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诒和:我没错

2009年2月,内地大型文学期刊《中国作家》发表了寓真先生的长篇纪实作品〈聂绀弩刑事档案〉。文中,对当代文化人告密举报行为,多有涉及。继而,本文作者章诒和先后撰写〈告密者──谁把聂绀弩送进监狱〉与〈卧底〉两文。前者刊于2009年3月19日《南方周末》和香港4月号《明报月刊》,后者载于4月2日《南方周末》。因对告密者黄苗子,卧底冯亦代做了点名和谴责,引起大陆知识界的关注和争议。 —— 明报编按

撰写〈告密者〉和〈卧底〉两文,缘于心之巨痛。此后的热议,大半在于以往形象的颓塌。文中,无非讲了两则故实,说了一点感受。好在眼下不比从前,当年的告密者和卧底人,已不敢义正辞严地为自己的作为辩护,甚至不敢面对自己的过去。这说明我们社会在进步,人们心中的恐惧在减少。 

太多的读者来函来电声援;质疑和指摘也不在少数,这些我都心领。温婉的劝告、严重的质疑、尖锐的批评,方式各异,归纳起来,内容有三。一,告密、卧底诚然不对,但帐应该算到毛的头上,大奸大恶叫他一人全扛了,纯属制度问题,跟下面的人无关。二,告密与卧底,虽为人不齿,但放到当时的环境中,一切皆可原谅,不揪个人为好,社会「疮疤」揭不得。三,要从大局出发,别太情绪化,向前看嘛。对我个人的不满,其实只有一个:寓真先生在〈聂绀弩刑事档案〉里都没明点,你凭什么断定告密者中就有黄苗子?人家求的也是真,有个白纸黑字,才算眼见为实。求「聂档」所寓之真,原本不错,但这些质疑和指摘,真的对吗?是我错了吗? 

「隔江和泪听,满江叹息声。」往事并不如烟,往事也不全是故事。延伸到现实的历史,就不再只是历史,它已化为现实。只要学生还在奉命举报教师的课堂言论,只要电话和邮件还在被监听和监控,密告和监视便不是往事,它仍然是我们当下活生生的存在。中国文人有两部历史:一部是受歧视、受侮辱的血泪史;一部是做帮闲、做帮凶的丑恶史。「奉旨告密」,颁旨的主子固然可恶;但卖友求荣,就因其当上了奴才,做了帮闲、帮凶,便该免责吗?文人受苦受辱,梦想着能作帮闲、帮忙甚至帮凶。所以,血泪煎熬中搅拌着罪愆丑陋,天天如影随形。自古主子统驭之术,就是用文人整文人,只有这样才能刺入骨髓–破解「聂诗」玄机,唯有高人知音。要想留住真相,不让它随风散去,对这两部历史,我们就都要总结、反思。正视前者需要勇气,正视后者需要更大的勇气,既不能靠瞒和骗,也不能乞灵于春秋笔法,为尊者讳和亲亲相隐都无济于事。在这些方面,多少教训堪数。而任何人曾经的恶行,也不会被此前此后的劳绩善举两下扯平或相互抵消。 

「隔江和泪听,满江叹息声」苦辣酸甜一吐为快,见仁见智褒贬由他。我写了看到的,讲了想到的,我会对自己的观点、态度和情感负责。论者没能看到和想到,那也在情理之中。有谁觉得有损于某人的清誉,尽可以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有主子的时代,能将聂绀弩送进监狱;讲法治的今天,当能把我打上公堂。好在大家的墨宝白纸黑字,尘封的档案毋庸质疑,只须有朝一日见了天日,悬念自会一一解开。至于现在讨论的档案公开问题,我举双手赞成。建议把聂绀弩数以万计的文字、卷宗,把足有一人高的章伯钧、罗隆基档案,办个展览,全国巡回。叫中国人民,特别是让今天的青年人长长见识,开开眼界。很好! 

思来想去,追昔抚今,念之慎之,应择鸣默:我没错。

2009年4月于北京

西方媒体关注刘霞呼吁信

 

刘晓波和妻子刘霞在北京家中(摄于2002年10月22日;法新社)

(中国信息中心记者 华子冈编译报道)四月十五日,《华盛顿邮报》刊发了因参与起草08宪章而被羁押至今的刘晓波先生的妻子刘霞呼吁当局释放刘晓波的公开信(Xia Liu – A Voice for My Husband 由劳改基金会翻译成英文)。连日来,这封呼吁信被西方媒体广泛报道,越来越多的西方读者了解到了08宪章的基本诉求和刘晓波先生因此受到的不公正对待。

四月二十日,美联社对刘霞的呼吁书进行了报道。报道称:“一位被羁押的著名华人作家的妻子撰写了一封公开信,要求奥巴马总统过问她的丈夫被拘押一事,以便引起北京政府的重视。”报道回顾了刘晓波先生多年来为了中国的民主和自由所做的不懈努力。报道说:53岁的刘晓波原是大学教授,因为参与1989年在天安门广场由学生领导的示威抗议,被判20个月的监禁。出狱后,他撰写了大量作品,大多数发表在因特网上。他一直为中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改革不懈呐喊,因此经常受到当局的骚扰。2008年12月,他和其他300多名律师、作家、学者和艺术家签署了“08宪章”,要求修改宪法,保障人权,选举公职人员,保障公民的宗教自由和言论自由,并呼吁军队国家化、司法和行政独立。

美联社记者还联系到了刘晓波的律师莫少平先生,对这封信的真实性进行了核实。

同日,《纽约时报》也刊发了一篇报道,介绍刘霞的呼吁书。报道说:北京作家和民主活动人士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发表呼吁书,希望奥巴马总统敦促北京当局释放自去年12月份被关押至今的刘晓波。由于参与起草并签署08宪章,刘晓波先生在宪章公布不久便被中国当局羁押,至今未获自由。报道引述刘霞的信说:刘晓波“被监禁不仅仅是我个人的悲剧,而且也是无数和他一样渴望国家自由民主,却又没有正常表达渠道的中国人的悲剧。”

