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种族隔离时代的南非流动工人

我觉得与中国农民工最有可比性就是种族隔离时代的南非流动工人,第一,从用词来讲是非常贴近的,我们农民工后来有人说应该叫流动工人,当年的南非法律就规定南非黑人身份是流动工人,而且南非给黑人打工的人要发证件,南非黑人pass上面就标注有暂时居住者,其实就是暂住证,唯一的区别就是南非办暂住证是不花钱的,中国办暂住证是要花钱的。

在南非,没有通行证就抓人的制度因为各种抗议减少了之后,逐渐从抓人变成了罚款,比如没有证件就罚你几十或者几百元。这个制度又由于各种各样的抗议,在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前几年,基本上就名存实亡。但是当时仍然对黑人有一种限制,这个限制不是通过查证件,而是通过清理所谓违章建筑,你住在那个地方太差,就是以违章建筑理由,为整顿市容,实行城管,把你给赶走。又过了几年种族隔离制度就彻底废除了。

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数据,就是南非黑人劳工的家居率。如果按照当时南非政府的制度设计,流动劳工应该住在集体宿舍里面,而他们的家应该留在农村,这叫黑人家园。黑人劳工应该单身在城里面打工,打工到了30多岁就回到黑人家园去。而且南非的理由和我们是一样的,因为黑人在农村有一块土地,南非是不实行土地私有制,因此南非政府就假定所有的黑人都是有地方养老的,是不是真有他们不管,反正理由就是以部落为依托。

尽管南非政策导向是这样的,但流动劳工流动久了之后,总是要在城里面安家的,于是就有所谓家居化指标。到了种族隔离后期,上世纪70年代后期绝大部分流动劳工在南非安家了,黑人劳工家居率已经达到80%,南非政府当初设想到的黑人干到30多岁就回家,这个在一定时间内是可以的,但是不能长期维持下去。什么叫家居率?就是全家住在一起的,不是住在集体宿舍的。但这些人大多居住在贫民窟,他们当时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自己建的房子,一种是廉租私屋,就是城中村,这两种都是贫民窟。但是,南非所有的社会学家都认为居住在贫民窟的家庭要比集体宿舍劳工是属于更高层次的社会群体。

还有一个有意思的比较数字,当时的南非政府考虑是维持制度,黑人的家乡就不能太差,因为黑人的家乡太差的话,他们就要跑出来。南非政府提出一种说法,他们说美国的做法是不行的,但是如果完全采取强硬的驱赶方式也不行,我们一定要关心黑人家乡的发展,黑人家园理论家提出一个概念,不给黑人家园以发展机会的版图制度肯定是要失败的。从1955年一直到1999年,南非搞了40多年黑人家园建设,我们也可以比较一下他们到底投了多少钱。1989年南非种族隔离制度废除的前四年,南非在黑人家园建设中大概投了34亿美元,按照人口计算,平均每人投资额是380美元。老实说搞了很多事,但按照黑人的说法那都是路边村,就是供人参观用的,也搞了很多服务设施,不仅搞了中小学,还搞了大学,基本上每个黑人家园都有大学。但即便这样,最后都没有把黑人留在农村,黑人家园制度也失败了。

总而言之,我们现在为我们这个制度辩护的种种理论,和南非相比,我们会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文本相似,所有的理由和我们现在讲的理由几乎逐一对应,没有任何区别。像这样一些理由,在南非曾经很有说服力,现在都被淘汰了,这些理由在中国也很有说服力,但是不是永远会有说服力,我就不知道了。

谢  泳:金岳霖的转变

完全改变一个成熟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知识系统,在逻辑上一般是不可能的,这个观察还是胡适的判断有道理

1949年后,中国老牌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中,金岳霖的变化最让人难以理解。一般研究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史的人,倾向于认为金岳霖的转变,外在压力是主要原因,这也是观察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1949年后真实处境的一个基本思路。我们判断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转变,特别是他们在知识系统方面的变化,主要强调“一致性”,也就是说,一个成熟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知识上的突变,要有知识变化的内在逻辑,转变不能让人无迹可寻,如果在短时间内简单否定个人一生所获知识的基本价值,大体不符合常识,因为简单否定自己的知识系统,意味着对自己智商的否定,在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来说,这很难认为是他们发自内心的变化要求。

我们观察中国现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国家政权转移时的选择,留意情感和理智两面的复杂情况,比较容易走近他们的内心世界。理智是他们一生的知识系统决定的,而情感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整体,包括了相当丰富的个人经验和国家命运。具体到金岳霖那一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他们个人的情感经验和民族命运之间有一个很难跨过的局限,那就是他们成长时代的民族命运留给他们的记忆过于强烈,他们把国家统一和强大的事实,看成超越个人理智和情感的一种想象,一个经典的细节是1971年,听到联合国恢复了中国的合法席位,冯友兰、梁漱溟等都流下了眼泪。金岳霖和他们是一个类型的人。

胡适当年在美国,听到金岳霖的转变就很难理解,1952年,胡适给刘绍唐《红色中国的叛徒》英译本写前言,特别举了金岳霖的例子,胡适的看法是,在外力下要一个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真正转变是不可能的。他说新政权“已很成功的做了一件不可能的事,就是将这一位最倔强的个人主义的中国哲学家的脑给洗干净了?还是我们应该向上帝祷告请准许我们的金教授经过了这样屈辱的坦白以后可以不必再参加‘学习会’了?”胡适的意思也是强调知识的“一致性”,他只能从外力压迫的角度理解金岳霖的变化。我认为判断金岳霖的变化,我们一定要注意他所生活时代的真实处境,抽掉这个背景,就容易不近人情,在确定有压力的基本前提下,再来判断他的变化,并从他的变化中看出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中内心的一些真实情感,这样似乎更合常理,也比较能注意历史的复杂性。完全的“压力说”,在解释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变化时,难免会忽略他们内心的真实情感。

1955年12月9日,中央统战部为即将召开的知识分子问题会议提交过一个文件,名为《在宣传唯物主义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思想运动中如何加强对高等学校老教师的团结改造工作的调查报告》,其中特别提到金岳霖思想的转变:

以北大哲学系主任金岳霖为例:金岳霖在学术思想上受罗素的影响很深,是我国旧哲学界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在国际上也有一定的声望。他热爱祖国,但在解放前对我党深怀疑惧。他骂参加民主运动的教授说:“共产党来了没有自由,中国都是你们这一伙人搞坏的‘。解放了,共产党来了,他不断地’发现了奇迹‘。他说:”人家却真能使自己所梦想的民族翻身变为事实!’‘这样的党,是中国从前所没有的!’于是,他的政治态度转变了,对我党由疑惧转为拥护,成为政治运动中的积极分子,这是他的第一个转变。但是,他‘并不因此就接受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他在学术思想上仍然坚持唯心主义的观点,并且和先进的哲学工作者们经常发生公开的正面的争辩。正是在反复的争辩中他受到了许多教育,同时他用了将近两年的时间认真地阅读了一些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著作,特别是学习了《实践论》,这时,他说:“我思想上有个近乎突变的转变。两年中点点滴滴的心得,结合到《实践论》的学习,使我认识到旧哲学是形而上学的,根本是反科学的,而辩证唯物论是科学的哲学,它硬是真理。‘承认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学术工作中的领导地位,这是他的第二个转变。自此,他更努力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但是他苦于不能摆脱唯心主义长期以来所加于他的桎梏,感到’能学不能用‘,对自己能否在思想上得到根本改造还有怀疑。思想运动的发动,使他增强了信心,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方向和前途。他积极参加思想运动,努力学习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武器,对资产阶级唯心主义进行认真的批判,基本上自觉地站到唯物主义这一边来,这是他的第三个转变。在思想运动中(至七月底为止)他共写了两篇论文,发表后都获得好评。他在讨论会上有些意见提得很中肯,当别人对他的文章提出批评时,他也能够比较虚心地考虑和接受,对于他所认为不能接受的的意见,他也直率地说明不能接受的理由。他比较重视年轻同志的意见,认为’年轻人提意见单刀直入,你要不老老实实地承认错误,他们决不放手,不像我们老年人提意见,蜻蜓点水似的‘。在党和民盟的推动下,他对其它唯心主义毒害比较深的老教师,能够经常给予热情坦率的帮助,收到了一定的效果。目前在他身上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武器还很不充足和熟练,感到”战斗有心,武器不足’;一是头脑中还有比较多的唯心主义思想的残余,不时还发生‘内应’。“(《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参考资料》(第二辑)第26—27页)

这个报告中描述的金岳霖思想转变的情况,特别提到他转变中关于“民族翻身”的感受,应该说在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真实处境中,这个感受是发自内心的判断,至于建立在这个判断基础上的对自己以往知识系统的简单否定,可能更多还是来自于外在压力,因为完全改变一个成熟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知识系统,在逻辑上一般是不可能的,这个观察还是胡适的判断有道理。

李公明:宪法与诗歌是……最后的底线

刚过去的己丑年末极为寒冷,广州气温是历史上同期最低;从圣诞前到春节,“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寒冷在封锁着中国”。然而一位写诗的朋友从北京发来短信:“今天大雪,非常美丽”——我知道,寒冷的气候在诗人眼中只是春天来临前的表征;我由此想到,在这些日子里,也许特别适宜阅读法律与文学。

早已存在着非常自足的学术理由和逻辑起点引导人们去阅读和研究法律与文学的关系,近四十年来从美国法学界发展起来的“法律与文学运动”已经成为当代法学思潮中重要的跨学科领域。但是在这里把法律与文学联系起来的因由主要还不是这一法学流派,而是当下生命所遭遇的情境、人对生活的希望与信念。当然,这种显得有点特殊的联系也并非与“法律与文学运动”无关。比如,作为这个运动的清醒的批评者与推动者的理查德·A.波斯纳,其《法律与文学》(李国庆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中就有“对法律不公正的文学控诉”,“法律与愤懑”、“文学和法律中的浪漫主义价值观”等等章节,这些文字对于我们所说的情境同样有关联。那是这样一种生活情境:往大的方面来说,仍然可以套用老狄更斯的话: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希望的春天,这是失望的冬天……往小的方面说,没有误解、无所顾忌、不讲逻辑,在神奇的土地塔玛德上只能回家吃饭……这种情境与弗兰克·富里迪说的“恐惧的政治”有些相通:“恐惧的政治正在主宰着西方世界的公共生活。……恐惧的政治表明了弥漫并侵袭公共生活的衰竭与疏离感的症状。”(《恐惧的政治》前言,方军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9月)当然,富里迪所针对的主要是西方政治中利用恐惧心理操纵公共舆论和公共事务的趋势,尤其是在“9. 11”以后的美、英等国,恐惧被作为一种获得公众听取其声音、同意其决策的政治工具。但是作者还细心地区分了当前西方的恐惧政治与“过去那些被恐惧的政治牢牢控制的时代”的根本区别:过去是人民受到真正的恐吓,那些发生在朋友或邻居身上的事情可能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今天西方公众被感染的则是一种抽象、独立的关于恐惧的想象与焦虑(第117页)。前者说起来还是一种“前恐惧的政治”,那是杀猴给鸡看的政治,是真正经典的、老牌子的“恐惧的政治”;宿命与顺从是其最希望收获的果实。然而,富里迪引用了别人的一句话:“政治是对命运的拒绝”,我们也可以说,政治是对恐惧的拒绝。

