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少功访谈:没有人可以挽留昨天的长辫子

  “就文化心理而言,就我们面对的精神问题而言,古人与今人几乎是共时状态的,是面对同一张考卷。”

韩少功新作《山南水北》。

  1845年3月,28岁的美国青年梭罗向《小妇人》的作者阿尔柯特借了一把斧头,孤身一人在无人居住的瓦尔登湖畔建造了一个小木屋,并在这里住了两年多。后来,他把自己这段时间的思考融入了1854年8月9日出版的《瓦尔登湖》中。近日,著名作家韩少功的长篇散文集《山南水北》由作家出版社出版。此前,他已经在湖南汨罗八溪峒生活了七个半年。最近,在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山南水北》中,韩少功讲述了他乡居多年的生命感受,以及对自然的体验和对农村风土文化的追问,以及对城市生活和现代文明的反思。

  关于“隐居” 没有陶渊明的悲苦,也没有梭罗的孤独

  新京报:早期有评论家称你为“寻根文学”的代表,你在乡村“隐居”,是否也有“寻根”的意味?

  韩少功:是寻根,但也在寻枝寻叶寻花寻果,因为乡村里不但有过去,也有正在发生变化的现实,包括城市与乡村的互动影响,包括全球化带来的震荡和冲击。

  新京报:你在乡村居住与柳青、周立波、浩然等人的情况还是有所不同,在陶渊明、梭罗以及类似陈抟这样的隐士中,你认为自己更趋近谁?为什么?

  韩少功:我可能没有陶渊明的悲苦,也没有梭罗的孤独,所以不知道自己更趋近谁。

  关于新书 没有人可以挽留昨天的老牛车和长辫子

  新京报:你在书中对农民有很强烈的亲近感,但是,农民身上也有一些不好的东西,在变革的时代表现非常明显,为什么在《山南水北》里面几乎没有反应和批判?

  韩少功:我并没有回避和掩盖农民的缺点,这有白纸黑字为证。我只是在谈到这些缺点时尽量避免某些都市人的一种缺点,即对农民的冷漠与无知,还有建立在这种冷漠与无知基础上的歧视。我不以为歧视才是批判。

  新京报:在商业文化和工业文明面前,农耕文化不可避免地衰落了,你对此有很强烈的抗议,那么,你认为这种变化可以避免吗?如果可以,我们的社会应该怎样往前发展?

  韩少功:古希腊文明仍在影响今天的生活,孔子、老子等等仍然可以成为现代人的老师,所以文明有演进但不会有简单的切换。技术、经济、生产方式等是不断进步的,没有人可以挽留昨天的老牛车和长辫子。就文化心理而言,就我们面对的精神问题而言,古人与今人几乎是共时状态的,是面对同一张考卷。如果我有过抗议的话,我只是抗议某种线性进步史观,抗议某种现代人肤浅的优越感。他们以为技术的进步就是幸福的升级,但事实从来不能证明这一点。相反,工业时代的战争是最多的,死人是最多的。人类如果是有出息的话,就是要发扬工业文明、农业文明等各种文明形态中好的东西,尽可能避免各种文明遗产中的糟粕。

  关于农村题材 作家会用自己的方式去表达现实生活感受

  新京报:一些当代作家试图描绘农民的苦难,但往往与真实的农村生活相差很远,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你是否有意写一部作品,对近年来的社会变革给农民和农村带来的变化作出自己的描述?

  韩少功:应该说有很多表现农村题材的作品是不错的,大众所熟悉的《秋菊打官司》与《一个都不能少》就是例子。有些作家生活经验不够,或带有意识形态偏见,或刻意耸人听闻,就可能造假。美化与妖化是造假的两种主要形态。你说“近年来的社会变革”,我当然会关心。但文学不是新闻。作家会用自己的方式去表达现实生活感受。

  ■人物名片

  韩少功作家,湖南长沙人。1996年出版的长篇小说《马桥词典》因其标新立意的形式尝试引起各方争论。对传统文化心理的反思和批判是其创作的一个基本主题,他的《西望茅草地》和《飞过蓝天》分获1980年、1981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最近出版《山南水北》。

  ■韩少功自述

当代梭罗的乡下生活

  现在,我在汨罗八溪峒这些年的乡居生活并不是在隐居,只是半年在乡下,半年在城市。我在乡下也上网、打电话、读报纸,和外界联系。只不过,想自己有意屏蔽掉一些无益的信息。乡下也有社会,还有很多动植物,动物今天打闹明天发情,植物今天发芽明天开花,自然界充满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比都市生活更为丰富。

  我并不排斥现代技术,重要的是要追问技术在什么制度下如何被运用。对于个人来说,要保持一种选择的主动性,是我挑战技术,不是技术挑我。

  在乡下的日子,我每天早上6点左右起床,喂猫,喂鸡,先得把这些吵着要吃的家伙侍候好。白天干什么,得看情况,如果遇到干旱或渍涝,地上的活就比较多。比如前一段时间干旱,那么就得常常挑着粪桶泼菜。有时地上没有太多的事,或者天下雨没法上地,我就可以在家读书写作。

  蔬菜大多靠自己种,一般都有二十多个品种,都是绿色产品,生产过程中一般不用农药,绝对禁用化肥。菜长了虫子,我们就戴上老花镜去捉。

  实在捉不完,就让虫子吃点算了,人家好歹也有一条命。

  村民们经常来我家串门。他们聊天的时候,不管什么神神鬼鬼的事都会说给你听。张家说有一种辣椒特别好,问你要不要苗。李家会问你海南什么样,国外怎么样。

  王家闺女要考大学了,问你哪个大学好,或者问能不能开个后门……开始大家都不认识,但一来二去就熟了。

  我妻子一直与我在一起。

  她对种菜、养鸡、栽花弄草什么都非常有兴趣,每天也下水游泳。每年到十月底,我们要去海南,因为我在海南还有工作啊。到这时候她就会恋恋不舍:干吗这么早就得回去?

