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学事件到政治阴谋

四分之一个世纪以前,原苏联一批苦於无法正式出版作品的先锋派作家,在一间地下室里,编辑了一部地下文集名曰《大都会》。经历过那段历史的苏联人很少有人不知道这本文集,但是也没有几个人有机会亲自拜读.围绕这本文集曾发生过两次“大都会”热潮,一次发生在该文集诞生伊始的1979年(这次热潮的结果使得这本文集在美国得以出版,而在苏联被全面“封杀”,所有参与此书的作者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罚),史称“大都会”事件;另一次发生在1991年,当时文集首次与俄罗斯读者见面(这次热潮的结果使得曾在1979年处於“被告”和“被审判”位置上的编作者们将当时的“原告”告上了法庭),我在这里暂时把它称作为“大都会后继”事件。这两次热潮在当时的苏俄社会都曾引起强烈反响,其主要人物位置与力量的戏剧性转变发人深思。由於多种原因中国读者对这一事件并不十分了解,本文即试图根据现有的一些材料,对“大都会”事件作一简要述评.

1962年,一批苏联先锋派艺术家在莫斯科马涅什展览馆发起了一个先锋艺术展,目的是争取各种先锋艺术的独立存在权。展览曾遭到了当局的压制,有一些艺术作品甚至被推土机推倒。不过,迫於国内外舆论的压力,当局后来逐渐倾向於默认这些艺术家们的活动,部分官员甚至偷偷购买、收藏他们的作品。这样,先锋艺术在苏联慢慢争取到了自己在阳光下的一席之地。这就是所谓的“推土机”展览.十五年后,1977年12月的某一天,当年轻的苏联作家维.叶罗菲耶夫推开自己家面向一片墓地的窗子的时候,从外面传来了一阵葬礼的音乐声──就在这样的情景下,作家突然想到了一个非常令人愉快的主意:仿造前人故事,举办一个文学的“推土机”展览,使那些为当时官方主流文学所排斥的所谓“流浪文学”能够从地下堂而皇之地走到地上。

叶罗菲耶夫的这一构想得到了叶.波波夫、瓦.阿克肖诺夫、安.比托夫、法.伊斯康得尔等四位作家同仁的鼎力支持。他们组成编委会,向一批出色的、有着自己独特创作个性的作家约稿。这其中既有资深作家,也有年轻的、刚刚崭露头角的文坛新秀。经过一年的努力,到1978年底,他们编出了一本厚厚的文集,其中收入了包括五位编者在内的二十三位苏联作者(安.比托夫、瓦.阿克肖诺夫、贝.阿赫玛杜琳娜、弗?维索茨基、安.沃兹涅先斯基、谢.利普京、伊.利斯尼扬斯卡娅、法.伊斯康得尔、尤.阿列什科夫斯基等)和一位美国作者(厄普代克)的作品。这些作品大都不直接涉及政治内容,而强调在美学范围内做形式性探索──作家们所提交的作品不限体裁,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有些作品的体裁特徵甚至已不十分清晰;超现实主义、超自然主义、新小说派、视觉诗派、荒诞派等当时被“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视作“另类”的创作手法在其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按照平等和审美多元化的原则,编者将这些各具特色的作品彙编成集,并将其命名为《MетрOполь》,即《大都会》。从词源上说,“метрополь”(“大都会”)来自其同根词“метрополия”(即“都会”、“京城”),用它作为文集的名称,意思是作为一个文学事件,该文集发生的地点是莫斯科这个苏联的大都会。另外,“метрополь”也是“метрополитен”(即“地铁线路”)的同根词.在《大都会》1979年版的序言(基本上由阿克肖诺夫撰写)中曾明确地指出,“метрополь”也是“位於世界上最出色的地铁线路之上的首都的窝棚”(在这里,处於地下状态并迅速发展的所谓“流浪文学”被比作莫斯科城下纵横交错的地铁线路)。1

编者们在阿克肖诺夫的母亲、已故作家、《险峻的道路》的作者叶.金兹堡的旧宅里将该文集制作成样书,并在其前言中写道:“只能以现有的形式印刷出版。不得做任何增添与删改。” 2他们把其中两本样书送交国家出版委员会和全苏版权协会审查,以获得在国内和境外发行的许可。出於保留原稿的缜密的考虑,他们又秘密往美国和法国各寄了一本。3

在编制文集的一年中,无论是编者还是作者都没有故意要隐瞒自己正在做的事情,他们做这一切都是公开进行的,甚至还打算在文集正式出版后好好庆祝一番;文集与所谓的“持不同政见运动”并没有甚么联系;另外,克格勃对他们的活动也早已知情。因此,奇怪的是,尽管知道自己的行为有些“出格”,也知道当局可能持反对态度,但是编、作者们却并不认为自己是在做一件将惹来大麻烦的事情,甚至心存侥倖地期望自己也能得到艺术家们获得过的好运.

然而,艺术领域成功的先例并没有给文学领域的模仿带来同样的结果。着名的剧作家尼古拉.克里蒙托维奇后来就围绕《大都会》发生的事件谈论说:“俄国的密谋有一个自古以来就有的特点:即使是最为小心谨慎的阴谋,公众也是很早就知道了,并且不耐烦地等待着结果。俄国的政权有一个自古以来就有的特点:尽管对事情瞭若指掌,它还是从来不曾及时制止阴谋”。直到1979年初,关於一些作家编辑了一部“自由主义”性质的文集的消息已经传遍了莫斯科,而这时的官方机构才似乎如梦初醒,忙乱了起来。时任莫斯科作家组织第一书记的菲利克斯。库兹涅佐夫提出要“熟悉一下”样书,於是波波夫和叶罗菲耶夫两个人一起把一份厚重的、用打字机打出来的文本送了过去。文集的内容立即被複制并分发给一些文学权威。

很快,莫斯科作家组织又把四位元编者找到书记处“谈话”(阿克肖诺夫拒绝出席),谈话的结果使得几位编者感到事态严重,於是在1979年1月19日,阿赫玛杜琳娜、比托夫、阿克肖诺夫、叶罗菲耶夫、波波夫、伊斯康得尔等人向勃列日涅夫和主管文艺事务的苏共中央书记齐米亚宁联名写了一封信,请求弄清楚这一正在变得複杂化的事情。

作家们没有等到对这封信的正式答覆,反而收到了以急件方式送来的通知书,要求他们必须参加莫斯科作家组织於1979年1月20日举行的书记处会议,否则后果严重。在会场上,编者们发现自己处於极为不利的情况:与会者多达五十多位,而且众口一词,都对他们进行指责与攻击。由於编者们打算在1月23日召开文集的首发式,因此这次会议的一个中心议题就是这个首发式。与会者们确信,波波夫等人之所以想到要编辑《大都会》,就是为了在西方发表它;首发式的目的是要扩大《大都会》的恶劣影响,因为“美国之音”肯定会对首发式加以报导;而随后文集一定会在西方出版。会议主席威胁说:“我警告你们,如果文集在西方出版,我们是不会接受你们任何忏悔的。”那些与会的批评家们则一个接一个地站起来,喊叫、发火、恐吓编者们,有人甚至“由於愤怒”而大哭了起来。苏共中央候补委员、擅长“粉饰现实”的诗人、苏联作家协会书记处书记格里巴乔夫则在走廊里用“带着黑话的信任的口气”对波波夫威胁说:“无论你们将怎样解释,夥计们,反正你们要完蛋的!” 4

面对这种事先组织好了的来势汹汹的攻击,编者们除了“英勇”地表现自己之外,别无他法。阿克肖诺夫称作家协会为“强权制度下的幼稚园”,伊斯康得尔表示,生活在自己的国家就好像是生活在殖民地里一样。5

1月23日的首发式本来定在莫斯科一个名为“旋律”的咖啡馆里举行,编者们还邀请了大约三百名文艺界和非文艺界的知识份子参加。然而,谁也想不到的是,克格勃这时直接介入了。他们对此事高度重视,如临大敌。为阻止《大都会》文集影响面的扩大,他们事先通过各种途径威胁那些接到邀请的人,要求这些人不得参加该次活动。克格勃还在首发式当天对咖啡馆所处的整个街区进行严密监视。当文集的编者和作者们按预定时间来到预约好了的咖啡馆时,却发现该咖啡馆早已提前关门,门上挂着“打扫卫生”的牌子,而咖啡馆的周围却有很多陌生的面孔在转来转去。6

也正是在这一天,“美国之音”宣布,《大都会》文稿已经到达了西方,即将出版。果然,《大都会》文集的俄语版以极快的速度在美国由阿尔季斯出版社7出版了(后来还出了英文和法文的译本)。这样,“大都会”事件就迅速升级为一件具有国际性影响的事件。

苏联作协坐不住了,很快作出反应,在发行量很大的《莫斯科文学家报》上“建议”某些作者要在苏联的而不是外国的刊物上发表作品;文集的编者们也被多次叫到作家组织接受克格勃的问话;而且,几乎所有参加该文集创作的作者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压力与恐吓:他们的书被禁止发行,图书馆不再外借他们的作品,剧院不再演出他们创作的戏剧。

不过,作协的领导们也知道,事态扩大后,单纯的法律、行政手段很难达到预期的遏制效果,於是,另一种更为“温和”却很是打击要害的手段得到了採用。1979年2月19日,《莫斯科文学家报》刊登了一组所谓资深作家对《大都会》文集的审查意见。审查者们普遍认为该文集的许多作品带有“诲淫”的性质,而且在艺术上也毫无可取之处。

菲利克斯。库兹涅佐夫在《我为〈大都会〉难为情》一文中这样表明自己的态度:“对刑事犯罪、粗俗的黑话语彙的美化,假斯文,都已昭然若揭,而且实际上,《大都会》文集的全部内容从原则上讲是与苏维埃俄罗斯文学最根本的人道主义传统相矛盾的……不应该用髒斧头煮宣传汤,假借关心拓展苏联文学的创作能力来搞拙劣的政治挑拨。” 8在政治上定性之外,着名作家、时任苏联作协书记的邦达列夫以不屑一顾的姿态谈到文集的艺术性,认为这些作品是“自然主义的粗制滥造,很肮髒,看来无法认真地谈论它们艺术上的得失”。在文学界青云直上、很快就将进入作协领导核心的卡尔波夫认为:“我认为在这里甚至用显微镜也看不到文学的迹象。” 9同样即将成为作协领导的丽玛。卡紮科娃则认为文集中的作品是“垃圾,而不是文学,是一种近似於病态的写作狂式的东西”。另一些“批评家”对文集的思想倾向表示出了“忧虑”:表现积极的古谢夫表示自己“为那些青年作家,包括参与该文集创作的青年作家的命运感到深深的担忧”,因为“青年作家是不是像叶罗菲耶夫那样描写男女厕所,或是像波波夫那样只写酗酒和性变态,对我们来说并不是无所谓的”。意识形态战线的着名“斗士”古德里亚夫采娃和莫蒂廖娃对该文集“思想的清晰性”表示痛心的担忧.而自身创作平平、时任俄罗斯联邦作协书记的顺季克则威胁道:“你这个阴谋的参与者,将会成为最廉价的政治投机的对象。” 10

在当局一味高压的情况下,《大都会》的编、作者团结一致,坚决不予妥协,使得官方极为难堪。为了杀一儆百而又不过分冒犯国内外舆论,骑虎难下的苏联作协又想出了一个对策:尽管五位编者中最为年轻的两位作家──波波夫和叶罗菲耶夫在此前已经加入了作协,库兹涅佐夫却散布流言说他们不是作协成员,他们的加入申请被拒绝了。在当时的情况下,这种流言实际上意味着把这两位作家“开除”出作协,而“开除”则意味着这两位作家实际上被永远剥夺了通过正常途径发表作品的权利,并同时丧失了生活开销的一切正常来源。 这一蛮横的行为遭到了文集编、作者们的一致反对,阿克肖诺夫、比托夫、伊斯康得尔、利普京和利斯尼扬斯卡娅等联合上书,表示要以退出作协的行动抗议开除叶罗菲耶夫和波波夫。着名女诗人阿赫玛杜琳娜也写信表示抗议.

