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天堂茶话之二:不反不对

孔子:伯阳前辈,为了准备今天的谈话,我把大作第二章一读再读,颇有收益。但还是有不少地方需要您来解惑。您的思维一向很缜密。沿着第一章的逻辑,您这里的意思是不是:美可美,非常美;善可善,非常善?
老子: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如果天下只有统治者说的才是真理,那么,这个真理一定是谬误。如果只有统治者认可的道德观念才是美或善,那一定是丑和恶。你知道,我一向主张无为而治。其要义之一,就是政府无权制定审美和道德判断的标准。应该把发现与判断美丑、善恶的标准还给每一个个人。国家和统治者的任务就是创造这样一种环境,让民众自由地去探讨、追求真善美。比方说,像头发长短、裤脚宽窄、超女唱歌这样的事,国家还是不要插手为好!

孔子:不过,我有一个问题。难道统治者发现了美和善的东西不应该与民众分享吗?难道不应该依据美德来治理国家吗?我和我的弟子们把道德看得很重。我一向疾恶如仇。我也认为好的政府应该以德治国,好的政治家也应该疾恶如仇。
老子:你的看法用意是很好的,这样的意图也是值得赞许的。但是,好的意图不等于好的结果。常常是意图越好效果越差。仅有好的意图是不够,关键要看这样的意图实行起来带来什么后果。以德治国说起来好听,行起来有害。以为以德治国赋予国家和统治者垄断道德标准的权利。统治者一定会按照对自己有利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规范老百姓。如果天下只有统治者确立的那一种美德,那就一定是恶德了。就以你个人为例子吧,你的学说对历代君王的影响比我的影响大得多。他们把你的一些道德主张通过董仲舒、朱熹等人拿过去变成国家对民众的道德要求,结果导致数千年来中国人在统治者面前抬不起头,甚至导致礼教杀人的局面。这非你始料所及吧?

孔子:此言甚是。我是好心,的确有不少君王以我的名义作恶。再说,我对我身后发生的事关心的不多。你知道,我好古而不喜今。不过,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统治者掌握道德标准的制定权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老子:与个人不一样,国家掌握着暴力。当国家凭借暴力推行某种道德标准时,就不知道是这样的道德标准在起作用,还是暴力与暴力的威胁在起作用。如果是人们对暴力恐惧代替人们对美德的向往在起作用,其结果必定是,以德治国的力度越大,社会的道德状况越差。另一方面,道德是多元的,个人是自主的。这种自主也体现在个人对道德事务的决定权上。即每个人都有权按照自己认定的道德标准为人处事。国家无权把道德标准强加给个人;个人没有义务接受国家加强给他们的道德标准。既然个人是自主、自治的,国家就没有资格做老百姓的道德导师,更不能做灵魂工程师。如果个人的灵魂被国家动了手脚,社会就要出大问题,个人就要遭大殃。

孔子:怪不得呢!原来1949年之后的数十年中出了那么大的问题,就是个人的灵魂被动了手脚,个人失去了审美与道德的自主权。好在这种局面正在消退。
老子:还不能下结论太早。你没听到中国大地上,国家要“引导人、教育人、鼓舞人、凝聚人、激励人、塑造人”的宣传声仍然不绝于耳吗?你的以德治国也再次被激活。对此,我是很担忧的。

孔子:我当时的想法是,国家正因为掌握着暴力才力量大。一旦国家像我一样疾恶如仇,用国家暴力机器去除恶务尽,天下岂有不大治之理?这是我当时的初衷。现在我有所醒悟。不过,你在这一章里面还说些什么有无、难易、长短、高下之类的概念干什么?后来有人说你是辩证法,你同意吗?
老子:那是有人在附会。小马的辩证法与我沾不上边。我们那个时代没有辩证法一说。再说,我对辩证法也没有什么好感。你看,今天哪个国家流行辩证法,哪个国家离天道就远。辩证法在中国已不太流行了,所以,国家的状况也比以前好多了。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已经完全放弃了辩证法,所以这些国家也基本走上了正道。我这里是说,在自然秩序中各种事物是互相依赖的。国家既不能够,也不应该把所有其所认为丑的、恶的东西消灭掉。这个道理,就像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下、音与声、前与后等概念之间的关系一样,你不能指望灭掉了其中一个,另一个还存在。再说,在许多情形下,真善美的标准是多元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不允许反对就没有正确。既然每个人有权拥有自己的主张,就会有不同的意见,就会有赞成和反对,不反不对。

孔子:且慢,我的看法不是这样。我认为,“天下有道,庶人不议”。如果政府错了,老百姓当然应该批评;如果政府说的做的都很正确,老百姓就应该把嘴闭上,否则不是添乱吗?整天吵吵嚷嚷,天下如何大治?
老子:现在看来,我们俩的分歧更清晰了。我认为,即使政府说的做的都对,民间仍然有批评、反对的权利。况且,对错如何判断?没有一个统治者愿意承认自己说的做的是错的。他们永远认为自己是对的,那么,老百姓就应该永远把嘴闭上?反对的权利意味着,即使你的看法是错的,你也有权利反对。你看人家西方宪政民主国家,总是执政党反对党并存。按照你的逻辑,如果执政党高票当选,反对党就应该关门了事?中国的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听不得、容不得反对的声音。反对的声音越小,离正确也就越远。即使在基督教里,有个上帝,就必须有个撒旦。怎么能只让赞成,不让反对?

孔子:这样说也对,我还得回去再想想。希望晚上不要吃安眠药。还有一点我跟你不一样。我认为,政府的主张如果正确,就应该大张旗鼓地去说;如果政府做出政绩,就应该大声地去宣传。也许是我出身的关系,我很重视宣传工作。而你欣赏的是“不言之教”。
老子:你说的对。这的确是我们俩的差异。我主张不言之教,首先是因为天道从来不自我宣传。好的政府应该像天道,即使做了好事,也不应该大肆宣传。况且,如果你认定个人是自主的,统治者就不应该替老百姓做主;如果让老百姓自己做主,统治者就不应该对老百姓事事指手划脚,揣着糊涂装明白,到处视察指导工作现场办公。你看人家古巴的卡斯特罗,一演讲就是八个小时,直到自己口吐白沫,晕倒在讲台上。这样的人一看就是暴君,既使用物理暴力,又使用语言暴力。他知道自己做的不得人心,才靠宣传来强行兜售,用语言把你烦死。顺应天道的举措,是根本用不着这么费劲的。为什么苏联亡了,因为苏联有宣传部,为什么美国日益强盛,因为美国从来不拿纳税人的钱设宣传部,办官方报纸。听说过美国官员学文件,开讨论,写心得,搞什么宣讲团、检查团、辅导团、面对面背靠背自我批判互相揭发吗?无为而治也意味着少作宣传。在我看来,国家办宣传就是欺骗公众,就是愚弄导向。

孔子:听了这么多的高见,我一下子还消化不了,得回去慢慢思索。看样子今晚非要吃安眠药了。
老子:仲尼小弟,祝你睡个好觉!
 

天道章句之二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万物作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
夫唯不居,是以不去。

如果天下只允许有一种美的标准,只允许有一种美存在;那么这种美就是丑的!
如果天下只允许有一种善的标准,只允许一种善存在;那么这种善就是恶的!
这是因为即使是真善美也是在对应和比较中产生的。要对应和比较就必须允许不同和对立存在。
所以,有与无、难与易、高与下、前与后,都是在相互比较、相互衬托中存在,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成立。这是永远不变的道理。
因为这样的缘故,圣人要像天道一样,让各种对立对应的东西从自然现象到人们的政见自由存在,自由发挥,彼此竞争、在共生共存中取得平衡和谐,让老百姓自己去做主而不应人为地去加以干预,去取缔其中的一方,也需要通过宣传鼓动舆论导向去左右老百姓,不把自己的观点和利益强加给老百姓。
你看那天道,它让万物自然演化自由发展而不置一辞。它创生万物而不把他们据为己有,为万物生长创造了条件而不恃能逞强,有这么大的功劳却不自傲。
正是因为它不居功自傲,所以其功劳才磨灭不掉。
顺应天道的政府就应该这样作为!

刘军宁:天堂茶话之一:“规律”之谬

对话者:

老子:(约公元前570年左右—前470年),姓李名耳,字伯阳。公认的中国第一思想家,故有“老子天下第一”之说。

孔子:(公元前551年-前479年),姓孔名丘,字仲尼。公认的中国第二思想家,故其雅号为“孔老二”。

(一日,天堂春日午后,湖边茶馆,老子孔子相约前来茶叙,同时享受和暖的阳光。)

老子:昨天收到老家的一个中学生发来的电子邮件,问我到底有没有历史规律,个人能不能发现并掌握历史规律,人类社会是否真的只有五个发展阶段等一系列困惑他的问题。他听他爷爷说,我写过一本关于天道的小书。尤其是其中第一章涉及到这些问题。我当时的意思是,作为天道的人类历史规律也许存在,但是,任何一个凡人都不能够全部发现。任何人只要他声称发现了全部的历史规律,那肯定不是真正的历史规律。那些声称发现历史规律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喜欢设计乌托邦。

孔子:今天看来,伯阳前辈在《道德经》开篇讲的道理的确深刻无比。如果近百年来中国没有误入乌托邦的歧途,那中国早就进入大同世界了。

老子:你仲尼小弟也是一个乌托邦的始作俑者,到今天还是念念不忘你那个作为历史终点的“大同世界”。把阶段化的历史规律与作为人类终点乌托邦结合起来,有你的一大份专利。你们都声称发现了历史规律,并号召人们去实现你们所发现的历史规律。但是,即使穷尽心智发明各种名词来描述所向往的乌托邦,人类社会的发展却完全不是自封的历史规律发现者们所描述的那样。

孔子:难道我追求向往那么美好的大同社会也错了吗?

