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奎德:历史站在达赖喇嘛一边

7月6日,是西藏精神领袖达赖喇嘛73岁生日,值此机会,我们恭祝这位广受世人爱戴的藏传佛教教宗康健长寿。

目前,西藏流亡政府与中共代表刚刚结束了一轮会谈。达赖喇嘛的谈判代表说,在这次谈判中没有看到可见的进展,对方没有表现出“认真的、真诚的行动来。” 据观察家报道,谈判确无结果,本来存有一丝希望的达赖喇嘛观礼北京奥运,也被关上了大门。虽然双方决定在今年10月底再开第八轮藏中会谈。但届时,北京奥运会已经结束,人去城空,意兴阑珊,无人再有精力聚焦藏人命运了。

对了解中共的人而言,这一结果,不问可知。因为,在西藏问题上,中共的全部智能都聚焦在一个字上:拖。

北京的如意算盘是,谈判只是做给西方看看,绝不需要有什么实际结果。只要拖过了奥运,国际不再聚焦西藏,再拖过达赖喇嘛圆寂,拖到西藏变成国际弃儿,即国际社会不再关心达赖喇嘛去世后藏人的命运,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铁腕制服西藏了。

倘中共存如此意念,那么,可以断言,北京是拨错了算盘珠子。

北京狂妄地认为,由于西藏已经揑在自己手中(不像台湾),因此,在与西藏流亡政府的谈判中,自己占有绝对优势,握有绝大多数筹码,可以颐指气使,予取予夺。所以中共代表总是居高临下,以命令式的口气说话,不可一世。他们骄横地对藏人代表说:达赖喇嘛必须承诺“四个不支持”,即,不支持干扰破坏北京奥运会的活动,不支持策划煽动暴力犯罪活动,不支持并切实约束藏青会的暴力活动,不支持一切谋求“西藏独立”、分裂祖国的主张和活动,云云。

这种不可一世,凸显了一个精神侏儒的格局。

在世俗的眼光中,北京似乎在步步得手,而达赖喇嘛本人则步步妥协,但依然一无所获。最终的结果,似乎不言而喻:达赖喇嘛一旦圆寂,西藏问题自然解决。

该想法,完全不懂信仰为何物,愚蠢而短见。北京的手段在世俗的意义上越是显得成功,在终极的意义上它就失败得越惨。

北京以为它所面对的,只是达赖喇嘛一个人,一个在世界上广有影响的人,一位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只要他一去世,万事皆消。但是,正如西藏研究者王力雄先生所指出的,北京根本不懂:“达赖喇嘛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他代表的是维系西藏五百多年的达赖世系和达赖体制。在藏人的转世观念中,与一世达赖为敌,就等于与全部达赖世系为敌,也就成了与整个西藏宗教和西藏民族为敌。如此,再给钱能有什么效果呢?”

也就是说,北京是在同已有一千多年历史的信仰体系作对,即,它是同西藏作对。

中共在应对世俗的政治经济事务时,虽曾经历重大危机,但在侥幸过关的操练中,也积累了众多的世俗手段与经验。然而,凡遇到与信仰、与宗教有关的事件,总是出乎北京的意外,这些北京自找的「圣战」,超出了毫无信仰可言的中共的经验范围。譬如,三月份以来的西藏事件以及随后的奥运火炬在全球传递引发的事件,早先的西藏第三号精神领袖,北京长期培育和信赖的十七世噶玛巴活佛,突然从西藏出逃到印度会见达赖喇嘛事件,用传统的办法无法压制的广义的基督教(新教与天主教)在中国扩展的现象,法轮功事件……如此等等。北京尽管绞尽脑汁,仍无力剿灭信仰。

宗教精神最为动人的特征之一,就是把生死荣辱置之度外,别无旁骛地践行自己的信仰。

既如此,中共历来得心应手的暴力,必然在信仰面前碰壁,无效而返。暴力,只能制造「殉道者」,而「殉道者」,正是信仰的催化剂和传播机。

近来,达赖喇嘛虽然委曲求全,忍辱负重,屡受挫折,但他对自身宗教的终极力量是深信不疑的。这正是他必定赢得历史的原因。7月10日,他又将前来美国访问了。让我们在万千人头的攒动中见证他那征服人心的奇异力量,体会他那单枪匹马的“软实力”。这一点,正是拥有核武器和宣传机器的庞大中共政权最缺乏的。有鉴于此,亿万金钱的北京政权不过是穷国,身无浮财的达赖喇嘛才是富翁。在这个意义上,历史是站在达赖喇嘛一边的。

昝爱宗:请上海律师谢有明回避杨佳案

上海有个律师叫谢有明,因为杨佳袭警案主动利用”工作之便”联系上海警方,愿意为杨佳提供法律援助,而且还见了杨佳,对媒体发表了很多鲜为人知的信息。一时间,这名律师似乎很有名了,但这个名是虚名,因为这个律师的出场程序上有明显的不公正:

一是杨佳袭击的是闸北分局,而谢律师是闸北分局所在政府——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即你服务的老板家出事了,你第一时间站出来,却是为老板的仇人辩护,虽然是免费,但老板那边并不是免费,你会不会一边看着老板的脸色,老板的酬金,一边又为杨佳作罪轻或无罪之类的辩护,脚踏两只船,你能走好平衡木?

二是你的服务至今未看到得到了杨佳的书面确认,如果杨佳知道你是政府的顾问,还会选择你吗?现在网上又有消息了:北京的法律学者郝劲松也愿意为杨佳辩护。刑事案件的被告必须是两名辩护人,我看杨佳选择谁,授权谁,就只能由他确定的律师进行辩护。你谢有明尽管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我也建议你要守好公平正义这个底线,没有这个执业底线,人家杨佳和网友完全担心你会不会失去公正心而受到政府方面的误导落井下石呢?

