活的,所以其斗争的结局必然是“一胜一败”的。

毛的斗争哲学不承认社会有一种可以调节矛盾的机制能够自动运行,而是认为必须要采取对抗的方式,要有人为争取利益而承担适当的斗争成本和风险。斗争哲学有两个核心内涵:一是社会处于阶级对立状态;二是不认为矛盾可以通过调和方法,节约成本地得到解决。这两者合起来的隐含判断就是:社会矛盾性质总是处于“零和状态”,要解决社会矛盾,斗争就不能放弃;也必须有人为解决矛盾而承担成本和风险。因此,为了取得有利于无产阶级的斗争成果,就必须在力量和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由“先锋党”那样的组织和领导核心来领导革命,把无产者的意志和力量凝聚为同一战线,以期在力量对比上平衡有产者所固有的优势地位。一个国家的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文化权力总是掌握在有产者那里,为了实现“社会公正”,达成对有产者的力量相对平衡,就越需要对无产者进行“斗争”动员和组织。毛在其取得政权之后,仍然要“继续革命”,强调“不斗则退”,“不斗则修”,通过“斗”来推动社会进步,争取社会公正。不断用“一分为二”的划分法,成批成批地“加工”着自己的对立面——“敌人”,直至国家走向崩溃的边缘。

邓小平是毛泽东路线的第一个修正者。他静悄悄地把“阶级斗争理论”偷换成牺牲“社会公正”的“社会竞争效率论”。该理论的“公正观”认为: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社会处在非对抗性的竞争过程中,自然会出现少数人聚敛过多财富,产生贫富差别,但却是历史不可逾越的阶段。这是客观规律,不能回避,也没有另外的路径可选择。只有鼓励竞争,社会才能发展,才有效率。社会发展有了效率,才能谈公平。因而社会进步只能由少数人来推动,因此把财富聚敛到少数人手里是必要的,多数人的命运只能等到少数人把历史推进到新的阶段之后才能解决。于是各种由此价值观而派生的主张应运而生,例如把国企搞垮后瓜分的“吐痰论”,改革需要牺牲工人、农民利益的“代价论”,一部份人先富起来的“致富论”等等。这些理论的起点和归宿是:少数人最大限度地聚敛社会财富和权力是正当的,因为历史进步的关键因素在精英阶层手里,竞争理论肯定精英阶层垄断财富和权力是符合历史合理性的。为了说服多数人接受这一价值判断,这种理论便在观念上宣传少数人会提高推动历史进步的效率,好处是最终要还社会以公平的。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以实用主义的态度,一方面对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民主模式加以拒绝;一方面又对他们的经济发展模式采取“拿来主义”,这就是“邓小平理论”。

江泽民执政以来,毫无建树,反以“稳定压倒一切”为出发点,忽视“社会正义”,全面继承、看守了邓路线。江时代是继华国锋对毛的“凡是”时代的第二个对邓的“凡是”时代。因此邓小平的“公正观”及其路线,经历了邓、江两代中共改良派的强势推行,已经造成了中国社会发展严重不平公,官民对抗,贫富悬殊,腐败丛生、民怨载道,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社会治安等问题越陷越深,积重难返。

胡锦涛面对江泽民传承下来的是一个社会日益腐败,贫富两极分化,官民矛盾尖锐的现实,已逐步认识到西方发达国家是在有效的民主制度保障下,且处于世界经济全球化金字塔的上层,可以通过价格贸易大量获得外部资源,使得国内可供分配的财富急剧增加,从而缓和了国内精英阶层和平民阶层之间的矛盾。他们看到当今欧美日的精英阶层不必剥夺平民阶层的生存利益,也能实现经济利益,富裕发达;在运用权力时对多数人也并非完全的“排斥性”。在这样分配相对均衡的现实中间,出现了教育和社会福利方面相对公平的进步,改变了整个社会的阶级结构,呈现“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社会。在这样的社会,由于制度制约与经济资源分配相对均衡,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也就相对均衡。因此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矛盾更多地呈现“非对抗性”和“力量对比相对均衡”。当今的中共决策层的智囊们已经开始呼吁,中国需要的不仅是西方的经济发展模式,更需要西方政治制度的监督与协调机制,以实现社会和谐与平衡发展。但前提是只要不放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面具。

此据央视官方网站报道,中共高层已为此进行了9次集体学习,学习的内容是世界上9个主要国家自15世纪以来的发展兴衰史。此后,关于这段历史的学习在其他各级党政部门多次进行。2006年11月13日至24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隆重推出12集大型电视纪录片《大国崛起》,推崇西方式的发展经验,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依据中共上述一系列政治新动向分析不难发现,所谓“胡温新政”,不仅是要从邓小平牺牲“社会公正”的路线上突围,更要从毛的“斗争哲学”“争公正”路线上突围。这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首次提出令人耳目一新的建设“和谐社会”执政理念中已初露端倪。该文件第一次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使他们所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政治、文化的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四位合和一体,并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构建“和谐社会”。至此,初步形成了胡温新政的“合”中求“和”执政思路。

胡温时代的所谓的“和谐社会”概念,是用28个字来概括其内涵的,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前20个字阐述的是人与社会的关系;后8个字表述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可视为內在意义上的;而人与自然的关系,可视为外延意义上的。正可谓内“合”外“和”,互相益补,使之自圆其说了。胡锦涛曾这样总结了他们的执政理念:加快经济发展既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坚持以人为本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规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既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主线,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涵。由此推断“胡温新政”从毛、邓路线中突围的内容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政治“立足点”,就是“以人为本”,这是对毛的“阶级性”和“斗争性”的突围;第二是发展社会所采用的合和性方式、手段和途径,即“科学发展观”,这是对邓牺牲社会公平的单一“经济发展论”的摒弃;第三是实现社会综合发展的目的:即以公正为基础的“社会和谐”又可视为对江忽视社会正义的消极“保稳定”的突围。总之“建构和谐社会”理论提出了完全不同于毛、邓、江的胡氏“公正观”。胡温的这一执政理念,已经游离了原旨马克思主义基于阶级性出发,用斗争的手段,来赢得“全人类解放”的立场。

我们在探索胡温执政以来一系列理论表述与执政新思路发现,伴随着2004年修宪的完成,“胡温新政”正在以貌似模糊的面目,静悄悄地完成了以下三大战略性的转移:即从意识形态上,开始了从崇尚“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人为本”的转变,即采取“亲民路线的”;在经济领域,开始了从“消灭私有制”,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转变;在政治领域,开始了“无产阶级专政”,向“保障人权”上的转变。在上个世纪80年代至“6、4”后的中国,“以人为本”、“私有财产”和“保障人权”,都被视为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主要内容加以批判。胡温时代能在指导思想上鲜明地接受“以人为本”,就是要从“党性论”和“阶级论”向“人性论”复归。而随着“人权保障”与“私产保护”两款的入宪,更意味着表征资本主义本质的政治原则和经济原则,将堂而皇之地登上了“社会主义”中国的大雅之堂,而最近不顾党内新左势力的反对,推动保护私有财产权的《物权法》在人大再审议可谓一个新的佐证。尽管胡温的本意更多的还只是停留在表面文章上,但其潜在的意义将是他们始料不及的。“私产保护”这一经济原则的确立,将从根本上否定暴力革命剥夺私有财产的合法性,因此中共夺取政权的历史合法性也就动摇了:“人权保障”这一原则的确立,将彻底否定了阶级专权的合理性,由此中共取得政权后进行的历次“阶级斗争”,更是失之大谬了。因为公民的政治权利与经济权利等各项人权得不到保护,社会就不可能有公正可言。

能够代表当今官方意见的郑必坚先生曾发表文章,呼吁美国正确看待中共未来的走向,并保证说:“是经济全球化成全了中国的和平崛起,因此,中国共产党无意于挑战现存国际秩序,更不主张用暴烈的手段去打破它、颠覆它。”文章并指出:“现在中国共产党奉行的内政外交的核心理念就是:对外谋求和平,对内谋求和谐,对台海局势谋求和解。”这可谓体现胡温时代内政外交合和哲学的“三和主义”。

我们回顾“胡温新政”三年多来,前有自由派的迎面挑战,后有新老左派的阴风冷箭,可谓腹背受难,政治改革举步维艰。然而他们回应这种前后夹击的策略,就是“思路清晰,纲领模糊”,以其不凸现大目标的障眼法,来避开对手的锋芒,实施迂回式的突围。尽管胡温新政已从毛邓路线中解脱出来,却依然深陷于“红色记忆”窠臼中难以自拔。从胡温当政以来的理念形成和处理问题的手法以及隐藏在假象后面的动作来分析,他们显然是从胡耀邦与赵紫阳下台的悲剧那里,汲取了更多的反面经验。因而他们不会做戈尔巴乔夫,更不会是叶利钦。他们只能在无法抗拒的中共权力运作的惯势与根生深蒂固的传统意识形态桎梏下,谋得平衡,寻求和解,走走停停,磕磕绊绊,渐进式地试探着摆脱习惯势力的框范。胡锦涛在把守一党制的立场上不会动摇,在对待改革过程中有关“主体性”与“主体间”的政治争论中,明显地站在“共和主义”一边。因为他们更看重的是社会“主体间”的调和,而不是“主体性”的自由。他们会把民主再向前推进一点,却又会在自由的道路上裹足不前。他们还会不断封杀法轮功与异见人士,对群体维权事件保持强势打压势头。在他们的统治意识里,泛滥的自由主义倾向与新左派思潮,同样都会干扰他们发展社会和谐的价值追求。由此可见,胡温的所谓“亲民路线”,更关注的是“民生”,而不是“民权”,所以他们所谋的“公正”,只能是“公”而难“正”。这也就注定了中华民族在探索求正义的道路上,脚步依然沉重而充满风险。

贺卫方:崛起为何?

