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波:强烈谴责盗用我的信箱给别人发送邮件的行为!

 

今天下午,我同一位在中国的外国朋友用skype聊天时,我的MSN通知我收到一封来自Wang Jinbo的邮件。我很奇怪,立即打开hotmail信箱,发现收到一封我的gmail信箱发来的邮件,时间是2008年7月21日16时58分17秒,标题是:“胡佳因压力‘自尽’!”,附件是:“胡佳反思书.pdf(280.6KB)”,内容是(见截图):

“警示!

胡佳反思书

胡佳,这个高调革命家也没有逃脱双向高调的命运!胡佳在看守所写的自我回顾和反思全文。

金波

7.21”

我极为奇怪,接着是愤怒。急忙打开gmail信箱,眼见收信箱里有几封未打开的新邮件,立即保存到所有邮件里面。这几封邮件包括两封杨宽兴和郭玉闪的回信。另外还有几封系统退信,打开后发现共有5封,但是更奇怪的是下面显示有52封已删除邮件!我打开这52封邮件,发现大多是系统退信,是发给一些我很陌生的信箱的。这时收件箱显示又来了几封新的邮件,我点击打开收件箱时,怪事发生了:一封新的邮件也没有!我又打开所有邮件,再次发生怪事:我刚才保存的那些邮件不翼而飞了!在已删除邮件里面,这些邮件也没了丝毫踪影!

在这期间,那位粗通中文的外国朋友说:“thank you for the email…”我让她发过来邮件的内容和附件,发现跟上面的邮件一样。我告诉她,那不是我发的,附件是病毒。她不理解地说“i dont understand”,又补充说“fuck, i opened it”。

这时我又发现我的信箱里面有一封16:29保存的草稿,除了密送给[email protected]”之外,其余全是空白。这又是一件怪事。

接着我又陆续收到一些系统退信和回信,显示用我的信箱发送的邮件的内容跟上面大同小异:“胡这个高调革命家没有逃脱双向高调的命运,胡佳已因压力而‘自尽’!胡佳在看守所写的自我回顾和反思全文。金波7.21”

在此,我郑重声明:

1、上面提及的邮件确实是从我的信箱发出的,但并非我自己发送的,是有人盗用我的信箱发送的。对于这种盗用我的信箱发送邮件的行为,我予以强烈谴责,并保留追究盗用者责任的权利。

2、附件是pdf格式,里面有可能有病毒、木马。对于因打开这个附件而使电脑受到损害的收件人,我在道义上表示歉意。

3、我通常很少向不熟悉的人士发送邮件(包括附件)。熟悉的朋友我也很少发送附件。如果发送附件,我大多使用txt格式,少数情况下使用word格式。迄今为止,我不会制作pdf格式的附件。

4、今天我的信箱被盗用时我恰好在第一时间获悉。估计此前可能还有被盗的情况,但我并不知道,或者知道时也已错过“捉奸”现场。对于此类情况,我同样予以强烈谴责,并保留追究盗用者责任的权利。

5、今后,除非非常熟悉的个别朋友外,我一律不再用信箱发送除txt以外的附件。

6、今后,用我的gmail信箱发送的邮件,朋友们只要觉得可疑就可以不用理睬。

王金波

2008年7月21日

刘  水:杨佳是中国制度转型的撬动者

杨佳已被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批捕。杨佳案快判快决,在意料之中。出乎意料的是上海警方在聘请辩护律师环节,作梗阻挠耍把戏。其父委托的自愿免费辩护的北京律师熊烈锁等二人,专程赴上海后,警方以杨佳笔录“除我母亲之外,任何人请的律师我都不认可,包括我的父亲。”为由,拒绝熊烈锁等二人担任杨佳的辩护人。而杨佳的母亲却莫名其妙地在派出所门口失踪已半月有余。这让杨佳事件越加扑朔迷离,与真相愈加遥远,其受到公正司法审判已经落空。而以上由上海警方提供给律师的据称是杨佳的口头笔录,内容前后不一致,存疑。

杨佳弑警六死五伤,的确让上海警方元气大伤。故意阻挠杨佳接受法律援助,显示出上海警方企图明显的报复性执法。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警方讯问和限制自由时,即可自行委托律师或接受家属委托的律师,接受法律咨询、委托申诉和控告。

杨母失踪,暂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上海警方非法绑架,但有足够理由怀疑是上海和北京警方共谋。上海警方一方面让杨母故意“失踪”,一方面以杨佳笔录作为托词,其目的就是只让警方指定的律师出现在法庭。上海警方代替杨佳和杨母杨父指定自己的律师,一方面存在在看守所强制误导和威胁杨佳的嫌疑,另一方面做贼心虚。这等于剥夺了犯罪嫌疑人杨佳受到公正司法审判的权利。种种迹象表明,上海警方不惜违反司法程序,也要尽快实现将杨佳致于死地的报复性目的,上海司法黑暗再次得到佐证。

杨佳案件除本身存在许多可疑、执法违法之处,最为蹊跷的是其母王静(化名)的失踪。据《京华时报》报道,杨家所在辖区的大屯派出所证明,7月14日杨母在该派出所接受上海警方调查后,自行离开。杨佳姨妈王丽(化名)已向北京警方报失踪,名字已挂在警方的失踪人口网站,上海警方在接受王丽查询时也否认知道王静的去向。同时,上海警方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既不承认关押杨佳母亲,也不否认关押,态度非常暧昧可疑。

一个堂堂的北京市民在奥运之前的中国首都失踪半个月,况且是在走出派出所大门后失踪,家属已向警方报失踪多日,竟然两个直辖市的警方都称不知情,这真是天大的奇事。让公众直有荒诞苦笑的念头。笔者想起中学英语课本一则拿破仑的故事:这究竟是王静疯啦,还是勇敢的人民警察疯啦?这莫非是警方故意带公众走进一个由精神病人组成的世界,体验一把社会和谐的异常刺激。

假如中国警察没本事找到一个大活人,中国政府最好请求国际刑警组织派员来中国找找看,顺便还可以保卫奥运会。但愿他们最好别在北京或上海的某个秘密据点找到杨母,让她讲出被上海警方秘密绑架的实情。恐怕到那时候,上海警方高层就真的会很难看,估计比陕西“周老虎”作假官员和贵州瓮安的县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政委下场更难堪。

最新的媒体报道显示,上海律师谢有明和谢晋竟然在北京找到了杨母。而这个谢有明律师是上海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在杨佳杀警被抓几个小时之后,谢即被闸北警方通知到达现场。谢有明的再次出现,让杨案愈加跌入荒唐的境地。堂堂北京和上海警方都找不到的杨母,却被两个上海律师轻易在北京找到,并轻易说服杨母签字认可让他们俩做杨佳的辩护律师。蹊跷的是,杨母愿意见上海律师,却不愿见自己的妹妹王丽,害得妹妹到处报警。按照常理判断,王静被限制与亲人和媒体接触,除非是警方所为之外,其他任何人都没这个胆也没必要。警方这样做,除了让杨佳尽快坐实死刑人头落地、掩盖上海警方当初殴打杨佳、营造奥运会和谐社会氛围的解释,没有其它理由。王静被警方非法限制自由,不能说话;杨佳被羁押,不能说话。真相只存在于上海警方的肚子里,恐怕都不会出现在公文里面。司法腐败成为中国制度腐败的最显著表征。即使一桩刑事案件都是如此荒诞,何况无数的政治案件。

人们有足够理由怀疑,上海警方是在故意拖延到本月底一审判决时间,极有可能不公开审判,御用律师在场,那么,杨佳案的真相将永远被掩藏,杨佳就可能成为一个屈死鬼,死得不明不白。

7月18日,上海电视台播出杨佳的镜头。据有观众介绍,杨佳戴着手铐,手腕有明显伤痕和血迹,表情木呐索然。上海警方作为直接当事方,本应回避杨佳案,完全脱离侦查、起诉、判决、聘请律师等环节,方才显示司法公正。另外,南方周末在《杀人者杨佳青春档案》引述一位知情者“深喉”话说:当初上海警方在带杨佳“偷自行车”回派出所调查时,7、8名警察殴打了杨佳。因为杨佳杀死六名上海警察,那么,上海警方极有可能在关押杨佳期间,对其采取殴打、断食虐待等报复性行为。

