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琳:达赖喇嘛出走印度经过

从那天起,国际政治舞台上出现了一个名词:西藏问题。

1959年3月21日,星期六。订阅《纽约时报》的美国民众从家门口拿到报纸,浏览头版标题时,看到一篇特别报导。这篇前一天发自印度新德里,题为“藏人在拉萨与中国人交战”的报导首次披露了拉萨发生的事件。 当美国人看到这篇报导时,事情已经发生了整整十一天, “拉萨事件” 已经演变成了“拉萨战役”。

关于这个事件的中心人物达赖喇嘛,报导仅说“西藏统治者达赖喇嘛去向不明”。不过, 就在《纽约时报》的读者们阅读报导的时候,达赖喇嘛正在一座名叫宗确辰耶的小寺庙里宿营。他与家人、经师,以及部分噶厦政府成员等离开拉萨已经四天了。当时未满24岁的达赖喇嘛很可能并没有想到,此一去,就是整整半个世纪。

50年前达赖喇嘛出走印度这个历史事件,经过各种有意无意的渲染和加工,几乎变成了一个“当代神话”。即便是“神话”,汉藏两族也有不同的版本。 汉人中流传的版本中,比较典型的有两个。国人私下流传的版本是“让路说”:毛泽东宽大为怀,给达赖喇嘛让了一条路,任他借道山南逃亡印度,否则达赖喇嘛插翅难逃。对外的版本则是“劫持说”:拉萨发生有预谋,有组织的反革命叛乱,叛乱分子选定3月10号这天动手,解放军忍耐了十天之后,奉命向妄图分裂祖国的反动分子还击。反动分子溃逃之时, 将达赖喇嘛劫持到印度。这个版本至今还在流传。

藏人中流传的版本说的则是“红汉人”试图绑架达赖喇嘛,但是各路神灵纷纷相助,达赖喇嘛在众目睽睽之下神不知鬼不觉走出罗布林卡宫。之后的两个礼拜里,大多数日子空中乌云密布,遮挡了飞行员的视线,因此“红汉人奈何不了观音菩萨”,达赖喇嘛一行成功进入印度,西藏文化的一线血脉得以域外保存。这两个版本都是对这个西方记者称之为“世纪大事”的事件作出的解读,汉方偏重宣传,藏方偏重宗教。然而,历史即非神话,也非宣传。在对历史事件解读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的是,达赖喇嘛为何出走?

一、关键一周

1959年3月10号上午, 达赖喇嘛一如往常,早晨5点起床,去小经堂打坐。打坐之后,他照常去花园散步,享受清晨的宁静。可是,走进花园,他隐隐听见宫墙外传来喊叫声。达赖喇嘛匆匆走进宫室,派人出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出去的人很快回来,向他报告拉萨民众正从四面八方涌向罗布林卡,说是要阻止达赖喇嘛去军营观看预定的演出。“拉萨事件”就此拉开序幕。

从目前已经公布和出版的各种史料中可以看出,1959年3月的拉萨事件并非如我们一向被告知的那样,是一个在美国和印度情报部门精心策划下,早有预谋的事件。导致事件的发生有一个过程,在此期间,各种异乎寻常的因素综合在一起,双方沟通不良,相互猜疑,对局面都有误判,加上一方对“帝国主义”和“反动派”作用的夸大;而另一方则是民怨长期积累,借着“达赖喇嘛看戏”这件小事突然爆发。事件的起因仁夏加先生的著作《龙在雪域》中有详尽的描述和分析,此处不赘。

“拉萨事件”爆发时,拉萨,乃至西藏地区是什么样的局面呢?当时拉萨城外住了大批康巴难民,“四水六岗”,即康巴游击队,在山南活动。山南许多地区在康巴游击队的控制之下。张经武和张国华都不在拉萨,拉萨的日常工作由政委谭冠三主持。美国中央情报局的两名电报员阿达和诺布虽然已经从印度回到西藏,并且根据CIA的指示去过拉萨,设法见达赖喇嘛,但是侍从长帕拉担心他们惹来麻烦,不肯让他们觐见。二人于是离开拉萨,去山南找四水六岗卫教军总指挥贡保扎西。事发之时,他们远离拉萨,3月25日才在加里宗的巩多江加入达赖喇嘛一行,并与CIA取得联系。 而贡保扎西本人那时在山南某地,对拉萨的事一无所知,他得知“拉萨事件”的时间跟美国民众得知的时间差不多,还是从印度电台的广播里听说的。不过,四水六岗那时候已经化整为零,一支约50人左右的小分队就驻扎在离拉萨不远的贡卡,守着藏布江的渡口。正是这支小分队,在达赖喇嘛一行出走事件中,起了重要作用。

当时拉萨有两套政府体系,一套是噶厦政府,另一套是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噶厦政府的两名司伦已经辞职,达赖喇嘛没有指定继任者,噶厦政府差不多等于半瘫痪。这两套政府班子中,筹委会根据中央的指示“坚持大权独揽,集体领导的原则”,但是有些工作依然责成噶厦政府执行,因此两套班子互相牵制,但是都无法掌控全局,而普通民众则对这两套班子都不信任。也就是说,西藏基本处于无政府状态。

“拉萨事件”中有一点常常被忽略,即民众的愤怒并不仅仅指向中方,同时也指向噶厦政府。当时包围罗布林卡的民众除了高喊“中国人离开西藏”之类的“反动口号”之外,他们也对出入宫殿的噶伦们呼喊“不要拿达赖喇嘛换大洋”,“达赖喇嘛比一袋大洋更宝贵”等口号。民众认为是噶厦政府的无能使得达赖喇嘛被架空,如今当他面临危险,噶厦政府却无力保护他。正是出于对政府的不信任,民众才觉得自己必须挺身而出。历史的诡异在于,包围罗布林卡事件以惨烈的结局告终,却是普通藏人打破西藏权贵对政治事务的垄断,直接参与政事的开端。同样的原因使得噶伦们反复劝说民众离开,可是无法奏效,民众在现场推选了自己的领导人,根本不听噶伦们的话。

大规模的群众事件一旦爆发,其走向往往很难控制。事件爆发之后,各种力量纷纷出现,各有各的目标,各有各的策略,形成不同的层面。最外层的是那些直接参与者,他们的目标通常很简单,也很直接,然而,真正左右事件走向的,往往并不是他们。“拉萨事件”亦如此。当成千上万的拉萨市民,三大寺的部分僧侣,以及住在城外的一些康巴难民涌向罗布林卡的时候,各种力量随即开始幕后的运作。 发生在3月10日到17日这关键一周内的幕后运作,决定了历史的走向。

二、“打”与“逃”的部署

3月10日一早,大批拉萨民众涌向罗布林卡这件事,双方都是措手不及。民众的愤怒剧烈爆发,很快出现暴力行为。达赖喇嘛宣布取消去军区礼堂观看演出,希望民众离开,派三位噶伦去军区当面对谭冠三解释。当天谭冠三将军给达赖喇嘛写了第一封信,达赖喇嘛次日遣人送去答复。今后的几天里,双方你来我往,各写了三封信,直到3月16日为止。1959年3月29日,也就是达赖喇嘛进入印度的两天前,新华社发表了这些信件,作为达赖喇嘛被叛匪劫持的证据。 新华社评论员当然不会说明,这些信件不过是双方拖延时间的表面文章。

事发突然,双方都不得不根据各自的判断迅速作出决策。事发几个小时后,西藏工委向中央电报拉萨发生的事。次日,工委再次向中央电报事件的发展,并且提出“从一系列情况看来,反动分子当前的主要阴谋是设法劫走达赖。而达赖被劫走有可能也确实是存在的。”这个判断成为“劫持说”的开端。

3月11日夜晚,中央给西藏工委指示:“西藏上层公开暴露叛国反动面貌,是很好的事,我们的方针应是:让他们更加嚣张,更加暴露,我们平乱的理由就更为充分。中央军委正在积极进行军事准备,但是什么时候开始平乱行动,要看形势发展才能决定。”也就是说,“拉萨事件”的次日,中方已经作出了“军事行动”的决定,何时展开这一行动只是时间问题。接下来的几天里,中央军委给西藏工委一系列有关军事行动的具体指示。毛泽东当时在武昌,他在“拉萨事件”爆发的第三天,即3月12日,就明确指示西藏工委“军事上采取守势,政治上采取攻势”的策略,指出这一策略的三个目的是“分化上层,教育下层,引诱敌人进攻”。为什么要“引诱敌人进攻”呢?因为毛泽东希望借此机会大打一仗,小打小闹只会让达赖喇嘛等人逃走,虽然这样也不坏,“但是不如争取大打一仗为更有利”。因此,就在谭冠三将军与达赖喇嘛信件往返的那些天里,中方在暗中进行周密的军事部署。 从这些文件里不难看出,“拉萨事件”到“拉萨战役”是必然的,而且也是无法避免的,武装冲突迟早会发生,就算3月没事,也是过得了初一,过不了十五。

达赖喇嘛亲政,是“临危受命”。1950年他登基后的第一个行动,就是避难亚东,随时准备逃亡印度。当时他面临几种选择,一方面是他在印度的哥哥催促他尽快离开西藏;另一方面是三大寺的堪布和噶厦政府请他尽快回拉萨安定人心,同时中央驻藏代表张经武将军正在前往亚东的路上,要与他面谈。年方十六岁的达赖喇嘛决定等到见了张经武再做决定。见面之后,达赖喇嘛几乎是立刻就做出了返回拉萨,与中央政府合作的决定。

五年的合作却使达赖喇嘛深感失望。他觉得自己留在西藏已经无能为力。1956年,达赖喇嘛去印度参加释迦牟尼两千五百周年纪念活动时,他的二哥嘉乐顿珠通过印度情报局长穆利克,向尼赫鲁总理提出了达赖喇嘛避难的请求。不过,在尼赫鲁和周恩来的劝说下,达赖喇嘛还是改变主意回到西藏。那时候,康区和安多土改过激导致藏民反抗,烽火已经波及噶厦政府管辖之下的西藏地区。西藏各地狼烟四起,谁都不知道局势会朝什么方向发展。达赖喇嘛陷入两难处境。他虽然不支持康巴人的武装反抗,但是也不愿意派藏军去镇压同胞。那时候,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连接内地与西藏的公路早已经修通,机场也已建成。对毛泽东来说,西藏不再需要小心翼翼地去“经营”了,达赖喇嘛和噶厦政府的存在已经变得碍手碍脚。 在这样的情况下“打一场大仗”,彻底甩开达赖喇嘛和噶厦政府,显然“为更有利”。

但是,对于藏人来说,达赖喇嘛不仅仅是布达拉宫里那位未满24岁的年轻人,他还是西藏历史的延续和宗教的象征,他的安危关系到西藏的命运。因此,无论是对噶厦政府,还是对普通民众来说,达赖喇嘛的安全是头等大事。四水六岗的军规里,有一条是没有批准不得进入拉萨,就是担心一旦在城里打起来,危及达赖喇嘛。因此,当形势越来越紧张时,噶厦政府成员们要做的,就是确保达赖喇嘛的安全。在当时的情况下,唯一的办法是将他转移到相对安全的地区,也就是解放军尚未控制的山南地区,到了那里之后再与中国方面交涉。在当时来说,这是选择之一,而且是最后的选择。

于是,达赖喇嘛的侍从长帕拉和噶厦政府成员们,开始秘密进行准备,将年轻的西藏政教领袖转移出战云密布的拉萨。

三、出走日期和路线的选定

1959年的藏历新年,理塘人贡嘎桑天在贡卡地区一个叫察德宗的地方。他是四水六岗卫教自愿军之下的一支小分队的三名负责人之一。四水六岗是20多个部落人马的松散联盟,各分队基本上由本部落的人员组成。贡嘎桑天手下有个名叫洛桑益西的20岁年轻人。洛桑在14、5岁时就被送到北京去学习,五年后,他毕业返藏,却参加了游击队。他偶尔会去拉萨,跟部分噶厦成员秘密联系。

新年过后的某天,附近村庄的三位老者来见贡嘎桑天。其中一人告诉他们说,他们村里有人刚从拉萨返回,说是罗布林卡出事了。他们觉得不大对头,应该通知四水六岗的人,一旦拉萨事急,多少有点准备。贡嘎桑天听说此事之后,立即召集小分队的几名领导人开会,同时派人骑上快马去四水六岗设在洛卡的总部,请求进入拉萨打听消息。信使出发后,贡嘎越想越不放心,怕信使往返耽误时间。他决定不等总部批准,先去拉萨看看再说。次日黎明前,贡嘎带着洛桑益西和一个名叫旺楚茨仁的年轻人,策马飞驰罗布林卡。渡河耽误了一些时间,他们只好派人先行通知几位噶伦,要他们在距离罗布林卡不远的河边见面。次日,他们赶到拉萨,与三名噶厦政府官员会面。贡嘎桑天向政府官员们表示,如有必要,他们分队愿意护送达赖喇嘛前往他想要去的任何地方。在这次会面中,他们商讨了达赖喇嘛出走的路线和日期。

在他的回忆录里,贡嘎桑天没有说明这次会面的具体日期。根据其他资料推测,应该是在3月14日前后。此时,拉萨的形势已经十分紧张,几位噶伦已经开始秘密做逃亡准备,并指定达赖喇嘛的侍从长帕拉具体执行。

帕拉当即做出两个重要的决定。第一个决定是派人去山南寻找阿达和洛泽, 通知他们达赖喇嘛有可能出走印度,要他们立刻启程去拉萨。由于阿达和洛泽一直处在游动状态,信使六天后才找到他们。当时二人完全不知道拉萨的事。得到消息后,阿达立即向CIA报告,得到的指示是马上去拉萨,但是事情发展的速度显然超出他们的预期。他们两人后来是在隆子宗见到达赖喇嘛的。

帕拉做的另一个决定,是派一位僧官去印度领事馆 ,向领事齐巴说明,一旦情况紧急,达赖喇嘛有可能不得不出走印度, 请齐巴向印度政府报告。齐巴希望得知达赖喇嘛的出走路线,以及进入印度的地点。帕拉答复说具体细节尚未最后决定,只是为了谨慎起见预先说明。齐巴据此电报印度政府。后来,印度总理尼赫鲁说, 3月14日他收到来自拉萨领事馆的电报,应该就是传达这个讯息的。五天后,齐巴收到印度政府的回电,同意达赖喇嘛避难的请求,但那时达赖喇嘛一行已经离开拉萨,去向不明,讯息无法传递。

接下来帕拉要做的就是安排骡马、口粮,决定出走人员,安排藏军守卫渡口等等细节,为了确保达赖喇嘛饮食的安全,甚至专门携带了厨具。这一切都是在极端保密的状况下进行的。保密的对象不仅是中方,同时也对民众保密。当时民众情绪激昂,对噶厦政府官员完全失去信任,进出罗布林卡的车辆都会被搜查,防止达赖喇嘛被送到军营里去,甚至连信使进出都很费周折。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达赖喇嘛出走的消息走漏出去,结果可想而知。

拉萨一片混乱,民众有的上街游行,有的守在罗布林卡宫外。噶厦彻底分裂,噶伦们有的躲进中方军营,有的躲进罗布林卡宫,已经失去政府功能。民众代表虽然推选出领导人员,但是并没有统一指挥和具体安排。在那样无序的状态下,唯一安排周密,而且最终成功实施的,大概就是达赖喇嘛出逃的计划了。

四、走出罗布林卡

虽然一切基本就绪,然而是走是留这个最后的决定,还得由达赖喇嘛本人来做。可是,达赖喇嘛却迟迟下不了决心。拉萨的形势已经相当紧张,解放军增援部队进城,重武器运达拉萨等消息不断传来。消息在人群中传播,民众的情绪更加激昂。 达赖喇嘛焦虑不安,感觉自己宛如坐在两座即将爆发的火山中间。他一次又一次降神,请求保护神的指示,几次得到的指示都是“留下”。他希望还能劝说民众离开,以避免巨大的生命损失。但是,民众不肯离开。

3月15日,达赖喇嘛收到谭冠三送来的第三封信。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解放西藏史》中披露,这封信是由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前一天亲自拟定,以谭冠三的名义送交达赖喇嘛的。毛泽东为这封信做了批示,明确指示“这些信,准备在将来发表。”不过,后来发表的信中,并没有包括附在邓小平、谭冠三信中的另一封信,即阿沛。阿旺晋美写给达赖喇嘛的信。信中告诉达赖喇嘛说,和平解决危机已无希望,解放军已经采取严密措施,防止他出逃。为了保证他的安全,最好回信告知谭冠三他所在的具体位置,这样炮手就会避开他的宫室。达赖喇嘛的回信没有说明他所在的地点,但是答应几日后设法秘密去军区。阿沛。阿旺晋美在《中国藏学》1988年第2期发表的“谈1959年‘3月10日’事件真相”一文中,只字未提这封信。《解放西藏史》中未提阿沛。阿旺晋美的信,却提到达赖喇嘛给阿沛的信,但是没有公布内容。