国际舆论也没有放弃对此事的关注。1979年8月12日,《纽约时报》刊登了厄普代克、冯尼格特、亚瑟?米勒、斯泰伦、阿尔比等五位美国着名作家给苏联作家协会的一封电报,电报呼籲苏联作协恢复两位作家的会籍。

到了这个时候,事实反正是瞒不住了,库兹涅佐夫乾脆撕下假面具,在《文学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为何喧嚣》的回应文章,声称所发生的事情是苏联作协的内部事务,当然与他人无涉,而且,说到关心,则他们对苏联年轻作家们的关心“一点也不亚於其他甚么人”。11

不过,尽管有了这篇近乎强词夺理的反击文章,迫於国际舆论的压力,作协及政府有关部门对“大都会”事件参与者们的处理还是不得不缓和下来。他们开始採取拉拢与威胁并施的手段,以恢复波波夫和叶罗菲耶夫的会籍为诱饵,试图要《大都会》的编者们向西方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以此在舆论面前洗刷自己。俄罗斯作家协会书记谢尔盖?米哈尔科夫亲自主持了这一工作。他甚至通过外交途径将身为外交官(苏联驻瑞士裁军大使)的叶罗菲耶夫的父亲从其工作的第一线上紧急调回,以“劝说”其子妥协.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大都会》的编者与作者们对其行为的正义性和正确性并未产生丝毫的动摇,他们并不准备妥协.

1979年12月,俄罗斯作协书记处对《大都会》的参与者们发起了最后一轮攻击。他们对五位编者逐一盘问,连威胁带哄骗地想迫使该文集的发起者们屈服认错.但是,这五位编辑最终也没有作出丝毫让步。结果终於使得失去耐心的作协下定决心,封杀该文集及其作者。这之后,波波夫和叶罗菲耶夫被开除出苏联作家协会,叶罗菲耶夫的父亲被迫“退休”。作为抗议,利普京、利斯尼扬斯卡娅等作家退出了作协,而阿克肖诺夫、尤?阿列什科夫斯基等人更是先后离开了苏联,侨居国外……轰动一时的《大都会》事件就此暂告一个段落。

有意思的是,这次镇压《大都会》的行动恰巧发生在斯大林诞辰一百周年的前夕。后来编者们在接受《纽约时报》的记者採访时曾针对这次行动风趣地说:“……他们就是以此种方式来纪念领袖诞生一百周年的。” 12

此事过后一直到1991年,《大都会》文集才终於得以在俄罗斯与读者见面。虽然由於时过境迁,该文集出版的震撼效应远不及当年被镇压时那样强烈,但是它还是引起了全社会范围内的第二度《大都会》热。

1998年,电视台就“大都会”事件组织了一次纪念晚会,既邀请了《大都会》文集的作者们──他们大多已成为当今俄罗斯文坛的精英,也邀请了当年带头向该文集发难的库兹涅佐夫──他这时已经是高尔基世界文学研究所所长了。在晚会上,库兹涅佐夫仍然坚持自己当年的观点,认为文集中的作品在艺术上是无足称道的,“大都会”事件是一个政治上的挑拨行为。

在这次晚会后,当年送交文集的波波夫要求库兹涅佐夫归还原稿,并赔偿自己精神上的损失,为此还向法庭提起了诉讼.面对挑战,库兹涅佐夫在法庭上再次对该文集的美学价值提出质疑,并说他已经把毫无价值的原稿扔到了垃圾场。不过,理亏而不再有后盾的库兹涅佐夫最后还是承认,原稿仍在世界文学研究所,但强调这是科学院的财产而拒绝归还。波波夫则坚持自己的要求。经过一番交涉,在1998年底,双方达成了和解,波波夫放弃赔偿精神损失的要求,而库兹涅佐夫则将原稿归还原主。事情至此算是有了一个较为圆满的结局,而“大都会”事件至此也可以划上一个还算差强人意的句号了。

非常有意思的是,人们曾对当局如此严厉对待《大都会》的原因作出了种种猜测:作品本身“诲盗诲淫”的说法即使在当年也是很少人相信的,基本上可以排除;有人认为,《大都会》在编辑、出版的时候忽视了出版审查,因而激怒了有关机构;有人认为文集内容是“自由主义”的,与“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相违背;有人认为那些作品确实能够引起许多人的共鸣,因而触犯了苏共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控制权,是对当局的挑战;还有人乾脆认为这是克格勃在其中起了不良的作用。当时任克格勃主管持不同政见者事务的第五局局长、后担任过克格勃第一副主席的菲力浦?博布科夫对以上说法都不认同。作为一个幕后的知情者,他在法庭审理波波夫诉讼案时指出,克格勃本来无意压制《大都会》,只打算将文集在一定范围内出版,以使人们“确信其文学品质低劣”,但是这一想法却遭到了库兹涅佐夫的坚决反对,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当时莫斯科市委第一书记格里申不允许出版该文集──也就是说,《大都会》遭禁、一些人如此起劲表演的原因,仅仅是库兹涅佐夫等人为了自己的仕途考虑而兴风作浪罢了。

综观整个大都会事件,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它由简单的文学事件作为开端,逐步发展为一场政治性的纷争,并从国内政治事件升级为国际政治(意识形态之争)事件,而最终又被作为一个纯粹的政治阴谋而被镇压下去。这种从文学到政治的异化过程在苏联时代是屡见不鲜的,人们比较熟悉的有:帕斯捷尔纳克在获得1958年诺贝尔文学奖之后被迫放弃该奖,郁郁而终,作家达尼埃尔与西尼亚夫斯基於1966年因为作品而获罪入狱,特瓦耳朵夫斯基因为“自由主义倾向”而被迫离开《新世界》杂志(1970年)等。

到底是怎样一种原因导致了这种“异化过程”的发生呢?赫尔岑在总结俄国十九世纪文学繁荣的原因时曾经写道:“没有政治自由的人民,文学便是他们唯一的论坛。” 13问题也许就在於此:当文学被赋予越来越多的政治和社会意义时,文学将不再是文学本身,其面目会被扭曲而变成畸形:在一种情况下,它是热情的政治宣言书,在另一种情况下,它是蛊惑性的宣传品──附着在它身上的各种要求使得它担负起了过多的使命,丧失了自我本体,不再成其为文学了。事实上,文学既可以是一个能够独立存在的现象,又可以是与其他事物结合在一起的现象,它可以描写风花雪月,咏歎自然万物,称颂或者鄙视“永久不变”的人性,也可以描写“火热的”或者是“绝望的”社会、经济、政治生活,揭示人生哲理,展示历史沿革。然而,无论是哪种情况,文学必须首先是文学,而不是政治宣言或者别的甚么.

另外,在文学不受官方控制的时候,充分了解赫尔岑言外之意的苏联当局也意识到了某种危险──他们是熟悉这种危险的,只不过以前他们习惯於让沙皇政府为此操心,而现在,在他们自己掌权之后,轮到他们担惊受怕了。遗憾的是,新的掌权者在同样的挑战面前採取的是同样的应对措施:往往草木皆兵,反应过度,将不合心意的事物宣布为异己而大加排斥。这样,新一轮“愈压制愈写,愈写愈压制”的恶性循环就又形成了。无疑,在这种情况下文学与政治之间的界限是相当模糊的,它们的相互转换将变得极为容易和简单。

在苏联当局看来,创作手法、审美标准、价值体系等方面的一元化可以使自己一劳永逸地摆脱各种各样的麻烦,使不那么驯服的反对者俯首贴耳。於是,随着各个领域内一元化的推行,文学意外地获得了新的政治-社会意义:鼓动、号召群众,图解政策,成为唯一一种意识形态的载体.这样,它就完成了自己的再一种的“异化”过程。

一元化的方针实际上既不现实,又缺乏对世界万事万物规律的理解和尊重:从一方面来看,“纯洁的”状态是违反自然的、不平衡的、脆弱的状态,很容易走向相反的方面。经典的反乌托邦小说《我们》、《一九八四》和《动物庄园》为我们出色地描写了一元化的企图和维持这种企图所需付出的高昂代价.在其他一些作品中,人们更可以看到这种企图的破产.事实上,人性是如此的複杂难测,世间万物是如此的多姿多彩,以至於“一千个读者可以有超过一千个的莎士比亚”,多元化倾向是任谁也挡不住了。

从另一方面来看,既然多元化的倾向无处不在,各种拦阻措施收效甚微,合情合理的对待方式就应该是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而不是增加控制的力量:“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坚决捍卫你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力”。靠了某种强制性的外部权力而获得的“统一”,如果不辅以适当的内部协调,终将难於完成其最终的目的,这是已经被无数的事实所证明了的。

正如有句名言所说的那样:“凯撒的物归凯撒,神的物归神”。“大都会”事件提醒人们:应该无条件地将文学还给文学,政治还给政治,多元化的世界还给多元化的人。这就是人们应该从这一文学事件中得到的一项有益的启示。

註释
1 Метрополь, Москва, 《Текст》,1991,стр. 6.   

2 Метрополь, Москва, 《Текст》,1991,стр. 14.   
3 波波夫后来回忆说,出版文集是一个自觉的需要,除此而外没有别的办法:他们的作品得不到官方的认同,难以出版;这种情况逼得作家们通常要么成为持不同政见者,要么到国外去发表作品。而他希望住在自己的国家里,在祖国发表作品。因此这部文集也可以说是在夹缝中求生存的一个例子。
4 Метрополь, Москва, 《Текст》,1991,стр. 7.   
5 Метрополь, Москва, 《Текст》,1991,стр. 7.   
6 顺便说一下,这个咖啡馆从此关门,没有任何理由。
7 这一出版社因为出版过纳博科夫的俄语作品而在苏联颇为有名;它当时的领导人卡尔?普罗菲尔是编、作者中很多人的朋友,印过很多俄国的书。为了赶时间,文稿先是以电版翻印的方式出版,后来才出了排版版本。
8 Метрополь, Москва, 《Текст》,1991,стр. 8.   
9 转引自《苏联文学的最后七年》,张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北京,1994年,第14页。
10 Метрополь, Москва, 《Текст》,1991,стр. 8-9.   
11 Метрополь, Москва, 《Текст》,1991,стр. 10.   
12 Метрополь, Москва, 《Текст》,1991,стр. 13.   
13 转引自《列宁和俄国文学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3月,北京,第3页。

苗得雨:袭警者杨佳的第一滴血

看了凤凰卫视的《锵锵三人行》,评论的是上海袭警案的杨佳,参加评论的嘉宾都对杨佳为什么会如此愤怒并仇视警察提出了疑问。嘉宾也强调了网上出现的众多支持杨佳的呼声。

其实的确如此,中国的警察往往是权利的化身,并且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共同体,就如同一位嘉宾说的那样“都是自家人”,这也是为什么当你山西警察纠结匪徒暴力打死北京警察事件后很多网民在网上留言“狗咬狗”的原因。

中国警察队伍自身管理松散,但是又将多种特权集合一身,技术上他们能够成为网络警察,利用优势成为顺风耳千里眼,法律中他们又是代言者,在某些案件中执法态度蛮横屡见不鲜。因此在人民心中,这支队伍自然不能够得到多数人的尊重,即便是仅有的尊重,也仅仅限于其暴力威严的惧怕而已。

此次杨佳事件让我想到了几年前的孙志刚,只不过是与孙志刚被最终打死的命运不同,杨佳在认为公平缺失的情况下,选择了暴力的解决途径。这种解决途径固然非法,但是这是否也意味着他没有能够快速的寻找到另外一条合法途径哪?而且,在警察审理之后,这条合法的申诉途径是否告知了杨佳哪?