其实,人类历史的经验早已证明,从“前恐惧的政治”中解放出来的唯一途径是宪政原则下的法治。因为宪政从一个角度来看就是使政治成为公开的、理性的、可预期的和安全的公共活动,在这里,“恐惧”无处立足。而无论在宪政制度或在司法体系的运作中,只有宪法的原则才能是至高无上的原则,不可以被任何别的原则取代。在这些日子里重新翻出美国法学家阿奇博尔德·考克斯的《法院与宪法》(田雷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来阅读,感慨至深。这位曾在水门事件中被尼克松总统解雇、最后坚持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的首席检察官对于宪政和法治是如何生效的深刻认识是:最高法院有权解释宪法、有权拒绝违宪的法律或行政命令生效,但是最高法院既无钱袋(purse)又无刀剑(sword),如何能让它的判决生效呢?他认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自愿服从,暴力只能是例外的支撑(第14页);而为什么自愿服从会成为常态?“因为官员、个人和整个民族都意识到弱者的自由依靠法治,而法治依靠自愿的服从,宪政才得以运作,我们的自由才得以保护,我们的社会才是自由的。……宪政的根基植根于人民的心中”(第16页)。在水门事件中,违抗法院命令的尼克松总统终于激起人民的反对,验证了“人民的支持是宪政和法治的唯一约束力”这一无比简朴但极其重要的真理。该书第三部分“作为改革工具的宪法裁决”高度评价了从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厄尔·沃仑领导最高法院时期的宪法裁决,这种理论和实践坚持宪法对司法运作的审查和干预,从而保障宪法所赋予人民的权利不被剥夺,例如“宪法对言论与出版自由的保护得到了极大的扩展。被告人的程序权利也是如此”(第188页):“沃仑法院(1953-1969年)从一开始就自觉地意识到,它们的司法责任在于打造一个开放与平等运作的政治体制”(第186页)。“沃仑法院将宪法裁决视为一种改革的工具,这使得我们的社会成为一个更自由、更平等与更人道的社会”(第189页),虽然这也引起争议、并要付出代价,但是对于我们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当我们强调建设法治社会的时候,最为关键的是要强调和牢固地树立宪法的至高无上的地位、维护宪法的尊严。“前恐惧的政治”得以肆虐,遍地皆是的违宪现象正是根本原因。解决这一极为普遍现象的唯一途径是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实现宪法司法化。该书译者在《宪法史上的失踪者》(代译后记)中提到了2001年发生中国山东的“齐玉苓诉陈晓琪案”,这个案件曾被称为“宪法司法化第一案”。虽然有学者指出在一些法学家看来这个案件仍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宪法司法化案件,但是其直接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享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而判决原告胜诉,这在今天看来起来是多么珍贵、多么难得!无论法学界对于我国现行宪法的研究有何进展,尊重、落实和维护宪法、推动宪法司法化都是全社会极为迫切的任务。在近年来面对中国社会种种问题的思考中,尊重宪法的地位、以宪法为共同底线的呼吁应该如考克斯所讲的那样“植根于人民的心中”——或许我们更需要首先呼吁的是让它植根于司法公务员群体的心中。

法学家们指出成文宪法是“刚性”的,对它的理解只能从这个文本中去寻找;对于无数希望并且不断努力在宪法的保障下成为“公民”的人来说,这种“刚性”可能时常意味着它的不可能性,导致因屡遭挫折而带来的宪法虚无主义。这时候需要的是信仰,坚定不疑的信仰。还有一种更普遍的情境是,在追求实现和捍卫宪法的道路上有太多的艰难险阻,不但需要有信仰,也需要有心灵的慰藉和审美的激励。因此,诗性的降临和诗歌的出场不可忽略。

玛莎·努斯鲍姆的《诗性正义:文学想象与公共生活》(丁晓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为正义与司法追求提供了一个丰富的思想与情感空间,在这里想象和情感作为对人类尊严的培养和维护起到了促进实现社会正义的作用;在这里司法运作的“刚性”可以适当地从文学和诗性对人的心灵和世界事务的复杂性和丰富性的理解中获得教益和补偿;在这里裁判者的灵魂被注入更多人性的理解和同情——恰恰是这些理解和同情有助于裁判者真正做到站在“中立的旁观者”位置。该书的开头和结尾都引用和讨论了美国伟大诗人惠特曼的诗歌,这真使我回想起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和一位同学在宿舍天台上朗诵楚图南翻译的《草叶集选》中的诗歌的情景。该书开头引惠特曼《我自己的歌》,起首是大人与小孩的问答对话,而我最近才读到的一首最美丽的关于“礼物”和“节日”的小诗也是大人和小孩的对话,它们都使我相信:宪法和诗歌是最后的底线。

被代表意味着被遗忘

    《新政vs大萧条:被遗忘的人和事》,(美)阿米蒂·什莱斯著,吴文忠、李丹莉译,中信出版社2010年1月版,45.00元。

虽然30年代那场经济大崩盘已经距离现今七十多年,但它的阴影似乎从未离我们远去。而与之相伴的罗斯福新政,一直以来也被视为扭转衰退的灵丹妙药,象征着主张政府积极干预经济、熨平经济周期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占据了统治地位,让我们从此将其视为理所当然。但新政的效果真如我们想象中那么理想吗?美国的经济大萧条真的被新政挽救了吗?

自杀率的居高不下,道琼斯指数在“黑色星期二”下跌8%,农业州印第安纳有20%的家庭将接受某种形式的救济,而到了第二年春天,20%的美国人将失去工作,社会主义苏联甚至成为了美国精英的向往之地……这熟悉的一切是否都非常符合你心目中关于1929年大萧条的想象?事实上,你错了。什莱斯在《新政vs大萧条:被遗忘的人和事》开篇描绘出的这些凄惨景象发生在1937年的秋天,那已经是富兰克林·罗斯福首次当选总统后的第五年,也是在罗斯福实行了新政的四年半之后,距离胡佛总统在1929年股市崩盘之后制定出自己的拯救计划已有八年之久。其实,不少学者也早已认为,将美国从大萧条中解救出来的真正原因并非新政本身,而是美国参加二战后更大规模的国防开支与其他政府开支的强力拉动。

什莱斯在书中深入地分析了新政效果之所以不遂人愿的各种原因。美联储在货币和信贷方面的错误政策所导致的通货紧缩是其中之一,与什莱斯观点不同的货币主义学派所总结的这一重要因素已经广受认同。与邻为壑的保护主义带来的国际贸易萎缩,也让经济陷入了恶性循环。农业向工业社会过渡带来的转型混乱、洪水和风沙侵蚀等天灾的影响,同样不能忽视。但什莱斯特别指出,“最深层的问题是政府的干预,是人们对市场缺乏信任”。这与我们耳熟能详的观点似乎背道而驰,但什莱斯何以能出此言?

在什莱斯看来,恰恰是美国政府的管理本身伤害了经济,从这个意义上说罗斯福的表现并不比胡佛好上多少。胡佛在需要降低工资时却命令提高工资,在需要减税时却宣布加税,在需要反对保护主义时却通过了灾难性的、臭名昭著的“斯穆特-霍利关税法案”。罗斯福的错误性质不同,“但同样具有毁灭性”:高估了政府干涉的价值与公营部门的能力,而忽略了私营部门的发展,甚至将私营部门视为“替罪羊”。总而言之,什莱斯认为,如果说胡佛是“管错了”,那么罗斯福就是“管多了”。

其实在经济学理论中,早有关于政府过多干预经济的负面影响的分析工具。当政府扩张性的开支有可能为社会总需求和总体经济带来“乘数效应”的良性循环、为私营部门的福利带来“溢出效应”的积极效果时,也有可能在投资、储蓄、预算、生产资料、就业等方面对私营部门造成“挤出效应”,导致民间、私营、微观等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受损,最终有可能使乘数效应部分或全部被抵消。但什莱斯在此又增加了一个政治学的分析维度,即:为什么有一些企业、企业家和个人会成为“替罪羊”?

什莱斯指出,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中隐藏着一种对消费者的强调。由于消费者恰好也是选民,因此采纳凯恩斯主义的政府不自觉地就会重视消费者所代表的民意基础,但同时也就意味着政府对生产者的忽略,甚至政府自己就变成了私营部门和生产者“望尘莫及的竞争者”。凯恩斯主义为政府开支提供了理论上的合理性,并创造了民意基础。罗斯福曾经在一篇著名的演讲中承诺会以“经济金字塔最底层被遗忘的人”的名义来采取一切行动,但他其实曲解了“被遗忘的人”概念的创造者、耶鲁大学哲学家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的原意。萨姆纳以这个术语指代那些缴纳的税收被其他人以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使用、但自己“从没有被考虑过的人”,讥讽“愿望良好的社会革新派往往会迫使不知情的普通公民为一些靠不住的社会计划投资”;但罗斯福却将这个术语偷换为代表“穷人、老人、工人以及所有接受政府帮助的人”,并且“为了证明帮助一个被遗忘的人的准确性,他们不得不把其他人当成替罪羊,也就是商人和企业”,而基础社会投资往往只能沦为官员出于政治目的的“政治恩惠”而已。

什莱斯感叹,或许胡佛与罗斯福政府别无选择,幸运的是,至少他们所制定的政策确实使美国避免了“某种更糟糕的东西,如美国版本的斯大林共产主义或者墨索里尼的法西斯主义”。在此我们可以发现,有效的民主代议制度与权力制衡制度如何保证民意与社情被真正代表、有效传达,从而避免民粹主义泛滥与社会动荡的危险。要知道,善意的帮助、无意的伤害、特意的同情乃至恶意的捆绑,往往都以民之名而行,更值得警惕。

不少评论将什莱斯这本书的主题解读为要善待企业家、要重视私人资本、要保持私营部门的活力。但在某些语境下,这样的解读有可能造成本不应对立的双方的紧张局面。事实上,在面对过度膨胀、不加节制的公权力时,无论是企业家还是普通民众,其实都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或许有人冷言告诫某些学者“学识比姿态更重要”,但直面利维坦的勇气其实不逊于精研学术的坚韧。被领导和被代表往往就意味着被遗忘,无论是罗斯福意义上的还是萨姆纳意义上的,所以他们需要发出自己的声音。否则,那些缄口不言的人或许终有一天就会成为被遗忘的人。