所以,公开审理杨佳案,第一可以在法律上确认上海警方去年殴打致残杨佳的真相,第二可以验明杨佳被羁押期间是否受到虐待。公开审理杨佳,既给上海警方机会,也给杨佳公平机会,况且在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的前提下,公开审理是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权利。尽管司法如此黑暗,我还是呼吁在看守所给予杨佳免于酷刑的人道待遇。蛮横的官权逼迫一个善良青年成为杀人犯,罪不在个人,而在这个制度。杨佳罪不致死。杨佳免死,将有利于缓解一触即发的民愤,为人人厌恶的司法机关,多少增加一点加分,挽回一些颜面。

从目前杨母“下落不明”和警方强制指定杨佳辩护律师来判断,上海警方是在故意掩盖真相,其判决的公正性值得深切地怀疑,此案更值得所有具良知的中国人关注。每个中国人关注杨佳,其实是在净化个人的法制生存环境。司法独立、新闻自由和多党制,是中国制度转型的必由之路。中国制度转型,将比其它国家更为艰难,常规的、平和的方式,不适合中国,已经和将要夹杂剧烈的官民对抗和利益分化。

杨佳无意间将中国制度转型的急迫性轻轻地推动了一把,非常悲壮!他将悲哀地成为个人寻求正义的榜样,尽管在正常社会暴力总是差一点就是万恶的。我们可以不信服并不鼓动暴力,但在一个不正常社会,法律不能引导公平、正义的时候,个人如何寻求公正?中国制度安排的极度残缺,将由无数个好人血流百步来证明。谁让中国人生活在陈胜吴广时代。所有人都需要付出代价,不管以何种方式,这是中国人的宿命。中国制度转型已经和将有许多推动者,推动的方式和程度不尽相同,但在中国语境下,不得不承认,杨佳采取的剧烈方式,也是撬动制度转型的方式之一。

2008年7月20日

辛可:对株连迫害的扩散和泛滥说不

2008年,眼花缭乱的焦点新闻让受众应接不暇,面对部分民众“幸灾乐祸”的观望和当局杯弓蛇影的打压,我更乐于看到中国社会中出现积极的变化——比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瓮安事件发生后的谈话,但是,不得不承认,政府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存在太多令人失望的地方,其中,有两条新闻引起了我对株连迫害进一步扩散的担忧:杨佳袭警案发生后,杨佳的母亲被上海警方带走“协助调查”,迄无任何消息;奥运当前,《新京报》报道称“公路旅客进京将逐一安检,一人无身份证全车遣返”,这一报道立即遭到河北警方的否认,但河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对此一报道的“否认”却语焉不详,并无详细解释,反观《新京报》的报道,“一人无证全车遣返”的说法来自河北涿州公安检查站安检一线工作人员,因而具有相当的可信性,考虑到政府在处理某些敏感问题上常有言行不一的做法,有理由怀疑这是一种不公开宣示、却会被实际执行的规定,一线安检人员很可能通过这种不公开宣示的政策迫使入京车辆的驾驶员逐一检查乘客的身份以减少其工作量,经验告诉我们,对官员的表态,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对此,我们尚需拭目以待,而且,这样的传闻并非孤例,《京华时报》报导,北京将实行市场间违法经营者联动惩罚机制,如某一商户售假,与其同一个市场的商户如发现需举报,否则也会受处罚。

严格说来,“一人无证全车遣返”和联动惩罚应属于连坐,狭义概念上与株连有一定区别,株连主要是针对具有血缘关系的无辜者的惩罚,连坐的惩罚则主要依据与“违法者”地理关系上的相近性实施,但株连也好,连坐也好,均违背了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罪责自负,现实表述习惯上,人们也往往不加过细的区分,本文依一般表达习惯,将其统称为株连。

之所以特别关注这一问题,是因为我们看到,如果公权将惩罚的鞭子抽到无辜者身上,整个社会几乎毫无抵抗之力,也就是说,株连与否,全赖于公权是否觉得这样的株连是有必要的,一旦它决定采取株连,那么,法律也好,舆论也好,全都束手无策,只能听凭权力者将株连的范围扩大,一点点蚕食现代法治和文明的空间。

改革开放三十年后谈论当下社会与三十年前“政治文明”孰优孰劣似乎没有太大意义,很少有人怀疑我们比三十年前的社会成员享有更多的自由空间和公民权利,但是,如果权利和自由不是来自于政治制度的保证,而立足于政治人物的自觉和赏赉,那么,这样的权利和自由显然是没有保障的,株连现象的回潮和一步步蔓延就是一个明证。

株连是古老族刑的变形产物,在漫长的皇权统治时代,一直是朝廷律令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国建立之后,株连不再作为一种法律原则而存在,但由于传统习俗的影响,株连迫害虽有减少,却始终不曾绝迹,毛泽东时代为株连提供了全面复辟的机会,整个毛泽东统治时期,几乎所有的阶级斗争都有株连紧密相伴,株连迫害登峰造极,甚至发展到刚出生的婴儿便被界定出一生的罪与罚,血缘亲友关系成为很多人长期的梦魇。

文革是株连大范围扩散的时期,却也为株连迫害的式微创造了契机,文革中,原革命阵营中的大量官员因权争失势而连累家人沦为社会另类,如今的党国大员如习近平、薄希来、邓朴方等人都曾深受株连之害,或造成肢体残疾,或沦为乞丐,或失去升学和工作的机会。正是由于这些革命功勋家庭被迫与“地富反坏右”家庭一起品尝了株连之苦,文革结束后,随着“老干部”重新掌握权力,中共高层基本形成了反对株连的共识,加上以胡耀邦、赵紫阳为代表的中共开明派对改革进程的主导,一段时间内,株连基本不再构成对无辜者的伤害。

六四导致了中国历史进程的转折,但总体而言,六四后的政治迫害在强度上较毛泽东时代大为弱化,对政治异议者家人的株连虽然再次沉渣泛起,但由于整个八十年代思想解放的惯性作用,株连的范围和强度都是有限的,即使在此后的法轮功大镇压过程中,株连也没有成为主流,这首先是由于官方意识形态领域的大败退造成了权力的守势格局,另一方面可能也与政治强人仍旧残存的受株连记忆有关。

但自从九十年代起,株连政策借助于计划生育和强制拆迁而重新回潮。与政治迫害中的株连现象相比,计划生育和强制拆迁中的株连面对的不是一种政治势力或潜在的政治势力,更多地涉及经济利益,官员们不太担心这种株连会形成整体反动,最终伤及自身,因而就使其越来越肆无忌惮,而且,启动株连政策的按钮从中央政权转移到了地方官员手中,政绩和利益驱动下,针对社会中下层的株连轻易就会被动用,并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扩散和蔓延。

广西博白、山东临沂等地的计划生育工作显示了计生株连的范围之广,一人怀孕全家逃跑甚至连带几十个亲戚逃跑的荒唐事件在各地的计生工作中大量存在,各地甚至屡屡发生被株连者被打死打惨的恶性事件;至于非法拆迁中的株连问题,综观近年来的拆迁纠纷,基本可以说,哪里存在非法拆迁和暴力拆迁,哪里就有拆迁株连问题的存在,拆迁株连甚至比拆迁暴力更有效阻止了居民对房屋所有权的坚持,“嘉禾拆迁案”作为非法拆迁的象征,清楚地表明了拆迁株连的严重程度,但“嘉禾拆迁”绝非最严重的拆迁株连案例,在各地推行的非法强制拆迁中,政府大量动员当地整体权力体系的力量,以被拆迁人亲属的利益相要挟,用长达几个月乃至几年的时间,逼迫被拆迁人答应政府的拆迁补偿条件,在这一过程中,一般公务员作为被拆迁人的家属往往也成为拆迁株连的人质,其它株连手段还包括停发亲属养老金、老年补助金、不让被拆迁人的孩子上学、拿被拆迁人亲属开办的企业相要挟等等,可以说,一次强制性的非法拆迁,往往就是针对某些被拆迁人及其家属的全面战争。