三是谢有明见了杨佳后,这个时候杨佳没有自由选择律师的条件,可没想到谢律师见后发表了一些明显不利于杨佳的信息,说杨佳头脑清醒,十分冷静,逻辑清晰,其潜台词莫非是说杨佳精神没有疾病,很正常,就没有必要做精神鉴定?还说杨佳在作案前做了充分的准备,还透露他早上他吃5个包子的细节,甚至更说出与律师身份和职业道德严格冲突的话,如”像杨佳犯罪情节这么严重的,一般来说,在量刑上几乎没什么疑问,不出意外的话,估计是死刑(《广州日报》7月8日)”,假如再来个第三方鉴定,结果若证明杨佳是精神病,谢律师又该如何解释呢?在一个人被法律定罪之前,他是无罪的,可在我看来,谢律师这个大律师眼里的杨佳,已经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了,这样的律师,居然是上海一区政府的座上宾,假如今天还是陈良宇执政上海的话,谢律师会不会说上海陈书记一看就知道是个好官呢?

不光我一个人,我看网上不少评论大多认为谢律师的言论”极不妥当”,甚至让人怀疑他是不是一个律师,比如谢律师愿意当杨佳的辩护律师,却公开对媒体预判当事人可能是死刑,这些话必然会引起质疑:这是一个代理律师应该说的话吗?这是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还是在为自己的专业水平开脱?亦或是在向社会公众炫耀自已的预测能力?

是的,法治不是投机,不是获取虚名,现在到了请谢有明出局的时候了,无论怎么说,谢律师的话已经损害了杨佳的合法权益,而且极其不负责任,无诚心,无诚信,无职业道德。但另一方面看,上海有这样的律师,也不奇怪,因为他很配合上海警方,你见他什么时候主动为杨佳联系精神病鉴定机构,什么时候说过杨佳被上海公安因涉嫌偷盗自行车留置盘问的六个小时都遭遇了什么?谢律师不为杨佳充分了解这些,张口就说杨佳还可能获死刑,说明你律师比法官还法官了。

这样的律师缺乏职业道德,请尽快回避吧——好好为上海闸北政府美言才是你的正当工作,请别再为杨佳案添乱了。

艾  鸽:词录天下民生《采莲令》

采莲令—-上访难

上访难、难于上青天。

北走客、酸泪强咽。

孤笛一声,愁肠断、生离似死别。

少白头、寡女鲜泪、街头泣讨,看破京城官殿。

权贵府上,急件御批墨未干,岂可知、人间旧坟,又添新冤。

长饮恨、与鬼无生面。

西风哭、危楼寄栖,何处魂牵?步步如坠深渊。

新闻背景:

17岁女孩的天问……

尊敬的版主和网友:这是我17岁女儿在08年4月16号听了在北京的我叙说后在网上发的帖子,(是否是事实,可以让文章中涉及的人自已来讲,也可以让当时在场的百姓来讲,我有很多他们的电话),两天后,她就神秘地消失了!至今下落不明……求好心人帮助我转帖顶帖,我的女儿被他们弄到哪里去了???

一个从小受母亲呵护关爱的孩子,经历过失去自由和被抢劫的遭遇,面对远方的母亲,发这样一个帖子有什么过错吗?她如果连自已家庭、母亲的安危都不担忧,又还会去关心他人吗?

两年来她自已亲身经历了许多与她从小所受到的教育互相矛盾的地方,但她一直坚持着,她与生俱来的乐观使她在重重困难面前总是坚持着,只要可以上学就很好了!她写给妈妈的贺卡上是:扼住命运的……光明总会来临……,但就在全国人民为远方地震中的孩子而担忧的时候,她悄悄的被失踪了!就在全国人民都为瓮安中不幸殒命的女孩鸣不平的时候,连近在咫尺的警方也不肯对她神秘的失踪施以援手,她的母亲只能够为她在论坛的角落里发发帖子……比起地震中的孩子,比起殒命的16岁女孩,这个失踪在上海大都市的女孩是多么不幸啊!

她也是成长中的孩子,也是祖国未来的一分子,也是被渎职害得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担惊受怕、生活无着的百姓,难道给她们制造人祸的力量就这么强大?

我是她的母亲,看着她长大,又眼睁睁看着她受苦受难最后被失踪,我还能够为她到哪里喊冤?又到哪里去将她断掉的学习轨道接起来?

下面是她写的一段帖子,没有反党、也没有颠覆国家的语言,只是气愤,气愤后面的担心,担心后面的企盼,希望母亲安全,希望问题早点解决,希望和母亲能够恢复正常生活……

即使是胡锦涛主席看见这个帖子不会去怪罪发出问题的孩子,更不会责怪发帖的版主吧?他需要的不就是真相、真实吗?一个还在成长的孩子被什么恶魔推出了家门、校门?这是国家的福音吗?

《最该讲公道的地方为何最不公道!》(有错别字,时间也记错了但我都没有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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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四月十八日早晨八点多,母亲在国家信访办门口排队,被详称江苏来上访的骗子骗出了身份后,这个骗子就告诉了无锡,短短的四个小时就有先后四个男人上来要母亲出去谈。其中一个流氓动手砍掉我母亲的帽子(恐吓带威胁神态模样周围人称流氓)。周围的上访人都自觉保护母亲并且提醒母亲打了110.警车来后他们已经离开了母亲。排了两个队,第二个队已到中午。为了下午早点排到,中午和许多上访的坐在门口的地上。下午排到了却只被收下一张表格,没有能像其他人那样上去谈话更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再去问对方答复:转省里。2007年2月春节前我们去过省信访。2007年3月母亲也给江苏驻京办打过电话,现在,拖延了两年多事,又凭什么去找省里……

这篇帖子发完后的两天,就在我和她分别近四个月后回来的路上,4月18号,她失踪了!至今杳无音信下落不明……

这对于一个家庭,一位母亲、孩子本身是不能够在论坛上说的破事吗?连论坛都不让说又到哪里去说?