翻阅了此次杨佳案的多篇报道,突然间让我响起了美国著名反越战电影《第一滴血》,这部拍摄于1982年的影片描写主角約翰。兰博(John Rambo)是一名从越南战场归来的退役侦察兵,回国後,他想寻找以前的战友。结果却发现战友因为接触橙剂致癌而早已去世。对于没有亲人没有家庭的兰博来说,战友的去世让他十分寂寞和消沉。当他漫无目的地在公路上徘徊时,当地的警察前来盘问。他回答说自己正打算去市区找一家餐馆,但是警察将他带到城外,他因此反抗性的走向城内。于是,维护地区治安的警察便以此把兰博带回了警局。当时美国社会对于越战老兵非常歧视,这两个警察的行为也正是这种社会风气的写照。

回到警局後,警察们开始对他进行侮辱式的查问。兰博所受到的屈辱让他回忆起在越南战场被越南人残酷的拷打逼问场面,于是他奋起反抗,打倒了数名警察,抢走摩托车逃入了市郊的树林中。警察们计划搜捕兰博,他们通过调查,才知道这个“逃犯”不是一名普通的退役兵,他曾经是特种部队的成员之一,是一名破坏力极大的危险人物。

最后,兰博通过在战争中掌握的生存技能和作战手法,将警察打得一败涂地。影片最后,他单枪匹马回到了小镇上,并占领了警察局。但是,在他的舊长官杜文劝他投降的时候,一直沉默无语的兰博终于喊出了越战老兵对于社会的不满和痛苦。“打仗的时候,上百万美元的武器我都用过,回到美国我居然连停車場的工作都保不住。”

《第一滴血》电影中兰博只是被关进了监狱,而原著小说中,兰博最后死亡了,直接终结了了电影拍摄续集的可能性。我相信杨佳最终也会因为自己的头脑发热步小说中兰博的后尘,死亡。然而杨佳是否也有心中需要的呼喊哪?没有任何一家媒体报道,因此大众只能够在猜测中继续言语支持杨佳,我认为这是警方自己造成的缺失和公众言语劣势,大众听不到杨佳的声音时只能够想象,这是任何一个人在看到新闻事件后都会作出的猜想,而这种猜想有进一步摧毁了警方的言论……

如果中国的警方的监督机制不的到改善,如果公务员依然把持着铁饭碗,领着高工资,开着宝马警车继续横冲直撞,那么很可能在社会矛盾日益严重的今后,更多的感觉公平缺失的杨佳会出现,即便那种公平的准则是构建在杨佳的心中的公平,杨佳们依然会拿起刀来,这种场面是可怕的。

杨佳袭警之后,我听到很多人,特别是政府和某些吃官饭的专家却高呼警察要配枪,增加保护自己的能力。我个人非常不支持这种言论,因为目前警察已经在百姓心中成为了一条多数人痛恨并有怨恨的毒蛇,如果在给这条毒蛇安装上毒牙,那么手无寸铁的百姓的愤怒情绪将会更加剧增。

在美国刚刚结束的最高法院判决中,人民可以持有枪支成为了宪法赋予的权利。而在中国,这种权利仍然只有警察和军队所特有。因此,如果警察人人配枪,那么当百姓遇到这些持有利器的强权时,他们能够做什么?对方随时可以将你置于死地,而你除了上访别无途径,因此,无枪的人民不需要一群持枪的警察,人民只是需要一条能够反应自己诉求的公平通途,人民只是需要寻找到在这个国家公平和正义的声音,人民只是需要自己的权利得到尊重!

最后让我们共同回忆一下《第一滴血》中的精彩对白吧:

Teasle: He was just another drifter who broke the law!

提索:他只不过是个犯法的流浪汉!

Trautman:Vagrancy wasn’t it? That’s gonna look real good on his grave stone in Arlington: Here lies John Rambo, winner of the Congressional Medal of Honor, survivor of countless incursions behind enemy lines. Killed for vagrancy in Jerkwater, USA.

特罗特曼:流浪罪?那在阿林顿国家公墓的墓碑上就有好戏看了:这是约翰。兰博之墓,国会 荣誉勋章的得主,战功显赫的幸存者,因流浪罪被杀于美国哲克沃特。

Teasle: Now don’t give me any of that crap Trautman. Do you think Rambo was the only guy who had a tough time in Vietnam? He killed a police officer for Christ’s sake!

提索:现在别跟我说废话特罗特曼。你认为兰博是唯一在越南饱受摧残的人吗?他为了上帝杀了一名警察!

Trautman:You’re goddamn lucky he didn’t kill all of you.

特罗特曼:他没把你们杀光就已经很幸运了。

Teasle:Are you telling me that 200 of our men against your boy is a no-win situation for us?

提索:你是在告诉我200人都没法拿下他吗?

Trautman:You send that many, don’t forget one thing.

特罗特曼:你派出那些人,别忘一件事。

Teasle:What?

提索:什么?

Trautman:A good supply of body bags.

特罗特曼:要有足够的裹尸袋。

阎连科访谈:写作是与读者战斗

阎连科:写作是与读者战斗
1978年刚入伍时的阎连科(右)
阎连科:写作是与读者战斗
  北京,阎连科家中。他现在还用手写方式创作,严重的颈椎病让他不得不在特制的小桌板上写字

为贿赂编辑,他曾半夜偷偷摸摸溜到机关盗取花盆。现在他变得直言不讳,直呼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传统奖项为“注水肉”

去年深秋,阎连科倚靠在沙发上,以轻描淡写的口吻说:“我下一部小说,叫《回家》。还有三四天就写完了。我很担心它的出版不会顺畅,嘲讽的意味有点过了。”

这部小说就是《风雅颂》。

客厅墙壁上有一面镜子。镜子照不见他,但他仿佛能自己“照”见自己:

“这部作品有对知识分子多余性、懦弱性的嬉笑怒骂。我经常说的‘闲余人等’,有点钱,有点闲,有点多余,这里面也包括了我自己。”

迄今为止,这位河南籍作家已发表了500多万文字,作品译为日、韩、法、英、德等十多种语言在海外出版,其中,两部作品在国内被禁,一部仍饱受争议。

为逃离土地而写

《回家》改名为《风雅颂》,现已出版发行。无论书名怎么变化,作品的根是植于“回家的愿望”。

阎连科曾连续几年,琢磨着“回家”,落叶归根,回老家打发余生。五十知天命,他已为前半生作了总结:“我的前半生是如此的没有意义;就觉得不到20岁便出来闯荡人生,30年的奋斗除了收获一身的疲惫和疾病,其余一无所获,只剩下那些招惹非议的文字。”

他坐在饭桌前,悠然、沉默地享受妻子做的河南蒸面。憨实的儿子陪在身边,也像他那样细嚼慢咽。白色的京叭狗在他脚边盘桓。扔下一片肉后,他谈起生活对他的恩赐:

“我这一生要感谢一个人,张抗抗。她在1975年写过一篇小说,《分界线》。”小说的情节,他已不记得了。可以肯定的是,张抗抗正是凭借这篇小说,从一个北大荒的女知青,一跃调到了哈尔滨。“这使我茅塞顿开,原来写小说就能离开农村了,就能进到城里了。从此我就开始学写小说。”

在与文学评论家张学昕的对话中,他形容家乡是“一片贫瘠的土地”。因为饥饿,扯着母亲的衣襟哇哇大哭;为了一元钱的学费,母亲塞给他一篮玉米,他执拗地拒绝上街叫卖,招致一记耳光,“滞留于灵魂深处”。

每天上学,都能看到村支书的女儿站在路边吃馍,他觉得 “她是向全世界在展示她手中的馍,在展示她爹的权力” .人民公社干部一边用钢勺敲击搪瓷碗一边高唱《社会主义好》昂首迈进食堂的模样,更让他发誓,“如果不能离开农村,就要当个村干部。”

14岁时,他第一次进城,满目新鲜;40岁后,老友李洱在《阎连科的ABC》中写道:

田湖镇终于到了,那是著名的两程故里,也是阎连科的出生地。阎连科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手有点哆嗦,脸上有一种兴奋,也有一种羞涩。我们还坐在车里张望,阎连科已经下了车,他要脚踏实地,在田湖镇的街头走一走。

为成名成家而写

1979年,阎连科发表了严格意义上的处女作——《天麻的故事》。等到1982年,文学的功能在他这里“升华 ”了——“我几乎是毫不犹豫、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把写作的目的,‘升华’到了成名作家。”

阎连科说,20多岁的自己极其渴望名利,“就像找不到媳妇的光棍渴望得到美女的爱情。”

那会正是20世纪的80年代。“是一个追求写作的人成名成家的最好时期,是文学的一个盛唐,是作家的天堂岁月。”纯文学上的“改革”、“反思”、“寻根”、“先锋”等潮流纷纷涌现:史铁生因《我的遥远的清平湾》、《午餐半小时》一举成名;韩少功的《文学的根》与《爸爸爸》被视为寻根小说代表作;莫言以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轰动文坛。

苏州大学文学院教授王尧说:“相对于同时代的作家而言,阎连科无疑是大器晚成。”“当时,文坛上还特别流行着 ‘系列’小说,几乎每个小有名气的作家都有自己的‘系列’。”为了追风,阎连科一口气创作了他的“东京九流人物系列” 、“瑶沟系列”、“和平系列”。

“几条线同时出击。仿佛自己多有能耐似的。不细想,不修改,写了就发。弄得几年下来,满天下的杂志上都是自己的小说,如‘劳动模范’一样。”

事实上,这是对创作的一种伤害:数量胜于质量。10个中篇,讲述同一个故事;10个故事,塑造了同一个人物。

一个作家在80年代的状况决定了此后文学史对他的评价程度,这是新时期文学论述中的一个特点。那一系列作品使阎连科在很长时间内,未被当代文学史所接纳。即使1997年发表的《年月日》已让他声名鹊起。

寻找土地,为自己而写作

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刘再复,记述过这段时期的阎连科:

“由于过度疲劳,年纪轻轻就得了腰椎病。得病后他在腰上绑一个用钢板做的宽大腰带继续写。不能在桌前写,就趴在床上写,结果又引发颈椎疼痛,最后只好到残疾人机械厂订了一张特殊(座位半躺着)的椅子,前面固定着一块斜板,稿纸夹在上面,像写毛笔字一样,悬肘写作。”

1991年,一天早晨阎连科起床时,左腿麻木,无法下地。以后相当长的日子里,他都处于半瘫痪状态,无法提笔。

“我真是太不珍惜自己的那一点精力与才华了。浪费了太多时间,甚至累垮了我的身体。”

这许是命中注定的转机。他开始反省过去写作的无意义,翻开以前无心阅读的书籍:托尔斯泰、加西亚。马尔克斯、屠格涅夫……

“我才意识到因为写作,断送了我的身体。但是不能写作,我却没有活着的意义。写作早已融入我的生命,甚至是我活着的最重要的理由之一。”

年过三十,阎连科清醒了。

为贿赂编辑,他曾半夜偷偷摸摸溜到机关盗取花盆。现在他变得直言不讳,直呼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传统奖项为“注水肉”。

他不再是“瑶沟系列”里对自身命运困惑的少年,语言不再重复九流人物的故事,视野也不再局限于军旅中的和平。

他创作了小说《日光流年》。

“这篇小说萌动于一次旅行,在火车上听别人说河南林县有一个地方的人许多都得了食道癌,活不过四五十岁。就在那一瞬间,我忽然意识到一部长篇小说产生了,所有想了10年、20年的东西杂七杂八地在这一刻都联系到一块了,如一团乱麻在一瞬间理出一个头绪来。从1995年初动笔,到1998年底结束。最初脑子里闪过人对于死亡的恐惧与抵抗,至于完成之后,它究竟表达了什么,就不由自己了。”

