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柠:阅读的民族才是有希望的民族

 

有从事民间出版的朋友致力于中国人阅读习惯的调查。结果表明,即使就被认为“素质较高”的城市人而言,中国也难以称得上是阅读的民族。换句话说,当代国人已不爱读书。如此结论,是否足以颠覆源自“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古老自信另当别论,至少,一个不爱阅读的民族与其“和平崛起”的宏大叙事的国家目标之间反差之大,由不得人不对其发展的路径、前景提出疑问。

原因简单,因为在今天,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成长都离不开国际经济循环,拉动一个国家经济成长的动力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知识经济”。而在一个技术飞快更新,发展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知识经济”要求其参与者必须保持终身学习的心态,否则便会被淘汰出局:你可以获取更高的学位,但却永远没有“毕业”。

作家王蒙曾撰文谈过俄罗斯人的阅读。俄国人之酷爱读书举世闻名,在莫斯科的地铁上,随时可见知识分子模样的人在专心捧读。并且,这些捧读者中相当的人所读的,不是一般的消遣读物,而动辄是大部头的托翁、妥翁和布尔加科夫等苏俄大师的名著,让人感到一个所谓“文学的民族”,绝不是仅仅是一个“说法”。

如果有人以类似朱学勤话语的法俄之“文学激情”式革命的不可取,来说英美之渐进、理性、温和的社会改良更加务实,更加富于“现代性”之事的话,那么来自大洋彼岸的观察兴许会让他在扫兴之余,作更深入的思考:

有朋自美访学归来。说在华盛顿的地铁上,起码有五分之二三的乘客,一坐到座位上就掏出书来读。那书通常很厚,不是长篇小说,便是人文社科类著作,皆非“可口可乐”性读物。这种观察令这位朋友进而想到在中国、印度和阿拉伯国家的公共场所时常发生的踩踏事故:纽约“9.11”发生时,直到世贸双塔坍塌,楼梯间里始终秩序井然,未发生任何人踩人的事故。“我相信这与人们爱读‘厚书’有关。”

笔者曾有过几年“人在东京”的日子。日本人爱读书也是举世公认的。在日本清洁、舒适的电车、巴士上,无论是衣冠楚楚的上班族还是身穿校服的莘莘学子,不是打盹,便是在阅读。那种只有护照大小的口袋版“文库本”,可谓人手一册,随身携带,极便于随时随处展读。其内容从神魔志怪到狭邪艳情,从生活百科到人文学术,几乎覆盖了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颇不乏“冷门”的读物,我就见过在拥挤的“通勤”地铁上,旁若无人地阅读研究埃及金字塔考古发掘和内部构造的读物的“东洋魔女”。

日本是动漫大国。东洋人对漫画的迷恋可以用“发烧”来形容。开始时,不明就里,笔者以为漫画无非是聊供那些生活节奏高度紧张的上班族们视觉消费的一种准色情的、软性消遣读物而已。后来多少有所了解,不觉大吃一惊。日本的漫画,内容不拘一格,无所不包;构思奇妙,画工精致;人物或男或女,皆超凡脱俗,不食人间烟火;造型大胆夸张,瘦脸蜂腰,丰乳肥臀,极富“未来感”……其普及面之广(可谓老少咸宜),延续时间之长(有的故事连载几十年,影响不只一代人),集约化程度之高(从策划、绘制,到出版、发行,完全是现代工业),早已超越了单纯的视觉审美层次,事实上,已构成占GDP中相当份额的、其影响日益溢出国界的、被称作“酷文化”(Cool Power)的日本软实力的一部分。

出于对阅读现象的兴趣,笔者偶尔也会在北京的地铁、机场、候车室等场所做一把“田野调查”,结果令人失望。不仅与上述国家相比反差之强烈令人吃惊,而且,状况比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更加不堪。我想,如果有第三国人从中立角度来对今天中国人的阅读状况进行考评的话,得出的结论一定不会是“阅读的民族”,甚至也不是“读报的民族”,恐怕只能是“聊天的民族”、“麻将的民族”,或者“手机的民族”、“电子游戏的民族”之类。

然而,令笔者困惑的是,一个如此远离阅读的国家,为什么动不动就自上而下地号召“学习”什么呢?我们从小到大“学习”过各种各样的先进人物和形形色色的会议文件,到了工作岗位还不得不为了取得职称、资格而不懈地“学习”。但经过如此浓密的、全社会性的“学习”,为什么我们离一种真正自觉的、非功利的、个人化的心灵阅读竟越来越远了呢?或许这原本就是一个问题?

樊百华:林昭依然是秘密的地方(《1989后的中国》之三二)

 

在林昭、张志新、李九莲被枪杀依然是秘密的地方讨论女权,一开始就应当首先着眼于政治压迫。肖雪慧、卢雪松……一个个延续着林昭命运的故事,时不时重重落在人们的心头。

平心而论,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一直是过得去的节目。最近它披露了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李文娟女士,举报该局领导非法大规模截留、不征、少征国家税收的犯罪事实,受到严酷打击报复的悲剧,引起舆论强烈反响。(参见本文附录:天涯网站2006年3月28~30日的网友议论)

我相信,如果没有太多的鞍山国税黑幕,没有太多的权贵偷漏税,没有保护权贵的“累退税”制,这个国家的税收说不定能够增加一倍,2005年的税收会达到30万亿!而现在号称努力缩小贫富差距的共产党,每年在教育、医疗和其它社会保障方面,用在底层老百姓身上的钱,总共也没有超过一万亿。首先安排好老百姓的生活完全是一句骗人的鬼话!事实上,始终不断地压迫剥削老百姓才是真相!

 

一,“谁敢举报,就整死谁!”

鞍山市,也就是著名道义人士王泽臣所在的地方,这些年虽然钢铁搭上了黑暗的房地产快车,这个港城人民的收入里当高一些,但失业、贫困依然纠缠着这里的普通市民。一个国税局就使国家数以亿计的税收流失,整个鞍山市的腐败给人民造成的损失又有多少?

鞍山少征的国税暴露出来的主要是国有企业的:鞍钢新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2月少征增值税款2200万元;辽阳石化鞍山炼油厂2001年12月增值税少交约1071万元;鞍钢集团自动化公司2001年12月增值税少交各类税款682万元……仅这几家大型企业就出了9762万元的窟窿!

2000年末,鞍山国税局将用巨资兴建的市国税局大楼约三分之一面积,用于开办国府大酒店、五星级标准、设总统套房,利用税务局与企业的征管关系,让有关企业到国府大酒店用餐,给各分局摊派任务;每年截留国家税收几千万……鞍山国税局长刘光明涉嫌大肆受贿和向国外转移资产……李文娟举报后,刘光明一天不停地派人对她跟踪、威胁、监视、想方设法罗织“莫须有”的罪名、在全局大会上公开辱骂、停止工作、停发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迫使李文娟漂泊在外、夫离子散(两次离婚),八十多岁的老母病到在床无人照顾,哥哥受惊吓刺激导致精神失常,孩子在家长年无人照顾……这是不折不扣的黑社会统治下的现象。

2002年5月李文娟向中纪委、税务局以实名举报了相关问题。但是,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副局长程法光、监察局权局长、法规司胡金木司长将她出卖了。泄密后鞍山国税局组织大规模毁证、造假,侦查难度加大(据中国公安部公布:光是公安部门侦查追捕腐败案的平均成本,就高达每贪官百万元)。

共产党迫害好人的手段之残酷,人们时有所闻。例如唐山市书记把上访农民塞进焚尸炉吓唬……李文娟呢,差点被当作“非典”患者整死!刘光明们公然叫喊:“谁敢举报,就整死谁!”

威逼不成恼羞成怒的刘光明在电梯里对李文娟拳打脚踢,李文娟被打得昏死过去。    刘光明把李文娟拖出电梯,拖到自己的办公室。等李文娟从昏死中醒来后,刘光明继续试图录李文娟口供,不让她上厕所……李文娟被劳教一年,罪名几次变化,一开始是“毁谤”,最后是“多次上访扰乱秩序”——这与共产党迫害道义人士有何不一样?!

李文娟幸免遇难是偶然的、侥幸的。她对记者说:个人力量太渺小了!

共产党不给民众民主、自由,个人怎么不渺小!它要的就是民众的渺小,否则它自身的渺小就不能显示出强大了。

有清醒的作者提出14个“为什么”:“国家税务总局为什么充当保护伞?为什么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这么害怕将调查结论告诉举报人?按国家政策规定,3个月办结的举报案件,为什么税务总局领导办了一年零四个月,并剥夺了举报人索取结论和签署意见的权利?为什么国家税务总局做的结论非得要在省局见面?为什么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违反信访条例和党的纪检规定将上报给中纪委的结论拖延4个月才和举报人见面?而且只是口头见面?不给举报人结论,不许举报人看结论,不许举报人签署意见?为什么国家税务总局办案违反规定只由一个人办案?为什么办案避开举报人?为什么泄密?为什么办案期间,举报人反映鞍山国税局正在进行组织上百人的造假时,国家税务总局不予制止?为什么举报人要求与鞍山局领导有利益相牵的胡金木回避而国家税务总局不采纳?为什么国家税务总局想巧借审计署大牌来拿结论?为什么举报人对审计署拿的材料(非证据)提出质疑,审计署退出不做结论后,鞍山国税局给举报人荒唐地捏造了一封举报信?……国家税务总局高级领导如此办案国家有多少税款流失?税务总局对举报人如此打击、压制、报复、陷害,难道不是对中纪委保护举报人有关规定的亵渎吗?”