保罗•奥斯特获颁阿斯图里亚斯王子文学奖


西班牙王储菲利佩(左)为奥斯特颁奖

美国作家保罗。奥斯特(PaulAuster)10月20日在西班牙北部城市奥维多获颁阿斯图里亚斯王子文学奖,并获奖金5万欧元。

为奥斯特颁奖的是西班牙王储菲利佩。

奥斯特生于新泽西,后长居法国,翻译了马拉尔美、萨特等人的大量作品,后以系列推理小说《纽约三部曲》(The New York Trilogy)博得文名。

包括文学奖在内,创办于1981年的阿斯图里亚斯王子奖共设八个奖项。文学奖用以表彰在文学和语言学领域对文化交流与促进有重大贡献的杰出人士。

奥斯特是第四位获得此奖的英语作家,此前三位是英国女作家多丽丝。莱辛,美国剧作家阿瑟。米勒和女作家苏珊。桑塔格。

巴西女作家聂丽达。皮农(Nelida Pinon)于去年获颁阿斯图里亚斯王子文学奖。

其他获奖者还包括巴尔加斯。略萨、君特。格拉斯、卡米略。何塞。塞拉、胡安。鲁尔福、卡洛斯。富恩特斯、奥古斯托。蒙特罗索等世界文坛名流。

西班牙作家获普兰塔奖

67岁的西班牙作家阿尔瓦罗。庞波(Alvaro Pombo)上周获得了该国奖金最高的文学奖——普兰塔奖(Premio Planeta)。颁奖典礼在巴塞罗那举行。庞波还获得了高达60万欧元的奖金。

庞波的获奖作品为小说《玛蒂尔达。图尔平的财富》(La Fortunade Matilda Turpin),所述乃一位家庭主妇在丈夫死后成为金融家的故事。

主人公玛蒂尔达曾与丈夫深爱,但时间抹去激情。她以13年贤妻良母的角色,抚养三子女,但丈夫的去世,却将她从此逼入商界。

庞波说,此书的故事反映了“当代婚姻在变化中的社会忍受着两难的抉择,而女人从此不再困守家中”。

普兰塔奖(一译“行星奖”)由西班牙最著名的出版集团普兰塔出版社主办。

乌鸦与鵩鸟

  吴宓曾经说过,如果要把拜伦比作李白,把弥尔顿比作杜甫,把华滋华斯比作陶渊明和白居易,那么,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便可以比作李贺。“坡氏之文与诗,具有仙才,亦多鬼气。”他作这种

比较显然有他的理由,至于每一个比较是不是都确定不移,当然可以见仁见智。就爱伦·坡来说,他一生坎坷、性情高度敏感、他的诗画面阴郁,乃至他最终不幸早逝,凡此种种,与中唐诗坛彗星李贺都有可比性。不过,如果从另外一些角度来看,爱伦·坡跟其他中国作家也有可比性,比如汉代作家贾谊。

  不可否认,《乌鸦》(The Raven)是爱伦·坡诗歌的代表作,这篇美国诗歌史上的名作在美国几乎可以说家喻户晓。诗中主人公正处在因失去至爱亲人莲娜(Lenore)而悲伤抑郁之时,一只乌鸦飞来造访,主客相对,展开一段心灵的倾诉和对人生哀乐的探究。吴宓曾经借用中国传统诗学术语,称这首诗是一篇“悼亡诗”。事实上,作者其时并无丧偶之事,他在其名作《文章原理》(The Philosophy of Composition)中,曾自述此诗创作缘起及其构撰过程,也可以确证诗中所写情景人事,都是出于虚构,也借用中国古典文论术语来说,这首诗是“为文而造情”。而且,它在结构上用的是赋家惯用的“假设问对”的手法。这就难怪后人将其与贾谊《鵩鸟赋》相提并论,比并而观。

  事情开始于1901年。美国传教士、曾任北京同文馆总教习、后来担任京师大学堂总教习的丁韪良(W.A.P.Martin)偶然读到贾谊的《鵩鸟赋》,发现其与《乌鸦》一诗颇多相似之处,就写了一篇文章,发在《北华评论》(North China Review)。他显然对这篇贾谊赋很感兴趣,不仅把它翻成英语,多年以后,还作了一些修订,收入他的《中国传说与诗歌》(Chinese Legends and Lyrics,Shanghai,1912)一书中。根据他的对比,这两篇作品的类似之处共有如下七条:作者抑郁而濒于绝望的心境;求助于书籍以自我排遣;鸟来作客姿态傲慢;鸟的到来被认为是凶兆;向鸟诉说以求对人生之谜的解答;鸟的回答忧郁感伤;作者结合自家身世以理解鸟的回答。

  汉代贾谊仕途失意,被贬为长沙王太傅,任职三年,有鵩鸟飞入其屋,自感不祥,因作《鵩鸟赋》以寄意抒怀。这篇赋不仅是贾谊赋的代表作,也是汉代骚体赋的典型例证。《乌鸦》和《鵩鸟赋》,一中一美,一英一汉,相隔两千年,却如此巧合,让丁韪良感到十分意外。他甚至说,如果贾谊活在19世纪,或者爱伦·坡能够阅读中文,那么,人们简直可以怀疑,两篇作品是否存在某种“抄袭”关系。在现实中,这种可能是不存在的。鉴于其类同关系,丁韪良在其文章标题中干脆把《鵩鸟赋》称作一篇“中文版的《乌鸦》”(A Chinese“Raven”)。就是丁韪良这篇文章发表的那一年,英国著名汉学家、剑桥大学教授翟理斯(H.A.Giles)刚刚出版他自称为“世界上第一部”的《中国文学史》(A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1901)。在这种情境中,丁韪良的文章不能不引起他的注意和重视。翟理斯的文学史中只有两处提到贾谊(第54,97页),并没有具体涉及贾谊任何一篇作品,第97页提到贾谊的生卒年,又错定其生年为BC.199而不是BC.200,这些显然都是应该补充或纠正的。丁韪良的论文,准确标注了贾谊的生年,虽然只翻译了《鵩鸟赋》的序和开头一段,毕竟是直接处理具体作品文本,与翟理斯文学史所提供的有限的贾谊知识相比,丁韪良无疑推进了一步。不过,严格说来,且不说以今天的标准,即使以20世纪初的观点来看,丁韪良的翻译也显得很不严谨,将译文与原文简单对照,就会发现其毛病,误解原意,甚至加入原文没有的文句,并不在少数。

  这引起了翟理斯的不满和批评。他在1915年出版的《汉学杂录》(又称《[山翟]山笔记》,Adversaria Sinica,Series II,No.1,Shanghai:Kelly & Walsh,1915)中,专门写了一篇《中文版的爱伦坡〈乌鸦〉》(Poe’s Raven——in China),针对丁说提出不同看法,同时也顺带更正了自己旧作中对贾谊生年的错定。翟理斯此文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批评丁韪良翻译之疏误,二是指出其实这两篇作品并不像丁氏所说,有那么多的相似之处。事实上,这两点又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为了证明这两篇作品的类同,丁韪良除了列举上述七条证据,还别出心裁,在翻译中特意采用了近于《乌鸦》的诗体。凡是读过爱伦·坡这篇名作的人,都会对诗的形式特点留下深刻印象。这首诗一共18节,每节六行,每节末所押韵字,皆以more结尾,包括evermore,nothingmore,nevermore,其中乌鸦发言的六节,更是统一以nevermore收结。为了强化声韵效果,作者不仅一韵到底,还在行间运用词句的复沓重叠,达到音韵谐美的效果。这种形式上的整齐划一,体现了作者的匠心独运。丁韪良所翻译的《鵩鸟赋》片断,一共分为8节,每节5行,每节末所押韵字,皆以ay结尾,而鵩鸟两次叹息,都以“Well-a-day”结尾;同时,还尽量利用密集的韵脚,强化音韵的谐和。读过《鵩鸟赋》的人也都会知道,此赋并没有这样的分节,更没有如此的韵式,英译本的这种形式特点完全是丁韪良创造出来,或者说是强加上去的,是他为了进一步突出两篇作品的类同而“削足适履”地制造出来的。这就难怪翟理斯批评丁韪良译文与原作相去太远。抛开这些外形特征不讲,对比局部细节,也可以发现两篇作品的诸多不同。翟理斯强调,实际上,这两篇作品的类同有限的很,即开篇部分的一个不幸的人和一只不祥的飞鸟,仅此而已,无足为重。如果有心发掘,那么,中西诗歌中这一类的例子正多得是,不足为奇。