老子:我毫不怀疑你向善的动机。但是好的动机不等于好的结果。西方哲人不是说通向地狱的路多半是由善良的愿望铺就的吗?一代代、千万万中国人寻着你们所发现的历史规律,朝着大同社会的亮光,义无反顾犹如飞蛾去扑灯。那吞食无数性命的五阶段论,还在让学生们从幼儿园学到博士后。虽然五阶段论还充斥着教科书,但是真信的人已经不多。不过,那些人又重新捡起你的三个阶段论来为五个阶段论作注脚。三千多年前谈的是小康社会,今天还在要人们为小康社会奋斗。这三千多年来,中国人在干什么?越追求历史规律,越偏离天道!

孔子:前辈这样说,就委屈后学了。您知道当年他们批我也是批得很凶的。我虽在天堂也常常被他们口号声吵醒,吓得满身冷汗。我真怕天堂里的红卫兵也让我戴高帽游街,更怕他们请我坐土飞机。好在当时他们还年轻,来天堂里的人不多。至于他们在痛批我多年之后今天又到我这里来寻找思想资源,重续据乱小康大同三世之说,要不是您提醒,我还颇为得意,满心欢喜。但是,我跟他们不一样啊!他们主张“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我是主张“温良恭俭让”的。他们执强权行霸道,而我是主张王道仁政的呀!

老子:我写《道德经》,是想说明两点,一点是人类必须认真对待天道,应该去努力发现天道,认真笃行天道。另一点是,没有人能够发现全部的天道和历史规律,即使是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人的全部智慧和努力加在一起也做不到。很多人赞同我的第一观点,却不理会我的第二个观点,动辄就声称自己发现了全部的历史规律。如果百姓不相信,他们就用暴力和语言暴力逼着人们信。可悲啊!把握全部历史规律,追求乌托邦的冲动如此深入中国人的骨髓。对此,我也有责任。为了追求语言的简练,快点完成老友尹喜交给的任务,我把话说得有些深奥了,留下了不小的空子。而且,对天道的认识,我也讲不明白,只能谈谈朦胧的感受。

孔子:后学当时的确被您的《道德经》及其睿智而且恍惚的文字迷惑住了。谁不想发现天道、掌握天道、践行天道?我当时甚至发誓,早上掌握了人类的全部历史规律,就是晚上离开人世,我也毫不后悔。但是,我只向往“天下为公”,从未鼓吹过天下为共,更不主张“用武器的批判”来代替“批判的武器”!大同社会的确是我的理想,但我并未描绘出全部的历史规律,纵然我也很想有这等本事。说实话,看到他们把马氏奉为新教主,我还真有点嫉妒。

老子:与动物相比,人类社会有一大特点就是狂妄。人类社会,也许什么都缺过,从未缺过志气。你的信徒说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事开太平”;后来马教的信徒说,“与天斗、与人斗,其乐无穷”;“战天天低头,斗地地献粮”;还要“喝令三山五岭”。真是一脉相承!今天的人还开玩笑说,“给长城贴瓷砖,给东海装栏杆”。我想灭的就是这种自以为冲霄汉的虚妄“志”气。这种志气,其实不是志气,而是对天道的骄妄。对这样的志气,今天看来,怎么灭也不过分。中国人需要的是在天道面前谦卑、在强权面前有志气。

孔子:其实我对苛政也是无比痛恨的。我总是期待仁慈的君王,并号召人们服从这样的仁君。现在看来,仁君没有出现,臣服的习惯倒是改不过来了。现在看来,仅有仁慈善良的愿望是不够的。关键是从制度上落实天道秩序。

老子:今天一不留神聊了一些太大的话题。其实,我们不论当时在俗世还是今天在天上都是凡人,不负有什么历史使命,虽然我们当年使命感都很强。还是在天上好啊!

孔子:经过这么一聊,我又长学问了。我都自我省思,多向您请教。反正您和我现在都是在颐养天年,没有凡世的俗务,来日我们再把这些话题以您的《道德经》为线索逐个梳理,就算是思想体操吧!当年只有一次向您请教的机会,现在不应再错过了。下次就聊大作的第二章吧。

老子:好的!我也应该重新梳理我当年的想法。最近,我把第一章用白话重新作了解释,特让我的助手打印一份,请雅正。以后各章我会陆续发给你。

天道章句之一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对于天道,尤其是对于人类社会的历史规律,人们可以去努力进行研究探讨。但是,天道和人类社会的历史规律不是像人们通常所说的那样。没有一个人可以揭示全部的宇宙秩序的规则和历史规律。

对人类的生存秩序,人们可以用各种名词、术语去描述。但是不论用什么词汇,也是无法全部说明白的。没有一个人能够用语言描述清楚人类生存秩序的终极状态。

一开始的时候,人类的生存秩序并没有一个具体的名称。但是,人们认识到存在这样的秩序的时候,就冠之以某个名称,并去殚精竭虑地想象、设计、构建最理想的生存秩序。这样做,虽然勇气可嘉,实则徒劳。

由政治经济道德等诸方面构成的人类生存秩序是演化而成的。我们只能做旁观者和参与者,而不能做设计者和总指挥。谁要想设计这样的秩序,并强行把社会中的每个人像棋子一样塞进其所设计的秩序中去,那是既昧于天道也违逆天道。作为旁观者,我们既观察天道和人类秩序中不可言状的、只能默会的根本奥秘,也观察其可以言状、能够描述的种种特征。这个虽然听起来像两回事,但都归根于人类秩序及其背后的天道。这两个观察角度合在一起,虽然听起来玄奥,甚至极其玄奥,却是我们认识和理解天道与人类秩序的入门方法。但是,即使入了门,我们也别指望能够变得全知全能,遑论发现和掌握全部历史规律。

2006-04-14

安乐业:展望“后达赖喇嘛时期”

最近,就达赖喇嘛继承人的决定权,在达兰萨拉与北京之间引发争辩“达赖喇嘛继承人决定权”而给很多人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有人甚至断言”西藏问题解决无望”。其实不然,这只是看到了问题的皮毛,却没有洞悉究竟,我们不妨将把“西藏问题”概括为三个问题中去考察,或许能找到一些答案!

1,”西藏问题”存在的根据是什么?

2,”西藏问题”延续的保证在哪里?

3,”西藏问题”的出路又在何方?

分析第1个问题,需要历史常识和分辨是非的眼光。当我们回溯”西藏问题”当年如何进入的联合国大会议程时,记载全部过程的文件上看到”美国承认’西藏是中国宗主权下的自治国家’,并支持达赖喇嘛将’西藏问题’提交联合国,促使西藏问题解决,以实现西藏地区人民自决权。第16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西藏问题’的提案。(FRUS,1958-1960,XIX,Tibet,pp.800-801.)”,可以确切地获得”宗主权”的依据,在于1914年由藏、英、中三方经过谈判,最终由藏、英两方正式签署的《西木拉条约》。该条约正是国际上”西藏问题”延续至今的合法依据。那么,仅仅符合国际条约是否会成为”西藏问题”得以延续的保证?一方面,答案是肯定的;另一方面,也要考察”西藏问题”在国际交往中的价值或地位。

中方代表曾经拒签了该条约,中方根据一些模糊的和短暂的”历史边界”,而拒绝接受”内藏”和中国的边界,并未提出承认与否西藏和印度的边界,因此,印度于1987年依据该条约,在”麦克马洪线”以南建立了”阿鲁纳恰尔邦”,而”麦克马洪线”且还涉及了”锡金”、”拉达克”和布不丹等地,这也是中印至今无法跨越所谓”边界谈判”的真正原因。可见”西藏问题”不仅直接牵涉到印度利益,还能影响到南亚安全。虽然当今出现大规模军事行动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庞大的军事势力仍然具有使双方或单方利益得以兑现的决定性因素。尤其是青藏铁路的开通,无疑把提升了”西藏问题”在南亚及全球安全和利益互动战略中的重要地位。也即是说,印中双方直接扮演着对”西藏问题”的延续和无法消失有着核心力量的作用。另外,显而易见的是,除非西藏流亡政府自行解体,否则”西藏问题”延续下去的重要保证是不会丧失的。

这些因素是否会影响”西藏问题”的解决或出路?虽然笔者不否认存在类似阻碍,但是,从中国、印度和西方各方的利益角度去看,以民主制度为前提来解决”西藏问题”能够创造出一种双赢的局面。当然,中方若有诚意的话并不复杂,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就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与达赖喇嘛”在中国宪法框架内寻求西藏未来”的呼吁之间没有差距的。并且,北京已签署了联合国制定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尤其是2001年,中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些无疑是解决”西藏问题”的交叉点和可行的方案。至于选择何种模式,事实上今日西藏最适合建立”文化特别行政区”,这也是藏中体制外初步谈讨的一大共识和国际社会容易接受的最佳选项,并且更符合因关联人类的存亡而正在各国实施的全球生态保护战略。

北京如何才会接受这一双赢之举呢?从谈判学的角度讲,双两方之间并不存在沟通不足的障碍,而有勾通过度的结果。因此,建议国际社会以及各援藏团体和个人,本着地球村利益均衡、人类得以相对幸福的愿望,应当敦促各国在”西藏问题”解决之前承认西藏流亡政府,并可以在”西藏问题”接受的谈判业已谈出实质性的结果之后,可以各国收回对西藏流亡政府的承认,这恰恰是推动”西藏问题”最终获得解决的举措之一。因此,人们可以断言西藏处于昏迷而非死亡状态。

2006-9-2日重新整理于印北达萨。

《东京审判》到底“审”出了什么?

