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世存:我梦见了胡佳

   昨夜梦见了胡佳,他仍是那样微笑的样子,身上常背着的鼓鼓囊囊的旅行包没有了,只是笑,而且轻灵。这个苦行僧,这个佛教徒,这个我做艾滋病工作时的战友和同事,这个让我敬佩的兄弟,就这样从人间失踪近四十天后,闯入了我的梦中。
    
    我的梦太多,从年少到今天,做过无数的梦。语云,至人无梦。看来我今生今世做至人是无望了。但我的梦常有神奇之处,它必要时提示我人世的消息、提示我做人的羞耻,并抚慰我内心的伤痛。记得十年前,我梦过罗志田先生给我写信,那时的我只见过罗先生一面,这个据说是余英时的高足还没调到现在的北大任教,他还在四川大学写他的漂亮文章;我梦见罗先生写信的第二天中午即收到了罗的信,我把这一情形告诉罗志田时,罗回信说,不奇怪,过阴之事从古至今都有。五年前,我梦过江总泽民先生,梦中情境的羞耻感醒后难忘,我为此还写过”越轨三章”的文字。三年前,刘波在去国之前,曾跟我探讨过藏传佛教中密宗的中阴救度问题,他希望我能把法国大哲柏格森的生命理论跟藏密的问题联系起来研究。
    
    我其实心性懒散,有如此神奇的经验,却也没把它打开成就一个世界。正如有朋友常说我早被上帝捡选却迟迟不皈依一样,我似乎有异能而投闲置散。像鲁迅说的,时而峻急,时而随便。事实上,我觉得我就跟中国生活一样,完全属于自然的因果序列。缘起而生,缘尽而灭。其中的因缘自然发生,我不会刻意地选择或决定明天的样子。就像目前的和谐社会,它的全部含义有如奥登的一句诗:”我们必须相爱或者死去。”我愿意说,这一句诗比当下中国所有的精英所说的还要精辟。
    
    我没想到会梦见胡佳,虽然我一直想着他。在胡佳上千个朋友中,我实在算不上什么。他和他的朋友比我更有行动能力,更有表达自己的愿心,更有从细节上服务于中国社会的意志,但他闯入了我的梦中。这个高尚、纯粹、勇敢的年轻朋友,比我认识的许多学者教授更让人尊重。他似乎是佛家所说的火宅里的生命真火,在天地闭的法灭时代仍不肯忘情,一直处于燃烧之中,自燃燃他,他感染了很多人。我见过他在凤凰电视台讲演时的情形,比我在凤凰的世纪大讲堂讲得好得多。我看见台下的听众听胡佳演讲而泪流满面的画面。我在大讲堂演讲之前,曾子墨还把窦文涛捐的一千元托我转交给胡佳。
    
    我梦见了胡佳,我只能像《思旧赋》那样开始即结束,我不能像鲁迅那样写他的微笑,隔世的春天,刘和珍君,龙华的桃花……我想起两年前写的诗——
    
    你是离开了。你是成人的辛劳、悔疚
    
    所不能拥有的完整,你是圣贤心里
    
    最高的完成,你的微笑是最终的。
    
    什么时候胡佳能够回来呢?我没有参加他和金燕的婚礼,我还欠他们一笔债呢。

赛宗寺案

赛宗寺案

 

阿旺顿珠,1965年出生于青海省安多地区。1985年进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赛宗寺修读佛学理论,毕业后成为该寺庙的上师。他于2002年6月遭逮捕,2005年6月11日获释。阿旺顿珠至今仍然不能回赛宗寺。现与家人居住于安多。

格桑顿珠,1960年出生青海省安多地区。他于1980年进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赛宗寺修读佛学理论,当他修读完所有的课程,仍继续留在该寺庙担当11门课程的高级佛理教师。格桑于2002年6月被逮捕,2005年6月11日释放。现与家人居住在安多,但仍被禁止回去赛宗寺。

格西扎西坚参,1964年出生青海省安多地区。1986年到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赛宗寺出家。同年进图森云丹佛学院进修佛学,在他完成所有的佛学课程后,格西扎西坚参开始编辑《日月光泽》杂志,该杂志被认为涉及抨击中国政府内容。格西扎西坚参于2005年1月16日被拘捕,刑期至2008年1月。

楚群佩杰,1967年出生于青海省安多地区。他自小进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赛宗寺学习,他修读完课程,楚群成为喇嘛殿里的寺庙杂志编辑。他于2005年1月16日遭到拘捕,刑期至2007年1月。

洛桑达杰,1968年出生于青海省安多地区。他自小进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赛宗寺学习。他是一个天才唐卡画家,又是西藏文学与占星学的奇才。他自创编撰了一套新的占星历法。2002年被中国政府拘押了1个月。2004年成为负责赛宗寺的杂志副编辑,洛桑达杰于2005年1月16日被拘捕,刑期至2007年1月。

赞普加措,1979年出生于青海省安多地区。16岁进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赛宗寺修读佛理。他在兄格桑顿珠门下完成所有的佛理课程,并成为班上的班长。2004年,他是该寺庙的杂志编辑之一,于2005年1月16日被捕,刑期至2008年1月。

图桑赞登,1973年出生于青海省安多地区。1990年进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赛宗寺学习。他在叔叔格西扎西坚参门下修读完佛理课程。在这期间,他还学习梵文、作为西藏著名学者PANG LOTSA WA的继承人学习藏语写作,以及在寺庙里教习书法。图桑赞登于2002年第一次入狱,被拘押2个月并罚款3000元人民币。2004年成为该寺庙杂志副编。于2005年1月16日被拘捕,刑期至2008年1月。

(井蛙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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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云飞:骂声娘希匹

