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国标:中国媒体的一厘米主权

4月25日台湾马英九、蔡英文辩论会,凤凰卫视和CCTV-4提前几天就开始预告,也我攥着一股劲儿,下决心届时排除万难也要收看,岂料事到跟前却令我大失所望。不是对双英失望,而是对CCTV-4,尤其是对凤凰卫视失望。对一个公开声称“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流氓,与对一个假装正派良民鱼目混珠的流氓,人们所抱的道德期望是不同的。

25日是周日,是全世界的基督徒崇拜耶稣基督的日子。根据我所在家庭教会的日程,上午礼拜结束后,弟兄姊妹在教会共进午餐(爱宴),爱宴之后是一个小时的集体学习,学习之后才散礼拜。最近几周我们在学习德国神学家、殉道者朋霍费尔(台湾译为潘霍华)的《团契生活》一书。此书写得真是有见地,凝练深刻直逼垓心,我很看重这每周一次的学习。可是学习潘霍华与看双英辩论会时间有冲突,我更想看后者,两爱相权取最爱,于是用过爱宴之后我就开溜了,回家等着看下午两点开始的双英辩论。

到家刚过一点,时间尚早。午休是我几十年的旧习,届时不休,眼沉得睁不开,头重得抬不动。可是此时,我舍不得上床“展开”午休,而是“囫囵衣儿”躺在沙发上休。又怕休过头,就打开电视机,响着电视机休。由于内心警醒兼措施得力,一点五十分时,我彻底醒来。

CCTV-4本来就是一个以统一台湾为主要目的的电视台,但凡台湾有点儿什么事,尤其要是台湾立法院里发生肢体冲突,该台的报道,那叫一马当先,不厌其详。可是今天怪了,双英辩论,台湾这么大的事儿,进入新世纪以来10年头一遇,都一点五十几了,CCTV-4仍然一点儿动静没有。凤凰台也一样,胡一虎的一档节目直到五十八九分才结束。

二点整了,CCTV-4和CCTV新闻频道的《正点新闻》里播报的都是上海世博会,双英连影子都没有。凤凰卫视预告双英会比CCTV积极得多,根据它此前的煽乎程度,无论如何也得给个直播。结果呢,二点整倒是有马蔡的影子,然而不是直播,而是把一个双英辩论会插得稀烂。真是他奶奶的!二英的麦克风随时被掐,蔡的尤甚,然后插入令人讨厌的评论。而且评论的倾向很明显,就是为了平衡蔡英文,因为此前人们比较不看好马总统。其中一个评论员,名唤杜平,面目模糊,表情不正,用心可疑,一而再再而三地贬损这场辩论毫无意义。按杜平这厮的话说来,这场“世纪之辩”本身都毫无意义,我老焦逃掉、牺牲在教会学习圣贤教导的时间来追逐者这场辩论会,岂不更是无聊透顶?

在我看来这场辩论意义重大。马蔡这种身份的辩论会,此前我从未在电视里见过。民主国家里这种辩论司空见惯,可中国媒体不报道,中国人看不到;即便有报道,因语言隔膜,看也看不爽啊。胡锦涛先生讲话倒是既无媒体障碍,又无语言障碍,可是他会跟他的反对党党魁辩论吗?再说,他也没有反对党,他的反对党,连娘子宫里都没有。所以要想见识这种阵仗,也只能看台湾的,因而我把这场辩论看得至贵。

回头再说凤凰卫视的双英播报。岂止是把个辩论会插得稀烂,而且还中途变卦。双英辩论本身近两个小时,凤凰卫视在开始播报时即称将给予三个小时的报道。结果是,只进行了一个小时,到下午三点整点节目之后,左等右等,再也不见双英辩论会的下文。煽乎了好几天的一个大型报道,就这么进行到三分之一便不了了之。至于我这个凤凰卫视的观众,本来提前几天攒着劲儿看双英会,到这时真是被它弄得恶心透顶。

我原以为这一切都是凤凰卫视自己犯贱自律,不料看了4月28日的网上消息才知道,应该是该台严格按照中宣部节拍跳舞的结果。网上美国之音的消息说:双英辩论会,中国大陆的媒体全部未作直播。“中宣部在台湾政治领袖辩论会后第一时间要求,关于双英辩论会,不过多引用蔡英文的讲话。”凤凰卫视的本意很可能是全程直播的,不然事前不会如此频繁预告,制造看点。及至播出开始,岂止是“不过多引用蔡英文的讲话”,其掐蔡英文讲话之突兀程度,给我的感觉就像抢走话筒的同时又给一耳巴,十分粗鲁无礼。

中宣部媒体围堵蔡英文的计谋可能得逞了,但是我相信,马,特别是蔡,以及世人对中国大陆媒体封锁的厌弃却因此增加了。台湾在政治上对大陆的离心力,只会更加大。中宣部的新闻控制,不是为中共减丑,而是为它添丑;不是为它添亲和力,而是为它添厌弃心。

近日翻看2008年香港《传播与社会学刊》,其中登载中国人民大学陈力丹教授一篇文章,曰《“党管媒体”的基本体制》。文中写道:“中宣部的新闻宣传政策已经形成了一套僵化的模式。”具体多僵化?其中有个细节。陈教授主持一个关于职业规范的课题,要实习学生做工作日记。其中一个学生的日子写道:
 
在(中央电视)台里做新闻的记者,每个人都要接触到一个叫索贝的新闻系统,因为所有的写稿、改稿和播出记录都在这个系统里面。每次打开这个系统,都会有一个对话方块蹦出来,叫“消息通知视窗”。视窗里的内容都是来自上级对各种新闻选题和内容的宣传和口径限制,不得违反。每天这些通知的内容涉及政治、工商、文化等等,五花八门,用红色字体标示,提醒大家注意。比如今天,我打开系统写稿子时,就有一条:“福建省工商局长***涉嫌行贿,并在被调查期间私自出走到境外一事,各档节目一律不报道。”

还有以下几条是我以前记录的一些,如:

7月7日,***主任通知:“有关姗拉娜的负面消息一律不许报道。”

6月29日,接到领导通知:“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是一部重要法律,涉及面广,比较复杂、敏感,社会关注度高,不要擅自报道,听从统一口径。”

6月27日,接到领导通知:“不得出版、转载、宣传《用新闻影响今天——冰点周刊世纪》。不报道查堵《中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

像这样的消息,每个星期出现在系统里很多,这些选题都是不能碰的。有意思的是,有一天当我在看这些消息的时候,一位老记者对我说道:“这才是真正的新闻。”

中央台记者执行的这些禁令,有本台自设的,也有上级外来的,包括中宣部的。由此看来,记者所受的限制是全天候即时性的,随时随地就会发生。根据凤凰卫视随时改变自己既定节目内容的灵敏程度,莫非它的记者的工作屏幕上也有类似于中央台这样的索贝视窗乎?