何止是14个问题!

 

二,反腐败元勋们的代价

我对李女士的遭遇固然怀有最深厚的同情,但说实在的,由于一直关注中国方方面面的现实,这回李文娟女士的遭遇已经不像将近十年前,我看到哈尔滨于新华女士的遭遇时,那样发指、那样怒不可遏了。墨汁一样凝结的黑冰塞满了我的记忆与感知,使我艰于呼吸。我只有使用理性之刀砍向黑暗,才能怀抱了破冰的期待。

李文娟的遭遇是共产党专制制度的必然结果,是千千万万正义民众的一个缩影。

解剖共产党的腐败机制,首先一个事实是:如果知情民众不能冒着种种危险,反反复复、坚持不懈地向共产党的监督机关举报腐败事实,共产党反腐败就会完全沦为官场内斗的一部分。历年来的相关报道表明:被举报出来的腐败案占到了81%~90%以上。各类各级举报中心成立以来,人民群众“举报”的奋起成为“人治”体制下反腐的主力军。而且越是大案,越是靠知情民众的顽强举报才硬捅开的。

“褚时健受贿贪污大案”:1995年2月,中纪委信访室收到一封发自河南省三门峡市的匿名信,举报者指控该市烟草分公司某人,以行贿手段从云南玉溪卷烟厂套购香烟,获利818万元。按举报信提供的线索,中纪委立即派员对该案展开调查取证。一年以后,案情大白,云南玉溪卷烟厂厂长褚时健与他的亲属总共贪污受贿7000多万元。“邓斌非法集资”、“王宝森贪污”串案:1994年6月,中共江苏省纪委收到一封署名“深受其害的单位”的举报信,揭露无锡新兴总公司非法集资诈骗案。举报信首先使非法敛财32亿元的特大诈骗犯邓斌被绳之以法,接着,牵出了她的后台北京兴隆公司总经理李明,接着又牵出了李明的后台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敏、李敏的后台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陈健、陈建的合伙人首钢总经理周北方,最后牵出了王宝森及其后台陈希同,可谓一“举”惊人。

在我对相关报道的记忆中,凡是地市级以上的贪官都是由举报而揭出来的,没有一例出于共产党的“自我完善”。

第二个事实是:举报者基本上没有敢于领取举报奖金的。举报奖是要由检察院主持颁发的,举报者不敢前往检察院,能怪举报者胆小么?曾被媒体称作中国第一个实名公开领奖的举报人——南京的兰贵来先生,在他领奖之后,人们纷纷担忧他是否会遭到打击报复。其实,兰先生早已失业了。搞笑的是,有记者居然跑到监狱与被举报的贪官对证,然后告诉公众说:正在服刑的伯乐冰箱厂原厂长说“我不会不服,我在服刑也不可能实施报复。”

共产党专制下的报复是一个系统工程:第一是例如刘文娟收到的种种直接又被举报人实施的报复;第二是主犯不动手由主犯的关系网实施的包袱;第三是只要举报人的身份被暴露,整个权力控制的社会便会到处出现对举报人的冷漠、排斥。南京的兰贵来尽管家境贫寒,后来虽一时得到临时性工作,但不久又被辞退。这第二、三种报复都是无形的。

第三个事实是:民众举报取证难、被受理难、被打击报复后获得补偿难。这里举一些笔者早年剪报得到的案例,也举一些税案。

案例一:举报人隋莉女士1994年到某县科技园区税务所负责税务征收工作。在1995年的国家财政税收大检查中,她负责30多个企业的纳税检查工作。刚查了几个企业,她就发现偷漏税额达几百万。该税务所管辖700多户企业,大多没有高科技证书,却都享受高科技减免所得税。她向所长汇报,所长却不让她细查,并要她“适应形势”。1995年12月,单位要强行调动她的工作,出于无奈,她只好开始了自己的公开举报之路。为此,她付出了太大的代价。首先是她的工作由税务征管人员变为卖发票人员,最后到工会;然后,她发现家里的电话被人监控了。(这是专政部门侵犯人权的惯伎,当然,也少不了官办电信的一份“功劳”)1997年9月30日,她被本单位送进精神病院。回想起这些遭遇,隋莉就止不住地落泪。但她说:“我不能如此不了了之!”

案例二:东北的汉子李长太回想起自己历时7年多的举报略显伤感地说:“我是在黑头发时举报的,可现在都快变白头发了,还没有个结果。”1991年,他所在的运输公司开始改变经营方式,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汽车都承包给了个人。李长太认为公司应到工商局变更经营手续,并到税务局登记备案,按个体价格工商户纳税。但运输公司依然按国有企业纳税。当年3月19日,他将一纸举报信亲自交到了县税务局长的手里。但他的举报同样是热脸贴上了冷屁股。而他举报单位时,只有他和税务局领导在场,可单位很快知道了他举报的事,他被停止了工作。1991年12月,他去税务局查询结果,局领导告诉他,运输公司已经补交了5000元税款,并交给他一张字条,要他去领取奖金。李长太对记者说:“国家的大头没有入库,我个人拿钱是可耻的。”在7年中,李长太也干过一些零活儿,以养家糊口。对于自己的困境,他并没有感到什么后悔。他是铁了心了,非要举报到底不可,要让偷、漏的税款全部入库。

案例三:王日忠得到了2000元的举报奖金,但他并未去领这个奖。他公开以自己的身份举报了本单位的九个部门,而杭州地税局仅仅查了一个部门就草草结案;他举报的税额达300万元,目前查实的只有57万元,而他自从1994年走上举报这条路以来,王日忠一家已经可以用一穷二白来形容了。他的欠债总额已达7万元之多,从1997年至今,他未领到分文工资。他说,自己现在打官司都要高利借钱。由于他的举报,原来那个还算宽裕的家已不复存在,孩子辍学,自己受到监视,并几次险遭诱捕。“举报的路太难了”。王日忠多次向记者发出如此感慨。他说,妻子和孩子都不理解他,其他人也不理解他,说他怎么做这种傻事。“但已经做了,就没有回头路。我因为相信国家才走了这条路。”

案例四:恩威集团偷逃国家税收的行为被举报后,偷漏税的违法行为不但没有得到及时查处,对举报人的打击迫害却接踵而来。参与举报的恩威集团原财务部副经理被停发工资,其妻子儿女也受到株连,妻子被解雇,儿女被就读的双流县中学赶出。“专政”真够“全面”的!另一位举报人,恩威集团原副总经理、北京恩威妇女儿童保健品联合公司总经理、四川省内江市人大代表荣金明,作为“恩威”的创业者之一,曾为“恩威”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而在举报活动中更是历尽坎坷。

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较量,最惊心动魄的或许要算哈尔滨国贸城一案了。国贸城系列贪污受贿窝案涉及处以上干部就达140多人。51岁的于新华第一个以匿名的方式举报国贸城的“花花太岁”张庭浦。因有人通风报信,于新华的举报行为被暴露,张庭浦立即对她实施打击报复。于新华临危不惧,13次进京上访到中纪委。而在冰城哈尔滨,于新华的任何活动都会受到监视。1994年11月21日下午5点半,于新华下班时在家门口的楼梯转弯处,突然遭到两个歹徒的袭击,她的头部和臀部被连砍数刀。……这一大案虽然过去了10多年,但例如把栽赃陷害的时哈尔滨市长朱胜文千年忽然在狱中“神秘跳楼自杀”,朱的妻子悲痛中坚持不断上访,至今无果。

面对令人恐怖的局面,人们说:别举报了。是啊,有网友看了李文娟的遭遇说:中国的腐败案多如牛毛,敢于举报的人实在太少了。匿名举报么,除非运气好,否则公检法联动,匿不了;匿名也难得到受理。关键当然不在是否匿名,而在有没有保护公民权利的政治的法律的机制。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打击报复郭光允八年案发后,人们说:何止是河北省!是的,我本人就曾经在1998年试图调查江苏塔陵巨额集资诈骗案,找到一些离退休受害人,个个都不肯配合,说公安局到处监控着他们的一言一行,涉及到省里的头头脑脑,上访到中央都没用哩。

 

三,有多少李文娟需要保护?

 

我对李女士的遭遇固然怀有最深厚的同情,但说实在的,由于一直关注中国方方面面的现实,这回李文娟女士的遭遇已经不像将近十年前,我看到哈尔滨于新华女士的遭遇时,那样发指、那样怒不可遏了。墨汁一样凝结的黑冰塞满了我的记忆与感知,使我艰于呼吸。

李文娟是举报人,但举报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远非李文娟们的一种方式。那些数年十几年艰行于漫漫上访路上的农民,他们的血泪上访难道不是举报?那些受到不公对待,奔走在劳动仲裁机构与法院之间的市民,是不是举报人?那些为了医生草菅人命、为了教育乱收费、为了控告垄断行业的掠夺,而奔波于各类各级部门的正义之士,是不是举报人?那些为了抵制暴力征地而聚拢在田头路边的群众,是不是举报人?那些因为工厂被贱卖而得不到起码补偿而下岗失业的工人,他们的静坐、绝食是不是一种举报?

据官方披露的消息,近年接到各类信访多达3000万件,发生各类群体抗争事件超过了10万起,这些当然也都是一种举报!