 毛润之的语录发行量,据说堪比《圣经》,可谓让他另外一种意义上中饱私囊,提供一个与众不同的雅窃的名声。与如今这帮明火执仗的抢劫的执政集团相比,他似乎要不那么露骨一点,但窃取和掠夺他人利益的行径,是先天决定的。说“先天”,是因为共党集团建立的所谓社会主义社会,天然的便是以掠夺别人的利益开始,伴随无所不用其极的奴役手段,来巩固其巧取豪夺得来的不义之财。毛润之的语录堪比《圣经》的发行数量,但毛语录的发行数量,是用各种名义公款购买来进行发放的,即花纳税人的钱购买。这就是说,你现在如果还被强迫学习邓理论,江三表,胡讲话,那么就是在花自己的把自己变成一个十足的瓜娃子,是典型的被别人卖了,还帮着别人数钱。当然这其间最大的被奴役者,便是始终处于利益分配边缘的老百姓。
 余生也晚,蒋中正的语录记不着几条,因着成王败寇的原因,漫画式的“娘希匹”成了蒋去台后在大陆留下的惟一遗产。颇为吊诡的是,这声没有教养的“娘希匹”脏话,拿来骂当今执政者的贪婪是再好也没有了。昨晚继续看齐鸿一个小众的《城逝记忆》讲座,看成都市当政者的一些不堪的作为,看李拆城(成都市目下的当政者名李春城,老百姓如此称呼他)们的畸形政绩,看到大批的成都味道急剧消失,你分明感到自己正和这座城市一起经历前所未有的疼痛,内心的难过,无以名状。
 中国传统意义上的领导,都是以管制奴役人,给人穿小鞋,把下属当作自己夜壶的狗娘养的人,所以鄙人在敝单位包括所有社会生活中的一句口头禅便是:得罪人是我的工作,修理领导是我的娱乐。领导不是拿来尊敬的,因为他们大多不值得尊敬。同理,政府不是拿来供着的,用美国学者和民众的说法便是,政府天生有一种胡来的邪恶倾向,用我的说法便是,天下恶行,政府做得真可谓全家死绝。
 因着蒋中正先生的“国学“——“娘希匹”,想起八九时我赠送敝单位领导的“不对”(从对联的技巧说当然不对)之对(从内容上说,真是非常对):上联是“比根中指姆”,下联是“骂声娘希匹”,横批:“向领导致敬”。刚好看了乱拆迁的成都市政府的恶行,骂了他们的“娘希匹”,想起被自家豢养的狄更斯(政府也是纳税人豢养的,请注意这一事实,政府是从来没有能力养民众的,那种所谓拿共产党的钱骂共产党的奴才说法和想法,除了让人想起你进水的猪脑子以外,实在别无馈赠)痛咬,同时常被自己所养的政府无所不其极的伤害,那么就让我对政府“骂声娘希匹”,对狄更斯“比根中指姆”吧。这图片是“城逝记忆”的齐鸿拍摄的,他所拍的我与狄更斯的照片,因太大而无法上传,甚是遗憾。权且上传一张“比根食指姆” ,以表达我对政府和狄更斯走样(因为不是比的中指,不够原教旨,很对不起政府和我家狄更斯,因为不够正宗)的敬意吧。

鄙人在美国科学史家科恩签名照前,举着伤痛的食指,向我的政府和我的狗狗狄更斯,致以走样的“比根食指姆”的敬意。齐鸿摄。

李大苗:“公正至上”是人人瞎眼都会的神聊

杜甫,之所以留名,就是他老人家讲究“公正”。以诗来论,大约只有“诗言志”可以用作评论其文学造诣,抒发天下不平的感怀。“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也不过是自己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时自冷所叹。能把公道入诗且隽永传唱,杜工部当为天下第一,也是历史第一。不像屈原只哭亡国之悲亡朝之怨,缺少天下感,也缺少万民同乐的瞭望。草堂,当经受不了风雨千年,如今还能矗立在心目中。没有关于“公正至上”的流连,谁还可能一返再返呢。可见“公正至上”并非令人当今才忡忡惦念。

“公正至上”,当下简直是用来美容的鼻烟壶,可以把玩得很呐。如果回头看历史,历代王朝有否公正呢?可是作为匾额,这样的标语何尝不挂在威权头顶上“至上”呢?这等连皇帝都会拉闲篇的话头,可供天子使用,也可守放在上帝那招牌,可以让冤死鬼生生不息,也可以让朕们辈辈相传。即使那位“先行者”孙中山,“天下为公”的条幅历史地挂在地标上,可还是揪心地让效忠者按手印做宣誓么!时人和后人都明眼看出袁世凯称帝为着二代三代地专权,可他老人家不也是虚怀若谷地搞民意办公推么!

睁大眉毛都能看出来的事理,画上深沉的眼影,就能把瞳孔搞明白了?即使不谈千百年来是否共识出来“公正”,或者说搞清楚什么叫做“公正”,就说如何实现“公正”,或者说是否加工公正的一套金刚钻,我的怀疑都还要估计估计。比如,就杜爷抑扬顿挫的排词,全天下人再努力睡上个千多年,醒来看到的,就算没有嫔妃陪同,也可“陪同的还有……”吧。倘若能追随李白李爷“万寿无疆”地“永远健康”,或者陪酒、陪叹、陪怒地与白先生逛乐府,大概不会“千呼百唤”呐,一伸手,杜爷就把那小妞抓下来了嘛!

杜爷当然很知道自己的才华,否则他老人家一定替别人免费写状子,当然或者练一身木工的匠气做房地产慈善商啦。杜爷的本事在于“知其然”不必“知其所以然”,所以中国的历史还是停留了那么久。另一个悲怆就是马克思,据说他发现了“所以然”,可还是没找到何以不“然”,于是资本主义又高歌猛进地发展了一百五十多年。历史很沉痛呀,可能痛得很痉挛,当然,也可以觉得痛得很思想,甚至觉得能痛得很诗篇,浩浩荡荡、洋洋洒洒。及至如今,还以为自己是一个浓缩的毛主席,尺寸没那么魁梧,却袖珍得更精华。

以秦香莲为例,继承下来的“公正”是包老汉的黑脸,传诵戏剧化的讴歌。于是满天下的良民就真情告白地吆喝奸佞们“回家种白薯”,其实,稍许懂得些人类文明史的就知道,“白薯”那玩意和芝麻官时代有差距,咱家还在大明的时候,白薯还是番货呢,是葡萄牙人正在投机倒把的海外精品。那玩意,没准还真是给皇上送来的贡物,带着印第安人民干渴情谊地不远万里来到天朝呐。太监不好包公好,这是皇上版的历史逻辑。倘若自己受了非分之冤屈,大抵上不去想到搞个律师公开辩护的什么制度,惦着是后来送上个万民伞。