美联社和《纽约时报》是美国首屈一指的大型媒体,他们的跟进报道被美国和其它英语国家的地方媒体大量转载,这使越来越多的西方民众对08宪章的内容和刘晓波先生的遭遇有了更多的了解。

梁文道:人权教育,从官员做起

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一位美籍华裔人类学家的报告,他发现近年有越来越多的人会在被捕时主动提出自己的“权利”,比如说保持沉默,又或者要求找律师。为什么中国人会突然那么懂人权,懂得提出这些连部分地方的执法人员也不大明白的古怪“权利”呢?他认为那是进口电视剧看多了。美国警匪片里不老有这种场面吗?正义朋友好不容易逮到了杀千刀的坏蛋,却只能冷冷道出指定台词:“你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希望全国各级媒体多做推广,开设专栏,好普及中国人的人权知识。

其实,老百姓早就从电影和电视剧里学到不少人权常识了。尽管这些常识粗糙,不够系统也不够深入,而且还说着洋文,很像舶来赝品;但它们却实实在在地唤起了感性上的回应,使人觉得具体有用。一切人权教育要想成功,总得让人感到学者们大谈特谈的那些权利是自然的,而且切实可行;不能只是字面上的玄虚概念,实行起来却处处碰壁,甚至惹上牢狱之灾。

吴保全就是在网上“揭批”时弊,因而获罪。罪名是“诽谤政府”,“危害了社会发展秩序”。为什么我说吴保全先生实行了两项基本人权,而不只是一般谈及的言论自由呢?那是因为他在网上发布的帖子“揭批”了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政府征地的过程。请注意,他不只是“批”,而且是先“揭”后“批”。表面上看,从揭露到批评只是一步之遥,在言论的操作上几乎密不可分;但原则上讲,它们其实是两种不同的权利。“揭”是揭示政府的所非所为,满足人民知的权利:“批”是针对政府行为发表批评意见,满足了人民表达想法的权利。换句话说,吴先生是因为两种不同的人权实践而入狱的,而他的罪名则是“诽谤政府”。

近几年来,中国颇有一些地方官员喜欢用“诽谤政府”的名义治人以罪,从以前只针对媒体到现在开始扩及一般网民身上,隐约让人感到这里头似乎也有一个类似平民从电视学人权的学习过程。这么多不同层级的政府,这么多不同的地方,他们是怎么想到这一招的呢?他们怎么会不约而同地利用“诽谤政府”的罪名,去控告那些揭示自己行为然后批评自己的人?

这些官员当然知道中央政府日渐鼓励舆论监督,也一定听过领导人要求干部向人民负责的言论;他们明白记者也好,普通公民也好,都有权知道政府决策的过程和施政的手法,并且对此提出他们的意见。他们应该很清楚中国已经逐步迈向法权社会,人权常识正在普行,法治正在建设。所以他们不能不问情由师出无名地以强权压制自己的眼中钉;他们需要一个名义,一个听起来很像一回事的名义。于是他们找到了“诽谤罪”,一种大众媒体里面常常见到的管用名堂。

尽管学者早就说过无数遍,政府不是个人,根本不拥有什么“名誉权”,可是这类政府告民诽谤的消息仍然陆续出现。难道那些官员都不看新闻不读报,不知道“名誉权”不适用于政府机构身上?难道那些地方法院不晓得官方不得以诽谤之名治公民以罪吗?假如全国媒体响应国新办号召,广设人权推广专栏,情况又会不会好转呢?由此看来,最需要系统人权教育的,可能还不是早一步迈入启蒙阶段,懂得实践自身权利的一般公民,而是这些迹近法盲的公务人员。那些把吴保全送进监狱的官员或许了解“名誉权”的局限,但是他们的“名誉权”往往还是能够战胜一般人的知情权与言论自由。也就是说,他们根本不拥有的权利反而是现实中最管用的;人民真正拥有的权利反而只在书面上。

刘洪波:不妨请成龙代言城管秘笈

影星成龙在博鳌亚洲论坛演讲时谈论自由太乱,“变成像香港现在这个样子很乱,而且变成台湾这个样子也很乱,我慢慢觉得,我们中国人是需要管的。”

舆论哗然,交相驳斥。香港特区行政会议召集人称“香港社会秩序井然”,台湾岛内各方意见罕见地一致称台湾不乱。民间和媒体就没这么客气了,抨击声一片。

抨击成龙言论,又引来“理解”之声,说成龙也有发言权。真是让人无语。有几个人能到博鳌去演讲呢?最深切的“理解”之声还是在内地。有网评是这样反问的:“难道太乱的情况下,不该管吗?”这样的反问更让人语塞。

“中国人是需要管的”,成龙高论是在回答外国记者提问时讲的,因此“中国人”前面特加“我们”,似乎“我们中国人”秉性特异,不像别国人。假设有哪个别国的政府,对所在国家的华侨和华裔实施“你们中国人是需要管的”的特异措施,会怎么样呢?

大概成龙只适合在电影里以拳打西洋武士或者日本浪人的方式来爱国,开口说话就会露馅。但是写书的人、搞管理的人,当比成龙更有识见一些吧。可当我看到《城管执法操作实务》时,却更加寒毛倒竖。

这是一本署名“课题研发组”所著、由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城管培训教材。书中这样描述城管对象:“由于社会福利保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一些人是依靠这种违法经营来维持生存的”。著作者也明白城管执法与民意之间的对立:“现场只要存在着围观者的群体性反对、起哄、帮腔、调侃,就会大大加剧相对人的对抗行为,从而使本次城管执法活动以失败而告终。”