 

最近《大国崛起》在央视的热播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这个系列政论电视片立意不凡,制作用心,以国家富强为中心,展现和分析了近代以来九个国家的历史进程,的确是近二十年来罕有的严肃之作。

当然,不足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制作者用了浓重的笔触描绘了制度在推进一国富强过程中的巨大作用,然而,制度背后又是怎样的因素?制度是否只是形诸于书面的规范?

为什么在许多地方,规范很多而秩序却很少?为什么近代以来那么多的国家制定了宪法,确立了权力分立原则,也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广泛的权利,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宪法与事实各归各?与之形成反差的是,偏偏是英国、荷兰这样的国家,连部成文宪法都没有,却能够实现事实上的宪政?

更值得思考的问题是,一国的崛起究竟指的是什么。是否只是它的财富的拥有量?或者它的军队强大到足以攻城掠地、战无不胜?当我们揭示了法治或者宪政乃是一国富强的根源时,我们是否应当接着追问:难道说人类建设法治以及民主就是为了招财进宝、荣华富贵,抑或做国际强权,令万国闻风丧胆?如果依照这样的逻辑,那么像瑞士那样的中立小国又何以能够傲然屹立在今日的世界上,那里的国民以自己为瑞士人而自豪岂非怪事一桩?

近代以来,由于长期遭受列强欺凌,让我们对于国富民强的期盼变得如此迫切。这样的心态塑造了我们的一部思想史,也使得我们对于制度建设的目的有了一种急功近利的理解。综观鸦片战争以来我国高人学士的各种议论,大多以这样三个目标为依归:一、民族独立,二、国家统一,三、国富民强。虽然极少数有识之士也强调个人自由、社团独立等价值,但是在举国上下求富求强求崛起的大潮面前却显得如此迂阔迁远,完全无法获得广泛的受众。李泽厚先生所谓“救亡压倒启蒙”揭示的也是这样的道理吧。

在这种急功近利的心态下,我们办工厂,建新军,“师夷长技以制夷”;我们取法苏俄,倡导“一个国家,一个领袖”;我们计划经济,赶英超美;我们压制不同声音,舆论一律;我们“打倒党内走资派”,“大革文化命”。即便是“文革”之后,改革开放,率先提出的口号不也是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的“四个现代化”么?现在提起大国崛起,人们把它等同于经济军事等的强大,恐怕也是循着这个逻辑的自然结果。

法治的缘起

即便以强国而论,一个悖论式的道理也可以从历史的事实里发现,那就是,一个国家的强大往往不是来自于统治者或政府的强权;恰恰相反,它更多地来自宪法和法律对于国家权力的全方位限制。而其他一些国家之所以国大力弱,原因并不在于那里缺少专制政府或强势的领导人,而恰好是因为政府雷霆万钧般的权力的存在,以及始终无法将这种权力纳入法治的轨道的事实。

法治的基本目标之一便是驯服政府。如何让一个权力本来不受限制的君主——当然也包括其他权势机构或人物——愿意接受法律的约束,循规蹈矩,这却是一个大挑战。

民主本身正是这种限权努力的一部分。统治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并接受人民监督,自雅典开始的这种民主实践的效果便是与君主制下全然不同的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雅典著名的政治家伯里克利说:

我们的制度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的手中,而不是被少数人掌握。解决个人争端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让一个人比别人优先担任公职的时候,并不是因为他是某一特殊等级的成员,而是他有真正的才能。任何人只要对国家有贡献,绝不会因为贫穷而在政治上湮没无闻。我们的政治生活是自由而公开的,我们彼此间的日常生活也是这样。……在我们的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和宽恕的,但在公家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因为这种法律使我们心服。对于那些将我们置于当权地位的人[指人民],我们服从。我们服从法律本身,特别是那些保护被压迫者的法律,虽未写成文字,但违反了便被公认为耻辱的法律。

伯里克利本人的行为给民主如何严格拘束有官职者作出一个很好的注释。据普鲁塔克的记载,雅典著名的政治家伯里克利一走上政坛就——

……强迫自己过另一种生活。人们只能在城里唯一一条道路上见到他,这是通往广场和参政院的那条街。他谢绝所有赴宴邀请,不参加任何朋友和同事之间举行的这类聚会,以致在他漫长的政治生涯中,他从未到任何一位朋友家吃过饭,赴他堂兄厄里普托雷莫斯的婚宴除外。

当统治者或各种政治集团都不得不严格遵守事先确立的规则,这可以说是一个国家法治的开始。当然,没有哪个统治者会完全凭借良心而遵循法度:“就范”这样的说法意味着权力被迫进入规范状态。在英国的宪政史上,约翰王被迫与贵族订立城下之盟《大宪章》,是贵族们以宪法性规则约束王权的里程碑事件。虽然迟至1528年,一位备受国王欺凌者还感叹说“国王处于法律之外,他依己之所欲,为善或为恶,只对上帝负责”,但是,议会在英国的发展还是最终确立了“王在议会”的准则,那就是说,国王行使任何权力都必须听命于议会,遵守王国的法律。日渐独立的司法体系又成为政府内部制约任何滥用权力行为的最有效途径。于是,资本主义便在这种权力受制于法治的状态下勃然兴起。李约瑟和黄仁宇曾合作对于中国与英国的历史进行考察,得出的结论是,资本主义乃是一种组织和运动,是限制国家权力和保障人民权利的法治化过程。这样的法治化“总以在民主和立宪君主制下容易展开。极权政治一般趋向会阻碍私人资本的成长。”

所以,那些崛起的大国能够获得持久的繁荣和稳定,折射出的乃是那里的民主和法治的成长,其中人民对于政府的控制,宪政下不同权力的制约与平衡,独立的司法权所提供的既对公共权力也对民众意志的严格限制,新闻自由所带来的政治开放与透明,都是其中的关键因素。法治的初衷乃是保障个体的权利与自由,并非为了崛起为大国。后者也许只是一个人口和幅员达到一定程度的国家走向法治之后的结果而已。这便是历史的写照。

若为自由故

经过几个世纪的演进,今天的世界已经逐渐摆脱了过去曾盛极一时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我国在国际社会上所经常倡导的“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的准则尽管还有些名实不符,但是,弱肉强食毕竟受到了越来越强有力的制约。一个国家受到他国的尊重的确不再仅仅依靠它的富裕和武力强大,而更多地取决于自由和人权的保障,依赖在国内和国际推行正义。如果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卢梭不妨迁居日内瓦。如果崛起的代价是国家走向通往奴役之路,那么,这样的崛起对于我们又何益之有?不妨套用孔子的话:“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刘大生:退党问题之我见

 

中共党员的退党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党员退党大概有三种情况:一是自行脱党;二是被动退党;三是主动退党。

第一种情况是指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活动,或者连续六个月未交党费,就以自行脱党论处。这种情况在战争年代时常发生,在计划经济年代几乎没有,改革开放以来又重新出现。

第二种情况是所谓党员革命意志衰退,不怎么爱党,也不反党,也不要求退党,党组织劝其退党。劝退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劝退大概也是为了保持先进性吧。但是,笔者从来见到过劝退的实际事例。

第三种情况需要个人提出“要求”,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体现所谓的“退党自由”。