在达赖喇嘛和几位噶伦看来,谭冠三的这封信无疑是一份最后通牒,而阿沛的信则道明了形势已经不可逆转。可是,直到这时,达赖喇嘛仍然没有做出最后的决定。3月17日下午,达赖喇嘛再次降神。这次,处于迷狂状态的国家神喻洛桑吉美突然高叫“走!走!今晚!”话音刚落,宫墙外传来两声巨响。两发炮弹落在罗布林卡北门外的沼泽中,仿佛是大战即刻降临的信号。 达赖喇嘛别无选择,终于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1959年4月27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在驳斥尼赫鲁总理会见达赖喇嘛之后发表的谈话时,坚持“劫持说”,至于那两发炮弹,评论员说那不过是“劫持达赖喇嘛的叛乱分子向达赖喇嘛任意编造了一个恐吓他的谣言”,间接否认有人朝罗布林卡开过炮。阿沛的文章也没有提到这两发炮弹。直到49年之后,《解放西藏史》中才提到,3月17日下午3时许,一个名叫曾惠山的运输站民兵兼经济警察,“违反军区规定,擅自用60迫击炮向罗布林卡的叛乱武装还击了两炮。炮弹落在罗布林卡以北围墙外二三百米处。这两发炮弹,立即成为西藏反动上层挟持达赖出逃的口实。”

《解放西藏史》没有提起1959年3月20日“中央关于达赖逃跑暂不向外宣布等问题给西藏工委的指示”。这份只公布了“节录”的文件指示西藏工委:“……对于达赖逃跑暂不向外宣布,暂时不把达赖放在叛国头子之内,只宣传叛国分子挟持达赖。这对打击敌人利用达赖名义号召群众叛乱,可能有些好处。”

无论是事前还是事后的谋略,都改变不了历史的走向。

1959年3月17日夜晚近十点,达赖喇嘛走进供奉他的保护神大黑天的经堂。 几名僧侣正在念经,没有人抬头张望。在安详的颂经声里,达赖喇嘛走到保护神像前,献上一条哈达,以示告别。然后,他坐下来,翻开一本经书,恰好翻到佛陀有关“提高信心和勇气”的教导。

达赖喇嘛回到卧室,换上黑色藏袍,戴上一顶绒线帽。走到院子里,他摘下眼镜揣进衣袋,接过一名卫兵递给他的步枪,扛在肩上,跟着两名卫兵走出罗布林卡宫,穿过人群走向拉萨河,背影渐渐消失在昏沉的夜色之中。

从那天起,国际政治舞台上出现了一个名词:西藏问题。

2009年2月    于纽约

刘  路:十七条与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

达赖的中间道路是目前处理西藏问题的最温和、最现实的方案。

西藏的人权问题向来少有人关注。日前中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2月1日下发的《2009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指出:2009年中共将持续严打各种“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势力,其中藏人的抗议活动俨然成为中共严打的重点。这份《工作要点》提出要对三类藏人实行管控:即:1、曾参与打砸抢烧活动被非罪处理人员;2、非法出境回流人员;3、寺庙清退人员。在公开的文件中宣布要对“非罪”的部分藏民实行“管控”,不仅反映了中共在西藏问题上的强硬态度,也显现了他们对藏人人权的粗暴践踏。这让我们对2009年的西藏人权状况深深忧虑。

中国由于在近代历史上屡遭列强欺凌,民族心理异常敏感,中共当局时常利用这个话题挑动民族主义情绪。但是,中国在西藏执行的就是典型的帝国政策。

一、一九五零年之前西藏的法律地位

1720年满清帝国的军队首次来到西藏时,西藏的独立地位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在此之前满清皇帝跟达赖喇嘛之间是一种供施关系,满清政府也是以这种关系作为基础,根据藏人的要求协助驱逐入侵者。满清军队护送达赖喇嘛到拉萨,这个事实可以用来说明清朝皇帝是作为施主和护法主在履行供施关系中履行义务。清朝临时指派一位钦差大臣,“监督”西藏恢复有效的管理,也是基于保护者的身份和义务。在第一次介入之后,西藏一如既往自主决定包括外交等大部分政府事务,即使在防务方面,满清也只有最低限度的“监督”。

1908年-1911年,曾发生过满清对西藏的军事占领,但达赖喇嘛和西藏流亡政府的抵抗活动始终没有停止,并最终打败并赶走了满清的军队。这个历史不仅不能损害西藏国家的继续存在,而且还表明西藏跟满清皇帝之间名义上的关系完全终结。

1911年到1913年,清廷官员和军队被陆续逐出西藏,达赖喇嘛重返西藏,他的政府恢复了对西藏的有效控制,同时西藏放弃了极端闭关独立的政策,寻求与英国保持密切关系。1913年以后的40年里,西藏不仅完全恢复了独立的地位,而且一直具有构成一个国家的条件而自立于世。

1950年10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两个半周后,中国政府宣布:“人民解放军部队奉命开进西藏,使三百万西藏人民摆脱帝国主义压迫,巩固中国西部边境的国防。”问题是,中国军队是“进入”还是“侵略”西藏?首先,在中国军队“进入”(或者侵入)西藏之前,西藏存在一个合法的并对西藏进行有效管辖的政府,这个政府没有邀请中国军队来,并在中国军队到来之后向联合国控告。西藏政府在给联合国秘书长的信中说:“秘书长先生:西藏人民深知阻止不了中国人的进攻,因而已经接受了与中国政府进行和谈。西藏人不能不经一战而低头屈服,但始终热爱和平的西藏人民要抵抗娴熟于战争的中国军队似乎并没有战胜的希望。但我们相信不论世界的任何国家发生侵略战争,联合国都会制止。”

萨尔瓦多政府要求联合国对西藏的报告进行讨论,美国和印度也都支持。萨尔瓦多政府代表指出:“中国无端侵略了西藏,这个地区虽然有一段时间是中国的保护国,但至少从1912年开始是一个完全享有主权的国家,如果联合国对这种侵略行径不予谴责,则应视为是联合国的失职。”

1950年12月,美国也首次发布了对西藏地位问题的官方立场:“美国是首先支持人民自决理念的国家之一,因此美国相信西藏人民也和其他民族一样享有决定自己政治前途的固有权力,而且在情势发展必要时,也可以考虑承认西藏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从以上材料来看,毫无疑问,中国军队对西藏的军事行动更符合侵略的定义。

二、十七条协议的法律效力

1951年,西藏政府派出由噶伦阿沛。阿旺晋美率领的15人代表团赴京与中国政府谈判。因为这是在大兵压境武力威胁之下的谈判,达赖担心代表团可能会在威逼之下不得不屈服,所以没有授予全权。而是命令和谈代表凡是重大事情都必须报请拉萨或者在亚东的临时政府做出决定。正如达赖所料,西藏代表果然在压力下在所谓十七条协议上签了字。但是和谈代表声明:“我们仅仅是代表个人签字,我们没有权力代表达赖喇嘛或者西藏人民在协议上签字。”当时和谈代表没有带对签署协议至关重要的政府印章,而盖在协议文本上的西藏政府印章是中国人在北京制造的赝品。

协议包括一个序言和十七条款项,其中包括给予中国军队进入西藏以及由中国政府掌控西藏外交与国防事务的权力;中国政府则承诺不改变西藏现行政治制度和达赖喇嘛与班禅喇嘛固有的地位和职权。协议规定西藏人民有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表示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有关西藏内部的改革不加强迫,而是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式解决之,同时还规定为了保证协议之执行,成立了一个包括爱国藏人在内的工作小组等。

上述消息让临时首府亚东和拉萨感到震惊,西藏政府和达赖喇嘛均表示无法接受这个协议,和谈代表也未被授予签约的权力。但是出于种种考虑,达赖喇嘛也没有公开出面否定协议。9月9日,三千中国军队进入拉萨,不久由张国华将军率领的两万中国军队也进入了拉萨,从新疆进入的西藏的中国军队则相继占领了日土、噶妥、江孜和日咯则等重要城市,并在西藏东部和西部聚集了大量军队,实现了对西藏的军事占领。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已经无意再就十七条内容跟西藏谈判,达赖喇嘛和他的政权也除了接受协议没有任何其他选择。因此张经武代表达赖喇嘛给毛泽东写信表示达赖喇嘛已经接受了协议。

达赖喇嘛1959年流亡到西藏后发布声明说:“虽然我和西藏政府从未自愿接受协议,我们仍被迫接受并遵守协议,以免西藏人民和西藏遭受彻底的毁灭。”十七条是在中国军队强占西藏领土的状态下签署的,中国政府严重违背了国际法原则:第一使用武力;第二、强迫签署条约。这就影响到十七条协议的法律效力。国际上《放弃战争通约》(也称1928年的基洛格-布里安条约,中国政府也是签约国)规定:“第一条:所有本条约之签署国郑重地宣布,不得为解决国际争端而诉诸战争,在各国交往中不得将战争视为国家政策的一种工具。第二条:所有本条约之签署国都同意对各国彼此间可能出现的争议或斗争,不论其初始原因或性质是什么,都只能寻求和平方式寻求解决。”这些基本原则不仅为19个签约国所坚持,而且其主张也在随后的联合国大会上得到肯定。

中国政府一直以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西藏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为理由,为中国军队侵入西藏辩解。如果这个理由成立,那么朝鲜、越南和缅甸等国,在历史上跟中国的关系比西藏深远得多,为何不是内政问题?

条约的签署必须出于各方的自愿,强迫签署的条约没有合法性。换言之,以威胁手段强签署的协议无效。中国政府也在建政后宣布所有满清政府、北洋政府以及国民政府跟外国政府签署的不平等条约,均属无效,中国政府一概不予承认。它的依据也是这个国际法的原则。

由上理由,中国军队对西藏的入侵,不论从习惯法还是国际条约都是非法行为。中国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侵犯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以及禁止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

鉴于存在着以上这两个法律上的障碍,《十七条协议》显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能成为否定西藏独立国家主体的法律地位的理由。

三、名存实亡的民族区域自治

1959年西藏人民发动起义,以付出数万生命的代价被残酷镇压,达赖和主要政府成员被迫流亡印度。周恩来宣布解散西藏政府。从此,西藏彻底沦为中国政府的铁血统治之下,跟内地的一个省几乎没有任何区别。中共统治至今,大概造成了100万藏民的非正常死亡,另外还至少100万人因为宗教信仰和言论曾被判罪关押。另外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大量汉人入藏。在西藏的东部,汉人的数量甚至远远超过了藏人。在达赖的故乡,中国政府的统计是汉族250万,藏族75万。即使在所谓的西藏自治区,中国政府的资料显示汉人的数量也还是超过了藏人。目前中国政府已经殖民750万汉人到西藏,这些还不含在藏区的30-50万中国军队。藏族这个独特的民族,正在像其他少数民族一样被渐渐同化。

西藏的人权问题之严重也是世界瞩目的,也可以说是最严重的。西藏的所有权力都被中共党和中国军队把持,虽然也有极少数的藏族人能进入政府和司法机关,但是他们对权力的掌控和对社会的影响微乎其微。无数的藏民因为宗教信仰和政治信仰被关进监狱或者劳改营。

西藏的自然环境和宗教文化一样受到毁灭性破坏。西藏原来是个具有独特自然环境的佛国。中国军队入侵之后的数十年来,这里的动植物遭到严重毁坏,环境急剧恶化。西藏作为世界上最后一块纯净、和平的雪域高原,正在沦为环境、宗教、文化面临毁损灭绝的境地。中国政府在宪法上规定西藏是个民族自治地区,但是自治却成了藏人的梦想,也成了中国的最大谎言。

四、西藏的主张:中间道路

虽然西藏谋求独立没有任何法理障碍,达赖和西藏流亡政府还是采取了尊重现实政治的策略,不再谋求西藏的独立,而是提出走“中间道路”的主张。所谓中间道路,指的是在解决西藏问题的过程中,西藏人既不接受西藏在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处的地位或状态,也不寻求西藏的主权独立地位,而是取中间路线,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框架范围内寻求整个西藏三区实施名副其实的自主自治。

西藏流亡政府认为,对西藏而言,中间道路可以保障西藏的宗教、文化与民族特性之保护、延续与发展;对于中方,中间道路可以保证中国的国家安全与领土完整统一;而对于其他邻国或第三国来说,中间道路可以促进边界的和平安宁,推进国际外交活动。中间道路的核心价值是实现西藏的真正自治而不是徒有虚名的自治,同时又不脱离中国。

达赖喇嘛提出中间路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最高领导人邓小平在1979年对西藏谈判代表说的话:只要不提独立,什么都可以谈。中国著名作家,研究西藏问题的专家王力雄先生曾对媒体说:“我是赞同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的。我认为,这是解决西藏问题一个较好的办法。但高度自治必然引向民主政治,由人民选择他们的领导人。现在的西藏名义上也自治,但官员都是北京指派的,那么怎么可能自治呢?”

针对北京当局攻击达赖喇嘛主张大藏区,系对中国提出领土要求的说法,王力雄驳斥说:所谓领土要求也是在中国境内,如要把藏区合在一起,只是行政区划重新划分,并不存在领土问题。所以,这个问题并不重要。连当年陈毅都说过,可以考虑将藏区合并在一起。这个问题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政治体制相互不相容的问题。

笔者认为,达赖的中间道路是目前处理西藏问题的最温和、最现实的方案,既照顾到了历史因素和藏民的感情因素,也照顾到了国际政治的现实因素,是为西藏的和平和自由,为藏民的长远利益和福祉提出的伟大构想,非具有悲天悯人襟怀的达赖,很难想象还有谁能提出这么具有包容性和现实性的方略。但是中国政府却不惜食言自肥,百般曲解、污蔑达赖的建议,达赖特使跟中国政府举行的七次谈判,均因为中国政府缺乏起码诚意而无果而终。

2009年2月16日于纽约

昝爱宗:紧急建议恢复中断20年的新闻法立法工作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月5日,一年一度的全国人大会议就要召开了,笔者按照惯例,特借今年”两会”之机再次提出恢复新闻法立法工作。

1984年1月,中共高层决定,要求有关部门制定一部中国的新闻法,同年5月北京正式成立新闻法研究室,正式启动新闻法立法工作。此后,有关条文的起草和修改一直都在进行,到1985年4月,其相当完整的样稿登载在《新闻法通讯》第二十期。前后经过四年努力,到1988年,进一步修改后的我国第一个新闻法草案便正式诞生了,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可不料1989年北京发生”六四”事件,万里委员长宣布本届人大常委会不把新闻法列入立法计划,新闻法立法工作被停止,至今已有20年了。

鉴于宪法赋予公民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特建议恢复中断20年的新闻法立法工作,建议在本届人大常委会未来三年时间内争取出台一部确保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新闻法。

建议:这部新闻法至少保留1988年新闻法草案的核心内容,至少包括:一、公民具有办报的权利。原新闻法草案明确规定:”报纸、期刊的创办可以由公民团体进行,也可由自然人进行。此条必须在新闻法中确立,否则,即使出台新闻法也不能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议政权和办报权。不能确立民间办报原则和新闻自由原则的新闻法,就不是新闻法。

二、确立新闻自由权。新闻法立法至少明确包括这些内容:媒体独立报道和评论社会生活的各种事件。独立负责批评危害社会生活和人民利益的错误行为和不良现象,而不需经过新闻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批准。媒体职业人员正当采访不受阻拦。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新闻工作者执行任务时,对其进行阻挠、威胁、迫害,或危害其人身安全。国家及政府部门不得对新闻机关传播新闻、发表言论施行任何形式的新闻检查。

三、保障新闻从业人员的人身权利。新闻法至少包括如下内容: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新闻工作者执行任务时,对其进行阻挠、威胁、迫害,或危害其人身安全。

综上,新闻立法,是一个迫在眉睫的利国利民的要紧大事。权力不受制约,司法腐败,制度失衡,利益集团穷奢极欲,政府机构臃肿,政务不透明,新闻造假一假再假……这些事件,总是让人们触目惊心,又似乎每天都在发生。我们的社会需要秩序,所以迫切需要一部新闻法或新闻出版法,依据宪法保障新闻自由,保障公民的出版自由权利,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议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的全国人大,尽快恢复中断二十年的新闻法或《新闻自由法》(新闻出版法)立法工作,切实对全民负责,切实保障公民宪法权利。

建议人:公民昝爱宗

2009年3月3日

郭罗基:一场伟大而又短暂的思想解放运动(十)

(十)结语:中国需要新启蒙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思想解放运动,还没有来得及按照它自身的逻辑走向彻底,就半途而废了。五四以后的又一次启蒙任务,依然没有完成。

现在,人们在谈论三次思想解放运动。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是经真理标准讨论,从”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是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之后,从”姓社”、”姓资”的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第三次思想解放运动是江泽民时代,从”公有”、”私有”的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多数人认为,江泽民时代的那次不算(江泽民本人还说过要把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搞得倾家荡产呢),现在才面临第三次思想解放运动。第三次思想解放运动的主题是什么?据说是实践科学发展观。从什么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没有人说得清楚。

如果一次运动达到了思想解放的目的,何需三次?今后还需要多少次?思想解放运动这个崇高的名称被滥用了。中国所需要的不是第N次思想解放运动,而是一次彻底的思想解放运动,即彻底完成启蒙任务的新启蒙运动。

思想动员运动不是思想解放运动

所谓第三次思想解放运动是从中共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开始的。

中共十七大对党的路线作了一番新的表述,去掉累赘的套话,要紧的是这么几句:”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条路线以”解放思想”开路,还说”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于是,中央首长和地方大员竞相发放”法宝”,一显身手。

