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  建:看这帮虚伪小资,在11层高楼喝着红酒看地下电影——写真“影弟”放映沙龙

  

                          地点

 

要是在元大都的时候,电影学院就正在城的西北角,城里。这一点现在也大致能看出个端倪,电影学院的门在西土城路上。现在叫西土城,就是当年元朝时候西边的城墙。元朝首都的城墙是土做的,要是放今天,这个城市的父母官就有理由赶紧搞点公共工程,首都的城墙,土做的,这国家形象也太寒酸了吧。电影学院的家属院就挨着北土城,以前有个诗人、电影人常去的黄亭子50号酒吧就坐落在北土城的西头,所谓西头是这个西北拐角因为修路被挖断了,那里就成了西头。紧挨着这北土城,有一栋电影学院的家属楼叫黄亭子7号楼,那个楼的1106室原来是郝建的家,2006年上被张献民征用当了工作室。里头堆着许多各地独立影展的画册和一些独立导演的DVD,墙上好几处挂着印刷品的萨尔瓦多·达利,那是房子原来主人参观达利画展时买的,张献民进来后也没扔。

从2006年12月中旬开始,电影学院的教师张献民和崔卫平隔周的星期三就到处发短信邀请朋友来看一些影像作品。短信大致是这样的:“影弟放映”某月某日周三晚7点放映谁谁导演的什么片子,映后红酒,来否望答复。一般是大约四、五个接到短信的人才有一个会来。

到2007年7月底,影弟已经放映了十四次,大致是一次剧情片,一次纪录片。现在,这里基本上是一个就着红酒讨论独立电影的沙龙,在高层住宅的11楼,有些人在看“地下电影”。

 

                       名称

为啥叫“影弟”放映呢?熟悉香港电影的人一般会用这样一句话来回答:我不做大哥很久了。这句台词可以在周润发和狄龙演的《英雄本色》和柯受良唱的歌《大哥》中找到出处。这么解释这个沙龙的名字也可以:这里放映的电影大多数是穷馊馊地拍出来的,如果一部片子花了20万元人民币,就会被称为大制作。在这里放过的剧情片制作费最高的应该是《十三棵泡桐》,估计制作费有200万元人民币吧,用高清摄像机拍的。所以用“影弟”的一个意思大概是这里的电影跟商业片的大制作比,跟利用权力运作的主旋律电影比,它们都是小弟弟级别的电影。这是郝建的歪批,不知道张献民起这个名字有没有这一层意思。

“影弟”还可以读出另一个意思:它跟“影帝”同音而不同意,可以认为,这里的这些导演现在都还没当影帝,都还在当电影的小弟弟。

笔者问过张献民,取名“影弟”,到底要的是什么意思。原来很简单,是英文Independent的前两个元音的音译,这里放映的片子有一个原则,都是那些在大陆得不到公开发行机会的影片,大概连盗版碟可以买到的片子都觉得不必非要拿到这里来讨论。这里放映的纪录片和剧情片还是将关注目光投向社会底层的居多,它们的题材时常是在中国大陆被禁止谈论的,许多人物和历史事件、当下现实是人们最好忘记或者必须忘记的。到底该称为“独立电影”还是“地下电影”,我也跟一些人吵过。在中国大陆,“独立电影”大多同时具有“地下电影”的特征,因为它在独立于商业运行机制的同时往往也忍受着或者享用着官方强力推行的那种正统意识形态的压制。这里说“享用”是指受压制者身上容易产生的那种习惯性的受虐快感和由此生出的某种“自媚”心态。

 

                         声音

每次放映之后的讨论大概有一个特征:喧嚣。“影弟”的讨论多数时候是杂声、争吵多,说话也没有人主持,争先恐后地,有时争得激动了还会说出很不雅的词语。最厉害的是有一次崔卫平对郝建回答问题的逻辑不甚愉悦,居然脱口说到:放屁。“影弟”第一次放的是导演张战庆的记录片《活着一分钟,快乐六十秒》,大家就谈得很多,观点差别大了去了,大概谈到10点半钟。讨论最热烈的大概是放《十三棵泡桐》那次,那次放的是导演版本,郝建还特地打了一个电话跟吕乐打了一个招呼。放映之后大家对这个影片的主人公关系,故事走向,它描绘的到底是当下中国境遇还是世界普遍的现代性问题都有一番争论,甚至对女主角最后那一句台词“老包,还我刀子”到底能不能落得实也切磋良久。

说话的人也是各色人等,陆续来过的人有:陈冠中(香港专栏作家)、尹丽川(作家,那天下午正好她自己的新片《公园》在电影学院放)、金海曙(编剧)、卞智洪(编剧)、吴楠(编剧)、白羽(导演)孙健敏(导演)、杨超(导演)、娄烨(导演)、李静(作家)鈄江明(记者)欧阳江河(学者)、郝建(学者)、李陀(学者)等。国外有的电影节的选片人也偶尔到这里来看片蹭葡萄酒喝。加拿大温哥华电影节的选片人谢枫和巴西人民影像电影节的主席Adyr夫妇都来过这里,还时常有一些国外学者和学生。或许是因为挨得近,几个电影学院的研究生也时常来沙龙参加讨论,但他们侃起来可是“弟子不必不如师”。

 

                         茶和酒

因为说话争先恐后、众声喧哗,“影弟”的讨论录音现在还只存放在MP3录音机里头,想拿给专业的速记公司去整理文字,人家听了一上午,回答是:太乱,整不出来。张献民只好央求自己的学生,现在是文学系的王品有空就在听那录音里头的吵嚷。所以到今天为止,能看得见的成果只是窗台上那几十个喝空了的红酒瓶子。不知道这里一干人等说的话是不是有意思,可喝掉的葡萄酒肯定是有几瓶好的。好像最高级的一瓶是92年的法国出产的庄园葡萄酒。葡萄酒多数是张献民拿来的,两个开瓶器都是郝建到金五星去买的,前头一个的螺旋锥被弄断了。郝建去买瓷茶杯时就各种形色的都买一两个,怕人多了茶杯要都一样就不好区分,他还从家里带了一些好茶叶来,每次来到这里,烧开水的就是郝建。就这样,对底层的关注、对社会的严肃思考很奇怪地与小资格调和时尚品位融合在一起。7月18日那次放映短片时,郝建说下次要去买专用的葡萄酒杯,玻璃的、高脚。

2007年8月28日

陈  彦:意识形态的兴衰与知识分子的起落

 

一、“意识形态认同”与“意识形态恐怖”的内在紧张
二、意识形态专政史上的1957:“反右”再解读
三、1980年代到上世纪末知识分子的启蒙
四、1957与1980两次抗争的历史定位之异同
五、如何面对后意识形态的极权社会
【注释】

国际社会采用的极权主义概念,将纳粹德国和共产党统治与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其他各种专制制度区分开来。对极权主义的研究发现了纳粹统治和共产党统治的四大基本特征,即一党专政(党即国家)、国家垄断经济及一切资源、意识形态专政、警察恐怖。若从意识形态的内容、其号召力之强度、大众认同的持久性及普适性等方面看,相对于纳粹主义,意识形态专政是共产党国家更为本质的特征。[1]

本文从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意识形态专政演变的轨迹出发,比较发生于1957年的“反右“运动与1980年代爆发的“新启蒙”运动的历史定位,进而探讨中国知识分子的历史命运。

一、“意识形态认同”与“意识形态恐怖”的内在紧张

利用国家机器将一种意识形态强加于社会,以一种意识形态体系统摄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个人生活,是共产党统治的一大发明。从苏联东欧的共产主义与中国共产主义的制度实践来看,可以将意识形态专政分为“意识形态认同”和“意识形态恐怖”两个方面。所谓“意识形态认同”,乃是通过各种教育、宣传手段灌输意识形态教条,要求人们无条件地认同,将教条当作真理来信仰。共产党的意识形态不同于宗教。宗教诉诸于人们的非理性的心灵需求,共产党则宣称自己的意识形态是科学,要求人们通过“理性”思考来达到认同的目的。换言之,“意识形态认同”不仅要求人们信从,还企图同时垄断理性思辨的通道。“意识形态认同”也因此具有一神教宗教的特征,最为突出者即无处不见的排他性。为了达到“意识形态认同”的目的,执政的共产党不仅垄断一切思想、文化资源,也动员专政力量割断民众与外界和传统文化的联系,封闭社会的横向与纵向的通道。

“意识形态恐怖”是意识形态专政的另一面向。无论共产党的宣传教育机器如何强大,其控制手段如何无孔不入,要将千千万万个独立的个体思维和形形色色的社会管道全部纳入同一思想体系和同一运行轨道,仅仅依靠思想教育和认同动员是无法实现的。对那些“顽固不化”者、“不堪教育”者、信仰不坚者,当局会动用专政手段,一方面强迫他们接受官方意识形态,一方面惩戒其他可能的动摇者。事实上,极权主义的特徵之一就是动用一切专政手段以镇压所有可能和潜在的“敌人”。共产党的阶级斗争理论为这种镇压提供了依据,而建立在阶级斗争理论之上的制度手段则是维持“意识形态恐怖”的必要条件。这种制度不仅需要镇压敌人以维护其极权的一统天下,而且还需要制造敌人以运转镇压机器并进而证明极权制度的必要与合理。当局通过对教育、传播手段的垄断来灌输教条、驯化异端、改造洗脑,以达到“意识形态认同”;又以“意识形态认同”之名,镇压反叛,消灭异己,威慑大众,达成“意识形态恐怖”。“意识形态认同”(以下简称“认同”)与“意识形态恐怖”(以下简称“恐怖”)交叉并用,互为目的与手段,缺一不可,这便是意识形态专政。

在意识形态专政内部,“认同”与“恐怖”虽然互为补充,但二者也存在着内在的紧张。意识形态专政的演变,一方面决定于极权主义统治下的政治、经济、社会层面的变化,另一方面也与意识形态专政的这种内在紧张密不可分。“认同”的内在逻辑是,官方意识形态应为颠扑不破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然而,“恐怖”则事实上表明,官方意识形态其实并不是无坚不摧的思想利器,仅仅靠灌输教条是无法达到“认同”的,意识形态专政只有借助思想教化以外的暴力手段才能确立。

整体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的制度实践表明,中国的意识形态专政一直是“认同”与“恐怖”两手并用,二者互为表里,难以分割。不过,细观从1949年到改革开放的历史,也存在着一条由“认同”动员与“恐怖”专政并重而逐渐走向强化“恐怖”的极权主义演进的线索。从这一线索着眼,可以将1949年至今的中国现代史分成四个阶段:

一、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7年“反右”,是意识形态专政的确立阶段;

二、1957年到1976年“文革”结束为意识形态专政的巅峰阶段;

三、1978年至1989年的“六四屠杀”为意识形态专政的衰变阶段;

四、1989年之后中国则进入了后意识形态阶段。

从1949年建国之初开始,为了建立意识形态专政,中共即采取灌输与“恐怖”两手政策。1951年5月开始的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1951年秋开展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1952年的“批判唯心主义思想”运动,1955年的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运动”等属于前者;而建国伊始的“镇压反革命”运动,1950年底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1951到1952年的“三反、五反”运动,1955年的“肃反”运动等则属于后者。1957年以前,尽管中共不断发动镇压运动,但对知识分子而言,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主要趋势仍然是灌输意识形态教条。对知识分子的大规模镇压是从1957年“反右”开始的。