怎样制服管理对象捍卫生计的“暴力”并避免现场出现民意的对立呢?培训内容是这样的:躲闪要快,在相对人第二次攻击还没有展开之前,使相对人在短时间内动弹不得,不要轻易放过相对人,几名城管一起行动,一次性控制住相对人身体,招招见效,“心态平稳,毫无杂念,不可慌乱,不要考虑会不会把相对人弄伤了”。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殴打是需要艺术的,暴虐而不留形迹。还要“周围不见人”,没有人证,你被“管”了,就等同于没有被“管”。不当场立毙,就足可称“文明管理”,你要说有野蛮行为就是污蔑;当场立毙,你自然是有心脏病的。万无一失,“如果无法避开围观者,就以较为和缓的方式进行”。———哦,难怪不时会有大庭广众之下“城管队员被殴打”的事情发生,那是在示人以“和缓”呢。

成龙在太自由的香港住惯了,主张“中国人要管”,理念已接轨内地,成龙是否想得到“管”是怎样的管法呢?不知道,但我想还是可以邀请这位又红又专的影星来发挥特长。武打巨星,应是稔熟人体表皮承受力和伤痕规律的,可教授不见血、不见伤的“殴打艺术”;也可以教练“挨打功”,示范“和缓执法”法。还应该有专业人士去研究不见血不见伤和见血见伤的人体科学、宣传艺术。

“中国人是需要管的”,管理确实是一门艺术。当人和缓,背人暴虐,不见血不见伤,或者有血有伤也要说没有流血和死伤。这在执法培训中坦然授受,神韵则未必不广布管理各领域。咦,唐代“李猫”之伎俩,竟成现代社会城市管理之法门!

廖天琪:为狼正名,“党奶”毒过“狼奶”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有人用过中文“狼奶”一词,来形容打砸抢的红卫兵六亲不认之凶狠。近年来这个词经常出现在中文的写作里面,被冠在中国社会里那些有暴力倾向、对知识、道德都冷漠而麻木的人身上。刘晓波在2003年写过一篇文章《那些吃狼奶长大的国人——为“哥伦比亚号”而鸣》,因着美国太空领航员们殉职殉难而欢呼雀跃的中国人,让晓波感到痛心疾首,认为他们跟911事件后,一小部分幸灾乐祸、冷血丑陋的国人如出一辙,只有从小吃狼奶长大的青年才会如此。2006年晓波的另一篇因《冰点》被停刊而写的文章《喝足狼奶的中宣部》里面也指出:“中国之所以遭受反右、大跃进,文化大革命这三大灾难,其根源就在于‘我们是吃狼奶长大的。’”

要说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地区因着宗教、种族和文化上跟伊斯兰教的阿拉伯族裔有千年以上的冲突,那片世纪以来就被战火和仇恨燃烧得炙热的土地,在这里出生长大的人,有些还未成年就已经是“造反”团体(Intifada, 阿拉伯文原义为“甩掉”,英文里引申为叛乱义)的当然成员,他们的精神境界以阿拉真主为至高的导向,现实世界里除了战争、死亡、流血之外,鲜有其他人性温暖的成分,这些儿童和青年人以成为圣战的斗士为荣,有时候本能地会为暴力和灾难欢呼,很难想象为什么中国的愤青们跟Intifada扔石头的愤青对旁人的灾难幸灾乐祸,二者之间竟然如此雷同,唯一的解释是中共的“党奶”比狼奶还毒。

不知道狼奶在中国的典故,但是在西方却是一个相当通俗的罗马神话。多年前笔者在罗马买过一个铜制的雕塑纪念品,是两个婴儿躺在狼的肚子下面吃奶,当时觉得有趣,于是追溯到这个典故的源头。罗穆鲁斯(Romulus)和瑞姆斯(Remus)是公元前七百多年前的一对双胞胎兄弟,战神玛尔斯强占了女祭司雷亚•西尔维亚(Rhea Silvia),她产下一对美丽而强壮的男婴。她的叔叔是当时的国王,害怕婴儿长大后会跟他争夺王位,就命人将婴儿杀死,但是仆人下不了手,就将孩子放在篮子里,顺着台伯河淌流。篮子被岸边的无花果树的根勾住,一只人变的母狼把这两个男婴奶大。兄弟俩人后来因为就谁获得当地神祗的支持,给新建的城市命名的问题发生争执,结果罗穆鲁斯将瑞姆斯杀死。罗穆鲁斯后来成为罗马城市的奠基者。据说他还创立了罗马军团和羅馬元老院,是个神话中被人推崇的建国建城的丰功伟业的豪杰。

狼奶喂大的孩子虽是有历史功绩的英雄,血液中还是淌流着野性,故而能兄弟残杀。但是同类相残并不符合狼的天性,狼是群居动物,小狼断奶后,就被带入群体,受到年长的兄姐和其他大狼的照顾,直到它们能独立为止。笔者看过一部日本人拍的有关狼这种野生动物的纪录片。可以看出狼有家庭生活,父母狼天性里很爱护自己幼小的孩子。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用狼奶来形容中国这一两代人的冷酷和暴戾其实并不妥当。从去年四川大地震中惨死的中小学生到毒奶粉造成的结石婴儿,真令人对那些贪腐的奸商和官僚置人命不顾,特别是对稚龄的青少年和儿童生命和健康的漠视,产生他们连畜牲都不如的愤怒感觉。一个社会对下一代的幼苗不知道珍重痛惜,这个社会是绝对畸形、是没有前途和希望的。中国的官员很骄傲地说,实行了将近三十年的计划生育国策,让中国少生了三亿人口, 让我们想想,这三亿中哪怕有百分之一是后期堕胎和诞生后被杀死的女婴,那么这个数字也高达三百万,这是一种对新生生命的集体屠杀,是在全国人的眼皮底下发生的事。这样一个不敬畏生命的民族不该被诅咒么?