令人不解的是,当株连已经如此广泛地影响人们的生活,株连的回潮却没有引起全社会足够的重视,尤其是考虑到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已成为株连重点侵害对象这个因素,不得不承认,株连政策的被侵害者没有表现出足够的警觉和抗争意识,这使得我们在不知不觉中逐渐丧失了权利空间,而人们原本可以对此表现出较强的反抗能力。

因为对株连缺少必要的警觉和抗争意识,这一野蛮落后的遗毒逐渐从计划生育和非法拆迁而向其它领域扩散,比如浙江省文成县的大学毕业生兰瑞锋报考公务员时,因为一个十多年没交往的舅舅处在刑事处罚的缓刑期而未通过政审,导致成绩名列第一的他失去了工作的机会,大连市《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合同制接线员招考简章》则直接规定“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不得报考”,而在一些农村地区,针对基层公务员的株连早已不限于计划生育和强制拆迁,在涉及集资、清债、群体事件以及其它官民矛盾纠纷中,一般公务员身份都可能成为要挟其亲属的有利手段,甚至可以说,他们成了最容易被株连政策绑架的人群。

除此之外,腐败官员失势时,其家人也很容易成为株连政策的受害者,如江苏阜宁县城管局市容科科长刘萍,在其岳父朱月琳(原阜宁县人大副主任)涉嫌受贿被立案后,遭到与朱月琳有矛盾的原阜宁县反贪局局长晏爱华的报复,无辜被关押五个月,其间遭受多种令人发指的摧残。这足以显示株连政策所侵害的对象已不限于社会底层。

杨佳母亲的“失踪”和奥运进京“一人无证全车遣返”的规定可能都只是特例,但它强烈而及时地提示了我们株连问题的严重性,让我们感到可怕的是,当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既无力抵抗,也无力掀起舆论抗争的声势,只能听凭官方权利的摆布,无论如何,相对于株连迫害的恶劣性质和株连迫害的广度,这样的状况是不正常的,株连迫害的非法性无庸争论,反对株连迫害的声音也会在体制内获得理解与认同,除了可以享受各种特权的少数官员,株连对中下层民众的伤害往往是没有选择的,任何人都可能遭受这从天而降的灾难,因此,全社会没有理由保持沉默。

与一般侵权事件不同,在官权的控制下,株连迫害的受害人取证十分困难,法律维权的成本之高、成功率之低,使人们很难寄希望于法律维权,目前而言,对抗株连迫害的最有力手段是舆论力量,这就需要我们保持一份警惕和愤怒的本能。我们不能等到灾难落到自己头上才意识到株连迫害的罪恶,聪明的做法是:在别人遭受株连迫害的时候,发出你自己的声音,以消除株连迫害存在的环境,这不仅是维护别人的权益,也是防范自身遭受无妄之灾的必要选择。

刘逸明:“官逼民反”的真实原因在于现行政治制度

让很多人始料未及的是,原本以为会充满欣喜的2008年竟然是灾祸不断,四川大地震的痛苦尚未在国人的心中平息,贵州瓮安又发生了官逼民反的骚乱事件。正当不计其数的民众对瓮安骚乱的官方说辞发出此起彼伏的质疑声时,中国最大的城市上海又发生了北京市民杨佳暴力袭警的惨剧。

在官权早已泛滥成灾的今天,看似平静的中国大地其实处处都是沉默的火山,一有合适的机会,这些火山就会义无反顾地爆发。所以说,瓮安骚乱也好,杨佳袭警也好,都是现行制度下的必然产物。面对此类重大的社会事件,熟谙中国社会现状的人都不会不知道,虽然暴力抗争不足取,但以暴力去抗争却是民众的无奈选择。这些事情发生后,官方最需要做的事情不是怎样去惩罚肇事民众,而是应该去深刻反思自己的政策和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和有效地遏制这种事情的发生。

然而,纵观这些年的各种群体性事件,几乎每一次都被官方的喉舌媒体定性为“打砸抢”事件,几年前的东洲血案是这样,今天的瓮安骚乱也是这样。而那些平日里和平理性的民众在奋起抗争以后,他们一下子就变成了“暴徒”,变成了“不明真相”、“被人煽动和利用”的傻瓜。中共喉舌媒体在民众响应官方号召的时候,往往将民众的眼睛说成是雪亮的,而在反对他们的时候,就将民众说成是“不明真相”的愚民。这种前后矛盾的宣传腔调让人作呕,让人清楚地看到中国媒体彻头彻尾的官方喉舌本质。

当时光的车轮驶进21世纪的今天,互联网的发展已经大大开阔了人们的视野,官方的喉舌媒体也无法继续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去操控民众的意识形态,因为互联网能迅速和全面地传递真实的信息。如今,被中共视之为治国法宝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的三个代表早已经被扔进了意识形态的垃圾堆。在网络社会迅速发展的时代,有着独立思维能力和怀疑精神的人越来越多,一切歪曲事实真相的官方报道都难以取信于民,并适得其反地促进着公民社会的不断壮大。

瓮安骚乱发生后,中共喉舌媒体新华社率先以官方口径发布了报道,当网民看到该报道后,纷纷在各自活动的网络论坛上对新华社所披露的情况进行了质疑和反驳。新华社对瓮安骚乱的说辞和此前的西藏骚乱如出一辙,这使得一些原本都对官方发布的西藏骚乱报道信以为真的网民也开始怀疑那些报道的真实性。中国的传统媒体可以说已经被官方控制得滴水不漏,我们在电视、报刊上面所看到的几乎都是官方一边倒的报道,但在网络论坛以及海外媒体上,我们看到的却是截然相反的情景。为了防止真相蔓延,中国有关部门下令网络媒体加紧删除针对瓮安骚乱的不和谐评论和网络论坛上不和谐的帖子。在稍微有头脑的人看来,这是当局做贼心虚的一种表现,既然是“打砸抢”违法事件,为何不让网民谈论,为何不允许独立媒体进入事发地点采访?

2008年注定是中国的多事之秋,上海袭警案紧跟着瓮安骚乱而来,当闸北分局警察6死4伤的新闻出现在各大媒体上时,中国网络似乎成了欢乐的海洋,绝大多数网民都为北京市民杨佳的行为拍手叫好。非常巧合的是,杨佳袭警的时间和楼层以及袭警结果都非常奇妙,遇刺警察分布楼层分别是1、9、21,而袭警那天也正好是中共建党87周年的日子,警察死亡6人,伤4人,这使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1921年的7月1日是中共的建党日,而“六四”则是19年前中共对北京市民和学生大开杀戒的日子。作为一个无神论者,我宁愿相信这是巧合,但上海警方事后却将案发楼层作了修改,并且将6死4伤的结果改为6死5伤,这在一个没有信仰的官方机构里实在是荒唐至极。

上海警方在之前可谓是臭名昭著、血债累累,不仅仅时常劳教访民,而且还将访民段惠民活活打死。维权律师郭国汀因为承办人权案件而被驱逐出境,维权律师郑恩宠因为帮助拆迁户打官司而被判刑,至今还遭到无端骚扰。异议人士在上海几乎没有立足之地,作家小乔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得选择离开上海到海外流亡。这样一个作恶多端的群体可以说早就令人深恶痛疾,发生袭警事情可以说是一种必然。

袭警事件发生后,你几乎在网络论坛上看不到对上海伤亡警察的同情,而同情行凶作案者杨佳的人则多如牛毛,绝对占主流地位。有很多文采出众的网民甚至撰写古文和诗歌大力赞扬杨佳的袭警举动,“大侠、英雄、勇士”等头衔也一时间成为了网民对杨佳的尊称。表面看来,中国网民似乎在为杨佳袭警这种事情的发生而幸灾乐祸,实际上,网民的这种反应并不出乎意料。