在我看来,全部网友的各种有理有据的批判言论,全部报刊杂志乃至书籍影视中的各种批判,甚至一些组织在国际范围内的揭露、批判,这些也都是一种举报,而且是更重要更彻底更理性的举报。

可是,众所周知,有多少农民、工人、知识分子和道义人士,因为上访、因为静坐、因为发表批判言论,而遭到减薪、开除、围殴、抓捕、劳教、劳改等歧视与迫害呢?

这一回面对李文娟事件,又有论者重提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问题,很多论者都认真探讨、急切呼吁“建立举报人保护法”。但是,我对建立相关法律的效用心存疑虑。长期以来,举报人得不到保护,固然有法制不健全的原因,但更主要的还是有法不依造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04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些法律不能说很完善,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可操作性吧。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导致有法不依的呢?

我就不赘言了。请看网友们的议论吧。

 

附录——2006年3月28~30日《天涯网站》关于李文娟事件的部分跟贴摘录(见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ews/1/70799.shtml):

“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这是网友说得最多的话,只是没有何祚庥的幸灾乐祸,而只有无奈与叹息!

“胡金木称他的调查报告已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研究,他说的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究竟是哪位?”——是什么力量养着这个国税局?

“快烂透了,不能吃了!”

“有没有国家税务总局的人支持李文娟啊?唉!!!!!!”

“什么世道啊?真是不敢想象,这可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

“专制到顶峰--张志新就是喊毛主席万岁再提意见,也是先抹脖再枪毙!腐败到极致--李文娟就是为当国堵堵窟窿,也是大牢伺候往死里整。”

 “这就是中国特色呀,捞不着贪谁还当公仆呀!”

“正义已经战胜不了邪恶了。”

“沉重!”

“他们本来就是利益的共同体!……实在不行,那就同唱《国际歌》。”

“程法光现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胡金木现任山东省国税局局长。”——网友不做一个字的评论,就把共产党的人事腐败这一腐败的祸根揭出来了!

“辽宁国税务局网站打不开了,是心虚吧。”

“同胞们,唱国歌吧!”——革命是不拘一格的。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起来!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总有一天这歌声会埋葬李文娟的敌人们!

“光改革经济,不改革政治,是行不通的。”——可惜,只爱“国家”不爱民的人物们不承认这一点。

“新华网昨天发了同时也开了评论,可评论开了几个小时后,就给关了……大家说原因是什么呢?……”

“在最后央视的呼吁中(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怎么怎么样的老调),我失望透了……——因为,如果你正义了,在你遭受苦难之后,你不会被认为是正确的、正义的,甚至没有同情,只有嘲笑,被央视当作“节目”,让你面对没有情感的主持人再自揭痛苦!……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腐败!”

“这个案件牵涉面太广了,如果真查的话,……腐败的重点就是这里,整个国内要经历一次大洗牌了!”——与网友的愿望相比,审计署的清官作为不过是隔靴搔痒而已!

“是啊,看了电视了,问她如果一切重新开始的话,还会不会举报?答案是‘不’,权力不够大!!!”

“公安机关是市长、利益者、权事者的狗,让咬谁,就咬谁;”——可共产党的瞎话说不完:“人民公安”、“人民税务”……

“专政国家以法律为武器以法律的名义对人民执行专政,说了这么久的党群干群关系,明明就是把党和人民分开了的嘛,明明就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关系嘛。立法司法机关可以不对法律负责,但不能不对党和政府负责,官官相护吗!”

“弱弱的问上一句:即使把税收齐了又能怎么样呢?”

“如果再这样下去,相信GCD的统治也不长久;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每个单位都有黑暗的一面,包括我们学校,谁敢告状就整谁。”

“昨晚看凤凰卫视有个大学毕业生代村民告状,四上北京,不也历尽磨难!”

“我突然想起,袁世凯称帝后有一口号 ,八个字,总记不清了,谁能告诉我?好象是‘……帝制……共和’”。

“领导又要出国了,收起来也是供领导吃喝、出国,何必收呢?”

“看来我们国家当前的形势已经岌岌可危了,我们现在的领导人无法控制这种现象的发生了,只会喊口号了。照此下去,也到了该涅盘的时候了。等着吧!全中国受苦的奴隶。”

“怪不得现在打 国.税 2字都是敏感词。”

“如果把举报人举报的机构变成军队,可能现在的评论会更好玩。那个时候,举报人还有机会 感动中国么?会被钉成HJ,PG吗?”

“人间正道是创伤!”

“这年头,抬头三尺无神明,出门半步须小心!”

“呼唤劫富济贫的大侠,宰了这帮贪官污吏。”

“一起赵反,看有没有用。”

“完了,这个中国。”

“中国的改革已经走上歧路了!!!!”

“事情已经比较明朗,我们拭目以待,看到底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现在的社会,真是很让人心寒。”

“作者:徐高登 回复日期:2006-3-29 19:48:54我是鞍山人。国税局的办公大楼确实是超豪华的……纳税人的钱变成国税局的囊中物了。”  

“无论任何政党,任何阶级代表,最需要的是制约,而不是高薪。一个系统的既得利益受威胁时,群体腐败和群体暴力是非常可怕的,当这个群体凌驾在社会之上就更为可怕与可悲。因为这个小群体会让整个群体所依附的群落急剧堕落和剥离于社会正义,最终,这个群体是否能被社会机制所惩罚……”

“我们在纵容一些人在破坏我们的社会,直到无法挽救。……我们真的会再次感受到一种悲哀,叫‘无家之人’!”

“自从‘四大’从宪法中取消后,就已经注定了今天这个样子。”

“作者:昏天暗 回复日期:2006-3-30 2:50:56我想颠覆共产党。”——“昏天暗”网友还有“共产党”可颠覆吗?早被自个儿颠覆完了。

“作者:S40 回复日期:2006-3-30 08:55:30不知道天涯的影响力会有多大?拭目以待……”

“作者:jando 回复日期:2006-3-30 09:33:47共产党,该是醒醒的时候了!看看你从头到根的腐烂的惨状吧!现在不但地方政府每个可能的环节都在肆无忌惮的贪和败, 就连中央最顶部的也开始彻底的帮权和腐败,何处有青天啊???!!!”

“中国已经被当局害成一个贬义词。”

“作者:macrea 回复日期:2006-3-30 11:31:47阿扁别独立了!回归大陆参选吧!我们一定选你当国家领导人!”

“作者:xiaohu31 回复日期:2006-3-30 16:58:15 中国没救了,表面繁荣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隐患!从上到下,无官不贪,从下到上,贪欲无边。价值观沦丧,道德观败坏!中国休矣!”

--YS论坛

何清涟:中国的腐败容忍度与腐败安全度

 

近两年总有人问到:既然中国政府如此腐败,为什么它的统治还能维持下去?

可以说,如果中国是个民主国家,这个政府没可能继续混下去。但因为它是专制极权国家,而且动用了政治高压、特务网路、警察统治等所有的严苛手段,所以至今还能够继续维持表面“稳定”。但要对其统治的稳定性有所认识,有两个指标可以做为度量衡,那就是中国社会的腐败容忍度与官员的腐败安全度──这两个指标由笔者自创,分别用之于考察利益相互冲突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对腐败的态度。

观察被统治者的是腐败容忍度。所谓“腐败容忍度”主要通过以下几条途径考察:一是腐败渗透程度,这一点主要不是观察政府查办的大案要案件数升降趋势,主要看腐败是否危及民众的生存权利;二是民意调查与社会舆论;三是社会动乱爆发的频率。

适用于统治者的是腐败安全度,亦即我以往强调的腐败受惩率(即腐败者要为腐败付出的机会成本)。受惩率越高,腐败安全度越低,二者成反向关系。计算这一点有较大困难,因为在贪官落网之前,研究者永远不能确指贪官污吏在公务员中占多大比例,那种“将科长以上官员排着队逐个枪毙,肯定会有冤枉的;两个里面枪毙一个,肯定会有漏网的”,最多只是一种对腐败严重蔓延的形容,不能拿来做为研究依据。

应该说,在《现代化的陷阱》一书发表之时,中国社会对腐败的容忍度还是比较高的。一是因为当时腐败还未危及民众生存,还未发生大规模城市拆迁与农村征地──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浸染于崇拜裙带关系的贪渎文化中,中国民众对腐败的容忍度相当高,只因官员肆无忌惮的掠夺已经将他们一点点逼压至生存底线,比如近400万城市居民被赶离家园,6,000多万农民无地可耕,这才有了第二点,即公众对腐败的容忍度逐渐降低。这一点可以用来自对官员与民众的调查证明。

官员认知可用近几年对中央党校的地厅级学员的调查来说明:2004年,在“对今后政治体制改革取得成效的决定性因素的看法”的9个选项中,“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仅仅排在第五位;但到2006年,同样是对300名地厅级官员的调查,在对于“什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重点解决的社会问题”的回答中,“腐败问题”列在“社会保障问题”之后,居第二位。

至于在民众当中的调查,腐败从来就在前三位最关心的问题。今年《中国经济时报》舆论调查中心和腾讯网联合举行了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在以“谁妨碍了我们和谐”为题的问卷调查中,“权力缺乏监督,腐败猖獗”被排在 “十大障碍”第一位。至于社会动乱爆发的频率去年已经高达8万起,较前年又有升高。

