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咏梅:直选多数变成议会少数

● 香港○八年立法会选举,获百分之六十民意支持的民主派分区直选拿到三分之二的席位,但由於另外一半席位由功能组别选出,民主派在立法会反成少数派,是对主流民意的不公。

● 毛孟静(左二)参加支持香港民间电台的街头讲座。

这次香港立法会选,举我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上参加了一个支持毛孟静小组,这个小组的许多成员还亲自出马,为毛孟静助选拉票当义工。

毛孟静是香港一位资深的传媒工作者,二十年来她的新闻专业精神及对香港言论新闻自由的贡献有目共睹。其在香港电台主持的传媒春秋月旦香港媒体和媒体人物评论各类新闻事件,是香港电视台的高质素节目,受到很高评价.作为传媒同行及基於十余年对她的了解和认识,对她投身政治,这次代表泛民主派公民党参选九龙西的地方直选,而最后未能出线,是相当遗憾的。

在Facebook上的网友们都鼓励毛孟静继续努力,希望她四年后再选.

针对民主派的比例代表制

这次立法会选举,分区直选中泛民主派获得总数三十席的十九席,佔三分之二的席位,可说赢得漂亮。亲中左派及一些自称独立实质亲中的一派(这次选举被称为建制派,而民主派被称为反对派。这是民主派的一个失败,在名义上就被人家揩了油)获得十一席,两派各自的席位与其基本票源的比例是相吻合的。

根据历届立法直会选部份的投票数,民主派与亲中及建制派的选民大致维持在六比四这个基础上,这就是说,泛民主派有大约百分之六十左右的民意基本盘.如果投票率高,会略高於此数,若投票率则会略低於此数,但无论如何,在直选部份,民主派都是代表了过半的主流民意。

但这次在投票前,泛民主派中却弥漫了一股悲观情绪,对最终可获席位数估计偏低,甚至认为一些深孚民望的资深民主派议员也可能落选.

九七之前两届的立法会分区直选採用的是双议席双票制(一九九一年)及单议席单票制(一九九五年)。这里小选区有多少席位选民投多少票的制度,使获得主流民意支持的民主派是赢者通吃,几乎囊括所有直选席位。

为了削弱民主派的影响,九七主权回归后由中共一手主导和控制的临时立法会另起炉灶,改分区直选制度为大选区(共五个,分别为港岛六席,九龙西五席,九龙东四席,新界西八席,新界东七席)多议席单票制。这种制度对小党有利,小党只要在选举中获得一定票数也可在立法会中佔有一个席位。基本上每个政党可获得席位的机率与其所获选票的比例大致相当。

但是由於选民在众多席位中只可投一票,每个政党实际获得席位除与所获票数多寡有关外,还与选民的投票策略有关,即是否能进行配票,以及配票是否合理有关.如果同一个党派有多个候选人,其中一个有明星效应,吸票太多,就会造成同党派另外的候选人得票不足而落选.得票多者的票就白白浪费了。小党因为票源集中在一两个候选人身上,配票问题简单,但有多个候选人的大党配票就显得特别重要,配不好,即或总票数冲上去了,但当选席位反可能下降。

香港改变分区直选投票制度后,民主派到台湾观选,据说特别留意台湾行之有年的选举配票经验(台湾原为比例代表制,已改为单一选区双票制,现任立法院由新制选出),取经学习以适应新的比例代表制。

● 香港○八立法会选举两位已退选的民主派议员李柱铭和陈方安生仍积极为民主派助选拉票。(大纪元)

泛民主派意外配票成功

但泛民主派的支持者完全是散民游勇,各自作决,根本无法左右。相较之下,亲中左派有庞大组织系统和投票队伍,加以财力庞大,在配票上佔有强大优势。

零七年区议会选举,亲中派派出大量伪装成民意调查员的助选员,驻守各票站,查询选民的投票对象,以此掌握投票形势,然后随时调动投票队伍进行有效配票,结果使泛民区议会选举吃了败仗。

泛民主派在配票方面已先天不觉,而这次泛民主派参选名单又多,看得选民眼花缭乱,不知宝贵一票该投给谁,使配票更是难上加难.选前我和多位朋友谈起,都有难以选择的惶惑。

但奇迹竟然出现了。泛民主派的选民自行配票成功,更因拒绝或误导亲共派的票站调查(开放杂志一同事在新界东投票是郑家富,但对调查员说投的是自由党田北俊),而破了亲中派的配票优势,使民主派不但保住了上届的席位,而且还增加了一席。比如我所在的新界东七个席位,民主派得了五席(亲中二席),五个当选议员所得票数很平均,高者不至浪费,少者亦安全抵垒,显然是民主派的选民自觉配票的结票。

功能组别选举的三不公平

比例代表制若用於全部六十个议席的直接选举,则立法会可以充分代表了香港社会各个层面的利益和诉求,但可惜只是一半席位如此,另一半三十席採用的是维护社会特权阶层利益的功能组别选举,结果,获香港百分之六十主流民意支持的泛民主派在香港立法会反而成为少数派,加上四个胜出的功能组别议席,结果只掌握了二十三个席位。

现代政治的一个核心价值是公民政治权利平等,但香港立法会的两种选举制度并存是对香港一部份公民权利的剥夺.

首先它贬低轻视了港人的主流民意,佔百分之六十的市民在立法会竟然倒过来只有不到百分之四十的民意代表,是对民意不公。

其次,香港选民直选登记选民为三百三十七万人,但其中只有近二十万人,可以投两票(一票直选,一票功能组别),是对只能投一票的绝大多数选民不公。那天我进到投票站,看到两个不同的投票箱时,内心真是感慨不已,当时即有冲动想问票站工作人员,同样的香港公民,为何我的选举权只有一半?我是否低人一等?

其三,直选议员为得到选民的授权,长年累月下选区上街头为选民服务,一票一票得来辛苦。而许多功能组别只是小圈子的团体投票,在商界就是老闆投票,不需要竞选,所谓躺着都能选上,其中十四人更自动当选.但在立法会他们的权利与直选议员相同,这是对直选议员不公。

美国独立战争的口号之一「无代表,不纳税」,若按此原则我只有一半投票权,是否只应该纳税一半?

刘洪波:娄烦滑坡真相以什么为准

刘洪波专栏

娄烦滑坡真相以什么为准

10月7日,新华社消息,国家安监总局发言人黄毅说山西娄烦滑坡事故不排除有瞒报问题,正在调查取证中。此时距娄烦滑坡发生已经有两个月又7天。

此前一天,国务院成立这一事故的调查组,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表示娄烦滑坡肯定不是自然灾害,而是重大责任事故,事故已确认死亡44人,最高检也介入调查。

此时,我想简单回顾关于这起事故的“权威报道”。

这起事故发生在8月1日。当日,新华社发自太原的消息,报道娄烦县马家庄乡寺沟村发生山体滑坡,部分房屋被埋。据山西省委宣传部介绍,初步核实11人被埋。由于寺沟村有外来人员居住,所以被掩埋人员的确切人数仍在核查之中。

这一报道中,山体滑坡未被确定为事故,发生地点未被指为太钢集团公司尖山矿区。

8月2日,新华社发自娄烦的消息中,出现了太钢集团公司尖山矿区的名称,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滑坡两小时内有26人获救。这里,仍然没有出现事故的字样。

8月4日,新华社消息说,到3日下午5时,发现8名遇难人员,有关专家正对山体滑坡的具体原因进行分析鉴定,相关善后工作已经展开。

8月5日,新华社太原消息报道遇难人数增至10人,抢险难度越来越大,救援正24小时不间断进行。

奇怪的是,此后一段时间,“救援正不间断进行”的娄烦山体滑坡,几乎从媒体消失,再没有什么报道。只有不知能不能算做“权威报道机构”的《财经》杂志8月8日发出了山西娄烦滑坡的现场目击。这篇目击中出现了“事故处理小组”的名称,组长为太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当地有推测认为黄土承受不了废矿渣压力,或许为滑坡原因之一。

直到进入9月,新华社旗下的《瞭望东方周刊》发出报道,指出娄烦滑坡涉嫌瞒报遇难人数,山西媒体对娄烦重大事故后续处理保持沉默。当地村民说,8月4日也就是新华社报道搜救不间断进行的那一天之后,搜救挖掘机离开人员被埋最多的地方。记者拨通多个举报电话,国家安监总局举报电话接线员回答,传言并不可靠,死亡数字应以地方上统计为准;山西省安监局接线员表示只有11人死亡,都是些捡矿渣的村民。国家安监总局说事故死亡超过30人才会到达现场,现在还没有去。

接下来,又是一段时间的沉寂,此间9月8日山西发生了襄汾溃坝事故。

20天过去了。9月21日,新华社从太原发出消息,国务院襄汾溃坝事故调查组派出指导组于20日抵达娄烦,指导事故调查工作,并报道“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现场发现遇难者遗体11具。另据亲友申报、抢险指挥部排查,初步核实有34人失踪……目前现场搜救工作仍在进行中”。

9月24日,新华社发自娄烦的消息称,调查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查寻失踪人员和反映情况的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滑坡事故调查的监督。然后是9月28日,新华社发出滑坡事故死亡29人,遇难、失踪总人数45人的消息。9月29日,新华社报道确认死亡升为41人。

从8月1日发生滑坡,到10月7日“不排除瞒报”,用时两个多月。在这两个多月期间,山西娄烦发生了什么?从一个村庄的滑坡,到一个矿区的事故,报道的转变后面,有着怎样的博弈过程?当地媒体的沉默,或许不足为奇,权威消息来源为何也一度无声无息?

我经常听说,“以地方统计为准”,“以权威消息为准”。当地方统计明显就不足为准、权威消息无声无息时,人们能以什么为准呢?而且如果权威消息也是对不足为准的地方统计照单而录时,人们又该相信什么呢?

