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俄国的无产阶级专政到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下篇4)

总结:比较、剖析、解构

    自十月革命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后,毛泽东曾称许它“改变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方向,划分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时代”。[90] 二战后世界上一度有三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这种制度下,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曾盛极一时。然而,临近20世纪末,据说能为人类带来最美好前景的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却像貌似坚固的柏林墙一样,在人民的捶击下一块块倒塌[91],相继崩解,被人民弃如鄙履。这一历史进程提出了重新评估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实践及其后果的学术任务。下面,笔者依据对无产阶级专政在俄、中的具体实践,试图从几个方面作一粗浅的评析,作为这篇长文的总结。

    (1)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前提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经以为,产生无产阶级专政的共产主义革命应当发生在“工业较发达、财富积累较多、以及生产力较高”、工人阶级比重大、建立了代议制等“相应的政治制度”的西欧北美资本主义国家,而且这种革命应当是“各文明国家的联合的行动”。[92] 这一预言从未成为现实,看来今后也很难成真。随着当今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的改变,在发达国家中白领中产阶级不断增加,而被马恩赋予资本主义“掘墓人”任务的工业无产阶级不仅人数剧减,而且生活在社会福利保障下,很难产生激进的革命要求;知识经济的发展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失去了意义;甚至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阶级”等核心范畴也受到后马克思主义、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等理论流派的质疑与解构。在日益多元的、人民享有充份民主权利的国度里,怎能期望占人口少数的工人阶级建立他们的专政?显然,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前提已经落空。

    马恩绝没有想到,无产阶级专政会首先在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资本主义不发达、曾为君主专制顽固堡垒的俄国诞生。在经济文化落后、小资产阶级人数众多的俄国,列宁提出用“专政形式的强迫手段”与“严整的组织”去镇压众多的反抗者并强制人民服从布尔什维克的一党专政,似乎是必然的结局。斯大林则进一步强化了政治上高度集权、经济上高度集中、思想文化上高度专制的制度。比俄国更落后的中国建立了专政制度后,与苏联一样也用高度专制的政治权力实行强制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并开展了文化革命。只是因两国的国情、领袖个性等差异,其方法、内容略有不同而已。列斯比较重视专家、技术、机械的作用,而毛泽东则有更浓厚的小农平均主义意识、更严重的反智主义、更强烈的唯意志论、更荒诞的乌托邦思想。结果,中国的专政实验比苏联还要荒诞:“大跃进”成了大倒退;苏联的文化革命多少还带有一点提高人民文化教育水平的使命,而在中国却成了“大革文化命”。这样的结局应验了普列汉诺夫的预言:在一个经济条件不成熟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然会导致一种新型的专制。

    (2)专政的主体与对象

    无产阶级专政的工人主体论始终是个抽象概念,在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里,专政的主体与马恩的设想完全不同。专政有独裁之意,把“民主”与“专政”两个相互对立的术语拉在一起本就荒诞。于浩成认为:“专政的意思就是一个阶级独自掌握而不同其他任何阶级分享领导权。”一个阶级实行独裁,就不可能有其他阶级的民主。让“人民”来“专政”也说不通,因为专政从来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占社会大多数的人民不可能去直接实行统治。卢梭在《民约论》里指出,多数人统治而少数人被统治是违反自然秩序的。顾准认为,所谓的“人民当家作主”起码是一种“奢望”,它“不是空洞的理想,就会沦入借民主之名实行独裁的人的拥护者之列。”[93]

    如果在建政后迅速剥夺剥削阶级的财产和社会地位,一旦这个任务完成,就象斯大林所承认的,“所有的剥削阶级都消灭了”,社会上只剩下取代无产阶级的掌握生产工具与生产资料的工人阶级和集体农庄庄员及多出身于劳动阶级并为人民服务的智力劳动者。那理论上究竟还有没有作为专政对象的反动阶级呢?如果没有反动阶级了,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是阶级压迫工具的观点,无产阶级专政、甚至国家都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专家始终难以自圆其说。苏联和中国都先后宣布过“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于是在意识形态上就陷入了“专政无对象”的困境。为了从这个理论困局中解脱出来,斯大林在1937年、毛泽东在1962年先后提出过“社会主义越发展,阶级斗争越尖锐”的论断。遵循着这样的认知,无产阶级专政为了自身的延续就必须不断地挖掘、制造被专政的对象。

