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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7日狱委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张敏采访报道/维权人士郭飞雄“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11月14日上午八点半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郭飞雄的太太张青到庭旁听。八点四十五分宣判结束后,张青接受了我的采访。 张青告知外界一审判决结果,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郭飞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 张青说:“法官问他(郭飞雄)有什么意见,他说‘我只有一句话,这是你们所有办案人在(为)中国民主事业作的一个广告。包括我在内,都在其中扮演一个角色,我感到很荣幸。法官问他上不上诉,他说‘我现在不决定上不上诉,要见过律师后再说’。” 问:“有没有旁听的人?” 答:“可能都是公安局的。有个人我认得,就是这个案子在经侦支队的办案人员,他来了又走了。旁听座位是十三个,都坐满了,都是我不认得的人。” 问:“你听到这个判决后怎么想?” 答:“我当然知道这是一个冤案,但是我也有这种心理准备。现在请律师过来,我希望争取上诉,希望律师见他传递这个意思。我对这个判决结果非常气愤,表示抗议。”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曾经参与广东太石村维权活动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郭飞雄是2005年入选香港《亚洲周刊》“风云人物”的十四位中国大陆法律工作者之一。 郭飞雄去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拘押,后被以同样涉嫌罪名起诉,涉案是被捕之前五年出版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辩护律师说,此事几年前已经处理过。这次郭飞雄被起诉,曾因证据不足,两度“退查”。郭飞雄在被关押期间,会见律师自述遭到包括用电警棍电击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他现在被羁押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郭飞雄案7月9日开庭后,检方要求补充证据。8月底,该案又送法院,10月法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一个月。 11月14日上午郭飞雄案开庭宣判,郭飞雄委托的律师因另有案件开庭,没有来广州。 得知一审判决结果后,郭飞雄的辩护律师莫少平表示:“第一,认定他有罪,肯定是没有采信我们的辩护意见。尽管法院没有采信我们辩护律师意见,我也理解,因为这个案子可能受到各方的关注,无形中有很大的案外因素的影响。当然,我仍然坚持我们的辩护意见,坚持认为郭飞雄无罪,我们的意见在法理上是站得住脚的。 第二,认定他有罪,判了他五年。这个。。。只要法院认定他有罪判五年,应该说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因为“非法经营罪”本身有一道杠,情节一般,五年以下;情节严重,五年以上,最高有期徒刑可以到十五年。那么,他们认定他所谓‘非法经营’的数额,那个杠杠按照最高法院的解释,属于五年以上情节严重的这一档。所以判五年是卡着这一档的起点。这是对郭飞雄刑期的分析。” 问:“下一步你们会怎么做?” 答:“我们在十天之内会到广州去会见郭飞雄,作为一审的辩护律师,和他确定是否上诉。从我个人的意见。。。我见到郭飞雄也会明确跟他表示,还是应该上诉。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不上诉,无形中等于认可了一审判决。尽管上诉后可能不会改判,可能维持原判,我仍然建议他上诉,这样可以表明你的态度,同时也可以再给你一个发表自己看法的。。。包括辩护律师可以发表自己辩护意见的机会,或者叫一个程序。否则认可一审判决就没有这个程序了。” 受郭飞雄委托的胡啸律师指出:“在此之前,我和莫律师在辩护意见中也提到,郭飞雄的一个‘同案犯’叫江伟的,应该是一并审理,但是先把江伟审了,判了三年半,导致了作为‘一号被告’的杨茂东。。。逻辑上有悖,就不可能再判无罪,或五年以下的徒刑。这在司法程序上,我和莫律师都存在一些看法。我们都认为要一并审理,你不能把‘从犯’或‘同犯’先行判决,那‘主犯’还没有经过审判,就可能在逻辑上推导出他可能会被判处有罪,或只能被判处有罪”。 胡啸律师表示:“我们会尽快去见杨茂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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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 建:胡适:我是世界公民
还是在19世纪中叶,美国为了扩张自己的疆土,发动了美国墨西哥之间的战争。1835年,墨西哥得克萨斯和加利福尼亚两地的美国移民发动武装叛乱,墨西哥政府出兵镇压,美国则直接出兵干涉,并支持得克萨斯于次年宣布独立。1845年7月,美国正式宣布把独立后的得克萨斯并入自己的版图。次年,美国政府又正式向墨西哥宣战,顿时美国军队犹如闯入墨西哥玉米地里的一头黑熊,只不过这头黑熊看重的不是玉米,而是大片生长着玉米的肥沃土地。战争结束后,美墨两国签订了一个不平等的和约,该和约将大片墨西哥土地割让给美国。它包括现在的加利福尼亚、内华达和犹他等州,以及亚利桑那、怀俄明、科罗拉多和新墨西哥州的部分地区。五年后,美国又从墨西哥购买了一块带状的位于现在新墨西哥和亚利桑那的土地,于是便完成了现在的西南部边界。
“自美墨交衅以来,本城之‘Ithaca Journal’揭一名言:”吾国乎,吾愿其永永正直而是也,然曲耶,直耶,是耶,非耶,终为吾国耳‘……言意但论国界,不论是非也。“这段话的英语表述约略是”My country, right or wrong ,my country“,简直就像格言一样。原来,70多年后,美墨之间,争端又起。那边毁了美国星条旗,这边美国就派遣水兵在墨西哥上了岸。这时康大所在小城的”绮色佳杂志“把上面的”My country“一直印在社论篇首,它当然不止表示了这家杂志的态度:不管自己国家行为的是非,它总是自己的国家。这样一种明显的”国家主义“言论,在杂志上”已逾旬日,亦无人置辩“。胡适自大二开始就居住在康大新盖的世界学生会的宿舍,对这句话,宿舍里面的各国学生倒是议论纷扬,有人认同,有人反对。胡适”聆其议论,有所感触“,便写了一篇文章投给这家杂志,杂志最初不敢登,后由某女士的坚请,始在新闻栏以报道形式出现。胡适拿着自己的文章去见康大前校长白博士(夫妇)。白博士(Aadrew Dickson White)六十年前读耶鲁时和中国第一个留美幼童容闳(纯甫)是同学,至今他还记得容闳异服异俗的样子是如何颇受人笑,但那一年容闳两次获得全班中英文一等奖,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揶揄他了。白博士夫妇都是和平主义者,他们很讨厌那种不论是非的狭隘国家主义,因此,读毕文章后,白夫人称赞了胡适,认为他说出了自己正要说却还未及说的话。
那么,胡适在文章中到底表达了什么看法呢?