近期中美舰队在南海对峙,顿时又令大陆的民族主义情绪高涨,而五名左派的公众人物携手合作出版的一本书《中国不高兴》应两会的召开而出炉,毫不隐讳地鼓吹爱国主义、强势政府、超级大国。此书才上市一个月就已经畅销六十万册,被一些中国国内的网站称为“奇书”,作者要中国不要因拉萨三一四事件和毒奶粉事件和西方对中国的人权批评而矮化自己,丧失信心产生动摇。指出大国崛起之道是“持剑经商”。 他们点名批判文化人士如余世存、王朔、王小波,甚至去世多年的钱钟书。说有不少“知识精英”在臧害国家的精神品质。新左派的作者们差一点就要对刘晓波、张祖桦发起的“零八宪章”及其三百多名签名者指名道姓地攻击了。这些党奶喂大的人真是够毒的,他们顶着爱国的大帽子,私底下对自己的同行文化人往火口推。由此看出,若拿狼性跟中共这个党的党性相比,那其实是小巫见大巫,狼更有人性, 因为它们懂得照顾好自己族群的幼儿,也不会同类相残、落井下石。这些新左派心里怀着畸形变态的鬼胎,脑子里装的是歪七八扭的逻辑,嘴里吐出来的是荒诞不经、哗众取宠、巴结上头、蒙骗愤青的一些廉价政治噱头。这样的书在一个文明的社会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市场,然而,在中国竟然畅销走俏,呜呼,有怎样的读者,就有怎样的作者。

最近,中国当局对于文化界、知识界和新闻界的压力明显增大,是为了度过六四二十周年的难关?还是军方鹰派逼宫的情势紧迫,抑或是社会的矛盾剧烈到拔剑弩张,以致于当家的人乱了阵脚,把危机转嫁到下面,让国安公安的干部们四处去灭火呢?但是要知道今天要“犯上作乱”的是普通要吃饭、要工作的平民百姓,他们的要求是最低标准,政府无论如何得给个说法,拿出解决之道。而知识精英们采取的是平和理性的建言方式,要是政府放下身段,倾听有识之士的建议,有些社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现在的当政人却刚好反其道而行,岂不怪哉。如此这般,过了初一,过不了十五,危机会继续升温,终有爆发的时刻,那时候的局面就更加难以收拾了。

余  杰:黄光裕与刘晓波

黄光裕与刘晓波,这两个人简直风马牛不相及:前者是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上位居首富时间最长的大老闆,后者是靠写作维持生活的中国异议知识分子的领军人物;前者被公众视为空手套白狼、违规贷款、一夜暴富的奸商的典型,后者则是自“六四”以来二十年如一日地批判专制制度的“中国的脊樑”。因此,将刘晓波与黄光裕相提并论,似乎对刘晓波构成了某种“羞辱”。

两人同遭非法剥夺自由

但是,这两人确实又具有某种相似性:他们都失去了自由,而且是被非法的手段剥夺了自由。黄光裕在二○○八年十一月被北京警方带走,随后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对其监视居住;一周以后,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刑事拘留。黄光裕一案,牵扯出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侦查局局长和副局长等一系列高官,目前只是露出冰山一角,究竟会怎样收场,还难以预料。黄光裕出事,政商两界的许多知情人早已在意料之中:常在河边走,那能不湿鞋?富豪榜上腰缠万贯的名流们,那个的财富是乾乾净净的呢?而刘晓波是在二○○八年十二月八日、世界人权日前夕,因为参与起草和组织《零八宪章》而被警员带走,刚开始口头宣佈刑事拘留,后来又口头告诉家人为监视居住。《零八宪章》是“六四”之后中国人发出的追求民主自由的最强音,为未来中国实现宪政共和勾画出了可以操作的蓝图。当局对此惊慌失措,拘押刘晓波、讯问其他签名者,以为这样就能维持稳定、实现和谐。

黄光裕失去自由之后已经几个月了,侦办方不接受媒体访问,不透露任何案件的细节。黄光裕的妻子和兄弟等人也被带走调查,而他本人被关押在何处,乃是“国家机密”。律师是否见到他,也无人知晓。一个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就这样人间蒸发,纵有亿万家财,亦买不到基本人权。而刘晓波在“失踪”的几个月里,被安排与妻子会见了两次,他究竟被关押在何处、被冠以甚么罪名、是那个部门在办案等,连安排会面的北京警方的官员亦一无所知。着名人权律师莫少平给北京市公安局发去律师函,居然被退回,理由是“上面怎么处理此案,我们还没有接到命令”。

中共蔑视宪法践踏人权

如果说黄光裕的被查在某种程度上是“罪有应得”,那么刘晓波是在为中国的民主自由而受难;但是,在捍衞基本人权的意义上,我们既要为刘晓波这样的“义人”呼籲,也要为黄光裕这样的“坏人”呼籲.看看彼岸台湾的司法部门审理陈水扁弊案,每一进程媒体都有充份报道,特侦组一直保持比较透明的运作,陈水扁的律师亦可依法介入。海峡两岸,那边有民主,那边有法治,岂不一目了然?

中共政权太强大了,强大到可以蔑视宪法和法律的程度,强大到可以践踏人权和舆论的程度,甭管你是超级富豪,还是知识分子领袖,要你消失,你就消失;要你沉默,你就沉默;这那里是依法治国,这分明就是一个最大的黑社会。

王光泽:政治和解与颜色革命

随着“六四”天安门血案20周年的临近,有关如何创造性地解决“六四”问题,中国著名学者戴晴在接受亚洲周刊专访时,再次提到了和解这个议题。其实戴晴不是第一个提出“政治和解”的人士,早在“六四”15周年的时候,国内知识界就发布了一份极具建设性的公开信,题目就是《实现政治和解,推进宪政民主》。但是戴晴作为“六四”的参与者和受害者主动提出和解,自然引发了海内外巨大的争论。

什么是和解,和解就是平等主体双方的对话谈判,最终达成基本的共识。无论是小到民事审判案件中的民事和解,还是大到公共政治生活中朝野之间的和解,大体模式基本如此。

即便是抨击政治和解的,也都无法否认和解的良好愿景和终极价值。但是,光有和解的意愿是不够的,和解首先需要双方势均力敌,至少具有足以撼动对方的实力。台湾在全面解严开放党禁之后,国民党和最大的反对党民进党之间,用民主程式达成政治和解;包括现在海峡两岸之间的政治和解,也是基于一方很难吃掉另外一方的前提下,才有一些政治和解的雏形。