 一段惨痛的侵华史、一位爱国心切的中国法官、一群死而不僵的日本战犯、一场马拉松式的审判,加上盛气凌人的盟国法官与迷茫的战败国民众,最后还有直指当下的主题升华——一部极富中国特色的主旋律电影《东京审判》就这样诞生了。看完这部电影我不禁要问——《东京审判》到底“审”出了什么?

影片一开始竟用了将近二十分钟时间,浓墨重彩地描绘了开审前关于十一位法官的法庭座次排位之争。代表中国参加审判的梅汝璈法官据理力争,坚决要求位居庭长美国的卫勃法官之后的应是中国法官,而非事先拟定的英国法官,几经周折盟国法官们终于做出了妥协。还未开审导演就先展现了诸法官“窝里斗”的“内幕”,包括影片最后关于是否适用死刑的一长段争论,“阶级鲜明”地将梅汝璈与盟国的法官们对立起来。导演这样做无非是要树典型,突出梅汝璈深深的爱国情怀与刚正不阿的性格,让他的形象高大无比。这一高大就坏事了,一个如此重要的角色就这么变成了个干巴巴的巨人形象,他作为法学家的理性与博学,他对审判的理解与分析,他在法庭上的内心思考与心理波动,所有这些都被遮掩了下去。去除那些无用的藤蔓,整部影片主人公其实就这么两个与盟国法官们较劲的戏份——我不明白,你要“审”的到底是战败国的被诉者还是盟国的法官?

当年梅汝璈对法庭座次的据理力争,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对中国而言确实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我也被他“若不严惩战犯惟有蹈海而死”的热血情怀所感动。但今天,当我们回过头来再看这段历史时,当我们展现这段二战的收尾曲式的审判时,却把重心放到十一位法官内部的分歧上。尤其是关于是否适用死刑的争论,这本是个学术化的问题,却愣被演绎成了类似正与邪的较量。这难道不是我们的民族主义情绪又在作祟吗?以这样的情绪拍出的二战电影,能够理性、能够客观吗?

终于要开审了,影片一上来对“窝里斗”的“特写”已经让我预想到接下来的大致内容了。果然,整个马拉松式的曲折审判过程硬是被导演演绎成了平淡无味的白开水。并非故事不够精彩,而是导演似乎忽视了电影这种艺术类型的特质。法庭上不光梅法官的形象被单一化,所有主要人物几乎都如此,盟国的法官与检察官们俨然手持正义之剑的光辉斗士,而二十八名被诉者(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影片中在判决还未作出前就将他们称为“战犯”是有不妥的)及他们的辩护团体俨然阴险狡诈、死而不僵的猥琐小人。我们看不清人物的丰富神态,我们不知道人物的心理情绪。我们听不到法学家们精彩的法理阐释,我们说不准被诉者对战争的真实理解,我们不了解他们的思想成长历程,我们猜不透他们内心是否在忏悔。正义与邪恶似乎泾渭分明,却又总有种虚无缥缈的感觉。对与错似乎一目了然,却又总觉得如此界定的浅显。我敢保证,整个庭审过程如果去掉人物对话,配上解说,将是非常好的一部庭审纪录片。花费这么多心血就弄出了个干巴巴的纪录片?

这部历史影片对历史解读的浅薄也是很明显的。当军国主义激进分子北野雄一怒斥美国的原子弹杀害了无数无辜的日本平民时,随同梅汝璈来日本的肖南义正词严地举出南京大屠杀、沈阳大屠杀、华北无人区的例子,那意思就是你们死了很多人我们死的也不比你们少。当肖南疑惑地问道日本人为何如此崇拜天皇时,一个酒馆老板娘开玩笑地反问道,那你知道中国人为什么崇拜皇帝吗?两人哈哈大笑,这个很关键的问题就这样在笑声中被轻轻带了过去,让我觉得导演根本无意于对历史的解读与反思。观众花一个半小时就是为了复习历史课本?

我不禁想到了斯皮尔伯格等许多西方大导演关于二战的作品,有血有肉的人物、对战争多元化的解读、对历史深层次的反思。与之相比,这部《东京审判》,没有人物,所有的人物都成了被事先塑好了的单薄木偶。没有思想,所有的思想都被掩埋在了激愤的情绪之下。

《东京审判》到底“审”出了什么?影片最后特意打出了一段字幕:1978年10月,东条英机等14名甲级战犯和两千余名乙级丙级战犯的牌位以“昭和殉难者”名义移入靖国神社——《东京审判》“审”出的只是仇恨!这才是导演的真正意图,这才是影片的唯一主题。我想对这位年轻导演说,你肯定是个合格的“愤青”,但绝对不是个合格的导演。我并不否认影片对靖国神社的批判,但前面一百多分钟的单一说教使这批判变得苍白而情绪化,这确实很能迎合当代中国头脑简单的“愤青”群体。难道一个电影导演的职责仅仅是如此吗?

还有那被生生穿插进电影的三角恋情。曾经留学日本的肖南再次来到东京,偶遇了自己曾经的恋人芳子,还有芳子现在的恋人、自己曾经的同学北野雄一。导演似乎是想借此展现日本民众对战争的各种态度,里面的每一个相关人物都被树成了典型,或迷茫或忏悔或固执,我觉得这是影片唯一生动一些的地方,尤其是曾志伟的传神表演。但这段三角恋情老套地开始,老套地结局,最终芳子为自己的前任恋人肖南堵了枪眼,被自己的现任恋人北野雄一失手打死,悲愤的前任恋人杀死了现任恋人,然后抱着芳子痛哭——你以为你拍琼瑶戏呢?如此滥俗的场景在这部本该严肃的历史影片中显得是那样的多余。我并非反对加上爱情戏,但关键看你怎么加怎么演,是否能融入整部电影。搞得如此老套煽情无非是又迎合了相当一部分人的趣味。

审判的最后阶段,梅汝璈就是否对战犯们动用死刑而与盟国法官们再起分歧,他那激愤的话语里有一句是,经过两年多817次(还有最后的宣判,共818次)漫长的庭审,我们终于认定他们的是有罪的,可我们现在却一直在谈文明与宗教……。其实谁都明白,这漫长的审判程序是大可省略掉的,但我们实在无法忘记,当年一战后战胜国对德国的疯狂瓜分正是纳粹主义产生的主要诱因。有这前车之鉴,我们怎能不谨小慎微地紧紧抓住文明之舵呢?当十一位法官根据自己的理念慎重地做好选择,把票投进票箱后,结果其实已经不重要了。这才是东京审判所具有的划时代的意义,即使它并非纯粹。它给了文明一个开端,并用文明的方式为野蛮划上了一个句号,尽管如此艰难,那扇光明之门毕竟已经开启了。

影片中梅汝璈还说,文明是人类创造的。我想补充一句,罪恶也是人类创造的——真希望每个国家、每个民族、每个人都能明白此理,都能践行此理。

唯 色:在西藏发生的摄影暴力

1、对一次摄影行为的记忆

火车还没有开往拉萨之前,火车还没有把打算拍下“到此一游”的游客源源不断地送往布达拉宫之前,专业的不专业的“西藏照片”已经多如牛毛了。专业的不专业的摄影者们怀抱各式各样的摄影器材,满怀各式各样的热情奔走在有着另一种美的雪域大地上,捕捉着劈面相逢的瞬间渴望占为己有的异域镜像。早在几年前,在拉萨香火最旺的大昭寺,我对一次外来摄影行为引起争吵的记忆尤深。

一方是两个浑身摄影行头的内地男子,另一方是本来正跟裹着绛红色袈裟的僧人说话的两个汉地女居士和两个藏人女子。前者想猎奇,后者不让拍,于是吵起来了。有意思的是,那两人竟然比遭到他们打扰的人更愤怒,非常炽盛的气焰把他们的脸都烧红了:为什么不能拍?你们有什么权利不许我们拍照?口气咄咄,挥舞着相机就像挥舞着武器。而他们的理由是,寺院是公共场所,所以想拍什么就拍什么,这是我们的权利;而对方的理由是,寺院是朝圣之地,我们既不是公共人物,更不是展品。

权利的说法并不那么简单,言下之意分明传达着权力者的自我感觉。而这种感觉或许来自他们的摄影身份,或许来自他们的自身品格,或许更是来自他们内心的帝国情结。我是这么一眼看穿的。

2、说得好听是占有,说得难听是掠夺

听说过一位摄影师的故事,当年他自掏腰包走遍西藏的时候是个画家。十多年前的西藏远比今天的西藏原滋原味原生态,足以令众多的艺术工作者为之抓狂。不但吃苦耐劳的精神可嘉,尤其是,把节衣缩食的银子付诸于并不便宜的胶卷、洗印更是令人感佩。但他还有一个爱好,走哪都要顺手牵点什么,比如大大小小的嘛呢石,比如羚羊角野牦牛头骨,甚至从一个偏僻的小寺院里将一尊小佛像揣入兜中。他声称这些都是他的素材。

其实不止他如此,有一位艺术工作者可谓较早到达如今已是旅游景点的藏北“骷髅墙”,他凭着下乡采风的名义,用不着买门票也用不着给看守人一点零钱,就从整体到局部尽情地拍了个够。拍则拍矣,但他期望的是把这些骷髅照片买个好价钱,却被同行中的另一位高手借口认识老外,于是连底片全都拿走,从此那人就变成第一个“发现”“骷髅墙”的人了。而我在一位作家的家中,见过数百个看上去年代久远的泥塑小佛像“擦擦”,这些从阿里古格废墟中找到的“擦擦”,背面还深深印着制作者拇指的纹路,如今都成了这位作家自称的藏品……而这样的行为艺术不胜枚举。

至于摄影也是这样——“穿脏兮兮的皮袍子的藏胞,转经的或辩经的人们,活佛与喇嘛,朝圣途中仆地前行的信徒,圣湖畔的玛尼堆,天葬台与秃鹫,雪山与冰川,藏戏与云朵……”,似乎不拍这些就不足以证明拍的是西藏。而拍这些时,广大摄影者们又是怎么去拍摄的呢?或者说,在摄影者与被摄影者之间,呈现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3、当对方变成猎物

摄影者与被摄影者之间,应该建立的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而不是猎人与猎物的关系,但遗憾的是,常常会有很多人把手中的相机视为武器,把别人视为猎物,产生予取予求的冲动和动作。

双方的态度十分耐人寻味。一些摄影者变得做作甚至古怪——说话怪里怪气,姿态怪模怪样,以为如此就会让对方就范,任其摆布。而被摄影者,且不说其传统中对摄影这种现代技术的抵触,即使古老的忌讳早已消散,但在偏僻的乡野依然古风犹存,为何对此就没有一点点尊重呢?即使古风早已荡然无存,如今许许多多土生土长的人们乐意把自己定格在相纸上,成为今后生活的纪念,但前提必然是愿意而不是不愿意,为何对此就没有一点点尊重呢?