抄录了大堆报道,我只有一连串疑问。

牟传珩:中国政治腐败难守耕地红线

政府违法用地的要害,就在于土地制度本身, 即农民没有地权。

中国统治者历来讲究”中国特性”。所谓”中国特性”,对中共来说就是13亿人口的粮食只能以自给自足为主,而不能依赖国际分工。”民以食为天”。天下太平,需要有足够的粮食;而足够的粮食,需要有足够的土地。但中国是人多地少的大国,截至2006年底,全国耕地只剩下了18.27亿亩,人均仅1.39亩,还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国家的土地数量早已逼近生存底线。温家宝去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今年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此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曾对媒体发下很话:”18亿亩耕地红线是高压线,谁都不能碰,对敢于触红线的人绝不手软。”因此,在当下全国不断圈地导致官民冲突,社会动荡的现实面前,”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和”确保18亿亩这条红线”,已成为中共政治统治的基础。但在中国如此腐败的政治环境中,形形色色的疯狂圈地久治不愈,已陷于”耕地保护制度”无法维系的危局之中。中共高层要死保的 “18亿亩耕地红线”已很难坚守。

一、中国土地违法问责制形同虚设

正在北京奥运用”红色文化”洗礼世界目光的同时,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8月10日却窜到在山东省威海市异乎寻常地强调,要实施更严格的土地违法问责制,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绝不动摇。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郭宝平10日 也在威海市召开的两省一市(山东省、河南省和青岛市)学习贯彻《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座谈会上说,由于土地违法多是”因公违法”,政府领导主 观上”狠”不起来,管理上”松”,查处上”软”,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土地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多年来,土地违法案件量大面广,特别是有的地方政府土地违法的 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行的责任追究制度难以落实。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5月29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曾联合发布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为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负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这一办法特别增加了追究地方政府领导人员领导责任的规定,但实践中却难以兑现。为此,中共高层土地危机感日趋深重。

国 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曾对媒体坦言:”一些市、县政府默许、纵容乃至在背后操纵违法违规用地,未批先用、以租代征,擅自设立和扩大开发区,擅自调整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以及违规侵占基本农田,损害农民权益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所以,形势依然严峻,坚守耕地红线的任务十分艰巨。”;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 新宝去年在谈到土地执法问题时说:”土地违法查处偏轻产生极大负面效应。” 张新宝曾举过例子说,中部某省国土部门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96人,实际落实不到一半;向司法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2人,实际仅追究7人。如此蜻蜓点水般的”问责”,难以有效震慑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正是因为中国的土地违法问责制如此形同虚设,两位官员话音未落,媒体上就传来了两条不幸被言中的消息:一是《人民日报》报道的山西省寿阳县招商引资来的中胜公司非法占用农田逾百亩,低价购得国有土地564亩;二是中国新闻网报道的广西合浦商人违法征用耕地建别墅,当地国土部门制止无效,别墅已建成入住的消息。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曾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第二阶段电视电话会上公布,仅”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进行一个月来,中央和各地就曝光了典型非法案件520多起。”2008年6月25日官方新华网又特别配发了新华时评文章《如此”内部结案” 耕地红线咋守》。该文称: 6月25日是”全国土地日”,主题是”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然而,当前土地执法中大量存在的”内部结案”现象,使依法保护耕地的力度大打折扣,耕地红线存在失守的危险。


二、违法征用耕地现状

此据中国建设银行发布的数据, 2001年初至 2007 年5 月,开发商累计购置土地 22 亿平方米,但实际上仅开发了其中的12.96 亿平方米 ,有近 10 亿平方米的土地仍囤积在开发商的手中,足够供应全国市场5 年的开发量。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建设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每征用一亩耕地,就要伴随着1.5个农民失业,这就意味着中国”失地农民群体”,将从前些年4000万人剧增至 2030年的1.1亿人。由此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将对中共政治统治构成极大的威胁。事实上,中国大量土地被商业蚕食问题的严重性中共高层早有察觉。2004年10月,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5年1月,中央又下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规定要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强调要加强土地出让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为此,2006年7月,国土资源部出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两个文件,但这些文件,都无法制止权、商合谋的土地贪腐。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王立彬)最新公布的国土资源公报显示,在土地”闸门”收紧的政策下,去年全国又批准新增建设用地39.50万公顷,其中耕地17.56万公顷,核减不合理用地1.34万公顷,其中耕地4436.97公顷。在这方面,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全国最大地主碧桂园被媒体曝出的几桩零地价或低地价事件。湖南省张家界永定区政府被指与碧桂园签有两份秘密协议,涉嫌零地价给后者1039.15亩土地。无论是真是假,碧桂园购地成本之低则是确凿无疑的。根据此次披露的数据,碧桂园的土地储备面积已达到了5400万平方米。而按照中银国际预计,一年后,碧桂园的土地储备将增至8600万米。碧桂园的圈地方式主要是在二三线城市的郊区囤积土地,而这些土地大多属于农用地。

目前,由政府主导变着花样的土地违法腐败,常常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采用拆分手段,化整为零批地。近年来,更有”以租代征”, 连农用地转用手续都不办理,连政府也从农民手里租来后再转租给企业。广东省清远市石角镇政府在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情况下,非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山西 省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富士康(太原)科技工业园三期项目供地手续尚未依法办理的情况下,非法批准该项目开工建设;河南省安阳市政府在安阳市莲花 公司”四季花香生态园”项目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非法批准先行实施建设。此据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显示, 2007年9月15日至2008年1月15日,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共清查三类土地违法案件3.17万件,涉及土地336.4万亩。其中,”以租代征”1.87万件,圈占土地0.15万件,”未批先用”1.15万件。
当今中国,各级政府在不受约束的自我利益驱动下,借所谓”公益事业”、”公共利益”之 名,为自己圈地敛钱、贪污贪腐大开方便之门,如福州仓山区和作者所在的青岛崂山区土地腐败窝案,参与腐败的官员之多,腐败金数额之大,令世人震惊。近年 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激活的那些贪婪的眼睛,始终都没有离开土地,特别是私人资本与权力资本狼狈为奸,形成特殊利益集团时,其疯狂圈地,侵犯民众权 益的程度已令人难以置信,青岛”頤中-高山房地产商”竟获得青岛市规划批准,将市内一处公共锻炼、游览山峰,用铁丝网围成私家攀山公园,导致周围百姓民愤极大,群众几次推倒铁网,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商几次加固重树。此据《中国农业统计资料》平均测算,近三年来,每天平均大约有57个村落从中国大地上结束了它的历史生命。有土地专家估计,全国每年土地收益流失至少有100亿元以上。土地腐败已经成为官员腐败的一个重要通道,成为导致官民冲突的重大诱因。

三、经营性土地挂牌招标能否制止腐败

经 营性土地挂牌招标,本是当今世界各国土地资源有效管理的一种普遍形式,它可以有效地遏制了土地交易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但在中国,整体政治制度腐败 已千疮百孔,国土资源部虽已出台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行政法规,但经营性土地挂牌招标早已变了味。如今各省区市名义上虽普遍出台了挂 牌招标政策,确立了土地出让挂牌招标制度。但据国土资源部负责人在2006年7月30日答记者问时披露,2002年到2005年4年间,挂牌招标出让面积占出让总面积的比例仅分别为14.57%、26.81%、28.86%和35.06%。 而且其中大部分掩盖着黑幕。土地在进行招拍挂之前,有一个信息公示的过程,要求有关部门在媒体上公开土地出让信息。但政府主管部门的官员则在公开信息的渠 道和方式上大做手脚,如选择关注度不高的媒体,故意缩小土地拍卖信息的传播范围;选择周末等时间发布,到了规定时间,只让有猫腻的几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知道 土地拍卖信息。政府关于工程招标的信息发布根本没有专门的、权威的、政府指定的发布渠道,其招标的时间、地点、报名条件,特别是招标结果,既不向人大汇 报,更不向社会发布,根本不让舆论、人大和社会监督。由此以来”阳光招标”变成暗箱操作的”围标”、”陪标”,而招拍挂则成为一场用来规避法规的小范围”私家宴”,”小圈子、大腐败”的空间由此产生,土地出让价格已经成为主管部门手中可以随意”研究、研究”的砝码。

四、土地腐败的本质是政治腐败。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国就出现了失控的野蛮圈地,在屡禁不止的情况下,中共1997年4月1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冻结非农建设用地一年。1998年4月中共又发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通知》,继续冻结土地一年。但严厉禁止圈地潮却越禁越烈,一些地方政府与商家越是在土地资源稀缺中看到了无限商机,权钱勾结形成的土地贪婪,越是极大地加速了圈地狂潮。在”冻结”前的1991—1995年间,中国每年平均净减耕地440万亩。而从”冻结”通知下发的前一年1996—2003年的7年间,中国年均耕地净减量却猛增到1428万亩。如此残酷的现实说明什么?中国久治不愈的蚕食土地风潮原因到底在哪里?其实就在中国政治制度维护官权至上,不受监督,其根子就是蔑视农民的土地权益。

土地开发不仅是”权力密集”和”资本密集”的 双密集领域,是酝酿权钱交易、团伙腐败的温床,而且还是政府谋求地方财政利益的一根无限伸长的杠杆。因此这就为地方政府追求土地的增值收益和个人腐败留下 通道。人情地、关系地、首长地已经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特别是在现行体制下,由土地产生的资产性收益和大部分税费基本归地方所有,使一些地方政府财政高度 依赖土地收益。如今政府土地违法已成普遍之势,而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腐败,不仅必有官员吃私贪污,而且都以侵犯农民利益为特征。即强征土地却低标准补 偿和拖欠征地补偿费。如今土地腐败已经与国企改制腐败、重大工程腐败并称为”当代中国三大类腐败”特区。由此可见,土地违法的根源在政府违法,土地腐败的 本质是政府政治腐败。