我以为此谬见“是耶,非耶,终为吾国耳”之所以为然,是因为有两个道德标准。人人都不反对万事皆有一个对错及正义与否的标准,至少文明国家应如此。假如吾国违宪向吾征税,或非法将吾之产业充公,或未经审判即将吾入狱,吾誓必力争,不管其是否以“吾国”法律之名义行此事。
然而涉及国际间事,吾即放弃那个对错和正义与否之标准,且颇自得地宣称“是耶,非耶,终吾国耳”。以此观之,余以为吾人奉行道德的双重标准,其一用之于国人,另一用之于他国,或“化外之民”,余此说不亦对乎?余以为吾人不管国内国外只应奉行一个是非标准,否则无法争论此事。
以上是胡适1914年5月15日的日记记述。
插:今天国人中常有批评美国“双重标准”者,岂不知,早在差不多一百年前的胡适就揭橥了这个问题,也使用了这个词汇,那时他还是个学生。作为学生的胡适,他对自己率先提出的这个词也很自得。次年他赴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城出席世界学生总会,会上,一位著名演说家的讲演颇唤起他的共鸣。这位“时彦”讲演的是“论全球政治”,其中也谈到“双重标准”的问题,胡适在日记中惺惺相惜:这位博士声称“今世国际交涉之无道德,以为对内对外乃有两种道德,两种标准。其所用名词‘双料的标准’(Double Standard),与余前所用恰同。余前用此名词以为独出心裁,不知他人亦有用之者,几欲自夸‘智者所见略同’矣。”
胡适是个世界主义者,同时也爱自己的祖国。他的世界主义也就是他前此一个多月在演说中表达过的:爱国主义而柔之以人道主义。这次他亮出了对美国人的批评的旗帜。两个月后,他在又一次讲演中再次表达了自己对那种狭隘爱国的批评,演说后,有两位听众对胡适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一位夫人认为:这句话(My country, right or wrong ,my country)的真实意思不是“吾国所行即有非理,吾亦以为是”,而是“无论吾国为是耶非耶,吾终不忍不爱之耳”。这位夫人的解读不可谓无道理,也能理解她对自己国家的感情,但这种感情不顾国之是非,而仅仅就因为它是“My country”,我也只能说,这是旧农业文明时代的感情了。然而,这种感情同样表现在下面这位美国教授的身上,他耐心地给胡适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兄弟一道出行,弟弟因为醉酒而有辱于路人,对方如果拔剑而起,那么,做哥哥的是保卫喝醉的弟弟呢,还是置之不顾呢,抑或帮助受辱者?这个教授其实也是在表达他对“My country”的理解,他认为这句话的含义是“父母之邦,虽有不义,不忍终弃”。但,无论这个并不伦类的例子,还是他的结论,都难让人苟同。兄弟是血缘,而个人与国家并无这种关系,这个比喻是跛脚的。在现代社会,一个人的出生地并非就是父母之邦,即以美国而论,任何人如果在美国出生,就可以是美国人,而他的父母却可能不是。同样,一对美国夫妇也可以收养一个他国儿童,只要儿童的父母或国家同意。因此,把“My country”视为“父母之邦”,这是农业文明时代的状况。何况,即使在农业文明时代,中国古老的《诗经》还有“适彼乐土,誓将去汝”的意识。更何况,依这两位北美人士的说法,又何以解释他们的先辈冒着生命危险离开本邦而来北美?这分明是“誓将去汝”的跨国现代版,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用脚投票”。它的精神内涵应当这样表述:“自由在哪里,祖国就在哪里”。可是,胡适似乎被侃晕了,听了这两位先生女士的开讲,便在7月26日的日记中做了自我检讨:“此言是也。吾但攻其狭义而没其广义。幸师友匡正之耳。”
其实胡适是对的。他反对的不是爱国,而是国家主义。国家主义的隐含是:对内,它把国家凌驾在个人之上;对外,它把国家凌驾在他国之上(这种国家主义经常披着民族主义的外衣,相当能迷惑人,是当今世界中最为可怕的力量)。至于那句“My country”,既可以做爱国的解释,也可以用作国家主义的表达,端视语境而定。由于胡适放不下这个困扰他的问题,就在当天,思考之中,又写下了第二篇日记。日记中,胡适虽然声称“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然是非之心能胜爱国之心否”,这固然是一个问题。但,反过来,爱国之心又能否胜是非之心呢,这又是一个问题。胡适没有直接回答,他的态度却可以从下面的内容看出:“吾国与外国开衅以来,大小若干战矣,吾每读史至鸦片之役,英法之役之类,恒谓中国直也;至庚子之役,则吾终不谓拳匪直也。”一个“拳匪”,表明了胡适对义和团的态度,也是胡适是非之心的表现。从胡适这一段曲折来看,他固然爱他那个国家,但终究是非之心大于国家之心。在这个意义上,他是个超越国家的世界主义者。
毋庸讳言,笔者欣赏胡适的,便是他作为一个具有人道之念的世界主义者。成为一个国家主义者也许不难,它很可能是一种自然;而成为一个世界主义者,则需要超越这种自然,更需要超越那种可怕的国家主义。四个月后,胡适就此问题又写了一篇日记,名为“大同主义之先哲名言”,日记中胡适除了抄录先哲关于“世界公民”的名言,并无一句自己的话:
亚里斯提卜说过智者的祖国就是世界。——第欧根尼?拉尔修:《亚里斯提卜》第十三章当有人问及他是何国之人时,第欧根尼回答道:“我是世界之公民。”——第欧根尼?
拉尔修:《亚里斯提卜》第十三章苏格拉底说他既不是一个雅典人也不是一个希腊人,只不过是一个世界公民。——普卢塔:《流放论》
我的祖国是世界,我的宗教是行善。——T?潘恩:《人类的权利》第五章
世界是我的祖国,人类是我的同胞。——W?L?加里森(1805-1879):《解放者简介》(1830)
“I am a citizen of the world”:我是世界公民——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响亮的声音之一,这样的声音穿越时间的隧道而经久不衰,放在今天,则更见它的现实意义。
王 丹:那不仅仅是一块三角地
关于何为大学,是自有大学以来就一直讨论的问题.我们至今难以忘记的冯友兰所撰写的西南联大纪念碑文,上面写的是: “以其兼容并包之精神,转移一时之风气,内树学术自由之规模,外来民主堡垒之称号,违千夫之诺诺,作一士之谔谔.”这可以看作是中国早期自由知识分子对何为大学以及大学的社会功能的共识.这种共识在北京大学身上体现得更为清晰.