柏林墙倒塌之后,审判一位曾开枪打死正翻越柏林的东德警察,这位鸟人以执行上级命令为由为自己的罪行辩护。审判官回答:“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审判官的这个反抗辩的道理可以简言并扩言为:在不得不执行恶法恶令的时候,当事者有尽最大智慧折扣执行的道义责任。无论CCTV还是凤凰卫视,在执行反文明、反职业伦理的乌七八糟的上级禁令时,你们意识到自己的这个一厘米主权了吗?
 
2010-4-28北京

刘逸明:下跪,不该提倡和仿效的维权陋习

4月13日,辽宁省庄河市大批群众在庄河市人民政府大楼门口集体下跪长达30分钟,该消息传出后引发网民热议,一时间群情激奋。网民们普遍认为在此次事件中,官员的表现太过冷漠和傲慢,而原本蒙受冤屈的下跪民众则显得更加可怜。

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在中国古代,臣对君、民对官常行下跪之礼,历朝历代,均有礼法对人与人之间的礼节加以规范,虽然每个朝代的礼法内容并不完全一致,但一些主要的礼节并无区别。辛亥革命让中国告别了几千年的帝制,并开创了一个空前的新时代,自那时起,下跪等传统礼节均已自动废止,人与人之间不必拘泥于先前的礼法,只须以一般的礼节相待即可。

在古代的所有礼节当中,下跪应该是最有中国特色的,时代发展到了今天,人与人之间除非是被强逼,否则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下跪的必要。然而,虽然这一传统陋习已经从法律上革除,但在现实生活中,下跪的事情仍然是时有耳闻。下跪原本只是一种礼节,现在却成为了一些人试图打动他人的方式,明显含有乞求的意味。

任何制度和传统都必然有其惯性,虽然如今的法律和道德均不提倡下跪,但要完全杜绝下跪的事情实属不易。很多家长在儿女犯错后,还是喜欢以罚跪的方式来惩罚,而一些走投无路的访民也往往喜欢以下跪来乞求官员对问题的公正处理。下跪与这个时代并不合拍,但从法律上讲并不违法,更谈不上违背道德,想下跪的人随时随地都有下跪的自由。

如今,中国各大城市的高楼大厦都是鳞次栉比,从经济状况上讲,今日比古代应该要繁荣,只是贫富悬殊太大、自然环境恶化、文化艺术凋敝而已。一代名相管仲有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虽然很多平民百姓依然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但食不果腹者却几乎没有。在过去的农耕时代,社会道德水平和老百姓的仓廪是否充实、衣食是否丰足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关系,但在今天,即使是谷物满仓、衣食无缺,很多人仍然倍感生活压力,而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也不见得有多高。

2009年11月,湖南武冈副市长杨宽生坠楼身亡,因为不满官方鉴定结果,其遗孀刘月红只得到外地喊冤,她在重庆见到媒体记者时,竟然也轰然下跪,请求记者为其提供帮助。几个月后,下跪的情形再度在重庆出现,在2010年2月初,一位农妇为了进入开县政府反映情况,于是向保安下跪,结果遭到保安的脚踢。诸如此类的个体下跪事件还有很多。

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这些年里,官员利用权力寻租已是家常便饭,各地官员对于征地和拆迁可谓是乐此不疲。强制征地和强制拆迁的现象相当普遍,而司法腐败也导致冤假错案不一而足,因此也就制造出了不计其数的上访者。中国的访民数量异常庞大,很多城市里都有上访村,有人将访民群体戏称为中国的第57个民族。

上访是中国的独有现象,之所以有这么多的访民不辞辛苦赴省会或赴京上访,也正说明在地方上很多职能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中国有句熟语叫:“上梁不正下梁歪”,其实,从很多公共事件的处理结果看来,很多国家级机构和地方机构其实是一丘之貉,在地方上无法解决的问题到省会城市和北京去也多半不会得到满意的解决。

上访对于很多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来说其实是一条没有尽头的不归路,很多访民因为从媒体上看到了一些成功的案例,结果产生了对现实的错觉,以为理直气壮就能胜券在握。希望越大有时候就意味着失望越大,不知道有多少访民由起初的信心万丈最后变得万念俱灰。有冤无处申和申冤不得雪可以说是当今访民遭遇的常态。

看一看媒体所披露的各种维权案例,上访事件多半是以维护个人的利益为出发点,虽然绝大多数访民都只能算是被动维权,但能够起来维权就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倘若在遭遇不公时谁都选择忍气吞声,那么,官员的侵权行为将更为猖獗,我们距公民社会的距离也就始终遥远,时下,应当鼓励为己和为人的各种维权行动。

公民社会是宪政民主的基础,几千年来,中国的民众只能算是国民,而不能称之为公民,如今,在互联网的引导下,官方的意识形态已经逐渐弱化,中国的公民社会已经初具雏形。很多公共事件如果是在以前,绝不可能走入公众的视野,现如今,不但能走入,而且还能吸引公众积极地参与,不少公共事件的最终走向之所以能遵循法制的轨道,公众的关注和参与功不可没。

近几年,民众为了抵抗强制拆迁而自焚的案例层出不穷,最开始,不过是一些被拆迁者以自焚相威胁,是绝望中的悲壮抗议,到了唐福珍事件,却彻底升级为的悲剧。数月后,江苏东海县陶氏父子双双自焚,上周,峨眉山的风景牌坊下,再度出现十余人集体自焚的悲壮景象。生命诚可贵,如果没有强制拆迁,如果强制拆迁问题可以通过法制途径轻松解决,那么,这些悲剧就可以完全避免。当一个人为了维权而不惜自焚时,他所维护的就不仅仅是权利,而且更有生命的尊严。

对比自焚与下跪,自焚更值得我们赞赏,因为这种行为已经超越了金钱和生命,自焚需要足够的勇气,而下跪则只能是懦弱者的无奈之举。据报道,在辽宁庄河市政府门前下跪的民众有上千人之多,虽然访民下跪的事情并不鲜见,但这么多人集体下跪却盛况空前、洋洋大观。

下跪作为一种传统陋习,应当坚决摈弃,我们无法阻止他人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去延续这种陋习,但绝不能对这种陋习拍手叫好,更不能争相仿效。公民社会讲究平等,谁都不应该要求谁为自己屈膝下跪,作为一个公民,应当不卑不亢,在遵纪守法的框架下以理服人。权利不能靠乞求,而是需要以文明的方式不断争取得来。

4月24日,大连市委、市政府做出决定,责令孙明辞去庄河市市长职务,该消息一出,马上又成为了网络热点,不仅各大门户网站都以显著位置加以报道,而且在各大论坛上也是被谈论得热火朝天。媒体广泛关注、市长落马,从表面上看,这些下跪者胜利了,其实这种胜利是建筑在对他们个人尊严和公民社会的伤害基础之上的。可以预见的是,这种方式越是有效果,就会引来越来越多的人仿效。