五、中国农民因没有地权所导致的不平等地位

目 前,中国对于土地使用的管理,仍是以行政和法律管理为主,市场机制并没有发挥作用。土地在流转市场,依然是官家垄断、行政干预;在所有权方面,农民的主体 地位及拥有的民事权利仍然混沌不清,毫无保障;而在监管上,地方政府将耕地征用、转让与保护的职能集于一身,因此,农民只能服从当地政府的局部利益、短期 需要及官员们的政绩与私囊。在此情况下,地方政府先用强迫性的征用土地办法,把土地从农民手中抢走,再转手将建设使用权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或工业企业,于 是地方政府成为了土地贩子,倒买倒卖,从中大肆渔利。他们在征地环节,压低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或者截留、拖欠补偿款,或者以租代征;而在出让土地环节,则 为了地方或个人”好处”,不惜廉价出让工业用地,甚至可能免费赠送。然后,地方政府为弥补这方面的损失,再借手中的公权力,哄抬房地产开发用地价格,从中 获利。由此可见,他们坑害的是国家与农民利益,肥得是地方小金库与个人的腰包。农民与百姓便成了地方政府任意宰割的羔羊。如此灾难的现实之所以能历久维系 不衰,土地资源不断萎缩,其主要原因就是由于地方政府强势征地,农民无权拒绝,而地方政府开出的补偿标准,农民既无法讨价还价,又无处寻求社会救济,且申 诉、告诉无门,只能陷于无助、无奈的悲惨境地。正是由于中国农民没有地权,所以地方政府在征地环节就可以为所欲为。这一现实,充分彰显了中国农民毫无地权 的不平等地位。
   

结论:地权必须还给农民

目 前从中国整体政治腐败的现实来看,导致地方政府土地违法的利益、政绩、政治周期等因素短期内不可能消失,而中国的城市化又是一个较长的阶段。城市化在一定 意义上就是农村土地资源转化为城市发展资本的过程。所以,如果温家宝奢望沿用现存的管理手段和执法方式,靠小改小革和无法落实到位的土地违法问责制,来遏 止地方政府的违法用地,也未免太天真了。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圈地热潮”致使农村集体土地严重流失。而中共高层无论如何强调”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都无法扭转这种败局。要解决当下的土地问题,已经不是单纯的征地制度改革问题。中国如不进行彻底的政治、经济改革,特别是土地私有化确权,中共高层要确保的”18亿亩耕地红线”,必将在地方官府追逐利益最大化的贪婪过程中被各个击破。截至2006年底,全国耕地就已经剩下18.27亿亩了,而近年来全国耕地每年都会减少约1300万亩,照这个速度推算,18亿亩耕地红线突破在即。

当代宪政的基础就是土地私有制,有了土地私有制才能有独立的契约人。正因为中国土地权没有到个人,因而独立的契约人就无法落实。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但村一级没有契约权,所以发包方在法律上是空的,这是导致了中国土地资源破坏、浪费与流失的根源。大量的事实说明,政府违法用地的要害,就在于土地制度本身, 即农民没有地权,不能成为土地交易谈判桌上的另一端,从而无法发挥民主制衡与经济机制的作用。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大量流失,唯有把土地还给农民, 让农民自己保卫自己的土地才有可能。中共如再不进行彻底的政治革命,还权于民,18亿亩耕地的底线将全线崩溃。而这个底线的全线崩溃,对中共统治基础来说,犹如洪水决堤。

杨  光:“有组织、有预谋”正名

中共之视“有组织、有预谋”为大敌,是要禁绝一切自治性的组织和独立性的预谋,以便永久垄断“组织”和“预谋”。


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第十三章)哈耶克说,“语言是行为的指南”,“只要我们用建立在错误理论上的语言说话,我们就会犯下错误并使其长久存在。”(引自《致命的自负》第七章“被毒化的语言”)

中共的一党专制制度有它一套独特的政治语汇,它用这套语汇来描述和解释日常的政治事务与社会现象,并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历史叙事结构和政治论辩逻辑。当我们因为习以为常的思维惰性而逐渐接受了这套语言,也就会在不知不觉间陷入这套语言的叙事结构和论辩逻辑之中。而这必将限制和扭曲我们的理解能力,并使我们误入歧途。“有组织、有预谋”一词便在此例。所以,对有中共特色的专制语言进行正本清源式的清理,这应当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

本文的直接目的是为“有组织、有预谋”除罪、解毒、正名。笔者相信,除了“有组织、有预谋”的刑事犯罪之外,其他一切正当的群体活动均以“有组织、有预谋”优于“无组织、无预谋”。但这个词语是一个长期被毒化的词语,对其进行一番解析不仅在理论上是必要的,其实践意义则尤为重要。这有两个原因:第一,在若干重要的领域——如异议活动、党内斗争、公民社会、“群体性事件”中,“有组织、有预谋”是关乎中共当局对人对事如何定性、如何处置的一个关键词;第二,当前的中国社会正在上演着层出不穷、愈演愈烈的官民冲突性质的“群体性事件”,而这些事件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突发性、盲目性、扩散性、“无直接利害关系”、激进化、非理性化、暴力化等等特征。易言之,这些事件几乎完全是“无组织、无预谋”的——唯其如此,它们才有可能凸显出上述那些可怕的特征。不久前发生的翁安骚乱、杨佳杀警,以及近些年来频繁发生的其他类似事件,充分说明了底层社会久苦于“无组织”、集体行动久困于“无预谋”、中国人民已经普遍陷入了“民无所措手足”的严重状态。


我们知道,在当代中国的政治词典里,“有组织、有预谋”一直是一个贬义词。更确切地说,当这两个词被固定地搭配在一起的时候,它专门适用于某些特定的“坏人坏事”,如“反党集团”、“反动分子”、“反华势力”或“反革命政治事件”、“政治动乱”之类。比如1957年的“反右运动”,据说是因为“右派分子有组织、有预谋地向党发动猖狂进攻”,1989年的“六四事件”,据说是因为发生了“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政治动乱和反革命暴乱”。但反过来,你却不能说“毛主席、党中央有组织、有预谋地向五类分子发动猖狂进攻”,也不能说“一批无产阶级革命家有组织、有预谋地镇压青年学生、屠杀无辜百姓”,尽管事实确实如此。这也就是说,“有组织、有预谋”是专门用在“敌人”身上、是为“敌人”量身定制的一个紧箍咒。

正因如此,“有组织、有预谋”也就成了一个“上纲上线”的标准。如果你做了某件共产党所不太喜欢的事情——比如公开发表了比较刺耳的“不同政见”,或者私下里给最高领袖写了一封令人讨厌的“万言书”,那么,你将面临两种后果:若被认定为“无组织、无预谋”,当局也许会网开一面、从轻发落,但若沾上了“有组织、有预谋”的嫌疑,则必定被严惩不贷,甚至还要斩草除根(那恐怕就非得被“专政”、“粉碎”或“打倒”不可了)。也正因如此,“有组织、有预谋”逐渐变成了一项社会禁忌、一项道德指控、一个政治魔咒。同时,它也成了一件权力斗争的致胜法宝。任何人、任何(分散的或群体的)社会活动,无论是在党内还是党外,一旦被扣上了“有组织、有预谋”的帽子,将立刻从“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敌我矛盾”——按毛泽东的说法:“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于是乎魔咒降身、厄运当头:在“无产阶级专政”和“群众运动”的天罗地网中,不仅“政治生命”难保,就连人身自由、生命财产也朝不保夕。

在中共治下,从“苏区”到“边区”到全国,因“有组织、有预谋”而大祸临头的政治案件数不胜数。如“AB团”、“社民党”、“改组派”、“托派”、“红旗党”,如“高饶”、“彭黄张周”、“彭罗陆杨”、“二月逆流”、“黄吴邱李”,如“王实味集团”、“胡风集团”、“章罗联盟”、“丁陈集团”、“三家村”,如“东北帮”、“西北帮”、“南方叛徒网”、“伊玛尼党”、“内人党”等等。其实,这些所谓的“集团”、“联盟”、“党”及其“预谋”大都虚无缥缈,有些是邻人疑斧、猜忌过度,有些是权力斗争、栽赃陷害(某某与某某长期共事,某某与某某过从甚密,某某与某某意见相近,某某为某某打抱不平,甚至某某和某某常互赠诗文、某某和某某都爱养兰花,这些都能够成为“有组织、有预谋”的罪证)。对于成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中共当局最经典的指控也是“有组织、有预谋”。人们不会忘记,1976年“四五天安门事件”、“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1999年法轮功中南海请愿事件,正式的官方定性都特别强调其为“有组织、有预谋”,以此来证明武力镇压的正确性和必要性。今年的413拉萨骚乱,“有组织、有预谋”的指控照样赫然在目。可见,中共虽然自诩“与时俱进”,其政治词典却显然缺乏更新,每到图穷匕见之际,它的说辞还是老掉牙的那一套。

可不要小看了“有组织、有预谋”,它既可让个人身败名裂,也能让社会伤筋动骨。在某种意义上,中共已经获得了“成功”—— 基本上,它“成功”地实现了“党外无党、党内无派”的组织一元化,它甚至于“成功”地毁坏了中国传统的家庭关系、师生关系、邻里关系、宗族关系、社区关系和乡土关系,从而使中国社会之最基础的组织基因和组织细胞发生了极大的变异,这从根本上损害了中国人的自治能力。

经过五十多年的中共统治,中国人民已经习惯于主动避嫌、自我设限,以免在“组织”和“预谋”上触犯了当局的禁忌。人们不仅在做当局所不喜欢的事情时尽量保持“无组织、无预谋”的状态,即使是在做共产党所喜欢(或不太讨厌)的事情时也不敢“有组织、有预谋”。久而久之,人们甚至普遍认为,除非由“党中央”和党的最高领袖亲自“组织”和“预谋”,任何其他人、其他事都不应该、不可以“有组织、有预谋”。于是,真正的自治性组织常常被扼杀在摇篮之中,真正的独立性预谋往往被消灭在萌芽状态。

结果是,中国人民普遍地变得自私冷漠,也普遍地变得孤立无援。因为我们除了共同附庸于一个“党和国家”之外,其他一切更自然、更贴近、更紧密的社会联系均被严重削弱,乃至被彻底阻断。确实,中华民族几乎真的快要变成一个漫无组织、缺智少谋的民族,几乎真的快要变成一群离散隔绝、绝圣弃智的大国寡民!而这一超越了秦始皇和明太祖的不世之功,或许有一大半都应该归功于中共当局对“有组织、有预谋”的严防死守和穷追猛打。