北京大学自创始以来,就以精神独立,思想自由为传统,在一百多年以来的中国历史中,在每一次的重大社会变局中,都扮演了积极推动自由思想,引领时代风潮的作用.正是由于这种传统,才使得北大具有一种“精神的魅力”.至今北京大学仍旧是青年学子向往的地方,这是与这种传统和魅力一脉相承的.换言之,如果抹杀了这样的传统,北京大学就与一般的技术学院没有什么差别,更不要说什么魅力了.维护传统,这是作为北大校友的我们对于今天北大的学校当局最起码的期待和要求.
然而,今天的北大当局又是如何来回应这些期待的呢?据报导,被认为是代表北大民主精神的三角地民主墙,在北大校方未有广泛谘询下,已于11月4日晚上被拆除。三角地现在只剩下三角形的花坛.校方改为在园地树立电子公告栏的方式来发放消息。官方的学生会不仅没有出来阻止,反而为学校辩护,居然说什么“民主墙实际上只是一个铁架”,撤掉了“更符合社会进步”,等等.
这种做法,这种说法,不仅是严重的破坏北大传统的行为,更是对那些对三角地有深厚感情的北大校友的不负责任的言论.众所周知,北大的三角地在北大的校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从1957年的北大民主墙运动到文化大革命,从八十年代初期的北大学生竞选到1989年的学生运动,三角地都是学生和社会人士汇聚讨论的地点,多少重大历史事件都是在这一块小小的的三角地上发生的.在向往自由民主的北大人心目中,它已经不仅仅是一块三角地,它根本就是北大精神的圣土,是北大人追求理想,担当社会责任的象征.即使我们不感情用事的说,它也是北大的重要纪念地之一.这样丰厚的历史承载,怎么可能“只是一个铁架”呢?我有一个北大的学弟,已经离开学校3年了,现在在欧洲留学.前天他在MSN上跟我说,他看了这样的新闻,真是痛心疾首,他为北大感到耻辱.我想,他的痛切反映的是许许多多北大人的共同心声.我父母都是北大毕业生,我周围很多朋友也是北大人,我敢说,如果北大校方有勇气做一次公平的民意调查的话,他们的决定是一定会被否决的.
一个大学不珍视自己的传统,就不可能有光明的未来.今天的北大已经逐渐失去光彩,这是校方抛弃传统的最大恶果.有一天,当北大的事情可以通过民意来处理的时候,我们作为校友,一定会呼吁重新恢复三角地的原貌,恢复北大的传统.
綦彦臣:大陆农村土地自由交易概览
在进行这项为期一年(2006年10月至2007年10月)的非正式调查之前,我对农村土地问题的态度是:一,应允许农民进行土地比较利益选择;二,反对地方政府的强行“圈地”行为;三,中国农村土地“准私有”应当向完全私有化定型。
我是中国第一个提出土地“准私有”概念的学者。那篇题目为“比较经济学研究可操作性路径选择及其实证”的学术论文发表于1994年4月份《比较》学术双月刊(第二期),稍后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心之《理论经济学》全文转载。
一、政府行为下的“肉肥,汤不肥”
大陆官方公布的数据表明:2007年前5个月,全国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5000余起,涉及土地面积18万余亩,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0%,其中80%的违法案件是地方政府主导的行为。
这个数据表明:在18万亩违法占地总量中,农民自主交易的部分仅有3.6万亩。折合成平方面积后平均到约10亿农民身上,每个农民才合0.024平方米。
与党政干部大量的住宅面积超标(每个人多占面积约为30平方米),农民的“特权利益”实在是小得可怜。换言之,执政党应当全面检讨土地立法质量与执法伦理,否则社会不公表现将会由贫富两极分化向司(立)法不公方面纵深发展。
按农村传统习俗,应当是“肉肥,汤也肥”,即农民可搭地方政府违法的便车,以捞取不低比例的利益。事实上,农民“准私有”土地自由交易的单位平均成本,远比地方政府“圈地”的单位平均交易成本要高。通过大量个案调查,农民自由交易的土地额外费用每亩在1500元左右,而地方政府的同类成本只有75元左右,相差20倍。当然,如此高额的“交易费用”也带来了一个好处,那就是“交纳罚款后即获得县级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的默许”,也可以在报表时得到“不在统计之列”的恩典。
二、从地块调换到“农地转工”
本次为期一年的非正式调查是由于地方政府在1970年代初期无偿征用集体土地的个案后果引起的:当初被征用的约150亩土地(含熟地与撂荒地),由于政府企业(砖窑)在2001年破产,地皮低价转买给私人,每亩约合1000元。
原与该窑地有涉的村民没有采取上访、控诉等方式争取原有权益,而是通过这个案例悟出道理,即土地可以买卖。按农民的话说:“国家(指县政府)当时能从生产队白拿,又(将土地)卖给私人,现在地是咱各人的(指准私有),买卖合情合理。”我们不能说中国农民法制观念淡薄,而正是几千年来受压抑,他们渴望诉之“合情合理”的道义认可,再去争取政府方面的法制之恩典。按实际运行的中国政法道德规范就是:天理排在第一,国法第二,人情第三。
“恩典,恩典”的请求在1950年代的农民作家赵树理的小说《小二黑结婚》中早有记载,限于本文主题,不再引述。
在合情合理即“咱自各的土地”这样的观念支配下,农民的土地自由交易始终存在。起初,是为了方便种植而进行自发的地块调换。这样的调换又分为三个阶段:1980年代中期的承包小组形式解散后的“邻组调换”,这主要是户用农机引进的的因;1990年代中期的种植品种的调换,这主要是经济作物质(如大豆、芝麻、棉花代替了小麦与玉米)与蔬菜种植引起的;二十一世纪头五年则出现了邻村调换,这主要是婚姻关系引起的“人随地走”自发形式。不过,第三种形式不太具有统计学上的数量含义,只具有自发交易的价值导向。
从1990年代末期起,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大力提升,投资冲动当然地波及到农村。首先是村边的闲荒地被利用,而后是追随公路建设对熟地(通常称为“水浇地”)进行小规模工厂建设。有趣的是,这种小规模建设的当初用地仍是使用地块调换模式进行的。比如张三要在省级公路边上(A处)建一个占地10亩的小厂,那么张三就要将自己的B处与C处的地块划给李四、王五等户,以换取后者在A处的相邻地块。这种调换的交易费十分低廉,一般情况下,有一顿200元的酒席就算比较“奢侈”的待遇(礼节)。典型个案的交易费用平均每亩不到40元。即便考虑不变价格的调整计算,实际平均每亩的交易成本也只有150元的样子。
从2003年以后,随着国家权力强力介入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并且地方政府开始大规模圈占公路沿线地块,农民们开始认识到土地的比较利益,地块调换型的“农地工用”随之结束。特别是2006年9月份国家亮出18亿亩必保底线以来,在一年的时间里,“农地工用”的交易价格涨幅达300%。通过对山东东营市到河北固安县(邻近北京)那条称之为“东固路”沿线土地涨价的抽样调查,2004年末的每亩平均价格为4670元,到2007年10月初已达18420元(每亩)。