  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这两个西方人不约而同都称贾谊的赋为“中文版的《鸟鸦》”,换句话说,他们是站在英语文学的立场上,来重新“命名”贾谊的这篇名作。若干年后,当一个中国人开始翻译《乌鸦》之时,他则以汉语文学为基点,来重新“命名”爱伦·坡的这篇名作。这恰好形成一个有趣的对照:站在本国文学的立场上,在异国文学中发现了与本国作品的类同。

  1925年9月,《学衡》第45期上发表了顾谦吉对爱伦·坡《乌鸦》的汉译,题为“阿伦波《鵩鸟吟》”。编者吴宓为这篇译诗写了一段编者识语,识语中包括了本文开篇所引述的那一段文字。不管顾谦吉在翻译此诗前是否读过丁韪良和翟理斯的文章,他将《乌鸦》译作《鵩鸟吟》,已经表明他确认了爱伦·坡和贾谊作品的类同。换句话说,美国人丁韪良(英国人翟理斯在这一点上是有保留的)和中国人顾谦吉,先后注意到这两篇作品的类同,虽是偶然巧合,也是英雄所见略同。

  顾谦吉的译文,一共18节,每节6句,只有第一节大概因为汉语无法容纳原文的意思,故拉长为8句。大多数句子是七言或八言,句中皆以“兮”字绾接,是相当纯粹的骚体赋格式。译作在形式上保存了原诗形式整齐的特点,能够较多体现了原诗音韵谐美的优长。然而,爱伦·坡写的毕竟是诗,不是赋,于是,译者特意在译题中用“吟”而不用“赋”字,寓有区分之微意。赋之为体,本来即界于诗文之间,骚赋之体又较一般赋更近于诗;汉代以后的骚赋作品,大多数固然仍以赋命名,也有一些则以“吟”、“引”“操”之类名篇。要之,顾译在形貌上已具有明显的骚赋特点,使得《鵩鸟吟》在视觉上和听觉上都更逼肖《鵩鸟赋》。其实,在我看来,《乌鸦》诗假设问对,铺陈幽怀,其题即译作《鵩鸟赋》也无不可。几十年过去了,现在坊间流行的似乎是曹明伦的白话文译本,而早年的这个文言译本则少有人提起了。

  在文学和文化交流的过程中,人们固然注意追寻对方的异,以获取新奇的刺激,但同时也热衷于求同,以获得相互印证和认同。在求同的大势之下,某些具有类同特征的文化资源及文学文本,更容易引起另一方的注意和共鸣。《鵩鸟赋》和《乌鸦》就是一例。《鵩鸟赋》可能是最早被英美汉学家注意并译为英文的赋作之一,而其中的重要机缘,则是它与《乌鸦》的类同,不管这种类同有多少,是表面(貌)的,还是内心(心)的,是虚幻的,还是真实的,人们总是乐意投注自身的关注和热情。1959年,哈佛大学海陶玮(JamesHightower)发表论文《贾谊〈鵩鸟赋〉》,对这篇作品作了比较深入的探讨(Chia Yi’s’O wl Fu’,Asia Major 8,December 1959,125-30)。1971年,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华滋生(BrutonWaston)在其翻译的《汉魏六朝赋选》(Chinese rhyme-prose;poems in the fuform from the Han and Six Dynasties periods,1971)中翻译了这篇《鵩鸟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延续了丁韪良、翟理斯所开创的这个汉学研究传统,续写了这一段-?f¤A?òY

易卜生和他的女人们

  

易卜生的情人


易卜生晚年的红颜知己威尼斯少女巴尔达赫

  

  一百多年来,易卜生一直被相当一部分批评家们视为最早张扬女权主义观念的现代作家之一。这大抵是由于他在其名剧《玩偶之家》中所塑造的以摔门出走而震撼欧洲乃至中国的女权主义代表娜拉的缘故。随后,易卜生又在自己的其它剧作中塑造了诸如海达·高布乐、艾梨达和吕贝卡·维斯特等极具个性的女性形象。她们大多个性刚毅,行为果敢;内心涌动着对压抑人性的传统父权制的强烈不满,和对自由、崭新生活的急切向往。因而,她们的所作所为往往难以让已经延续数千年的父权社会认可和接纳。然而她们并不因此而长久蛰伏,而是时常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做出反映:娜拉愤而出走,海达以死相争,艾梨达以沉默和终日独自在峡湾游泳来表达不满……易卜生认为,女人的(心理)世界是一个全然不同于男性的世界,而一直以来,我们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都是以男人对世界的理解和判断为价值准绳的。这自然是极不公平的,也是反人性的,是应该加以抨击的。不过,易卜生却多次否认自己是要以这些剧作来为妇女争取什么权利;而只是想以女性的尴尬和恶劣的处境作为极端的个案,来表现这个社会对人性的种种压抑,以及这个社会在本质上的病态与错位。

  其实,女性不仅是易卜生戏剧创作中的重要角色,在他的现实人生中也影响巨大,有些甚至刻骨铭心,没齿不忘,终至以各种感人的形象出现在其剧作中。作为剧作家同时又是诗人的易卜生,对于其情感世界中出现的种种人物和事件总是极度的敏感和脆弱,每一次两性遭遇的经历都在其内心掀起巨大的波澜与风暴,或呻吟,或呼号,或啼血……最终都成为他笔下一个个令人难以忘怀的艺术形象。

  易卜生第一次与女性在情感上的遭遇就令他痛不欲生,并悔恨交加。那一年易卜生18岁,正因家道衰落而在百里之外的海湾小镇格里姆斯达(Grimstad)一家药店当学徒。在此,易卜生度过了他人生历程中极端痛苦也是至为重要的五年。第一个将易卜生及其作品介绍到英语世界的埃德蒙·戈斯(Edmond Gosse)曾这样感叹道:“欧洲一百年来最富独创性,最具影响力的灵魂竟然是在药材堆和药片味中渐渐长成的。”易卜生自己显然也极不甘心于这样一种生存状态;他许多年后在谈及自己当时的处境时也承认:“我自己因生活条件和处境所迫,不得已和我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社会交战状态之中。”他几乎不给家里写信,唯一与他保持通信往来的是他的妹妹海特维格。就是在这一年,传出了与他在同一个药房打工的女工,比他大8岁的爱尔斯·金斯达特(Else Jensdatter)怀上了他的孩子的丑闻。爱尔斯很快被打发回了家,并于数月后产下一子,取名为汉斯·杰可布·亨利克逊(Hans Jacob Henriksen)。法院裁定易卜生负担其私生子的生活费用,直到男孩14岁。这对于已经穷苦以极的亨利克·易卜生,无疑是雪上加霜,更加难以忍受周围的庸俗与不解所造成的精神压力。