历代皇权专制之下,中国从来都是朝大野小或有朝无野,在野力量除了用暴力撑开一片天空,绝无立锥之地。在这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政治格局之下,当然从来没有过政治和解的实践。至于当下时局,中共在1989年镇压民主运动之后,彻底地在政治体制改革上止步不前,反而借助经济改革带来的巨额财富加大了文宣、监控的力度,使得原本日渐式微的后极权主义在与资本的联姻之下获得了复苏。这种经济强权下的新式极权主义,虽然在操控手段上与毛泽东当年的暴力恐怖有所不同,但是就其实际效果来讲,也达到了近似于毛泽东时代的那种对社会无孔不入的控制程度。

相对于这种有朝无野的政治生态,指望中共恩赐一个“六四”平反或和解,开启政治改革,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无论是江泽民还是胡锦涛,均在政治改革这个问题上反复做了明确的宣示,即绝不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的政体模式。继胡锦涛去年在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宣示拒绝政治改革之后,今年的两会得到吴邦国高调背书,进一步堵死了从体制内进行政改的可能性。

真相是正义的前提,正义是和解的前提。没有真相的揭示与正义的实现,根本不肯能有政治和解。而历史真相的呈现必须借助于新闻与言论自由的实现,转型正义的实现必须借助于政治审判、国家赔偿、政体变革来实现,所以政治和解与政治改革相伴相生,没有政治改革,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政治和解,顶多是施舍式的政治平反和政治作秀。相对于中国日益精致化的后极权主义统治模式,在体制内变革路径堵死的情势之下,必须依靠民间力量的崛起,必须有一场大规模的全国性的维权和政体革命运动。

狭义的革命,就是指暴力革命。但是暴力革命已经不是现代社会主流的变革方式,暴力革命不仅很难得到国际社会的容忍,也不符合日益壮大的中产阶级的利益和价值观,更重要的是暴力革命导向复仇和清算的可能性较大,且易演变成新的专制和独裁。广义的革命,还包括“颜色革命”、“宁静革命”,这种革命模式,以非暴力的街头运动为特征,实践宪法所规定的游行示威权利,也是近几十年来威权体制国家解体的常规模式。

中国大陆的经济改革已经迈过了30年的门槛,加上互联网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中国大陆的公民社会初具雏形。虚拟性的网络结社以及网络公开信的示威活动,为民间的真实性结社与践行游行示威的权利奠定了基础。而日益频发的群体性事件,是公民社会力量成长的最佳显现。

群体性事件是民间动员能力演练和复苏的重要场域,只有通过群体性事件,民间才能激发组织动员能力,才能推举出民权活动领袖,才能凝聚与地方政府谈判的能力。根据中国社科院的研究报告,中国大陆的群体性事件每年以10万计的基数、20%的速度增长。这种群体性事件有一个特殊的现象:就是越往基层越暴力。如厦门的PX事件、重庆的出租车罢工事件等大中城市的群体性事件均展现良好的市民理性、组织能力,且很少涉及暴力。而瓮安、万州等县市级的群体性事件则充满暴力色彩,有的规模不亚于一场武装暴动。

有资料显示,中国140多万警察,工作在派出所的只有37万左右,基层警力匮乏已成为普遍现象。中国武警部队有120多万的兵力,扣除武警消防、交通、水电、黄金、森林、内卫、边检等等,实际具有机动处置能力的约为70多万。中国人口是13亿,比例为1:1857而美国陆军国民警卫队约为44万人,美国人口为3亿,比例为1:681。美国是一个成熟的发达国家,街头示威虽然频繁,但已经常规化,很少有暴力活动,美国的警力主要用于维持治安和反恐防恐。而中国正处于政治转轨的前夜,群体性事件一浪高过一浪。以中国有限的警力,应对迅速增长的群体性事件,尤其基层的暴力性群体性事件将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尤其县市级的群体性事件,具有强烈的暴力色彩,将会严重消耗和牵制城市的警力,一旦一个地级市辖区内有超过3起群体性事件,警力将无法应付,除非借助外部兵援。不难想象,未来中国的民权运动,将重演农村包围城市的格局,最终形成群体性事件的共振效应,加速极权政体的坍塌。

作为关心和支持中国民主化的人士,应当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积极介入到民间草根维权和基础性的组织建设,把自己根系延伸到市民社会的土壤中,才能把握市民社会成长的脉动,扩大知识精英与市民社会联盟的空间。一旦遭遇群体性事件,相关专业人士就可利用既有的人脉和组织基础,引导群体性事件的导向,并迅速上升到政治诉求。这种组织化、规模化、政治化的街头运动,将会对当局构成足够威慑和压力。一旦组织精英群体能够成熟稳健地操控群体性事件,做到“拉得出去,收得回来”,能够使得民众的群体性活动限定在宪法的框架下,用非暴力的方式去实践相关的政治权利,那就是中国颜色革命的时机成熟了。

王  丹:就六四问题做出的几个澄清——致部分不了解真相的香港大学生

今天要谈谈的,是关于六四,要澄清的几个问题。六四过去20年了,有的是因为无法了解相关资讯,有的是因为政府有意混淆是非,现在对于当年的历史,有各种各样的曲解和误传。我只能选择其中的部分来说明。

到底是谁逼迫了谁?