有人这样回顾在进藏探险游中一群男女摄影者的拍摄经历:“1997年的藏北原野,那些纯朴的牧民对着几十架长枪短炮,脸上露出困惑的微笑。而特别活跃的这个女人,嘴里不断爆发出‘哦~呀’的声音,这种声音与其说是赞赏和鼓励,不如说是赤裸裸的挑逗,她用那种强烈的猎奇欲来挑逗镜头,难道这些进入镜头的牧民只是作为镜头前罕见的珍稀物种存在吗?”

事实上,摄影中的暴力就这么发生了。

事实上,在西藏发生的摄影暴力比比皆是。

 

图片说明:超视距拍摄
  2006年8月31日13时48分,一摄影采风团在前往羊卓雍错途中临时停车,一位藏族女子
好奇地站在采风团车旁,一名摄影师在车上向远处拍摄;另一名摄影师与藏族女子保持
着相当的距离在拍摄。
  李洁军 摄(转载于陈小波的博客 http://blog.daqi.com/article/43008.html#1

 

4、与高原反应相似的变态行为

何以一位在此处摄影时知道收敛或者自律的摄影师,但在别处摄影时却变得肆无忌惮?何以在此处遵从的职责在别处却毫无约束力?何以在此处为对方所接受的权利在别处却不给予另一个对方?为什么会是这样?

当然那些内心里从来既无公德也无私德以至在哪里都留下坏名声的人,在此不必赘言。

这就不得不提到一个词:文化帝国主义。而文化帝国主义就像外来者在高海拔之地容易出现的症候——高原反应,许多人只要到了边疆,其心态的转变就像高原反应立即发生,那是一种自我优越甚至傲慢的心态,哪怕被掩饰得很好,却会在诸多行为中表露无疑。文化帝国主义,我自忖这是对在西藏发生的摄影暴力并不过分的注脚。

类似的摄影暴力也同样出现在其他媒介当中。或许人们认为重在结果的呈现,而不是过程中的反常,于是不仅原谅、忽略而且纵容。然而即便是在技术上十分完美的作品,看上去再现的是西藏,却是借那种与高山反应相似的变态力量极其肤浅地再现了他们以为的西藏。而那些被摄影者往往是沉默的大多数,他们除了躲避或者表露拒绝乃至愤怒的表情往往是没有声音的,即使当场发出不满的声音,也因为语言不通而被当作另一种物种的私语。

但愿我的坦率不会被误解为一个民族主义者的表达。其实我知道当我这么评说时存在一种风险,对此我只能辩解:如果前提不是基于对方的无助、被动和沉默,如果从一开始就尊重既特殊、差异又互相重叠与关联的历史经验、生命体验,难道就拍不出关于西藏的好照片吗?

5、妖魔化或神圣化的西藏在被拍摄之后

历来对于西藏抱有两种最典型的态度:妖魔化或神圣化;尤其经由各类媒介的再现各有广泛的影响,专业的和不专业的区别无非在于一个巧妙一个拙劣而已,但结果都一样:使西藏失真,使西藏人失真。这就像当代卓越的批评大师爱德华·萨义德评述西方媒体眼中的穆斯林世界:当伊斯兰被报道了,伊斯兰也就被遮蔽了。

随着现代交通工具的日益方便给西藏带来的犹如过江之鲫的游客,在专业和不专业的西藏摄影中出现的摄影暴力也愈发突出,换句话说,这是现代化的暴力加剧了摄影暴力。理所当然地,当地人曾经的沉默会逐渐地转化成各种明显反对的方式。有意思的是,这反倒招来了被反对的一方同样激烈的反应:或勃然大怒,或痛心疾首,或失望透顶等等,却少有冷静的反思和自责。

是快速发展的商业化戕害了西藏人的心,使之变成动辄收费、斤斤计较的狡诈之徒?还是所有的包括文化帝国主义的强制行为早已损害了西藏人的尊严?事实上,西藏既不是人们想像中的净土,也不是人们想像中的秽土;西藏和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一样,是人所生活的土地。

当然也有很多好照片在传播西藏的精神,西藏人的精神;其中有着我们完整的生活、情感和文化。我相信这首先是基于一种人道的立场上实现的。

所以,我在我的朋友、摄影师陈小波的博客上关于西藏摄影到底怎样拍的讨论后面,看到这段跟贴倒是颇以为然:“为了拍照而去西藏,为了拍照而拍照,所谓摄影家或者摄影人也很可怜。最好的场面是西藏百姓自己有数码照相机,随时记录自己的生活,自己看自己,自己乐自己,有自己的发表影像权。等到西藏人人都是摄影人,一切就无所谓了。你拍我,我还拍你呢,谁稀罕谁?”

2006-9-17,北京 

刘晓波:“色搞”泛滥的中国

“搞”,汉语词典的解释为“做,干,办,弄,”但在中共治下的中国,“搞”字却莫名其妙的男女关系连在一起,最著名的词汇有“搞对象”和“搞破鞋”。前者指合德的正常恋爱,后者指缺德的不正常偷情。

六四后的中国,“搞”字与强作狂欢的大众文化搞到一起,先是“搞笑”变成常用词,接着是“酷搞”、“色搞”、“恶搞”的流行。最近,草民胡戈恶搞名导陈凯歌引发出网络恶搞狂潮。其实,在网民们“恶搞”中国之前,“色搞”中国的情色狂欢早已是商业文化中最流行的主题。

与物欲横流的权贵私有化相适应的商业文化消费,也像富贵攀比的物质消费一样,日趋享乐化、浅薄化、平庸化,其社会功能也越来越成为现政权维持独裁秩序的帮闲工具。小品化调笑的精神按摩,发挥着麻痹灵魂和瘫痪记忆的功能;亲民化宣传的强制灌输,强化着救主-臣民意识。而现实中的包二奶、泡小姐、婚外恋、一夜情等性混乱,与商业文化产品中的色搞狂欢相对应,变成纵欲主义的工具。

当年的政治革命狂热变成财富崇拜和性放荡;最高道德楷模毛泽东也在价值观的非毛化和毛遗产的商品化的过程中,神的光环逐渐褪去,而暴君的本来面目日渐显现,其私生活的糜烂也渐次爆光。在民间的地下话语中,毛泽东等已故中共高官的私生活,不仅成为民间笑话的素材,也成为今日的大小官员们包二奶的榜样。毛在中国的特殊地位及其名誉资源,不仅为左派们煽动民粹主义提供思想资源,更为商人们提供发财致富的卖点。

一夜暴富的黄金梦中包含着夜夜风流的渴望,压抑已久的性欲一旦得到释放,必然变成现实中的“包二奶”和“泡小姐”,再包装成文化产品中的婚外恋矫情和床上尖叫。看不完的肥皂剧和贺岁片,再也离不开“肉弹”的四处开花;文学作品也进入“肉体写作”的时代,“美女作家”之后又有“美男作家”,白领们的酒吧情色之后,又有妓女的卖淫自白,接下来又有完全纪实的“下半身日记”,是自称硕士的知识女性将自己的裸体照贴到网上。网络文学的热点之一就是“情色文学”的兴盛。作品中的男女,也越来越赤裸地展示肉欲和性变态行为,甚至到了没有羞涩表情而只有色欲饥渴和肉弹发射的地步。


一 八十年代冲破政治禁区的情色

在思想解放和启蒙激情的八十年代,商业文化对大陆的冲击主要来自港台,形成对独裁文化的两个层次的反叛:一是对党文化垄断的反叛,促成了中国人背离官方的革命意识形态,而开始转向人性人情的觉醒。二是对所谓文化精英主义的反叛,打破了文化精英的话语霸权,文化市场和受众趣味开始出现分化。以港台歌曲、金庸武侠和琼瑶言情为代表的通俗文化风靡大陆,不仅使官方说教越来越失去市场,也使《人民文学》、《诗刊》、《收获》为代表的精英文化的影响力急遽衰落,所谓的严肃文学的读者群迅速缩小而通俗文学的读者急遽膨胀。也就是说,通俗文化对文化大一统起到了非常好的瓦解作用,使大陆的文化市场开始有了分化,促成了官方文化、精英文化和商业(大众)文化的多元并存。在党文化强制推销的主旋律和精英们的说教文化之外,民众在文化消费上有了选择新的文化产品的余地。

