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国涌:香港给近代中国的灵感

1842年8月29日,中英《南京条约》在停泊在长江的英国军舰“皋华丽号”上正式签定,其中第三条规定:“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使立法治理。”当时,香港在清廷的眼里不过是一块“荒芜、人烟罕见的岩石”,并没有把这块弹丸之地放在心上,不会想到有一天它将变成世界瞩目的自由港、金融贸易中心,当然更不会想到它将为许多改写中国近代史的人物提供最初的思想灵感。

1862年也就是20年后,一个名叫王韬的秀才流亡到香港,在这里居住、工作了十二年之后(1874年),创办了一份《循环日报》,不断发表评论,呼吁变革维新。正是香港给他的启示和机会,使他产生了这些新思想,做出了自办媒体的举动,这是中国人独立创办的成功第一家中文报纸。他不仅开启了中国新闻史的新时代,并在思想上影响过倡导变法的康有为、梁启超,乃至主张革命的孙中山。

康有为的家乡广东南海与香港相去不远,在1888年第一次上书光绪帝之前,他曾两次到过香港,“宫室之瑰丽,道路之整洁,巡捕之严密”都让他大为震惊,“乃知西人治国有法度”,从此开始购买西书,学习西学,逐渐形成了一套变法维新的思想。

孙中山的家乡广东香山离香港更近,而且他在香港度过了他青少年时代的求学生涯,虽然他放弃“医人”而转向“医国”,但这段长达5年的学习经历对他的影响是长远的。1923年2月19日,他在三十年后故地重游,到香港大学发表演说,开篇即说:“我此时无异游子宁家,因香港及香港大学,乃我知识之诞生地也。”他还进一步说,自己的革命思想发源地就是香港,当年漫步香港街头,“见其秩序整齐,建筑闳美,工作进步不断,脑海中留有甚深之印象”,与相距仅五十英里的故乡香山“情形迥异”,他禁不住思考为什么“外人能在七八十年间在一荒岛上成此伟绩,中国以四千年之文明,乃无一地如香港者”?他找到的答案是“政治不良”,与康有为的“西人治国有法度”一样,都是感受到了制度的差距,因此他们要从制度入手改变自己的祖国。

可以说,康有为和孙中山对君主专制制度的最初质疑,他们头脑中新思想的萌芽都与香港有关。在孙中山发起的革命组织兴中会中,包括杨衢云,谢瓒泰等重要成员则都是香港人。1898年百日维新失败,香港成为康有为流亡的第一站。1900年,流亡日本的孙中山派陈少白在香港创办《中国日报》,“拿报馆作为革命的唯一机关”,凭借的就是香港提供的空间。在这个报纸上,曾经的改良派章太炎首次发表主张革命的文章。众所周知,包括著名的黄花冈起义在内,在清朝垮台前的多次革命举动都是以香港作为根据地的。

著名实业家荣德生年轻时曾在广东当差,往来于香港,他自述第一次到香港,如同到了外国,惊讶于满山的灯火,那时的香港虽然马路只有三条:上环、中环、下环,但已是内地所难得一见的街市,何况有了上山的吊车,更难得的是夜不拾遗的社会风气,这一切都在他年轻的心中刻下深深的印痕。他女儿荣漱仁在《我家经营面粉工业的回忆》中说,1900年8月八国联军进京,北方大乱,他正好回乡,在香港等船很久,每天去问船期,见埠头一片雪白,原来是装卸面粉时落下的一地粉屑,他一步步走在粉地上,想到每年洋粉进口不下千万包,何不自己来办。他和哥哥荣宗敬一拍即合,当年就集资在家乡无锡创办第一家面粉厂。多年以后,荣家的企业蒸蒸日上,在面粉、纺织两个行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香港就是他创办近代工业的一个触点。

香港,再也没有人把它看作“荒芜、人烟罕见的岩石”,被誉为“中国报业之父”的王韬、推动戊戌变法的康有为、创建亚洲第一个共和国的孙中山、名动中国企业史的荣德生……这些不同领域改变了中国、影响历史至深的人物,他们几乎都是在小小的香港获得最初的灵感,仅仅凭这一点,或许香港也足以一直骄傲下去。

昝爱宗:国务院局长孙志辉临退休突击提拔高干

国务院系统的国家海洋局,近期突击提拔一批20名高级干部,其中多为司局级高级干部。1949年出生的国家海洋局局长、机关党校校长孙志辉,还有7个月时间就要到退休年龄,他在60岁来临之前突击提拔干部,任命的不乏其嫡系。

国家海洋局成”山东籍官员海洋局”

孙志辉原担任海洋出版社社长,在他之后担任海洋出版社社长的盖广生、徐胜都已得到重用,徐胜这次被任命为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主任,盖广生原任海洋出版社副社长,1999年接替孙志辉出任社长,2004年改任正厅级的中国海洋报社长、总编辑职务至今。原副司级的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副主任石青峰,一直是孙志辉办公室的秘书班子成员,这次被提拔为正厅级,出任海洋出版社社长。

除了任命嫡系,孙志辉任命的重要岗位多是与他同一个籍贯的山东人。国家海洋局前任局长王曙光也是山东人,海洋局新提拔的官员不乏山东同乡。在国家海洋局,感受最深的”特色”就是山东话,有人说国家海洋局基本上是山东人所”掌控”,比如办公室、人事司、海监总队等要害部门比比皆是。

更为令人震惊的是,这次任命的国家海洋局办公室(财务司)党委书记、山东烟台人赵吉浩,却是面临退休的60岁正厅级干部,原任局办公室副主任。赵吉浩,1948年出生,今年已经是60岁正厅级干部的退休年龄。此前任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和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主任、研究员。他此次获任”搭便车”,有可能不久退休后便享受正厅级退休干部待遇。

孙志辉,1949年5月27日生,山东省东营市人,1994年12月,任国家海洋局海洋出版社社长。1999年1月,任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5年11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海洋局局长、党组书记。一度以局长身份担任经营性质的中国海洋报理事会理事长职务,其部下山东人盖广生,自理事会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常务副理事长。中国海洋报每年依靠国家海洋局系统的百万元财政经费转移支付获得生存。孙志辉局长一旦有活动,中国海洋报必以头版头条进行回报。

孙志辉局长临退休突击提拔20高官

2008年10月21日,国家海洋局官方网站公布”国家海洋局调整部分司局级领导干部名单”称:近期,国家海洋局党组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部分司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其中,赵吉浩任国家海洋局办公室(财务司)党委书记,导致该办公室不但有一名正厅级的主任,还配有一个正厅级的党委书记,一个部门设两个正厅级干部,这是国家海洋局扩编的一个反常现象。

除赵吉浩外,被突击任命的19名厅局级干部包括:

1.原国家海洋局海域司副司长吕彩霞,被提拔为正司级待遇,任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巡视员兼副司长;
2.原环保司副司长林山青。被提拔为国家海洋局海洋预报减灾司司长;
3.担任人事司副司长的周金弟,被提拔为正厅级待遇的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巡视员,兼副司长;
4.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党委书记高丰舟,改任国家海洋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直属机关纪委书记;
5.原国家海洋局机关工会主席李红锋,由国家海洋局直属机关党委助理巡视员改任巡视员;
6.原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副局长、原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房建孟,被提拔为正厅级的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7.原国家海洋局机关服务中心北京教育培训中心主任、机关党校副校长刘建成,被提拔为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党委书记兼副局长;
8.原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局长、中国海洋大学兼职教授王志远改任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巡视员;
9.原北海分局党委书记、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马克松,改任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巡视员;
10.原北海分局副局长刘刻福,改任东海分局党委书记兼副局长;
11.海洋出版社社长徐胜,改任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主任;
12.原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东旭,改任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党委书记兼副主任;
13.原中国海洋档案馆馆长、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主任林绍花,改任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名誉主任;
14.原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党委书记罗续业,改任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主任;
15.原中国极地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惠根,被提拔为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主任;
16.中国极地研究中心党委书记吴金友,兼任中国极地研究中心纪委书记;
17.海洋二所党委书记、副所长郑连福,兼任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纪委书记;
18.原海洋二所任党委副书记、副所长钱金玉,被提拔为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党委书记;
19.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副主任石青峰,被提拔为任海洋出版社社长。

