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云飞:澳门已然沦陷

今天是“向雷锋同志学习”这样的愚民号召46周年的日子,最近也是继续隆重浪费纳税人的钱,以便走过场的两会高举橡皮图章的日子,更是北京律协公然违法搞破坏律师参与直选的日子。特别是北京律师协会公然违法破坏律师参与合法选举,真可谓滑天大下之稽,因此我支持程海等律师起诉北京律师违法进行选举。一个口口声声喊依法治国的国家,律师公然违法破坏选举,这就像贪官给我作廉正报告,独裁者给我讲三个代表一样无耻。可以这样说,凡是官方说得非常崇高的物事与机构,他们往往是籍此暗渡陈仓,背道而驰。工会是压制工人的协会,律协是违法破坏律师权益的协会,为人民服务是为人民币服务,所有机构,可以依例类推。

面对以上诸多可议之题,我今天还是要选择说说澳门的沦陷。澳门因为太小,因为影响力不大,没有重量的媒体,没有影响大的公民团体,没有有影响力的知识分子,几乎被内地的知识界忘地,也消失在舆论视野之外。最高当轴在香港推出二十三条时,造成了许多人的反对,几十万人的游行。几个月前最高当轴授意澳门当局推出的澳门基本法的二十三条《国家安全法》,在澳门反对者寥寥,高票通过,香港反应都比较冷淡,大陆知识界更无人关心。除了长毛梁国雄等少数委员欲前往反对而被拒入澳以外,香港的一点点反对也就偃旗息鼓,从此澳门《国家安全法》高枕无忧,只待走形式主义的批准过场,于是三月三澳门《国家安全法》终于生效。澳门的沦陷已然成为铁的事实与定局。

澳门《国家安全法》通过的第二天,澳门不仅拒绝三民泛民主派人士入境,就连港大法学院院长陈文敏应邀到澳门开讲座,以及南华早报记者前往采访都被拒,澳门当局匪夷所思到中央高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这哪里还是什么一国两制,这和大陆的任何一省对中央政府的俯首听命,马首是瞻有异曲同工之耻。澳门固然从来都不像香港,是大陆民主的桥头堡,也不是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城市,可是澳门毕竟是一国两制的框架之下从葡萄牙政府手中回收的。我不曾看到过葡萄牙政府对澳门《国家安全法》表达过什么意见,也许他们自顾不暇,也许他们觉得过问以及发表意见,怕引致干涉中国“内政”的批评。澳门虽然是殖民地,但其自由民主程度也是相当高的,但自从一九九九年回归后,终至今日沦落到连进行学术交流都不自由的地步,写“七子之歌”的闻一多泉下有知不知著何感想。

有人会说,不管怎么说,澳门现在总是中国的,单是这一点就是值得欣慰。我承认我也有一定的民族认同,也同意澳门回归中国是件高兴的事,但我没有哪怕是做奴才哪怕是丧失民主自由也要回来的思维。换句话,我没有要烂都要烂在锅里头的思维。富兰克林曾言,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没有自由没有自主,只有奴役的土地和国家,这国家的意义到底何在?难道国家存在的目的就是找些人在我们头上作威作福,请人来当我们的奴隶主,让他们把我们统治得闭声闭气,我们真的那么下贱吗?难不成我们中国人都是受虐狂变的,喜欢被统治者虐待?

所谓的国家安全法,其内容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为了国家安全,而是为了民众的限制诸种自由,限制你对政府的批评与反对,因为当今的中央政府还继续僭妄地认为,反对他就是反对国家,反对政府就是分裂国家。十三亿人的国家成了少数执者的挟持品,你批评政府就是颠覆国家,所以才有这样的国家安全法出笼。这种偷梁换柱方式出笼的恶法,不仅是对澳门民众的伤害,也是对大陆支持民主自由力量的一种削弱与伤害。更给香港的普选和社会的未来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澳门已然沦陷,香港还会远吗?同时对海峡两岸的未来产生深远的影响,大陆不改变成民主自由制度,台湾还会跟你谈统一吗?笼络无望(因为有澳门、香港的前车之鉴),难不成你想通过武力解决台湾?这样的妄想,还是早点收心的好。任何一种的政策出笼,都有极大的连带效应,我想官方也不会不深知此事,但他们做事的短浅与急功近利,已得他们绝无长远的打算。现在的政府及其管理者其实也是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想法,捞着贪够,要么贪够了赶快移民,要么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可以这样说,澳门的国家安保法所造成的蝴蝶效应将会未有穷期,对于将来海峡两岸、香港的未来乃至大陆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这个影响短期内不会发酵,但长期会显示出它的不测后果,就是官方中的清醒者恐怕也只知道能欢呼一时。

澳门的今天,就是香港的明天。一国两制的如意算盘和缓兵之计,终至让澳门从殖民地回归到主子之地,但这次安保法的通过不是回归而是箍死。香港的未来是什么呢?恐怕谁也不敢过于乐观,因为香港二十三条保安法也随时可以像澳门一样被通过。看到今日之澳门限制诸种自由,想起香港,作为大陆人,我们都难免不有点兔死狐悲的意味。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一旦香港自由进一步受损,大陆民众争取民主自由的努力就会更少奥援,所以请不要丧钟为谁而鸣,它为你我而敲响。

2009年3月5日8:48分于成都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人民”

人民是个极普通的词,来源甚古。《周礼•大司徒》:“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孟子•尽心》说:“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

古籍中的“人民”,指的就是老百姓。

今天到了我们这个伟大的社会主义时代,“人民”一词已粉刷一新,成为一个极其时髦的政治用语了。

我们的国家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的政府叫“人民政府”;我们的军队叫“人民解放军”;我们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叫“人民代表大会”;钱币叫“人民币”;医院叫“人民医院”;维持治安的有“人民警察”;行使审判权的有“人民法院”;此外还有“人民公社”、“人民团体”、“人民战争”……如此等等,——“人民”这、“人民”那,凡是加得上“人民”一词的,无不冠以这个漂亮的装饰,好像我们这个国家是世界上“人民至上”的国家,是一切为“人民”的国家了。我们的一切机构全是为“人民”服务的机构,一切利益全是为“人民”所享有的利益。环顾周围,目之所见,耳之所闻,到处是“人民”、“人民”,真是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繚乱了。

既然我们的政党是以解放人民、建立一个人人幸福的社会主义国家为宗旨的,那麼它的领导人当然是“爱民”、“亲民”的模范,与人民一定是亲如一家的了。我们不是到处听到“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的歌曲吗?可是小民如果有事要想到中南海见一见“亲爱的毛主席”,却比登天还难。岂但国家最高政权机关的门槛这样高,即使省府机关甚至县府机关,也是警卫森严,閒人莫入。这岂不是有点“防民如敌”了吗?奇怪的是,我们过去宣传中,敌视人民、压迫人民、剥削人民的资本主义(又称帝国主义)美国,却有一套与我们截然相反的宽鬆的制度:它的人民却可以通行无阻地进入总统办公所在地的白宫,在街上碰到总统时,可以同他亲切地握手。最高领导人同普通老百姓显得平等友好,并无敌意。

那麼以上这些冠以“人民”的头衔的机构和组织,其真实的性质就不能不使人感到怀疑了。

也许这只是些题外的话,那麼让我们再回过来深入地考察一下吧。

“人民”一词,不但被用得如此广泛,而且在国家最高的法律当中,它的卑微的地位也被空前地提高了。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於人民”,人民可以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政府官员呢,则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过去被压在社会底层的小小老百姓,被他们的救世主解放出来以后,其社会地位忽然从九泉之下,升高到了九天之上,直可与封建王朝的帝王相比,成为国家的至尊了,岂不应该感恩戴德,而且可以扬眉吐气,无比骄傲了吗?

但是,且让我们看看,“人民”是怎样获得这个崇高的地位,怎样获得这样伟大的权力的。

当然,并不是阿猫阿狗都可以管理国家的。宪法又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奥妙就在这里了!这个“人民代表大会”是哪里来的呢?宪法规定是由“民主选举產生”的,可是在实际操作上,人民代表都是由上级指定的,人民只有画圈之份,没有自己直接推选之权。在人大开会期间,对政府的一切决策,代表们也只有举手通过之份,而没有否决之权。歷史告诉我们,我们的国家过去推行过一连串极端错误、祸国殃民的政策,可是人民却无法行使其管理权,予以否决。反右派否决得了吗?大跃进否决得了吗?文化大革命否决得了吗?“六四”开枪屠杀学生和市民否决得了吗?纸上所谓“一切权力属於人民”,这个名义上具有管理国家大权的“人民”,到了行使权力时,却由一个至高无上的独裁领袖取代了!

再让我们看看在革命的歷史发展中,包括在“人民”中的各个社会阶层的地位,又是如何经歷著急剧的演变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尚未成立的“解放战争”年代和建国之初,共產党提出的政治纲领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这里的“人民”,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產阶级和民族资產阶级,——我们国旗上的四颗小星就是代表这四个阶级的。这四个阶级有资格享受民主和各种权利;地主阶级和官僚资產阶级,则是敌人,是专政的对象,是要被打倒、被剥夺的。

“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曾几何时,“三反、五反”运动来势迅猛地发动起来了,首当其冲的是民族资產阶级。民族资產阶级被控犯了贪污、贿赂等罪,被斗得死去活来,有的成了“降落伞部队”——跳楼自杀了。接著又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这个阶级的财產也给剥夺了。“资本家”实际上被排斥在“人民”的范畴以外,成了被专政的对象,他们的子女,无论升学、就业都受到社会的歧视。

他们还能“管理国家”吗?

小资產阶级呢,以知识份子为主,在思想改造运动中被洗脑,到了反右派运动时,被整得更惨,无数社会精英被折磨致死,活著的噤若寒蝉,完全丧失言论自由,被扼杀了思维能力。当时全国的知识份子估计为五百万,被划为右派的,据官方公佈的数字是五十五万(非官方的估计要高得多)。他们都成了“阶级敌人”,成了专政的对象。

这样一个阶级,有资格“管理国家”吗?

农民在土改时分到田地,确实高兴了一场,可是不久就实行公社化,分到的田地又被收归“国有”了。“贫下中农”,听起来似乎颇为吃香,可是他们被严格的户口制度束缚在土地上,在“大跃进”时期,被驱使著从事奴隶劳动;城乡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界线,城市里的市民能享受的种种权利,他们都无权染指,实际上只是二等公民。到了改革开放以后,房地產开发商与地方官僚联合起来,剥夺他们赖以为生的土地——正像土改时剥夺地主一样;敢於起来抗议的,受到军警的镇压,被追捕,被毒打,被判刑。这些敢於反抗的人实际上已被排斥於“人民”之外,等同於阶级敌人,连人身的安全也没有保障了!

这样一个阶级还能“管理国家”吗?

工人阶级又如何呢?在建国的前期,他们被封为“革命先锋队”,在劳动上取得成绩、有突出表现的,被封为“劳动模范”,确实也风光了一阵。他们有权利吃“大锅饭”,至少不至於挨饿。到了改革开放以后,在改制的浪潮中,国有工厂被改为私有了,落入厂长、书记等人的腰包。工人有的被迫“买断工龄”,以后就听其自生自灭,没人去管了;有的“下岗”,成了失业者,贫困潦倒,生计无著。

这个掛著“先进”的虚衔的阶级,能“管理国家”吗?

建国时被奉为“人民”的这四个阶级,在宪法条文上都是被赋予“管理国家”的至高无上的权力的,到头来却证明这些条文只不过是虚幻的美丽虹彩。歷史无情地揭露了他们的解放者的虚偽:在为这个野心勃勃的政党打江山卖命之后,他们却一个个被拋弃了,受到更残酷的压迫和剥削,甚至比国民党时期更甚。

“管理国家”完全成为一句空话了!