    毛泽东也曾强词夺理地把犯有杀人、放火、盗窃、诈骗、流氓罪的罪犯说成是理论上的专政对象。[94] 然而,专政是针对敌对阶级的,刑事罪犯并不是一个阶级,以刑事罪犯的存在作为坚持专政的理由显然在意识形态上是荒谬的。因此,中苏论战时苏共曾嘲讽地反问中共:剥削阶级消灭了,难道能把小偷等罪犯当作专政对象吗?尽管如此,因为从马列主义出发实在无法在理论上自圆其说,所以这类的谬解始终能在官方说教中占据一席之地。[95] 苏联和中国的官方教条都说,国家的专政职能仍不能取消的原因是还有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敌对势力与敌对分子。[96] 这种说法已经脱离了阶级分析的概念,违背了马恩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概念的原本含义。

    在政治现实中,苏中两国都把批评反对现行专政制度者、要求民主的势力视为敌对力量,也都经历过阶级敌人、敌对分子越挖越多、专政对象不断扩大的阶段。最后,不可避免地会把矛头对准执政集团的成员。斯大林的“大清洗”和毛泽东的“打倒走资派”都具有异曲同工之义。尤其需要说明的是,不管共产党在意识形态上如何定义无产阶级的社会范畴[97],真正行事专政的主体从来就不是无产阶级或工人阶级,而是党组织及其领袖。在广大人民不能就政治问题自由发表意见,无权选举、监督、罢免各级政府与国家领导人的情况下,有谁会认为这些国家的各级干部是经由人民选择、代表人民在实行专政呢?在中共建国之后,唯一的一次让“最有远见、最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彻底性”的工人阶级参与专政的情形,是文革时期工宣队在毛泽东的“工人阶级领导一切”的指示下一度进驻学校,管理甚至整肃知识分子。但这只是短期局部的个案,而且工宣队其实也不过是党控制下的一个工具而已。

    从总体上看,现实中的无产阶级专政从来只是一党专政的意识形态外套。而专政的对象则实际上包含全体人民,除了居于独裁地位的最高领袖之外的政治局成员都不能免除被专政的恐惧。这种专政完全不是马恩所设想的“工人阶级的政府”,也与他们视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巴黎公社内由各工人阶级党派合作执政的实践相去甚远,倒是像恩格斯批评的布朗基主义者,即企图靠“阴谋、严格的纪律、少数人的革命毅力”来“把全部权力最严格地专制地集中在新的革命政府手中”[98]的情形。即便是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来看,无产阶级专政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也彻底歪曲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

    (3)什么样的专政

    马恩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形式虽语焉不详,但他们赞赏巴黎公社的组织原则,也有关于“完全民主的”、“自治”的“人民管理制”与“红色共和国”的模糊想法。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必须“把民主共和机构保存起来”作为社会改造的“工具”。恩格斯甚至说,“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99] 由此可见,马恩讲的专政是指无产阶级的统治,即政权的社会内容,而不是背离民主共和原则的专制,在无产阶级专政下是应当保留民主的。