土地自由交易价格的上涨也带动了沿路地块租金的上涨,如东固路河北泊头市的交河至郝村段路西侧一个1.5亩的未硬化场地(经营沙石料),租金为年4500元,即每亩3000元(年)。就这样的纯粹水浇地的纯农业收入而言,每亩不超过1200元(含国家拔给的粮食补贴)。也就是说,每亩土地的比较利益差别可高达1800元。
三、农民投资者身份的确定
大陆的土地制度令投资者极其尴尬:一方面,政府(国家)收购土地,从中牟取巨额利润,而从政府拿得的土地使用权却可流通,如低押贷款;另一方面,农民自主交易的“农地转工”部分乃至于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合法使用权,仍无法取得流通资格,即不予抵押贷款的资格。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整个世界上除了非洲部族政治存在的妇女锁阴制度外,再也没有哪一项制度安排比中国的土地“二元化分割”更缺德的啦!而就是在如此苛刻、缺德的土地制度下,农村有创业精神的精英分子(大多拥有技术背景),还是通过乞求政府恩典(即土地交易权默认)、自己投入货币资本的组合方式进行投资。从纯粹农民,间或给城市工厂打工的“技术人儿”,变成农村资本家究竟付出了多少屈辱,没人愿意了解。一位投资300万元、占地7.6亩、固定雇工30人的农民投资者说:“我办下这块地,花了三万块钱的费用(指被迫的贿赂)。你说,要是为这三万块钱,有朝一日我被‘找了事儿’(即受贿者犯案牵连),我冤不? 吊死了,阎王爷不收。我活了多半辈没给村里、乡里说过一句好话,也没给别人送过一份钱的礼儿。现在可好,在自各家的土地上办厂子得到处磕头,求爷爷,告奶奶。谁让咱自个好胜又愿给兄弟爷们儿找个挣钱的道儿了呢?”
他的自怨自艾,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中国土地制度对农民的伤害。当然,在另一方面,大陆负责任的学者(如周其仁先生)一直在努力建言,希望执政党尽快进行“第二次土改”,落实农民的地权。然而,究竟建言的结果如何,还无法得知。
四、权力背景与私下交易
仍然是上指的那块用于沙石料经营的出租农地,附近的地块已被一位乡村富商看中,土地交易也在洽淡中。初步估计价位(每亩)为1.8万元到2.1万元之间。其投资规模在1500至2000万之间。
这位富商与上指的那位满腹抱怨的农民投资者不同,他不用去“求爷爷、告奶奶”,因为:其一,他是位比县委书记更有影响的农民,连市(地区)里的高官也不得不对他点头哈腰;其二,他的实际投资人是其弟弟,其弟又与北京一个权力家族有密切的商业合作关系;其三,其合伙人是当地一位税务官员。可以预见,他的土地交易,政府“不批准也得批准”,因为政府自然会以巨额投资的名义想办法变通,除非他本人放弃这次投资。
与这类的权力背景明显的个案相比,一些小规模的私人交易仍呈现旺盛之状。比如上指的转为工业用“废弃窑地”,在其附近逐渐形成自发的工业小区雏型。一对农民弟兄的二类地(“只种不管”型非水浇地),正在谋划为一个新的沙石料场——厂主(弟弟)就是被上指1.5亩料场因转卖而“撵出”的人。弟弟提出使用哥哥名下的1.5亩土地,合成3亩,哥哥提出的年租金已由1200元长到了2000元(每亩)。
相邻的二类地的“地主们”也正在向这价位区间看齐,即以1600元(每亩/年)为中位价格。
结语:第二次经济民主
对于邓不平改革开放,世界性的政治学术总结是“政治上独裁,经济上民主”,它甚至成为“中国特色”政治的经典代称。但是,由政治不民主,经济民主的成果正在受到侵害,现在急需第二次经济民主来防止国家(政府)权力的过度扩张,防止把“改革”泡沫化。这就需要“第二次经济民主”。
第二次经济民主的三大核心,一为财政(金融)民主,一为环保民主,一为土地民主,其中以土地民主最为重要。只有实现了土地民主,中国的政治民主(无论如何表达之)才能让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受益。并且,以土地民主为根本的第二次经济民主不仅能够保持第一次民主动力(如办照的自由与投资的自由),而且还会推进政治民主的进程。

图 1:沿路土地自由交易与投资为中国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并且使投资者与劳动者承担了巨大的人身风险。如果不承担土地使用的寻租成本,这家工厂就会修出更为牢固的厂房。

图 2:城郊土地的强占,往往导致规模不等的上访。政府只好以”暂时关门”的方式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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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1日至2007年10月15日写于断续调查中,21日定稿于绵逸书房。
“雅虎事件”达成庭外和解
美国网络巨头雅虎公司昨天(11月13日)宣布,与中国网络异议人士师涛和王小宁的家人达成庭外和解。师涛和王小宁的家人在美国和香港分别控告雅虎公司向中国官方泄漏个人资料,导致两人被判重刑。师涛和王小宁的律师,以及中国异议人士代表对庭外和解的结果表示满意。
2005年,原湖南商报记者师涛因为通过雅虎公司向境外媒体发送了一份有关中国政府六四期间防止民运人士回国的文件,而被当局逮捕,并最终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十年监禁。而网络作家王小宁则是在2003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同样被判处十年徒刑,而在这一案件中雅虎方面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再次成为重要证据。
在接连发生泄漏用户资料从而导致中国异议人士被捕的事件之后,雅虎公司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但是该公司始终认为,在中国从事业务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因此不得不向中国国家安全部门和警方提供数据。师涛和王小宁的家人则通过律师分别在美国和香港针对雅虎提出起诉。为师涛案提供二审辩护的莫少平律师也参与了这一过程,“师涛的亲属分别委托香港律师何俊仁和美国律师默顿对雅虎提起诉讼,因为师涛案涉及中国的法律规定,因此师涛母亲和王小宁的太太根据香港美国的律师意见,要求大陆律师提供意见。”