第三次思想解放运动的任务是什么?流行的说法是”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经济大发展”,也有的说是”以思想解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总之,解放思想是为了发展经济。广东的地方大员为保持全国”排头兵”地位,心情尤为急切,大喊:”继续解放思想,’杀开一条血路’,努力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上闯出一条新路。”闯出新路来干什?那又是为了解决”社会事业滞后,发展方式粗放,城乡不平衡,民生问题突出”等等。以至于深圳撤除”二线”(隔离特区和非特区的铁丝网)也要通过解放思想来解决。这些问题是要解决的,但思想解放运动不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思想解放完全变味了。怪不得叫做”法宝”,那就是成了当权者推行政策、创造政绩的”法宝”。作为推行政策、创造政绩的先声,是思想动员运动,不是思想解放运动。

思想动员运动的特征是,上面号令解放思想,下面奉命解放思想。

上面号令解放思想,要求思想解放到合乎当权者的意图,这是统一思想的别名。

下面奉命解放思想,要你解放就解放,要你怎样解放就怎样解放,这是陷于奴隶状态,恰恰处在思想禁锢之中。

上面号令解放思想,下面奉命解放思想,结果必定是上下一窝蜂;可以一窝蜂地上马,也可以一窝蜂地下马。某地制定了什么什么样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构想,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和构想,动员各级干部和基层群众”解放思想”。于是,召集会议,开展讨论,可谓轰轰烈烈。未几,第一把手易地当官,”解放思想”偃旗息鼓。来了新的第一把手,发展目标和战略构想重新确定,”解放思想”又再度上演,照样轰轰烈烈。

犹忆一九五八年,大跃进的一窝蜂就是从毛泽东发出”解放思想,破除迷信”的豪言壮语起飞的。上面号令解放思想产生高指标,下面奉命解放思想流行浮夸风。不愿奉命的,则被称作”观潮派”、”怀疑派”、”秋后算账派”,轻者批判斗争,重则撤职查办。所以不奉命也不行。亩产万斤、几万斤的放”卫星”,就是上面号令解放思想和下面奉命解放思想相结合的典型。大跃进之后的大饥荒,无非是对这种”解放思想”的惩罚。

所谓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早就是思想动员运动,不是思想解放运动。一切由邓小平说了算,按照邓小平所说的去解放思想。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不是没有合理的成分,问题是这种解放思想的模式,不是与统一思想的模式如出一辙吗?以邓小平之是非为是非,不是解放思想,而是制造新的思想禁锢。如有不同意见,围绕新的思想禁锢说三道四,则实行”不争论!”实际是”不许说”。对新的思想禁锢再加上一道思想禁锢,双保险。现在推行的所谓第三次思想解放运动,就是打破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留下的思想禁锢。如果按照同样的模式再演练一遍,不是又为后人预设思想禁锢吗?

当前的难题需要解决,解决当前的难题也需要观念更新,但不是一次又一次的思想解放运动。把思想动员运动说成思想解放运动也是假冒伪劣。中国所需要的彻底的思想解放运动即新启蒙运动,显然不是当今官方社会推行的思想动员运动。

看来,那些狂热倡导与应声附和的中国人,还没有搞明白何谓思想解放运动。

思想解放运动是思想自由运动

在世界历史上,思想解放运动是走出中世纪,开辟近代社会的先导。中国之所以需要思想解放运动也是因为社会转型还没有完全走出中世纪。虽然外部世界已经进入现代化、全球化时代,中国的内部状态和外部世界是不相适应的。从中国的内部状态来说,表层的变态和深层的稳态也是不相适应的。自辛亥革命以来,一再宣扬”五族共和”、”再造共和”、”人民共和”。”共和”的基础到底是什么?古老社会的深层结构和中华意识形态的内核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中国从外部世界引进了先进的技术和大量的资金,在硬件方面已进入火箭时代;但在治理国家的软件方面,还停留在牛车时代。

中国有过多次思想解放运动,但没有一次达到目的,因此需要来一次彻底的思想解放运动,催生新社会,融入新世界。

思想解放运动不同于思想动员运动的特征是:

第一,思想解放运动的发动来自民间,不是出于官方号令;发动的武器是宣扬理性,不是动用权力。”号令”和”奉命”的关系应当颠倒过来,变为官方权力敬畏民间理性。所以,在当代中国开展思想解放运动首先必须争夺话语权,要把官方话语变为民间话语。中国的事情,一旦带有官方色彩,必定扭曲、走样、变形、失色。

第二,思想解放运动的代表人物是启蒙思想家,不是政治活动家。启蒙思想家所体现的是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性,不是政治活动家所炫耀的统治权威性。

第三,思想解放运动的内容是思想、理论、文化运动,不是稳定政治的运动,更不是发展经济的运动。进行启蒙的思想、理论、文化运动必将推动政治民主化运动,民主政治又必将促进经济发展。这些是思想解放运动的连续后果,而不是它本身的应有过程。

第四,思想解放运动的战略是以思想、理论、文化的远距离迂回,解决历史发展中全局的、长远的大问题,为大飞跃开辟道路,不是为了保证眼前完成什么任务、调整什么格局、突破什么瓶颈。

第五,思想解放运动的进程是不断地从思想不自由到思想自由,冲决一切思想禁锢,不是打破一个思想禁锢再套上另一个新的思想禁锢。最终,造就一个思想自由的社会,不是为后人准备一个”不断解放思想”、”继续解放思想”的社会。归根到底,思想解放运动就是自由化运动,未来一切的美好事物将在思想自由中生长出来。

世界史上文艺复兴、启蒙运动这些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都是自由化运动。邓小平及其后继者,侈谈思想解放而又”反自由化”,完全阉割了思想解放的灵魂。因此,热衷于思想解放,即追求思想自由,必须从废除”反自由化”的口号开始。一个坚持”反自由化”的社会,在限制思想自由的同时高唱思想解放,不是刺耳的”杂音”吗?

再则,必须清算”反自由化”运动对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思想解放运动的破坏,以此痛苦的教训为鉴。否则,正当思想解放运动高涨之际,再来一次”反自由化”,怎么办?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号召之下,来一个思想解放;思想解放了两年,又来一个”反自由化”。这是”总设计师”邓小平精心设计的滑稽剧。在坚持”反自由化”的同时,八十年代的邓小平和后来的江泽民以及如今的胡锦涛却又一再挥舞思想解放的旗号,这又是滑稽连续剧。

说起”反自由化”,邓小平声称他”最坚持”。邓小平一生中的三大罪错以”反自由化”一以贯之。五十年代的大鸣大放,苏联人认为是”自由化”。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来一个”反右派”,”反右派”就是”反自由化”,反给苏联人看看。这一场”反自由化”的决策人是毛泽东,而总指挥则是邓小平。二十多年后,五十多万右派分子都改正了,邓小平还坚持”反右派是必要的”。接着,邓小平成为又一场”反自由化”的决策人。这一场”反自由化”实际上是变相的”反右派”,而对中国历史的制约超过前一场”反右派”。一九八九年,邓小平发昏章第三,出动步兵坦克,全副武装”反自由化”,因此而留下千古骂名。邓小平的”反自由化”三大罪错,一个比一个严重。从江泽民到胡锦涛仍然继承了”反自由化”这一肮脏遗产。

何以视”自由化”为洪水猛兽?按毛泽东的解释,”化者,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谓也。”自由而达于化,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自由有什么不好?邓小平说了:”自由化本身就是资产阶级的,没有什么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自由化”。(1)邓小平把自由化奉送给资产阶级,然后无情地消灭社会主义社会的自由化,旨在维护对人民的压制和对社会的控制。”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实质,就是提倡封建主义专制化。

“反自由化”是从原苏联引进的。”反自由化”的始祖已经寿终正寝,难道中国还要步其覆亡之后尘吗?

中国非但不应当”反自由化”,还要大力提倡自由化。中国之所以没有最后告别中世纪,就因为没有完成自由化。中国需要彻底的思想解放运动,即新启蒙运动,是为了补偿历史上所欠缺的自由化的债务。在西方,由于自由的过度发达,自由主义产生了弊病;但在中国,自由的时代还没有到来。

自由化既是解放思想的手段,又是解放思想的目的。只有自由化才能扫荡思想禁锢、思想僵化,通达思想自由的社会。内在的思想自由,要求相应的外在的表达自由。表达自由的具体化,即言论自由、创作自由、学术自由、集会自由,行使这些自由进行交流,则为通讯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以及现代的互联网信息自由。

自由人才能和谐。以稳定压倒一切,压倒和被压倒都是不自由,不自由即不和谐,也就无法稳定。中共十七大的路线,以”解放思想”为始,以”社会和谐”为终。但只有以解放思想开启自由化,摈弃一切”压倒”的手段,才能走向社会和谐。

解放思想的根本是解放人

思想解放运动的根本是启人之蒙,通过解放人的思想来解放人,实现思想自由而成为自由的人。 。

现在有一个现成的口号:”以人为本”。这一口号与西方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人为中心的思潮是相通的,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是人的最高本质”(2)。但这个口号喊了多年,没有成为思想解放运动的旗帜。为什么?因为没有指明,与”以人为本”相对立的是什么?贯彻”以人为本”需要打破的思想禁锢是什么?

“以人为本”不是”以国为本”。

邓小平说:”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3)这就是”以国为本”。

“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简言之,即国比人重要得多。那么,还可以依此类推:国的利益比人的利益重要得多,国的安全比人的安全重要得多,国的意志比人的意志重要得多,……。类推越多,命题的荒谬性越明显。国的存在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不是为国而存在,国是为人而存在。国是由人组成的,是为了保护人的利益和安全而存在的。国是”以人为本”,按照”邓小平理论”,事情就颠倒了,人是”以国为本”。国是”以人为本”抑或人是”以国为本”?这就是当代中国的思想解放运动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什么外向型经济和内生型经济的矛盾、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矛盾、快速发展与持续发展的矛盾,等等,等等,都是局部领域的矛盾,不是思想解放运动中全局性的矛盾。

 现实的人,首先是个体的人。人的个体和个体联结为群体。群体有不同的层次,国就是由无数个体的人联结而成的巨大的群体。人的一切群体联结为全体,人的全体就是人类。”以人为本”的人,包括个体的人、群体的人和全体的人。

“人是人的最高本质”,同样也可以说人是人的最高标准。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人本身;人是否得到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满足,就成为衡量一切活动的最高标准。”文化大革命”以后,为了破除现代迷信,首先强调的是实践标准。后来从实践标准发展到生产力标准。但发展生产力不是最终目的,解放生产力是为了解放人。因此,现在要从生产力标准再前进一步,提出人的标准。实践是判定理论之正误的标准,生产力是判定改革之成败的标准,人是判定一切活动之价值的标准。中国的崛起,价值取向不能离开人的标准。

中国人从传统继承下来的强烈意识是国家意识、民族意识。由于过分突出这种群体意识,一方面压抑了个人意识,另一方面又排斥了人类意识。

五四运动启蒙的不彻底就在于仅仅以国家为本位,以民族为本位,不是以人为本位。民主和科学的旗手陈独秀说:”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德先生和赛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的一切黑暗。”(4)为了反对专制,从西方请来了”德先生”(民主),为了消除愚昧,从西方请来了”赛先生”(科学)。在西方,民主和科学的主体是人。五四时代引进民主和科学,认定为了”救治中国”,没有进一步提出救国的根本是救人,爱国的根本是爱人。马克思主义传入以后,又认定”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社会主义本是为了救人类,不是为了救国家。在中国,解放全人类的社会主义也变换了主题,又变成”救中国”。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太顽强了,外来的先进思想都融入了国家意识。

五四运动自称是”爱国民主运动”,即以爱国为前提争取民主的运动。一九八九年天安门广场的抗议示威运动还是自称”爱国民主运动”。七十年间,民主的理念没有摆脱爱国的纠缠。五四时代面临着卖国与救国之争强调爱国,还具有现实的针对性,显示出对政府的批判意义。八九民运高喊”爱国”就显得无的放矢,非但不具有对政府的批判意义,而且把政府恭维为批准”爱国”的权威。学生提出对话的诉求,是希望政府承认”学生运动是爱国的,不是动乱”。五四运动的学生讲爱国是反对政府卖国;八九民运的学生讲爱国是要求政府承认自己合法。爱国的真实含义模糊了。”六四”以后,国际、国内谴责中国政府的标准是违反人权,与爱国不爱国无关。相反,中国政府辩护的理由却是人权属于一国内政,国权重于人权。正是镇压了”爱国民主运动”之后,中国政府大肆宣扬”爱国主义”。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追求民主和反对民主的人们都要抢”爱国”的旗帜。这说明爱国主义在中国社会确实是一种强大的舆论,而爱国主义的内涵是混乱的,爱国主义的情操是盲目的。从天安门广场走出来的学生领袖,多年来还在颂扬他们的”爱国民主运动”。他们激烈地批判共产党的”爱国主义”,对于自己的”爱国民主运动”却毫无反省之意。

爱国主义有不同的出发点,可以是”以人为本”,也可以是”以国为本”。

“以人为本”的爱国主义是爱组成国的人。”以国为本”的爱国主义是爱代表国的国家权力,以至于爱行使国家权力的政府、爱政府的首脑。

爱本国的人与爱他国的人、爱国人与爱世人是一致的,”以人为本”的爱国主义必然通向人道主义、和平主义。

以为国家权力代表国,将国的利益置于人的利益之上,将本国的利益置于他国的利益之上,对内压制国人,对外冒犯世人,这种”以国为本”的爱国主义可以通向军国主义、霸权主义。

“以人为本”的爱国主义,爱本国,也尊重他人爱他国。本国的爱国主义和他国的爱国主义是相洽的。这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以国为本”的爱国主义,各自视本国的国家利益为至高无上,本国的爱国主义和他国的爱国主义是相冲的。以本国的爱国主义反对他国的爱国主义,这是爱国主义的悖论,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

当前,中国的”愤青”、”愤老”们所宣泄的爱国主义,就是”以国为本”、不是”以人为本”的爱国主义。

“以国为本”的实质是”以党为本”。共产党自封为”三个代表”,垄断了国家权力,党权是不可转移、不可分割、不可制约的,党即是国。”救中国”的社会主义已经演变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以国为本”的社会主义,不是解放全人类的”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建成”以国为本”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也是决定于”以党为本”的路线。

中共中央颁布了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其中指出”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原则”是”必须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

可见,共产党提倡的爱国主义就是爱”以党为本”的国,以及爱”以国为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共产党提倡爱国主义,是有原因的。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吸引不了人了。共产党领导人都不懂马克思主义,也不信马克思主义。他们自己需要精神慰藉,也需要填补社会上的意识形态真空,于是捡起了爱国主义,因为它是煽情的,在中国又有市场。

“以人为本”需要打破的思想禁锢是”以党为本”。因为”以人为本”被掩盖了战斗的锋芒,非但没有成为思想解放运动的旗帜,反而成了”以党为本”的装饰品。

一百多年以来,人们追求中国的解放。如今,由半殖民地而民族独立,由独立而崛起,可以说中国已经解放了。但生活在中国的人,被认为是低人权、缺人权的人。中国人的解放,不仅仅是中国的解放,更重要的是人的解放。新启蒙所追求的就是人的解放。

总而言之,中国所需要的新启蒙运动是”以人为本”的自由化运动,是以思想自由解放人的运动。

注:
(1)《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82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5页。
(3)《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45页。
(4)陈独秀《本志罪案之答辩书》,《新青年》第6卷第1号。

(全文完)

冉云飞:冉氏新闻评论周刊(98)

一:南阳“信访”官员成了上访户。http://news.163.com/09/0226/17/533HT3TP00011SM9.html.

我早说过中国目前的社会是个互害社会,极权制度是自噬的制度。不特此也,如今不少机构的设立都充满着极大的讽刺,如信访人员成信访户,反贪局官员成贪官,预防反贪局官员预先贪污,总之,这些制度设立背后就充满着吊诡,就已经显示了这个制度由于没有真正监督所必然带来的反讽。没有真正的制度保障,所有人都是受害者,再强势的人也不能保证永不受伤害,何况没有任何博弈能力的“屁民”呢?再不进行民主自由的政治体制改革实验,就会使更大面积的民众受害,到时良性改革的阻力与成本就会大到被诸种暴力行为所代替,必然会使整个社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二:深圳市长许宗衡:深圳要做强势政府。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902/0216_17_1012581.shtml.

在我看来,深圳市长许宗衡这个带有些“修正主义”尾巴的要做强势政府的宣言,和习近平的“三不政策”,都是违背现在社会文明潮流的混账话。政府本来就无法无天,没有真正的监督,还嫌不够强势,这样的政府市长说他是混账官员,只能算是事实描述。许宗衡说不要跟在群众后面做他们的尾巴,否则一事无成,请问中国的各级政府何在跟在群众后面过?即便你们说要顾及群众利益,你们怎样顾及?就是制造诸种冤案诸种与民争利的恶行来顾及群众利益吗?靠发放一号文件来强调法治,这本身就是对司法不公、法治不彰一个绝大讽刺,你许宗衡也许不觉得利用权力来挟持法律的实质,但也不要期望所有的民众都看不透你这背后的B门。可叹的是凤凰网一个调查居然赞成政府要强势的网友竟达三分之一还要多,如果不是制造民意,那么说明许多人不知道政府强势后对他们带来了多么大的危害,政府就像一根绳索,越粗壮越勒得紧,你民众死得越快,这点常识不是什么高科技。

三:深圳局处级官员可享公款按摩。

http://www.zaobao.com/zg/zg090301_504.shtml.