《坚硬如水》被他视为“转折之作”。文中,他为男女主人公——高爱军和夏红梅,文革中一对无限上纲上线、疯狂革命的男女挖掘了一条地道——一条汇聚爱情、死亡和革命的地道。人物间死去活来的命运,贯穿着地道的两极。而贯穿全文的却是他对那个特定时期的特定语言的熟悉——他曾熟背了10年的《毛主席语录》、“老三篇”、《毛主席诗词》。

“我们经历过一个不讲人话的阶段,我想用自己的语言来写一部作品。”

必须写点什么了

北大中文系教授张颐武说,“阎连科的写作特点是他对农村变化的体验,以及怪诞的想象力。”他更指出,“正因为阎连科无法控制他想象力的井喷,而导致对小说整体结构的失衡。同时,那些具有爆炸性的题材,反而阻碍了他对人性的深挖。”

“文学评论家们会看,不见得会写。我们会写,不见得会评论。”阎连科不动声色地这样评价。

他想后半生过得“受活”一点。《受活》是他通过梦想走进现实的小说。发表后他接受了“凤凰卫视”的一次采访。节目播出的第二天他接到了上级电话,命令他从军队转业,一偿他长久之“夙愿”。“我是彻底地‘受活’了。”阎连科的面相平和,创作完《丁庄梦》时内心无所依附的痛苦和绝望已荡然无存。

《丁庄梦》始于1996年——艾滋病刚被曝光,他在“民间防艾第一人”高耀洁老人的家中,为听到的一个细节惊悸:

“她告诉我,农民当年被采完血后,会因过量卖血而瘫倒一旁。这时,血头就会提着这些农民的双腿,像提只被打死的动物一样上下抖动,等到血走到头上,农民清醒过来后,又会回到地里干活去了。”

缄默中他觉得“必须写点什么了”。

现实远比想象残酷。一个血头亲口对他说,开始采血时还会用瓶装,但考虑成本高,就改用廉价的装酱油、醋的塑料袋儿,接下去想再省成本,就反复使用塑料袋。因为经常在村里的水坑洗袋子,坑里的水变红了,养得蚊子巨肥无比。

“那个地方在河南以东。”每每问及“丁庄”的原型,阎连科总是含糊其辞。

从2004年开始,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那个地方”。“回家后,如隔尘世,起码花上一周的时间,才能缓过气来。”

他的老友,《花腔》的作者李洱回忆道:“《丁庄梦》出版以后,我以为他去的次数会少一些了,不料,他还是经常去。年前,有一次我碰到他,发现他情绪很坏,原来他刚从艾滋病村回来。他每次回来,情绪都会坏上几天,因为他在村里结识的朋友又死了几个。他向我讲述村边已经连成了一片的坟。他甚至考虑是否收养一个艾滋孤儿。”

但与他同去艾滋病村采访的记者,曾在手记中描述了一个害怕与艾滋病人握手,不愿接过病人手中的杯子,每晚要跑回县招待所安歇的阎连科……

“阎连科本人是一个极为矛盾的人,他复杂而又简单,暴戾而又温柔,慧黠而又忠厚。”李洱如是说。

为抵抗恐惧而写

“说到底,我是一个非常脆弱的人……抵抗恐惧,大概是我目前写作的原因。”

“少年时候,我曾崇拜三样东西,一是权力;二是城市,19岁时,第一次坐车去洛阳,看到楼那么高,姑娘那么漂亮,就渴望这一辈子能娶个城市姑娘做老婆,能住在城市的高楼里,而且住得越高越好;三是崇拜健康,从记事起,家里一天也没少过病人,因此,就从小渴望自己长大后有健康的身体,能够永远活着,长生不老。”

“现在,我为之奋斗的三样东西,都成为了我的恐惧。崇拜权力——40多岁了,回到老家,还害怕我们村村长,老远见了就忙着给他递烟。崇拜城市——在城市的大街上害怕警察朝自己敬礼;躲在小胡同里走路,害怕从小胡同里窜出来一个高干子弟。崇拜健康——偏偏自己一身的毛病,总让你想到残疾与死亡。”

“对不起,我有点累了。”阎连科的语气有点歉然,他的眼皮略微耷拉着。曾几何时,一旦闲静,他就逼问自己写作的意义。

“像一个法官威严地审逼一个不能控制自己去偷盗的孩子。也许,那个法官得到他理想的回答;也许,那个孩子被逼问至死,也无法回答自己偷盗的理由。可是,被自己逼问久了,就渐渐明白了一个问题:写作也许是一种对人生的偷盗。也许是一种在死亡的笼罩下,偷盗生命的过程。”

性是人性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面

人物周刊:《风雅颂》中,浓缩个人经验的描写占多大比例?你不觉得书里对知识分子的评价过于偏激?

阎连科:这部小说本来要取名为《回家》。讲的是一个在城市里生活的老教授,与妻子生活多年却没有共同语言,在城市找不到根。于是回到故乡,即使与过去的情人相遇,他最终还是无法获得心灵上的满足。

看了初稿的朋友都说书名不妥,便挖空心思地改成了《风雅颂》。我知道,这样做难免有些附庸风雅,可一时又没有更为贴切的书名,也就只能这样罢了。

肯定是有些偏激。大家都说每个作家的每一部小说都是他的精神自传。这肯定是有一定道理的。这部小说除了说回家,还有其他复杂的成分,至少对我身上的那种嬉笑怒骂的习性揭露还是很充分的。

比如说,当年让我一天之内转业,我还在电话里假装地问,还要不要我去听课?还说了非常好、非常感谢组织之类的话。这其实就是一种懦弱虚荣的表现。但要我在领导面前骂人、拍桌子,我没有这个能力。这种骨子里的懦弱、明哲保身的思想,也和从小的生存环境有关,和从最底层爬上来的经历有关。

人物周刊:你曾说过,一个在农村长大的人,在城市里无论呆多久,都是找不到根的,现在还这样?

阎连科:我想这种漂泊感不光是我一个人的问题,也不是几代人的事,是世世代代从乡村出来的人,都依然或是没有充分表达的一个问题。

我常说,看你在这块土地上有没有根,一是看这块土地上,埋没埋与你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二是看你对这个城市爱恨与否,在这个城市里面,有没有过自己爱的人。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人,你就和这座城市没有发生根的联系。

人物周刊:你说过你见过无数爱情的虚幻,你对那种虚假的爱情反而感到一种真诚,但是对真诚的爱情反而害怕?

阎连科:因为我觉得只有在文学作品中才能塑造那种感天动地的爱。中国人没有那种爱,中国人的爱是柴米油盐。为什么我们老写想象中的爱,说得简单点就是因为我们生活中没有,我们才需要塑造。如果生活中有那种惊天动地,感天动地的爱情,就没必要在文艺中塑造和表达。

我觉得,今天这个社会已经无趣到无法想象。大大小小,男孩女孩,包括我的孩子,都不太会信那种所谓真实的爱情。我是不太会上网的,可是周围的人都在上网,包括在农村。什么网恋,一夜情,两个人跑出去,过几个月领着孩子回来,最后离婚,一团乱麻。

人物周刊:你在作品中并不吝于对性进行大量描写,你怎样看待性?

阎连科:人是多面性的。我们在白天见到的一个人,是阳光的一面,是看得见的一面。可是夜里,一个人看不见的一面,阴暗的一面,它也是存在的。而性就在这里面。它是我们白天看不见的,它是肯定存在的,又是人性中深具代表的一面。但如果只为了写性而写性,而没有挖掘性后面的内涵,那就十分无聊与浅薄。

伟大的作品都有种病态的存在

人物周刊:你对自己在80年代纯文学昌盛时期,没有形成个人的写作特点,持什么看法?

阎连科:实际上今天所有的作家重新进入文学史非常难,我们谈文学史就是从80年代开始。但是,这段时期都与我没有关系。因为80年代初,我没有独特的贡献,现在要受到关注很难,难就难在不在一个起跑线上。

当时,我的写作是非常传统、老式的,是在步别人的后尘。之前写的小说百分之八十、九十都是垃圾。写得再多,和真正的文学没有关系。

还有一点很重要。我在最初学习写小说时,阅读的都是50年代的作品。生活的环境没有和文学有关的因素,没有任何人能引导,注定我的写作起点非常陈旧非常低下。

读书也是需要机缘的。当时,余华他们谈博尔赫斯的时候,我在制造垃圾,没时间看书或者看不进去。但是当我有病,躺在病床的时候,就彻底安静下来了。再去看马尔克斯、卡夫卡、博尔赫斯、胡安。鲁尔弗的《人鬼之间》,就真的看进去了,能感受到了。我的小说的变化就是从疾病和阅读两方面开始,所以,我常说,伟大的作品都有种病态的存在。

人物周刊:你觉得今天的读者和作者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阎连科:我觉得写作是与读者战斗。

我现在非常明确地认识到,你的小说必须要超出读者的想象,你写完了一篇小说,不是超过读者想象,读者就会抛弃你。第二,是你的想法必须来自于头脑,来自于生存的灵魂,没有这样的东西存在,读者都会抛弃你的,或者是你都会被读者打败的。

慢慢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写作的时间变长,我觉得我写作的疲惫状态已经慢慢来临,会慢慢有一种瓶颈的刺激,但第一你必须特别忠实于你的内心,第二是必须让内心和这个世界有关系。

人物周刊:你说过,在写作上你一直在寻找那种不存在中的存在。你也说过,现实主义不存在于生活与社会,只在于作家的内心世界?

阎连科:我举一个例子。我大哥有个孩子,很早就死掉了。按我老家的风俗,他死后,要找个死掉的女孩和他安葬。这样,我大哥就找了一个死去的女孩,在2004年的三四月份,把两人一起合葬进祖坟。

当时河南大雪纷飞,天气特别冷。结果我看到,在那孩子棺材的一块红布上,爬满了小花蝴蝶。这种天气下,从哪儿来的那么多蝴蝶?那时候,很少见到这样的事情。有5到10分钟的时间,那些蝴蝶才飞走了,瞬间就消失在大雪中。

这让我想到了“化蝶”。我想创造这个词的人,可能他就遇到过这种事情。总之,你说它不存在,它就不存在。你说它存在,它就存在。我不会再去遵循我们生活的客观现实和逻辑——“之所以有今天是因为有昨天,之所以有昨天是因为有前天”,我不会再去遵循这个了。

人物周刊:张颐武指出,你和你同时代的作家都存在一个问题:由于时代教育背景的特殊性,世界观还囿于二元对立的单一?

阎连科:对我来说,二元对立,三元对立,四元,五元,……摆脱是不容易的,经历,视点,认识只能如此。我不是也不会去摆脱,这是非常清楚的。要摆脱不是我这一代人的事,而是下一代人或更下一代人的事情。

人物周刊:到目前为止,你在创作上有没有什么遗憾?

阎连科:最大的遗憾就是把自己的身体给搞垮了。

这对写作的确是一种冲击,文学非常奇特,当你有感悟时,你没有能力去实践了。还有就是浪费掉了一个人读书的最好阶段。如果把身体健康和写作让我选择的话,我一定会选身体健康。

人物周刊:如果不写作,你又怎么改变你的命运?

阎连科:有时我在想,难道真的当了名作家就有意义?