宪法里的“人民”,是非常空洞的、没有确切界定的概念,它只起著矇骗世人、装点门面的作用。“人民”的对立面是“敌人”;两者其实是共同体,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随意摆弄,互相转化的。原来的“人民”,一旦违背了独裁元首或地方土王帝的意志,立刻就可以转化成“敌人”。

这样的例子在建国后的五六十年中俯拾即是,——最突出的是反右派运动。

一九五七年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号召人民助党整风,发动大鸣大放,并且亲自出马,极尽其煽风点火之能事。他是以伟大领袖的人格保证“言者无罪”的。可是结果又如何,在当时全国的知识份子中,凡发表过对共產党或其干部的批评意见的人,都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右派分子。许多右派家破人亡,经歷著比地狱还要残酷的折磨,不少人死於劳改集中营。清朝的文字狱够毒辣了,但皇帝也没有使过“引蛇出洞”的“阳谋”,诱骗学人“大鸣大放”,然后给他们一网打尽的。相比起来,我们伟大的人民领袖是青出於蓝了。

邓小平搞改革开放,经济上确实取得成绩,但政治上却仍旧继承了毛的那一套,——还是专制统治。邓採取“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结果高官(包括邓家在内)和太子党利用手中大权,成为亿万富翁;大部分人民,生活上确实也有较大的改善,可是乡间的农民和城市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则沉沦在贫困线之下,两极分化愈来愈严重。

国家没有法治,社会没有公平和公正。在权力和弱者的博弈中,前者总是稳操胜劵,后者总是一败涂地。数不尽的矿难事件,常常是矿工枉死,矿主在上峰的保护伞之下逍遥法外。城乡无数圈地事件中,製造了多少弱者的悲剧。有正义感的律师,站出来以国家神圣的法律为武器,为弱者维权,却得罪了大人物,被加上“洩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被逮捕,被关进牢狱,被判以重刑。这个国家和社会已经百病丛生,矛盾重重,民眾和政府、民眾和军警之间的冲突,到处接连不断,引发流血的严重事件也并不少见。政府最拿手的做法是捂盖子,搞愚民政策。宪法规定“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但国内发生重大灾难性事件,却禁止媒体报导;胆敢揭露黑幕的记者,可能被逮捕判刑,报刊被查封,编辑被撤职。专制政治下到处是禁区,社会的弊病,官场的黑幕,禁止作家和普通民眾议论和写作。专制制度不容许革新,胆敢闯入禁区者,等待他们的将是牢狱之灾。

神圣的宪法成了一纸空文,其中所明文规定的言论、出版、示威游行等种种自由,本来是普世公认的、与生俱来的、每一个人的天赋权利,民主国家的宪法都有这样的规定,并且切实执行的;但到了共產党手里,却成了一种欺人的漂亮装饰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於人民”,这太美妙了!当“人民”起来行使宪法赋予他们的神圣权利时,他们却立刻转化为“敌人”了!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悖论!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於人民”吗?

呜呼!“人民”!“人民”!究竟谁是“人民”?

宪法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於你的“人民”啊,你可要小心!你的一举一动都必须再三思量,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努力做到符合领袖、首长给你的定位,——你先要做稳“良民”或“顺民”,然后才能做稳“人民”!

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令人哭笑不得的现实!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余  杰:“千古罪人”之“咸鱼翻身”——读彭定康《非一般的外交家》

我的大学时代正是彭定康担任末代港督的时代。那时,北大的每个学生宿舍中都有一份《人民日报》——学生阅读什么样的报纸,学生本人当然是没有发言权的,那是学校党委指定的。那几年正是我平生中仅有的一段“偶尔翻翻”《人民日报》的时期,而《人民日报》更大的用途是,攒了几个月后,卖给收废品的老伯,可以到校门外的小摊上换取几串羊肉串,室友们一起解馋。跟苏联的《真理报》和《消息报》被民众嘲讽为“《真理报》无真理,《消息报》无消息”一样,《人民日报》当然也跟“人民”毫无关系。我对《人民日报》惟一的印象便是:当时,几乎每天都在重要位置上发表对彭定康暴风骤雨式的大批判文章,此类文章直接模仿毛时代“九评”之类的、充满火药味的风格,但其文字与气势又远远不及。

在那些署笔名的、作者无疑是年轻一代的余秋雨式的御用文人所撰写的文章当中,彭定康简直就是一个五毒俱全的“千古罪人”、“娼妓”、“凶手”、“强盗”,凡是汉语中可以想到的恶毒的词语,全都加诸于彭定康身上,这个世界上仿佛没有比他更坏的人了。那时,我没有到过香港,对香港问题也了解不多,但我早已学会了对“党中央”的所有说法都先打上一个“问号”。于是,我破天荒地认真地阅读了几篇气势汹汹的毛式雄文。然而,从文章中我怎么看都看不出彭定康究竟有多坏,他所做的那些事情,不就是提升立法会在香港政治架构中的地位,修正立法会的选举方式使之更接近民主之真义吗?这难道不正是北京方面也承诺的“港人治港”的一部分吗?

 《非一般的外交家》封面

二零零五年,彭定康出版了《非一般的外交家》一书,作为他告别政坛的谢幕演出。此后,他出任英国学界之祭酒——牛津大学的校长。三年之后,《非一般的外交家》作为彭定康惟一一部获准在中国内地出版的著作与读者见面,这么多年后这名末代港督再度出现在中国人的视野之中。这本书得以在内地出版,并非国内的出版管制有所松动,而是因为如今的彭定康已经是一个基本对中国“无害”的人了,甚至还是一个可以“统战”的对象,更因为这本书中彭很少提及其末代港督生涯以及与北京的争论。对于遭受大批判的那段往事,彭定康在书中只有区区几行字,写得含蓄而幽默:“他们极富想象力地使用了汉语的丰富性来谴责我。很多抨击大概都受了‘杀鸡儆猴’的启发。但是,鸡既没有杀掉,也没有被叉烧。”

一九九七年彭定康完成末代港督的使命之后,于一九九九年出任欧盟对外关系委员,与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索拉纳共同负责欧盟外交政策的实施。虽然实权有限,却地位尊贵,少不了也要跟中国方面打交道。中国领导人深昧“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的道理,对于身份迥异的彭定康,当然拿出了不同的待遇,“从那以后,中国领导人对我极好,就像中国人说的很给‘面子’,给我高规格的接待,向我展示了慷慨和友好的一面”。彭定康的身上具有典型的英国绅士的气质,八面玲珑、绵里藏针,不会像美国人那样自立自强,所以对中国方面的“变脸”坦然受之、不以为怪。

这本书主要记载了彭定康作为外交家的经历、观察与思考。他对英国在二战后地位的迅速下降有清醒的认识,大英帝国不得不成为美国这个昔日的殖民地的“小兄弟”,尽管心有不甘,他也承认“英国实际上是别在美国翻领上的一个多边主义徽章”。关于自己,彭定康写道:“作为一个英国人,确切地说作为英国欧洲人和保守党人,我信奉市场、个体企业、限制政府角色、参与式多元主义、个人责任、家庭的重要性和法治。我是一个天主教徒,我也是一个爱国者。”在左翼占绝对上风的欧洲政界和知识界,这已经是严重的“政治不正确”了。在工党执政多年、保守党式微的英国,也是少数派的命运。但彭定康的保守主义与美国的保守主义仍然有着巨大差别。这恰恰可以说明欧洲与美国在政治格局、生活方式、信仰状况等方面有着重大差异。

在国际事务中,作为英国保守党人的彭定康,其立场却比美国的民主党人更“左”,更不用说与美国的共和党人相比了。彭定康对欧盟在国际事务中的软弱无能感到耻辱,尤其是南斯拉夫的血腥内战,仅波斯尼亚就有二十二万人遭到屠杀,“集中营又重回到了其起源地欧洲大陆”,而“我们让保护平民的军队处于漠视强奸和谋杀这样令人无法忍受的道德境地”。在关键时刻,还是得由美国主导的北约出面来解开这团乱麻。可是,彭定康又批评美国“不受约束”,建议在联合国的框架下解决问题——尽管他也承认联合国是一个腐败和低能的国际机构。与大部分欧洲政治家一样,彭定康不敢对伊斯兰世界说一句“不”,因为他们是“邻居”,更因为欧洲有大量的伊斯兰移民——仅仅在西欧便有一千两百万穆罕默德的信徒,在英国有一百七十五万。这些移民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根本不愿融入当地的文化、政治、经济和生活方式。彭定康们只能一味迁就之,高谈和平共处。在巴以冲突中,他对巴方颇为同情,却只字不提阿拉法特之贪污腐败。这是欧洲政治人物的局限所在。

尽管如此,彭定康仍然属于欧洲少有的“亲美派”。他的父亲是一名销售美国唱片的商人,他是听着美国的歌曲长大的。从青年时代第一次访美之后,他就对美国印象良好。彭定康承认,欧盟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不足以成为可以抗衡美国的力量,但他希望欧盟与美国能够找到更好的合作方式,对世界发挥更大、更良性的影响。他在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指出:“美国是全世界的学校——给每个民族、每个大陆、每个文明以教育。美国是其他国家实现愿望的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和典范,是其他国家效仿的对象。……二十一世纪的主题将是美国历来坚持的、美国领导真正集中体现和维护的价值观:民主、多元主义、进取心和法治。”而欧盟可以担任“帮助者”的角色。

彭定康在书中也提及中国和印度的崛起。对于中国,他的总体看法是:“我们不应该通过遏制来催逼中国解决问题,而是要争取让中国建设性地参与到全球经济管理中来。”那么,政治方面又如何呢?这是他作为英国人的世故的一面,他很少批评中国的政治体制和人权状况,英国政府也是如此——在西方国家中,英国在关注中国的人权方面是做得最差的。彭定康只是花絮式地谈及与几位中国高官的接触:江泽民与他聊莎士比亚,彭遂向其推荐莎剧中强调政治稳定的历史作品,江“饶有兴趣地点了点头”——这一细节完全符合江的个性,江还特意就莎士比亚的问题询问这方面的权威王元化。对于王元化而言,这也与当年汉代文豪贾谊的遭遇差不多,“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彭定康还提及与朱镕基的交往,他与朱讨论到死刑问题,朱的看法是他“从来没有听过”的。朱的看法究竟是什么,他却语焉不详。当然,彭定康忘不了赞扬“今上”胡锦涛两句——“胡锦涛主席在外交方面表现出了远见卓识,并且他对农村贫困和环境的关心让人赞赏。”看来,彭定康在外交界呆久了,知道“坦率”绝对不是外交家的优点。这本书中虽然有不少地方臧否人物,他对本国的政治人物倒还能说上几句狠话,对别国人士则多半是外交辞令。

不过,彭定康还是含蓄地、善意地劝告西方投资者在中国投资要谨慎。尽管许多人都分外看好中国的经济前景,但这种“过度繁荣”让这位相当理性的保守派感到怀疑。他说:“永远都是这样。与中国做生意可能带来的财富总是让西方人失去理智。”根据他的经验,“许多伟大的空想家想在中国大干一场,却因为忘记了国内的商业标准和常识而遭遇惨败”。他没有说出来的话是:中国是一个独裁政府,中国的官僚腐败、忽视知识产权等问题,会给投资带来巨大风险。彭定康在本书中论及某些阿拉伯国家的话,其实可以原封不动地转移到中国身上:“独裁政府不可能成为好的经济管理者,因为这种政府会包庇腐败、压制提高经济管理透明度的多元主义(比如舆论自由)。……经济困难,特别是在贫富悬殊的情况下,再加上对不同政见的压制,就酿成了大麻烦。”与中国相比,彭定康似乎更看好印度,他认为,“印度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民主政治,从某些方面来说,甚至是最伟大的民主政治”。当然,他藏起了后半句心里话:这些都是英国殖民时代留下的宝贵遗产。他特别同意印度工商部长纳特的观点:“中国可能赢得短跑,但印度将在马拉松中获胜。”

作为末代港督,彭定康虽然本书中刻意回避港督生涯的得失,却还是时不时透露一点对香港的看法。在香港回归十年之后,彭回到香港,对香港的未来颇为乐观:“在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强大的职业技能以及廉洁高效的政府的支撑下,香港依然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繁荣城市。”在他谈及的香港的这些优势当中,没有一项与中共的香港政策有关。换言之,与印度一样,香港的好处都是英国人所遗留下来的。所以,刘晓波“三百年殖民地”之说,看似激愤,实则说出了真理。只要能够真正落实“港人治港”,只要北大人不对香港瞎指挥。香港就会活力四射、魅力无穷。今天,一个香港对大陆的影响相当有限,实在难以达至“四两拨千斤”之效果。但是,如果有十个香港呢?有十个香港从东南西北个个方向引导北大人走民主宪政之路,大陆的民主化岂不早就实现了?