以”科学发展观”名义耗费财政资金,难免成最后一根稻草

  据国家海洋局网站的报道,这次部分领导干部调整是国家海洋局党组在全面贯彻落实新”三定”规定,部署开展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大背景下,从海洋事业发展需要和各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审时度势作出的慎重决定。局党组对各有关单位调整后的领导班子明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集体;二是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新”三定”,理清管理思路、创新管理理念,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把国务院赋予的每一项职责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建设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四是要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局党组赋予的各项任务。

以上四条标准,事实上为典型的只讲政治、不讲科学的官僚主义标准,在不透明的官方提拔”潜规则”面前,并无多少实质意义。

至于这些新增加的厅局级干部是否财政负担,是否符合科学发展,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没有解释,所谓新”三定”方案多数使本已庞大的政府机构更加庞大,财政资金将更加入不敷出,更加捉襟见肘。60岁孙志辉临退休前提拔大量官员,甚至提拔已经到60岁退休年龄的正厅局级官员,恐怕为政府财政的沉重包袱,再加上最后一根稻草吧。

造假50年:从被动到主动

彷佛是为了给健忘的国人提个醒,几乎虚脱的奥运高潮刚过,毒奶粉丑闻便不期而至。出离愤怒的中国人极度震惊之后蓦然回首,才逐渐看明白,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半个世纪,这个国家仍然没有走出大跃进的阴霾。岂止没有走出,反而是在造假说谎欺诈的淤泥里越陷越深了。

50年前的大跃进是全民造假运动的一次大预演,虽然以数千万人的生命代价悲惨谢幕,但造假说谎欺诈的祸根从来没有做过认真清算,反而以不同的形式不断得到强化。时至今日,中国人对假话和谎言的认可和欣赏程度,对于欺诈和造假的容忍和参与程度,可以说已经是“前无古人”。

大跃进时代的造假和今天的造假有着发生学意义上的联系,同时也有显著的不同。毛泽东暴政下的人们随着毛的意愿吹牛撒谎作伪造假,虽然期间有一些革命乌托邦的豪情壮志在作怪,但根本的原因是出于对权力的恐惧。而当今“发财才是硬道理”时代的全民造假,首要的动力是金钱和利益。如果说毛泽东治下的造假群体是被动造假,今天的造假群体则基本是主动造假。这种造假驱动力的嬗变,使今天的造假更具广泛性,渗透性,持久性,对社会肌体和社会道德造成的危害也更为巨大。

全民造假从被动到主动的嬗变,首先是中共长期强权统治的结果。中共专制制度的残暴从建政以来密集的运动中暴露无遗。在这种血腥强权之下,出于自保的本能,人们不能不趋利避害,以谎言和虚妄行为为自己筑起一道苟延残喘的墙壁。第二,中共的制度从根本上讲是建立在无视生命,践踏人道基础之上的不道德制度。在这个制度之下,调节社会个体和群体利益的基本道德被有意无意地全盘摧毁,具有拯救人类心灵的宗教被逐出社会生活,亲情、乡情、友情等朴素情感先是被丑化,继而被毒化……在制度的暗影里,又没有道德的阳光,人性的恶便像苔藓一样随处疯长。第三,中共机构臃肿,执政成本高昂,反倒让民众来买单。从街头地摊到大型企业,运作成本里都要算上疏通关系、打点各级官僚的费用。而这些费用又被商人们通过作伪造假,压低质量,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第四,中共垄断国家政权和财富,公器私用,权力成为攫取物质利益的基本杠杆。那些试图染指权力的“聪明人”,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于是各种非物质造假(如假文凭、假成果、假政绩,假数字)应运而生,以极低的成本换取极高的收益。第五,中共从虚构理想乌托邦到实打实的圈钱敛财的转型,诱发、激励了中国人的物欲。中国人,特别是汉人群体,从本质上讲,物质追求远胜于精神追求,没有制度的规约和道德的调控,无尽的物质追求势必演化出包括造假在内的不道德方式。很多虚假的东西表面上看似乎与物质无关,如假学历、假头衔,但这些非物质的假,目的还是为了求得物质的回报。第六,中共对历史不光彩的一面习惯上总是讳莫如深,甚至肆意篡改,直接导致了中国人有经历,无经验,有经验,无智慧的窘境。没有向后看的向前看,难免会让人走入歧途。

全民造假从被动到主动的嬗变,是民族危机,道德崩溃的强烈信号。迫于外力的被动造假,随着外力的消失就有可能返璞归真,而自甘堕落的主动造假,特别是和欲壑难填的物欲捆绑在一起的主动造假,则极有可能陷入罪恶的渊薮而难以自拔。从这个意义上说,大跃进的造假之恶,尽管有数千万人被饿死的惨烈后果,并不一定比其后的造假之恶更恶。它们只不过是制度之恶的两种不同表现方式,以危害的深度和广度论,今天几乎全民参与的主动造假更应该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警惕。

当然,中国人的造假,即便是主动造假,也远不只是这50年的历史。中国人自己的记载中这类事例早已是史不绝书,而且至少在300年前,这种造假欺诈的功夫还荣获了“国际认证”。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称中国人为“地球上最会骗人的民族”, 德国哲学巨擘黑格尔则惊叹中国人的撒谎和欺诈“诡谲巧妙到了极顶。”

这里旧话重提,并不是想说中国人从根子上就坏得无法救药了,更不是为中共的制度之恶寻找开脱的藉口。民族的品格事实上也是一个变量,在一定的条件下,比如制度的规约、宗教的侵润、教育的提升,民族品格也可以发生变化。如果中国有了一个好的制度,有了包容开放的文化氛围,所谓的民族劣根性相信会逐渐消退,而不是日愈强化、日愈恶化。

罗同学:爱国者的叛国罪

bbc

最近回听BBC 9月2日李先生的来信,甚觉可笑。本人只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没有李先生的高学历,也没有到西方国家留学、生活,但我只觉得李先生的话甚为不妥。

李先生既然是那么的爱国,那么的相信中国媒体,为何还要收听BBC、上BBC的网站呢?在中国的旧刑法中,收听”敌台”是犯叛国罪,李先生既然是一名爱国者,为何不知道这一点?所以我对李先生言论的”中立性”抱着怀疑态度!

西方媒体是否中立、客观,我们是清楚的。看看CCTV、听听CNR,你就知道,领导们不是开会就是在”视察”,全部是走过场的,镜头前、麦克风前一个样,往后又是另一个样。

如果中国政府的媒体是客观的,中国政府为什么还要干扰一系列的西方电台?是不是怕被人民知道事实?如果一个政府是没有什么过错,又怕什么西方媒体的指责、批评呢?

看过NHK《激流中国》第2集《媒体与良心》的人,应该会知道,一个中国记者,为了揭露事实真相,不断去寻找、发掘,但最后”事实真相”竟与政府有关联,最后该报道是不予刊登。

也是最近的事情,三聚氰胺事件,也是一个记者揭发,但媒体却不予刊登,记者唯有在自己的博客深深自责。我认为自责的不应该是记者,应该是媒体及媒体的控制者–中共中央宣传部!