商业文化的反叛当然也涉及到爱情和性欲领域。在八十年代,情色的解放首先来自港台的流行歌曲、手抄本小说和日本影片,其中,尤以邓丽君的情歌和日本电影的影响最大。邓丽君特有的软绵绵气嗓,倾诉着如泣如诉的情爱悲欢,对于听惯了“钢铁旋律”的国人来说,无异于瓦解革命意志的靡靡之音,但她的声音确实听醉了文革结束后的一代青年,即便在“清污”的打压下,她的歌声仍然风靡全国,也影响到大陆通俗歌曲的最初亮相。日本电影《追捕》中女主人公的飘逸长发,《生死恋》中男女之恋的刻骨铭心,也使城市青年的夜晚被情色幻想占据。到八十年代中期,中国人宣泄性饥渴的主要方式,一是大量阅读外来的翻译文学,如劳伦斯等人情色小说;二是偷看黄色录相,聚在某一有录像机的朋友家偷看“毛片”,已经成为朋友交往的最亲密方式之一。三是有幸出国的人,把资本主义世界的“红灯区”当作旅游景点,出国归来的国人,也乐于在亲朋好友间讲述西方的红灯区和性自由。

在文学上,改革开放之初,中国作家的情色解放还不能直接展示性欲和肉体,而只能以政治禁忌下的“爱情”来包装。张洁的短篇小说《爱,是不能忘记》,是爱情主题突破政治禁区的代表作,第一次控诉了极权政治对人性之爱的蹂躏。即便是纯民间的地下文学如《今天》上的作品,也是以抒发爱情为主,舒婷的《致橡树》便是代表作。

到八十年代中后期,文学中的男女恋情开始在情感描述中加入性内容,张贤亮的中篇小说《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之所以轰动一时,就在于作品描写了在流放中的右派男主人公与村姑之间的性爱。但张贤亮的性描写,还只是其意识形态批判的附属部分,一方面服务于冲破写作禁区和追去创作自由的启蒙目标,另一方面服务于对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苦难命运的表现。这部中篇小说赋予了性行为以过于夸张而沉重的意义,是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苦难命运的倾诉,也是知识分子的“人民上帝观”的另类表达——底层村姑用丰润的肉体治愈了落魄士大夫的性阳痿,用朴素的性爱拯救了知识分子已经沉沦的灵魂,最终把男主人公送进了铺着红地毯的人民大会堂。电影《芙蓉镇》也是对反右迫害的控诉,落魄文人与泼辣村姑的情色故事,赢得了中国最高电影奖项。这就意味着,政治禁忌下的右派与“破鞋”之间的偷情,既被大众视为美好人性的展现,也已经得到了官方颁奖的正式肯定。

与此同时,弗洛伊德的性欲理论风靡大陆,潜意识理论影响着许多作家对性问题的处理,可以说,观念化先行是当时文艺的普遍特征。比如,王安忆写出的性欲系列小说“三恋”,重在表现极权政治之下的性压抑和性扭曲,给我的阅读感受是:她一手捧读《性学三论》,一手写出了潜意识中的性冲动。张艺谋导演的影片《红高粱》之所以风靡一时,从选材的角度讲,就在于影片讲述了一个充满野性的野合故事,影片主题曲“妹妹,你大胆往前走”的粗狂吼叫,是对性欲所代表的原始生命力的大肆张扬。以荒凉大西北的火红高梁为背景,在开阔的蓝天和大太阳的俯视下,土匪对村姑的强力劫持,高梁地里的野合狂潮,土匪们为争夺女人的相互厮杀,女主人酿酒的大缸里射入男雇工的尿骚,居然神奇地酿出了远近闻名好酒“十八里红”……这一系列戏剧性的情节设置和人物塑造,不仅完成了男女性欲的奇特交合,而且营造出神奇生命力的视觉幻想。《红高粱》的获奖象征着国人性观念的转变:把“情色张扬”作为“生命力旺盛”接受下来。

政治禁忌和偷情高潮的奇妙混合,在王小波的长篇小说《黄金时代》中,得到了更为艺术也更为深刻的表达。其中,最为精彩的章节是对主人公“王二”的知青生活的描述。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另一面,是城市青年在农村得到了最现实、也最粗俗的性启蒙。那是一种朴素粗俗、酣畅淋漓而又充满偷吃禁果的刺激的性启蒙,而全没有花前月下的缠绵和音乐诗歌相伴的浪漫。当城市中学生变成了响应伟大领袖号召的知青之后,兵团和集体户的特殊环境,突然拉近了男女之间的距离,曾经连男女生拉手都不敢的城市学生变成了敢于在乡村野地里偷情的知青。是的,乏味的精神生活需要用男欢女爱来填充,也消除了性的羞涩和罪恶感。于是,“广阔天地”中的“大有作为”,被王小波描述为“大有‘性’为”。农村那空旷的无人田野,为大城市中倍受性压抑的一代青年提供了偷情私通的性欲飞地。

在当时的政治生态中,小资情调的恋爱是必须清除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偷情就更是大逆不道,特别是“私通”中的女人,要被扣上一顶极具诬蔑性的帽子——“破鞋”。男主人公王二与女主人公陈清扬进行田野交媾的前奏,不是谈论诗歌和音乐,也不是交流革命心得和接受再教育的感受,而是两人讨论“破鞋”问题。王小波笔下的女主人公陈清扬,被当地人视为“破鞋”,而她本人却不承认自己是“破鞋”。她以前确实不是“破鞋”,只是在王二的性攻击下才真的变成了“破鞋”。尽管,在文革期间,政治禁忌和道德歧视造成的偷情风险令人恐惧,但其惊险恰与偷吃禁果的刺激成正比。在王小波笔下,偷情时的“呻吟就像泛滥的洪水”,射精后的“阵阵震颤就像从地心传来”。而性交时的紧张如同受惊吓的脱兔:“可是她说,快,浑蛋,还拧我的腿。”

文革前,相信没人敢把国家主席刘少奇的夫人侮蔑为“破鞋”,而文革中,王光美的脖子上却被红卫兵挂着上了“破鞋”。文革结束后,当刘少奇及其遗孀获得平反之时,以前的“破鞋”也逐渐褪去罪恶色彩,而变成小说中的正面人物并被赋予道德正当性,随之而来的是一个为“性”重新命名的纵欲时代,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破鞋”,变成了人人追逐的时尚“新鞋”。君不见,在当下大陆的电视剧中,有一段被各类剧中人重复的台词:“婚姻如同一双鞋,只有穿的人才知道是否合适”。

(未完,待续)
──《观察》首发

焦国标:你达赖爷爷

有些外国媒体记者问我,近年撰写不少国际问题评论,所凭借的思想资源和学理依据是什么。我每每回答,一个乡下孩子养成的朴的世界观而已,没有任何其他资源和依据。当今中国所谓的国际问题专家教授们彼此相拾的牙垢不超过主权不可侵犯这一条,而我认为未经民意授权的主权只不过是一群匪帮罢了。一个合法的政府怎样剿灭领土上的土匪,文明国家就可以怎样剿灭这样的国家。因而美国对阿富汗、伊拉克政权实施斩首行动,在我看来不算颠覆,而是剿匪。我建议日本能分担美国的全球负担,把北韩这样的所谓主权国家也当匪帮给剿了。八九六四邓小平下令枪杀学生,我不认为是什么鸟政治,我认为那是一个爷爷辈的老杂毛枪杀别的爷爷的孙子。

在毛泽东、周恩来眼里,达赖喇嘛只是一个毛孩子,因为他们比他大二、三十岁。可是对于当今北京政府里的大小人等而言,达赖喇嘛就是一个父辈或祖辈的长者。因而现今北京沿用毛泽东时代对达赖喇嘛的种种谴责和藐视之词,在我看来实在是“无五伦的禽兽”(林琴南骂陈独秀、胡适),是大逆不道。八月二日自由亚洲电台报道,日前加拿大政府授予达赖喇嘛加拿大荣誉公民称号,中方就此向加拿大外交部提出抗议。当我看到中国驻加拿大使馆政治参赞张卫东指控“达赖喇嘛是个分离分子”时,我脑海里跳出的一句话则是:“不。他不是分离分子,他是你达赖爷爷。”我不是骂人。我们对年迈者称张爷爷、李爷爷,怎么就不可说达赖爷爷?

张卫东评论加拿大政府此举时说:“我不认为他应该获此荣誉,这一做法将损害加拿大的形象,伤害两国的关系,我们希望这些事情未来不要再发生。”那么请问“保卫毛泽东张”先生,你认为达赖喇嘛该获什么荣誉?莫非他就活该流亡终身,一辈子不能回家?常言说:“要想公道,打个颠倒。”假如达赖喇嘛是你爷爷,你是否觉得他老人家也活该漂一辈子,有家不得回,要回家就得钻你们的狗洞?极权统治都是反人性的。人伦也是人性,反人性必然反人伦,不讲什么爷爷不爷爷的。江湖上一直传说,北京以拖待达赖喇嘛;达赖海外一死,西藏问题一了百了。且不说达赖死在海外西藏问题未必能一了百了,即便确能一了百了,北京也不该存这样的狼心狗肺,而应想方设法尽早使之落叶归根。

大赦国际的一位中国观察员就张卫东的抗议评价道:北京“总是用损害两国关系和贸易关系来威胁其他国家政府,这是非常可耻的。我认为中国政府不应该使用这种方式。加拿大政府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好朋友,目前有超过一百万中国人在加拿大,其中大部分已经成为加拿大公民,我认为中国应该用友谊而不是用威胁来和加拿大交往”。北京的这种威胁,令人联想起驯化动物。可是它忘记了它打交道的对象不是动物,而是文明国家的政治家。据加拿大外交部的资料,中国目前是加拿大第二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已经超过三百亿加元。加拿大政府一直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西藏的合法政府,并不承认西藏流亡政府的法律地位。达赖喇嘛是一位重要的,并在国际上获得广泛尊敬与支持的精神领袖,加拿大政府难道应该像中国政府一样无视这一些,跟在中国政府之后一齐骂达赖喇嘛是分离分子吗?

