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小龙:镜前的知识分子

 

1894年,法国年轻的犹太上尉德雷福斯被控把秘密文件出卖给德国。当时,法国军界排犹主义情绪猖獗,军事法庭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处德雷福斯终身监禁。数年后,真正的罪犯曝光,却被军方判为无罪。

案件引起公众广泛注意。作家左拉发表致总统的公开信《我控拆》,要求为德雷福斯平反。超过30%的大学教授和为数更多的知识界、出版界、文化界人士卷入了这一事件。知识分子们走出书房和实验室,竭尽所能地运用各种媒介,利用他们的理性、智慧和知识,希望依靠集体的力量拯救德雷福斯。到1906年,最高法院判定德雷福斯无罪,为其恢复名誉。

这就是法国政治史、社会史、文化史都绕不开的“德雷福斯事件”。如果说启蒙时代伏尔泰对冤死的加拉斯的辩护还属于先哲的个人行为,德雷福斯事件从一切意义上,都宣告了现代知识分子群体的诞生。它赋予“知识分子”以现代内涵——所谓知识分子,是“每一时代的批判性良知”,是“反抗的人”,其首要功能是批判。

如果仅从这一角度定义知识分子,显然,在许多国家的许多历史时期,都没有真正的知识分子群体。中国情况尤为复杂,莫衷一是。费孝通、许纪霖、余英时、杜维明、乐黛云、谢泳等都做过中国知识分子研究。研究总会牵扯出传统的士大夫文化,出世入世、明道证道,由是而上下五千年,洋洋洒洒。

余英时分析了中国传统士人“内向超越”,对世间“不离不即”的性格特征。这种群体性格所带有的伦理-宗教特征,使得其在被践行的过程中往往被扭曲,被最大程度地世俗化、实用化。“内向超越”变成隆中高卧、戒急用忍的个人成功学;“不离不即”沦为清谈扯淡、名利双收的“二丑”艺术。相比犹太教、基督教、印度教文化中的知识分子,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少了一份超脱此世的彼岸追求,但其所面对的外部环境却又超乎寻常地残酷而善变。

往昔不论。即建国以来,国家力量空前强大,在无敌的利维坦控制下,没有社会,没有知识分子。直至上世纪80年代,社会重新从国家中解放,但知识分子还没来得及从边缘走向中心,就被急剧的政治风波和商业浪潮所席卷和颠覆,或成为大众媒体浅薄的主角,或变身御用“帮忙”与“帮闲”。中国多的是孤臣孽子、文人师爷,少的是萨特、阿隆意义上的知识分子。一部二十四史记载了数不清的文人相轻、相害戏,时至今日,仍动辄有十博士二十博士联名弹劾某某——知识分子的“批判”止于此耳。

如此话语环境中,《西方当代知识分子史》这样一本或许并不易读的译著,给了我们一面镜子。在它面前,中国知识分子群体可以照见自己的种种浮躁与荒诞。

据说,日本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在深山里,有一种特别的蛤蟆,它不仅比同类更丑,还多长了几条腿;人们抓到它以后,把它放在镜前,蛤蟆一看到自己丑陋不堪的真面目,不禁吓出一身油;但这种油,却是民间疗伤的灵药。

中国当代知识分子如果能从法国、德国、英国、西班牙乃至魁北克知识分子的历史中看到自己从娘胎里带来的丑恶,并被惊出一身利于后世的“油”来,那么这一天就可以被定义为21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的诞生之日。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群体的自我证明、自我定义无需上溯千年、遍求诸子,而是需要等待,等待一个中国当代的德雷福斯事件的到来。

《西方当代知识分子史》,(法)米歇尔莱马里、让-弗朗索瓦西里内利编,顾元芬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7年1月第一版。

林保华:中国共产党的有“道”无“德”

 

去年四月中共召开世界佛教论坛,大捧佛教,寄望佛教的轮回学说可以减少反抗与冲突,给中共的暴虐无道设置一个被冲击的缓冲区,以达“和谐社会”的目的。并且以虚假的信仰自由来“以佛压法”,“以佛压主”,以分化宗教,“为我所用”。但是因为中共对宗教自由并不诚心,所以虽然“佛法无边”,但是因为他们没有放下屠刀,所以救不了中共的老命,于是共产党又搬出道教助阵。

今年四月下旬,中共又花了上千万元,历时六天,在古都西安和国际都会香港两地举办国际“道德经”论坛。其中在香港动员了一万多人齐声背诵“道德经”,还美其名曰“庆祝香港回归十周年”。

如果再看,去年举办佛教国际论坛时,正好中共也与连战召开“国共论坛”,而今年道教国际论坛召开时,连战又到中国出席“国共论坛”,可见不论是国共论坛,还是宗教论坛,都是中国玩弄的统战把戏的一部分,那些参与者成了中共手里的木偶。

不过,除了统战之外,中共也许还有自己重整道德的需要。在江泽民统治的后期,他大概也感觉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于是有“以德治国”之说。但是那时已是“上梁不正下梁歪”,道德既不能治下,更不能治上,整个社会已经沉沦,于是重担落在胡锦涛与温家宝身上。

最近中国政府公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公务员言行作出严厉规定,其中将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婚外情、违反社会公德及参与迷信活动、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场所等,列入处分范围,严重的可能开除。亦如往常一样,中国学者自然又大赞政府这样做是如何正确、英明。但是是否也应该说明,胡锦涛去年鼓吹的“八荣八耻”,虽然已经编入教科书,甚至谱成歌曲,结果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但是从这个处份条例的规定,我们当然也知道,问题一定是非常严重,也就是“无德治国”,才需要制定这个处份条例。中共官员的腐败,包二奶、迷信、参与赌博等等,报导已经很多,但是根据这个规定,我们还看到,连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乃至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相当普遍。那是连家庭、人伦关系都搞得一塌糊涂了。这个又岂是“道德经”所能挽救?恐怕还要加上儒家的一套三纲五常来协助了。也许明年,中共会召开国际尊孔大会,宣扬儒家思想,虽不至于“独尊儒术”,但也可以鼓吹以儒治国。

儒释道在中国兴起,似乎中国回到隋唐时代。然而这是否也说明,甚么马列主义,甚么毛泽东思想,甚么邓小平理论与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都已经破产,胡锦涛所创造的和谐社会要依靠儒释道了。

佛教是国际宗教的一支,拥有众多的信徒,也有一套教义;从中共对藏传佛教精神领袖达赖喇嘛的攻击,也容易看出中共分化利用佛教的蛇蝎心肠。儒家也有一套学说,中共从早期打倒孔家店到文革的“批林批孔”,现在要尊崇儒术,也使人觉得怪怪的。

至于道家,就非常的繁杂,理论也没有那样严格了,除了比较正统的老子学派、杨朱学派、黄老学派、庄子学派、玄学派、道教学派外,也有太平道、五斗米道,茅山派、灵宝派等等;甚至有符咒、炼丹,还有各种奇奇怪怪例如奇门遁甲的法术,特别是长生不老术和房中术,才是中共官员最需要的“道”行与实用技巧。中国历代王朝一些昏君或短命的君王,就与此有关。一旦怪力乱神泛滥,也将是“国之将亡,必有妖孽”了。

杨 光:“大民主”、“群众运动”、反右运动

一、毛泽东式的“群众运动”

恩格斯这样评价马克思:“斗争是他得心应手的事业。而他进行斗争的热烈、顽强和卓有成效,是很少见的。”与马克思相比,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更显得青出于蓝,而其中又尤以后者为甚。毛泽东有着更强的斗争意识,毛所能运用、掌握与调动的斗争资源也更加丰富,而且,在斗争的手法方面,毛泽东也有着超过前人的独到的创新。毛泽东最擅长的斗争手法大概有两项,一是阴谋,二是“运动”。通常,阴谋只能策划于密室,参与者愈少愈好,而运动则需要诉诸群众,参与者多多益善。但毛泽东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将这阴阳相隔的两样东西紧密结合在一起,敢于将最不可告人的阴谋转化为明目张胆的“阳谋”并付诸最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虽然我们不敢说这是毛泽东的发明创造,但是将这种手法高频度、大规模地运用到一个大国的政治实践中,毛泽东显然是独一无二的。综观毛的后半生,我们将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毛泽东不仅是久经考验的阴谋家和当之无愧的运动健将,更是藉运动以实现阴谋、凭阴谋以策动运动的无与伦比的斗争高手!若将恩格斯的那句名言套用到毛泽东头上,可以说:“阴谋与运动是他得心应手的事业,而他进行阴谋与运动的热烈、顽强和卓有成效,是很少见的。”

毛泽东一生酷爱运动,对运动情有独钟。愈到晚年,他愈显出一种不可抑止的“狂躁型多动症”——运动上瘾、以运动为乐、以运动为家常便饭、将运动作为解决一切政治经济与社会问题的通用手段、将运动视为党和国家的日常生存方式。但是,我们往往忽略了一点:并非所有的运动毛都喜欢、都支持。那些真正由群众自发、自为的运动,那些由其他人所策动和指挥的运动,那些不符合他“战略部署”的运动,均在他粗暴排斥与严厉压制之列。简言之,毛泽东只喜欢那些可由他一手操弄、可供他实现阴谋的运动。在毛泽东生前,发动运动属于他的一项个人特权,也是他最为钟爱的一项特权,他人(包括“党中央”和“群众”)均不得染指。而独享运动的政治收益并肆意摊派运动的政治与社会成本,是这项特权的显著特征之一。

