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牧:我们有没有"恐惧的自由"?

  让人民拥有”免除恐惧的自由”!
    这个主张出自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后来写入《国际人权宪章》,上个世纪末,中国政府好歹也在上面签字画押了。
    按理我由此可以坦然主张“免除恐惧”了吧。然而,鄢烈山获鲁迅杂文奖引来的一场论战,又一次提醒我,“恐惧的自由”也是我需要的,有时甚至更需要。
    我有“恐惧的自由”吗?
    这话听上去是不是有点“白痴”?因为恐惧是所有动物都有的本能,何况是人。但滑稽的是,现在这个问题确实出现了。
     最初在凯迪“网批”里看到朱建国向鄢烈山发难,因一时头绪不清没介入。有趣的是,后来我意外发现,一个马甲为“想想学学”的早就点了我的将,他是这样说的:“我十分想念(是不是“听”之误?笔者注)赵牧先生的高见”;其后又有一句:“越来越听不到赵牧先生的声音了”。
我这人喜欢自说自话,向来不大在意能传多远,别人听了是否受用。虽然有人“想念”我的声音并不一定是坏事,比如父母、儿女、朋友、心上人等等。不过,这次的“想念”却别开生面。
    天马在一跟贴中对某质疑者讲道:“要苛刻也可以,拿资格来,如我已经说过的关于督战队问题,我是不喜欢任何形式的督战队的。如果实在有人偏好督战,我仍然要以俗人的身份说句俗话:那你先争得督战的资格再说,自己先上火线拼杀,自己先牺牲先奋斗,然后拿你斩获的人头和你身上的伤疤跟人家比比再说。不要只在知识界一味内斗。只在知识界一味内斗不是好汉,以这样的身份出来督战是不可能服人的。”
    我在天马的跟贴后写道:“这个说得好。在战场上有两类人。一类说:不怕死的跟我来;另一类说:宣过誓的给我冲。
    后者是下三滥,不用评。前一种又如何?我虽然自认为还有资格这样说:“不怕死的跟我来”,但这个资格我还是要弃用。因为我向来极其讨厌资格论。我干事,凭兴趣也好,凭信念也好,都是个体行为,不想当榜样,也不打算把谁当榜样。
    我可以喜欢一个人,欣赏一个人,敬重一个人,但不会崇拜一个人。无论是谁。
    这权且也算我发声了。
    “想念”我声音的人是否对此有所欣慰呢?事情恰恰相反。
    这个“想想学学”马上这样评道:“所以现在主要打足球这支落水狗了?蛮懂得蛰伏的吗!好一个凭兴趣,别人不让你兴趣的你敢兴趣?当然,你可以说你的可选的兴趣还是‘巨大的多’。”接着,此公又写道:我是因为恐惧“蛰伏”在足球评论里。
    这话听上去真是令人惊讶滑稽,他怎么知道我“主要在打足球这支落水狗”呢?又是通过何种侦察手段,判定我“蛰伏”了呢?
     在“事实判断”后,他又来了这样的“道德评判”:“拿流氓当性情,你当你什么玩意儿?不过你的足球我认为评得不错,好好干,网批里再不会有人说你是因为恐惧而蛰伏到足球里去的,他们一定认为你是审美疲劳而另有所爱了,更不会说你将迅速堕落为奴才,以老大的身份,没有个好价钱,那奴才是绝对不会给它当的。”
    他的事实判断错得太离谱。此公既然如此“想念”我,按理大致应该知道我的足球评论其实写得很少,杂文、时政评论远远为多。所以,此公的“想念”是不是别有用心的假托,这样的怀疑大概也是成立的吧?
下面说说此人的道德评判。
    我这个是不在乎什么诽谤的,所以不妨就在“恐惧”的这个前提下谈问题:就算此公事实的判断成立——我“恐惧”了,从为中国人争民主自由的战场上逃跑了,逃到安全的足球评论圈里去了,那又如何?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我有没有“恐惧的自由”?
    这个“白痴问题”就是这么来的。眼下我要考虑的问题不是“免除恐惧的自由”,而是要赢回生物的本能——瑟瑟发抖的“恐惧的自由”哩。
    作为质疑者之一,萧夏林在这场论战中指责有些人匿名。老萧看来不常上网,不知穿马甲在BBS里是常态;署真名才是另类。老萧显然错了,他大概不清楚,马甲的最大功能之一就是免除恐惧的自由,虽然在电子警察密布的年代,这一点鸟用都没有。但心理安慰作用还是有的。再者,马甲其实和笔名也有相似处,如果允许用笔名,为何不允许用马甲?
     我很清楚这一点,尤其是我知道“恐惧”是一切动物包括人的本能,所以我不会对穿着马甲扮英雄或捏造事实的人而介怀,同样也决不会因此赞成李希光这帮闲的提议,这个李博导被网民骂惨了,所以曾向当局建议所有的网络文章要实行“实名制”。因此,我自然也不会因为“想想学学”这个人穿的马甲而指责他“恐惧”。
    我以为,能争回“恐惧的自由”,这文章还可能做下去;如果争不回,大家确实应该回去洗洗睡了。
     说起“恐惧的自由”,在历史上也不是伪命题,比如美国军队士兵,上战场时都揣着一份印有十五国文字的投降书,上面写着要按日内瓦公约优待俘虏。这个我们是不屑学的:瞧瞧韩战被俘志愿军(孬种)回国后的下场就清楚。以此而论,美国士兵有恐惧的自由,中国士兵则没有这样的自由。既然恐惧没个好,不恐惧也难免一死,自然不用讨论了。
    在“道德勇气”鼓吹方面,中国人尤其是官场中人的表现真是举世罕见。居庙堂之高,有喋喋不休的“文死谏,武死战”;处江湖之远,则制造了大批贞妇烈女。众人向通奸的妇人扔石头,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谁是无罪的就可以这样干。
     然而在“礼仪之邦”的中国,道德指控的“资格”向来不是问题,有点小勇的就更不得了。比如王怡,不知是一时糊涂还是要表姿态,这个“宪政”派竟也能斩钉截铁地写出《知而不言是一种罪》——中国的罪人真是何其多也。
这个民族看来还是需要孔夫子来调教。他的“仁者无敌”可以把子路调教到被剁成了内酱,还努力正衣冠——君死不免冠。后来的老毛更是前无古人,调教出全国的“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的货色,榜样的力量真是无穷啊!所以,我不能去写足球评论了,嘿嘿。
     所以,“跳楼秀”也是不能容忍的,为了坚定跳楼者的决绝态度,中国人是要在楼下齐声高呼的:有种的就跳给他们看啊!

王怡专访:白宫会面和我的信仰历程

采访者:李劼

时间:2006511日晚,文革四十周年研讨会召开前夜

地点:会议住地,纽约法拉盛一家旅馆

(李劼整理稿多维时报首发,定稿经王怡修订)

 

中国的家庭教会像孤岛

 

多维:你们的家庭教会是不是就是指非官方的地下教会。

王怡:所谓家庭教会,是指在官方三自爱国教会之外的教会系统,没有在政府那里作审查性的登记。信徒们通常以各自的家庭作为聚会场所,所以被普遍称为家庭教会。家庭的意思指向的只是地点,不是教会的性质。教会就是教会,天下只有一个基督的教会。

 

多维:那么这样的家庭教会是区域性的,还是全国性的?

王怡:据我所知,今天的基督教家庭教会也有一些大的系统。但大都是在省内的,跨几个省的教会系统也有。全国性的家庭教会系统还没有出现。在河南的教会里面,有五大系统。方城教会呀,中原教会呀,等等。还有温州教会,也有比较成熟的系统。这两个地方是家庭教会发展规模比较大的区域,有中国的耶路撒冷之称。其它地方大都是分散的、单元式的。如去年3月份开始,最早在我家里,开始一个查经的聚会。大概有十几人,后来搬出去,现在有二十来人。像这样的家庭聚会点有很多。

从某种角度说,中国的家庭教会有点像孤岛。在中共的行政法规下,处于一种非法的、地下的状态。但现在正在出现一个变化,就是教会可能会逐步打破这种地下状态,走到街面上来。以我所在的教会为例,我们没有去登记,我也不认为政府有权对公民的信仰进行审查。除非是完全程序性的、保障信仰自由的登记。但我所在的教会也并没有对什么人封闭,并不是地下的。我们没有偷偷摸摸地聚会,虽然地点在私人场合,但我们是公开地敬拜我们的上帝,教会的门是向任何人敞开的,没有人有权把他关闭。

最近几年,城市里出现了许多家庭教会。尤其是广义上的知识分子们,越来越多的成为基督徒,参加教会生活。城市教会的公开程度,或者说地上的程度一般说要高于在乡村的教会。乡村教会由于遭到的逼迫、镇压相当严厉,乡村的公共空间本来就比较狭窄,所以几乎只能保持一种地下的状态。一旦他们保持地下的状态,彼此之间就像孤岛一样,被政治权力割据了。教会之间没有有效的沟通,比如在寻求真道上、在教会治理上的沟通,等等。这样同时也导致了中国家庭教会出现的异端特别多。尤其是在乡村家庭教会中,异端和偏差普遍存在。

 

多维:你说的异端,是指宗教意义上的?