  此时的易卜生(20岁),已打定主意:一定要考上奥斯陆大学(当时叫克利斯丁纳大学),离开这让他肝肠寸断、极度蒙羞之地。他拼命地复习各门功课,然而最终却以拉丁文等两三门课的不及格而名落孙山。具有讽刺和象征意味的是,在这期间他却创作出了以罗马历史为背景的剧作《凯蒂琳》。命运的安排就是如此。大学没能考上,而他的剧作和诗歌却得到了一些人的赏识。正在卑尔根(Bergen)筹建挪威人自己的剧院的民族主义艺术家奥勒·布尔(Ole Bull)盛情地邀请易卜生去他的新剧院做专职编剧。这正是易卜生求之不得的。大学的梦难圆,而戏剧创作却似乎是他的那杯羹。更要紧的是,他能够马上离开格里姆斯达。很快,他就交出了他的第一部“合同剧”(dutyplay):《圣·约翰之夜》。这其实是他在格里姆斯达就草拟好的剧本。剧院同仁大喜过望,以最短时间将其搬上舞台。然而演出却是一场彻底的失败:剧场一片嘘声。易卜生茫然不知所措,长时期没有灵感产生,生命步入了低谷。就在此时,又一个女人走进了他的生活。蕾克·贺斯特(Rikke Holst)是当地一位船长的女儿,单纯而又活泼。失意中的易卜生频繁与其约会,并为她写了不少的情诗。船长很快闻悉了此事,于此大为光火:谁会把女儿嫁给一个供养自己都困难的穷编剧。他警告易卜生不要再接近蕾克,否则易卜生的双腿将不能再走路。易卜生闻此落荒而逃,再也不敢与蕾克相见。30年后,名贯欧洲的戏剧家易卜生与早就是特蕾塞尔太太的蕾克有一次意外的相逢。他们之间颇为风趣的对话,充分展现了易卜生性格中较为真实的一面。他问她:“咱们之间的事后来怎么就没有结果了呢?”她淡然一笑:“我亲爱的易卜生,难道你不记得是你拔腿就跑了吗?”“是啊,是啊!”易卜生赶紧应道,“与人迎面相向时,我素来都算不得勇敢。”

  然而,易卜生在他的戏剧世界里,却是很少有退缩之举的。他重又专注于剧本的创作,并很快写出了以挪威的历史为背景的剧作《武士坟》、《厄斯特罗特的英格夫人》等传奇剧。虽然它们的上演也并不成功,却是他最终步入成功的必经的台阶。天道酬勤。易卜生来到卑尔根之后创作的第四个剧本《苏尔豪格的宴会》终于赢得了卑尔根人的青睐:这正是他们愿意看到的既充满爱的曲折,又暗含有政坛斗争的自己民族的悲情故事。该剧首演的当晚,不断地激起观众的鼓掌。易卜生后来回忆道:“坐满观众的剧场里时时爆发出‘卑尔根的抒情诗’的阵阵呼喊。演出结束时,观众不断高喊作者及演员的名字,要求他们再次出场。当晚,乐队在众多观众的簇拥下,在我住处的窗外演奏了很长时间的小夜曲。我差一点就克制不住自己的激动之情,想要去对他们致以谢辞。总之,那晚我非常幸福。”

  其实,更大的幸福还在后面。《苏尔豪格的宴会》使易卜生名声大振,也引起了一个人的注意。她就是酷爱戏剧的女作家玛格达琳·托勒森(Magdalene Kragh Thoresen)。在观赏过该剧的演出之后,她诧异于卑尔根竟有如此富有才气的剧作家,便盛情邀请易卜生来自己家作客。在全家人出席的招待宴上,玛格达琳侃侃而谈,而本来就不善言辞的易卜生却只注意到了玛格达琳的继女苏珊娜·托勒森(Suzannah Thoresen)。这是一次一见钟情的相会。易卜生回家便有诗作产生:《致我的唯一》(To My Only One),并在随后的会面中大胆地献给了苏珊娜。在玛格达琳的诧异和不解中,他们宣布了他们的定婚。这是一个延续了一生的婚姻。那么,苏珊娜身上到底有什么殊异之处吸引了易卜生呢?多年以后,在给评论家彼得·汉森的信中,易卜生这样写到:“一直到我结婚之后,我的生活才真正具有了意义……她所具有的素质正是我特别需要的——缺乏条理,但却具有浓重的诗人气质,眼光远大并对一切琐碎小事强烈地憎恨。”的确,与易卜生相伴近50年的苏珊娜算不上是楚楚动人的娇柔女子,然而她的过人之处就在于她对于眼前的这位天才慧眼独具,当仁不让,决不放弃。他随后剧作中出现的那些强悍的女子,肯定有苏珊娜的影子。在他们共同相处岁月中,易卜生有失落的时候,也有绝望的日子,然而苏珊娜从来没有丧失对这位戏剧天才的信心和期望。她知道他的价值所在,其坚定的程度甚至超过他本人。有一段时期易卜生因为遭受批评家的攻击而垂头丧气,几欲放弃写作而改操画业;是苏珊娜将笔递到他的手中,鼓励他坐到桌边,去继续他那最能展现其魅力的戏剧创作。易卜生的传记作家汉斯·海泊格写道:“我们很难想象,如果不是这一双手的不懈地扶持,他的结局将会是怎样一番景象,他们在1856年一月的相逢应该是挪威文坛的幸事。”易卜生的儿媳贝格丽奥回忆说,苏珊娜在78岁那年曾经对她这样说:“易卜生的性格中缺乏刚毅——然而我给了他刚毅。”毋庸置疑,苏珊娜的出现,给易卜生的生活带来安宁,带来灵感,也带来变化。他们结婚后,易卜生就接受了首都“克里斯琴阿尼亚剧院”的邀请,离开了贝尔根。

  到达首都后的第一个演出季,易卜生就向剧院交出了他在贝尔根就已构思成熟的剧本:《海尔格伦的海盗》。这是以维京人(Vikings),即北欧海盗为题材的典型的民族戏剧。其中的女主人公伊厄棣斯(Hjordis),易卜生在后来致友人的信中称,“跟后来的《爱的喜剧》中的斯凡希尔德一样,是以同样一个原型为依据的”,那就是他的妻子苏珊娜。这是易卜生献给爱妻的一首情诗。易卜生对妻子的爱是毋庸置疑的。几十年的相濡以沫使他们已经形同一人,难以分离。然而在其晚年生活中出现的一件事,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成为易卜生留给我们的众多秘密中的一个。