无独有偶,在4月27日下午,湖北公安的314名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也在县政府门前下跪,遗憾的是,这一次却无人理睬。很多官员向来都非常鄙视普通民众,因为普通民众容易愚弄,如今,集体下跪更增加了那些官员鄙视普通民众的理由。但愿民众集体下跪的场景不再重现,公民社会需要一个个大写的人,靠下跪来乞求权利的社会不是公民社会而是奴隶社会或臣民社会,由此可见,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任重道远。

2010年4月29日

姜维平:亦谈薄熙来的“五子登科”

最近,有一篇奇文刊登在420日的人民网上,其标题是《薄熙来的“五子登科”》,它引用中国古代“五子登科”的成语,玩起了语言游戏,牵强附会地为太子党薄熙来大肆吹捧,其称,据《宋史•窦仪传》记载,宋代窦禹钧的五个儿子仪、俨、侃、偁、僖相继及第,故称“五子登科”,也是五件喜事。当今,在薄熙来治下的重庆,老百姓也有五件喜事,“五个重庆”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犹如“五子登科”。

其实,薄熙来所说的五件喜事,不过是五个承诺,它象五个大烧饼高高地挂起,空洞无物,遥不可及,只能使人想起“画饼充饥”的另一个古代成语,不能解决大多数贫困的重庆老百姓的任何生活问题。

20087月,薄熙来赴重庆任市委书记半年后,提出了建设宜居重庆、畅通重庆、平安重庆、森林重庆、健康重庆的目标。20099月,他又在全市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会上作出上述坚定表态,“五个重庆”就是科学发展观的本地化。他不止一次谈到,对待中央强调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能当成套话、口号,要以改革创新的思维将其变成具体的推进措施。表面上看,薄熙来是把胡锦涛提出的所谓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具体化,但实际上是曲解和对抗,因为不论是“宜居”,“畅通”,还是“平安”,“森林”,“健康”等都不过是远程许偌,都是空话,既没有真抓实干的精神,也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一是“宜居重庆”帮穷人造房子。按薄熙来的直白的说法,“宜居重庆就是让百姓住得舒服,而且买得起房。”重庆计划到2010年,完成主城区剩余的400万平方米危旧房拆迁改造,建成廉租房220万平方米。今年还启动了庞大的公租房计划,未来10年,将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以一揽子解决30%左右的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文章说,这让生活在重庆的低收入群体,看到了实现“住有所居”的希望。其实,只要对照一下去年黄奇帆说的6年半买房的“忽悠”逞诺,就会明白薄熙来说的“帮穷人造房子”,不过是个幌子,其实他是在为老板们赚钱铺路,他一上任就搞了所谓“民营企业论坛”,谈什么?还不是谈如何官商勾结,从国家手里骗地皮炒卖?从老百姓手里骗钱?而发财的人一是贪官,二是奸商。在论坛上第一个发言的就是大连万达房地产公司的老板王某某,此人90年代初正是薄熙来在大连扶持的老板,他成了亿万富豪,而普通大连民众呢,还不是成了“房隶”!

二是“畅通重庆”为发展铺路子。“畅通重庆就要让主城不塞车、乡村有油路”,重庆道路建设在不断推进,到2010年底,可新增通车里程288公里。2012年,再建1000公里高速公路,建成大运力的高速铁路网和完善的市内轻轨网,实现“半小时主城”、“4小时重庆”、“6小时周边”、“8小时出海”目标。报道里吹嘘的这一条没有什么新意,许多官员上任伊始多是这么承诺的,为了做表面文章,纷纷修路和建桥,并通过外包工程而索贿受贿,薄熙来也不例外,只不过他阴险狡猾,先拐个弯,让太太谷来来开个律师所和顾问公司,以律师费和咨讯费的名义,变相贪腐而已。

三是“平安重庆”让百姓过安稳日子。“平安重庆就是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感”,公检法部门提供的统计数字是,截至今年1月底,共抓获涉黑涉恶人员3330人,冻结、扣押、查封涉案资产21.8亿元。各类安全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0.1%2.7%,其中较大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6.7%38.8%不可否认,薄熙来打黑博得了一部份民心,但其内幕不过是借此打压党内的共青团派,为自已贪腐不被整肃寻找挡箭牌而已,由于他出于见不得人的私利,就必然恂私枉法,破坏程序,他搞200个专案组,7000人大会战,搞告密室,搞人人过关,抓捕诬陷律师李庄,伪造乌小青自杀现场,利用文强震汪洋,等等,故上述所谓成绩大好的数子不可全信,重庆的民主法制出现了大倒退,治安状况并无实质性好转。

四是“森林重庆”产生了更多的负离子,该报道吹嘘道,众所周知,森林的树木,叶枝尖端放电及绿色植物光合作用形成的光电效应,使空气电离而产生的负离子。“森林重庆就是让老百姓多吸氧。”一年多来,重庆造林798万亩,比前10年的总和还多出129亩,森林覆盖率达35%。按熙来书记的话,各个山头都要毛茸茸的,给老百姓提供一个好的环境。保护三峡水库的水环境,打造长江上游绿色屏障。其实,这也是天大的谎言!自从三峡工程开建以来,重庆的自然环境遭到了极大的破坏,种几棵树木就能解决根本性的生态和民生的问题吗?当然,这个罪责应主要由李鹏负担,但薄熙来吹牛逼没吹好,还反倒要代人受过!

吹鼓手说,五是“健康重庆”让百姓受益一辈子。“健康重庆”就是让孩子长得壮、老人长寿、全民活得健康。”去年全年投入106.8亿元,其中医疗卫生方面85.4亿元,体育方面21.4亿元。完成734个基层医疗设施改扩建项目,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提前2年实现国家规划目标。

我们知道,重庆贫困和“三农”问题严重,从中共中央第三巡视组发表的文章看,上面高层对薄熙来有两个不满意,一个是“三农”,一个是“廉洁”,故提出了“廉洁重庆”的问题,但薄熙来不理。我们只要看看《重庆晚报》关于彭水县多达三万师生吃不起午饭的报道,就知道了薄熙来惯于吹牛撒谎的真相。

这篇为薄熙来捧臭脚的文章还说,“五个重庆”建设是科学发展理念的嬗变,“宜居重庆”侧重舒适,“畅通重庆”侧重效率,“平安重庆”侧重安全,“森林重庆”侧重环境,“健康重庆”侧重人本。其实,这些都是在玩语言游戏,没有为人民谋利的任何实际内容,不如薄熙来低调一些,经常到贫困山去看看,给小学生解决几顿午饭,来得重要!至于作者所说的“理想境界”则是远在天边,如同共产主义的海市蜃楼一样,已经早就没有诱惑力了!

不过,在我看来,薄熙来的确有另外的“五子登科”:一是“老子”,薄熙来2007年底到了重庆之后,在不同的场合,多次提起他的老子薄一波,企图用老革命的僵尸唤起百姓的认可和响应,但他父亲恩将仇报地对待胡耀帮,并六四时主张武力镇压学生,已臭名昭著了!他想证明自已接班的合法性必然是徒劳的!拙劣的!适得其反的!