莫少平律师表示,对于双方能够达成庭外和解表示高兴,这也是他在师涛母亲临行前提出的建议,只要对方能够满足一些必要条件,就可以接受庭外和解,而不必一定要求最终胜诉。尽管美方律师表达了不同的意见,要控告到底,但莫少平律师认为,“可能也是中国文化传统的一种观念,也就是说,尽管我是律师,打了无数官司,但我始终认为通过诉讼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和唯一方法,如果能够通过调解,让对方承认错误,表示道歉,作出补偿,而且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我觉得目的就达到了,不一定非要通过法庭的判决,确认对方败诉。因为那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物力,而且未必有好的结果。”
网络异议人士师涛是独立中文笔会的成员,而他的案件也曾经中国内地异议人士的高度关注。对于师涛和王小宁案达成庭外和解的结果,前独立中文笔会会长,北京作家刘晓波表示非常欢迎。他认为,在师涛案和王小宁案判决之后的几年时间里,雅虎公司并没有做出应有的反应,而这次能够承认错误并作出补救措施,完全是各方压力的结果,“这个压力包括几方面,一个是国际舆论的压力,一个是大陆民间和国际著名非政府组织的压力,还有一个就是美国国会这样的机构的出面,对雅虎形成压力,如果说舆论压力和民间压力起到舆论造势谴责的作用,那美国国会的压力则是实质性的直接的压力,配合起来才导致师涛案现在的结果。”
雅虎方面在对师涛和王小宁做出道歉赔偿之外,还宣布建立一个人权基金,向因为在网络上发表言论而遭到监禁的异议人士提供人道与法律援助,刘晓波对此表示,“尽管我以前发公开信批评过雅虎总裁杨致远,但现在他能够决策作出这些行动,我对他表示赞赏和感激。”
关于庭外和解赔偿金的具体数字,雅虎公司新闻发言人在答复媒体询问时表示不会对外公开,而拟定设立的人权基金的数字与细节,雅虎表示正在研究之中。
布什表彰《知更鸟》作者
几十年隐居如一日的美国女作家哈珀。李(Harper Lee)11月5日在白宫获颁总统自由勋章。授奖辞称,此举意在表彰她“对美国文学传统的突出贡献。在我们历史上的关键时刻,她优美的著作《杀死一只知更鸟》,让人们关注到我国人民为争取平等而进行的激烈斗争。”
《杀死一只知更鸟》出版于1960年,通过阿拉巴马小镇上一起黑人被诬告强奸白人妇女的讼案,暴露了美国南方社会顽固的种族偏见。小说借一个白人小姑娘的眼睛行文,歌颂了他为公义和平等而孤军战斗的律师父亲。
像小说中的小女孩儿一样,李女士亦出生在南方腹地,在种族隔离的严苛环境中长大,日后虽迁居纽约,但不忘南方黑人的悲苦,终以《杀死一只知更鸟》大获成功。该书不仅立刻成为畅销书,亦为她赢得普利策小说奖,且被搬上银幕,拍成大明星格里高里。派克主演的黑白电影。与原著一样,电影也成了美国经典。
一书成名后的李女士,突然遁离公众视野,近四十年,外界不见其人,不闻其声,亦难见她再写只言片语,直至去年,她才在阿拉巴马大学现身,出席基于《杀死一只知更鸟》而举办的一项高中生作文竞赛,当年风华正茂的李女士,已经成为慈祥而可亲的白发老奶奶。
贺卫方:耄耋律师仍少年—-贺张思之八十寿辰

左起第三人为张思之先生(2006年3月)
第一次见到张思之先生是什么时候,我一时记不真切了。自己有记载的是1999年12月25日,那天张先生参加了我主持的一个座谈会。《南方周末》因为对于刘秋海事件的报道而陷入连环诉讼之中,报社和我商量在北京举办一个小型座谈会,请几位法律界专家对于案件发表看法。张先生是其中的重量级专家。
跟张先生可谓一见如故。他精神矍铄,完全不像一位七十二岁的老人。会前他对于案件作了极其充分的研究,对于有关法院以及行政机关的违法之处做了八点细致的解剖,那种层层剥笋、鞭辟入里的分析,那种严谨平实而又机敏灵动的语言风格,在整个发言中所显示的逻辑的力量,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结尾处,他的话变得相当激愤而沉痛:“刘秋海这个案件事实这么清楚,却解决不了,我直说,这不是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保护的还是狭隘的某种局部利益,他们在这里保护的是什么?保护的是邪恶!强权一旦与邪恶勾结起来,堕落到去包庇邪恶,那就很可怕了。”
在那之后,我有了较多的机会向张先生请益,体味他待人处事上的独特的风格。他是温润谦逊的,常谦称自己学养不够,有时他诚挚的谦虚令人有些手足无措。在一些座谈会上,大家都希望早些听到他的高论,但是他总会说还是让大家多说些。其他人发言时,他非常仔细的聆听,看着你时那种鼓励的眼神对于发言者来说真是如沐春风。
同时,张先生又是直率坦诚的。记得我2003年在《南方周末》上发表了一篇关于建设透明法院的文章,文中提出除了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其他案件的判决书都应该全文上网公布出来。不久,我就收到了张先生的来信,很明确地告诉我,这个观点有欠准确。即便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书也是应该公开发布的,当然可以作某些纯粹技术性的处理,以保护隐私或机密。读到这样的教诲,自己真的为这样的错误而惭愧,也很感激张先生这样专门写信加以指正,这体现了他对晚辈后学严谨而又宽厚的师长风范。
这样的坦诚自然也延伸到更多的专业领域。在收录了张先生法庭辩词和文章的《我的辩词与梦想》(月旦出版公司1999)一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所追求的那种“通体透明”式的真诚是如何化为一种强大的人格和专业力量的。与人交往固然是以诚相待,不事雕琢,对待所遭遇到的环境、所代理的案件也同样的真诚率直。在给那些“违碍型案件”辩护的时候,法庭之上的张先生体现的是那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执着。他的言辞质朴而富于情感,犀利而又不剑拔弩张,即便是纸上读来也可以感受到那种撞击人心的力量。这力量的来源,在我看来,正是张先生对于自己所揭示事实、所提供证据以及所作出分析和推理的真实性的笃信不疑。他又如何不知道这样的辩护经常既无力拯救当事人又导致自身处境的困难,不过,对真理和正义的信仰让他义无反顾。那样的通体透明,虽然未必能改变个案的结局,但是长远地看,一定会积蓄为一种巨大的力量,激励着更多的人们勇敢前行。
与友朋在一起的张先生,也是童子般的热情和平实。他丰富的学养和阅历让谈天变得极富教益和趣味,真正是咳唾九天,随风生玉。虽然年过花甲,甚至已届耄耋,但是酒逢知己,还是豪气干云,便是对一班年轻晚辈也不遑多让。每当看到他的神采奕奕,聆听他的绝妙好辞,自己都不禁想,我们这个时代还能有这样一位精彩的律师,真正是律师界和法律界的一个大幸运。同时,也发自内心地祝福老人家——对于八十岁的张先生可以用这个称呼了吧——童心永驻,福寿绵长!
