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泳:学术不是赌博

最近学术界有两起“学者道歉事件”。一是清华教授阎学通就“台海发生军事冲突不会晚于2008年”一事道歉,二是北大教授徐滇庆就“深圳房价肯定要涨”一事向深圳人民道歉。

对两位学者的行为,公众是什么感觉我不知道,我想分析的是为什么两个中国最著名大学的知名教授,会在学术行为中选择“赌博”方式来为自己的学术辩护?如果说阎学通的话多少还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赌博式预言的话,那么徐滇庆就完全是一种赌博行为了。

首先得承认,在事实面前,这两位名牌大学教授的判断是明显失误了,这个失误,在事实上有损中国名牌大学的声望,同时也有损中国大学教授的清誉。

赌博是一种以自己道德、人格、身体和财产为让渡筹码的博弈方式,是一种在专业规则不能发生效应时才使用的绝对行为,它的筹码中除了财产可以度量以外,其它属于名誉性质的东西,在事实上是不可让渡的,所以所谓“道歉”在事实上并不发生作用,它只是赌博者,或者干脆说是赌徒输光以后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声誉之所以能成为赌博中的筹码,就是因为它们在事实上胜过财产,这就是英雄爱护声誉远胜财产的原因。在这两起“学者道歉事件”中,财产不重要,重要的是声誉。

一般来说,在现代学术研究中,不存在赌博行为。也就是说,在学术研究中凡使用赌博方式维护自己学术观点的行为,都是有悖学术伦理的。如果学术行为可以用赌博方式决出高下,那么这样的学术也就不成其为学术了。学术的命脉是以理服人,不是以自己让渡财产和声望来完成的博弈。两位教授的失误不在于预言与事实的差异,而在于这样的学术研究中是不能以赌博式“预言”来逼迫别人接受自己学术观点的。在这一点上,凡赌博式“预言”都不符合学术规则,就是预言准确,也不能说明学者的专业水平,因为学术不是赌博。

为什么两个中国名牌大学的教授会在专业研究领域自觉选择原始的赌博行为作为学术争论的方式呢?我想不外是这样几种原因:

一是对自己的专业素养有一种无端自负,至少在潜意识中暗含专业和身份优越感。现在的事实是,名牌教授输给的不是自己的专业对手,而是业余选手,也就是专业输给了常识。

二是学术上的霸气。当在平等的学术讨论中,当专业和身份优越感里表现出的自负明显违背基本常识时,不是对自己的专业身份进行怀疑,而是怀疑事实和常识。当自负达到极端状态时,就一定要在学术上铤而走险,不惜以赌博方式来进行学术争论。

三是专业上的不诚实。台海之间的问题,如果一个专业研究者做出如阎学通那样的判断,人们有权怀疑他的学术道德,就如同公众当年有权怀疑张昭忠对美伊战争中对伊拉克的判断一样。除了专业道德以外,公众对学者的人格也有权保持怀疑,因为明显违背常识的判断行为中,可能暗含了人格缺陷。

在这两起“学者道歉”事件中,公众关心的其实不是赌博的胜负,而是堂堂学者何以会选择赌博方式来强化自己的学术观点,难道中国学者已经丧失了用学术说服公众的能力吗?

(作者系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教授)

杨莉藜:五毛党与中国“完全自由”的互联网

奥运年,中共官员的说谎本领也像吃了兴奋剂似的不断刷新记录。先是有官员称“中国共产党是为了实现中国的民主(人权)和科学而诞生的”,接着又有官员称“中国的互联网是完全自由的”。中共对于“民主”、“人权”,甚至“科学”这些概念一向有自己的解释,硬把一个反民主、反人权、反科学的党摽到这些概念上,别人来反驳,最后也不过是鸡同鸭讲般的没有结果。但是,“中国的互联网是完全自由的”这一陈述,无论对张三李四都不会有歧义,光天化日下讲出这样一丝不挂的谎言,没有足够的鲜廉寡耻是无法讲出口的。

互联网“完全自由”的中国,有三十万虎视眈眈的网警(中共自己当然不承认有这么多),有倾国家之财力打造的封堵境外信息的网络长城,有数目惊人的官办或官助黑客团体……这些数据完全可以称为世界第一。更让人拍案惊奇的是,这个互联网“完全自由”之邦还豢养着成员多达数十万,遍及全国各地的“五毛党”。

今年7月号的《远东经济评论》刊登了香港大学中国媒体研究项目(China Media Project)研究员班志远(David Bandurski)撰写的文章《中国的网络游击战》(China’s Guerrilla War for the Web),把五毛党横行的中国网络全方位介绍给西方读者。不过,班志远的一些表述并不十分准确。他认为,中国五毛党始于2005年3月,事实上,至少在2004年,五毛党在中国的一些地区已经初具规模。已有的资料证实, 2004年10月,湖南长沙市在委外宣办的领导下已经形成了网络评论员制度,“每天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长沙舆情快报》,”还把正面反映长沙市情的帖子张贴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班志远还认为,中国的五毛党成员有二十八万,该数字也是一个很保守的估计。据郑州师专网透露,该校2008年拟从教师学生中招聘人员,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郑州师专是新建院校,规模不大,尚且需要每个系、部、处有1-6名网络评论员,全国数以千计的大中专院校,五毛党徒的数目加起来远比二十八万要多。何况除了大中专院校外,还有像长沙市委外宣办掌控的非教育系统的五毛党。

五毛党是网络时代中共控制民众的新发明。但比照中共的历史,这个小聪明也不过是新瓶旧酒。五毛党兼具特务学生、红卫兵、居委会的小脚老太太等多种功能。通过五毛党,中共试图对全民进行网络洗脑,以牢牢掌控网络民意。从手段上讲,中共的这一招数也没有太多新意,不过是特务本性的再次体现。中共出资豢养枪手,培植卧底,混入民众之中,为自己歌功颂德,对异见打压封杀,混淆视听。

五毛党自出道以来,一方面通过渗透的手法进入网民队伍,为中共制造舆论,占领网络言论阵地,另一方面则像是正规网警之外的“网络城管”,致力维护网络言论“秩序”,并向当局密报网上的可疑内容。当然,五毛党偶尔也具有扮演群众演员的作用,主要用来制造网络言论自由的假像。据网友报料,上次胡锦涛上网与网民对话,所谓的“网民”里就混有不少五毛党成员,胡总与网民同乐的假象背后原来不过是胡总与五毛党徒同乐。

前一段,震惊大陆网民的“博客门”事件的当事人之一,歌手金莎为自己装扮成自己的粉丝在博客上留言自我吹捧一事向网友道歉,说这样的行为“很寒很猥琐”。一个刚入道的艺人无奈之中自己操刀炒作自己,倘拿来跟这个豢养了数十万的五毛党人为自己歌功颂德,保驾护航的专制大党相比,实在是鸿毛泰山。更绝的是,金莎要向网友道歉,这个永远正确的统治集团却永远不需要道歉。岂止是不道歉,招募更多的五毛党的工作还在继续大张旗鼓地进行。

五毛党的存在和繁荣是中共恐怖统治的新发展。戴上了各种面具的五毛党人混迹网路,使人们相互猜疑,不敢讲真话实话,长此以往,曾经一度比中国的现实世界更真实的网路世界也将成为谎言纷飞的恐怖丛林。借助这种恐怖气氛,中共将再次牢牢掌控一度丧失的网络话语权。那时的“完全自由”,不过是中共独裁者的声音一呼百应的自由。

五毛党的存在和繁荣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史上的又一处丑陋的伤疤。中共不厌其烦地向世界吹嘘中国不断增长的网民人数,如果网民无法自由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如果网络言论时刻面临着五毛党的骚扰和监控,网民时刻处在被举报被拘捕的恐惧中,这种不断增长的人数又有什么意思?