深圳市委组织部开设一个公司,花纳税人的血汗钱来给官老爷做公款按摩,这大概就是深圳市长许宗衡要做强势政府的衷心,你们这样的公仆哪里会跟在民众后面去风餐露宿呢,你们不会做民众尾巴的。组织部本来就是卖官鬻爵之地,如今还嫌不够污烂,公然用自己所掌握的卖官的权力,来强行做交易,这是一种多重剥夺,在这幅交易图里面,利益回环、官官相护的实质展露无遗。经济危机之下,民众都在勒紧裤腰带,许多人寅吃卯粮,朝不保夕,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却如此放肆地浪费纳税人的钱,不知意欲何为?难道是因为很相信前不久才培训两千个县委书记、三千个公安局长,有对付各地群体事件的强大实力?

四:躲猫猫事件事发监室三年前曾有人死亡。

http://news.sina.com.cn/c/2009-03-01/020217309560.shtml.

“躲猫猫”这种荒唐的说法,由公检法的官员说出来,竟没有人脸红,竟没有人觉得这不正常。在他们看来,不掩盖不再撒谎不侮辱民众智商才不正常。事实上监狱、看守所里面不仅是牢头狱霸打死同房犯人事件,还有一些警察滥用职权侵害犯人人权,这在中国的监狱和看守所里早非新闻。同样的晋宁看守所,三年前李荣林就惨死于此,草草了结,但与李明荞案有相关之处的是,监狱里的摄像监管资料都不能找到,看来要掩盖真相时,这些设备就永远处于坏死状态。不论设备坏死还是设备完备而掩盖真相,有关方面的工作人员及官员,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样不明不白死于狱中,还有2009年1月6日因“洗澡摔死”(与躲猫猫异曲同工)于昆明看守所的封林君。看来云南和全中国其他地方一样,躲猫猫事件可谓层出不穷,只是不少被掩盖而已,这猫猫躲得够深的,哪怕你13亿中国人民再努力也找不到。

五:卫生部:问题奶粉患儿家长不接受赔偿可起诉。

http://news.sina.com.cn/c/2009-02-27/151417302894.shtml.

几十万结石婴儿,无数的家庭受到伤害,但当家长要起诉相关的企业和机构时,法院不仅不受理,有关方面居然采取一切措施对欲起诉的结石宝宝家长横加打压干涉,乃至对人身权利采取公然的伤害与威胁。这种雪上加霜,错上加错的做法,是中国官员和相关机构对民众维护正当权益进行“围追堵截”、“欺哄黑诈”的一个缩影。政府不仅不应该阻遏民众依法维权,而且应该从干涉司法干涉具体案件中退出来,将自己的角色定位摆正,否则本来是司法不公、黑企业欺哄黑诈,到最后却变成政府信用的全线丧失。当然为什么政府热衷于欺压民众,为企业和不法者撑腰呢,那是因为政府官员在其中吃得太多贪得太大。不管怎么说,允许家长在不接受赔偿之外,还可起诉相关机构与企业,这是一种尊重民众权益的好思路。但要具体落到实处,恐怕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六:镇党委书记办公室安监控器监控办公大楼(图)。

http://post.news.tom.com/6E00091C745.html.

因为极权社会视民众为政府之敌,所以极权社会对民众进行无所不在的监控,随着技术的提供,更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万里长城防火墙,到饱拿纳税人血汗钱的网监;再从各个城市无处不在的天网工程,到每条街道的探密者,每个乡村的告密积极分子,无不行使其全能型的办法对付自己的民众,这种监控至今没有减弱的趋势。这里暴露的两例基层政府对属下对民众的监控仅是冰山之一角罢了,其它诸种肮脏手段和做法只是掩盖得好一点而没被暴露而已。“窃听风暴”不单是反映极权国家民众生活的电影,而是极权国家民众生活的现实。

七:社保基金的谎言。

http://zhaomu.blog.sohu.com/111041104.html.

这几年社保基金被贪污被挪用的丑闻时有发生,著名的陈良宇案不管是否是政治斗争,但至少表面原因与上海社保基金案有关。至于其他各地民众用于养老的血汗钱社保基金之无真正监管,之被挪用之被贪污,也不是什么新闻。但有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中国社保基金的设立,一开始就是对民众的盘剥。且不说纳了税就应该有相关的社保,就是你在纳税之后再交的社保金,与你的收益相比,也是得不偿失。你投资了几十年,最终的收益与你投入的社保金相比,竟是做了个肥官肥社保机构的冤大头。一个不受真正监督的政府,其设置的诸种看似对你有利的政策,实则暗藏了许多陷阱,因为他们为恶的方式无处不在。

2009年3月2日8:26分于成都

盛禹九:人与流年共向冬

早就想写一篇关于吴宓的文章,不只是因他是我所敬仰的一位老师,也因他的女公子吴学昭是我的老同事和朋友。每当我见到学昭,就很自然地记起了她的爸爸——吴宓教授,也记起我的一段难忘的学校生活。

1946年秋,我考入武汉大学。从湖南的偏僻山城来到风景秀丽的珞珈山,在我面前展现出的是一片全新的景象:校舍飞檐碧瓦,宏伟壮丽;周边山色湖光,葱茏碧透;四时花香鸟语,寂静清幽;置身其间,有如物外桃源。初入学府殿堂,更使我感到新奇仰慕的,是那些名家教授:每天课后,一个个西服革履,或礼帽长衫,风度翩翩,鱼贯而出。其中,有一位长者特别引人注意:他,中等个儿,面容憨厚,经常穿着一袭灰布长袍,一手拄着手杖,在校舍间匆匆来去。人们告诉我:这是外文系教授兼系主任、著名的红学家吴宓,精通六国语言,专长西洋文学。此前,我听说过吴宓的名字,知道他曾主编《学衡》杂志,在新文化运动中和鲁迅、胡适等人有过激烈的论战;尽管当时我学的专业(法律)和吴宓毫不搭界,仍对吴宓其人发生了兴趣。

“不合时宜”的教授

进校头一年,出乎对西洋文学的爱好,我旁听过吴宓教授的《英国文学史》课程,虽然次数不多,但印象深刻。我看到,老师进入教室后,首先打开随身带的布包袱,把里面的备课笔记和有关卡片放在讲台上;接着走到黑板前,把这堂课要讲的主题,和有关的参考书、著者、出版社、出版年代等,详细地写在黑板上,然后开始讲课;可在讲课时,并不翻阅这些笔记和卡片,而是全凭记忆。他在讲台前走来走去,侃侃而谈;在分析作品时,常不假思索地背诵一些原作。还记得,老师背诵莎士比亚的一首十四行诗——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Day(《能否把你比作夏日璀璨》),当他背到得意处,拿起身边的手杖,随着诗的韵律,一重一轻地敲着地面,此时他的身心已融入诗的意境。

吴宓教授向学生介绍自己的学习经验:“在学习经典文学作品上,我主张背诵。我喜欢早起学习,早晨空气清新,脑子清醒,记忆力强。”“我最看重时间,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哪怕一分钟的浪费,也会使我精神不安。”听人说,吴宓不仅能用多种语言背诵许多西方文学名作,甚至整篇的莎士比亚的剧本都能全部背诵下来,反映出其学术根底深厚和学习上的刻苦。

作为外文系系主任,吴宓为系里工作付出了太多心血:他给学生设计比较完备的课程,聘请和介绍许多知名教授(如周煦良、田德望等)来系任教和讲课,并且拿出自己珍藏多年的许多外国文学书籍建立起外文系图书馆。可他的辛勤劳作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1947年3月4日,吴宓写了一则日记:

下午二至四时,外文系图书馆开馆,宓往指导。乃学生来者只二三人,殊乃懊丧。使宓痛感今日学生不好学,与宓之每事徒自热心,空费精力也。

其实,岂仅外文系图书馆开馆来者寥寥,当时甚至连吴宓的主课都少有人听。记得这年5月21日,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来到武大讲演。此前不久,我在文学院布告栏里看到,吴宓用毛笔写的、字迹工工整整的一个纸条,其中写道:“今日宓来授课,教室内空无一人。珞珈山风景优美,正是诸君大好求知时期,为何不予珍惜,宓深以为憾……”这里,吴宓对“今日学生不好学”,不仅“痛感”于心,而且言之于外了。

过去我一直以为,同学们不上吴宓的课,只是由于当时学潮的影响。从1947年开始,武大的学生们(包括鄙人在内)大都参加到“反内战、反饥饿、争民主”的学生运动中去了。学生们忙于传阅地下书刊,办墙报,座谈讨论,以及参加抗议游行各种活动,哪里还有时间和心情上课?!

五十年后,读到当年吴宓的另一则日记:

晨8—9点上《文学批评》课。徐本炫、刘万寅二生来见,嫌宓所讲太浅近,又嫌宓不读中国新文学作品……宓滋不怿。盖宓在武大恒觉未能尽我之所长,发挥正常作育英才。而诸生懒惰不好读书,愚暗凡庸,反讥宓为不合时宜,益令宓无所恋于武大矣。

原来,同学们不上吴宓的课,还另有原因,那就是对吴的授课内容有所不满。徐本炫是我十分熟悉的一位学友,外文系学运中的积极分子。他的意见反映当时学生中一种“左”的思潮。吴宓的专业和特长本来就是“国学”和“西洋文学”,不学习其专业特长,却要老师阅读和讲授“中国新文学作品”,何异“南辕北辙”“缘木求鱼”?!

吴宓毕竟不是趋时媚世的人物。他一生坚守着自己的阵地,尽管其学问和专业不像他的好友陈寅恪那样曲高和寡,在以政治为时髦的国度里,同样难逃无人喝彩的厄运,其一生寂寞令常人难以想象。吴宓在武大执教期间发出“未能尽我之所长”、“不合时宜”的浩叹,反映其内心的痛苦与悲哀,这是促使他后来坚决要离开武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欲知宓者,请视紫鹃”

吴宓在武大期间聊以自娱自慰的,是对“红学”的研究:教学之余,不忘撰写文章,或在校内外作学术报告,发表他对《红楼梦》的各种见解。吴宓研究《红楼梦》,既不同于索隐派,也不同于考据派,而是把《红楼梦》作为文学作品研究,用比较文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红楼梦》,更着重于对人物的剖析。

其实,1920年在美国留学时,吴宓就曾对哈佛大学师生讲演《红楼梦》,以麦戈耐狄尔教授(G.H.Magnadier)的小说理论,分析《红楼梦》作为优秀小说的六大特色:第一,宗旨正大;第二,范围宽广;第三,结构谨严;第四,事实繁多;第五,情景逼真;第六,人物生动。除了但丁的《神曲》外,在西方文学中难有与之媲美者。吴宓写过很多文章,对贾宝玉、林黛玉、紫鹃、王熙凤等人物进行深入分析。例如,他把卢梭的所谓“二我”之说,也即心理学上所谓“双重人格”应用在贾宝玉身上,认为甄、贾二位“宝玉”都有着曹雪芹的影子。这样的解释在今天当然已经不再新鲜,但在当时还是“独具慧眼”、令人耳目一新的。

和其他红学学者不一样,吴宓对《红楼梦》的研究还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常置身于《红楼梦》角色之中。我在武大读过他发表在《武汉日报》的《论紫鹃》一文,对紫鹃忠诚、善良、执著的品格褒扬备至。我至今仍记得这篇文章的尾句是:“欲知宓者,请视紫鹃。”吴宓仰慕紫鹃,“爱屋及乌”,也仰慕其主人林黛玉。在吴宓看来,林黛玉是中国女性中最美好的人物,能够像紫鹃那样无限忠诚和深情地服侍和维护黛玉,是自己的最高理想。

在武大期间,还听到一则有趣的佚事:吴宓在昆明西南联大教学时,有一家小饭馆老板为招揽顾客,将其店铺取名为“潇湘馆”。吴宓得知后,去找老板商量把铺名称换掉;作为补偿,他愿意送老板一些钱。他说:“潇湘馆”乃是林妹妹住的地方,用作店名,亵渎了林妹妹。这件事在昆明一时传为笑谈。

不管上述传闻是否属实,吴宓对《红楼梦》确实已到痴迷的地步。他像紫鹃一样,始终不渝地忠诚于自己的文化信仰和景慕的人物。例如,在文革“批林批孔”运动中,吴宓坚决捍卫孔子的历史地位。他说,“没有孔子,中国还在混沌之中”,“宁愿杀头,也不批孔”,结果被戴上“现行反革命”的帽子,给自己带来了灭顶之灾……

“六一”惨案挺身而出

1947年6月1日凌晨,国民党政权为了镇压武大学生运动,出动军警数百人,包围珞珈山,抓走数十个老师和同学。为了营救被绑在囚车内的同学,学生们和军警们在男宿舍前的马路上进行了英勇的斗争。国民党军警们狗急跳墙,开枪射击,有三位同学(王志德、陈如丰、黄鸣岗)倒在血泊中。这就是当时震惊中外的“六一”惨案。

我自始至终参加了这次营救行动,在日字斋宿舍拱门前的马路上,目睹惨案发生的整个过程:王志德同学(江苏人)被枪弹击中,倒在离我不到两米的地方,脑浆迸裂,惨不忍睹。我差点也成了烈士。

“六一”惨案唤醒珞珈山的师生们,从此对国民党政权彻底失望,一致同情和支持学生运动。从来不过问政治的吴宓,此时也按捺不住了。他从人道主义出发,严词谴责国民党对学生的暴行;当听到被抓的师生中有外文系的教授和学生时,更有着切肤之痛,便毫不犹豫、自告奋勇地去找他的陕西同乡、武汉行辕负责人孙蔚如等人说理,要求无条件地释放被捕师生。由于国内外强大舆论的压力,也由于吴宓等人的努力,武汉当局终于释放了所有的被捕师生。外文系教授缪朗山被捕出狱后决定去香港,吴宓帮他买好机票,冒着白色恐怖的危险,亲自送他去机场,并在机场等候,直到知道缪氏已安全到达目的地后,才返回珞珈山。

被释放的外文系的学生中,有一位是给吴宓老师提意见的徐本炫。1952年,徐本炫从武汉调《中国青年》杂志工作,与我一起共事。在“肃反”运动中,徐因1947年在武大被捕的事受到审查。当时,值我参加外调工作,曾多方求证为徐辩诬澄清。事后谈及此事,徐对我表示十分感谢。

“野烧难存先圣泽”

1949年4月,吴宓在珞珈山武大寓所写了一首诗:

余生愿作剑南人,万劫惊看世局新。

野烧难存先圣泽,落花早惜故园春。

避兵藕孔堪依友,同饭僧斋岂畏贫。

犹有月泉吟社侣,晦冥天地寄微身。

这首诗的题目是“将入蜀先寄蜀中诸知友步陈寅恪兄己丑元旦诗”,虽然是“寄蜀中诸知友”,实际上是对好友陈寅恪诗作的唱和。陈“己丑”诗写于1949年1月,原诗如下:

无端来作岭南人,朱橘黄蕉斗岁新。

食蛤那识今日事,买花弥惜去年春。

避秦心苦谁同喻,走越装轻任更贫。

独卧荒村惊节物,可怜空负渡江身。

陈寅恪晚年在“岭南”落户,吴宓“余生”留在“剑南”;陈寅恪“避秦心苦谁同喻,走越装轻任更贫”,吴宓则是“避兵藕孔堪依友,同饭僧斋岂畏贫”……尽管两人晚年落户地点不同,两人不去台湾留在大陆的贫困状态和无奈心情则是相同的。

“野烧难存先圣泽”。长期以来,吴宓一直以“存先圣泽”(保存和保护以孔子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为己任,也因此被批判为顽固的“守旧派”。实际上,吴宓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回国以后,就不遗余力地介绍西方的许多优秀文学经典名著和先进文化,说明其人并不“守旧”。当年,新文化运动在“打倒孔家店”口号下,不仅要“把全部国学,包括文言文都送到垃圾箱里去”,甚至主张废弃汉字,取消中医、京剧,扫荡所有国粹,“全盘西化”;老祖宗传下来的任何精神遗产统统报废,实为后来“文化大革命”之滥觞。吴宓主编《学衡》,提出“论究学术,阐求真理,昌明国粹,融化新知”;他撰写发表《论新文化运动》长文,主张存旧立新,反对将“洗澡水和孩子一起泼掉”。因此,过去包括鲁迅和胡适在内的许多文化人,对吴宓和《学衡》的批评乃至批判,都有失之偏激和公允处。正如吴宓弟子季羡林所说的:

雨僧先生当年挺身而出,反对这种偏颇,有什么不对?他热爱祖国文化,但并不拒绝吸收外国文化的精华。只因为他从来不会见风使舵,因而被不明真相者视为顽固,视为逆历史潮流而动,这真是天大的冤枉。

“落花早惜故园春”。吴宓借用“落花”、“早惜”二词,感叹中国传统文化之花果飘零,以及自己之悲愤已久。他当时可能不会想到,此后中国传统文化被毁弃愈演愈烈,直到文化大革命更是发展到“史无前例”和“人神共怒”的地步。今天,人们重新评价孔子的学术和功绩,传承和发扬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更显露出吴宓当年的远见卓识。