在农村,许多人打打麻将、说说笑话、生生孩子、超生两个孩子,我会忽然觉得,他们生命的意义比我一点都不差。

你即便去当个总统,当个领袖,那么你的生命就比一个农民有意义吗?这是不可能的,是我们升华了生命的意义。每一个人生命的意义其实都是等同的。

现在,我觉得有一大批像我们这种人,对生命的认识既不能达到很高的境界,又落不到地面上,这是生命中最痛苦的事。

再别康桥80年 国王学院为徐志摩树碑


剑桥新近树立的徐志摩诗碑,周围有野鸭嬉戏

剑桥新近树立的徐志摩诗碑,周围有野鸭嬉戏 蔡天新 供图

 

徐志摩 1897-1931

徐志摩 1897-1931

1920年10月到1922年8月,诗人徐志摩游学于剑桥大学。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在回国的轮船上写下著名诗作《再别康桥》。在《再别康桥》诞生80周年之际,剑桥大学国王学院在剑河畔为徐志摩立下了大理石诗碑。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再别康桥》中这两句著名的诗句,镌刻在这块白色大理石碑上。徐志摩诗碑于7月8日树立,据国王学院发布的相关消息,这块白色大理石的质地与北京紫禁城内大理石完全一样,放在这里寓意为连接中国和剑桥的纽带。国王学院还表示,徐志摩正是在剑桥大学国王学院游学期间读到了济慈和雪莱的诗歌,才开始写诗的,“许多中国留学生都知道这首诗(《再别康桥》)并被深深打动,它架起了中国和剑桥之间的桥梁。”诗碑上没有英文,诗碑似乎专为懂中文的人们而立。

1920年,徐志摩违背父亲的意愿离开哥伦比亚大学来到剑桥大学国王学院当了特别进修生,在这里度过了一年多无忧无虑的时光。在这里,徐志摩接受了文学洗礼,开始步入文学殿堂。也是在这里,徐志摩遇见了林徽因。《林徽因传》里描写两人相会剑河的一段——当他们踩着泼洒下来的月光和雾,静静地在康河岸边漫步时,徽因耳边响起了波浪一样的话语:“徽因,在这样的时候,你最想干的一件事是什么?”她微笑不语,伸手摘下一片柳叶,轻轻地衔在嘴上。1922年, 徐志摩离开剑桥时写下了《康桥再会吧》,表达对康桥的眷恋。

康桥岁月成了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徐志摩后来在《猛虎集。序文》中自叙了康桥岁月对其一生的影响:“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蜇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徐志摩在另一篇文章《吸烟与文化》中还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最为传神之作。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7月的一个傍晚他一个人悄悄来到了久别的母校,怀念逝去的美好岁月,但没有人认识他。前来寻梦的诗人,怅然若失。11月6日,在回国的南中国海上,诗人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再别康桥》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

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立碑公告

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的后园立了一块白色大理石的石碑,上面刻录了中国最著名的诗歌。它就是20世纪中国最伟大的诗人(存有争议)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很多中国人都对这首诗怀有深厚的情感。

徐志摩是在国王学院的后园创作这首诗的,而且诗中“河畔的金柳”被认为抒写的正是国王学院康桥边上的柳树。石碑就立在不远处。几乎所有的中国知识分子都知晓此诗,并被它深深感动。这块诗碑将成为中国和剑桥大学,尤其是和国王学院之间联系的纽带。

徐志摩在1931年一次飞机事故中不幸英年早逝,时年36岁。1921到1922年间,通过他的朋友狄更生,徐志摩在国王学院旁听了一年的政治和经济课程。正是在剑桥受到诗人济慈和雪莱的影响,志摩才真正开始写诗。

剑桥的一位中国朋友,江。西蒙将《再别康桥》的首行和末行刻在了石碑上,并将它带到剑桥。石碑用的是北京的白色大理石(这与构筑北京紫禁城的大理石质地完全一样),立在此地以作为连接中国与国王学院间纽带的标志。

 

  再别康桥

  徐志摩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树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英语译文

  Saying Good-bye to Cambridge Again

  Very quietly I take my leave

  As quietly as I came here;

  Quietly I wave good-bye

  To the rosy clouds in the western sky.

  The golden willows by the riverside

  Are young brides in the setting sun;

  Their reflections on the shimmering waves

  Always linger in the depth of my heart.

  The floatingheart growing in the sludge

女作家井上荒野获得直木奖

第139届芥川奖由中国旅日作家杨逸获得,同时颁出的直木奖则由47岁的女作家井上荒野获得,其获奖作品《去矿井》是一部探究恋爱本质的长篇小说,它以作者的父亲曾经生活过的长崎县煤矿之岛为舞台,刻画了恋爱中的男女“心灵的晃动”。矿井的废墟与寂静的小岛构成了一幅凄美的画卷,告诉人们有些爱会像矿井那样充满“危险的美丽”。

和芥川奖一样,直木奖也是每两年评选一次,其评选对象是杂志上公开发表的文章和单行本,每年第一次评奖的范围限定在前一年12月至翌年 5月里发表的作品,此后发表的将在第二次评奖时参选。直木奖以其大众性著称,它欣赏故事性强的作品,从不将名家作为评选对象,而更关注新人和不知名的作家,且获奖者一般只会得一次奖。

王  怡:我们对黄琦因参与救灾被成都警方逮捕的声明

致成都市警方、政府、人大及广大市民:

2008年7月19日,我们在朋友聚会中,得知自6月10以来被成都警方刑事拘留的黄琦先生,已于今日下午,因“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的罪名被正式逮捕。

我们与黄琦素不相识,但尊敬他创办“天网”、致力于公民维权的努力。我们知道他曾因此坐牢,并在狱中遭受不当待遇,出狱后留下脑部疼痛等多处后遗症。我们尊敬他在此情况下,仍然坚持从事“天网”的民间维权活动,尤其是为六四受难者家属唐妈妈争取政府补偿金的努力。

作为经历了512大地震的几位四川知识分子,我们尤其尊敬黄琦先生在地震后,参与民间震后救灾的工作。我们知道他在灾区为灾民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资援助,也与地震罹难者学生的家长有所联系。

但我们非常不理解,一个普通公民参与救灾、了解灾区真实情形,这和“国家机密”有什么关系?我们也曾以普通公民身份,参与过一些灾区救助的工作。我们和黄琦先生一样,也和成千上万在灾区的民间志愿者一样,因此了解到一些非官方的、甚至与媒体的报道不完全一致的信息。可是,难道一个公民从媒体以外了解到的信息,就属于“国家机密”吗?难道国家天然地拥有一切社会信息的所有权吗?难道一个公民有幸(或不幸)见到或听到了一些和政府口径不一致的信息,他就“非法持有国家机密”了吗?

如果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每一个和黄琦说过话的灾民,都非法持有着国家机密。换言之,一旦他们成了灾民,他们就同时成了“国家机密”或携带国家机密的病毒。成都和四川警方应该逮捕每一个和黄琦有过接触的灾民,而不是仅仅逮捕黄琦一人。或者至少把所有灾民都隔离起来,免得我们一和他们说话,就触碰了国家机密。

基于法治的常识,我们知道所谓国家机密,第一是不为一般公民所知,第二是国家事先采取了保密措施。换言之,凡是能在大街上看到的事,都不是机密。凡是在大街上看见裸体,一定不是看见的人有问题,而是被看见的人有问题。也就是说,一个非国家机关的普通公民,除非他以非法的方式刺探、偷窃被国家机关预先加以保护的信息;否则,他所知道的任何信息,都不可能触及“非法持有国家机密”这一罪名。

因此,我们对成都警方因黄琦先生参与震后救灾而逮捕他、构陷他,不得不表示强烈的质疑、反对和抗议。尽管我们看出,地方政府似乎不太喜欢民间的救灾志愿活动,但成都警方逮捕黄琦的事件,仍然是令人震惊的。我们只能理解为这是对市民社会的一种否定,对民间的一次粗暴和傲慢的挑衅,也是对这个刚刚遭受地震的省份的一次羞辱。

我们基于个人的经验和良心,不相信这是一次公正的逮捕。但我们希望成都警方能以尊敬法治、尊重公民权利,同时也是尊重自己的方式,来处理这一案件。我们主张并支持媒体、网络和民间可以自由地报道和评论这一案件,我们更加鼓励成都和其他地方的知识分子、市民和媒体,更多地站出来质疑和批评成都警方,以公民的正当方式,帮助政府尊重他自己制定的法律。

我们呼吁成都警方对黄琦先生,不要采取任何刑讯逼供等违反法治的野蛮做法,呼吁成都警方准许黄琦先生的委托人可以与他见面,呼吁成都警方不要以非法的方式,继续骚扰、威胁黄琦身边的天网义工。

我们不愿这一案件,成为奥运年中又一次引起国际关注的糟糕的人权记录。但遗憾的是,我们怀疑成都警方正致力于这样做。作为中国的知识分子,我们也不愿看到中国的人权状况总是遭到其他国家人士的批评,所以我们只好硬着头皮,率先批评自己的政府。

希望成都警方和成都司法部门,也能在这个案子中有率先的回应。愿我们的批评、抗议和政府的回应,都能成为对成都、对中国的祝福。

王怡 冉云飞 廖亦武 李亚东

2008-7-19

李元龙:狱中小生灵(散文两则)

 

求其友声

 

天虽然还没有亮,醒来,却已有个把钟头。

监室内外静静的,被窝里暖暖的。躺在里面,任由谁此时此刻——不,任何时候也管束不了的思想天马行空,独来独往。目前状况下,这是令我深感惬意的享受。

现在是几时,几刻?天,是否就要冲破黑暗,迎来光明?正在东想西想呢,正如往天那样,那早已耳熟的,每天拂晓前都会准时传来的一只小鸟银铃般的鸣叫,又悠扬婉转,令人解颐地穿透黎明前的夜幕,越过高墙,飞进铁窗,进入了我的耳朵。

虽然只闻其声,不见其影,更不知其名,但一听而知,小鸟的啁啾声里显然带着浓浓的,刚刚睡醒的轻松和快意。我被小鸟欢快的歌唱感染得舒坦,甚至是兴奋起来。情不自禁地,我撮起双唇,叽叽,和监室外的小精灵打了个招呼。

啾啾!听,它听见,也听明白我的“早安”了。因为往天,小东西一般只是例行公事般的“啾啾,啾啾,天亮,起床”几声,便算是尽到职责,然后悄无声息地不知飞向何方,开始为一天的生活劳
作、忙碌去了。

叽叽,啾啾;啾啾,叽叽。话逢知己,它有来,我有往,一唱一和,我们的对话,可谓兴致勃勃,很是投机。

关押在省城国安厅看守所时,每天这个时候,也有一只同样不知其名,只闻其声的鸟儿在铁窗外报晓。不过,那只鸟儿的嗓音较为浑厚,显然,它是一只“音箱”较大的,宝玉见了就觉浊臭不堪的泥做“男人鸟”。而现在窗外这只小家伙,它的歌喉轻灵悠扬,不用说,它是一个水灵清秀的,宝哥哥见了就觉清爽的“女儿鸟”。

中间,有分把钟吧,它停止了与我的对话。呼唤了两三声,它都没有应答。

哦,它一定“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去了。

果然,梳洗罢,“女儿鸟”对我说:啾啾,装扮好了,我们再聊聊!

我赶紧回应:叽叽,好啊!

嘤其鸣矣,求其友声。

窗外啾啾复啾啾,窗内叽叽又叽叽。一禽一兽,原本各具言语,各有知音的我们经过一番坦诚沟通,显然已经打破不同种类,不同语言之间的隔膜,将素未谋面的对方视为好友,视为知音了。

还是关押在省城国安厅看守所时。好多时候,那只半大狗都会跟了看守来给号室的我们打饭。那狗看见了我,也不管它的主人待不待见我,每次都看了我直摇尾巴。有一天提审时,它甚至将两只前脚搭在了我的双膝上,尾巴,摇得更是欢快。这让无辜而又无助的我好一阵感动:狗啊,你没有因为我仅仅“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就视我为坏人,出污泥而未染,你是一只良知尚存的好狗;凭着自己的所见所“闻”,而不是凭着主人的好恶判断是非,你是一只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良种狗。

人,是唯一的一种不需要绳索,就可以被牵着走的动物!