退党有没有风险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按理,既然有退党自由,退党就不应该有风险,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退党都不应当有风险。但在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抗战时期,张国焘退党时就经历了极大的风险。在从黄陵到西安、从西安到武汉的路上,张国焘演出了一场十分惊险、生死攸关的逃亡大戏。成功脱逃后,张国焘被开除了党籍,并永远成了中国共产党批判声讨的对象。其实,张国焘根本没有叛党,而仅仅是退党而已。张国焘没有将共产党在国民党系统的任何秘密党员暴露给国民党,这怎么能算叛党?退一步说,即使张国焘向蒋介石递交了秘密党员名单也不是叛党,而是帮助共产党纠正错误。因为当时国共合作,国民党承认共产党合法,共产党承诺停止从事推翻国民党的活动,许多共产党员以公开身分在国民党的立法、行政、文化甚至军事部门任职,在那种情况下,双方互派秘密党员都是违法的。如果张国焘将中共秘密党员的名单交给日伪方面,那肯定是叛党,但张国焘并没有那么做,叛党从何说起?没有叛党,却被指责为叛党而受到追捕和开除党籍的处分,这就是退党的政治风险。

那么,现在退党有没有风险呢?那首先要看退党者的岗位,岗位不同,退党的后果则不同。此外,还要看怎么个退法,如果低调退党基本没有风险,如果高调退党肯定有风险。

如果是领导干部退党,那肯定面临下台的风险;如果是一般干部退党,一般不会丢饭碗,但是更大的饭碗肯定是端不到了;如果是法官、检察官、警察退党,他的业务工作恐怕就做不成了,就有面临失业的危险;如果是教师、医生、律师退党,业务上不会受影响。

江苏省级机关有位姓蔡的女士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与单位领导闹矛盾,领导要她检讨,她说“我退党还不行吗?”结果真的退了。退党后,业务工作照做,工资福利照拿,当然特殊的奖金肯定是没有了,后来她移民澳大利亚也没有受到阻碍。

我的一位大学同学,80年代从中央机关辞职当律师,20年没交过党费,没参加过组织活动,早就自行脱党了,不仅没有遇到风险,还发了大财,成了全国首富律师。

1989年6月,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张中秋先生公开声明退党,属于高调退党者,被开除党籍,但是后来晋升副教授、教授也没有受到影响,前些年调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也未受影响。这是特殊时期的高调退党,受了点影响,但影响不大。如果现在高调退党,肯定会受影响。高智晟被抓,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高调退党肯定是原因之一。

有海外网站说,最近两年有1,600万人声明退党退团了。这个问题应当怎么看?笔者以为:

第一、1,600多万的退党退团声明,肯定有相当一部分是一些党、团员发表的真实的想法。

第二、这1,600万的数字恐怕不一定都是真的。全国网络用户共计才多少?不就是几千万嘛!在这几千万用户中又有多少人是带着政治追求上网的?绝大多数不就是为了玩游戏和谈恋爱嘛!那么,这1,600万退党声明恐怕有重复和炒作。

第三、化名高调退党没有多少实际影响。真正的退党,无论是高调还是低调,必然不再参加组织活动。而化名退党的人,一面高调退党,一面又仍然参加组织活动并交纳党费,这算哪门子退党?既然还继续参加组织活动,实际上就不是退党,就没有退党,对中国的政治也就没有任何实际影响。当然,共产党爱面子,为了面子好看,就要花点力气和财力封锁一下退党声明向国内传播。这或许就是化名退党的实际影响吧。

第四、化名退党实际上是一种投机行为。共产党得势了,许多人通过行贿、拍马屁、做表面文章等等方式钻了进去,看到共产党有危机了,似乎要失势了,许多人就想退党另谋高就了。然而,现在共产党尽管有很大危机,但失势尚未成为现实,怎么办呢?于是,先化名高调发表一个退党声明,并保留声明的密码,就成了一些人的所谓明智的选择。如果共产党不失势,就继续以共产党员的名义享受能够享受的一切名誉、优惠,如果共产党哪天真的失势了,就用退党声明的密码证明自己早就退党,享受事前退党的一切好处。这不是投机又是什么呢?如果不想投机,又惧怕风险,低调退党也就是了,何必那么高调?象高智晟那样真名退党,不管政治上如何评价,道德上不是投机,连他的对手恐怕也会承认他是勇士。如果身处特殊岗位,低调退党也有极大风险,那么你多做几件好事不就行了,何必高调化名退党?

第五、化名退党有利于中国共产党。从理想主义的角度看问题,那么多人化名退党,给共产党提了个醒:原来党员干部中有那么多不坚定分子,倒要想办法分期分批地把他们推到第一线上去考验考验,经得住考验的,想退党也退不了啦;经不住考验的,对不起,请你靠边;这不是可以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吗?从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角度看问题,官方不怕人们投机,就怕人们不投机。只要你想投机,政府就有办法让你上钩。党员、干部、老百姓都不投机,都要求严格依照宪法、党章办事,那才麻烦呢,那才难以管理呢。

刘晓波:世所罕见的政治化奥运(《单刃毒剑》之昂贵的金钱爱国主义)

 

刘晓波:《单刃毒剑》

昂贵的金钱爱国主义

一 世所罕见的政治化奥运

二战后,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城市申请奥运会的主办权,在政府主导、民意动员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操作上,可以与北京申奥相比;同样,任何国家的任何城市的申奥成功,也都不会象此次北京申奥成功这样,进行如此广泛的政治操作和全民动员,掀起如中国这样的罕见民族主义狂潮。即便是80年代的前苏联和南韩急需主办奥运来证明自己,也没有表现出今日中国的奥运民族主义癫狂。

北京申奥成功的那个夜晚,拥挤的人群、挥舞的国旗、激动的泪水、几乎把嗓子喊劈了的欢呼,中国似乎变成了沸腾的民族主义大锅,北京一百多万人上街欢庆,全国主要大城市彻夜狂欢;中共最高决策层的全体成员,不但出席中华世纪坛的庆祝大会,并在民众狂热的感召下,临时决定登上天安门城楼与民同乐。一时间,“实现百年梦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西方反华势力的破产”……等口号铺天盖地。而支撑着这种狂热情绪的,正是“百年耻辱”和“东亚病夫”的历史所固化的雪耻情结和自卑心理,更是大国崛起的的强国心态的和称霸野心。在其他方面的成就还不足以作为傲视天下的资本时,体育比赛中的胜负作为一个泛政治化民族化的象征性符号,负载了过于沉重的强国梦想。

自从中共执政以后,体育就变成了一党独裁的政治工具。在毛泽东时代,民族主义凝缩在“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这句口号中。中国乒乓球的崛起和原子弹的升空,一起作为这口号的最好例证,植入每个中国人的梦境。中国乒乓球队在六十年代的骄人战绩,是我们这代人摸不去的记忆。我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学习打乒乓球,至今还能清晰的记得当年的《人民日报》头版头条的大红标题“庄则栋大胜高桥浩 李莉勇克关正子”(高和关都是日本著名选手,曾获世乒赛冠军)。毛泽东想成为世界领袖的野心,靠“解放全人类”的病态乌托邦意识形态说教来支撑,他不顾国情和国际局势,对外盲目地同时对抗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用输出革命的外交战略来收买和支持第三世界,特别是那些“有奶便是娘”的无赖小国;对内,只能是在全封闭的状态下没完没了地折腾本国人民。直到苏联在政治上军事上对中国的挤压使毛泽东无力承受之时,他才放弃解放全人类的乌托邦和称霸野心,以实用主义的态度与美国结盟。于是,在世界独占熬头的中国乒乓球,再次充当了毛泽东的外交工具。

在邓小平时代,民族主义凝缩在“振兴中华”的呐喊声中,中国女排的崛起以及五连冠,1984年洛山矶奥运会的金牌零突破,受到党中央的高度嘉奖和全国民众的热烈欢呼。北京大学等高校大学生在自发的为女排的胜利而欢呼的狂热中,率先喊出“学习女排,振兴中华”的口号,敢于拼搏的“女排精神”立刻作为官方的意识形态教材向全国推广,成为各行各业学习的典范。由于八十年代正是大陆的改革开放最为有希望的时刻,也是中国从全面对抗的外交走向全面交往的外交的时代,邓小平在国内外的声望如日中天,并获得了世界上头号帝国主义的美国的承认。刚刚打开的国门让中国人在令人眼花缭乱的西洋景中,看到了另一种美妙的生活,西化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那时的大陆中国,虽然也有“振兴中华”的情结,但是基本上是一种“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学习心态,主要强调正面的对外开放,而很少有反对美国及西方霸权的号召。