“给我水喝,我是吴宓教授”

“余生愿作剑南人,万劫惊看世局新。”按:此处的“万劫”,应作“乱世”解:“惊”字,指“前途未测”。当时,吴宓是“惊看世局新”,不是“欣看”或“喜看”“世局新”。1949年,吴宓本来有出国的机会。他之所以不出国,是因实在舍不得离开中华文化植根的这块土地。吴宓十分热爱中华文化(包括宗教、祭祀、礼仪、服饰、饮食……更不用说经、史、子、集所有的中国经典),十分习惯于中国的社会氛围、生活方式、人伦关系等等。1949年4月29日,武汉解放前夕,吴宓匆匆飞往西南,是因对新世局的不察:能躲就躲;躲一天,算一天。这和陈寅恪当时的情况是一样的:陈于北平解放前夕登机南下,来到广州,不再前进一步去香港。陈寅恪也是愿远离政治中心,但不愿离开中华文化故土,其心态与吴宓完全相同。

吴宓原以为去四川“作剑南人”可以安度“余生”。事实上,吴宓在西南师范学院二十八年,“人与流年共向冬”,日子一天比一天更加严酷惨烈:他多次挨批受整,两次被剥夺授课的权利;在“文革”中更是受尽百般凌辱和摧残。《吴宓的最后岁月》一文叙述了其中一些细节,例如:

吴宓都被关入黑房,昼夜审讯斗争,大会小会、个别追查、车轮战术、疲劳轰炸,黑房外有红卫兵把守。吴宓关在黑暗水房久了,全身脏痒难受,只好向把守的红卫兵请求洗个澡。红小将回答说:“你这个老反革命想洗澡,这容易,我来侍候你。”一会儿另一个红小将提一桶凉水来,两人合手合脚扒光他的衣服,把他从床上拉下来,站在泥水地上,高的一个拎着吴宓胳膊,另一个挥动刷大字报的毛刷,把凉水用搪瓷盆浇在吴宓身上,然后用刷打吴宓。那是寒冬的初春季节,凉水冻入心扉,吴宓浑身发抖,接着毛刷在他身上乱刷,直到吴宓跪下磕头求饶哭叫,红小将才将整桶凉水从头淋下来,说是为他“醍醐灌顶”。吴宓哭着说红小将整他,红小将说这不是整,要整就要把他的耳朵、鼻子一样样割下来。他们问吴宓是不是想挨整,吴宓只好磕头求饶,并向红小将致谢,这才保住了耳鼻。

有一次吴宓躺在床上想绝食求死,红小将骂他,“绝食是向造反派、向文化大革命、向伟大领袖毛主席猖狂反扑……”于是,叫来几个男女红卫兵,把吴宓按在床上,朝他鼻子里通往食道处塞一根胶管,然后灌入一大碗厨房丢弃的潲水,里面饭菜混合,把他的胃填得的鼓胀、秽臭不堪,熏得他脑酸泪流、痛苦难当。红小将告诉他,这叫做鼻饲。经过四天“鼻饲”,吴宓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直到他同意自己掏钱去买饭菜吃,红卫兵们才停止了这种惨无人道的“鼻饲”……

吴宓在文革中不断受到这样惨无人道的摧残和折磨,以至足髌目盲,最后被遣送回陕西老家……人们听到,这位留下逾千万文字精神遗产的一代国学和西洋文学大师,离世前满怀悲愤和撕心裂肺的呼喊:

给我水喝!我要吃饭!我是吴宓教授!

杨耕身:从网络社会通往公民社会

网民的光荣时代,最终需要兑现为良好充分的公民社会。只有在这种前提之下,网民才能成为公民参与的途径之一,网络社会才能成为公民社会的形态之一。

不久前,洛阳网民“老牛”当选该市人大代表,被称为“全国第一个网民人大代表”:“躲猫猫”事件中,由官方组建的网民调查委员会第一次“惊艳亮相”。随着真相大白,受害人李荞明的父亲真诚地“感谢网友和媒体”。

在2006年的美国《时代周刊》上,“网民”被评为年度人物。《时代周刊》写道:“他们的做法不仅仅改变了世界,也改变了世界改变的方式。”不可否认,当互联网以不可阻挡的姿势,网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国网民似乎也正在迎来他们的光荣时代。

然而,在一切都生机勃发之中,更需要理性地思考:网民的光荣是不是意味着公民的光荣?网民和网络有没有被神化的趋势?

必须强调的是,网民首先是公民。不仅因为每一个马甲与ID都对应一个真实的人,而且因为网民的权利亦超不出公民应有之权利。但与此同时,“网民”却并不是公民以及公民权利存在的惟一方式,网络社会亦非公民社会的全部。必须看到,网民其实是公众通过匿名以及网聚的力量,获得其在常态社会生活中所欠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这表明,网民之作为公民,尚是“隐身的公民”。如果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以“隐身公民”,而不是以真实姓名与身份参与社会事务之时,这未尝不是公民社会的遗憾。因此网民的光荣之处,也许是公民正当权利失落之地。

必须看到,在网民越来越被重视、网络舆情越来越受到关注的当下,公民并非一旦姓“网”,就具有天然的先进性与代表性。因为网民不能替代公民,网络社会不能替代公民社会,这不光因网民群体不能等同于公民群体,还在于网络社会之公共议程,无法像公民社会所关注之事无巨细与无微不至。

事实上,如果没有“俯卧撑”之意外,“躲猫猫”之离奇,很难想像它们会受到网民超乎热情的关注。与此同时,所有的人都不可能持续地生活在激情与狂热之中,虚拟的网络社会也就注定只能呈现出广场政治的特征。更何况,在缺少规束的情形之下,网络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愈锋利可能愈伤人。

网络不应只是公民权利的神话,网络社会不应只是虚拟的江湖。网络上的中国,需要由广场政治向公民社会的深刻转型。这意味着,我们最终需要以法律制度明确公民权利,并保障公民权利的充分行使。从这个意义上说,就不能够一味地神话网络和网民,而一定要看到网络和网民背后的东西,让虚拟回归现实,让网民回归公民。

网民的光荣时代,最终需要兑现为良好充分的公民社会。只有在这种前提之下,网民才能成为公民参与的途径之一,网络社会才能成为公民社会的形态之一。而在有关公民社会的定义里,公民社会通常体现于慈善机构、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妇女组织、专业协会、工会、自助组织等之中。成熟的公民社会是一个更加开放的领域,也是一种更加笃定的期许。

方励之:梵蒂冈纪事

图:方励之1990年访问意大利

2008年圣诞假期到南加州一游,遇到不少20年前,甚至30年前听我讲大课的年轻人,现在皆已中年了。谈今论古。扯到不少陈年趣事,从“灵魂不死”,到邀请耶稣会士来华 ,再到“代写忏悔”……都与梵蒂冈有关。趁此机会,旧事新记,是为此文。

第一次握手

罗马城中的梵蒂冈城是天主教皇领地,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其中祇有圣彼得大教堂和博物馆是向公众开放的,其他圣厅圣堂,无教廷当局许可不得入内。我第一次进入梵蒂冈城是1981年9月28日到10月3日,参加教廷科学院(Pontifical Academy)主办的研究周,主题是“宇宙学和基础物理”。

当时冷战尚在,苏联学者未能得到他们国内当局批准,没有来。会议一开幕,主持人就提到“我们极为遗憾,苏联同行没有能接受(教廷)科学院的邀请 ”。这样,我成了唯一的来自“共产国家”的参加者。我也很奇怪,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当局,为什么能批准教廷科学院给我的邀请?PRC和梵蒂冈的关系从来不比苏联和梵蒂冈的关系更好。因为俄国有东正教,对苏——梵关系多少是正因素。而梵蒂冈一直与中华民国(ROC)有大使或公使级外交关系,它对PRC ——梵关系无疑是负因素。在梵蒂冈,如果提到中国,常会被理解为ROC.这也有用处,李淑娴第一封(1949年后第一封)寄给台湾亲戚的信,就是1980 年在梵蒂冈邮局发的。

教廷科学院会议进程与一般学术会议无异,宣读论文,问答,讨论,与会者照集体相,等等。会后出版了文集(Proceedings of the study week on cosmology and fundamental physics, 1982,Citta Del Vaticano)。祇有10月3日一天,与一般学术会议不同。那天的主要活动是教皇约翰。保罗二世接见全体与会者。教皇要与每个人握手并照相。熟悉中西关系史的欧洲人都知道(美国人大多不知道),当年欧洲各王国臣民在与乾隆帝见面时,每一个礼仪细节都要讲究,是双膝下跪,单腿下跪,鞠躬……,都有不同的含义。时代虽不同了,“礼仪”政治文化依然在。1981年,保罗二世正在为罗马天主教寻求进入PRC之门,他还没有同PRC公民在公开的正式场合握过手。而我,除宣读论文外,无其他授权。为免于引起“礼仪”误读。不如回避吧。欧洲同行也赞成,那天我没有参加教皇接见,而去了罗马大学物理系。该系学生非常亲意共,到处用红漆写着P.C.I. (Partito Communista Italiano),但P.C.I.中也有天主教徒。

我第一次同教皇握手和照相,是晚到1985年6月21日,保罗二世接见在罗马参加第4次Marcel Grossmann广义相对论会议(MG4)的学者。MG4有波兰人参加, 如哥白尼天文研究所所长等。教皇是波兰人。波兰同行一定要去“觐见”,也告诉我没关系。来自“共产阵营”的人有十多个。想想也是,波共和中共都曾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说起来,我们不但是一个“阵营”,还属于同一个总支呢。他们去得,我亦去得。

中共党校中的S.J.们

我认识的几位梵蒂冈国的天文学家或物理学家,都是神父。他们的名后缀有S.J.(Society of Jesus),即都是耶稣会士。 16,17世纪第一批进入中国的有自然科学专长的传教士,也大多是S.J. .利玛窦等S.J.们的墓地就在阜成门外二里沟中共北京市党校里。文化大革命中墓地被捣毁了。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不到一年, 1977年7月举行第一次全国自然辩证法讲习会。会场设在北京市党校。参加者大部分是全国各大学主讲马克思主义课(或等价课程)的教师。目的是想让马列教师们见识一下现代各门自然学科的新成就。当时自然辩证法学会由不少自由化人主持。现代宇宙学一题,他们要我讲。

向缺乏物理基础知识的马列人介绍现代宇宙学,那是第一次(后来还有多次)。我认真地做了准备,但仍很担心听众没有耐心听下去。听众近千人,党校大礼堂坐满了。天气特别热。讲了一个半小时后,休息15分钟。这时,会议主席交给我几十个听众递上台的纸条。同时,向我耳语了一句:“不要管他们,继续讲,该怎么讲就怎么讲。”

我打开条子一看,一半多纸条写的是:“请问演讲者,你是不是要否定恩格斯的论断!”

“请回答:你是否相信马克思主义的宇宙无限论。”

“会议主席,今天为甚么请来这种满是反革命言论的报告,希望会议主持者考虑。”

我顿然有了成就感。现代宇宙学终于有它的社会价值了。它能狠狠地击痛一些人头脑中的愚昧硬核。遵照会议主席的意见,15分钟后,我继续后一半的演讲。本来,我并不想涉及恩格斯宇宙观念问题。时间紧迫,现代宇宙学本身还有许多论题来不及介绍完呢。看过这些条字后,我反而用了一段时间论证:恩格斯宇宙观念大多是康德、拉普拉斯时代的,并大声结论道:“恩格斯的宇宙观念已经过时了。”

我想起利玛窦献给大明神宗的“世界勘舆图” .利玛窦带来“圣经”并没有引起明儒们的很大响应,轰动的则是他那幅世界地图。锁国海禁100多年。神宗用的地图,仍然是朱洪武年代绘制的“大明混一图”。15世纪初郑和出洋时,“混一图”算是先进的。但与17世纪初的“世界勘舆图”相比就太落后了。梵蒂冈图书馆里珍藏有一幅“世界勘舆图”,据说与利玛窦的图一样。1987年5月,经教廷当局许可,我看到那张图。现在看来,“世界勘舆图”也相当粗糙,比例还有很大误差,大部分澳州大陆尚缺。但已很清楚显示,中国不在大地中央,地球也没有中央,中国之外还有一个博大的世界。在整个地球上,中国祇不过占有一小块。这着实让明儒们大吃一惊,羞愧。我很佩服一部分明儒的开放胸襟,没有因羞愧而恼怒,相反力主科学文化引进。

现代宇宙学不过相当于一幅新的“宇宙勘舆图”罢了。它也相当粗糙,但比康德、拉普拉斯时代的宇宙图先进多了。

1978年经邓小平等批准,利玛窦等S.J.被平反了。重修了北京市党校里的利玛窦墓地。不过,他的合作者徐光启并没有同时被平反。洋人还是优先啊,那怕是已经死了的。

1986年我们在北京办国际天文学会第124次讨论会时,几位梵蒂冈学者曾应邀来华,虽然PRC——梵无外交,但梵蒂冈S.J. 们来华没有签证问题,他们都持有欧美等国护照。这可能是1949年之后首次正式应邀来大陆的耶稣会士。一到北京,他们都赶去北京市党校,着圣职服装,瞻仰他们的先贤。

S.J.是在宗教改革之后产生的一个教派。用现代词汇来说,S.J.大体是天主教的体制内改革派。体制外的改革派是脱离天主教的新教,或基督教。早期的S.J.受到天主教主流的压制,18世纪一度被迫解散。S.J.都是知识人。按规定,除神学学位外,S.J.还必须另有一门专长,天文,物理,数学等等。他们很多是(非教会)大学里的教授。我们这些非皈依天主者与他们交谈学术,不感到任何宗教壁垒。比如讨论现代宇宙学中的宇宙年龄问题,他们不会提到 “圣经”的首句——“起初,神创造天地”。

教皇夏宫中的公社生活

1983年9月,李淑娴和我到罗马大学物理系访问3个月。梵蒂冈天文台(Specola Vaticana)台长Dr. G. Coyne S.J. 请我到他们天文台的公寓住。除饮食自理外,天文台的其他生活是公社式的,由教廷提供。

梵蒂冈天文台位于岗多夫堡(Castelo Gandolfo),是教皇的夏宫。它还包括一个很大的教皇花园。都是教皇领地。岗多夫堡距罗马25 公里。从罗马Termini乘火车东南行,30分钟后进入Albano湖区。该湖由火山形成,近似园形,四周有小山,以西岸的山势最美。山上即是岗多夫堡,其中最高的建筑,就是梵蒂冈天文台的圆顶。

山顶上的梵蒂冈天文台,尽脱俗气,圣洁,连接天廷和凡界。东望,是一片湖水;北望,是起伏于七丘之间的古罗马和新罗马(EUR),是静思宇宙起源的佳处。但是,风光和环境太美了。不少时间反而被引诱去“享受生活”。在天文台上,我有一间办公室,但很少用它做研究。那期间,祇写了一篇三个作者的文章交账(Clustering in a two component universe, L.Z.Fang, S.X.Li and S.P.Xiang, Astr. & Astrophys. 140, 77, 1984)。其中S.P.Xiang现仍为科大教授。

除了X君,我们还认识近20位当时在罗马及其周边的PRC学者,物理,化学,生物,工程等行当都有。他们也不时来岗多夫堡享受一两天“出世”生活。李和我在岗多夫堡的公寓,一时成了PRC学生学者的一个集散地。在梵蒂冈也会遇到ROC人,多为进修神学的人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科协主席阿某及其代表团随行,也在此住过一个星期,台长Coyne并不在意他们是穆斯林。

我们刚到岗多夫堡时,教皇保罗二世还在夏宫避暑,很多教皇的随行,包括他的瑞士卫队都在。进出天文台,要查验该台证件。教皇于9月18日离开夏宫返回梵蒂冈城。岗多夫堡一下变冷清了。留下的神职人员很少。一时间,岗多夫堡上的PRC公民多于梵蒂冈公民。共产党徒多于天主教徒,还没有算天主教徒中的 P.C.I.。有一位科大化学系来的教师,是CP支部书记。好,全了,足以成立共产国际梵蒂冈特别临时支部了。

尽管如此,我们是客人,必须完全尊重主人的信仰和规范。S.J. 们都发过毒誓,绝财、绝色、绝意,不为一切妖魔的诱惑所动,过清贫洁简的灵修生活。现在想起来,祇有一件事,不知道我们是不是客观上扮演了一种“妖魔的诱惑”。这就是我们不时举办晚宴,也常请S.J. 们参加晚宴。晚宴规模有时很大,可以聚集到近20个人。其中不乏中华料理高手和快手。烹饪气味带来的“诱惑”往往使S.J. 们坐不住了。不止一次,台长G. Coyne 知道晚上有大宴,他下午就沿着Albano湖跑一圈(约3小时!),明确说就是为了晚上可以多吃。夏宫并不禁酒。教皇也喝酒。Albano盛产葡萄,当地产的淡淡的vino bianco都是用大瓶装,像水那样卖。

S.J.也非常尊重我们的信仰和规范。几个月的岗多夫堡生活中,他们从未向我或我的同事传教,也没有请我们参加弥撒。岗多夫堡有一个对公众开放的天主教堂。礼拜天常有结婚仪式在此举行,可以旁观新人指天为誓的场面(意大利的离婚率相对较低)。梵蒂冈宣传部(Departmento di Propaganda)的神父们倒是带我们去参观过一些有名的意大利教堂,如那不勒斯的圣多美教堂,苏连托的教堂,那都是欧洲基督教文明的重要遗迹。前者是托马斯。阿奎那 “求证上帝存在”的地方,后者有9世纪的钟楼。到意大利是不能不看的。