最后,不揣浅陋,把去年张先生八十初度时自己的几句打油诗或曰“押韵体文件”拿来收尾,聊表祝愿之意吧。
打油四首祝张思之老八十华诞
之一
两河育得人之龙,
头角才露遭妖风。
律师劳改命多苦,
生民倒悬天难青。
之二
劫后回归张会长,
庭上又闻钟吕声。
且看屡败屡战者,
参天挺立雪后松。
之三
正义光照兴安岭,
壮士泪洒冤狱庭。
人权呐喊震寰宇,
自由抗争闪机锋。
之四
休言耄耋入老境,
酒后面色如稚童。
永不告别公莫忘,
奋斗直到法治成。
王 怡:每一缕阳光都有意思:电影《密阳》

今年有两件事,使韩国的基督教受到更多注目。一是阿富汗人质危机,二是在第60届戛纳电影节上加冕影后的这部影片。
钢琴教师申爱有婚外情的丈夫在车祸中罹难,她不愿接受亡夫婚外情的事实,带着儿子离开汉城,来到丈夫的故乡,一个叫“密阳”的小城。在大地上的定居,似乎是对婚姻与生命意义的一种延续,或者一种捆绑?接着,儿子的老师知道她打算投资地产,绑架并杀死了这个孩子。到此,一个人对苦难及一切想象得出来的意义,已是可忍、孰不可忍。
近年来,韩国影视的基督教色彩渐渐浓厚,“罪”与“爱”成了最鲜明的两个主题。如《红字》引用夏娃的故事,描写罪中的沉沦;《大长今》中的爱与饶恕,及人生的使命感,也显然脱离儒家式的氛围,与当年的丹麦名片《芭贝特的盛宴》有一比;金基德的《撒玛利亚的少女》,则以耶稣著名的“好撒玛利亚人”的寓言,来衬托一个妓女的生命挣扎。但几乎直到李沧东这部《密阳》,韩国主流电影才开始以一种尖锐的方式与基督信仰相遇。
申爱的无望、苦毒与迷失,叫生活落入另一个孰不可忍的深渊。直到偶然走入一间教会,在信徒与赞美诗中号啕大哭。镜头一转,申爱第一次在电影中笑了,她从认为一个基督徒“你真可怜”,到欢喜地说,我现在相信“每一缕阳光中,都有主的心意在”。一天在路上看见凶手的女儿在街角被人殴打,她犹豫片刻,开车走了。当申爱回家诵背主祷文“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她感动不已,决意探访监狱,去告诉杀子仇人,上帝的爱使她原谅了他。
影片在此时陡然转捩,隔着玻璃墙,那个凶手平静地说,感谢上帝,他已赦免了我的罪,我也成了一个基督徒。申爱僵住了,一出监狱,便在阳光下昏厥。她一生的怨恨这才被更深地激发出来。她对生命的质疑,不再是“为什么我要遇上这些痛苦”,而是“我还没有原谅他,上帝凭什么原谅他”?
扮演申爱的女主角全度妍,以平安喜乐和歇斯底里的两种生命情景,为韩国电影斩获了最近20年来唯一的国际影后。申爱怨恨的对象,从苦难转向了信仰。她在教堂故意嘶叫,她用“都是假的”的流行乐替换布道大会的赞美诗,她引诱牧师,她朝着深夜聚集为她祷告的信徒家里扔石头,直到割腕自杀。这部电影在质疑韩国教会的世俗化,指控“廉价的福音”并未给许多基督徒带来真的救赎吗?最后一个镜头,申爱从精神病院回到家中,在宅院中剪头,镜头定格在她脚边一个角落,一个破烂却有阳光照着的角落。想起牧师妻子在店里向她传福音时,说每一缕阳光都有上帝的爱。申爱跑到一个光线很强的角落,转头问,那么这里有什么。
最后这个镜头,延续了这个问题,经上说,“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那么一个破烂的角落,就算被阳光照着又怎么样呢。对此时的申爱来说,就算明天太阳照常升起又怎么样呢。刚好看到杂志上有篇李沧东的访谈,题目是“我不相信幸福”。
关于饶恕,在这半个世纪韩国的宗教复兴中,有过两个类似的著名故事,构成了这部电影质疑与探讨的一个时代背景。一个例子在60年代,一个富有的韩国寡妇,独生子被杀。她经历挣扎之后,去法院要求释放凶手,并表示愿意收他做儿子。她也写信恳求总统特赦,最后凶手被特赦,一时震动韩国社会。当时美国总统约翰逊也致信这位夫人,称她是全世界最伟大的女性。另一个例子在90年代初。朝鲜女特工金贤姬,为破坏汉城奥运会,于1987年11月28日奉命炸毁大韩航空858次航班。机上115人全体罹难。金贤姬在狱中忏悔认罪,被判死刑后,狱中牧师带她信主,为她施洗。1990年4月,总统卢泰愚发表全国电视讲话,宣布特赦这位26岁的女恐怖分子。
没有这一连串的饶恕与和解,就难有今日的韩国社会。导演要质疑的,其实不是这些更新了韩国历史的真实见证;而是一个罪人的悔改,一个受害者的饶恕,真那么容易吗?常听人说,圣经教导人有信心就能得救,这太轻便了。但一个信字,谈何容易,不然你来试试。申爱的故事,显出救赎的艰难,实在难到人的任何努力都无能为力。
林语堂曾在自传中说,有三种基督徒,一种因犯罪而悔恨,渴望免于良心的责备。一种因痛苦而需要安慰和逃避。还有一种,他们了解自己所信的为何,然后真心信靠所信的那一位。林先生说,前两种都可以是信仰的开端,却都还不是真的信仰。
在这部电影中,那个面对受害者毫无悔恨的杀人犯,正是第一种。耶稣说,圣灵来了,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没有真悔改的平安,不是真平安,只是精神的按摩和灵魂的桑拿。而申爱似乎是第二种,她以饶恕作为在被饶恕者面前一个胜过苦难的高台。因此当对方说他也相信上帝时,等于破碎了她自以为义的假象,令她从饶恕的心堕入怨恨的谷。
因为同样的,没有真悔改的饶恕,也不是饶恕,而是高高在上的傲慢。耶稣说了一个比喻,一个人欠一千万两银子,主人免了他的债。他出门遇见欠他十两银子的同伴,却狠心把他下在狱中。所谓饶恕,就是承认自己欠的一千万两蒙了赦免,于是甘心情愿免去别人所欠的十两。所谓饶恕,就是看见上帝的恩典,于是主动放弃处置过错方的权利。所谓饶恕,就是靠着信心的搀扶,可以胜过处境,选择不再活在过去。于是每一天都可以是新生命的开始,每一缕阳光都可以有意思。
记得去年在一个夫妻小组中,有三个问题,第一,小时候谁教导过你最多关于饶恕的事?第二,小时候最记得一次说“我错了”的经历;第三,在现实生活中,有谁是你饶恕的榜样?可怜啊,我的回答竟都是没有。除了“忍字头上一把刀”,我从小就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饶恕。
陀思妥耶夫斯基说,令我痛苦的从来都不是苦难,而是我是否配得上这苦难。若我遇见一个申爱,我不会说,来,跟着我做一个祷告,你就可以得救。我会说,从来赞美都发自死荫的幽谷,从来信心都降在独自一人的旷野。
Are you ready?