六四大悲剧的发生,使人权问题成为中外关系中最为醒目的冲突焦点,特别是以对美关系为主轴的外交战略严重受挫。它不仅是中共在政治上思想上对内加强控制的转折点,也是对外交往的转折点:由走向全方位的改革和开放,收缩为只在经济领域继续改革开放,而在政治上思想上文化上则以“反和平演变”和反霸权为主。西方国家的对华政策也由以支持为主转向以遏制为主,起码是经贸上的往来和政治上、军事上的遏制并行。正是由于六四之后中国在国际上面临着改革以来的空前困境,也由于邓小平本人的实用主义,所以邓小平制定的“决不当头”的韬晦之策,成为大陆对外关系的主导。在这种内忧外困之中,中共继毛泽东的“乒乓外交”之后,再一次打出了体育牌,对1990年亚运会的极力张扬和之后的申奥决策,都是体育外交的重头戏,以至于,为了申奥而释放了著名政治犯魏京生和徐文立。但是,由于距离六四大屠杀太近,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强力阻挠,导致1993年申奥的失败。于是,百年耻辱和反华势力的延续又有了新的例证,国内掀起了改革以来的第一次民族主义思潮,它的官方说辞是反对美国的单级霸权,它的大众化版本是风靡一时的《中国可以说“不”》,它的知识精英理论范本是以“拒绝西方话语霸权”为号召的学术本土化呼唤和东方主义热。

江泽民时代,随着元老集团的自然消失和江泽民的个人权力的上升及巩固,正如江核心不断提出新的理论来代替毛思想和邓理论一样,在民族主义不断高涨的鼓荡下,江核心也提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新口号,以代替毛时代“站起来”和邓时代“振兴中华”,江泽民屡屡在重要的公开讲话的结尾,以突然高亢声音喊出这句誓言。同时,中共的外交虽然基本上延续邓的韬晦方针,但是江泽民越来越想成为大国元首,逐步以大国外交取代了邓的“韬光养晦”,抓紧参与国际事务和提升军力。96年的大规模对台军事演习、97年的香港回归和出访美国、98年克林顿的访华以及与俄罗斯的结盟……成为江核心主政后的展示大国外交的重头戏。

但是,江核心除了在全世界留下众多笑柄的作秀之外,并没有给大陆的外交困境带来实质性的改善。由于苏东旧体制的全面崩溃及亚洲国家自由化民主化进程的加快,西方的自由主义价值的加速普及,在全球推行人道主义的经济制裁及军事干预的成功,台湾第一次全民大选以及后来的政党轮替的成功……使大陆的一党独裁政权日益陷于道义上和实力上的双重劣势之中。

基于此,中共越来越以民族主义为意识形态的核心,不放过每一个可以提升爱国主义情绪的机会,全力宣扬和纵容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的民族主义思潮,使之愈演愈烈。而在外部,对美的大国外交不断受挫,1999年使馆被炸变成新的国耻,反美反西方情绪再一次掀起高潮;同时,由于江核心在此涉及国家主权的严重事件中,除了对内的煽动之外,对美国并没有表现出大国所应具有的强硬姿态,使民族自尊备受打击的民众对江核心的外交政策的不满日益加深。接着就是布什新政府的上台,一改克林顿政府的对华外交方针,把“战略伙伴”变成“战略对手”,把全球战略重点移向亚洲,对中共政权形成围堵之势。恰在此时,中美撞机事件发生,尽管江核心遵照国际惯例对撞机事件的低调处理在外交上是明知之举,却使大陆本来已经非常狂热的反美情绪再一次受到压抑,进一步加深了因使馆风波而凝结的国耻。于是,大陆的官方和民间都把对外关注的焦点集中在申奥上。

象中共执政以后一直把体育作为政治统治工具一样,申奥又一次作为对外的政治王牌被打出,中共政权想以申奥来达到提升威望和巩固政权的政治目的,民众以申奥来宣泄由93年申奥失败开始越积越深的民族耻辱。所以,此次申奥,中共全力出击,不但采取了一贯的以经贸牌应对政治压力的策略,首次聘请世界著名的公关公司进行策划和包装,甚至对国际社会作了改善人权和言论自由的承诺。而志在必得的背后,是再也输不起的恐惧。

因此,申奥的成功同时满足的官方与民间的急切期待,使最需要国际社会肯定的江核心和大陆民众,得到了一份来自国际奥委会的丰厚奖赏。如果这份高度政治化的体育奖赏,真正如主流国际社会所希望的那样,能够促进中共政权在政治上的改革,使之逐步接受“人权高于主权”的世界新秩序,加快融入人类主流文明的步伐;能够校正大陆民众的自卑和自傲、媚外和仇外相混合的病态民族主义,使之逐步走向健康的民族自尊,以平等和宽容的不卑不亢的心态面对世界,那么,这次世所罕见的政治奥运就将创造一个政治奇迹。

然而,大陆目前的现实并没有给人以如此乐观的信心。就在申奥成功的狂热还未完全冷却之时,中共就在北京举办旨在加强打击法轮功的大型“反邪教展览”,媒体中充斥着歌功颂德和民族主义的高音,中共也并没有作出多大改善人权的姿态(释放李少民与申奥无关),即便中共因此释放几个受到国际社会关注的知名政治犯,只要中共政权依然不能善待最广大的普通民众,不能有效地约束政府的极度挥霍和执法者借奥运来滥用权力,不放松对媒体、言论、民间结社和公民上访请愿的压制,不通过修宪使私有化真正合法化,不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不放弃陈旧的户籍制度来改善广大农民的受歧视境遇……政治奥运为世界带来的就是极度的失望和沮丧,中共借申奥获得了新的政绩资本,有利于巩固一党独裁;中共权贵们借此大发奥运横财,民众的病态民族主义也因此而愈益膨胀,使政治奥运变成劳民伤财、扰民害民的腐败奥运。

换言之,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可谓世所罕见的政治奥运,同时满足的官方与民间的急切期待,官方似乎创造了巨大政绩,民众的病态民族主义得到了自卑转向自傲、媚外转向仇外的宣泄。

(2001年7月18日于北京家中)

焦国标:陆建华案草菅自由

 

陆建华因间谍罪获刑二十年,不是草菅人命,却是草菅自由;不是旷世奇冤,而是旷世变态,旷世恶搞。我认识陆建华,一九九七年前后我在《中国文化报》编副刊的时候曾经约他写过稿子。哼,间谍!试问他能间谍你什么?哼,出卖国际机密!试问他还能把你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卖了?且不说他不能,即便他能,即便他的确卖了,那也不该判二十年。为什么?因为如此邪恶之国,根本一文不值,根本就是当今世界的头号社会、道德、政治垃圾,他陆建华要真有能耐把它卖成钱,那是废物利用,是人民的功臣,不仅不该判刑,反倒该大大犒赏哩。

陆他当然没有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卖掉的本事,他要真把这堆垃圾卖了,哪还轮到我们这群垃圾中讨生的虫虿判他的刑?趁着我们此刻还有权力判,即使他做的是小买卖,我们也要大大地判刑。这就叫过邪瘾。我们就是要杀鸡儆猴,判给那些端我们垃圾饭碗的人看:“狗奴才,你们可要瞧仔细了,看陆建华是什么下场!”这就是重判陆建华的主子心理。

基于此,我特别同情共产党员和各级党的干部。如果说中国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狗奴才,那么普通党员、干部就是他们上层的狗奴才,有时甚至常常,是比普通老百姓更悲惨的狗奴才。就像陆建华,也算是共产党的司局级干部了,怎么样?二十年,比普通人惨多了吧?所以所谓共产党的统治,首先是对共产党员的统治。所谓一党专政,首先是对共产党员的专政。学习“三个代表”,搞“保先”,是对人的折磨,折磨谁?折磨共产党员。这时就不再是首先是对共产党员的折磨了,而是只折磨共产党员。

如今北京政权不敢再像毛泽东那样大面积草菅人命了,但本性决定了它每日里一定得大面积草菅些什么才能苟活下去,就像妖魔鬼怪每天一定要喝几大口人血才能维持生命一样。那么它现在大面积草菅什么?草菅自由。草菅陆建华二十的自由,草菅高智晟、陈光诚一家老小的自由,草菅无数法轮功、基督徒的信仰自由,有时还连带着草菅这些信仰者生命的自由……无数脑子灌水的中国人对清末日本人称中国人为清国奴愤愤不平。有什么好不平的?你们本来就是清国的奴才嘛。你们今天的命运没有什么不同,仍然是狗奴才,大清国时你们是清国奴,共产党中国里你们是共国奴。不然为什么程翔与陆建华同案,程判五年,陆却判二十年呢?一国两制,程翔是香港人,陆建华乃我大共国的狗奴才,我爱判多少年判多少年。当年慈禧太后惨酷杖杀记者沈荩,西方驻华使节夫人们到宫里质问老太婆为什么要如此灭绝人性地对待一位记者。老太婆说:沈记者乃我大清的狗奴才,我大清爱怎样怎样,不劳各位大使夫人心疼。无数脑子灌水的中国人说,近代史上的租借和治外法权是中国的耻辱。程翔和陆建华的案子在教你们一个与“八荣八耻”全然不同的荣耻观:租借是中国历史上不幸中的万幸,治外法权是投进中国社会的第一缕人权曙光,文明的外来统治者比反动的本土统治者更能代表中国人民的利益。