二、意识形态专政史上的1957:“反右”再解读

“反右”表明中共意识形态专政的正式确立,是共产党统治的思想政治符号在社会生活各领域全面落实并取得统治地位的标志性历史事件。不少研究者看到,“反右”运动是中国现代政治史上的一大转折,是中共从经济建设转向阶级斗争,最后走向“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开端。从意识形态专政的角度看,“反右”运动正是从“认同”向“恐怖”的转折。

“反右”中的“右派”,以中共建政以前成长起来的一代知识分子为旗帜。其中有国民政府时期多元社会中共产党的政治盟友,如章伯均、罗隆基;有中共建国前已对该党有清醒认识的自由知识人,如储安平。对于建国之初的中共来说,保留并任用1949年以前的少数上层精英,有利于营造开明盛世的形象,增强共产党政权的道德感召力。从整个知识群体来看,被划为“右派”的知识分子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人并不认同共产党意识形态本身,但同情或认同共产党宣扬的平等、均富等左翼价值及独立、图强等民族主义理念,对共产党心存幻想;另一种人是对共产主义理想怀有真实信念,并企图以理想检验现实,进而希望按照共产主义乌托邦情怀改造一党专政下的社会现实。在1957年作为“反右”运动前奏的“鸣放”中,在共产党、毛泽东的鼓励与推动下,这些知识人敞开心扉,从各方面分析了中共建国后的局势,针砭时政,指出了当时政治走向独裁、社会渐被窒息的危险转向。

目前对“反右”运动的评价中,从共产党“整风、鸣放”在前、批判镇压“右派”在后这一时间顺序出发,存在着两种看法。其一是著名的“阳谋论”,即毛泽东此前提出的“双百”方针、“鸣放整风”,不过是“反右”运动正式启动前的“阳谋”阶段。这个所谓的“钓鱼”或“引蛇出洞”阶段,是毛泽东发动和指挥“反右”部署的一个组成部分。所谓的“阳谋论”有毛泽东本人的话为证:“有人说,这是阴谋。我们说,这是阳谋。因为事先告诉了敌人:牛鬼蛇神只有让它们出笼,才好歼灭它们,毒草只有让它们出土,才便于锄掉。”[2]依照这种观点来看,当时的知识人之所以敢于对共产党提出批评建议,乃是因为未能抵抗住毛泽东“阳谋”的诱惑,上了共产党出尔反尔的当。

第二种看法正好相反,即“反右”运动根本不是预先策划的具有战略先见的所谓“阳谋”或“引蛇出洞”;以“鸣放”开始而以镇压结局,恰恰表明了共产党和毛泽东对当时形势的错判。“鸣放”一旦启动,批评言论滚滚而来,毛泽东处于被动地位,不得不采取应变措施而实施镇压。此即毛泽东1957年5月15日所说的“事情正在起变化”。这种论点可被归纳为“镇压论”。

这两种看法看上去似乎针锋相对,实际上都是从共产党和毛泽东本人的动机出发来分析“反右”运动。如果将“反右”运动纳入意识形态专政的分析框架,就会发现,无论是事先设置圈套的“阳谋”,还是事后调兵反击的“镇压”,不过是意识形态专政的“认同”与“恐怖”这两个层面的一体两面。“阳谋论”实际上隐含的预设是,毛泽东一开始就认为,无论在教育界、文艺界、新闻界、科技界、工商界,还是在民主党派内,“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都不可能认同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因而“恐怖”是唯一的手段;而“镇压论”的预设则是,毛泽东当时对知识分子的“认同”充满信心,发动“鸣放”之后才发现,原来共产党的统治并非如此得人心,中共建政后强大的意识形态灌输和宣传也并非如此有效,共产党政权并不那么巩固,于是,镇压便成为必须。

在目前的各种反思“反右”运动的著述中,不乏对于共产党、毛泽东翻云覆雨、失信于民的控诉,对“反右”运动中普遍存在的以“诬陷”、“栽赃”为手段而罗织罪名的批判也屡见不鲜。然而,从由“认同”与“恐怖”组成的意识形态专政这一视角切入,关于“反右”运动讨论的中心话题,其实不必再围绕着毛泽东发动“反右”运动的动机,而应当转向这样一点,即“反右”运动的对象――知识分子阶层――应该如何认识意识形态专政这一极权主义国家形态。对于共产党在“反右”运动及其他类似运动中所使用的卑劣手段当然需要清理和反思,不过这类清理不应该自我局限于受害者的视域。

仅仅从共产党与知识人的关系来看,从拥护还是反对共产党领导的角度来讲,将众多理念上认同共产党意识形态的知识人打成“右派”,也许是一场“误会”,从主观上看他们也的确是“无辜”的。然而,从意识形态专政的角度讲,这种专政的目的本来就是阉割独立精神、训练不能思考的思想奴隶。无论知识分子对共产党的批评建议多么善意、多么中肯,只要他们还在用自己的头脑思考,就表明他们仍然保持着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而从极权主义的逻辑来理解,知识人保持着思想能力与独立精神这一事实本身,其实就意味着极权机器的失败,表明中共建国后铺天盖地的思想政治教育并未使一部分知识分子丧失思想与判断能力。在当局眼中,这样的知识人自然就“其罪当诛”了。换言之,“反右”运动不能被简单地解读为一场知识分子与民主党派人士上当受骗、共产党翻脸不认人的卑鄙与冤枉互植的历史“悲剧”;“反右”的本质一方面是共产极权主义自我扩张进而全面控制社会、禁锢思想的全能逻辑的必然归宿,另一方面也是中共建国后知识分子对意识形态驯化的伟大抗争。

从当时的“右派”言论来看,不少批评谏言直指共产党的合法性。如储安平指责“党天下”,章乃器批评共产党“以党代政”,张百生、黄振旅甚至说共产党“以党代宪法、以党代人大”,章伯钧建议将政协、人大、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改成四个政治设计院,黄心平更是直言共产党应与民主党派轮流执政。[3]如果说章伯钧、罗隆基、储安平这些中共建国前的政治精英之民主言论乃是“旧”社会、“旧”教育的残余,那么“反右”运动所反映出的共产党意识形态灌输的失败,也体现于中共建国后培养出来的一代新人如林昭、林希翎这一代大学生身上。著名右派、中国人民大学学生林希翎是个典型例子,她面对专案组的教诲与训斥,始终没有“悔过”,最终被送上劳改之路。从思想交锋的角度来看,林希翎被送入监狱这一处理结果,实际上折射出极权思想的自甘失败。她的生命的闪光是她在中共意识形态的确立时期站出来捍卫了理想的纯正。她的不可驯服的事实,直抵中共意识形态教化的底线。[4]

从反思中共极权主义的总体演变出发,纵观“反右”期间的“右派”言论,“反右”运动的启示是多方面的。首先,大量的“鸣放”言论显示,1949年以前,自由民主已经深入人心,以知识分子为主的国人精英对民主建国、多党制度、言论自由已有共识。从鸦片战争到中共建国,由西方强行闯入中国而开启的中西汇通的近代历史已经走过了一个世纪之久。经过几代中国知识精英的不懈努力,源于西方的现代价值实际上已经全面植根于中国文化。

其次,从1949年到1957年,中国言论、思想环境尚属相对宽松。新建立的共产党政权一方面还未完全暴露出其极权面目,另一方面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彻底取消旧有的社会氛围。原有的在多元环境下接受教育的老一代知识分子(即所谓“旧知识分子”)仍然能部分地将民主、自由理念传输给青年一代。这就是北大、清华、人大等校园内大学生尚保持一定的独立思考能力,参加“鸣放”,对当时的体制提出质疑的知识社会学背景。

再次,“反右”前的“鸣放”虽是中共发起的,但知识人抓住时机,为自由、民主、多元化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和不屈的抗争。从总体上检示“右派”言论,受到共产主义乌托邦所诱惑的这一代知识分子,对当时中国社会的现实仍然保有敏锐的观察和深刻的洞见。虽然共产党的实践不满十年,应该说知识分子的整体已经感受到极权主义的真实。即使在一个没有言论自由、公共空间窒息而无法交流与辩论的一党专政的背景下,知识人的判断力并没有因此而萎缩,独立精神仍然不灭。这一精神既与中国古典文化中的士人精神一脉相承,也是经现代西方思想洗礼所结出的果实。1949年之后的中国虽然是共产党依靠国家机器的力量建立起来的意识形态统治的一统天下,但知识人的批判能力并未因意识形态强制灌输系统的确立而丧失,也没有因为“肃反”以来的较大规模的“意识形态恐怖”而受到根本伤害。这一代知识人并没有如专制者所预期的那样臣服于共产党意识形态。对于新建立的极权主义制度来说,对这些无法被官方意识形态俘获的具有独立思想能力的知识分子,从肉体上给予镇压于是便成为必须。从这个意义上讲,“反右”运动昭示了中国一代知识人对极权主义国家机器的全面抵制,宣判了以“思想改造”为主要手段的“意识形态认同”的失败,迫使毛泽东、共产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不得不从“意识形态认同”与“意识形态恐怖”两手并用转向以“意识形态恐怖”为主要手段。

三、1980年代到上世纪末知识分子的启蒙

作为中国现代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反右”运动隐藏着共产极权主义运行的双重轨迹。其一是所谓全控型国家逻辑,即国家政权将控制社会生活的全部作为自己存在的主旨。也就是说,一旦共产党统治作为制度登上了某一个国家的历史舞台,它的全部目的就是将社会与人生的一切统统纳入自己的运行轨道。中共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即全能国家对彼时尚存的市民社会的野蛮吞噬,它一步步将全控型国家推向顶峰。最近鲍彤就“反右”运动撰文指出:“反右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转折点。它为共产党在夺取政权以后继续无法无天探明了道路。反右的受难者主要是知识分子,到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受难者就以农民和工人为主了。反右派斗争封了党外人士的嘴,到了反右倾斗争,就来封党内干部的嘴了。反右派以文字狱为主,文革公然提倡文攻武卫,到了天安门镇压,就是血淋淋的坦克加冲锋枪了。”[5]这段文字无疑是对这一极权逻辑的极好阐释。其二便是意识形态专政的轨迹。中共建国之初,共产党意识形态仍然发散出乌托邦的理想光芒。而对知识分子的大规模镇压,强化了新兴意识形态专政制度的恐怖向度,暴露了这一政权在思想领域施行专政的真实面目,因而开始了共产主义乌托邦幻灭的过程。对于中国当代知识分子来说,“反右”镇压使得作为一个社会阶层的知识分子集体殒落。“反右”之后,无论是“大跃进”还是“文革”,知识分子不仅作为群体已不复存在,作为具有独立立场和批判意识的个体知识分子也几近绝迹。面对“恐怖”与“认同”的双重夹击,知识分子几乎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臣服,要么灭亡!