二是孩子,薄熙来有两个儿子,都在海外读书,其中捧成掌上明珠的薄瓜瓜,还私下运作了一个英国所评的“十大华人杰出青年“,他自吹自擂,以致吹出了”艳门照“,还不服气,薄熙来又在重庆亲自为儿子搞了”人物专访“和“北大演讲”,企图用国内某刊为其令人不齿的恶行辩白,结果越描越黑,舆论哗然,薄家父子,贪腐致富,纸醉金迷,丑态百出,只能弄巧成拙!

三是妻子,自从我的文章《薄熙来和昂道律师所》发出后,彻底地暴露了他以权谋私的真面目,他极其恐慌,在两会上竟当众撒谎说,谷开来“已激流勇退了”,实际上,她位于北京亚运村的办公室有人代理,她依然是大老板,依然在疯狂敛财。薄熙来恬不知耻的一席话,不仅使她以前在大连的贪腐和协助薄熙来恂私枉法的罪行,重回人民的记忆之中,而且又透露出了谷开来直接参与了重庆打黑的内幕,其夫妇联手搞运动,搞阴谋,遗害无穷!

四是路子:薄熙来现在搞的上述所谓“五子登科”,个个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未来时”,唯一的现在事是“唱红打黑”,又留下无数冤假错案,给后来的官员添乱,而且200954日和他连手发红段子的张春江也进了大牢!他现在急三火四叫马崽一下子放出的“五子”,所求的目的只不过是爬上常委的宝座,而一旦打开了升官的路子,等到他拿到了总书记的大权,整个国家就会陷入文革式的灾难之中。

五是骗子。虽然一党执政造成官员人人表演,个个行骗,但薄熙来是大师,是冠军,其登上美国时代周刊的页面,其高超的手法的确不简单!他较之胡温的不作为或瞎作为,其区别在于他很会应合老百姓的心理渴望,比如搞“阳光法案”,但只局限于新入围的司法部门干部们,反正他们原本就一身清,不怕阳光,而且薄熙来绝对不包括在内;还搞什么“为穷人造房”,但是要等10年之久,才能见分晓,也不知贪得无厌的官员怎样以廉租房谋私;等等。

然而,狐狸再狡猾,斗不过好猎手!骗子再高明,骗得了一时,却骗不了一世。多年来,薄熙来在大连以至辽宁省的形象功程,不过是打压媒体强奸民意虚构的神话,只要戳穿包装,露出真相,就会使人如梦初醒,上述被其死党捧起来的所谓“五子登科”也只不过是水中月,梦里花!只要人们读到我在香港《多维月刊》连载的记实文学《薄熙来传》,就会知道了,这个演技高超的政治骗子一旦阴谋得逞,中国将陷入更大的灾难之中!那才叫万劫不复的国难啊!

2010421日于多伦多 

潘嘉伟:中国人权神话

尽管中国近年经济猛飞,我们还是天天看到报章以中国侵犯人权的新闻作头条.

我不时会遇到一些人,一些在中国人权状况屡遭评击时依然不闻不问的人。他们只道中国旅游景点或商业枢纽;他们不理解为何人权组织针对中国的人权问题.或许,因为他们不曾见过村里穷农民或城中贫工人吧?更不用提及异见人士、作家、维权律师,和其他为少数族裔、宗教团体和不同性向的群体争取权益,及废除死刑及捍卫人权的人士。

有人会怀疑百姓的投诉及活跃份子的说法的真伪,因为他们从平日於中国的“实际生活”经验得出,在这片土地上,他们还是可以到上高级餐馆或是豪华酒店享用丰富的晚膳,到装潢一流的商场购物。更重要的是,中国成功举办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这一切都太完美了,完美得叫西方国家不禁思量是否该开始“仿傚”中国这种“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总结以上种种,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指控是否纯属虚构?或是一如中国政府面对所有批评时所坚持的,是外国破坏份子的阴谋?又或者是一如中国官员经常声称的,中国当前最迫切的人权议题是让13亿人民得到温饱,满足了人民的基本需要,始可着手改善其他人权范畴的问题?

无疑,中国正在崛起,其一动一静对全球经济举足轻重。尤其是非洲及阿拉伯的国家,更视中国为可与美国抗衡的庞大经济体系。但难道这都是支持中国政府实行独裁统治,及打压异见人士的理据吗?中方常称其对人权的理解与西方有异,而每当西方国家谴责中国对人权问题处理不当时(如死刑问题、迫害维权人士、镇压藏人及维吾尔族人等),中国总是反指外国“干预中国内政”。

事实胜於雄辩.现在让我一一罗列中国主要的人权问题.读者看后可自行决定这些指控是否只是“妖魔化中国政府的阴谋”。

死刑:据国际特赦组织资料显示,中国政府於2008年至少处决了1,718个死囚,另有7,003多人被判处死刑。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判决并非经公平聆讯所得。在绝大部份情况下,被告人都不能循正常途径接触律师。在扣留期间,他们有可能遭受各种酷刑对待。纵然有关当局指,自2007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再度审理案件,判处死刑的数字已显着下降,但实际行刑数目属国家机密,不能外泄,故外界无法得悉官方所言是否属实。

2009年12月29日,中国处决一名英藉男子Akmal Shaikh,指其偷运海洛英入境。Akmal Shaikh的家人及英国政府曾求情,指谢犯罪时神智不清,可是中方依然坚持己见。Akmal Shaikh是自1951年以来首位被中方判处死刑的欧洲公民。可见中国政府决心为执行死刑辩护,向外国种种有关人权的指控下战书。

迫害维权人士:在国内,异见作家、维权律师和维权活跃份子一直遭受不同形式的打压,如禁锢、酷刑虐待及全天候监视。中国政府最常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及“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作惩罚维权人士的藉口。

刘晓波案是近来最炙手可热的例子。刘氏是北京有名的作家,更是独立中文笔会的荣誉会长.2008年12月8日,刘氏遭公安带走。这个日子正是《零八宪章》出版前两天。刘氏起草《零》,为的是宣告其对中国境内改善人权、争取民主及维护法治的诉求。超过300名知识份子已签署《零》,当中包括学术人士、作家、记者及律师等。2009年6月23日,刘氏正式被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此之前的七个多月中,刘一直住在北京城郊,接受“监视居住”。12月25日这天本是普世欢腾的节日,但对刘来说,2009年的圣诞节却是淒凉的一天:刘氏於这天被判罪名成立,入狱11年。可喜的是,直至2009年12月为止,国内外已有超过10,000人签署《零》,相信刘氏亦会感到欣喜。

另一个案例的主人翁是谭作人和黄琦,他们一直在四川从事维权工作。2008年5月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楼房倒塌导致多人死亡,谭氏和黄氏二人致力调查“豆腐渣工程”问题.最后分别被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及“持有国家机密罪”,黄氏更於2009年11月23日被判罪名成立,入狱三年。

第三个例子是有关中国政府如何“礼待”国内维权律师。江天勇、唐吉田、刘巍、温海波四人的律师执照无法续期,有关当局更定期警告他们不要受理一些敏感的案件;高智晟自2009年2月4日在北京的老家失踪,至今音讯杳然;山东失明“赤脚律师”陈光诚在服刑的4年3个月期间,一直肚泻,离奇得很;广东法律维权人士郭飞雄正在服其5年判刑,但他却无法与其家人见面。这些故事令人汗颜——律师尚且受到政府当局此等对待,平常百姓争取人权的道路岂不是更荆棘满途?