下面的过程如果是发生在自家身上,会有什么考虑和感受?我没有办法将许多图片发到这里,只能够将链接放到这里,希望关心国家稳定、关心民生的网友能够联系WA和上海警察被杀的事件研究研究,以我的心情还需要谁来挑拨吗?谁又能够保证自已一辈子都不会上诉?不会被渎职伤害?

未成年女孩被谁推向了黑暗中(失踪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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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少女被谁推向了黑暗中?(失踪后)

http://blog.163.com/ldbzwbz/blog/static/53254030200852455644356/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3751/250/95/13/5_1.html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3751/250/87/46/4_1.html

秦晖:为有未来,讨价还价

毫无疑问,近30年中国经济与社会成长,不仅伴随着中国人价值观念的转变,也在一定程度上见证了中国社会“议价能力”的成长。与此同时,在世人称道的“中国奇迹”背后究竟有着怎样一套有关“交易成本”的行事逻辑,今天更需要站在历史的高度重新审视。

为此,本刊专访著名学者、清华大学历史系秦晖教授。

一方出价

《南风窗》:政府对中国“经济奇迹”的出现无疑功不可没。而在这30年间,政府扮演的角色中,哪部分是迫切需要重新检视的?

秦晖:我觉得就是一些经济学家鼓吹的用国家权力剥夺工人讨价还价的权利,形成所谓“‘交易费用’降低”。我从来是将这种“交易费用”加引号的,因为它根本不是西方经济学意义上的交易费用。

如科斯所讲,交易成本有两个重要原则:第一,一方讨价还价的权利是不能剥夺的,只有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集体的谈判,避免分散谈判所要支付的成本。比如科斯讲为什么要企业呢,一般我们讲每个劳动者都有能力或者权利当个体户,而不是受雇于企业,但为什么不直接面对消费者,原因是交易成本过高。所以企业是一个节省交易成本的组织,而且大多数人还是倾向于进入企业的。但科斯绝对没有说过建农奴制庄园可以节省交易费用。然而,按照有的经济学家的逻辑,却是没有讨价还价便是节约交易成本。第二,这个交易成本是整个社会的成本,而不是一方的近乎强制的出价。

科斯有两本书题目就很好,一是《企业的性质》,我说按中国有些人的理解直接叫“奴隶制的性质”就可以了,而不是“企业的性质”了。他们认为企业的性质就是降低交易费用的组织,那奴隶制不是更符合这种性质吗?显然科斯并不这样认为。因为奴隶制其实是剥夺了许多人的交易权利,而科斯所谓的成本却是以保障这种权利(这就是企业与奴隶制庄园的不同)为前提的。第二本书是《社会成本问题》,他为什么说是“社会成本问题”,而不说“一方出价问题”呢?我们一些理论家讲的“成本”其实只是一方的出价,另一方付出了什么他不予考虑,显然科斯是没有这个意思的。

我并不是说科斯的说法就一定对,所谓“新自由主义”在理论上就没有问题,但中国搞的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中国的问题也不能让西方经济学家来负责,而且和新自由主义也没有什么关系。但中国奇迹的出现显然受益于没有讨价还价余地的某种机制。

这种单方面出价以节省“交易成本”的说法其实是一种强盗逻辑。谁能说我用刀抢了你,就降低成本?但是,这种说法在中国的确很盛行。比如有人说,集体化是很好的选择,因为国家同无数小农打交道,成本很高,所以国家把大家集体捆起来,你不能讨价还价,交易费用就小了。国家因此得到大量廉价的粮食,但是农民饿死多少呢?这个算不算成本?他们不认为这是成本,而且制造了一个概念——“减少国家与小农交易的成本”。为什么就不是“小农与国家博弈的成本”呢?这个概念在科斯看来根本就不通的。有的逻辑是国家越容易把工人赶走,所谓“交易成本”就越低。你要说成本的话,人民公社时的成本是最高的,哪个国家在工业化时期付出了饿死如此多人的高昂成本?

《南风窗》:当国家成为“资本家”,作为“国家雇员”的另一方实际上失去了对自己权利与能力的“议价权”。

秦晖:公共资产从理论上说,所有人都是所有者,也可以说所有人都不是所有者,这不是主雇关系。私营企业解雇工人,在现代国家当然也会受到劳动法约束,但从主雇关系来说,解雇工人可以说是天经地义的。企业是我办的,我对资产承担风险,破产我可能要跳楼的。合同也是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签订的。不同的是,在国有企业里厂长和工人地位本应该是一样的,凭什么有的人要被赶走?凭什么有的人要做牺牲?凭什么有的人是能人而其他人连试试是不是能人的机会都没有?