在论述列宁主义的思想来源时,法国的苏联问题专家阿兰·贝桑松教授注意到一个关于知识阶层的悖论:意识形态的在场是知识阶层得以降生的决定性条件之一,而意识形态一旦获得统治地位,也就意味着知识阶层的瓦解[6]。此便是“鸟尽弓藏”。按照这一分析,“反右”之后,中共的意识形态专政正式确立,知识分子的历史使命于是结束。

然而,到了上世纪的80年代,中国极权主义演变的现实却奇迹般地给知识分子提供了又一次重生的机遇。在80年代的中国,我们目睹了一个正好与知识分子随意识形态确立而瓦解的现象相反的历程:知识分子通过与意识形态决裂而凤凰涅槃、烈火重生。80年代是新一届领导人发起改革的年代,也是中国在意识形态和思想领域启动一个重要的历史进程的时期。我将这一进程称为“意识形态解构”[7]。这一进程由两大相互联系但又有质的区别的运动组成。首先是“思想解放”运动,这一运动在邓小平的支持下发起,旨在为“文革”后的改革提供一个较少教条主义的意识形态基础。“思想解放”一旦启动,便迅速超出了邓小平预设的界限,突破了邓的政治实用主义的羁绊。随着知识分子的全身心投入,在“思想解放”的名义下,诞生了稍晚被称为“新启蒙”的民间思想运动。“新启蒙”运动与官方推动的“思想解放”有着同源的动力基础:官方的“思想解放”需要突破僵化的意识形态教条以恢复党的合法性,知识分子因此获得了解构意识形态的历史契机。但随着启蒙的推进,知识人很快超越了工具性的范畴。知识界作为思想、理论更新的主体,经历了从改革派的同路人、同盟军到独立思想者的演化过程。突破意识形态的话语系统,打破思想枷锁,探求真理,拥抱自由,是知识人最后走出极权主义政治逻辑的内因。

1978年关于“检验真理的标准”的讨论,是知识分子重生的一个象征性历史事件。从毛主义回到元典马克思主义,中经人道主义与人的异化的辩论再到规模空前的“文化热”,中国知识分子与党内改革派以回到50年代社会主义正统之名,一砖一瓦地拆除中共自建党之初开始建构的共产党意识形态大厦。他们试图从毛主义的意识形态虚幻中走出来,重返中国真实的历史情境。

“新启蒙”运动的形成和推进标志着中国知识群体在中共极权主义走向没落时代的新生。利用极权主义政权政策调整而生发出的讨论空间,知识分子获得了重生的条件;解构意识形态的共同目的使得知识分子群体重新聚集成为可能。可以毫不夸张地断言,肇始于70年代末的这场思想运动,是中国自“五四”以来最壮观的知识革命。不仅在推动中国人走出愚昧主义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也为影响深远的中国改革提供了方向指引。

随着知识分子回归社会中心和走向思想独立,知识分子再次遇到政权的力量。前者继续探索真理之路,而后者则回归到维护独占权力的极权统治。中国知识群体在20世纪末期与中共政权的最后一次结盟,最终以统治者的“六四屠城”而戛然而止,中国的知识阶层再一次被血腥剿灭。

四、1957与1980两次抗争的历史定位之异同

 站在今天的历史高度来看,1957年的“反右”运动与1989年的学生民主运动这两个历史事件,标志着当代中国意识形态之链上的两个历史转折点。1949年中共在全国范围内的胜利,既是中共武装夺取政权的胜利,也是共产党“意识形态认同”的成功。包括章伯钧、罗隆基在内的当时主张社会民主主义的政治与知识精英对共产党抱有期待。中共建国后大批海外华人精英归国,也显现出当时的中共及其意识形态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从某种意义上讲,既使仅仅从意识形态层面看,中共1949年的胜利也不能单纯理解为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胜利。对于中国的知识人及众多的海外华侨而言,共产党在中国建立政权是民族主义加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混合体的胜利。然而,此时的共产主义乌托邦幻象的向心力依然不可忽视。

1957年的“反右”运动是对这一幻象的最初冲击。按照中共官方的数字,全国被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共有55万人之众,丁抒先生则认为,全国共划“右派”120万人[8]。当时的中国社会仍处于极权化的过程中,一旦被划为“右派”,轻则撤职降级,重则流放他乡、劳动教养。当年的“右派”为人歧视,受尽屈辱,一人落难,全家株连,苟且偷生者众,侥幸逃脱劫难者寡。中华民族的几代知识精英,经此一役,业已溃不成军。“反右”由诱导向共产党提意见,到围剿鼓吹共产主义改良的知识分子,意图从精神与行政两方面强化无产阶级专政。“反右”运动是中共从经济建设转向阶级斗争,最后走向“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开端。“反右”毫无疑问地加强了共产党意识形态的一统天下。

与“反右”加强了共产党的意识形态专政相反,1989年对“八九学运”的镇压,则意味着这个意识形态统治的崩溃。“八九学运”发生于中共意识形态衰变的80年代末期。在这一时期,由于中共历次运动尤其是“文革”的意识形态暴力洗劫,共产主义理想光芒已黯然失色。经过官方发动的“思想解放”运动与民间“新启蒙”潮流的冲击,残存的共产党意识形态的理论大厦已摇摇欲坠。正是由于自由、民主、人权等新思想、新观念的涌入,才使得青年学生走上街头,发起了呼唤民主、推动政改的“八九民运”壮举。“反右”由共产党全盘操控,“八九”则意味着共产党已经失去了主导能力。“八九民运”虽不是共产党所发起,但学生的出发点仍然是推动共产党的政治改革。这一运动以“六四”悲剧结束,它不仅无法加强共产党的意识形态统治,却给予意识形态大厦最后的一击。中共的统治固然没有因为“六四”而与“柏林墙”一起倒塌,但共产主义的乌托邦幻象则从此寿终正寝。中国于是走上了一党专政加自由经济的垄断资本主义之路。

五、如何面对后意识形态的极权社会

纵观整个意识形态专政的历史,知识分子群体实际处于整个中华民族现代悲剧的中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知识分子可以是特定意识形态的创制者、传播者,也可能是意识形态的奴隶和祭品。共产党将意识形态统治推至极端,既强化了知识分子在意识形态专政之中的特殊地位,又将对知识人的奴役作为向全社会强加极权主义意识形态的首选和象征。在意识形态专政的每一个转折点上,知识分子都起到了关键作用。1957年“反右”时期悲壮的抗争凸显了知识分子不甘屈服、追求自由的独立精神。此后,中国社会步入意识形态专政的巅峰时期,驯服乃至成为政权的帮凶,一度曾是知识人维系生存的唯一可能。然而,自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知识分子借助极权主义萎缩的历史契机,重振雄风,为最后彻底推倒共产党意识形态统治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

如果将1957年“反右”运动中知识分子对“党天下”的批判和1980年代以解构共产党意识形态为主旨的“新启蒙”运动,看作是中国现代史上知识分子奋起抗争、呼唤自由的两大高潮的话,两次高潮的不同结局却提出了值得深思的课题。“反右”之后,以独立于国家政权并具有批判意识的社会良心作为定义的知识分子群体在中国社会已不复存在。1989年以后,意识形态信仰系统解体,极权社会进入后意识形态时代。当今的中国,无孔不入的极权制度虽已失去乌托邦的光环,但知识分子却仍然面对着政治高压与物质诱惑的双重困境。如果说,在1980年代意识形态解构的伟大历史运动中,知识分子曾展现了勇气、智慧和力量,那么,意识形态解构开始之后,知识分子群体是否仍然存在呢?1980年代之后,“新启蒙”思潮在中国仍然生机勃勃,民族主义、新保守主义、新儒家、新左派、自由主义等讨论此起彼伏。然而,既使是在1990年代,由西学向“国学”与“实学”的转轨,由激进向保守、由浪漫向现实的转向,也呈现出中国知识界淡出公共领域的前兆。进入21世纪的今天,类似1980年代的文化讨论和1990年代的思潮辨析似已成为时代的绝响。

从世界范围来看,东西方冷战结束之后,知识分子已无用武之地。欧美多数舆论虽然不认为历史从此终结,但知识分子退出时代的前台似乎已成为当今国际学术界的共识。有人总结道,当代知识群体之所以隐退,除了意识形态退潮这一大的历史背景及知识分工的日益细密所导致的知识人的专业化因素之外,决定性的原因是,公民社会的壮大在很大意义上已经取代了当年知识分子的社会功能。[9]

反观中国,公民社会的经济与社会基础业已形成,但独立于国家政权意义上的公民社会仍处于襁褓之中。知识分子还没有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知识分子是将消失于中国的社会舞台还是将继续扮演原来的角色,还有待继续观察。

【注释】
[1] 关于中共极权主义的批判,参见拙文“试析中共极权主义革命与建设的双重逻辑”。载《当代中国研究》2001年第1期。
[2] 引自毛泽东为1957年7月1日的《人民日报》所写社论“文汇报的资产阶级方向应当批判”。
[3] 华民,《中国大逆转 ――反右运动史》,明镜出版社1996年12月出版,第4章。
[4] 参见拙文“从意识形态认同到意识形态恐怖――解读《不可驯服的林希翎》,载《北京之春》1999年3月号。
[5] 见“新世纪”网站(
http://www.ncn.org)。
[6] Alain Besan?on(法国科学院院士),Les Origines intellectuelles du léninisme(列宁主义的思想起源)。巴黎Gallimard出版社,117-119页。
[7] 有关意识形态解构问题,请参见拙著《中国之觉醒――文革后中国思想演变历程,1976-2002》,香港田园书屋2006年8月出版。
[8] 丁抒,《阳谋》,香港开放杂志社2006年5月出版,第310页。
[9] 参见Didier Eribon, D’une révolution conservatrice: Et de ses effets sur la gauche fran?aise,Editions Léo Scheer 2007年3月。

艾晓明:维护社会稳定 从非暴力开始

 

我在9月30日返家欢度国庆的火车上接到电话以及短信,得知和平被绑架、刑讯、殴打、抛弃于荒郊的经历;欢度的心情一扫而空。

这是在中国首都,这是在北京,这是针对一个和平的、完全守法的公民、一个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实施的、有组织的、集体肆虐的暴力,一种针对和平、理性和良知而发挥的极端的权威、极端的不讲理、不在乎任何法律后果的暴力;它固然是要摧毁李和平律师的尊严并施以肉体的折磨和心理的威胁,但它却不单单是针对李和平律师一个人的。

李和平律师的遭遇,显然已经在很多人那里发生过了,我们很多人一直在沉默,包括我自己。我们还可以继续沉默,这样,我们就不会在某一天离开家或者工作单位时被带上黑色头套,塞进一辆不明牌照的车;我们就可以保有自己的小康之家、自己的电脑,可以拥有与亲友通讯的自由、孩子放学不受攻击安全回家的自由。这一切的前提是,不要看见别人的痛苦,不要为他人的痛苦说话。

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那么害怕看见真相,听见人们的痛苦,究竟为什么要遮蔽这样的痛苦呢?

李和平律师固然是代理了某些所谓”敏感”案件,但是,从文革历史结束以来,不正是执政党自己树立了伟大的榜样,即使是王张江姚,也允许他们拥有律师,接受公正的审判吗?人人有享受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就是死刑犯,也有请律师和会见律师的权利,这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假如没有这项人权的实施,谁能保证不出冤假错案呢?

冤假错案,几乎可以成为文革的代名词;而文革期间之所以制造了那么多的冤假错案,正是由于所有的冤狱都伴随着暴力,都是在暴力的保障下实施的。如今,每当看到拆迁户的房子被暴徒袭击、老人被打伤、打死,我都恍然,难道文革的抄家之风又开始席卷中国?同样,仅仅是街道”综合治理办”的名义就可以绑架上访者,强行送司法鉴定以及精神病院,难道不是复活了当年的”群众专政”?而试图探寻真相的记者被打死、打伤或者事后遭受伏击、报复,难道不是在重演着思想专制的历史?主流意识形态一直警告着,要避免发生社会动荡,可是,还要什么样的证据来证明,这场动荡已然开始?