当年在彭定康离任前夕,香港浸会大学作了一次民调,显示百分之六十二的香港市民满意他在港督任上的表现。此后之两名特首,虽然都是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人,但他们的民调远远低于彭定康这个白皮肤、蓝眼睛的洋人。是香港人患上了后殖民病吗?不是香港人太怀旧了,而是董、曾这两名特首的施政水准实在太差了,他们将如何讨好北大人、保住自己的官位看得重于维护香港民众的基本利益。董氏下台后获颁香港中文大学名誉博士学位,遭到中大学子们的齐声抗议,灰头土脸;而彭氏担任牛津大学校长,备受师生之爱戴,乃是众望所归。两者孰高孰低,可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董是丧尽天良的投机政客,曾是蝇营狗苟的高级公务员,唯有彭堪称有信仰、有理念、有远景的政治家。可惜的是,香港政坛上再也不会有第二个彭定康了。

——二零零九年二月三日北京家中

雷颐:土耳其现代化历程的启示

几百年前,现代化从西欧发轫,然后如波浪般一圈圈向外扩张,波及之处,纷纷被卷入这一大潮,有的乘势而起,有的动荡飘摇……横跨欧亚的土耳其,因地处要冲,所以“首当其冲”,比多数东方国家受现代化冲击要早得多,而且它的现代化历程十分曲折,因此对“后发”国家具有非常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老大帝国

土耳其的前身是奥托曼帝国。奥托曼帝国是从拜占庭帝国边境一个小小的伊斯兰酋长国慢慢发展起来的,到15—16世纪,已成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庞大帝国。从尼罗河到多瑙河,一时都被帝国大军的铁蹄践踏,黑海、红海成为奥托曼帝国的内陆湖,还曾兵临维也纳城下,甚至使欧洲得了“恐土耳其症”。

由于数百年征战杀伐,穷兵赎武,拓土开疆,军人尤其是骑兵在奥托曼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奥托曼的一切土地都属于它的最高统治者“苏丹”。为了战争的需要,苏丹把大部分耕地都分配给骑兵,骑兵实际成为采邑主,骑兵从自己封地中得到的收益称“蒂玛”。“蒂玛”制与西欧的封建领主制有些相像,可以世袭,但不同之处在于奥托曼的中央权力大,土地归苏丹,“蒂玛”的分配由中央政府掌握、控制,由苏丹授予权利证书。“蒂玛”制是奥托曼帝国社会结构的主要部分,也是其社会稳定的主要支柱,但同时,也是其发展缓慢、社会长期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而且,“蒂玛”的分配越来越腐败,掌管人往往随意滥发,一些宠臣甚至后宫妇女也被授予。由于经济发展缓慢,而腐败日益严重,奥托曼帝国的财政危机日益严重,“蒂玛”所有者的实际收入开始减少,于是“有些平民甚至通过贿赂,非法取得‘蒂玛’。……从此就开始了把‘蒂玛’授予封建骑兵队以外的人那种倾向。上层的腐化是奥托曼的作家们所经常咒骂的,土耳其的谚语这么说:”鱼发臭从头开始‘“。(伊兹科维兹:《帝国的剖析——奥托曼的制度与精神》,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第82页)”蒂玛“制日渐成为奥托曼帝国发展的巨大障碍。

政教合一是奥托曼帝国的另一特点。帝国的最高统治者是苏丹,“苏丹专制独裁的程度,已达到当时环境及通讯条件所容许的最大极限”。(戴维森:《从瓦解到新生——土耳其的现代化历程》,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第52页)同时,苏丹又是教主,称“哈里发”,因此奥托曼帝国又是历史上最强大的伊斯兰国家。宗教不仅是一种信仰,而且成为“生活方式”,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国家、社会、文化甚至人与人的关系都建立在宗教之上。受过严格的宗教和法律训练,学问渊博的“有识之士”被称为“乌莱玛”。“乌莱玛”虽是“僧侣团体”,但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都由他们管理。“法官是乌莱玛的成员,是伊斯兰政治中起决定作用的成分。在奥托曼帝国内,政府授权他们组成一个僧侣统治集团,他们在政府中的地位,比以前任何穆斯林国家的法官都要高。伊斯兰宗教渗透到了帝国的每一个角落。学校、医院等等都由乌莱玛成员管理。这些必然使教产极其庞大,”既不受国家的控制,也不属于不动产的正常处置范围,日后就引起了许多重大社会问题“。(《从瓦解到新生》,第51、59页)

“蒂玛”制和政教合一制对奥托曼帝国的崛起和稳定曾经起了重要作用,但在历史的长河中,却渐渐不合时宜,日益保守僵化,腐败严重,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阻碍越来越严重。到16世纪,奥托曼帝国开始一点点衰落,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西欧却开始加快发展,渐居优势。对世界大势的这种巨大变化,奥托曼帝国浑然不觉,依然沉浸在自己的辉煌之中。对外部世界他们不屑一顾,任何变革都遭到激烈反对,不是被认为侵犯了既得利益就是被斥责为违反了教规。

17世纪末的一场战争,便向长期自大自傲的奥托曼人敲响了警钟。

奥托曼的“鸦片战争”

强大的奥托曼帝国与北方强邻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间自然争战不断,奥托曼人曾两次兵临维也纳城下,虽然攻城不克,却也显示了强大的武力,给奥地利沉重打击。但1697年的山塔之战,奥托曼却大败于奥地利,几乎全军覆没,军队的多数高级指挥官都被消灭,苏丹本人也丢盔弃甲,拼死外冲才幸免于难。

这次战争失败有多方面的原因,但重要一点是武器已明显不如人,而更深的意义并不是军事的,它表明奥托曼帝国在政治、经济、社会甚至文化等各方面实际已经落后,所以有人十分贴切地将“山塔之役”的意义比之于中国的“鸦片战争”。简言之,这个老大帝国现在必须面对一个在“文明”上已经超过自己的新世界。当然,要经历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奥托曼才能真正认识此点。

巨大的失败不能不令人深思,山塔之役的惨败使少数有识之士认识到西方的船坚炮利,提出要了解西方,甚至有人以俄国彼得大帝学习西方建立海军为例,提出要建立现代化军队。从18世纪初起,奥托曼帝国开始了缓慢的改革。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改革的主要动力和目的就是学习西方的船坚炮利,想在军事上赶上西方,这就稍稍敞开了向西的大门。这时的改革主要是以法国为楷模,改革的重点是改进军事训练、技术、组织和武器装备。在这期间,一些官员被派往法国考察,西方的一些科学和军事著作被翻译出版,但这些微弱的改革遭到既得利益集团和保守势力的强大的反对,建立新军的尝试更遇到了传统军事力量的激烈反对,而随后几十年的和平,更无几人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改革失去动力,还未真正开始便告结束。

1774年奥托曼帝国败于俄国,于是又重提改革,特别是辅政大将军哈密德积极主张改革,但“保守派大起恐慌,于是把他赶下台,结果了他的性命,还在他尸体上插了个标明他身份的牌子——‘教规和国家的死敌’。”(《从瓦解到新生》,第83页)但保守派更拿不出强国方案,1787年奥托曼帝国再败于俄国。在这种情况下,新苏丹塞利姆三世在1789年即位时又开始军事改革,并首次向外国派驻正式外交使臣,但几年后他就被推翻杀害。继任者默罕默德二世1808年继位后仍想改革,但几位主张改革的高官被杀后,不得不把政府大权交给保守派控制。现实使他认识到改革不能贸然行事,要削除保守力量后才有可能进行改革。于是,他采取种种策略,一点点削弱保守派力量,最终,他消灭了反西化改革的有组织的军事力量近卫兵团和“蒂玛”制封建骑兵部队,并逐渐取消了衰败已久的“蒂玛”制,建立起由国家提供军饷的现代骑兵部队。此后,默罕默德二世开始大规模军事改革,在西方军事顾问帮助下建立起新式军队,在以后的岁月中,军官成了西化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量,这是奥托曼/土耳其现代化历史的一个重要特点。

在行政机构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设立了外交大臣、内务大臣、财政大臣等职务,有意摹仿西方国家的内阁,重新派遣了驻外大使。由于外交的需要,也为更多地了解、学习西方,专设翻译局以培养外语人才。外交机构和翻译局为奥托曼造就了不少人才。近代中国也是处理外交问题的总理衙门和同文馆成为新式人才摇篮,这一前一后,相映成趣。教育是宗教的世袭领地,从来是只教宗教课程,目的是培养神职人员,自然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也兴办了学习法语和其他世俗学科的学校。这些改革虽然还十分肤浅,主要集中在军事方面,意义却十分深远。默罕默德二世于1839年去世,新苏丹才16岁,实际权力掌握在外交大臣雷什德帕夏手中。他曾在巴黎和伦敦当过大使,是改革派的首领。在他的主导下,官方在1839年11月发表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帝国敕令”。“敕令”措辞矛盾明显,颇有意味,一方面将帝国的衰败归结为没有遵守古兰经,但又说补救之法在于定新法、彻底改变原有习俗。“敕令”规定了新的税法,实行征兵制,并规定无论宗教信仰如何,一律适用此法,尤其重要的是提出要建立西方式的议会。这一敕令“标志了为时40年的,土耳其历史上称之为‘坦泽马特’——改组或整顿——时期的开始”。(《从瓦解到新生》,第93页)

在这40年中,军事改革仍是重点,但在法律、行政和外交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国家更加世俗化,公开宣布所有臣民不论宗教信仰如何,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期间还建立了几所世俗的中、小学,虽然想建立一整套现代教育体系的努力并未成功,但教育从来是宗教的一统天下,政府开始涉足教育意义仍然不小。同时还建立了一所文官学校,培养政府需要的行政人才,开始淡化政府官员的宗教色彩。同时,权力机构的设置也将立法与司法分离,以法国为模式建立了省级行政机构,设有省参政会和省议会。还以法国为蓝本制定了商法和刑法,结果是新式法典与传统宗教法典并存,而且同时存在宗教法庭和国家法院这两类法庭。“这种双重体制引起了某种程度的混乱,其中有些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总的来说,西化和世俗化的倾向还是相当明显的。”(《从瓦解到新生》,第99页)这期间开始铺设铁路,电报网遍及全国。新技术的引进必然使社会生活发生更大的变化,新闻业发展迅速,批评政府的言论也偶在报刊出现,西方的一些教育、政治和经济学著作也翻译出版。

这40年的改革造就了一批新型知识分子,他们自称“青年奥托曼党人”。他们多在政界和军界任职,许多人曾在翻译局工作过,因此对西方了解颇多。他们批评改革的步伐太慢,强调发展经济、引进科学技术和现代教育制度的重要性。在政治上他们要求实行立宪改革,但意识到宗教传统的巨大力量,因此提出从“伊斯兰民主传统”中寻求根据。在各种改革力量的作用下,1876年12月,登基刚刚几个月的苏丹阿布杜尔哈米德二世颁布了奥托曼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这部宪法“对内阁、由苏丹任命的上议院、由选举产生的众议院、独立的司法机构以及人权法案等,都作了明文规定”。(《从瓦解到新生》,第104页)但苏丹仍旧大权在握,内阁不是对议会而是对苏丹负责,苏丹不仅有任命各部大臣,还有批准立法、召集和解散议会的权力。宪法同时规定伊斯兰教为国教,苏丹仍称“哈里发”。这次所谓“立宪”其实是所谓“开明专制”,能否真正“立宪”端看苏丹是否高兴、是否“开明”。不久,由于一些议员在议会尖锐批评苏丹,苏丹勃然大怒,感到无法忍受,在1878年2月宣布议会休会。但“议会一休就休了30年。苏丹如此行事的简单事实,恰恰充分说明了议会的潜在战斗力。宪法也被搁置了起来,但它始终是日后改革家们回顾瞩目的一盏明灯。”(《从瓦解到新生》,第107页)

专制引发革命

从1878年到1908年,阿布杜尔哈米德二世苏丹在政治上倒行逆施,实行了三十年之久的专制统治。

在政治上,他严厉镇压反对派,曾经辅佐他上台的改革派中坚人物、曾任辅政大将军的米德哈特被绞死,而更加激进的“青年奥托曼党人”和其他体制外的反对者大都流亡国外。他十分清楚宗教的作用,为了加强自己的权势,所以又开始强调泛伊斯兰主义,强调自己的“哈里发”地位。他一方面利用宗教感情来扩大、强化自己的统治基础,另一方面又利用宗教来反对新思想,把一切不利于自己的思想都斥为异端邪说。在利用宗教的同时,他的“统治还包括使用新闻检查、警察、间谍和流放等手段”,报刊杂志常被停刊,“告密者把报纸或报告送到苏丹办公室,这些报告往往控告无辜者从事颠覆活动”。结果,如果报纸上有宪法、发电机甚至化学公式这类新词都会有危险。(《从瓦解到新生》,第113页)这期间冤狱遍地,人人自危,一片恐怖。