相较而言,东欧国家的私有化讨价还价的成本是比较高的。一般都是赶紧私有化,裁减多少工人由劳资双方来谈,国家不会动用权力来动员裁减多少工人,或将资产送给某些特定的人。所谓的回收资本最大化原则,公开、公正、全民参与的原则,或像证券私有化一样,每人一份,而不会事先考虑将工人赶走。当然转轨完成之后,劳资双方的协商是另一回事,而且是有工会参与的,不是说先将该赶走的工人赶走后再提出对剩下的工人有就业责任,更不仅仅是政府与能人两方面私下交易完成的。

《南风窗》:若干年前,我采访社会学家陆学艺先生,他也对市长先生们高谈“减员增效”提出批评,认为政府首先应该保障的是充分就业。

秦晖:所以我怀疑从“减员增效”到私有化有某种程序上的故意。当初之所以动用国家权力搞“减员增效”或许就是为私有化做准备的。至于民企无所谓“减员增效”,因为一开始它就不会雇佣冗员。国家也许是有意识在产权改革之前搞“减员增效”,当然也可以说这有回避意识形态风险的意思;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动用国家权力将工人赶走。工人能和资本家讨价还价,却无法同国家讨价还价,因为工会也是国家办的工会。这种工会在工人与私企间能起一定作用,但在国企和工人之间显然倾向于偏袒国家。

《南风窗》:以前我们讲工会是“福利工会”,而不是“权利工会”。但不得不承认,这“福利”二字长期以来也是打折的。

秦晖:是啊,中国历来是一个负福利国家,现在也是。中国的进步就表现在负福利的降低上,即向“零福利”渐渐靠扰,充其量是通过二次分配不加剧社会分化。现在更多是高收入者高福利,低收入者低福利。这样的福利安排,反映的还是讨价还价权利的缺失。

尺蠖效应

《南风窗》:在不久前您的反思文章中再次谈到了“尺蠖效应”。通常说,左派要求福利,右派要求自由,左右相争即有所谓的“天平效应”。然而,在“尺蠖效应”中,“天平”左右却只为自己的利益倾斜。

秦晖:近年来改革政策、乃至改革战略不是没有调整,甚至可以说是调整之频繁举世罕见。但好像怎么调整都不对劲,这就是所谓的“尺蠖效应”:就像那一放一缩却只朝着一个方向移动的尺蠖,政策一“左”,老百姓的自由就减少,但福利却难以增加;政策一“右”,老百姓的福利就收缩,但自由却难以扩大。一讲“小政府”官员就推卸责任,但权力却依然难以限制;一讲“大政府”官员就扩大权力,但责任却仍旧难以追问。向右,公共资产就快速“流失”,但老百姓的私产并无多少保障;向左,老百姓的私产就受到侵犯,但公共财富仍然看守不住。

《南风窗》:就像将股市变成超级提款机,有人不断地设套坐庄然后提钱。

秦晖:有人就有这样的说法,反正国有企业就那么点,搞完不就完了吗,就算是灾难、是腐败,反正有些人迟早是要富的。我说当权者如果真能承诺搞完这一次就不再搞国有化了,也就是说国有资产不再增加了那也行,但是当权者从来没有这样承诺过。有人把国有资产搞光了,又从老百姓手里搞国有化,然后一手国有化一手私有化,两手都不误啊!这样中国国有资产从来没有搞完的时候,而且还有越搞越多的趋势。

在“郎旋风”之后中国开始反对所谓“新自由主义”,一时似乎风向转“左”,于是排挤民资的“新国有化”、划定国有垄断行业等“大政府”政策纷纷出台,但与此同时,新一波“股改”却采取了本质上近乎“国有股白送人”的私有化方式,“右”的程度远远超过“郎旋风”之前的一切国有股减持方案。吴敬琏先生略表批评,立即招来一片骂声。也是,前些年为了国企“圈钱解困”,长期大熊市把高位跟进的广大散户小股民坑得够呛。如果当初在国企未改革前不急于设局圈钱,就不会有这么多人被坑。当股指从2300多跌到900多,等大部分小股民割肉退场,就等着大庄家“抄底”了——这时“国有股白送”的改革才大举出台,一下就给抄底者奉送了3000亿元的净值财富!如此尺蠖般的一收一放,国有资产也送掉了,小股民的私产也亏掉了,只有有来头的抄底者两头通吃,尽得“国有化”与“私有化”的好处。

同样,在土地方面,今天强调加快城市化,便大举剥夺农民地权“圈地造城”,但农民进城后却得不到平等待遇;明天强调控制城市化和“复兴农村”,便限制、取消农民迁徙权,但官府依然可以圈他们的地。今天说土地紧缺要“保护耕地”,于是就打击“小产权”,严禁农民卖地,但官府依然想“征”就“征”;明天又说土地宽松可以放手开发,于是官府掀起圈地大潮,但农民土地仍然不许入市……在这种体制下即使政策设计者出于好心,做起来也跳不出“权家通赢”的圈子。

《南风窗》:尽管通常我们讲“国退民进”是中国转型的大脉络,在主流意识形态和政治实务中,仍是“国富论”做得多,“民富论”做得少。那么,中国企业的成长在“国民进退”与财富流转中究竟起了什么作用?

秦晖:我想,企业方面如果离开民主、自由的增进,那就是左也不对,右也不对。你无法说到底是左一点好,右一点好,或者大国家好,还是小国家好。现在就是这个样子。中国只有朝着自由、民主方向增进才有解决问题的可能,否则就像我所说的“尺蠖效应”,国进民退也好,国退民进也好,财富都不会流到普通百姓口袋里去。更糟糕在于,到一定时候上述“国有化”与“私有化”会再来一次,而不是有的人所说的“一次性完成”。

《南风窗》:但现在我们政府一年花的钱已经相当于3.7亿个城镇居民、12.3亿农民一年可以花的钱。政府财政税收约等于民间可支配收入总额的一半。

秦晖:所以说,既然不能制止搞国有化,凭什么有人把国有资产放进自己口袋里我们就不反对呢?凭什么说这种做法不会带来更糟糕的结果呢?而且,这种行为会自我强化,会更进一步加强“国有化—私有化”的积极性,最后是国家拿得越多,老百姓被拿的越多。