王怡:异端是在信仰和真理意义上说的,不是在政治和法律意义上说的。一种人认为世界上没有真理,一种人认为有真理,但是真理和国家没有关系。这两种人都可以同意一个立场,那就是国家和法律没有权力去判断思想和信仰的异端。但是站在基督信仰来讲,教会是存在异端的,教会也有这个权柄根据圣经的教导去判断异端。除非教会的信仰也和真理没有关系。这就和道德一样。一个正常的社会,道德必须在国家那里是自由的,但在教会那里是严厉的。中国教会中有很多异端和偏差。比如说,东方闪电是大陆比较着名的一个异端。基本教义是基督再来了,是一个女基督,是河南一个姓郑的女子。这在基督徒的信仰里,显然是悖离《圣经》真理的。中国乡村教会里面,还有许多类似的异端或偏差。但教会的权柄是属灵的,是非强制性的。他没有俗世的权柄,不能用说服和批评以外的方法去对付异端。有些基督徒支持政府打击异端和所谓邪教,这是非常错误的。即使我认为那被打击的真的是异端,那也和政府没有关系。如果政府认为自己有权力去判断和惩戒思想和信仰上的异端,那政府就成了最大的邪教。支持政府打击邪教,不是在维护真理,而是站在撒旦的道路。真理需要你去顺服,不需要你去搭救。

家庭教会从一方面说,由于受到政治打压,不能公开地、合法地发展。另一方面,这种地下状态也造成和加剧了教会的一些不健康倾向。使一些教会领袖原本是很好的基督徒,但在那种封闭的、地下的孤岛状态下,就可能与大公信仰逐渐脱离,内心的骄傲开始膨胀就偏离真道,或者在教会治理上就走向专制。我接触过这样的教会。

 

多维:你刚才说对乡村的打压比较重,是不是意味着对城市的打压就轻一点呢?

王怡:目前为止是这样的。中共对城市教会的打压,还没有突出的、成规模的局面。在乡村,家庭教会则受到长期的、成规模的打压。

多维:打压就是抓人?

王怡:对。轻微的是行政处罚。譬如罚款,罚几千块、或者几万块钱的都有。严重的是判刑。比如非法经营罪,利用邪教罪等等。比如去年北京蔡卓华的案子,就因为印刷《圣经》和传播《圣经》,以非法经营罪被治罪。当今中国,只有一家印刷公司可以印《圣经》,那就是官方三自教会属下的南京爱德基金会,他们的印刷厂爱德公司可以印《圣经》。其它人印就是违法。也只有他们可以拿海外宣教机构的奉献金,其他人拿也是违法。不是批准手续的问题,而是根本不会批准。

多维:那么《圣经》的内容都一样么?

王怡:内容一样的,各种版本不一样。

多维:有没有法律上的规定?

王怡:有一些内部规定,但我所知没有规范的立法。在中国出版、印刷任何东西都需要审批。你去提交一个申请,有关部门不批,你就没办法了。因此政府不需要用法律明确地说,你们不准印刷《圣经》。只要永远不批准就行了。而且既然有三自教会和基督教协会(通称两会),很多坏事就可以让他们出面,比如制定一些限制信仰自由的内部规定。不需要政府立法。就像狗可以咬人,就不需要主人张嘴。1949年以后,只有南京的爱德基金会可以印《圣经》。你也可以到那里去买。但一次不能买很多。假如你买5千本,他们就会询问,也许第二天就有警察来把你抓起来。

 

没有信仰就走不下去

 

多维:能不能谈谈你个人为什么信仰基督教?

王怡:我个人追求信仰的历程,文革和64在我少年的心灵上留下的影响很深。小时候一直在追问生命到底有什么意义?以前也许会把这样的追问归结为一种哲学的探讨。90年代中期,我读大学时,中国有一个人文精神的讨论。那个讨论弄到最后就讨论不下去了。大家好像都没有信仰,无法深入讨论所谓人文精神。98年余杰写过一篇文章,质问余秋雨,问他为什么不为文革中的言论忏悔。但接下来就有一个问题,大家说忏悔通常是因为有罪。有罪才会忏悔。一没杀人二没放火我怎么有罪呢,人无完人,而我至少比很多人要好,干吗要忏悔呢?更严重的问题是向谁忏悔呢?中国这二十多年的思想启蒙和对自由的渴望,曾经发出过很多声音,但你发现最后往往都走不下去。问题就出在没有信仰,如果你根本就不相信这世界上是有公义的,是有一个创造者、审判者和救赎者的。那么善和恶怎么能分得开呢,一切价值都是相对的。谁有胆子敢说自己是绝对正确的?可是既然没有绝对正确,谁又敢说共产党的独裁是绝对错误的呢?我们往往肯定后者,却不敢肯定前者。这就是一个悖论。这个悖论使我们所主张的权利和自由,并没有我们所想象的那种完美的正当性。

任何是非善恶,最后都要指向你的信仰。生命的价值,其实是超乎你的逻辑理性之上的。休谟曾说,逻辑的背后是逻辑,价值的背后是价值。意思是价值是不可能用逻辑推导出来的。你如果找不到超乎逻辑理性之上的价值,那么一切都没有价值。所以任何事情只要是和生命有关的,最后都要指向你的信仰。

很多年来,我是一个自由主义者。我希望中国是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我希望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但你还会继续追问,为什么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天赋人权那个天在哪里?比如说,假如历史是进化的。进化的意思就是不平等的。比如我长得比你漂亮,凭什么说我们是平等的?凭什么说在不平等的事实背后有一个平等的事实,而不仅仅是平等的假设?于是我慢慢感到自由主义的价值预设,只是一个关于价值的个人偏好系统,而不是价值本身。它不能安抚我的内心,甚至不能支撑我长久地走在我所相信的渴望自由民主的道路上。当然更不能帮助我像我心里愿意的那样去爱我的妻子。因此我一直在寻求信仰的路上。也许很多琐碎的事把你暂时填满了,你就似乎不需要信仰。但午夜也会梦回,话说多了也会沉默,人在独处的时候,就是上帝给你机会的时候。我的老家有句话叫“久走夜路遇到鬼”,我是久走夜路遇到神。遇见了你就知道自己的内心,并不是精神力量的源头,更不是公义的源头。你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那里面不可能流出过于美好的东西。这就是人的有限性和他的罪性。我常常对此感到一种彻底的绝望。

 

多维:我知道你是一个自由主义作家,但我不知道你怎么会信教。我想问的是,进入宗教以后,对你的写作和政治上的追求,有什么影响?

王怡: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到原点,就是生命本身。我虽然一直在写作和追求,但我知道我的心灵是沉在深渊当中的。有个朋友曾问我,你有没有周期性的陷入彻底绝望的时候。我说,当然有。信仰就是看到了你的有限性,看到了你在真理面前的偏离。自由主义者都认识到政治的有限性,所以才需要宪政。作家一般也都能认识到语言的有限性。但我们对人本身的一个整体上的有限性,那种对美好事物的无能为力,却往往羞于承认,总想掩饰。

但仅仅认识到这种有限性,并不能给自己带来心理安慰,直到你要看到拯救的道路。比如说我读保罗的《罗马书》,保罗说我的心里真是苦啊,立志为善由得我,行出来却由不得我。比如我说明天就要做好事,明天就要戒烟戒酒,明天起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但人的话语没有自我实现、自我约束的能力,话语就是话语而已。你有犯罪的自由,你没有不犯罪的自由。你想犯罪的时候总是方便的。但你不知道你怎么才能不犯罪。

我从去年开始,将近一年的时间读《圣经》。在04年底中宣部有一个禁令,不许我发表文章。我很感谢这个禁令。它让我回到了开始公共写作之前的那种自省的经历中。我读了一年的《圣经》。参加家庭教会的聚会,敬拜。那个过程中我很惊讶的发现,我的生命中得到的东西太多了,但居然从来没有为这些东西说过一句谢谢。因为不知道是谁给的,就不知道向谁感恩,久而久之就以为天下真的是自己打下来的。就像我们常说“天才”,往往带着一种骄傲,好像是与生俱来的。刚才说如果真的是从父母那里与生俱来的,那我们和那些与生俱无的人相比,我们凭什么要和他平等呢?反过来如果真的是“天才”,“天赋”,这个天就是配得我们赞美的。如果有人借给我们一块钱,我们要说一声谢谢。那么我们这辈子要向做了好事不留名的那一位,该说多少句谢谢呢。我参加教会的聚会和敬拜,终于懂得了感恩,并且发现,感恩是一件多少快乐的事。

 

理性是一种真理。但还有一种真理就是启示的真理。前者是鼓励一个人不断地朝上走,鼓励人不断地去探求。后来你发现你永远也走不到终点的时候,另外一条路就敞开了。那就是启示的路。神的话语向我们敞开。我在读《圣经》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这是神的话语,是又真又活的,超过了一切人的话语和写作。