极权营造的梦魇

一个极权帝国的专制手段的确能够达到耸人听闻、无所不用其极的程度——审查人类的梦境,包括“帝国领土上的任何梦,哪怕是由最最邪恶的人在最最偏僻的边疆和最最普通的日子做的梦”,都逃不过一个名为“塔比尔?萨拉伊”的神秘机构的审查。听起来似乎有点匪夷所思吧,但这正是阿尔巴尼亚作家伊斯梅尔?卡达莱在他的小说《梦幻宫殿》中所描写的看似荒诞、实际上却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内容。

对于中国读者来说,伊斯梅尔?卡达莱好像并不是一个太熟悉的名字,但对于西方读者来说,他就显得大大有名了。这是一个具有双重面孔与双重人格的著名作家,他曾经用令人肉麻的语言歌颂过恩维尔?霍查,却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持不同政见者;他曾经是一个狂热的社会主义者,却又写出了《亡军的将领》等一大批风格另类的作品;他曾经是阿尔巴尼亚的文坛重镇,却最终流亡国外、并以获得布克文学奖而享有国际声誉……。与卡达莱另外几部代表作的风格迥然不同,《梦幻宫殿》是一部所谓的“反乌托邦”作品,一部内容看似荒诞,却是“在将匕首刺向专制”的政治寓言。小说中的“塔比尔?萨拉伊”亦即“睡眠与梦幻管理局”,其主要职责是收集、分类、分析人的各种梦境,以随时了解国民大众的所思所想,帮助国家和君主消灾免祸。这是全帝国最具神秘感的一个机构,有着恐怖、幽暗、梦魇一般的氛围。在它面前,人的梦境依据不同主题被分为“帝国和君主安全”、“国内政治”、“国外政治”、“法律和秩序”等名目不同的小组,国民大众就像一本敞开的书那样再没有任何秘密可言。其特殊之处则在于它的恐怖与可怕并非一目了然,正像小说中的一位人物所评价的那样:“它最最不具人格,最最盲目,最最致命,因而也最最专制。”小说的主人公马克?阿莱姆来自地位显赫的库普里利家族,他作为家族势力的一枚棋子被安插在梦幻宫殿,以接近帝国的权力中心。在卡达莱的笔下,梦幻宫殿的工作者原本都是一些有肉无灵的形象,而阿莱姆刚刚进入这个世界时,也同样不适应这里阴森、怪异的氛围。当然,尤其让阿莱姆感到惶惑的,还是他无法真正掌握那把解梦的钥匙,更无法从中看出异己的征兆。阿莱姆能够感受到的,只是他的心理变得越来越扭曲、越来越阴暗,正常的生活则离他越来越远,这使他觉得自己“还活在人世时,就已退出生活。”不过,久而久之,阿莱姆终于还是完成了人到非人的蜕变,他的联想力也逐渐丰富起来,他甚至能够从一个看似荒诞不经的梦中解读出危险分子对抗政府的阴谋,而其直接后果,竟然使自己的家族遭受了一次始料未及的重创——原来做这个梦的主人是阿莱姆的小舅库特。阿莱姆因为一个梦将自己的舅舅送进了坟墓,库特则因为自己的清醒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本雅明曾经说过:“寓言在思想之中一如废墟在物体之中。”一位作家之所以借助寓言的形式来说话,是因为寓言能够直截了当地展示出现代世界的本质和内在图景。《梦幻宫殿》的故事虽然发生在十九世纪的奥斯曼帝国,却是一部揭示现代社会独裁政治的小说,作者正是以寓言的形式告诉我们,无论任何权力,一旦渗透到人的无意识领域,便会失去应有的控制和有效的制约。《梦幻宫殿》虽然是一部“反乌托邦”作品,同时却又是一部个人的灵魂搏斗史,作者同样是以寓言的形式告诉我们,在专制、独裁的背景下,一个人“分享权力,首先,就意味着分享罪恶!”其结果也就无法避免人性被异化的命运。

《梦幻宫殿》(阿尔巴尼亚)伊斯梅尔?卡达莱著,高兴译,重庆出版社2009年11月出版。定价:22元。

杨恒均:老杨头点评网友温家宝

网友温家宝又与广大网友在线问答了,虽然没有我老杨头的份,但作为一名网友,还是挺高兴的,于是,也来事后点评一番……

网友温家宝回答:我也知道所谓“蜗居”的滋味。因为我从小学到离开家的时候,全家五口人只有9平方米的住房。当然,时代不同了,我们应当按现在的条件来改善群众的住房。

网友老杨头点评:我写过一个《蜗居》影评,有朋友告诉我,《蜗居》已经被禁播了,不知道温家宝同志是否知道这事,但家宝显然知道“蜗居”两字。对于这段话,我要点评的是这样一个意思,作为总理的温家宝说到了自己以前生活之艰难,但却并没有像以前中共其他领导人那样使用那种“你们现在的艰难算什么,老子当年……”的口气,他使用了“当然,时代不同了”来揭示大家的要求不过分,这种心态,赞一个。(参考《看蜗居有感,我们都是权力的二奶》)

网友温家宝回答:我们现在的教育确实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教育行政化的倾向需要改变,最好大学不要设立行政级……

网友老杨头点评:总理应该抓紧时间下令改革,让那些把持着大学的书记和各种局长、处长们到自己该去的单位呆着。现在的大学里有行政级别的才是大爷,他们决定着大学和中国的教育,教授、老师甚至学生们,反而成了孙子。

网友温家宝回答:我提出“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主要指三个方面:第一,就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第二,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这就是我讲的尊严的含义。

网友老杨头点评:网友温家宝解释的虽然同我前几天解释的差不多,但怎奈我人微言轻。总结一下家宝的解释:宪法保障公民的自由和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忍不住先赞一个,然后继续。第二点后面八个字“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强调语句可以说是斩钉截铁与意味深长并存。原则上讲,当然有“其他”,但正是有很多人把国家的“其他”目的驾凌于国家为民众服务的主要功能之上,家宝才有此一“莫名其妙”的强调。至于最后一句,显然是套用了马克思的那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显然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老杨头也常常这样偷梁换柱,忽悠读者^_^

网友温家宝回答:我常讲这样一段话:一个社会当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那么注定它是不公平的,这个社会也是不稳定的。

网友老杨头点评:我们大家也常常这样想,也常常这样讲,但上面的领导都不听。现在中国的财富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可他们使用其他的方法“维稳”,本末倒置,不听总理的。不过,我想提醒一下总理,解决贫富悬殊以及少数人暴富的现象,要从制度上入手,而且要向前走(深化体制改革),决不能后退(退回到以前的体制),用文革的平均主义、中国农民的“打富济贫”思想以及“国进民退”的方式来重新切“蛋糕”,表面解决问题,其实,那无异于饮鸩止渴!

网友温家宝回答:书籍本身不可能改变世界,但是读书可以改变人生,人可以改变世界。读书关系到一个人的思想境界和修养,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素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一个不读书的人是没有前途的,一个不读书的民族也是没有前途的。……记得上次访谈,我曾经提出,如果我们这个国家在城市、在地铁上能够看到青年都拿着一本书,我就感到风气为之一新。

网友老杨头点评:讲得好!也许这是问答中不起眼的一件小事,但却是最打动我的。常常在国外跑的人,只要细心一点都会发现:国外地铁里的乘客读书的比例几乎都是和那个国家公民素质与民主质量成正比例的。至于中国,例如广州,一列地铁上能有两个读书的,实在并不多见,其中还有一个是老杨头。一个不读书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就算人家真把民主施舍给你,你也玩不转。而正因为有那么多不读书的人,民主也不会自动到来的。我惊讶于网友温家宝用地铁做例子,而他应该很久没有到国外和国内乘坐地铁了。再赞一下!(请参考我写国外地铁乘客读书的旧文《华人华侨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精英》)

网友温家宝回答:一个三鹿奶粉,我们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网民们大概不知道。我们普查了受到奶粉影响的儿童达到3000万,国家花了20亿。同时,给受到奶粉影响的儿童上了保险,为期20年……

网友老杨头点评:总理公布的数字是我第一次看到的,一直担心会被某些机构屏蔽。但这个数字并不让我感到惊讶,给这些孩子买保险,除了问题一定要认真对待,这个做法是对的。但温总理大概不知道,这件事其实正是千千万万网友一直呼吁政府去做的,现在政府做了,是应该的,如果真要赞扬,应该是那些冒险呼吁的网友们。我代网友温家宝对他们表达崇高敬意。——只因,我们今后会看到政府的进步、社会的进步、政治的进步,其实背后真正推动的英雄,正是无名无姓甚至默默无闻的网络公民!(参阅老杨头《对毒奶粉我们除了愤怒我们还能干什么》等多篇毒奶粉文章)

网友温家宝回答:我们确实需要一些仰望星空的人,心里装着整个国家和世界,同时又需要一些脚踏实地的人,踏踏实实地去做苦功夫……在一定意义上讲,一个国家的强大和信誉不仅仅表现在经济的实力,还应该表现在民族的素质和道德的力量,而且我以为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更为长远。……(我)已经是“公共财产”,属于人民了”……

网友老杨头点评:我们需要仰望星空的人,我们需要道德高尚的属于人民的温总理这样的“公共财产”,但是——

网友温家宝回答:我曾经引过在建国前毛泽东主席和黄炎培先生说过的一段话解决“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周期律问题,最重要的是民主,只有民主才不会出现人亡政息……

网友老杨头点评:赞一个,这句话回答了我上面的那个欲言又止的“但是”,如果是文字试卷的话,网友温家宝同志到此的回答几乎可以打满分了。有人记得毛泽东的所有东西,就是忘记了他的这句话。有人说,毛泽东说过了,但没有做,是忽悠人民的。但我要强调的是,网友温家宝没有必要再像老毛一样再忽悠一次民众……过去多少年,网友们包括我在内多次提到过这段对话,但网友温家宝这种职位的人主动提到,我认为是值得肯定的。是的,我们需要仰望星空的人,我们需要道德情操高尚的属于人民的政治家,但我们更需要的是制度——民主制度的建设,否则,一切都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否则,一切都将重蹈老毛的覆辙,否则,人亡政息是中华民族走不出的恶性循环!