李和平律师,还有很多像他一样的律师,人权工作者,他们所做的,看起来简直是螳臂当车,但历史会向他们倾斜,未来将取决于他们的命运,因为他们以绵薄之力,奉献于维护人权的工作。如果中国真的如宪法第 33 条第3 款所说”尊重和保障人权”,那么李和平律师理所当然应该能够在北京安居乐业;在收容遣送制度早已被中国国务院废除的四年之后,有什么理由要用暴力将和平全家驱逐出北京呢?

但是,如果这个国家要强化专制,要把所有不同意见、信仰者送入监狱和精神病院,而且,对于不同的声音,将要用一九五七年以及后来在文革中不断丰富的诸如”内部监控”、监听、限制行动自由的方式来打压,还有,继续强化城乡之间的对垒和分隔,将所有”阶级敌人”流放到边远地区去,那么,李和平律师的遭遇只会是一个不幸的开始,它不是终结。

我心目中的李和平律师勇毅、坚定、胆识过人;尽管如此,以他的个头和体力,岂止难敌高压警棍,就连他不满周岁的孩子,从今以后,也将生活在恐惧中。同样,每一个关心他人痛苦、倾听他人呼喊者,都需要掂量一下高压警棍的分量,都需要不断在心目中预演被警车跟踪、被十几个人审讯、围殴、剥光衣服、让高压电流通过警棍并在打手的调笑中翻滚的模样。设身置地想一想,老实说,假如有人剥光我的衣服,对我挥舞警棍,我丝毫不觉得自己的裸体有什么可耻;相反,我为剥光他人衣服以便羞辱他、以便增加他的痛苦和悲惨感到可耻;我为允许、纵容这样的暴力感到可耻;为在今天——二十一世纪,在中国的首善之区北京发生一位律师被剥光衣服打得满地乱滚感到可耻。

李和平律师原谅那些殴打他的暴徒,作为基督徒,余杰先生在文章中也把他们看作上帝的子民。原谅与爱是基督的美德,但我们依然要问,究竟是什么样的机制授予了这些人以特权,可以动用绑架的手段、工具、专门的人力车辆、专有的刑讯室,可以不经任何法律手续去把一位法律工作者办案的电脑格式化,可以打伤人不负责任弃人而去。就算李和平律师从此不再执业,同样的遭遇还会发生在多少人身上?如此暴力泛滥,中国还是一个法治国家吗?既然国家不喜欢最近这段时间噪音太多,是什么人、秉承什么样的权力意志实施了公然的、针对法律工作者的暴力?我无法相信哪一位高层领导人授意过要如此攻击李和平律师,更无法想象哪一级政府会认同这样来败坏中国形象;因为,在全世界的注视下,在宪法的照耀下,针对李和平律师的每一打击,都打在和平中国、和谐中国的脸上;当李和平律师的衣服被一件件剥下时,中国的尊严、中国的脸面被撕得稀烂了。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无地自容。

去年春天我在河南艾滋村采访,后随感染者到北京住院,因此认识和平。当时我和几位河南籍律师在小餐馆里一起吃饭,说起凋敝的村落和未被掩埋的遗骨,面对满桌热面条,大家都难以动箸。今年我与和平还有幸同学,在瑞士日内瓦参加过为期三周的人权学习。我曾暗想,如果有一天我遭遇不测,事先要委托几位律师,和平兄弟是我心目中的一位,这不仅因为我们有同乡之谊,而且因为他忠厚善良,正直敢言。现在看来,我真是痴心妄想,他连自己的身家性命也保不住,遑论替他人维权。

现在惟一值得安慰的是,他们报案之后,派出所接案民警说要严加追查。我衷心希望警方能够查个水落石出,并把案情公布于众,因为这实在是关系到全世界对中国法治的信心。

我还有一些肺腑之言,是针对持有警棍,预备着再次对和平及其家人、对其他律师或者对我本人发起袭击的朋友们。我们常说,中国正在建立健全法治,在这个过程中,学者、记者、律师、政府官员以及警方(无论是负责社会治安还是国家的安全保卫),都有各自不可替代的角色。假如国家要动用暴力来对待独立思想家、新闻媒体和法律工作者,这里最危险的是国家本身,因为上行下效,等到非暴力的力量全都被击退,剩下的会是什么?

我在美国的大学校园参加过反对枪支泛滥的游行,在瑞士联合国总部门前,拍摄过欧洲小朋友参与国际制止童工日的集会,在香港拍摄过反对歧视同性恋的游行;在这些地方,警察有开消防车帮着挂旗帜的,有牵着安全带维护交通秩序的;他们的作为都是保障这些活动的安全实施,而不是把抗议示威者置于死地。

我理解中外国情不同,在社会冲突紧张激烈的中国,警察的工作十分不容易,因此更需要得到人民的理解和帮助。且不要说,我们大家都在自己岗位上为一个和平的中国而努力奋斗,而且,就算你承担了监控李和平或者监控我本人的工作职责,至少也可以做到非暴力。维护社会稳定,从非暴力开始,这不仅对和平好,对自己更好。文革中我父亲被整得七死八活,如果不是考虑到家小妇孺,早就自绝于人民;文革后还是那间学校,同事邻居依然要共事相处。反右会过去,文革也会过去,抬头不见低头见,犯不着你死我活,这就是历史的教训。文革中有些人秉承革命的名义,殴打甚至剥夺他人生命,十年后被追究时不得不入狱甚至伏法;而殴打过孙志刚的人至今还在服刑。上级不可能让你暗杀李和平,真的暗杀了李和平,还要承受当年闻一多、李公朴被暗杀的后果。想一想历史的进程,你这又是何必?再说了,别人不打,要你去打李和平,可见你的级别也不高;既然级别不高,你的亲戚朋友难免也多在弱势群体,既然身处弱势,遭遇社会不公的机会也是有的;那么,留下李和平之流,必要的时候也能对你施以人权援助。就算你有巨多的升迁机会,别忘了纪检双归时也有被打死的领导干部(可以查阅《南方都市报》相关报道)。想你也是人生父母养的,也许已经有了孩子或者将要为人父母,难道你的人生追求就是无数个这样的暗夜、一个暴力残忍的世界?

话说到这里,还有一个小小建议,中央电视台报道说,国家大剧院正在排练革命样板歌剧《江姐》,其导演更对剧院舞台赞不绝口,说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例如严刑拷打江姐,可以在台面上审讯,把江姐弄到大家看不见的舞台下面。经常去看这样的歌剧,可以帮助明辨是非。假如你对这一套不感兴趣,我也还有一个推荐,去看知识分子们热评的一个纪录片《我虽死去》,那里告诉你,像我这样年过半百的女教师是多么的不经打;给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打出屎来,死得多么不体面。还有,即使这样被乱棒打死的僵尸,居然也有复活的日子;等到冤魂一一醒来,你如何面对魍魉魅影?

徐友渔:慈善怎能绑定道德

 

不久前不断发生“慈善风波”,引起媒体的热烈报道和人们的广泛关注。先是有北大受资助研究生中途退学,用捐助款办公司,捐助人强烈批评,并扬言要诉诸法律解决;接着有山西患病女孩被指责携带捐助余款“潜逃”,被组织募捐的网友广泛声讨;然后有湖北5名贫困大学生被指缺乏感恩意识,取消受助资格。

最新的消息是,河南慈善总会要求受捐学子签协议回捐,赞成和反对的意见各执一词,争论热烈。以上种种足以让我们思考诸如“什么是慈善”“捐助应该如何进行”的问题。

目前引起风波的慈善与捐助,带有昔日的如下特征:第一,它不是社会制度的一部分,不是依靠体制来进行,是个人性的,一对一的,而且往往还是面对面的;第二,资助者和受资助者在地位和人格上不平等,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法律性、契约性的,而是未言明而约定俗成的,或者一厢情愿的;第三,受资助者在接受资助时,需要付出一定代价,这可能是自尊心,也可能是必须承担一定的人情或道德义务,比如向资助人表示感恩,向他们汇报自己的表现,或者保证自己今后也要做善事,等等。

据此我们看到,慈善风波的出现,是由于资助者和受资助者之间对权利和义务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的误解和怨气。这些问题,在西方发达社会即使不能说没有,至少不像在我们这里如此严重,原因就在于,在那里,别人的慈善与捐助,不论在理念还是操作方式上,都不是古代方式而是现代方式。

我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赴英国牛津大学,公费学习期满后得到资助继续学习,有过亲身体验。提供捐助的是一位英国小企业主,完全不认识我,他是从一位牛津的教师那里得知我很想继续学习,就提供了经济援助。整个过程中,我没有和他有任何直接联系,当然也就谈不上感恩、汇报学业或者承诺以后对任何方面的报效。我只是通过有关文件知道,他和大学方面的协定非常复杂、详尽,因为校方要负责资金的管理、发放,而且要担保资助属实,因为资助者可以得到税收方面的一定减免,算是从国家那里得到一些回报。当然,我学成归国前专门去了一趟剑桥看望他,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上午。我们像好朋友一样聊天,我心里暗中惊异的是,他的产业实在太小,生活也很简朴,怎么有心资助一个与他毫无关系的东方来客?

根据这样的经验,我觉得襄樊市总工会举办以“感恩的心”为主题的捐赠仪式是不恰当的。假如我是受捐助的贫困大学生,不管我有多么强的知恩感恩之心,在大庭广众之下亦很难开口。设身处地地想,我理想的捐助者和捐助组织者,应该使事情悄然进行,我不想使我获得资助一事成为高声喧哗的事件。至于以后对社会的回报,我认为这是一个道德感的问题,而不是法定责任问题。而且,从心理上说,如果我在接受资助的一开始和过程中就不得不别别扭扭、有伤自尊地作了表示,我可能会产生“双方情义两清”的感受,而如果没有勉强的表态,也许我会一辈子记住我曾经受恩。

根据这样的经验,我觉得河南慈善总会的做法也有欠考虑之处,他们今年的助学活动要求受助者签订一份“道德协议”,协议要求受助方承诺,参加工作后,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在不影响生活和工作的前提下,要自愿回捐不少于受助的资金3000元。类似情况还有,平顶山鲁山县两名企业家出资220万,资助82名学生完成学业,这些学生也要签订协议,承诺每年汇报一次学业,毕业后3年内还清钱,等等。

河南慈善总会称,“道德协议”将是协商式,而非强制式。我认为这个考虑是不妥的:既非强制,就可以不执行,因此协议是无用的;既然不执行也没有违反“道德协议”,因此它会在客观上起到鼓励人们选择道德下限的作用。

河南省慈善总会负责人还说,要求签协议回捐,是为了基金能长久运行。这种考虑虽然用心良苦,但不能用慈善或捐助的名义,改成某种名目的贷款。基金的运作有多种方式,但不能从受捐者那里直接回收。

总之,讨论目前的“慈善风波”,我们不要把慈善和捐助与道德绑在一起。

秋  风:向新加坡学习什么?