  1889年的夏天,易卜生和苏珊娜再次来到瑞士山区一个叫戈森那斯的避暑胜地度假。此前的连续好几年他们都来到这里消夏。今年他们特别兴奋,因为当地政府看重这位名人的不断光临,已决定将那里的一个广场命名为“易卜生广场”,特邀他们夫妇俩出席命名仪式。爱米丽·巴尔达赫,一个18岁的威尼斯姑娘也随其母亲来到这一场合,并经人介绍认识了易卜生夫妇。就在苏姗娜与其母就她们“共同关心的话题”兴致勃勃地交谈时,“小姑娘”也拉着这位她十分仰慕的老作家的手,到一边散步、交谈去了。易卜生察觉到了“小姑娘”异样神情中所蕴含的意义,然而他并不敢多去揣测和幻想,一则作为名人被追逐和青睐在易卜生已不算新鲜事,二则苏珊娜已不止一次地指斥他纵容一些女孩子的飞光流目。虽然他曾经解释说他这样做是为了探测女性的心理和心态,以及她们对诸多事物的看法,并借此了解自己在她们和大众心目中的地位;苏珊娜仍然认为这是不够严肃和自尊的行为。因而在这初次的见面中易卜生显然不失长者的身份。但是回到宾馆之后,易卜生发现自己很难将这“小姑娘”从自己的脑屏幕上抹去:她太富有激情,太非同寻常了。易卜生在这女孩子的身上似乎发现了女人真实的内心,发现了女人巨大的魅力。他禁不住提笔伸纸想要写些什么,然而这一次他所写下的,不是剧本而是一封长长的信。在短短的两个月中,他给她一共写了12封信。其间他们谈到了很多话题:有爱情,有婚姻,有疯狂,有犯傻……易卜生说他很想试验一次犯傻的滋味,抛下一切冲到她的跟前,拉着她的手到“天边外”去为真情活一次……然而,两个月之后,易卜生在第12封信里郑重地规劝爱米丽,这样的信最好还是别写下去了,因为结果对大家都不会有益,或者就根本不会有结果。爱米丽那边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知道,她一直珍藏着这些信件,一封也没有遗失。在易卜生去世的当年(1906年),36岁的她便将这些信件交给了勃兰兑斯。而后者悉数将其发表,在欧洲引起轩然大波。有人兴奋,有人受伤;其中最受伤的当然是苏珊娜。而易卜生已经在另一个世界,她又能说什么呢?事实是,易卜生在这一“奇异的插曲”之后不久(一年)就发表了最为令人震叹的剧本《海达·高布乐》(Hedda Gabler,1890),其主角就是一个极为疯狂和怪异的女性。海达显然不是以爱米丽一人为原型的。譬如海达对舆论的恐惧就不是爱米丽的特性。但是海达身上的激情与疯狂明显带有爱米丽的痕迹。我们不得不承认,正因为易卜生对女性心理的强烈兴趣和关注,我们才得以欣赏到易卜生对于女性内心世界烈火般燃烧的激情,以及这股激情遭受压抑后火山般爆发时摧枯拉朽,酿成惨烈悲剧的生动描写。

  女人,在易卜生的剧作中占有极大的分量,一如在他的生活中。她们唤起他的激情,也激起他的灵感;她们让他痛不欲生,也让他发现了意义。总之,难解是什么样的宿命使易卜生与女人有缘。了解易卜生和他的女人们,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他的剧作,尤其是在他去世100年后的今天。

鄢烈山:可耻的董氏"国耻"说

关于是否应当强制公布商品房成本的辩论已有些时日。我一直关注着,聆听着双方的意见,并从中汲取一些经济学分析和法律思考的思维方法。由此形成的一些基本判断是,中国当下的房价形成并不是用供求关系的理论可以解释的,天真地照搬适用于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和法治国家的自由主义经济学理,确有食洋不化的“教条主义”之嫌。“行贿列入造价成本竟成建筑业潜规则”的,也并不是新华社记者胡锦武报道的江西一地;土地作为房价中的大头,政府是以什么价征来,什么价卖出,整个过程政府收费有多少项多少钱,理当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商品房成本是对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和极少数暴发户官商勾结发土地横财的有效制约;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尹中立本月13日发表于《新京报》的述评文章《房屋的价格和成本是什么关系?》,从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两个角度对此有相当得力的回答。当然,他的一家之言不可能终结这场辩论。人们有权继续发表不同意见。这不,北师大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教授站出来讲话了。

文章在他的博客上。“本文原载于2006年10月23日《中国房地产报》”。房地产行业报发这种声音在中国很正常吧?奇怪的是某博客的编辑,制作的标题是《强制公布商品房成本是在制造国耻》,强化了董氏原题《强行公布商品房成本不可取》的情感倾向,“制造国耻”罪莫大焉!又告诫参与讨论的人端正动机,“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而不是去搞乱这个市场”,好可怕的“预警”!

然而,我还是要说,看了董氏的文章,我的“个人情绪”很激动,我认为他的“国耻说”很可耻。

请看董氏的原话:

“如果一些地方政府迫于舆论压力或在地方政府换届来临之际出于讨好舆论的需要,继续公布商品房成本,不仅会被西方主流发达国家的经济学家、政治家和企业界所讥笑,成为一种国耻,严重损害国家形象,同时将成为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可悲的一幕——全世界都会怀疑我们是否在诚心建设市场经济体制!”

他反对强行公布商品房成本的调门真高,只差说公布就要“亡党亡国”了!

他的这段话主要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用诛心论正告官员们不要害怕舆论压力,不要“讨好舆论”。这不过是张维迎、李稻葵等精英们蔑视民声民意的老调重弹,不睬也罢。第二层是他的“国耻说”,这个表述好像是他的发明,其核心思维也是老调重弹!我们新闻从业人员太熟悉这一套话语了。若干年前,我们要报道某个严刑逼供制造冤假错案的事件,要揭露某地某个官员腐化堕落的丑事,就会有意在庇护者对我们进行政治恫吓,说你这是在为西方国家攻击中国的人权状况提供材料,是在“严重损害国家的形象”……这种调子这几年很少听到了,孰料还有董氏这样的博导在“兴灭继绝”!

什么叫“国耻”?现在,有些人呼吁把“九·一八”或南京大屠杀纪念日定为“国耻日”。他们是将中华民族受外国侵略者欺凌视为“国耻”。这是绝大多数国人的国耻观。

记得画家吴冠中曾怒斥苏州园林管理部门将名园“狮子林”的部分景区出租给个体摄影户做立体布景专营赚钱,说“这是国耻!”(《报刊文摘》1993年1月14日)我据以写了《“国耻”新概念》一文,阐发为什么说公然利用公权力寻租是国之大耻。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的国耻太多了:诸如卖官案一串又一串,警察为罚款创收而炮制“处女卖淫嫖娼案”,官员入股煤矿而导致严重矿难不断,交警拿公交车的干股纵容违章,补偿不到位、协议未签而强征土地、强拆民房导致公民流离失所乃至发生“群体事件”,成百上千大贪官卷巨款逃到国外,官员子女在海外挥金如土……这哪一类是不为外人所知的家丑?要说“国耻”,哪一种不比董氏说的要严重百倍?