这同美国不同。在美国住定后,常常有一些基督教信徒来敲门,规劝受洗,并告诫地说,如不入教,死后是要被打入地狱的啊。对信徒的善意,我们至诚地感谢,对信徒的虔诚,我们也十分尊重。至于“入地狱”一说,对我们的告诫力则不大。心想,我多少算是进过地狱的了,至少“牛鬼蛇神”的地狱。

科学与宗教:罗马的新观点

80年代末,梵蒂冈天文台受教皇约翰。保罗二世教皇之命,要编一本 “John Paul II on science and religion: reflections on the new view from Rome”。目的是开展新一轮的宗教神学与科学的对话。邀请20位教授着文谈“科学与宗教”。我是被邀请者之一。

这对我是难题。在中国见识过的宗教,大多是实用或应用性的,目的往往是生子,升学,生财,升官。而极少言道,缺乏形而上的神学思辨(如用五种方法证明上帝的存在等等)。如何谈宗教神学与科学的关系?祇想到一件事。在80年代,我还住在中关村,有一派流行气功的信徒来我家传功(传教?)。他们的劝进的主要理由是,如果你加入此功(教),你每年发表的论文数目将会比现在增加一倍。可见,还是一种应用教。我没有参加。论文数果然也就没有加倍。

后来,我还是写了一篇“Note on the interface between science and religion”,被收入上述文集。文中主要谈的是科学研究中的预设(pre-assumption)。 它更多是一个科学哲学问题,特别是无关于“罗马的新观点”。

什么是“罗马的新观点”?就我所知,保罗二世一直在弥补天主教廷在伽利略事件上的过失。他常接见各种自然科学会议的参加者,其部分目的也在于此。80年代初,保罗二世正式宣布罗马教廷300年前对加利略的判决是错误的。彻底翻案,不留尾巴。

在上述“来自罗马的新观点”一书中,保罗二世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宗教不是基于科学的,就如科学不是宗教的延伸。二者应有各自的原则。” 意即,信仰的归信仰,科学的归科学。让人想起,在70年代,物理学报的每篇论文前,都要印上一两句毛语录,以示该文为毛思想之“延伸”。在美国也见到过一些宗教文章,力图论证现代物理学的种种发现和发展是如何令人惊奇地验证了“圣经”的种种预言。这些,显然不符合“罗马的新观点”。

1986年哈雷彗星回归,11月有一次有关的学术会议。保罗二世在会上讲话,其中一段是:“追求四种基本物理力——引力,电磁,强及弱的核力—— 的统一,已在取得愈来愈多的成功。这统一很好地综合了从亚原子到宇宙学各领域的发现,它为宇宙的起源,并最终为规范宇宙演化的规律和常数的起源,提供了解释。” 这完全是物理界的行话!再往下听,教皇没有提到宇宙演化乃智能设计之结果等等。我猜,该讲稿大概是Coyne,S.J.起草的。那时他已是保罗二世的科学顾问。

保罗二世的最常被引用的“科学与宗教”语录是:“科学暨(宗教)信仰皆为上帝之馈赠。 ”(Both Science and Faith are gifts of God)。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上帝”。爱因斯坦在回答“什么是你对上帝的理解”一问时说,他的上帝是被开除犹太教籍的斯宾诺莎的“pantheistic” .是“泛神论”,“自然神论”?还是不翻译为好,总之它是爱氏自己加了括号的pantheistic,祇有他自己有权解释其意义。利玛窦也尊重中国人的尊孔,说中国人的尊孔就相当他们的尊上帝。可见,各人有各人对“上帝”(形而上的终极观?)的理解 .信仰,从来就是多样的。“一个上帝,各自表述”,或许才能赢得共识。

代拟忏悔

李和我滞留在美国驻北京大使馆的一年中(1989.6——1990.6),不断收到各地朋友的关心,也包括罗马大学和岗多夫堡天文台的朋友们。他们得知“内部”消息的速度很快。也许有意大利外交部或其他机构“内线”及时向他们简报。

1990年6月16日,中美双方再次谈判我们的离境问题。中国外交部表示,可以准予方励之和李淑娴出国。条件是写一份请求政府宽恕的出国治病书,其英文文本中必须含有leniency一字。罗马的反馈很快来了。Leniency乃是教会忏悔(confession)的常用语,诸如‘请求博大仁慈上帝的宽恕’云云。他们说,这种忏悔可以写,特别是物理学家更可以写,因为伽利略就写过“认罪忏悔”,300年后就没事了。

过了两天,没见动静,我的朋友倒着急了。传话来,说,我们这里有各种各样的忏悔样本。要不要我们帮你草拟忏悔? 后来知道,在中世纪,宗教改革前,是有代拟忏悔行业。还有忏悔手册(manuals of confession)可资参考。它告诉你如何写好忏悔,才能最大地获益。

实际上,我在6月18日就写好了一份治病书,其中没有用到leniency一字。6月19和20日,中美再连续谈判。接受了我的18日文本(即后来发表的文本)。谈判成功。中美双方在国宾馆祝酒致意。我们于6月25日就出境了。很可惜,代拟忏悔的好意没有用上,发展太快了,可能由于其他压力。

后来李和我又去过梵蒂冈,接受约翰。保罗二世的祝福(见下页照片)。再次欣赏梵蒂冈城中的艺术。虽然我们从来都不是天主皈依者,也不敢相信死后复活等神迹。但我们都欣赏米开朗基罗等大师以“圣经”故事为题的艺术。他们画的是创世纪,雕的是圣母怀中的基督。但他们表现的是人性之善,人性之坚。这也许是宗教改革与宗教传统的一种结合。这些作品里出现的是“神”,但体现出来的精神并不是神的至上,或神的威严,却是怜悯和同情、母慈和友爱、创造和坚毅……。每当圣诞(或耶诞),我常想起一首唱过的圣歌,那是巴哈的曲调,赞美初生和降临:

一朵纯洁的玫瑰开放了,它从丝细的根苗中萌发;这是上古卜者的预言,这是杰西期待的出生啊!

他的柔嫩花枝的光芒,照亮在这寒冷的,寒冷的冬天,这漆黑的,漆黑的午夜。

这种充满人本主义精神的艺术,使人倾倒,使人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精神升华。

问及答

问:你80年代作过一个报告,题目是“灵魂不死”。是不是讲宗教?

答:完全不是。“灵魂”一词不是宗教专用的。PRC的教师不是都被,或曾被称为“灵魂工程师”吗?“灵魂”可以是一个工程对象。“不死”是探讨(原则上)能不能decompose一个人的“灵魂”中的所有信息,以及复制和传输“灵魂”。这是一个科学问题。

问:你近期还有没有“梵蒂冈活动”?

答:有。从2004年起,我每年暑期都忙着组织一次中意(或“华义”)相对论天体物理讨论会,每次都有台湾海峡两边的10多位同行参加。今年应是第6次了。每次讨论会中,都组织会外活动,参观Gran Sasso国家实验室,登亚平宁山,游庞培,下亚得里亚海,等等。今年打算去利玛窦S.J.的故乡——Macerata, 它当年是一块教皇领地,算是“梵蒂冈活动”吧。         

(2009年春节,Tucson)

张耀杰:我与刘晓波

昨天(2009年2月26日),我和几位朋友一起见到了刘晓波先生的太太刘霞,这一次突然发觉,刘霞与晓波特别有夫妻相。在明显瘦弱的刘霞脸上,我总能看到晓波的影子。

2004年的时候,我有一次请晓波先生和陈小雅老师一起吃饭,小雅老师劝告晓波不要那么辛苦写文章。晓波说,之所以辛苦写作,一是要自己活得有尊严;一是为了给刘霞留一些生活费。每当谈到刘霞的诗作、画作及摄影作品时,晓波都会表现出由衷的赞赏。

据刘霞介绍,自从2008年12月8日晚上被带走之后,她只是在元旦时与晓波见过一面,从此再没有见过晓波,连代理律师都不知道晓波究竟被关押在什么地方。

记得我第一次见到晓波,是2000年的事情。那一年的4月3日,我在北京电报局花钱申请了一个电子邮箱,从此开始通过网络发表言论,并且联络自己愿意联络的一些人。

这一年的夏天,我由于投稿的关系,与当时的《黄河》副主编谢泳建立了联系,是谢泳无私地给我提供了他几乎所有朋友的电子邮箱。这其中有我一直想见到的刘晓波。

1989年之前,我与许多同龄人一样,曾经是刘晓波、刘再复、李泽厚等人的热心读者甚至于是崇拜者。等我来到北京泡过十多年的图书馆之后,反倒觉得这些人当年的文字很是粗糙,这些人当年的观点也很多似是而非的地方。尽管当年的崇拜之心早已冷却,对于呐喊出中国需要经过三百年殖民地洗礼的刘晓波;特别是对于“六四”之夜挺身而出,用自己的所谓“黑手”避免了天安门广场血流成河的大灾难,并且为此一再遭受牢狱之灾的刘晓波,我还是一直抱着敬仰之心的。

2000年秋末的一天,我如约见到了晓波,地点是首都师范大学北门附近的金山城饭店。交谈过程中,晓波说到高兴处指着我的鼻子告诫说:“张耀杰,你要想当领袖的话,就应该像我一样进去住上几年。”

因为是初次见面,我没有做出激烈反应,而是相对克制地争辩说:做人还是应该厚道一些。我从来没有想当领袖的意愿,我只是一个从小吃不饱饭的农民子弟,而且从小动手能力就很差。我拼命从农村逃出来,是想弄明白中共当局1959年时为什么把我勤劳善良的爷爷以及同时代的几千万中国人给活活饿死,而且让我这一代的农民子弟从小饿着肚子呐喊毛贼万岁的。我唯一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研究明白的历史真相和自己想明白的人生道理,讲给更多人;而不是要像几千年来习惯于官本位的中国人那样,替自己谋到一个“学而优则仕”的官位。河南老家的母亲虽然改嫁,仍然需要我提供生活费;我的儿子还没有上小学,需要我抚养成人。我自己的很多思想还没有写作整理出来,为什么要自投罗网当什么领袖呢?!

等到分手时晓波告诉我,下次谢泳到北京来,希望能够见上一面。

2001年春天的时候,我陪谢泳去见晓波。没有想到我们之间又产生争议。

晓波说我的文章里面出现了太多的“存天理,灭人欲”。有些“天理”还是需要牺牲“人欲”的。

我说“天理”本身就是骗人的圈套。人类社会里只有人理而没有天理。每一个人只能牺牲自己的“人欲”,而没有权力牺牲别人的“人欲”,更不应该以所谓“天理”的名义牺牲“人欲”。文明社会的核心价值,就是胡适当年提出的以人为本、民主科学、人人平等、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严格自律、尽职尽责的“健全的个人主义”,也就是“第一,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任何民主理论、自由观点和任何国家、民族,都与个人一样只有相对的价值而没有绝对的价值,人类社会的任何东西都是让人活的而不是让人死的,凡是强迫别人牺牲生命去维护捍卫的东西,无论多么神圣美好,都是野蛮邪恶的杀人圈套。正是因为个人非常无力也非常无助,才需要国家、民族之类的公共力量来保护个人的人权而不是牺牲个人的人权。美国人的《独立宣言》讲的是这样的道理,孔子说的“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孟子说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也是可以这样来理解的。

晓波虽然没有当面认同我的观点,在随后的几年里,他的文章里面还是明显淡化了以前的那种道德优越感,从而显现出越来越平和、起来越理性的职业精神。更加难能可贵的是,我曾经几次很不客气地指出晓波文章里面偶尔出现的学术硬伤,他都主动打电话与我沟通。虽然他在电话里面不肯改口认错,他所提供的理由也不够充分,毕竟他还是能够容忍一个后来者的尖锐批评的。

与晓波相比较,另外几位比我年轻的朋友,一直在尖锐批评暴政以及抗议暴政的同道中人,却偏偏不能容忍来自别人的或尖锐或诚恳的批评,并且因此对我记下了怨仇。

师涛出事后,他的代理律师也面临出事的危险。我在王力雄和张祖桦先生负责经营的递进民主网里面给晓波留言,希望能够及时更换律师,并且希望朋友们能够为此事捐款。没有想到晓波与另一位朋友的答复是,师涛的案件由中文独立笔会负责,不用我这个外人费心(大意)。等到师涛一审被判处十年刑期之后,还有一位笔会会员给我留言说:“现政权维持不了几年就会垮台,师涛判多少年的刑都没有关系。”

我对笔会在师涛一案中的相关表现,一直采取隐忍态度,只是私下建议师涛的弟弟师华,另请莫少平律师代理上诉,并且尽自己的力量为师涛案提供了一点助力。但是,师涛十年的刑期,还是被维持了下来。

到了2005年的时候,郭飞熊(杨茂东)借着广东太石村罢免案异军突起,并且针对当时的笔会会长刘晓波,表现出了比针对侵犯农民生存权利的政府当局更加强烈的敌对意识。为此我曾经劝告郭飞熊,刘晓波的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政府当局没有力量抹杀他,民间维权人士更没理由去挑战他和抹杀他。每个人都有权力选择自己的方式推动中国社会的民主进步,却没有权力去否定别人既有的努力和贡献。

自从2004年直接介入民间维权活动以来,我一直对参与维权的朋友强调蔡元培在五四运动中的表现。1919年5月9日,把被捕学生接回学校的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秘密乘火车离开北京,他在留下的启事中提到了“杀君马者道旁儿”的历史典故,意思是说古代有一个官吏的马跑得很快,旁观看热闹的小孩子一直在鼓掌喝彩,这个官吏一高兴就把自己的快马给跑死了。

这个典故所表现的,是蔡元培自觉顺应时代潮流和社会合力,既能兼容并包又能激流勇退的不居功、不恋栈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精神境界,这也是中国人最为缺乏的一种高尚境界。与这种高尚境界相配套的,还有《易传》中的一句古训:“小人知进不知退。”我把“杀君马者道旁儿”和“小人知进不知退”的两句古训,给先后为民间维权活动做出过贡献的赵岩、郭飞熊、高智晟、刘学立等人反复强调过许多遍,没有想到他们一个个义无反顾地陷入了“知进不知退”的牢狱之灾。而把高智晟这匹“千里马”给活活累倒的“道旁儿”,偏偏是成千上万的善男信女。

前不久到河南安阳参观殷商时代的遗物,在一个个铜鼎里面煮熟了用来祭祀的人头,全部是牙口齐整的青壮年。把最优秀的本国本族人牺牲奉献给某种神圣的名义或者神圣的事业,是中国社会最为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之一种。

作为一个既无力又无助的个人,我自己同样需要一些师友在我头脑发热犯低级错误的时候给予劝戒。晓波就是这些朋友中的一个。尽管我自己最终没有逃脱中国艺术研究院的无理解聘。

记得安保人员第一次找到中国艺术研究向“组织”调查我这个人,是2001春天与晓波第二次见面之后的事情。据“组织”转告,安保人员之所以要关心我,第一是我在网络上写了不该写的文章;第二是我去见了不该见的人。从此之后,据说安保人员每年都要到中国艺术研究院去关心我一次,只是迄今为止从来没有与我当面接触。

回过头来看一看,在国内的异议人士和维权人士中,真正能够经得起历史考验并且贡献出了不可替代的精神资源的,只有刘晓波、陈子明等少数人(为了不至于得罪更多的朋友,这里不便一一列举)。多少年来,晓波的自由言论一直是像我这样的后来者的航标灯。许多话语禁忌,都是由他扮演排雷手的角色加以突破的。1989年以来被大幅度收紧的言论空间的逐步拓宽与逐渐放大,晓波立下的是第一功。他这一次为了《零八宪章》付出代价,完全是一位先驱者铁肩担道义的理性选择。政府当局见不得阳光的秘密关押,只能把并不十分完美的刘晓波,成全为民间社会的良知化身。

我自己不是一个主动充当英雄的强人,但是,我对于刘晓波自愿担当中国社会前途命运的铁肩道义,还是充满着敬仰与感恩之情的。我希望全世界关注中国人权进步的友好人士齐心协力,一方面争取晓波先生早日获得人身自由;一方面帮助他争取2009年度的诺贝尔和平奖。

2009年2月27日于北京家中。

在新极权主义的话语霸权下重申宪政理想

对一个民族来说,那些它无法离弃的最重要的理念都具有“不死鸟”的特征。尽管这个民族在应对各种紧迫的现实事务时,会不断地将其摒弃或者遗忘,但是,这些理念总是会一次又一次地“死而复育”,以新的形式和途径,重新进入这个民族的文化意识。

宪政理念对于现代以来的中华民族就是如此。一百年前,中华民族曾经以巨大的热情去拥抱宪政理想,为此,不惜彻底抛弃了自己传承二千年的绝对君主制的政治传统,创建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但是,当中国人发现在新的体制下,难以建立有效的政治秩序,特别是在当时全球殖民主义的狂潮下,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时,宪政理想在大多数中国人的心中又变得黯然和模糊了,人们转而信奉现代极权主义。在20世纪的30至40年代,富有理想主义激情的一代“新青年”,纷纷投身于左翼的或右翼的极权主义政党,他们相信,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改造世界的巨大力量,同时,也才能在一个动荡和危险的世界中得以自保。

在共产党跟国民党的生死决战中取得胜利,并热切地用共产主义理念彻底改造中国的那些岁月里,宪政理想被从中华民族的文化意识中完全铲除和遗忘了。只是在酿成反右、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巨大灾难之后,执政党在改革开放中反思自己以往的政治理念时,“自由”和“人权”这些概念才再次渐渐地进入中国人的话语之中。但是,“六·四”镇压之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一度十分热闹的宪政话语再次归于沉寂,时代精神的主流转移到了积累资本和发财致富上面。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一批自由派知识分子在学理上对“宪政民主”的理念进行了梳理和传播,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自由民主主义日渐成为知识界的主流话语。但是,近年来,在新极权主义思潮的挤压之下,宪政民主的理念又一次变得模糊与沉寂。《零八宪章》的发布,是一批中国公民,在传统的改革经过30年已走到尽头,中国再次面临制度变迁方向选择的重要历史时刻,冲破新极权主义的话语霸权,重申了宪政民主主义的价值理想。

所谓新极权主义是最近五、六年间,在执政党内形成,并日益占据主导地位的一股政治思潮。在《平庸的专制——从三鹿毒奶事件看新极权主义的特征和弊害》一文中,笔者将新极权主义的基本特征归纳为五个方面:经济领域的政企不分;司法领域的以党代法;外交上狂热的民族主义;对思想和舆论的严密操控;道德上的自欺和伪善。而新极权主义最核心的特质就是将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权力看作是解决中国社会一切问题的终极法宝。

新极权主义在执政党内的兴起并不是偶然的。1978年以来,中国的改革所走的是这样一条道路:一方面在经济上逐渐引入私人资本和市场体制,另一方面,在政治上,虽然改变了执政党的目标,但依然维持着一个列宁主义政党对整个中国社会的全面专政。(即党直接垄断全部暴力工具,并且为了实现自己设定的目标而使用权力时,除了受自己的心志伦理的约束之外,不受任何外部的强制性规则的约束。)

对一个缺乏人权和民主传统,经济基础又相当薄弱的亚洲大国来说,这一改革从经济上看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公民的部分权利也得到了承认和保护。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执政党本身的政治合法性也遭到了日益严峻的拷问:既然共产主义的理想实际上已被抛弃,那么,共产党依凭什么理由还要继续对中国社会实行专政呢?