网友温家宝回答:……我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真正做到无愧于人民,我要带着真心、真意、真情来同网友们交流的……(和网友交流)有一种十分珍惜的感情,因为我知道这样的机会不多了……我开始就讲,我今天并不紧张,但今天我很珍惜,因为这样的机会不多了……

网友老杨头点评:网友温家宝总理并不是一个恋栈的人,但今天却说出有点伤感的话“这样(和网友交流)的机会不多了”,让人感叹,网友温家宝在总理职位上只有两年多时间了……然而,如果真要实现回答网友问题里提到的此时仍然只是承诺的那些理想,即便一直工作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至少我老杨头是理解和支持的……

总点评:从2003年时说“愿意接受全国人民的公开监督”到2006年畅谈普世价值,从2007年“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到2008年“是人民养活你们”……总理温家宝和网友温家宝常有惊人之语,也赢得了网友的喝彩。

这次和网友的问答更是直言“自由和人权”包括法治乃人民之首要,以及不搞民主,就会“人亡政息”,撩拨得网友老杨头也忍不住出来“溜须拍马”一番……总理这些话,其实早就是包括我在内的成千上万的不屑于拍马而只会勇于“拍砖”的网友们天天讲、日日讲的共识,也是我们多年来努力争取的目标,但由这位特殊的网友——共和国总理说出来,意义显然非同一般。

温总理这届政府虽然做了不少实事,但上面他提到的那些承诺和理想,大多仍然是“革命尚未成功”。作为一名网友,我们不应该听到这些就忙不停地“感激”和“感动”——这也是网友温家宝所说的“应该说是网民们帮助了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见温总理答网友问全文)——我们首先应该响应温总理的号召,收起你卑微而感激的心,做一名温总理希望的国家的主人那样,去积极监督温总理的政府,敦促他们鞠躬尽瘁地去实现这些承诺与理想。

最重要的是,我们不能只把眼睛盯住温总理,或者一感动就“仰望星空”,而是要在每个人各自的岗位和空间里,力所能及发挥作用,脚踏实地的工作。这里我也想对那些一会自暴自弃、一会怨天尤人、一会又感极涕零的网友们说一声:不要只关注温总理为你的“民主、自由和人权”说了什么和做了什么,而是扪心自问一下:你为自己的民主、自由和人权做了些什么?

2010-2-28广州元宵节

贺卫方:中国律师的困境及其根源——对浦志强律师讲座点评

一、浦律师和他的烦恼

我想站起来休息一会。(众笑)中国的法庭有一个特别大的缺陷,律师在法庭上是必须坐着的。不像英美法系的律师,可以站起来,可以溜达着,可以走到陪审团的女士先生面前,非常生动的说话。可能因为做律师久了,坐惯了,浦律师已经多多少少忘记了他做老师时站在课堂上的感觉了。

的确,给浦律师做点评是我自告奋勇来的,那天也加上喝了点酒,该答应的答应,不该答应的也答应了,而且自己挺兴奋的。当然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今年1月2号,我来三味书屋做一个《读孟子,讲法治》的讲座,当时感觉特别的开心,特别的温馨。店里的主人刘老师、李老师也一直说,希望以后有这样的机会,现在你难得回北京一趟,如果回来的话,正好赶到礼拜六,我们书店有这样交流的机会,你过来,除了大家精神上有个交流外,大家还可以吃吃饭、喝喝酒嘛。李先生和我有同好,爱喝点酒,好点杯中物。

今天当然是个非常丰盛的精品大餐。给我们作报告的浦志强先生,在我看来,是这个时代非常难得的具有理想主义追求的律师。如果按照美国的说法——在座的也有国外来的朋友——浦志强这样的人叫做The First Amendment Lawyer,就是第一修正案律师。我们知道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讲的是,美国国会不得制定任何减损言论自由的法律。这是保障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表达自由非常重要的宪法条文,多少年来这个宪法条文催生了对民权越来越广泛的保障,尤其在1960年代之后,了解美国宪法史的人都非常熟悉这方面的发展。这个过程离不开在美国非常优秀的一批律师,他们几乎终其一生在做言论自由方面的案件。我们知道美国律师越来越趋向于更加专业化,一招鲜吃遍天,只要这个方面他拿下,从基层到最高法院他都可以包圆、通吃。浦律师呢,我记得包括刚才他已经提到的春桃、陈桂棣的《中国农民调查》,到《中国改革》杂志社,到余秋雨诉《北京文学》及肖夏林先生的案件,到周叶中案件,还有谭作人案件,所有这他代理的最著名案件几乎都和言论自由有关系。他擅长的地方是,当你的报纸受到别人指控,说你侵犯了我的名誉权,这个时候你赶快找华一律师事务所浦志强律师。当然如果你是邓玉娇的话,你就找夏霖律师。(众笑)他们已经在这个国家的这个时代,显示了在言论自由方面的一种卓尔不群的追求。当然这是非常艰难的一个领域。它不仅仅是一个民事问题,虽然经常围绕着《民法通则》规定的名誉权进行辩论。大家分明可以看见经常处理着处理着,走着走着就走出问题了,就偏离法律轨道了,就走到拖了六年,根本不给你一个结果的地步。为什么不给你一个结果,并不是因为法律上的困难,而是这个案件涉及到别的一些因素——“我们院长出事”的事就别说了——所以这是一条非常艰难的道路。浦律师反复提到的张思之先生,今年82岁,仍然从事一些法律上的事务。但他有一个特点,一辈子就几乎没有打赢过几场官司。(众笑)他是从来不打赢官司的著名律师。(众笑)他之所以受大家尊重,是因为他从来打不赢官司。当然浦律师还不至于这样,但他慢慢的向这个方向走,(众笑)这是我有点担心或者警觉的。

浦律师在刚才的演讲中提到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问题,就是说退回30年前比如说1980年前后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我们的国家处在一种朝气蓬勃的状态,对未来大家有一种特别美好的想象。十年浩劫终于过去,1980年代初期胡耀邦主持平反昭雪,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新路线,经济方面在不断的松动,思想也在不断的解放。那时的《人民日报》是我们要读的,而且是喜欢读的,上面经常发表一些让我们非常兴奋的文章,不像现在《人民日报》是用来包油条的东西。(众大笑)比方说“解冻”,比方说“伤痕文学”,比方说卢新华、刘心武,比方说其它的一些著名作家,《于无声处》那些话剧在北京上映。虽然我当时在今天正闹打黑的那座城市读书,但是我们还是不断关注政治方面的变化。1980年还审判林彪四人帮。东交民巷27号,喔,当时最高法院特别审判庭开在北京正义路1号,哎呀,正义路1号。那时学习法律的人我们真的感到一种美好的期待,一定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会,那时我们的国家将有多么美好。最大的美好在于我们的法治可能大致能够健全。我们再也不人人自危,法律条文非常不明确,动辄得咎,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本搞不清楚,你说一句话、批评政府一句话你就变成有罪的,那个东西一去不复返了。谁能想到,它现在又回来了。(众笑)

浦律师说知易行难,我们现在到了一个知易行难的境地。那就是说,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我们有非常清楚非常明确的判断,但我们却走坏的道路,我们各行各业都在腐败,而且我们公然置法律规则于不顾。昨天看到一篇“猫眼看人”上的文章,作者好像是一位北京的律师,“强权对司法的公然操纵”,大概是这样的题目,分析李庄案件。大家都在思考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今天怎么到了这一步?播下龙种,收获跳蚤。我们当时想象今后会越来越好,突然发现我们出问题了。当然浦律师分析了半天,讲了两个小时,我也没听出来,他对这个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怎么解决,怎么对症下药,给出个具体的分析。可能这是特别大的问题,也许需要所有人思考一下症结在哪里。我愿意在他的这样一个场合,稍微梳理一下他今天在演讲过程中,告诉大家制约律师发挥那种正义之师的作用,制约律师保护他的客户的合法权益,在制度上的因素到底是哪些,哪些的因素使我们做不了一个合格的律师,想做好事做不了,我们不得不跟自己的客户赔不是——他刚才说他的头发一下子白了那么多,主要是他觉得无法面对客户。客户觉得你不是我们的律师吗?你是搞法律的,连这个事都论证不好,明明符合法律的诉求却被拒绝,从中级法院到高级法院一直拒绝到最高法院。你这个法律是怎么回事?——我觉得他无颜见自己的客户。你拿不拿钱我当然不知道,拿了钱尤其见不得你的客户。(众笑)我想这些制度上的根源到底是什么,梳理一下也许有助于理解我们的困境。

二、判案不依法,律师将何求

第一个因素,现在的法院,司法的决策是没准的,是谁也搞不清楚的,过去我喜欢说是月朦胧鸟朦胧的,是深一脚浅一脚的,它是不遵守规则的。那么一个案件按什么判是高度不确定的。过去王海打假的时候他就非常困惑。有一次开一个会,王海说︰“哎呀,贺老师,你们法律到底是怎么回事?同样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9条,明确的规定买到假冒伪劣时你可以获得双倍返还”,他说我就这么一个事,“我在全国各地做的都是一样的,但是在全国各个地方都是参差不齐的,都是没有办法预期的,甚至在天津同一个法院居然判决是一个合议庭这么判,另一个合议庭那么判,完全是相反的。”他就问,问题到底出在哪儿?我们这个司法决策根本没法去严格的规范,具有一个可预期性。你们知道,没有可预期性导致了多少社会成本的支出?比方说老百姓去法院打官司,就像我们到医院去一样,你要动手术,你不给医生点儿红包,你还要先给,有一个人说,手术动完了我再给。结果手术倒是动完了,人死了,钱没有提前给——医院当然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是司法这个东西,老百姓不行啊老百姓着急,官司一进门,双方都托人。本来法院嘛,严格按照法律判案件,是具有确定性的。上次我举过孙伟铭先生的案件,成都那个开车醉酒驾车,哎,被抓起来了,然后法院要开庭了。他问他的律师︰浦律师啊,这个案件……我是无证驾驶,确实我没有办证,我那天也喝了不少酒。喝完了酒我送我爸爸妈妈到火车站去。结果我爸爸妈妈下来以后,我就开车,脑子就失去知觉了,就一下子撞死了四个,重伤了一个,你说我这个事到底怎么判?浦律师说,“这是典型的交通肇事罪,按刑法133条交通肇事罪最高七年。”嗨,我就很高兴,没问题了。浦律师说,“你小子别高兴,案子怎么判还不一定呢。搞不好还会判死刑呢。因为一个被告人判不判死刑不只是看法律的规定,还要看别的因素。”(众笑)还看别的因素,那这就麻烦了。别的因素,现在甚至还得到中国最高法院官方的倡导,因为提倡“三个至上”。政法工作者处理案件时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你们知道“至上”是什么?至上是最高的那个。我在我的博客上说,这三个至上谁至上?咱家里面遇到事情有争议的时候,公公说话最后决定,但婆婆说话也可以最后决定,媳妇儿说话也是至高无上的,这叫什么司法?我们最高法院在全国轰轰隆隆地倡导,甚至还有中国法学界的教授们说话︰“嘿,三个至上好,这相当于基督教的三位一体。”(众大笑)这是司法决策中间非常麻烦的事情。