中共之视“有组织、有预谋”为大敌,当然并不是要消灭“组织”和“预谋”,它只是要禁绝一切自治性的组织和独立性的预谋,以便永久垄断“组织”和“预谋”;它也并不是特别偏爱“无组织、无预谋”,而只是极度倾心于“一元化组织”和“单极化预谋”。简言之,“有组织、有预谋”被设定为一项特权,仅仅属于“党中央”和党的最高领袖——“党中央”是唯一的组织发源地,领袖意志则是唯一的真理源泉。此外,不仅普通的公民不可以“有组织、有预谋”,党的分支机构、下级组织,工青妇、“民主党派”,所有的社会阶层和团体,也通通没有“组织”与“预谋”的真正资格——它们至多只能在“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前提下分享“组织”和“预谋”之一杯羹。中共试图以一个组织取代一切组织、以一种预谋排斥一切智谋,以便将中华民族打造成一部任其驱使的人造机器,将中国社会打造成“一个组织、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党国社会。这样一个社会,便是一党制极权社会。

然而,20世纪的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业已证明,一党制极权社会是不可能稳定、不可能持久、不可能成功的。1978年以来,毛式极权体系迅速消解、中共专制政治逐渐衰朽,在这个进程当中,我们忽然发现:在“党和国家”的上层结构与底层社会的下层结构之间,出现了大面积的组织荒漠化和长距离的政治社会断裂。

这个事实就是:在破坏一个旧社会方面,中共体制几乎“成功”了,在建设一个新世界方面,它注定完全不可能成功,而它自己也已经认识到并接受了这一点(虽然它还不敢于公开承认)。当我们加入了一个号称代表全人类最高利益的伟大阶级、当我们在砸烂了传统的社会关系之后面目全非地以所谓“人民”的名义集体臣服于一个号称领导一切的全能政党,我们便无可救药地变成了“无组织、无预谋”的一群人。而此一事实的严重后果,即大面积的组织荒漠化和长距离的政治社会断裂,我们将无从躲避,必须承受。

毛泽东时代的极权政治摧毁了太多的东西:毛时代彻底消灭了奄奄一息的士绅地主阶层——而他们本来是天然的、值得倍加珍惜和保护的地方权威,是传统权利、固有秩序和自治精神的捍卫者,是熟人社会的文化精英和精神领袖;毛时代彻底解构了宗族、家族和基于“孝悌”观念的中国式家庭关系——而它们本来是最亲近最牢固的基层自治组织,是最简单最可靠的互助群体和利益共同体;毛时代彻底败坏了传统的儒家礼法秩序——而这种秩序本来是建立在悠久的习俗、惯例和代复一代的文明教化基础之上的传承秩序,无需额外的政治强制,这一秩序便可持续运行、自我修复、渐进均衡。

党和政府曾经豪情满怀地把亿万劳苦大众从小共同体的压制中“解放”出来,将他们纳入一个史无前例的一元化极权组织的垂直管治之中,以便凝聚起终结历史、改天换地的伟大力量。于是,人们不再服从士绅的自然权威转而服从党支部的人造权威,人们不再相信家长、族长、亲缘关系转而相信所谓“阶级感情”,人们不再敬天祭祖转而向伟大领袖大表忠心,而且,为了后者,人们以极尽残忍、几乎变态的方式摧毁前者,以示与旧传统彻底决裂。这是一个民族失去理智的疯狂举动。虽然,党支部书记曾经一度取代了乡村士绅,生产大队和人民公社曾经一度取代了血缘宗族和邻里社会,国营企业和官僚机构曾经一度取代了工商阶层和自治性行会,自上而下的共产极权体系曾经一度取代了底层社会的礼法秩序,尽管在完成这些取代的血腥过程中,中国社会付出了极其高昂的制度成本,但是,即使是在专制甚嚣尘上、极权无孔不入、一元化组织一竿子插到底的巅峰时刻,在底层社会的管治能力和管治效率方面,在提供基本公共品的数量、质量和及时性方面,党、领袖和集权政府从来也没有真正优越于以往传统的基层自治体,极权秩序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从来也没有真正超越过以往由家长、族长、乡绅、祠堂、文教、社区、寺庙、行会、集镇所共同提供的自然政经秩序。

而更加糟糕的是,当一个传统的“旧社会”被破坏殆尽,“新社会”——这个驱逐了传统权威、消灭了社会精英、断绝了文化传承的昙花一现的“新社会”——却终于支撑不住,顷刻间又要土崩瓦解了。


在过去两千多年的帝制时间里,山高皇帝远,皇权不下县。在日常生活中,皇帝大概和玉皇大帝一样遥远,除了偶尔发布免除税赋、大赦天下的圣旨,皇帝的其他旨意与民间生活少有关联。与此相对的是,孔子的教导远比皇帝的权力更加持久、更加深刻地影响着普通中国人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和公共道德。中国正式的朝廷命官通常只有区区几千名,清朝人口鼎盛时最多也不到两万名,所以,皇帝和他的朝廷若要实行统治,必然离不开社会贤达、当地士绅,也必须立足于居民互保、基层自治,也就是说,皇帝常常统而不治,在若干重要的地方性公共生活领域,人们更多地接受礼俗、道德、家法、族条、乡规、民约的规范而非接受皇权的垂直管治。即使是实行“偶语诗书者弃市”的秦始皇和发布《大诰》三篇令全民习诵的朱元璋也没有能力让皇权体系进入千家万户,因为他不可能向每个村庄、每条街道、每个作坊都派遣一位既在当地“代表人民利益”又时刻听命于上级领导的“父母官”。

因此,与其说中国先民生活在帝制结构之中,不如说他们生活在帝制框架之下的居民自治结构之中。普通中国先民最主要的生活领域是一个世代相传的熟人社区——他生活在世代承接的家族社会、乡土社会和职业社会之中。在那里,“组织”和成熟规范的公共生活长久存在,并无一刻稍息,他们既无需事前申请,也无需事后备案,就可以每日每时地“有组织、有预谋”地维护私权、化解冲突、发展公益、捍卫秩序。

如今,我们不必怀恋、更不必美化中国传统社会,但是,将传统社会与极权衰朽之际的当前社会相比,我们能够获得很多重要的启示。其中极重要的启示之一是:当人们推翻了家长权威、宗法结构和儒家士绅的“压迫”和“剥削”,所失去的绝不仅仅是枷锁;当人们以新的社会身份融汇于“阶级”、臣服于“党”,所得到的也绝不仅仅是“解放”。

我想起托克维尔在评价法国大革命时所说的一段话:“这场革命摧毁了那么多与自由背道而驰的制度、思想、习惯,另一方面它也废除了那么多自由所赖以存在的其他东西,这时,我便倾向于认为,如果当初由专制君主来完成革命,革命可能使我们有朝一日发展为一个自由的民族,而以人民主权的名义并由人民进行的革命,不可能使我们成为自由民族。要理解我们这段革命的历史,千万不要忘记上述观点。”(引自《旧制度与大革命》第三编第三章)


当今中国,正处于一个高度不确定的时期。与毛泽东、邓小平掌权的时代相比:中国的经济更加繁荣,而政治更加腐败;中国的国力更加强盛,而社会更加脆弱;中国的文化更加开放,而精神更加空虚。在上层,权力正在变异,但方向并不明朗。有时候它专横暴虐、肆无忌惮,有时候又优柔寡断、惶惶不安;在下层,“痛苦已经减轻,痛感却更加敏锐”(托克维尔语),人民常常百依百顺、漫不经心,但有时又会勃然大怒、一怒冲天。当今中国,到处都弥漫着希望,也到处都蕴藏着危险。而要减少未来中国社会的不确定性,其根本之途,就是恢复公民社会的组织化和集体行动的预谋化,在已经丧失掉那些延续了数千年的传统组织形式和传统社会精英的情况下,这一点尤为迫切。

通常,一个群体的组织化程度越高,则其理性化程度也越高,一项集体行动越是经过深谋远虑,其建设性会越大、破坏性会越小,就越具有正面价值,其成功的可能性也越高。而相反,临时聚集的乌合之众和临时起意的集体骚动则往往是暴烈的、可怕的,因为没有组织的约束,没有预先的谋划,便极易受到愤怒、激情和偏见的驱使,极易受到偶然突发因素的制约,极易走向极端化、暴力化,结果只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如果中共当局愿意对自己负责也对国家负责,那么事不宜迟,它应该立刻停止对“有组织、有预谋”的妖魔化,立刻将自由结社的权利还给社会。在极权裂解、体制衰变的过程中,政治异议、抗争性维权等公民行动将会越来越多,中共党内的权力斗争、利益冲突和意见纠纷也将越来越显性化,在这个前景高度不确定的时期,唯有将上述一切正常的群体纷争纳入“有组织、有预谋”的轨道,才有可能避免暴力循环和政局突变的风险,才有可能使全社会对我们的未来获得一个比较乐观的预期。

曾  铮:三千万与四百二十亿的不同遭遇


悉尼当地居民在V8新闻发布会外抗议。(Matt King/ Getty Images)

北京奥运开幕之前,人们就在讨论:投资巨大的鸟巢和水立方在奥运结束之后,要再花多少钱才能维持下去。作为2000年奥运会的主办城市悉尼,同样有怎么样在奥运结束之后,继续让奥运场馆发挥作用的问题。不过,最近澳洲新南威尔士州政府的一项“盘活”悉尼奥运村的决定,却引来了广泛的争议。

这项引起争议的决定,是把已经成为世界四大汽车赛事之一的V8超级汽车大赛的决赛引入悉尼的奥运会举办场地——悉尼奥林匹克公园。

V8超级汽车大赛1961年起源于澳洲,2005年已首次进行中国上海。每个赛季,世界各地有200多万人观看现场比赛,同时还有114个国家与地区的7.5亿个家庭收看电视直播。

V8超级汽车,顾名思义,是有八个汽缸的汽车,开起来时速超过300公里。由于没有充分燃烧的气体会在赛车的排气管出口处燃烧,赛车“喷火”现象成为了V8赛场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因此V8赛车也被称为“疯狂赛车”。

V8超级汽车赛的初赛会在很多地方举行,以往悉尼地区的比赛都是在离城区很远的地方进行。比赛组织方为吸引更多人观看,一直在游说悉尼所在的新州政府,想把决赛场地放到悉尼奥林匹克公园。