眼下大家讲分享改革成果,但是任何国家的这种“分享”都是争取出来的。我不是激进主义者,也不认为中国的问题可以一步到位地解决,但是我很反对“党内民主”或者“基层民主”的提法,其实改革路径根本不应该这样考虑的。这不是由下而上或者由上而下的问题,也不是由党内到党外或者党外到党内的问题。其实在中国历来两种方向都是一样的,我想讲的是,实际上这个过程,用我的话来说是“为自由而限权”和“为福利而问责”的双向递进的过程。一方面,我们不断地指责权力越界了,尽管是在能够指责的范围内指责。但是只要你在不断地施加这个压力,只要不为其扩权提供理由,总的来讲,总会使其权力受限制,即使不能一步到位,也还是会好起来。与此同时,要求政府做该做的事,尽该尽的责。在中国即使要求政府负责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也是应该的,因为你的权力是不受限制的。既然政府不承认自己的权力有边界,那么我们也可以认为其责任也是没有边界的。反过来说,你要求我的问责有边界,我也要求你的权力有边界。

低人权优势

《南风窗》:谈到中国的崛起时官商学常会提到“后发优势”。几年前,您谈到关于中国经济成长的“虚假论”、“崩溃论”都不对,并且认为这种增长既非“政府成功”,也非“市场成功”,更与所谓“市场政府双重成功”不相干,而将目光投向了“低人权优势”。如何看待这种“优势”与开放的关系?

秦晖:在闭关自守的时期,不准讨价还价的做法无法带来绩效,就像改革前的中国与今日朝鲜。但是打开国门后,它的确可以在全球化时代具有“低人权优势”。许多人会来投资,而且你生产的产品会卖得特别便宜。但是,这种经济效益上的好处也带来问题,既让中国老百姓为血汗工厂支付成本,也让国外老百姓付出代价,因为这也意味着你会把人家的工会搞垮了,把人家的福利降低了。为了竞争,国外资本不得不向你看齐,所以就有了“资本内逃”的现象,工会蔫了,福利黄了,整个100多年来的劳资平衡被打破了,而且人家的社会矛盾也加剧了。国外一些资本为逃避本国民主社会主义的压力,逃避工会和福利压力,流向了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

《南风窗》:所以,在法国近乎戏剧性地出现了萨科奇这样“既减福利又减自由”的总统。西方一些国家在“中国因素”或者说新一轮全球化浪潮面前多少有些进退失据了。

秦晖:所以说上面所谓的“交易成本”理论不仅坑了老百姓,而且坑了近百年来人类文明的成果,让世界重新回到原始积累的时代去了。所以我说,除了低工资、低福利的传统优势外,中国更以“低人权”的“优势”人为压低人力、土地、资金和非再生资源的价格,以不许讨价还价、限制乃至取消许多交易权利的办法“降低交易成本”,以压抑参与、漠视思想、信仰和公正、刺激物欲来促使人的能量集中于海市蜃楼式的单纯求富冲动,从而显示出无论自由市场国家还是福利国家都罕见的惊人竞争力,也使得无论采用“渐进”的还是“休克疗法”的民主转轨国家都瞠乎其后。

当然,如果不对外开放,这种冲动也不会有多大能耐。对外开放后,中国现有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民主分家麻烦大,福利国家包袱多,工会吓跑投资者,农会赶走圈地客”的“拖累”,便出现了空前快速的原始积累。而这种方式造成的危机,则靠外部资源(资本流入、商品输出)的增益来缓解,同时通过全球化把危机向外部稀释,结果是中国因素导致的资本流和商品流在自由国家打破了原有的力量平衡,加剧了劳资矛盾,在福利国家加剧了移民冲突,而在这两类国家都加剧了就业和公共财政困境。

或许,中国奇迹只有这种解释才能成立。至于说“后发优势”,后发的地方多了,非洲也有,但不像中国成功。南非废除种族隔离后,经济“竞争力”是下降了,但这个所谓下降,并非真的比原来落后,而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原始积累,具有相对于文明国家的“低人权优势”。当然,如果南非从来就是一个封闭国家,那它过去就不会有“奇迹”,现在也未必会比过去差。只是在开放世界中,过去能够用的办法,换了新办法可能就赚不到原来那么多钱了。

《南风窗》:世界资本流向人权洼地以获取更大价值的趋势不可否认,所以张五常说“中国比美国自由”。

秦晖:这是他去年12月在弗里德曼的纪念会上说的。张五常站在美国的立场骂欧洲,然后站在中国的立场上骂美国,得出结论是欧洲学美国,美国学中国。

“议价”权与责

《南风窗》:让民众能够充分讨价还价,不仅是着眼于眼前的利益,也在客观上可能导致一些利益群体因为无厚利可图选择退出。换句话说,讨价还价能力的上升将形成一种全新的退出机制。

秦晖:最好的出路就是民众有条件和政府讨价还价,让政府承认自己哪些做得到,哪些做不到。当政府为自己牟利的事情做不成,为民众做的事情推不掉,离民主政治也就不远了。如果权力无限,责任又没有,可以想见,谁也不会轻易让出这个“交易”的。权大责小的官谁不愿意做?谁要来抢,我就和谁拼命。

有意思的是波兰团结工会在掌权之前,它们从来都是要求政府给自己最低价的肉,政府没做好就批评。在有的人看来,团结工会是波兰最反动的力量,因为“强加”了政府许多责任。当团结工会自己执政了,就把许多责任取消了,物价也高涨。不过老百姓也不好说什么,因为政府是自己选的。

波兰也不是没有斯大林主义者,但是老百姓当时没有投它的票。选举时也有人主张,你让我集权,我给你廉价的肉,但是你没有投它的票,这样你也无话可说。所以我觉得政治体制改革就是建立起一套讨价还价的机制。政治体制改革并不必然导致自由放任政府或者福利国家,福利和自由放任是可选择的。但它必然要导致一个权责对应的政府。承担更大责任,给我更大权力,或者相反,老百姓可以在两者之间选择。