五毛党的存在和繁荣是中国人的一大耻辱。为了五毛钱的价值把自己卖给魔鬼,吸痂舔痔,颠倒黑白,尽管在网上可以换一千个马甲,但良心的谴责却永远洗却不掉。被权利毒化了心灵的中共骨干们是不会轻易反思自己的,他们铁了心要在反人民的道儿上一路走到黑,但这人数达几十万的五毛党们犯不上就这样去陪葬吧?

盛  雪:北京奥运: 在普世价值透视下

北京奥运不是中国人的荣耀,是中国人耻辱的顶峰。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兴起于欧洲资本主义工业时代,但其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古奥运会每四年一届,从公元前776年有文字纪录的第一届奥运会开始,持续举办了数百年。法国教育家皮埃尔•德•顾拜旦,于1883年提出在世界范围举办类似古希腊奥运会比赛的想法,以达成世界和平与公平竞争的理念,并把这一理念迅速推广到世界范围。1896年4 月6日到15日,在希腊的雅典举办了第一届现代奥运会,共有13个国家的311名运动员参加。自此,奥运会作为世界范围的一个体育盛事,不断发展壮大,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参与和关注。

要讲奥运会,必须首先看看奥运基本原则。根据奥运宪章制定的奥林匹克的基本原则规定:1). 奥运提倡身体、意志和精神的整体平衡和相互结合的生活哲学。将体育与文化、教育相结合。奥运希图创造一种生活方式,此方式建立于通过努力而得到的愉悦之上 ; 建立于树立良好楷模的教育价值之上;建立于对普世基本伦理的尊重之上。2). 奥运会的目的是以体育锻炼为手段达到人类和谐发展,提倡建立一个和平并且尊重人的尊严的社会。3). 奥林匹克运动具有恒常性和普世性。在国际奥委会的授权下,由世界上所有认同奥运精神的个人或团体商讨、组织和参与。奥运遍及五大洲,每届奥运会举办时全世界运动员齐聚一堂的盛况是奥林匹克运动的集中展现。相互连接的五环是奥运的象征。4). 体育运动是一项人权。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运动的权利,不应遭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奥运精神要求的是相互理解、友谊、互助和公平競爭精神。体育运动的组织、管理、经营应由独立体育机构监督。5). 任何以种族、宗教、政治、性别或其他因素为由,对个人或国家的歧视均不容于奥林匹克运动。6). 奥运的参与者必须遵守奥运宪章并获得国际奥委会的认可。


抵制奥运是言论自由

2008北京奥运成为中国人一个极大的情感脆弱点。奥运火炬传递过程中遭到抵制和抗议使许多中国人悲愤、屈辱、发狂。这一点令人深思。在西方国家,如果对一个政策、一个公众项目、一个社会议题不认同,可以有很多方式表达,其中包括抗议、游行、示威、集会、撰文评论、联署信函等都极为常见。在西方国家可以说早就见怪不怪。奥运会受到示威抗议也是一样。在许多国家举办的奥运会都受到来自社会不同领域、不同利益群体的示威抗议。在加拿大的多伦多和北京争夺2008年奥运主办权时,多伦多的反贫穷团体就在国际奥委会来访时,组织示威抗议。要求多伦多市政府先解决无家可归者的问题。在2001年7月13日宣布北京赢得2008年奥运主办权后,多伦多的无家可归者和弱势族群支持者聚集在申奥委员会预计要建立奥运体育馆的地点,热烈庆祝多伦多申奥失败。他们反对多伦多申办奥运的理由是,争到奥运主办权的话,流浪汉留连的处所就要建造奥运场馆了,当时,一群反对申奥的加拿大人聚集在街头,从一台二十七寸电视机上听到萨马朗契宣布北京入选的消息后,立即爆出欢呼,庆祝多伦多申奥失败。

在奥运历史上,受到国家级抵制的奥运会也不少,包括1936年柏林奥运会、 1956年墨尔本奥运会、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乃至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均在国家层面上遭到他国对东道主的抵制。


中国一直把奥运当做政治较量场

而且,中国参与的抵制奥运和将奥运政治化的事件也不在少数。中国于1931年被国际奥委会接纳为正式会员。1954年国际奥委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地位。由于国民党台湾政府当时是国际奥委会正式成员,共产党中国不但抵制奥运会,还在1958年宣布退出国际奥委会成员国,直至1976年才重新加入。即便如此,中国还是抵制了1976年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办的奥运会。接下来,1980年在共产专制国家前苏联首都莫斯科举办的奥运会,遭到西方民主国家阵营的大规模抵制,中国则毫不犹豫地参加到西方民主阵营中,一起对自己的社会主义同道进行了抵制。1984年,被中国当作宿敌的美国在洛杉矶举办奥运会,苏联率所有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全面抵制,然而,那一届,只有中国这个社会主义阵营的龙头国家出席了,在没有苏联和东欧这些体育大国强劲对手的情况下,一举获得15枚金牌。

如果包括举办奥运宗主国国内的不同意见和利益分歧,大概现代社会从来没有举办过没有遭到过抗议的奥运会。照理,在专制独裁的中国首都北京举办奥运,正是国际社会希望中国就此更加开放、更加具有现代意识、更加尊重基本人权和人类普世价值。专制政权下的北京奥运会受到抗议示威是理所应当无可避免的。政府可以把这当作是挑战和敌对,那是从它的政权性质出发的。而社会大众和中国人民则应该把这视为督促中国政府遵守奥运人权承诺,实施人权改善的助力或者压力。中国进行人权改善难道不是对所有中国人都有益么。


奥运猪让中国人人性尊严跌破底线

可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遭到抗议,却激怒了满世界的中国人。长期没有自尊自信能力,没有自主自愿权力的广大华人,竟然蜂拥走上街头,捍卫那个抢掠他们权利、剥夺他们尊严、迫害他们人权的政府。再一次,这个政府的荣辱和所有华人都有了更加紧密的唇齿相依的关系。