中国政府迄今未宣布中国已经建成法治社会,已经完成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根据中国的现实环境,强行公布商品房成本就会“被西方主流发达国家的经济学家、政治家和企业界所讥笑,成为一种国耻,严重损害国家形象”,这个说辞未免太荒谬了。董氏何以那么蔑视国内舆论的压力,而在乎“西方主流”的看法?董氏难道真的不知道政府在国内政策上对于国际舆论压力一向敢于“硬着头皮顶住”?我看他是假天真,或者急不择言。

《资治通鉴》上说,齐威王对魏惠王讲,明珠不算什么,优秀人才才是国之宝。那么,反过来,明清之际的思想家顾炎武说,“士大夫之无耻,是为国耻。”讲这番话的董氏够不够“国耻”级别我不知道,但肯定很可耻。

王  丹:林牧的启发意义值得共产党人深思

不久前中国民主运动的老前辈、原胡耀邦秘书林牧先生突然去世,这个消息让我们这些身在海外的追求中国民主前进的人深感悲痛。

很多曾经与林牧先生相识或者从来没有见过面的朋友写了悼念文章。做 为曾经在1990年与他密切合作、多有接触的我此时却反倒无法下笔回忆林老过去给我的种种帮助。我认为更有纪念意义的是他挖掘中国共产党人树立的榜样其中附含的启发意义。

在20世纪初期,中国人民饱受运动、贫穷、饥荒、天灾、瘟疫和社会不公的苦难。志士仁人在当时为寻求救 国救民的出路而探索和奋斗。此时,西方各种思潮传入中国,其中一些人选择了马列主义和苏联模式。他们在中国建立了共产党。经过一段时期的内战夺取了中国政权,在中国开展了所谓的社会主义。

今天再回顾这个历史过程我们很容易看到共产主义学说的不现实性以及共产主义革命的灾难性,但是对于当时那些出于正义感急于拯救苦难深重的国家黎民的年轻人而言,这个并不是容易看到的道理。共产主义学说的彻底性和共产党人的积极性吸引大批年轻人参与了共产革命。林老就是其中一个。其他还有我们熟知的李慎之、胡绩伟、王若水等等。 当然,这场革命并没有象共产党人所说的给中国和人民带来幸福,带来的却是更加深重的灾难。特别是那一场人为的政治迫害。到最后竟吞噬了多数当年参加过中国革命的共产党人。

直到70年代中期、后期甚至到了80年代,这场革命的灾难才让当时的资深共产党人看到共产党人面临着选择。到了所谓的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选择经济改革,但是他仅仅搞经济,继续维护共产党的政治利益和统治。所有的纠正失误、所有的改革开放都是为了延续共产党的一党执政并以此为政治的基本底线和政策的取舍原则。

此时,象林牧这样的共产党人开始产生了与邓小平的不同。他们希望共产党能够彻底纠正失误,永远不再搞政治迫害。他们的原则不是党的利益而是人民的幸福。因此他们希望改革开放是全面的改革开放包括政治开放。整个80年代中共党内包括林牧在内的自由派,在共产党体制中艰苦地与左派和邓派相持和斗争,付出了沉重的心灵代价。

1989年的镇压使林牧先生和其他一些共产党人认识到:在共产党的体制内根本不可能有他们希望的纠正失误和全面的改革开放,政治镇压还会继续再现。 89年以后,林牧先生彻底放弃了幻想,与共产党体制决裂,站到了人民一边;站到了独立的民间力量一边,甚至加入了民运行列中。

林牧是这一代觉醒的共产党人的杰出代表。在林牧先生身上我们看到无论历史如何,只要站在人民一边加入推动民主的行列就会解脱参与过罪过的内心痛苦;就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就能够无愧地走完自已的一生。 林牧先生的启发意义值得所有共产党人深思。

RFA

美国诗人杰克·格米兹荣获2006年吟游俳句奖

美国诗人杰克·格米兹荣获2006年吟游俳句奖

 

       日本著名诗人,国际俳句季刊《吟游》发行人夏石番矢今天宣布,2006年度吟游俳句奖授予美国诗人杰克·格米兹(Jack Galmitz)。

       杰克·格米兹1951年出生于纽约,毕业于纽约公立学校,并获得英文博士学位。格米兹的作品有:现代诗选《所有的一切》,短篇小说集《福缘通和其他故事》,长篇小说《窗户中的月光》,以及两部俳句诗集。由Westeland 出版社今年出版的《一个新手》和《流木》这两部俳句诗集,是他获得本次俳句奖的主要原因。除了写作之外,他还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在六只猫的围绕之中,居家修炼佛法。

       《一个新手》和《流木》均为他的代表作品。

 

 


《流木》

       阿海

 

落入

海底而眠

我听到鲸鱼的歌声

 

我的

人生归于万物

超越那浩瀚银河

 

早春

在一个梦中

我赋予新的身躯

 

流木

总是在

逃避它的母亲

 

六十年代,

木如仙魔

火焰飞星之川

 

雪之晶

灵魂与肉体

再不是两样东西

 

 

一只鸦

抑或是一个男人

冬日原野的灯光

 

勿须游

太阳已经找到

1o?—

 

 

 

纳博科夫的蝴蝶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四尺十寸。穿上宽松裤时,她是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丽。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雷斯。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

这是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在其久负声明的小说《洛丽塔》中开头的几句话,一直让我印象牢固。纳博科夫曾多次细腻地描写洛丽塔蜜色的手臂和长腿,那正是他捕捉到的那只稀有雌蝶翅膀的颜色,他也一再描写洛丽塔柔软的毛发,那正与蝶类昆虫的绒毛类似……

对这篇文章的开头,我曾想写得更花哨一些,以博得各位读者朋友的欢心和一笑。比如,我一度打算这样开头:“终其一生,纳博科夫都在不断地提到蝴蝶——”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我还是划掉了。事实上,纳博科夫的确喜欢蝴蝶,他这辈子除了写作就是捉蝴蝶,捉完之后制成标本,然后自我陶醉,总想把自己称为生物学家。

1899年,纳博科夫生于沙俄首都圣彼得堡。

早在帝俄时代,纳博科夫的家族富有却不保守,其父曾因反抗皇室而入狱。从幼年起,他就轮流居住于圣彼得堡、巴黎等地,也是从幼年起,他开始学习英语和法语。在其父影响下,纳博科夫7岁开始收集蝴蝶,16岁出版第一本诗集,大约17岁,继承了一个大庄园和200万美金的财产。但是,纳博科夫只对蝴蝶、一个叫塔玛拉的女孩、诗与网球感兴趣。显然,塔玛拉最终并未成为他的妻子,但是诗歌和蝴蝶,却都成为他的终身之爱。