定罪量刑只应有一个标准,不应该是我的狗奴才我就罚重点儿,不是我的狗奴才我就罚轻点儿。陆建华一审判决二十年,是末日的变态,是天大的草菅法律,草菅自由。还是那句话,陆建华就是当间谍偷偷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卖给垃圾处理站,也不该判二十年。中国没有一样东西,包括你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本身,能值得剥夺一个人二十年的自由,除非你们已经完全心理变态。

2006-12-21科隆

──《观察》首发

余 杰:中国崛起民主还是独裁

 

“和平崛起”是胡锦涛政权喜欢使用的宣传术语。这表明中共已走出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因天安门屠杀而造成的国际封锁和心理自闭,尽管任何关于天安门事件的讨论仍然是禁区,但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当权者重新找回了自信。当年邓小平苦口婆心告诫的“韬光养晦、不出头、不称霸”,已成为一张翻过去的老黄历。

中国是否真的能崛起,仍然是悬而未决。中国内部问题极其严峻,政治制度的转型尚未完成,贫富悬殊造成的社会矛盾日渐尖锐,文化信仰和共同价值依然空缺,环境破坏和能源浪费触目惊心,在此背景下崛起,何谈容易!

即便中国真的能崛起,这种崛起会是和平的吗?中国的崛起对周边国家乃至全球而言,究竟是祸还是福呢?中国民众固然热爱和平,世界上哪个国家的老百姓不热爱和平呢?但是,历史已经证明,破坏和平、发动战争的往往是独裁者和专制制度。一个对内尚且不能实行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的政府,能企望它成为世界和平的柱石吗?

自古以来,中国的政体便于民主制度无缘,对内独裁专制,对外必然穷兵黩武。从秦始皇到汉武帝,从唐太宗到明太祖,这些帝王为了满足一己之私欲,发动过多少扩张领土的战争?而根深蒂固的大一统观念,使得所有扩展领土的战争,在历史记载中都是正义之战。

中共建政以来,更是四处征战,视民众生命如炮灰,视社会财富如粪土,视世界和平如玩物。首先出兵朝鲜,支持金日成独裁政权,悍然对抗联合国军,使北韩在其卵翼下存在至今。北韩政权对内荼毒民众,对外以核弹讹诈,是当今世界最不安定的因素难道不是中国一手造就的祸胎?

其后,中共与万隆会议上亲如手足的印度发生大规模战争,“第三世界”的团结被中共自己摧毁。在社会主义国家阵营内部,中共也众叛亲离,与“老大哥”苏联在珍宝岛发生军事冲突,全面战争一触即发。文革刚一结束,人心思定,邓小平却又发动了对不听话的“小弟弟”越南的战争。

中国与若干周边国家之间都存在着领土争端,与日本、越南、印度等亚洲大国面和心不和,台湾问题更是一个危险的导火索。如果是一个民主的中国的崛起,确实能使得以上问题迎刃而解,并进而拱卫世界和平;但是,如果是一个独裁中国的崛起,那必然是纳粹德国式的崛起,将会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带来难以想象的灾难。

首发美国之音

武宜三:【温故知新】穷凶极恶的党妈妈,鲜血淋漓的新中国

 

在胡锦涛们高唱和谐、和平崛起,甚至睦邻、富邻的时候,在中共全力准备2008年北京奥运的时候,从官办的《中国青年报》网上看到了这几张触目惊心的照片;於是我重温了一下孙文广教授《标语与计划生育——六评一胎化》,穷凶极恶的党妈妈、鲜血淋漓的新中国又屹立在我的眼前。

见证怀孕,持证生育!(江西)

超生就紮!(湖南)

一人结紮,全家光荣!(山东)

一孩放环,二孩结紮(山东临沂)

该紮不紮,见了就抓。(四川)

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湖北)

一人超生,全村结紮!(云南楚雄)

该流不流,收田牵牛!(山东临沂)

该流不流,杀猪牵牛,该紮不紮房倒屋塌(山东)

该紮不紮,房倒屋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四川)

一胎生,二胎紮,三胎四胎——刮!刮!刮!(四川)

能引地引出来,能流地流出来,坚决不能生下来。(山东)

一孩上,二孩紮,不紮就动法。(山东临沂)

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个。(江苏)

宁添十座坟,不添一个人。(安徽)

投水不救人,吃药不夺瓶,上吊不解绳(《中国农民调查》p154)

一胎环,二胎紮,三胎四胎杀杀杀!(广西)

谁超生叫谁倾家荡产,谁超生叫谁家破人亡(湖北老河口)

谁不实行计划生育,就叫他家破人亡。(湖南)

宁可家破,不可国亡。(山东菏泽)

焦国标:民主化从胡锦涛的头发开始

 

自2005年 3月 16日 离开北京去美国,我就再也没有看过中国电视。按道理说,同年10 月10日 我就从美国回来了,到北京不就又可以看中国电视了吗?可是仍然没有,原因是由于家庭变故,原来的电视机被前妻搬到新居;再加上我又隔三差五出国,一时没买新的,所以也就一直没看。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06 年的11月初。

11 月初,北京举行中非论坛。国家安全部门要求,居住在北京的、达到某个级别的士君子,在此期间须离京暂避。为”响应党的号召”,我选择了回河南故乡去陪母亲。就在那几天,通过母亲的电视机,我收看了一次中央电视台晚七点的新闻联播。这是我自05 年3月之后,一年又九个月的时间里第一次收看这个节目。

我看到了久违21个月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吴邦国和吴仪。他们比 21个月前明显衰老了!一点都不矫情,霎那间我感到一丝鼻酸。

最牵动我心的是吴仪、吴邦国和温家宝的头发。吴仪大姑的白发比21 个月前更白了,基本全白。吴邦国大叔的是灰白,尽管不像吴大姑那么白,也是颜色全变,几乎没一根黑发了。温家宝大叔的头发起码有四十天没染了,上面黑,下面一圈儿罗圈白。此情此景,令我想起《桃花扇》里的一句著名唱词:”唯有敬亭,依然此柳,雨打风吹雪满头。”

21 个月了,虽然我看不出自己面相的变化,但我清楚我头发的变化。记得05 年三月出国前,我鬓间只有零星的白发,有时一起兴起会拿来镊子,让儿子给我悉数拔去。21 个月之后的今天,根本没法再拔,大规模性全变白了,甚至说”鬓如霜”也不算夸张。

唯有锦涛大叔的头发,21个月里没有任何变化。仍然是一根杂色没有,黑洞洞的,而且周边也没有泄露出任何白发的信息。

看了他们几位的头发,我大脑里电光火石般窜出如下奇妙的联想:吴邦国不染,温家宝半染,胡锦涛全染;吴邦国不假,温家宝半假,胡锦涛全假;吴邦国全真,温家宝半真,胡锦涛全不真;人大委员长完全尊重事实,总理半尊重事实,总书记完全不尊重事实;人大不掩盖事实,政府半掩盖事实,党彻底掩盖事实;人大不保守,政府半保守,党全保守。

从那一刻起我就想写篇文章,政治改革,从三、四位的头发谈起。中国民主化千头万绪,而共产党内民主第一;共产党内民主化千头万绪,而总书记内心民主化第一;总书记内心民主化千头万绪,恢复其头发本真颜色第一。这些环节掐去中间,只留两头,中国民主化千头万绪,而胡总书记本发向民第一。

九十年代后期,《中国青年报》曾发过我一篇短文。当时青年人流行黑发染黄发,有老干部指责他们是崇洋媚外。我反问老干部:年青人黑发染黄是崇洋媚外,试问你们老干部把白发染黑是不是想装嫩泡妞?今天我接着问染发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你们将白发染黑,除了装嫩泡妞以外,是不是还想再装嫩欺骗全国人民?