但有趣的是,官员的腐败安全度并未降低。这里只用近几年腐败高发领域国土部门的查办案件资料来说明受惩率,据国土资源部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国共查处包括历年遗漏案件在内的土地违法案件16.8万起,却只有134人追究刑事责任(还有73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受惩率不到1%。另一类可以用来说明官员腐败安全度高的例子是涉及社保基金的腐败大要案,以广州为例,广州市有10亿社保基金被挪用,但其处理方法颇有代表性:2001年才开始追查此事,拖延至前年才象征性地处理几个当事人,最高量刑仅为10年有期徒刑。政府还特别规定媒体不得讨论这些问题,同时承诺社保基金的亏空将由政府财政填补。这种腐败安全度显然由政治保护关系而来。

从党校地厅级官员的调查来看,社会的腐败容忍度降低造成的社会紧张,官员群体显然有所认知,但由于制度性保护趋强,并未导致官员的腐败安全度降低。而中国也给世界有关腐败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特例:在高度腐败的各国当中,只有中国当局一直高调宣称打击腐败,民众对腐败的容忍度也渐渐逼近临界点,但官员的腐败安全度却非常高,逃往国外只是官员躲避受惩并保护同伙的最后选择。

官员的腐败安全度如果持续走高,与社会对腐败的容忍度之间形成的剪刀差越来越大,其结果就是统治集团的自我击溃,民众则在这一过程中饱受煎熬。

杨宽兴:民主是“说”出来的

 

民主国家的出现和民主运动的兴起,汇成三百年来的历史潮流,在这种潮流当中,我们看到的象征性符号,是巴士底狱墙外“自由引导人民”的旗帜,是莱克星顿的枪声,是游行队伍中的悲愤与激情,是天鹅绒革命的节日般狂欢••••••

在民主奋斗史上,这些象征性符号往往过多地吸引了我们的眼球,并激荡着我们内心的激情;而在另一种极端状况下,伴随坦克的履带和达姆弹的呼啸声,会带来暗室的密谋、暴力的冲动以及不共戴天的仇恨。那些真正影响历史进程的核心要素,却象我们生存于其间的空气一样,被不恰当地忽略,或者,更准确地说,没有被放到一个对生命至关重要和更为基础性的位置上。在民主政治体制的建设中,这种更基本的要素,这种不可或缺的空气,就是对于民主价值观的思考和言说。

我仍然记得,六四镇压之后,除了杨宪益和许良英等人的抗议,整个社会基本鸦雀无声,直到1993年的《和平宪章》,直到1995年的《汲取血的教训,推进民主与法治进程》,直到1999年李慎之先生的《风雨苍黄五十年》••••••此后便有了俞可平的《民主是个好东西》,有了谢韬的《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有了《陆定一晚年的几个反思》,也有了温家宝对腐败越来越严重的诊断——“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谁也无法否认自由言论对于民主进程的作用。西方最早的自由主义言说大都与争取言论自由相关,比如,早在1644年,为了抗议政府的“出版许可法令”,英国的大诗人和自由主义先驱弥尔顿就写出了《论出版自由》,弥尔顿指出:言论自由是一切伟大智慧之母。这也是西方自由主义思想上首篇宣言。1741年,作为英国自由主义奠基人之一的著名哲学家休谟发表了《关于新闻自由》,首次揭示了新闻自由对保障人权和舆论监督方面的作用。1776年,美国的建国之父杰斐逊说出一段新闻自由的箴言:“如果由我来决定,我们是要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还是没有政府的报纸,我将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1859年,英国自由主义大师约翰•密尔写出《论自由》一书,第二章即为《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在中国百年现代化历史上,自由主义的最早言说也是提倡言论自由。比如,梁启超在《敬告我同业诸君》、《新民丛报章程》等文章中,多次强调言论及新闻自由。他把言论自由作为基本人权,强调新闻媒体的独立地位,发挥其保障人权、监督政府和引导公共舆论的作用。五四时期的《新青年》诸君,无不大声疾呼言论自由,陈独秀说:“言论思想自由是文明时代的第一重要条件。” “讨论学理之自由,乃神圣之自由也。”1920年8月1日,中国现代史上的第一个自由主义宣言诞生,那就是胡适领衔签署的《争自由的宣言》,签名者有蒋梦麟、陶履恭、王徵、张祖慰、李大钊、高一涵。

事实上,在专制向自由的社会转型大都遵循和平方式的今日世界,如果能够在后极权国家不断地扩展言论自由,那么真的光靠说就能说垮专制。比如,捷克的社会转型之所以是“天鹅绒革命”,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哈维尔等人的真实言说为变革准备了足够的民意支持。但在中国的转型过程中,对思考和言说在民主进程中的作用,许多人采取的却是一种轻视的态度。在中国的“革命”传统中,人们敬重的是陈胜、吴广式的揭竿而起,是谭嗣同式的舍生取义,而不是梁启超、胡适式的意见领袖。无疑,这是一种轻视“坐言”而偏重“起行”的传统,甚至连知识分子也普遍地相信:“一个微小的行动,胜似千句有力的话语”。

于是,在普遍的报禁、党禁和军警威慑下,对于中国社会的民主未来,就有了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是坐等民主——五百年后,中国总会民主起来的;一种是激愤之下的自我孤立,以内心的反抗取代外向的努力。于是,当俞可平、周瑞金乃至温家宝开始谈论民主的时候,许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怀疑和提防,而不是积极跟进,借势扩大民主的话语空间。

我们不要忘记米奇尼克的论断:“词语有他们自身的力量;正是词语创造了一个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这论断与海德格尔“语言是存在的寓所”同出一辙。现代语言学揭示:言说的背后是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言说就是行动,所以,说什么和怎么说就变成生存选择的一部分。当我们言说时,不是我们说出语言,而是语言向世界呈现它的内在逻辑。作为现代价值观的核心概念,在这种民主表述的背后,实际上有宽广无垠的文化价值支撑,与“民主”概念相关联的宪政、人权、自由、法治等含义,均隐含在我们的表达深层中。任何对民主的言说,最终均不可避免地指向这些民主价值观的有机组成。而作为关键性的必由路径,“民主”的概念,则是引领我们进入这一胜境的“通票”。

综观世界各国的民主化过程,几乎无一不经过长期而广泛的“民主言说”:对于美国的开国者,如果没有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托马斯•潘恩的言说,他们或许会建立一个美利坚帝国,而不是权力制衡的民主美国;对俄罗斯来说,没有索尔仁尼琴和萨哈洛夫的呼喊,没有戈尔巴乔夫时代民主力量的众声喧哗,就没有叶利钦站上坦克时的应者云集;对台湾领导人蒋经国而言,没有自胡适、雷震、殷海光、柏阳、李敖、龙应台直到美丽岛群体的民主吁求,他不会毅然开放党禁••••。

在世界各国的民主化过程中,存在着暗室的密谋,甚至存在军队的躁动,但成功进入稳定民主社会的国家,在民主化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那些技术层面的东西,而是引领大势所趋和民心所向的价值言说。正是这样的不畏言禁且持之以恒的民主言说,让自由主义的信念深入人心,让专制制度的合法性在民心中腐烂,而民心中的民主价值的确立和专制价值的腐烂,就是一个国家发生和平转型的基础。

今日中国,虽然离民主还有相当的距离,但言说民主的空间已经有了渐进的扩展——有极少数异见人士扩展到大众,由体制外人士扩展到体制内人士,由地下言说扩展到地上言说。当我们在专制下公开言说“民主”时,这言说本身就是对言论管制的挑战行为。六四后民间反对运动最经常采取的方式,就是各种形式的民主言说(文章、采访、上书、呼吁书、签名信等);天安门母亲群体抗争的主要形式之一,就是每年中共两会的上书;近几年的维权运动,围绕着文字狱个案的救援行动,网络文章和签名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中国的言论环境能够达到今天的水平,也是十多年来民间的不间断的日益扩张的民主言说带来的。即便是体制内的媒体和自由主义者,也是主要靠不断测试当局言论底线的言说来扩张的。没有南方报业集团几家媒体的擦边球言说,没有老中青三代体制内自由知识分子的持续言说,中国的体制内言论空间不可能达到今天的水平。如果没有这种持之以恒的民主言说,21世纪的冰点事件和禁书事件是很难想象的。

在专制社会中,如无足够的民间话语支撑,即使民主力量暂时取得局部优势,也往往面临反弹,如1989年春夏之交的学生游行,如东欧的布拉格之春,如韩国历史上短暂的崔圭夏宪政民主努力,甚至,苏联时期赫鲁晓夫的相对宽容也终被勃列日涅夫的平庸所取代。在民主不被广泛言说、不能成为社会主流声音的背景下,很难指望一个戏剧性的事件为我们带来民主的结果。民主变革的难度之大,更甚于漫长皇权时期的改朝换代,那种以一个朝廷取代另一个朝廷的变动,并不需要社会层面上的精神价值发生根本转变,而对民主变革来说,这种精神价值层面的彻底改变,却是必须的,这就决定了一场成功的民主变化必须在精神价值的层面上首先接受民主的观念。因此,没有足够的民主言说,就没有民主。

关于民主的言说,从两层意义上改变着我们与我们所处世界的关系:

通过对民主的言说,我们首先改变自己。在专制传统深厚的文化背景下,即使是民主先行者,他们对于民主的认识,也是在言说与交流中获得提升的。回顾上世纪八十年代,我们不得不承认,当时传播民主的风险比六四之后要小得多,但是,国门初开的中国社会,首先是中国知识分子,对于民主概念的理解是肤浅的,无论对不同民主模式(英美模式与大陆模式)还是民主背后的文化支撑,无论是对民主与法治还是多数决定与民主程序,无论是对民主的局限性还是民主社会不可或缺的妥协精神,特别是对民主价值与不同利益的关系••••••整个社会的认识都是不足的。这直接导致了八九民运无法利用有利的政治空间将民主成果加以巩固。社会转型的今天,如果同坐一个酒桌的四个人身上出现八个历史时代的观念交错,并不会让人感到奇怪,因此,我们往往看到这样的现象:民主的现代性和开放性往往被言必称“民主”的人士忽略,许多人(也包括笔者)常常是一边呼唤民主,一边用前现代社会的历史、经济、政治、文化观来衡量开放社会中的诸多问题,试图将民主的花朵根治于专制的土壤而不自知。

同时,我们看到,市场经济无法离开民主政治而孤立推进,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于民主的需求显得越来越迫切,这就给那些关注民主问题的先行者以越来越大的思想传播空间,而这种传播思想的过程也会形成有益的反馈,使思想传播者在传播思想的过程中加深对民主的理解。也就是说,对民主的思考,必须与面向社会的民主言说结合,才会形成具有实践价值的民主修辞学。

由于民主概念对民主价值观的“通票”引领作用,我以为,任何意义上的民主言说——甚至也包括对于民主的质疑——在一个不民主的社会中都是有价值的。当足够多的民主言说汇集起来,便会形成一个对思考者和当代社会具有校正意义的话语场。民主的力量不在于它的煽情作用,也不在于它能为社会带来即刻的好处,经过二十世纪的最后检验,它已被成功证实为一种既维护自由又确保效率的最佳机制。与“西学东渐”之初带给我们的新鲜感不同,如今的民主理念,代表了一种经受过时间检验的最优价值体系,它有充分的自信经受各种思想的质疑与挑战。作为人类思想和社会实践的共同财富,民主价值观不再只是部分理想主义者的专利,它也是现实主义者必须面对的课题了。而且,由于现实社会发展的影响,即使中共内部官员,也开始或多或少服膺于民主观念,因此,我不认为温家宝、俞可平、周瑞金乃至武和平等体制内官员对民主、权力监督、舆论监督等命题的谈论是虚伪的,社会现实以及民间对于民主的吁求,不可能不对体制内官员产生影响。

在很长时间里,民主仅仅成为被政权打压的小圈子内公开谈论的话题,作为一种声音的坚持与传承,他们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但这不表明民主永远是他们的专利。恰恰相反,如果民主问题不能吸引更多的人来关注和谈论,特别是不能吸引手握重权的体制内人士的关注和谈论,就无法显示民主作为一种社会运作模式的真正魅力。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在1989年,民主运动吸引了无数体制内和准体制内的人士参与,而不只是社会边缘人参与。民主价值的开放性与包容性,决定了它从来都能够吸引新的力量加入。那么,当体制内官员开始躲躲闪闪地谈论民主,民间何为?

民主运动不是暴力革命,不是靠枪杆子夺取政权,也不是凭拳头硬打天下,有时候,民主要靠我们的腿脚走出来,但相比之下,“嘴巴”的作用是更基础性的,在民主运动中经常出现的群体性聚集中,也同样无法离开民主的思考与言说,而且,这种言说无论对于人群的聚集还是最终的结果,都是至关重要的——民主的声音往往以旗帜性的力量展现出来。

粗略而论,对民主的言说,至少可以分为四个层面:一是私下言说,这一点,体制内外并无不同;二是国内公开的媒体声音,目前的声音还十分微弱,多由开明媒体和体制内人士技巧性地发出;三是网络媒体的广阔空间,近年来,这一领域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呈现出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性,民间的声音可以在此领域大展身手;四是社会活动(如维权)中的民主声音。

由于官方意识形态的破产,目前,在以上四个层面上,有关民主的言说,都有了逐渐拓展的空间,这绝不是权力控制的偶然“失手”,而是社会发展的综合因素所致,是无法逆转的社会趋势。对有志推动中国民主化的人士来说,其中的空间尚未被充分利用。

如果我们承认民主弥赛亚主义只是另外一种乌托邦幻想,对于民主社会的到来,我们就不应该抱有一蹴而就的期望,正如胡适先生所说,民主的真正意义是一种生活方式。实际上,民主既不是等来的,也不是打出来的,吴思先生总结出的“血酬定律”,仅仅适应于丛林法则盛行的旧时代,而不能应用于自由法则主导的新时代。可以说,民主能够靠我们耐心而持续的言说呼唤出来。如果说公开组党或维权行动可能意味着失业和监禁,那么对民主的理性讨论在目前的中国并不存在太大风险,这种较低风险的言说,是每一个有志于推进中国民主化的公民都可以去做的。BBS上的发帖和跟帖、个人博客上的网文、封掉再开的网站、公开发表的文章、向维权者的鼓掌与喝彩等,都将以水滴石穿的精神,冲击着不民主的统治方式。

由于这种言论空间的存在,某些小圈子内所讨论的“暴力”问题,已经被显示为一种陈旧的思维定式,它误导了人们本可用于“民主言说”的努力,而以今天的高度物质文明和趋向乐观的精神文明发展程度,不要说暴力革命本身可能导致专制,即使仅从对社会所产生的破坏性震荡考虑,暴力也是应当被反对的。中共统治存在许多违背人性和反民主之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一个可以被民主社会借用的现代社会运作机制初显成形,暴力革命对这种社会基础的破坏性大于建设性,其综合社会成本之高很难被现代转型所接受。而且,统治之恶已是强弩之末,以其为“恶”的程度,任何暴力革命的极端思路都是矫枉过正的妄想,因此,与其无益地谈论暴力革命,不如倾力于扩张民主的言说。

米奇尼克在《狱中书简》中写道:“相信通过革命来推翻党的专制,既不现实又很危险。” 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米奇尼克的话仍有现实意义。暴力革命的情势已不会形成,我们也根本不需要暴力——如果说谁有能力鼓动起暴力革命,那还不如直接鼓动人们上街游行算了,对今天的后极权统治来说,一次具有规模的游行都可能是致命的——我们需要的,最多只是盛典式的天鹅绒革命,是和平的街道狂欢,而促成这种狂欢的因素,只能建立在广泛民主言说的基础之上。我不否定街头政治或组党等行动的意义,但言说本身就是行动的一部分,街头政治的行动首先是由民主言说唤起的。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从来没有什么“中国特色”的专制,因此,也不会有什么“中国特色”的民主化路径选择,我们应该充分了解和借鉴其它国家的民主化经验,中国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只能是在全社会广泛讨论和言说民主的基础上开启。而我们面对的压力并不比其它专制国家在争取民主的道路上面对的压力更大,相反,与已经完成民主化的国家相比,我们具有一个前所未有的优势,那就是互联网的应用和普及,这就使追求民主的人们甚至不用建立地下电台和油印车间,他们主要该做的,就是让自己懂得、然后让他能够接触的到人也懂得什么是民主。当足够多的人们都相信民主价值、都在谈论和呼唤民主,民主的诞生,就只有一步之遥了。

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民主是说出来的。“建设自由社会要求人们具备思考、言说和行动的勇气——特别是在保持沉默对你更有利的时候。” 语言唤起行动,语言本身就是行动。没有对民主话语的充分言说,即使出现民主的机遇,也不可能被社会抓住。幻想通过上帝的恩赐或不劳而获地进入民主社会,都只是天方夜谭。米奇尼克说过:“我不知道当民主处在危险之中时,谁来保护他。但我知道那些买报纸的人。”在今天,似乎可以将这句话变形为:“我不知道当民主只是美好的未来时,谁来召唤他。但我知道那些使用互联网的人,我知道那些买报的人。”而我们,有什么理由不与那些上网和读报的人交流?我们有什么理由不与任何一个长着耳朵的公民进行耐心的沟通?

我相信:根茎在冬季蓄积的水分,将在另外的季节里,催放艳丽的花朵和饱满的果实。

首发民主中国

韩 寒:我的前卫与荒唐

 

前几天帮徐静蕾的《开啦》写了个专栏,这是我提出来的,因为最近在赶小说,很难分出情绪去写一个东西,还不如回答问题利索点。性专栏也特别有意思,还能借此讽世。但不幸的是,由于没有随文配备翻译,很多卫道士没能看懂。比较可笑的卫道士说,这个东西要交给性学方面的专家来回答。我应该摆正心态,像上次那篇写马的文章一样,谦逊向读者请教,这样才比较好。

这都是中国的语文教育害的。

今天看见报纸说我误导青少年,希望新闻出版署监管或者处罚。因为上期有个问题问我,“你怎样看待现在未成年人的性早熟现象,以及一些小男生小女生过早偷吃禁果?”我的回答是:“完全支持理解,但需要做好防护措施。”

他们说,我的回答太刻意前卫了还很荒唐。这就是我的真实想法,你们要说这前卫也没办法,那只能说明你们太后卫了。我不知道现在的人是不是这么容易就被带到沟里去,动不动要拿误导来说事呢,我在专栏里以我的理解说男性生殖器的合适长度是20厘米,怎么没见那些专家去拉长一下啊,这说明你们还是有脑子的嘛。或者某些人本来就喜欢借光明的口干卑鄙的事。此外,《今,日教育》杂志的主编说,绝大部分教育界的人士都不会赞同。