 

深圳近日刮起了一股向新加坡学习的旋风。今年7月23日至27日,深圳市市长率深圳市政府代表团访问新加坡。从8月27日开始,深圳市政府组织9个专项考察小组129名成员,分三批到新加坡“跨海取经”。据说,如此规模的考察团,集中在同一个国家、同一时段,围绕同一主题进行考察“取经”活动,在深圳历史上还是首次。随后,深圳大学一家研究机构又专门举行“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方式”学术研讨会。

在这个因为科举传统而盲目崇拜知识的国度,官员深造学习似乎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至于出国考察学习,简直可以作为一件政绩来标榜了。然而,科学、技术、工程当然是可以学习的,但是,制造工艺已经不大容易学习了,企业管理技术更不容易,至于社会管理,那简直就不可能通过课堂授课或者走马观花式的考察来学习。因为,管理社会所需要的知识内生于社会中,镶嵌在其制度中。

当然,关于社会治理的经验性原理确实是可以学习的。然而,要学习现代社会管理的经验性原理,又何必出国学习?随便找一本西方的政治学教科书,就知道该如何对社会治理作出合理而恰当的制度安排了。

即使一定要出国考察、学习,似乎也不应当去新加坡。古人云: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回顾近代中国,严复等人当年还在主张学习英国,但是,到了清末立宪,仅仅因为日本有天皇,为了照顾皇帝的万世一系,就转而全面地学习日本。再后来,又通过日本这个中介学习德国及其他国家。如此一路下行,取法的对象一代不如一代,建立现代国家的努力终究未能走上正轨。

当然,新加坡作为一个城市国家,其本身的经济成就还算成功。但是,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新加坡经济就一直面临一些无法克服的瓶颈。同样,新加坡目前的治理模式及其背后的理念,本身在国际社会上就有巨大争议。

即便考虑双方的规模,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学习新加坡这样一个城市国家的治理模式,也有点不可思议。管理一个几百万城市人口所需要的制度、技术,恐怕与管理一个有几千万人口且夹杂了农村、城市的省,更不要说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国家,其间的距离不可以道里计。关于这一点,倒是一位新加坡学者在深圳研讨会上指出了:“新加坡是一个小国家,并时刻有危机感,可能心态上和中国这样的大国还不一样。”

奇怪的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不少人就始终把新加坡当成学习的主要榜样。各地政府也一直派遣官员到新加坡学习。近年来,学习新加坡有了一个更实在的理由:面临房价急剧上涨的现实,很多专家和时评家呼吁中国也学习新加坡,由政府出面给大多数人口解决住房问题。

但是,这样的学习恐怕不得要领。即便是深圳这样的城市学习新加坡,也是圆凿方枘,格不通。举例而言,在新加坡不存在外来人口的问题,而在深圳,这是一个十分严重的政治问题。如何让占常住人口大多数的外来人口融入城市,成为名副其实的市民,是深圳必须要面对的一个挑战。

至于那些呼吁学习新加坡公屋制度的人士,恐怕也完全忽略了中国与新加坡的根本差异。新加坡的城市化已经完成,需要政府补贴的人口是稳定的,复制会逐渐减少。相反,中国正处于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农村人口将要城市化。政府如果像新加坡那样承担起大多数城市居民住房的任务,这个负担将足以把所有地方政府压垮。如果非要政府承担这个责任,那城市政府的理性选择必然是坚决限制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把城乡分割的壁垒筑得更高。而这,恐怕不是那些呼吁学习新加坡住房制度的人愿意看到的吧。

很多人主张学习新加坡,主要的目的是用技术来替代行政,用行政来替代政治。在一个高度同质化的城市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或许仅仅依赖工程师式的社会管理技术,依赖高效率的行政,来解决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然而,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或者哪怕是在中国的一个省,或一个同时存在多种社会、经济形态的市,没有政治,政府就是盲人骑瞎马,因为政府无从确定自己究竟需要做什么,政府所支配的资源应当向哪个方向分配。所谓的行政高效率,当然也就无从谈起。今天,有不少人盲目地崇尚行政高效率。行政高效率当然是可取的,但是,行政的高效率要以政府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为前提,而这是行政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只有通过政治过程才能发现。

所以,官员们如果要学习,用不着万里奔波,让民众顺畅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就可以学习到最重要的东西。

陈破空:耐人寻味的“道歉”

 

美国美泰公司近日表示:对前段时间大规模召回中国制造玩具,向中方道歉。美泰公司的解释是:召回玩具的大多数,出于美泰公司设计失误,责任不在中国制造商。美泰公司表示:在召回的2100万件产品中,87%属于(美泰公司)设计问题 ,与磁铁相关,只有13%属于(中国厂家)油漆含铅量过高的问题。

情况果真如此?美泰的“道歉”姿态,则体现了文明社会的通常做法:面对事实,不文过饰非,不回避责任。一旦出错,立即道歉,坦然承担。在日本,安倍首相辞职,为他一年来施政不佳,向国民道歉;几天后,安倍又为他的“突然辞职”,再 度向国民道歉。可见,“道歉”文化,是西方和其他文明国家健康文化的一部分。政府、商家、个人,莫不如此。

相形之下,在当今中国,几无“道歉”文化的蛛丝马迹。举凡“反右”、“大跃进 ”、大饥荒、文革等,无不给国家和民众带来巨大劫难,但导演这些闹剧和惨剧的政府,竟从不曾为之道歉。政府强词夺理,商家和个人,不免上行下效。中国商家 ,以大量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而闻名于世,闹出种种丑闻,酿成无数惨剧,但外界何曾见识,任何中国商家会出面道歉?

单就美泰公司召回玩具事件而言,最保守的数字,也至少有13%、即200多万只玩具含铅量过高,属于中国厂家使用油漆不当的责任,无可推卸。但中国厂家至今不曾道歉。包括中国政府在内,一直百般狡辩,当美泰公司“道歉”后,中方更如捞到救命稻草一般,趁机大呼冤屈,将责任一推而尽。

如果中国商家真的蒙受“不白之冤”,中国政府为何又暗中整治向佛山市利达玩具公司(美泰召回玩具的供应商之一,其老板已闻讯自杀)提供问题油漆的企业,先后有 4人被拘留?

实际上,美泰公司的“道歉”耐人寻味。“道歉”时机,正值美泰公司副总裁访问中国前夕。在中国政府的压力和利诱下,美泰公司是否与中方达成某种幕后交易?外界不得而知。唯一可以鉴定的是,美泰公司“道歉”后,中国媒体纷纷表示,期望此举能缓解国际社会对“中国制造”的恐慌。对某种效果的执着,不正反映了对某种目的追求?

针对美泰公司的“道歉”事件,格调严肃的美国《纽约时报》,在报道中,使用了“臣服”、“献媚”(kowtow)等词汇,来比喻美泰公司对中国政府的屈从。事实上,美泰公司玩具销售总量的65%,来自中国,美泰从中国低价产品中,获利匪浅。美泰公司在连续3次大规模召回中国制造玩具后,又不同寻常地向中方表示“道歉”,应该说,其中,屈从于中方利诱和压力的可能性更大。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中国媒体大肆炒作美泰公司的“道歉”,却在无形中,使中方对西方“别有用心”、“贸易保护主义”、“反华”等指控,不攻自破。道理很简单:如果是“别有用心”在先,又何来“道歉”在后?

然而,美泰公司的“道歉”,并不能冲淡“中国制造”的恶名。美泰风波刚过,到9月下旬,又有六家美国公司大规模召回“中国制造”的玩具。实际上,美泰的“ 道歉”,既不能抹煞那13%的玩具含铅量问题,更不能抹煞,无数“中国制造” ,在美国和其他国家闯下的累累祸事:从牙膏、宠物食品、药品、鱼虾、饼干、糖果等,直到电器、汽车轮胎等,轻则致伤致残,重则夺人性命。“中国制造”,仍然是一股令世界惊恐不安的“黄祸”。

卫子游:强盗、流氓、自由人的自由

 

关于自由,我们听过许多稀奇古怪的说法,如中国人不懂自由,给他自由他也不会用,说中国人喜欢滥用自由,给中国人自由就会天下大乱,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都是相对的,等等,这些说法,对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来说,自然是幼稚得可笑的,但是,在我们周围,在一些所谓的自由主义者中间,你别说,上面这些说法不是全无理由,有时候还真的找得到事实为佐证。

这些说法,其实是混淆了强盗的自由,流氓的自由与自由人的自由。

什么是强盗的自由?通俗说来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想杀谁就杀谁,想操谁就操谁,做任何亏心事负心事面不改色心不跳,相信弱肉强食是天下公理,因此只要有拳头就天下之大任我肆意弛骋。强盗的自由是完全不承认自我约束和法律约束的自由,是无人管得着的“自由”,是胡作非为的“自由”。这种所谓的自由,是尚处于野蛮状态的人的行为特点,曾经广泛存在于世界范围内的几乎所有种族之中,远到开俄斯的荷马时代的地中海海盗,中到手持钢枪任意屠杀土著居民的美洲殖民者,近到今天的某些阿拉伯酋长,中国的坐拥亿万资产创造一个个包养情妇吉尼斯世界记录的陈良宇、部良宇、省良宇、市良宇、县良宇、局良宇、镇良宇、村良宇、厂良宇们。古往今来,无数人享受过这种自由。打家劫舍却号称替天行道的水泊梁山“一百单八位好汉”享受的是这种自由,恃武到龙宫强借兵器的孙悟空享受的也是这种自由,一把菜刀手刃仇人然后官至国民党军长共产党元帅的贺龙享受的还是这种自由。这种自由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以暴力为后盾,得意洋洋地以任意支配他人的生命、自由、财产为乐事,这种自由完全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

说完强盗的自由,我们再来看看什么是流氓的自由。所谓流氓的自由,与强盗的自由有相通之处,都是不讲规则,做事处世不按规则出牌,“敢于”突破任何底线,行为不顾后果,做了再说。强盗和流氓的自由都是侵犯他人自由的自由,都是“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我可以对天下任何人做任何事,却不允许任何人用同样的方式对我。流氓的自由与强盗的自由一样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但又有所不同。流氓们比起强盗们来,文明程度要稍高一点,意识到或在潜意识里感觉到自己所干的事并不正当,因此是怯懦的,做起亏心事来,不再理直气壮,往往寻找一些漂亮的文饰把自己的丑恶行为掩盖起来,因此看上去不那么赤裸裸,不那么明目张胆。流氓有很多种。一种是政治流氓,背着人能做出任何不义之举,明处却偏要装得满是那么回事似的,装得像个正人君子,比如毛泽东波尔布特邓小平,以及这两天刚杀过人的缅甸的丹瑞先生,一边杀人,一边宣传这是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得不杀人杀人是救国。另外一种是文化流氓,比如以为在网络上言语放肆错了不改死缠乱打随便辱骂他人无需为不良言行负责的无行文人,行为全无底线却号称正义之士的网络混混,分明是一切行为全为膨胀的私欲所左右,却要在脑袋上插些“高尚的”“漂亮的”雀毛,能说出最肮脏的话来做出最奴颜婢膝的事露出最恶毒的心肠,却满嘴仁义道德,自己不努力,却主张将一切,特别是美女盛名等稀缺资源平等分配。还有一种是市井流氓,正事干不了,孬事乐于干,好逸恶劳,以逞强好胜打架斗殴像条汉子为得意,有一星半点本事就以为这天下数自己最能耐,满肚子烂稻草却谁也不放在眼里,以为自己是天生吃定他人似的,时刻想贪他人钱财美色为自己所有。