今年我看到一个最生动的故事,这里改编地说:老鼠们觉得那猫来得最不公平,可老鼠毕竟还有用脚投票的权利且还不要办理暂住证,于是开会商量如何治理那别管黑猫白猫那专门逮老鼠的猫。会议的结论是如果给猫拴个嘹亮的警笛。这样出逃的起点就公平了,然后出逃的结果也就公平啦。表决的决议写道:“受到伤害的广大老鼠对于社会公正的需要要求每个老鼠对规则的遵守都以他鼠的遵守为条件,而这种条件又逻辑地导向一个社会基本制度安排的公共决策的合法性”。

仿佛前面的援引,现在的事情就是“因此,只有给猫安上警笛的逻辑才能为平等与自由的价值提供一个重要的实现途径而不致使它们成为伪问题”。何等敏锐和透彻的论断呀!对比起来,那个杜爷才让人气绝呐吧,是不是?恶少为非,他老人家盼望“安得广厦千万间”,也就是“居者有其屋”,这社会主义还没努力完呢。还是老鼠的智商可以急转弯,要猫带副软手铐,不去呻吟个“安得鼠穴千万窝,大庇天下悲俱欢颜”。看起来,按照时尚台词,这总算搞笑一个忽悠吧。

又想起去年见到的一个优秀论断,还是改编地说:“猫是剽窃名分的老鼠”。如果有心再编排的话,如今慷慨志士大约就是有炼丹资质的杜甫。其实呢,或者让每一只老鼠都能注册成猫,或者吊销每一只猫的执照,即使这样,未来能统统称为“老鼠”,其实也还会有“小鼠”,或者生长在庄稼地里的叫做“田鼠”,跃动在林间的要叫做“松鼠”,不是么?至少在中国,在今天的中国,“权利至上”要比“公正至上”来得更真切,“权利至上”是国家政治的基础和建设,而“公正至上”不过是个噱头,包括对权力善良的期盼和追求。

崔卫平:公民参与和社会正义———徐贲访谈

作者:崔卫平    徐贲,曾任教于苏州大学外文系,现任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英文系教授。著作包括SituationalTensionsofCritic-Intellectuals(1992)、DisenchantedDemocracy(1999)、《走向后现代和后殖民》(1996)、《文化批评往何处去》(1998)和《知识分子和公共政治》(即将出版)。

  ①权力与权利

  崔:您是英文教授,在英文中,权力(power)和权利(rights)这两个词的发音不同,含义则相去更远。但在中文中,它们的发音完全相同,有人不免将它们混淆起来。能谈谈这两个词的区别吗?

  徐:我是学文学的,比较注重思想与经验的关系。我觉得,学者们谈的往往是“权力”和“权利”应当是什么,而老百性说得更多的往往是“权力”和“权利”现在是什么样子。例如,普通人说起“权力”,就会想起“指示”、“命令”、“训斥”、“穿小鞋”或者吆五喝六的“领导”。至于一个人怎么拥有权力,人们又会想到“靠山”、“提拔”、“官场”、“拍马奉承”、“讨好上级”等等。这些联想其实又是在回答“什么产生权力”的问题。

  崔:在这样的经验中,权力仅仅是一个支配和摆布他人的工具。而它远远不只是以这种方式存在。

  徐:要是人们生活在一个权力不能生产权力、领导不能生产领导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也就不太会有这些联想。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就比较自然会把“权力”与“公职”而不是与“官场”有关的事情发生联想。譬如“选举”、“负责”、“罢免”、“弹劾”、“引咎辞职”、“向公众道歉”等等。我在这两种不同的社会环境中都生活过,对“权力是什么”这个问题,觉得实在是找不到一个两处都适用的回答。

  崔:“权力”是一个自古以来就存在的东西,在古代,它甚至和暴力相联系;而“权利”是一个与每个人有关的现代概念,不同环境中的人们对于“权利”的理解,不至于有那样大的分别吧?

  徐:“权利是什么”这个问题似乎稍有不同。每个国家的宪法都会有一些条款明文规定哪些是每个国民可以做的事情,但同时也会规定政府权力对这些事情可以作哪些限制。当然不只是体现在宪法条文上,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与权力每一次打交道的结果,权力和权利的互相牵制和限制更可以看得出来。譬如,在我居住的旧金山地区,公共交通是个老大难问题。旧金山市长威廉·布朗访问姐妹城市上海,对上海市政的效率感触颇深。他说,我但愿自己是上海市长,说要造一条公路就可以造一条公路,说什么时候完工就什么时候完工。这位市长后来收到一些来自上海市民的电子邮件。他们说,我们倒是情愿到旧金山当市民,这样我们的住房就不会说拆就拆了。布朗市长说的是在高位者要办什么事就能办到的能力,也就是“权力”,上海市民所说的是在低位者免受权力肆意摆布的合理拒绝和法定保障,也就是“权利”。

  崔:这样说吧,“权力”可以分为“权力”和“权力欲望”,权利则可以分为“权利”和“权利意识”。而权力和权利间的相互牵制,更恰当地说,应该是权力欲望和权利意识之间的相互牵制。官员都有权力欲望,老百性则并不缺乏权利意识。在不同的环境下,权力欲望和权利意识受到的实际限制都大不相同,实现的结果也极具差异。协调这二者关系的应该就是政治和社会制度了。

  徐:是的。民主法制的公民政治制度,可以防止一些人的权力欲望,轻易转化为专断的权力;同时,它也可以帮助普通人把权利的愿望逐步实现为有保障的权利。不过,权利应当不只是“我”所理所应当可以做的事,而是“我”和所有的他人都理所应当可以做的事。权利是以确定我和他人的平等身份开始的。权利也是同等身份者之间平等的标志。

  崔:在一些人的意识中,权利仅仅是我个人所拥有的某些东西。实际上,在这背后起支撑的和更重要的,是人人平等的意识。就像你曾经在文章中引用阿克顿所说的:“我至少和你一样强,因此我至少应当得到你所得到的。”在平等的意义上,人所拥有的,我也应当拥有。

  徐:人人平等还是一个比较空泛的概念,在不同的人群中,平等的含义是不一样的。我觉得,在当今的现代社会群体中,“公民”这个身份最为重要。

  ②公民和公众生活

  崔:为什么“公民”比“个人”是一种更重要的现代社会群体成员身份呢?          徐:首先,公民比较能体现现代社会的民主法制性质。我说的是“法制”,不是“法治”,因为民主是一种制度,不是统治手段。我所说的公民主要是指citizenship。在汉语中,不容易分辨citizen和citizenship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后面这个词有时不得不翻译成“公民性”或“公民身份”,显得相当别扭。citizen是一种形式身份,任何一个国民,有一本护照或者一张身份证就算是有了某国公民的身份。但是citizenship却不同,它是一种法权身份,也就是说,一个人只有当他拥有并能自由行使民主公民政治的最高法律(宪法)所赋予他的全部权利时,他才算具有citizenship。公民的这种身份也就是他的法权身份。