上个月底,上任才三个多星期的新州长李斯(Nathan Rees)终于同意了这个计划。他认为,把此世界级汽车大赛引入悉尼奥林匹克公园,能为悉尼带来巨大收入,能创造110个工作机会,还能加强悉尼的竞争力。

2000年奥运会后,悉尼出现了投资急剧减少、消费减少和GDP萎缩的现象。作为奥运会的主办城市,在举办和吸引大型体育赛事方面,悉尼却面临被澳洲第二大城市墨尔本超越的危险。墨尔本主办的墨尔本杯赛马节和F1汽车大赛的风头正劲,大有盖过悉尼之势。因此新州政府表示,这次把V8超级汽车大赛引进悉尼奥林匹克公园,也是为了给这个城市注入新的活动,让它再展昔日雄风。

但是反对者却认为,州政府上马此项目的决定非常草率,前不久它才刚刚因为资金匮乏而砍掉修建城市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现在却拿出3,000万来建赛道;投入之后能不能把这笔收回来却不得而知。虽然州政府信誓旦旦说比赛能带来超过1亿澳元的收入,决赛能吸引7万人现场观众,但媒体追着州长问他怎么得出这个数字的、让他把具体的经济模型拿出来时,州长却支支唔唔拿不出来。

另外,还有人透露,3,000万澳元的投资根本打不住,这个项目最终可能会在5年内花掉纳税人9,000万澳元。很多当地居民,包括当地市政府则出于环保理由反对此项目。按照现在的计划,为了修建赛道,要砍掉140 棵树,比赛时还会放出大量废气,造成环境污染。市政府在当地居民的压力下,对项目也持反对态度的。

由于种种争议,使此项目成为媒体热点。一名记者追着问州长要看州政府跟V8超级汽车大赛的组委会之间签订的合同,州长李斯说:我需要时间来考虑,因为这件事情太大了,恐怕还没有这样的先例。

记者立刻在报上发表文章说:难道州长大人不知道,去年州政府通过了一项法律,凡是政府签订的金额超过500万澳元的合同,都必须向公众公布。

这名记者还辛辣的讽刺道,如果州长大人因为上任时间太短而不知此项规定的话,我们可以原谅他;但不管上任时间再短,他也应该知道,他必须信守他对选民的承诺,只做他该做的事情。

如此看来,在民主国家当官,就是没有在独裁国家容易。澳洲新州政府不过花了区区3,000万为悉尼争取来一个世界级比赛,而且还号称会有超过1亿的收入,却仍然被骂的狼狈不堪。而在中国,共产党一举投入420亿美元办奥运,却从来不必向民众汇报,到底我们赚了多少钱。(

秦晖:十字路口的中国土地制度改革(下篇)

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 秦晖

关于“土地保障”问题

我这里要讲的第二点就是,所谓“由于土地是农民的最后保障,因此土地不能交给农民,只有控制在政府手里”,我觉得这个说法尤其不能成立。道理很简单,如果说土地无关紧要,那么它在不在农民手里还不是很严重的问题。正是因为它是农民的命根子——假定是这样,当然是不是我们是可以讨论的——如果土地真是命根子,那农民不是更有必要把土地控制在手里吗?不是更有必要制约当官的为所欲为吗?现在你说土地是农民的最后保障,那它保障了什么?哪一次征地说因为它是农民的最终保障他就不征了呢?根本不可能。

还有一种说法,说我们没有社会保障,但是有土地保障。这是什么意思呢?我说,如果没有社会保障,这是一个事实,那就是说,比如一个农民生了病,是没有人给他埋单的。在这种情况下,所谓没有社会保障,但是有土地保障,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如果他生了病,政府不给他埋单,但是他也不能把土地卖掉来治病。因为所谓土地保障就是不让他卖地,那么他只能等死。但是如果土地是他的,他有卖地救命这条路,如果土地不是他的,他连最后一条路也没有,你说这是保障还是负保障?所以我说中国是完全没有资格讨论什么福利国家这种话题的,因为中国农村长期以来实行“负福利制度”,用二次分配来增加不平等而不是减少不平等的一种制度。

所以我觉得,没有社会保障显然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而且我们新农村建设很重要的一个目的也是想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你绝不能说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反而更有利于解决这个问题。当时我说,如果说由于他们没有保障,所以不能拥有地权,这等于说农民是自耕农就没有保障,你把他变成佃户了他反而有保障了。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我觉得这是完全不合逻辑的一种说法。

什么叫社会保障?讲得通俗一点,所谓社会保障,就是有人替你埋单,如果这个埋单者不是国家,可以考虑是别的。比如说国家现在能力有限,还不能搞公费医疗,那可以有别的替代形式,我们国家现在还不是福利国家,可以由企业、家族、社区、合作社、NGO等来负责,但是,社会保障这个概念,从来不能解释为某个经济要素的作用。你不能说由土地来埋单,土地怎么能埋单呢?你同样也不能说由货币来埋单。土地、资金、技术、劳力,本身都是生产要素,本身是不承担保障功能的。你不能说我们现在没有社会保障,但是我们有土地保障,这就等于说我们没有社会保障,但是我们有劳力保障,自己干活养活自己,这叫社会保障吗?如果这叫社会保障的话,那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没有社会保障呢?全世界自从有人类以来都有社会保障了。所谓保障,就是你自己不能保障自己,要由别人来替你埋单。

按照有些朋友的说法,农民在城里打工,打到三十几岁,青春卖完了,就把他赶回农村,让他们自己耕田养老,这就叫有了社会保障。农民自己耕田养老,这就叫社会保障吗?何况我们这种制度能保障农民有田养老吗?就算有,我们这也不是社会保障。我们不能说政府不埋单,反而抢去农民一点东西,这叫社会保障。所谓社会保障,它的含义是社会承担保障的责任,而农民享受保障的权利,这才叫保障。你不能倒过来说,社会拥有限制农民的权利,而农民自己承担耕田养老的责任,这怎么能叫社会保障?我觉得现在我们在很多问题上往往出现对权利义务的颠倒,因此把很多问题都完全倒过来了。

比如,什么叫福利?所谓福利就是老百姓需要,政府满足老百姓的权利,政府承担责任,这就叫社会保障。比如流浪汉需要政府救济,政府不能不救济,如果流浪汉想走,他就走掉。这就是社会保障。孙志刚事件后,有人主张救济制度的改革,简单讲就两句话: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如果我想让政府救济,你不能不救济,如果想走,你不能把我扣在那里。美国有很多流浪汉,一到冬天在外面太冷就要求政府给他们解决房子,天气一暖和他们就跑到外面转悠去了,你也不能把他们扣起来。我们满街抓那些流浪者,这能叫社会保障吗?这当然不是,而且这叫负保障。你不但不给人家埋单,反而把人家自己解决的权利也给剥夺了。在社会保障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政府能够给农民埋单,这就是社会保障。如果你不能给农民埋单,你至少不能妨碍农民自己去解决这个问题。

一位朋友有句名言: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这句话当然本身有争议。因为现在很多国家社会保障改革的一个方向就是搞个人账户,增加个人在保障问题上的自主权,由于这个问题涉及争议,我姑且不讲。我现在就是说改革以前,欧洲实行福利国家制度,社会保障的确不是个人承担的,但是这里讲得很清楚,“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指的是埋单的责任不能私有化。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必须由政府埋单,而不是说享受保障的权利不能私有化。讲得简单一点,所谓公费医疗,那就是公家埋单我看病。如果反过来我看病要我自己埋单,官员看病我还要给他掏钱,这能叫社会保障吗?这不是比没有保障还糟糕吗?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它是说支付社会保障的责任不能私有化,绝不是说享受保障的权利不能私有化。享受保障的权利从来都是私有化的,因为所谓的公费医疗不是给公家治病,肯定是给私人治病。我们国家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问题本身就是很荒唐的,因为我们国家过去并没有给农民埋过单,改革前的合作医疗也是生产队,农民自己掏钱搞的。倒是我们现在搞的新型合作医疗有国家出资,毛泽东时代搞的合作医疗连这点也没有。因此,如果说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那么在毛泽东时代就已经私有化了——在毛泽东时代国家就没埋单嘛。

所以,土地不能私有是出于社会保障的考虑,我觉得这个说法也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土地私有化,我认为唯一应该考虑的一种质疑,就是它会不会因为绝对私有权而影响公共利益,也就是我讲的征地问题。如果要讲土地私有化有毛病,这个毛病不是因为它侵犯了农民的利益,而是由于也许它过分地保障了农民的利益,导致如果土地私有化,农民就会漫天要价。如果你是在这个意义上对土地私有化进行质疑,我觉得这是唯一值得讨论的一个质疑。其他的质疑,我认为根本不值得讨论,什么土地私有化会引起农民战争、土地私有会影响社会保障……我觉得这都不值得讨论。但是如果说土地私有会导致农民漫天要价,会损害城里人的利益,会过分保障农民利益,这倒是值得讨论的问题。当然,这个问题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我讲了,即使在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在涉及公共利益的征地问题上,也是有一些解决办法的。

林权改革与“集体土地上市”:地权改革两个方向之比较

我们未来会怎么办?有人说,将来很可能会把现在用于林权制度的一些做法用于农地。大家可能都知道,我们现在林权在很大程度上交给了农民,农民基本上可以自由交易,可以抵押融资,也没有30年的说法,也没有所谓的调整一说,除了基于资源环境保护考虑对乱砍滥伐有限制(这是很多市场化国家也有的),基本上就是私有化了。我们现在的农地制度说是30年不变,我觉得最大的问题,有人说不能实行私有制,至少要搞永佃制,要把30年继续延长。我们现在好像也有这个说法,说30年以后也不变。

可是我觉得现在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30年不变”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如果说30年不变是指30年凝固现状,老实说那本身就不是私有制,而是剥夺了老百姓进行改变的权利。如果30年不变指的是土地现在使用状况不变,那根本就是不合理的,农民也不会接受,而且这是既不公平也没效率的。如果30年不变是指政府30年不做干预,由农民自己调配,那么现在我们的土地制度并不是这个意思。很多地区把30年不变理解为30年内不搞集体化,也就是说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个制度30年不变,至于这块地你能否用30年,这是不一定的。因为我们的《土地管理法》下面就有一句话,说是可以进行局部调整。

这个话我觉得有很大问题,你说局部调整,又说政府已经不承担在土地问题上维护公平的责任,也就是说,我们已提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我们不再承担均田制的责任,但政府又有所谓进行局部调整的权力。那么你这个权力是拿来干什么的?现在你既不承担平均地权的责任,又有局部进行调整的权力,在很多情况下这种调整的权力就被用来牟利。典型的例子就是上世纪90年代很多地方搞的那个“二田制”。既然我有局部调整的权力,我就把农民的一大半土地收回来,只给农民留下很少的土地,叫做口粮田。然后把村里大量的土地集中起来,用拍卖的方式承包给出价最高的人,叫做经营田。这个经营田不是按人头平分的,而是承包给大户的,前提就是他能够出的地租最高。而这个地租就可以作为干部的收入,所以干部搞这个东西特别有积极性,因为可以增加很多提留之类。结果搞得老百姓怨声载道,中央也不得不刹车。老实说,当时如果不刹车,那后果不得了,几年内一般农民就将只剩下一点“自留地”,绝大部分农地又将“归大堆”——只不过不是归“公社”而是归了官府指定的老板(中国式的“柴明达尔”),“土地兼并”的程度将超过自古以来的任何时期。那时“小农私有自由买卖导致土地兼并”的牢骚还不成了大笑话!虽然当时中央刹了车,但是“调整”这把悬剑不是还在头上么?