美国总统奥巴马於2009年11月15至18日期间访华,与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总理温家宝会晤,但奥巴马并没有把握机会在会面时指出中国的人权问题,亦没有对谈时提及境内遭监禁的维权人士。既然如此,我们能够採取甚么行动?如果我们不希望看到中国的人权问题延续,作为世界公民,我们必须让中国政府明白应该怎样对待她的公民。

潘嘉伟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执行委员会会员

独立中文笔会副会长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执行秘书

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会员 (2005-2009)

陈季冰:民主是如何失败的?

冷战结束以后,世界上一下子多出许多民主国家来。于是有策士志得意满地宣布:历史已经终结。

然而,世界历史毕竟又滚滚向前翻过了将近20年。今天再回头来看,如果抱持客观冷静的理性态度,而非某种意识形态的偏执和狂热,我们不得不承认,世界地图上新增加的“民主国家”中,大多数都是些“失败国家”。除了凤毛麟角的少数幸运者——主要集中在地理位置、文化传统与西方都很接近的中、东欧地区,比较典型的如捷克、匈牙利等,所谓新兴民主国家(地区),不是出现政治上向威权体制回潮的趋势,就是陷入可能比这更糟糕的严重的社会撕裂与动荡当中。新近发生在比什凯克和曼谷街头的骚乱与流血冲突,不过是又为这个使人沮丧的“规律”增添了两条新注脚而已。

究竟是那里出了错?我在这里不想逐一把脉和诊断吉尔吉斯斯坦和泰国的不同的具体病症,而试图从“新兴民主国家”的失败中总结出一些共性来。我以为,这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民主政治的认识。

关于这个问题,我听到最多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解释。第一种观点雄赳赳、气昂昂地宣称:这是社会转型和民主进步康庄大道上必须经历的“阵痛”,或者说必须要交的“学费”。只要闯过了这道“历史三峡”,幸福的彼岸迟早会到来。在这类“历史进步论”者眼里,为了无限美好的明天,今天送掉几百、几千条人命是丝毫不足惜的。我的个人性格气质决定了自己对这类人素来怀有警惕之心,因为我从他们的论调里明显嗅出了一丝他们表面上誓死反对的极权主义逻辑的气味。第二种观点令人满腹狐疑地宣称:这种状况说明,西方式的民主政治与这些国家的文化传统和社会条件是不相容的,这些地方根本不需要、也不应该推行民主政治,它们最需要的是寻找到适应自身国情的“发展”之路。当然,像我这样一个喜欢刨根问底的人,是不太可能被这类论调说服的,更何况我前面已经说过,在许多人看来,发表这类观点的动机本身就颇值得怀疑。

我们不必多非脑筋就应该很明白,上述两种论调都是错误的。如果全部的人类历史终将胜利终结于自由民主体制,那为什么在这条单一的普世道路上,有些国家“进步”得如此迅速和顺利,而另一些国家——其中不乏先天条件非常优越的国家,如二战前南美洲的阿根廷——却如此步履维艰,甚至经常进一步退两步?而如果民主制度只适合于西方的社会土壤,那么又怎么解释西方自己过去500年来的巨变?因为西欧国家本身也是从中世纪神权政治和封建贵族统治之下转型为现代民主国家的。

就这个意义上说,要有说服力地解释吉尔吉斯斯坦、泰国、乃至其他更多所谓“新兴民主国家”的失败根源,首先就要将它们与西方国家走过的不同的民主化路径作一个比较。本文不可能就此问题详尽展开,但如做一个高度概括的话,我想要指出,最大的区别久在于:成熟的西方现代化国家都是法治优先于民主,或者说,这些国家独立透明的法治体系的建设一直是领先于政治民主化步伐的。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现代化国家,英国的例子最具典型意义——早在13世纪《大宪章》签署之时起,这个国家就奠定了深厚的法治基础,然而英国全民享有投票权,却是20世纪以后才实现的!反观当下这些失败的“新兴民主国家”,往往都是在缺乏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的前提下,率先完成了以一人一票为标志的政治民主化进程。

我们甚至可以下结论说,世界上凡拥有良好的法治但民主不充分的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特区——总能秩序井然、稳定发展,尽管它们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但这已超出了本文所要讨论的范围;法治不健全但民主却很充分的国家和地区,则几乎无一不陷入无望的混乱之中的。因此,不是民主,而是法治,才是现代政治的基石所在。前面所列举的新加坡与香港的政治现状是有其偶然性的,它无疑与两地统治精英大多有良好的英国教育背景密切相关。英国是现代法治的发源地,契约与法治精神充溢整个社会传统,这些精英们在英国大学里学的又多是法律专业。当然话说回来,公正的法治体系本身之形成、维护及良好运转,又端赖民主的政治机制。

简单地说,所谓法治,就是对契约的无条件遵守,亦即社会的共同规则高于任何个人、团体和权力,并且不会因为对象的不同而改变。换句话说,只要是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就算你是国家总统也不能做,就算全国所有人都赞同也不能做。所谓民主,就是政府权力掌握在多数人手里,公共事务由多数人的意见说了算。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法治的原则与民主的原则之间是存在一个有可能相互冲突的模糊地带的。

问题就出现在“多数人说了算”这点上。实际上,即便在良好的法治约束之下,何谓公共事务?也就是说在哪些事务上应当由多数人说了算这个问题,都是很难清晰界定的,何况法治状况本身就很糟糕的新兴民主国家?