从1949年建国至1976年毛泽东去世,近30年里中国发生了一波接一波从不间断的“群众运动”。除了毛临终前的“四五运动”之外,其他所有的运动既不属于群众,也绝不是依中共的正常组织程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集体发动的。它们的最大特点是:携“群众”之威以要挟党国、携党国之武以震慑群众、以“群众专政”之力实施“一夫专政”、以“大民主”之名行“大独裁”之实。

二、“群众”在运动中的负面角色

毛泽东登高一呼,“群众”应者云集;毛泽东发号施令,“群众”奋勇向前;毛泽东语焉不详,“群众”自相撕杀;毛泽东天子一怒,“群众”流血漂杵;毛泽东鸣金收兵,“群众”偃旗息鼓。

对一般的统治者而言,他们通常会选择通过正式组织和官僚机构去实现自己的政治图谋,而绝不会优先选择“群众”;对绝大多数的独裁者而言,他们通常也宁愿选择以暴力机关、秘密警察、情治系统、亲信集团去贯彻自己的独裁意志,也不大可能将陌生的“群众”视为可以信赖的政治帮凶。毛泽东不然,他似乎更加“相信群众”,更愿意走“群众路线”,而“群众”,也似乎是一支仅仅属于毛泽东的私人卫队,且永远处于紧急待命状态,时刻等待着毛的斗争指令。

以此而论,在古今中外形形色色的大独裁者中间,毛泽东倒是的确有些与众不同的。考诸历史,这虽非“史无前例”,却也登峰造极。明太祖朱元璋曾以其“大诰三编”(相当于“红宝书”)发动过“群众运动”——令全民学“大诰”(有奖赏的)、乡民长者可径凭“大诰”的指示直接造地方官员的反(但不能夺权)、可用群众暴力将腐败无能的官吏绑赴南京受刑(但不能自行“群众专政”),这位朱皇帝大概可以视为毛的远祖;而毛泽东大半生浸淫于斯大林主义的思想、组织与政治氛围中,同样也发动低层党员干部搞过小规模“群众运动”的斯大林则无疑是毛的近宗。但朱元璋、斯大林这两位宗师对“群众运动”之熟练操作与尽情玩弄的程度,与毛相比是小巫见大巫,实难望毛之项背。

运动中的“群众”诚然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一方面,如果“群众”寥寥、不成气候,任何“群众运动”都不得不中途流产,任毛泽东本事再大,也只能孤掌难鸣、徒唤奈何;另一方面,一旦“群众运动”真正唤醒了群众,有自主意识的群众摆脱了体制的控制而生成自由的公民组织,到了那个时候,就请神容易送神难了,“群众”难免会成为一块砸向自己脚的大石头。然而,毛泽东虽然也冒过“群众”的风险,却从来也没有遇到过这两方面的真正挑战。毛式运动中的“群众”总是人多势众,足以掀起他的政治大合唱,足以充当他的暴政别动队,足以让他把密室中的阴谋搞得正大光明、风风火火,足以让他的政敌们闻风丧胆、屁滚尿流;同时,“群众”的自主意识与自发行为又总是处于极低的水平,若有部分“群众”稍显异心、稍有异志、稍越界限,不是被其他派别的“群众”无情孤立,就是被毛的专政机器残酷镇压,这又足以让毛收放自如、高枕无忧,足以让毛永远操纵着“群众”的命运、永远掌握着“群众运动”的主导权。

直到1976年的“四五运动”, 群众才与毛分道扬镳。而在此之前,“群众”一向只是毛泽东的运动道具、过河卒子、政治帮凶、斗争炮灰,既为运动奔走于前,亦为运动买单在后。至于如何分享运动的果实(如果有果实的话),则与“群众”没有多少关系。一个能够将党、政府、警察、军队等等“公器”当作私物使用的独裁者已经是很可怕的了,而一个不仅操纵着党、政府、警察、军队,还能将“群众”也作为私人物品来使用的独裁者,那就是超级可怕了。正是在“群众”的协助下,毛泽东才得以成为一个无法无天的超级独裁者。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群众”甘于被毛驱使、乐于为虎作伥?为什么“群众”从来也不能充分意识到自己的独立力量、只能属于毛泽东而不能属于自己?——在“群众”看来,巨大的力量仅仅来源于领袖,殊不知,“群众”才是领袖致敌于死命的政治杀手锏,正是“群众”的巨大力量才让他由猴变虎、得以逞凶。

三、“群众运动”与“大民主”

答案是:毛泽东的“群众运动”之所以能够吸引“群众”,“群众”之所以自愿充当毛的政治帮凶,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便是因为所谓的“大民主”。

让我们先来看看毛的民主观。在毛泽东的政治辞典里,“专政”、“独裁”、“造反”、“暴力”、“崇拜”、“无法无天”往往都是褒义词,“自由”、“财产”、“人权”、“法治”则通常都是贬义词(因为它们大都与“资产阶级反动统治”联系在一起)。而至于“民主”,在毛泽东那里,它似乎不好不坏,是个中性词。在毛看来,民主是手段、是方法,本身没有是非对错,但是,实行民主的人却有阶级之分、用民主去做的事也有好坏之别。在毛泽东的心中,无产阶级的民主与无产阶级的专政其实完全是一回事,即,只有当无产阶级拿起民主的大棒,去对其他的阶级实行专政的时候,这样的民主才称得上是最真、最好、最优越的民主。而这样的民主,当然不需要多党制、代议制、普选制,它只能是存在于领袖与“群众”之间的“大民主”。所谓的“大民主”,就是一种离开了“群众运动”便不能立足、无处生存的“民主”,是一种只能通过“群众运动”的特定舞台和专用话语来表达的“民主”,是一种与“阶级斗争”合二为一的“民主”。

40年代的毛泽东也曾经堂而皇之大谈英美民主,50年代以后,他把西方民主贬得一钱不值。而在毛的晚年,他忽然又开始喜欢“民主”了。据他自己说,这是为了“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是为了“找到一种形式,一种方式,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的来揭发我们的阴暗面”,是为了创建一种比“资产阶级民主”还要“高一百万倍”的社会主义“真民主”。毛所选择的“真民主”,就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大民主”。

“大民主”这个词是由李慎之先生在1956年底发明的(李慎之就是毛在八届二中全会上不点名批评的那“几位司局长一级的知识分子干部”之一),传到毛泽东的耳朵里后,毛立刻就抓住不放了。在波匈事件后将近一年的时间之内,毛先后有11次讲话都提到了“大民主”,几乎是逢会必讲。那时候,毛泽东还不是太喜欢“大民主”,但也不是特别讨厌“大民主”。这里需要解释一下的是,李慎之“大民主”的原意是“西方的‘议会民主’‘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那一套”,这样的“大民主”毛泽东当然不喜欢。但是毛有一个恶习,为了引出他自己的意见,他习惯于故意歪曲或者夸大他人的意见,他把李慎之所表述的“大民主”曲解成要“上街”、要“闹事”(此外他还有一些关于“大民主”的不太文雅的说法,比如“有屁让他放”、“有屎拉出来”)。毛泽东认为,“大民主”、“闹事”也并不可怕,他说:“谁想闹谁就闹,想闹多久就闹多久,一个月不够就两个月,总之没有闹够就不收场。”又说:“在匈牙利,大民主一来,把党政军都搞垮了。在中国,这一条是不会发生的。几个学生娃娃一冲,党政军就全部瓦解,那除非我们这些人完全是饭桶。所以,不要怕大民主。出了乱子,那个脓包就好解决了,这是好事。”

在李慎之的启发下,“毛泽东思想”大有长进,他的“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大民主”跟着就新鲜出炉了。毛自己的“大民主”理论也形成于反右运动的初期。在毛泽东看来,“大民主”也只是一种斗争的工具,所以,它非但不可怕,只要用得恰到好处,它甚至还能变得很可爱。毛泽东总结道,打内战斗蒋介石、土地改革斗地主、“三反”斗贪官、“五反”斗资产阶级,“那都是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也都是大民主。……这样的大民主,我们为什么不爱好呢?”到了文革时代,“大民主”遇上大浩劫,终于变得超级可爱,派上了大用场、显示了大威力,从此名扬四海。

毛泽东“大民主”的主体就是反右前提出的“大鸣大放”,加上“大字报、大辩论”,合起来是“四大”,若再加上文革中成熟运用过的“大批判”、“大抄家”、“大串联”、“大武斗”等等,毛式“大民主”的基本内容也就比较完整了。

现在,我们可以来解答为什么“群众”甘于被毛驱使、乐于为虎作伥了。毛泽东看准了“群众”的弱点,“群众”需要组织、需要表达、需要参与、需要发泄,而在中共铁桶一般的专制统治之下,一切正常的民主参与渠道已经被完全堵塞,“民主”无论大、小,都成了奇货可居的稀缺资源。在饥不择食的情形之下,“群众”愿意被“大民主”所收买也就不足为奇了。“群众”一旦得到了官僚机构不能给予他们的“大民主”,他们必然会对提供给他们“大民主”的那个人感激涕零、千恩万谢。因为如果没有这“大民主”,不仅“群众”没有任何可供发挥的政治能量,甚至就连生存的余地都没有——“群众”原不过是极权制度下的一群分散的政治原子,连乌合之众也没有机会凑成,正是“大民主”才使得“群众”得以凝聚为“群众”。也就是说,除了按照“大民主”的方式组织起来并以“大民主”的方式服务于阶级斗争的“群众”,此外再无其他的“群众”。那么,这样的“群众”又岂能不向“群众”的缔造者俯首称臣呢?当刘邓剥夺了造反者集结为造反派的“大民主”权利而毛泽东慷慨给予他们这种权利,造反派能够不倾力回报于毛泽东吗?