贺卫方:黑船上的汉学家

1853年7月8日,日本浦贺港,四艘黑漆漆的大船突然从遥远的海面上直驶而来,引得岸上的人们一片慌乱。从船上悬挂着的旗帜看得出这是美国军舰。头一年,荷兰人就曾透露,美国人有可能来这里强迫日本与之建立贸易关系。想不到,他们真来了,而且如此气势汹汹,日本人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可怕的巨轮。可以想象,动武的结果只能是自取灭亡,于是只能和谈。率领舰队的统领是美国海军准将佩里(Mathew C. Perry),不仅是一位著名战将,而且也是擅长威逼利诱的谈判高手。次年2月,佩里又率领9艘战舰——差不多把美国海军四分之一的兵力都带来了——陈兵江户湾。在巨大的威胁之下,日本终于决定签订条约,开放口岸,从此走上融入世界之路。佩里率舰闯关,史称“黑船事件”。

虽然这是日本开国史上的里程碑,但是一些历史书里对此事件大多没有太多的细节。黄遵宪的《日本国志》也曾写到这个事件(其中那位美国准将译做“墨帅陂里”),但是也不详细。近读卫斐列的《卫三畏生平及书信》,发现汉学家卫三畏(S. Wells Williams)正是佩里带去的翻译,对于条约的签订起了重要作用。

在那之前,作为传教士,卫三畏已经在广州生活了20年。传教之外,他还编辑出版《中国丛报》,并且还在忙着编写他的英汉辞典《汉英韵府》。佩里率舰队于1853年4月6日到达香港,很快就拜访了卫三畏。远征日本,需要翻译,而在美国的时候佩里就听说卫三畏懂日语。可是,卫三畏的日语只是10年前跟一个日本水手学了一点点,加上一直没有机会练习,压根儿无法担任这个任务。无奈佩里反复劝说,甚至说这是这个大计划能否成功的决定条件,41岁的传教士兼汉学家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5月启程,经过琉球,7月抵达日本。进入交涉阶段,或许语言真是问题,因为后来日本人从长崎找来会荷兰语的通译,才大致解决了沟通问题。(其实依照中日早期交往的惯常做法,卫三畏完全可以与日本人用汉语笔谈的。像王韬光绪五年东游扶桑,他的游记的日本友人序里就说,王韬“与余笔语,时杂以谐谑,相共冁然大笑,家人皆惊”。况且以笔代口,还可以直接留下原始书面证据呢。)看来双方很快达成了妥协,在7月14日举行美国总统信函交接仪式,美方400人(其中50名官员,50名乐师),日方1500军人,50名官员。双方举止得体,秩序井然。卫三畏说:“这是一次东方与西方的会晤,是国际交往史上的一大盛事,也意味着美国参与亚洲事务的开始。”

美日正式签约是在次年3月12日。据卫三畏记载:“在举行签字仪式时,日方特使带来了三份日文本的条约,一份荷兰文译本,还有一份中文译本。我们则带来了荷兰文和中文译本各一份,英文译本三份。”一个细节是,因为卫三畏对于《中法黄埔条约》很熟悉,因此,美日条约的第九条就是根据卫三畏的建议,规定日本须给予美国最惠国待遇。这也许是汉学家对于此次缔约内容的实质性贡献。

美日两国签署条约,相互居然要交换中文译本,这在中国之外的国际交往史上或许是很少见的情形,部分原因正是由于卫三畏的汉学家身份。在不通对方语言的情况下,双边都需要增添一个可沟通语言的译本来确保条约内容的准确。在最后签字时,双方核实中文译本,发现一方的译本多了一个字,就把它擦去了。签约时,不仅英文和日文原始文本,各种译本也要签署。签约之外,卫三畏还专门起草了一份文书给日方,阐明西方世界在处理国际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以及向西方开放对于日本的好处。这对日本此后的开放政策或许也起到了某些作用。

虽然此后也有“尊王攘夷”运动以及小规模的与列强的冲突(如1863年的“萨英战争”),但是大体而言,西方算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了。对于日本而言,虽然条约也有对于主权的损害,但是通过这种相对和平的方式融入国际社会毕竟还是幸运的。与之相比,中国的开放过程就艰难而曲折得多。从19世纪早期开始的一个世纪里,与西方甚至崛起后的日本之间战争频仍,兵连祸接,条约丧权辱国,赔款动摇国本,领土惨遭瓜分,实在是不堪回首。中国在西方强权下的失败,每每成为日本的借镜和警钟。日美条约能够和平签订,跟此前西方在中国的胜利就有很大关联,佩里的船队从英国割据的香港出发,本身的象征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

由于对中国已经有长久的观察,踏上日本国土的卫三畏也免不了把日本人和中国人相比较。他说日本官员的服饰“花花绿绿,相当怪诞,显示出他们的品位不高,比起中国的长袍差远了”,“与阿美士德(Amherst)在北京遇到的中国人相比,林(引按:林系日方谈判特使,或即《日本国志》里记载的”儒员林炜“)和他的同僚们要彬彬有礼、庄重得体和积极主动得多。在讨论我们提出的建议和方案时,他们也表现了更多的理性”。下面这段话,是他刚刚到达日本一周时,在给他弟弟的信中写下的,即使今天,也很值得我们三思:

和中国人比起来,日本人给人的感觉是更加理性,精力也更加充沛。但是我觉得他们的生活并没有中国人那样舒适。他们的行动很不自由,也没有中国人那样有灵性。不过,与中国人相比,他们有着更强的进取心和好胜心。当这两个民族都认识到与别国进行交流的重要性以后,很可能日本人会在世界上为自己谋取到更高一些的地位。

梁京:“新土改”流产与中国的领导危机

10月19日,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于一周前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终于与公众见面。决议的最后文本证实,传言的胡锦涛“新土改”确已流产,反对“新土改”的力量取得了重大的政治胜利。

有人会问,所谓的“新土改”是否从头就是中国右翼知识分子与媒体合谋的一次炒作?我特意向一位知情人士核实,三中全会之前媒体炒作的“新土改”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事情起因于一些倾向地权资本化的学者参与了“决议”的起草,这些学者看到胡锦涛前往小岗村的讲话,以为“新土改”已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但是,这些学者显然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影响力,更过高地估计了胡锦涛“动真格”的决心。

有迹象表明,此次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很有可能对土地流转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最终阻止了农户土地权利资本化的意图。此前笔者就指出,没有法治和民主的制约,农户地权的资本化未必对穷人有利,甚至可能导致灾难。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支持“新土改”就是支持改革,反对“新土改”就是反改革。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胡锦涛“新土改”的流产,说明他的个人影响力进一步下降,说明中共高层的领导危机在加速发展。

胡锦涛新土改的动机,完全是机会主义的,他从未表示要把落实农民土地权利的政策纳入法治轨道,从未表示要对过去非法剥夺农民土地权利的积案通过法律程式进行清理。但是,胡锦涛机会主义的“新土改”受挫,并不说明他遭到中共内部理性力量的制约。事实上,南街村的领导人王宏斌洋洋得意,以胜利者的姿态凯旋而归,说明阻止“新土改”的势力中,有一部分是那些试图恢复毛时代的集体经济的老左派,其中很可能包括胡锦涛的恩师,至今仍有影响力的宋平。

“新土改”的流产表明,胡锦涛已经完全没有影响力来推动任何具有实质性的政策举措。空话治国,口头改革将进一步升级。这一判断可以从另外一个重要的事件得到证实。10月15日,中共当局公布了医改的最新方案,并宣布公开向全国征求修改意见。但是,当某政府部门开始筹备公开的讨论会,并邀请媒体对会议过程进行报导的时候,组织者却突然接到通知,取消会议。