  崔:这几天我看到媒体上报道一个民工,为了追还120元钱的工钱,他打官司用了1000块钱,但是由此他便成了追还工钱的专家,开始帮助其他的人们追要自己的劳动报酬。对这样的人我就很佩服。他知道用诉诸法律的方式保护自己,恰如其分地运用自己的公民身份。

  徐:公民社会制度是建立在法制而不是道德之上的。人们常常把“人”当作一种道德存在,所谓的“活得像人”,“活得不像人”,和我一样的是人,和我不一样的是妖孽,等等。我们过去常常把“人”当作一个泛道德群体。我们所熟悉的各种人道主义、人性论和“人啊人”的说法,都是在公民权利缺少保障的情况下发出的道德呻吟。

  崔:而我们的道德经常被理解为“道德高度”、“道德境界”,最终被上升到某种道德身份的优越感。如果将平等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到道德层面上,所得出的结论是,人在道德上也是平等的,一个人不管作出何种选择,是经商还是做学问、当官,并无道德身份上的高低之分。每个人都可以从他自己的角度来选择他认为是有意义的人生。还是回到公民身份的问题上来吧。看来,公民不是“自动地”成为公民,是要付出努力的。

  徐:公民的第二个意义是积极的“做公民”,而不是消极的“是公民”。做公民就是参与公众事务,通过理性、自由、公开的交际,同别人一起形成和讨论共同关心的重要社会问题。显然,每一个公民都不可能关心所有的公众问题。关心不同问题的公民会形成一个个范围可大可小的公众。这是公民和民众的根本区别。我们可以说,没有参与便没有公民。

  崔:换句话说,公民身份是在公众生活中体现出来的,公众空间的存在,尤其是公共讨论的空间,从另一方面保证了公民的身份。反过来,在不存在公共讨论的地方,便不存在公民身份。这比个人维权要进一步了。能否举例谈谈你所说的公共讨论的空间?

  徐:前一阵子大家讨论SARS,讨论刘涌案讨论孙大午事件,讨论电影《英雄》,形成了一个一个不同的问题公众,这里就有可贵公民参与。当然,在SARS问题上参与不只是戴口罩、勤洗手、不吃野味,而是参与讨论病情扩散的原因,公共卫生(防疫)系统的完善与否,政府官员和媒体所要承担的责任,发生错误后如何修复公共形象,等等。这样的公民参与往往会和某些权力人物发生矛盾,因而受到压制,所以才特别有强调公民权利的需要。

  崔:我记得SARS事件后,《书城》刊登了你的一篇文章《修复公共形象的策略》,你在文章中特别提到了报纸在读者中的信誉问题,是不是和你所说的SARS问题公众有关?

  徐:并不尽然。其实,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媒体的公众性问题和政府为过去的错误道歉以修复公共形象,这些都在国外有不少研究讨论。可见是其他社会中也有的普遍性问题。我对这些问题感兴趣当然还是与自己的生活经验有关,我在那篇文章中也提到了。形成公众或公众空间是有随机偶然性和不可预测性的,问题是民众愿意不愿意,被不被允许随时将之形成与他们生活世界的社会问题。 

     崔:分享对于某个问题的看法,就会形成一个小小的问题公众。实际上人们总是有看法的,只是需要允许这些看法得以“面世”的公共空间。能够公开讨论的问题,经受不同人的质询,听取不同人的意见,才有可能使得问题朝向健康的方向获得解决。你这样看待公众和公众空间,是不是会忽略和降低那些体制性公众空间的作用呢,如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学校、博物馆,等等?

  徐:是会有这个问题,但是除非这些体制性空间允许自由地产生公众关心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有不同意见的自由讨论,它们的公众空间性质并不会自动存在。没有公众讨论的体制空间,怎么能称作为公共空间呢?正因为如此,现在出现了一些“虚设公众空间”,如网络。但这些虚拟空间都存在不少问题,离成熟的理性公众空间还有相当距离。

  崔:怎样才算是成熟的理性公众空间?

  徐:理性的公共空间至少应具备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发表意见者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这本身就是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的公共行为;第二,发表的意见应以说理来服人,必须遵守起码的说理规范,不人身攻击,不揣测对方的不良动机,不故意曲解别人的意思,等等;第三,发表意见者可以改变立场,但必须公开说明自己改变立场的理由,否则就成了出尔反尔。现有的网络讨论往往是匿名的,一个人可以用好几个化名,讨论中的语言暴力和故意扭曲现象比比皆是,更不要说为自己改变立场公开说明理由了。这些都说明与公民社会相称的公民行为在我们这里还处在学习和训练的阶段。  ———徐贲访谈

  ③公共伦理和社会正义

  崔:网络上出现的那些讨论,也可以看作小型公共空间的预演。尽管有许多不成熟、非理性的因素,但毕竟是朝向这个方向在努力,参与讨论的人们在积累一些原始的“公共生活经验”。需要的是经常回顾和反省这些经验,提高其中的公民素质。

  徐:“素质”的提法存在着危险,素质更多的是一种个人素质,会把问题导向个人的领域(私领域),从提高个人素质的角度来考虑解决问题。在某些情况下,这几乎是南辕北辙的事情。譬如说,有呼吁提高全民道德素质,似乎每个人有了道德操守,各行各业就能杜绝腐败,变得干净健康。这里就有一个混淆公共行为和私人行为、公共伦理和私人伦理的问题。

  崔:的确,区分公共伦理和私人伦理,是进入现代社会的一大门槛。               徐   :从公共生活、公共伦理的角度来看,需要把一些腐败行为先确定为公共行为,然后再以公共伦理标准来加以分析和批评。这样的批评就不只是消极的反腐败,而是积极地提倡社会正义了。

  崔:愿闻其详。您说的“社会正义”指的什么? 