我们可以将“大民主”看作是毛泽东和“群众”之间达成的一笔交易。在一个民主极度稀缺的专制社会里,只有毛泽东有权向他的人民兜售他的“大民主”,也只有毛泽东有足够的个人信誉保障这种“大民主”。尽管这“大民主”只能在特定的“群众运动”中、以特定的斗争方式才能兑现,然而,凭借其独家垄断地位,他轻而易举地造成了一个“大民主”的卖方市场,他不愁在有民主饥渴症的“群众”那里卖不出一个好价钱。这笔交易的开价是:我给你们“大民主”,你们帮我“大独裁”。对毛泽东来说,这当然是一笔稳赚不陪的无本生意:他以“大民主”为交换,换回来的不仅仅是可以克敌制胜的“群众运动”,就连“群众”本身,他们的喜怒哀乐和身家性命也都成了毛在这笔交易中的额外利润。

四、“大民主”与反右运动

毛泽东的“大民主”是极权主义民主兼民粹主义民主,它是独夫专政与多数暴政的统一体。这种“大民主”排斥自由、拒绝宪政、罔顾人权、蔑视法律、破坏秩序,是任何一个正常运转的文明社会都不能容忍的。然而,直到今天,仍然有一些人赞颂这种“大民主”,他们认为毛式“大民主”也曾经给过人民以参与政治、追求平等、反对官僚、抗衡体制的真实民主机会。他们说,毛泽东利用了群众,而群众也利用了毛泽东,因此“大民主”仍然具有某种“人民性”(如“人民文革”论)。换言之,“群众”与毛泽东之间的“大民主”交易,仍然是一笔有价值的交易,具有潜在的“双赢”的可能性。那么,“大民主”果真有丝毫的民主价值吗?

不能否认,“大民主”确实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将分散的个人聚集成“群众”的机会,也确实给“群众”提供了一个“揭发阴暗面”的机会,如果不是这样,“群众”是不会无缘无故受人驱使、为他人做嫁衣裳的。然而,这种机会是虚幻的,因为它注定不会产生任何良好的结果,也几乎完全没有什么正面意义。

我们以反右运动为例。虽然在反右运动中“大民主”的运用不如文革那么长久、那么广泛,但是,当年的右派在整体上比后来的红卫兵、造反派有着更高的“民主素质”和更鲜明的独立意识,因此,如果右派们尚不足以运用“大民主”方式获得积极的民主成果,所谓“人民文革”就更是无稽之谈了。

1957年5月1日之前,毛泽东差不多用了半年的时间,循循善诱、苦口婆心,披肝沥胆、掏心挖肺,硬是要把“大鸣大放”的“大民主”给推销出去。人们似乎没有什么理由怀疑毛泽东的民主诚意。即使是在今天,我们也仍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毛泽东的“坦诚相待”仅仅是为了“引蛇出洞”、“诱敌深入”。名义上,毛泽东是邀请“群众”帮助共产党整风、除“三害”(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的,而其真实的用意则包裹在一系列的阴谋之中。按当年的情形设想,毛泽东大概是希望利用“大民主”来出一口恶气,以报苏共二十大以后党内反个人崇拜、周恩来刘少奇等人“反冒进”、中共八大“反毛泽东思想”的私仇。而当年那一批“旧知识分子”的“人民性”恐怕不如后来的红卫兵、造反派,他们不太懂得向“人民的领袖”投怀送抱,与他互相策应、里应外合,倒是更懂得反过来利用了毛泽东。如果当年的知识分子能够一心一意供毛驱使、受毛利用,也许整风运动早就顺理成章地发展成了提前十年的文化大革命,至少,也能按照毛泽东的如意算盘,重演一遍延安整风时党内低层“审干”“抢救”、高层权力重组的大好局面。可是,极右分子们却没有走上毛泽东的预定轨道,这笔“大民主”生意只维持了五十天就单方面告吹。毛泽东翻脸不认帐,“大民主”的“人民性”也就立刻转换为“党性”,知识分子群体也就不复拥有作为“群众”的资格了。

反右运动已经昭示了“大民主”的命运。它说明,“大民主”与“大专政”中间只有一层窗户纸。如果独裁者不能从“大民主”中获益,任何人也休想从“大民主”中获益!对毛泽东来说,反右是一次失败的“大民主”,他可以用“大专政”来挽回他的失败;文革是一次成功的“大民主”,他仍然用“大专政”来巩固他的成功。后果并没有什么不同。而对“人民”或“群众”来说,等待着他们的,则永远只有彻底失败的“大民主”。

归根到底,“大民主”不属于人民,它不仅不是民主,而且与任何意义上的真正的民主均势不两立。“大民主”之所以不具备民主的价值,第一,是因为“大民主”不是以公民的权利为基础,而是以领袖的临时授权为基础,这授权随时可以撤销;第二,是因为“大民主”不是以法定的规则为依据,而是以领袖的号召及其个人“诚意”为依据,这号召及“诚意”随时可以变更;第三,是因为“大民主”不是以稳定的制度做保证,而是以领袖的个人承诺做保证,这承诺随时可以收回。反右如此,文革亦复如此,红卫兵、造反派、左派,他们虽曾在“大民主”的旗帜下风光一时,但是,他们与57年的右派一样,也都是“大民主”的绝对牺牲品。只不过右派是被动的牺牲品,而红卫兵、造反派、左派是甘于被极权利用的主动的牺牲品。

刘晓波:李熬在北大如何摸老虎屁股?(《单刃毒剑》之反台独的民族主义)

 

刘晓波:《单刃毒剑》

第四部分 反台独的民族主义

中共统战游戏批判

四 李熬在北大如何摸老虎屁股?

1949年后,昔日的“自由摇篮”的北大,被中共改造成今日的“自由坟墓”。

以骄狂著称的李熬走进了“自由坟墓”,想给坟墓吹进点儿活的气息,却要借一连串著名的死人和活人来支撑其话语权,蔡元培、胡适、马寅初等知识名流,毛泽东、周恩来等亡灵,都成为他传播言论自由的道具。他打着红旗反红旗,用毛语录来戏说“言论自由”,进而来预言中共注定灭亡;他用性开放的好处多多来论证言论开放的无害有益,用北洋军阀政府的宽容来凸现当今中共的不宽容;他用老北大的独立精神来抨击新北大的“孬种”,用一系列外国政府屠杀民众的实例来暗示六四大屠杀,以此证明“所有的政府在这样的时候都是王八蛋”;整个演讲的点睛之笔,是他用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作中介,引出胡适的思想:争取你个人的自由,就是争取国家的自由。因为,一个真正的开明进步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造成的,是要有独立个性,有自由思考的人造成的。

我以为,一位男学生的提问和李熬的回答,是整个演讲最出彩的地方。其精彩之处就在于:与其说是向李熬提问,不如说是质问坐在台上的北大党委书记闵维方。

那位学生问:“……在今年的早些时候,闵维方书记曾经提出一个观点,大概意思是说对于有反动言论的老师应该清出课堂,我想您对这样的观点有什么评价?”

李熬答:“我觉得作为大学一个特色,什么言论都敢接受,怎么可以叫反动言论呢,怎么可以有言论课堂呢,……所以我认为,在大学里面,没有什么说是可以害怕的,不能讲的,是不正确的。”

在此,我不能不向真正摸了老虎屁股的这位北大学子致意!也顺便向李熬的上述言论表达敬意。

但也必须看到,从凤凰卫视走上北大讲台的李熬,一心想扮演“自由斗士”,却已经丧失了昔日的锋芒。再联系他在清华鼓噪的独裁爱国主义,今日李熬非昔日李熬,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撇开他本人的刁钻习性不谈,仅就他必须面对的压力而论,即便他不怕调戏中共,他也怕驳了老板刘长乐的面子。

曾几何时,面对蒋家威权统治,李熬具有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概,他的一针见血的文风和不怕坐牢的勇气,堪称威权台湾的自由斗士。然而,台湾民主时代的到来,使李熬失去了对手,尽管骄狂依旧,叫骂更凶,但听众见怪不怪、言论市场萎缩。于是,李熬由自由斗士变成文化刁民,他为反对而反对,他的叫骂不断变味,少了锐气而多了痞气,少了正气而多了邪气。多亏编外央视频道的凤凰卫视的“慧眼识金”,为李熬重新找到了贩卖叫骂的言论大市场。

李熬仍然敢恨敢骂,骂两蒋、骂国民党、骂连战、骂马英九,更骂台独,骂民进党、骂李登辉,骂陈水扁,顺便也骂美国、骂日本,但就是不骂中共,不骂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非但不骂,反而爆夸,从凤凰一直夸道北大。即便在北大戏说言论自由,他也大耍滑头,把自由国家的官民冲突等同于独裁国家的官民冲突,开出如何争自由的犬儒化药方:自由的获得,一要巧妙地与独裁政府周旋,二要与独裁政府合作。否则的话,还会遭到六四式的屠杀。