记得不久前在北京《新京报》上看到一大篇关于诺贝尔奖的综合报道,文学奖的系列里没有高行健的名字,和平奖系列里没有达赖喇嘛的名字。我担心有一天中国的外交官在驻在国媒体上看到诺贝尔文学奖系列里出现高行健的名字和平奖系列里出现达赖喇嘛的名字也会发神经搞抗议,并以经济合同相威胁。我劝这些外交官切记:你国的政治并不是别国的政治,何况你国的政治如此罔顾人伦。                                           

2006年9月5日 北京

首发民主中国

齐家贞:仅有一张诚实的脸是不够的

--林别卓印象记

六月二十六日,在傅红二千零五年文学奖的颁奖大会上,我与林别卓不期而遇。

之前,有人告诉我林别卓也来了,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不理他。

墨尔本不少人对把谎言讲得那么当真的林别卓百思不解。据多年来林别卓在报上的表现,我觉得他像是个文革的活化石???人活着,活在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思想早已石化,讲的都是文革时期似是而非的谎言,而且一旦鉆进了这套谎言体系,那怕与事实相距十万八千里,他也出不来。正像重庆人说的“咬X犟”,哪怕咬到不该咬的地方了,还要犟到底,死也不放。这种人很难缠,我决定敬鬼神而远之。

但是,那天颁奖大会休息时,林别卓满面笑容朝我走来,我突然认为上面的看法不对。为什么?我看到了一张非常诚实憨厚的农民的脸——当然,不是罗中立油画“父亲”里那张饱经沧桑满脸沟壑的脸,而是给澳大利亚的黄油面包养得肥肥胖胖红光满面的脸。我被这张老实巴焦的脸感动了,我认为,林别卓是老老实实说假话,真心实意在撒谎,那是不能与故意骗人者相提并论的。我立即对他笑脸相迎。

很巧,我他祖籍都是海南岛文昌县人,不知我是哪村哪队,否则,村队相同也说不定。更奇者,这两个六十出头的同乡人,还是同年同月来的澳洲,不是同一天,林别卓早我两星期。

林别卓问,你在国内是干什么的?我答,坐牢十年。喔,为什么?我单刀直入,林别卓,你在墨尔本很出名,我们不同意你的许多观点.他呵呵呵笑,我知道,我有很多朋友,他们和我的观点不一样。我们接触的时间很短,他不善言谈,甚至有点木纳,但是,诚实的脸,诚恳的态度,使我愿意成为他很多朋友中的一名。

我送他一本我的书。我说,假如这本书里所说的故事只发生在一个人身上,只发生在一个家庭里,我们可以忽略不计,但是,这种事发生在成千上万个人身上,发生在成千上万个家庭里,我们就不能说这是正常的现象了。林别卓直点头,我一定好好看你的书,看了书再说.

三天后,林别卓从悉尼来电话,向我问好。我谢谢他,还是咬住那个话题,为什么你要说那些不符合事实的话。他又呵呵呵笑了,说,我们只说乡情,不说别的吧!今天我只是打电话问候你,等看了你的书再说.诚恳的声音,诚恳的为人。

林别卓似乎想结交我这个朋友,我很乐意,在遥远的澳洲有一位爱好相同的海南同乡,难能可贵,我期望通过乡情的交融和相互的探讨,他最终能回到尊重事实的轨道上来。不少朋友听说了我与林别卓的交往,也怀抱着同样的希望。尽管林别卓数次支吾其词,不肯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我猜想他有难言之隐,心里明白,就是不能说出口。总有一天,他会改变。

然而,林别卓还是林别卓,他最近的几篇文章把文革又带回来了,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形势大好不是小好……之类的。我很失望很不解。

林别卓在中国呆了四十多年,是教书的,他不可能对发生在中国大地和海南地区的腥风血雨毫无察觉熟视无睹;林别卓在澳洲已经生活了十八个春秋,现在悉尼住地做半职翻译,他不可能对澳洲民主与中共专制的巨大差异毫无体验无动于衷。对 “党”与“祖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党不是祖国、祖国不等于党,这个像平面几何“点、线、面”一样简单的公理——不需证明的道理,林别卓竟至完全弄不清。难道是盲目的忠诚盲目的爱国,使他一叶障目不识泰山?墨尔本老戴维说的话一语中的:我们爱祖国母亲,但是,我们不能爱强奸母亲的人。不知林别卓听后有何感想。

澳大利亚医院为林别卓搭了好几条心脏桥(我住过院,吃、住、医、药分文不付),每条桥闪耀着自由民主人道福利的光芒,这样,林先生才有闲情逸致去欣赏瓶刷子树和发现美老人。君不见,中国的“丑”老人们——得了病没钱医就美不起了——特别是农村的病老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谈心,主题是交流自杀手段,哪一种自杀方式最有效,痛苦最少,必死无疑。不知林先生听了这样的报导会不会痛心疾首,触动你思考这是咋搞的。也不知林先生想过没有,赞美支持独裁暴虐的党,其实是一种自私残酷的表现.因为你饱汉不知饿汉饥,还说,饿汉吃的都是好东西;因为你不愿意中国人民也像你一样,沐浴在自由民主人道福利的阳光里。从我见到林别卓的那一刻起,我不怀疑他是个正直的人,遗憾的是,不管他主观上怎样,客观效果很无情。

从林别卓不经意的谈吐中和一两个小举动里,我觉得他是个好丈夫好父亲,是个有人性的人。林先生,你爱你的妻子,你爱你的子女,好东西来了,我相信你会立即想到他们,只有同他们分享,你才会感到真正的快乐,假如好东西有限,你会自己忍着,留给他们享用,你才心安。同样的道理,你热爱祖国人民,你个人拥有了好东西,那是不够的,你难道不希望有朝一日祖国人民也拥有,你难道不愿意为他们早日拥有助一臂之力?

林别卓喜爱写文章,写文章者更应具有诚实的品格,你有诚实的面孔,最好还有一颗表里如一、诚实善良的心,那么,人格文格都令读者信服,真的就不亦乐乎了。

 

东海一枭:给中国一个奇迹,给中共一个机会!—致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

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

近段时间以来,“江湖”上万马齐喑一片恐怖:继维权律师高智晟被拘留审查,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被判处徒刑后,维权人士郭飞雄被捕,“涉嫌非法经营”;浙江作家力虹、中国民主党骨干陈树庆先后被捕,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同时,许多人受到警告、传讯、软禁或被剥夺出国权…,黑云压城!不论这是否大规模逮捕的前兆,针对上述维权人士和自由作家进行的这一次集中的政治迫害,是一次政治大倒退,也是政府形象的一次自我大抹黑,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完全背道而驰!

建设和谐社会靠的是民主法治的推进和言论信仰的自由,民众需要、政府创造的应该是充满生机活力的和谐,而不是一个凭暴力和恐怖“建设”出来的思想舆论大统一但同而不和的社会。日前我作《美色怀中致和谐》倡议召开“中华和谐大会”,语言虽属调侃,但主题严肃,意义深远。

中华文化特别强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个人身心的和谐。儒、墨、道、佛诸家对和谐思想各有深刻的阐发。道家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提倡遵道以行,率理而动,因势利导,合乎自然;墨家倡导“兼相爱,交相利”,主张实现个体与社会的有序一体,道德与功利的和谐一致;慈悲和谐是佛学的基础准则之一。佛教提倡“中道”正观与正行,反对任何偏激思想,并有“六和敬”之说,就是“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其精神与和谐社会的理念相通。

和谐更是儒家的核心精神。儒家讲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主张天地万物贵乎中和,君子言行贵乎中庸,施政使民贵乎执中。儒家特别注重人际关系的和睦相处,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其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忠孝和平等等道德原素,都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儒家的和谐思想,特别具有平衡性,互补性,包容性,兼容并蓄海涵百川,“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又是最重要最根本的。要建和谐社会,先求政治和谐,当务之急是在朝的中共与在野的民运之间先和谐起来。斗争战争需要智慧,和平和谐更需要智慧,需要立足于仁义慈悲之上的更高更大的智慧。两年前,我就向中共呼吁:要和平,不要镇压和战斗;要改革,不要革命和暴力;要对话,不要敌视和对抗!