2007-10-24
金雁 秦晖从:“无产阶级专政”到“人民专制”与宪政民主
自由与民主本是19世纪欧洲社会主义理想的应有之义。马恩讲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指一种战争状态下的临时措施
王建勋:关于林彪的几个断想
1971年9月13日,林彪和他的妻子叶群、儿子林立果乘坐的256号三叉戟专机,在蒙古人民共和国肯特省贝尔赫县境内坠落,含机组人员在内的全体乘员9人无一生还。这就是震惊世界的“九一三”事件。回首36年前的这段往事,感慨万千之余,又生出几许疑窦,试论之。
林彪这个人,与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紧紧贴在一起,血肉相连,肌肤与共,如果有人硬要把他们剥离开来,恐怕是一厢情愿的。回避不谈,淡化处理,设置“红线”不许碰等等做法从长远来看也行不通。已经发生了的历史,不会不提它就不存在了。
林彪从八一南昌起义时的一个排长,到1955年授衔时位列十大元帅的第3人,他的军事指挥艺术和战略家地位已为世人所肯定。他日后政治上的不断升迁,从中共“八大”时的政治局常委,到居然有两个非中共党员参加的“九大”时唯一的中共中央副主席、党章上明文规定了的毛泽东的接班人,与此不无关系。“九一三”之后的9月18日,由张春桥、姚文元起草的,经中共中央政治局逐字逐句讨论修改后,最终由毛泽东批发的中央五十七号文件《关于林彪叛逃的通知》中说林彪企图飞向苏联的伊尔库茨克,投靠“苏修”。当时中苏的敌对程度,已从上世纪60年代初邓小平主持“九评”时的笔墨之争,上升到60年代末的珍宝岛武装冲突,苏联成为超越“美帝”和“蒋匪”的头号敌人。在中苏紧张对峙的当口,身为中方第二号人物、副统帅,怎么会出此临阵投敌下策呢?是谁有如此大的魔法,把一个统率120万大军,从黑龙江打到海南岛的元帅吓到这般地步?戎马一生,见死人无数,林彪的胆量比老鼠还不如?再说叛徒的下场,是尽人皆知的不堪,二战时希特勒的副手赫斯叛逃到英国,国共内战时张国焘跑到武汉“投敌”,他们的结局都不美妙。林彪会弃一世英名而不顾,蒙万世骂名而不惜?即使是凡夫俗子如我者,在民族大义、国家仇雠面前,也不会做出如此下作的选择的。走笔至此,回起1990年底,我赴西欧访问时,尽管一年半前国内的那场事件曾使我激愤,但当我看到驻外使馆墙上被外国人喷涂的骂中国的标语,仍心有不满,因为我觉得“干卿何事”?并在那次外访的几个公众场合还心口不一地强为之辩。以此类推,现时中国人的这样心态为数不会少。一介书生尚且如此,堂堂元帅会在两军对垒时跑过去?
即使林彪真的被逼无奈,在“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面前违心地选择了苟活,打了一辈子仗的人,运筹帷幄之中不知多少回了的林彪,怎么可能惊慌失措到连帽子也顾不上戴就跑出北戴河96号楼钻进汽车直奔山海关机场?还一路开着枪,连闯两道武装警卫的拦截?再从车上摔出他的卫士长李文普?他上飞机前的这些明显反叛举动,民用客机上天后会是什么结果林彪不知道?“三叉戟”的性能会比“U-2”军用高空侦察机速度更快?飞得更高?机组人员中只有一个驾驶员潘景寅(空34师副政委)和3个机械员,副驾驶、领航员、报务员等都没有带,而“三叉戟”在降落时是必须由正、副驾驶同时协同操作才能完成动作的,这也是256号专机在温都尔汗油尽时迫降失败的主要原因。按照吴法宪在他的回忆录《岁月艰难》中的说法,“飞机上没有领航员、副驾驶和通讯员,只有潘景寅一个人,他没有飞过蒙古的机场,又是个政治干部,平时飞夜航少,缺乏经验,所以飞机必然会摔掉。”
256号三叉戟飞机从山海关军用机场起飞前正在加油,起飞时已注油16吨。根据中国空军雷达显示的空中飞行轨迹,飞到蒙古国肯特省贝尔赫县上空时,燃油已尽。据事后专家计算并由此判断这架外逃的飞机是燃油耗尽企图在草原上迫降而没有成功。飞机燃油能支持的航程与飞行目的地之间的比率关系,是任何一个有正常思维的成年人都会做出的正确判断,哪怕他是一个像我这样的外行。林彪外逃怎么会忽略这个基本常识?