所以,他用外国政府开枪对付平民来暗示六四,那意思是说:我不赞成政府向民众开枪,也不赞成民众逼着政府开枪。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的评论,看似公允,实则混淆了起码的是非。六四的是非善恶一目了然,手无寸铁的学生和民众,拿什么逼政府?难道和平表达政治异见也叫逼?事实上,六四屠杀绝非民众逼出来的,而是一贯敌视民意的中共政权的野蛮本性使然。特别是当独裁政权面对高涨的民意之时,暴力镇压便是这个残忍政权的必然选择。而按照李熬的逻辑,只要民众坚持大规模的和平示威,就构成政府开枪的条件。

李熬在接受香港《亚洲周刊》记者童清峰的专访时,一边教导大陆人要“超越六四和回归宪法”,一面为刽子手辩护(转自多维新闻网05-09-23)他说:“六四不能谈,你看邓小平的文集,里面有一篇是对解放军的战士讲话的,他说动乱发生的时候,我们的坦克车不开出来,我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死了好多解放军,所以才有那个画面出来,穿着白衬衫的那个人挡住坦克车,坦克车有没有压过去?没有。坦克车停下来,不是吗?该为谁平反?要不要为这些被干掉的解放军平反?”

多么会混淆是非的李熬!居然把邓小平为大屠杀作辩护的话当作“圣旨”,把刽子手与被屠杀的无辜民众混为一谈!那么请问李熬:在台湾进入民主社会之前,台湾人能象李熬说得那样潇洒,超越蒋介石政府制造的“二。二八血案”吗?他李熬本人能超越十年大牢吗?而在依然独裁的大陆,六四亡灵还未得到公正的祭奠,天安们母亲还无法公开悼念亲人,许多因六四而入狱的人士仍在大牢里煎熬,赵紫阳的亡灵依然没有得到公正的评价,……你李熬凭什么让大陆人超越六四?

必须承认,对比连战和李熬二人在同一讲台上的表演,连战是被中共操控的木偶,李熬是戏耍主人的戏子,戏子的嘻笑怒骂,当然比木偶的一本正经更讨观众的欢心。但李熬之所以敢摸老虎屁股,就在于他比连战更聪明:1,他在威权时代的台湾就摸过两蒋的屁股,为此坐过十年大牢,并坐成了著名的“自由斗士”,他在大陆还多少具有自由斗士的人望,这是政客连战难以比拟的;2,对中共现政权的两岸政策,他的把握远比连战准确:如果说,蒋介石政权是“独裁无胆,民主无量”,那么,中共现政权就是“武力统一无胆,民主统一无量”,而只能采取硬性的武吓和软性的统战来维持现状。而且,胡锦涛加大了对台统战的力度。

所以,骄狂成精的李熬,早就摸清了中共这只老虎的秉性:中共的恐怖统治,对大陆人是血口大张的“真老虎”,而对外人大都是收起牙齿的“纸老虎”。为了统战的需要,中共对台湾的各界名流,甚至要装成憨态可鞠的“熊猫”。别说现在的连战、宋楚瑜和李熬等台湾名流,就是当年的“大战犯”李宗仁,只要肯于接受统战,毛泽东也会赐予“荣归故里”的待遇。何况,今天的中共政权,毛式霸气少了,邓式精明多了,对外政策的国家机会主义,已经到了“左右逢源”的圆滑程度。

李熬一到大陆,宣称他是值得信任的“自己人”,不断叨念多少人劝他收敛锋芒,否则可能惹麻烦;他在机场表示,想以政治犯的身份去秦城看看,他在北大又说:“我讲这一点很多人提心吊胆,包括我在内,人家说,你到大陆来要不要看长城,我说我可能没上长城先进了秦城。”似乎他在北大摸了老虎的屁股,很可能遭受文字狱的惩罚。

但李熬心里清楚,自己是“外人”,而中共的老虎屁股,一贯是“外人摸得,自家人摸不得”。

比如,仅就这两年而言,大陆的网络异见作家张林、郑贻春和师涛等人摸了,分别被判入狱五年、七年、十年;维权人士李柏光和朱久虎等人摸了,分别遭到九个月、四个月的拘押,才得以取保候审。最近,郭飞雄摸了,再次被送进拘留所。

至于大陆的著名知识分子,他们没有统战对象的身份,自然享受不到李熬的特权,即便他们有心在北大讲台上摸老虎屁股,中共也决不会为他们提供机会。君不见,北大的焦国标在台下摸了,被砸了饭碗,远走美国;青年女教师卢雪松在讲台上讲林昭,至多是轻摸一下,却先遭停课、后遭取保候审的惩罚。

而台湾的李熬被赐予上北大讲台特权,所以,他摸老虎屁股,非但全身而退、无惊无险,反而温柔一摸,名利双收!

2005年9月26日于北京家中

昝爱宗:时代的精神面貌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征,一代人各有一代人的精神面貌。思考我们这个时代,也总要有自己的精神面貌。我看人与人能够和谐相处,诚实相待,有一说一,爱人如己,是最好的精神面貌。出于公道说实话,不当骗子,不说谎言,敢于冒犯权威,我觉得众人中难得有张鸣这样的精神面貌。2007年3月,一个公众新闻人物出现了,他就是大名叫张鸣的文化人,职业是大学教授,祖籍是浙江钱塘江畔上虞人(这里不妨一提的是,我认识一个生在上虞的人,名为朱虞夫,同样敢于讲真话受压制而不屈服),其人正如其名,不张不鸣,一鸣就张。他是中国公开直言“大学已衙门化、黑社会化、帮派化”的公民第一人,教授第一人。

不要以为敢说真话,表示诚实的人就是大众所不容的异类,就是异端,就是“吃里爬外”。其实,张鸣所言“大学已衙门化、黑社会化、帮派化”被认为普遍属实,他不是什么异类或异端。

张鸣作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系主任、教授,完全有资格揭露和评点该学院教授职称评定会上发生的暗箱操作、不公开、缺乏透明和权力至上的不公行为;他也没有必要对另一个教授、虽然是领导身份的院长李景治有什么“敬畏之心”。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我们应该敬畏的一是敬畏生命,天赋人权必须敬畏;二是敬畏法律,法律的背后是公平和公义、公道;三是敬畏爱,爱人如己,众人皆因为有了爱才融为一体。这三大敬畏中最大的敬畏就是我们心中有一个公义的道德法则。出于爱,张鸣教授理所当然地替本学院萧延中先生评教授职称遭遇不公而鸣不平,也可以对李景治动用行政权力要将张鸣“撤职、搞臭并赶走”表示更大的抗议。李景治凭什么就可以后发制人去撤张鸣的职呢,这样做是出于公,还是出于私?仅仅因为他是院长大人就可以任意胡来吗?

张鸣其言其行,足以显示他爱人如己;李景治院长其人言行,正好印证了张鸣指控学校陷入“黑社会化”有名有实,院长自己是对号入座,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大学这个衙门里的博士、硕士的论文答辩费多则每人1800元,仅该学院就有30多人没有拿到这些钱,这些钱如不是被学院克扣,又到了哪里?当然在衙门老爷眼里,学生就是任人宰割的唐僧肉,院长的权力是绝对的。

张鸣这样年过半百知天命之人,保持有这样的精神面貌,似乎已经多久没有看到了。他认为公立大学就应该天下为“公”,这个公,必须是公义之公,公道之公,公平之公,公正之公,公开之公,公信之公,公心之公,公理之公,公益之公,公愤之公,绝对不能成为功利之功,功臣之功,更不能有假公济私之功。

社会上那些有种种阴暗心理的人,那些没有张鸣这样精神面貌的人又该如何说呢?他们说,“这种事情完全可以低调处理,没必要让全社会都知道,这样自己今后的路也受影响。”说这话的人,正是那种以小人的标准论断君子的非公心之人,其心之阴暗,似乎已经朽坏。在他们眼里,何时有过公义之公,公道之公?祇有功利,祇有私利,祇有是非,没有坦荡,更无诚实。

对于一些为数不少的世故者来说,权力不可得罪,小人不可得罪,公义、公平、公正、公开可以得罪,凡“公”都敌视,即使孙中山先生坚持的“天下为公”,也被认为是纸上谈兵。所以说,在今天这个崇拜权力、崇拜功利、崇拜物质金钱的时代,能够看到张鸣有这样的精神面貌,确实是大不容易。

常年以来,当我们不知道“免于恐惧的自由”是何物的时候,人们似乎还把半夜传来的敲门声之后赶紧回答出来的“对不起,沃而夫住在隔壁”当作真正的万幸。因为祇要说出“沃而夫在隔壁”就安全了。今天,我们看到中国的沃而夫已经被指定为张鸣了,就可以自以为安全了吗?张鸣岂不会是我们身边的王鸣、李鸣、大鸣、小鸣吗?岂不是无数个在隔壁的不安全的你我吗?一个张鸣站出来,祇要做得有公心,循公道,行公义,持公平,为公正,能公开,奉公信,保公理,守公法,利公益,他就有了这个时代应该有的精神面貌,他就可以足以值得众人信任,值得众人尊敬。

“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是前辈人追求的精神面貌,今天的人们则应该在这个基础上加上“天下为公、爱人如己”的精神面貌,持守公道、公义、公信,做黑暗路途中的光明,做他人的垫脚石,为真理的自由服务,率先担当这个时代博爱、自由、法治、民主宪政的公民社会一份子,迎接一个真正和谐的美丽新世界。

首发北京之春

陈破空:关于中国的常识(九)

 

41,中越战争,谁胜谁负?