土地“调整”的理由是什么?

这个“二田制”说明现在的许多“集体”,它所谓的权力已经不是在维持公平的意义上去行使,而是在牟利的意义上去行使。它就是用这个东西搞规模经营,增加政府的收入或者增加干部的收入。在这个问题上保留权力,还不如干脆没有这个权力,完全让农民自己搞。真要有这个权力,那你就承担责任,要保证耕者有其田,要保证土地是平均的,别搞什么30年不变,什么“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就要保证所有的农民都有地种,有多少人就要有多少地。能做到这一点也有一个理由,也算你搞了个均田制。

你现在把均田的责任都推掉了,但权力你还把在手里头,这叫什么道理呢?在这个前提下,你说把30年再延长成50年,又有什么意义呢?你要说“永佃制”,那就假定现在的农民已经是佃农了,是佃农,只不过不是永佃,有一定的租佃期,假定我们现在的租佃期是30年,那么你就应该承认在这30年内,你是不能任意把土地从农民那里抽回来的。当然,土地不是农民的,30年后期满了你可以另定契约,你甚至可以“铲佃增租”,我可以把土地租给另外的人。但是30年契约之内,你是不能抽回土地的。

中国传统时代就是这样的。租佃要签订一个契约,这个契约双方都有义务,只要佃农没有违背契约,田主也不能违背契约。如果你想把土地租给别人,那只能期满后再租。以后有些农民经过斗争把这个租佃契约延长到无限,这就是所谓的永佃制了,那这个契约就变成永久的了,就变成你永远不能撤佃,那我就可以把这个佃权拿去卖给别人,成为“一田二主”等现象。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至少在永佃制以前,在这个租佃期限之内,出租方是要遵守契约的。但现在我们有这个规定吗?

我觉得如果我们有这个规定,我们现在的很多征地就很难进行了,不是说土地私有制才能妨碍征地,就是土地租佃制,严格地说,也会使现在的很多圈地变得不可能。道理很简单,这块土地是我承租的,而且你跟我讲了30年不变,就是假定你跟我签了一个30年的租佃契约,你要我这块土地,你就要跟我交易,交易什么呢,不是产权,而是佃权。这个使用权是可以交易的,30年的使用权你要跟我买,而不是跟我抢。如果达不成交易,那只能在契约期满以后,满后你可以不租给我,但是已经有一个契约时你就不能违背。我们现在没这种制度,没这种制度,我觉得就不是租佃制。那就是,我让你种地你就得种地,我不让你种地随时都可以把你赶走,这种制度严格说来就不是租佃制,既然现在没有租佃制又谈什么永佃制呢?现在这个30年不变就不是30年为期的租佃制,你把它延长到50年,就能说这是50年为期的租佃制吗?也不是的。

所以我觉得,现在改革后的林权制度和现行的土地制度最大的区别不在于是不是30年,而是说现行的林权制度中没有所谓“政府可以搞局部调整”这个说法,而现在的土地制度还有这个说法,我觉得这一块肯定是要去掉的。现在的一种趋势,我估计将来的土地制度很可能会向现在的林权制度看齐,就是把这个“30年不变”取消掉,然后在政府的征地补偿方面有一些更加具体的规定,使农民有比较多的讨价还价的空间。如果是这样,我觉得当然是一个进步。而且不管它名义上是怎么说的,使用权也好,什么权也好,实际上也都是在向私有化方向迈进。但是我觉得我们可以预期的效果当然也是有限的。因为由于我刚才讲的种种原因,在现行体制下,你即使假定它完全是私有制,它也仍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林权制度改革能够成功的一个条件是,现在很多森林(或者说山区)并不在政府征地的视角之内,政府一般不会去征那些山,但是政府征农地、征平地,那是随时都可能发生的。现行的林权改革的那些限制,能否对政府的一些行为构成真正的制约?所以我觉得这可能会是一个进步,但是它的意义不是很大。

能够放开“村官卖村地”吗?

除了林权改革,近年来另一个新进展就是一些地方开始试行集体所有的土地也能跟国有土地一样同价同权上市流转。这当然也是个进步,它的出发点是好的。而且这个问题的提出与近来尖锐化的“小产权房”问题紧密相关。而小产权房问题涉及到大量已经买了这种房的城里人。如今有个现象,如果只与农民有关而城里人没有好处,改革就很难。如果关系到城里人的利益,改革的动力就大得多了。

然而,虽然“取缔小产权房”的政策明显不合理,但如果其他条件不改变,仅仅是允许“村官卖村地”,也会带来另一种问题。我是不太同意用所谓的“集体土地进入土地市场”来解决现在农村中的土地问题。与在所谓“集体”而不是农户的基础上放开小产权房政策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突破口相比,我认为不如把现在的一些林权制度改革内容扩展到农地的意义更大。现在的林权制度改革强调的恰恰并不是什么集体不集体的问题,它强调的还是个人的交易权。哪怕仍然谨慎地回避“所有权”而只说是使用权。如果农地也是这样做的话,我觉得是一个比较大的进步。当然这还没有解决所谓“征地”的问题。因为农地和林权最大的区别就是我刚讲到的,林地一般政府都不征,但是农地,政府往往是要征的。在这个问题上,林权制度改革现在并没有改变这种现象。

但是如果现在我们土地制度的改变是原来只有国家能够卖地,现在是行政村也可以卖地了,但农户仍然不可以,那么这样的规则也会带来很严重的问题。因为,据我了解,中国的土地制度本来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是这样的:村官可以随意卖村地,但“被集体化”条件下的村官与村民的利益并非一致,这就导致很严重的问题。当时很多地方的农民抗议“村官盗卖村地”,包括广东的“达濠事件”就是由于这个原因引起的,那就是村官把村地都卖掉了,然后老百姓都没地了,而村官不知道把钱弄到哪里去了。正是因为农民为了这种问题上访的越来越多,政府后来才把土地交易权层层上收,以至于后来提出“地政垂直化管理”这个说法。开始时说村一级无权卖地,后来又说乡一级无权卖地,县一级没有权力卖地,最后搞到只要土地面积稍大一点就需要省里才能批,然后又说要由中央派出土地督察员。但是无论哪一级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再把它下放回来,又变成是村里可以卖,那和上世纪90年代初的情况不是一样吗?包括现在的小产权房也是这样的问题,禁止小产权房显然是倒行逆施,但是你说按照现在的制度,如果说小产权房完全合法,那它也会带来另外的问题。那就等于村官卖村地完全是合法的,在村级组织目前这种状态下,完全有可能出现上世纪90年代初的那种现象。

问题的关键还是“被集体化”,如果“集体”本身就已经侵犯了农民的权利,你再给这个“集体”增加权力,那它对农民权利的损害不就更厉害了吗?

所以我觉得中国的地权制度改革的进步还是要通过维护农户的权益来取得。如果要讲“集体”,那这个进步就要表现在农民组成集体的自由度的提高,农民要有“结社”权和“退社”权,在形成“集体”这个方面要有更多的进步。而在这一步没有实现之前,农民——我这里指的是个体农户——在交易中的权利应该更大一些。现在如果把林权制度改革的一些内容延伸用于农地制度,就是朝这个方向走。如果是这样的话会比现在这种“集体土地”可以上市更好。 (全文完)

李昌平:中国农村将彻底走上菲律宾道路

我党10月即将召开的三中全会将再次讨论农村改革,从锦涛同志的在小岗村的讲话中可知今后农村改革的方向了—-推进土地“永包制”,加大土地流转,方便资本下乡,发展“公司+农户”的现代农业。

“公司+农户”的现代农业,不可能增加农民收入

我党最近几年的几个一号文件,始终都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核心目标。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呢?一号文件的核心措施就是发展现代农业。什么是现代农业呢?一号文件中所指的现代农业就是“公司+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措施就是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公司,让农民做农工或“股东”。

发展“公司+农户”的现代农业真的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吗?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是不可以的!从理论上讲,“公司+农户”的结果,就是农民被迫从加工业、运输业、流通业、储藏业、生产资料生产和销售、农村金融、土地“农转非”收益等领域退出,让位于资本家,农民只能搞种植业和养殖业,甚至养殖业都不能搞了,如养猪和养奶牛就正在迫使农民逐步退出—-公司化养殖。这样的农业现代化,结果只能是农民只获得种植业和少量养殖业收入了,农民收入会随着所谓的农业现代发展而下降。从实践上讲,最近一些年,农民收入的增加部分,主要是劳务收入,扣除农民家庭的“农民工”收入,农民收入是下降的,这有国家统计局的权威数据证明。严格来讲,“农民工”是产业工人,其收入是不应该统计在农民收入之中的。那就是说,中央最近几年通过“公司+农户”—-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的努力是完全失败的!