当然你可以说从立法角度,我们制定的法律本身有一些是模糊的,是可以作两可之解释的,比方说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比方说经常发生争议的所谓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故意犯罪中有一个间接故意,它跟过失犯罪之间的差异非常的微妙,现在经常被用来混淆视听。不过,就孙伟铭案而言,稍微了解一下相关条文的解释和过去的判例,结果还是十分清楚的。但是,成都中院的一审生生地判了死刑,而且是立即执行。上诉到四川高院,维持原定罪名,刑罚改为无期徒刑。无论如何,两次审判都是显而易见的错判。

然后呢,司法的不确定性还来自于刚才浦律师所谓的官哨和黑哨。我觉得你说官哨,我们都理解,有些案件惊动了最高层。其实有些案件惊动最高层看起来很容易的。比方说邓玉娇,问题的关键在于影响很大,啊,惊动了最高层。最高层也乐于解决这样的问题。我们从秦始皇时代开始一个传统,最高领导人都要关注许多具体案件。最高领导人一施压,这个案件就是官哨了。的确,官哨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腐败,只不过司法没有了独立性。还有黑哨,涉及到的是腐败因素。

但是你刚才讲的这个武汉大学周叶中教授的案件,你说肯定不是官哨,而是黑哨,我觉得你分类学上缺一个品种,黑哨和官哨之外还有一种叫红哨的。红哨是什么呢?当一个案件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意识形态化,出现了政治上的问题,如果法院判决的结果是让“国内外敌对势力”感觉到很开心,这不需要你所谓的最高领导人还亲自跟你说一说,中宣部给你打电话,不需要,你的无产阶级革命立场哪儿去了?所以周叶中的案件我也不大相信有人直接跟法院打招呼,不是官哨,也难说是黑哨,但红哨的特征是明显的。

案件的原告,即浦律师提到的研究共和政体的王天成先生,被抄袭的那个人,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讲师,他参与了一个民间组织,结果就被抓进去了,在监狱里呆了五年。在监狱里闲着没事,就天天想,我们这个国家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什么叫共和?共和和民主是什么关系……他脑子在监狱里老想这些事,出来以后就做了大量的研究,写了一些文章,讲共和主义——这是政治学非常重要的东西。结果那天在书店里看到另外一本叫《共和主义的宪政解读》,署名周叶中、戴激涛——不是戴季陶,是戴激涛。(众笑)戴季陶当然更有名,名气很大。他一看,自己研究的领域有人专门写书了,马上买了一本。拿回去一看——你们听说有个帕格尼尼,有一个年轻的作曲家请他看自己的习作,帕格尼尼看的时候,一会把帽子摘下来一会戴上。年轻人问,帕老师你这是什么习惯?他说我在这里面不断的遇到熟人。(众大笑)——他回去就做了一回帕格尼尼,看到太多他自己的东西被抄进来。一看作者是谁,武汉大学的教授,宪法学的教师。哎呀,这个人可不得了,他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教师喔,官家的称号不少。他最重要的是,刚才已经说了,他曾经做过“南书房带刀行走”。胡锦涛总书记这一届领导人刚刚换届,就进行了一次讲座,请了这位周叶中教授和人民大学一位老辈的教授许崇德先生两个人到中南海讲课。你们可以看到某个官方媒体上挺煽情的一篇报道:一辆黑色的轿车驶进了中南海,如何如何。年轻人看上去还有点紧张,那个老者说,不要紧张,党和国家领导人都非常的和蔼。(众大笑)到中南海讲过课似乎是一种特别的待遇。我接触过几个讲过课的人,那是相当地自豪。当然有的人对我说︰老贺你千万不要再说,见不得人的,你还到处传……但是有些人就很炫耀很风光了,你知道和中央领导人讲过课的就可以再给各省和其他地方的领导人讲。哎呀,那些地方官员赶快上去握手,“这是总书记握过的手啊。”一些人会非常自觉的利用这样的背景……像西藏自治区的党委请周教授为他们的中心组学习会讲一次,讲完以后,自治区的书记说︰今天我们聆听了周教授的报告,我们每个人都要回去认真的学习他的报告。哎哟,“要学习”,这是个普通的学者吗?那一边的人是坐过牢的,这一边的人是下过“海”的,下过中南海的。(众笑)这个红黑之间,红与黑呀,那你说你吹哨的人你怎么吹?所以这里面有政治和司法的关系,“讲政治”,就意味着法官对于这类案件要有一种政治上的敏感。不需要上峰指令,自己主动吹“红哨”。我们现在过分怪罪法官品行的问题,也许很难进行这方面的指责,正如浦律师已经说过,要是叫他成为1966年的余秋雨的话,他也就是“浦秋雨”,也不会比他好多少。(笑声)所以可以看出这更多是一个制度性的问题。

还有一个特别重大的问题。关于特定的法律条文、专门的法律概念,它的含义是什么,我们需要一个非常明确的、得到法律职业共同体认可的一个专业化解释。它不能够乱解释。如果一个概念、一个案件的判决、法官在作出判决时他的解释是不符合职业认可的一种什么叫故意什么叫过失,什么叫善意买受什么叫恶意买受,什么叫交通肇事,必须排除是哪些方面的东西,这些东西我觉得如果不在法律教育和法律实践中不断被强化的话,那司法的随意性也仍然是没法去避免的。但中国这样一个国家,司法的随意性是一个历史悠久的问题,绝不是最近61年的一个问题,而是一个两千多年的问题。这使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变得非常非常的困难。

三、阻碍律师施展“拳脚”的司法程序

另外我觉得是,现在整个司法决策中间,我们的律师——刚才我说我要站起来说话——我们的律师现在法学上它的程序是特别僵硬的,特别缺乏一种律师的表现力的司法程序模式。我们过去把这种模式叫职权主义模式,它基本上是法官在主导整个的审判过程。律师能不能说话,说多长时间的话,受到了法官的严格控制。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说,程序过程中间,律师能否有相当强有力的主导色彩,律师是否能够对整个审判的辩论过程进行自己的安排,律师是否能否发挥自己语言的特色,能够在法庭上进行一种非常富于力量的辩论,在这个国家这方面是非常缺乏的。

有一段时间,官方很倡导电视直播法庭的庭审。1999年7月11号,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向全国现场直播北京市一中院的一场庭审,是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我早上九点多打开电视看这个庭审,看了一会儿,我都差一点睡着,这个案件毫无趣味可言。但是相对而说,英美国家的司法它就生动得多。庭审过程必须贯彻所谓的言词原则、直接原则。所谓直接原则,所有提出证词的人,你必须到法庭上,接受律师面对面的一种质疑。这样一种质证过程是不可以被一张纸所替代的。龚刚模先生说︰“那次他向我眨了一下眼睛,我就觉得他肯定是在示意我一定要说我被吊被打了。然后我就说我被吊了八天八夜。”这需要当面锣对面鼓啊,这需要对质啊。谎言都是在对质中被揭穿的。你知道好律师一个看家本领就是如何揭露作伪证的人,同时好律师另一个看家本领是如何把对方一个诚实的证人给搞得像一个骗子。(众笑)这正是人们诟病美国司法的一个地方。美国的律师,有时也进行这样的批评︰太过了。人家本来是很诚实的说话,他上去一通质问,最后,在陪审团的眼中,那个证人就变成了骗子。陪审团由12个外行人来作出对事实问题的判断。所以美国司法中戏剧性的东西太多。以至于有一个比较法学家说︰你到底选择法国的程序还是选择美国的程序,取决于你是否真犯罪了。(众笑)如果你没犯罪,你被抓起来了——李庄这样——你应该选择法国。法国有太多的前置程序,使得一个无罪的人不需要经过最终的公开法庭就被放了。如果你有罪,一定要选择在美国审,它有太多的机会就逃脱法网,逃脱法律的制裁。当然这是两种程序的一种差异。不管怎么说,在司法过程中,言辞原则和直接原则对律师把他的才智和职能发挥到最大化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可以看到李庄案的审判过程中间,哎呀,难得一见的场景︰从早上九点钟审到第二天凌晨的一点十分,看上去好像很认真。两位律师,前几天我还有幸跟那个陈有西律师见了个面,他们有才华也很努力,但是,法庭却拒绝让任何一名证人出庭作证,出现在法庭上的只是一张又一张书面证词,面对这些纸,律师本领再大,那也是“老虎吃天,无从下口”。一审法院连我国的那部简陋的刑事诉讼法都不遵守,涉及定罪与否的关键证人有能力和条件出庭接受质证的,依照法律必须出庭,否则就算不上是得到质证的证据,但是法院硬是依据这些根本没有得到质证的所谓证据判决李庄犯罪成立。有关人士传递的信息说,二审时希望我到重庆去出庭。我说我从来没做过律师,同时我也怕我去了回不来,(众笑)打黑把我也打了。(众笑)目前这样一种司法程序,证人不出庭作证,最大限度抑制了我们律师在法庭之上发挥自己的作用。我觉得这是第二个非常大的问题。

四、律师独立与职业伦理

第三个问题我觉得是,律师和公权力之间的交涉能力非常的低。现在我越来越强烈感觉到,我们律师在中国是太边缘化了。在东方国家传统上是官家的地位高于民。严复先生当年翻译《法意》的时候,曾经有一个注释说,我们这个国家“尺权寸柄,悉归国家”,所有的权力都归政府,都归国家。老百姓是没有什么机会分享公权力的,那律师是老百姓中的一员。在日本,法律人叫“法曹”,分在野法曹,在朝法曹,法官检察官是在朝的,而律师是在野的。他们律师也一直在为自己地位的提升做抗争。但是所有这些地方,台湾也好,香港也好,其它的像日本也好,韩国也好,我们想想中国的律师地位还是太低,是更低的,是最低的,没有过这么低的律师。(众笑)所谓低,低在哪儿?你想,所有的程序中间,律师都要乞求于把握公权力的那些人的恩准︰我要去会见被告人,我要去取证。像美国的律师要去取证,哈,一下子跑到国防部门口喊︰“把那个秘密文件给交出来!”(众笑)国防部说,“这是什么人啊?”“律师!”律师?那不交。国防部的秘密文件、五角大楼的文件哪能随便给你。不交可以,转身到法院申请法院命令交出。法院一命令,国防部不得不把文件交出来。律师行使的是社会非常重大的权力,因为他是人民的代言人。但是我们的律师低声下气,低三下四,遮遮掩掩,鬼鬼祟祟。(哄堂大笑,鼓掌)我总觉得,一代一代的能否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看起来还非常的艰难。现在还看不出来好的前景。