而新极权主义则是执政党的部分新生代领袖,对这一拷问的回答。新极权主义将30年的经济成就,不是归因于对私人产权的保护和市场体制的引入,归因于个体的创造力的发挥,而是归因于一个列宁主义政党,对全社会的坚强统治。因此,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引发的各种日趋剧烈的矛盾,新极权主义开出的药方就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

所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就是:一方面通过在所有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各级人大和政协中,在八个民主党派的内部,在私企和外企中,甚至在拾荒流浪人员里面……总之,通过在直至中国社会的每个边缘角落里都构建党组织的方式,来强化党对整个社会的无处不在的组织控制;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对舆论和思想的严密操控和监视,来强化党的领袖集团对全体党员和国民的精神控制。

新极权主义者告诉全体国民,社会的发展不是每个个体自由选择和独立创造的非预期合力的结果,而是遵循着某种决定论的历史规律。只有具有“先进性”的党和党的领袖,才可能洞察社会发展的科学规律,以总体主义的方式“统筹” 社会的发展[1]。而每个国民的任务,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新极权主义者相信,只要全体党员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虔诚地接受党的领袖对其进行的思想教育,就可以保持道德上的纯洁和无私,这样党就具有了可以永远保持其不受制衡的极权权力的理由,即永远保有某种内在精神和道德上的“先进性”。全体国民只要按照党已画好的蓝图埋头施工,一个被称作“和谐社会”的“美丽新世界” 将会自然而然地降临。

新极权主义者构建的这一意识形态,在被其控制的党国的所有媒体上不断重复,变成了目前党国体制下惟一具有政治正当性的霸权话语。中国社会中每一个有价值的事物的出现,都被说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果,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被天经地义地看作解决一切社会矛盾的终极方法。

《零八宪章》的意义在于,它勇敢地冲破了新极权主义者刻意营造的思想禁锢,表达了自己关于中国政治制度应该朝什么方向演进的愿望。《零八宪章》通过系统地重申在人类数百年来的政治实践中,被反复证明具有普遍性的那些基本价值,以及为了捍卫这些价值所必须的制度安排,告诉我们,新极权主义者所刻意打造的那个无所不管而又不受制约的总体主义的党权,非但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终极法宝,反而是导致半个多世纪以来所有重大的人权灾难的核心根源。

《零八宪章》用简练的语言,表达了这么一个明确的愿景:希望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从党国体制转变为宪政民主政体。《宪章》的十九条主张的核心内容:如用公民教育替代党化教育;军队国家化;开放党禁、报禁;公职选举;司法独立;分权制衡等等,都在致力于促成这种转型。

新极权主义和《零八宪章》分别表达了目前中国最具有代表性的,关于政治制度应该朝什么方向演变的不同愿景。新极权主义者认为,中国30年来的历程证明改革后的党国体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目前这个动荡不安和危机四伏的世界上,只有通过不断强化一个帮会式的极权主义政党对整个社会无微不至的总体主义的“统筹”,才能继续保证中国的稳定和发展。

而《零八宪章》所代表的自由民主主义价值的信奉者则认为,目前中国社会最根本的冲突和矛盾,恰恰是由于公民们对一个建立在新极权主义意识形态上的前宪政国家的认同危机造成的。[2] 在一个日渐开放的社会中,想要通过强化党对全社会的极权控制的方式来寻求稳定,无异于扬汤止沸、抱薪救火,只有通过对现有的政治制度进行宪政化改造,才可能真正地塑造出公民对国家的理性认同,将整个共和国建筑在磐石之上。

《零八宪章》刚一发布,它的一些主要的签署者就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 而被刑拘和传唤。在笔者看来,假如《宪章》真的颠覆了什么的话,那么,它颠覆的不是现实的国家,(对政治改革的现实路径,《宪章》抱着一种开放的态度),而是新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它在被新极权主义蛮横、乏味的霸权话语折磨得奄奄一息的中国当代思想界的屋顶上,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们能够呼吸到一丝新鲜的空气,看到一种新的可能性,尽管这种可能性对生活在现有体制下的中国民众来说,还显得那么遥不可及。

《零八宪章》诞生伊始,它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就给予了它极大的关注,热烈的支持者称其是一份将会“载入史册的光辉文献”,而各式各样的反对者也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批评。对这些不同的赞美和批评进行梳理,犹如观察《宪章》在不同的政治派别和社会思潮的成见塑成的镜子中的不同影象,它有助于我们理解《零八宪章》在他人的眼里是什么?

《宪章》公布后,立刻得到余英时等海外华人知识精英的赞赏和支持,西方的一些大报在第一时间对此进行了报道。而美国政府和欧盟议会对中国政府打压《宪章》签署者的抗议和批评,更使《零八宪章》的发布一下子就成为全球性的新闻事件。《宪章》在海外华人知识精英、流亡的异议人士和美、欧政府那儿获得如此迅速、热切的关注和支持,一点也不奇怪。因为,《宪章》的内容在海外知识精英看来,在学理上完全符合作为普世价值的宪政民主的理念,而在一些美、欧的政治家、人权工作者和流亡的议异人士看来,这更是中国大陆的各界知识精英和公民试图摆脱极权统治的英勇的集体性努力。它就像在沉闷的中国大陆突然响起的“一声春雷”,让他们感到欢欣鼓舞。

在受到高度赞扬的同时,《宪章》也无可避免地迎来了形形色色的反对和批评。首先值得关注的,自然是政府对《宪章》的态度,在坚守新极权主义意识形态的当权者看来,《宪章》无疑是一份宣称其统治非法的“反动宣言”,甚至看作是最激进的自由派试图颠覆其统治的行动纲领,为此,政府对《宪章》的签署者加以打压,在国内所有的媒体上对其严密封锁。除了对《宪章》进行这样的“武器的批判”之外,胡锦涛在12月18日的讲话中,用“不折腾”和“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对其进行了间接的回应。

新极权主义者对《零八宪章》的回应,我们可以这样来概括,他们将探讨一个国家应该采取怎样的政治制度才合乎正义,这样一个严肃的思想和学术问题,看作是一个如何“争夺话语权”的问题。[3] 也就是说,新极权主义者不相信在政治领域存在着什么普遍的真理和法则,不相信有可能达成非强制的共识,而深信在这一领域中惟一可能起作用的,只能是基于暴力强制的政治权威。所以,从根本上说,他们不屑和《宪章》的签署者们进行什么对话,而是认为对《宪章》采取的最佳应对策略就是,运用娴熟的舆论控制技术,在引起最小反弹的情况下,将其彻底消音。

不过,他们也考虑到在一个网络时代,《宪章》的主张已经在一定的范围内得到传播,所以,必须作一个间接的回应来表明态度。这一回应主要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认为《宪章》的主张是照搬西方的政治模式;二是宣称这些主张(如开放党禁、报禁,三权分立,民主选举等)一旦实施,必会导致大的“折腾”;三是表明执政党绝不放弃“共产党”的名号和“马克思主义”旗帜的决绝态度。有意思的是,在将用“自由民主主义”代替“共产主义”的改旗易帜称为“邪路”时,我们明显地感受到新极权主义者身上的非理性的激情。他们事实上想表明的是:“我们对一个领导一切的总体主义政党和作为这样的政党的思想基础的马列主义的信念,是超验的和非理性的,任何人举出任何经验中的反例和采用一切理性批判的方法,都绝不可能动摇我们这一信念。”

假如说政府对《宪章》的策略主要是想通过消音的方式,将其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的话,那么,社会中的极左派则对《宪章》展开了大张旗鼓的猛烈攻击。他们称《宪章》吹响了“颜色革命”的号角,并以《宪章》中有“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的主张为由,称所有的《宪章》签署者都已犯了叛国罪。[4]

而就在极左派指控《宪章》签署者是要彻底颠覆现存国家,犯了叛国罪的同时,一种来自部分海外异议者的批评却相反地认为,《零八宪章》只是跪着造反,温和到了软弱、投降的地步,甚至还有一些人怀疑,所谓的《宪章》运动,只是政府幕后操控下的一场政治戏剧,它一方面是要转移视线,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引蛇出洞。

还有一些评论者,虽然,对《宪章》主张的理念,表示了不同程度的认同,但是,有的认为《宪章》只是照搬了一些现存的文献,没有自己的新东西;有的认为《宪章》没有提出实现这些目标的可行途径;有的认为《宪章》发布的时机不对,是“早产”了;有的认为《宪章》的某些提法不够策略……总之,这些批评者认为,由于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所以,虽然抽象地看,《宪章》宣扬的那些理念并不错,但是,此时此刻,《零八宪章》以这种方式发布出来,并不能对中国政治现代化的现实进程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甚至还有可能产生各种负作用。

一个重大的政治事件,会引发各方面的评论,这是十分自然的事。然而,我们必须看到,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宪章》在短时间内激起的巨大反响,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一些《宪章》签署者原先的预期。他者的目光不仅仅是看这么简单,他者眼中的存在,本身就是事物存在的一种维度。当各种政治集团和社会势力纷纷对《宪章》加以评价和“定性”时,那么,这些评价和“定性”无疑对刚刚诞生尚未定型的《宪章》运动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乃至塑造作用。幼嫩的《宪章》运动能否健康地成长,乃至能否真正存活的关键在于,看它是否能够在创造性地应对种种巨大的压力和诱惑的过程中,完成对“我是什么”的自主诠释和本真表达。

《零八宪章》的诞生已成为全球性的新闻事件,但是,这并不表明它一定会开启一个载入中国思想史和政治史的富有成果的《宪章》运动。相反,我们看到,这个婴儿在诞生时就有着一些先天的不足,而后天的生存环境也是十分严峻和险恶的,它随时可能夭折于各种陷阱之中。[5]

众所周知,《零八宪章》的灵感,来源于捷克的《七七宪章》,因而将其和《七七宪章》加以对比,有助于加深我们对《零八宪章》的理解。《零八宪章》和《七七宪章》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不仅仅表达了相同的诉求:对以尊重和保护个人的自由与权利为目的的政治生活的追求,而且,这种诉求所针对的对象的性质:信奉一党专政的共产党当权者,也是相似的,并且,它们同样都诞生于一个革命热情已经衰退的后极权社会之中。

然而,尽管如此,二个《宪章》不管是从文本内容,还是产生背景来看,都有着一些重要的区别。从内容上看,《七七宪章》着力于指出,政府在其正式签署的国际《公约》[6]中承诺保护的那些基本权利,与现实生活中这些权利遭到政府自己的全面践踏之间的巨大反差,它督促政府尊重自己承诺过的东西,它的结束语是:“我们坚信,七七宪章将帮助捷克斯洛伐克的全体公民,使他们能够作为自由人工作和生活。”《零八宪章》则在宣扬了“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 六大价值理念后,着重阐述了19项基本主张,这些主张主要表达了签署者关于政治制度应该如何变革的愿景。

《七七宪章》将其主要笔墨用在对《公约》的条款中主张的各项权利,如何在现实生活中遭到践踏,进行全面和仔细的描述上,对政治制度的具体构架未置一词,而《零八宪章》则将主要的篇幅用在对政治制度的具体设计上。应该如何来理解这种差异呢?哈维尔先生在《中国维权人士需要支持—<零八宪章>面对国家之怒》(2008年12月19日《华尔街日报》)一文中,曾客气地提及,随着时间的推移,《零八宪章》的签署者认识到和提出了更多的东西。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将这种差异简单地理解为,《零八宪章》是在发展《七七宪章》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更加完整和全面的人权要求呢?

问题显然远不是如此地简单,在笔者看来,《七七宪章》将其诉求集中在最基本的权利上,即合乎正义的权力大厦得以构建的最初的地基上,正是体现了对政治本质的深邃洞察,同时,这也使宪章运动能够得以和对每个公民的个性和尊严的捍卫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重温哈维尔对当时捷克斯洛伐克社会的描述,对生活在当下中国社会中的人依然是极富启发性的,哈维尔写道:“一切向钱看的生活充斥着整个社会。人们觉得在政治上受了欺骗,被玩弄了,因此对政治避而远之。对一切政治思想都感到厌倦。他们每天都能亲身体验到在冠冕堂皇的词句下掩盖着多么苍白的事实。……人们变得自私起来,到处都笼罩着恐惧。人们被迫对生活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表面上顺从,内心里却什么也不相信。这不仅仅是政治危机,这是一种道德危机。……对于处在道德危机社会中的公民来说,唯一的、合乎逻辑的、有效的出路,就是从道德方面着手,寻求解决危机的办法。”正因为如此,《七七宪章》合乎逻辑地从一块前政治的,又是作为一切有意义的政治活动基础的低地出发,来恢复公民对一种健康的真正有价值的政治的信心和追求。

那么,是否目前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最基础的部分已经恢复了健康,所以我们可以在此上面放心构建各种制度性的大厦了呢?显然,这不是事实。从被称作“洗澡”的思想改造运动、“反右”、“文革” ……,一直到目前无处不在的新极权主义的道德说教,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的政治生活中的最根基的东西,被摧残和扭曲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对政治的普遍的厌恶、冷漠和不信任,不仅仅只是针对官方的政治,同样也蔓延到自称“民运”的反对派政治。可以说,我们不仅仅只是对一种良好的政治生活失去了信心和追求的勇气,而是从根本上失去了对什么是真正健康的政治的认知和理解能力。

在这样的情形下,相比《七七宪章》,《零八宪章》还不能轻言超越,真实的问题是,后者如何才能从前者那儿,学习到那种基于对政治本质的深邃洞察而产生的道德精神,只有这种精神,才可能使宪章运动在各种巨大的压力和误解下,依然存活下来,并且获得这样的能力,能够通过对话,作用于一个个个体的心灵的深处,逐渐恢复公民们对一种健康的政治生活的本真的理解和追求的信心。[7]

另外,从对两个《宪章》的发起缘由的比较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种并非无关紧要的差异,《零八宪章》开篇即云:“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等,这在口吻上让我们想到“六四”,“六四”事件发动的缘由是:“今年是法国大革命200周年,建国40周年……”而《七七宪章》发起的缘由则是当时捷克政府审判了一批青年音乐家。《七七宪章》选择这一事件作为发起的缘由绝非偶然,因为审判音乐人这一事件,集中地反映出了极权权力的狂妄、僭越,和对个人权利与社会生活的粗暴践踏。

这二种不同的缘起方式,一种更多地是缘起于宏大的历史叙事,缘起于对一些重要的政治文献的敬仰和认同,缘起于一种想要分享神圣性,想要参与历史和创造历史的激情;另一种则缘起于对权利受到伤害的公民的素朴的恻隐之心,同时,也在这种援救中保卫着自身的权利。我们看到,前者的行为中更多地关切的是政治的象征意义,而后者的行为则更深地植根于政治之为政治的最本源的价值。在我们这个时代里,追求宪政理想的行为,只有深深地植根于政治的本真的价值,而不仅仅只是其象征性价值,宪章运动只有表达出中国公民们本真的政治需要,而不仅仅让人觉得只是对外来的观念的简单模仿,才可能真正地获得自己的生命力。