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中共当局,包括胡锦涛本人对所谓医改的新方案完全没有信心,而且根本也没有听取各方意见的诚意。他们知道,公开辩论一旦举行,这个最新方案的各种弊端就会暴露无遗,让当局下不来台。既然如此,当局又为什么要假惺惺地公开征求意见呢?此类事件的最新一例,就是当局在10月17日宣布延长对外国记者在中共采访的宽松政策,但与此同时,宣传部门也在加紧对国内媒体的控制。

中共当局种种自相矛盾的举措,不仅反映了这个政权的虚伪,而且也反映了中共高层领导内部的混乱和权力倾扎趋于激烈。主帅不断,三军自乱。胡锦涛腹中空空,黔驴技穷如此明显,因此,高层领导利用权力相互制肘的行动越来越露骨和不加掩饰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近,网上流传一篇暴料文章,题目是“应当揭开中国涉外金融利益集团的面纱”。作者把攻击的矛头指向朱熔基的儿子朱云来和他所领导的中金公司。朱云来利用朱熔基的影响力,无耻夺得中金公司的掌控大权,疯狂出卖中国经济利益以自肥,在中国金融界本不是秘密,只不过许多普通百姓并不知情。这篇文章的内容表明,作者对高层家庭的贪腐内情确有所知。不过,署名钟洁锦的作者,却有意回避了胡锦涛公子和温家宝公子的类似丑闻,这就不能不令人猜想文章背后的政治意图。我的解读是,在各种危机的压力之下,中共高层不仅政见更加分歧,个人之间的恶感也日益加深。

目前,中国的内外危机都在急剧恶化,在这样的关键时刻,中国领导危机如何发展无疑对中国乃至世界都将影响重大。中国是像三十年前那样,借领导危机的爆发而激发出新的活力,还是在旷日持久的领导危机中把整个国家拖进灾难的深渊?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显然没有任何令人乐观的资讯。

杨鹏:吴敬琏站在中间,三面作战

《读书》杂志向我约稿,要我对吴敬琏先生的《呼唤法治的市场经济》一书写篇评论,我感到十分为难。中国当代学术界前辈中,无论是文章还是人品,我最敬重的莫过 于吴敬琏先生。虽然读过不少吴老的文章,也多次当面聆听他的教诲,受益很深,但总的来说,对吴老的思想进程我没有进行过系统的研究,达不到整体把握的程 度。

为了写这篇评论,我只好仔细重读了《呼唤法治的市场经济》,还找来《改革:我们正在过大关》等几本吴老著作认真研究了一遍,似乎慢慢理清了吴老近年来思想的 一些升华路径,也似乎逐渐触摸到了吴老思想的一些核心结构。一边阅读吴老的著作我一边在心里想,如何才能比较凝聚地将吴老的想法和风格展示出来呢?我想到 了“站在中间,三面作战”这样的描述。这个“中间”,就是吴老反复提及的“新中等阶层”,即现代企业家、科研人员、技术专家、医护人员、教学人员等。而这 个“三面”,一面是毛时代的旧既得利益群体的残余,用吴老的话来说,就是“旧体制和老路线的捍卫者”;一面是改革以来形成的官商特权既得利益者,用吴老的 话来说,就是以权谋私的“权贵资本主义”的受益者;一面是某些有暴力平均主义革命倾向的新左翼人士。这样的概括,未必完全符合吴老自己的想法,只能算是从 我自己的特殊视角得出的结论。

毛泽东说:“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将这样的话语结构转用到改革上来,我们可以采用这样的提法:“谁是改革的阻碍 者,谁是改革的促进者,这个问题是改革的首要问题。”吴老的理论生命,与中国改革三十年的命运紧密相连。阅读吴老的著作,我总在寻找这样的信息:吴老支持 谁,反对谁?这样来寻找,我似乎找到了吴老的“阶级立场”,吴老是站在新兴中等阶层立场上讲话的。吴老在“三种社会力量对待改革态度的分析”一文(1999年) 中,对三种不同社会力量与改革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他谈到了阻碍改革的两种力量,一种是具有保守思想和在命令经济中有既得利益的人们,计划经济时代的旧既得 利益者。这些人已经不再是社会的现实中坚力量,但他们仍活跃于思想意识形态领域中。一种是新既得利益者,“这些新既得利益者和留恋计划经济‘好时光’的旧 既得利益者不同,他们并不希望回到计划经济的体制去,但也不愿看到规范化的、平等竞争的市场的建立,而是希望维持甚至扩大目前的市场混乱和行政权力广泛干 预的状态,以便继续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自由自在地弄权‘寻租’、发财致富。”除了这两种阻碍改革的社会力量外,在这篇文章中,吴老对促进改革良性发展的 社会力量的定义仍然还是十分模糊的,他谈到他们是居民的大多数(机关干部、工农大众、顺应时代潮流的政治家、具有社会良知的知识分子),“他们所力图建立 的,是一种符合大众利益的市场经济,以便求得社会公正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但是,吴老在这篇文章中对健康改革力量的阶级定义的模糊性在2006年底的《为了迎接中国发展新阶段需要研究的若干重大问题》一文中被彻底改变了,他明确地提出了新中等阶层。文中写道:“如何对待在现代社会中崭露头角的中等阶层(西方统称为‘middle class’,在中国,有时也译为中产阶级或中等收入阶层),对任何一个现代政党而言都是一个性命攸关的重大政治问题。——各 国现代化过程中社会结构的一个重大变化,是以各类专业人员为主体的等中等阶层(新中产阶级)的崛起各取代传统社会性中的权贵阶层,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包 括技术人员、经理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医护人员以及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在内的专业人员的队伍不断壮大,在社会经济体系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大。”吴老后来在许多 场合的发言中,反复强调中等阶层的兴起与发展与国家富强社会稳定的正相关关系。他强调要使传统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形社会”(少量的权贵和多数的贫困人 群)转化为现代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社会”(中等阶层为主体)。

从新中等阶层的价值立场和原则取向出发,吴老三面开战,他反对“旧体制和老路线的捍卫者”,这些老旧的保守人士怀念着旧政治集权和计划经济时代的旧特权,希 望中国走回头路。吴老并不太担心这些人能对社会大众有多大的影响,但很担心这些人凭借他们在体制内的某种历史地位而影响到国家的决策。吴老反对“权贵资本 主义”,认为一些特权腐败官僚和官商们不断扩大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和控制,通过设租和寻租掠夺大众。而且吴老认为,旧体制的既得利益保守分子与现体制的一些 特权腐败新既得利益分子某种程度上是相互依存的,前者强调政府对市场经济的政治干预和控制,后者则将这种政治干预和控制转化为特权腐败的私人资本。权力资 本化,前者在强调特权,后者在资本化。在《正本清源,分清是非》(2001年)的这篇文章中,吴老明确提到:“大致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逐渐可以看到有两种极端的倾向:一端是打着改革的旗号主张为少数人弄权发财大开方便之门,实际上是支持建立权贵资本主义;另一端是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主张回到集权计划经济和‘左’的政策。”