那么,让我们反过来看看中国政府是怎么进一步羞辱自己人民的。中国政府为了要迎接来自世界各地的国际贵宾们,为了让他们放心地食用中国美食,已经研发出了奥运蔬菜和奥运猪。因为中国常被揭发出花样繁多的有毒食品,有确凿的消息指,有些刁民为了谋取不义之财,竟然在猪肉中注入有毒药水,让肉质鲜嫩并可加重份量。中国政府怕外国贵宾不敢来,或者怕一旦他们食用了有毒的猪肉生病丧命而引发国际纠纷,或者让外宾食用不健康的猪肉有失堂堂盛世大国的脸面。中国政府堂而皇之地用上等的、高贵的、安全的猪来接待外国人,而中国人竟然不愤怒,竟然不感觉受到伤害,竟然不群体去抗议、示威。竟然不问问自己的政府,为什么不为自己人民的生命安全设想,为什么中国人不能像外国人一样在自己的国家有安全健康的猪肉食用。


中国人倒错的荣辱观

另外,为了在奥运期间维护社会治安,为了保护到中国来的外国人的安全,让他们有一个更加干净的、有序的、没有很多车辆挤塞的、没有很多人流拥挤的、没有很多乞丐和流民碍眼的环境,一个能够自在悠闲地生活几天的环境,中国政府在北京实行了暂住证制度。也就是说,中国人如果没有北京户口,要在自己国家首都或探亲访友或旅行游玩或购物观光停留几日,都要申请居住许可证,要通过审核、调查,被允许才能够在北京停留或居住。这分明是自己的政府瞧不起自己的老百姓,是自己的政府把自己的人民分为三六九等,是媚外欺内,是丧权辱国。面对这样的“中国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奇耻大辱,照常理,中国人应该怒发冲冠,应该群起抗议,应该质问政府,应该捍卫尊严。可是中国人没有表现出愤怒,而只有沮丧,沮丧之外还有利益相关者的拥戴,还有奴颜婢膝者的理解,还有做惯了打手帮凶奴才的,忙不迭地为政府肃清不协调的声音,或用狂欢的喧腾湮灭所有孤独反抗者的悲鸣。

中国当局用尽招数利用奥运树立政府威信,营造政权形象,动用一切政权机器进行宣传和布局,已经把奥运变成中国最大的政治,这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中国人都得承认的事实。不但如此,因为在中国满眼、满耳朵、满媒体舆论、满大街小巷都是奥运,就让几乎所有国人毫无选择地卷入这一“政治事件”。 国际社会要求中国尊重奥运人权承诺,体现奥运基本价值。中国当局面对这一督促竟然祭出“奥运与政治无关”的口号。奥运当然应该与政治无关,但是,奥运宪章和准则规定的“任何以种族、宗教、政治、性别或其他因素为由,对个人或国家的歧视”是社会公义价值,是人类基本道义。中国在奥运背后大量的政府暴力、政治歧视和人权迫害严重违背了奥运原则。再想想中国的信息封锁、言论控制、黑暗牢狱、迫害维权、暴力拆迁、城管暴行、童工血泪、矿难冤魂、劳工绝境、艾滋灾难,难道真的让全体中国人在奥运的狂欢中露出了狰狞的笑容么。


海外中国人的媚权与丑恶

海外的中国人不但不帮助自己的祖国进步,不督促中国当局善待自己的人民,却鹦鹉学舌,和当权者一同喊出了“奥运与政治无关”的空洞口号,以抵制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人权关注。

2008年4月13日,上万名加拿大华人聚集在首都渥太华,组织者并向加拿大总理递交了一封请愿信,要求加拿大总理哈珀出席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并称,否则将影响两国关系。既然奥运与政治无关,为什么海外华人要出面充当政治说客。难道游说外国政要出席北京奥运开幕式不是政治?两国关系不是政治?中国人的价值观、是非观、荣辱观严重错乱到如此不可理喻的程度。一方面对于自己骨肉同胞的人权遭到践踏蹂躏冷若冰霜,麻木不仁,另一方面,眼巴巴地企望外国政要驾临,出现在奥运开幕式上,以增添统治者的荣光,为此有了一份做豪门大户家奴的为虎作伥。

经过多少年的腥风血雨,一代代中国人中的那些有血性的人被虐杀、被关压、被修理、被边缘化,另一些经过灌输教育、经验积累、生死历练,已经成为训练有素的、数量庞大的、气吞山河的政权别动队,他们知道什么时候该歌颂、该宽容,该善良,知道什么时候该生气、该屈辱、该愤怒;知道什么时候该义正词严、该怒火中烧、该理直气壮;他们用词准确,行动划一,他们知道,在猪也分三六九等的国度,要先精明地为自己谋划成为和权力最靠近的猪,成为宠物猪、特权猪,甚至会咬人的猪。

2008年7月24日

邵建:胡适论“爱国癫”

高调爱国,历来是中国的爱国特色,但能解决问题吗?这是胡适深所忧虑。1915年2月到5月之间,北美的中国留学生以空前的热情讨论“二十一条”,达成的一致意见是“对日宣战”。这样的口号登上了《中国学生月报》,上述的“骇人之壮语”,到了这里,便是“吾辈非战即死”、“决一死战”的义愤填膺。几十年后,胡适回忆当时情形,说“我为此事甚为焦虑,所以我决定向全体同学写一封公开信”。写信的那晚,胡适原本睡下,但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所以索性披衣坐起,拔笔而书,“书至夜分二时半”。胡适在信中明确表示了自己的反战态度。

信中胡适很不客气地把这种声音称为“爱国癫”(胡适的原文是“patrioticallyinsane”,这个词也可译为“爱国疯”),意为已经丧失正常的理性:“此刻,余要说上述言论完全是疯话。吾辈情绪激动,神经紧张,理智失常,可以说得了‘爱国癫’。诸位,在此危急关头,情绪激动是决无益处的。激动之情绪,慷慨激昂之爱国呼号,危言耸听之条陈,未尝有助于国。吾辈自称‘学子’、‘干材’,若只是‘纸上’谈兵,则此举未免过于肤浅。”

胡适反对开战,认为这是不负责任的言论,“此刻言及对日作战,简直是发疯。我何以作战?主笔先生说,我有一百万敢决一死战之雄狮。且让大家来看一下事实”。胡适出具的事实是,中国仅有十二万士兵谈得上是训练有素,但装备极为窳劣。而且,海军没有战斗力,最大的战舰也是一个三等的巡洋舰,排水吨位仅四千三百吨。以这样的军备开战,“其后果,不仅于国无所改观,而且所得只是任人蹂躏!任人蹂躏!再任人蹂躏!”此时的胡适虽然还是个“不争主义者”,但这次反对“爱国癫”,主要还是出于实际情况的考量。在打不过的情况下硬打,那是拿生命作赌注,胡适是不干的。针对对方以比利时为例,胡适也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当时比利时的两个城市,鲁汶(Louvain)因抵抗而城池残破、人民遭殃;首都布鲁塞尔(Brussels)则听劝于美国公使,未与德军抵抗,因而城池保全,人民免难。胡适反对效法抵抗的比利时,“螳臂当车、以卵击石决不是英雄主义!更何况比国当时也不曾料想有今日之惨败。”就其抵抗而言,他们自以为城市固若金汤,有恃无恐,同时又有英法为后援,为了荣誉孤注一掷,结果导致全盘倾覆。“试问,这是真正的勇敢吗?这是真正的英雄气概吗?”以比利时为覆辙,胡适的态度是“为这种英雄主义之‘光彩’而作出全部之牺牲,值得吗?”(同上)