除了交涉地位的低下和跟公权力之间地位高下的区别外,还有一些特别的原因,使得人们必须对律师进行控制,你必须要防火防盗防律师,这涉及到我们的职业伦理问题。今天浦律师也多多少少谈到这些,如何做一个公正的、正直的律师。当然律师这个职业天生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任何国家,一个法治社会里面离不开律师;另一个方面,没有一个国家的老百姓说起律师来会说多少好话,一般民间流传的故事对律师都没有好的感觉。我们曾去美国考察他们的刑事司法制度。那个开车的司机说你们走错地方了,你们到这里考察什么。在这个国家,所有的制度都是为了让被告人能够逃脱惩罚,那帮子律师没有谁是好人。这个说法是民间的一种评价。什么律师的房子建在傻瓜的脑袋上,什么一个街上住了律师,一个律师肯定会饿死,两个律师肯定会很开心,两个会过的很好,什么出了车祸后,急救车后面追赶的一定是律师的车,什么一个律师死了到了天堂里面去,上帝给他安排了一个很大的套间、总统套间给他住下来。旁边住了一个高中校长,校长一辈子是一个伟大的教育家。校长到隔壁一看︰“天哪,你的房间怎么这么大。总统套房给你住。你是干什么的?”“我是个律师。”他跑去对上帝抱怨,“凭什么给一个律师那么大的房子。我们做教育工作的多辛苦啊。”上帝说,“你要原谅。他是从这个宾馆建成五百年来第一个上天堂的律师。”(众笑)律师不大可能上天堂啊。(众笑,鼓掌)

律师职业伦理中间有不少东西是和社会工作一般道德观念相背离的。比如说律师为客户保密的这样一种规则,客户给他交代的任何信息他都需要保密,政府不得去取这样的证据。你们知道有这样一些伦理关系,比方说亲属之间不能做有害的证人。你不能说让亲属去揭露犯罪嫌疑人,比如说我丈夫怎么回事,去揭发,这是绝对不容许的。学生和他的教师之间不能互相揭发的,医生和他的病人之间不能互相揭发,甚至秘书和他服务的首长之间也不应该相互揭发。我觉得这些都是人伦关系中非常重大的问题,但我们的社会不是特别容易被理解。律师是为坏人说话的人,为坏人说话的人就是坏人。这样一种等同关系很容易被公众所赞许。

重建职业伦理,也许需要我们建立职业伦理中一些根基性的规则,包括律师的社会责任,包括律师是否有责任去推动国家政治制度的演变,还有律师是否应当非常关注我们的刑事被告人权益的保障,律师应不应该有一些公益心……比方说每个律师每年必须拿出相当长的时间为那些贫苦人免费打官司,这样的话,庶几有助于挽回我们律师的社会形象。

接下来,我觉得,律师现在是个处处受限制的职业,主要因为他们还没有构造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行业。说起来是一个行业,律师是一行,是法律职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律师这一行现在看起来,官方对他们的控制越来越严厉。比方说重庆他们新任的司法局长明确要求律师必须识大体、顾大局、讲纪律、讲政治。(笑声)我们的司法部也在不断发布一些相关的规范。我们的律师协会还不是律师真正的自治组织或者是自治的协会。律师协会的会长在过去基本上都是由司法局的一位副局长来担任,现在越来越多地倡导执业律师来担任会长,但是选人也是选那种过去当过官儿的、独立性较差人来当会长。

有一个问题值得提出来,律师这种行业为什么建立党组织?私人企业也搞党组织,律师协会也搞党组,律师事务所也有党支部,大的律师事务所还有党委,然后还要组织政治学习,这种做法究竟意味着什么?我觉得,你总要让社会有些行业不被这种东西所控制。什么事务都受到党的直接控制,按邓小平批评的说法,那叫“党政不分”,按照严复的说法,这就叫“尺权寸柄,悉归国家”——不,“尺权寸柄,悉归政党”。党的权力覆盖一切,无远弗届,到处都有“老大哥”在看着你,在办公室,在法庭,在律师事务所,在街上,在家里,甚至在床上,都处在严密的监督之下,整个国家变成一个党国。这对党有什么好处?党天天操这个心,操那个心,干什么事你都管,结果把所有的责任也都揽在自己肩上。这个社会出了任何问题,大家也自然怪罪是党搞得不好。邓小平时代倡导党政是要分离的,后邓时代也不知怎么回事,两者越来越结合在一块儿。为什么不能够让私人企业就搞私人企业?为什么不能够让律师协会就不设置党组织?法官不应该有党籍。全部的法官,如果过去是党员,被任命为法官就应该退党。(有笑声)什么叫党?党的英文不就叫party嘛。party是什么意思?从part而来,它是一部分的,它是社会一部分人利益的构造体,它叫政党。党不可能是所有的,全国人我都代表了,这不叫党,或者至少不是一个现代政党,它叫皇帝,皇帝代表所有的人。你只要是个党,它就是个局部。你局部为什么一定要说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涵盖掉?我们为什么不能让律师职业真正独立,让法官独立?人民信赖律师,该是多么好的事情。因为人们信任律师,就会找浦律师、夏霖律师去打官司。他们总是把我们引导到法庭上去。浦律师从来不会说,“走,我们上梁山上去。”(众笑)虽然他这个样子长得是有点像梁山上下来的人。(众笑)我觉得这对我们党和政府是一件多么非常好的事情,就是发挥律师最大的功效,因为他们总要服从党领导制定的法律,总要在法庭上见分晓见胜败。这么好的事情,为什么总要防范我们的律师,对我们的律师这么警惕,为什么不能让我们的法官变得更加独立?我觉得这几个方面确实值得我们庙堂上的大人先生们三思、深思。我觉得他们真心对这个国家负责的话,一定要好好思考一下,这样一种全方位无所不能的党权到底带来的后果会是怎样的。

五、重建民族的信仰体系

最后——我已经说得不短了——我最简短的说几句话,就是回应一下浦律师开始时的那个提问:为什么今天的中国会变成这个样子?他说知易行难。我总觉得,我们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是一个物质方面物欲追求越来越厉害的时代。大家对物质的向往以及整个的改革过程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都加剧了我们在这样一个消费主义的时代中对物质财富的一种追求。在追求过程中,我觉得我们似乎越来越缺失了某些东西,那就是我们缺失了想象,我们是一个动物还是一个人,中华民族是动物的民族还是人的民族。我们似乎有点忘却了。而且我们特别迷信物质财富能够决定一切,比方说“鸡的屁股”GDP,GDP万能论,比方说我们的领导人到国际舞台上,好家伙那种颐指气使、神气活现,根本听不进任何不同的意见,“我们有钱,我们不差钱,我们厉害,”我们到底有多少钱搞不清楚,但是政府手里控制的财富的确是巨大的一个财富,的确让他们感觉到这是一个很厉害的经济体。但是我们的精神呢?我们有精神吗?改革开放三十年是马克思主义这一套理论的说服力越来越式微的一个时代,马克思主义再也不能作为这个民族的信仰。你现在问一下那些入党的人,有几个人说我要为共产主义而献身?没有。这样一种精神力量越来越没法从马克思那儿获取。现在我们变成了什么?我们整个信用的沦丧,整个国家的信用体系的沦丧,我觉得再明确不过标志着现在我们需要一种精神的东西。我们必须要说,我们一定要把宪法中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这个规范给它树立起来,我们需要有信仰。我们不能够说建立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全是蝇营狗苟的人组成的一个世界。我们这个地方要有神。如果没有了神,或许问题就会越来越严重——我不是传教士,我也不信仰基督教,伊斯兰教我也不信,我也不知道……当然法轮功我也不信。(众笑)刚才讲到所谓的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一个社会秩序的建立不能只看极少数人,极少数人他天天只看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也可以,孔子孟子都可以——但整个社会的治理,我总觉得宗教可能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构造性因素。甚至西方国家上帝的存在也使得法庭有秩序、政治有秩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一个没有神的地方,最终你会发现,人也没有了,因为人都变成了魔鬼。谢谢大家。

戴晴:德累斯顿 左派右派 (2)

如今在中国,若说纯粹“新纳粹”式极右份子,就情感与见解论,可谓不乏声气相投之徒。君不见那边卐字旗一招,这边网上即高呼:“Hey,西特勒,一代枭雄!”、“真正一心为自己民族而不顾一切的民族英雄们永垂不朽!”、“为这6000阶级兄弟助威!我们有13亿同胞支持你们。”——区别是,此等人在中国通称极左愤疯儿。

那右派呢,难道中国没有?

“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右”——将思想表达称作“笔杆子”进而看作夺权利器的毛泽东如是说。不过今日中国说起“右派”,因历史斫伐创痛过深,通指1957年中了毛泽东“阳谋”那55万为国为民的天真倒霉蛋。数月前,最后一名“不予改正右派”在异域离世。直到生命终了,“极右”紧箍都没从林希翎头上撤下——天公地道,以德累斯顿价值衡量,她才是左派啊。她的尚在人世的老友,希望在她“中招儿故地”: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或者不管她当年读书生活过的这所古都的哪片小地方,铺展遗照悬挂挽幛,大家围坐说几句话洒几滴泪……未见持“坚决拥护主席英明决策”的今日左派(比如乌有之乡诸好汉)出头,前来阻挠的是这一历史疙瘩的守护者(或曰毛邓衣钵传承者)的政府当局。

当然这55万之后,中国右派尚未绝种,比如1959年期望制止毛同志胡闹的“机会主义份子”们,比如1980年代欢呼人的解放、1990年代高倡人权民主法制的“资产阶级自由化”份子们……到了21世纪,任何坚持独立见解并发出声音,从而让大权在握的政府感觉不爽的,全成了危险右派——泛称异议份子。

与CCTV、GAPP、PDCPC(人家洋码子随手用,无产阶级凛然正气照显摆)……包括每一处“无产阶级不去占领、资产阶级必然会去”的大小地盘,比如犹抱琵琶的香港,比如GONGO(government organized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比如孔子学院、法兰克福书展、海内外这个那个获得注册的联谊会……官家无不狂甩票子、绵里藏针。右派们不是没想法,也不是个个“善于斗争”择时噤口,但石头缝里的几茎小草,哪能与营养剂供著、杀虫药撒著、百米深泉净水浇著、经理保安护著的大片高尔夫球场相较?在德国人一代接一代地深刻反思、平静切磋面前,零敲碎打、溃不成军的右派们只觉绠短汲深,只为自己涓滴努力一瞬间即了无痕迹地消失在全民嗨赖赖的纸醉金迷之中伤感万分。别说在奥运那样的时刻提醒北京危险的水短缺、别说60年大庆时候盘点一下一党专制的教训、别说敦促官员财产公示新闻出版立法,就连统计地震死难学生、招呼百十哥们呼喊几声宪政自由,都遭遇警察上门一判五年十年。