在反对旧保守主义和新权贵主义的同时,吴老对社会中开始出现的某种平均主义暴力革命极端情绪也保持了警惕。他在“法治中国”(《财经》2003年第1期) 的对话中说:“我们要什么样的民主呢?是不是过去所说的‘大民主’或者‘群众专政’?现代社会所说的民主制度是‘宪政民主’,也就是说,任何权力主体都要 受到一定的约束,而不能容许存在至高无上、不受约束的权力主体。因为如果不这样做,而是把主权赋予某一不受约束的主体,所谓‘主权在民’,会变成雅各宾式 的领袖专政和暴民专政。”他明确地反对“大民主”和“暴民专政”,他反对新暴力革命者用暴力革命的方式来解决社会两极分化和腐败的问题。他在1998年《关于中国改革前途的对话》(财经1998年11期) 中就说过:“成问题的是,这些人并不善于也不愿意在诚实的劳动和经营中使自己和整个社会富裕起来,却有一种倾向,总想在不断进行的权力和财富的再分配中分 一杯羹。如果这些人成了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就会变成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断革命’的社会基础。”他并不希望“不断革命”不断出现,他不愿看到一些新政 治野心家以解放弱势群体为旗号来实现自己的集权控制。

从“站 在中间,三面作战”角度出发,我们就比较容易理解吴老其他方面的论述。他强调自由市场制度,因为自由市场竞争是中等阶层健康成长的制度前提;他强调法治, 因为中等阶层要用法治来约束权贵,也要用法治来约束可能的暴民,也要用法治来调解他们自己内部的交换关系;他强调宪政,因为宪政是对政府权力的约束,使公 共权力的掌握者不能侵犯中等阶层的权利;他强调民主,因为民主是中等阶层有序参政议政的政治制度保障;他强调社群自治和公益组织的发展,是因为中等阶层倾 向于组织自己的建设性的公益团体。

而在这一切的后面,吴老有一个基本的隐性前提,这就是在这个世界上,唯有中等阶层是最具生产性的,而其他“三面”则不具有生产性,不是财富的生产者。这“三 面”在本质上是相通的,他们都是追求通过权力来抢夺和分配财富。吴老之所以“站在中间,三面作战”,是希望中国最具生产性的社会集团不断发展壮大,使中国 成为一个以创造和生产为核心的秩序井然的充满活力的国家,而不再是一个以暴力分配资源为核心的混乱和衰败的国家。贫困群体的发展之路,不是重新追求集权与 分配,而在于逐步进入中等阶层,成为中等阶层的一员。唯有中等阶层发展壮大,贫困群体的发展才会有真正的社会依托。在这个意义上,吴老是在强调,唯有跟着中等阶层的需要、价值和原则走,中国才有希望。所谓改革,就应该是为新中等阶层的成长开道。

《圣经》中写道:“旷野中有人呼唤,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吴敬琏先生是在呼唤:“预备自由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的道,修直新中等阶层前进壮大的路。”

莫之许:我对立即特赦杨佳的保留意见

一个因自身(山西被警察打)和至亲(母亲多年上访)被滥权所激怒的青年,选择了用一己的暴力给予体制一个说法。在这一过程中,六名警察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另有多名警察和一名保安受伤。这是一场让人震惊的悲剧,这么多鲜活的生命不应当就此结束,这么多的家庭也不应该就此陷入永久的破碎,但是,在当代中国的权力运行中,底层民众与警察之间有若霄壤的悬隔和一边倒的关系,使得杨佳的暴力有了让人同情的理由,而那些看上去无辜的警察,也因此蒙上了一层原罪的色彩。事情发生后,舆论尤其是网络舆论中,这一情绪有着充分的展现。

在当时,我也持有类似的情绪。不认为被害警察是彻底无辜的,当然,我也不认为杨佳是大侠,基于当代中国权力运行现状,我作出了这样的价值判断。而与此同时,回到法律的层面,以我有限的法律知识,我认为,杨佳应该为此付出代价,而最终的判决应该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遵循最大可能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审理而得出。在我看来,如果能够这样的审理,就是对造成这一悲剧的最主要原因——不受约束的权力运行——的最好的矫正,既是对死者的最好告慰,也是对杨佳的最好回答。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却并非如此,苏州青年郏啸寅被突如其来的收押至今、杨母的失踪、上海警方未曾避嫌而继续担当侦察任务、指定律师的作为、精神鉴定单位的资格问题。。。。。。在在都显示,那不被制约的权力仍在继续干扰着审理。正是在这样的气氛中,杨佳的行为反倒获得了更多的正当性,而死去警察及其家庭的悲剧反倒被淡化了。最终,杨佳经二审判决死刑,而这一判决也就理所当然地遭到了比当初更强烈的多的民意反弹。上海方面用自己的后续行为加强了杨佳暴力行为的正当性,这不能不说是莫大的讽刺。

在这样的民意反弹下,一份要求特赦杨佳的签名倡议出现了,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超过400名人士签名。尽管我也认为杨佳案件的审理存在着诸多程序不正义,由此,我对于二审判决也持保留态度,并期盼着最高院能将此案发回重新审理(有关死刑核准和发回重审的疑义,还请方家指教)。但是,对于立即特赦的吁求,我却不能赞同,这是因为:

特赦应当是在一切法律救济手段都穷尽之后,由最高当局权衡民意而作出的自由裁量。换言之,只有在杨佳案件的案情本身已经大白,根据现行法律裁决无误,但裁决结果体现出现行法律与现实情境严重背离的情况下,特赦才有充足的理由。而目前的情况是,杨家案情并未大白,民情焦点不仅在于死刑判决本身,而更在意于杨佳被盘查详细经过、证人未全部到庭、其母失踪。。。。。。等程序问题,以及由程序失当而引发的案情不明,换言之案情并未大白,故裁决未必无误,此时应该交由重审,如重审能秉持程序正义,所得出结果体现出现行法律于现实情境的严重背离,再行申请特赦,犹未为晚。

引用理由不当。

1、在这份呼吁书中,第一条援引国际上废除死刑的进程;我以为,一国之法律,应当建立在一国民众的普遍正义观念基础之上,以人命关天为核心价值的中国民众,对于杀人偿命有着普遍的认同。出于人的生命不可重来这一事实,以及法律判决难免出错的情况,我本人也赞成设立不得假赦的终审监禁以取代死刑,但是,法律毕竟需要经由全体国民的公决而得出,方具有完整的正当性,而不能简单援引国际经验。尤其不得援引国际经验作为更改特定判决的理由,而只可将相关国际经验作为我国法制演变发展之参照借镜。

2、在这份呼吁书中,第二条分别援引了特赦战争罪犯和蒋爱珍案,但是,必须指出的是,战犯在特赦前并未经由审判,而是自战争中被俘后一直关押改造,故l历次特赦,乃政治性的赦免,而非对法律裁决的特赦,因此属于援引不当。至于蒋爱珍案,必须指出的是,该案与特赦无关,蒋案虽一度判处死刑,并迭经审判,于1989年判处无期徒刑,更于1990年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但均无动用特赦手段,此处援引,殊为不当。

3、在这份呼吁书中,第四条援引“存留养嗣”例,及汪精卫刺杀摄政王案,并声称“赦免制度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法律进步、民生进步都有不可替代的特殊意义”。”呼吁通过对杨佳先生实行特别赦免,开始营造祥和气氛” 我认为,除了如第二条一样援引不当——因为这些例子也都不是对判决结果的改判,而是直接赦免。更重要的是,出于稳定、制度演进的角度而动用特赦权,乃是用政治目的左右法律判决。在此次审理存在如此之多的瑕疵,案情并未大白于天下的时候,使用特赦更改判决,其实是用所谓的政治祥和,压倒了更为重要也更为深远的法制建设进程。