如果在胡适身上找英雄主义,肯定找错了地方。胡适是个冷静的实用主义者,往往是从功利和实用的角度盱衡问题,这时他虽然还在康大,还没有拜到杜威门下,但,对杜威那一套有点无师自通了。同时,英国边沁、密尔的功利主义尤其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对胡适影响甚深,所以他会很自觉地反对挺战声浪。从当时的情形看,胡适这样做很不讨巧,甚至危险,因为北美留学生的战争呼声是站在道义的制高点上,而中国的事在评价上往往又以道义为裁断。“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只有“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才是道义,而且唯一。可是,胡适呢,居然反其道而行之。不抵抗意味着什么?亡国,当亡国奴。一顶卖国的帽子胡适几乎是自己往里钻。果然公开信在杂志上发表后,胡适遭到了攻击。他并不避讳,在日记中作了记录:“邝煦堃君(《月报》主笔)诋为‘木石心肠,不爱国。’谌湛溪(立,《战报》主笔)来书云:”大著结论……东亚大帝国之侯封可羡“,这是讥胡适为日本立了功,可以封侯了。另有王君托任叔永转信与胡适,因其内容太激烈,任叔永没转却把它毁弃了,这让胡适觉得任叔永”忠厚可感“。

插:已经五十年代了,时过境迁。胡适给唐德刚做口述时提及当年这一节,唐德刚犹愤愤不平,当然不是为胡适。他在文后加注,云:“胡氏在1915年3月19日夜所写的《致留学界公函》[原稿为英文,见《留学日记》],辞义皆差。英文不像英文,意思犹不足取。一个国家如果在像‘二十一条要求’那种可耻的紧急情况之下,她的青年学生还能‘安心读书’,无动于衷,那这国家还有希望吗?”又云“不过胡适之先生是个冷静到毫无火气的白面书生,他是不会搞革命的;抛头颅、洒热血是永远没有他的份的,所以他这些话对热血青年是不足为训的。”唐德刚不仅是热血青年,多少还是“愤青”。几十年过去了,尚未能给那时处在孤立状态中的胡适以同情之理解。那封公开信的主旨是“安心读书”、还是反战,看不出来?我还真看不出多了些胡适那样安心读书的人,国家就没有希望了。尽管胡适内心爱国,“日来东方消息不佳。昨夜偶一愁思,几不能睡。梦中亦仿佛在看报找东方消息也”,梦中都在看报,这是一个怎样的细节?可是,等到胡适说出来,却偏偏是:“……我自命为‘世界公民’,不持狭义的国家主义,尤不屑为感情的‘爱国者’……。”(同上)唐德刚亲炙胡适,但他理解胡适吗?不过,最后一句话唐德刚说对了:“他这些话对热血青年是不足为训的”。当时如此,后来更加,以后我们会看到胡适自己的慨叹。一个热血的世纪和一个容易热血的民族(这是它的不成熟的表现),是不需要胡适的,就这个问题而言,胡适到今天依然是一个孤独的“他者”。

当年胡适“不屑为感情的‘爱国者’”,他的遭遇放到今天并非就成为过去。那些北美留学生的爱国感和道义感当然不容置疑,但和他们持论不同,就是“不爱国”吗?爱国的“爱”,是一种心理状态,或者是一种动机,谁也看不见,能看见的就是各自面对问题的方式。谁又有权力把和自己方式不同的人斥为“不爱国”呢?就其动机而言,胡适力表反对意见,就是出于“为‘执笔报国’之计”。那么,在方式的层面上,很难说“战”就是爱国,“不战”就是不爱。国是什么?它不是一个空洞的框架,所谓“国以民为本”,国就是那些有血有肉的民,他们才是国的实体,也是国的根本。爱国,须以爱民为其衡量,爱民又非一句空话,须以爱其生命为其首要。那么,把胡适批评的“决一死战”拿来,请问,是谁去战?是这些遥在北美的白面书生吗?同样,“吾辈非战即死”,这“吾辈”,到底是“吾”,还是“辈”?说穿了,“吾”只是一个鼓动者,“辈”才是去上战场的人——多合理的分工!一百年来,热血沸腾的知识分子已经习惯这样去“唤起民众”,而无暇顾及这其中遮蔽的问题。如果说这就是爱国,它能是爱民意义上的爱国吗?这分明是以别人的血肉餍足自己的爱国热忱。退一步,即使“吾”上战场,“吾”依然没有权力鼓动“辈”和吾一道,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生命和他处置他自己的生命的权利。如果“吾”因爱国而“辈”则必需随从,作为一种道德绑架,它反而是不道德的。

至于胡适,“为这种英雄主义之‘光彩’而作出全部之牺牲,值得吗?”什么叫“值得”?英雄主义还过问“值得”“不值得”?是的,值得与否,本身就是一种功利换算,这也正是胡适和“爱国癫”的不同。但,胡适的功利非关个人,此刻他关注的乃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利益。战争是群体生命的填空,道义只能是个我律令:这是自由主义性质的群己关系。为拯救民族,不惜自己流血,这是道义。如果轮不到自己上战场,却说便宜的大话,这其实是要别人为道义买单,而且是用生命。因此,在群体安危的面前,选择者没有道义,只有功利。或者,出于最大多数的最大利益的选择,就是道义。面对这么多的生命,轻言开战,尽管是为国,恐怕这国不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想到了构成这国的无数血肉之躯吗?挺战者看起来占据了“意图伦理”,但没有“责任伦理”打底的“意图伦理”极为可怕也极不负责,它完全可以为了意图而不择手段,又可以为了意图而不计后果。比较之下,胡适出言低调,但,这个“低”是因为它踩住了伦理底线。可以看到,胡适的公开信乃以是国家实力为依归,没有激昂的热情,但却流贯着理性的和负责任的态度。

以上谌湛溪批评胡适的公开信,认为它盘马弯弓故不发,其意是要“中日合并”,而又不敢明说出来。胡适果有此意吗?不妨从另一方面的事实来看。胡适一则反对中日开战,一则反对日本控制远东。1915年2月6日,美国的《新共和》杂志发表一篇自称为“支那之友”的美国人的文章,它认为日本在中国占优势,未必不是中国之福。因为中国的共和已经完全失败,中国人又不适应自治,缺乏这方面的能力,而人是需要主宰的。这样,日本的干涉,可使中国得一个好政府。这是中国之福,也是列强之福。因此,远东局势的关键,不在日本是否干涉中国,而在于它对中国事务的管理是否负责有效。读了这篇文章,声称是个世界主义者的胡适老大不高兴,他投书《新共和》,批判了这种“谬论”:

这位“中国朋友”似已忘记这样一个重要事实:吾辈正生活于一国民觉醒之时代。……在二十世纪的今日,任何国家皆不该抱有统治他国或干涉别国内政之指望,不管该统治或该干涉如何有益。中国国民之觉醒意味着满洲统治之结束,对任何外来之统治或“管理”,国人定将愤懑不已。

在信的结尾,胡适引用了他崇拜的威尔逊:

余完全信奉威尔逊总统所言:各国人民皆有权利决定自己治国之形式,也唯有各国自己才有权利决定自救之方式。墨西哥有权革命,中国也有权利来决定自己的发展。

这是放在80多年后可以写进新华社的语言。“各国人民皆有权利决定自己的治国形式”,请问,在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比如前伊拉克,它的人民有这个权利吗?