中国是盛产强盗和流氓的国家,一身而兼强盗、政治流氓、文化流氓、市井无赖四任的例子举不胜举,中国的史书文学更是常常让强盗流氓得志受万世膜拜,却将凡事按善良行为规则作为的人讥为“傻冒”,导致人们对强盗流氓与英雄与国家元首三者不分。刘邦曹操朱元璋毛泽东给古往今来的流氓作出了表率,让普天下的流氓看到自己在这个国家里可以大有作为。施耐庵笔下的李逵武松鲁智深们,一个个视人命如草芥以杀人越货为职业的地痞无赖,只因打出个反压迫的旗号,就给写成了“替天行道”“义薄云天”的大豪杰大英雄。义和团拳民,毛泽东笔下的“好得狠”的妄自审判他人生命财产的农民,文化大革命时的所谓造反派,骨子里,都是行为放肆踩善良于脚下的流氓,却都曾得意于一时,并且都曾得到过“政治家”“历史学家”“文化人”——政治流氓文化流氓的称赞宣扬。

强盗流氓的自由,正是国人嘴边习素所传说的自由,也是中国共产党所理解所宣传的自由。这种自由实际上是被称为无政府的自由。强盗和流氓的自由,是只把自己当人对待,却把自己之外的人当可任意奴役的奴隶或蠢货或无能之辈对待。是自己自由了,别人就不得自由。强盗和流氓的自由必须以他人的不自由为代价,都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之上。这种自由好是好,但存在严重缺陷,因为这种自由若被允许,便是人与人之间时时刻刻处于战争状态,自由的强盗和流氓得时刻提防着受到惩罚,得提防着他人随时随地把自己当作坏蛋给干掉,自由好不容易抢来的偷来的,转眼间就化为乌有。

与强盗流氓的自由完全不同,自由人的自由是人人平等受尊重的自由,是把自己和他人都当人对待,是我的自由与他人的自由价值相等,我的自由的拥有要以你拥有同等自由为代价。反之亦是,你的自由也要以承认我拥有同等自由为前提。不论是你不承认我的自由,还是我不承认你的自由,最后结果都一样,双方都会失去自由。自由人的自由,以遵守善良行为规则为基础,以言行的正当性为必要前提。自由人知道自己必须对自己的言行承担责任,所以不会肆意妄为,这种自由与责任相伴共生。自由人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按自己意志行事,但遵守法律,尊重他人,不会去干涉或伤害他人。自由人敢于主张自己的利益,敢于坚持自己,但懂得妥协,有退让,好商量因此,自由人表面看上去也许不那么豪杰,但肯定是好人,有责任行为能力的人,对他人无害并乐于助人的人。

王德邦:警惕“土地经营权入股”名义下的又一轮集权

 

一、重庆出台“土地经营权入股”新规

据新华网重庆7月2日的《重庆市工商局出台50条政策支持城乡统筹改革》报道:自7月1日起,重庆工商局实施8方面50条政策,俗称“50条”。其中第三方面 “大力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现代农业发展,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第16条:“支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的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土地集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一时热评如潮。

针对这“50条”,学界普遍怀抱美好愿景,给予广阔的想象解读空间:有的认为“通过探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折资入股壮大专业合作社实力,使专业合作社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避免和克服松散型专业合作社的弊端,寻求松散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走向市场的改革途径,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有的认为“土地股份合作制将有力的消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非均衡性,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趋势—-可以认为土地股份合作制不是一个完美的土地制度,但在目前的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下,它无疑是个‘最优’的农村土地制度安排,是未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趋势”;还有的甚至已经将此名之为“中国土地第三次革命”。

这诸般溢美之辞原本不会唤起我太多的关注,因为在这片土地上从来就不缺少夸张的赞美,而恰恰缺少求真下的揭批。然而日前收到多年来秉持知识分子良心、坚持独立思考的胡星斗教授发来的《农民变股东,中国面临新的土地革命》一文,文章认为,重庆工商局出台的新政策“允许土地入股、成立公司,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它唤醒了沉睡的土地,打破了禁锢的枷锁,土地从此变‘活’了,农民将很容易成为公司股东、董事长,可以说,重庆正在古老的乡村诱发一场新的土地革命”。这样的高度评价,不能不引起我的关注,激起我一探究竟的浓厚兴趣,使我沉下心来认真审视“土地入股”这一现象。

二、半个多世纪来中国土地权的变迁

要真切认识中国今日“土地经营权入股”政策的意义与准确预测它可能延伸、演化出的结果,就得回望中共建政以来半个多世纪中国土地政策的变迁,从历史的沿革中把握今天土地变迁的脉络,识别“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庐山真面。

应该说中共从建党到夺得政权,始终支持它前行的最主要动力之一就是夺得土地,也即是土地革命,是“土地归农,耕者有其田”的承诺与实践使中共持续获得了人力与物力的支持,因此土地权的夺取事实上贯穿着民主革命的始终,就是在民族危机的抗战中,中共也没有耽搁以土地来激发农民追随夺权的努力。这种对地权的夺取延续到中共建政之后,并通过土改来达成阶段性结束。由此我们可以将中国土地变迁的第一时期,即夺取地权与落实地权,划定在1953年之前。所以1949年-1953年是中共最终夺取土地权并通过土改来兑现“耕者有其田”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实现了农民土地所有制。以此延伸至今,我们可以根据土地权的变换形式将中国土地变迁分为:民有私营土地制时期、民有合营土地制时期、公有公营土地制时期与公有民营土地制时期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民有私营土地制时期:时间是以1949年中共夺得政权,进而以权力主导土地权重新分配为起始,至1953年在全国基本完成土地农民所有制改造终结。这时期就是将全国的土地通过暴力夺取后在权力主导下来平均分配。主要就是将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的农民,结束以土地出租来获得收益的所谓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这个时期的标志性法规是1950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明确规定和阐述了土地改革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指导全国开展土地改革。1953年初,全国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实现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直接结合。这时期中国土地的主要经营形式是个体私营,即一家一户对自己所有的土地独立生产、收益。这时候的土地所有权、经营权(即使用权与收益权)都归农民,是地权归属完整明晰的时期。

第二阶段的私有合营土地制时期:时间是从1953年合作化初级社开始,到1958年高级社结束。这时期是一个中国土地在权力主导下完成从农民土地所有制到集体与国营为形式的土地公有制的土地集权时期。这时期主要经过了1953年至1956年的初级社,1956年至1958年的高级社。这时期的土地所有制仍然没有变,还是农民土地所有制,但是土地的生产经营方式,即土地的使用权与收益权却以合作化形式实现集中,变成集体所有,最后连土地所有权也转变成集体或国营名义下的公有。

由于当时社会生产条件的客观限制,政府基于政治管理的需要,转变农村土地农民所有与一家一户的经营方式,显然有利于极权社会的政治目标。于是以现实生产发展需要为借口,以极权管理需要为目的,将农民组织起来,将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与所有权剥离开,再一步步以合作化形式集权,最终完成了地权的完全公有化,就成为极权统治的必然选择。

自1953年春,中国各地就在政府引导下开始普遍试办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涌现出大量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同年底,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从政策与舆论上确定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中国互助合作运动的主流与方向,从而掀起了合作化的高潮。1956年3月出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标志着中国基本实现了初级合作化,农民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作股入社,由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完成土地使用权、收益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土地经营权由初级社集中拥有。

1956年至1958年,随着全国在政治的鼓动下刮起入社高潮,农民将土地、牲畜、农具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塘、井、渠等设施全部转为合作社所有。1958年更是在扩大经营,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宣教下,全国小社变大社,进一步实现“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完全结束了农民土地私有制,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归于合作社,农户家庭经营主体地位被农业基层经营组织与基本经营单位取代。至此中国农民的土地权(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全部被收归集体所有或者国有。

第三阶段的公有公营土地制时期:时间从1959年人民公社开始至1978年出现包产到户经营方式止。1959年中国农村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通过1959年2月的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1960年11月出台的《十二条》及后来1962年9月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等,以政策法规的形式明确生产队范围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农民的宅基地也归生产队集体所有,只给各户长期使用,从而完全确定农村土地以生产队为基本所有单位的集体所有制度。与此相联系的是土地的生产经营权也完全被集体所决定,一家一户的生产单位被集体所代替。如此土地的公有公营形式持续了二十年。

第四阶段的公有民营土地制时期:时间从1978年安徽小岗村民自发承包生产开始,到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推开,直到今天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期限30年不变”。这近三十年来,中国农村土地实现了所有权与使用权、收益权的又一次分离,在所有权归集体名义下的公有基础上,农民拥有对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即土地使用权与收益权。由于这种地权的部分回归农民,一度极大激发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中国农业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得到迅猛发展。

三、“经营权入股”的历史比较

通过上面中国土地权变迁的历史回顾,我们看到曾经包产到户的经营权变化给中国农村带来的生机,然而我们也同样看到今天由于中国农村土地权属分离的问题,土地流转受到致命性的限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集约型、规模化、抗风险、高效益的经济难以形成,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面临瓶颈,以至出现中国农村经济多年徘徊,甚至衰退的“三农”情况。如何突破中国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困境?这是近年来中国一大批有责任心的人士所苦苦思考的。今天重庆工商局出台允许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也应该说是这方面的一种尝试。

面对重庆地方采取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政策,我们首先应该肯定这是对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有益探索,对此学界已经有了充分价值预估,在此就无须我赘述了。然而通过回顾中国近半个多世纪来的土地变迁,我们也应该看到今天重庆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并不是个新鲜的事物,它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国合作化的初级社时期,土地经营权入股就是一种最主要形式。当然在此我并非是说过去有的今天再重新出现就不好,但比较不同时期的相同或相似事物,显然有利于认清事物本质,有利于扬长避短,有利于健康发展。

从初级社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到今天的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我们只要稍作比较就可以看出它们在形式相同后面的一些实质异同。

首先,它们在地权上的基本点不同。初级社时期的土地所有权是归农民自己所有的,而今天农村土地所有权却是归集体所有。在通常意义上的物权应该包括所有权、使用权与收益权的情况下,所有权是最基本的权利。这种所有权的公私截然差异,决定着两种经营权的入股基础完全不同。在初级社时期,由于所有权在农民自己,经营权的入股有很大的可控性,也就是说主动权完全可以由农户自己掌握,从法理的角度为经营权的不丧失提供着最后的保护。然而今天农民没有了对土地的所有权,只有承包经营权,这种权利能在多大程度上为农民控制土地提供保障呢?这从目前的法律与政策上还没有找到太多支持的依据。

通过当年地权的变迁,我们能够看到权力对地权剥夺的路径。当年初级社最后走上高级社,发展成人民公社,结果是农民不仅失去土地经营权,最后连所有权也完全丧失。从目前可以查找到的一些资料及我们可以问到的父辈们知道,当年人们并不是那么自愿地将地权奉送给了集体,只是在权力的诱导与胁迫下而不得已罢了。后来的历史事实也证明这种土地上的集权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可以说这种集权的灾难一直延续到今天。既然在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的情况下,农民又在并非自愿的状况,居然阻止不了权力操控下对地权的集中剥夺,导致最后农民地权的完全丧失,那么今天中国农民在只有经营权的情况下的入股集权,有什么能保证不再一次将这可怜的经营权丧失呢?从历史的事实中,我们无法对结局保持乐观。