在《聊斋志异》里面,人与禽兽,人与鬼魅,甚至人与花木,与石头,皆可成为佳侣,成为知交。

人善解禽兽之心,禽兽亦善解人之意。

这让我不能不感到沮丧:自称万物之灵的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远比人与禽兽之间的沟通还要艰难千万倍。为什么?好象很难回答,其实再简单不过:禽兽们不会指鹿为马,不会颠倒黑白,不会上下其手,不会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不会又想吃鱼,又怕沾腥,不会好话说尽,坏事做绝……

罢了,不想这些。

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看我亦如是。明天,明天的明天,美丽的小鸟还会为我报晓,和我对歌的;小鸟,肯定也期望着我的回应。

明天,有美好的事物等着我;明天,有美好的事物值得我期待。这让我觉得,坐牢,并非前途一片黑暗,并非希望弃我永去!

这,也就行了。

失去自由之前,家中楼顶铁丝鸟笼里关养了两只相思鸟。我自以为,没有风吹雨淋,没有猛禽猎捕,相思鸟对我给它们“营造”的安乐窝应当非常知足。自己也象禽兽般被投入铁笼后,这才由己及鸟地体会到,对于思想独立,情感丰富的人,自由远比锦衣玉食重要得太多太多。正是也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妻子在我失去自由后,将鸟门大开,“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两只相思鸟,它们因此得以“雄飞雌从绕林间”,重享自由、恩爱的美好生活去了。什么时候想一飞冲天,蓝天不会压制它们;什么时候想一鸣惊人,白云不会阻碍它们。

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回家之后,我一定要捣毁那个铁丝鸟笼。惟其如此,我与窗外这只小鸟,与所有的禽类才会取得进一步的信任,成为长久的知音。

 

2006年3月26日狱中草稿

2008年3月18日电脑打字

 

 螳螂之死
 

    早上,得以放风出去跑跑。

    刚出监室铁门,即看见地下有一只被踩扁了的,黑黑的虫子。稍一发愣,旋即回忆起来,它,就是那只螳螂,那只前天还在活生生的,令人赏心悦目的绿色大螳螂。

前天,也是这位白胖的看守来放我们的风。刚出铁门,我即欣喜地看到,地下游走着一只举着两把大弯刀的健硕螳螂。在监狱,能够见到其他的生命,是一种莫大的眼福,何况,眼前的是只昆虫世界的“刀客”。

蹲下身子,我仔细欣赏着这位“游侠”。

根据我的常识,体形较大的,应该是“女性”螳螂。眼前这位螳螂姑娘,它最抢眼的,是通体或深或淡的绿色。尤其是它那对淡绿透明,薄如蝉翼的双翅,真象妙龄少女飘逸秀雅的纱裙。再配上它那细得仅有铅笔笔心粗细而又符合黄金比例的,非常耐看的腰肢,真让人不能不叹服造化的神来之笔。

啊,快看那,我招呼狱友。它的头型,不仅外型酷似机器人,连转动的形态,也绝类呆板的机器人。是的,机器人见了我面前这个大螳螂,一定会如克林顿见到除了人类之外唯一的红唇动物滇金丝猴那样,会说:哈哈,它是我的表弟!

多么美好的小东西啊,它是我入狱以来见到的,最让我心醉,最让我怜惜不已的小生命。

哦,对了,今天不正是我的生日吗?我的杨小敏,她不是也有你这样一身的绿色衣裙吗,前几天,我还梦见她穿了那身绿色衣裙,款款向我走来。是的,应当是我的小媳妇精诚所致,感动了眼前这位有灵气、通人性的螳螂仙女,这不,它冒险飞进监狱,向我转达我那小媳妇的生日问候来了。

我立时感动起来,用手轻触螳螂姑娘的弯刀:谢谢你,回头对我的小媳妇说,我的精神,我的身体都很好,我也好想念好想念她呢!

举起弯臂,它似乎要和我握手……

啪——与踏下来的硕大皮鞋一起响起来的,还有肥胖看守的声音:这是一只害虫,踩死它!

一个鲜活美丽的小生灵,就这样在一瞬间变成了一摊污物,在它不该来的地方。

地下被踩扁了的,黑黑的虫子,就是前天这个时候还嫩绿得令人心尖发颤的螳螂姑娘。它那已经变黑的尸身倔强地躺在光天化日之下,以最后的方式不服而执着地向这个不公的世界呐喊着,控诉着。

是啊,其他螳螂是害虫,这只螳螂,它就一定是害虫?它是害虫,你看见它祸害谁了?你有何证据,你经过什么司法程序判处它的死刑的?

边跑,我边用冷眼瞅他。原本,他白皙的脸,尤其是相对和善的性格使得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并不丑陋,但自从他那只大脚残暴无情地踏扁了那只活鲜鲜的小生命之后,他的所有体征在我的眼里都蒙上了一层负面意义:他的白脸是京剧大花脸的丑角之白,他的肥胖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后果,他的大皮鞋,更是糟蹋美好事物的鬼头皮鞋。

但是,我只能在心里那样问,在心里如此想。因为,作为欲保护,欲爱惜美好事物的我现在的身份是坏人,是罪犯。而作为武断、残暴地摧残美好事物的他,则是管教我的“好人”、干部。

防盗门窗的进入家家户户说明了怎样的一个社会现状?韩少功的魔鬼词典注释得精当贴切:良民和盗贼互换场所!

当善恶易位的时候,正不压邪,恶人得势,这才是理所当然,理当如此的现实。

 

2007年8月26日狱中笔稿

    2008年3月21日电脑打字

 

《自由写作》首发

北  冥:中国是个艺人社会?

不知从何许年代起,艺人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明显的标志盖是八个样板戏的横空出世,这其中有一代艺人的悲惨。因为对样板的理解不足,许多艺人在另外一些艺人横空出世之前,就纷纷地悄然离世。伴随着这样的悲哀,另外一批艺人开始红的发紫,红到发烂。

在随后的年代里,艺人们悟出了一条天经地义:歌颂、歌颂再歌颂,这是千百年来艺人们用自己艰辛的经历总结出来的最后经典。在中国大地上,从此艺人与歌颂之间划上了一个雄壮的等号,因为歌颂,他们飞黄腾达,这些艺人偶尔也有批判精神,但这批判必然是一种新的歌颂,比如在四人帮被揪出之后,一大批相声、歌曲、戏剧开始大肆对这一小撮失势的人落井下石,慢慢地,在歌颂的过程中,艺人们拥有了除艺人之外的显贵身份,比如艺人军官、艺人委员、艺人代表开始遍地都是。从小县城到朝庭中,到处都是横行的歌颂派艺人。有的艺人因为跟形势跟得紧,歌颂的活灵活现,近年来年年都能在春晚上露面,占据着最重要的荣耀阵地。

我们知道,人大代表必定是代表某一群体的利益的代表,那艺人代表必定是代表艺人利益的代表,因为艺人代表按照比例来说,超过了工人、农民和学生代表,所以,这个以工人、农民和学生为主要组成成份的国家,成为了一个艺人社会。艺人成为工人、农民和学生生活、工作的偶像,于是,一切向艺人看齐的道德导向产生了。所有的社会生活都渗透并贯穿之艺人的逻辑:表演和歌颂。

甚至连地震灾区都成为歌颂和表演的最佳场所,展示向国人的地震,无疑是歌颂的大集成,表演的大汇总。从抗震救灾、心理救助、物资分发、震后安置到堰塞湖的处置,特别是那处闻名中外的唐家山堰塞湖,是表演的最佳材料,所有的参与者都成为艺人,在镜头前尽情的夸张和表演,以达到歌颂的目的。

艺人社会,斯之至矣!

张博树:双轨共和制:关于中国宪政国家结构改革的一种设想

现代宪政国家结构形式可以从两个角度予以界定:在公民权利语境内,它是指民权在不同范围内行使的结构性安排;在政府施政意义内,则指国家机构体系中纵向配置国家权力行使权且规范其运作程序的制度框架或模式。

中国是一个有着漫长的前现代中央集权传统的国家。自辛亥革命成功以来,为了寻求现代中国国家建构的合理形式,学者和政治家们作了大量的研究与实践探索。民初关于“单一制”和“联邦制”的论争,“联省自治运动”中对自治问题的探索,孙中山的“均权”学说和地方自治思想,国民政府制宪时期关于界定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反复斟酌,都代表着1949年前人们为解决这个问题付出的种种努力。共产党在大陆掌握政权后建立了以党专制为基础的单一制的政权体系,但在行政“集权”和“分权”的两难中,也作了艰苦探索,走了不少弯路。改革开放后民主化诉求涌动,官方对六四民主运动的镇压并没有使那些独立的、具有使命感的知识分子停止思想,反倒促使他们更深入地思考当代中国面临的问题,包括民主化进程中的中国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问题,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方案。比如,在单一制框架内,近年来就有吴国光提出的“县政中国”  和王思睿提出的“州政中国”  等不同方案;在联邦制框架内,则有诸葛慕群的联邦中国方案  和吴稼祥的“中华第三共和国”构想。

本文愿意在同代学人上述贡献的基础上继续工作,就未来宪政中国的“政治设计”奉上绵薄。我的基本主张是:传统的单一制和联邦制都不足以解决中国面临的问题;鉴于中国既是一个缺乏民权、自治传统的国度,又是一个内部情况极其复杂的大国,可以考虑构建一种兼具联邦制和单一制特征、吸收了二者优点又对二者弱点有所克服的混合体制。由于一时找不到更好的词来概括,姑且称之为“双轨共和制”的宪政国家结构形式。

超越“单一制”和“联邦制”

经典意义上的单一制指中央政府掌控行政、人事、财政大权,地方政府仅仅是中央政府的延伸,没有或很少自主权。经典意义上的联邦制则正好相反,联邦体系由那些自身具有独立政治生命的单位所组成,在法律上,这些单位(不管它们被称作“州”、“邦”或别的什么)不能被中央政权消除或轻易改变。如果我们用“集权”“分权”这样的字眼,那么最初的“单一制”几乎都和“集权”相关,而“联邦制”几乎都体现着法律“分权”的现实。

各国采行“单一制”或“联邦制”,各有其不同的历史生成语境,这里不必细论。有意思的是,进入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单一制和联邦制之间的分野似乎越来越淡化、越来越模糊化,单一制国家通过地方分权或自治有了较多的“联邦”色彩(如英国、法国和西班牙),而联邦制国家通过加大中央政府的权威,又似乎具有了某些“集权”特征(如罗斯福新政后的美国)。今天,在很多场合,人们已经不大说的清楚联邦体制下的“自治”和单一制下的高度“分权”究竟有多少区别。它们可能都意味着地方领导人的直选而非任命、和中央政府分享的财政权力以及对地方事务的更多控制。这个趋势表明,治理的多元化、传统的国家结构形式的某种分解和再融合,已经成为一些大国改善国家治理结构的主动选择。

现在让我们来看中国:我们这个民族历史上奉行单一的中央集权传统,前现代的皇权时代如是,今天的“共和国”依然如是。党专制体制内的“制度化分权”能否真的解决中央和地方的权力析分,至今仍是个疑问。在这个背景下,许多学者提出“联邦中国”的设想,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问题在于,除非为了解决台湾问题,很难找到“联邦”实体的现实依据(至于把一个统一的中国人为划分成各个“主权邦”然后再进行“联邦”,显然更有些滑稽和非历史的味道)。“分权”“自治”有助于提升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方面,那就是地区利益的膨胀及其体现的“集体行为的逻辑”势必造成一系列“公用地的困境”,此类问题的解决又必须依靠超越地方利益的上一级公共权力机构的介入,特别是中央政府的介入,而不能仅仅指望地区间的“协作”或“谈判”。所有这些都提醒我们不能在传统的“单一制”或“联邦制”的单一轨道内考虑问题。如果说国家结构形式的调整、治理的多元化已经成为当今一些中等规模以上国家的现实,那么中国――由于它的巨大的人口规模、极不均衡的地区发展水平、复杂的民族生态状况和历史遗留下来的不同政治实体并存的现实――更有理由、也有足够的必要去考虑设计一种更复杂的、超越“单一制”或“联邦制”单一逻辑的制度体系。笔者所谓“双轨共和制”就是对这样一个制度体系的初步构想。