有关《圣经》的阅读,我有一个很奇妙的经历。我曾经也像你说的那样,相信有一个泛泛的神明,但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就和孔子一样“存而不论”了。我曾经对余杰说,我不会信基督教的。要我信基督教有几个大障碍。因为我对理性的那种自负和万般的爱惜,是轻易放不下来的。

去年4月份的时候,我有了另一个经历。我爬在书架上拿最高一层的书,一下子从梯子上摔下来了。我就躺在地上,起不来。那一刻我第一次独自一人开口祷告。我当时说,神啊,如果你在,就请你证明。因为《圣经》上说,没有神的许可,连一片叶子也不会掉下来的。没有神的许可,我也不会从梯子上摔下来。我由此看到一切历史当中的意义,不是人赋予的意义,而是神给出的意义。这种意义使我们的生命不再受偶然性的威胁。我最后唱了在教会里学的赞美诗。书架意味着人的理性的阶梯,爬上去,意味着人向高处的攀登和寻求。可我从上面实实在在的摔下来的那一刻,我觉得上帝的话语也实实在在的临到了我。我内心的骄傲完全没有了。那时人非常软弱。软弱使人变空。而人一变空,就能够接受光,接受来自神的启示。有过这样一个改变之后,我再读《圣经》,非常奇妙的就不一样了。以前我读《旧约》,觉得耶和华是个凶残的主宰,对人的罪过一点都不宽恕。而基督才是爱的化身。但那次经历之后,我读出了《旧约》中耶和华对罪人的恒久忍耐,读得满面泪流。

还有一次经历,我去瑞典开会。当时我跟陈迈平坐海轮到赫尔辛基去。以前从来没坐过海轮。记得是晚上1112点的时候,由于纬度高,还像黄昏一样。风很大。大甲板上在下雨,没有其他人,就我一个。我当时靠在船舷,突然感觉到生命中有一种黑暗的、毁灭的东西涌现出来。我感到非常恐惧,有一种很强烈的想跳下去的冲动,跳下去就进入无限了,就和永恒有分了。哪怕是无限的黑暗和永恒的毁灭。可是永恒本身的诱惑太大了,你甚至不太在乎那是光明还是黑暗。就像有人说,不流芳百世就遗臭万年。我甚至没有信心能够克服这样的冲动。就慌忙离开了船舷。那一刻,你真的觉得你不是自己的主人。我看到了一个眼睛看得见的浩瀚,我觉得自己被另外那个眼睛看不见的浩瀚征服了。我看着大海,有非常强烈的感动。于是我靠在那里哭了起来,对一个知识分子,或者对一个成年人来说,也许很难感觉到人心彻底软下去的那一刻。那一刻,神因为你的骄傲而向你隐藏起来的启示就显现了。我当时就在甲板上做了一个决志祷告,对上帝说我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我愿意悔改和忏悔我的罪。我要来到你面前,奉耶稣基督为我的救主。

但我下了甲板后,回到那种灯红酒绿的世界中,我又立即变得不确定了。我甚至在心里否定了我刚才的祷告,我对自己说还是要谨慎一点,就像一种自我审查,说还要考验一下。其实不是考验自己,而是信心不足,就去试探神。后来我经历过几次这样的反复。

 

多维:这样的冥想,是你从小就有的?

王怡:应该是吧。儒家说的慎独嘛。

多维:记忆中,你是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冥想的?

王怡:很早。因为我是独子。那时候几乎还没有独生子女。我经常在家里独处。因为父母是双职工,白天上班,有时候把我一个人锁在家里。当时大概56岁吧。我在家里冥想,还自己跟自己说话。有时同时扮演几个角色来自说自话。就像我们如果不知道有神,就会造千奇百怪的偶像出来,然后向他说话。

多维:你还能记得说了些什么话?

王怡:那我记不得了。但那段经历印象非常深刻。我从窗户里看着外面的世界,看外面的小朋友在玩,感觉像是坐监狱一般。因为窗户是铁栏栅的,的确很像监狱。

多维:你所在的家庭教会里面,大都是知识分子么?

王怡:知识分子是居多,也有商人,有做企业的。有教师,艺术家,画家等,也有学生。

多维:你们除了谈论信仰之外,还谈其它话题么?

王怡:基督徒的主日聚会不是谈论,而是倾听和学习圣经的话语,查读《圣经》,做祷告。聚会中不会谈论其它话题。因为这一天是奉献给你所相信的那一位的,对我来说,我在尘世当中一周只有六天。

 

和布什会面是弟兄般感觉

 

多维:在白宫跟布什会面时,你感觉是在跟一个不同肤色、不同种族的教会里的兄弟,还是跟一个异国首脑、一个有权力的人物在一起?

王怡:我的确有一种弟兄般的感觉。基督徒跟基督徒之间的,我们相信藉着圣灵,圣徒相通。去白宫之前,我也见过另外一些美国的政要。对这些年来美国基督教保守主义在政治上的崛起,印象很深。我见到的这些议员和官员,都是很虔诚、也很谦卑的基督徒。白宫会面时总统的主要班底基本上都在。除了布什,还有切尼。除了赖斯和防长,其他人都在。

多维:你们主要的话题是什么?

王怡:主要是中国的宗教自由问题,以及我们作为基督徒参与维权活动的个人经历。布什总统显然对共产党统治下的基督徒的信仰很好奇,对中国家庭教会的情况很关心。布什对我们在一个无神论国家里接受基督信仰很感兴趣。他问了很多我们如何成为基督徒的个人见证。我们跟他交流了彼此信仰上的经历。也谈了中国的宗教自由以及其他人权问题。白宫原定半个小时会见时间,后来延长到一个小时。

多维:布什是以总统的身份、还是以一个基督徒的身份跟你们谈话的?

王怡:会面前半小时我们被告知,布什希望这是一次基督徒之间的会面。他们临时把见面地点改在白宫的总统私人住宅,而不是椭圆形办公室。当然,我猜想这也有中共发出强烈抗议的因素。最后,我们一起祷告,按照布什班底在白宫开会的习惯,站起来手拉手,由布什为中国的基督徒和中国政府、中国人的自由做了一个祷告。

 

多维:你觉得这次会见以后,将使中国的家庭教会获得更大的发展,还是遭到更大的挫折?

王怡:我相信会预示一个更大的发展和显现。白宫和布什也是想籍此向中国政府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即对中国的宗教自由问题的强烈关注。布什告诉我们,他以前和江泽民、胡锦涛见面时,曾和他们分享过他自己的信仰经历。当然你可以想象,他们之间不可能有真正的心灵交流。彼此谈不下去的。我们作为来自中国的一个普通的基督徒,和作为一个地上君王的布什,能够进行一种真正平等的交流,是因为我们有着相同的信仰,同在基督里面,能分享彼此的见证。比如对爱和马丁路德金的道路的强调。中国的民主运动,长期以来在很大程度上被对专制者的恨所左右。从当年的民主墙,到后来的89运动,到98年组党事件。我们看到往往到了最后,相互的仇恨和对抗就压倒了当初的理想。这些年来,我看到一个令人痛苦的事实,就是民主的梦想并不能拯救追求民主的人。基督徒的信念是不同的,我们追随基督的道路,就是从爱出发,从爱出发是因为自己有罪,而不是自以为自己怀抱着公义。尽管这很难,我在任何时候都不敢说自己做得到。但我做不到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做不到。知道做不到的原因是因为人性的罪在我身上掌权。对基督徒来说,非暴力不是策略,而是生命本身的要求,是无条件的。哪怕非暴力会导致专制时代延长一百年,那就延长一百年。基督徒也看自由民主是好的,是值得追求的一种爱邻人的善行。但基督徒不把这世上的结局当作最高的目标。因为一切结局都在上帝手中。所以非暴力是一个绝对的命令,上帝在基督里的命令。而不是一种世俗政治的选择和权衡。

会面时我们双方都多次提到马丁路德金。我个人希望马丁路德金式的道路,民权运动的道路,而不是民主革命的道路,会成为未来的中国自由民主运动的转机和方向。基督徒要走的是最难的一条路,也就是彰显爱的力量、而不是彰显拳头的力量的道路。这是一条被掌权者轻慢的道路,甚至也是一条被世人耻笑的道路。愿我所信的赐给我走下去的勇气。

我个人认为,美国总统向中国政府释放的,是一种善意。至于中国政府如何理解,那是另外一回事。由于这个政府和政党除了对权力的贪婪,没有任何意义上的信仰,所以他把一切力量都看作是政治的力量,是敌对的和阴谋的力量。那就有可能把这次会见,看作是一次充满敌意的表示。那么我们也好,家庭教会也好,也可能因此受到报复和反弹。

 

多维:你刚才说要走马丁路德金的道路,是不是意味着,宗教的自由可以推进中国的政治改革?