    但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践者从一开始就完全背离了马恩,从这层意义上讲,列宁主义和斯大林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叛和反动。列宁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必然使民主的形式和机关发生变化”,他摈弃了民主的具体形式程序,如普选、言论、集会自由等。他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最好的政治形式不是议会制的民主共和国,而是苏维埃共和国。[100] 托洛茨基更进一步把无产阶级专政说成是“最残忍的国家形式,它要用威权干预公民生活的每一个方面”;他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政权不可能、也不要期望它不违反民主的根本原则与形式规则”。[101] 在斯大林眼里,无产阶级专政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最强有力的国家政权”[102];他主政时滥用权力、肆意破坏法制、践踏民主、剥夺人民自由,把列宁认为有历史必要性的某些暂时措施固定化、永久化,“把共产主义政治制度变为非世袭的君主制度”[103]。不幸的是,这种背叛马克思主义的恶劣制度竟在社会主义阵营内被树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样板。中共即一脉相承地坚持苏共的专政与民主观,宣称不能“学西方的议会民主、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那一套”,反对三权分立、多党制,而是仿效斯大林的专政模式、在中国建立了与苏联不分伯仲的政治制度。唯其方式略有不同:斯大林滥施“国家恐怖”,而毛泽东惯用“群众专政”。

    俄式专政受到过许多马克思主义者的批评。卢森堡认为:“民主制度并非完美无缺,但取消它们会更糟糕,因为这使群众无法参与政治生活。”这种“恐怖”的“剑的专政”[104]在斯大林时代变得更为残暴,也招致更多的批评与谴责。中共前领袖陈独秀就说过:“十月[革命]以来,轻率地把民主制和资产阶级统治一同推翻,以独裁代替了民主,民主的基本内容被推翻了,所谓‘无产阶级民主’、‘大众民主’只是一些无实际内容的空洞名词,一种门面语而已。”“如果说无级[无产阶级]民主与资级[资产阶级]民主不同,那便是完全不了解民主之基本内容(法院外无捕人杀人权,政府反对党派公开存在,思想、出版、罢工、选举之自由权利等),无级和资级是一样的。……史大林的一切罪恶,乃是无级独裁制之逻辑的发展。”他指出,若不从制度上寻出缺点,得到教训,不恢复民主制,不免还会出现“专制魔王”。[105]

    鉴于俄中等国无产阶级专政实践的结果,从七十年代起,意大利和法国等共产党纷纷与列宁主义划清界限。法共22大曾讨论过无产阶级专政问题,法共理论家E. Balibar指出:“事实上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已经损害了无产阶级专政,使它名声扫地。无产阶级专政已混同于自称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党和国家对无产阶级的专政;它在实践中以无产阶级专政来反对大众的政治民主。”G. Haddad也认为:“专政是扩大民主与自由的对立物。”[106] 这些欧洲的左翼政党强调,他们所主张的是建立民主的、自治管理的社会主义,坚持捍卫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原则,强调阶级联盟策略,从党纲中删除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有些学者甚至认为,包含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一种恐怖与权力的论述。[107] 苏东巨变终于宣告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破产。环顾全球,目前仍然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所剩无几,且多呈朝不保夕、气息奄奄之像。

    (4)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转型之间的深刻矛盾

    现存的无产阶级专政面临的问题不仅仅体现为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背离,也不仅仅是因势衰孤立而没落,还表现为其官方意识形态上的合法性正被社会现状所否定。中国改革开放后,出现了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和社会结构多元化的局面,那么,按照专政的意识形态概念,似乎就有必要镇压那些以权致富者、赶走外国投资者、剥夺他们的财产了。然而,在转型中富裕起来的企业经营者和被政府迎来的外商,不正是目前执政的共产党所支持、鼓励、保护的对象吗?当越来越多的工人的工作和生活失去了保障、沦为私营或国有企业的雇佣劳动力时,当工人的罢工面临国家机器的镇压时,工人早已被边缘化为最无助的阶层和被压迫的对象,何谈由工人阶级实行专政?

    共产党一向自称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因此赋予自己代表无产阶级实行专政的“历史地位”。姑且不论中共与工人阶级的渊源远非那么深,即就现状而言,目前党内的工人党员比例很低;即使它曾经代表过工人阶级,也不意味着会永远代表该阶级。在当前党主导的改革把工人当牺牲品的情况下,能说它还代表着工人阶级的利益吗?中国的一些意识形态专家曾搬用斯大林关于利益一致的观点来替共产党的专政辩护,说中共领导的专政“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导地位,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之上的政党制度”。但在社会存在多元利益、又出现了工人阶级对立面的资产阶级的今天,“利益一致”显然说不通。这里,社会政治现实和党的意识形态发生了尖锐冲突。