中国的警察在官方喉舌媒体的宣传中往往被誉为“民警”,而公安机关也大多挂着“人民公安”的招牌。然而,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的警察群体就开始日益堕落,到如今,警察群体的正面形象完全已经灰飞湮灭,在大多数民众的心目中,警察就是有执照的流氓,他们不再是维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铜墙铁壁,而是极力维护官权和既得利益集团利益的爪牙。很多人多或多或少地受到过警察的不公正对待,他们之前只是缺少表达的勇气而已。杨佳袭警事件的发生为我们以及官方提供了一个了解真实民意的绝好机会。

上海警方在起初发布袭警案消息的时候,曾向外界透露杨佳是报复杀人,但随后就将该消息撤消。很明显,上海警方是不希望让外界知道他们在之前冤屈和虐待过杨佳,归根结底,还是想维护自己的形象。杨佳袭警的目的性如此之强,并且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如果不是报复杀人是难以让人信服的。如果上海警方一定要否认是报复杀人,那么,就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杨佳患有精神病,而精神病人杀人是不用担负刑事责任的。这就使得上海警方陷入了两难境地,要么承认自己先前曾对杨佳有执法犯法的行为,要么将杨佳鉴定为精神病患者。

为了显示所谓的公平公正,上海警方指定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谢有明为杨佳的辩护律师,而从谢有明向媒体透露的消息看,他并非是真心诚意地为杨佳辩护,而是希望置杨佳于死地。一个和上海警方有密切关系的律师竟然被指定为杨佳的辩护律师,上海警方可以说又是在执法犯法,向来精明的上海警察原来连瓜田李下的道理都不懂。

上海警方在袭警案发生后,迅即将杨佳的母亲以“协助调查”为由强行从北京带到上海,时至今日,我们仍然看不到杨佳的母亲在媒体上发出的丁点声音。与其说是上海警方要杨佳的母亲“协助调查”,倒不如说是上海警方要封杨佳的母亲之口,好让他们在此案的调查和审判过程中暗箱操作。不仅如此,上海警方还不辞辛苦地将透露杨佳曾在闸北分局留置盘查过程中遭殴打,致使杨佳生殖器受损而无法生育消息的苏州青年郏啸寅抓到上海。虽然上海官方媒体发布的消息说郏啸寅是在故意造谣,但绝大多数人仍然相信他所说的是事实。从上海警方这些“灭口”的举动来看,他们这回不置杨佳于死地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估计很快我们就能看到法院对杨佳的死刑判决,这样的结果除了会将杨佳在民众的心目中彻底推向英雄的宝座之外,也会进一步将警察群体推向了人民公敌的位置。

被杨佳杀死的警察与其说是被杨佳杀死,倒不如说是制度的牺牲品。每一个警察在家里或许都是一个称职的丈夫和慈祥的父亲,但在穿上警服之后,其人格就严重分裂,他们在普通老百姓的面前是那样的不可一世,是那样的耀武扬威,那样的暴戾残忍。同样,与其说杨佳是一个杀人凶手,倒不如说他是一个敢于用自己的生命去向强权挑战的勇士。常言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在警察群体时常借维护稳定之名而大胆作恶的时候,或许杨佳这样的人可以让他们有所收敛。

当然,暴力毕竟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最合适方式,很多人在为杨佳的行为叫好时,更应该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去推动中国的民主进步,而各级政府也应该在杨佳袭警案之后深刻反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尤为迫切的是,要让警察群体真正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而不是一味地充当官方的暴力工具。

2008年7月15日

独立中文笔会关于本会会员杜导斌被警方收监的抗议声明

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惊悉,本会会员杜导斌于今天上午11点左右在湖北省应城市医疗改革办公室工作地点被警方带走;警方指称杜在其缓刑期中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发表了100多篇文章,将其缓刑改为收监服实刑。随后,孝感市公安局及其所属应城市公安局人员搜查了他的家,抄走了电脑及一些文稿材料,包括亲属寄放其家的电脑和家属在其过去被拘押期间收到的慰问信。

但是,警方除了为杜的家人留下一份抄走物品的清单之外,并没有出示法院的新裁决或任何其它书面文件,也未通知其家属任何关押地点和联络方式。

杜导斌,现年43岁,中国著名异议作家,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于2003年10月28 日被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1月10 日逮捕;2004年6月11日被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其26篇文章的部分内容定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但根据缓刑规定获释回家。杜随后提出无罪上诉,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同年8月4日驳回;此后多次向各部门申诉,包括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起违宪审查控诉,但均未获回音。

鉴于:

1)杜导斌于2004年6月11日根据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获释,到今年6月10日应已通过“缓刑四年”的“考验期”,只因其提出上诉就将其“考验期”延长至今,显然是对被告人依法上诉的额外惩罚,有违法理,是中国改革开放前滥用恶法的重演。

2)对杜导斌的原判决和目前的收监关押,既违背了保障言论自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和中国早在10年前已签署的《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国际》第19条,更损害中国政府早在7年前获得北京奥运会主办权时关于改善中国公民的人权承诺的声誉和全世界对中国社会进步的期待。

为此,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强烈抗议湖北省孝感市有关当局在奥运会前18天将杜导斌收监关押的行动,并呼吁:

1)立即无条件释放杜导斌,并尽快归还所查抄的所有私人物品;

2)确保杜导斌在被关押期间的人身安全,以及会见律师和亲属的法定权利;

3)国际社会敦促中国当局近快履行奥运承诺,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前释放包括本会其他会员师涛、张林、杨天水、力虹、严正学在内的全部因言获罪系狱者。

(2008年7月21日)

来源:独立中文笔会网

杨恒均:海外华语作家不应该是弱势群体

【本文根据参加两次澳洲华人华侨作家和文友聚会时的讲话和发言整理而成】

过去两年我接触了一些美国和澳洲的华人华侨作家(主要是用中文写作的作家),也阅读了海外华人作家的不少作品。有了这样一个印象,他们作品主题的格调比较灰暗,要就是给我一种无奈、彷徨和无助的感觉,要就是让我感到悲悲切切,很有些郁闷和压抑。这样的作品看多了,就感觉到海外华人华侨作家成了一个弱势群体。

我们为什么写作?因为我们有一个有趣的故事要让人知道,我们有独特的经历要告诉人家,我们有闪来两下光的思想想与人分享,或者我们觉得自己的某种理念值得推广——当然还有其他原因,但总体上来说,无论你作品的格调是什么样子的,作家本身的心里是充溢着自尊和自豪的。写作是强势的,写作者也是强势的。可是,在主流的海外华人华侨作家群的作品里我,我感觉不到这种强势。

也许祖国太强大了?也许华人漂泊海外,无根的感觉最终影响了他们的作品?或者离乡背井让他们至今背负数典忘祖的愧疚?可是,现在又不是文革时期,你真想回到祖国的怀抱,分分钟的事。你为什么不回去?这些年生活在美国和澳洲的华人华侨有几个人投奔大陆?又有几个放弃绿卡和国籍回归祖国?不但没有几个(一个?),而且祖国的同胞仍然在前仆后继地投奔自由。千万别告诉我那只是为了换一个环境或者赚点外汇。那么是什么东西在一边让这些华人作家写出来悲悲切切的作品,一边却支撑他们生活在海外?是否有一种更加强势的价值观取向让他们做出自己的选择?那么这种价值观为什么不能反映在作品里?如果是那样写出来的,作品一定很强势的。

人是靠什么坚挺起来的?作家是靠什么牛逼的?不是靠你口袋里有多少钱,不是靠你的地位多么显赫,不是靠你的作品如何包装,——靠的是思想和信仰。而恰恰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我们华人华侨还是比较有优势的。前面发言的来自深圳大学中系的钱超英博士给我很多启示。

世界历史上发生过很多次移民,例如出埃及、传教、地理大发现、殖民、甚至侵略战争等,每一次人口大迁徙,移民们都是在一种坚强的信念和核心价值观的支配下(例如宗教信仰),所以,无论他们走到多么落后(如亚洲)多么蛮荒(如美洲)的地方,他们都带着自己的信仰和图腾。