 徐:大致来说,社会正义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个是惩罚性正义,它关系到法制秩序。第二个是分配正义,它关系到物质和荣誉的分配和赏罚。第三个关系到战争的正义性和非正义性。我们也可以把社会正义就看成是分配正义,因为战争是极特殊的情形,而惩罚性正义处置罪和错,其实也是一种赏罚形式。正义与道德有关,但是,正义所涉及的不是个人道德,甚至也不是集体道德。正义涉及的是社会制度、政治体制和政府组织的正当性,也就是社会秩序。与道德相比,正义与权力的关系更为密切。人们在对政治体制和社会制度作道义判断时,关注的主要是这个体制或制度如何对待身处其中的个人,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体制或制度能否公正地对待所有的人。如果能,那么这个体制或制度就是正义的,即具有正当性,否则便不正义。

  崔:对于社会制度进行伦理评价,这是“社会正义”的关键。但公平地对待一切人,至少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公平的身份,另一个是公平的分配,分配的公平原则。

  徐:是的。正义体现为社会不同生活领域中关于不同物品的正当分配原则。正和社会是多元的一样,正义也是多元的,每个社会领域都有它自己的特定分配物品,确定什么是某领域中的这种特殊物品,也就是确立对这物品的分配原则,即分配正义。体现分配正义在于,维护社会不同领域之间的区分和各领域的独立,以防止一些领域对另一些领域的“宰制”。

  崔:能否对我们的读者说得更具体一些?

  徐:例如,如果我们把医疗保健领域中的特殊物品认作“健康”,那么它的分配原则就是“需要”,因为健康是每个人的基本需要。得了病需要治疗,有钱没钱都得治。这就是领域分配物品包含分配原则的意思。如果金钱和商品的自由交换原则进入了医疗保健领域,把医疗当作“商品”,有钱的治病,没钱的等死,或者有钱的小病大治,没钱的大病小治,那么有钱人在金钱商品领域中的优势就理所当然地转化为医疗保健领域中优势,这就形成了一个领域对另一个领域的宰制,破坏了另一个领域中应有的分配正义。

  崔:这不是有点“按需分配”的意思吗?

  徐:这里的需要是很具体的,那就是,有病需要治,不然就活不成。笼统地谈按需分配有很多问题。首先是,谁来规定什么是需要?由国家政权规定需要,这是一种专制式规定。政府采取专业精英的建言而规定基本福利标准,这是一种父权式规定。将需要完全货币化,让人人根据自己对需要的理解来满足它,这是金钱支配一切的规定。公民社会必须在经常性的自由讨论中不断检查和发展对基本需要的共同认识。

  崔:是的,说“按需分配”首先得知道什么是需要。

  徐:需要和“欲望”及“满足”联系在一起。说需要离不开“正当需要”。有的人住20平方就满足了,有的人要住200平方。按谁的需要才算按需分配呢?得到同一件东西,不同的人由此满足的需要并不相同。譬如,上大学,爱念书的满足了求知的需要,不爱念书的也可以满足混文凭找工作或者知识化升官的需要。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些需要都是正当的,那么社会得按哪一种需要来分配呢?所以,不同的领域并不可能,也不应当都以需要为分配原则。例如,金钱和商品领域中的分配原则是自由交换,教育领域中初中等教育的是平等,高等教育中的是受惠能力,等等。每个具体领域中的分配都不可能做到按它自己标准所设置的绝对公正,总有一些人会比其他一些人更受惠于现有的分配标准。但是,由于每个人都不只活动于单一领域,都必然涉及多种不同领域,所以,只要严格保持不同领域之间的界限,不让一个领域中的优势转化为其他领域中的优势,那么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一些领域中受损,而在另一些领域中受惠,以形成一种有得有失、在不平等中最终取得“复合平等”的结果。因此,正义的关键在于维护社会不同领域之间的区分和各领域的独立,以防止一些领域对另一些领域的“宰制”。  崔:说到底,这是防止某一种优势成为绝对优势,成为主宰整个社会的力量,不管是金钱还是权力。

  徐:它的现实作用是防止现有的差距进一步扩大,防止本不完善的公共领域沦落为赤裸裸的不道德场所而已。正如商品经济领域可以蜕变一样,公职领域可以蜕变为“官场”,司法领域可以蜕变为“衙门”,教育领域可以蜕变为“学店”,公共舆论领域可以蜕变为“一言堂”,等等。伸张社会正义可以从识别现实社会中各种因外力宰制而恶性变质的领域开始。当然,不能以此为结束。  崔:此话怎讲?

  徐:在这些恶性变质的领域中,人们所痛恨的腐败现象,是他们不要的坏东西。但是,去了坏的,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代之以尽可能好的。而社会正义追求的正是尽可能好的。就以高等教育来说吧,即便学校不是唯利是图的学店,教育领域也未必就有了尽量好的正义。独立的教育领域中,高考录取可以做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凭“真才实学”择优录取。社会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这样录取学生有它的正义性,因为以有效投资为原则录取学生,要比讲出身、论成分、靠家庭、凭金钱来得合理。但是,这就已经是尽量好的社会正义了吗?这已经是公平和公正录取了吗?不见得。因为不同考生并不是在家庭条件、就学环境等同一起点进行公平竞争。更何况,谁来决定什么是真才实学?现在考的那些科目,那么个考法,就真能判出谁有真才实学?社会并不认可和奖励一切才能,而只是认可和奖励那些与它现有的社会环境相一致的才能。不要忘记,乖巧恭顺、八面玲珑、察言观色、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都可以说是一种“才能”。社会是否应当承认和奖赏这些才能,这本身就需要在公民社会中不断讨论和共同认定。这个问题不仅与录取学生有关,也与聘请教授、录用公职人员、选择和提拔官员等等有关。可见,社会正义的内容远不止反腐败,它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未来发展,因此需要全体公民来共同参与和关心。

  崔:如此看来,实现社会正义是一个漫长、复杂的道路。但除非从今天开始做起来,运用公共空间让更多的人参与讨论和协商,否则别无他途。

关于米洛舍维奇:我如何学会看真相

正在海牙国际法庭接受审判的前南斯拉夫总统米洛舍维奇突然在关押中去世了,直到目前,还不能得知进一步的信息,到底是疾病突发还是自杀、他杀?虽然媒体上的说法是疾病突发导致身亡,但如此重要身份的在押人、如此重大的政治影响,怎么会如此轻易地看着他死掉呢?当时的看守们就没有注意么?而从媒体的口吻上分析,对米氏死亡真相,也是小心翼翼地给与报道的,并没有更加有力的证据来认定他是疾病突发死亡的。