文明的进步,和谐的达成,需要朝野之间、官民之间、当局和知识分子之间,从对抗走向对话开始,双方秉持一种和平、理性、宽容的心态,来共同面对过去、现在和未来,来共同寻求合适的办法与契机,解决当下失范状态下的种种困境,如政治功利、官场腐败、道德崩溃、两极分化、个人迷信、利益集团化等等,从而推动民主化进程,实行全民族的大和解。

特别是政府方面,亟需摆脱传统家长式的威权心态,以宽阔的胸怀平等的态度,主动寻求对话,从而养成开放自由宽容创造的社会氛围和环境,并以批评乃至异议的力量解决自身种种问题。为什么对于他国可以对话,对自已的国民反而常常恼羞成怒拔刀相向呢。为什么双方不能相互宽容尊重,不能求同存异良性互动、摒弃成见坦诚相见呢,为什么同胞之间非要拚个鱼死网破你死我活呢。比起对抗争斗来,对话和争鸣,不论对于中共、对于民运还是对于整个中华民族,都是成本最低的。有些事情,对立双方各退一步并无损失,反而道路柳暗花明,局面海阔天空。

党和政府“刀枪”在握,始终掌握着对话的主动权,这理性和善意的“退一步”,应该由政府先迈,先拿出诚意摆出高姿态,立即释放高智晟郭飞雄等维权人士和自由作家。

有网友曰:高智晟郭飞雄等这一次还能没事,就成奇迹了。我相信奇迹,因为我还没死心,我对孔孟告诉我的人性最深处的善有信心,而且我相信这是一个会出现奇迹的时代。奇迹是人创造的,毛泽东说,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老枭说,圣贤改变人类命运,英雄创造人间奇迹。

历史又到了一个关键时刻,中共何去何从面临重大选择。愿两位发大愿,奋大勇,显大智,履悬崖如平地,从绝境觅生门,把中国推上民主自由的康庄大道,我有厚望焉。有一句古话叫: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此言有深意。屠刀在手的时候主动放下,能够“灭掉”对手的时候主动示好,那才是大英雄的器量大豪杰的风范,那才是大智者的的觉悟大仁者功德。庸碌猥琐之辈,百般须索,千般计较,拿又拿不起,放又放不下,最后害了别人也误了自己。

在这样一个朝野对立严重、官民冲突不断、遍地都是黑恶、到处都是仇恨的时代,多么希望党和政府从释放高智晟郭飞雄等维权人士和自由作家开始,进而取消文字狱,大赦政治犯思想犯,认真落实现行宪行中的有关条款,对于人权和自由,变侵犯为保护,变阻碍为鼓励,变压制为促进,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现代化民主化的进程。

我曾在《孟子强调顺受其正,枭爷早已成仁取义》中表示,我的人生长远规划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创造、重建重塑中华文明真善美的辉煌,把我所知的人生、社会、宇宙之真谛和大道指给世人和后人看,以立人极而安万世;短期目标则是缓解时代深深疾痛,化解社会重重危机,推动政治加速进步,争取敌对多方皆赢,民族全面和解。

我的长远规划和短期目标都希望得到中共的支持,都需要得到两位的配合。请不要让我的亲友和同道嘲笑我天真。给我机会,就是给中国也是给中共给你们自己机会。对于你们来说,我相信创造一个“高智晟、郭飞雄等这一次还能没事”的“奇迹”并不难,需要的是浑厚的仁心、宽阔的胸怀和深广的智慧。只要把类似“奇迹”不断创造出来,积累起来,我们的社会和政治就一定会出现真正的奇迹,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就一定会获得光明的前途!

中国公民余樟法(东海一枭)

2006-9-17夜酒后泣书
民主论坛

杨银波:台湾,灵魂去过的地方

走近台湾

台湾,这是一个我的身体从未去过,但声音、文字、图像与灵魂却曾去过的地方。那里有我的几位擅长观察时政、体察民情并将思想勇敢表述于公众的朋友,那里有我所渴望的自由民主空气与公民社会之风,那里有类似龙应台、马英九这样的睿智人物,那里有我还并不熟悉但试图比台湾人都还要熟悉的建筑、雕塑、纪念馆、英雄、感人事迹。类似我这样一个年轻的大陆人,怀着这样的理想,对比自己所处的环境与矛盾,亲眼目睹并体验经历过太多的悲剧磨难,而后想到应当四处寻找华人社会变革的宝贵经验,如此,则走近台湾已成为一个重要选项。

走近台湾,尤其是走近“近现代历史”的台湾,最起码应该了解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7年“二二八事件”至1970年代的台湾本土化运动;第二阶段,是1970年代至2000年的民主化运动;第三阶段,是2000年及往后的全球化挑战时期。若追溯到更为久远的台湾史,则应深知四百年前的平埔族和山地原住民族被西班牙人、荷兰人殖民的详情,以及而后他们被汉人移民如何垦殖、搜刮、残害,再到日据时代的林林总总。至于白色恐怖、党外抗争、政党轮替、民主法治的维护与完善,直至今日的社会各阶层状况,仍然只是台湾史里非常靠后的一部分。通鉴,是为了资治;资治,即必须通鉴。了解台湾史,有助于台湾本身,也有助于大陆,甚至有助于其它任何华人社会,乃至全球。

血与火的抗争

台湾同样经历了难以笔述的屈辱、恐怖、牺牲,一代代人在漫长的历史泥潭中,用血的代价才换来今天这样的局面。了解大陆史的人,应当不会忘记1920年代的“四一二事件”、1930年代的“东方旅社事件”、1940年代的“较场口事件”、“李闻血案”、“下关惨案”。

其实,从1920年代到1940年代,台湾也不平静。1925年10月22日,“二林事件”爆发,蔗农抗议“林本源制糖会社”剥削压榨的农民运动,遭到残酷镇压,其状惨绝人寰,并遭到持续报复和迫害。其它地方的农民运动人物,比如赵港,在1931年3月24日即遭到逮捕,并遭严刑折磨致死。农民运动遭到镇压颇严重的,更有1932年3月10日的“永和山农民组合”被捕的92人。另有:1934年的“众友会事件”,1936年的“埔里社事件”,1942年的“东港事件”,1943年的“台湾民族主义青年团”惨案,1944年的“雷灿南案”,1945年的“南方澳间谍冤枉事件”,直到1949年的“四六事件”、杨逵《和平宣言》事件、《光明报》案、“中共台湾省工作委员会”案……。血与火的抗争,一直充斥于台湾。

当大陆混乱于一波又一波政治运动、暴民运动的同时,台湾也经历了国民党威权时代的白色恐怖。这主要包括:1950年的谢瑞仁、林书扬等人的“麻豆案”,邓锡章、张伯哲等人的“台中案”,林清良等人的“桃园案”,黄纪男、廖史豪等人的“台湾再解放联盟”案;1951年的李友邦的“台湾独立革命党”案,黄温恭的“台湾省工委会燕巢支部”案;1952年的吕赫若、郑定国等人的“鹿窟基地案”;1954年的高一生、汤守仁等人的“高砂民族自治会案”;1955年的“孙立人案”;1960年的雷震、傅正等人的《自由中国》案;1961年的黄纪男等人的“台湾民主独立党台湾地下工作委员会”案,苏东启、詹益仁等人的“苏东启案”,陈智雄等人的“同心会”案;1962年的施明德等人的“亚细亚同盟”案;1964年的彭明敏、魏廷朝等人的《台湾自救运动宣言》案,等等。

极权体制下的大陆,一场恐怖文革如山洪暴发,席卷大江南北,台湾的白色恐怖也仍在那个时代恐吓着威权体制下的反对者。这主要包括:1967年的林水泉、颜尹谟、黄华、许曹德等人的“全国青年团结促进会”案,陈泉福等人的“台湾大众幸福党”案;1968年的“崔小萍案”、“柏杨案”;1969年的许席图等人的“统中会案”,“陈中统案”,李义平、高阵明等人的“山地青年团”案;1970年的江炳兴、郑金河、陈良等人的“泰源监狱案”;1971年的谢聪敏、魏廷朝等人的“花旗银行爆炸案”;1974年的郑评等人的“台湾独立革命军”案,吕文华等人的“台湾原住民独立运动”案;1975年的“白雅灿案”,直至1979年到1980年的黄信介、吕秀莲、姚嘉文、施明德等人的“美丽岛事件”。即使到了1980年代、1990年代,也仍有诸多事件颇为恐怖,诸如1981年的“陈文成事件”,1984年的“江南案”,1987年的蔡有全、许曹德的“台湾独立案”,1991年的陈正然等人的“独立台湾会”事件,等等。

两岸缺乏彼此的状况知情

1987年,台湾国民党当局解除台澎地区长达38年的戒严,并开放大陆探亲,1988年解除报禁,1989年解除党禁,1991年4月更是彻底废除《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并作出了这样的重要决定:国会全面改选,总统由人民直选!1996年,台湾首次直选总统,被国际承认为民主社会,成为华人社会之中从专制走向民主的典范。2000年,政党轮替,在野党(民进党)未流一滴血,通过民众选票合法“推翻”执政党(国民党),堪称奇迹与荣耀。2004年,再次直选,虽呈现“两颗子弹”事件,但在规则之下,参与度更高的民众已然继续施行民主,亦实属不易。至今“罢免”、“倒阁”、“弹劾”、“倒扁”、“反贪腐”等,皆属于新兴民主的高度难题,但在宪政、司法等规则之内民众运动虽可能伤及社会成本,但对朝野政党双方都在客观上益弊同存,因此,方向、内容、尺度等都亟须谨慎把握。民粹不可替代民主,否则后果令人担忧。但这个担忧,仍属于民主政体范畴之内,属于改革式的维护和完善,走出泥潭,台湾必将更进一步。,

台湾史当然不仅包含着苦难史,也包含着奋斗史。有统治史,就必有反统治史;有专制史,就必有反专制史。历史的正面与背面、表面与里面、上面与下面,都是真实的血和泪、明和暗。请不要忘记,当我们面临窃听、跟监、恐吓、抓到牢里去私刑拷打、不经起诉审判就监禁、甚至暗杀的威胁,台湾人其实也曾有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在这些恶劣手法当中度过。由于两岸曾有过相当长时间的自我封闭及彼此封锁,大陆不了解台湾,台湾不了解大陆,时隔多年,致使两岸人民也缺乏对彼此最基本、最应涉及的状况知情。我们还并不熟悉台湾人半世纪反对日本殖民的史诗,也并不熟悉《中华民国宪法》、《宪法增修条文》、《中华民国刑法》、《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实行细则》、《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等。他们的艰难历史、法治进程、社会框架、媒体布局、民意基础等,在我们面前仍然相当模糊。

诸如:2005年5月21日台湾通过的《广电三法》的内容是什么?为什么必须力求党、政、军彻底退出媒体?这个法律的立法背景是什么?