可是唯独世界上最大的一次移民——中国人向世界各地的移民却不是这样,中国人信仰的是土地和埋在土地里的祖先,这就注定他们一旦离开自己的土地,就仿佛有种失去了信仰和核心价值观的悲切,这种悲切一直反映在他们的文学作品里。记得老一辈中国人出国时常常用瓶子装一瓶家乡的黄土,带在身边和自己一起飘洋过海。我很怀疑那瓶黄土是否能够寄托那么多的爱、信仰和核心价值。相信上帝的西方人也移民,他们在移民的时候,在心口划一个十字,嘀咕一声“愿上帝与我同在”,于是即便离乡背井了,也没有那么悲悲切切,为什么?因为上帝和他一起到处跑,他们并不孤独。

我想,华人作品中的某种彷徨和悲切就与这种境况有关,我说的是第一代华人作家,这种情况在第二代华裔子弟中不可能存在了,大家也看到了。对于第一代移民,他们离开了祖国,却更爱国,在他们心里,那个国就是那块土地。他们爱国不是爱那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或者信仰,可却偏偏被那个东西拖累。

当然,移民们受到在中国大陆的教育和宣传的影响,早就有了一种核心价值观,但出来后也在骨子里接受了所在国家的价值观——否则他们会回到他们认同的价值观国度里去生活和工作。这两种价值观的冲突,造成了很多华人的双重人格。例如他们知道如何去使用民主和自由的普世价值观在所在地争取自己的福利,去抗议和嘲笑当地政府和最高首脑,可是,他们却在另一方面表现出对来自中国大陆权威的敬畏和害怕。我讲过好几次,我在大陆写批评文章,来到国外,好多华人华侨走近我给我支持,使用的词语竟然是“你很勇敢”,而当我问我有什么勇敢之处的时候,他们就会悄声告诉我:我们也知道那些道理,就是不便或者不敢写,有人盯住我们。他们说的谁盯住不言而喻了。他们的话让我有一种想流泪的感觉。我分明地看到了华人华侨内心被两种价值观交替支配的凄楚。

几千万的华人华侨,多少个优秀的作家?台湾才两千多万人口,出了那么多优秀的文学作品,如果海外华人华侨作家也写多一些,华语读者有福来。他们其实应该写出远远超过大陆作家的更深刻的作品。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他们的写作没有被人限制,他们的眼界明显比大陆作家的开阔,他们的经济状态也比大陆作家要强很多。

可是,很多华人作家都在战战兢兢地用祖国加给他们的思想(有些甚至在祖国已经过时了)来检视他们的现状和内心,这实在是可悲,我倒是认为他们有必要用自己的现状来检验一下祖国加给他们的核心价值观、思想和信仰——如果它曾经让他们有信仰的话。

把自己弄成弱势群体,发不出声音,也和大陆的出版界有关,你如果不承认他们那个核心价值,你写出的书就无法在大陆出版,你想拍的电视剧也就无法开拍。一本无法在中国大陆出版的中文书,和不能在中国发行的中文电视剧,自然是没有任何经济效益的。可是,华人作家必须记住,想出版书和拍电视剧都可以理解,如果就此而改变我们背井离乡来到海外拥抱的核心价值观,而去迎合那种我们谁也不再相信的被人强加的核心价值观,你不但写不出什么好作品,而且,你甚至写出毒害人的垃圾作品。大陆的作者写那种作品得心应手而且“问心无愧”,可是,如果你自己身在海外,却去为了某点蝇头小利和名声迎合你自己也不愿子女生活其中的“核心价值”,那就不可取,甚至有点可鄙了。

如果说以前我们和祖国隔着千山万水,那么现在有了互联网,边界荡然不存了。在互联网上,世界已经统一了。我们华人的声音实在是太重要了,例如国内有些人在那里吵起了普世价值,有人让我写文章推广普世价值,我真感到悲哀,为什么?因为如果我现在去和一些弱智和脑残的人讨论要不要普世价值,我怕出国后被海外华人华侨朋友嘲笑。我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为什么还有人抵制普世价值,各位海外华人华侨朋友,特别是作家朋友,你们告诉我,你们中有一个人不承认普世价值吗?

我一直坚信,中国的变革一定不能少华人华侨,事实上,如果大家不那么自卑和自傲的话,应该很清楚我们的历史:中国过去一百年的每一个变化和进步,都是海外华人分不开的,甚至可以说,没有海外华人,没有华侨孙中山,中国人现在甚至连头上的小辫子都还留着呢。再悲观一点说,如果中国不在一百年前国门被打开,如果一切靠我们自己在那里折腾,在黑暗中徘徊,估计再搞上几千年的皇帝时代,也是有可能的。中国必须继续开放,新的东西必须继续进去,而把这些东西带进去的,只能是旅居海外的华人华侨。可惜,现在有些海外华人华侨只看大陆在海外办的几份中文报纸,甚至连上学都想进“孔子学院”了,悲哉!

我不能要求华人华侨强势起来,但至少可以希望和我一样写作的华人华侨作家要强势一点,牛气一点,你们很了不起,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比起国内的作家,大家的优势实在太多了。我们生活在普世价值下,我们也基本上接受了普世价值,可是我们的很多华人作家在涉及到大陆问题和写书时,就迷糊了,或者本能的倒退了。你不用迷糊,我们这个群体是中国人力最有权力大声喊:普世价值就是世界潮流,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现在争论要不要普世价值,正如百年前争论要不要共和,是要共和还是要皇帝一样可笑。华人华侨如果够强势的话,大陆现在就不会出现那么多无赖跳起来攻击一些主张普世价值的进步人士,而会有相反的情况出现,我们义正词严地质疑每一个同胞:你承认以人为本、尊重人权、民主、自由的普世价值观吗?你不支持?那么,你支持什么?你支持的价值观是什么?质疑他们,大胆地质疑他们,告诉他们,如果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子女长期骑在普通民众头上作威作福的话,他们会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也许被他们骑在胯子下的大陆普通民众没有这个能力发出声音,但广大的有良心和良知的海外华人华侨特别是作家群有这个义务、责任和爱心!

华人华侨作家们站在历史的分界线上,站在文明冲突的分水岭上,无论在价值观上,在对历史的和未来的认知上,他们都应该很牛逼的。对祖国的思念、对同胞的爱、对家乡土地的眷恋原本应该让我们变得更加坚强,而不是沦落为远远望着权势望洋兴叹的弱者。

我原本算不上华人华侨,我是中国大陆人,也生活和工作在那里。这些年由于出来多了,也沾了华人华侨的光,自从我认识到华人华侨的优势后,我就觉得应该写一些文章,而且写起来觉得很顺手。为啥?因为国内现在争论的很多东西都是在先进国家二十年前甚至五六十前早就盖棺论定的。也是被几千万海外华人华侨亲眼见证了的。例如国内一帮人整天在说海外一小撮反华势力,也对一些外国元首很讨厌。那么海外华人华侨就应该告诉他们,那一小撮反华势力到底是谁?在华人华侨眼中,到底是谁在阻挡中国的进步和发展!很多华人华侨有了当地国籍,有了投票权,他们正用自己的选票参入当地政府首脑的更换,他们人数已经多到改变当地历史的地步。他们应该告诉大陆同胞:你们如果要想掌握历史和自己的命运,应该和我们一样,先去掌握那张选票!