这太好了,依照我的经验,所谓教育界的专家大多都是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猖之人,什么事能得到他们的赞同肯定不是好事,就好比现如今什么电影通过了电影局的审查肯定不是好电影一样。

十八岁是法定的成年年龄,但我经常听见感叹说,我十九岁才开始谈恋爱。然后众人诧异他起步怎么那么晚。中国的特殊情况是,很多家长不允许学生谈恋爱,甚至在大学都有很多家长反对恋爱,但等到大学一毕业,所有家长都希望马上从天上掉下来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而且最好有一套房子的人和自己的儿女恋爱,而且要结婚。想的很美啊。

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早恋或者偷食禁果。无论什么样的年龄,只要双方喜欢,心甘情愿,任何的感情或者性行为,都是天赋人权,那是人类最大的权利,是不能被别人干涉阻止的。这就是我前卫荒唐的观点。

秋 风:政府特别照顾企业家,幸还是不幸

 

政府关心某群人的时候,通常会显得十分肉麻。比如,杭州市最近建立了一套制度,每年将安排150名杭州民营企业家进行专项体检和疗养休假,费用由政府承担。说实在话,如果我是民营企业家,我会拒绝这样的优待。因为,但凡有点常识,都会想象得出来,政府这样的做法肯定会挨骂。

该骂!组织此事的有关部门官员说,民营企业家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社会变革的推动者,他们的健康问题不仅仅是个人的私事,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关系到杭州市的经济发展。这话倒也不假。只是,在一个复杂的社会分工与合作网络中,一方面离了谁,这套体系都照样运转,但另一方面,这套体系又谁都离不了。不说别的,单说离了环卫工人,比如某一天,他们中的一半人病了,还能是人间天堂吗?

这是简单的市场经济常识。在市场中,人跟人是平等的。有些人是富人,却未必具有企业家精神,而富人掌握的资源会被富人追求收益的动机驱动,自然流向不富但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手中。同样,这样的企业家与普通员工、与其他人也是自然平等的,因为企业家离开他人的交换与合作,其价值就根本无从表现。因此,一个明智的政府,会平等地对待市场的所有活动主体,因为政府根本无从事先知道,资源将流向谁人手里,谁将成为企业高手,谁将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为他人创造更多机会。偏袒某些人,意味着歧视所有其他人,而这很可能妨碍资源流入到未知的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手里,从而影响财富创造过程的效率,扭曲财富的分布格局。

但是,这么简单的道理,国内各级政府好像无人理会,包括受过高等教育、向称人文荟萃之地的杭州。各级政府官员已经习惯于把人划分成三六九等对待,以前是按照政治身份来划分,现在则有了新的划分标准,那就是为政府官员创造政绩的能力。经济建设是中心工作,所以上级政府衡量下级政府官员政绩的主要指标,是本地的经济增长率和税收增长率。因此,凡是能够给本地贡献GDP及税收的群体,就得到政府的格外青睐。

这就可以解释各级政府近些年来的普遍做法:相比于普通民众的消费,投资创造GDP和税收的能力也强得多,所以政府就采取种种办法吸引投资,照顾投资者。相对于私人资本,跨国资本更为雄厚,所以政府的投资优惠几乎无一例外专供外商投资。相对于工人,企业的GDP贡献似乎更大,所以政府就照顾企业,假如有工人试图影响企业经营,政府就替企业摆平,至于工人的权益,就无足轻重了。因为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政绩的能力高于一般企业,所以高新技术企业就可以享受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

政府给民营企业家提供免费体检,不过是这种政绩创造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实,类似的政策很多。比如,纳税额超过某个水平的企业主可以使用警车牌照,其子女可以进重点中学,等等。江苏昆山市曾经很系统地将这种政策总结为“亲商、富商、安商”,那里的政府还曾经动员起来,帮台商寻找家人呢。

然而,在这种环境中,企业家真的犹如在家中的感觉吗?他们很可能只有那种“宾在他人家”的感觉。归根到底,政府照顾企业,主要是因为企业能够给官员们带来好看的政绩。在政府官员眼里,企业家与其他人不同,因而可以获得特别照顾。但政府特别照顾企业家,背后有一个绝对的不平等:政府跟企业、官员跟企业家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不能归入同一个范畴。企业家、企业,不论是否得到照顾,都不过是官员用以实现自己政绩目标的一个工具。

由此不难理解这样一种现象:今天尚是座上宾的企业家,明天就可能走投无路。比如,地方政府为了创造政绩,采取种种优惠政策鼓励私人企业家上马钢铁、水泥、铝合金等项目,也鼓励企业忽视环境标准。一旦上面风向转变,地方政府经过理性计算,发现转向最合算,就会毫不犹豫地抛弃这些企业,企业家连哭都找不到地方,而政府则依然是赢家。

政府为企业家免费体检,所透露出来的正是这种扭曲的政商关系。企业家在中国得到的政府照顾,也许是世界上最周全的。但是,个中企业家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却是个未定的问题。比如,这番杭州政府像父母一样照顾企业家,究竟是给民营企业家增添了保险,还是损害了企业家的声誉,这笔账民营企业家大概得算上一阵子。

林 达:“女友门事件”:人是靠不住的

 

最近,世界银行行长保罗·沃尔福威茨因“女友门事件”而辞职下台。他上下台的整个过程,旁观一种制度文化和运作,都有令人回味的地方。

世界银行(World Bank)只是一个简称或者说是俗称,它的全称是重建与发展国际银行(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IBRD)。它的产生是试图解决二战后欧洲经济濒临毁灭的状况。世界银行1944年7月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举行的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上通过协定建立,1945年12月27日宣布正式成立,1946年6月25日开始营业,1947年11月5日起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

世行不是普通意义的银行。它成立时的宗旨是致力战后欧洲复兴,其实相当于扶贫机构。二战后,战胜国是一回事,战胜后的国力是另一回事。因此,虽然同是战胜国,美国成为世行最主要的经济支撑,而法国是第一个从世行得到贷款的国家。1948年后,世行转向世界性的经济援助,帮助欠发达成员国实现经济发展。在欧洲振兴和发展之后,世行由184个成员国负责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美国长期是最大捐助国。这也是世行行长通常由美国人担任的原因。

沃尔福威茨上任本身就引出很大争议。原因是他曾任美国国防部副部长,是伊拉克战争的决策人之一。经过协调,最后世行董事会以全票通过了对他的任命。在这个问题上,倒是欧美政治分歧和争议过多进入了扶贫机构。世行与扶贫使命相关的政策计划,是由执行董事会与各成员国按一定程序决策。行长只是个高级执行者,一个CEO,对他是否称职的判断,应该是他对世行的扶贫事业是否有热情,是否有极强的工作能力,也就是能否使得到的扶贫款发挥最大作用。

两年下来,沃尔福威茨的工作能力并没有受到大的质疑,最终却栽在“女友门事件”上。

沃尔福威茨的女友丽扎在他上任之前,就已在世行系统工作了7年,原来的年薪近14万美元。沃尔福威茨出任行长,按照原来世行规定,她不直接在沃尔福威茨手下工作,并不算“利益冲突”违规。世行公布的材料指出,沃尔福威茨在接受担任行长提名第二天,即通过律师通知世行他和员工丽扎事先已存在恋爱关系,要求世行评估和决定怎么办。沃尔福威茨主动提出规避,即取消他本人在所有涉及其女友人事问题上的决定权。此提议被道德委员会拒绝。该委员会裁定,丽扎必须彻底从世行借调出去,并放弃已进入最终升迁名单的机会。最后的决定是将她外派5年。也就是说,她有关工作的正常利益受到了超过世行正常规避要求之外的损害,她被迫离开自己营造了7年的工作和前程。外派美国国务院不是他们的意愿,是世行超过常规的额外强制要求。作为补偿,道德委员会决定给丽扎加薪。由于性质是外派,工资由世行支付属正常做法,加工资补偿也是世行的决定。可是,整个事件变成一个特例,作为补偿的加薪幅度尚无先例可循。在行长沃尔福威茨征询世行有关人员时,回答是他可以看情况决定。按照世行一般提升工资的规定,最高是加2万多美元,沃尔福威茨却给丽扎加了4万多美元,超过两万多美元。这是引起争议的部分。最后世行判定,这个加薪补偿超过了适当的幅度。

从这一事件中可以看到,制度设置不是一句空话一个意愿,而是非常技术和细节的一步步规范。争议的判定必须是公开透明、按照程序作出的,但是我们也看到,遗憾的是在事件发生之前,世行缺乏可以制约的具体制度规定,走错了好几步。一年前的4月11日,作为世行行长的沃尔福威茨,在印尼雅加达的报告中,就专谈“良政治理与发展”。他谈到腐败曾经导致亚洲的金融危机,认为“良政治理”本质上就是“透明和负责任的机构、很强的技术能力、要做正确事情的基本愿望”,是这三者的结合。世行本身的反腐败,也是沃尔福威茨上任后的重要口号。沃尔福威茨不仅在这方面“懂道理”,也很可能都是真心话。但是这一切并不能保证他自己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能够非常严格地要求自己。就像我们看到许多人在批判公费旅游公款吃喝,真正事到临头,自己能拒绝坐下来吃饭的却属凤毛麟角。到了自己那里,会觉得这一点只是小事情,不在自己反对的腐败之列。完全可能,这位行长在推行把世行贷款项目腐败风险最小化的新制度时,他是认真的,而这并不妨碍自己在似乎“可上可下”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给女友多加了工资。这就是人,弱点与生俱来。