又比如:原住民大规模反抗的“雾社事件”是什么?1874年屏东的“牡丹社事件”,还有日据时代最大规模的抗暴事件“台南□吧哖事件”又是怎么回事?太平洋战争时期,日军强行征收两万余原住民壮丁成立的“高砂义勇军”到南洋前线作战后,结局有多悲惨?历史上延平郡王之于台南是何等意义?沉葆祯、刘铭传之于台北又是何等意义?“二二八事件”发生之时,当时的台湾当局施政状况如何?白色恐怖时期与国共内战的大局势有着怎样的关联?台湾的族群撕裂、对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台湾各政党的成立、纲领及各党主席政见和施行方式是怎样的?

还有:那些坚持台湾独立的人,究竟在说些什么、做些什么,有什么理由、依据和必成的把握?为什么马英九承认中华民国即是台湾,并接受陈水扁主动表示的“不能接受‘台湾地位未定论”,却又立场鲜明地反对台湾独立?那些呐喊“台湾独立”的历史,其来龙去脉究竟是怎样的真相?是否应追溯到国土党在台湾土地改革时期利益受挫的部分地主?民进党所尊崇的前辈如李万居、陈逸松、高玉树、郭雨新、郭国基、余登发、黄顺兴、黄信介等先生,又都有着怎样的主张?胡适、殷海光、雷震等人,有着怎样的理念和行动?还有那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无数大陆异议人士的朋友──民进党元老洪哲胜──,这个被大陆官方恨之入骨、格外警惕的人物,他又在主张些什么?有多少人阅读并分析过他亲笔及编著的言论书籍?……

尴尬的不同制度的对话

台湾首先是一个事实中的台湾,而绝非任何人嘴巴里说出来的台湾。

对于备受钳制的台湾信息,我们知之甚少,在一个对台湾问题不允许深入讨论追究,反而只能承受官方定论和趋炎附势的大陆,那些轻而易举地将台湾信息告之我们的人,都值得谨慎对待。我们一定要搞清楚诸如这样的事实背后有着一个怎样的制度背景: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女士为《中国青年报》“冰点事件”愤怒抗议,写出《请用文明来说服我──致胡锦涛先生的一封信》,其承受的代价,按照龙应台本人的话说:“一,以后得不到签证。二,我所有的书要下架。三,文章以后不能再发表。”当大陆人顺利地进入马英九的网站,正浏览得愉快舒畅时,一旦你要打开马英九关于89年天安们运动所讲的话,对不起,鼠标一动,马英九网站就找不到服务器了,为什么?至于民进党的官方网站、陈水扁的《阿扁总统电子报》,有多少大陆人看过?

又有多少大陆人能够更近一步地知道他们在做些什么?为什么故意不让人们知道?这本应透明化的双方信息,难道只能在类似大陆官方主办的《中国台湾网》上找那些用意明显、倾向性强的强势信息?

最近,大陆有个人震动了我,那就是武汉被打的那位区人大代表独立竞选人文炎先生。当地官方、警方在对其实施暴力之前,反复向民众、向会议说“他是台湾派过来的,要小心”,民众即从好奇变成了担忧,而后变为恐惧。当局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把民众分化了、禁声了。试问:“台湾派过来的”在大陆是个什么概念?不是尊重,不是敬佩,而是把你当成特务、汗奸、卖国贼、走狗一般看待?这是什么颠倒混乱的逻辑?为何要对台湾如此敌对?难道是怕台湾、恨台湾?

怕什么?恨什么?民族大义?反对台独?防控间谍?……为何如此不自信?为何如此神经质?此种档次级别,连官方都不如,毕竟官方还懂得如何利用台湾在野党、反抗者分化台湾执政党,他们懂得如何统战台湾媒体,懂得如何插入分化势力,这毕竟还是懂得“合作”嘛。

大陆已有太多的内部规则,仍然对台湾虎视眈眈,对自己内部严防死守。恐惧啊,他们恐惧!那是一种骨子里的自卑与狂躁,不讲理,不听理,不接受,强硬、野蛮、无赖,这算什么?

我们看见过太多了,几成厌倦麻木。永远都是以那种老子教训儿子、皇帝教训奴才的姿态,妄自尊大地藐视对待一个其实足够了不起的台湾,此等实质,着实令人悲哀。两种根本不同制度的对话,是极其尴尬的。当你试图阐明大陆应该施行民主、台湾有着怎样经验的同时,反驳的声音一定是找出你民主化进程中的种种问题,而后以自己的所谓稳定、和谐及经济成就来增添专制制度的合法性。大陆不肯面对自己,不敢面对自己,你的诚意是在被动地接受一些“规矩”之后才释放出来的,彼此错开话题,你说你的,我说我的,能有怎样的结果呢?也许只有发展经济贸易才最有商量的余地。民主、自由、法治、人权、信息透明、宪政及限政等问题,仿佛只能拖着,大陆的方式就是永远饶着一根“党即天下”的主轴,离开了这个主轴,就没有丝毫的谈判交流余地,确实可悲。

应全面整合各方任何主张

马英九说,今后国民党的工作方向有五点:“(1)结束敌对状态,签署和平协议;(2)加强经贸交流,落实投资保障;(3)争取国际空间,全面开放直航;(4)开放观光、学历认证,促进农业合作;(5)共同打击犯罪,确保社会安宁。”没有提到促进大陆民主,但这不等于他不知道这也是一个重要方向,而是他深知大陆状况意味着什么,也深知台湾状况意味着什么。刘晓波说,未来自由中国的希望在民间,马英九其实也看到了这一点,并以直面台湾来谈国民党的民主路线,他说:“民主主张方面,我们主张落实制衡监督,反对民粹独裁。”他是冷静的政治人物。在整个台湾政坛,他从来都呈现出罕见的冷静。

当我们隔岸观火,只能凭藉遥远的视觉、听觉和想象来断定台湾的前世今生时,了解台湾也许只能首先从人物与事件着手,而后才能知道台湾社会在各个历史阶段的进程。他们这条路比起其它许多民主社会来说,走得更快、更直接,暴露的问题也确实是更大、更多、更出人意料的,有甚者简直是全球仅有的第一次产生的问题。要剖析这样的问题,第一个要明确的是,台湾已经有了自己的民主法治规则,在接受这个规则的前提之下,众人来谈问题和问题的解决方式。

即以此次“倒扁反贪腐运动”发起人施明德而言,我们也应搞清楚他究竟在主张什么,亦即他的政见是什么。在他2004年竞选立委的网站上,我找到了简易的答案,一共是五点:“(1)集合中道力量,防堵蓝绿撕裂台湾;(2)化解立院蓝绿倾轧,推动议事进展,免于国家政事一再破局;(3)推动内阁制,阻挡朝野往加剧族群裂痕及金权政治的”总统制“倾斜;(4)推动”两岸欧盟化“,使台湾与中国的关系朝向欧盟国家间的模式发展,保住台湾的主权安全与经济发展的机会,让没有历史包袱的下一代也拥有未来的选择权与决定权;(5)身体力行”大和解“以包容、宽恕、疼惜之心,温暖台湾。”

族群、政局、两岸,皆是台湾所有政治人物关注的焦点,施明德的主张仅属其中之一而已,各方基本倾向多是“多元化”道路。各方的努力方向我们都应关注到,从一个整体高度来观察、审视这些不同的声音与行动。

诸如:什么是内阁制?什么是总统制?两种体制差异在哪里,共同点在哪里?站在人民利益的角度,台湾更适合哪种体制?为什么?这些问题是需要经过一番精心的研究与调查的,更需波及深远的启蒙运动。

李登辉、陈水扁的主张,连战、马英九的主张,施明德、许信良的主张,乃至李敖那种简直成问题的图个痛快、讨好卖乖的主张,以及龙应台那样超越蓝绿、超越党派,把问题放在整个华人社会乃至全球来深思疾笔的主张,还有无数台湾人民的主张──有人喊“太乱了”,有人喊“别捣乱”,有人喊“太爽了”,有人喊“活不下去了”

──,还有大陆的声音、海外的声音……。诸如此类,就算是一句话,甚至是一句废话,那也有其主张,应该更全面地收集到、整合到,这些才是媒体的重点,也是学者的实务。奇哉怪焉的是,那么多人、那么多节目、那么多报纸,天天都象看戏一样,关心权力,关心政治斗争、权力角逐,却少见审视自我、审视基本问题的,这是一个空洞,一个非常遗憾的巨大空洞。

请把问题指向自己

陈水扁说:“阿扁也督促自己,勤访基层,倾听民瘼,更谦卑自省,虚心检讨,确定未来所要努力的方向。”这个基本姿态才是常识。请把问题指向自己吧!无论是大陆人,还是台湾人,无论是泛蓝者,还是泛绿者,抑或非蓝非绿者,所有人都尽快把问题指向自己吧!“谦卑自省,虚心检讨”,只有这样才可能有进步。那些奇怪的声音,诸如“台湾闹事,关你屁事”,实在是看不到自己的可怜。比较,确是痛苦的根源,,但只有比较才知道差距,才知道进取。夜郎自大、坐井观天,已经严重不入潮流、不知时势了。

许多问题不是有个结论就行了的,需要论证,需要实践,需要反省,需要检讨。“只有三民主义才最适合中国”与“只有社会主义才最适合中国”一样生硬、可笑、霸道,这样的事情与“专制在中国”、“民主在中国”一样,都是需要百倍、千倍、万倍去考量、实证的。

养成独立思索的习惯,把社会交给自己,而不是把自己交给社会。让自己在这个嘈杂的时代,首先学冷静、独立、超越地思考民众的道路及自己的抉择,然后再来谦卑地面对这个世界,告诉世界你的诚意、决定与行动。此为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