似乎是,面对中国近现代以来大灾难、大是非,中国没有自由表达的左派与右派,有的只是政府威严之下的拥趸顺民与不识好歹的刺儿头。但三十年来,毕竟民众日渐觉醒,毕竟私产有了存在空间……还有了既能查禁删贴也能破门翻墙的互联网。君不见,一帮志同道合书虫网友懒得掉书袋,干脆攒个“政右经左”工作室,刊布年度“公共知识份子”榜单——怎么个左右,举例说明,一连五年。那么,有没有“政左经右”——“红旗照举财照发”团队呢?未见有谁打出旗号,虽然西装革履名车豪宅地满坑满谷——其末流正在世界各大LV/GUCCI专卖店排队现眼。

有论者说,别左呀右呀搅不清了——咱们面向著直奔的,正是人家背对著抛弃的,左和右能不反著吗?也有人说,既然无法以左、右与世界接轨,何不直奔主题,清清爽爽地称“国家集权派”和“普世价值派”?集权派动辄“以革命的名义”、“以国家的名义”,普世派不玩这个。国家民族再重,在今天中国这个搅不清的历史阶段,普世派只说——而且只看重——“以生命的名义”。

姜维平:重新解读薄熙来的“十大新语”

一篇由海外博讯网转发的奇文,今年2月15日闯入我的眼帘,它的标题是《薄熙来十大新语新论荡气回肠,振聋发聩》,作者真不知天下还有羞耻二字,在大连以至辽宁省,和薄熙来打过交道的人,只要稍微走近一点,了解了他,就会明白,薄熙来空有外表的英俊潇洒,侃侃而谈,他实际上是个阳奉阴违的两面派,如不信,我们不妨顺着文章的思路走下去,用铁的事实,象剥开蒜瓣一样,一层层地去探寻它的本质。

文章说,薄熙来“俨然是时下最为抢眼的新闻人物”,这当然没错!但作者接着说他“开拓进取、勤勉务实、革故鼎新、兴利除弊、敢为人先、充满活力,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套套,讲话有新语境,常有新语新论问世,一再引发网上民意井喷”,就言过其实了,我认为,他之所以与众不同,主要是因为身为太子党,他比别人长得出众,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官员,而且很有口才罢了,至于作者描写的几个成语和排比句,很象是他自已的口吻和惯用辞,想必是“遵名文字”吧?作者一开篇就露了马脚,不是他的秘书,就是他花重金雇佣的文痞,否则不会如此厚颜无耻,轻车熟路。

文章说,日前,薄熙来在重庆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的工作报告,妙语连珠、亮点频频,不乏惊人之语,其中十个新论,荡气回肠,振聋发聩,堪称 “世说新语”、红色箴言。可见,此捉刀代笔之人,也是属于“红色箴言”教育下成长起来的无耻文人。其无耻竟使他舞文弄墨,洋洋洒洒,不厌其烦,照录如下:

一是“谋”论,作者引述薄熙来的原话说,“党之所以伟大是因为能为广大人民谋福利”。这是天大的谎言!他先假定共产党是“伟光正”,再妙笔生花。当然,对薄家父子来讲,共产党不错,不仅给了他爹薄一波生前很大权力,给了他家人不该给的特权和物质待遇,而且还授予他本人红色接班人的优惠条件,否则就他的为人处事和见利忘义的德性,别说当大连市长,就是当金州区下属的一个街道主任都不够格,这话可不是我等小记者的胡言乱语,是原大连倍受人民爱戴的副市长唐某舜说的,八十年代初期,当大连开发区还是一片不毛之地,只有一栋由辽化投资办的银帆宾馆的时候,我做为大连日报的记者,去那里采访,是唐副市长亲口对我讲的,薄熙来知道继深圳之后,大连开发区是全国第一个开发区,很有发展前途,他为了摘桃镀金,躲避离婚前妻的追诉,才跑到大连混日子的,否则连岳父李雪峰都放不过他!象这样一个喜新厌旧,抛妻离子的势利小人,如果没有党,就凭他这陈世美的品德,连中国的封建皇帝都不会容他,何况是现代,他能干点什么呢?所以薄熙来说,60年的执政,我们党得了高分,中国已在政治、经济、军事上真正站立起来,“中国模式”令世人瞩目。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光荣、正确,不是因为她能夺得政权,而是因为她能为广大人民谋福利,能给中国带来勃勃生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薄熙来几句话把党的功绩捧上了天,他忘了胡耀邦和赵紫阳当政时是如何评价党的,连他们做为党的最高领导人,都不得不承认建国以来,党是犯了严重错误的,邓小平也说毛泽东是“三七开”,先不论他们讲的是否对,最起码还有点自知之明,自称是红色接班人的薄熙来,为什么和他们不一致呢?我不仅要问:你薄家父子有种,是条正直的汉子,为什么赵紫阳当权时,要在大连金石滩修建金石高尔夫球俱乐部,以取悦于他们?为何要建紫阳楼,静候权贵?再说,建国以来,中共的罪行累累如山,岂仅仅是错误?单是“六四事件”就震惊了全世界,其激起的谴责之声至今也未能平息,薄熙来当时是大连市委宣传部长,他父亲的司机被军队的流弹击中死亡,谷开来从北京回到大连,还抱着大连一位著名作家邓某的肩膀痛哭失声,诉说戒严士兵的野蛮。。。。。。薄熙来不知道这些往事是刻在我们心中的吗!他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强大,一笔掩盖了这些血淋淋的罪行,他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我不否定,共产党近几年的经济改革得些民心,也功不可没,中国在全世界的腰杆子确实硬起来了,才敢和美国等抗衡,但它践踏人权,因言治罪,贪污腐化,背信弃义,拒绝政治体制改革和普世价值,也是思维僵化,臭名昭著的。总之,薄熙来先假定一个并不是事实的前提,肯定党的伟大,再在此基础上,编造其为人民谋福利的谎言,但实际上,党只给他这样的极少数的利益集团的内部的人谋取了金钱和特权,百分之零点四的人口,占有社会百分之七十的财富,这怎能叫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呢?

二是“忧”论,薄熙来说,“把忧党之心作为政治责任”,党的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我们一定要把忧党之心作为政治责任,把忧患意识转化为具体行动,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尽心尽力。我看,他最忧的是把他本人及亲友包括在内的上述少数人的既得利益,比如他太太开办律师事务所变相受贿,他儿子在美国和英国由大连企业老板赞助读书,他的兄弟利用他的权势,或和民营企业家李某某互利互惠,批地皮,盖大楼,或在光大集团耀武扬威,等等。他希望自家过去,现在和将来,千秋万代都能骑在劳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

三是“火”论,“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薄熙来指出,腐败往往有个量变到质变,渐进到突变的过程。他还引用韩非子讲的话,“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他说,建国初期,我们党果断惩处了刘青山、张子善,用毛主席的话讲,杀了两个,救了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无论对“大贪”还是“小腐”,我们都要坚决查处,绝不容情!但可惜,薄熙来反贪打黑是手电筒式的运动,只照别人,不照自已,他九十年代初当市长以来,他太太担任了多少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啊,还与程毅君成立了惠瑞斯顾问投资有限公司,我查了一下大连工商局的登记文书,它注册时资金才三十万,但两年后盈利数千万,大连很多重大项目的海外招商和项目论证既由其承办,他是一市之长,太太靠权力敛财,难道这不叫“贪如火,欲如水”吗?杀了刘青山和张子善算什么?他们才贪了多点钱?薄熙来太太打一个官司,哪个法院不给面子?哪次律师费不是上百万?哪回贪腐的额度,不吓死刘青山和张子善?

四是“命”论,薄熙来说,“贪污腐败是党的致命伤,作风蜕化是慢性病”。如果说贪污腐败是党的“致命伤”,作风蜕化则是“慢性病”,也会影响党的生命力。有些人虽然没有违法,但作风蜕化,如果不注意,照样会“病入膏肓”,最终致命。薄熙来还给“作风蜕化者”“画像”,列举了“讲话、作报告、写文章,不动脑筋,大话、空话、套话连篇”等九种表现。我认为这几种,谁也没有他自已严重!不论是“大话”,“空话”,还是“套话”,“谎话”,他样样具备,比如他说“重庆人六年半可买房”,可是有几个人做到了?他在大连说改善人民生活,只改善了包括他哥们在内的一小撮人发财致富,不用讲普通老百姓,连大连市政府的小职员,工资都比全国同类城市底两级。总之,“致命伤”和“慢性病”,都是薄熙来之类的太子党带到大连,辽宁省以至迷漫全国的。

五是“物”论,他说,“人民群众是最朴实的唯物主义者”。人民群众是最朴实的“唯物主义者”,他们对那些松松垮垮、脱离群众的干部,当然看不起、看不上、看不惯。有老百姓批评说:“现在的路越修越好,干部下基层却越来越少;电话越来越多,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却越来越远;办公楼越盖越气派,群众办事却越来越难”。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反躬自问,有没有这些问题?薄熙来脸皮真厚,他自已刚上任,就把路修好变宽了,但大连市政府的大楼修了围墙,加了岗哨,换了铁栅栏,这和魏富海当市长时截然不同,那时市府大楼只有一个老伯守门,谁都可以轻易而举的走进去,我知道,自从这个北京高干子弟进了大连,当了官,马路越修越宽,楼房越盖越高,草坪越来越多,但老百姓办事越来越难,见官员越来越难,以至后来警察在市政府门前建起了活动房车,堵住大门,监视上访的群众,还成立了“应急办公室”,让大连日报记者陈某平在里面办公,一方面用谎言欺骗舆论,一方面随时准备抓人下狱,薄熙来成了围墙里的小皇帝!外出时要武警开道,视察时要报镳护身!人们说,他不是离群众远了,而是与人民为死敌!

六是“旨”论,薄熙来讲,“革命的道理千条万条,归根结底就是一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既是理想信念,也是我们的世界观,是我们对人类社会基本关系的理解——人民是社会的主人,党员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还是方法论,即“领导就是服务”,我们的工作就是服务!作为共产党员,你文化再少再低不要紧,只要天想着为人民服务,实实在在去为人民办事,就算基本合格的共产党员;反之,你文化再多再高,背离了这个宗旨,也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听听!薄熙来讲的比唱得还好听,他住大连西岗区长江路598号,我住福德街60号,与他一道之隔,我经常看见他在自家楼下亲自发令,驱赶和追打堵住他车辆告狀上访的群众,有时还把老百姓打伤!这是公仆吗?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吗?还是我的邻居老王头说的好,“薄三”是唯物主义者,不给送礼不办事!他只是为“人民币”服务啊!