最后我还想解释一下文中为什么大姑、大叔地采用伦理称呼。公共场合恐怕好多年没人这么称呼你们了,人们都称你们这长那长主席总理委员长总书记。可是你们并没有因此变成神仙,你们仍然是肉眼凡胎,仍然是人子人父人叔人伯人兄人弟。今天这样的称呼,只是为了提醒你们莫忘平常心,要像人子人父人叔人伯人兄人弟那样思考中国,不要像党棍那种纯政治动物思考中国。为儿孙子侄辈开拓一个自由民主的中国,你们责无旁贷,你们老胡家、老温家、老吴家积阴德的机会万世难逢!
 
                                   2007-1-6 德国科隆
首发民主中国

一 平:“限权维权”与渐进民主

 

1

徐亚锡(虚舟)先生提出一个观点,将“争夺权力”转为“限制权力”(《人与人权》20期:“徐亚锡采访录”),我想这对转变中国人传统的政治意识很有益。中国是权力社会,权力是社会的中心,所谓专制即权力决定。民主社会和专制社会的区别即:是“权力”还是“规则”?权力社会是一元的简单性社会,因此权力至上;而民主社会则是多元互动社会,因此是规则至上。

作为权力社会,中国的权力太集中,负荷太大,支配力也太大。因为是权力决定一切,由此中国的政治就集中为权力斗争。这不仅及党派和主义,此是中国的政治传统。二十四史,其中大部分是讲权力斗争,这说明中国政治的性质。中国近代数经革命,虽然各有主义,但背后也还是“苍天已死,黄天当立”,“改朝换代”,“取而代之”,也就是徐先生所批评的“争夺权力”的政治。专制政治是争夺权力;民主是建立规则。结果来于方式。专制政治终达至专制制度;欲达至民主之目的,首先需要改变政治方式,以民主政治求民主之制度;而以专制政治求民主制度,唯达专制之制度。具体而言,就是中国政治的立足要由权力转到规则,这也就是徐先生所说将“争夺权力”转为“限制权力”。      
       
将“争夺权力”转为“限制权力”,我想它的第一个好处是其促进社会变革而非鼓动革命(本文所指的是自下而上的暴力革命)。中国民众生存艰难,压抑苦痛,加之社会的自然形态,缺少秩序和组织,虽然他们富于忍耐,而一旦革命,便衍为剧烈的群体盲目暴力。此是中国革命的特点和传统,中国不发生革命则已,而一旦发生自下而上的革命,必将伴随普遍的民众暴乱。类似波兰理性和平的革命,在中国几无可能。至于政变,那是另外的事。

由本而言,社会发不发生革命不取决于人的意愿,特别是中国。社会矛盾冲突积聚到极点,任何理智、思想都不能阻止革命发生。最近有文章报道湖南三甲地区农民革命,他们组织农会,集体捣毁公路,阻截交通,砸毁车辆,查抄官员的家。事情不怨农民,他们实在是被逼太甚,走投无路。中国民众向来是能忍则忍,一旦革命乃是忍无可忍。避免革命之本是保障民生;而保护民生则要限制权力,确立规则,建立公正,制止腐败。此是中国现政治的要点。要做到这点,当然需要中央政府进行政治改革,建立社会对权力的制约机制;但这不够,其也必须要有民间积极的行动,主动监督限制权力,维护民众权益。实际,这就是政治反对派的功能。中国需要有政治反对派,没有对立,社会即不能实行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对立,才能保证规则。自然,政治反对派存在的前提,是他们有说话、行为的自由和权利。而在中国,这种自由和权益受到严厉压制,但是“严厉压制”并不等于完全没有。这是现在之中国和毛时代的不同,而且在中国现体制中,此自由和权力有逐步扩大的空间和可能。当然,这是一个需要主动、斗争、付之代价,并需要时间的过程。中国现政治所说自由和权益,主要是就此而言。    
       
在国家现法律框架内,积极主动地争取批评自由,制约政权,维护民权,这是促进中国政治变革的健康方式。其不同于权威主义,将变革的希望唯寄托于国家权力,单向被动地忍耐等待;但其又避免剧烈革命,将社会导向暴乱。其宗旨是:进步、法律、理性、和平。

 2

中国近代政治的传统是非革命不能以解决。可百年来,革命的结果是专制越甚腐败越甚。如果中国现社会必走上革命,这是另外的事,但由反对派的政治取向则应避免鼓动暴力革命。为此,其需要明确:不以颠覆、取代现权力为目的;而以限制权力,确立规则为目的;依理力争,依法力争。

首先中国的政治反对力量尚未成型,推翻现权力没有可能,取代现权力更无可能。由于没有成型的反对力量,因此革命一旦颠覆权力,社会即出现权力空缺,普遍民众暴乱将难以抑制。以中国的暴力传统和社会蓄积的怨愤,大规模的暴力和破坏无可避免,对之文革曾一度有过显示。应该说由革命导致的暴乱,其有害甚于专制和腐败。顾则徐先生说:“特别要知道的一点是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国内革命传统的国家,在国内革命的威胁甚至冲击下,在中国二十一世纪最黑暗、最混乱的时期,街头运动才会造就出中国真正的民主主义。这是一个大家不愿意出现和看到的过程,但是一个无法逃避的命运。”(“顾则徐访谈录”,《人与人权》19期))“最黑暗、最混乱”,徐先生对中国有深刻的认识;但是由而“造就出中国真正的民主主义”则未必。民众革命非理性,唯强力暴力才能平息,而强力暴力即产生新极权。因此革命之后,除了混乱,就是强权,这是自法国大革命后,人类不断重复的悲剧。
       
革命是一次完成论:更替政权、变革制度、改变社会,一次完成。但问题关键之在,更替政权可一次性完成,而变革制度则不行。制度不是条文,其要以实行为界定。1、制度是组织社会的完整秩序系统;2、其需要有法律保障;3、要为社会全体成员认同并自觉实行。因此制度变革只能是逐步改变和完善;逐步为民众所接受所实行。辛亥革命后,孙中山之提出训政,就是因为社会动乱无法平息,他的三权分立五权宪法不能实行,因此必须施以强制。他的专制倾向实过晚清政府。革命可以摧毁旧制度,但不能同时建立新制度。事实上革命后能建立的新制度只有一种,那就是极权。因为革命是对既有秩序的破坏,秩序一旦破坏社会即陷于混乱,因此革命后第一问题是恢复秩序,而不是保障民权。而旧秩序摧毁,新秩序尚无,秩序的建立即依靠暴力强制,这就是各种形式的暴力专政。法国大革命之后,此是普遍规则;而且革命的程度越激烈,其后的极权就越严酷。

孙中山提出训政,实际是要使专制合法化。这位伟大的中国民主先行者之在革命后提出训政,是迫不得已。他看到落后国家要进入现代民主制度不能一次性完成,其需要时间的过度。承认,并给出时间的过度,这是他的思想贡献。他的训政思想首先是以国家力量为主导,建立强制性秩序,而逐步地向民主过度。实现民权是孙中山政治理想的最终目的,就此孙中山远比中国现权力有进步意义。如果中国的权力能归属孙中山的民权理想,实是中国民族的幸运。至于训政是否就能达至民主,这可以讨论。孙中山提出6年训政,近于空想。而依靠国家力量由上而下的训政,其将走向国家主义,而非民权主义。但孙中山训政思想值得重视,他进入了中国迈向现代国家的具体命题。对于中国,“民主”实际是一个向民主过度的命题。不看到过度性和时间性,“民主”就是一个悬浮的理想。当然,过度不一定就是训政,也不是说只是被动等待。

近年维权运动兴起是中国和平完成民主转化的希望。1、维权终在民众个人权益,这合乎民主社会,民主社会根本所在即维护全社会成员的个人权益;2、维权诉求是公正,以公正原则制止权力对民众权益的侵犯。其进一步发展就是法律公正,制约权力;3、民众维权是抗争的,但方式是和平的,依理性依法律。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中国社会和民众的进步,其取代了中国传统造反和革命,避免大规模的社会动乱;4、维权是全社会的、自下而上的,民众将在维权过程中,学习保护个人权益,学习掌握法律,这是一个中国民众成为公民的过程。同时这也将抵制权威主义、国家主义、党派专制;5、维权的发展是由个人到全体,因为只有结为群体才能抗争权力。这种以个人权益为基础的“聚众”过程,也就是现代社会的形成过程;6、维权需要媒体报道,而媒体也需要社会热点,二者的相互需求将促进中国的言论自由;7、中国现阶段的维权主要是经济的,但是维权并不只限于经济,也包括民众的社会权利和政治权利。而且前者必然会发展为后者,比如,言论自由和结社。因为民众只有拥有了社会和政治权利,才能制约官权,保护自己。王怡说“维权就是民众的自我训政”,这是个很好地比喻,孙中山去世近80年后,中国民众终于找到自己的“训政”之路:在民众维权中过度,以至逐步建立民主社会。民权不只是投票,也不能指望官府颁发,就是颁发,民众也还有个会使用的问题;民权是民众争取来的,而在此过程中他们学会使用。