在这份呼吁中,最能打动我的是第三条,但是,在该条中所强调的“法治权威”的重塑,不可能通过特赦而获得,而只能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重新审理而获得。特赦这一特别司法救济应当出现在案情大白并秉公判决之后,而非在之前,应该是出于对现行法律制度脱节于现实情境的一种救济,而不应该是主动运用特赦创设制度和推进某种政治进程。因为,如果出现在之前,就等于我们认同了主权者不仅拥有特赦的权威,而且拥有了不经过程序而获得案情真相的能力。而主动运用特赦创设制度和推进某种政治进程,也就牺牲了法治的独立性和尊严。

其实,在当代中国现实条件下,最高当局如想展现“政治良心、政治智慧“,与其特赦,不如动用其政治能力,推动最高院将此案发回重审,并在重审中排除一切政治干扰,弥补程序瑕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1918-13.htm
第二百八十五条 对判处死刑的案件,复核后应当根据案件情形分别作出裁判: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予以核准;
  (二)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三)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改判;
  
(四)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关于特别赦免杨佳先生的公民建议书

今年7月发生的杨佳先生击杀上海警察案令人震惊,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和持续的关注。我们对在中国发生这样的事件感到非常难过。我们向遇难的六名警员表示哀悼!向遇难及受伤警员的亲属表示慰问!同时,鉴于对中国法治和文明进步的关注,我们对杨佳先生案发后至今受到的极不公正的司法待遇也深切关注。

鉴于联合国60年来多次通过宣言、决议要求废除死刑,或对罪犯实行特别赦免,鉴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已经予以执行、废纸死刑的现状;
鉴于中国历史上长期有对死刑实行特别赦免的人道文明传统;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去有对战争罪犯和其它刑事罪犯实行过特别赦免的先例:
鉴于本案所面对的需要改革的存在重多问题的司法制度背景,以及国内外各界普遍存在的对该案的审判程序存在的明显的不公的质疑;
最后,也鉴于我国正在面临解决社会危机,改革”警察国家”的国家形象,动员民心,恢复国家元气,重启文明进程的历史时刻。
我们提请中央政府对本案进行特别审查,依据法定程序对受到普遍同情和关注的杨佳先生实行特别赦免。

提请特别赦免的理由详述如下:

 一、废除或者暂缓执行死刑已是国际社会大势所趋

鉴于死刑是一种极端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惩罚,违反了人类基本尊严。联合国、国际性组织、地区性组织以及人权专家不断提倡废除死刑,废除死刑已成为世界潮流。联合国193个成员国,已经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家在法律上或者在实质上废除了死刑。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1984年5月25日第1984/50号决议通过的《关于保护面对死刑的人的权利的保障措施》也规定,任何被判处死刑的人均有权寻求赦免,所有死刑案件均可给予赦免。

联合国大会1989年12月15日第44/128号决议就通过了《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要求每一缔约国应采取一切措施在其管辖范围内废除死刑。

联合国大会2007年12月通过《全球暂缓死刑》的决议,要求各国尊重国际对死刑的标准并暂缓死刑。

二、1959年至1975年期间,我国过去有对战争罪犯和其它刑事罪犯实行过特别赦免的先例

1959年9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全议,作出了特别赦免的决定。同日,刘少奇先生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随后分别在1960年11月19日、1961年12月16日、1963年3月30日、1964年12月13日、1966年3月29日、1975年3月17日,共七次发布特赦令,赦免了所有在押战争罪犯。

1979年,在我国新疆发生了蒋爱珍女士连杀3人的重大案件,案发后人民日报和石河子法院在5个月内收到2万多封各界人士来信,要求基于蒋爱珍是义愤杀人应予轻判。后来新疆高级法院作出了不予死刑的决定。此举深得人心,对缓解当时社会矛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本案存在不公正的司法制度背景及不公正的司法程序

越来越多包括二审过程中披露的事实显示,本案起因于警察严重侵害杨佳先生的身体,杨佳先生的人格亦受到严重侮辱。杨佳先生在长期经正常合法途经寻求权利补偿不果且得不到公正司法救济的情况下,采取极端手段,导致了这场悲剧。这也是为什么杨佳先生的行为以及他遭受的遭遇招致社会各界几乎是一边倒的同情的原因。本案到底属于什么性质,需要最高当局从司法伦理、政治伦理的高度审慎研判。这是对最高当局政治良心、政治智慧的一次考验。

案件发生后,上海地方当局拒绝公布案件全部事实真相。决定本案性质和刑期的关键证人——杨佳母亲被公然绑架,至今不见人,关键证人——七名上海警察拒绝出庭作证。在完全违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秘密强行一审判处杨佳死刑,二审维持原判。如果最高当局不能采取特殊的司法救济,必然给全体国民、国际社会留下整个政权、国家机器在围剿一个受到不公正对待、血气方刚的二十多岁青年的印象。丧失一个从根本上杜绝这类悲剧,重塑法治权威的良好机会。

四、我国历史中长期存在”留养承嗣”以及国家重要时期特赦的人道传统

我国历史上的”留养承嗣”制度,即死刑犯为独子,而祖父母、父母年老无人奉养,经皇帝批准,可以改判重杖、示众,使其免除一死,侍奉祖父母、父母。杨佳为父母独子,两代父祖辈靠杨佳养老送终。我国历史上各王朝,在重要节日或庆典时,均有对死刑犯实行特别赦免之惯例。

在重要节日或庆典时,对罪犯实行特别赦免也是文明国际之通行做法。例如,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对在越战期间的逃兵和逃避服兵役的罪犯全部实行了赦免。又如,韩国总统金大中在1999年末颁布”千年特赦令”,数千名囚犯获释。

辛亥前夕,革命家汪精卫先生刺杀摄政王载沣。按照大清律令,应凌迟处死、满门抄斩。但朝廷出于此案发生的制度背景,出于和缓人心,出于立宪改革,为清朝前途计,特别赦免了汪精卫先生的死刑。

我国的历史经验以及世界各法治国家之司法实践均告诉我们,特别赦免制度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法律进步、民生进步都有不可替代的特殊意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先生说得好,”我完全赞成对赦免制度的研究。赦免是国家的一项政策性重大措施,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我国现行宪法第67条和80条对特赦做了规定,但是自从1975年最后一次特赦全部战争罪犯以来的三十多年,我国没有再实行过特赦……当前,全党全国人民正投身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充分发挥特赦制度的作用,对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增进人民内部的团结,必会产生良好的巨大的影响。”

今年是《世界人权宣言》通过60周年,也是中国签署《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十周年。虽然全国人大还未批准该公约,但依照国际惯例,一旦签署就要依照公约要求执行,包括赦免等全部条款。今年年末,中国将面临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正式审议中国政府提交的《第四、五轮禁止酷刑报告》;明年年初,也将面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首次普遍定期审查中国的人权状况。

今年也是中国融入文明国际的改革开放30周年,明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为迎接大典,我们呼吁通过对杨佳先生实行特别赦免,开始营造祥和气氛。这也是中国政府奋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个案件已经毫无疑问将是中国现代史上的一个标志性案件,不管杨佳先生最终的命运如何,是否被执行死刑,该案都将对中国政局产生重要影响。

我们再次郑重呼吁与建议,对杨佳先生实行特别赦免,并以此为发端,开始在中国废除死刑的历史进程,永久确立特别赦免之文明制度,建立文明法治之现代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按签名顺序排,第一批签名人员名单)