我党2003年以来,一直致力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却在不断扩大。这其实也证明中央最近几年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是失效的。

没有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不是检讨农业现代化—-“公司+农户”模式的弊端,却认为是土地流转不畅,导致农业现代化—-“公司+农化”—- 资本下乡的步伐太慢。所以,我党10月即将召开的三中全会就是要为“资本下乡”开路。这样的想法,和上个世纪30年代的菲律宾是一样的。

菲律宾衰落与日韩和我国台湾崛起

从上个世纪30年代开始,菲律宾经历了30年左右的快速发展,被西方人称为“亚洲典范”,现代化水平仅次于日本。在菲律宾快速发展时期,香港、台湾、南北韩的大量劳动力输出到菲律宾就业。

但从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菲律宾经济衰退、社会动荡、政局不稳,人民生活日趋艰难。今天的菲律宾,有30%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每10个菲律宾人中就有一个背井离乡,总计约800万人在海外打工,仅在香港就有70万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菲律宾女佣。在菲律宾走向衰落的同时,日韩和我国台湾却迅速发展起来,成为亚洲的新典范。

菲律宾的日益衰落和日、韩及我台湾的快速发展,原因也许是非常复杂的,但有一点是非常关键的,那就是在现代化过程中,怎样对待农民、农村和农业。在学界,很多人都在研究中国“拉美化”的问题,却很少有人将菲律宾和日、韩及我国台湾进行比较研究,从中得出有益于中国现代化的启示。

在人口密集、农民占多数、人均资源少的国家实现现代化,到底该走什么道路?中国是该学欧美?日本?还是菲律宾?这是需要讨论的重要话题。

菲律宾与日韩台:不同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不同的结局

1898年美国从西班牙手中接管菲律宾。在美国的影响下,菲律宾师从美国,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的选择上,精英阶层坚定认为,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必须依靠资本的力量改造小农和农村。

在菲律宾政府和知识精英的主导和支持下,西方农业跨国公司和本国资本家控制菲律宾农业和农村的金融保险、土地交易、农产品加工、流通、仓储、生产资料生产和销售、技术服务和基础设施等诸多领域。农民只能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大量自耕农和佃农在大公司的挤压下破产,被迫失去土地做资本家的农业工人。然而随着技术的进步,农业资本家和地主所需要的农业工人越来越少,大量的失地和失业农民涌进了城市。

但随着韩战的结束和冷战的趋缓,城市的就业岗位增长下降,进城的很多“农民工”找不到工作,失业问题转化成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军人走上政治舞台,政局不稳、社会动荡,经济衰退,反过来失业更加严重,以致恶性循环。菲律宾的劳动力源源不断输出日本、韩国、台湾、香港及世界各地,菲佣成为菲律宾整个国家的 “名片”—-真是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啊!

在菲律宾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实现了五个快速转变:农村问题快速转变成了城市问题,农民问题快速转变成了工人问题,失业问题快速转变成了社会问题,经济社会问题快速转变成了政治问题,国内城乡矛盾快速转变成了国际贸易摩擦。

应该说上述五个转变,导致菲律宾社会出现严重两极分化和冲突,政治出现严重腐败和对抗,经济完全受制于国外。基于菲律宾上述情况,很多研究菲律宾的人都认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的错误,是导致菲律宾由“亚洲典范”走向“亚洲病夫”的主要原因之一。

菲律宾在经历了半个世纪的曲折之后,认识到了本国现代化道路的错误,从上个世纪的60年代中期开始,以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为师,收购土地资本家的土地,分配给无地的农民和流民,这项改革至今还没有结束。这是多大的一个弯路啊!

在菲律宾走向衰落的同时,同样是人多地少、且同属美国势力范围的日韩和我国台湾却迅速崛起。当然,菲律宾走向衰落和日、韩及我台湾崛起的原因是复杂的,但日韩及我国台湾选择了和菲律宾完全不同的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日本模式”,应该是一个重要原因。

“日本模式”不是依靠资本改造和消灭小农,而是在土改的基础上,在限制大资本下乡的同时,扶持小农组织起来—-建立以金融合作为核心的综合农协,变传统小农为组织化的现代小农,包括金融保险在内的农村经济都由农民协会主导发展,农民不仅分享种植业、养殖业的收益,几乎分享了农村金融保险、加工、流通储藏、市场资料生产供应、技术服务、农产品超市和土地“农转非”等诸多方面的绝大部分收益。

日韩和我国台湾限制大资本下乡,大约经历了数十年甚至百年的时间,有限制地准许大资本下乡是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组织化的现代小农”基本实现之后的事情。

日韩和我国台湾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农地转移只许在农民之间进行,没有出现过小农在短期内大量破产的现象;农村劳动力转移更不是被迫的,进城的农民和城市居民都同等享受国民待遇;农民的收入和城市居民收入是基本相当的。

日韩和我国台湾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农民逐步减少,但没有出现农民工问题;农村经济比例逐步下降,但没有出现农民贫困问题;城市化、工业化高速发展,但基本没有出现污染和社会两极分化问题。在日韩和我国台湾崛起的过程中,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政局稳定。

比较菲律宾和日韩及我国台湾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日韩和我国台湾道路是有效的。并能达成一些共识:

首先,人口密度较大的农业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选择对全局有决定性的作用。如果选择资本消灭小农的道路,农民将被迫非农化,劳动力价格会非常低,虽然有利“吸引外资”,但内需会严重不足,国家经济自主性不强,社会和环境等问题也会非常多,风险是非常高的。如果选择小农合作(组织化)发展道路,农民自主非农化,农民和工人收入会同步增长,内需会随着发展而扩大,经济自主性强,各种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其次,农村人口基数较大,减少农民是一个长期过程,农村经济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要保护农民分享农村经济(金融保险、农产品加工、储藏、流通、生产资料生产供应、技术服务、土地转非和交易等)的收益,而不应该假现代化之名,行抢农民饭碗之实。否则,会出现菲律宾式的“五个转化”。

第三,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主要力量是农民,不是非农民。最关键是要帮助农民提升能力或保护农民或组织农民或武装农民头脑或增强农民经济实力,而不是靠资本家救农民或带农民。指望资本家救小农是靠不住的。

第四,金融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具有核心作用。如果日韩和我国台湾的综合农协没有“农信部”,综合农协就没有生命力;农民的金融自主权,还是实现和保护农民土地产权的基础。保护农民首要保护农民的金融自主权。日韩和我国台湾用了数十年、甚至近百年时间保护农民的合作金融,限制私人资本下乡办银行。如台湾乡村出现私人银行只是近10年左右的事情。

中国农业和农村究竟该走什么样的现代化道路

亚洲的发展中国家都有同样的特点—-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依靠资本改造小农和农村,是难以走通的道路。中国主流话语是从欧美留学归国人员创造的,和 30 -40年代的菲律宾话语十分相似,这样的话语50-60年代在我国台湾也出现过,但台湾及时发现了问题,及时阻止和纠正了错误政策,选择了“日本模式”。

笔者认为中国错误的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政策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首先,第一个后果是:小农依赖农民工工资维持小农家庭经营,如果长期这样下去,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就不可能,减少农民也不可能,城市化就会彻底失败;如果没有农民工工资维持小农家庭经营,小农就会大面积破产,“五个转变”就不可避免。中国高速发展30年了,农民人数并没有减少,小农也没有现代化,农村也没有现代化。这样下去,中国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实现的。

第二个后果:中国农村经济占GDP总量的12%弱,其中种植业和养殖业大约占5%左右,只有这5%是农民的,其余都被非农民占有了。5%的GDP,要养活60%多的人口,是不可能的。两极分化是必然的,全面小康是不可能的。

后果之三:中国农民正在失去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国内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市场正在逐步被跨国农业集团占领;国外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市场正在被进入中国的日韩等“高科技农业园”抢占。可以预见的是,保护市场和抢占市场的斗争将非常激烈,贸易摩擦将会非常突出,国内问题转化成国际问题将是不可避免的。

毫无疑问,中国应该学习的是日韩和我国台湾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模式,而应该避免走菲律宾失败的老路。因此,我们必须刻不容缓地纠正一系列错误的农业政策:

立即纠正“扶持龙头企业带小农”的错误政策,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

立即纠正扶持私人资本下乡办银行服务小农的错误政策,归还农民的金融发展权,并优先扶持农民合作金融的发展;

立即纠正扶持日韩等农业资本集团在中国建“农业园区”、利用中国廉价土地和劳力生产同质农产品抢占中国传统市场的做法,大力扶持中国农民组织和企业扩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日韩和欧洲市场份额;

立即纠正鼓励跨国集团并购中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帮助外国农产品抢占中国市场的错误政策,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农产品加工业的主力军。扶持中国企业并购外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帮助中国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抢占外国市场,并确保不丧失参与主要农产品的定价权;

立即废除现在的征地制度,在落实《宪法》规定的“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基础上,保障农民土地所有者地位—-让农民拥有分享土地“农转非”资本化收益的权利。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朝外北街篮筹名座E-2-802室(100020)

改变“中国佬”文学形象的汤亭亭

11月19日,在纽约举行颁奖典礼的2008年度美国国家图书奖(National Book Awards),将授予68岁的华裔作家汤亭亭(Maxine Hong Kingston)“杰出文学贡献奖”(Medal of Distinguished Contribution to American Letters)。创办于1950年的美国国家图书奖,是美国最权威的文学奖之一,其中杰出文学贡献奖属终生成就奖,颁发给“用一生的创作丰富了美国文学传统”的美国经典作家,杰出文学奖设立于1988年,至今已有诺曼。梅勒、约翰。厄普戴克和阿瑟。米勒等大家获奖,汤亭亭是第一位获此殊荣的亚裔作家。

此前,汤亭亭的自传体小说《女勇士》(The Woman Warrior)获得1976年度美国国家图书评论界奖的非小说类奖,小说《中国佬》(Chinamen)获得1980年美国国家图书奖和美国国家图书评论奖,同时获普利策奖提名,《孙行者》(Tripmaster monkey : his fake book)获得1989年美国笔会小说奖。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柏切斯分校历史系教授于仁秋在接受多维访问时说:“汤亭亭是一位真正了不起的作家,她的真实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她对自己祖辈和祖辈文化有一种很真诚的敬意,另一方面,她写的是真正的英语文学,汤亭亭有一流的写作技巧和语言,她的每一部作品问世,都令全美国佩服。”