第一,有人说,是当年的学生过于激进,坚持不退让,才把政府逼到只能开枪的地步。

了解事实的人,就会看到,这样的说法完全是颠倒黑白。当年成千上万的大学生在天安门广场静坐、绝食,他们提出的诉求其实只有两条。各位可以看看,这两条是不是激进?第一就是要求修改《人民日报》的“4.26”社论。那篇社论指学生的爱国行动是意图颠覆社会组织制度,是把中国引向动乱,这是对学生的诬蔑,也是激化了学生与政府的对立情绪的关键。事后,连当时的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都批评这个社论“把事情搞被动了”。我们要求修改那个社论,难道是很激进的政治主张吗?难道赵紫阳不是中共的代表吗?我们提出与他意见一致的诉求,怎么就是逼迫政府了呢?第二的要求就是与政府对话。这个更不是什么激进主张了,因为连中共“十三大”的报告都提出要跟社会各个阶层开展协商对话,我们只不过要求政府把十三大精神落实到实际中。当局自己提出的主张,我们要求落实,这怎么就是把政府逼到绝路上呢?!相反,看看东欧和台湾后来的政治抗议活动,提出的诉求都比我们激进得多。中国学生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提出的就是这样两条最温和的主张,但是政府不但始终拒绝,最后甚至还用武力血腥镇压。到底是谁激进?到底是谁逼迫了谁呢?!各位可以自己作出判断。

镇压的一方不许别人提

第二,双方发生冲突,双方都应当承担责任。这种说法听起来好像客观公正,好像站在中间人的立场上,但是不分是非的所谓公正,就是最大的不公正。

其实要想分辨当初人民与政府方面的行为的是非曲直,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根本不需要说那么多。我们只要看看双方事后的态度就可以了。作为镇压的一方,中共当局20年来都宣称当初的决定是正确的。问题是,中共当局做了这样的一个正确的决定,保证了中国没有进入动乱,这样的“丰功伟绩”你却从来看不到中共宣扬。是中共自己谦虚吗?当然不是!一个把“伟大光荣正确”的宣扬辞汇写在中南海门口作为大标语的政党,不是一个谦虚的、不宣扬自己的政绩的政党。可是这个政党,对于自己1989年的那个“正确的决策”,20年来不到被迫不得已的情下绝口不提,不仅自己不提,也不许别人提。不要说不许批评这件事情,就是表扬政府镇压有理也不行。各位想想,如果当局真的觉得自己做的是正确的,可能这样回避吗?只有心虚的人,才会回避。相反,倒是六四受害者的方面,尽管已经被镇压,被剥夺言论自由,甚至尽管已经被当局抹黑压制,但是20年来从来没有放弃发出抗议的声音。对比双方的态度,是非曲直就一目了然了,根本不需要说那么多别的。如果有谁面对当局这样的态度,在当局自己都不敢提起的前提下,还替当局辩护,那么显然,他的判断就不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了。

开枪绝非迫不得已

第三。有人说,那么多市民堵在街头,导致戒严部队不能到达指定的任务地点,部队为了完成清场任务,最后只有用武力的方式,不然学生永远在广场上不撤下来怎么可以?

首先我们必须要说,学生会不会永远坚持在广场上,这根本就是一个假设性的问题;换句话说,如果政府接受学生前述那两个极为温和的条件,学生早就撤下来了,为什么为了自己的面子,宁愿用暴力杀人也不肯接受学生合情合理的要求呢?其次,即使我们站在当局的角度,是不是必须用开枪的方式才能解决呢?当然不是。1976年的四五运动,也是有大批群众集结在广场上,在当时的情下,即使是毛泽东和“四人帮”,都没有采取调动军队开枪的方式,最后也还是驱散了广场上的民众。

回到1989年的具体情来看:从事后媒体发表的录影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戒严部队执行清场任务的时候,大批的士兵并不是从长安街上包围过来的,而是从人民大会堂冲出来的。事实是,早在6月4日之前,人民大会堂、劳动人民文化宫以及中山公园里面,就已经驻扎了大批的戒严部队,因为这3个地点,都有宽阔的地下通道直通北京郊外的西山。否则,在各个路口都被市民堵住的情下,那些从人民大会堂里面冲出来的士兵是从哪里来的呢?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了:我们知道,第一,戒严的主要目的就是驱散天安门广场上的示威民众,就是所谓“清场”;第二,六四屠杀发生的主要地点,不是天安门广场,而是长安街上。那么我们的问题就是:明明已经有部队不需要通过长安街就可以控制天安门广场了,为什么还要在长安街上用机枪坦克进行武力镇压?如果武力是必要的,那么像方政这样的受害者,被坦克从背后辗过去,又如何解释呢?他们明明是已经撤出广场,走在回学校的路上了,还被坦克追上来辗过,这难道也是必要的吗?到了6月4日的凌晨,也就是当局要清场的时候,整个天安门广场上留下来的学生不到1万人了,而戒严部队有几十万人之众,即使几十个人抬一个人也可以完成清场任务,有什么理由一定要用开枪的方式呢?显然,开枪绝对不是迫不得已的,而是当局有意做出的选择。至于当局为什么选择开枪的方式,而不用和平的手段,这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显然,开枪绝对不是迫不得已的,而是当局有意做出的选择。至于当局为什么选择开枪的方式,而不用和平的手段,这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昝爱宗:若无权力撑腰,党喉舌早已倒闭

我曾经到一个县里采访,一名官员私下透露,他们这个县订阅《光明日报》也不过三五份,而且都是公款订阅。一个笑话说“《光明日报》无光明,《人民日报》骗人民”,若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这样的“党的喉舌”没有权力因素运作,没有公款订阅或强行摊派,没有财政资金撑腰,没有国有事业单位编制及人员“皇粮供应”,早已关门大吉了。

两年前,中宣部推行的党报党刊上报摊,现在看看效果如何?我曾问报摊主得知,他们摊上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及省党报,几天都没有人来买一份,后来这些报纸也不见了,没人买,放在报摊上还占地方,得不偿失。

若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党的喉舌公布其真实的发行量,指扣除公费强行摊派订阅的那部分,大家就可以知道,这些喉舌其实很不得人心,没有多少人自费订阅如此不说真话的垃圾报纸。

中国有两千多种报纸,近万种杂志,其中包括一大批一旦参与市场竞争就会面临倒闭的报纸、杂志社等新闻单位,比如一些党的喉舌,国家部门主办的业务报刊等,一旦失去权力的补贴、财政支持,就是关门之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李大同先生一针见血地说,“如果你现在让大家自由订阅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的话,你看会有人去看吗?肯定第二天就得垮台。现在的情况是你不订也得订,这些地方直接就从你单位的财政拨款里把钱划走。这些报纸能有哪家可以活下来,都是一年7千万的中央财政拨款在那儿维持着。他不管你读者要不要读,市场是否需要。这就是现实。”