十月革命以后,纳氏家族在粉盒中装了一些钻石,先逃到克里米亚,然后离开俄国。纳博科夫也一度辗转居住于德国、法国,并曾在剑桥就读法文和俄文。整个二战期间直至去世,纳博科夫先后在美国和瑞士居住,主要以教书、写作、翻译和研究蝴蝶谋生。自此以后纳博科夫从未再返故乡。

他不仅相继在斯坦福大学和康奈尔大学讲授文学,还一直担任昆虫研究员的职位——制作蝴蝶标本以及从事以蝴蝶为对象的鳞翅昆虫研究。1942年,纳博科夫写信给埃德蒙•威尔逊道:“真是好玩,我单凭手上的一只蝴蝶就进了哈佛大学。”那一年纳博科夫43岁,进的是哈佛比较动物学博物馆,担任研究员,直到1945年康奈尔大学聘他去教语言文学。

在自传《说吧,记忆》里,纳博科夫曾不无得意地说,1905年夏天,六岁多的时候,他就开始捕捉蝴蝶了。其时日俄开战,并以俄国可怜的水兵在远东的覆灭而告终,纳博科夫的父亲,老纳博科夫是个不太走运的政治家,在自己儿子刚刚学会捉蝴蝶的当儿,到处奔走拉选票,1922年在柏林被白俄右翼分子暗杀——是年纳博科夫刚从剑桥大学毕业,正值年少春衫薄。他的生活经历颇富于戏剧性,但换在别人那里,甚至会产生悲怆的感受。

1925年在柏林,纳博科夫同薇拉•斯隆结婚,这位离奇的女子1902年出生于圣彼德堡一个富裕的犹太人家庭。她经历过俄国革命和四次流亡(德国、法国、美国、瑞士)。有几年,她手包里总是放着手枪,想一有机会就干掉托洛茨基。但是历史、贫穷和荣誉似乎都难以惊扰她。早她14年而去的纳博科夫死的时候,她对儿子说:“我们去租一架飞机掉下来吧。”她像是度完了假。不过,薇拉终于还是决定料理丈夫留下的文学遗产。这是题外话。

此后多年,为了搜集蝴蝶标本,以及躲避日渐蔓延的纳粹祸乱,纳博科夫辗转于柏林和巴黎之间,直至1940年携全家赴美。在美期间,纳博科夫先后在纽约博物馆、哈佛大学、康奈尔大学以及威尔斯利学院就职,并于1945年加入美国国籍。

1953年的夏天,纳博科夫来到美国的亚利桑那波特利的一座农场,在俄勒冈州阿什兰的一幢租来的房子里,在西部与中部的各个汽车旅馆之间,一边写作《罗丽塔》与《普宁》,一边不断地捕捉蝴蝶——还是跟蝴蝶搅在一起,他的小说创作和捕捉蝴蝶交替进行,就像两条颜色不同的绞线,编织出他的生活图景里的点点滴滴。

在语言的意义上,“蝴蝶”真是一个美丽的词语,无论是放在中文里还是在西文里,都显得那么扑朔迷离,既美丽又神秘,多少带有某种泛灵的色彩,就像纳博科夫笔下的那个男主人公以及他本人所喜欢的那些年轻美丽的女学生一样娇艳可爱。

穿过美国西部的荒漠,嶙峋多姿的圣胡安山脉绵延不绝。如尘的积雪沉积于山脊的皱纹里,点缀得斯奈佛尔斯山十分壮丽,在美国科罗拉多州,它是全州54座超过14000英尺的高山之一,距此山不远处,则是安静的小城特柳赖德。1875年以前,特柳赖德并不存在,后来因西部淘金风刮到山中,人们在此发现矿脉,一座小城遂因矿而生。

1951年,当最后的几家居民搬离特柳赖德之前,山谷中特有的Uncompahgre豹纹蝴蝶吸引了一个人,这个人后来在英语文学史上浓墨重彩地书写了一笔,他就是纳博科夫。

那是1951年7月,纳博科夫和妻子薇拉各持一只捕蝶网,在白桦树跳跃光影之中攀山路而上,希望找到一种罕见的雌性蝴蝶。可惜,在他们出发的一个多小时之后,事情就起了变化。纳博科夫写道:“到了7时半,第一片无害的薄云飞奔而至。大约9时,那些挺着黑肚子的大块云朵开始戏弄太阳。”那正是他刚刚离开悬崖和树影,到达捕蝶的山谷的时候。“大约10点,伴随着最令人愤怒的闪电,我从未在落基山中见过这样的闪电,雷阵雨到了。随后是一整天的乌云和大雨。”出师并不顺利,甚至还有一点险恶。

自1951年7月3日至29日,几乎每一天,沿着陡峭的山路,纳博科夫和妻子薇拉都要从9000英尺的山脚攀上12000英尺的山坡。其间,他们只搭乘过一两次吉普。为了研究蝴蝶,纳博科夫必须暂时杀害自己写小说的最爱。

半个多世纪之前,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这个蝶痴每天都要攀上这样的高度。可命运又怎么能保证他一定能够享受到发现之刻的狂喜?不过,抑或是人的命运的神秘巧合,也许是温柔的鬼魂动了怜悯的恻隐之心,就在那一片山坡上,纳博科夫终于发现了一只壮观的雌蝶。在1951年的7月间,他一共捉住了60只这类蝴蝶。

此时,他是一个极为冷静、条理分明、注重细节的科学家。

无论在课堂上、研究中还是写作里,纳博科夫都深谙细节之重要,他说:“风格和结构是一部书的精华,伟大的思想不过是空洞的废话。”因此在其著名的《文学讲稿》的题记上,纳博科夫也明确表示:我的课程是对神秘的文学结构的一种侦察。

看一看纳博科夫为其学生出的考试题吧,或许这样,我们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关于细节的那些重要意义!关于小说《包法利夫人》,纳博科夫曾有如下题目:“《包法利夫人》中有诸多条主线,例如”马“、”石膏牧师“、”声音“、”三个医生“等,简要描述一下这四个主题:讨论福楼拜对”以及“(and)这个词的使用。

描述爱玛的眼睛、头发、手及皮肤。

爱玛读过什么书?最少举出四部作品及其作者……“

“文学,真正的文学,并不能像某种对心脏或头脑——灵魂之胃或许有益的药剂那样让人一口吞下。文学应该拿来给掰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然后你才会在手掌中闻到它那可爱的味道,把它放到嘴里津津有味地细细咀嚼;于是,也只有在这时,它那稀有的香味才会让你真正有价值地品尝到,它那些碎片也就会在你的头脑中重新组合起来,显露出一个统一体,而你对那种美也已经付出了不少自己的精力。”纳博科夫如是说。