大戏和故事传承的中国

成长于加州斯托克顿华人洗衣店家庭的汤亭亭,是台山人的后代,自小在阿公阿婆用台山话讲述的民间故事中长大。于仁秋教授说:“汤亭亭不会读中文,也没上过正规中文学校,她对中国文化的了解全部来自阿公阿婆用台山话反复讲述的民间故事。”与中国的精英文化和主流文化不同,这些传承了中国传统的民间文学,是通过唱大戏和讲故事的方式使普通百姓了解和认同了中国的价值系统,来褒贬人物和延续他们的道德观念。

具文学天赋的汤亭亭对语言非常敏感,在日后写作时,花木兰关公等中国民间故事闪现于她的笔端,而这些民间故事所传承的诸如忠孝节义等价值,已经在五六十年代被中国官方摧毁,汤亭亭在其后的英文写作中使它们获得新生。

替阿公阿婆在英美文学中发声

汤亭亭1962年毕业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学校,1991年返回母校英文系执教。于仁秋教授分析道:“在汤亭亭主修的英美文学和她的成长背景之间有一种冲突,在英美文学当中,她发现完全没有像她阿公阿婆这类人的形象和声音,这使她有一种强烈的写作冲动。”

汤亭亭的中国源自她祖辈们用台山话讲述的民间故事

于仁秋教授认为汤亭亭与其他人完全不同之处,在于成长于民间传说中的她,对自己的家人,对自己的阿公阿婆有一种很诚恳的敬意。“尽管他们有很多缺点,她认为这些人很真实,他们身上有种很根本的东西,诚恳而深沉,这使得他们在美国生存下来,同时还保存了尊严。”于仁秋教授说:“这些人所具备的民间文化,深厚且多彩,不为英语世界的人所知,汤亭亭认为他们人很了不起,值得她和世界上所有人尊重。”

于仁秋教授强调,正是这种对自己阿公阿婆很诚恳的敬意,使得汤亭亭写出了与那些致力于写畅销书的人完全不同的作品。“她的内心冲突,她对自己祖辈和祖辈们所代表的文化传统的敬意,她的文学敏感和才能,她对英美文学的研究和写作技巧的掌握,使汤亭亭一出手,就是非常好的作品。”

1976年,汤亭亭以《女勇士》进入美国主流文坛,当时就有评论家指出“汤亭亭替美国华人在英语文学里找到了自己的声音。”

“中国佬”和“金山勇士”

汤亭亭1980年创作的《Chinamen》(《中国佬》)获得巨大成功,一举拿下当年的美国国家图书奖和美国国家图书评论界奖,并获普利策奖提名。

于仁秋告诉多维:“汤亭亭用了一个很有天分的书名,Chinaman这个词从19世纪到20世纪60年代,都是英语世界用来歧视中国人的称谓,它在19世纪更是下等人、文盲、不开化和不可被同化的人的代称,是一个只能赚最低工钱的苦力,这个词的意涵是你既没有文化,也不可能被英美高等文化所同化。”

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的好莱坞电影,常用一个词“Chinaman’s chance”来表达一个人的绝望和穷途末路,尽管这个词引发了华人的不少抗议,但丝毫没有改变中国人在这个社会的绝望地位。于仁秋教授说:“这种文化氛围和历史背景使这个词具有沉甸甸的分量,对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华人来说分量也很重,它带给人的巨大屈辱感,会使人全身发抖。”

“汤亭亭用‘Chinaman’作书名,就是为了让美国人知道,这些被称为中国佬的人,内心世界是多么丰富和坚强,他们具有简朴高洁的文化及源于传统的尊严。”于仁秋教授告诉多维:“对于汤亭亭这部书书名的中文翻译,有人译之为中国佬,另有人认为汤亭亭改变了在美华人的文学形象,使Chinaman具备了新的含义,于是译之为金山勇士,这是一种充满想象译法。”

美国大型文学词典《当代文学评论》(CLC: Contemporary Literary Criticism)大开本对正在步入经典的汤亭亭有长达21页的评论,汤亭亭的作品被译成多种文字流传于世。在中文版方面,1998年漓江出版社的《女勇士》,2000年译林出版社出版了《中国佬》,1998年漓江出版社出版了《孙行者》。

朱健国:"地震时代"实质乃"事故造反"

无数特大事故组成”地震时代”

许多中国人感到今天身陷”地震时代”,并非是在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爆发时,而是因近半月来多起重大事故连发——9月8日山西襄汾溃坝灾死亡265人; 9月12日公开的河北石家庄”三鹿灾”引发”中国毒奶风暴”,创造一万三千名”结石宝宝”住院抢救,疑似者三万;9月13日四川巴中的坠车祸死51人;9月14日辽宁辽阳的化工厂爆炸6万平米夷为平地; 9月20日一天两起特大事故: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特大火灾43人死亡,88人受伤,黑龙江鹤岗矿难死亡19人,12人下落不明!9月21日河南登封矿难37人死亡!这些新闻加旧闻——上半年先后出现的南方”春运雪灾”、拉萨”藏独冲突”,山东火车撞车、四川汶川地震,以及股灾、房灾,这些让人不能喘气的连绵大灾一再震撼心灵,终于让人们惊呼:中国进入”地震时代”了!

造反所必须的秘密筹备阶段绝已绝无可能存在

由无数特大事故组成的”地震时代”,其实质是什么?有说是”政令不出中南海”,中共已经行政失控多年;有说是官商勾结的腐败已尾大不掉,地方政府沦为”维持会”,革命党沦为发财当官的利益集团,有说是三十年改革开放以”地震时代”结束,标志中共山穷水尽……这些说法皆不无道理,但还可以有一种新解释:”地震时代”的实质是”刁民借事故造反”——百姓今天已不可能学习历代农民起义方式,像宋江那样以”逼上梁山”替天行道,像朱元璋那般投身红军以淮西为根据地推翻元朝建大明,像李自成那样以”闯王来了不纳粮”旋风般壮大起义大军,甚至也不能如中共革命时期那样”劫富济贫”和开展”地下斗争”造反取天下……今天的社会生产力发展已使历代的种种造反方式都不可能再重复,再应验。

宋江造反时,皇帝需要两个月才能得知消息,李自成计划攻打北京城,崇祯帝一个月后才开始应对,毛泽东长征到延安成气候,蒋介石的情报永远是慢半拍,先是诸侯受编不受调,后有日本人侵华逼张学良叛蒋救毛……历史上能让百姓造反成功的历史条件与社会生产力环境,皆已”黄鹤一去不复返”。今天因为高新科技带来的电子信息爆炸,已让造反所必须的秘密筹备阶段绝无可能存在。政府将手机、电话、电子邮件变为义务监视器,满大街安装电子摄像头,这使任何人的腹诽都在发生的同一秒种到达国安部门。而”一切媒体皆喉舌”的新闻专制,即使鲁迅再世,也绝不可能用笔名发表什么”投枪匕首”。现代生产力不仅让统治者有了信息高速公路控制一切不利信息,而且以纵横交错的高速公路和村村通公路通电话,将现代化装备的军队、防暴队零距离布控全国任何地方。

细心人会注意到,近年中共高层不再提腐败会亡党亡国,他们发现那是杞人忧天。所以今日敢于以空喊反腐放手让全党整体腐败。当今皇上已明白,今非昔比,一切传统的造反方式都已失效,朕都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搞掂。根本就不存在谁可以造反成功的可能性。即便今天再出了朱元璋,休想十五年登基;再有一个”中共”,也休想二十八年建国!

让专制者在形形色色的特大事故中倒台

然而,上帝从来不会让一姓一夫一党永远独大,传统的造反方式不成了,就没有其它的创新形式变通?有!这就是让专制者在形形色色的特大事故中倒台。

特大事故是如何酿成的?且以致43人死亡、88人受伤的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9•20”特大火灾为例。

据深圳《晶报》2008年9月23日A6版披露——”舞王俱乐部位于龙东社区居委会一居民小组,据该小组组长刘燕辉说,早在数月前就向俱乐部总经理卢敬煌提出消防整治,但卢根本不予理睬,向有关部门反映也没有回应。”

这就是说,深圳”9•20”特大火灾是一起故意造成的火灾——本来已有人发现问题并举报,但却遭到层层压制封锁。这些压制隐患消息者,有些可能是因腐败贪寻租的需要,有些则可能是出于对贫富不均的一种报复心理:让这些隐患存在吧,烧光狗日的财产才好。有传说,现在一些因上级领导亲疏不公、分赃不匀而心怀怨气的基层干部,常常故意促成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借此让上级丢官,以图报复之乐。有人说,今日我无法用民主法治来治老板,但可以酿成一些事故让老大丢官破财。

“棒杀”与”捧杀”

又如,”9•20”特大火灾后,深圳特区报9月22日竟然在头版显要地位表扬特大火灾事故责任者,以大字标题《肯定省市指挥有力措施得当效果良好》报道:9月21日下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赵铁锤率调查组一行抵达深圳,听取了省、市关于火灾的情况汇报,他认为,”9•20”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圳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指挥有力,措施得当,有效防止了新的伤亡发生。……

人们分析,这一大奸似忠的报道,有可能是想拍马屁者所为,更有可能是有人故意借表扬来激化民间情绪,暗渡陈仓——试想,地方领导对于本地特大事故,即使不是直接责任人也是间接责任者,至少是监察不力的失察罪,岂可出了特大事故还得表扬?该问责者反而受表扬,这样的强大反差,最可激起民愤,最终将本来可蒙混过关的领导人网进”辞职门”。

害人有”棒杀”与”捧杀”,造反也有公开起义与暗发事故。以中国今日之中国特色和现代化生产力之制约,人们多选择”捧杀”,多采取”事故造反”。

如果说文革中最伟大的”首创精神”,是林彪发明了”四个伟大”,以看似崇拜毛泽东的方式,彻底埋葬了”红太阳”!那么改革时代的最大创新,就是以特大事故频发的”地震时代”,摧毁延续一党专制的”改革开放”。

古今时势不同,造反学问相异。

2008年 9月 23日于深圳早叫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