与政治上的倒行逆施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经济和教育仍在缓慢发展。在这30年间,主要是由于军事的需要,铺设了更多的铁路,架设了更多的电线,修建了更多的现代化工厂,军事现代化更是加速进行。物质方面的现代化必然需要有现代化知识的人才,所以这期间仍兴办了一些现代中、小学和高等专门学校,培养行政官员和新式军官的文官学校和军事学院的规模不断扩大。虽然他们学的主要是数、理、化等自然科学知识,阿布杜尔哈米德采取种种措施对学生思想严加控制,但对当局专制统治不满的思想仍在学校蔓延、传播,反对派代表人物的著作在学生中广为流传。一些秘密团体陆续成立,而军事院校的学生成为国内反对派的中心。1889年,军事医学院的少数学生成立了秘密组织“团结与进步委员会”,后被称为“青年土耳其党”,成为反对派的核心组织。1895年,“团结与进步委员会”一些成员突然被捕,他们计划发动政变也因叛徒告密而流产。当局开始在全国大逮捕,新一代反对派成员也大量流亡海外,与老一代反对派汇合,在海外坚持反政府斗争。阿布杜尔哈米德没有认识到,经济现代化发展与政治专制或许能维持若干年,但二者本质上是不相容的,从长远来看,不是经济发展冲破专制政体的束缚,就是专制政体束缚经济的发展,二者必居其一。

这时,庞大的奥托曼帝国实际已破朽不堪,面临分崩离析的危局,非土耳其族要求独立的倾向越来越强烈,叙利亚、阿尔巴尼亚、马其顿、保加利亚、亚美尼亚……的独立运动此起彼伏,使奥托曼统治者疲于应付。更严重的是,西方列强一直对这个老大帝国虎视眈眈,插手其间,使问题更加复杂,根本无法解决。

到20世纪初,奥托曼帝国已是内忧外患日益严重,矛盾重重,反对派加紧活动,各种原因引起的小规模兵变不断发生。与1905年日俄战争使中国人认识到立宪的黄种人可以打败专制的白种人、极大地鼓舞了中国的立宪派一样,日俄战争的结果也使奥托曼的立宪派深受鼓舞……一切的一切都预示着一场大风暴即将来临,只消一个偶然的机会,革命的导火索就将被点燃。1908年终于爆发了“青年土耳其革命”。这年7月,精锐部队陆军第三军在“团结与进步委员会”(第三军许多军官是该组织成员)的策动下发动起义,要求恢复宪法,军事学院院长也公开发表讲话要求恢复宪法。无奈之中,阿布杜尔哈米德二世为保住自己的王位只得宣布恢复宪法,30年专制统治终于结束。人们走上街头欢庆革命胜利,报刊杂志公开批评政府,流亡海外的革命党人纷纷赶回国内,重新隆重安葬了被杀害的烈士,同时开始准备议会大选。12月17日,中断了30年的议会重新开会,反对派领导人被选为议长。

但发动革命的主要是受西式教育的军官,而普通士兵却与传统、宗教的联系更为密切。由于传说现在掌权的青年土耳其党人不信宗教,士兵的不满情绪非常严重,终于在1909年4月13日发动没有军官参与的兵变,占领首都,赶走执政的青年土耳其党人。阿布杜尔哈米德二世错以为重掌大权的机会来临,立即宣布支持兵变。但几天后兵变就被挫败,青年土耳其党人重掌大权。阿布杜尔哈米德因支持兵变被废黜,他的弟弟默罕默德五世被推举上台,继任苏丹。新苏丹的权限受到严格控制,但青年土耳其党人内部并不团结,关于奥托曼帝国未来发展方向的分歧尤为严重,因此也缺乏必要的权威。旧的权威不复存在,新的权威一时又无法真正建立起来,所以帝国在不短的一段时间内政治、社会相当混乱,与辛亥革命后的中国颇有些类似。

若进一步比较,从1697年的山塔之战开始提出学习西方的船坚炮利到1908年的土耳其青年党人革命,与中国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的历程非常相像。而这段历程奥托曼走了210年,比中国晚清70年要漫长得多。大清王朝在最后70 年中一次次丧失了主动变法图存的机遇,而奥托曼帝国在这210年中丧失的机遇则要多得多。换句话说,历史给奥托曼的“余地”比清王朝要宽裕得多。山塔之战虽然失败,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奥托曼帝国仍是令人生畏的强大帝国,不像中国在鸦片战争之后不久就面临亡国之祸那样处境险恶。宽裕的环境本为从容主动变革提供了更好的条件,但实际上变革往往是在不得已的情境中被逼出来的,在宽松情境中能看到未来的变局、能有危机感紧迫感而主动变革的统治者确不多见。

历史的机遇,就是这样丧失的。

凯末尔革命

在1914—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与俄为“世仇”的奥托曼帝国与德国结盟,结果成为战败国,1919年凡尔赛和约不仅瓜分了奥托曼帝国,使阿拉伯各省摆脱土耳其的控制,“这就使得土耳其人的土耳其这个目标更容易达到。它仍然是奥托曼国家,但更多地被称为土耳其,以后成立的共和国便把它定为正式名称。”(《从瓦解到新生》,第138页)和约还规定了协约国在土耳其驻军,甚至其财政都要由协约国控制。作为战败国,1918年继任苏丹王位的默罕默德六世政府只能在这一丧权辱国的和约上签字。

这次大战的结果使“土耳其民族主义”得到空前发展,其基本主张是土耳其不应再挑起奥托曼帝国的重担,同时又坚决反对外国在土耳其驻军。在既反对苏丹又反对外国侵略这种曲折复杂的斗争中,青年军官凯末尔(又译基马尔)脱颖而出,成为土耳其革命运动的领导人。

牢牢掌握军权的凯末尔早就立志建立政教分离、没有苏丹的共和国,但行动中却非常谨慎。他意识到大众依然忠于苏丹——哈里发,所以在自己权力没有巩固之前仍承认苏丹——哈里发为合法统治者。这样,奥托曼帝国实际存在苏丹和凯末尔这两个权力中心。在1919年秋天的议会选举中,凯末尔派占了绝大多数。1920年4月23日,议员们投票建立了大国民议会政府,虽未宣布废黜苏丹,但却宣布只有自己才代表国家。第二天凯末尔当选为大国民议会主席,并主持部长会议。“1921年1月的宪政法律把这一组织具体化了,法律宣布主权无条件属于国家。这个国家现在第一次被正式称为‘土耳其’。”(《从瓦解到新生》,第143 页)而苏丹则针锋相对,缺席判决凯末尔和其他一些议员死刑,并组织“哈里发军”讨伐凯末尔。经过一番激烈斗争,苏丹败逃国外,结束了长达六个世纪的奥托曼统治。由于宗教仍有强大力量,大国民议会仍暂时保留了“哈里发”制,但“哈里发”却由大国民议会从奥托曼王室成员中选出,并受议会制约。大获全胜的凯末尔于1923年10月29日当选为土耳其共和国首届总统。

凯末尔权力巩固之后,便迅速、坚决但有步骤地进行改革。他的主要目标是政教分离,所以首先进行的重大改革是1924年春废除“哈里发”制,将奥托曼王室所有成员都驱逐出境。同时,将包括宗教学校在内的所有学校都置于国家的控制之下,并关闭了所有的宗教法庭。这些改革虽未达到政教完全分离的目的,但宗教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大大下降。虽然凯末尔集种种大权于一身,但激烈的改革还是遇到了强大的阻力。为表示改革的决心,凯末尔在1925年下令禁止戴传统的土耳其礼拜帽,而要求戴礼帽、鸭舌帽等各种欧式帽。长久以来,圆柱形红色礼拜帽已经成为神圣的宗教和奥托曼帝国的象征,几乎人人都戴。但1925年初,凯末尔却发动了对礼拜帽的批判。这年8月,凯末尔本人头戴巴拿马帽到几个最保守的城镇视察,表示告别传统。为与凯末尔保持一致,政府机关忙向官员发放欧洲式大礼帽。11月,作出了戴土耳其礼拜帽是犯法有罪的规定!这一规定引起了社会上的强烈不满,在一些地方甚至引发了公开抗议和骚乱,但都被镇压下去,有些人还被处以绞刑,欧式帽终于在土耳其流行起来。在百姓中最流行的是鸭舌帽,因为在作礼拜祷告时可反过来把帽沿朝后戴,前额依旧可以贴在地上,可谓“现代”与“传统”间的一种妥协。

以易服饰等来表示改革之意并非凯末尔首创,中国古代就有“胡服骑射”之举;俄罗斯彼得大帝改革时也曾改服装,为改变俄罗斯人留大胡子的传统以向欧洲人看齐甚至征收“胡须税”;日本明治维新也曾推广欧式礼服,并设有专门机构教授官员交谊舞等欧洲礼仪;1895年孙中山剪辫易服表示反清革命,成为中国近代史上值得一书之事……当然,现在看来这些都有“形式主义”之嫌,但在当时,却是向世人表明变革决心的必要之举。

其后,凯末尔又进行了一系列激烈改革,在文化方面废除阿拉伯字母、创立新字母,“与过去相比,现代语言是大大简化和土耳其化了。今天的土耳其学生倘不借助注释,根本就读不懂凯末尔1927年的6天演讲词,由此可见语言改革变化之大。”(《从瓦解到新生》,第157页)与中国五四时期的“白话文运动”可谓异曲同工。在社会生活方面,以公历取代穆斯林历及其变种奥托曼历,废除一夫多妻制,提倡妇女摘去面纱、参加社会活动,到1933年甚至有13名妇女当上了法官!在法律改革方面,进一步清除各种法律中的宗教影响,采用了瑞士民法、意大利模式的刑法和以德国、意大利为榜样的商法,1928年从宪法中删去了有关“国教”的条文……这些措施不无操之过急之处,在实践中也不可能完全实行,但总体而言却为土耳其的未来模式定好框架。这些现代化改革使社会体系在矛盾、摩擦和调适中创新,宗教与国家各司其责,互不干涉,没有、也不可能使土耳其“全盘西化”,为今后的社会发展创造了条件。

1938年11月10日,凯末尔病逝。消息传来,举国悲痛,人们将他尊为“现代土耳其之父”。虽然以后的道路仍时有风雨,但“在共和国领导下,土耳其民族已踏上征途,掌握起自己的命运。它不可能照抄其他国家的发展模式,只会沿着自己的道路向前发展。”(《从瓦解到新生》,第191页)

土耳其的现代化道路再次说明,在最基本、最核心的层面,“现代化”具有一种普遍性要求或标准,即对世界“解魅”(disenchantment),用理性的眼光衡量一切,实行“政教分离”;注重个人平等权利,实行宪政,强调法制。但“现代化”的表现形式却是多种多样,必然要与“本土”的历史、文化传统结合,具有“本土特色”。换句话说,在现代化进程中,普遍价值与本土特色间始终会有一种张力,二者如何调适、结合,是现代化道路是否平稳顺利、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

杨  光:联邦制绝不是一种分裂国家、颠覆政体的主张—-对《零八宪章》第18条的辩护之一

《零八宪章》提出了19条具体主张,其中,第18条名为”联邦共和”。此条最后一句是:”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当刘晓波、张祖桦两位先生因《零八宪章》被当局抓捕、抄家之后,网上曾经流传过一个传言,说《零八宪章》的”要害”就是这第18条,煽动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鼓吹”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已经超出了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故此,胡锦涛主席才亲自下令抓人。对此传言,胡平先生先后写了两篇文章,进行了有力的反驳。

迄今为止,人们并不十分了解当局对《零八宪章》的真正态度,也完全不清楚抓人、抄家、”请喝茶”背后的具体决策过程。当局为什么如此讨厌、如此恐惧《零八宪章》?《零八宪章》有哪些观点、哪些主张触怒了他们,或者惊吓了他们,以至于非要抄家抓人、恐吓签名人不可?对这些个问题,也许我们永远也弄不清楚。要准确理解我国当局的政治意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他们从来不肯与持不同政见者进行平等和坦诚的交流。他们不愿意对《零八宪章》发表公开评价,不愿意平和理性地对《宪章》进行反驳,甚至不愿意用正大光明的方法、以正当合法的程序来处理刘晓波案件。他们总是摆出那么一副野蛮人的姿态:天下归我一党所有,我说你对你就对,说你有罪就有罪,看不顺眼就可以打,听不顺耳就可以抓。”智慧不够,就用充裕的暴力来补充”(埃德蒙·柏克语)。–所以,我们没办法知道,中共当局对宪章运动的压制、对晓波先生的抓捕是否真与”中华联邦共和国”有关,我们更不知道,对于《零八宪章》的各项具体主张,当局是全部都不同意呢,还是仅仅对第18条不同意。

但是,无论如何,针对当局或者其他人对联邦制和”中华联邦共和国”的误解,为了对这一主张的合理性、合法性、正当性、建设性进行辩护,笔者认为,相关的一些理论问题应该得到澄清,提出这一主张的具体国情背景也应该得到澄清。