王怡:我相信是这样。在我的理解里面,宗教信仰是第一位的宪法自由。在宪政制度里面,必须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才会有言论自由和其它自由。这次会面的意义,我们作为基督徒的异议作家和维权人士,寻求的是美国在世俗制度的层面对保障宗教自由的支持,白宫则表达了这种支持。但我们并不是来寻求美国对在中国传播福音的支持的。因为这不符合我们的信仰,也不符合美国政教分离的宪政体制。

我们见到的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06年的国家战略报告,他们在里面就把信仰的自由,称之为第一自由。美国虽然是个政教分离的国家,但一样也要处理价值上的关系。共产党一党专制的本质,就是信仰自由的反面。共产党的统治,依靠其背后的某种意识形态,那其实也是一种观念的信仰体系。共产党以此来支撑他的统治合法性。到了今天,对他来说,基本上就是靠一套谎言来统治。自由的理念当中最为核心的一点,就是宗教信仰的自由。那就是不同人的不同信仰,当然也包括无神论者。在信仰自由的前提之下,组成一个世俗意义上的国家,或者一个世俗意义上的自由人的合作社。世俗国家的本质是暴力的强制,所以国家和信仰没有关系,意思是任何信仰都不可能被强制。任何信仰都只能以文明的、和平的方式去彼此竞争,在竞争中真理终究会呈现出来。任何人对自己的信仰如果是真诚的,就应该有这样的起码的信心。因为如果这世上有真理,真理就必将获胜,必在历史中掌权。不会掌权的还叫真理吗。所以一个人如果不耐烦了,有使用强制力的冲动,那么他的信仰可能就是虚假的,他根本不相信他所信的是真理。他的真理是一个残疾人,需要他去帮忙。或者是软弱的,对自己所信的缺乏信心。虽然缺乏信心总是我们的常态。人就是这么可怜。

 

多维:照你这么说,你说的那些处于零星的、孤岛状态的家庭教会,将来就有可能联成一片了?

王怡:如果从联络的角度来说,我相信将来会是如此,联成一片。但从组织的角度来说,基本上不太可能。新教的特点,跟罗马天主教不一样。他没有一个统一的教会和信仰系统,也不将一个统一的教会系统当作信徒得到救赎的一部分。所以新教的教派很多。等到全都浮在水面上之后,彼此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当然就会很多。就像这个大学和那个大学一样。那样联成一片后,能够对世俗社会产生更大的影响,能够在真道上更加清晰、坚持和合一。当然也能够对未来中国的政治变迁和道德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这样的影响是对社会的仇恨心理和人心中的苦毒的化解,中国在未来一定会面临剧烈的政治转型,而教会所传扬的爱和福音的声音,如果在其中显得太小太弱。在我看来这样的政治转型可能就是危险的,也是值得同情的。

刘晓波:韩国队出局是必然、也是“天谴”

我从1982年就开始看世界杯,除了1990年在秦城监狱中错过了一届,其他的国际大赛——世界杯、美洲杯和欧锦赛——只要国内转播,我会尽量争取一场不拉地全程跟踪。没有世界大赛,我看英超、意甲、西甲和殴冠杯、解放杯、丰田杯的电视转播。

在大陆乏味的电视节目中,每个周末的顶级足球是唯一令我兴奋的娱乐。

1986年世界杯给我的记忆中最深,那届世界杯上有我追喜欢的球星马拉多纳和普拉蒂尼。马拉多纳是前无古人的足球天才,他上演了从中场拿球连过五名防守队员的经典进球,他在率领阿根廷队夺得大力神杯的同时,也使足球艺术达到了至今难以企及的高峰。普拉蒂尼率领的法国队也把拉丁足球推向高峰,只可惜普拉蒂尼罚失关键点球,使这支最具观赏性的球队无缘于决赛,拉丁足球的辉煌从此沉寂。好在十二年后,又有齐达内这样的魔幻中场球员的出现,又有年轻的最佳前锋亨利(英超最佳射手)和特雷泽盖(意甲最佳射手)的黄金搭档,使拉丁足球再现辉煌——1998世界杯和2000欧锦赛的双冠王。

但与那些狂热的球迷比起来,我只能算业余球迷。因为:其一,我不喜欢足球引发的节日化狂欢,不喜欢把足球作为现代图腾加以宗教式的崇拜,更不习惯万众欢腾的群体氛围,很少有去现场看球的冲动。在我看来,越是狂热就越让人无法欣赏足球艺术的精妙和球星们的高超表演。98年世界杯法国队夺冠后,百万人涌向凯旋门的宏大场面,2002年世界杯韩国队晋级十六强之后,整个韩国翻腾着的红色海洋,都让我对民族主义魔咒附体的人群产生一种怪诞的感觉:群体一旦陷于癫狂,其力量是何等的强大和可怕。这样的群体,既可能成就历史大事件,更可能带来人类大灾难。

但这只是我个人的偏好,我不想牵强地把由足球带来的群体狂欢政治化,我并不反对那些喜欢群体狂欢和现场宣泄的人们。只要没有足球流氓的暴力破坏和狭隘民族主义的蓄意煽动,群体狂欢毕竟给亿万人带来了无数个幸福的90分钟,谁也无权蔑视普通人对此种享受追求甚至陶醉。

其二,我喜欢足球没有国界,只想看高水平的比赛和欣赏卓越的足球艺术。无论哪个国家的足球,难看就是难看,决不会因爱国而变得赏心悦目。作为中国人,我不喜欢中国足球,中国足球的水平之差、制度之僵硬、球员素质之低和绿茵黑幕之普遍,不但无法给我观赏的愉悦,而且其中的人性堕落令我恶心。所以,我从来不看国内甲A联赛,亚洲杯也很少看,甚至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也仅仅是看新闻。甚至,中国队打进2002年世界杯32强,中国球迷的狂热和御用媒体的煽动,也没有让我激动起来。事实上,中国队在2002年世界杯上的表现,仍然一如既往地丑陋。中国的足球体制也像整个制度的僵化和堕落一样,无法为足球的进步和球员素质的培育提供制度的保障和激励,反而成为葬送人才和煽动狭隘民族主义的工具。

无论在任何国家举办世界大赛,只要有狭隘而癫狂的民族主义作祟,就都可能制造出最为丑陋的体育丑闻,2002年世界杯即是足球史上最丑陋的大赛。

2002年日韩世界杯上,铺天盖地的红海洋中,凭着主办国的地利,韩国人打进四强。而正在进行的德国世界杯上,打进32强的亚洲队,沙特、伊朗、日本早早出局,唯一有希望打进十六强的韩国队,在最后一轮小组赛中也黯然出局。至此,四支亚洲队在小组赛中全军覆没。

也许,踏上德国土地的韩国人仍然沉浸在02年的辉煌记忆中,每有韩国队的比赛,看台上的红海洋完全淹没了其他色彩。所以,畸形的“大韩民族主义”使韩国人无法忍受在小组赛上就被淘汰。当瑞士队打进第二个进球之后,失态的韩国队球员围住主裁判埃利森多理论,而现场录像显示主裁判的判罚毫无问题。终场哨声响起,看台上的红海洋变成了沮丧的泪水,红色的呐喊和锣鼓变成了喋喋不休的抱怨:裁判不公。韩国队主教练艾德沃卡在赛后也同样抱怨裁判不公。

然而,韩国人恰恰忘记了,如果不是在前一场法国队与韩国队那场的明显误判,韩国队不可能幸运地逼平法国队而获得1分。那次明显的误判出现在上半场第31分钟:齐达内左侧开出角球,皮球传至门前,维埃拉抢前点甩头攻门,皮球重重砸地后被韩国门将李云在从球门内单掌拨出。法国的多名球员同时高举手臂,向裁判示意皮球越过了门线,但边裁和主裁都没有做出任何表示。而反复重放的电视录像清晰地显示出,李云在的手碰到皮球的瞬间,皮球的整体已经越过门线,李云在整条胳臂也在门线里面。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太明显的误判。

输掉与瑞士的最后一场小组赛,看台上的红海洋和球场上的红魔队对裁判的抱怨,不能不让我想起2002年的日韩世界杯。那届世界杯之所以成为足球史上的持久话题,绝非因为出人意料的冷门迭爆,而是因为足球黑哨的丑陋。在那届丑陋得前所未有的世界杯的背后,是更为丑陋的足球政治和民族主义狂热。

回想日韩世界杯,几乎想不起什么精彩的场次和球星的表演,倒是裁判的丑陋给我留下最深的记忆。小组赛上劣质裁判的多次致命误判,已经令人厌恶,但对韩国队打进十六强,我还是为之欢呼,因为韩国人在小组赛上踢得的确不错。然而,从八分之一决赛开始后,尽管韩国队创造了接连打进八强和四强的“奇迹”,但随着意大利和西班牙被黑哨吹出世界杯,种种丑陋已经让人不忍目睹。

首先,执法世界足坛最高赛事的裁判是丑陋的,那么英俊的意大利蓝衣军团居然在四场比赛中被吹掉四个好球。特别是意大利对韩国的进八强之战,在短短的加时赛中,那个厄瓜多尔裁判莫雷诺居然两次误判,先是吹出托蒂的红牌,接着吹掉了意大利的一个绝佳进球,最后韩国队安贞焕的一记进球,把意大利人送回老家。