历史已经终结,理论其实也差不多无法发展了。国内现在很多方面的争论,都是在玩文字游戏。也许过不了几年,大陆的朋友就会看到,那些所谓的研究“特色”的理论,几乎都是在小心翼翼地如何不触犯统治者、如何让利益集团的子女们继续贪污腐败到上百亿上千亿的情况下,能够给普通百姓分一杯羹;至于大陆的文学作品,可能要不了多少年,其中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都会直接送进焚化炉。而对于绝大多数华人华侨,他们现在就都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其中有些生活安稳了,子女已经完全融入了所在国,他们没有兴趣关心大陆了。但更大一部分人,却仍然心系祖国,他们之“不关心”,其实是认为自己的关心不起任何作用。我想这是很错误的,以目前海外华人华侨的人数和势力来说,我们的关心将意义非凡。

别忘记了,无论你走到哪里,无论你在所在国过得多安逸和舒适,你至少在心里还是一个中国人,对于海外华语写作者就更是如此。如果你能够更开阔眼界,打开胸怀的话,你的文字里就不会有太多的悲切和迷茫,我在这里希望华人华侨作者强势一点,你们心中的信念和爱足以让你们成为中国各个族群里对前途看得最清楚,在历史进步的道路上走得最快的一群优秀中华儿女。

杨恒均 2008-7-18 澳大利亚悉尼

杜导斌再次被湖北孝感警方拘捕

奥运临近,各地警方加紧整肃所谓的“不稳定因素”,继黄琦等人被警方抓走之后,湖北异见人士杜导斌于今天被当地警方带走。

今天上午11点左右,孝感地区和应城市的七、八警察闯进杜导斌的家中,宣布对杜导斌进行缓刑改实刑的处罚。理由是杜导斌在缓刑期间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在海外发表100多篇文章,外出不请假,接待客人不请示,不向当地警方定期汇报思想。

警察还抄走杜家的两台电脑、书稿和书信等物品。其中的很多信件是几年前杜导斌在狱中时社会各界写给杜的儿子与妻子。

杜导斌于2004年6月11日被判三年缓刑四年,按照刑期缓刑期间已过。但杜导斌进行了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于2004年8月3日下达。按照最高法院1964年9月19日关于缓刑期限批复,对被告的缓刑考验期应从二审终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现在还很难确定,湖北警方的动作是警告性还是真的恢复实刑,如果恢复实刑,杜导斌就将在监狱中服刑2年5个月。杜导斌是2003年10月28日被捕,2004年6月11日判缓刑被释放,陷狱七个月。

按照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缓刑改为实刑应该由公安部门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下达判决。但杜导斌被带走时,警方除了为杜的家人留下一份抄走物品的清单之外,并没有出具抓捕杜导斌的任何法律手续。

余  杰:中共可能避免瓦解的命运吗?

美国著名学者林茨(Juan J. Linz)和斯泰潘(Alfred Stepan)所著的《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南欧、南美和后共产主义的欧洲》一书,是当前分析该主题的最为全面和深入的著作,也是衡量未来该主题研究的标尺。本书力图同时分析三个地区超过十五个国家的民主转型与民主巩固的问题。作者重新概括了当代非民主政体的主要类型,并探讨了每种类型向民主转型的可行道路和民主巩固所要完成的任务。作者提出了对民主的巩固而言必需的五个场域——公民社会、法治、官僚机构和经济社会。这本著作对于期待民主转型早日到来的大部分中国人来说,具有相当重要的参考价值。中国的民主转型何时可以到来?中国在政治转型的过程中是否能够避免大规模的暴力冲突?转型之后民主制度如何在中国巩固下来?这些问题全都悬而未决,不禁让真正的爱国者忧心忡忡。

我尤其对书中论述的苏联和东欧的民主转型及巩固有浓厚兴趣。以前,人们在论及苏东剧变的时候,总是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性的集团来描述,至多对苏联与东欧诸国的历史传统和专制程度的差异有粗浅的认识。而在该书分析“后共产主义欧洲”的部分中,对东欧各国政治转型之差异的论述,发前人所未见,可谓一针见血,鞭辟入里,发人深省。两位学者提出了“政权瓦解”的概念。所谓“瓦解”,不同于政权被推翻,也不同于通过谈判进行改革和转型的模式。“瓦解”是呆板、僵化、缺乏精英代表的后果,统治者无法抢在危机和变化之前做出即时的决定,故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旧制度瓦解,束手无策。对于前共产党国家而言,“瓦解”更意味着共产党及其“变种”从此彻底出局,在未来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不再扮演关键角色。以此概念来审视东欧国家的政治转型,捷克斯洛伐克属于“‘僵滞的’后全能主义瓦解之后的转型”,而匈牙利则属于“始于成熟后全能主义的谈判转型”。表面上看,捷克是东欧地区法律传统最为浓厚的国家之一,还是该地区惟一经历了连续民主的国家以及工业最发达和人口文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这些条件都优于匈牙利。但捷克偏偏没有像匈牙利那样通过朝野谈判来实现转型。捷克的旧政权和共产党在十天之间便瓦解了,而匈牙利的旧政权和共产党则保存下来并继续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那么,为何捷克政权会瓦解,而保加利亚政权通过一个调整、镇压和谈判的复杂过程,最终将转型部分地置于其控制之下?

看来,虽然同样是共产党,但邪恶的程度和方式仍然有所不同。两位学者分析说,之所以捷匈两国转型的路向不同,首要原因是两国的共产党对社会的控制程度的不同以及党内是否存在一个温和的改革派。捷克共产党对社会的控制程度高于匈牙利,党内不存在温和派力量。一九四八年共产党政变之后,捷克变成了东欧共产党国家中最具有斯大林主义特征的国家,历来比较软弱的天主教也遭受到比在东欧其他国家更为彻底和有效的压制。一九六八年的“布拉格之春”运动遭到苏军的镇压之后,捷克共产党内展开了东欧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共产党员清洗运动,那些具有改革思想的共产党员,或者被清洗,或者被迫边缘化并保持沉默。捷克当局对知识界的控制也日趋严密,有观察家指出:“捷克斯洛伐克的大学生活,尤其是社会科学领域,几乎体会不到在波兰、匈牙利或斯洛文尼亚那里通常能感受到的活力、卓越与激情。”从一九六八年到一九八九年,捷克是一个僵滞的、由内部腐化导致的后全能主义政权。与之相比,匈牙利在八十年代中后期便出现了两个党内的改革派,一个是以格罗斯为首的注重经济分权的温和改革派,一个是对法律与政治改革更感兴趣的、由波茨盖领导的改革派。这两个派别互相支持,逐渐削弱了卡达尔的权威并主导了上层变革的方向。

其次,两国在变革前的经济模式不同。捷克在经济上一直坚持计划经济,胡萨克对勃列日涅夫教条全盘认同,从未尝试过任何市场经济的试验。因此,捷克与西方国家的经济贸易联系极少,甚少在这方面受到西方国家的影响与压力。而匈牙利则较早启动了部分的市场经济和准私人财产的试验,新经济机制本身进一步腐蚀了正统的共产主义乌托邦意识形态。在华沙条约国家中,匈牙利最早取消了国家对住房的垄断。私有财产的确立,使得与之适应的新的法律系统呼之欲出。有观察家指出,一九八二年匈牙利的私人财产权改革是一个转折点,经济改革以及新的法律体系创造了一个表达利益的更加多样化与多元化的环境。

第三,两国对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自信程度以及宣传教育力度不同,对各自被镇压的民主运动的历史的认识也不同。匈牙利早在七十年代便开始去全能主义化,卡达尔清楚地将自己与前任、斯大林主义的独裁者拉柯西的全能主义野心拉开距离,当时他宣称:“尽管拉科西之流说过,谁不站在我们这边就是反对我们;但是,我们要说,谁不反对我们就是与我们在一起。”由此可见,匈牙利共产党较早地便丧失了对马列主义教条的信仰。党内改革派在破冰之前便推翻官方史料中一九五六年事件为“反革命事件”的定义,公开将其称为“民族起义”。这一态度使得党内改革派赢得了公众舆论和媒体的支持,并在中央委员会中占了绝对的上风。与之相反,捷克共产党领导层虽然也丧失了共产主义原教旨主义的热情,但他们仍然努力营造一种让民众“活在虚伪中”的社会氛围——最典型的例子便是哈维尔所说的“水果店门口悬挂的爱国标语”。牛津大学历史学家提摩西?加顿?阿什指出:“忘记过去是所谓的捷克斯洛伐克正常化的关键所在。实际上,捷克斯洛伐克政权曾经对其人民说:忘记一九六八。忘记你们的民主传统。忘记你们曾是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公民。忘记政治。作为回报,我们给你们舒适的生活……我们并不要求你们相信我们或我们虚幻的意识形态。我们所要求的一切只是你们表面的、公开的顺从。”捷克的领导阶层,远不具有领袖的个人魅力,缺乏具有改革意识的理想类型的人才,是一帮十足的急功近利的后全能主义者。加顿?阿什写到:“这个党派无异于掩盖只追求自身利益的联盟,这个国家的政治已经是僵滞的……这个被清洗国的、受惊吓的、腐败的统治机器不再有任何改革的动力。比较年轻的政党领袖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但也只是愤世的嘲笑和私下的批评;而大部分的捷克人不再对党指望什么……我从来没有去过一个对政治(实际上是整个公共生活)如此极端无足轻重的国家。”