《南风窗》:社会在讨价还价中进步。30多年来,中国经济与社会的成就,不仅伴随着中国人价值观念的转变,也在一定程度上见证了中国社会同政府的“议价能力”的成长。

秦晖:问责方面,像汶川这样的地震,如果政府不救灾,以前(比如唐山大地震时期)可能无法指责,甚至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现在这种责任很明显是绕不过去的。同样,包括最低收入保障法的出台也是社会不断推动的结果。只不过现在的讨价还价做得还不够。而且,学界的左、右派还在不断地为政府部门消解社会压力。右派讲这些福利要求是不应该的,政府用不着承担这些责任;左派在说限制权力是不应该的,政府权力应该更大……如果左派不停对政府问责,右派不停对政府限权,政府就会有改革的动力,中国就会越来越进步,越有希望。如果相反,左派为其扩权,右派为其卸责,当然政府就越来越不想改革,而且自我感觉越来越好。社会向前发展,也难免有人拉社会进步的后腿。尽管如此,30年来,中国在整体进步这一事实,是不可否认的。

长平:“魔岩三杰”是三个孱弱的英雄

曾经在香港的马路上,有人指着路边一个方方的建筑说,这就是红磡体育馆。看上去有些落寞,没法跟录像里华丽的舞台联系起来。我倒是想到了有个叫“魔岩三杰”的演唱会,三杰中至少两杰在舞台上朴素到落寞。其实我知道这个地方也是从那三个青年开始的,据说是大陆歌手在这里的第一个专场?

这个商业的骄傲跟我没什么关系。

我听这三杰那是相当的文艺青年,敏感、寂寞、反叛、幻想。那时候我有一个很大的房子,但是没有钱买家具,宽阔得有些夸张的客厅里除了窄窄的一排沙发,就是地板上的一个黑色的录放机,它旁边扔着几盒磁带,其中就有这三杰。打开的磁带盒和歌单总是散乱在一边,有时被莫名的风吹到屋角。

这个场景其实跟那三个盒带的封面一样矫情:一个抱着头,一个照镜子,一个在烈火旁作耶稣状。孤单,痛苦,无力地呐喊。不过在当时这一点都不矫情,相比同期流行的青春歌手老狼来说,简直真诚得让人落泪。那就是社会和个体的时代真相。

他们是真正的青春歌手,他们是三个诗人。他们以软弱的姿态闹革命,以困顿的声音唤振作。其中最激进和躁动的是何勇,但是最有力量的不是他。后来听到布鲁斯斯普林斯汀的《生于美国》,让我想到他的《钟鼓楼》,但前者比后者敢于愤怒得多。不敢愤怒的时代,声嘶力竭反倒有些虚弱。张楚的旷野独白、窦唯的梦中呓语,远非酸歌甜曲、阿谀奉承的流行歌坛所能明白。尽管有台湾公司的拼力包装,但这三杰拔剑四顾心茫然,疯的疯,痴的痴,躲的躲,倒是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如今,他们又出来了。卷土重来?他们想干什么?他们能干什么?他们在上海的舞台上努力。有朋友打电话来让我听现场。还说何勇的老爸也出场了,不是演出,而是看着孩子别出乱子。哈,这就对了,看哪,这三杰还是这么虚弱,娇花照水,弱柳扶风。而这时代还是这么强悍,敢于把他们捆绑起来再次推出,让人看看中年将至的青春歌手是什么模样,让人看看真正的诗人的可悲下场。

当然,这是一场成功的演唱会。像我一样文艺青年过的人太多了,大家都需要怀旧,都需要“青春无悔”,把寂寞的年华大红大绿地打扮一番,不就是钱吗?这就是他们的市场。如果窦唯后来发了那么多唱片都卖不动,那么这个市场跟他们的歌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不知道当初是谁想出“魔岩三杰”这个名字来,这是一件最幽默的事,类似于如今的“三个俯卧撑”。从社会病理学上看,这三个诗人歌手其实都是某种程度的病人。他们孱弱、边缘、落寞、死不改悔。好吧,我知道你会说,这才是真正的英雄豪杰。你说对了,有一种反抗叫不合作。它发端于古希腊的“犬儒主义”,正名于甘地的“不合作运动”。你也可以从老庄哲学和黑色幽默文学中去理解。这“魔岩三杰”的意义就在于和主流乐坛的疏离,一种寂寞的反抗。从这个角度,你也可以理解“三个俯卧撑”等网络流行语的真实含义。

从围剿叛徒传闻看中国基金有多黑

尽管华夏基金对被众基金“围剿”的传言作出了回应,但有关传言并未就此消失,相关媒体仍然不断就此事进行追踪报道。而事后披露的数据似乎对传言构成某种支持。数据显示,中国平安跌停时,机构是疯狂做空的始作俑者,在卖出前5名的席位中,全部是机构,第一名机构更是抛出了7.16亿元。与此同时 ,券商和QFII则在大胆买入,但明显是卖方力量更为强大。

自“基金黑幕”曝光以来,基金“对倒”、“倒仓”已不是新名词,而与上市公司联手造市、数只基金抱团建仓等成为此后较有代表性的一种模式。有报道引述业内人士的话透露:基金公司不定期都会收到上市公司主动发送的宴会“邀请函”,双方的话题通常是如何联手“推动股价上涨”,此后,上市公司负责制造“故事”,基金经理则力荐股票或板块,最后形成“合力”拉升股价。由于基金有单一个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的限制,往往需要几只基金联合出手。这就是所谓的“行规”诞生的背景。