20世纪下半叶,中共与苏共、越共等“兄弟国家”交恶并交战,成为“共产主义阵营”里典型的内斗和闹剧。1979年2月17日,邓小平调遣20万中共军队,对越南展开了一场称之为“自卫还击”的战争。因作战不利,中方于3月5日开始撤军,16日撤回中国境内。这场中越战争持续一个月,中越双方都宣称“获胜”。中方称“教训了越南”;越方称“打败了中国侵略”。

中方声称:中方军人伤亡2万多;但越方公布:中国军人死2万多,伤4万多。不管怎样,中越交战,中方付出了远远高于越方的代价。在现代战争中,尤其在一个大国对付一个小国的短期战争中,中共军队伤亡率之高,可谓惊人。

原来,因在文革中“支左”,中共军队大搞政治挂帅,疏于军事训练,加上众多将领被迫害致死,战斗力严重下降;越共军队却一直在打仗,经验丰富,士气高昂;中共曾长期支援越共,好装备都武装了越军,落后武器则留在了自己手上,越军兼有苏联提供和美军遗留的优质武器,装备占上风。中方阵亡军人的80%死于越军炮火;越南北部崇山峻岭,易守难攻,依靠人海战术的中共军队,损失惨重;苏越结盟,对中共构成南北夹击态势,中共顾忌两线作战,形成战略上的被动,当苏共发出最后通牒,要中共撤兵时,中共不得不从。

一句话,中越战争以中方惨败而告终。而这场战争的起因是:在中共的指使和纵容下,柬埔寨红色高棉(柬共)在柬国夺取政权,实施极度恐怖专政,4年间屠杀了四分之一的柬埔寨民众,其中也包括中国侨民和越南侨民。越共以保护其侨民为由挥兵柬埔寨,推翻红色高棉,顺带将柬埔寨人民从地狱中拯救出来。中共攻打越南,意在报复越共,力挺柬共。

纵观今日柬埔寨,当年由越共扶持的政权依然当政,而中共支持的红色高棉,早已经土崩瓦解,余党或自首或被擒,听候国际法庭的审判。这证明,那场中越战争中方不仅在军事上一败涂地,而且在政治上输得精光,留下无法洗脱的历史败笔。中越战争之后,双方又在边境拉锯和对峙战斗多年。至90年代,中共与越共重归于好。无数中国年轻生命,白白充当了中共的炮灰。

42,谁篡改了历史教科书?

每当日本教科书中有淡化或掩盖其二战中侵略行径的痕迹,亚洲各国就同声谴责。可见历史问题高度敏感。中共也曾借题发挥,声色俱厉地指责日方,声称“任何人都不能忘记和篡改历史”。

然而,恰恰是中共自己,干尽篡改历史和制造遗忘之能事。这一行径,从中共建政甚至建党之日起,就已经开始。比如抗日战争,明明是国民党浴血抗战,共产党破坏抗战,中共舆论却颠倒说是“共产党领导了抗日”;又比如“六四”事件,全世界都知道,中共出动数十万军队,动用大量坦克和机关枪,血腥镇压手无寸铁的和平请愿学生,中共却反诬学生“暴乱”,并抵赖说“天安门广场没有死一个人”。

中共也曾附和其他亚洲国家人民的说法,要求日本反省。但是中共从不反省自己。日本的侵略罪行毕竟属于历史上军国主义时期的日本,而不属于当今民主的日本。反观中国,举凡破坏抗日、反右、大跃进、大饥荒、文革、“六四”屠城、镇压法轮功等,都是共产党一党所为。不但有过去式,更有现在式。作恶者不仅没有下台,还高高在上;不仅没有反省,还强词夺理;专制与迫害不仅没有结束,还企图“进行到底”。

中共不仅创下屠杀与迫害之最,也创下气量狭小之最,凡事走极端,不留半点余地。这一点在中共编篡的教科书里,也暴露得淋漓尽致。面对敌手,一概抹煞。国民党退守台湾后,中共史书将其写得一团漆黑,对国民党领衔抗日的丰功伟绩全然予以抹煞,甚至抹黑。连支援中国抗战的盟国也都一概抹煞,比如抹煞美国对中国抗日战争的决定性援助。甚至对近代史和古代史,中共也任意裁剪、阉割,为其所用。换言之,中共执政才50多年,就狂妄到要左右我华夏上下5000年的历史!最后连他们的自己人,中共也都随意栽赃、抹黑。谁在党内权力斗争中取胜,谁就改写历史,销毁文件,篡改档案,把失败或失势的一方写得一无是处。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张冠李戴,指鹿为马。中共不仅愚弄了民众,也把他们自己的“党史”写成了一笔糊涂帐。以至于文革后,中共竟需要派人到海外收集文件,弥补中共文史的空白。

独裁需要谎言,专制需要黑幕。纳粹德国的名言是: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中共的名言则是: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由于谎言太多,痕迹太重,当权者怕露马脚,处处设置禁区。举凡六四、文革、大饥荒、大跃进、反右、抗日战争,等等,都成了禁区。最后,整个共产党的历史,甚至于整个中国现代史,都成了国内历史研究的禁区。于是在当今中国,具有独立思维的史学家已经无从下笔。

43,如何看待“毛泽东热”?

在清醒的人们眼中,毛泽东罪恶累累。即便中共本身,虽为毛的罪行百般掩饰,却也发文定论:毛泽东“晚年犯了严重错误”。每逢毛的诞辰或忌日,中共官方都低调处理,年甚一年。

然而在中国社会上,甚至在世界局部地区,所谓“毛泽东热”却不时沉渣泛起。有人打着毛像游行,有人热炒毛语录,有人兜售毛像章。有的出租司机甚至将毛像悬于车内,祈求“趋吉避凶”。匪夷所思的种种怪事不一而足,令许多人迷惑。

前苏联曾经历斯大林的恐怖统治,但早在上世纪50年代,苏共就彻底批判和否定了斯大林,并将其尸体移出红场。俄罗斯等国实现民主化之后,斯大林的名字更是被大多数民众弃若蔽履。毛泽东之凶残更甚斯大林。但中共为求自保,维持一党专政,明知毛罪孽深重,却未对毛彻底否定,至今还将毛像悬挂于天安门城楼。当今中共的独裁统治不过就是毛泽东时代的延续,在中共无所不至的“舆论导向”下,中国民众继续蒙受愚弄。中共继续保毛崇毛,等于为“毛泽东热” 保留了随时可能死灰复燃的土壤。

当今中国,腐败横行,贫富悬殊。部分中国民众以为,毛泽东时代“虽赤贫,却平均。” 出于“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守旧思维,这部分民众不免“怀念”毛时代。但这种“怀念”,却是建立在对毛时代彻头彻尾的误会之上,依然是愚昧的产物。因为早在毛泽东时代,共产党的特权和腐败就已经暴露无遗:中共干部,在工资待遇、票证供应、居住出行等方面,都享受巨大特权。连土地、耕牛、房产都悉数“充公”的老百姓,几乎一无所有。毛泽东本人生活腐朽而糜烂,早已人尽皆知。

至于国际上部分地区,如在秘鲁或尼泊尔等偏远地带,一直有所谓“毛派”游击队活动;甚至在台湾和香港等地,时不时还有人煽起所谓“毛泽东热”。“物以稀为贵”,在逆反心理的驱使下,遥远处的一些人把毛泽东当作“稀有动物”,盲目崇拜,实不足为奇。

祇要我们联想到德国的“新纳粹运动”、日本极右翼的“军国主义复活思潮”、俄罗斯零星民众高举该国屠夫斯大林的画像游行等现象,就不难理解,毛泽东阴魂不散,有人盲目崇拜,有人认贼作父,有人借尸还魂,不过是历史的尾声,现实的假像。这种假像,丝毫不影响毛泽东的历史定位:一个残民以惩,杀人如麻,嗜血成性,十恶不赦的暴君。

44,毛泽东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中共头目毛泽东一直被中共颂为“伟大”,吹捧其为“大救星”、“红太阳”。在毛自己填写的一首词里,也曾露骨地暗示: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乃至于成吉思汗,都不在他眼中。

然而毛泽东的所作所为,至暴至恶,至凶至残。在这方面,毛的确称得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作为统治者,不顾国计民生、公然破坏经济的,古往今来,祇有毛泽东一人。文革中的名言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在毛当政的26年里,中国经济崩溃,民不聊生,饿殍遍野,数千万民众被活活饿死。这在中国历史上的任何时期,或者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绝无仅有。

毛泽东公开蔑视教育,咒骂知识分子为“臭老九”,将大多数知识分子或下放,或打倒,或折磨致死。毛声言“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在其一手发动的“文革”时期,中国高等教育完全停顿,中小学教育也几乎完全荒废。