1、联邦制度发源于《圣经》、瑞士和美国。孟德斯鸠、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则是近代联邦制的主要思想源泉。

目前,有接近一半的世界人口生活在联邦制度之下。此外,几乎所有的多民族大国在其少数民族区域、海外离岛、或新合并的领土上,也往往会采取某种带有联邦制因素的特殊制度安排,比如,中国的民族自治区和港澳特别行政区即为此种情形。

因此,在当今世界,联邦制是一种具有广泛适用性的制度。尤其是对于那些具有民族多元性、领土复杂性、文化多样性的大国来说,联邦制是一种比中央集权制更常见的、也更优越的制度选择。

2、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将政体分为共和、君主、专制三种类型。他认为,共和政体只适宜于领土狭小的小国,比如由一个单独城市所构成的国家;而地域广阔的共和国,则会因繁杂的内部纷争而导致共和原则的败坏,不可能长久存在。同时,他又认为,小共和国尽管能够比较顺利地解决其内部争执,却很容易遭受来自专制大国的外部攻击。所以,他得出了一个关于共和国的著名结论:”一个共和国,如果小的话,则亡于外力;如果大的话,则亡于内部的邪恶。”值得注意的是,孟德斯鸠的这些观点并非纯粹的理论分析,也是他对希腊、罗马、欧洲各国之政体变更与国家兴衰的实证总结。

那么,共和国如何谋取安全,走上长治久安之道?孟德斯鸠指出,解决之道就是”联邦共和国”。联邦共和国是由多个小共和国联合而成的一个新国家(有学者称之为”复合共和国”), “既由小共和国组成,在国内它便享有每个共和国良好政治的幸福;而在对外关系上,由于联合的力量,它具有大君主国所有的优点。”而且,”这个新社会还可以因其他新成员的加入而扩大”。也就是说,联邦共和国兼具小共和国与大君主国二者的长处,又避免了二者各自的短处,对内,它能象小共和国一样为公民带来幸福,对外,它又能象大君主国一样为国家谋取安全,而且,它还具有不断”做大做强”的先天优越性。

3、美国独立战争胜利之后,以联邦党人为主体的美国制宪精英继承、丰富、完善并且大规模地实践了孟德斯鸠的联邦共和国理论。当年,在切断了与大英帝国的政治联系之后,十三个美洲殖民地所组成的脆弱”邦联”至少面临以下三种选择,或者说,他们有以下三种可能的政治演变方向:

其一,在一个松散的”邦联”的名义下逐渐分崩离析,变成十三个完全独立的国家(就象20年前成立的”独联体”一样)。如果当时的开国精英群体对”邦联”的软弱涣散习以为常、无动于衷,甚至乐观其成,如果大多数的小州或蓄奴州始终坚持”州权至上”的立场而绝不妥协,那么,其最现实的结果就是形成一种列国林立的状态;

其二,经过激烈的意见与利益冲突之后,爆发州际战争或恶性党争,最后,”邦联”转变为一个集权化的拥有十三个下属省份的君主专制国家(就象中国先秦的战国时代或1911至1949年的战乱年代)。应该说,这种可能性也并非完全不存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六至第十篇就分别论述了联邦制度对于解决各州不和及化解恶性党争的作用)。假如因为外部威胁的存在而使初生的美国长久处于临战前的非常状态,假如当年的美国象民国初年的中国或者象去年的泰国一样发生剧烈的内部冲突从而陷入大范围的”民主乱象”(这并非不可想象,因为美国在建国前就有过官民冲突性质的谢司起义,后来有过地方叛乱性质的南北战争,再后来又有过种族冲突性质的民权运动。在其他许多国家,类似的激烈冲突是完全有可能导致其民主共和政体发生制度蜕化或立即坍塌的),一个新兴的合众国在内忧外患之下逐渐集权,以至”国权”吞并”州权”、”一权独大”压倒”三权分立”,最终滑向君主专制,这似乎也是一个自然而然的结局。须知,在任何一个共和大国,出现拿破仑的机率,要远远大于出现华盛顿的机率。

其三,找到一种长远有效的政治整合方式,既保留各州作为立宪实体的相对有限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又使各州人民融合到一个人财物相互融通且政令畅通无阻的统一国家。这种方式,便是孟德斯鸠所说的联邦共和国的方式。

美国的开国之父们创造性地选择了联邦制,缔造了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一个复合共和国。他们制定了一部世界上最具有生命力的宪法,创造了一种能够容纳广阔的领土、复杂的种族多元性、丰富的文化多样性的民主共和政体。这种神奇的效果,是美国的国父们当初断然不敢奢望的:当年,能够让十三个州都心甘情愿地加入联邦、建成一个在一代人的时间内可以有效运转的全国政府,想必他们就已经大喜过望了。当十三个州一路扩张至五十多个州,当全世界各地的移民趋之若鹜纷纷涌向美国,当这个原本位于文明世界边缘的共和国迅速成长为实力超群的超级大国,并事实上成为文明世界的中心,或许,我们只能说,美国的国父们如有神助,他们在无意之间改变了美国和世界的历史。

在美国之后,联邦制成为许多新兴国家乐于仿效的制度形式。虽然联邦制在有些国家(如前苏联)徒有虚名,但假联邦制的出现其实也反证了联邦制的吸引力。总的来说,联邦制是一种有广泛适应性的制度,尤其是对组成成份较为复杂的大国而言更是如此。

4、现代联邦制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联邦中央政府与其成员邦之间的权力划分相对稳定,各自的权力范围不容对方侵夺,也不容随意变更;各邦领土相对固定,不容中央或其他地区任意分割。通常,纵向分权的范围与结构由成文宪法予以保证;

(2)、与金字塔式的上下隶属结构或”中心-边缘”式的辐射型政治结构明显不同,联邦制政治结构是矩阵式的,或多中心的。作为联邦成员的各邦均是半独立的立宪实体,有权单方面制定并修改自己的宪法。对内部事务,各邦拥有自治权,对中央事务,各邦所拥有的权力也要比中央集权国家更多;

(3)、联邦立法权应由两院分享,其中第一院是民意机关,第二院是”邦意机关”。为了保障小邦投票权的真实性,至少在第二院里限制适用人人平等的民主制原则,小邦所拥有的席位应超过其人口比例,大邦则相反。

上述特点表明,除了孟德斯鸠所说的”谋取共和国安全”的优点之外,联邦制更重要的政治功能,是保护地方利益,捍卫少数权益,尊重弱势文化,抑制多数暴政,均衡维系国家在民族、领土、族群上的多样性与包容性等等优点。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反复强调,美国人实际上把主权分成了两部分。对每个公民来说,你得到了一个大大的国家,但并不会失去一个小州,或一个小小的自治镇;当你拥有对国家事务的民主参与权时,并不会因此而失去对州事务、县事务、乡镇事务的自治参与权;你可能在全国属于少数派,却可能在本州、本县属于多数派,因此,美国人民并不同意由代表全国多数人意志的中央政府委派一些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外乡人,来对他们进行全国统一模式的垂直统治。

5、因此,联邦制是对单纯的民主共和政体的限制和修正。在民主政治中,多数决定是一个基本的通用准则,通常,人们认为,这一准则是可行的,至少,与专制体制相比,它是一种”最不坏的制度”(邱吉尔语)。然而,我们不能假设多数天然是正确的、永远是公正的,尤其是当社会存在严重的对立情绪,当多数派与少数派处于激烈对抗的情况下,多数决定就极有可能并不公正,具有压迫性、剥夺性。

法国大革命时,多数派可以通过民主表决将少数派逐出议会,送上断头台,国民公会的议员甚至公开宣称:”少数派总是有罪的!”埃德蒙·柏克评论说,”绝对的民主制并不比绝对的君主制更可列入合法的政府形式”,”完美的民主制是世界上最无耻的事情,由于它是最无耻的,它也是最胆大妄为的,(因为由绝大多数人分摊了罪恶,所以)无人担心他本人会受到惩罚”。柏克所说的”完美的民主制”,即是后来雅各宾党人所实行的那种民主(也被政治学者称之为”极权主义民主”),这种民主形式我们中国人也不陌生,在土改时的群众诉苦大会上,在反右、文革时的批判大会上,95%的”绝大多数”有权将另外5%的”一小撮”划入另册,予以”打倒”或者”消灭”。革命的暴乱就象萨斯病毒一样从中心扩及边缘,从一地波及另一地,根本没有任何制度上的屏障可以将其隔离或阻止。

大革命中的法国人普遍接受卢梭的”公共意志”和”人民主权”理论,认为掌握在人民手上的主权至大至公、至高无上,而且”统一而不可分割”。这一口号在大革命时期家喻户晓,不容置疑。所以,联邦制的主张被法国革命坚决排斥,甚至于被当作国家公敌而遭到残酷镇压。在”统一而不可分”的口号下,代表了”人民”和”公意”的多数派事实上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如果你不幸沦为少数,”主权”和”民主”将以你为敌、置你于死地。因此,人们无法调和民主与自由的矛盾,无法将巴黎的狂暴形势与外省隔离开来,更无法在一个大国形成一套有效维护自由和人权的制度。

6、所有的权力都应该受到限制和约束,无论权力掌握在圣明君主、伟大政党还是民选政府的手里,即使权力直接来自于”人民”、”主权”、”公理”或”普遍利益”。实践证明,三权分立制衡的横向分权与联邦制的纵向分权,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的良好体制。

阿克顿勋爵说:”对于绝对民主真正起着天然制约作用的是联邦制度,它通过州政府保留权力来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又通过出让部分权力来限制州政府的权力。这是美国对政治理论做出的不朽贡献,因为州的权力既是民主的实现,也是民主的保障。”(见《法国大革命讲稿》)

在《联邦党人文集》中,麦迪逊极其精辟地指出,联邦制”为共和国疾病提供了共和国疗法”。

7、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点结论:

第一,联邦制从来也不是一种”分裂主义”的主张,恰恰相反,它是一种在复杂的多元利益格局之下寻求良好政治整合的理论,是对诸多的分裂主义疾病(民族分裂主义或文化、党派的分裂主义)的治本之策,是一种维护国家领土完整、阻止大共和国陷入内乱和分裂的有效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对《零八宪章》第18条之联邦制主张具有分裂主义嫌疑的误解和指责,是完全没有理由的;

第二,联邦制也绝不是一种对共和国具有破坏性或颠覆性的主张,恰恰相反,它是一种修复、完善和弥补单纯共和政体之缺陷的主张,是一种确保民主共和政体不致因地区间冲突、族群间冲突或恶性党争而发生变质、蜕化或全盘倾覆的体制设计,也是一种防止在大共和国内部发生对少数民族、弱势文化、少数派团体进行压制和剥夺的有效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说联邦制的主张具有颠覆共和国的嫌疑,也是完全没有理由的。

简而言之,无论是理论上,还是世界各国的政治实践中,联邦制都不是分裂主义,而是预防分裂、长效整合的反分裂主义;联邦制更不是煽动颠覆的暴力革命主张,而是寻求共和民主政体之宪政秩序得以长期化、健康化、稳定化的建设性方案。对当局来说,你可以批评和反对联邦制,但不能以分裂或颠覆之名陷人入罪,那与栽赃污蔑无异。

2009-2-28

袁伟时:自由和爱是永恒的人性

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的一年间,两度到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阅读《蒋介石日记》和其他档案,每次三个多月,都得到很多朋友帮助,其中帮忙最多的是唐嘉猷、洪源远一家。每周上超市购物,电脑、手机出了问题……第一个求助对象就是嘉猷。

认识他们就是一个爱心故事。若干年前,杨小凯教授写作《百年中国经济史》,把初稿发来征求意见。帮助他处理来往电邮的是他的关门弟子张居衍。小凯仙逝后,居衍回国在成都西南财经大学执教,夫人在美国加州大学(Davis)读博士,他每年有颇长时间在Davis做研究工作。我抵达斯坦福大学所在的PaloAlto后的第一个星期五,居衍驱车两个多小时来看我,到胡佛研究院的档案室帮我摘抄蒋介石日记,教我用大得有点吓人的美式洗衣机、干衣机,用吸尘器……带我去看住在校园里的嘉猷一家,说“我离得远,以后请他们照顾你吧”。这样就认识了嘉猷、源远夫妇和他们正在上小学的儿子启轩和三岁的女儿琦美。