从制度上来看,世界银行如它在这一事件中所承认的,它存在处理这一问题的制度弊端。假如稍稍再“刻板”一点,在技术上是完全可以避免这些问题的。那么,在制度存在漏洞的情况下,沃尔福威茨是不是就可以这样做呢?这显然是不可以的。因为自己是行长,而世行是一个扶贫机构。

世界银行作为一个国际机构,机构宗旨是好的,却并不能保证它的运作过程也是好的。今日世行是个庞大机构,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几百亿美元的资金,还年年在增加。操作过程中,过手都是钱。这样的机构,就像联合国其他类似机构、项目一样,以制度反自身运行过程中的腐败,以及反对来自外部的欺诈是最大课题。例如前两年联合国的“石油换粮食”计划出现腐败弊案,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儿子都卷入其中,人们还记忆犹新。因此,世行设各种机制防止贷款项目中的腐败与欺诈行为。机构廉政部设有24小时的腐败与欺诈热线。机构廉洁的信誉必须是最重要的考量。否则会打击捐款者的信心,这样的机构就会垮台。

相信在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的不会只是沃尔福威茨一个人。

张 鸣:政治教材统一编写不敢恭维

 

高校的政治课教学,一向是老大难,除了极个别经常跑题,同时具有几分说书才能的教师的课之外,只要不点名,学生跑光光,如果点名,则十有八九,课堂成了自修兼休息室,用功一点的看外语,写别科的作业,看别科的书,不用功的则睡觉看小说,看到动情处喊出声来,睡觉睡到鼾声一片的,一点都不稀罕。

现在政治课要改革了,门类减少,这是好事,免得彼此重复,学生负担重。只是,如何解决政治课课堂效果不佳的问题,看来办法不多。政治课教材统一编写,对于效果不佳的病,在我看来,只能添乱,使之病上加病。

据说,此次教材的统一编写,是为了改变当前政治课教材政出多门,水平不高的现状,因此集中了全国理论界的权威人士,打造精品,从教材优化入手,根本扭转学生对政治课兴趣不高的现状。因此,不仅教材编得下功夫,质量可靠,而且印制精美。事实是这样吗?

别的不知道,但是就现在已经印发的中国近现代史教材而言,情况却并不妙。没错,这个教材编写的时候是费了很大的力气,但是编出来的产品却不敢恭维。虽然,目前国内近现代史研究的高手,一个也没有进编写组,但如果编写者能够虚心一点,心胸开阔一点,倒也不至于编得太差。可是,我们看到的这个全国统编教材,据说最权威的本子,却是一个语言乏味,观念陈旧,叙事错乱的货色,全然不顾改革以来近现代史学界在历史研究方面的努力,根本不考虑史学界已经取得的成果,在几个重大历史事件上顽固地囿于旧说,那些完全不能自圆其说的旧说。以干瘪,说教味道很重的党八股语言叙述出来,说是能让学生们喜欢,我是不信,编写者自己信吗?

时代已经变了,在今天这个网络时代,想要借助统一教材,标准答案式的灌输,进而统一思想,显然是一项不可能的任务。因为信息的来源和渠道的多样性格局已经形成,无论谁都没有这样的力量,彻底遏制这种多样性,推开的窗户和打开的门,再也不可能重新关上,信息封闭,虽然还有人在做,但收效甚微。眼下编统一教材的人们虽然未必是学术高手,但却都是身居高位的学界中人,能混到这个地位,一般来说都有点非凡的本事,至少都是明白人。我不相信他们不明白我都明白的道理,也并非如孔老夫子那样,知其不可为而为之,顶着潮流硬上,他们其实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据可靠消息,我刚才提到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出版社一开印就是500万册,在现在的中国,这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超过了任何一本畅销书多少倍。对出版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印数意味着什么,背后的利益有多少。这还不算由此带来的相关效益,比如以后考研,政治课的辅导,辅导材料的编制,等等。

有人说,现在的中国,任何改革背后都有经济利益的驱动,此次政治课改革,至少从表面看,似乎印证了这个说法,像是一次编统编教材的人,驱逐各校自己编教材人的大行动,课程效果如何,学生喜不喜欢,其实不过是用来说话的由头,原本没人在意。

笑 蜀:比生命更重的面包是我们的耻辱

 

新闻背景:5月18日,沈阳一16岁少女黄绢因太饿,在便民店内偷面包被抓获。店主称欲要把此事告发至学校后,她觉得无脸面对他人,选择了自杀来终了一切。老师称她成绩优秀,曾因交不起学费而险些辍学。

温顺的如黄绢,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无声无息地自生自灭。只是由于某个偶然的原因才突然被曝光,让我们知道在世界上,在我们身边,竟还有这样悲情、这样惨烈的一幕。不温顺的如珠三角的砍手党,用暴力和血腥,而且是用加害更弱者的办法,用挑战社会道德底线的办法,来为自己强行打开一条生存通道。

这就是我读了黄绢自杀的新闻所立即产生的联想。

黄绢,这个柔弱的沈阳女孩,这个如报道所称素来品学兼优的沈阳女孩,这个按道理应该如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那般朝气蓬勃的女孩,却仅仅因为顶不住长期饥饿的折磨,偷了面包店一块小小的面包,被店主发现后反复受辱,羞愤自杀了(见5月22日《时代商报》)。

让我震撼的,不仅是黄绢的赤贫,也不仅是黄绢的轻生,更是人心的冷漠。如果说黄绢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自杀,而在精神实质上属于他杀,凶手则是人心的冷漠,这个推断应大致符合事实的原初状态。当记者为此事采访事发的面包店,自称负责人的一个女子竟吐出这样的话:“死了就死了呗,我们抓小偷还犯法了不成,她死了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没错,在法律上确实不能说店主有多大的罪错。但是法律并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惟一尺度。在喧嚷的尘世之上,还有神圣的星空;在人的法律之外,还有自然的律令。而对于人类来说,全部自然律令中最根本的律令,或者说最高的律令,就是把人当人,就是尊重人的生命,敬畏人的生命。

黄绢不过是为了一小块面包,而且是在经受了长久的周期性饥饿折磨,在这种折磨达至极限之时,才万不得已伸手动了那一小块面包。而那块面包本来是她应得的,对于黄绢那样的最弱者,而且是未成年的最弱者,而且是失去几乎全部生活来源的最弱者,我们的社会本来应该提供充分保障,本来应该提供许许多多那样的面包。

但是,黄绢一直无助。我们的经济据说正在高速发展以至于让全世界都感到惊讶和不解,我们的年度财政收入连年猛增以至于突破了四万亿大关。我们的社会并不是没有给黄绢们供给许许多多面包的能力。但黄绢就一直没能得到她所必需的那块面包,终于不能不伸出了她柔弱的手。她实在太柔弱了,所以马上就被店主抓住,然后交给联防队员,然后交给她就读的学校。至少在她个人的解读中,她是因此而身败名裂了。

她是最弱者,她一无所有,除了她自己的尊严。当就连这点可怜的尊严也保不住的时候,她万念俱灰,她别无选择。她不过是为了基本生存才伸出她的手,却为此付出了全部的生命代价。

是的,在法律上说,店主没做错什么,联防队员没做错什么,学校也没做错什么。用人间的法律来衡量,在对待黄绢的问题上,我们的社会确实都没有做错。但是,在良知的天平上,在精神的星空中,我们的社会显然是经不起考问的。

一块必须以全部生命来置换的面包,一块比孩子的生命还重的面包,这难道不是世界上代价最为高昂的面包吗?这样的面包的存在,难道不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耻辱,我们每个人的耻辱吗?

我们都在感叹中国人的缺乏敬畏,都在强调敬畏的重要。但是千敬畏,万敬畏,最重要的只是对人的敬畏,对人的生命、对人的尊严的敬畏。尤其是对最弱者的生命和尊严的敬畏。而我们现在所最缺乏的,正是这样的敬畏。其实我们从来不缺乏对权势的敬畏,我们往往只是在面对最弱者时,才无所忌惮。对最弱者发自心底的歧视,蔑视,这种精神上的冷暴力,在我们的社会中几乎无处不在,黄绢就是这样的受害者,所以自卑和屈辱从小就浸透了她的骨髓,以至于到了平时走路,她都是贴着墙根,好像很害怕的模样的地步。

没有人关心她的存在,她的存在跟不存在没有区别,她根本就不在人们的视野之中。而她本人并没有任何罪错以至于必须遭遇这样的精神冷暴力呀,她是一个很努力,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呀!