“双轨共和制”的基本含义

可以用12个字概括“双轨共和制”的基本含义,那就是分级自治、多种形态、适度集中。

分级自治:自治是公民权利的直接体现。本文把自治定义为一定区域内的公民依法对境内公共事务的自行管理与处置,包括自主进行不违背国家宪政原则的地方性立法、自行选举区域行政长官和议会议员、自主决定地方财政的使用、对区域内的公共事务自行做出安排等等。“分级”意味着自治的多层次性。鉴于中国人口众多,同时考虑到历史上自然形成的行政区划传统及其体现的区域人文内涵,也兼顾近年来经济发展带来的区域经济整合关系的变化,我主张把自治分为4级,即省自治、市(地、或州)自治、县自治和乡(镇)自治。理想状态下,各级自治体在各自的范围内通过公民直接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议机构成员和行政长官。省、市(地、州)、县设议会,有立法功能;乡(镇)的代议机构可称“议事会”,对乡(镇)行政机构行使监督权,但无立法功能。

多种形态:基于中国多民族共存、多种政治实体共存的现实,自治的形态也应该是多元的。比如,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的区域自治可能在某些方面不同于汉族地区的地方自治,香港、澳门和统一后的台湾在自治方面也肯定会有不同于大陆其他省区的特点。严格地说,自治共同体的多种形态的并存乃是自治原则和精神的必然结果:既然自治体现着自治共同体范围内公民的集体权利,他们当然有权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区域治理形式,只要这种选择不与国家的宪政原则相抵触。但中国民族问题的复杂性(特别是西藏问题和新疆问题)以及台、港、澳作为政治实体在近现代史上形成的特殊性,迫使我们必须要着力强调自治之多种形态在这个意义上的政治蕴含。

适度集中:即便是在联邦制下,军事、外交之类事权通常也是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的。我所谓的“适度集中”乃在于强调这样一层意思:中国作为一个整体,要成功面对全国性公共问题的挑战,化解地区间发展差异太大造成的种种难题,就必须依法保留中央政府处理与地区有关、但又事关全国的那些公共事务的足够手段。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这里指省级政府)的关系,既是合作关系(在自治范围内,中央政府有义务支持地方政府依法自行处理本地区事务而不得随意干涉),又是领导-被领导关系(在超出地区范围的全国性公共事务领域,地方行政长官必须服从中央政府的调度指挥;他可以被中央授权、接受中央政府委托完成在本省区内发生、但事关全国的公共事项,同时又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的监督)。这个原则也适用于省以下各级行政长官之间在处理跨层级公共事务时发生的关系。

在以上描述中,显然,“分级自治”和“多种形态”更多体现着联邦制建构所特有的分权特点:“适度集中”则继承了单一制政府结构的某些元素,特别是集权元素。但这里的“集权”将是“适度的”,它是在新的制度框架内的“集权”,受到法律的明确限定,不会再重蹈传统中央集权制的复辙。在宪法政治意义上,无论“分权自治”还是“适度集中”都是民权的制度体现,只不过范围不同:“自治”体现的是区域性民权,“集中”体现的是全体国民的民权(最高行政权的行使得到了全体国民的委托)。而在政府建构意义上,“分权自治”和“适度集中”又的确代表着对两种不同建构传统的有意识吸收和扬弃。这样,这个共和政体既是“双轨”的,又是在新的制度框架内融为一体的,所以称之为“分级自治、多种形态、适度集中的双轨共和制国家结构形式”。

有了这个总体说明,我们还要就这样一个构想的某些细节再做些讨论。

“县政论”、“州政论”和“分级自治”

吴国光的“县政论”主张“虚省实县”,在县级实行自治,最终“废省”而建立起中央与县两级政府架构。这个思路是吴90年代提出的“制度化分权”主张的延伸。我以为,强调“县”在中国目前(以及历史上)作为基层政权单位的重要性,确有其独特意义;县制在中国历史上能够历久不衰,自有其深刻的理由。  县实际上是作为社会、经济、文化综合性政治实体发挥作用的基层政权建构(乡、镇远不具备这样的综合性特征)。今天党专制语境下的政治腐败在县一级具有特别严重的性质和弥漫性规模,绝不是偶然的,它反映了这一级权力所具有的如下特征:既相对远离中央政权的监控,又相对接近自己的“子民”(在腐败环境下,这意味着这一级政权有更多直接鱼肉乡民的机会)。正因为如此,中国的民主化应该重视“县政民主”,在程序上也应该把“县政民主”置于优先考虑的地位。――这些,我都是同意吴国光观点的。吴的问题在于“虚省实县”的设计会带来一系列治理上的难题,因为中央政府不可能直接面对上千个县级政权单位(即便像吴国光设想的那样把县的规模扩大,使全国的县的总数减少到1000个左右,这样的“两级政府架构”的实施仍然是不可能的)。

与吴国光不同,王思睿的“州政论”主张设立两级自治单位,其中,“州”(地、市)为上级自治单位,“乡”(镇、街道)为下级自治单位,而“省”、“县”暂时保留为非自治的地方行政体。这样一个设计突出了“州”在国家-地方政权建构链条中的地位,反映了城市化进程中区域经济整合的新特点和发展趋势对政治整合的要求(近些年来,省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传统地级市作为区域经济中心的作用正在加强,“市管县”体制也提高了这些城市在地方政府过程中的重要性)。在这个背景下,将“州”(地、市)作为未来国家宪政结构的一个自治层级,显然有充分的根据。但该方案把省、县列为非自治体,理由并不充分。比如,关于“省”,王思睿强调“省不是自治团体,不是法人,而具有中央派出机构和地方自治联合体的双重地位。”但什么叫“地方自治联合体”?王并未给出说明。在王的方案中,省无独立财政来源,其收入由中央拨款和地方自治拨款两部分组成,并分别支出于中央、地方自治体委办的事项。中央委托事项暂且不论,地方(州)委托的只能是超出州范围的公共事务。这种下对上的委托从利益关系角度看,似乎并不合理。无论从民权建构意义讲还是从利益关系角度讲,应该是省政府受全省民权委托、代表全省公共利益处理省范围内的公共事务才更合理些,但这将意味着省级本身也是自治体。至于“县”,王思睿主张县政府采用“双重职能兼行架构”,县长由州任命,既负责上级委托事项,又负责执行县参议会议决事项。这种“双重职能兼行架构”的设计在功能上很接近本文的“双轨”化设计,只不过在理论上不承认“县”的自治地位。而“县”无独立财政来源,将使传统上作为综合治理单位的县级政权的运作遇到诸多困难,县参议会的存在也将流于形式。更重要的是,县长不直选,是这个方案的一大弱点。我想再强调一遍:中国的民主化,应该从老百姓直接选举他们的“父母官”开始。而这必然意味着“县”应该成为一个重要的基础性自治层级。

王、吴二人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均反对省级自治。为什么?说到底是因为担心地方权力膨胀对中央政府的威胁。中国历史上由于诸侯割据造成的内乱确实留下了太多惨痛的教训。但我以为解决这个问题主要得依靠未来宪政体制的制度安排,而不是靠简单的“虚省”或者“废省”。像中国这样大的国家,省一级建制仍然是必要的。从文化上看,“省”所代表的区域性概念具有重要的历史-人文内涵。它不应该、也不可能被轻易抹去或中断。从政府建构角度看,省又是重要的战略规划与领导单位。中国作为一个超大型国家,保留两级(中央和省级)宏观战略部门有其合理性。省级自治既是区域性民权行使的最高形式,又是沟通中央政府与基层自治体的有效桥梁。当然,为了防止地方势力过大对中央政府的可能威胁,适当地缩小目前省的规模是必要的。在严格界定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法定权限的同时缩小省的规模,增加省的数量,使中国省的总数达到50个左右,就有可能在实行省级自治,完善省级自治体的民权建设的同时,有效地防止地方割据或分裂倾向的发生。即便局部出现这种倾向,也不致对中央政府造成真正的挑战。

这样,在讨论“县政论”、“州政论”的同时,我们实际上已经论证了县、州(地、市)、省各级实行自治的必要。至于最基层的乡、镇自治,由于它是公民权利体现的最具“面对面”特征的舞台,又是所有较高层级自治的基础,重要性自不待言,这里就不再多论。

“分级自治”有利于创造地方治理的多样性,有利于改变中国文化中根深蒂固的“官本位”传统和“子民”心态,有利于促进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公民对每一个自治层级公共事务的参与,都意味着公民自身公共品性的提升;公民参与的公共事务的层级越高,公民的视野和胸襟也就越开阔。总之,自治意味着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意味着民权共享基础上的协调,而不再是专制意义上的统治。这都是政治哲学范畴内的常识。当然,也许有人从操作角度置疑“分级自治”,因为它有可能增加政治运行的成本。我以为,这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但并非无从解决的问题。党专制造成了庞大的官僚体制和行政冗员,是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在未来的宪政体制中,将不再有党专制意义上的“党”的系统及其分系统(比如政协、妇联、青年团之类),仅此一项,就将大大减少各级政府中“吃财政饭”的人。行政机构也将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进行构建。司法机构主要是改变运行体制,强调司法独立性。唯一需要加强的是代表民意的代议机构,因为议会不再是“橡皮图章”和党专制体制下的养老部门,各层级自治体的议会或议事会都将由、或主要由专职议员组成,同时配备必要的辅助机构。总之,只要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理顺各层级自治体之间的关系,做到立法明确,事权范围清晰,清除冗员滋生的土壤,政府高效运行并不是不可企求的。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分成2000个左右的县级自治单位,300个左右州级自治单位,50个左右省级自治单位,应该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治理格局。  且这样一个格局体现了对现存行政区划体系的大体承续,只是改变了其建构原则,在过渡上也将比较方便。

在“分级自治”体系中,一个公民将参加各个层级的选举活动,占用时间较多,这是一个问题。假设未来的国家级领导人也由全民直选,这将意味着每个公民理论上都要参与5个不同层级的选举投票。解决办法是,可以考虑在任期时间(从而也就是换届选举时间)上做出合理安排。比如,设国家、省级领导人和议员任期5年,州(地、市)和县级任期4年,乡(镇)级领导和议事会成员任期3年,则全国和省级的换届选举可同时举行,州(地、市)和县级的换届选举可同时举行,各层级自己组织自己的竞选活动,但选票可以印在一张纸上,从而方便选民投票。这当然只是一种设想。只要大的框架确定,相信实践本身会找到更多解决问题的办法。

为什么要强调“适度集中”?