很快,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他们是从新加坡来到美国的华人。斯坦福大学给博士研究生提供了颇为优越的生活环境。带着孩子上学的,可以租用一厅两房的小公寓,租金比校外大约便宜一半。走进他们的家,客厅中与斯坦福大学全景挂毯相辉映,是张大千的小条幅;尽管是复制品,仍给人留下主人自觉保持东方文化特色的深刻印象。他们与孩子们交谈,坚持用汉语;音响中不时传出中国音乐,甚至播出佛家的乐曲。启轩会背《三字经》和《大学》。这是他们一句一句耐心传授和借助光碟辅导的成果。后来,我送给启轩一张孙敬修爷爷讲故事的光碟。据说,两个小家伙临睡前听孙爷爷讲《西游记》,听得津津有味。

他们处理人际关系,也是挺有东方情调的。嘉猷要是回去探亲,要跑四个地方:他拿的是台湾护照,妹妹和好多亲友在台湾,自然要去。爸爸是西贡附近一家外资工厂的主管,拜见爸爸、妈妈,越南当然要去。源远是新加坡华人,要到那里去见岳父、岳母。还要去泰国。他在那里长大,与一位教过他的老师感情很深,几乎每年都要特地去看看这位师尊。“朋友的朋友就是自己的朋友”。这是东方的习惯吧。于是,不论哪位朋友的什么人要来斯坦福,他们就要忙好一阵子了。

不过,一谈及东方,他们似乎有一言难尽的复杂感情。

有一天,我告诉他们:有位在新加坡工作的著名学者写文章吹捧新加坡模式,顺便谈及不少中国官员以新加坡为典范,他们毫不掩饰自己的疑虑。用嘉猷的话来说是:“我爱新加坡和亚洲,关心东亚地区的发展,希望有方法让她更好。”但现状令人“忧心忡忡”。这使我想起杜维明教授曾经对新加坡带动儒学复兴寄予厚望,为此专门写了一部书,在中国也流行了一阵子。后来维明兄也对这种经济繁荣、福利周全,但用民主形式掩盖威权统治的模式深有保留。他虽然提倡儒学,但极力守护民主、自由。我曾当面笑称他是自由主义儒家。他没有否认。

我没有去过新加坡。一再耳闻被人打小报告之类的故事,留下的印象是你要批评执政当局可能带来大小不等的麻烦。

新加坡官员清廉,工作效率高,有口皆碑。据说,他们很注意挑选和培养人才。不过,这种挑选和培养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每年派人到各初级学院(相等于中国的高二和高三)去考察,把学生分为几等。其中最优秀的不惜工本,派到世界一流大学去培养。斯坦福大学就有几百名新加坡官派的学生,一律公费,生活优裕,并有官员带队管理。这些幸运儿是将来的社会精英。但是,这些官派的学生一定要回国工作,如果毁约,就算依照合约赔偿,也会遇到出乎意料的困扰。而如果你没有进入其中的等级,注定将来只能做比较低下的工作,升迁也慢。换句话说,初级学院毕业那一年,你的前途和社会地位也大体决定了。

源远本来成绩优异。但进入初级学院后成绩下降了。原因是她对应试教育极为厌倦,不知道为什么而读书。她面临的是新加坡教育体制的症结——学生为应付考试而学,缺乏独立思考的训练!于是,她迷上了戏剧,老往嘉猷所在的话剧院跑,结果连最低等级都没有进入。气氛低迷,前途茫茫。

幸好,戏剧活动提供了一个平台让她自由地思考,让她恢复“当人的信心”。这时,机会意外降临:美国科罗拉多学院招生。其中一个项目是要写一篇自述。她敞开心扉,把自己对新加坡教育的感受和喜爱戏剧与自己的朋友的经历抒写得淋漓尽致。凭着真诚和非常漂亮的英语写下的动人的自传,她被录取了,并且得到全额奖学金。在美国,她不但以优异成绩读完四年本科,而且顺利进入公认世界一流的斯坦福大学研究生院。与中国举目皆是一个教授带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研究生的景象不同,美国的教授通常一年才招收一两个研究生,甚至几年才招一个。但招进来以后就有比较充足的经费,不但可以维持有尊严的生活(一般每年能拿到两万多美元),而且有足够的研究经费。以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生来说,理所当然要到世界各地去收集资料和实地调查,否则论文很难通过。必不可少的条件是能申请到必要的经费。而在中国,所谓“博导”(其中好些被人们戏称为“驳倒”——一驳就倒)也只有少数能做到这一条,遑论研究生!

今年上半年,她就要进行博士论文答辩了;顺利拿到学位没有什么悬念,不少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工作机会也正在向她招手。

在西方的教育体系里,一个东方体系的等外品,用自己的才华,开辟了一条人生的康庄大道!

这种应试教育也是中国的故事,源远的困境与许多中国学生的遭遇如出一辙。不过,绝大多数中国学生没有源远那么幸运,要是进不了大学,最大的可能是加入民工流到异地去闯荡。

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要完成繁重的学业确实不容易。源远的幸运是找到一个好丈夫。从做饭到带孩子、开车、购物,全由嘉猷包了!我每个星期五晚上都在他们家里蹭饭,经常变换花样的中西菜式和主食确实做得非常可口。长得帅,脾气好,多才多艺,嘉猷是个难得的模范丈夫!他是在美国学表演艺术的,毕业后到新加坡工作,后来又念了一个管理硕士,事业非常成功。在新加坡最著名的话剧院——实践剧场(www.ttp.org.sg)从当演员开始,后来做导演,当经理,可说是一帆风顺。前两年毅然辞职到太太身边做专职家长——炊事员、保姆兼司机!当今世界,全职太太并不罕见,全职丈夫却颇为稀有;在东方各国更与传统相悖。对妻子和孩子的挚爱,推动他作出这个勇敢抉择!源远学业繁重,经常要到中国等地收集论文资料,有时一去就几个月,琦美中耳炎要做手术,为了妻子,为了女儿,他不惜牺牲自己的事业。他说,要等源远找到稳定的工作后,他才会重新工作。不过,源远不能开车,汽车一加速,她就手足无措。在孩子长大拿到驾照以前,嘉猷注定是全家的专职司机!

与喜欢拿中西文化大做文章的中国文人不同,我没有听他们谈过这个问题。但在这对夫妻身上东西文化自然交融,既欣赏现代社会和现代教育,也热爱东方传统文化。其实,文化无国界;人性的自然伸展,是现代文化选择和发展的基础。尊重人的权利,少点喧嚣和干预,让人们自由自在生活,自由地创造,人性的光辉和潜能就会展现,包括艺术、人文和科学技术在内的文化的繁荣就会计日程功。“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这些18世纪文献的精辟论断是文明发展的标志,又是持续不断地推进文明的基本保证。不是说要改革和发展中国的教育体系吗?自由是现代教育的灵魂。一辈子没有离开学校的笔者衷心祝愿:魂兮归来!让我们的孩子们别再受变相科举的折磨,让被压抑的奇才异能脱颖而出!发展文化产业的呼喊此起彼落,君知否:为什么13亿人阻挡不住阵阵“韩流”?为什么人均收入雄踞亚洲前列的新加坡却没有在文化艺术领域给人们留下什么印象?个中奥秘,耐人寻味。

胡  平:回归自由主义

2007年12月,香港晨钟书局出版了于浩成老先生的一部文集,名曰《风雨鸡鸣》。这个书名是取自《诗经》上的一句诗“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本来说的是一个女子在风雨交加、天色阴沉、鸡鸣不已的时刻,更加强烈地思念她的丈夫。引申的意思是指在恶劣的环境中仍能保持高尚的气节与操守。于浩成这本《风雨鸡鸣》是一本回忆往事和怀念友人的散文和杂文集,共收录文章37篇,大多数是作者在1994年到2004年客居美国期间所写。

于浩成是著名法学家,也是党内知识分子自由化代表人物之一。早在1979年理论务虚会上,身为公安部高级干部的于浩成就大声疾呼加速平反一切冤假错案。到了80年代,于浩成更是活跃,多次发表文章和讲话,强调法治,倡导自由。八九民运爆发,于浩成积极支持民运。六四后被开除党籍并送往武警部队关押一年半。94年应邀来美讲学,曾在多所大学作访问学者,继续人权与宪政的学术研究与著述,还担任过中国人权的理事和北京之春杂志的编辑顾问。2005年回到北京后,于浩成并未沉默,他参加了多次签名活动,出席了包遵信追悼会并在会上致悼词;杨佳袭警案发生后,于浩成十分关注,当他得知杨佳被匆匆处决后非常愤慨,写诗抗议;在不久前公布的《零八宪章》首批签署者303人名单中,第一个名字就是于浩成。

读《风雨鸡鸣》,最令人感慨的是于浩成这一类老知识分子的坎坷遭遇和心路历程。他们成长于五四之后,早年受民主与科学的思想启蒙,多多少少有一些自由主义思想;在青少年时期,他们跟随共产党搞社会主义,到了晚年又告别社会主义回归自由主义:正好印证了那句名言“一个人年轻时不信社会主义是没良心,年老时还信社会主义是没头脑”。

那么,像于浩成这样的青年为什么当初会被共产党所吸引呢?原因当然很多,我想主要有两条。

一是当时特定的历史情境。于浩成这批知识分子都是在抗日战争期间加入共产党的。西安事变后,国共第二次合作,共产党获得合法地位,影响力急剧上升。二战打响后,民主国家与苏联结盟共同反击法西斯。这就使得共产党在很多人心目中树立起一种正面的形象。生活在国民党统治地区和日本人占领地区的一些热血青年,出于对国民党政府的不满,于是就很可能被共产党所吸引。共产党主张暴力,按理说是很不容易被那些有自由主义思想的人接受的。但当时正是武装抗击外来侵略者的时候,共产党抗日的调子唱得比谁都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把它的暴力合理化了。因为共产党不同于当时那些民主党派,共产党拥有自己的军队和地盘,这就使得很多年轻人在对国民党失望之余,不是加入那些民主党派,而是加入共产党。反过来想,如果没有抗日战争,如果共产党还是像先前那样折腾暴力革命搞血腥共产,那些有自由思想的青年多半就不会加入了。

另一条原因我想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魅力,特别是对当年那些具有知识分子气质的青年。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魅力在于,它是一套包罗万象的整全性理论,既揭示了自然界的规律,又阐述了人类社会的规律;既解释了历史,又指明了未来;既告诉了人们革命的道理,又告诉了人们人生的意义。它把宇宙间的一切都连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它虽然没有给一切问题提供现成的确定不移的答案,但是却给出了寻找一切问题的答案的指导原则。其他的各种主义,例如自由主义、民主主义、三民主义、民族主义,还有实证主义、实用主义,乃至宗教信仰,都不像马克思主义这样包罗万象,因此就不如马克思主义那样对知识青年有吸引力。

时至今日,社会主义早已名声扫地,马克思主义也被视为理性的狂妄而失去魅力。在乌托邦破灭之后,我们看到了两种选择:一种是像于浩成那样,毅然回归自由主义,为中国实现民主宪政而奋斗不已;另一种则是蜕变为虚无主义、犬儒主义和赤裸裸的专制主义。

我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认识于先生的。于先生旅美期间我们接触更多。先生儒雅温厚,不仅可敬,而且可亲。于先生出生于1925年,属牛。今年又是牛年。借推荐于先生大作之际,我谨向于先生表达由衷的敬意与问候。

博  笑:政治笑话:五毛的贺电

人大收到新华社改稿全国五毛业者的贺电,内容如下:我们衷心祝贺全国人大的顺利召开!但同时呼吁提高五毛业者的待遇,口号如下:

    猪肉涨价,毛何不涨?
    五毛五毛,九牛一毛!
    五毛救国,谁救五毛?
    五毛罢工,大家完蛋!

杨恒均:让互联网成为言论自由的试验场

引子:总理,请你喝口水吧

温总理在线和网友聊天开了先河,虽说三十几万条网友提问只有小部分经过网站编辑和主持而到达了温总理,但我感兴趣的民主、民生、腐败(尤其是什么时候公布官员财产问题)以及在伦敦被扔鞋后的感觉和感想等都被提了上了,温家宝总理不但没有回避问题,显然比在现实的世界里的回答更加真诚和真实。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的空间里,中国领导人感受到比较真实的民意,普通的民众也感觉到比较真实的总理。我要对这件事表扬一下,同时,也对温家宝总理平和、中肯的回答予以肯定。

温总理一上来的第一句话雷到我了,他说:“(网络聊天)对我来说是第一次的事情,第一次的事情难免有些紧张。”总理这句话一出口,立即让那些焦急等待提问、多少显得有些紧张的网友们不那么紧张了。

我想,鉴于互联网的对政府的监督,前所未有的迸发出来的未经过秘书们处理的原始民意,总理说自己有些紧张应该是真情流露。好在,温总理一紧张,我们的网友就不那么紧张了,对不对?