第四,两国对是否以及何时开放竞争性政治的认识也不同。匈牙利共产党在波兰圆桌会议完成以及第一个非共产主义政府在波兰组建之前,就开始接受竞争性政治。一九八八年底,匈牙利通过了一项新的关于结社的法律,该法律反过来又为多党体系铺平了道路,这项新的关于结社的法律一通过,三个历史性的政党——独立小农党、社会民主党、基督教民主党就宣布它们重新恢复活动。在剧变前夕,在日后的议会中赢得议席的六个党中的每一个都已经成形了。同时,匈牙利共产党依靠党内温和派的努力,也赢得了相当的声誉和民众的支持,正如两位学者在书中所指出的那样:“他们对反对派的软弱的感知以及他们对自身选举前景的评价给了他们信心……正因为如此,他们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接受‘产生不确定结果的确定机制’的原则,这也正是自由民主的核心所在。”换言之,匈牙利共产党的自信来自于较早地接受竞争性的政治。捷克斯洛伐克的强硬政府连这点自信都没有,它不给改革派的中间分子任何在党—国中的发展空间,越僵化便越没有自信。等到他们意识到必须变革的时刻,却已经丧失了变革的最好时机。当民众涌上街头的时候,共产党早已声名狼藉,无法在一夜之间完成对自身的改造;而反对派虽然拥有哈维尔这样的魅力型领袖,虽然表现得很有道义,却不具有与当政者谈判的能力,事实上,它缺乏用于开展战略和战术谈判所必备的制度组织性。长期以来,捷克的持不同政见者们被迫生活在充满迷雾、冷漠无情、支离破碎的社会中,捷克国安部在为政治局准备的报告中写道:“反社会主义对立派”的中坚力量大约由六十人组成,他们背后约有五百个支持者和合作者。这个可怜的数字确实让人沮丧。“七七宪章”的主要成员之一的扬?乌尔班坦率地指出:“他们的估算是正确的;并且一直是正确的……我们相信这个政权是不可征服的,一直到它自己瓦解了。我们不知道如何把我们自己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政治反对派。”重建共产党瓦解之后留下的权力废墟,解决宪法与国家结构面临的合法性危机,成为对以哈维尔为首的新政府的重大挑战,其间还付出了联邦破裂、捷克和斯洛伐克各自分离的代价。

正是以上四个方面的原因,使得捷克和匈牙利两国的转型路径产生了巨大的差异。僵化顽固的捷克共产党成了自己的掘墓人,被人民和历史共同唾弃;而洗心革面的匈牙利共产党则完成了脱胎换骨,成为民主社会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左翼力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前车之鉴,不可忽略。捷匈两国政治转型的差异以及共产党的不同命运,对中共不会毫无触动。中共是以捷克共产党那样“瓦解”的方式离开历史舞台,还是以匈牙利共产党那样“谈判”的方式回头是岸?这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如今,从党魁胡锦涛以下直到乡村党委书记的各级共产党官员,在每日必定念叨三百遍“稳定压倒一切”的紧箍咒,即便如此,他们仍然对未来充满了惶惶不可终日的想象。晚上睡不着觉的,不是异议人士,而是胡锦涛。一名国保大队的秘密警察在恐吓家庭教会的成员的时候,尽管依然蛮横和凶狠,但也自我辩解说:“你不要以为我们是共产党的走狗,我们是在为国家服务,哪个党上台都一样要用我们。”这句话道出了一个难以掩盖的真相:即便是秘密警察,也丧失了对共产党的意识形态的忠诚和信赖。这些迹象表明,中共垄断权力的状况的终结,不是可不可能的问题,而是时间的早迟的问题。那么,如今的中共当局是否会及时地作出某些善意的努力,以避免瓦解的结局,而依然在未来的民主中国占有一席之地呢?

从以上捷克和匈牙利政治转型的四点差异中可以看出,中共的现状只有在第二点上接近匈牙利而不同于捷克,在其他三个方面则接近捷克而不同于匈牙利。也就是说,中共的结局更有可能是捷共那样“剖腹自杀”,而不是像匈共那样“挥刀自宫”。中国自七十年代末延续至今的“改革开放”,实际上仅仅是有限的经济改革,在经济上放弃奄奄一息的计划经济体制,转而部分地实行市场经济并加入到国际贸易体系之中。但是,在其他方面,中共则维持了类似于捷克的“僵滞”状态:首先,在一九八九年血腥镇压了天安门民主运动之后,以赵紫阳为首的开明派彻底出局,中共党内从此不再存在一个能够影响政局的改革派;其次,中共不断地篡改历史,以民族主义取代共产主义作为官方意识形态,也竭力让全体国民“生活在虚伪之中”;第三,中共垄断权力,悬空宪法,严酷打压正在成长中的公民社会,拒绝开放报禁和党禁,中共不愿与任何民间力量谈判,民间也难以聚集起可以跟中共谈判的力量来。对于中共而言,这种统治策略在短期之内似乎可以让政权看起来稳如泰山,其实是祸非福,一旦病入膏肓,则药石无效——中共的“软着陆”将成为泡影。

没有谈判对手,也就没有谈判平台;没有谈判平台,未来中共自身的地位也就没有保障。如果此种情形一直继续下去,中国社会将变得越来越畸形化和刚性化,在这个没有柔性和灰色地带的社会里,朝不像朝,野不像野——在朝,没有温和的改革派;在野,则激发出越来越激进的革命派。于是,顽固的党及其主宰的利益共同体,与怨气冲天的底层社会和弱势群体,难以避免地以硬碰硬的方式狭路相逢,终将同归于尽、化为齑粉。难道这就是中共大小官员所喜闻乐见的结局吗?解铃还需系铃人,中共党内究竟有没有头脑清醒的人士致力于避免出现此种局面呢?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我没有发现这样的蛛丝马迹。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

北京家中

綦彦臣:最不保险的中国保险业—-揭天价年薪的内在机理

“保险”一词,在汉语语境中首先不是商业词汇而属于道德范畴,甚至是很通俗的道德标准,比方说:在某个朋友圈中总有被小集团排斥者,原因就在于这个人不能遵守特定规则。这类众多个案抽象出来的道德经验就是“保险问题”。

仍是在小集团规制下看问题,那个被小众排斥的人,通常被指为“不保险”,即缺乏守约能力或擅长于自定规约即强词夺理地为自己的错误辩护。而这类的强词夺理或自我辩护,在传统文化之本真面目上,就表现为“捎话捎多了,捎钱捎少了”的通俗现象。目前的中国保险业,特别是人寿保险已经处于最不保险的情况,它们最典型的复现了捎多了话、捎少了钱的中国道德本真面目。

所谓“捎多了话”,就是保险推销员往往欺骗性地销售保单——将本来就带有霸王条款的保险合约设计轻描淡写,而代之以天花乱坠地吹嘘本险种的好处,比方说夸大某险种的分红及储蓄功能而弱化其寿险、意外险的功能。有些干脆就是直接以保险标的虚设来套取保险费,比如有的人寿保险公司设计的“十万元意外险”单一品种,需要投保人交4000之保费,其条件是投保人“60岁之前意外死亡”。按目前中国人的平均寿命而言,这个险种设计本身就是为骗钱而量身订做的。

所谓“捎少了钱”,几乎每个投保医疗险种并申请理赔的人都曾经遭遇过。简单地说有两种情况:(一)由于投保人并没有专业背景了解合约条款的含义,因此接受理赔时的实际报销数额与自己的预期相差很远;(二)由于合同规定的医疗服务的强制性,总开销数额大幅度增加,出现投保多花钱(医疗费)的悖论。

出现以上“两捎经典”的最大原因即保险业的道德风险,实在是出于激励机制的扭曲:人寿保险公司为了做大保费收入,以“计件工资”方式激励一线员工尽所有可能推销保单,保费收入的20%至40%不等被确定为激励工资(中值为30%),更有甚者,对待特殊险种(如上指10万意外险收4000元保费者)可突破50%。

接下来的常识问题是:什么样的行业的利润能够超过30%或可接近50%?