艾未未(北京艺术家)、茅于轼(北京经济学家)、杜光(北京离休人员)、于浩成(北京法学家)、戴晴(北京学者)、张祖桦(北京学者)、王俊秀(北京学者)、古川(北京编辑)、陈永苗(北京律师)、李苏滨(北京律师)、江天勇(北京律师)、黎雄兵(北京律师)、唐吉田(北京律师)、杨凤春(北京学者)、王治晶(北京自由撰稿人)、夏业良(北京学者)、冉云飞(四川编辑)、廖亦武(四川作家)、张博树(北京法学家)、萧默(北京学者)、刘序盾(北京学者)、李智英(北京学者)、李槟(南京教师)、孙岩力(北京教师)、王卫星(北京记者)、谭洪安(北京编辑)、于赤阳(黑龙江公民)、张辉(山西民主人士)、贾瑞明(河北农民)、谢军(深圳设计)、王靖禹(旅英学者)、华乔(上海摄影师)、释妙觉慈智(广东法师)、林树坤(瑞士出版人)、范冲(北京学生)、张志强(北京打工之友)、李勉之(深圳工程师)、曹王澜(广东民工)、张赞宁(江苏教师)、龚光云(广东学者)、郭玉闪(北京学者)、周曙光(楚国人)、淮生(北京自由职业者)、马萧(北京记者)

2008年10月20日

曾  铮:澳洲是否会陷入美国式经济危机

九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五,当美国国会为布什政府的七千亿救市计划而争持不休时,澳洲政府“静悄悄”地推出了一个其本波金融风暴爆发以来的第一个金额为四十亿的救市计划。十月十四日,澳洲政府又主动出击,推出一百零四亿澳元的稳定金融市场、刺激房市及消费的一揽子刺激经济方案,希望能平安度过此次全球风暴的冲击。

澳洲政府在推出第一个四十亿的方案时,根本不同意“救市”这个说法,因为它表示这笔钱不会像美国的七千亿那样,去买些“烂帐”,而是只买信用级别为AAA级的房屋贷款。

澳洲政府表示,投入这笔钱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房屋贷款市场的竞争度。澳洲的房屋贷款市场上有银行和非银行两种机构,非银行贷款机构本来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但自从美国的次贷危机发生以来,金融市场上的资金捉襟见肘,非银行机构不像银行那样,有储户的存款资金,所以很难从资本市场上得到资金支撑业务。

另外,在动荡不安的形势中,借款者会认为资金雄厚的大银行更加安全,所以澳洲四大银行在房屋贷款市场中的份额迅速上升到85%左右,而中小型银行和非银行贷款机构的日子就很不好过。所以澳洲政府拿出这四十亿来,是专门帮助中 小型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的。

澳洲政府表示,希望这笔钱能够增强市场上的资金流动性;同时,由于政府将只购买AAA级贷款,因此不存在这笔钱将“打水漂”的问题。

那么在这场全球性金融风暴中,澳洲的情况怎样呢?

有人讲:“美国一感冒,澳洲就咳嗽”,的确,由于澳美两国的战略联盟关系,美国对澳洲的影响,可说大于任何其它国家。

具体到股市上,因为澳洲和美国的时差关系,所以美国的股市闭市了,澳洲的股市正好就该开盘了。因此,很多时候,只要看华尔街的道琼斯指数的走势,就知澳洲股市开盘后会怎样。

澳洲股市从去年十一月六千八百多点的高点一路下滑到现在的四千多点,已跌去30%多。许多人的财产大幅缩水,养老基金从今年一月份以来的损失已达9.1%。

不过,从次贷危机一开始,澳洲政府就反覆强调,澳洲的情况跟美国完全不同,澳洲的金融和银行体系的监管非常严格,风格控制的很好;在全球二十五万家银行之中,只有十八家被评为AA投资级,而澳洲的四大主要银行全部在这十八家之内。

除了政府官员之外,一些评论员和经济学家也在报纸上写文章给澳洲人打气。一个名叫Jacob Saulwick的评论员引用经济预测机构IBIS的数据分析道,自1788年欧洲人到达澳洲之后,在澳洲二百 二十年的历史之中,只有二十二年处于经济不景气(recession)状态。总的来说,“好日子”远远多于“坏日子”。现在每一百个澳洲人中,只有四个人经历过1929-1933年的大萧条。

在过去七十年中,澳洲只有五年处于经济不景气之中,但却从来没有经历过萧条(depression)。澳洲一共只经历过四次经济萧条,分别发生在1788-89年,1840-1846年,1890年代及1929-1933年。

另外,Jacob Saulwick认为,澳洲经济比美国经济抵御风暴的能力更强的原因是,美国政府有伊拉克战争的巨额开支,美国的税入只相当于GDP的25%,而澳洲的税入相当于GDP的31%。美国的资本支出(capital expenditure)只达美国经济总量的17%,相反,澳洲的这个比例高达27%。由于资本支出是经济及生产力增长的动力,所以从这一点上看,澳洲经济的后劲也比美国强。

因此,结合各方面的情况,Jacob Saulwick以及经济预测机构IBIS的主席Phil Ruthven都认为,虽然澳洲经济存在着陷入衰退的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并不是很大,因为澳洲有一整套防止衰退的机制。

崔卫平:说真话、忏悔及其他

有许多这样的情况,人们在肯定一个人的时候,理由是——他说的是真话,哪怕并不赞同他做的事情。可见“说真话”这件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是值得推荐的。捷克剧作家瓦茨拉夫·哈维尔就竭力提倡 “生活在真实中”,这句话如今也流传甚广。但是人们往往混淆了在不同的领域中,说真话的不同含义。

哈维尔所提倡的是在公共生活中说真话,它相当于一个人在公开的会议上要说出自己心里的想法,在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要报之以实情,在年终总结报告中要实事求是,不能瞒报,遇到诸如教学评估这类事情,不能参与弄虚作假。将这个逻辑延展开去,当上级领导撒谎需要你配合时,你也要加以抵制;即使是有组织的谎言,你也不能附和。按照这个标准,可以说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做到,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离公开、透明还差得很远。

但是私人生活的情况不一样。当然我们也经历过这样的时期,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同样受禁锢,没有私人生活的任何空间,“私”这个东西被看作万恶之源。但是历史的这一页已经翻过。人们不再认为私人活动、私人利益以及许多私人想法,是需要藏藏掖掖的。相比之下,公共生活中存在的限制,反倒让私人生活、私人视野更加蓬勃地开展。

举几个例子:一,官场酒席上,个人相互之间的感情被抬到吓人的高度,开口闭口都是有关“感情”的“深浅”,不了解的人,还以为闯进了一群持不同性见者的聚会;二,大学教授之间也多谈房子和车子,而不谈学术和政治,他们看上去就像是不同俱乐部的成员,因为某些相似的个人爱好而走到一起。社会精英如此,可见曝光私人生活,对此不需要加以防范,已经达成某种社会共识。

既然私人生活如此畅通无阻,那么,谈论私人生活,也放开了言路。许多人迄今仍然抱着似是而非的看法,认为一个人说了他自己的某个实情,就了不得似的,旁听的人甚至为之感动,有一种自己被选中的感觉。很可能实际情况恰恰相反。这年头,大声说出自己是容易的,而要坚守自己的一桩秘密,坚持不说出某件事情,则是困难的。

在这个意义上,昆德拉暗中攻击哈维尔的那点小伎俩已经过时。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昆德拉通过萨宾娜的嘴发出嘲讽:“生活在真实中?”按照这个标准,萨宾娜生活中的那些秘密怎么办呢?“生活在真实之中,既不对我们自己也不对别人撒谎,只有远离人群才有可能。”说到底,昆德拉也生活在艰难困苦的年代,他把保卫一点个人小秘密,理解成了保卫江山,仿佛那是天下最重要的事情。如今时代进步了,经过一系列复杂的转换和中介之后,萨宾娜已经演变为木子美,江山不再。

尽管木子美最初并不是想要人人掌握她的秘密,但是当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她应付得十分自如。在当代中国的精神地图上,木子美是一个地标性建筑。这种情况是著名的讥笑者昆德拉始料不及的。他肯定没有想到,人们一旦拥有某个东西,就急不可耐地将它扔掉,好像那是一件烫手的山芋——如果他们拥有了一些自己的天地、自己的空间,马上便要与人分享,欢迎他人到自己的星球上来,闹他个人仰马翻。他们或许会想,这个小小的个人空间本来不是自己拥有的,为什么要习惯它?