接着,在韩国对西班牙的进四强之战中,斗牛士踢得韩国人几乎没有还手之力,但那个埃及裁判甘杜尔吹掉了西班牙的两个好球,最后在点球大战中韩国队胜出。

在大陆球迷评出的世界十大黑哨中,甘杜尔位居第三,莫雷诺位居第一。

其次,挑选这些丑陋裁判的国际足联是丑陋的。国际足联居然让几位毫无国际大赛经验的小国裁判出现在世界顶级足球大赛上。正是这些劣质裁判直接造成了足球盛会的丑陋。靠利诱来拉拢足球弱国而连任主席的布拉特更是面目狰狞,布拉特借助手中的足球权力,既教训了向其权力挑战的欧洲人,又还了主办国一个天大人情。国际足联已经由世界足坛的组织者仲裁者变成了以权谋私的腐败大本营。

最后,红色海洋的韩国是丑陋的,狂热而狭隘的民族主义制造了足球史上最大的黑幕及冤案。当韩国的老板为所有员工买来红背心之时,当韩国光州的所有中小学为了韩西大战而全部放假之时,特别是当我在电视上看到韩国人的群体狂欢场面之时,看到金大中总统和韩国足协主席郑梦准相互拥抱庆贺“胜利”之时,这个大韩民族的面孔已经畸形得猥亵而狰狞。

狂热、狭隘、功利的民族主义和内幕交易,在把球技平平的韩国队送进四强的同时,也葬送了2002年世界杯——意大利和西班牙的陪葬还只是个案,关键是葬送了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和诚实无欺的人性底线。身为国际足联副主席的韩国人郑梦准,在国际足联主席选举前的关键时刻,背叛盟友而倒向被丑闻缠身的布拉特,功利民族主义和权力交易就已经为那届世界杯准备好了黑哨,为爆发户般的足球小人准备好了投桃报李的肮脏答谢,也为郑梦准本人准备好了谋求更大权力的民族主义资本。

所以,当意大利和西班牙先后被黑哨所害之后,无辜受害者愤怒了,球迷们愤怒了,马拉多纳、贝利、贝肯鲍尔等足坛命宿愤怒了。因为受害者都是已经把韩国队踢败的优秀球队,而得益者都是东道主韩国队。

在韩国,作为一国足球之母体的国内联赛不受重视,而国家足球队却受到韩国政府和整个社会的过渡宠爱和优待。这种高度民族主义化的体育,即便能够靠政府和民意的喂养创造出骄人的成绩,也无法培育健全的体育精神(特别是公平竞争的意识)和民族精神,而只能是民族主义政治的愚民工具,也只能生出扭曲的人性和畸形的民族狂热,而这种狂热又恰恰是独裁者摆脱合法性危机的最后避难所。

什么叫韩国人的意志顽强?什么叫韩国的光荣和亚洲的荣誉?当竞技体育的基本公正被出卖之后,当韩国人只为自己的丑陋胜利欢呼而全无内疚之时,意志顽强不过是恬不知耻。当某些亚洲人以韩国为荣之时,这样的荣誉不过是拿屁股当脸。

2002年世界杯,韩国足球腾飞了,而韩国人堕落了;民族虚荣满足了膨胀了,世界杯空虚了腐烂了;赢得了四强的韩国,却输掉了长远的民族的信誉;从黑幕交易中受益的布拉特以及国际足联和郑梦准以及大韩民族,却亵渎了人类道义和民族良知——为了个人私利和本民族狭隘的既得利益而公然践踏普世公正。

韩国队出局后,韩国《日刊体育》炮轰没有错判的主裁判埃利森多说:“裁判偷走了我们的胜利!”然而,这样强词夺理的炮轰,有没有想到四年前韩国队被黑哨吹进四强。那时,整个韩国是红魔乱舞而毫无自省。

被共产主义红魔劫持的北韩是丑陋的,被民族主义红魔劫持的南韩同样丑陋。近年来,韩国人的民族主义已经进入走火入魔的地步,不断地制造出世界性丑闻:

1,2002年世界杯上的红海洋所掀起的狂热而狭隘的民族主义,已经制造了足球史上最丑陋的一届世界杯,可称为“体育造假”的典型。然而,韩国人至今仍然把这届世界杯视为大韩民族的辉煌。

2,向暴君加无赖金正日献媚的韩国前总统金大中,他的平壤行制造出重大的黑金丑闻。与暴君的握手使金大中戴上诺贝尔和平奖光环,却让现代集团峨山公司的董事长郑梦宪付出自杀身亡的惨烈代价,可称为“政治造假”。然而,已经下台的金大中仍然矢志不渝地向金正日献媚。同时,这种民族主义红魔发展到颠倒是非善恶的程度:在许多南韩人特别是青年一代的眼中,仅仅因为是异族,美国这个昔日的恩人和现在的南韩安全的保障者,正在变成邪恶霸权的代名词。而仅仅因为同族,北韩这个昔日的入侵者和现在的南韩安全的最大威胁者,却正在变成亲人。金正日近年来频频向国际社会玩弄“核讹诈”游戏,显然与韩国的反美情绪

3,韩国著名科学家黄禹锡曾因其在克隆领域的成就,而被韩国政府封为“国家首席科学家”,也被狂热的民族主义视为“民族英雄”和“国之瑰宝”。然而,这位民族英雄兼首席科学家却制造出欺骗过全世界的弥天大谎,是典型的“科学造假”。但即便黄禹锡造假丑闻大曝光之后,仍然有一些狂热的民族主义者“秉烛夜游”,发誓要力挺“民族英雄”到底。

在此意义上,本届世界杯上韩国队被挡在十六强之外,既是技不如人的必然,也很有点“造假必遭天谴”的意味。

无论如何,世界杯上的天谴,至多是对民族虚荣心的打击,还不至于造成多么严重的现实灾难。现在,如果韩国仍然拿民族主义向美国示威、向暴君金正日献媚,使北韩的“核讹诈”变成丧心病狂的“核试验”,很可能制造出南北关系上的“天谴”,那就不仅是韩国、也将是整个亚洲的灾难。

2006年4月24日于北京家中 首发民主中国

卢雪松:警察应如何使用武器

警察是高危险的职业,需要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理公共事件,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广东恩平市的特大恶性凶杀案(《民主与法制》)中,警察徒手出警,见场面难以应付时又返回取枪,对被害人一家四口的死亡是负有责任的。问题的关键是:在处理恶性治安事件时,警察应否随身佩带枪支?在已赶到犯罪现场后,警察能否以“取枪”为由擅离现场?对警察而言,合格的专业素质和起码的职业道德都是入此行所必须具备的。恩平两警察的这次出警实在是有些离谱了。在通常状态下,我们更应当假设的是:如果警察随身佩了枪,在这种情形下他应当如何使用他的枪?

在广东恩平市的凶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疯狂和残忍很容易让公众将舆论诉求集中于警察的开枪。但这种诉求却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很多时候,警察应如何使用枪支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不仅仅是一个是否“敢于开枪”的“果断”问题。权衡开枪的理由,判断开枪的时机,选择开枪的部位,考虑开枪的后果,这都需要警察在具体情境中给予迅速和综合的把握。警察开枪的目的在于保护公众,制止犯罪。但这一行为从原则上不能剥夺犯罪嫌疑人接受公正审判和依法被定罪量刑的权利;更不能成为对无罪公民的生命安全的潜在威胁。世界上最难以把握和最容易产生不可预料的后果的莫过于“自由裁量”的权力,而警察的开枪权就是这样一种权力,它的生效只是一瞬间的事,但后果确是严重和致命的。警察的“自由裁量”若不能以良好的职业培训作基础,若没有一套完整的审查程序加以制约,若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与之相辅,当然容易产生从无辜者受害到逞凶者肆虐等一系列问题。

在这方面,美国警察有一些比较完善的经验可供我们参考。在美国警察局的政策当中,对一些具体情境下应当如何作出反应、以及必须避免何种反应,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这样,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就有严格的程序可供遵循,例如不能向开动着的车开枪等,受过严格训练的警察可在下意识间做到依程序办事,完善的程序对于自己能够免因犯错而受追究已构成了有效的保护。

警察有效使用武器,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是警察的必要权力,但这种权力必须以保护公民权利为前提。只要对公民权利构成损害,无论是不作为还是任意妄为,事后都必须对当事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就警民间的互动而言,梁家的行政起诉不论结果如何,对警察如何使用武器,以及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都是一种有益的教育。


邹洪复:男人都是贱货

 男人都是贱货,谁给他风流快活、荣华富贵,他就赖在谁的身边。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一部电影中女主人公的台词。刚听到时,眼前一亮,觉着说出了目前某些男人的现实状况。
  在现实里,有些男人见色忘友,甚至见色害友,有些男人见利忘义,见钱眼开,不择手段去追求风流快活和荣华富贵,在我看来,他们真的是成了庸俗不堪的贱货或俗物。真可谓:熙来攘往,如春登台,天下人, 熙熙攘攘,皆为利来,皆为利往。
  他们唯独忘记的是对真理、公理的捍卫、追求和抵达,忘记了去爱,忘记了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有个学生说:“我真想视名利为粪土,可妈妈说,这样的精神在这个社会是被鄙弃的,妈妈又说,当今这个社会,老实人会被饿死。”我叹息,难道这是个不需要道德和精神高度的社会?”
  而我们的文化传统虽缺少民主和科学精神,却历来是道德至上,以德治国的,比如儒家所追求的成圣成贤,道家所追求的成真人成至性,佛家所追求的成佛成菩萨。曾几何时,这些道和德合一的精神追求,是我们民族的信仰精髓,而如今它们都跑到哪儿去了呢,又是什么信仰取代了它们?又是什么力量让男人们自甘沦为贱货?
  “上天之德,好生为大;人君法天,爱人为本。四海之广,非一人所能独治,必任贤择能,相与共治,各尽其道 为民造福。”这话是古代一皇帝说的,不知道现在的人们或领导者读了有什么感想。无论为官的,还是做老百姓的,在做人和精神方面的追求上,我们到底是比古人进步还是退步了?
  当面对这些,是谁让我们陷入了无奈和一声叹息?假如抛开这些不管,我们的精神面貌离现代性还有多远?在经济接近现代化后,我们如何才可更快的步入精神的现代化?