在整个90年代,米洛舍维奇是远在万里之外的中国人所耳熟能详的名字,无论是报纸还是电视、广播,每到国际新闻报道,就常常听到他的名字;特别是后来爆发了北约组织对南联盟的军事行动,米洛舍维奇又成了“敢于以弱对强、抗击国际强权”的象征。他的死,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多的人关注并评论,是可以理解的。也是这个原因所导致,我之所以知道他并在后来努力探究真相,正是这种“中国米氏热”之发酵后的结果了。

但是,谁能知道呢,我却对米洛舍维奇抱有很深感谢之情的。这是因为,正是通过对他引发的新闻抱有了强烈的真相了解之兴趣,才在互联网的条件下看到了如果没有互联网我本不可能看到的东东,才知道了国内媒体对境外新闻的报道究竟是个什么货色,才知道了米洛舍维奇原来干过种族屠杀这样可怕的事情,才初步懂得了如何了解真相的。

这真是个荒诞:正是因为知道了他的罪行,我才感谢他的。

其实,准确地说,我开始大量了解米洛舍维奇及其引发的新闻内幕之真相,是在我国驻南联盟大使馆被炸之后,也正是通过这个事件,我才对所谓的政治引发兴趣的,为此,我还写过一篇文章《我做愤青的感受》,来深入剖析自己如何通过对驻南使馆被炸真相的了解,才转变了自己的观念的。而对此的了解,却正是通过互联网才做到的,也因此说,正是互联网改变了我的。

要深入剖析南联盟民族问题并给与结论是困难的,这个历史上就颇多民族争端的区域,因为民族问题,爆发过多次的战争,甚至曾经引发过世界大战,所以,才被称为“欧洲的火药桶”。因为历史问题的久远,沉积问题的繁多,谁是谁非,谁能一言以蔽之?所以,在此问题上轻易给出结论的人,差不多就是盲目的人。但是,即使如此复杂,“寻求和平就是正义”,这没有问题,当然该支持;可问题恰恰是:寻求和平的手段该是个什么样子的呢?对这些手段,该如何评价呢?这些手段,到底是寻求和平,还是破坏了和平,甚至,犯下了沉重的罪孽?

正是因为这个,我才懂得了如何看真相的。

大家知道,在北约轰炸南联盟之前,南联盟的民族问题就已经十分棘手,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里,我们对此区域真相的了解,只能——也仅仅只能通过国内媒体比如央视、新华社、参考消息、瞭望周刊什么的上面的国际报道;在这些报道里,谁曾经看到过后来有了互联网之后,才能看到的“米洛舍维奇被指控在1991年~1995年的克罗地亚战争中,1992年~1995年的波斯尼亚战争中,以及1998年~1999年的科索沃战争中犯下了战争罪和违反人性罪,尤其被指控在导致20多万人丧生的波斯尼亚战争中犯了种族屠杀罪,根据法庭指控,米洛舍维奇共犯下的罪行有66项”之些许真相?

换句话说,境内媒体没有对海牙国际法庭如今对米氏指控之罪行情况的真实客观报道。在境内媒体上,你当年看不到这个区域内军队(主要是治安部队)对平民大量屠杀的报道,你看不到那些坦克、装甲车冲进小小的村子里大量杀人的图片,你看不到被大量发掘出来的妇女、老人和孩子的尸体。

也就是,你看到的那些报道,都仅仅只是一面;而且,极有可能是被有意遮掩的一面,甚至是人为弄出来的用来迷惑你的一面。

正是对这个真相的了解过程,我才得以破解了这个魔咒的。我才知道,该如何自己去了解真相,该如何相信媒体,该如何相信自己的。实际上说,关于南联盟种族问题的看法,我并不能给与你答案,我从来不敢轻易对这类的复杂问题给与什么答案的,但是,我可以负责地告诉你的只能是:我真的看到了你在境内媒体上看不到的东西,而且数量之大,足够让你触目惊心。

为什么我们的媒体不报道这些呢?我不知道。但是,我却知道这样一个事实:我们的媒体对此问题的报道绝对不客观,正因为如此做法,我才扔掉了对传统媒体的信赖的。

即使我们用最笨蛋的方法,也能轻易地得到一个答案:海牙国际法庭是谁设立的?答曰:联合国;联合国的东东要这么公开地审判一个国家的前总统,会不会在没有一点证据的前提下乱来?答曰:不可能。至少,我们没有发现我们政府对这个法庭的这个行为做出过什么“正义的做法”来,比如,我们不仅可以抗议,甚至应该抵制,或者在联合国那样的地方,拿出来证据,来推翻海牙国际法庭的乱来。毕竟,我们是常任理事国,是有这个责任的。但是,我们的政府并没有那么做,其实等于默认了海牙国际法庭对米氏的审判,这不就说明了就是我们的政府,恐怕也知道了“海牙国际法庭并不是没有根据的乱来”这个事实?

原来,海牙国际法庭只不过在审判他的屠杀平民的行为;原来,我们不了解的正是这些东东;原来,我们就是根据最简单的逻辑判断,也知道米氏被审判,肯定是有事实依据的。

关于米氏当年的做法究竟对南联盟的统一和和平有没有贡献,我无法给你一个判断;但是,我可以告诉你的是,这个人对当年南联盟境内发生的军队对平民的屠杀负有责任,而这个“军队对平民的屠杀”事实,正是你所不了解的,因为你在境内媒体上看不到;我不管什么主权和霸权什么的,我只知道,哪个国家的军队杀了平民,就是罪行,就应该受到审判,就要对责任人绳之以法。

如此而已。

王朔在美国:相比之下,我显得粗鄙

美国是物质很丰富的国家,而且丰富到大家都很糜烂的程度。因为我小时候一直处于物质生活很贫乏的年代,我很希望能够糜烂一下,之后再精神空虚。因为从小就精神空虚说穿了是很没意思的事情。

  
那时候我记得我们家有一些美国兵用过的勺子,上面写着“美国陆军”和“USA”。我妈妈去抗美援朝打过仗,这东西是她带回来的。

  
那些勺子质量非常好,都用的是非常好的钢,直到我女儿小的时候我们还曾经用这些勺子喂过好。而且,我母亲也曾经给我讲当年和美国人打仗的事情,讲自己吃美国罐头的感觉,这就给我一个“美国兵吃得特好”的印象。