保险公司要维持如此高额的工资支出,只有一条道,那就是继续无限制地扩大保费收入,而不考虑理赔(偿付)高峰期的到来。

“再接下来”的问题是:什么样的行业具有这样的特征呢?答曰:一为非法传销活动,二为非法集资活动。

明白了这个逻辑,就不难理解以下两点:第一,保险业高级经理人的天价工资(如某总裁年薪六千万),本质上是按传销逻辑克隆来的;第二,所有的形式合法(如薪酬设计公司的方案、董事会的决议)都不足解决实体正义问题,中国保险业最不保险的判断“翻译”成古典警句就叫——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以上解释可以粗略地归于社会学范畴,而在纯粹经济学观点来看,保险公司支持一线员工保费收入30%(乃至50%)的工资还有顶尖级老总六千万年薪——这么一个机制的另外可能,即在疯狂扩张保费收入之外,尚有一个补偿方案,那就是到股市上去盈利。

正是在这种逻辑下,保险资金才大举进入股票(含基金)市场。然而,近期以来,中国股市的持续“熊样”却让保险资金的补偿之梦破灭了。所以,现在一些巨头公司开始找“转股进债”的路子,即从股市上抽回资金。比如中国人寿早在2008年一季度末,就对外声明“在通胀高企、利率上行的形势下,加大债权投资力度,减少股票投资比重”云云。应当说,从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讲,这样的选择无可挑剔,但是整个人寿保险行业的“两捎经典”即传销本质,其实已经消灭了这个前景。问题仍然是:什么样的行业能够达到30%至50%的赢利水平?并且它愿一分不赚地把利润全部转给债权人——保险公司?

没有这样的可能,如此“真实的谎言”只能导致保险资金向世界资本市场出逃。据一些迹象表明:有的巨头公司已经这么做了,此谓“两条腿”走路。其实呢,结果不外乎两点:其一,把坏的资产扔在国内,好的资产放在国外;其二,高层管理人员通过合法渠道建立自己的“海外账户”与“海外基地”,以备来日不时之需。

按会计学理论来讲,保险公司现在选择的是工资成本集中摊销办法,比如:一笔签约20年的每年收费5000元的保单,第一年给经办员工40%激励即分出2000元,第二年30%即分出1500元,第三年20%即分出1000元;而后不再分成,10万元的保费平均分摊的激励工资才4.5%,看起来并不高。但是,尚有另两种因素需要考虑:其一,低额的固定工资和管理费用没计算在里面;其二,投资到股市和基金的可能损失没有一个预测目标。

同时,可供保险公司选择的投资或发债对象并不具备理想的盈利率,比如从2007年9月初就被允许的保险资金参与京沪高速铁路项目,其建成后的综合年收益率仅仅在8%到12%之间(中值10%)。这样的垄断性高新项目才能带来10%的盈利,那么对于目前高达30%的激励工资支出,保险公司只有接受实际亏损这个事实。那么,它们年报、季报上的盈利是从哪里弄来的呢?途径有二:其一利用上市圈钱并操作本企业股票来套利;其二,编造虚假的会计报表,比如在合理避税之外有偷漏税等。

依我个人从事宏观经济学研究的理论所得以及微观个案观察抽象而论,保险业泡沫已经超过50%,换言之,已经有不少于6000亿的保费收入蒸发掉了。

此外,中国保险行业老鼠会(即传销)式的经营,造成的道德危害已经波及到社会保障即养老保险方面,在一些三线城市,“电脑外办保”已经非常普遍,而“电脑外办保”的收入大都被挪作行业福利或非法投资。

我所说的“电脑外办保”是指这样的一种情况:那些没有充分资格又能通过关系交钱获得养老资格的人,其办保业务往往不被录入社保系统的电脑,而类似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地方国营”一样,被以特定方式处理。比如所有收费手续均为“手写版”,所有资格红本均不填具被保险人原属单位,最重要的是所有收费收入均归经办的社会机构私下支配。初步估计,这项“黑钱”的总量接近500亿。当然,比之于6000亿的保险泡沫,它是小巫见大巫了。

艾未未:审判

7月17日,上海市看守所拒绝了来自北京,由杨佳父亲委托的代理律师熊烈锁。在无法证实杨佳是否获得由自己选择律师的情况下,熊烈锁郁闷的离开了上海。由此而见,上海检方拒绝合法的司法程序,拒绝杨佳的合法权益,拒绝善意和良知,一意孤行企图草率的了结此事。

这里需要提醒上海的是,尽管这是你们的一贯作风,尽管你们有说不出的苦楚,尽管你们总是很有把握,估计这次仍然是错误的估计了形势,必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7。1杨佳案”发生在中国共产党87岁诞辰之时,发生在中国现代化文明程度最高的上海,发生在国家政府行政机关大楼,涉及到警察6死4伤,致使案发后迅 速成为社会公众质疑司法公正的焦点,同时成为社会最为缺少透明度,缺少可信度的同类案件。

司法程序作为社会公器、国家机器的构成、社会伦理的具体体现,必然是国家和全民利益的一部分。此案的性质已远远超越一起由涉嫌自行车偷盗、警察滥用暴力、报复行凶的刑事案件。由于上海警方在涉及事实真相时含糊其词,敷衍了事,回避和掩盖,蒙蔽公众的传统性不良作风,致使 “7.1”事件已经上升为社会检验公、检、法司法公正,检验政府一再试图改善的执政水平,每况愈下的公信力,检验公民的意志与权利,民权与人权在“和谐社会”中的基本保障,等诸多重要问题的焦点。

今天所有的人,也就是那些“养育了你们”的主人们,都期望 “7.1杨佳”案的公开审理。唯有这样,才有可能对公众澄清事实的真相,澄清六死四伤惨案的来龙去脉和前因后果,使此案不至于再次沦为令共和国含羞蒙辱的 冤假错案。公、检、法的公仆们,“你们看着办吧”,认清形势,这也是你们所擅长的,仅仅是为了不要闹出更大的不愉快,为了你们的前途着想。

公平、公正的执法是法制社会发展的必然途径,公开和透明是公平与正义的基石,是任何社会得以稳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任何人在这个问题上含糊其词敷衍了事 都是对社会犯下的更重大的罪行。如此简单的问题,几十年来,在这片土地上,竟然通过无数流血牺牲来博取,由此看出中国的司法公正仍然处在极为原始野蛮的水 平,社会伦理道德仍然无法脱离陈旧意识形态的噩梦,政府的执政水平仍然停留在维护其自身利益,无视国家民众权益,无视社会改革进步,无视公众舆论的具有社 会主义特色的初级阶段。

在试图获得生存权的同时,中国已不得不再次将公平与正义作为社会伦理的基石,上海的公、检、法的人们,试图障碍和阻挠,一手遮天,不觉得是很滑稽可笑的吗?

据报道,杨佳的母亲,一个多年来为伸张个人权力和司法正义的市民,颠沛流离欲诉无门,在其子被拘禁后,上海警方将其带走“配合调查”,至今仍然下落不明。 同样陕西的“周老虎”在被警方刑拘后,其家属至今未获得刑拘的通知。瓮安和玉环之乱后,警方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严打整治”。中国的公检法体系和司法制度的 体制性衰亡,绝对权力构成的绝对腐败,构成了社会持续动荡不安的基本因素,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事,不要说你看不清楚。

追求正义的共产党人,为了人民的利益,哪怕就一次,站出来:公开审理。尊重公众意志,尊重公民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