国际上有人把毛泽东与希特勒和斯大林并举,称为20世纪的“三大屠夫”。但毛泽东的杀人纪录,却令希特勒和斯大林都大为逊色。希特勒屠杀了600万犹太人,斯大林屠杀了1200万俄国人,而毛泽东屠杀的中国人至少高达3000万。连同饿死者,就有7000万中国人,因毛的统治而死于非命。这一切,都如毛自诩:“史无前例”。

即便在普遍奉行杀人政治的共产党国家里,毛泽东也创下杀人之最。嗜血成性的毛泽东,不仅罔顾普通人命,动辄大开杀戒。对与其“出生入死”的“战友”和“同志”也毫不手软。刘少奇、彭德怀、贺龙、陶铸等人都惨死于毛的直接迫害。其他如周恩来、朱德、林彪等人,也都受尽毛的打压和恐吓。

毛泽东仇视中国,曾在其书信中流露“深恶爱国主义”。在日寇入侵、国难当头之际,毛抵制抗日,暗中与日伪勾结,公然削弱和颠覆浴血抗战的国民政府;毛泽东仇视中国文化,以10年“文革”竭尽对中国文化、文物、古迹的全面毁灭。并发誓要“七、八年就来一次”;毛泽东仇视中国民众,不仅大量予以屠杀,还狂言要打核大战,不惜让“中国人死掉一半”;毛泽东崇洋媚外,终身以德俄两国的“马恩列斯”为师,临死前还念念不忘“要去见马克思”。这句话,已经成为中共官员的口头禅。

毛泽东生活腐败,荒淫糜烂。从杨开慧到贺子珍到江青,都是一段婚姻未了,又重叠开始另一段婚姻,毛为此屡犯重婚罪。除此之外,毛泽东淫人妻女,糟踏秘书,染指护士,玩弄演员,难以数计。有名有姓者就有张玉凤、孟锦云、谢静宜等人;无名无姓者更是不计其数。诸如冯风鸣、吴莉莉、上官云珠、孙维世等人,因不甘被毛泽东淫辱,或愤而出走,或含恨自尽,或遭毛杀害灭口。当今中共官员热衷和流行“包二奶”,大抵是效法毛泽东而来。

毛泽东之暴恶,超过历史上任何暴君。商纣王、周幽王、楚厉王、秦始皇、隋炀帝等,都不在其话下。自称“不信鬼神”的毛泽东,晚年极度怕死。据其身边多人回忆,毛临死前最后一年,终日啼哭,以泪洗面。每一念及死神将至,就如临地狱,神情极为恐惧。

45,为什么要彻底否定毛泽东?

战争时期,毛泽东滥杀无辜;和平时期,毛泽东也暴虐成性。迫害异己,残害忠良,贯穿毛的一生,从未停止。在毛泽东奉行的阶级斗争“哲学”里,逆我者亡,顺我者亦亡(其身边大多数战友被他迫害致死)。毛泽东的暴政,造成总计7000万中国人死亡。创下世界之最,历史之最。

为了攫取和死守权力,除了杀戮,毛泽东也用尽骗术,号称“阴谋”加“阳谋”。 不但骗外国人,更骗中国人;不但骗普通民众,也骗党内“同志”;不但骗友人,也骗亲人。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毛泽东集古今中外骗术之大成,行骗一生,骗尽天下人。一个不折不扣的国际巨骗。

毛泽东是中共的标志,影响中共至今。否定毛泽东,就意味着否定共产党。历任中共头目都竭力保毛,目的是要保住共产党,保住他们自己。故而,毛像至今悬挂于天安门城楼,毛尸至今霸占着天安门广场。

既然招摇撞骗为人类所不齿,杀人犯罪为人类所不容,彻底否定毛泽东,便是理所当然。如果连杀人如麻、嗜血成性如毛泽东者,都能获得“三七开”,就意味着:希特勒、斯大林、墨索里尼、东条英机等人,也都可以获得“三七开”;至于普通犯罪份子、恐怖份子,更可以获得“三七开”。如此,世上岂有正义?又岂有公理?

首发北京之春

樊百华:中国父母的两大教育难题

 

最近与好几位朋友交流子女教育问题,过春节酒桌上的话题于我多半也是这些,有的问怎么改变孩子的学习习惯,有的问怎么使孩子变得爱交往,有的问要不要给孩子买电脑,有的问怎么帮助孩子选择未来的专业,问题不少。下来思考,觉得这些问题基本上属于常见问题,虽然有的也已经很难解决,但如果从早期教育开始处置妥当,如果家境不属于贫困阶层,事情就两样了。这些问题或者属于本不该出现的问题,或者属于可以有所补救、改善因而并非特别难对待的问题。

我对问题进一步提取,发现有两大特别难的难题。对这两大难题,我自己也很茫然、不知所措。其一,如何珍惜孩子的天赋,或者叫及时激发孩子的潜能优势。其二,要不要挤破脑袋甚至花大钱让孩子进重点学校。

如何激发孩子的潜能优势

每个人的天赋都是有差异的。天赋的差异是什么呢?体格啦、神经活动类型啦、器官品质啦,都有天赋的不同。不是每个孩子都能成为体育运动员、歌唱家的,有的孩子浅层反应快但安静性欠缺,很难想像不爱静思的孩子能走上科学道路,从事科学研究特别要求耐心、专注。我看到成人世界很多人说话非常好听,就想到他们本可以成为歌唱家;看到普通农民中不乏心灵手巧的人,就想到他们本可以成为工程师的……我自己后来虽然老实巴交、迟钝木讷,但16岁以前的表现,真是有成为器乐家、表演家的潜质的。废了!想想糊里糊涂做过父亲了,对孩子欠得真是太多太多,心里隐隐作痛啊。怪谁呢?我也是被欠得太多太多的呀。小时候难道可以说离原始人、几千年前的贫苦人很远吗?不远!冬天的鼻涕拉得太长、人畜同舍的不卫生差点送了命、赤脚或者草鞋……“开蒙”了老师让缴学费,回到家就把芦苇梢子剪成一段段的,以为就是缴这玩意;已经不记得多少回下课光知道玩上课尿湿了裤子……

这是我的早期。那么现在的孩子们呢?有多少家庭因为贫困或者别的原因,父母亲疲于谋生或者忙于意思不大的消遣,也根本不懂多少教育的道理?学校老师懂教育吗?政府的教育官员懂教育吗?农村不谈,城里的学校或者社区为我们的父母们提供了怎样的亲子教育培训呢?究竟有多少将婚青年能够做好优生优育的准备呢?推及恋爱,我最近有个观点,有遗传病或者严重疾病的青年,当然可以恋爱成家,但恋爱婚姻不是医疗、慈善事业,有的义务应当由政府来承担的,出于同情、爱而让家庭在疾病、生存面前不堪重负,这样的婚姻有多少是出于清醒、出于初衷的呢?实际上,正因为政府没有尽到责任,才使人们面对特殊群体的同情心、爱过盛滋生出来。制度好的社会,人们的道德压力也小。偏偏制度不好的社会,人们的道德水准也相应甚低。实际上,好的制度首先体现了制度建设者们的道德良知。很难想像例如三权分立的权力制衡制度,能够出于一帮权力狂之手。权力狂就是什么好处都要垄断的,这当然是邪恶的、不仁不义的。中国共产党的权力集团就是这样的一个,首先缺乏道德的团伙。设若其成员道德水准高,事到如今,则要么不入官场,要么毅然退出,要么勇敢站出来推动制度文明。清官是有些道德,但在今天说话,在无数血的惨痛过于反复地说明了出路何在时,开明当然是有道德问题的。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天才、大才、人才,但多半都出自权贵、上层社会。不能不承认是事实。如今权贵们的子女多半出国留学,这对孩子来说是好事,比花天酒地挥霍浪费要好到不知凡几。我在这里祝愿他们的孩子能够优秀起来,再不服也不是不服他们的孩子。

我是说,有了好的制度(这里不涉及制度是否万能的问题),人们恋爱婚姻的质量也能大大提高,优生优育也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早期教育在激发天能方面也能别开生面。

当然,恰当地开发天能一定是人类教育永恒的难题。如何为孩子们的天能提供仿佛天然合宜的空间,如何识别、断定某一个孩子哪方面有特别的发展优势,并为之提供足够的生长条件,这些当然是人类教育的永恒难题。但是,这个难题在今日的中国显得尤其困难。因为糟糕的制度及其道德的空前恶劣弄得人们心乱情迷、创造力萎缩,经济、文化等等因此而落后,绝大多数孩子的天能谈不上被开发,而是被压抑、被摧残,也许最好的情况已经是自生自灭了。不要告诉我著名作家郑渊洁自己和儿子成才的故事,狭隘的人们被他们两代人的成功弄得更不会思考了,不知道这对父子自学成才的故事首先是悲剧(尽管成才肯定主要是靠自学也就是靠成才者自己的生长),要不是郑渊洁被老师粗暴对待,要不是他儿子在学校没有开水喝(郑先生近前在报上发表不无调侃意味的文章说:学校提供开水能提高升学率),它们都会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的。首先是悲剧,然后才不无侥幸地被逼成了喜剧。不仅是郑渊洁家,如果女学者李小江的儿子没有把学校视为监狱,怎么可能在中学退学呢。郑渊洁先生近年亮相频频,读者观众少有知道从郑渊洁父亲(军队大学的教授)开始,他们已经具有了怎样的家教资质和付出了多么大的努力,绝大多数平民家庭是根本无法效法的。