  佛家云:青青翠竹,皆为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假如男人都活成一个一个的贱货,我不知道是男人们的悲哀,还是这社会的悲哀。

何清涟: 有道对无道:西方的人权理念遇上了中国的黑道

这个月中国发生的几起人权受侵害的案件表明,中国政府行为黑社会化这一趋势正在成为这个古老国家改进人权的最大障碍。

中国人在国内被压迫得无处申诉──政府是党的机构,媒体是党的喉舌,能够生存且在政府那里说得上话的“非政府组织”,比如工会、妇联等,也无非是“以非政府组织名义出现的政府机构”罢了。于是中国人就只能指望在国际社会关注下,中国政府出于“面子”考虑稍稍收敛其政治暴行,从而使中国人多少获得一点活动空间,“和平理性地与政府对话”,以求人权获得“寸积铢累”的进步。

应该说,国际社会从去年开始对中国政府的态度有了一些改变。这一变化始于欧洲政局的变化,自德国新政府主动改善与美国的关系以后,关注中国人权总算又提上了欧盟的议事日程。从5月份美国总统布什接见中国三位异议人士以来,近两个月一些西方国家也紧随其后,陆续会见中国的异议人士。欧洲议会副主席爱德华.麦克米兰.史考特还公开宣布,欧盟将通过一个达1.42亿欧元预算的项目(约1.6亿美元),用于帮助那些还没有民主化的国家。

而中国政府也用实际行动回应了西方国家对中国人权的关注。6月8日,三峡移民维权人士付先财因为接受德国电视一台采访而受到当地警方传唤,在传唤结束后回家的路上遭到不明身份暴徒的袭击,被殴成重伤,现肩部以下瘫痪,且未得到及时救治。而且据付先财讲述,此前一年多时间里,付先财曾多次遭此类骚扰和威胁,有时候警察亦直接介入此类暴行──妙就妙在暴徒的“身份不明”,与近几年异议人士屡次遭受“不明身份的暴徒”袭击的情况如出一辙。

指使“身份不明的暴徒”袭击异议人士,对中国政府来说至少有如下两点好处:

第一,中国当局除了承诺将追查这些“不明身份的暴徒”之外,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就算舆论猜疑这些暴徒受到政府指使,证据何在?国际社会就算群情汹汹,总不能逼迫中国政府为这些“不明身份的暴徒”承担法律责任吧?而且这种承诺只限于在国际社会关注的案例里,如付先财案例;如果只有本国人士关注的案例,政府连这种承诺也干脆免了,比如郭飞雄在太石村维权中数度被殴打,政府什么时候承诺过要“追查凶手”呢?

第二,藉助黑社会势力的介入,可以极大地造成对异议人士的心理压力。对于异议人士来说,支撑他们奋斗抗争的主要动力来自于政治使命感,对于来自政府的压力,他们知道施暴方是谁,而且也知道政府出于自尊,必须要设置一道底线,否则就彻底堕落为萨达姆之流。而黑社会势力的行动却无需考虑底线,什么手段能够增加受害者的恐惧感,就会毫不犹豫地采取什么手段。异议人士中的勇者可以将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但一旦牵涉到家人安危,勇者也会踌躇再三。

这种做法较之萨达姆、金正日要高明得多。萨达姆政权动辄对批评者施以割舌之刑,弄得自己在国际社会臭名昭著。而正在标榜自己颇具“大国风范”、日益文明进步的中国政府,至少目前还不想国际社会将其视为萨达姆同类。但只要将政府暴力转变为“不明身份的暴徒”的私人暴力,中国政府就可以像这次处理付先财事件一样,由外交部发言人出面说一番冠冕堂皇的官式语言,以塞国际舆论悠悠之口。而对于付先财本人的医治、惩治凶手之类,那就要看本政府高不高兴落到实处了。而国际社会的人权组织再有能耐,也不会愚痴到用道义标准去挞伐另一个国家的“不明身份的暴徒”。至于用经济制裁对付黑社会组织,更是闻所未闻。

笔者在2003年发表的“威权统治下的中国现状及其前景”一文中曾谈到,中国已经出现“公共权力私人化,政治暴力合法化,政府行为黑社会化”几大趋势。在此情形下,用国际通行的人权、民主、自由价值理念去规范越来越乐于用黑道手法管理社会的中国当局,无异于缘木求鱼。

但爱护共产党与中国前途的人士应该想到,以黑社会方式治国,实非人间正道。除了激发矛盾、毒化社会之外,不会有其他的长远影响。

朱学渊:读《康正果:一些老家伙没被打死的后果》有感

正果兄很有个性,在纽约会上上台责问潘国平刘国凯等造反派:“你们知不知耻?”但这回读了他的回忆,原来他也有过一个“造反-逍遥”的转变,可是最后还是入了牢笼,关了三年,这就是共产党要缠你,你躲也躲不了的。他说“虽然当时我没有读过萨特的书,但已经提前进入了现代派”,我看“现代派”就是“精神造反派”。

再说我自己,我们原来在四川荣昌中学教书的华东师大毕业的“三学士”,和体育老师杨洪锦、徐启富(女)带了亲信学生刘长春、刘志华、陈德荣,组织了一个“红旗战斗队”远行串联,即如胡锦涛、万润南游山玩水,一路到了上海,我们就滞留不归,到了一九六七年二月,接到小亲信们来信说杨洪锦被捕,徐启富揭发了我们许多鸡毛蒜皮的事情,于是我们就害怕了,就从上海到北京去打听消息(而已)。

在地质学院碰上几千四川造反派,又在西苑饭店(国务院招待所)里吃白食,见到了宜宾反李井泉的老干部刘结挺张西挺,又看了斗争了五十四军参谋长耿志刚的热闹,有一个重庆工人把他的军帽上的红星扯掉,我检起来,后来还给他。耿志刚好像是个大学生,长相很象高文谦,他对我说:“要说受压,我在部队里就是受压的,镇反抓人不找我,到北京开会,就让我来遭罪。”那时部队里知识分子吃不开,文革后耿志刚先当军长,后来好像还当过一阵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后来,杨洪锦出了狱,已经是五月分了,回四川时有中央文革撑腰,我们也没想干个啥,可是那些保皇派很可恶,老缠着我们,说我们是“牛鬼蛇神翻天”,还老把杨洪锦哥哥在台湾当空军,扯上与我们有关系……事情就愈闹愈大了,不可收拾了……但我们最后是以“收听敌台”入罪的。当然,各单位,各地区都有乱麻一般的问题,我说自己,就如康正果、耿志刚都只说自己一样。我想每个人都不要有“冤枉”的思想,共产党这个绞肉机,今天绞这个,明天绞那个,是天经地义,理由过程都无一相似,反抗的动机也人人不同。

再说,人的觉悟过程也都不一样,正果说“我把申诉材料扔在王力的怀里,可是一直没有下文……我看透了……”,林彪、邓小平也有自己的过程,连“无产阶级专政的坚强柱石”解放军也是一样的,林彪叛逃,解放军的思想也一起叛逃了。最可恶的算是不要脸的王光美薄一波,要是当初他们被毛泽东枪毙了,也就不会活着歌颂红太阳了。

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

附:《康正果:一些老家伙没被打死的后果──十二人文革记忆(六)》

康正果:文革开始之前,我曾是个大学生,在陕西师范大学中文系。

我根本不存在红和黑的问题。我是一九五七年念初中。我被认为是个表现不好的学生。我从来没有想去参加政治运动。初中二年级,父母把我寄放在祖父家里,读了许多古书,还有许多解放前出版的书籍。

我在大学期间,写了三十六本日记,其中有对“九评”的感想。后来被同学揭发出来后,我把日记烧了。但就是因为这件事,我于一九六五年,被学校开除,罪名是焚毁反动日记。当然,还有反动言论,那是校方在同学中调查的。被开除后,我被打发到砖瓦厂劳动。那个厂是公检法的下属。去劳动不算是判刑,而算就业,即劳改释放后,安置就业。