 3

对落后国家,民主(这里是指西方的现代民主制度)之实质是:进入世界化现代进程。民主是现代社会必然的政治形式,是现代社会形态的政治体现。在世界的现代进程中,落后国家的最大困难是:1、现代化的要求、价值与其自身社会传统、现实的距离甚远;2、而在二者的矛盾冲突导致社会原有的有机秩序破坏;3、即使落后国家以最佳方式积极进入现代社会,这也需要相当的时间过度。发达国家的现代化是其自身秩序的生长。在时间中,其是一致而秩序的;即它的发展遵从自身的时间秩序。而落后国家接受现代化则要以放弃自身原有秩序为先决条件,被迫进入陌生外在的现代秩序;如果其要在现代进程中,重新建立协调有机适合现代世界的秩序,那其社会各阶层及成员必须高度妥协,达至意识和行径的默契,同时其需要相当的时间才能完成有机秩序的转换或重建;如果社会达不成妥协与默契,或没有充分的时间,那么此秩序就以暴力强制来实现,即极权;如二者都不能达至,社会就陷于无休的暴乱。

落后国家之没有充分的时间完成制度的和平转换,有双重原因:1、世界之冲突。人类以民族、国家的形式存在,其利益彼此冲突,此现实无能逃脱。“五四”后中国由启蒙转向救国,民主、科学突然都变得不重要了,而要以“血肉筑成新的长城”。这是因为列强的侵犯,由巴黎和约到日本入侵。并且这也是“新中国”之建立的原因之一。2、内争。旧秩序解体,内争即开始。社会秩序以权力、利益的分配为基础。实际而言,落后国家的传统秩序一旦解体,社会间的妥协和默契无法建立,因为不能避免人对权力的暴力争夺。除非保持传统或旧权力之中心,比如日本。辛亥之后,中国马上进入军阀混战,这是当时中国的主要灾难。

以中国的现情况,今后的几十年没有实行真正的民主可能,而最好的状态也只是向民主过度。当然其间政权可能会出现种种变化,甚至发生革命,可是无论是谁哪一方执政,什么形态,以什么名号,中国都将具有或严或宽或好或坏的专制性。根本上说政治制度不取决于权力,也不取决于人们的意识期愿,其潜涵在社会的现实中。完全性民主社会需要:1、成熟稳定的自由经济秩序;2一个健全能为全社会执行并维护的法律秩序;3、强大的中产阶级;4、社会权益分配完成;5、政党政治成熟,能相互平衡制约;6、民众基本所需能有保障;7、民众普遍有法律意识,能自律,也能维护个人权益。中国要走到这一步,尚需要多少时间?中国面临的不是即刻建立民主社会,而是如何向民主制度过度。所谓过渡就是民主制度和社会的逐步建立,现实的具体的,而不只是条文的。

在现实和民主的目的间,我们需要承认并接受时间的过度。统治者如此,民间反对派亦如此,二者需要妥协、让步与合作。而要赢得时间,使整个民族走上和解与合作,关键所在是制约权力和社会剧烈动荡。我想徐亚锡先生提出由“争夺权力”转为“限制权力”,意义在此。承认现政权,放弃对之颠覆的要求,这是民间政治反对派必要的妥协,代表民族的理性。而作为权力者应该确定中国的民主目标,有秩序有计划有时间地推动中国社会向民主制的变革过度,并且承认异议的存在,给反对派以空间,接受他们的存在,及监督批评。如果说孙中山先生的训政思想是由上而下,以专制渐进推进民主的时间过度;那么徐亚锡先生提出的“限制权力”的思想则弥补了前者的单向性和民众的被动性,由民间力量主动制约权力,积极推动民主进程。此并非是现权力讲的稳定;而是在理性、和平和法律的框架下,有冲突有对立有抗争,积极奋争,让社会富有生机、活力和希望;使民众的压抑蓄积转为积极主动的建设力量。争是建设。如果中国的政权与民间能由此互动,那说明中国民族在走向和解与合作,并且这是具有民主意义的对立互动。如果政府一味压制,不给民“争”的空间和权利,那么中国就将走向革命。川壅而溃,这是简单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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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建设应该是具体的,有利于民生,使民众得到权益。中国文明有一伟大的传统,即民本精神。儒家思想的中心是民生;孙中山三民主义的中心是民生;中国现在之问题也还是民生。现代社会,民生不仅是民众的生存权,也包括他们的种种社会权益。作为非自然经济的现代社会社会,民众没有社会权益,其生存即得不到保障。而且,现代社会以每个成员的具体权益为联结,没有成员的权益保障,社会即不能有效组织和运行,此是现代社会的特点。因此民生需要包括民众社会权益。如果我们将民生作为中国政治的基本立点,那么中国的问题就会清晰而现实,而避免“主义”的空泛和教条。由“民生”向“民权”(三民主义之二民)过度,这是中国民主的道路,或称“有中国特点的民主道路”。民间政治反对派不以颠覆权力为目的,而出于维护民众权益而主动监督限制权力,其便会得到民众的拥护,使民主具有具体的社会内容,确立切合实际的公义规则。对于民众权益一步一步地争取;对于权力一步一步地制约;对于公义规则一条一条地建立,其虽然不是一次性完成,但却是坚实的建设。如果中国权力要避免中国出现剧烈革命,也唯有向社会让步妥协,给反对派以空间,承认民众权益,接受监督制约。可能此是逐步的过程,但不可回避,实际这是给民众愤怨以出口,使之暴力能量转化为社会的积极建设的力量。国家权力和民间反对派需要相互妥协,这个平台就是“民生”

中国近一百年来的两革命没有给民众带来实际利益。辛亥革命后,孙中山说是民众陷水火益深;共产党革命,三年饥荒、文革即可代表。此教训永需记取。革命以更替权力为目的,那么民众的具体现时利益即不重要。为了未来,其可以牺牲民众的现在,牺牲他们的财产、安全和生命。百年来,中国的革命即使由此被鼓动,并由此导致一次次灾难。因此,中国的政治需要以“民生”为基础为目的。“民生”是我们判断政治的尺度,而且不是就它的未来,而是它的现时与现实。改变极权制度,需要先改变我们的政治意识。“主义”“制度”都是为了保障民生,颠倒二者即通向极权。

“限制权力”,其一向是制约权力;一向是维护民众权益。由后者而要求前者;有前者而得后者。而其关键是落实于现实性和具体性。近年中国民间推动的“维护民权”活动,即是中国新民主运动的良好体现。现实具体,求民众权益之实利。由于有民众权益之实,因此为民拥护;因为有民众舆论压力,因此权力需要让步;权力让步,而确立公义规则(就某一点)。“维权”运动根据中国社会的现实问题,维护民众的具体权益,而带动社会逐步变革、民众意识逐步之改变,法律制度逐步之建立。去年孙志刚事件就是“维权”运动的一个成功典范。起点在民,落点在民,着于具体问题,由媒体,而舆论,而知识分子,而民众普遍要求,由于民间的压力,国家政府最终让步。结果是保护了民众迁移的权力;限制了权力对人任意侵犯;重新确立了城市权力和农民进城之间的新规则。刘狄、孙大午的释放,拆迁条款的制定,以至人权入宪都不同程度有此性质。“维权”运动没有要求颠覆权力,也不是一次性要求在中国建立大框架的民主社会,而是根据民生具体的问题和权益,由下至上,逐渐具体地制约政权,保护民权,完善法律,改造社会。这是民主的渐进过程,是积极和平的现代社会之建设。

民主说到底基于每个公民对个人权益的维护。人有对个人权益的维护,才有制约国家权力的要求,才有法律的要求,因此民主需要由维护个人权益开始。当民众都能自觉地运用法律维护个人的生命、财产、权力、利益,那么民众的民主意识即成熟。民主由其开始就要教育人民:持守法律,你们的权益、财产、安全、生命不可侵犯。民众学习维护个人权益,就是在学习民主。反之,号召人们奉献牺牲