要不要挤破头让孩子进重点学校

所以,当有朋友、熟人问到我如何保护孩子的天能时,在说完一些有无道理难说的话之后,我多半老老实实说,这在中国特别难,顺其自然(不是任其自然)、尽力而为吧。还能怎么办呢。

更大量常见的难题是一个特别具有中国特色的难题,就是要不要挤破头甚至不惜重金让孩子进重点学校。事实是进了重点学校,对将来的种种确实有利得多。北大清华学生们的出路比一般大学学生好得多。那么,当然要从好的幼儿园开始挤。南京的贵族小学多半是重点小学、中学经办的,学费贵则一年几万。我真的不知道一些父母钱从哪里来的,看到他们为孩子掏钱我想哭。对我来说上了几十元就是钱了,是汗水辛苦挣来的,何况一年几万!差不多不傻的人都知道说,有几十万孩子不用上学就够一辈子花了,不谈投资,养着也够啊。出国留学花得更多。但是,身份呢,更大的发展空间呢,……你不能说这样的投资是非理性的。但是究竟该不该、要不要这样干,富翁我不管,勉乎其难的父母们我也很难给他们参谋啊。

不明就里的人们说,欧美国家还不是也有重点吗?殊不知彼重点非此重点啊。首先人家的普及教育实行平等公正原则,不会权贵子弟多的学校拨款多教师优先配备。其次,人家的公立大学差的少,私立动真格,是投资家、教育家们自由探索创事业的世界,不像中国的民办,设限受制重重,招生次序排在老后面,质次费高,放在欧美多半会在竞争中淘汰,不会被政府既限制又纵容地一直骗钱骗下去。最后是每年考大学的次数、机会丰富,失业有保障有尊严,由于工人权利保障得好,就业观念能够多样化,干什么都能得到尊重,技术工人收入超过大学教授的不少见,自学能力强、对求学问道有抱负的,上个合适的大学迟早一两年的事,几乎都能事遂人愿。

多年来,中国的重点小学大多是就近入学,少数有权、有钱兼有办法的就不受就近入学的限制了。入重点中学呢,不是考试面前人人平等了,而是抽签摇号,你的孩子再优秀,对不起,撞大运吧。这一下子就让我头皮发麻。我怎么能够劝朋友一定要让孩子挤进重点小学呢?到时候抽不到摇不到进重点中学的考试机会怎么办?这样的办学局面不变,让我活几百岁养几十个孩子,教育起来都是一样难、一样不好办啊!

在中国为人父母,真负责任,真把孩子放在头顶上,你说难不难?难死人了!中国的好父母们真伟大!面对中国的亿万平民父母我真是有说不完、道不尽的苦痛。

首发北京之春

卫子游:维护自己的沉默权

 

力虹案的一审判决出来了,6年,这结果真让人痛心疾首!对此,有的人在呼吁,有的人在谴责,呼吁与谴责的目的,固然一方面是彰显专制的罪恶,更重要的大概是想影响二审。不过,中国的政治案件二审改判的几乎没有。为什么没有改判的出现呢?我想原因应该在于,对政治犯的判决是由骑在二审法庭头上的,甚至是由骑在最高法院头上的中共中央政法委作出的。所以,所谓一审判决,其实就是终审判决。

谴责与呼吁不能说是不需要的。罪恶行径如果不能得到惩罚,也必须将之公之于众,但毫无疑义,我们还有一件更急迫的事要做:如何防止类似力虹的悲剧再次发生?或者说,我们应该从力虹案中吸取哪些教训?

令人触目惊心的自证己罪现象

初步查询了几份近几年的对政治犯的刑事判决书,发现一个共同现象:1、“被告人王哲臣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王哲臣判决书──刑事判决书(1999)鞍刑初字第129号》2、“被告人王金波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王金波刑事判决书([2001]临刑一初字第131号) 》3、“被告人吕新华的供述;”《吕新华]刑事判决书([2001]武刑初字第301号)》4、“杜导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所作的供述。”《(杜导斌)刑事裁定书──[2004]鄂刑二终字第153号》5、“被告人杨同彦在侦查期间及当庭的供述,除其否认在秘密组建‘中国民主党苏皖分部筹备组’中,发展组织成员外,对其余事实均作了供述,并能与上述证据互相认证。”《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杨天水)刑事判决书,(2006)镇刑一初字第12号》6、“被告人张林对起诉书指控其使用计算机利用互联网向《大纪元》‘博讯新闻网’等多家网站发表含起诉书指控的6篇署名文章及接受境外电台‘希望之声’采访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对侦查机关从互联网上下载的6篇文章的内容予以确认;”《张林〈刑事判决书〉([2005]蚌刑初字第30号)》7、“被告人郭起真供述,”《[郭起真]刑事判决书[2006]沧刑初字第79号》……

7份判决书中有7个“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力虹案的判决书还没有看到,但可以断言,今后面世的这份判决书中,也会有类似的表述。同样的问题大量重复出现,说明什么?我认为至少能得出下面几个推论:(一),这句话对审判极为重要;(二),这句话对于中国的司法不可缺少;(三),政治犯们都愿意配合警方查清事实;(四),政治犯们都没有行使自己的沉默权。

政治犯不行使沉默权的原因何在?

上面这7位政治犯,为什么无一例外地全都“乐于”自证己罪呢?手头没有7位当事人的亲口证词,不好杜撰,但作为一个经历过政治犯监狱的过来人,从自己的切身经历出发,我认为原因应该是:

1、思想上认为自己的行为光明磊落,事无不可对人言,同时,在看过一些所谓的公民不服从鼓吹者的文章后,相信了“公开性是公民不服从的原则”的教条。当时根本不知道公民不服从,以及公开行使公民不服从这个权利的方式,是有条件的。对这个条件,著名的政治哲学家罗尔斯曾作过这样的阐述:“祇有在某种在相当高的程度上由正义感控制的社会中,正当地的非暴力反抗通常才是一种合理有效的抗议形式。”

2、没有慎重初战。在国保第一次找到自己时,没有警惕,很轻易地就被国保套走了事实真相。由于没有把好第一道关,以后当发现势头不对,再想改口不承认,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了。

3、缺乏与秘密警察打交道的经验,临时又被国保的某些好话冲昏了头脑。国保相当一级官员说,拜读过你的不少文章,写得非常好,这些事都是公开的嘛,男子汉大丈夫,还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于是,就竹筒倒豆子。当国保的进一步问:你为什么要写这些文章呢?自己非常自豪地回答:这是尽忠报国呗!根本没想到,这个回答其实等于点明了自己写文章批评时政的行为是“故意的”。而所谓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其“构成罪行”的核心要件,正是存在改变政权现状的主观故意。

4、秘密警察堂而皇之地要求自己配合调查时,给予了合作,当时根本没有意识到,这其实是对犯罪分子的非法要求提供帮助。

5、在缺乏经验的情况下,在身陷囹圄,自知加罪难免的环境中,一定程度上存在侥幸心理,愚蠢地以为自己积极配合公安调查,可能对最后的判决有利。不知道中国对政治犯的审判程序是:审的不判,判的不审。祇要事实俱在,怎么判,决定权掌握在北京。上面怎么定案,下面怎么执行。狗腿子们在主子面前可卖功劳的,就是所谓的犯罪事实。你能够占居主动的,不是卖出事实,而是让他们摸不到真相。祇要没有了所谓的犯罪事实,没有了证据,或者证据不足,北京再怎么想治你,也缺乏理由和手段。

6、书生气十足,对真理,对公道正气,对宪法,对联合国人权公约,对律师辩护的效能,对法庭主持公道的能力,都存在幻想。不知道祇要所谓的犯罪事实被确认下来,是不是罪,根本不由你说。你辩得再好,就是把公诉人辩得无地自容,就是把宪法,把联合国人权公约举在胸前,都没用,都是纸上谈兵。而且,你辩得越好,就越发证明了他们的邪恶,就越发会引来报复。你的辩护除了证明你顽固不化,应该严惩,以及对你的名誉和外面舆论声援有利之外,对那个法庭祇会起反作用。因为法庭所希望得到的,不是证明你无罪,中国五十多年来还没有政治犯被当庭无罪释放的先例,共产党是靠从不认罪来维护其伟大光荣正确形象的,它如果把真理正义当回事,你根本就不会被送上法庭!你必须明白,这个法庭,它的合法性就是建立在颠倒是非黑白基础之上的!这个法庭所希望得到的,是你的痛哭流涕,“悔过自新”。祇有这一条,唯有这一条,才对他们有用,才能证明他们惩罚你是伟大光荣正确,才有助于共产党继续执政——这个法庭的根本目的所在,正是维护共产党继续执政,对法官来说,这条重于一切!他祇要胆敢违反了这一条,遭遇就与你的好不到哪去。

四个相反的例子

一个是赵岩案。据外媒报导,“赵岩2004年10月被国家安全部门逮捕,指他把前领导人江泽民将辞去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消息提前告诉纽约时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赵岩当时是该报北京办事处研究员。但纽约时报和赵岩本人都否认。2006年3月,北京检察机关撤销了对赵岩的指控,但是,仍没有释放他。5月中旬,检察院宣布重新起诉赵岩,罪名是涉嫌欺诈。8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泄密罪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欺诈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拒绝开庭审理赵岩案(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采访报导)》)由于赵岩始终没有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结果才得以避免10年以上的重刑。