七是“知”论,“谁能真知、详知,谁就有更大的发言权”,薄熙来说,实事求是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核心,是纠正错误,走向胜利的法宝。重庆正处于大发展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谁走的勤、看的细,谁就能了解更多情况;而谁能真知、详知,把问题掰开了,揉碎了,分析清楚,谁就有更大的发言权,就能拿出实实在在的解决办法,从而提高成功率,在人民群众中站住脚跟。我看,薄熙来到了重庆,做得就是一点是对的,他知道自家的老爹死了,共青团派死盯着他,不能象在大连那样明目张胆的贪污了,再说,反正以前在大连以至辽宁省当官时也捞足了,为了安全,他以太太在美国替大连国企打官司为名,把贪腐巨款转移到了海外,他成了“裸官”。这几年他自已“走得勤,看得细”,“能真知”,找到了“走向胜利的法宝”:“反贪,唱红,打黑,除恶”,想摇身一变,在中共十八大上再爬上一个台阶,但他弄巧成拙,也未“在人民群众中站稳脚跟”!否则,就不会成为政治局的孤家寡人了!

八是“好”论,“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坏事”。薄熙来说,积极做事,为国家、为百姓做事,才最高尚,也最充实!领导干部要算好“人生大账”,在有限的人生,“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坏事”,这样心里才踏实。这话没错!但他做到了吗?在大连他制造了数十起冤假错案,把许多好人投进了监狱,不用说别的,单是“天天渔港案”,就以偷漏税的罪名,一下子抓捕了张家四口人,但张家的营业执照上明明写着,他弟兄五个虽参与管理,但他妈妈是法人代表,他们家是经税务局同意,多年来实行包税制的,只因张家和薄熙来的政敌于学祥书记和高姿主任走得近一些,他为了挖出他想象中的贪官“文强”,才恂私枉法,大动干戈的!他当年抓捕的人,市法院副院长刘晓滨类似乌小青,嘉信国际酒店董事长韩晓光类似黎强,律师陈德惠类似李庄,高姿类似文强……事实证明,薄熙来搞的这些案子无一不是冤案,这难道不是在做坏事吗?正如大连人评价的那样,他是“只做坏事,不做好事”!
薄熙来接着说,“一要干活,二要干净”,有了正确的人生观,才能活得充实、积极,才能干出很多有意义的事。如果自私自利,养尊处优,整天钻营发财,到头来只能是“行尸走肉”。我看,薄熙来既不干活,也不干净,他整天想的就是钻营发财,不然为什么住的房号是598号,并且住28楼?为何与市委书记于学祥争车牌号,拿不到辽B0001,气得要死,坚决不要03,非要再搞一个辽B0051不可?!难道这不是事实吗?连一个小小的车牌号码都要斤斤计较,寸步不让,这才是“行尸走肉”的贪官所为啊!

九是“宝”论,“不要像那些腐败分子,不识文化瑰宝,只认金银财宝”。薄熙来说,在抗战时期毛主席曾指出,“我们队伍里边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向全党发出“关于学习运动”的号召。薄熙来说,文化瑰宝是真正的财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要撷取精华,为我所用。不要像那些腐败分子,不识文化瑰宝,只认金银财宝,要学到真东西,提高自己的知识层次和文化品位。在我观之,薄熙来就象给自已打耳光一样响亮,可惜打得还不够,他所谓的“文化瑰宝”是红书,红歌,红信,红段子,但都是毛泽东玩滥了的失效了的精神垃圾!他自已及家人认的是“金银财宝”,却叫他人接受“文化瑰宝!”真是厚脸皮!

如果他真的相信老毛头那一套,为什么不把薄瓜瓜送到大西北创业,而让他到英国读“哈罗公学”?为何不叫大儿子去边疆锻炼?去安排他在美国纽约读博士学位?

十是“才”论,薄熙来又说,“越是条件艰苦的地方越能出人才”。越是条件艰苦的地方,越能考验人、锻炼人,越能出人才。我们党是执政党,曾历尽千辛万苦,创下了基业,一定要把接班人培养好。市委开展的“三进三同”实践活动,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是培养干部的好形式,很有意义,以后新招录公务员,新提任干部,都要进行 “三进三同”锻炼。可是,他又搞了两面派!他的太太谷开来,为何随着他的官职步步高升,把原来的大连开来律师事务所搬到北京,却做辽宁省的生意?她怎么不关门,拿出点钱,去中国最贫困地区做点善事?再说,薄熙来离开大连时,把铁哥们孙广田任命为公安局长兼副市长,把车克民提拔为安全局党委书记,把刘宪茹按排当了税务局党委书记,等等,为何不叫他们到“条件最艰苦的地方”去锻炼?

够了!政治骗子薄熙来已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我不否认,他会讲话,群众的确喜欢听,并且引起过轰动效应,但那是因为共产党控制舆论的结果,只能讲好的,不能讲真的,这种建立在一无所知的基础上的判断,怎能不愚昧,怎能不误判呢?正因为如此,薄熙来才花重金和精力,找枪手写了这篇谎话连连的“杰作”,作者说,薄熙来“笃志嗜学,广纳博采,视野开阔,厚积薄发”;因为“他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举一反三,驾轻就熟”;还说他,“淡泊明志,无私无畏,利归天下,心在人民”。并且恬不知耻地说:“时下,一些领导干部,常常为讲话枯燥无味缺乏感召力苦恼,愿您从薄熙来讲话的诀窍中受到启迪!”这真是好话说尽,坏事做绝!

我认为,观察一个人,千万别被表面现象蒙住了眼睛!人长嘴要说,也长了眼睛和耳朵,要看和听,但更重要的是用心去思考和辩别!薄熙来已到了他仕途的最后一站,也是他最疯狂最虚伪的时刻,他的所谓“十大新语”,如同孔雀展翅的一瞬间,特别具有迷惑力,我们务必小心,不能上当受骗!

2010年2月19日于多伦多

刘洪彬:刘晓波被带走的那个夜晚

2月28日周日英国《观察家》报发表了一篇对刘晓波的妻子刘霞的采访。题为《铁窗后我亲爱的丈夫刘晓波》。由于2009年6月以后,没有人可以去家里去看她。所以谈话安排在一个舒服的不可思议的宾馆里。刘霞,一个可以说是弱不禁风的女子,坐在大绒布沙发里,显得更小。她的头剃得光光的,金丝边眼镜,紧身的皮夹克,一眼望去,俨然是一个研究生。但是,她已经49岁了,喝咖啡、抽烟时,平静流露出来。她虽然克制,她会意的微笑却闪光。

1982年,刘晓波和刘霞初次见面时,两人都已结婚。因为彼此对诗歌的爱,他们走到了一起,很长一段时间,他们是朋友。九十年代,他们各自离婚后,他们才成了一对情侣。

刘霞谈到了支撑他们生活的爱情和文学。1996年,刘霞跟刘晓波结婚,一顿简单的庆贺午餐后,她就回家了,留下身后的刘晓波继续劳动教养。听起来不太像是一场婚礼,但是刘霞还是幸福地笑了。她说:“一旦结婚,我就可以合法地去看望他了”。现在的刘霞说:“在日常生活中,我最想念他的时候是,比如去市场买东西,我会问他喜欢吃什么东西。”

诗人刘霞说: 我们最初是因为文学而相爱了,我们都喜欢卡夫卡和妥斯托耶夫斯基。他喜欢我写的东西,也喜欢我做的饭。她笑了。他喜欢吃肉。这是监狱里最缺乏的。他走了以后,做为厨师的我,也就失业了。她接着说:我对政治不是很有兴趣,我也对改变社会不抱什么希望。我很少读他写的东西。但是当你跟这样的一个人住在一起,即使你不关心政治,政治会关心你。

有一次,刘晓波告诉刘霞,如果他们承受不了生活的压力,他们就移居国外,永远不回来。但是,那样代价太高,他们不能离开上了年纪的父母。现在依然是父母在照顾我。

刘霞现在可以给刘晓波寄钱和书籍。一百本书,就只能收到十本。包括四本卡夫卡的小说。刘霞干涩地笑着说:“我觉得卡夫卡是在写我们的生活。通过阅读,我可以经历别人的生活,更加极端的经历。比如大浩劫中的犹太人。我在别人的生活中目睹到了失踪、焦虑和痛苦。当这样的事情发生时,我权当是在读另外一本书。我一直告诉刘晓波警察会来抓他,但是他不相信。”

2008年末,在《零八宪章》发表前数小时,警察拘捕了刘晓波。她回忆说:“那一天,我回到家,看见晓波正在忙着写《零八宪章》。大约在十一点钟,有人敲了一下门。当刘霞回忆到如此荒诞的情节时,她笑了。她说最有趣的是,在开门之前,他让我用他的手机给一个朋友打电话。他没有意识到,我从来没有用过手机。我向他挥了挥手机说:不用打了。”

刘霞说:她丈夫相信《零八宪章》是和平、理性和低调的。她说政府担心的是签名的人数。在网上发表时有300人签名。很快就有了上千人。虽然网上的内容很快被删掉,他还是被判的比预计的要重得多。

“这些年了,我一直在担心。当《零八宪章》进入我的眼帘时,我知道他会再次入狱。也许,他自己也担心。为了减少我的忧虑,他从来不说。

我跟他说:“他们会把你送到另外一个城市,我年龄大了,不能去那么远去看你。”

他说:“好吧,那我只签上我自己的名字。(不去征集签名)。”

尽管她害怕,当他介入时她什么也没有说。“以后,我想:生命对于人来说只有一次。那是他所选择的生活,那就应该让他按照自己的选择去生活。”

现在,她丈夫不在了,警察却坐在他们的公寓的大厅了。“通常我出去,他们是不干涉的”。她似乎在感谢警察。“有时,他们在电话里听了什么,就会来问我是不是可以在什么时间不出去。我想他们的意思是我不能去。”

当她离开复合楼时,总是有一辆小车在等着。“别捣乱,你可以跟着我。”在监视下生活有什么样的感觉?她听了一会儿说:“我觉得很可笑,比晓波在家里的时候都严格。他在的时候,警察只是偶尔地来访,现在他们天天都在。”

刘霞说:我很感谢海外那么多的人站起来支持晓波。这已经超出了我的想象。我希望人们会继续关心他。因为他们关心的不止是一个人,而是中国人权的真实状况。

刘霞说她的丈夫是无辜的。是中国政府违法了法律。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力。过去的二十年里,刘晓波从来没有享受过言论自由。他的文字只能在海外发表。

很难猜想他们的逻辑。她说;近年来,她几乎闭门不出。她不用电脑,很少用电话。她只是见见三四个朋友。“为什么花那么多纳税人的钱来监视象我这样的一个人”,她问道。

他们会继续监控她,她也会继续地等待。当她丈夫释放时,她就六十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