与《新共和》前后,美国的另一家媒体《外观》亦据这个“支那之友”发表《日本与中国》的社论,支持这种观点。胡适一不做二不休,也向它投书,指那位自称“之友”的美国人算不得中国人的朋友,也算不得远东事务的专家。在这封信的后面,胡适不啻向日美和全世界发出警告:

余作为一个中国人,深知同胞之志气与抱负,因此余敢断言:任何想要在中国搞日本统治或“管理”之企图,无异于在中国播下骚乱和流血的种子,未来的一段岁月中国将鸡犬不宁。目前之中国,对于任何外来“武装”之要求,不管其是如何的不近情理,确实没有能力去抵抗。然而无论是谁,如果他想要鼓吹以日本对中国的管理权或保护权来求得“维持东方局势之稳定”,那么,他定将看到年青而英勇的热血流遍我华夏之共和国!……君不见反日之仇恨已燃遍了神州大地么?

胡适的判断是准确的,直到今天也是这样。当时他做的是两方面的工作:对国人而言,他是反主战,对日本而言,他是反侵略。

案:“爱国癫”一词,虽经翻译,仍不失形象和生动。这是一种逾越正常界限的非理性状态。如果再往前发展,等着它的就是另一个词了——“爱国贼”——这是国人对当年日本少壮军人的指陈。1930年代,日本的部分年轻军官违背文官政府的意旨,不断在中国挑起事端,最终导致中日战争爆发。不仅给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各国带来灾难,同时也把自己的国民拖入战争的苦海。结果呢?美国丢下了两粒原子弹,报销了两个城市,死亡平民无数,最后摇出白旗忍辱和人家签城下之盟。不能说那些发动战争的少壮军人不爱国,可怕在于,这种爱出于野蛮的自私,它是以侵犯别人的利益来体现。这种野蛮的非理性的爱,正应了那句话:爱之适足以害之。就其危害而言,一个“贼”字,精当无匹。只是这种为一己之利而不顾他者之益的野蛮之“爱”,代不乏人,又岂独日本一国之为然。

王琳:公民权利不是第二十二条军规

作者:王琳,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在海勒的小说中,“第二十二条军规”看似丝丝入扣,却又自相矛盾。根据“军规”,凡疯子可以停飞回国。尤索林装疯卖傻想溜之大吉,丹尼卡医生却告诉他,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军规同时又规定,想停飞回国,必须自己提出申请,而—旦有人提出这个要求,那就证明他没有疯,因为“面临真正的,迫在眉睫的危险时,对自身安全表示关注,乃头脑理性活动的结果”。

可是现实有时候比文学作品更幽默。7月24日《济南日报》一则消息说:因单位职工要向上级部门反映单位存在的诸多问题,从事打印工作的赵晓玲打印了一份由全体职工联名写给县委、县政府的信,未曾想却被公安机关拘留10日。记者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赵晓玲的案由居然是:“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打印职工上访材料,致使定边县运管所工作秩序更加混乱,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如果将上访视为宪法所确认的公民监督权和控告权的一部分,那么,国家机关所应践行的,就是如何保障这种公民权利的实现,而不是相反。问题在于,《国务院信访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当规则的制定权掌握在行政机关手中,而又没有一个有效的违宪审查和违法审查机制,那么,任何公民权利其实都时时处在危险之中。我们可以期待国务院推出一部良法,却不能期待所有的地方政府都有这般自觉自爱。

于是乎,群众有上访的权利,但上访却必须经过领导同意。这就是现实中的“第22条军规”。赵晓玲当然有打印的权利,但却没有“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打印”的权利。这在事实上证明,公民的权利已经高度依附于“领导”———不是法律规定了,你就有了;法律上保障了,权利就获得保障了。

从依法行政上看,赵晓玲被拘留的违法性是确凿无疑的。《信访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所谓的“领导批准”,只是个“法外之法”,“违法之法”。只是这些“黑色幽默”式的人治之法总能借助于强权,成为现实中公安部门的执法依据。

赵晓玲一案的实质当然不仅仅是违法行政。从权力与权利的互动关系看,绝对的权力与无力的权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权利无法监督权力,权利其实是无以确保的。中央倡导“以民为本”,我的理解就是要“以公民权利为本”,实现对公共权力的约束。否则,再规范的法律制度,也只不过是某些权力掌管者的玩物。

北京全城紧急追缴《新京报》

因为这个图片:北京全城紧急追缴《新京报》

因为这个图片北京紧急追缴《新京报》

因为这个图片:北京全城紧急追缴《新京报》

 

北京《新京报》24日在刊登对前美联社驻京记者刘香成的专访中,登出了一张刘香成在1989年“六四”事件时拍摄的市民遭戒严部队枪伤,被群眾用三轮板车运往医院的相片。据悉,当局24日发现后,随即在市面上全面收回《新京报》,而原本在该报电子版刊登出的有关版面和内容也被撤回。

消息指出,由於在奥运开幕前北京传媒发生这宗“严重政治事件”,中宣部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下令对此事进行追查,估计该报有多名高层、版面编辑及採访的记者会因此事受到牵连。

中宣部下令追查事件

《新京报》刊登该相的版面是在C15版,是属於“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系列访问”的内容,这篇全版刊登的曾任美联社驻京记者刘香成访问稿,是在“对话”栏目中刊登,题目是《我用照片记录了中国走过的路》。在访问稿中,刘香成讲述了对中国30年来媒体变化的看法,但完全没有提及任何有关涉及19年前“六四”事件及天安门事件的内容。

今年57岁的刘香成原来是美联社驻京记者

在该版的右边,刊登了4张由刘香成拍摄显示中国30年变化的黑白相片,其中右下角的相片《伤者》,内容是一些市民用三轮木板车拉一名伤者的相片,但却没有更多的文字说明。据悉,这张相片是刘香成在1989年6月4日当天,在北京街道上拍摄的相片,照片显示一名遭戒严部队枪伤的男子,正被送往医院的情景,该照片曾在全球无数媒体上刊登。