耶鲁大学资深中文教师康正果

文革开始时,我是个局外人,在一边看热闹。但我也关心文革。自从被开除后,我一直在找机会翻案。我不断上诉。文革发生对我来说,是个伸冤的机会。我不喜欢刘国凯,对文革抱以满腔的革命热情──我没有这样的热情。我像社会渣滓,我的方向是要翻案。在工厂劳动时,周围大都是小偷流氓,我与他们没有共同语言。

一九六六年开始砸烂公检法。当时,在西安有许多上海人,乘机杀回上海。还有临时工要转正,也造反。我看到各种人,冲着造反,或者跟着造反,为的是借机改变自己的处境。我也混水摸鱼地上访了。我十二月底到北京上访,住在接待站里。那里有许多上访者,不少是五十年代受了冤屈的。

我非常认真地写了个上诉书。本来,我对革命书籍没有兴趣。除了古书,我读的都是欧洲哲学和文学,按着哲学史和文学史读。包括马克思的早期着作。但是,为了写一个合格的申诉材料,我学了毛的书,我使用那样的语言。我以为只要用语得当,就可以获得平反。一月一日,周总理接见公检法系统的人。中央文革的人在场,王力也在。我把申诉材料扔在王力的怀里,可是一直没有下文。

我到开除我的大学里去看大字报。我想看看那些把我开除的人,如今还有什么话说。可是,我看到的大字报却说,“校方包庇反动学生康正果”。天哪,那些开除我的人,被说成是“包庇”我的。可见,不管谁当权,我永远是“反动学生”。从此以后,我看透了,变成了一个逍遥派。

我后来就躲在家里看书,翻译俄国文学。我曾想翻译《日瓦戈医生》。

我是在报上看到批判勃列日涅夫的文章时,知道了此书。我写信给莫斯科大学,想要此书翻译。可是,信被截获。第二年,我被抓。

在做逍遥派期间,我过着真正的逍遥日子。我看了许多厂里同事们偷出的禁书,比如《金瓶梅》的原版,还看了许多中外名著。除了读书,我还有其它快乐事情。西安有许多地下舞会,也有许多交际花。在那段无政府状态的时间里,舞会和交际花全都出现了。我在《出中国记》的自传中,有几章专门写这段生活。我们跳舞,欣赏古典音乐。那段时间是我最快乐、最自由的时光。

现在想来,当时有许多人造反,是想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自己。可我却是完全立足于自我解放。虽然当时我没有读过萨特的书,但已经提前进入了现代派。我被抓后,关了三年。出来后,被下放到农村。我的妻子是在农村找的,是个农村妇女。

我现在对文革的看法,可能是其他人都没说过的。在我看来,历史上,前一代人所建立的文化,通常都是随着那代人的死去而消失的。比如欧洲,一战,二战,都是因为当时的人死去后,那样的文化消失了。

现在是二战后出生的人在当政,比如克林顿,小布什。

我想说的是,文革,被打死的人都是值得同情的。但是,又正因为文革没有把那些老家伙全都打死,包括思想左倾的老知识分子,所以才导致今天的中国文化和中国历史没有获得很大的进步。想想看,要是文革中所有死去的人依然全都健在的话,那么中国社会还要保守,还要糟糕。我觉得可惜的是,没有把所有的老家伙全打死,比如王震,薄一波等等。郭小川也一样,假如活下来会很左。如今,重要的是,每个个人,抢救自己的个人记忆。每个人都应该摆脱现在那种文革研究史,摆脱这样那样的争论。大家回到个人的经历中,谈自己做了些什么,想了些什么。个人的经历,会对文革研究带来更加深化的成果。

仲维光:从追随专制到逃避自由——对文革到六四历史时期的再思索

北京法院推迟对赵岩判决


【2006年6月25日狱委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采访报道/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6月16号对前《纽约时报》研究员赵岩进行了秘密审判,根据常规,中国法院一般会在一个星期后作出判决,但法院星期五通知赵岩的律师,他们将推迟对赵岩的判决。记者打电话给赵岩的律师莫少平了解案情的最新进展, (录音)

2004年9月, 纽约时报曾经在一篇文章中准确预测了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即将放弃中央军委主席的职务,不久之后, 担任该报纸北京分社研究员的赵岩于2004年9月17号被中国当局逮捕,理由是他泄露了国家机密,并指控他犯有欺诈罪,赵岩始终否认这些指控。2006年中国领导人胡锦涛访美前, 中国政府于3月17号撤销了对赵岩的指控,但最近又重新起诉赵岩, 并于6月16号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岩进行秘密审判。 莫少平律师说, 中国有关当局对赵岩的两项指控没有足够证据, 所以撤回起诉, 后来在没有任何解释的情况下, 又恢复了原来的两项指控, (录音)

《中国改革》杂志社农村版记者赵岩是一个国内外著名的维权社会活动家。几年来,赵岩利用新闻舆论,为农民争取土地赔偿款,他于2004年五月才加入《纽约时报》驻京办事处工作,四个月后就遭到上海国安局人员的逮捕,罪名是”向境外泄露国家机密”。莫少平律师说, 由于对赵岩的审判没有对外公开,他不能讨论案件的详细情况,他们正在等待7月25号的判决, (录音)

赵岩的案件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美国政府曾经游说中国释放赵岩,纽约的”人权观察”以及总部设在巴黎的记者无国界组织也强烈呼吁中国政府尽快释放赵岩。

 
 

 

郭罗基: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在全球支持中国和亚洲民主化大会上的讲话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六日·柏林

                             郭罗基

   
一九八九年以後,民主运动逐渐走向低潮。二零零三年,中国的大地上兴起维权运动,也为民主运动带来了生机。
   
维权运动是在民主运动多年经营的基础上发生的,民主运动为维权运动准备了道义资源和人才资源;民主运动又从维权运动获得助推力,维权运动则为民主运动扩大了活动空间和思维空间。
   
只有不民主的社会才会发生民主运动。无论是民主社会还是不民主社会,都会发生维权行动或维权运动。在民主的美国,上世纪三十年代发生了妇女争取选举权运动,六十年代发生了黑人民权运动,现在爆发的百万移民示威风潮也是维权运动。在不民主的中国,维权的行动更为频繁和普遍,仅二零零五年一年发生的群体性维权事件就达八万七千多起。

                    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各有特点

    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但又各有自己的特点。
   
第一,从运动的诉求来说,民主运动是为了实现民主的理念,建立民主的制度。维权运动是为了保障切身的利益,抗议政府的侵权。
   
第二,从运动的主体来说,民主运动是群体的事业,任何个体无法实行民主。民主运动有一个内在的矛盾:运动的诉求是在全社会实行民主,但在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全社会都来参与运动。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形成全民发动,因而在高潮过後走向低潮是不可避免的。一九八九年之後,坚持民主运动的旗帜不倒,这就是重大的贡献,为等待时机迎接下一个高潮准备了历史的连续性。
   
维权运动必须从个体出发。由于命运相关,形成一定的利益共同体,进行群体抗争,例如失地农民群体,拆迁户群体,农民工讨薪群体,爱滋病、血友病受害者群体等等,最终维权的成果也必须落实到个体,不能落实到个体的维权运动是空虚的、无谓的。
   
维权就是为了获取,满足现实的利益要求。民主运动的参与者,追求的是全体的、长远的利益,对个体来说只能是奉献;如果在民主运动中追求个体的获取,必将发生腐败。
   
由于维权运动个体性的特点,而且是为了获取,不必强求奉献,任何个体随时可以加入,因此维权运动比民主运动具有更广泛的参与性。
   
第三,从运动的客体来说,民主运动作用的对象是政治制度,一切的努力都集中在变不民主的制度为民主的制度。维权运动作用的对象是政府行为,以改变政府行为来消除对自己有害的结果。在民主社会,没有必要改变政治制度,但针对政府行为的维权也是必要的。无论何时何地,人权、公民权的享有和实施,都必须靠自己来争取。在不民主的社会,维权运动虽然并不直接针对政治制度,但只有建立了民主制度才能保证维权有效。民主运动比维权运动具有更深刻的彻底性。从维权运动到民主运动是相通的。

                     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出自共同的根源

   
维权运动和民主运动之所以相通,因为它们出自共同的根源:民主运动所反对的不民主制度就在于权力不可制约,维权运动所救济的对人权、公民权的侵犯也是来自权力不可制约。
   
用什么来制约权力?直接的是以权力制约权力,根本的是以权利制约权力。我这样说,大家听起来一定不知所云。英文的power and rights 译成中文是权力和权利,发音相同。中国人常常在概念上、思想上混淆 power and rights,相同的发音更是助长了这种混淆。问题是出在将 rights 误译成“权利”。“权利”的词义是强调“利”,意为有权享受的利益,例如盈利、红利、专利就是“权利”。这不是 rights 的原意。rights 强调的是“权”(《牛津词典》有关的释义为 authority to do sth),应当译成“利权”,意为保障利益之权。例如财产权、继承权就是“利权”。有财产而无财产权,财产没有保障。有遗产而无继承权,遗产不能继承。保障公民的利益之权就是公民权,保障人的利益之权就是人权。言论自由权、游行示威权、集会结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等虽然不是保障物质利益,同样都是保障公民和人的存在所必须的广义的利益。
   