每逢年底,都是官方用公权力摊派“党喉舌”报纸的时候,每次必由党委宣传部或地方党委一把手亲自上阵动员“吆喝”。一份报纸办到这个份上,确让人感到悲哀了。可以说从这类党报身上,是极易叫人想起“自欺欺人”这句成语来的。

媒体业内人士赵健雄说,越是级别高的大报几乎越没有可看性。现在党报仍取摊派或变相摊派的办法,主要由权力部门出面实行公费半强迫征订,至于这样订出去的报纸到底有多少人读,则是另一回事情了。(常常有这样的情况,某单位订了多少份某级党报,只是如数卖了废纸,精明的广告客户不会不知道这奥妙。)评估一张报纸真实的市场占有率,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它的零售数量,那与电视收视率一样,是很难做假的。因为技术上的原因,电视不能强迫观众接收,所以即使负着宣传使命,也不能不注意可看性。报纸则至今还可以摊派,尽管享有这种特权的已趋于减少,这么一种生存方式可以少甚至不考虑读者的兴趣和爱好,因此才出现级别越高的报纸越没人看的局面,集中了人才、信息等种种优势资源,而造成严重浪费。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曾夸口说,中国新闻传媒正在深化改革,甚至可以到台湾办报社及出版社,可台湾人家直接回绝,因为“两岸不对等”,你若同意台湾的《中国时报》、《苹果日报》、《联合报》及电视台等直接对大陆民众发行、开放,人家也会同意你《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到台湾发行,可问题是台湾民众会掏钱买一份不说真话、光宣传社会主义好的“党喉舌”报纸吗?

赵健雄说这些喉舌背后的权力因素是“自欺欺人”,确实如此,等你自欺欺人到了无法继续欺骗的那一天,就是你权力失灵的时候,权力失灵,“皇粮不再供应”,倒闭的不单单是“党喉舌”,还包括“党权力”本身。

陈破空:历史上的中藏关系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共白皮书语,未加论述),这个结论,究竟能否成立?需要从头盘点历史。

达赖喇嘛放弃争取西藏独立的路线,由来已久。他面对现实,承认目前西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然而,中共不依不饶,偏要维持达赖喇嘛等同“藏独”这个定论;又非要达赖喇嘛承认“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前一条,是强贴标签;后一条,是强人所难。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共白皮书语,未加论述),这个结论,究竟能否成立?需要从头盘点历史。

西藏与中国的复杂历史关系,大致可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公元7世纪,西藏国王松赞干布时期,西藏空前强大,尼泊尔国王和中国(唐朝)皇帝分别献公主与松赞干布为妃(公元641年),以和亲政策,遏制西藏扩张。如果以这种姻亲关系,来认定西藏从那时起就是中国的一部分,那么,是否也可以说,从那时起,中国就是西藏的一部分?况且,彼时,在西藏王宫里,尼泊尔尺尊公主的地位高于中国文成公主,那么,西藏、尼泊尔、中国,究竟谁是谁的一部分?实际情况是:那时,三国都是独立主权国家,各自为政。

西藏国王赤松德赞年代,进一步对外扩张,一度占领中国首都长安(公元763年),为了换取西藏撤军,中国被迫向西藏纳贡。后来,两国立碑为界(公元783年),约定“彼此不为寇、不举兵、不相侵。”

如果以历史上中国与西藏曾有联姻关系,来证明“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那么,能否说,匈奴、突厥等许多与中国有过姻亲关系的西域或北地国家,“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或者,在欧洲历史上,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荷兰等国,都曾互嫁公主与对方王子(其中,有的公主甚至登上他国王后之位),能否说,其中某国“自古以来”就是另一国的一部分?

第二阶段,公元11世纪,蒙古灭亡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亚欧国家时,也进兵西藏,因蒙古汗王忽必烈虔信佛教,拜西藏法王八思巴为上师喇嘛(帝师),尊佛教为国教,藏蒙形成供施关系,即西藏法王为蒙古汗王的精神导师,蒙古汗王则为西藏法王及其疆域的保护者。

显而易见,那时,在蒙古帝国版图上,西藏地位高于中国,西藏尚有自主权,中国则已沦亡。如果硬要说蒙古帝国(元朝)是中国人的一个朝代,那么,从那时起,东起朝鲜半岛,西达多瑙河,北至北冰洋(包括俄罗斯),南达太平洋和波斯湾(包括众多东南亚、中亚和中东国家),都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是否应该去收回这些“自古就属于中国”的广大欧亚地区?

公元14世纪,中国人推翻蒙古统治,恢复中国(建立明朝)。蒙古国退缩漠北后,蒙古与西藏供施关系依旧。而中国与西藏之间,既无互属关系,也无供施关系。至于明王朝曾对西藏各派高师赠以封号,就如今日某国政府或议会对其他国家领导人授勋一样,属于友好往来或笼络外交。实际情况是,那时,中、藏、蒙都是独立主权国家,各自为政。

达赖喇嘛的尊号,来自于蒙古汗王的赠予。1578年,蒙古俺答汗首赠此尊号于西藏最大教派—-格鲁派大师索南嘉措。那时,蒙古与中国无关,中国已经进入明朝后期的万历年间。

第三阶段,公元17世纪,满清崛起,应满清皇帝请求,西藏从五世达赖喇嘛开始,与满清皇帝结成供施关系(1639年),那时,中国(明朝)尚未沦亡。藏满供施关系的形成,主要出于满清抵消蒙古影响力的考虑。藏满供施关系,类似藏蒙供施关系,但藏满关系弱于藏蒙关系。满清驻藏大臣地位,等同于其他国家住西藏使节。满清皇帝和西藏达赖喇嘛互赠尊号。1644年起,满清灭亡包括中国在内的周边国家,藏满供施关系依旧。