只要是在民主国家,政党和政治家的权力来源就只有一个,那就是选票。那么,最容易赢得选票的资源又在哪里呢?从这个问题出发,我们就看到了西方成熟民主国家与新兴民主国家政治运作中的巨大分野。

长远来看,一个政党和一位政治家想要获得民众的真心拥护,除了其所奉行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道德感召力、个人魅力和行政能力等以外,最重要的毫无疑问是政绩,也就是它和他(她)的确为国家民族的进步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出了贡献。然而,这些都需要长期的艰苦努力,并非4、5年短暂任期内就能显著见效,而且往往也不是主观上完全能够掌控的,因为即便政府实行的政策是正确的,最终的效果也经常会因受到许多外在的和偶然的因素所影响而打折扣。况且,在野政党和选举人仅凭嘴上描述的一套,如何能让选民相信其未来的政绩?于是,政客的捷径便是挑选民情感深处最敏感的那根弦投其所好。在这种情况下,利用人性中的贪婪和暴力等非理性的成分,制造“社会不公正”的替罪羊,煽动社会对立,然后向数量上占多数的选民允诺以铁碗重塑社会公正,便是政治野心家们最驾轻就熟的廉价解决方案。

我从自己的长期观察得到的结论是,按照操弄民意的难易及有效性程度排序,政客最喜欢也最擅长于施展才华的战场,首先是宗教冲突,其次是种族对立,这就是为什么新兴民主国家——如当今的伊拉克——普遍存在宗教和族裔上尖锐矛盾的根源。因为一般来说,像日本或北欧这样高度同质化的社会世界上并不多,绝大多数国家都存在不同的宗教、民族和种群混居的状况。众所周知的是,宗教和民族激情是人世间最深厚悠长的情感。而在那些世俗化程度比较高、族群问题又不突出的国家,冲突和对立的资源依然随处就能发掘:对外,可以煽动民众对有过历史旧账的邻国的敌意;对内,通过将大多数民众对贪污腐败、贫富差距的不满引导向对少数所谓“特权阶层”的仇恨,从而捞取大把现成的选票,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情。这样,所谓“民主”就轻而易举地滑向了民粹。

类似的打选举战的资源在西方国家同样比比皆是,但是,由于这些老牌的成熟民主国家普遍拥有健全的法治,加上经受过长期民主实践熏陶的选民本身的政治成熟度,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居心叵测的政客肆意发挥的舞台。远见卓著的美国国父们早在200多年前就已经在《合众国宪法》上写明了许多“不准”,包括像“国会不得在任何情况下通过确立国教的法律”等等。在这样的法治社会里,政客想要煽动民粹,挑战这些经受过数百年洗礼的旨在保障公民自由权利的信条,是要冒巨大风险的。但新兴民主国家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这些国家民众身上长期被压抑的政治权利意识的高涨与现实政治行为能力的幼稚之间的惊人反差集中地表现在,他们不能明智地区分政治与法治的关系,他们无一例外地继承了不久前刚结束的专制独裁时期以政治凌驾于司法之上的强大精神传统。这使得他们很容易稍经鼓动就轻信,多数人的主张总是对的,都是理应付诸实施的,而全然不顾一个法治社会应当给予少数公民之权利——包括宗教信仰、私有财产、自由言论——的坚实保障。

然而,政治野心家们经过精心算计和辛苦表演得来的政治权力,最终必定都是要兑现为他们的一己私利的。当然,其中必定还包括偿还帮助他们打赢选战的利益集团先前投资的政治高利贷。在这里,我们再度遇到了老问题——新兴民主国家法治的不独立和不健全对他们赢得选举之后的“提款”行为是很难起到什么制约作用的。为什么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严重的贪污腐败问题?原因皆在于此,而并不是那里的政治家道德水平特别差。于是,我们紧接着就一定会看到,选举时高举着反贪腐大旗、信誓旦旦地要为选民讨回社会公正的政客们,一旦坐上了“总统”、“首相”、“总理”的宝座,常常不出两年,就被曝光其贪腐程度比之其推翻的前任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当反对派借此大做文章的时候,他们祭出的防弹法宝又总不外乎是“精英权势集团”施加的“政治迫害”之类……

再接下来我们还将看到,自觉受骗上当的大多数选民通常不会平心静气地思索这一切的根源所在,而是总是旧仇未消,又添新恨,既有的贫富差距并未弥合,又增添了新旧对立。当整个社会的情绪激荡碰撞到新的火候之时,早已伺伏在一旁多时的下一个野心家登台亮相的时机也就成熟了……

民主,并不是推翻一个(一小撮)可恶的独裁者,给每个人发一张选票,就会自动达成的。民主不是一件礼物,也不是一件战利品,而是一种能力。虽然这种能力注定只可能在民主实践本身中学习和提高,但深入思考其他国家失败的民主实践,仍将非常有助于我们自己未来的艰辛跋涉。

狄马:没有故事发生的地方,必有事故发生

刘亚洲先生在一篇文章里,讲了一个发生在欧洲的真实故事:一个年轻的矿工即将要和心上人举行婚礼,婚礼前最后一次下井,却发生了塌方,矿工永远没有回来。他的未婚妻不相信她的爱人会就此离她而去,苦苦等了70年。没想到矿主在重新整理矿井时,在坑道深处的一汪积水中发现了一具男尸。经鉴定,正是70年前被埋在井里的新郎。由于坑道里没有空气,又常年浸泡在富含矿物质的水中,年轻的矿工仍如70年前一般英俊。但这时的新娘子已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妪。她扑在心爱的人身上痛哭一场,随后,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继续与爱人完成他们没有完成的婚礼,婚礼与葬礼同时举行。那一幕真是动人,匈牙利的街头成了眼泪的海洋:近90多岁的新娘子一身盛装,洁白如雪。她的爱人,今天的死者,依然那么年轻、安静,闭着眼睛躺在一辆马车上,静静地驶向墓地。过往的行人,街道两旁的市民都被这一幕所感动,家家焚烛,户户路祭,为这一对新人含泪送别。

看完这个故事,我问了自己两个问题:第一,这故事好不好?回答是,好。它本质上的独一无二和不可预测使得这个故事既有原创性又有神秘性,每一个情节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第二,这个故事既然这样好,它能不能发生在我们国家?回答是,不可能。因为它所携带的生命理念、行为方式与我们习见的生活氛围、时代场景格格不入。我们甚至说不上这个故事有哪一点“不对”,但就是觉得它不可能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既然不可能,那我们索性就设想一下:假如这个新娘子是中国人,她的未婚夫在一次矿难中不幸丧生,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得到了赔偿,然后静静地坐在家里,准备为心上人终身守节。我们假设这个女人等了70年,最后等来了矿务当局的一纸通知,说在井下发现一具无名男尸,让她前来认领。稍有中国社会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这实际上也是为了行文的方便,因为这样的事情很难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对老板来说,发现一具70年前的矿工尸体,而且他已按标准给了补偿,现在再通知家属无异于自找麻烦。但就算老板是个优秀企业家,他通知了矿工的未婚妻,且这个女人一意孤行,决心要将婚礼与葬礼进行到底。而奇怪的是,婚礼举办的当天,她根本租不到马车,也买不到花圈,即使好不容易弄来一辆破车,也无济于事,因为在马车将要通过的所有路口,都插上了“正在施工,禁止通行”的牌子。就这样,一个美好动人的故事在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永远地消失了。