不再紧张的网友们立即找到了主人翁的感觉,在交谈中,他们也多次说了一句雷到我的话:总理,请你喝口水。

上次胡主席上网,他们不通知我,这次温总理聊天,也没有我的份,不过我还是要过过主人翁的瘾,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弱弱地说一句:总理,请你喝口水,让我来说两句吧?

第一章, 互联网结束了有人民没有民意的时代

在我的一篇学术论文中,引用了这样一段经历:1998年在华盛顿的一次研讨会上,来自日本防卫厅情报部的军官提呈了他研究中、日、美、台的形势分析论文。在这篇论文中,他以确凿的材料(特别是数据)展示了日美台三地政府和民间对台海局势的态度与意见。每讲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时候,他都能用调研数据列明那个政府(以及国会)对台海事件的态度和政策,同时公布比较详细的民意调查数据来说明民间的意向。

可是在他的文章讨论到中国大陆时,他只是用大篇幅写了北京政府的态度,甚至津津乐道地把中国政府高层的强硬派和温和派拿出来作比较,却始终没有论述中国民众的意见。

一位与会的美国专家打断这位日本研究员问道,你在分析日本、美国和台湾的时候,都分析了当地的民意,只是在讨论中国大陆形势时,你却只字不提民意,难道中国大陆只有政府,没有人民吗?

这位日本防务厅的研究人员一开始有些尴尬,但随后就傲慢地辩解道,中国大陆当然有人民,也有民意,但我不认为我们现阶段有什么可靠的办法弄清那里的民意。独立的民意调查机构无法在中国大陆从事调研活动,而那里所有的媒体几乎都是政府的喉舌,媒体反映的民意基本也是政府的意思。作为一名研究人员,我认为在严肃的论文里列出这种所谓的“民意”,不实际,不科学,经不起推敲。

与会者听了这个回答,有的耸耸肩,有的叹口气,有的做一个鬼脸,而当时唯一在场的中国大陆人就是我,我本能地想反驳他,却不知从何下手,自然是憋了一肚子的委屈,还有屈辱。

十年后的2008年,当我再次来到美国的时候,我特意收集了上百份华盛顿几大智库研究中国问题的学术报告,我惊讶地发现,在所有西方(包括日本)研究中国的报告中,中国大陆的民众的意见和看法已经占据了主要的位置,有些学者认为这些民意终将左右政府的施政方略,还有的学者甚至认为中国的民意终将决定那个国家的未来。

十年时间,发生了什么?如果我们细心翻阅一下这些研究报告,就会发现,这种多少年都不会有变化的八股文式的研究论文中出现了一个十年前还没有、现在却必不可少的新词语:互联网。

互联网!不但成为西方学者窥视中国民意的唯一可信的窗口,也是中国民众表达意见、实行中国特色的舆论监督、参政议政的最切实可行的平台。而且不可忽视的是,互联网也逐渐成为中国高层有识之士越过尾大不掉的臃肿的机构直接了解民意、与民众沟通的最有效的平台。互联网提供的虽然是虚拟的空间,但却让中国民众第一次能够实实在在地“触摸”到言论自由、以民为本和参政议政这些普世价值中最核心的内容。

第二章, 互联网民意是不是真正的民意?

有专家说了,就算上网的三亿人都积极参政议政,也是13亿人口中的一小部分呀,更何况上网的人大多是玩游戏、看新闻、收发邮件!还有更致命的弱点,农民绝大多数不上网,所以,真正从网络上看到的民意只不过是一些精英们的民意而已。

这话说的有道理,然而,却是跳入了一个陷阱。因为按照这话背后的逻辑,13亿人能够发言的平台才能代表民意,正如我们说起民主的时候所说,只有每人一张选票才是真正民主一样。

可问题是,如果按照这个标准,美国这种走在民意自由表达最前列的国家什么时候才有真正民意的?大家知道美国在230年前立国的时候,所有的少数民族和妇女没有投票权,大多数的穷人也根本没有条件投票,更不用说利用当时只有少数富翁才拥有的媒体表达“民意”了。正是因为当时的科技和交通不发达,美国设置选举制度时才选用了不是靠每人一张选票的大选举团的投票制(也最终造成了后来发生的少了选票的布什反而当选总统,获得多数选票的戈尔反而落选)。

无论是民主还是民意表达,连美国这种国家都有一个渐进过程,从少数有条件关心社会的有产精英开始,让民主在稳步发展中,让民意的基础渐渐扩大、雄厚起来。

说到这里,有人立即打断我了,他们会说,那是以前,现在不同了,要说民意,我们就要从13亿人开始,要说民主,我们就要人手一张选票,否则就是歧视,就是精英政治。我说,哥们,我坚决赞成你,但我得告诉你,如果你不一步步开始,不从一亿人开始,不从三亿人开始,你永远到不了13亿人。

如果说网络民意等于民意,我想很多人感情上都受不了,毕竟很多不懂得上网的农民的民意被排除在外了,更不用说一些文盲和年纪大的人。可是,从希腊的民意到美国民意,大家难道没有看到民意表达的渐进曲线?那个曲线从希腊广场上的几千人,到美国建国时的少数精英和有产者,再到几十年前的多数,几乎走了几千年。

即便几千年后的今天,美国照样有相当数量的民众(有时甚至超过了大多数)根本不去使用自己的“民意”,而且在很多时候有相当一部分(好在没有到公民的一半)美国民众连手中的民主“选票”都不去使用。但我们谁都不会去指责他们的民意没有表达出来。

互联网虽然只是一个平台,但在中国目前的形势下却有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其实,互联网并不是精英的互联网,在大部分农村,只要你愿意安装,并不比有线电视和电视机贵,而且,在乡村一级,基本上都有网吧了。如果你真想利用互联网看到人家不让你看的新闻和信息,想表达你在现实中无法表达的“民意”,没有人可以阻挡你的,即便你不认识字,你也可以让你玩游戏的孙子带你发言。从这个意义上说,愿意利用互联网的精英正好是被自然选出的精英。或者说,是因为你使用了互联网才成为互联网精英,并不是因为你是精英才使用互联网,很多社会中的精英就根本不上网。

我举个例子,中国大陆的年轻人每天上网玩游戏,对论坛讨论国家前途的事不关心,认为写博客是多此一举。有人因此得出结论,你看这大批网络年轻人,他们都不关心国家大事,怎么能说互联网代表民意,难道他们不是民众?难道只有你们这些愿意在网络上发言的人才代表民意?

我说,你说错了一半,又说对了一半。民意当然是你愿意表达才能叫民意,那些有一定条件而不愿意表达的人用他们的沉默表达了他们的“民意”,那就是不关心自己的“民意”,认为自己的声音不重要。这种情况在美国和澳大利亚比比皆是,他们根本不去投票。

所以我要说,民意并不都是跟着你喊“民主、自由”才叫民意,人家什么也不说,安于现状也是一种“民意”。对于那些玩游戏的孩子来说,等到他们父母不供养他们了,等到他们没有工作没有饭吃了,等到他们不表达自己的“民意”别人就欺负他们把他们当屁民的时候,你说他们会不会利用自己面前的互联网表达“民意”?如果还不想利用,或者认为没有用,那么就说明他们很享受被欺负,很喜欢当屁民,难道这不也是一种民意?即便民主真实现了,如果大多数人愿意当愚民,难道你就说那不是民主吗?

而且,自由不是免费的!(Freedom Is Not Free),且不说有互联网的存在你不利用,就算没有任何平台,你不去争取,自由会“带着微笑来到你身边吗”?换一句话说,你不去争取自由,那你也不配享用自由。你不去争取民主,民主也不会死皮赖脸地缠着你不放。

美国是一个自由的国家,但即便在美国民主制度确立后,在立国的时候言论自由就被无限推崇的美国,过去两百年,民众为言论自由也从来没有停止过抗争,甚至付出流血的代价!你说那种连走两步路到网吧,或者少吃几顿饭装一个宽带都不愿意,发一个帖子就怕得要命的人,你真把言论自由硬塞给他们,天下不大乱,那才怪呢?

第三章, 推进言论自由的后发优势和后发劣势

我有一个思考,那就是对于中国这种发展中大国,我们在经济发展上既然有后发优势和后发劣势,那么,在推广言论自由和民主推进中是否也存在着后发优势和后发劣势呢?

当然有,所谓后发优势实在举不胜举的。这个世界上所有从没有言论自由走向言论自由的国家的发展道路都清楚呈现在我们眼前,他们经过的曲折,受到的挫折,付出的代价,取得的成绩,都一览无余,历历在目。毫无疑问,他们走过的每一条道路,都是我们最好的教科书,这就是我们的后发优势。如果我们要从无到有,只要我们用心学习,我们一定可以避免很多弯路和混乱,以最小的代价从最快的道路到达我们要去的目的地。

那么,除了后发优势,有没有后发劣势?这几个月,从美国到中国,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而且转弯抹角以不同的方式向各种老师和网友请教,我的结论是,我们的后发劣势正是从我们的后发优势中生出的。

我们知道,有了那些后发优势,很多人突然对于过程不再关心,我们的眼睛盯住住今天美国的民主高度(连黑人都上台了),盯住所有言论最自由的国家的辉煌成就,忘记了人家是怎么艰难走到今天这一步,忘记了各种博弈和妥协,忘记了流血和流泪,于是,当我们在前进途中有了任何一点的妥协,或者走了“弯路”,都有人不满意,伤心气馁,甚至暴跳如雷,好像只有在一夜之间达到目的成为唯一的选择。

说到这里我要插一个故事,带点私货。很多读者给我来信,其中相当部分的读者都问了一个相同的问题:杨老师,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等到那一天?三十年还是五十年?我等得到吗?如果等不到,那又有什么意思?

大家当然知道他问的那一天是哪一天,可是我却无法回答这个问题,而且当我收到太多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我心里渐渐郁闷和烦躁起来。

我能够从这些读者的口气中感觉到他们关心的只是那一天,我很理解。但我无法接受有些朋友仿佛只为那一天而活着,把那一天看得无比重要,仿佛那一天不来到,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我想在这里对所有提问的朋友回答如下:我不知道那一天什么时候到来,但我知道,如果你只抱着等那一天到来的心态,而且认为那一天比现在的每一天都重要的话,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那一天永远不会自动到来,就算被别人带到你的身边,你还是没有准备好,于是那一天也就和以前的每一天一样,至少对你来讲,没多少意义。

是的,我不知道那一天什么时候会到来,如果三十年不来,就五十年吧,如果五十年还不到来,就等到五十年零一天,那又怎么样?只要你把现在的每一天都变成向那一天进步的一天,那么,你过的每一天虽然都不是那一天,但也绝对不会是昨天的某一天,这一切都将会有所不同。对于期盼那一天的朋友,我的忠告是:你得自己走过去,别等着那一天走过来。

我们在很多方面是很落后,但我们因此也有了很多后发优势,可是,如果我们不调整心态,那么这些后发优势会也是我们的后发劣势。如果我们眼前只看到差距,看到鸿沟,看到遥遥无期的那一天,而不愿意在现有的条件下,一步一步艰难跋涉的话,如果我们只等着某个人出现,等到某个人在讲话中让你们兴奋得跳起来,等着某种东西会自动消失的话,那么,我们拥有的那些后发优势,都会变成让我们高不成、低不就甚至寸步难行的后发劣势。

第四章,言论自由会引起混乱吗?

这是一个很容易掉入陷阱的问题,我先不直接回答。我想先问一下,言论自由给西方社会带来混乱没有?答案当然很简单,没有。可是,结合我上面所说,你能告诉我西方从什么时候起算是当今意义上的“言论自由”吗?

如果说当今是一个非常高标准的言论自由,那么西方人用多少年才走到今天?例如美国,在内战时,南北双方都曾经要处死记者,因为他们的言论自由危害了“国家安全”;越战的时候也出现了五角大楼文件的案子,言论自由的急先锋报纸被起诉……那时的美国算是拥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吗?如果不算,那么,我要问一句,美国的言论自由从建国开始,一直在以其客观和主观的条件限制了一部分人的话语权(例如白人和黑人奴隶、无钱无势无土地的白人等),这样的发展轨迹是本应该避免的弯路,还是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如果是应该避免的弯路,那么为什么所有言论自由的发达国家,历史上几乎都走过类似的漫长“弯路”?如果是有一定的“合理性”,那取消这种合理性,是不是会造成一些混乱?