公正的要求。革命总是要求人们奉献,为新制度为未来流血牺牲,而也正是鲜血种植了仇恨,滋生了极权。凡号召他人流血牺牲者,必需警惕。极权不在“主义”,而在方式。因此民主需要由维护个人权益开始。当民众都能自觉地运用法律维护个人的生命、财产、权力、利益,那么民众的民主意识即成熟。政治不能是信仰,不能为了伟大的主义、理想、意识形态去建立事前构想的伟大制度。好的制度由社会内部逐渐生成,其扎根于其成员生活的细节。今天的世界不是每个社会都必须实行民主制,但是在世界一体化的进程中,其是一般通行规则。而且现代社会激烈运动,非中心,利益高度冲突,社会要有稳定合理的秩序,也就需要建立规则至上,权力分散,多元制衡,调节灵活的民主制。这是政治现实,而非“主义”和“意愿”。如果我们希望中国的民主制是有机的,扎根于社会内部,那么就从维护民众权益着手。

当民众能逐步依靠法律信息传达维护个人权益,他们就是在学习民主,社会的民主规则就在逐步生成建立。只有社会规则和民众的切身权益相结合,这些规则才实际合理有效,民众才会对之自觉地实行和维护。当然,此同时国家政府应该有计划有步骤逐步秩序地进行政治变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民众的要求。这样逐步建立起来的规则社会,远比通过革命夺取政权,一此性完成民主构想,由国家强力推行新制,要稳妥得实在得多,也更合理更坚实。自然,如此建立的民主社会和西方社会有所区别,但合理有生机的政治制度必适合其国情,有自身之特点。

首发民主中国

杨宽兴:2007年,“二警察”会被全面清退吗?

 

新年伊始,河南沙洋县烽火台中学的五名教师和一名出租车司机就遭了殃:在大街上,他们被邓州市新华派出所工作人员误以为是兜售假币的犯罪分子,被强行带往新华派出所审讯室。“六人一进派出所审讯室,便遭遇数名未着警服人员的拳打脚踢,并强迫他们下跪,其中刘铁军等三人面部均被打出血,贺亚洲还被对方强行用烟头烫伤,整个被打场景惨不忍睹。此过程中,他们六人一再声称是教师,都没有做过什么违法的事情,追问为何遭遇如此毒打。但面对他们的申诉,打人者丝毫听不进去。”

20分钟后,事情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派出所内一名未着警服的人员突然来了一个180度大转弯,该人温和地对六位无辜者说,对不起,他们通过查对电脑里的存储资料,发现他们搞错了对象,并明确地告诉被打者,可以离开派出所了。”

看来这一通“杀威棒”是完全打错了屁股,可是打过之后,总要给个说法吧。应该说,邓州市公安局的表态还是积极的,宣传科科长张占书说,他对此事的发生感到很意外,市公安局领导的态度很明确,就是详细调查这些在派出所内的打人者,对于他们所犯下的恶行,该拘留的拘留,该辞退的辞退,一定不会手下留情。

但新华派出所指导员秦玉庆却有推卸责任的嫌疑。他说:“派出所内的打人者都不是警察,他们的身分是协警,其中有的人可能还是治安巡逻员。”

协警,又是协警,协警打人的事,听得耳朵都磨出茧了,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按照何祚庥的逻辑:“谁叫你不幸做了中国人呢!”赶上谁倒霉,那是没办法的事。遇上这种凶顽的协警,你纵有雄辩的口才也没用,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打过再说,这就象电影《陈毅上山》中的一幕,遇到土匪谭余保,你说破天也没用,他认定你是坏蛋,你就是坏蛋了,辩解是没用的。陈毅口才不可谓不好,否则后来不会让他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可当时,他还不是差点被砍头。所以,刘铁军等人应该感到庆幸:如果正赶上哪位协警心情不好,下手重一点,就算不出人命,给你制造个重度伤残还不简单!

理论上,协警(又称治安员,俗称二警察)并不具备警察的资格,也不享有执法权、侦查权等警察权,其责任只是协助警察执行公务。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受到纵容,他们却往往享有与警察同等的权力。按照秦玉庆指导员的说法,这些抓人打人者全是协警,那么,也就是说,新华派出所给了这些协警不应有的权力。因此,如果查实打人者确属协警,新华派出所领导也应承担责任。刘铁军所遭遇的侵害,除了要追究打人者的责任之外,更要追究新华派出所管理上的失职。

另外,将责任推给协警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借口。在过去的很多案件中似乎已成普遍现象──不出事则罢,一出事,都是协警干的。因此,对于新华派出所指导员的说法,我们也不可轻信。在很多警察侵犯人权的案件发生后,地方公安部门的领导往往是考虑如何惩戒,而总是强调打人者并非正式警察。就连打死北京警察的山西太原警察刘立民,也曾被太原公安局否认其警察身分,大概也是想把他归于协警一类吧。与正式警察相比,协警地位较低,聘用和辞退的手续相对也比较简单。在一般性侵权案件发生后,如果没有公正公开的监督检查,将协警抛出来做替罪羊是比较容易做到的。

但是,如果没有权力的许可,协警敢随便打人吗?我认识一位做过协警的朋友,他告诉我,做协警是很威风的:拎一根警棍上街,人见人怕;但是有一点不好,就是工资太低了。不过,工资低不是他后来主动辞职的原因。他之所以离开协警队伍,是因为自己不喜欢也不善于打人。他告诉我,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来说,需要打人的时候,都是协警先上,而且只有敢于下手、敢于下狠手的协警才能受领导赏识,得到提拔。也就是说,协警动手打人是一种潜规则。打人总不是什么好事,因此,正式警察自恃有身分地位,一般不直接动手。

而协警本是些社会地位低下的街头混混,打人不仅能满足其虚荣心,还能发泄心中的怨气,于是,要打人的时候,任务就首当其冲地落他们肩上。另外,正式警察不直接动手,一旦出问题也比较容易推卸责任。

如同目前中国的保安市场一样,协警队伍完全可以说是鱼龙混杂。由于待遇差,社会地位低等缘故,协警对于自身的工作珍惜程度,远远比不上正式警察。他们的敬业精神相对也就较差,于是就会经常发生协警盗窃、强奸等恶性案件,致使网络上有人把协警和过去的皇协军(即日本统治时期的伪军)相提并论,虽有过于苛责之嫌,但并非毫无根据。

于是,我们就一次次看到协警打人的新闻报道。协警作恶屡屡发生,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痼疾。公平而言,协警也不完全是一种负面的力量。在与犯罪分子的较量中,尤其是在一般治安案件中,他们往往冲在第一线,也容易受到暴力危害的,比如说:2006年5月9日晚8时,北京学院南路华联超市门前,八名协警员突遭十余手持木棒、砍刀等物的年轻男子袭击。22岁的协警孙广华伤重而亡。其余七人受伤。据目击者称,协警员是正在附近抓小偷时受袭击的。警方称,八名协警员系北太平庄派出所协警。

但协警毕竟不是受过正式教育和培训的警察,其总体素质相对较低,乃是不争的事实。协警来源复杂,没有资格准入制度,文化、道德、法律水平参差不齐,素质低的人混进来后更是肆无忌惮;另外,协警不是正式警察,理论上不享有警察权,也就没有相应的责任,对其平时的监督与制约也比起正式警察来说特别少。这使得一些协警无所顾忌。因此,在协警制度终结之前,他们的作用只能用以辅助警察的工作,而不能独立执法,更不能动用暴力殴打被审讯者。更何况目前中国警察队伍整体素质本来就不高,侵犯人权的事屡屡发生,连那些受过正规职业培训的警察都视人权为无物,更何况一群乌合之众的协警呢!由于警察手中掌握巨大的权力,一个政府的形象如何,首先系于警察的形象。因此,提高警察素质,使其能够文明执法,是关系到整个社会安定与否的大事。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全国范围内清退协警是有必要的。现代教育的巨大培训能力,完全能够保证警察的来源,无须从社会上临时招聘协警,尤其是不能把警察的执法权随意赋予协警。除了整体法治环境的改善之外,执法者自身素质的改善与提高,也是文明执法的一个重要因素。

2004年9月3日,公安部曾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从即日起,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现有的治安员将在三年内全部清退。公安部还要求,对于现有治安员,要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的原则,用三年时间陆续从公安机关清退出去。如今,三年时间就要过去了,我们不知到时候这样的承诺是否能够兑现

如果公安部的承诺得以兑现,从此之后,警察便少了一个推卸责任的借口,也少了一份胡乱执法的胆量。正如刘铁军们不依不饶的申诉一样,公民意识已经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暴力执法和执法犯法的成本将越来越高。这迫使公安部门必须提高其执法水平和能力。

按照公安部的承诺,2007年应是协警这一概念进入历史的一年。但发生在新年之初的协警打人案件,再次提醒我们,也提醒给我们承诺的官员不要忘记他们的承诺!我们希望看到承诺成为现实,更希望看到公安执法水平的根本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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