和《零八宪章》刚一发布就全球瞩目相比,《七七宪章》则是在坚持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后,才受到外界的关注。从签署者的人数来看,《七七宪章》最初是200多人,最终也只有1000多人。但是,《七七宪章》却不仅仅在捷克社会,乃至在当时整个东欧和前苏联的社会主义阵营中,都构成了一种重要的存在,围绕着宪章运动,人们构建起了和官方的党文化“相平行”的第二种文化。而就《零八宪章》来说,它对国内一般民众的精神影响力目前还是微弱的。

造成这种状况的,还有许多背景性的因素。对当时的捷克和整个东欧来说,共产主义制度是通过坦克从外部强加的,因此,异议者的精神感召力不仅仅来源于为了捍卫个人自由对极权主义的反抗,而且,来源于为了捍卫民族的独立而对异族入侵者的反抗。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对捷克来说是本土性的,而极权制度是外族人强加的。《零八宪章》面临的情形在某种意义上则刚好相反,中国的共产主义制度是中国人在长期内战中自我选择的,是大批的左翼青年英勇牺牲,浴血奋战的结果,而个人自由和权利观念则是从外部学习而获得的。在中国共产主义和民族主义以某种方式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不仅仅和《七七宪章》时期的捷克和东欧相比,而且和清末以及1980年代的中国社会相比,目前提出宪政理想,和当时也有着相当不同的现实背景,在清末宪政理想之所以具有巨大的号召力,是因为将宪政和强国联系在一起,康有为向光绪上书时,举俄国与日本为例,要他学习彼得大帝和明治天皇,变法立宪被看作是中国救亡图存的必由之路;在19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人们被自身和发达国家之间在经济上的巨大差距所震撼,人们对自由民主制度的向往中,同时也包含着对富裕生活的期盼,人们设想只要引入发达国家的政治制度,我们就会变得和他们一样富裕。

然而,现在我们处在完全不同的政治情势之下,中国并不存在任何“亡国灭种”的危险,而且,从清末民初立宪的失败到现代极权主义崛起的中国现代政治史似乎向我们昭示了这么一个真理:纯粹从“救亡图存”的目的来看,极权主义比宪政民主主义更有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8];而1978以来,特别是1992年以来的经济政治实践则似乎又证明了,一党专政下的市场体制,可以取得高速的经济增长。事实上,近30年来,中国取得的GDP年均9.7%的增长速度,不仅仅在20多个前计划经济的转轨国家中是最快的,而且和同时期所有采取宪政民主制度的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是最快的,这一事实使得认为只有引入宪政民主制度才会使经济高速增长的看法,被动摇了;特别是在最近发源于美国和欧洲的全球金融危机中,中国现有的半开放的金融制度似乎表现出了较强的抵御风险的能力,而整个经济体也显示出了相当强的增长能力。

因此,所有《零八宪章》的签署者和支持者,所有想在当下的政治情势下,再次重申宪政理想的人,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次和清末和1980年代完全不同,宪政理想不可能再借助民族主义和人们渴望摆脱贫困、寻求富裕这些最易被激发起来的激情,轻易地获得一呼百应的力量。

但是,这对宪政理念的真正实现来说,又绝不是坏事。目前的政治情势,恰恰有利于将宪政的本真价值和长期以来与宪政的价值混淆在一起的富国强兵等价值明晰地分离开来。长久以来,由于中国文化中缺乏个人主义的传统,因此,宪政理念的倡导者,往往用宪政可以强国,宪政可以致富等口号来推销宪政,这虽然常常可以在一时间使宪政理想作为某种象征性的价值,受到人们的狂热信奉和追捧,但是,当人们一旦冷静下来,发现宪政中事实上并不存在那么多自己通过想象所附加的象征性价值,一旦发现可以找到更快捷的方式来实现强国、富裕的目标,发现宪政的实施在一定的阶段和条件下,甚至还可能不利于强国、致富这些价值的快速实现,这时,人们对宪政的热情就会冷却下来,就会自认为已经超越宪政找到了更高的政治真理。[9]这也正是百年来宪政理想几度被中国人抛弃的原因之所在。

在目前的语境下,所有的宪章运动的支持者,都必须坦诚地面对这么一个尖锐的问题:既然按照新极权主义的原则构建起来的党国体制有着强大的动员社会资源快速应对危机的能力,以及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能力,新极权主义究竟有什么不好?而学习分权制衡和民主选举,可能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冒管治秩序失范和经济衰退的风险,为什么我们依然需要勇敢和坚定不移地学习宪政?

极权主义的罪恶在于,它毁灭了人之为人的最基本的价值,毁灭了每个人的自由与个性。当新极权主义者将一个无处不在的党组织看作解决一切问题的终极法宝,用党的指令替代法律,替代各个文化领域的自由创造。让亿万人民机械地去重复那些千篇一律,令人生厌的党八股时,它彻底摧毁了每个个体的个性成长所必须依赖的奠基性的价值。

当个人的尊严和个性得以维系的奠基性价值被摧毁之后,这时,他即便获得财富,获得权力,都无助于他人格的成长,对他来说,生存也就失去了真正的意义和价值。所以,在极权体制或威权体制下哪怕取得再快的经济增长,都不可能证明这种体制的正当性,相反,当人们获得了部分的经济自由和更多的物质资源之后,要求更多的政治权利的呼声也必然会变得更加强烈。而推行政治体制的宪政化改革,虽然可能面临某些风险,但是,只有按照宪政民主主义的基本原则构建起来的政治体制,才可能提供一种使每个个体的个性得以健康生长的制度环境,因此,它是每个公民为了捍卫自身的尊严所不得不克服一切困难去加以追求的一种基本制度。而且,长久地看,也只有自由民主制度才可能最终促成一个社会的长期繁荣和高度发达。[10]

所以,在没有其他价值可以依傍的情况下,宪章运动要想获得持久的生命力和创造力,要想彰显宪政的本真价值,就必须首先发展成为一场深刻的精神运动和文化运动,让每个公民在切身地感受到自己的个性和尊严受极权制度的磨损和伤害过程中,领会到对宪政制度的本真的需要。当大部分公民真正地认知到宪政的本真价值,(而不仅仅只是在宪政的口号下,激动地表达各种非理性的个人化诉求),并且为了追求这种价值,愿意承担自己的责任时,政治体制的宪政化改革将会水到渠成地来临。

宪章运动目前面临着众多的压力:这些压力不仅仅来自于政府的打压;还来自于各方面的精英和大众出于恐惧和它刻意保持的距离;来自于由于忌妒和误解而对它进行的种种抹黑。政府的封杀使宪章的影响在国内只能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而缺乏公共的交流平台使宪章运动难以通过公开的和理性的讨论发展自己,这同时也就使得各种误解变得更为严重。

然而,尽管如此,在笔者看来,宪章运动的真正的危险还不在于这些外部的压力,(这些压力是一个真正有意义的政治运动,比如《七七宪章》运动,都必然会面临的),而在于这一运动本身是否真正拥有足够的精神力量。在前面,我们曾分析过,由于宪章运动本身还如此弱小,同时,又身处在各种影响巨大的政治力量之间,它随时可能由于缺乏足够丰富的内在精神力量,而“沉沦”于各种强大的他者的目光之下。

宪章运动所面临的各种陷阱中,首先就是被政府的目光所塑造和对象化。当政府将其定性为试图颠覆国家的“反动力量”时,由于政府的力量是如此之大,这一定性不仅仅影响着旁观者对宪章运动的看法,甚至也可能会影响宪章运动的参与者对自身的看法,即将自己定义为现行权力的反叛者。这样宪章运动就有可能不是将其核心精力用在建设性地去揭示一种政治生活中更高的可能性上,而是用在和现行权力捣蛋上。这时,宪章运动的参与者会不断地故意做出一些挑战现行权力的行为,来引发权力的打压和迫害,试图以这种方式来引起他者的关注和同情,同时,损耗执政者的道德资源。

确实,在新极权主义的政治氛围下,表达宪政理想,首先需要一种不怕权力打压的勇气,但是,真正可能赋予宪章运动以价值的是,它必须具有这么一种精神力量,即不为打压所动,始终保持自己在思想上的独立性和建设性。西方人有一句谚语叫做:“反叛也是一种模仿。”希望通过自己的被迫害来损耗对方的道德资源的做法本质上是卑贱的,按照传统儒学的理念,真正高贵的做法是,既成就自己又成就他人。有权者与无权者,权力的主体与权力的客体是一个铜板的二面,宪政文化在中国社会中的生成,需要有权者和无权者的共同的成长。因此,一个真正对宪政文明的生成抱有责任心的公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逆转自己所抱有的和权力一起成长的期许。

和中国政府一样强大的,还有由美欧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媒体所构成的西方舆论的目光。宪章运动可能面临的另一个危险就是“沉沦”于这种目光之下,完全被这种目光所塑造和对象化。这种西方舆论的目光,有自己的看待中国问题的模式,它需要故事,需要戏剧性的事件和人物,需要英雄。宪章运动的一个可能的危险就是完全按照这种舆论的目光来进行自我塑造,结果使得自己的每一个行为,很容易被这种外部舆论的目光所关注和报道,但是却缺乏和国内的公民产生广泛的精神共鸣的能力。

极左派将发布和签署宪章称之为卖国行为,无疑是一种不着边际的诬陷和抹黑。宪章运动面临的真实危险是可能陷入某种文化意义上的后殖民语境之中。仔细想想,踏入这一陷阱的危险是很大的。宪章运动由于和国内政府处在某种紧张状态之中,因此,就很希望通过国外舆论的支持来增加自己的力量。最重要的是权利观念和宪政理念对中国文化来说不是本土性的,而是从外部习得的,再加上政府对言论的钳制,使得就宪政理念和一般公民进行对话变得十分困难。

这一切都有可能使得宪章运动在有意无意之间,将自己的核心精力用在如何面对理解它和支持它的国外舆论上,而不是用在难以展开的和国内公民之间艰辛的精神对话上。宪章运动还可能面临的陷阱就是,某些宪章的签署者急于鼓动更多的人参与宪章的签署,便试图给尚未签署的人施加某种道德上的压力。这只能使大多数公民和宪章签署者之间的距离进一步加大,使宪章运动变得更为孤立。不管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假如宪章运动最后在国内大多数公民的观感中,只被看作是一小部分异议者,为了追求西方的人权奖项(比如诺贝尔和平奖)而作出的政治行为艺术的话,那么,宪章运动可以说就陷入了某种困境之中。

不管作为一种现实的政治运动,由起草者和签署者们所发起的这场宪章运动究竟会有怎样的走向,《零八宪章》通过自己的文本,向全体中国公民提出了这么一个长期以来,被新极权主义的话语霸权所遮蔽的真实问题:为了每一个公民的个性与尊严,必须实行政治体制的宪政民主化改革,这是中国在现代化过程中所无法逃避的。

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民币的升值,使2008年中国人均GDP已达到3000美元以上,随着基本物质需要的逐渐满足,中国人对于人性的尊严和政治权利的需要将变得愈益敏感和迫切,《零八宪章》的出现,正是这一趋势的一种反映。我们认为,在中国即将来临的时代里,政治问题将变为时代精神所关注的首要问题,《零八宪章》正是对这一时代的到来的召唤。

《零八宪章》文本中所宣扬的宪政民主主义和新极权主义之间的冲突,将成为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思想界和整个社会精神领域的核心矛盾之所在,这一冲突的结果,将决定着中国的制度变迁究竟是朝着法治和宪政的方向,还是进一步强化党国体制的方向发展;决定着整个中国社会究竟是将其基本秩序建立在一套基于法理的强制性规则之上,还是建立在一个总体主义政党不受任何外部规则约束的“统筹”性权力之上;这一冲突的结果,同时,也将决定着每一个中国人的个性和尊严能否得以保全,从而影响着个人的人格发展的方向。

就如我们在本文开篇就言及的那样,百年来,宪政理念对中华民族来说,就像“不死鸟”一样,不断地“死而复育”,所以,我们相信不管《零八宪章》作为现实的政治运动的命运究竟怎样,它所提倡的宪政理想终究会在中国社会中找到实现自己的恰当的道路。这也就是《零八宪章》的最大的意义之所在。

(本文初稿完成于2009年1月,2009年2月28日修改定稿)

注释:

[1] 有意思的是,新极权主义者不相信在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关系中存在着永恒的法理,认为党可以根据自己事业的需要,不受任何规则约束地使用暴力,却坚信丰富复杂的社会的变动中,存在着某种总体主义的规律。

相信历史决定论,相信社会的发展必须由一个权力中心来统一计划,是一切类型的极权主义的共同特征。而相信自己已掌握了社会发展的“科学规律”,因此,必须由党的领袖集团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进行总体主义的“统筹”的新极权主义者,为哈耶克所说的“致命的自负”提供了一个愚妄和可笑得近乎荒诞的最新版本。

[2] 杨佳事件后的社会舆论说明,部分公民对这个国家的不认同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3] 中宣部长刘云山近日在《求是》2009年第1期上撰文称:“新闻舆论的竞争说到底是话语权的争夺”,要求党的舆论工作者“掌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

[4] 将“联邦制”看作是分裂国家的人,缺乏最起码的政治学常识。美国就是联邦制国家,美国的五十个州哪有分裂出去的危险?!联邦制只是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限通过宪法加以明确的区分罢了,只要国防、外交的权限在中央政府手中,就不会导致分裂。更何况《宪章》是在考虑如何解决两岸问题时,提出联邦制构想的。它非但不是要分裂国家,反而是在寻求在更大的地域内和更坚固的法理基础上统一国家的有效制度。

极左派对《宪章》签署者的一片“卖国”、“走狗”、“洋奴”的攻击,代表了一种相当恶劣的论战方法,他们在鼓励,甚至逼迫政府对自己的论敌进行人身迫害,这不仅增加了《宪章》签署者的处境的危险性,同时,也使整个中国思想和舆论界的氛围严重劣化。

认为《宪章》的要害问题是主张“联邦制”的说法,也可能是党内主张对《宪章》运动进行严厉镇压的新极权主义者故意放出来的舆论。谁都知道,《宪章》的真正要害在于,在理论上否定了一党专政。但是,新极权主义者知道,假如以要求开放党禁、报禁,要求分权制衡和民主选举的名义,对《宪章》运动进行镇压,必然导致民众的巨大的反弹,而以分裂国家的罪名对其进行打压,则比较容易消除民众对被迫害者的同情。于是,就不顾常识,牵强附会地硬将联邦制和分裂国家、叛国联系在了一起。

[5] 在一个婴儿刚刚满月的时候,就去探究它有哪些可能的死法,和各种恭贺和赞美的声音相比,可能显得太过唐突,但这或许更有助于它的存活和生长。

[6]《公约》在此文中指捷克政府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7] 根据王阳明知行合一和知难行易的学说,一种对什么是健康的政治的本真的理解,必然会召唤出追求它的行动意志;反之,一种勇气和行动意志假如不是基于平等保护每个个体的基本权利的纯正的道德意志,就无法产生疗救性的精神感召力。一种勇敢的政治行为的产生可以基于许多不同的内在动因:它可以基于对一种压迫性权力的愤怒和仇恨;也可以基于控制他人的权力欲;或者吸引他人注意的表现欲和成名欲;也可能像早期的共产主义者那样,源于为自己主观想象中的理想社会献身的热情;它甚至可以源于无价值感或绝望感。基于这些动因的政治行为,在一个已经建立起成熟的宪政框架的政治共同体中,可以比较容易地转变为建设性行为。但是,一种前宪政的环境,则对一种政治行为能否具有真正的建设性,有着高得多的道德要求。只有一种源于对公民的个性的健康生长所需的制度环境,有着真实关切的纯正的道德意志的政治行为,才会具有一种为宪政建设奠基的作用,而其他的政治行为,在前宪政的环境下,往往只能加剧纷争、动荡或专制。

[8] 国民党和共产党这二个现代极权主义政党,表现出了比以往的任何政治势力更强的组织能力和军事战斗力。而共产党由于极权程度更高,所以在国共决战中显示出了更高战斗力。所以,中国20世纪上半叶的政治现实,彻底颠覆了康有为的立宪能够强国的判断,而确立了越极权越有力量的政治共识。我们看到,孙中山的改组国民党,就是按照列宁主义的模式将国民党极权化,而蒋介石也多次表达了对共产党组织高度极权化的羡慕。

[9] 民国初年,中国学习西方式的议会政治,无法快速建立起有效的政治秩序,结果,经由国民党到共产党,通过建立严密的总动员式的党国体制,大大加强了中华民族在殖民主义的政治情势下,从事总体战的战斗力。由于“强国”的目的达到了,中国人就自以为找到了超越宪政民主主义的政治真理:共产主义。近30年,中国在现有的一党专政的市场体制下,取得了比其它转轨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更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于是,一部分新极权主义者就认定,“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比宪政民主制度更为优越。

[10] 从经济史上看,虽然有过许多采取极权体制(如1930年代的苏联和德国)和威权体制(如蒋经国时代的台湾)的国家和地区在短期内取得快速经济增长的例子,但是,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这样的先例:一个国家不采取宪政民主制度,而能成为人均20000美元以上的发达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