刊出“六四”照片取名《伤者》

在这篇约访问稿中,今年57岁的刘香成被问及作为多人前进入中国的外国媒体记者,对当时中国的看法时表示,“各方面管制很多,中国人面对外国媒体时,说话非常谨慎。有时我拍摄人群,会发现他们也拿相机拍我”。

2005年,时任新闻集团顾问的刘香成与新京报总编辑杨斌在北京出席活动

刘香成在访问中说,美国媒体可以公开自由地批评政党,但是也要服从国家利益。所谓“自由”是指,各种思想和意见都可以在媒体上表达出来,但是有所谓正统、主流的思想,也有相对边缘的思想。说到底,边缘思想是不能打败主流的,你只是可以存在。

《新京报》是广东《南方日报》及北京《光明日报》2003年合办的报纸。

今年57岁的刘香成生於香港,童年时在福州老家度过,后来移民美国,毕业於美国纽约市立大学。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刘香成以美联社记者身分派驻北京,发表了人们至今难忘的新闻照片。

1989年,刘香成获得美联社最佳记者奖及密苏里大学年度“美国最佳图片奖”,1992年获得普立兹新闻奖。之后,刘香成脱离前线记者行列,1997年至2000年,担任时代华纳集团驻中国首席代表,其后加入新闻集团歷任常务副总裁及高级顾问。

郭沫若当年为何敢于大骂蒋介石?

人们在读郭沫若在文革时期写下的那些奴颜婢膝的诗文时,往往大惑不解:这难道就是曾写过讨蒋雄文《请看今日之蒋介石》的郭沫若?

郭沫若大骂蒋介石,似乎还有那么一点文人风骨,于是就成了这个无耻文人在人格上唯一的“亮色”。而当年郭沫若是在什么背景下写出这篇文章的?他到底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人们却大多不甚了了。

1925年3月,孙中山去世后,汪精卫在国民党内被推举为孙中山的接班人。当年7月7日,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汪精卫被选为国民政府主席、国民党中央军委主席。次年3月18日,因为“中山舰事件”,汪精卫对时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的蒋介石擅自采取军事行动极为不满,一气之下辞职前往法国。

汪精卫走后,蒋介石经李宗仁游说,决定率国民革命军北伐。当时正值用人之际,广东大学(即今中山大学)文科学长郭沫若由于出众的文采和声望,被任命为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宣传科长兼行营秘书长,不久又被蒋介石委任为总政治部副主任。

蒋介石此次北伐极为顺利,不半载,就已经打到了长江南岸,占领了武汉、南昌。11月11日,广州国民政府决定迁都武汉。

此时,蒋介石的大本营设在南昌。他私心自用,想迫使国民政府迁到南昌,好从中控制。但大多数中央执行委员仍坚持迁都武汉,蒋介石与广州国民政府为迁都问题产生了尖锐矛盾。1927年2月10日,国民党中央执委在武汉召开全体委员大会,选举汪精卫、谭延闿、孙科等人为国民政府常务委员。而此时,汪精卫还在国外。

在这次会议上,蒋介石连个常委也没选上。一个月后,1927年3月10日,国民党中央在武汉召开二届三中全会公开反蒋。会议认为蒋介石独揽大权,一意独裁,必须加以抑制。正在回国途中的汪精卫被缺席选为国民政府主席。

而此时,蒋介石已经占领南京,其北伐军司令部遂迁往南京。国民党就此形成了南京北伐军司令部和武汉国民政府两大阵营。

蒋介石虽然是北伐军总司令,但他能够指挥的部队仅限于他的嫡系部队第1军和桂系李宗仁、白崇禧部,武汉国民政府则统辖着唐生智的第4集团军,人数、武器装备同蒋介石一方大体相当。有的学者认为,汉方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强于蒋方。因为,武汉国民政府公开声称“联俄、容共、扶助农工”(此口号后被篡改为“联俄、联共、扶助农工”,并被说成是“新三民主义”,其实这八个字中一个“民”字也没有,国民党方也从不承认有所谓的“新三民主义”政策),得到了共产党人组织的工农武装的支持。而且,桂系李宗仁、白崇禧虽然表面上服从蒋介石,但并不支持宁汉开战。

而作为第三势力的冯玉祥,面带忠厚,内藏机心,成为宁汉双方争取的对象。共产国际代表罗易在给冯玉祥的公开信说:“占领北京、把张作霖赶回东北的任务,不应妨碍更为重要更加迫切的革命任务,即消灭南京反革命中心。”可见此时武汉政府与共产党人都将蒋介石视为头号敌人。

总的来讲,武汉政府挟中央正统之威,颇占天时、地利、人和。在很多人看来,蒋介石背叛政府,面临政府军的讨伐,又在北上时受挫,不久就会身败名裂。如果在此时挺身反蒋,支持武汉政府,是将来在武汉政府中青云直上的大好机会。

1927年3月31日,郭沫若在南昌朱德家中,写成讨蒋檄文《请看今日之蒋介石》,号召全国军民起来反蒋。郭沫若一面派人将文章送到武汉《中央日报》上发表,一面在南昌印成小册子广为散发。一时间郭沫若名声大振,俨然是工农武装的代言人,俨然是武汉政府的反蒋功臣。

《请看今日之蒋介石》发表后没几天,蒋介石在南京发动“4.12政变”,成立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在武汉以国民党中央的名义发表通电:“蒋中正屠杀民众,摧残党部,甘为反动,罪恶昭彰。已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开除党籍,免去本人所兼各职。著全国将士及各革命团体拿解中央,按反革命罪条例惩治。”并任命唐生智为东征军总司令,准备武力讨伐蒋介石。

此时,郭沫若辗转来到武汉,投奔汪精卫政府。令郭沫若意想不到的是,作为反蒋功臣的他,却遭到了汪精卫的冷遇。原来,汪精卫与蒋介石在“反共”一事上态度一致。郭沫若已经加入共产党,因此也被汪精卫视为另类。不久,汪精卫在武汉下令“清党”,解散工农武装。郭沫若见事不可为,乃掉头南下,又回到南昌,参加了周恩来、朱德、贺龙领导的南昌起义。

而之后的局势,更令郭沫若徒唤奈何。在李宗仁、朱培德等人的斡旋下,蒋介石下野,武汉国民政府于8月19日宣布迁都往南京,史称“宁汉合流”。南昌起义也失败了,郭沫若于1928年2月由周恩来安排流亡日本。郭沫若在日记中写道:“定十一号走,心里涌出无限的烦恼。又要登上飘流的路,怎么也觉得不安。”从此开始了长达十年之久的海外流亡生活,并与共产党失去联系。在文革中,郭沫若的这段“脱党”经历被视为“叛党”。在《水调歌头》词中,郭沫若还不无委屈地写道:“诬我前曾叛党,更复流氓成性,罪恶十分深。”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郭沫若从日本回国。周扬请他去延安,他拒绝了,却托国民党元老吴稚晖通融求见蒋介石。蒋介石虽然曾下令通缉过郭沫若,但毕竟十年过去了,值此全民抗战之时,十年前的那点过节就算不得什么了。1937年9月24日,蒋介石在陈布雷的陪同下会见了郭沫若,郭沫若受宠若惊,“恭恭敬敬地向蒋委员长忏悔过去的罪过,要求蒋委员长饶恕他,他要献身党国,将功折罪……”会见后,郭沫若赶紧写了一篇《蒋委员长会见记》在报上发表,文章中对蒋介石大加颂扬,三次描写蒋的眼睛:“眼睛分外的亮”、“眼睛分外有神”、“眼神表示了抗战的决心”……