  
我去美国的确切年份是97年,去了半年我就回来了。我是因为要在纽约出书,因此得到了美国方面的邀请。别外,当时我手头还握有一个斯坦福大学的邀请,我结果没好意思去大学,我觉得我也不配,因此我就到纽约把书出了,出的是英文版。至于斯坦福,我就没去。

  
去了美国之后我就决定在那里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去了纽约、洛杉矶、旧金山、芝加哥和美国一些乱七八糟的城市,就是为了走走看看,这么做其实也就是为了将来能堵人家的嘴,你想想看是不是这个道理:别人一说起哪儿哪儿,你说你去过,人家不会跟你多罗嗦了。

  
在美国,我在纽约和洛杉矶呆的时间比较长,觉得这两个城市很不一样。
  
洛杉矶这个城市真的让我大吃一惊。在洛杉矶,除了一些特别的、专门接待亚洲人的色情场所之外,那里一到晚上天黑了之后,什么娱乐也没有,有时候我去一些美国内地城市,到了晚上八点多钟进城就找不到地方吃饭了,因为大家都睡觉了。

  
而且美国人非常规矩,社会上非常井井有条,执法也很严,在国内我们都被人骂惯了,觉得人和人之间就应该互相不友好,可是我到美国之后觉得在那里真是好到得老对周围人说“谢谢”了,因为我在美国遇到的很多情况是你去找人办事,人家还对你极为客气。但是我非常不喜欢美国人爱在路上跟陌生人打招呼这一条,因为我英语不好,他们一跟我打招呼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样一来,让我显得挺无理的。

  
我作为一个外国人在那里也有安全感,原来我觉得美国的犯罪率很高,但其实那种犯罪率不太能侵害到你,纽约的地铁让人形容成罪恶之渊,一开始我到那里都不敢坐地铁,老是坐出租车。后来我晚上坐了一下地铁,觉得挺好的,而且我觉得自己在那里呆着别人还挺害怕我的,可能他们把我当成越南人了,这使得我大有安全感。我遇到的别外一件事情更能说明问题:有一天,我在曼哈顿世界贸易中心那里独自一人行走,那里的办公区,一到晚上就没人了。我看见对面有一个黑人走了过来,我有些心慌,但没想到他似乎也非常害怕我,我们两人隔着两个街口他就绕着走了,我当时正担心如果让我绕,我怕我会被绕丢了,想不到他先绕了。

  
在美国生活,我可以说没有遇到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如果非要解释这个现象我只有用“理想社会”来做出说明,这个国家非常适合小市民生活,假如你不是一个有追求的人,你只想过一份踏实日子,你只想“我不侵犯别人,别人也别侵犯我”,那么美国是最好的地方。

  
而且,那里的社会相对来讲是最公平的,公平到有时候你都不好意思的地步。比如,我在那里看到这样的一个报道,说是加州的纳税家庭每年要负担非法移民一千多美元,比如负担他们的子女教育等等方面的开销,这事要是搁在别处,谁干呀?

  
美国确实让人开眼界。过去的我等于是一个井底之蛙,起码对古典的东西方艺术了解得不太充分,我在美国的那些日子里整天东看西看,主要是想受些教育,我过去一直认为中国古代没什么文化,没什么文明,起码在雕塑和绘画上是这样,但是在美国的博物馆里看了一些中国以前的东西,一下子把我过去的想法打破了,我觉得那些东西还不错,和希腊的东西摆在一起比也不算太寒碜。

  
在中国,我不太能够见到这些东西。偶尔见到一些张大千或者齐白石的画,但我认为那些东西不是很地道。
  
说来说去,我在美国也没有做什么事情,我如果是一个画家或者是音乐家,我也许在创作上出现不了障碍。纽约那个地方有十几万诗人、十几万音乐家、十几万作家、十几万演员,也就是说有几十万艺术家群居在一起,之所以聚集在那里是因为那里对人没有压迫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所有东西都是可能被艺术化的。到美国之后我才知道什么是精神上的彻底自[和]由,但是我归根结底是一个写中文小说的,是依赖文字吃饭的这样的人呆在美国会有点麻烦。

  
美国的中文是一个非常杂的东西,是被台湾国语化了的中文。我倒是在那里曾经想过写一个比较长的东西,反正在那里住着也没人来打扰你,谁未经准许进了你家家门你不是都可以对他开枪吗?但是如果我在那里不看中文的东西,我的中文本身就不活跃,慢慢地,中文水平就会下降;但如果我看中文的东西,那里那些非常杂的台湾中文就会慢慢地让我的语言背景做出改变,这样,我写出来的东西让中国大陆读者看起来就有隔膜感,起码会认为写的“不是我们这里的事儿”。

  
我到美国之后因为英语不行,就去和大量的中国人接触,这些人很多都是我过去在国内就认识的,或者在国内有过一面之交的,其中甚至包括了我的一失踪了的中学同学,见了这么多人,我总的感觉是这么多年没见面,中国的这些个“▲▲子”全到美国来了。

  
我觉得中国最近几年在人才问题方面有些上吐下泄,好多人都被泄在美国了。美国就好比一个大便盆,什么都接着。
  
我认识的一些作家现在也在美国生活,我个人认为他们在美国基本上都没有写出更好的东西,我感觉他们的语言和文字的能力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比如说我所认识的作家阿城,他在美国为了保持自己文字的纯洁性,在那里呆了八年也坚持不学英语,他的这个努力还算好,但是也有点过分艰辛了。而有的作家在美国干脆就干起别的事情了。

  
在另一方面,我觉得中国人到了美国之后都变好了,变得都守法了。我认识几个在国内都是坏人的人到美国生活之后都变得非常老实。我才一到美国,朋友就告诉我“你可千万别犯法,你在美国犯法算是倒了大霉了,会记你一辈子,到哪儿都跑不了”。大家都这么专门提醒我,就好像我在中国就是以犯法为生似的。我后来想,可能大家把每一个刚从大陆来的人都当成一个潜在的犯罪分子了,觉得必须叮嘱一番,我想他们其实也想要你知道,在美国犯法之后,你别想“托人帮忙”。

  
但是对我来说,作为一个写作的人,如果那么老实、那么循规蹈矩其实也不行,这是让我很畏惧的地方,在中国,一个人有时候闹得无法无天其实有助于打开思路,这个原因使得我不想过早地变成一个好人,当然,我想我老了以后还是要变成一个好人的,变成一个德高望重的人。