一个最弱者、最缺乏自救能力的人落水后,没有谁为之施一援手,听任她在绝境中,在生存压力的剧烈煎熬中挣扎以至于最终没顶。这就是黄绢悲剧的全部暗示。这就是我们社会最大的危机。我们的社会缺乏文明的绿荫、文明的清泉。而文明的绿荫、文明的清泉只能从人心中自然生发出来。没有人性的复活,没有人性的庇荫和滋润,什么制度、什么法律都支撑不起一个现代文明,文明最终只会干枯,而那些绿荫中的小鸟,清泉中的小鱼,像黄绢那样的幼弱的小精灵,自然也就无处可以逃生。

亵渎生命:中国“死亡指标”体系解密

中国第一产煤大省山西省,在04年煤炭企业获得的“死亡指标”是495人。大同市获得死亡指标54人,分配给省属大同煤矿集团的指标是23人

煤矿地区还形成了“周边产业”。有神通广大的人士,在矿难发生后,为遇难者安排异地火化、安抚家属“禁声”,确保遇难者不占用“死亡指标”,为矿主“消灾解难”。当然,此举收费不菲

家安监总局有关人士曾出面澄清。这位负责人称:不是下指标要死多少人,而是不能突破这个数。“死亡在中国现阶段不能回避,但要努力做到少死人,甚至不死人”

解密中国“死亡指标”体系

它的每次发布,都如同投下一颗“舆论炸弹”。

2007年的“舆论炸弹”,是被4月末公布的“北京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引爆的。这里的死亡人数已精确到个位——指标规定:北京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应控制在1733人之内。其中,交通肇事为1373人、火灾为33人、生产安全为196人。全市死亡总指标还会向各区分摊:例如,北京朝阳区今年“分到”的死亡指标为250人,而该区的火灾死亡指标为8人。

南方周末记者致电北京市消防局,其宣传部门的负责人称:指标是由公安部下达给北京市的。记者又从公安部获悉:“死亡指标”依据2004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设立,涵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至今已实行3年。

每年年初,根据近几年的统计数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给出该年度的“安全生产总指标”,包括工矿商贸、火灾、公路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等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总和。而在这个“总指标”中,再分别给出各项事故的指标,并把不同的指标下放给各个系统。例如,2005年“全国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16263人:“金属、非金属矿事故、矿难的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2645人。

“总指标”确定后,安全生产委员会会按照“实际情况”,把这些指标发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例如,中国第一产煤大省山西省,在2004年煤炭企业获得的“死亡指标”是495人。

各省以此类推,再把这些指标分解下放到各地(市)及省直属企业,而各市、县最终把指标下放到具体企业。例如,2004年山西省大同市获得死亡指标54人,分配给省属大同煤矿集团的指标是23人。

此间最关键的环节是:2007年的“全国死亡总指标”是如何算出来的?南方周末记者从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指标分为“相对指标”与“绝对指标”,相对指标即“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往年基础上适当降低,并在年初公布。2007年4个上述指标分别是0.51、3.17、5.7和1.923.也就是说,1亿元GDP可以以死0.51人为代价,其他3个指标以此类推。

而安监总局提供的一份材料表明:对各省下达的绝对指标源于该省前3年意外事故死亡人数总和的平均值,再加以“微调”——有一个较为复杂的公式,对此进行计算。但最重要的前提是:下一年的“死亡指标”一定少于上一年。

当然,也并非所有的地区、行业和单位都有死亡指标。一些省区对近年没有发生伤亡事故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实行“零指标”控制,“一个都不能少”。

完不成指标怎么办?

“死亡指标”诞生只有3年,但在中国“指标体系”中的地位一路飙升——2006年,被写入国家的“十一五规划”,是考察官员政绩最重要的依据之一。

陕西省一位交警支队队长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能否在指标数目之内,关系到整个支队的评优、评奖,关系到干部们的升迁和警察们的奖金。这个指标的重要,体现在其可以“一票否决”上。所以,除了“尽人力”外,大家还得“听天命”,祈求在自己的辖区少出点事、少死几个人。

“像交警系统和消防系统,年底往往是最紧张的时刻。”这位支队长称,“而对于已经超标的单位,只能‘想其他办法’。”

陕西《华商报》报道,该省安康市曾在其所辖的10个交警大队中开展“争优”活动,其中重要的一项是:当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能超过前三年的平均数。为达标,平利县大队出现了瞒报现象,该大队负责人因此被“双规”。

“天灾、人祸难以预料,如果分摊到最基层并规定得过于具体,会带来一些问题。”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系主任毛寿龙说,“比如,北京朝阳区今年的交通事故死亡指标是6人,朝阳区交警队即使对本区车辆严格管理,对司机加强教育,但海淀区的司机到朝阳区撞死了人,那也要占朝阳区的指标。同理,朝阳区某人到海淀区扔下一个烟头,酿成火灾与人员伤亡,指标则要算在朝海淀头上。”

另有了解内情的人士称: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算事故死亡,要占指标;而7天外不属事故死亡。交管部门就存在一个潜在愿望:即使人要死,也要尽一切力量,至少能拖过7天!如果事故发生在12月末,为完成保证当年的指标,交管部门会全力抢救——拖到次年1月,就可以不占指标了。

“我们内部,尤其是基层,对这个指标也有些不同看法。”公安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他指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诸多偶然因素——比如伤员抢救时间、医疗机构的条件等。但现在的问题是,事故受害者的生命力是否“顽强”,都要和当地官员的“荣辱祸福”息息相关。

山西某退休矿长则向记者透露,他们每年年底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与主管部门“沟通”,争取多给几个指标——这样更容易完成任务。

由于死亡指标的存在,煤矿地区还形成了“周边产业”。有神通广大的人士,在矿难发生后,为遇难者安排异地火化、安抚家属“禁声”,确保遇难者不占用“死亡指标”,为矿主“消灾解难”。当然,此举收费不菲。

有实效的“必要之策”

“死亡指标的制定,可以说是中国政府的无奈之举。”毛寿龙说。

这位行政学专家介绍:在法制化比较完备的国家,可以通过法律严厉制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还可以对预防事故的安全标准作出法律规定,予以严格贯彻,因此并不需要具体的行政指标。但在中国——这个行政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中,一方面安全管理的责任都压在职能部门的官员身上;另一方面,官员对上级负责,考察官员政绩的标准需要尽量地详细。而最详细、最一目了然的统计方法就是数字,而且数字越具体,越容易考察。

对各方的质疑,负责制定指标的职能部门也有苦衷。“其实我们也知道,这个指标有不科学的地方。”公安部一位人士说,“但现在官员都以政绩为考核依据,定了指标,才能让他们更有动力。”

2006年的指标下达时引起争议,国家安监总局有关人士曾出面澄清。这位负责人称:不是下指标要死多少人,而是不能突破这个数。“死亡在中国现阶段不能回避,但要努力做到少死人,甚至不死人”。

而据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称:实行这些指标后,全国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2005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之2004年,分别下降了10.7%和7.1%。其中有29个省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指标以内。

这种指标该不该下?

编者按:中国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已历时三年,每每公布,旋即引发热烈讨论。“生命价值”与“现实绩效”之间的鸿沟是否难以跨越?请看正反双方的观点——

正方:

指标有实效,不能因噎废食

国家安监总局工作人员:我们的经验是:“要想事故少,主要靠领导”。想真正让领导重视,就必须拿“硬指标”来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公共政策专家毛寿龙:说得直白些,如果让你当领导,为让下属官员真正重视安全,除了这个办法外,恐怕没有更好的代替方式。

某市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总结:这个指标是考察干部的一个依据,但不是全部标准。平时的安全工作是否扎实、是否到位,也是对干部政绩重要的考察依据。

反方:

冷酷、不公平、有造假可能

大连网友王玉霞:死亡指标将鲜活的生命用残酷的“死亡”两个字框住,且冰冷地界定了一个指标,让人觉得指标之内的就是该死的,可以免除事故者的责任;指标之外的就是不该死的,要严格追查惩办。这种简单化处理生死问题的办法,让人感到难以接受。

河北青年报评论:生命的可贵,就在于它的不可恢复性,我们必须报以足够的敬畏。因此,我们不能像完成生产任务追求经济效益一样,轻易地为“死亡”预订工作目标,而是要以一种“一个都不能少”的态度来对待生命。

网友“八方六合”:在数字指标的要求下,如果一位官员殚精竭虑,鞠躬尽瘁,费尽心血地做好安全工作,但难得天意垂青,意外频发;而另一单位领导平时麻痹大意,疏于职守,但承蒙上天眷顾,风平浪静。前者挨批甚至丢官,后者却被提拔嘉奖。难道官员荣辱,竟要仰仗“天意”?

记者莫林浩: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中,我们看到这样一个逻辑链条:要想事故少,还得靠领导,要想靠领导,还得靠数字。问题是,数字靠得住吗?政府可以把“死亡指标”层层分解到省、市、县及企业的头上,但是下面报上来的数字,会不会是“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

没有指标压力,如何激励官员

作者: 姚佳威/采访整理

设定一个目标,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一定的百分比。但这只是一个目标,并不是一个数字指标,也不会把具体的数字下放到地方来作为任务。

“为获得拨款,美国交通安全官员有足够动力做好本职工作”

——专访美国交通部交通安全中心主管麦克尔·鲍德温

美国的高速公路占世界总里程的一半,连接了所有5万人以上的城市。美国也是世界上汽车最多、也最为普及的国家,全美登记在册的机动车超过2.5亿辆,基本上每人一台汽车。

三十多年来,美国汽车数量增长了3倍,而交通事故死亡率却下降了20%。从每年5万人下降至4万人。

每年,交通部会统计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详细数字,在每年年初也会设定一个目标,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一定的百分比。但这只是一个目标,并不是一个数字指标,也不会把具体的数字下放到地方来作为任务。如果有些州没有完成目标,就会检讨总结,找出原因,并不会有实质性的惩罚措施。

美国交通管理也遵循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交通部作为政府的一部分,也要对国会负责,因为交通部的财政预算也需要国会拨款。

国会每年都会召开听证会,评估交通部的工作业绩,并有权随时了解和监督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如果认为某部门长期工作不力,就可能会撤换部门领导,甚至把该部门取消。因此,为了获得国会的认可和拨款,美国负责交通安全的官员们有足够动力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