其次,时代背景已经大不一样了。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国农村、农业、农民与今天中国农村、农业、农民显然不可同日而语了。应该说今天的生产技术已经不成为阻碍个体经营发展的因素了,也就是说当年组织初级社的生产力低下的权力借口已经丧失。在这种社会生产条件大变化的情况下,土地集约不是一种经营者的生存需要,而是一种发展需要。在这种提升发展的要求下,土地应该会自动地在市场主导下联合、集约,而不是需要权力的引导,更不应该存在权力的干预。然而从历史与现实的情况来看,权力却并没有保持应有的本份,那么昨天的权力将地权全部夺走,而今天的权力是否也一样潜在着掳走经营权的可能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再次,经营主体发生了巨大变化。显然中国农村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变化后,除了生产技术性的变革外,还有精神、文化上的巨大变化,以及由此反映出来的民心的不同。曾经农民的齐心是至今让老人们怀念的,然而今天中国在极权政体的毒化下人心已经散了,农民也没有了曾经的团结与协作,那种“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精神是一种普遍的现状。面对这种状况以经营为目的的自愿入股就存在现实的困难,要克服这种困难来达成集约就必然为权力介入提供借口,而一旦权力介入就势必违背自愿的原则,最后权力往往不会给经营权以切实保护,反而会蚕食掉农民的经营权,且这种分散的人心恰恰为权力对个体权利的侵害提供着天然的社会条件。

第四,今天中国政权也远不是曾经的政权了。应该说建国之初中国政权还带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而今日中国政权连基本的理想都已经丧失,权力完全沦为一种自利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经营权入股形式的集结,很可能就成为权力渔利的机会。从曾经这个权力将农民的地权以各种堂皇的理由剥夺干净,到今天更进一步堕落自利的情况下,权力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集结起来,那种侵吞的危险就远比曾经还巨大。如果说曾经经营权的入股导致了中国农民丧失对土地的一切权利,但至少最后还有个集体名义下的分享,那么今天经营权的集结就有可能连最后名义上的集体所有都不会存在,而是完全的丧失,让自己与土地的权利永远的告别。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中国今天大地上奔走着的大量无地农民就是对此血淋淋的控诉。

四、警惕“经营权入股”下的失权

从前面中国近半个多世纪土地变迁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到今天农民对土地经营的丧失机率要远大于以往,因为今天从农民只拥有部分地权自身,到社会政权自利,以及民心可能结成的抗争缺乏上,都显示着这种危险。在这种状况下,土地经营权的集结既缺乏现实的法律保障,也没有现实力量抗拒被权力剥夺的可能。如此就常常会导致集体决策名义下的经营权转换,最后权利丧失在集体决策的意志中。人们应该清楚,在极权政体下以集体名义实施的权力掠夺实在太普遍了。面对这种极权体制,“土地经营权入股”导致农民最终丧失地权不仅有历史的前例而且有现实的铁证。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中国今天权力有对土地集权侵吞的强烈欲望。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在权力资本化与资本权力化交互作用近二十年后,中国可侵吞资源已经为权力瓜分殆尽。中国基层政权对土地的猎取成为它们的最后晚餐。最近几年中国大地屡屡上演的土地血案就是这种权力不遗余力的对土地掠夺疯狂的结果。在权力对土地掠夺中最后遇到的防御屏障就是农民这微弱的、分散的、难以集中的土地使用权。如何将这些分散到各家各户的土地使用权集中起来,并且借以集体的意志来决定取舍,这一直是权力苦苦求索的路径。而今天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实现土地集约化,这样股东集体的决策就可以将个体的意志淹没掉。这对需要大规模征集土地开发的权贵来说是乐于看到的现象,因为这样可以大大简化他们征地的程序,降低他们征地的成本,为他们规模性掠夺提供便利。

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中国今天现实中已经出现大量土地集权侵吞的案例。土地在经营权入股上的集中会增加农民丧失最后地权的风险,这不是凭空臆想的故事,它早已成为中国活生生的现实。中国土地开发从“征用”到“租用”的变迁就活证出这种变相侵吞农民土地的事实。中国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开发的名义下,全国各地掀起圈地狂潮,大量耕地迅速丧失,后来中央政府为了保证基本口粮田,一再出台控制政策,将土地审批权一再收紧,然而地方政府居然通过分散报批与反复报批的方式,一再绕开政策限制,后来索性以租代征,把大量农民的土地剥夺过去,使农民失去了最后对土地的一点权利。这种以租用形式来剥夺农民经营权的方式就通常会假借起土地经营权集中的名义,这在中国早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政府行为。还有,通过土地经营权集中入股来达到最后剥夺农民地权的行径在沿海一带也多有发生。如广东南海曾经就是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每年村委分给农民一定的红利,将大量农民土地集中起来,最后村委却与权贵勾结私自将土地外卖或出租给开发商,导致农民最终丧失对土地的权利。这种情况在中国福建、山东、天津等许多省市的土地案中都存在。

再有,在中国产权集中最后被权力吞食的情况不仅表现在土地上,而且还出现在房产上。中国许多城市存在的经租房问题也是个权力对私产经营权掠夺的问题。建国之初中国将那些城镇居民的闲置房经营权集中起来,由政府统一对外出租,起初承诺每年给房主一定的租金回报。这种房本来产权应该是居民私有的,结果后来政府在一次次运动后,不仅房主没有了租金,而且房主也丧失了对房屋的所有权,结果房屋完全成了政府的。今天中国大地上几十万经租房主上访就是对这种经营权集中后掠夺的控诉。可见权力对经营权集中起来的掠夺,土地绝不是特例!而是这种掠夺形式已经成为一种惯例。

最后,从中国大量倒闭的国有企业与股份企业的例子中,无法得出入股后企业必然会有回报与股本不丧失的保证,相反现实让我们看到更多股东血本无归的惨剧。由此可见中国今天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并不必然带来比个体经营更稳定而高的收益,也不会保证个体股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能为经营权入股而过早欢呼呢?相反面对历史与现实中土地一再被变着花样掠夺的情况,我们对今天的经营权入股应该保持更多的警惕,小心这又会沦落成一个权力对权利骗取的陷阱!

五、没有公民政治权利下的物权是一种空权

从上面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目前农村土地问题,一则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到今天确实需要土地流转与集约化经营,一则是现实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在公权的环伺下面临失权的危险。那么中国农村土地的出路在哪里呢?

应该说导致中国土地流转困难与经营权入股被侵吞风险的根源都是所有权的错位。农民作为土地的生产经营者,也是土地的依靠者,他们天然应该拥有对土地的完整权利。这是文明世界目前的通则。中共建政后通过合作化将农民的土地剥夺过去,借以集体与国营的公有名义,事实上是一种权力所有制,即权力拥有者就是土地拥有者。权力拥有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来任意处置土地,他们不允许农民参与土地流转,以便于他们自己主掌土地的流转,他们只给农民经营权,就是为了保证他们随时收回土地的权力,随时出卖、处置土地的权力。

目前中国农民手上没有所有权的经营权是一种没有保障的权利,它随时面临被权力剥夺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土地经营权一旦集中,那就更便于以集体的名义剥夺掉。在没有落实完整地权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有自由的土地流转的,在没有所有权保障情况下的经营权入股会大大增加经营权丧失的风险。要真正激活中国的土地,让农民有保障地自愿发展起集约型的农业,就必须还地权于农民,让农民拥有完整意义上的土地权利。这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基础与前提。

当然从历史的土地演变来看,有了完整地权的农民也面临被剥夺的命运,如中国合作化。如此追溯下去我们还会发现问题的根本就是权力不受限制,所以要想保障农民的权利不被剥夺,农民还得落实自己的政治权利,只有通过农民政治权利的行使来将权力限定在应有的范围内,才能达到阻止权力对农民权利侵害的目的。

因此,根本解决中国农民土地问题还得切实落实公民的政治权利,只有在一个拥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的国度,才能使物权得到有效保障。可以说农民拥有完整的土地权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与基础,而农民拥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则是根除“三农”问题的保障。中国农民土地权的获得与失去的历程,已经一再证明只有公民拥有政治权利才会避免国家权力对个体权利的侵害与剥夺,而在公民基本政治权利缺失的情况下,任何物权都会是一种虚幻!

2007年9月

廖亦武:退休政府官员苴公

 

                                                            前  奏

这条寻访线索是个四处云游的摄影家朋友提供的。某天狭路相逢,彼此问询近况,我随口说还在“搞土改”。不料彼兴趣极浓,并当场摸出手机,给彼元谋县老家的舅舅打电话,三言两语就敲定了。

稍后在酒桌子上,我还表示疑问:你舅舅是政府官员,咋会干反政府的事儿?彼答:现在的政府官员,私底下干的都是反政府的事儿,当婊子立牌坊,社会主义墙角大家挖嘛。可我舅舅的情况还有点特别,他跟你一样,多看了几本书,假反动就变成真反动。

2007年4月8日凌晨从成都抵达昆明,滞留1日,拉上冤案线人孙医生,约也曾在元谋县做过政府官员的蒋老师见面。我刚说:土改这本书的开头就是我们3人……蒋老师就接上话茬:那结尾这趟也是我们3人。孙医生点头称好。

于是像循环的戏剧,第三日清晨,我们同样在老地方碰头,同样由蒋老师驾同一辆甲壳虫型的小车,乘兴出发。一路翻山越岭,却有闹有笑。我说:小时候在历史课本里就读到过元谋,北京猿人,元谋猿人、山顶洞人。没料到这次还真投奔祖先去了。孙医生说:时代朝前你朝后,跟考古一个性质嘛。蒋老师说:对对。所以我们愿意陪你。

沿途停了两三次车,我们借小便空隙,参观了云南白药的原料基地。气温极低,令人下车就打寒战。哈气成冰夸张了,但吹气成雾却实实在在。蒋老师说:这儿是马头山制高点,差不多是马眼睛的位置,从眼下起,全是下坡路,从马脖子到马屁股,落脚点就是元谋县城。

下完马脖子,连拐两三个山坳,刚拢一个叫“大梁子”的场口,一团团空心石头般的积雾便迎面砸来,令人晕头转向。蒋老师立即减速,把汽车变成牛车,一寸一寸挪动,可双眼透过镜片,鼓得像两颗核桃。我说:刚才空气比玻璃还透,怎么眨眼就成迷宫了?蒋老师说:元谋是云南最热的地方,每年5月,气温就窜高40多度。蒸锅原理嘛,热气顺着山体往上翻,在这儿遭遇头顶的冷空气,就形成了迷宫带。我调侃说:我们祖先咋会选口蒸锅定居?孙医生插话:猿人时期,元谋说不定是个四季如春的风景区呢,后来树砍光了,当然变成蒸锅。蒋老师刚说:对啰,四周差不多变为老威的脑壳……车嘎地刹住,路堵了。原来有倒霉鬼连人带车栽岩了。

等候十几分钟。不料我车前面的大卡车突然发作羊癫疯,坦克一般倒退而来。我车措手不及,刹那间竟扎入货箱之下,犹如被怪兽的巨嘴吞入半截。我们3张嘴一起呐喊,以蒋老师的女声为最,惊恐,尖利,像被几十把刀子给刺穿。

然而呐喊并没有阻止末日的降临,我们仍在巨轮之下,在轰鸣之上,中邪一般后退。眼看要坠崖,而且是万丈悬崖。四周掀起了人声的骇浪。怪兽嘎嚓一下站住了。

如梦方醒的卡车司机跑了过来;

屁股后跟了一大堆看客。透过车窗玻璃,那些脸如从云雾山洞里飘出。

有一只后轮已悬空。我们3人面面相觑,不由自主地哆嗦。后来在县城修车时,蒋老师还心有余悸,指责我是“著名的扫帚星”。我问为什么?她说:你忘了前年的第一趟土改采访?也是这辆车,也是这3个人,结果陷进泥坑,差点没起得来。我连忙哦哦,猛拍秃脑门,称“必有后福,必有后福”。