不难看出,市场关注的所谓“行规”其实就是一种同步行动,要么合力齐买,要么一起沽空。这种“行规”倘若真实存在,对股市的发展无疑是有害的。最直接的,就是导致股市的暴涨暴跌。基金的发展曾经被寄予厚望,监管层期望它成为资本市场稳定的基石。早在今年2月,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各类机构投资者持股比重已占A股流通市值近50%。但是,在中国股市此轮持续下跌过程中,包括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并未充分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反而因放弃“价值投资”理念而加剧了市场的波动。基金前20只重仓股在今年上半年的表现就是明证,正是基金不计成本的疯狂抛售,导致了蓝筹股的深幅暴跌。2007年年底基金重仓的沪市20只重仓股领跌,砸落上证指数1500点。

“行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基民的利益。投资者把钱交给基金公司,是为了得到更好、更稳定的投资回报,基金应根据契约承担信托责任,如果基金根据“行规”参与“围剿”或“对赌”,其实是在拿基民的资金玩火,这种严重违背基本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行为,损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应当受到谴责。同时,这种拿基金财富豪赌或报复的做法,也成为加剧市场波动的重要力量,使更多的普通投资者在动荡中遭受损失。

另外,“行规”部分封堵了基金之间通过竞争拉开距离的途径。合力操盘,利益均分,收益共享的做法,不利于基金之间的公平竞争。而且,基金间的这种合力,使得整个市场的博弈主体发生失衡,使得普通投资者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更容易遭到伤害。

因此,在有关基金联合“围剿”事件持续为投资者所关注的当下,有关部门应当组织调查,及时通报结果,消除谣言,呵护投资者的信心。同时,应该对基金中的“行规”进行调查和清理,使基金在公平的规则下展开竞争,以业绩展示自己的能力,为投资者带来更多回报,而不是拿基民的资金不当钱,发泄私愤或追涨杀跌。中国股市需要机构投资者肩负起对投资者负责、对资本市场负责的重担,唯有此,股市才能可持续向前发展。

魏金辉:动什么,千万别动警察

交通部门要收公安局车辆的通行费,公安部门要扣交通局的执法车?近日,河南省交通部门、高速公路等开始对警车收费,公安部门随即开始查扣交通执法车,并关闭全省车管所内与交通相关的所有窗口。

记者调查发现,河南省确实对免收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范围做了修改,按照新规定,部分警车将失去免费通行资格。但新措施从7月4日开始执行,对警车收费,7月5日即告中止。一位公安厅的官员表示双方确有不愉快,但相信问题能协商解决。(《南方都市报》7月7日报道)

“部门吵架”的事见得多,但因为利益“报复执法”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不,河南高速路要警车交费,随即便有公安查扣交通执法车,导致收费仅仅执行一天即告中止。其反应之快、出手之准、报复之狠,不得不让人佩服!看来“动什么,千万别动警察”,这句话还是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报复何以如此神速?因为动的是警察。警察为何动不得?因为公权力大。一:治你扰乱秩序罪。凡交通执法人员上路查车一律按扰乱秩序罪给予拘留。二:扣车。下令查扣省内所有装有警灯的车辆,凡发现使用交通部统一规定安装的蓝黄示警灯的交通执法车一律扣车。三:警力大撤退。河南省高速公路,超限站,原所驻扎警力全部撤离;全省所有在各市交警部门设立的交通规费窗口一律撤销,所有车辆年检时也无需查验交通规费直接可年检。四:专项整治。在全省范围内,大肆展开针对所有交通部门车辆的专项查处行动。

同样都是政府部门,为何产生如此矛盾?报道援引发帖者称:“矛盾主要是因为我省一名公安厅副厅长拒缴通行费而引起的,也许是因为报复的原因,所以全省公安系统作出了上述规定。”。

为什么收费只实行了一天?是不是违反政策和法规的乱收费?答案是否定的。报道称:河南省政府办公厅6月6日发布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通行费收费管理工作通告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通知》,该《通知》对免收公路通行费车辆范围进行了修订。新限定的范围大幅收窄:“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

既然有省政府的政策依据,那交通部门为何还如此软弱?报道中给出的答案是这祥的:河南省交通厅一位官员透露,目前警车收费在全省遭遇了阻力,有些地区已经被迫停止了,省交通厅和省公安厅正在具体协调。驻马店高速公路收费处则表示,原本政策应该7月4日上午实行,可到了当晚便接到口头通知说取消收费,具体实行时间不清楚,原因是“上面没协调好”。

其实对于警车交费一事,在河南警察内部也有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认为,如果追击歹徒,遭遇收费,就是延误办案时机。另一种声音认为,如果交高速公路费,首先应该先给单位这项办公经费,否则就会影响目前的办案经费。可交通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却表示,在工作中,很难分辨警车是不是在执行公务,现在统一缴费,非常好,免得打口水仗。

报复执法,相煎何急?你收警车的通行费,我查扣交通执法车,表面上看好象没有错,其实部门利益、特权思想早已裸露无遗。如果身处执法最前沿的公安部门,都不能带头遵纪守法,甚至连警车交费这样的事情都要“报复”;那么还谈何执法的公正,警民的互信,法治的实现。

关于2008年度会员访问交流项目申请和评选的会内通告

独立中文笔会

关于2008年度会员访问交流项目申请和评选的会内通告

(2008年7月10日)

1.  为促进本笔会会员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笔会及作家团体、个人的文学交流,以及国内会员与国外会员之间的文学交流, 特别设立会员访问交流项目。获得本项目资助者,可在本笔会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笔会或作家团体安排下,访问这些笔会或作家团体所在国家和地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笔会也将争取长期居住海外的会员获得本项目支持回到中国大陆从事与本会国内会员及其他作家的访问交流,2008年度因预算有限故不增列)。