  
到美国后我开始明白,我这样的人在美国呆着其实非常矛盾。
  
第一,我太老,四十岁年纪的人已经不可能重新开始新生活了,假如我去美国的时候是十八岁,哪怕是二十多岁,我都可以把自己周围弄干净了,甚至可能会觉得拿中文写作都没意思了。真的,在美国也有这样的人,彻底变成一个“少数民族作家”了。但这对我来说已经不太可能了。

  
第二,我又太年轻,如果我已经六十多岁了,我反而就可以踏踏实实地在那养老了。因为美国的生活品质是有目共睹的,日子可以过得很安全,没有人来打家劫舍,也肯定没有外星人入侵,人老了可以死在自己家的床上,这一点问题一定不大。

  
当然,我也还有一些自尊心,对于我到美国生活这件事情,我一直这样比喻;你到人家家里来住就他妈够腆着脸的了,然后你再***x跟人家抢着干活,比如说抢着到餐馆打工之类的,这就不太合适了。(而且我也干不动。)从小,我家里的大人就教育我:别人的东西别吃、别人的东西别拿。

  
在美国的时候,我的出版社也曾经把我介绍给《花花公子》这些杂志去写小说,我用中文写,他们翻译,与此同时,我也得到了一些写剧本一类的事情。值得一提的是对《花花公子》这类的杂志我这次也有一些新认识。我曾经从自己过去写的《玩的就是心跳》中摘了一些片段,想登在《花花公子》上,其实也就为了我的书能在美国更好地发行,但是稿子后来被对方给退了,理由是“太黄色”。他们可能忌讳里面出现了一点乱伦的关系,这样我才知道《花花公子》这样的美国杂志,其实反映的是非常严肃的人的需要和欲望,不像美国青年刊物那样有病态的东西。

  
相比之下,我显得粗鄙。  

到中国,访书去

《日本学人中国访书记》内藤湖南等著中华书局2006年2月版定价: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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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一网讯 钱婉约和宋炎辑译的《日本学人中国访书记》(简称《访书记》)收录了内藤湖南、长泽规矩也、吉川幸次郎等六位日本著名学人的二十余篇记述中国访书经历的文章,为认识近现代中日文化关系提供了一个特殊视角。由日本学者江上波夫编著的两册《东洋学的谱系》(大修馆书店1992、1994年出版)可知,日本近代东洋学的成立是以广义的中国学为基础的。上述六位日本学人中除田中庆太郎外,均列名江上波夫的两本书中。可见,《访书记》是在更具体的层面上呈现东洋学与中国文化的关系。

  “访书”一词似为内藤湖南等人所造,现在,它随着《访书记》被引入中国,意义不小。“访书”与人们习以为常的“逛书店”一词显然不同。较之于“逛”,“访”是一种认真、庄重、严肃的态度。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大概可以简化为“访书”二字。一个“访”字,在学者与书籍之间建立起新的关系,强化了“书”作为认识对象的主体性。用之于日本学者与中国书籍之间,还表明了“访书者”所持有的某种与在近代日本社会占主流地位的“脱亚入欧”观念相悖的文化价值观。

  书籍主体性的提升包含着某种新的学术可能性。在“前电子媒体”时代,书籍是最主要的文化载体。一本书的诞生、流通与被阅读并非偶然。它是出版、流通等商业行为的结果,但这种商业行为受文化因素的制约,并通过文化人的参与完成向“文化”的转换。文化人与书籍发生关联的过程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容,将这个过程作为独立的对象来研究,这些文化内容才能够被揭示出来。这个过程有可能包含着国家学术体制的参与(如内藤湖南1912年的“奉天访书”),也有可能主要是出于学者个人的学术兴趣(如武内义雄《房山记》所描述的骑驴游房山)。在文化史上,某些重要的思想、文化问题有时是由某位学者与某本书的相遇引发的。1926年7月2日午后,鲁迅在东单牌楼的东亚公司买到了安冈秀夫所著《从小说看来的中国民族性》,于是才有《马上支日记》中有关日本人的中国观以及国民性问题的讨论。安冈的书是东京聚芳阁当年四月出版的,出版三个月之后鲁迅就在北京购得,可见当时中日两国间书籍的流通状况。长泽规矩也1931年所作《中华民国书林一瞥》“北平书林”一节也写及东安市场的书店,曰∶“此地的书店,从洋装、平装到东西洋国外书等杂然并存,间或能从中挖掘到不错的外文原版书。”鲁迅的购书经历可以与此类记述相印证。

  《访书记》所录长泽规矩也和吉川幸次郎的文章都谈及在琉璃厂的购书,日本现代学人竹内好上世纪30年代留学北京的日记中也有类似记载。至于生活在北京的文化人,在琉璃厂购书的就更多。琉璃厂与现代文化发展、与中外文化交流之关系,可进行专题研究。

  田中庆太郎未能进入江上波夫的《东洋学的谱系》,大概是因为田中是书商而非学者。不过,从图书流通与文化发展的关系、中国文化在现代日本的传播过程来看,田中及其经营的文求堂的贡献也许更大。

  田中身为书商却能够批评东大、京大这些名牌大学的中国学研究者,是因为他本人学问好。这应了“学在民间”那句话。学问好,眼光高,进的书自然质量高,于是文求堂被视为“文求大学”。1923年东京大地震,文求堂毁于火灾,大量珍贵汉籍化为灰烬。东京失火中国文化遭殃,可见两国文化关系之深。灾后田中重建文求堂,调整经营方针,输入中国的白话文教科书,促进了中国新文化在日本的传播。此亦可谓与时俱进。这位田中不仅精通书籍,而且精于察人。郭沫若流亡日本期间,他欣赏郭的才能,甚至考虑过把女儿嫁给郭。可惜,文求堂在1954年关闭,现在中国的一般读者就只知道内山书店了。翻阅这本《访书记》,可知田中庆太郎不仅眼光高,而且风度甚佳,并且写得一手好字。

  了解前人的“访书”之后再来看今人的“访书”,也能从一些平淡的风景中发现意义。现代学人的求学之旅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访书”之旅。就中日两国而言,到访东京的中国学人会时常走进神保町书店街、纪伊国屋书店或者东洋文库。同样,生活在北京的外国学人也会时常在风入松、万圣书园留下身影。若干年后再有人写“访书记”,许多城市的许多书店、书店街还会成为记述对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