这样的一个故事消失,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有人会问。我的回答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米价不会因此停止上涨,酱油店照样开门。人们白天上班照样遵守交通规则,晚上做爱也还会考虑计划生育政策。但社会生活是一个巨大的、复杂的生态系统,其中每一件“事”和另一件“事”都被一双看不见的手拧结成一个相互依存的“食物链”。任何一个按照自然力量生长起来的故事的缺失都是对整个生活形态的破坏,就像一朵云彩被风吹散以后必然会对整片云霞构成影响一样,我们永远无法想象,这样一个故事的消失会对整个故事所在的结构发生多大伤害,就像我们永远无法预测,这样一个故事产生以后会对多少人的心灵产生震荡,这些震荡过的心灵又会萌生、触碰出多少生命的火花一样。况且我们消失的不只是这样一个故事,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成系统地、有计划地阻遏或改编成千上万的这样的好故事。多到难以计数的主人公,我们自己的矿工、矿工的未婚妻,被匿名在了生活的背后。历史就这样成了一堆枯燥无味的大事记,成了权势者的历史。

官方的统计数字显示,中国每年大约有10万人死于各种安全事故。相当于每年有66艘“泰坦尼克号”沉没,30起“9·11”爆炸事件,每两年一次唐山大地震,每一年发动256场海湾战争。

从本质上讲,没有故事发生的地方,必然有事故发生,而且经验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们,故事被删除得越彻底、越干净的地方,事故突然侵入的程度和深度便愈为严重。而且所有事故发生的途径没有一条是计划内的。

一个开放的社会不是不存在事故,而是事故发生以后他们不会单纯依靠“领导的高度重视”,民间的各种救援组织会立即投入到处理善后中。他们的总统也不会搂着遇难者的老婆痛哭流涕,因为怕人家告他性骚扰。事故就这样被故事充满。一个“9·11”涌现了多少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恐怕永远说不完。开放社会也不敢“封锁现场,掩盖真相”。有关部门必须回答由舆论机关提交给他们的所有问题;否则,就必须到法院去回答。他们不会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故事是人类认识自身以及生活的基本手段之一,各种精彩绝伦、奇绝骇人的故事呈现出来的摇曳多姿的故事必然会寻找在气质、态度、个性方面与自己有“同构效应”的代理人,不同性质的代理人也通过媒体寻找在情节、逻辑等方面与自己投合的好故事。这样,故事与故事、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通过一种自然生发的游戏规则展开各种各样的博弈。博弈的结果是,生活本身的自我调整、自我修复功能得到了加强,故事与故事、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离合、对接成了社会最好的减压器,功效之大远胜过十万道童的祈禳消灾。

即便是这样,不幸和悲惨的事情还是会随时发生,但发生的几率、处理的能力已经大大不同。与开放社会天灾多于人祸相比,封闭社会不会有单纯的天灾,即使是纯粹的自然灾害,也会因救援不力、行动迟滞和贪污腐败演绎成巨大的人祸。简单地说,开放社会通过开放生活把事故变成了故事,封闭社会通过否定生活把故事变成了事故。

雷颐:“立宪”为何被“革命”遏制

清末立宪与革命的赛跑中,前者输于后者,令人扼腕,因为接踵而来的就是灾祸不止的社会大动荡。邵建的《革命遏制立宪》和《立宪派的民主路线图》(分别刊登于《财经》2010年第5期、第7期)令人获益匪浅,但仍应进一步追问:立宪为何被革命遏制?一个美好的“路线图”为何没能实现?

谁都没想到武昌起义两声枪响就使大清王朝轰然坍塌,远在美国科罗拉多的孙中山第二天才从报纸上得知此事。偶然“两枪”即使一个王朝覆亡,亦说明清王朝的统治基础已经根本动摇。

自1894年夏孙中山上书李鸿章,阐述改革观念被拒后,立即走上了激进革命的道路。1895年底他发动的“广州起义”失败,1900年底,他又发动了“惠州起义”,用他自己的话说,前一次,举国舆论“咒诅谩骂之声,不绝于耳”,而五年之后已“鲜闻一般人之恶声相加,而有识之士,且多为吾人扼腕叹惜,恨其事之不成矣。”而这五年中,清政府并不是越来越开明、宽容,反而越来越愚昧、专制:先血腥镇压了温和的维新变法,又为了慈禧的一己之利而以全民族的灾难为代价向“万国”宣战。

在巨大压力下,清廷终于在1906年9月1日宣布进入预备立宪阶段。对此迟来的顺应民意之举,国内依然万众欢腾,一些大城市甚至张灯结彩,敲锣打鼓,学生、市民、绅商集会、游行、演讲表示庆贺,这说明,广大民众、尤其是绅商阶层根本不希望、不喜欢革命,而是支持立宪。

但清廷并不珍视民情民意。在立宪原则上,它对权力的垄断甚至超过了日本的明治宪法。结果连温和的立宪派都极表反对:“政府宁肯与人民一尺之空文,不肯与人民一寸之实事”,开始号召“人民与之争者,宜与争实事,而不与争空文”。从1910年1月起到11月止,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以地方士绅为主的“立宪派”发动了四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声势浩大,遍及全国。但清廷就是毫不妥协,不愿让出点滴权力,拒不开国会,反而采取越来越激烈的手段镇压立宪运动。

这样,在“立宪”与“革命”的“赛跑”中,支持革命的人越来越多。本来纯从“道理”上说,立宪派无疑更有“道理”。然而,它的理论的前提是清政府在压力下必能“让步”,实行立宪。如果这个前提不存在,则无论说得多么“有理”,终将无济于事。这一点,反对革命的梁启超十分清楚,他看到了广大留日学生因清廷“假立宪”而由支持“立宪”到倾向“革命”的转变,确实,是清政府的所作所为才使青年相信革命派的宣传。所以1907年初他发表《现政府与革命党》一文指出:“革命党者,以扑灭现政府为目的者也。而现政府者,制造革命党之一大工场也。”确是一语中的。

辛亥革命前夜的1911年5月初,清廷出台了垄断权力的“皇族内阁”,实际向世人宣示清廷根本不愿放弃权力,结果使作为其统治基础的士绅阶层与其迅速疏远,最终弃它而去。清政府在政治上拒不变革,经济政策也倒行逆施,就在1911年5月推出“皇族内阁”之时,它又宣布要将原本股份制的民营铁路收归国有。为了保卫自己的产权,以绅商为主的几省股民自然要发起“保路运动”。四川保路风潮相对激烈,最后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索。然而,四川的保路运动的绅商首领一开始坚持的是毫不过激的“文明争路”,他们刊发光绪牌位和以前谕旨中“庶政公诸舆论”“川路准归商办”两句话,令各家各户张贴,还要设案焚香。凡此种种,不可谓不文明、不温和、不理性、不克制。但清政府还是在9月初逮捕了领导保路运动的绅商首领,随后在成都开枪打死30余名手无寸铁的和平请愿者!在此种情况下,立宪派都不能不倾向革命,革命就成为“宿命”。

“立宪”输给“革命”令人惋惜,然而不能因此以感情代替理性分析,应理性地看到,立宪派的“路线图”确实完美,但清政府的所作所为最终使其成为废纸一张;说到底,立宪是被清政府“遏制”的。近代中国的“激进”是清政府的“极端”逼迫出来的。所以与其指责革命派“激进”,不如批评统治者顽固的“极端”;与其呼吁民众不要“激进革命”,不如吁请统治者不要“极端顽固”而要不断改革。这才是化解“激进”的最有效途径。