2.  鉴于目前资源有限的情况,本项目仅对中国大陆境内的会员开放。本年度较之往年名额有所增加,设2个名额,每位资助金额为2000美元。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开放申请。

3. 本笔会理事会成员和自由写作委员会成员不具申请或被推荐的资格。

4.  国内会员可自行提出申请,或推荐其他国内会员。申请或推荐采取目前国际比较通行的办法,不公开其申请或推荐,不作公开讨论;申请或推荐信件直接同时提交本笔会自由写作委员会及秘书处(电邮信箱地址分别是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本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10日午夜12时整(北京时间)。申请信或推荐信除陈述理由外,须附列适宜、详实的出访计划(含出访目的及出访国家和地区等)。

5.  自由写作委员会负责审查收到的合格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名单, 根据会员的创作实绩,以创作的文学性、文化性和文本性为首要考量条件,评定首选出访会员作家2名,备选出访会员作家2名。

6.  自由写作委员会决定的首选及备选出访会员作家名单报理事会通过。如果未获得理事会多数通过,则自由写作委员会进行第二轮评选,再报理事会通过,未通过则进行第三轮评选。以此类推。

7.  本届理事会通过获选出访人名单后,秘书处将于9月底以前向全体会员公布,并即行负责联络该会员计划访问的国家和地区兄弟笔会及相关文学团体安排其访问。如果首选出访会员因故不能成行,则备选出访会员递补。出访计划不得晚于2009年3月实施。

8. 出访会员有义务在出访计划完成后向会员通报访问情况,有国际资讯的相应反馈,以达到本笔会与国际笔会其他笔会及相关文学团体作家交流的目的。

关于2008年度会员写作资助项目申请和评选的会内通告

独立中文笔会

关于2008年度会员写作资助项目申请和评选的会内通告

(2008年7月10日)

1. 为帮助本笔会会员完成因经济困难的原因、特别是由于受政治迫害的现实或后果而发生经济困难以致不能完成的创作计划,为促进本笔会会员的自由写作实践,推动中文文学的自由发展,特设立会员写作资助项目。

2. 鉴于目前资源有限的情况,本项目在本年度设4个名额(今年较往年多增加了1个名额),资助金额为每人1000美元,并仅对中国大陆境内会员开放申请(在资金条件允许时,再增设名额,对全体会员开放),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接受申请。

3. 本会理事会成员和自由写作委员会成员不具申请或被推荐的资格。

4. 国内会员可自行提出申请,或推荐其他国内会员,申请或推荐采取目前国际比较通行的办法,不公开申请或推荐,不作公开讨论;申请或推荐信件直接同时提交自由写作委员会及秘书处(电邮信箱地址分别是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本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10日午夜12时整(北京时间)。申请信或推荐信除陈述理由外,须附列详细写作计划,包括该计划完成作品的内容和完成时间。

5. 本会自由写作委员会负责审查收到的合格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名单,根据会员的创作实绩,以创作的文学性、文化性和文本性为首要考量条件,评出获资助作家候选人5至6名。

6. 自由写作委员会决定的获资助作家候选人名单报理事会,由理事会多数通过从中选出的4人为本年度获资助作家。

7. 获资助作家名单公布后,秘书处负责向有关会员一次性发放写作资助。若其中某会员因故取消计划而不再具备领取资助资格,理事会可确认由自由写作委员会决定的其他候选会员递补领取。

8. 最后评选结果将于9月底以前由秘书处向全体会员公布。获得补助会员有义务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作品;在计划完成后即向自由写作委员会提交简单的完成报告并附完成作品,以达到笔会设立本项目的实际目的。

独立中文笔会关于2008年度林昭纪念奖启动评选的公告

独立中文笔会关于2008年度林昭纪念奖启动评选的公告

(2008年7月10日)

一, 独立中文笔会自2005年起创设并颁发林昭纪念奖。本奖项每年颁发一次,获奖人1名(特殊情况下可酌定2人并列获奖)。2008年度本奖项奖金为2000美元。

二,林昭纪念奖旨在表彰和奖掖因倡导并力行自由写作精神,遭受政治迫害或被剥夺人身自由,处于逆境创作不息而具有突出表现与实绩的,年龄在40岁以下的优秀中文作家个人(特殊情形年龄不限)。

三,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均可提名推举候选人。非本会会员的作家、学者个人及民间文化机构团体,亦可参加提名推举候选人。推举候选人,应附获选理由。候选人经1人提名,再获另1人附议即有效。

四,本奖项候选人可以是独立中文笔会会员,也可以是非本会会员的任何符合候选人资格的人士。

五,独立中文笔会理事会成员和自由写作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候选,不具备候选人身份。

六,独立中文笔会自由写作委员会为林昭纪念奖评选的日常工作班子,本届成员为孟浪、余世存、杨炼、马建、王一梁。

七,提名推举候选人应以电邮方式直接同时提交独立中文笔会自由写作委员会和秘书处(电邮信箱地址分别是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不采用公开提名方式。

八,本年度提名推举候选人阶段,自北京时间2008年7月11日晨0时起,至9月10日夜12时截止。

九,自由写作委员会对汇总的合格被提名候选人名单初步遴选向理事会提交决选的候选人2至3名,由理事会投票决定获奖者。

十,独立中文笔会将于2008年9月底之前公布本年度林昭纪念奖获奖者名单,并向媒体发布。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在中国大陆地区或以外地点公开举行颁奖活动,获奖者也将出席受奖。

十一,本年度为第4届林昭纪念奖评选,前3届获奖者分别是:卢雪松、昝爱宗和小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