另一个是郭飞雄案。据目前掌握的情况,郭飞雄自被捕之后,坚决采取“零口供”的应对措施。案子在公安到检察院,再到公安,然后转辽宁之后,到目前还定不下来。以郭飞雄的表现,当局可说对他是恨不能食其肉寝其皮,是从重从快从严的对象无疑,现在却处于僵持状态,不能说与证据不足没有关系。

另一个例子是曾仁全。这位政论作家在面对国保、政法委和自己单位领导的威逼利诱时,坚决不改口,拒绝承认网上署名曾仁全的文章是自己所写,在经过7天7夜的熬战后,当局不得不放人。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米奇尼克。在《通往公民社会》一书中,这位波兰前异议人士没有坐过超过2年以上时间的牢,在提到自己对付专政机关的对策时,米奇尼克反复强调自己的“零口供”,既让人对他的勇气肃然起敬,也可理解为由于缺乏足够证据,波兰当局拿他无可奈何。

政治犯们能不能再“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能。

保持沉默是一项基本人权

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公民行使人权的一切行为都是正当的,所有阻碍,打击公民行使权利的行为都是邪恶的,都是犯罪!

其次,公民配合执法的义务仅限于执法是正当的,对一切非正当执法,公民都没有配合的义务。试想,当抢劫犯要求你“配合工作”时,你应该如何选择?是配合才正当,还是不予配合才正当?肯定是不配合嘛。

第三,维权人士必须清楚,在不论合法还是非法执法者面前,保持沉默都是一项人权。放弃沉默权,也就等于是默认侵权合法,就是在出卖自己的权利,就是在与侵权者合谋,你就没有为自己维权。你连自己的权利都不敢维护,还替别人维个什么权?

基于以上理由,本文强烈建议所有的维权人士,当你面对非法镇压者,面对公安的非法办案时,你一定要义正词严地驳斥他们:对侵犯公民权利的任何所谓的执法,都是违宪的犯罪行径,公安国保国安的都不例外。作为公民,对一切犯罪行径,不仅没有配合的义务,而且有抵制的责任。

当公安要求你讲出事实时,你应该这样回答:我如果犯了法,我做过什么事,是你们份内应该知道的,你们如果连这个都不知道,还来找我(逮捕我)干什么?你们是靠这个吃饭的,我又不靠这个吃饭,我都说了,你的工资和职位就该给我了。

记住!零口供,符合米兰达告诫。

记住!在与公安国保打交道时,第一次,或者以后任何一次,都拒绝给予配合,不签字,不把任何事说实说死。即使前面说过,也不要紧,后面照样可以拒绝。要知道,中国刑事案破案率不到百分之十,要知道,警察,如果他是良心尚在的,就会站在你一边,没有证据,他就以没有证据去交差,有了证据,他还会为难呢。如果他是良心被权欲熏晕了的,你把证据交到他手上,则无异于自缚绞索。

记住!你不提供证据,不配合调查,最大的惩罚就是遭到刑讯逼供。

当遇到刑讯逼供时,这时,你的律师,海外舆论将会起到极大作用,这时你一定要告诉那些对你行使暴力手段的歹徒们:你们搞不清事实,充其量祇是得不到上级喜欢,如果刑讯逼供,则是犯罪。到时候,不仅上面不会赏识你,还会把自己陪进去,弄得身败名裂。

首发北京之春

傅国涌:长假经济还是长假政治?

 

与春节长假相隔不过两个多月,又是“5.1”长假,电视上报导说,长假期间故宫人满为患,高峰时日人流量远远超过了故宫的承受能力。其实何止一个故宫,大凡热门一点的景区、景点无不如此。可怜的国人只能享受人挤人的权利,说是旅游休闲不过是看人头、轧热闹而已。按当局的意图,每年硬梆梆行政安排的三个长假,是为了拉动内需,扩大国内消费,美其名曰“长假经济”,把“5.1”、“10.1”称为“黄金周”,极力鼓励老百姓出行游玩,至于其他的一切根本不予考虑。划一的长假真是令人讨厌: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要让所有人在同一个时间出游,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我住在号称“天堂”的杭州,每到这样的长假,我到西湖边去走走的念头都不敢萌生了:从湖边的宝石山上看下来,密密麻麻的五彩人流布满了白堤,足以令人望而生畏。在汹涌的人流面前,任何美丽的风景恐怕也美不到哪里去了。这样的旅游,完全背离了休闲放松的本来目的。

也许更可怕的还不是在拥挤的人流中消耗假日。每年三个长假,意味着将一年的时间分割成支离破碎的三段,打乱了国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刚刚过完春节,“5.1”到了,一切又得暂时停下来,等到恢复正常,喘息甫定,“10.1”又要来了,等“10.1”结束,离春节已不远。如此循环往复,国人始终在长假经济的夹缝中生存。长假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主宰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即使你不想出行,不愿去商场血拼,你也过不上正常的生活,因为那些与我们社会生活相关联的服务部门,也要受长假的影响,不能按往常那样运转。特别是春节,更是如此。除了听鞭炮声之外,什么也干不了。

所谓长假经济,无非就是要从国人的口袋里掏钱,至于其他的好处实在看不出来。国人是要休假,但也可以轮休,不一定一窝蜂地来。简而言之,长假经济本质上还是长假政治,是典型的官家意志和行政主导生活。我们知道,极权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高度意识形态化,或者说泛政治化,一切都是政治,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睡都是政治,谈恋爱、结婚也是政治。到后极权社会已经没有那么泛政治化了,个人获得了一些可以自主的生活空间,比如可以决定自己家里窗帘的花纹图案,可以决定地板的材料、品质、颜色,可以选择不同牌子的家用电器,可以选择穿不同式样、不同色彩的服装,等等。换言之,我们在物质层面确实有了许多不同的选择余地。即使在娱乐消费方面,我们也有了非常多的选择:我们可以选择喜欢哪个歌星、影星、体育明星,也可以选择不喜欢哪个歌星、影星、明星。然而,也仅仅如此而已。不要说远的政治,说我们中国人连边也摸不到的东西,就是长假这样的决定,中国人又哪里有表示不同意见的机会?就是我这样一篇微不足道、不触及任何敏感问题的小文,广袤的中国也没有一家媒体可以发表。说到底,我们从公共生活到私人生活,仍然都置于行政掌控之下,只是常常被我们自己忽略了而已。

大纪元

川 歌:一首歌曲,十年徒刑

 

在中国的文革期间,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一件事情。一位南京知青下放农村后,有感于农村知青生活的寂寞,写下了一首为人们广为传唱的歌曲《南京知青之歌》。歌曲的作者名任峰,其所作之歌主要表现了自己怀念古城南京故乡的感情,也讴歌了年轻人的爱情。歌曲曲调优美、旋律徐缓,感情略带忧伤。歌词也未见有什么反党反社会的内容。但就是这样的一首歌,在那个年代受到了封杀,歌曲的作者竟然被中共当局判决长达十年的有期徒刑。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呢?那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一首歌曲,十年徒刑,如此严苛的暴政,如此严重的政治迫害。当然,在那个时代社会里,还有比这更为严重可怕的政治迫害案例,比如,因为一句所谓的反动话而被关押许多年甚至被剥夺了生命的。

我们必须记住,这个时代离我们并不遥远。任峰被判处十年徒刑的时间是上世纪70年代的8月3日,距今也才不到40年。而且,与任峰类似的案例在近年来仍屡有发生。就在去年,还发生过因为写了四篇文章而被处刑二年的案件(见李云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我曾经为此案写过《四篇文章,二年徒刑》的文章批评中国当局与支持李云龙)。

一脉相承的做法,一脉相承的政治迫害,一脉相承的对人们言论自由权的残暴侵犯,一脉相承的暴虐政治。虽然,暴虐政治的暴虐性是日渐消减了。因为,一切都在变化着。人类世界的大环境在日益要求着世界上所有的政府、政治统治集团、政治领导人重视人们的人权(包括言论自由权),中国政府、中国的执政党、中国的领导人也在变化。不管他们过去做了些什么,他们现在也不得不顺应时代进步的潮流,不得不改变过去完全错误的压制性的政策与做法,否则,他们如何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同与自己的人民支持呢?他们又如何在历史长河中留下自己良好的形象呢?

历史的悲剧必须被记住,历史的悲剧不能被轻易地忘记。忘记悲剧将会使人们因为盲目无知而重犯错误,因为缺少教训而再蹈覆辙。

在中华这片有着太多政治性灾难与人的悲伤的土地上,必须让民主之风吹遍,让自由之光照彻。无论是谁都再也没有权利利用国家权力对人们施行政治迫害,谁都无权任意剥夺人们的言论自由权与其他权利。

一首歌曲等于十年徒刑与四篇文章二等于二年徒刑的荒唐等式所昭示的是封建专制式的野蛮残忍,现在是到了彻底结束此类野蛮残忍的做法的时候了。民主政治所带来的自由、对人权的尊重等等将有助于彻底消除此类野蛮残忍之社会现象。

民主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