人们皆知有郭氏有《请看今日之蒋介石》,却不知此公还有《蒋委员长会见记》。也难怪,《蒋委员长会见记》在大陆已经见不到踪影,《郭沫若全集》当然也不会收录。如果不了解宁汉分裂时期的史实,人们会误以为,郭沫若在蒋介石的统治之下敢于拍案而起,还是个很有血性的人物。岂不知当时郭沫若身在汉方阵营,绝无性命之忧。1937年之后,这才真正是在蒋介石的统治之下,而此时郭沫若也只能写写《蒋委员长会见记》了。

但愿“闸北袭警”“杨佳”不会成为下一个过滤词

上海闸北袭警案及疑犯杨佳成为舆论特别是网络舆论的热点,是理所当然的。近日,对杨佳的作案动机以及对上海警方宣布的有关信息特别是对办案方式与手段的质疑也越来越多。请先看光明网友发表的后又被众多网站转贴的一篇评论。

《对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承办杨佳故意杀人一案的十四点疑问》

(2008年07月17日00:09:59)

1、杨佳没有固定工作是可能的,但没有固定工作并不必然的就会去行凶杀人,而该局新闻发布会上却出现了杨佳”无正当职业”的说法,此说法具有明显的影射成份。不知该局掌握着杨佳从事着何种”非正当职业”的事实?

2、杨佳有无刑事责任能力,应由辩护律师按程序提出、由司法机关委托具有公信力的机关鉴定,上海市公安机关此时单方委托所作出”有刑事责任能力”之鉴定即不具有公信力,也与其公布的事实互相矛盾;且其所聘用人员多为上海司法系统人员,无独立性即无公正性;

3、案发后上海市公安机关通过北京市公安机关把杨佳母亲带走,以禁止其与任何人接触;杨母并没有参与作案,也不可能支持儿子杨佳行凶杀人,公安机关对杨母采取强制措施无法律依据,具有很强的封口掩盖真相之嫌疑;

4、案发后闸北区检察机关所指派的律师谢有明会见杨佳达两个多小时,后来谢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反复强调杨佳思维严谨、素质高、法律意识强,却拒不肯讲杨佳的作案动机,也不肯讲闸北公安机关是否有过错:不知谢律师是在为杨佳提供服务,还是在为判杨佳死刑制造舆论?

5、谢有明身为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同时又担任行凶刺杀闸北区公安警员的杨佳的辩护律师,有违《律师法》及律师职业规范;仅其”像杨佳犯罪情节这么重……,估计是死刑”之说法已丧失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的资格,证明其在配合公安机关,正在以辩护人的身份侵犯杨佳的权益;

6、如谢有明律师所讲,既然杨佳”法律意识强、自我保护意识强、逻辑严密、素质高”,那么杨佳仅仅因受到几个小时的盘查就向该局索要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岂不是无理取闹?该局怎么可能会对无理取闹行为作出让步并派员上门到远在几千里之外的北京去”协商”、”解释”?杨佳如此一个”头脑冷静、逻辑清晰、思路严谨、自我保护意识强、精神状态正常”的人,去杀害多名警察的根本原因又是什么?

7、上海市公安机关拘留”造谣发帖者”郏先生,令人不能理解:如果其所言之事实不存在,则根本不足以损害闸北区公安分局的形象,事实完全可以由杨佳本人及其家人澄清;既然该局没有致残杨佳,带领杨佳作个鉴定就能证明真相;而现在我们看到的是,该局先称杨佳是报复行凶,后又称不是(报复行凶),却先行把知道事实真相的杨佳母亲予以隔离,又把发布消息郏先生拘留,如此作法令公众无法掌握真相,使公众无法不产生怀疑;

8、郏先生在苏州,发帖地点也是在苏州家中,如果其所发之帖有违法之处,也应该移交苏州警方调查处理;上海警方仅因郏先生发出了对警方不利的帖子就直接动用警力拘留郏先生,已超越管辖权限,且属于”自己作自己案件的警察”;在这里,闸北公安机关是被指证之主体,只能证明自己的清白无辜、而不能对指证人施加强权,施加强权则具有”杀人灭口”之嫌疑;

9、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作证,杨母与杨佳生活在一起,知悉杨佳与闸北公安分局纠纷的全过程;郏啸寅是主动道出杨佳袭警动机的人,在事件未经法庭调查核实之前任何一方均无理由妄作断言,其两人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上海警方隔离杨母、刑拘郏啸寅是在对证人采取强制措施,是妨碍证人作证、掩盖真相的行为。

10、既然该局执法中没有对杨佳实施违法行为和造成侵害结果,为何杨佳会作出如此极端大案?是杨佳精神失常,还是该局说谎?

11、既然该局称杨佳曾投诉说”遭到民警殴打”,此说法已与郏先生所发布的”杨佳被警方致残”吻合了,至少说明郏先生的说法不是凭空捏造的,该局为何气极败坏的抢先对郏先生采取强制措施?

12、该局能公布2007年开始盘查杨佳时的录音,自然也应该全部公开当时杨佳在派出所接受询问及滞留全过程的录音、录像;挂一漏万的予以公布、而不能全部公开录音录像、无法令公众信服;

13、既然杨佳2007年10月在上海没有受到该局的侵害,为何该局两次派督查人员千里迢迢到北京与杨佳”解释”、”协商”?