有了一定后发优势的发展中国家,在二次世界大战后以及最近几十年都有或多或少绕过了西方走过的漫长弯路而一蹴而就地踏上民主和言论自由之路的,可是,我们难道没有看出来,他们确实为此付出了一些代价?当然这些代价比起没有言论自由和民主要小得多,但如果有一个更好方法减低这些代价呢?

如果没有互联网,我上面的话只是多此一举,不但毫无实际意义,而且有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利益集团当作抵制言论自由和民主的挡箭牌。

有了互联网就不一样了。如果我们不象日新月异得有点浮躁的互联网一样,如果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看一下过去十年互联网在推进中国言论自由中扮演的角色,我们会惊讶的发现,中国的网民在互联网上用了十年的时间,差不多走过了西方国家在现实中走过的上百年历程。从上网的人数——从当时的几万精英到现在的3个亿,到互联网上讨论的议题的逐渐深入,对政府的监督和参政议政,也和西方那些经历过几十年甚至上百的历程惊人的相似。

其实没有必要吃惊,也许有人会立即指出中西之间某些制度上的本质的区别,但没有必要过分强调,言论自由的本质只有一个,一旦言论自由了,最终的目标也只能是一个。正是有此信念,所以在这篇文章中,我不再提引起大家争议的“民主”这个概念,而始终只讨论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和派别公然反对的“言论自由”。

第五章, 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为什么不会引起混乱?

这一段不是给我的读者和你看的,至于给什么人看的,你看过后就清楚了,所以,你就不要用政治正确来评判如下这几段文字了。

首先,从十年前互联网起步发展到今天,互联网的特性正好让一部分对言论自由感到非常陌生和感到麻木的人被自然隔离,让因为自身自愿或者被迫变得愚昧的人退避三舍,让一部分哪怕你真给他言论自由他也绝对不会使用或者不知道如何使用的人敬而远之,这在客观上,让那些愿意追求言论自由,也认为自己适合民主,认为言论自由可以让中国进步的人成为互联网上言论自由的先锋队,也就是有些人口中变成贬义词的网络精英。

从政治正确的立场出发,这种把一部分不适合言论自由的人隔离起来的事在当今文明的社会是任何人和政府都不会去做的——如果你现在实行言论自由,却还去限制一部分人的言论自由,理由是他们素质低或者他们不知道如何使用自由的言论,那本身就是严重违反了言论自由和人类的基本政治道德。

可是在人类言论自由的历史上,这种事却发生在几乎任何一个先进国家里,历史学家们给这种情况找的借口是: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所限(包括科技落后,交通和通信不发达等等)。可正是种情况,却把后发民主国家置放在非常矛盾的位置上——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水平,包括民众的素质,确实和西方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水平不相上下。可当今文明社会,无论你多么落后,又有哪一个国家敢于从西方百年前或者几十年前开始实行民主,推广有限制的言论自由?

然而,我们看到,互联网的特性却自然而然地做到了这一点,而且没有任何人有异议,因为这不是人为的,而是互联网的特性使然。

其次,比起现实世界,互联网有便于控制的特性。实际上,即便在互联网上,也多次听到一些所谓的“有识之士”大喊言论自由“太过分”,“失控了”、“低俗了”。持这种观点的人应该去研究一下,看看这个世界上,有哪一个拥有言论自由的国家,在争取言论自由的过程中,没有出现所谓言论自由失控的现象,更不用说纳粹德国等极端的例子。

中国互联网上出现的一些过激的言论等等,也都是西方国家在现实中经历过的,只是,由于有了互联网,虽然我们的言论自由有时显得不那么靠谱,显得不太“真实”,但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没有那么严重。这对于统治者,无疑更加容易接受。

第三,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可控制性还反映在,它本身是由每一个分散的网民的自由言论组成的。虽然我们常常听到一个词语叫“广场政治”,而且在互联网上常常出现“广场政治”的现象,但毕竟,互联网上从来都没有一个现实中的让一些人紧张的“广场”存在,网民都是各自为政,散布在每一台电脑后面,眼屎巴查,或者带着高度近视眼镜,牙也不刷,臭屁烘烘,又或者在发表冠冕堂皇的言论时,象我现在一样,穿着一块小小的遮羞布似的三角短裤……

我这次到美国,和很多关心中国的美国朋友聊天,发现一个问题,他们也搞不懂为什么中国的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的尺度要远远大于现实社会中的平面媒体等。我当然同意一些朋友所说,互联网是一个高科技,很不容易管理。但如果认为这是唯一的原因,那你显然对我们强大的国家了解不够。所以,我宁肯相信这也是高层的一种新思路。而这种新思路也是在考虑到上面三个(或者还有更多)的原因后推出的。

而在这种新思路的鼓励下,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监督了政府,部分地威慑了贪污腐败,给民众一个宣泄的渠道,有利于现实社会的和谐,民众参政议政,对国家有了更强的向心力,从而也给政府更多的信,发展到互联网成为高层了解民意的一个窗口,这是一种良性互动。

第六章, 我们还能够在互联网上走多远?

回头看看,短短的十年,其实我们已经在互联网上走了很远,我们甚至已经把现时中国远远抛在了后面。当初互联网出现的时候,很多人认为它会改变世界,不过才过了几年,没有看到预期的结果,很多人就失望了。当时毕尔盖茨说过一句话:人们对于新出现的高科技,往往过高估计它在短期内的作用,却又总是过低估计它在较长时间的重要性。互联网就是这样的高科技。

当我写了这么多的时候,很可能有人会站出来说,你都是说的虚拟的互联网,那和我们现实社会有什么关系?就算你在虚拟的世界里走得再快,又关我们什么事?

我说,那也许是虚拟的互联网,那些网友大部分是穿上马甲的“虚拟人”,或者是隐名埋姓的无名英雄,可是,离开电脑屏幕,他们毕竟也是这个现实社会里真实的人,而且他们彻底打破了现实社会里精英划分的标准,在虚拟的世界里为我们从新确定了精英的概念:只要你愿意,你都是随时可以发言的精英!

最重要的是,从目前的种种迹象看,没有人会否认,网民们在互联网上一路走来,已经走进了贪官污吏的内心世界,跟随公费旅游的官员走到世界各地,还走到监狱去调查躲猫猫事件,走进了两会的会场,现在甚至走进了温家宝总理的会客室,我想,这些都不是那么虚拟的,对不对?

所以我说,在虚拟的互联网上,不在于我们能够走多远,而在于当我们在这里提高了自己的民主素养,练习了我们的自由言论,学会关心国家和自己,维护国家和自己,接受了更多的真理,获得了更多的认同,达成了更多的共识后,我们什么时候能够轻轻关上电脑,离开虚拟的空间,回到真实的世界!

尾声:要诚实,要用心讲话!

文章的结尾,我还想回到温总理和网民聊天的那个虚拟的现场。除了温总理说自己第一上网有点紧张之外,他还有一句话雷到我了,那一句话最早是由几位网友几乎同时发到我的信箱和手机上的。

那段话是温总理表达自己有点紧张后说的,他说,“母亲告诉我,无论对什么人要诚实,要用心讲话。”

那几位最早把这句话发给我的网友说,这句话正好是你上次在广州网志年会上发言的内容。有一位说,其实,老杨你还在以前其它的文章里也说过几乎一模一样的句子,温总理是不是学你的?

温总理当然不是学我的,因为如果你找温总理以前的讲话,他早在几年前也讲过类似的句子。不过,我也不是“剽窃”温总理的。毕竟,在我们小时候,几乎所有的母亲都这样反复教育过我们。

看着纯洁可爱的孩子,所有的母亲都希望他们能够诚实的长大,诚实的生活,诚实的工作……但请大家记住,不是所有的母亲在孩子长大后,还仍然“敢”教导自己的孩子一定要“诚实”——因为在一个失去了诚信不再诚实的社会,如果坚持要求自己成年的孩子们仍然“诚实”,我恐怕他(她)要就是到处碰壁,要就是寸步难行,那样的话,年迈的母亲会很痛苦的!

但温家宝总理的母亲是一位值得敬重的老人家,她至今还告诫自己67岁的儿子要诚实……这位母亲和大多数不再叮嘱自己儿子要诚实的母亲有什么不同呢?也许她老人家知道,她有一个可以影响很多、很多母亲的儿子,也是一位可以影响很多、很多孩子们命运的共和国总理!

也许,无论是虚拟空间里的真实,还是现实世界里的虚假,不管我们走了多远,还能够走多远,最终起重要作用的还是温总理说的那句话:要诚实,要用心讲话……

至少,我这篇文章就是用心写出来的诚实的东西,我现在很想知道,这样的东西能够在虚拟的空间里走多远呢?

杨恒均 2009/3/5 北京

田奇庄:北京律协第二轮选举创造了无耻奇迹

这样的选举如果发生在一百年前的中国,也许不足为奇。然而,在人类社会进入新千年之后的今天,在民主法治被世人普遍认可、国家大力推进基层民主选举的今天。在中国的首都北京,以维护公平正义为职业的律师协会,竟然创造了足以载入吉尼斯史册的奇迹——完全排他性选举,蛮横地将他们不满意的律师完全除于选举之外。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七届北京律协中的一些人将呼吁直选会长的律师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为了防止他们被选为会员代表,精心设计了律师代表选举办法。

呼吁直选律师的律师对选举办法提出了许多批评意见,并要求其改正,但协会置之不理。程海、张立辉等律师不得不按照他们的不合理办法参加选举。

律协的选举办法剥夺了个人会员联名推荐候选人的资格,个人会员只得自荐,还必须两个或更多律师事务所盖章同意。程海、张立辉没有放弃自己的权利,他们主动登门宣传自己,分别获得了两家以上律师事务所的推荐,理应成为名正言顺的正式候选人。然而公布的结果出人意外,程海、张立辉都未能成为正式候选人。

朝阳区选举委员会既不公布得到两个以上所盖章推荐的初步候选人名单,也不公布正式候选人是如何产生的,就把程海、张立辉二人刷了下来。 名子不能印到选票上,意味着什么,大家都很清楚。

然而程海、张立辉并不气馁,他们说,我们提出的降低会费,直选会长主张广大律师是支持的。选票上还有另选他人一栏,只要我们努力做工作。完全可能获得律师们的支持。他们印了宣传资料,一家家地走访,登门拜票,赢得了不少律师的理解了支持。

在2月26日 的选举中,许多勇敢的律师在投票时顶住压力,在另选他人栏里填上了程海、张立辉、童朝平、唐吉田、杨慧文的名子。选举结果表明,程海72票排名第5(全部候选人是13名),杨慧文53票排名第10,唐吉天48票排名12、童朝平47票排名13.张立辉在另一选区得到了69票,排名在前列。

律协的律师代表选举办法规定”所有候选人都没有超过半数,应当进行第二轮选举。另行选举时,按未当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另行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

然而,让谁都无法相信的是,律协居然自打耳光,在公布的第二轮候选人中根本没有程海、张立辉、童朝平、唐吉田、杨慧文的名子。更为恶劣的是,律协居然炮制了一个匪夷所思的选票:不但得票少的人成了选票上的候选人,而且根本没有另选他人一栏(选举办法规定可以另选他人,且公布的选票样式也有另选他人栏)。并规定,如果在选票上填写候选人之外的名子就是废票。也就是说,他们用这样的选票将程海、张立辉、唐吉田、杨慧文、童朝平等呼吁直选律师完全排除在外。

程海、张立辉、童朝平、唐吉田、杨慧文等五位律师当即写信,对北京市律协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朝阳选区选举委员会非法侵害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践踏会员民主权利的卑劣做法,表示最强烈的抗议!

得知信息后,法学博士许志永气愤地写下了这样一段话:”难以想象会有这样公然违法的选举,难以想象一个律师组织会如此公然践踏法律,难以想象律协的选举会如此荒诞,难以想象为了基本的权利和尊严他们要如此艰辛付出!”

3月4日,参加选举的律师们完成了第二轮选举。这是没有任何悬念的选举——如果这也叫选举的话。司法局官员和律协头头如临大敌,紧紧盯着选举现场每一个人,给到场的律师施加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尽管如此,在程海选区,出现了45张废票,有十多人当场抗议放弃投票;在张立辉选区出现了33张废票,14人弃权。

不少律师走出选举现场后说,都说律师以维护公平正义为职业,谁能想到自己的协会操纵选举居然到了如此厚颜无耻的地步,今天是北京律师协会的耻辱日。

张立辉找到朝阳区选举委员会官员说,在这件事情上,你们休想推卸责任,历史将会记住你们的作为。希望你们懂得什么叫规则!什么叫良知!

程海、张立辉等人表示,绝不接受这样的选举结果,随后将逐级反映问题,要使用投诉、起诉以及付诸公民审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