18世纪,西藏为抵抗外寇(廊尔喀)或平息内乱,依藏满供施关系,请求满清皇帝支援,满清军队因而先后三次进入西藏,完成使命后即撤出。

满清乾隆年间,曾有关于西藏的“善后章程”,即满清皇帝对其上师达赖喇嘛的改良建议,其中有一条:建议对达赖喇嘛、班禅喇嘛等西藏转世活佛的继任,以金瓶抽签来认定。但认定职责,仍属西藏政府和西藏各大喇嘛。西藏当局参考了满清皇帝的建议,但实际做法却是:有时用金瓶抽签,有时不用。比如,第十、第十一、第十二世达赖喇嘛以金瓶抽签方式认定;但第九、第十三、第十四达赖喇嘛则没有以金瓶抽签方式认定。

一段时间里,满清和尼泊尔都试图影响西藏内政,但始终没有改变西藏的独立主权地位。

1908年,满清首次起念,谋夺取达赖喇嘛政权,派兵入侵西藏,十三世达赖喇嘛立即宣布终结藏满供施关系,并流亡印度。1911年,中国人推翻满清统治,恢复中国(建立中华民国)。1912年,西藏人打败其境内的满清军队,迫使清军投降并将清军全部赶走。流亡的十三世达赖喇嘛旋即归国,重申西藏是独立主权国家。

类比蒙古情形,如果要把满清帝国(清朝)当作是中国人的一个朝代,那么,朝鲜、越南,甚至泰国、缅甸、老挝、琉球等(当时均为满清藩属国,与满清关系,远比西藏更近),“自古以来”就都属于“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尤其,以康熙年间清俄《尼布楚条约》(1689年)为准,其后一百多年间,俄国侵吞清朝领土150万平方公里,以中国名义,都必须索还。

如果把清朝当作是中国人的一个朝代,那么,毛泽东在苏联的压力下,承认蒙古独立(从满清到中华民国,蒙古都是满清或中国的一部分),就必然被定性为汉奸行为;同理,江泽民与俄罗斯签约,划定中俄边界,正式追认俄国历史上的侵吞,更必然被定性为卖国行为。毕竟,对待历史问题,不可能持双重标准。

如果以历史上蒙古和满清势力先后伸入西藏,来证明“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何况蒙古、满清未必等同于中国),那么,英国势力曾经伸入西藏(19世纪),能否说“西藏自古就是英国的一部分”?或者,蒙古、俄国、日本等国势力先后伸入中国,能否说“中国自古就是蒙古的一部分”、 “中国自古就是俄国的一部分”、 “中国自古就是日本的一部分”?

话说中国人倒满复国后,中华民国总统袁世凯曾向西藏和尼泊尔两国政府致函,邀请它们加入中华民国,但遭到西藏政府和尼泊尔政府的一致婉拒。在两次世界大战和周边战争中,西藏均保持中立。

传言中华民国代表吴忠信曾于1940年“主持十四世达赖喇嘛登基典礼”,实际情况是:吴忠信与英印、尼泊尔、不丹、锡金等国代表地位一样,都仅仅是受邀出席典礼仪式而已。早在上一年,即1939年,西藏摄政王和西藏国民大会就已经确认达赖喇嘛的转世。

第四阶段,1950年,中共兵发西藏,这在当时独立自主的西藏看来,自然属于“侵略”;当时,除共产党国家外,大多数国家,如印度、英国、菲律宾、泰国、尼加拉瓜、爱尔兰、萨尔瓦多、美国等,都在不同场合(包括在联合国)发表声明,谴责中共“入侵西藏”。

中共本身对西藏的立场,前后不一,出尔反尔。1931年,中共在江西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承认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国家的权利。”1934,中共军队路经西藏境内,从藏人那里获得供给并借宿。对此,毛泽东说:“这是我们对外国唯一的欠债”。既然那时毛泽东承认西藏是外国,那么,他就必须承认,十几年后,中共军队“进军西藏”,实为“侵略西藏”。对待历史,不可能有双重标准;对待现实,也不可能有双重标准。

在大军压境之下,中共强迫西藏政府签订了城下之盟《十七条协议》,但几年后,中共即自毁协议,动摇西藏自治地位,导致西藏人民起义,十四世达赖喇嘛流亡印度,随即宣布:《十七条协议》无效,西藏重回原有独立自主地位。

中共占有西藏,使西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变为既成事实。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达赖喇嘛提出“中间道路”,不再追求西藏独立。1979年,邓小平会见达赖喇嘛特使,承诺:西藏问题,“除了独立,什么都可以谈。”这使达赖喇嘛感到,西藏有重获高度自治的可能,更坚定其和平对话的决心。

面对“西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这个既成事实,各国先后改变立场,予以默认或承认。同情藏人命运,关注西藏宗教保护和人权保障,呼吁中共与达赖喇嘛通过对话解决西藏问题,如今的这些立场,并不意味着各国“支持西藏独立”。

既然历史是如此复杂,连中国历史学家的见解都莫衷一是,何不搁置争端、求同存异?“搁置历史争端”、“面对现实”、“面向未来”、“一切向前看”,这些词汇,原本是中共的口头禅,何不用在西藏问题上?

自2002年起,达赖喇嘛立场之温和,达到世人难以想象的程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准,落实西藏的真正自治。按理说,至此,中藏之争,大可以尘埃落定。既然内外都无“藏独”问题(内无主张、外无支持),只要中藏双方都本着“向前看”的精神,牵动世界的西藏问题,就迎刃而解。

出乎外界意料的是,中共仍然百般刁难,设置障碍,拒绝与达赖喇嘛展开任何实质性对话。中南海之心,是要堵塞中藏和平协商之路,无限期搁置西藏问题的解决。

中共自恃强权,玩弄拖延战术,图谋在十四世达赖喇嘛圆寂之后,完全扭曲西藏宗教文化习俗,让藏人完全汉化、藏区完全赤化。古人云:“天与不取,反受其咎。”中共逆天之志,能否得逞?人们可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