14、杨佳向该局提出的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理由是什么?既然该局执行职务没有任何不妥和违法之处,为何曾又同意赔偿杨佳1,500元?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据称本帖作者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代理过众多的疑难案件,并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和点评案件。且不管作者身份是否属实,其发出的十四点质疑确是个个直指要害。针对上述十四个问题,我们简直看不出有关部门能有什么可以充分合理解释的理由。

我们知道,往往地,当某个事件被公众广泛质疑,有关部门无力招架,眼看事态发展难以”收拾”时,它们便会使出最阴的一招:封锁舆论,审查网络,删除帖子与留言,并为这个事件的关键词设置网络”过滤”.先躲过这一”难”再说,至于这么做对执政党形象、对政府公信力的长远伤害,那可管不了这么多了。

上海闸北袭警案发生固然是个悲剧,六名警察被害当然应该哀悼,杀人凶手也当然该被绳之以法。但是,悲剧既已发生,我们仍需冷静严守法律底线,按章办事。上海警方着力维护自己形象的”努力”当可理解,但法律的公正、法律的尊严的价值远远大于上海公安的形象价值,并且,如只靠”法外手段”维护自身形象,往往引发更大质疑,使得你将来即使是披露实实在在的真相也再无人相信,最终事与愿违、得不偿失。所以,我们希望上海警方能够虚心听从合理的批评建议,把这次震惊海内外的闸北袭警案的办案方式与过程以公正公平公开的良好形象留给世界、留给历史、留给后人。那将不仅会真正改进上海警方的形象,也将会是中国司法公正进程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也因此,希望”闸北袭警””杨佳”等词不会成为下一个网络”过滤词”,特别希望对杨佳有无受虐待而丧失生育能力这一关键问题做出公开公正的司法鉴定,希望能看到杨佳说话,也希望此案能继续让公众持续广泛关注、自由质疑。这也将是中国公民社会健康发育的又一个显著标志。

张鸣:有人示威请愿,社会才正常

北京市指定奥运期间的游行示威区域,规定想要游行示威表达意见的人,可以申请在几个特定地点游行示威。这些区域中,像日坛公园和紫竹院公园,都处于市区中心地带,有关部门表示,只要通过合法手续得到批准的游行集会示威活动,都可以在这些地点进行。不像游行集会示威法刚通过那阵,偶然有个游行,还被安排到大老远的郊区去。

在我的记忆里,一些地方政府对集会游行一向很有戒心,虽然口头上也说允许,但骨子里却总是不情愿,能遏制则遏制,实在遏制不住,就尽可能地缩小其活动的影响力,把游行放到远郊去,就是消除影响的一种高招。在很多领导人眼里,我们的社会,不能有一丁点杂音,甚至不能有一点跟主旋律不和谐的声音出现。如果有人表达对政府或者某个官员的不满,表达自己对某些事件的独特看法,简直就是无法无天。这些领导对秩序的感觉特别强烈,强烈到了要所有人,整个社会完全协调一致,整齐步调的地步。若有不同意见,也只能通过所谓的正常渠道来表达,即通过组织结构,层层向上反映,能内部消化,尽量内部消化,消化不了,也要相信组织总有一天会解决。

这种高度协调一致的秩序,在社会的单位体制依旧完整,社会的全能主义控制尚且有效的情况下,也许是可行的。但是,中国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整个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把人控制在一个个小格子里的管理模式,基本上已经瓦解。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人们的诉求也呈现多元化的格局。在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各种从前没有的社会问题都冒了出来,国家法制化进程与现代化发展不同步,政府机关职能和作风的滞后,也使得各种社会问题更加突出。原有的意见表达和解决问题的体制渠道,越来越表现出力不从心、捉襟见肘的窘态。再想维持过去那种协调一致,就算在一个阶段内能办到,政府为此付出的成本,也将会越来越大,直至难以应付。从到处堵窟窿,直到堵不住为止。事实上,作为民主进程的一个方面,允许人们有合法的渠道和地点示威游行,发出自己的呼声乃至抗议,已经是政府必须做的一件事情。

在任何社会,政府做得再好,百姓也不可能完全没有怨气。民怨必须有个合法的发泄渠道,否则就会在地下聚集,聚集到一定程度,再爆发出来,所造成的破坏,是所有人都不乐意见到的。这些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几乎每个事件,都照例有防堵压服的过程。自西周以来,古人就有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说法,更何况,现在已经是21世纪,民主已经是世界的潮流,一味地防堵,不仅无效,而且后果严重。

人有嘴,除了吃饭,就是要说话的,众口难调,不止是讲烹调,而且也是说治国,治大国若烹小鲜,治国者,即使做得再好,也一样有人说不好,因为不合他的口味。人有话要讲,就得让他讲出来,靠高压,靠防堵,可以得逞于一时,时间一长,就有大麻烦。毛泽东说过,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这话很对,人是有理性的,只要允许人们自由讨论,那些不合情理的意见,不会有很多人去迎合。换言之,一个正常的社会,必然要有杂音,没有任何杂音的地方,只有坟场。

但愿,北京这样的安排,在奥运开完之后,还能继续下去,成为一种常设机制。

邵建:"人民内部"以外是什么

作者:邵建 南京晓庄学院副教授

7月19日的孟连血案终于被地方政府定性为”人民内部矛盾”。我认同这样的处理,并一直担心它被定性为不法分子的群体暴力。定性没有问题,但表述却不妨质疑:如果孟连冲突是人民内部矛盾,请问”人民内部”以外是什么?

语词其实是一种制度状态的反映,一个人使用什么样的语词,就反映了他什么样的思维状态。这么多年来,在处理群体事件时,最惯见的,就是权力这样声称:”不明真相”的群众。殊不知,这是一个有辱权利的词,它在公共领域流行了几十年之久。遗憾直到今天,一些官员对这个词的恶劣性依然习焉不察,惯性使用。

很显然,在社会民主制度下,权力是不敢使用这个词的,因为权力来自权利——这里的权利是公民权利。公民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以选票方式选择自己认可的权力者。想想看吧,这样的权力者会把供应自己权力的公民们斥为”不明真相”吗?只有在一个闭关锁国的旧体制下,上智下愚不移,而且皇封的权力视民为随意驱遣和糊弄的对象,才会有”不明真相”这种蔑视性的词。其实,把公民看成不明真相的群众,才是真正的不明真相——不明在民主时代权力和权利应有关系之真相。

如今有个很流行的词,叫”与时俱进”,权力者使用语言时也不妨与时俱进,不要老沉溺在过去旧体制的语词中而不拔,好像离开它,就不会张口说话。我这是一种善意的提醒。比如这个”人民内部矛盾”,和”不明真相”一样,都是旧式体制的语词。”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相对应,而这两类矛盾的存在,是一个阶级斗争的时代。在那个时代,和”人民”对立的是”敌人”。

难道我们今天还处在一个阶级斗争的时代?难道孟连事件如果不作人民内部处理,还要把那些可怜的村民开出人民之外,视为阶级敌人?逻辑的荒唐来自语词的荒唐,当然它首先来自那个荒唐的时代。今天,我们的体制正在努力向民主体制转型,希望各级权力努力学用民主体制的词汇来表达自己。至少我们知道,民主国家无敌人(除了外族入侵)。它没有什么人民内部和外部,大家都是公民。拥护权力的是公民,反对权力的也是公民,而且拥护和反对都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非民主体制不然,只有它才本能地把反对自己的人视为敌人,因此也只有它才会有人民内部和外部之分。划分的结果便是可以”合法性”地把反对者当作敌人进行专政。

如何语词即如何思维,如何思维则导致如何处置,特别是权力面对突发事件时。即以孟连血案为例,舆论普遍认为权力不该出警。是不是在地方权力的意识深处,和自己作对的就是敌人,因而可以轻易动用警力呢?结果固算明智,定性排除敌对。只是一不小心,那个语词还是露出了敌对的马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