下午两点过,我们坐在小饭馆里狂吃一顿,算自己给自己压惊。元谋是个没啥特点的小县城,就一些高低不平的房子,一些宽窄不等的街道。因刚下过雨,行人稀稀拉拉,空气也黏乎乎的,像被铺天盖地的油汤给滤过一遍。但是蒋老师却数说了此地的不少优越之处,其中有蔬菜特别新鲜,番茄比外面的苹果还好吃,等等。

我点头称是。接着让这位昔日父母官带路,去中兴街某某号寻另一位昔日父母官。在当街铁门外大呼小叫一阵,又打了电话,一个头发乱如刺猬、衣着简如乡民的家伙才开门纳客。大家相视一笑,他自我介绍道:苴公,你朋友的舅舅,元谋县政府某某部门原主任。说着绽露一口比头发更乱的牙。

从小院子上到2楼和3楼,我们参观了苴公的书房和卧室,陈年旧货、老书老杂志极多,可同样乱如刺猬。在客室,宾主各自掸扫臀下灰,落座。交谈开始。

正   文

老威:先生蛮有名士风度的。
苴公:人死就是一堆灰,既然活到这把年纪了,就没讲究的必要了。我侄儿来过电话,说你是专门搞土改专题的大作家?
老威:惭愧,惭愧。
苴公:我在县里负责编纂过《地方志》,晓得解放前元谋县长朱淮的侄姑娘还活着,快90岁了。你可有兴趣?
老威:当然。经历过土改的老人我还想多采访几个呢。
苴公:抢救历史,义不容辞,一会儿我亲自带路。
老威:没料到先生你如此爽快!
苴公:共产党衙门呆过的人,总有这样那样的毛病。我承认我以前也有毛病,可近几年活醒豁啰。每去一趟昆明,都要去逛地摊,买不少海外的盗版书回来啃。《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文革内幕》《往事并不如烟》刚读过不久,还有《炎黄春秋》上的文章,很有分量,很长见识。人和动物的区别就是看书想问题啰,可我身边退下来的老同志,一天到晚钓鱼打麻将,最多看点《晚霞报》,抄点老年养生知识,没得意思。
老威:你是那年到元谋的?
苴公:我在昆明读的大学,1963年毕业,就分来,一直在单位坐办公室。文革中是造反派,被结合进革委会,可因为胸无城府,不整人害人,也没树什么敌。后来提升进县政府,上进心实在缺乏,官当不大,就挪开屁股把座位让给有本事有野心的人。今年67啰,来日无多,才觉得平生最大的失误就是加入共产党。把成立了57年的新中国砍成两半截,前半截专制独裁,后半截贪污腐败,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真他妈的一无是处!越想越气愤,越想越觉得自己划不来,于是就在几年前写了份《退党申请》,递交给县委组织部。这下捅了大漏子,官阶从高到低的领导,都排着队找我谈话,苦口婆心啊。嘿嘿,年轻时候,觉得入党光荣,入党不容易;可到老来,退党虽不光荣,却比入党更不容易。但是不行,我非退不可,免得我的子孙后代骂我是腐败分子,免得我夸海口标榜清白的时候,他们表面不吭声,转过脑壳就龇牙咧嘴笑。但是啊,组织不吃这一套,元谋这地方,自有猿人以来,就翻不出一个退党的,你苴公想借这个制造新闻效应,办不到。
老威:后来呢?
苴公:组织部长是我的老朋友,他说不服我,就出了个主意:将组织关系从县委提出来,交给我个人,并开了介绍信,指明转入本人目前所在的街道党委。
老威:什么意思?
苴公:县委踢出的球,街道没接着,就装聋作哑嘛。如此,这个狗日的组织关系就永远睡在我的荷包里,甩不脱。我不交党费,也没人来要。组织部长说:卖我个面子,莫闹了,好歹你的铁饭碗还是共产党给的啰。
老威:还蛮有人情味的。
苴公:算了,莫提这流产的退党了。还是书归正传,给你们讲一件我所接触到的土改公案。
老威:洗耳恭听。
苴公:大概是87还是86年?有些含混了。上级转了1封《申诉信》到我手中,并责令我调查。咋个回事儿?原来这信是离县城不远的苴林乡1个老倌倌所写,他连续不断地申诉好几年,楚雄州委就将他的材料转发元谋县委。嘿嘿,县委领导一碰头,这个谁都不肯去的“历史遗留问题调查”就落到我这个主任肩上。
苴林乡有个白沙井,从解放前到解放后,村民都在井里舀水吃。可到了土地改革,可能是工作组刚拢不久,有贫雇农发现井水有毒,就指控是村子里几户地主干的,其中就有这个申诉的老倌倌。在当时,这是个比较轰动的反革命集团案子,罪名除了投毒,还有放火、预谋杀人、反革命暴动等等。开群众大会公审,结果枪毙1个,无期徒刑1个,其他还判了好几个。
我动身到苴林乡,在白沙井蹲点整整1个月。每天上午、中午、下午都找不同角色的人问话,案子当事人及家属,贫下中农,民兵,农民协会,一般群众。我还跑了别的几个地方,尽量不漏掉任何关键性的细节。每一份讯问笔录,我都当场念给证人听,如认可,就签字盖手印。不认可就拉倒。
劳改农场也去了,法院的判刑材料也调来对照研究了。我的调查结论是:彻彻底底的假案。所有罪名都是通过刑讯逼供强加的,比如几个民兵轮番用柴块子暴打,不招,很可能当时就出人命。我给县委写了个将近30页纸的详细报告,仍然把老倌倌的《申诉信》,还有大量的询问笔录附在后面。其实老倌倌的要求很简单:感谢政府摘掉他戴了多年的“反动伪军”的帽子;要求政府摘掉他戴了多年却还没摘掉的“现行反革命”帽子。
老威:可怜啊可怜。
苴公:某某部长看了我的报告,点头认可,马上汇报给上级。县委为此召开专门会议,让我到场作详尽的案情介绍,并展开讨论。大家都认为,既然是元谋县境内发生的历史冤案,就应该由我们自己妥善处理,该摘帽就摘帽,该平反就平反,这样也能保个面子;如果以后让州委来清查、纠正、责令解决,就被动了。
老威:这个结局还算可以啰。
苴公:是。某某部长根据会议精神,将所有材料转给县委“历史旧案复查领导小组”。可谁都没想到,那个组长刚巧是土改后期由民办教师提升上来的干部,思想深处压根没觉得土改有错误。听说他翻了翻材料,只有一句话: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意思是,你平了这一桩案子,其它的跟着就来,到那时收不拢口,就相当于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
老威:可是1979年就给所有地富分子揭了帽。
苴公:左的思潮在党内影响还在,直到现在影响也还在。那个组长就是抵着不办,谁能拿他咋样?
老威:我手中有本《土地改革运动史》,2005年出版,作者罗平汉。上面还在赞美土改是“中国农民伟大的翻身运动,它使广大农民从封建制度的枷锁下解放出来,第一次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
苴公:所以,只要土改整个没翻,哪怕在其中发生过再多的局部冤案,都可以死拖死赖,时间一长,就不了了之。
老威:你写的那些材料呢?
苴公:全部上交了,这是组织原则。可能一直冷藏在公安局的档案里吧?这么多年又过去,当事人死得差不多了,材料销没销毁也不晓得。哎呀,你这个年轻人,还写土改!费力不讨好啰。
老威:我也算地主阶级狗崽子嘛。
苴公:《炎黄春秋》杂志上,也经常登一些揭露真相的文章。去年有一篇《土地改革法的夭折》,就透露了共产党内有相当一部分人,不赞成以行政命令或暴力手段去推进土改。但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是大局,“和平土改”必然破产——明白人一看就晓得,这字里行间掩盖着何等血淋林的历史!
我身处偏远小县城,也能读到这种与“八荣八耻”的时代主旋律格格不入的东西,算幸运了。说明胡锦涛还有点点想法,明里暗里都要显示:我这个胡式共产党,与毛式、邓式和江式不一样。

(鉴于被采访人的真名及职务需要隐私保护,该文使用了“苴公”的化名)

郭庆海:十七大与“歌德体”

 

据说过些天地球上的某个组织要开什么十七大,所以,一段时间以来网上到处都是有关“十七大”这个名词的分析评论。什么要有几个常委了,谁谁谁上,谁谁谁下之类,仿佛那都是些多么大的事儿似的。别人怎么看那些事儿俺管不着,不过,那些事儿在俺眼里,却真地没有街上那菜价涨了还是降了更重要。没别的,因为那些人不是美国、英国的议员,不是日本、台湾的政治家。所以,他们开什么会,谁上谁下,作为老百姓的咱,一点意见也参与不上。而正是因此,那些有关“十七大”的分析评论,先天性的在俺眼里就只有“枯燥乏味”的分。不过,俺也必须承认,所有的类似分析评论中,还是有那么两篇让俺感觉有趣的,甚至让俺大笑了一通。那是云南腾冲人欧阳小戎写的两篇网文,一篇痛批共产党开会却花纳税人的钱,全无道理;一篇则是向北京市治安部门举报这个十七大为“非法集会”。呵呵,典型的恶搞风格,把个“十七大”的假庄重面具撕了个粉碎,真够解气的。

但是,这两天俺再也不能以一种“超脱”的姿态看这个十七大了,因为它已经直接影响到俺的生活。俺是个独立时评人,以给国内各报刊撰写时评为生。时评、时评,时事批评,文字上自然要以批判、讽刺为主。然而,这两天各报编辑朋友却提出要求,要俺和俺的一干时评界同仁们改写“歌德体”的评论。啥叫“歌德体”?顾名思义,歌功颂德者也。这可真难为了俺!歌功颂德,俺天生就不会!早些年在银行工作时,俺就绝不受托给人写模范事迹报告之类的东西;改做独立时评人之后,批判、讽刺,那更几乎成了俺生活的全部。现在让俺改写“歌德体”,那不就等于剥夺了俺的写作权利、生活权利了吗?不过,俺也知道这不是编辑朋友们的本意,他们其实也很无奈,正如他们所说的:这是上头的指令,要为“十七大”创造一个和谐的舆论环境。

“和谐的舆论环境”,真是个再奇怪不过的东西,俺都忍不住要来句国骂了!什么是“和谐的舆论环境”?从时评必须“歌德体”来看,时光倒退30年就是了。但俺要怀疑,如今已经二十一世纪了,倘若再让人们读“文化大革命好,就是好来就是好”,那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俺觉得,读俺的批判、讽刺文章固然会让人们对当局反感,但如果是读“文化大革命好,就是好来就是好”,那人们对当局恐怕就只有憎恨了!

不过,“和谐的舆论环境”会给当局带来什么真不是俺所关心的事,他们自作自受那是活该。但是,他们要搞“和谐的舆论环境”,要俺写什么“歌德体”,干涉到俺的写作自由,同时也对俺的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俺却不能不说说。但是,说什么呢?俺就也学欧阳小戎吧,也来一封举报信。不过俺可不学小戎把举报信给北京市治安部门那么低级的机关,俺要把这封举报信写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说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构,俺就想看看它到底是不是最高权力机构。下面就是俺的举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说你制订了《宪法》,说俺有言论、出版的自由,还有进行文学艺术创作和其它文化活动的自由。但现在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已经严重影响到俺的上述自由。主要表现于它强行要求各新闻媒体创造什么“和谐的舆论环境”,规定时评人只能创作“歌德体”的时评作品。因此俺认为:“十七大”是个非法的大会,是个多余的大会,是个讨人嫌的大会,请予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