将“权利”改成“利权”,我就可以说明权力和利权的关系了,否则,我说quan(2)li(4),你们不知道我说的是“权力”还是“权利”。
   
民主运动要实现民主的理念、建立民主的制度,维权运动要保障的切身的利益、抗议政府的侵权,根本问题都在于正确处理权力和利权的关系。
   
在皇权专制的制度下,权力有三个特征:第一,权力是不可转移的;第二,权力是不可分割的;第三,权力是不可制约的。人民没有利权可言,多少有一点利权是官方授予的。在权力和利权的关系上,是权力决定利权。民权官授,官权君授;那么,君权是哪里来的?据说“君权神授”。这是专制制度确立的一个不容置疑的当然前提。推翻了这个前提,将“君权神授”代之以“政权人授”,专制制度就转变为民主制度。在民主制度下,权力和利权的关系颠倒过来了,是人民的利权产生政府的权力。因而,权力的三个特征完全相反:第一,权力是可以转移的;第二,权力是可以分割的;第三,权力是可以制约的。
   
辛亥革命以後,一次又一次的暴力革命,表面上轰轰烈烈,实质上并没有触动深层的社会变革。其原因就在于革命的目的只是夺取权力,不是改变权力的特征。国民党和共产党先後建立的一党专权,专制权力的特征依然如故:党权是不可转移的;党权是不可分割的;党权是不可制约的。稍有一点变化,不过脱去龙袍换上了中山装,“党天下”代替了“家天下”。反思中国一百多年社会变革的道路,首先要变革的正是社会变革的方式。我曾经打过一个比喻,中国的问题是要改剧本,不是换演员。暴力革命,夺取权力,只是换演员,没有改剧本。把蒋介石领衔的国民党演员全部赶下台,换了一批毛泽东领衔的共产党演员,结果还是上演一党专权的连续剧。相反,蒋经国这个演员没有换,但剧本改了,将国民党的一党专权改为多党竞争,结果台湾就从专制政治变为民主政治。所以,剧本非改不可,演员换不换都行。
   
在专制权力的三个特征中,最根本的一条是权力不可转移,但改变专制权力的特征必须从权力的制约入手。首先是以人民利权制约政府权力。受人民利权制约的政府权力才能加以分割;在权力分割的条件下,才能以权力制约权力;既然权力可以相互制约,不可转移的极权统治就结束了。中国的现行政治制度,表面上看起来,立法权(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权(国务院)、司法权(法院)也有分工,但一切之上还有太上党权。如果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完全分割,相对独立,太上党权就无容身之地了。政治改革改什么?就是要改权力的特征。现在中国的政治改革还没有正确的提法,就像清朝末年和袁世凯的改革只是改“官制”,中国的政治改革还是停留在“精简机构,转变职能”等行政措施。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共同的战略方针就是以人民利权包围政府权力、制约政府权力,促成真正的政治改革,从而达到改变权力的特征,从专制政治走向民主政治。这是一条不同于暴力革命、夺取权力的社会变革的新路。

                            呼应配合,齐头并进

   
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既有不同点又有共同点。根据它们的不同点,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根据它们的共同点,又不能使两者分道扬镳。维权运动的参与者有两部分人:一部分是为自己维权;另一部分是为别人维权,以维权为事业,例如民主社会中的各种NGO(非政府组织)和律师群体等等。在中国,民间社会不发达,民运人士大多投入了维权事业。同一个人既可以参与民主运动又可以参与维权运动,但在不同的运动中有不同的定位,不应造成角色错乱。
   
能不能说维权运动是民主运动的转型?恐怕不能这样说。如果民主运动转型为维权运动,民主运动自身就消失了。事实上并非如此,民主运动没有消失,仍然存在,而且正在重振旗鼓,我们这次柏林大会就是证明。再者,如果维权运动从民主运动转型而来,维权运动就必须接受民主运动的全部遗产。事实上不可能,拆迁户、农民工等等不会按照民主运动的纲领来采取自己的维权行动。
   
能不能说维权运动是民主运动的集大成?也不能这样说。这种说法与上述转型说差不多,似乎更强调维权运动高于民主运动。从时间上来说,民主运动在先,维权运动在後,两者的关系并不是後来者居上。维权运动发生的根据是公民利权意识的觉醒。民主运动发生的根据是反对政治不民主。正是民主运动多年不懈的斗争,才促成公民利权意识的觉醒;在公民利权觉醒的条件下进行维权,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但并没有立即改变政治不民主的现实,民主运动不能放下武器,转移阵地。
   
有人主张将维权运动升级为政治运动,是否可取?不可取。如果将维权运动升级为政治运动,就不是维权运动了。对维权者强加政治诉求,同时增加了政治风险,将使许多人裹足不前。民主运动是政治运动,维权运动是非政治的人权运动。政治运动不能不反对政敌(不是仇敌)。人权运动是出于对人的关怀,即使是政敌,人权、公民权受到侵犯也应当为之辩护。政治运动必须坚持自己的立场,面对利益冲突。人权运动不只是维护自己的人权,也要维护别人的人权。维护自己的人权时,不以侵害别人的人权为报复,也不以剥夺别人的人权为补偿。人权运动的理想是消除人与人之间的仇恨,结束冤冤相报复仇的历史。国际人权公约指出,任何煽动仇恨、鼓吹歧视的主张,应制定法律加以禁止。现在中国和其他许多国家还没有这样的法律。从维权运动到政治运动也不能称之为“升级”,人权运动才是体现人类的终极关怀。
   
既然维权运动不是政治运动,是不是维权就不能采用政治手段?倒也不是。一般来说,维权运动应采用法律手段。法律手段不够用了,怎么办?当然不能排除采用其他手段,政治手段、经济手段、舆论手段等等都可以采用。
    维权有两个层次:首先是维护法定利权,更进一步还要维护天然利权。什么是“天然利权” ?我们中国人又有一个对西方人权概念的错误翻译,natural rights 被翻译成“天赋人权”。中国的“马列主义”理论家又来批判“资产阶级人权观”了,据说“资产阶级人权观”首先认为人权是“天赋”的。其实,natural rights
毫无天赋的意思,是中国人自己加上去的,它的准确含义是“天然利权”。是人,就应有做人的利权,不证自明,天然如此。所以人权是天然利权,不是“天赋人权”,不是人以外或人以上的力量赋予的,而是人自身固有的。由法律规定的利权是公民权。规定公民权的根据正是人权。各国对公民权的规定并不一致,对公民权的规定是否合理必须以人权为准作出矫正。公民权也不可能穷尽人权的全部,因此不应当以法定利权代替天然利权。中国政府认为,人权是国内立法问题,这就是以法定利权代替了天然利权。
   
维权运动首先是维护法定利权,即公民权。上世纪六十年代,马丁·路德·金率领黑人队伍向华盛顿进军,他们的口号是:我们来向政府兑现一张支票。因为这张支票所开出的法定利权,公民并没有完全享受到。最後的结果,黑人争得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国的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大部分是空头支票,维权运动就是要使这张空头支票切实兑现。法定利权中包括政治利权,维护政治利权不能不采用政治手段。例如广东太石村的维权行动就是维护政治利权。
   
兑现法定利权,当然必须采用法律手段。但有时法律手段失灵,采用包括政治手段在内的其他手段,还是为了树立法律的权威,回到法律手段上来。而且,有的法律本身是恶法,不足以成为维权的手段,首先必须采用包括政治手段在内的其他手段反对恶法。反对恶法是要求以上位的法律来修改或废除下位的法律,并没有超越法治的边界。
   
更重要的是,法律手段并不能完全消除有害的结果,因为受侵犯的是超出法定利权的天然利权。上海有一批血友病患者,因使用了某厂家的血液制品而感染爱滋病和丙种肝炎,导致有人死亡。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法院的判决认为,厂家生产该种产品期间(现已停止生产)获得卫生部的批文,因而是合法的,不予赔偿。虽然是合法的生产,其後果害了人以至死了人,侵犯了人权公约所规定的“人人固有的生命权”。例如这样的个案,在法律范围内得不到救济,不能不采用除了法律之外的包括政治手段在内的其他手段,以维护人的天然利权。
   
维权运动即使采用了政治手段,仍然不是政治运动,因为它所针对的是具体的政府行为,不是根本的政治制度。
   
以上提到的一些说法和主张,有的企图将民主运动纳入维权运动,或者将维权运动又搞成民主运动,抹杀了两者的不同点。打仗的时候,高明的军事家总是将一支军队兵分两路,形成犄角夹击之势。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本来已经对中国政府形成犄角夹击之势,非要将两者合而为一,是很不明智的。另外一些人又忽视了两者的共同点,主张维权运动与民主运动保持距离,对民运人士避之唯恐不及。这是画地为牢,自我设限。总之,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既不能互相取代,也不能彼此隔绝,必须呼应配合,齐头并进。

《动向》2006年6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