韩寒:孩子们,你们扫了爷爷的兴

泰兴幼儿园中的小孩也被人砍了,32人受伤,死亡情况不明。这个新闻因为离开上一次南平幼儿园袭击的新闻太近,我甚至一度误以为是同一个幼儿园。

在最近的变态凶手杀人事件中,他们都选择了幼儿园和小学,相信在很多想报复社会的人心中,去幼儿园小学杀人成为了一种时尚,因为在杀人过程中,你将遇到最少的抵抗,杀掉最多的人,造成民间最大的痛苦的恐慌,是最有效的报复社会手段。除了杨佳以外,几乎所有杀手都挑选了向弱者下手。这个社会没有出口,杀害更弱者成了他们唯一的出口。我建议把全国地方政府门卫间里的保安们抽调去保护幼儿园,孩子都保护不了的政府不需要那么多人保护。

这些杀人事件的产生很大原因是这个社会不公正,不公平。是的,让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但太阳不是每天都出。我们的阴天和黑夜是否稍微太多了一些?所以,提出让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并不伟大,做到让太阳分分钟都挂在你头顶上才伟大。

在泰州幼儿园杀人事件中,新闻被控制了,这些孩子们生不逢时,死更不逢时。在相关部门的认识里,在这喜庆的气氛里,这事当属杂音。我们只知道,泰州幼儿园杀人事件中,受伤32人,政府和医院一再强调,无一死亡,但是坊间又传说,死了多个孩子。你说我应该相信谁呢?相信政府吧,那为什么他们禁止家长见到孩子呢?至今还封锁着医院和新闻,没有孩子的照片和视频,况且一个杀人用刀劈了32个人,结果一个没死,那他到底是在杀人还是在做手术呢,也太小心了。相信传闻吧,毕竟传闻都是喜欢往夸张了传的,我们无图无真相,也不能相信。于是我一搜索泰州,出现的新闻居然是——《泰州近日三喜临门》,日期是4月30日。

我只是非常的诧异,泰州政府通过了封锁消息,封锁医院,控制媒体,禁止探望,转移视线,等手段,居然成功的将人们对于杀手的愤怒转移到了自己身上,这是何苦。你以为他有什么目的,其实不是的,除了要配合世博会《和谐欢歌》以外,这只是惯性,是政府处理类似事件的习惯,是七步曲:吃饭喝酒到一半,出事了——隐瞒,隔离,撤媒体,发禁令,发通稿,赔钱,火化——继续吃饭喝酒。他们处理问题的手段不比凶手高尚多少,也难怪在网上看到有幼儿园挂出横幅——冤有头债有主,出门左转是政府。

短短的一个多月内,五起校园凶杀案件,短短的一周以内,就发生了两起,4月29日,泰州,4月30日,潍坊。我不想去探讨其中的社会原因,只想告诉大家,也就在这里,一个人冲进幼儿园砍了32个小孩是不能上社会新闻的,32个加起来才超过一百岁的孩子,你们被砍了,连个报纸都不给你上,因为在几百公里以外,召开了一个盛会,那里光烟花就放了上亿,同时在你们的家乡泰州,要召开国际旅游节,经贸洽谈会和华侨城开业典礼,正三喜临门。

也许在那些爷爷们眼里,你们,是扫兴的。

但是,我们可怜的孩子们,奶粉毒害的是你们,疫苗伤害的是你们,地震压死的是你们,被火烧死的是你们。就算是成人们的规则出了问题,被成人用刀报复的也是你们。我愿望真的像泰州政府说的一样,你们全部都只是受伤,无一死亡。年长者失职了,愿你们长大以后,不光要庇护你们自己的孩子,还要让这个社会庇护所有人的孩子。

五岳散人:出来混,谁来还?

因为董芳霄年龄有假,国际奥委会决定剥夺2000年悉尼奥运会中国队所获得的体操女子团体铜牌,对于国际奥委会的这个决定,中国体操协会表示“很痛心”,并且说自己一向奉公守法、严守制度,这次纯粹是因为退役后修改年龄一事是董芳霄与其家长个人行为所导致。以前那种钢牙利嘴的否认没有了踪影,反而大谈起如何遏制不正之风来。

这里有两个常识需要提一下。首先,我们都知道要是这事儿真的是冤枉的,中国体操协会不跳脚才是有鬼。何以这态度能够如此前倨后恭,这必然是被人抓住了痛处。有意思的是,如果我们上网搜索的话,还能发现另外一位体操运动员在参加省市一级运动会上,年龄还是很小,等到奥运会之时,她已经神奇地长大到了可以参赛的岁数。有了网络真是件坏事,因为网络是有记忆的。痛处何在,相信不用明说。

另外一个常识是,女士们谁也不想随便把自己的年龄往大里说,除非是在小姑娘的时候装成熟、或者需要达到某个年龄线才会如此。到了可以自己做主的时候,自然还是想把自己的年龄改回正常岁数,至少对于姻缘来说算个有利条件。

您看,两个常识就足够说明这件事的性质了,到底事实如何,相信诸君自有判断。实际上这在体育圈里早就是公开的秘密,很多领域都是如此。我们是不是总是听说足球的少年队、青年队取得不错的成绩?那是田忌赛马的战术,用青年队混充少年队、成年队混充青年队去打仗。可惜的是,真到了成年队就一塌糊涂了,而且足球这东西不能在三个年龄段按照三局两胜的制度决定最终胜负。

江湖上有句话叫做“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问题是这个黑锅谁来背?从中国体操协会的态度来看,这个黑锅恐怕只有让董芳霄来背了。这个很好理解,如果这次认了错,大概以前的奖牌都会被怀疑,连锁反应是件很可怕的事。只是理由稍显可笑而已,居然是改年龄是个人行为——在中国的户籍制度以及举国体制的状态下,这要不是一个系统工程才是活见鬼的事情。但这也不算太可笑,毕竟我们这里还出过“躲猫猫”之类的事情,在这方面垫底的肯定不是中国体操协会。

但这事儿倒是让我想起前段时间体育界发生的另外一次风波。那是在冬奥会上,女子速滑的周洋取得金牌之后,首先感谢了父母,说是这块金牌能给父母一个好一些的生活。这话惹得某位领导不满,声称应该先感谢国家。当时我说过,在举国体制下的体育金牌,确实应该先感谢国家,这是一句正常的话,但周洋只不过说的是人话而已。既然要求先感谢国家,而人家也不负所托完成了自己的任务,真到了出事的时候,怎么这黑锅就背在了一个曾经为国争光的运动员身上?

在一个以金牌战略为体育国策的地方,就会出现这种怪事。且不说为了奖牌的顶峰而牺牲青春的那些没有能够出成绩的运动员,就是这样的情况也足够让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