“适度集中”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的必要,前文已有述及;现在我想把讨论再往深处拓展,从利益的政治哲学分析角度看看为什么要强调“适度集中”。

“利益”是理解人类行为的重要向度。“分级自治”意味着每个层级上的每个自治体都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事实上,“分级自治”的政治哲学基础之一恰恰是利益的多元性和多层次性。与公民权利相联系的利益诉求通常是以政治形式表达的经济诉求。问题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个自治共同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会衍生出极其复杂的性质:它们既有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面,又有相互抵触、相互冲突的一面。利益从来就有自我膨胀的本性,民主政治并没有消除这种本性。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自治共同体既有可能与它的同一层级的其他自治共同体产生利益上的冲突,也有可能与比它高一层级的自治共同体产生利益上的冲突。前者作为冲突具有水平排斥性质:一方所得造成另一方所失,比如一个城市只允许卖本市企业生产的啤酒,或者它的出租车行业只允许使用本市生产的车种。这种贸易壁垒势必造成其他拥有啤酒企业或轿车生产企业的城市的经济损失。后者作为冲突具有垂直同心性质:自己的暂时所得造成包括自己在内的更大共同体的长期损失,比如一个地方对矿藏的盲目开采或者对植被的生产性破坏,可能造成更大区域内生态环境的灾难以及治理这种灾难的费用的成倍增长。这样,地区利益的多中心倾向、分离倾向和冲突倾向,是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认真面对、设法解决的问题。在发生冲突时,较低层级的公共利益服从较高层级的公共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是任何一个政府都要遵循的原则。

问题是如何把这个原则化为实实在在的宪政制度安排。除了诉诸自治行动者的理性协调能力,在可能的范围内通过沟通、谈判化解彼此间利益上的冲突,达到“双赢”结果外,必须估计到有大量问题是无法通过此类协调、谈判得以解决的。这意味着必须确立这样一个概念:民主政治框架内的国内治理并不排除强力的运用,只要这种运用符合国家公共利益的最高要求。这一点与今天的全球治理不同(目前的联合国仅是一个政府间的协调机构,而不是全球公共权力机构,所以无法拥有公共权力机构意义上的强制力)。国内治理和全球治理之间的这种区别,恰恰证明了双轨共和制中除“自治”这一“轨道”外另一“轨”――也就是“集中”之“轨”――存在的可能;建立在利益分立基础上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及其可能导致的各种负面结果,则证明了双轨共和制中另一“轨”存在的必要。在制度层面上,强力的运用主要表现为依法确立不同层级政府间在处理跨层级公共事务时的行政委托-代理和指挥-服从关系。比如,在治理一条跨省河流的污染时,中央政府可以委托省政府完成本省内河段的治污任务,同时负监督之责。再如当发生了事关全国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地方行政机构必须服从中央政府的统一指挥并对中央负责。通过建立全国性的财政转移支付系统和利益转交系统以实现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支持,也体现了中央-地方关系中这种行政委托-代理和指挥-服从关系的性质。

需要强调的是,行政强力所指涉的对象只是那些跨层级的公共事务。换言之,凡属某一个层级范围内的公共事项,皆由该层级的自治共同体自行处理(过去那种“每级政府都管所有事情”的现象不应再继续下去)。行政强力也不仅仅存在于中央政府对省政府的关系中;任何一级政府对它的下一级政府,在跨层级公共事务范围内,都应该享有这种行政强力。

这样,在加进了“适度集中”这层制度安排后,“分级自治”实际意味着:每一层级的自治都只负责治理本层级内的公共事务,它的行政机构同时接受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委托完成与本层级有关而又超出本层级的公共事务,还要对下一层级内发生、但涉及本层级的公共事务负行政监督、指导之责。也可以这样来表述“双轨共和制”下各级行政机关的性质:省、州(地、市)、县三级政府作为行政机关,都担负着双重任务。首先是自治范围内的任务,包括完成地方民权委托处理本级自治区域内的公共事务和对下一级自治机构完成跨层级公共事项的行政监督,在这两个方面,行政机构都将对本级自治机构的选民和代议机构负责。另一项任务是接受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委托,完成在本自治区域发生但超出本自治区域范围的公共事务。在完成这项任务时,政府是对上一级行政机关负责。议会里可以扯皮,行政上不能扯皮。各层级议会间并不存在谁服从谁的问题,它们都是民意的代表机构;各层级政府作为行政机构在处理跨层级公共事务时却必须有一个上下级的委托-代理和指挥-服从关系。这就是“双轨共和制”的基本精神:既强调自治,也强调集中。自治以加强民权,建设发达的地方政治;集中以化解矛盾,成就完善的大国治理。未来的中央政府采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原则,设立参、众两院制度,对全国选民负责。这样,在源头上就最终确立了“适度集中”的合法性依据。

关于自治的“多种形态”

前文已经指出,所谓自治的“多种形态”,除了民权基础上产生的自治之多元性的一般含义外,笔者主要指由于历史-政治原因形成的几类特殊地区在自治问题上所具有的特殊意义。

首先是民族地区的区域自治问题。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除汉族外,还有50几个人数较少的其他民族。这些民族的人口总和只占全国总人口的约6%,但居住地域面积却达全国领土的64%。显然,处理好民族区域自治,是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全局问题。历史上汉族与各民族的关系源远流长,错综复杂,有战有和,共同走过了多少个世纪光阴。尽管近百年来民族融合在大部分地区发展迅速,但仍有一些民族保留着鲜明的宗教传统与文化特色。如何在现代文明和民主制度框架内理顺汉民族和其他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理顺中央政府和民族区域自治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至今并没有解决。西藏就是一个典型例子。20世纪50年代初,刚刚建立的共产党北京中央政府曾制定并实行了较为审慎的西藏“和平解放”政策,但1959年发生西藏“叛乱”和“平叛”、达赖喇嘛出走、西藏转行激进的“民主改革”后,毛泽东的乌托邦社会主义工程对雪域高原的藏民族文化和宗教传统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为了挽回这种破坏造成的恶劣影响,中央政府20多年来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在某种意义上,今天的西藏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国际问题,西藏的人权状况受到全世界的关注。解决西藏问题的关键是尊重藏民族的宗教文化传统,落实藏区政治上的高度自治。年已七旬的达赖喇嘛近来在国外不断重申不寻求西藏独立,只希望西藏享有更高度的自治。他甚至表示“倘若我们不再是难民且能生活在民主的西藏,则我不认为在我过世后应该要有继承人”。  笔者相信,西藏问题在宪政民主框架内的解决,将为中国境内汉、藏两大民族的和睦相处和共同发展创造真正的前提,藏区的自治也将为其他民族地区的自治提供有益借鉴。

第二类特殊地区指港、澳。这两个地方在近代皆有外人占领并实施治理的殖民历史。1997年和1999年香港、澳门回归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均规定港、澳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港、澳甚至拥有超出联邦制国家的州政府的某些权力,比如货币发行权、独立征税权和某种程度上的外交权。在未来的中国宪政国家结构中,港、澳地区的高度自治将真正予以兑现。至于两个基本法中所说的“一国两制”,由于中国宪政民主制度的最终确立,这个提法也将自然失去意义。

第三类地区则指台湾。台湾与港、澳问题不同,它是中国内战的产物。国共两党的武力纷争导致主权的分裂,在海峡两岸有两个政权都宣称自己代表中国。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并没有结束这种纷争,因为两个政权的分立仍然是事实。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台湾方面的两大变化令人瞩目:一个是台湾实现了政治民主化,在建设一个宪政民主体制方面,台湾远远走在了大陆的前面;再一个是“台独”倾向的增长,这种增长给两岸关系和台海和平带来了新的挑战性因素。从根本上讲,台海目前的对峙不符合中国人的根本利益。正如吴稼祥所指出的:“两岸花钱买外交,也花钱买军火,花掉的是两岸人民的福祉,买来的是两岸人民的相互仇恨和可能的毁灭。”  统一才是两岸最好的选择,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是如何才能实现统一?我以为,从大陆方面说,改变现行政体的专制性质,实现实质意义上的民主宪政改革,才是为两岸统一创造了真正的前提条件。在一个共同的宪政民主框架内,两岸究竟是以何种具体形式完成统一大业(“邦联”、“联邦”还是本文“双轨共和制”意义内的自治体建构),都可以商量,可以从容设计。只要宪政民主的大原则确定下来了,其他问题相信都不难解决。近来台湾各在野党纷纷组团访问大陆,增进了两岸之间的对话、沟通,是一件好事情。当然,也不排除台海形势向更危险的境况演化的可能。还是那句话,要遏制台湾岛上的“台独”倾向,大陆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关键。只有在大陆开始了真正的宪政民主制度转型的情况下,台湾与祖国大陆和平统一才会获得强有力的民意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的法统之争,也才会找到化解的出路。可以想象,统一后的中国不管采用什么样的“国号”――比如,可以仍然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只要台湾方面接受的话;也可以借鉴吴稼祥的提法,改称“中华第三共和国”,以示对“中华民国”(中华第一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第二共和国)的继承――台湾作为一个政治单位在国家宪政结构中都将保留一个比较特殊的地位。如果它是双轨共和制下的一个自治体,那么在较长时间内,台湾的自治在法律上有可能拥有更多的“特权”(甚至比港澳拥有更广泛的自治权力)。从历史角度看,这是一种必要的过渡。什么时候台湾的自治不再需要这种“特权”,就将意味着20世纪中国国家分裂这段历史被彻底翻了过去,中国的宪政民主体制也走向完全成熟了。这当然是我们大家都盼望的那一天。

丁学良:“全世界都羡慕我们”

回顾大陆社会过去30年的变化,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在物质层面。但是若对物质方面的变化冷静分析,我们会发现背后很多是观念的、态度的、价值取向的,甚至是生活哲学等方面的变化导致的差异。

“文革”期间来大陆访问的外国人,有几个地方是必被安排“参观”的,哪怕不去天坛、长城,这几个地方一定要让老外看。比如,上海江南造船厂制造的万吨水压机。那时的宣传称,这台设备赶上并超过了国际先进水平。

那时来大陆的外国人,大多是有特殊背景的,基本是大陆政府的官方客人。接待者总要宣传这台水压机是如何“在毛泽东思想指引、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鼓舞下,赶上或超过世界水平”。终于有一次,一位外国客人实在忍不住了,就问解说员:“你知道当今世界上,水压机的先进水平是怎样的,你有技术参数吗?”

这个老外估计是搞工程技术的,他的问题一下让大陆讲解员愣了:“不知道。”“不知道?那你怎么说这台一万吨的就是赶上和超过了世界先进水平啊?”后来,我们才知道,一万吨的水压机,外国在19世纪末就造出来了。

我第一次到北朝鲜,当地政府特地安排小学生给我们表演。这应该是当地最高的艺术水平了,无论唱歌、跳舞都非常优秀,但一看孩子们穿的衣服,我就感到很悲哀。这支表演队应该是北朝鲜的面子工程了,可小演员们身上穿的却是大陆贫穷地方开会时用的那种最廉价的化纤布。因为颜色不好看、透光、容易散线,在大陆比较富裕的农村都不会用这玩意了。

表演的压轴节目是一首歌,整个表演队伍全部上场,用朝语、英文和中文三种语言轮换着唱,题目是《全世界都羡慕我们》。我对这里的其他宣传,觉得还能忍受,但这个“全世界都羡慕我们”,却让我震撼!写歌的人肯定不是孩子,而且可能是发自内心地创作了这个东西。“全世界都羡慕我们”,这题目说明,他们认为自己是最好的,东方要学他,西方要学他;大国要学他,小国也要学他。

这对于我们来说,是顶级的黑色幽默,但对那些孩子来说,则是发自内心的真诚。这是蒙昧的真诚。

这就是我为什么一再强调,一个国家若无开放,则绝无好的改革。

全世界所有国家的现代化,形式多样。但不管是鼓励外贸趋向,还是发展IT产业,或来料加工,最简单的区分,是以“现代经济技术水平”为标尺,是先来者还是后来者?对于后来者,或者后发展者,要想进入现代国家的行列,什么最重要?当然,你需要钱,需要技术,需要人,什么都需要。但是,没有什么比需要真实的、尽可能完整或准确的资讯来源更重要了。信息(information)、观念(ideas)、别人给你的启发或者灵感(inspirations)、学习的样板(models)、别人给你的教训(lessons)等,所有这些,异常关键。

因此,尽可能准确和真实的信息的自由畅通,是一个后发展国家进步的基本前提条件。无此条件,其他方面的正确与错误,都无法扭转趋势。资讯是前提条件。我们现在争论中国的这30年做得好做得坏,预测下一个30年会怎样,前提是要实事求是地总结过去30年中,哪些做法具备可持续性。社会政策方面、政治方面、法律方面、经济方面、环境方面,哪些做得比较好?哪些具有可持续性?

大陆下一个30年是否保持这样高速增长,目前尚难预测。但我们至少可以预测未来15年中,过去的哪些做法还能继续产生正面的作用,哪些做法过去也许产生了好的作用,但是现在越来越产生负面的作用。下一个15年应否继续下去?能继续下去的,会是我们未来发展的跳板。对不能持续者,去改是必然。但怎么改?大陆不仅要总结过去30年,眼光还得对准世界,看看人家好的方面是怎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