一直到今天,我丝毫也不怀疑,正是出于对蝴蝶的特殊爱好,出于科学家冷静的观察,以及由于长期密切观察所形成的那种独特的敏感、细致和精微,甚至是穷凶极恶式的追寻,才能诞生一个足以发现洛丽塔蜜色的手臂、长腿和脚趾具有非凡之美的纳博科夫。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有关蝴蝶的那些细节成就了纳博科夫,也似乎并不怎么过分。

著名蝶类学家亚历山大•科鲁特曾赞誉,纳博科夫的工作“完全重新分类了北美蝶种”。然而,纳博科夫不仅是一个冷静的科学家,他对蝴蝶的痴迷还充满了激情、诗意甚至是宿命。在诗歌和小说中,他曾多次抒发对蝴蝶的痴情,在特柳赖德阴雨绵绵的白天,在那些无处可去的夜晚,洛丽塔变成了一只蝴蝶,不仅承担了纳博科夫巨大的痴迷和激情,或许也舒缓了他偶尔的沮丧和无奈。

当初,在一所味道难闻的小旅馆里,纳博科夫开始写作《洛丽塔》。单薄的旅馆墙壁无法隔音,而作家在写作时要求绝对的安静。于是纳博科夫回到汽车上,将《洛丽塔》写在一叠硬卡片上,那些卡片组成了一张微型书桌。回到旅馆,如果他不想游荡在漫无边际的失眠之中,他就戴上耳塞继续写作。

洛丽塔的故事发生在新英格兰某个沉睡的山谷,那里的秋天也布满了红叶,然而,那山谷小镇的风景却取自特柳赖德。当男主人公亨伯特•亨伯特首次见到洛丽塔时,正是洛丽塔——这个“同样的孩子——同样的少女,同样的蜂蜜色的肩膀,同样的绸子般柔嫩的脊背,同样的一头栗色头发,一条圆点花纹头巾系在她的胸间……”令亨伯特改变了主意,成为洛丽塔母亲的房客。圆点花纹是蝶翅上最常见的图案。从此,如做科学观察一样,亨伯特详细地记下每日的阴晴,洛丽塔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

记载,观察,冥想美丽的洛丽塔,似乎是亨伯特生命的所有的意义。

纳博科夫多次细腻地描写洛丽塔蜜色的手臂和长腿,那正是他捕捉到的那只稀有雌蝶翅膀的颜色。他也一再描写洛丽塔柔软的毛发,那与蝶类昆虫的绒毛类似。蝶翼两面的颜色各异,穿着泳衣的“洛”也被亨伯特一再正反两面地检视。读《洛丽塔》,热爱自然和文学的人,很容易从女子名Vanessa(又为昆虫词汇侠蝶)、城市名Schmetterling(在德语中即是蝴蝶)联想到蝴蝶,而纳博科夫自造的nymphet,其词意虽为仙女般早熟、放荡的少女,但nymph也有未蜕变的幼虫之意。

看过斯坦利•库布里克导演的《洛丽塔》的人,一定会对洛丽塔涂红指甲那一幕印象至为深刻。亨伯特小心翼翼地捧起洛丽塔的小脚,极为耐心地将棉花球夹在脚趾之间,细致有序地为每个趾甲涂上颜色。不过在我看来,那并非性爱,甚至不是情爱,而是一种对美的痴迷。美原本是主观的,而痴迷于某种美的人,审美更为主观,并具有不可抗拒的命运色彩。

洛丽塔如蝴蝶一样美丽迷人,也如稀有的蝴蝶一样,翩然而至,又翩然而往,心思行踪难以捉摸,也很难被捕获。当亨伯特终于“捉住”洛丽塔,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美妙。亨伯特要时刻提防他人怀疑的目光,还得应付日益成长、要求独立的洛丽塔,她潜在的男友,她的物质欲望,面对自己良心和洛丽塔的谴责。如洛丽塔这样的介于少妇和小女孩之间的少女,既天真无邪又早熟放荡,既可怜不幸又自私冷酷。即便捕获她们,也无法永远占据她们的心。当一个人痴迷于这种美丽的时候,道德法则、良心谴责都已失效。当然,在这样的痴迷中,亨伯特是不会注意到魁提——那个有恋童癖并将儿童引入色情媒体的戏剧家,那个让洛丽塔惟一动心的中年男人,那个一直在监视着他们,并最终将亨伯特最心爱之人诱拐而去的混蛋。

洛丽塔对亨伯特说:“你毁了我的生活,而魁提让我心碎。”而真正心碎人的应该是谁?

在12000多英尺的高峰上,寒气逼人,地衣苔藓覆盖着Tomboy废墟,破旧的木牌记述了此镇的简短历史。1890年代,那里曾因出产黄金而繁荣过几年。漫天雪花如白色的蝴蝶,落地即融,犹如那爱美的蝴蝶,在衰老之前,为了永远的美丽,她们一定躲到了什么地方,去自行了断,那或许就是为什么人们从未见过衰老的蝴蝶。蝴蝶的美丽来自蝶翅上的粉末,如粉末般的美丽是脆弱的,如果不经特别处理,她们的美丽便即刻褪去。

洛丽塔的美丽也是脆弱的,如洛丽塔那样的美少女,其美丽也不过几年。在她与魁提私奔之前,她已经老了、粗糙了,已不再迷人。惟一永恒的nymphet是艺术之美,是大自然之美。这美永恒地令纳博科夫痴迷——他将自传的第六章献给了蝴蝶,又让洛丽塔化成一只蝴蝶,颤动双翼,传递着他对美的痴迷。在痴迷地寻找美的当中,纳博科夫获得了极度的狂喜。他说:“当我站在一群珍稀的蝴蝶和它们的食物之前,那种享受是最高的,永恒的。那是一种狂喜,在狂喜中,有一种妙不可言的东西,这时它吞食了我所有的爱。”

对于蝴蝶那层鲜艳的保护色,纳博科夫有过极为精彩的描述:“它不付出任何代价而达到一种微妙的模仿程度,令食虫动物无从捉摸。我曾在艺术中寻找一些没有任何功利性的娱悦,如今却在自然界中找到了。自然与艺术,这两者都具有魔力的形式,都是一种凭借错综复杂的魅力与障眼法来玩的游戏。”的确,纳博科夫的创作可堪称一种蝴蝶的艺术,他不是一个被动的记录者和似是而非的思想家,而是一个作为出色魔术师的作家。

在痴迷地寻找美的时刻当中,纳博科夫将自己也将我们都带入了美的极至。可最终,亨伯特迟迟不愿放手的那只蝴蝶还是飞走了,他也为自己的痴迷,抑或是孽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终,纳博科夫的蝴蝶,那些历尽艰辛,翻山越岭寻来的蝴蝶,被收入了哈佛大学比较动物学博物馆,而最终也只不过是刚装满一个小小的抽屉的蝴蝶。唉,这个蝶痴,他本身何尝不就是一个传奇,不是一连串解读不尽的谜语?他,他的蝴蝶,他的洛丽塔,还有他的小说,早就像蝴蝶嫣然百媚的色彩一样突兀,没有道理地把我们每一个人迷了个颠三倒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