林彪的老部下、曾任福州军区政委的周赤萍回忆解放东北时的一个小插曲:“1947年公主屯大捷以后,我到哈尔滨总部开会。林总对我说:”据前方指挥员报称,敌人有一个营漏网,踞守在法库的何家油坊。10纵28师离的很近,就便消灭它,我估计不要太长的时间,你看怎么样?‘接着,他走到地图跟前,给我指明这个营所在的具体地点,立即下令围歼该敌。第二天,28师的捷报就从千里以外送到了总部。“一个百万大军的统帅,连敌方一个营的活动情况都了如指掌,他怎么会在生死攸关的外逃时在航油吨数上犯迷糊呢?林彪打仗素以精细计算著称,这也是成就他常胜将军美誉的过人之处。刘威威著的《真实的林彪》中有这样一段描写:”辽沈战役最紧张的时候,有一天林彪突然说:要考虑问题,今天谁也不要打扰他,作战问题由刘亚楼负责指挥。大家都不明白林总要做什么,一整天也没见林彪出门。到了晚上林彪把刘亚楼叫进屋子,指着一张地图说:如果没有意见,下一步就按这个方案执行吧。
“原来林彪在图上制定了一个完整的作战预案。时间地点、兵力布署、火器配置、开进路线、待机地点、展开梯次、攻击顺序、攻击重点、突破目标、步炮协同、纵深发展、侧翼防御等等,在图上标得清清楚楚,把参谋的工作也干完了。”
前面已经说过,林彪外逃时,机组人员构成不完整,没有通讯员。这也是一个致命的疏漏。13日凌晨2:30左右,256号飞机从赤峰附近飞越中蒙边界时,那不是在过鬼门关吗?黑灯瞎火,没有无线电联络,苏军又在中蒙边境蒙方一侧陈兵几十万,你不打个招呼就摸黑闯入敌方阵营上空,这不是自寻死路吗?即便侥幸闯过了这道鬼门关,降落时没有无线电通讯,怎么与机场塔台沟通呢?就算60多岁的林彪老糊涂了,20多岁的林立果身为空军作战部副部长,也不懂油料和通讯这两个飞行常识吗?令我难解,不可思议。
最后一个疑问是“黑匣子”。
三叉戟飞机的飞行记录仪——俗称黑匣子,被美国人设计在水平尾翼与垂直尾翼的交接部。从事后披露的资料照片上可以清楚地看到,飞机解体后零部件散落范围800平方米,而尾翼却基本完好,高高翘起在残存的机身尾段上,“256”三个阿拉伯数字清晰可见。
这个宝贵的黑匣子,据当时中国驻蒙大使馆的报告和中国空军、航空专家分析,肯定是被苏联人拿走了。同时被苏联人拆下来拿去的还有一台发动机。黑匣子中记录的若干录音和数据,对当时处于敌对状态的苏联人肯定珍贵无比,他们破解了里面的信息后当暗喜不禁。36年过去了,中俄早已和解,化干戈为玉帛了,不久前还搞了个联合军事演习,尽管传出来些许不和谐音。正所谓“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俄国人早在八九年前的中俄最蜜月期,叶利钦就已应中方要求把他们拿走的林彪头骨等一干标本、物品和资料,当作礼物送还中国了。据此推论,几届中国政府肯定会向俄国人要这个物件,现在的俄国人也应该很乐意地满足中方的这个合乎人情事理的要求,借以换取他们在别的方面的什么需求。这个想法如果成立的话,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有关方面一直对此坚缄其口、秘而不宣呢?国内主流舆论和多数民众现在说起林彪等人时仍称其为“反党集团”,黑匣子里的的信息对传统宣传如果有帮助的话,岂不是可以进一步坐实林彪的“罪恶”吗!1968年10月,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开除刘少奇出党时,还要加上个时间副词“永远”,虽然15年后又不“永远”了。而利用黑匣子如果能增加林彪大逆的分量,把他的案子办成铁案,何乐而不为呢?令我纳闷的是,今年在纪念解放军建军80周年时,“军博”的那个展览,对普通观众只开放一、二层,三层有个7月22日开幕的《百名将军、百位名家作品展》,他们是看不到的,只有少数特许人群可以去看。三楼的这个作品展,“百位名家”中有一人叫李春华,他用油画的形式画了十位元帅的半身像,画框有一米多高,身着海蓝色元帅礼服的林彪赫然排在1955年授衔时他的老位置——第3位。一、二楼的军史展览中,也有极少量的林彪与别人的合影和文字介绍。不知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手法究竟意欲何为?是为了日后的什么大动作先试探一下?黑匣子与此有关联吗?
36年前的今天,林彪魂散大漠,毛泽东留下了一句无奈的叹喟“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这句话的出处据我所知有两个版本,一是前引的吴法宪回忆录《岁月艰难》864页说,13日凌晨,当“三叉戟”飞到赤峰上空时,吴法宪在西郊机场打电话向周恩来请示,是否派驻在当地的歼击机出动拦截?“周恩来说:”这要请示毛主席。‘过了一会儿,周恩来答复我说:毛主席不同意,’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另一个版本的对话双方仍是周与吴,只不过地点改在了大会堂的福建厅,时间向后推迟了两天。
“天要下雨”,毛泽东说的没错,这是多少亿年亘古不变的自然规律,绝对真理。
至于“娘要嫁人”则未必,已婚妇人从一而终的大有人在。林彪这个“娘”之所以要“逃婚”再“嫁”老毛子,与娜拉的出走恐怕都有一个共同的思想底蕴——对环境的不堪忍受,对情绪的极端压抑强烈不满。林彪的“嫁人”是否真的出于自愿?如果是迫不得已,他的本初想法又是什么呢?毛泽东对他的这位爱将此前尽管已有所不满,但13天前的1971年8月31日,他在南巡到南昌时,把他的另一员爱将许世友从南京急召到南昌,与韩先楚、汪东兴在他的专列上谈话时还说:“对林还是要保”,并许诺只要他承认错误,还给他个政治局委员当当(见许世友秘书回忆)。毛泽东在南昌的这个谈话,如果林彪隔墙有耳探听到了的话,他还会跑吗?历史没有如果,死人不能复活。毛泽东在南昌的这个谈话,还有一句厉害的话,说“犯了方向路线错误,为首的改也难。”毛泽东果然有知人之明,料事如神,林彪果然要“嫁人”,一去不回头了。
最后一句“由他去吧”,说话人心中的无奈与失望,尽在余音中。“他”的这一“去”,给共和国历史和中共党史抹了最黑的一笔油彩;给他的“亲密战友”和“导师”以极大的难堪;给他的对头则留下一个巨大的筐,把一些不好说、不能说、说不清的事,全都往里装,这个“筐”还可以举起来当挡箭牌,挡住各种批评和追究,让当时活着的一些人趁势溜滑地下了台。这种遗风流韵播散至今。当然,也给那些对这段历史感兴趣而又不迷信、不盲从的人留下了探索的研究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