这背后听得出某种观念转变的脚步。仿佛人人心里都有一把小算盘,把事情想得玲珑剔透,结论是——这个世界上的人们,其实都像我一样,都是我这个水平——谁也不比谁更高尚,谁也不比谁更低下,彼此彼此。那句古老的人文主义格言“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到我们这里,变成了“我所具有的人都具有”,只是一字之差,味道便全不一样了。为马克思所推崇的前者,拥有一个他人存在的尺度,或者说世界存在的尺度,而我们说的后者,则是以自己为这个世界的尺度和中心,他本人的世界就是世界本身。

在公共空间越是不发达的地方,私人空间有可能越是发达,形成一种完全是不平衡的局面,更多出现的是替代性的能量和替代性的满足:本来是公共生活中的坦诚,代之以个人生活的袒露和裸露;本来是公共生活中所需要的勇气,代之以个人的不知羞耻;本来是公共生活中所追求的真相与真理,代之以私人生活的遗闻轶事,俗说“八卦”。人们在寻求无害的、阻力最小的精神出口,从而减轻公共生活的压力,将它改头换面和彻底覆没。

在这个背景之上,再来谈谈“说真话”的一种特殊类型。它是有渊源的,其开山鼻祖是被称之为“浪漫主义运动之父”的卢梭。他的两大卷《忏悔录》,不仅记载了他自己经历过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从一个沙龙到另一个沙龙,从一个贵妇人的怀抱到另一个贵妇人的怀抱,而且创造了一种人格性情的类型:这种人具有强烈的道德姿态和道德敏感,在一种道德感的驱使之下说出自己的真相,但是到头来,一点也不增添他这个人及这个世界的道德总和,反而成功地瓦解了它们。这个过程的前后真是十分奇妙。

他们是在混乱无序的情况下长大的,我指的是精神上、道德上的无序。因为种种原因,这些人周围的世界,在某些方面有些出格,因此对于环境,他们有一种天然的恨意。比如卢梭,自幼失去母亲,12岁辍学,在多个行业中当学徒,行行他都憎恨。16岁为了生存不得不改变信仰,从他自己出身的新教加尔文教派,改为天主教教徒,当然很多年之后他又改了回来。早年生活的困境,也赋予了他们强烈的平等感。

但那往往是用来对付别人的,是他们攻克和利用别人的途径。就个人来说,卢梭为什么热衷流连于上层社会,穿梭于名人名媛之间,那是因为他恰当地激起了人们有关平等的道德感,觉得自己不能将某个有进取心的年轻人拒之门外。而他最为重要的入场券,就是不停地向别人坦心迹,讲述自己的离奇历史,尤其是那些恶行。卢梭写在书中的那些丑事,他其实已经向那些妇人们讲述一百遍了,我猜想。这是他拉近与人们之间距离的办法,又巧又好。另一方面,他也从她们那里经过测试,了解到公众的承受能力。不可怀疑,她们都是一些心灵敏感甚至杰出的女性。要求自己是公平大度的,战胜了她们原本的眼光趣味,令她们对这些人从嫌恶变成欢迎。

他们是在对于自己命运不公中,磨练出那种异乎寻常的道德敏感的。但是他们本人并没有得到多少道德滋养,没有承受某种道德传统,也没有经受过某种道德训练。某些情况下不允许这样做。在如何获得善的问题上,我深信柏拉图所说的“善是一门技艺”,也就是说善不是轻易得来的,而是要经过打磨和历练,这个问题以后有机会可以专门谈谈,善如何成为一门素养。包括怎样处理自己的过去,消化自己的那些不当行为,都能从中见出某种历练的程度。如果仅凭善良的愿望,那样的善是极为粗疏的;而强烈要求别人是善良的,则是另一回事了,基本上与善无关。

卢梭推荐的办法则是,让大家都变得毫无素养,用此办法来解决他的“平等问题”。他的“回到自然”,回到儿童状态,回到蛮荒年代,看上去那是一个天真无邪的世界,一个容不得尘埃的干净世界,但其实只是将自己的眼睛蒙起来,从此看不见自己的肮脏和邪恶。儿童是可爱的,但是一个成年人回到儿童状态,愿意在世人面前把自己打扮成“赤子”和“处子”,那是可怕和恐怖的。我至死不渝的偶像伏尔泰是这样回应卢梭的:“我收到了你的反人类的新书,谢谢你。在使我们都变得愚蠢的计划上面运用这般聪明伶俐,还是从未有过的事。读尊著,人一心想往四脚走路。但是,由于我已经把那种习惯丢了六十多年,我很不幸,感到不可能再把它们捡回来了。”

由此就可以解释前面说的,有些“真话”并不增添这个世界的道德内涵,反而降低了它,那是因为说“真话”的人带着那样一种天真无邪的语调,他的背后没有任何道德积累和道德负担;即使他略微感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也马上通过他能够“说出”这个行为加以抵消,或者说得到升华。经过这种抵消和升华之后,他马上变得如同“新出炉的基督徒”(引自《好兵帅克》)似的,浑身上下通体透明透亮。

此举一箭双雕。对他本人来说,一旦他说出某个沉重的事实,他的道德压力就得以解除,本来是应该他自己面对和咀嚼的,他在第一时间交付给了别人,让别人来处理和消化,让别人来宽宥原谅;而同时即使他做过不当或者邪恶的事情,却因为毫无顾忌地说出它,而偏偏在道德上获得加分,甚至把自己弄成了某类道德象征。

做象征性的人物是他特别满意的。“象征”就是添加的含义,由此他这个人不仅获得了“平等”,而且获得了“特权”。从此他一举手一投足,都变得特别富有意味,也特别需要讲述,讲述本身成了他的特权之一,他能够讲,讲得多,而且有听众。在讲述中他本人得到了拯救,与此同时,听众们因为能够听他讲述和宽宥他,也得到了另一番拯救。

这批人最终可能分道扬镳为两种:一种是小打小闹,小奸小恶,就像我此前分析影片《姨妈的后现代生活》里说过的——“一半是作恶,一半是偿还”——考虑到总是会有人出面宽宥他们,把他们认下来和收拾残局,因此作恶的快感来得更加淋漓尽致,当着别人的面犯恶,最终必然能够取得别人的原谅,在他看来,正好是拯救别人及拯救这个世界的机会呢。

而另一种会变得更加没有分寸。他们从自己的恶行中推演出来的,是别人的恶行;从自己不知羞耻中了解到的,是摧毁别人的尊严;从自己私设教堂的“忏悔”当中,获得一个理直气壮的理由是:需要别人忏悔。如果你不忏悔,你甚至还没有意识得到,那么他就要出兵,摆在他面前的是何等的一场圣战。更确切地说,是打算来解放你了。

许多年前我与各种各样未来的艺术家交往。说实话,我不怕他们说假话,就怕他们说真话,就怕他们摆出一副谈心的架势来。我就不相信,他们翻山越岭千里迢迢而来,就是为了与你谈心。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学会分辩卢梭与伏尔泰,但是凭一种直觉,一碰到此类谈心节目,我会觉得汗毛都竖起来了。

这样说并不是提倡不说真话,而是说在谈论相关事体时,人们需要放松,需要自然,需要有分寸,尤其需要学会自己承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