    中共也已意识到这里的尴尬,所以最近才提出了“三个代表”的说法,即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过,这个说法首先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能说“大跃进”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文革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吗?其次,这个提法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的基本观念。政党“是社会一定阶层的集团组织,代表的只是社会中部份人的利益,而不是普遍利益”。[108] 今天的中国有多种经济成份、不同的利益群体,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的共产党怎么可能同时代表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利益呢?如果共产党要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就等于承认自己蜕变成假共产党了;如果共产党不代表资产阶级及其他阶层的利益,它就应当允许有其他的政党来代表那些社会群体的利益,而没有理由实行毛泽东所说的“一个阶级专政和一党独占政府机构的制度”[109]。如果共产党并不能代表所有社会阶层的利益,而只是代表了几个甚至个别社会阶层的利益,它也不可能“维护全体人民共同的利益,协调不同的利益”。[110]

    中共统治的法统来自党在长期政治斗争中取得的实力地位及夺取政权后提出的共产主义目标。现在党实际上已失去其意识形态所规定的阶级基础,退回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准备长期停留在这一阶段,也无限期推迟其共产主义目标,其一党专政的合法性便全然丧失。同时,实行专政的党组织成员也已严重变质。各级官员中许多人入党动机严重不纯,当官发财之念在在皆是,争取入党被公然称为“捞党票”,为达此目的不择手段。即便早年入党时抱有一些理想主义的人,长期享有政治特权、经济权力和生活上的特殊待遇,也早已脱离了人民,对这些特权充满眷恋和依赖。更何况在建国后恶劣的政治环境和逆向淘汰中,往往是盲从紧跟、说假大空话的人容易得到提拔;在逐级爬升的干部里许多人已习惯于政治投机,如故意“表现积极”、伪装“艰苦朴素”、频繁用“思想汇报”或请客送礼来逢迎上司、甚至打小报告或靠整人来往上爬;近年来贪渎之风更是在党员干部中蔓延兴盛。在这样的“大气候”里,具有独立思想、正直的人格、不事逢迎、从未以权谋私、不贪不腐败、一向光明磊落的党员干部,实在少之又少,也难有立足之地。坚持依靠这样的一支党员干部队伍对民众实行专政,会出现什么样的政治社会后果是不难想象的。

    (5)绝对权力的危险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不仅把批判的矛头指向统治者的权力,也指向资本的权力。福柯肯定了这点后也指出,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权力论旨在达到统治者主体垄断占有权力,完成其正当化,并实现其最高主权的目的,因此仍是道地的主体霸权论。[111] 马恩也注意到了权力的异化,但由于他们总是以生产决定论模式将政权问题放在经济与政治的二元关系中加以分析,把权力的异化视为劳动异化的衍生物,故以为消灭了私有制就可消灭权力的异化。因而,在他们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设想中没有考虑到权力异化的危险。但所有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的实践证明:掌握绝对权力的专政政权及党和领袖的异化是无法避免的。

    罗素认为,权力欲实际上是人类无限欲望中主要的欲望之一,无论古今,权力的嗜好都是社会重大活动的重要起因。他指出,马克思主义者将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的经济权力与政客们的政治权力统统转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官员手中,肯定会造成更高度的权力垄断。在国家成为雇主,权力落入政府官员之手,社会主义对毫无权力的工人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同时,除了极少数老布尔什维克,掌握大权的革命新贵将经不起权力和财富的诱惑而堕落。因此,打破权力垄断、使权力平等化、实行社会政治的充份民主对社会主义事业不可或缺。[112]

    德热拉斯也指出:在共产党专政的国家中,党的寡头集团靠垄断权力、所有制、意识形态来控制人民;在权力、所有制、意识形态三个因素中,权力最重要,后二者也可分别视为施加于经济与精神上的权力;在从革命的到教条主义的再到非教条主义的三个共产主义发展阶段中,权力始终起着重要作用,到了第三个阶段,即非意识形态化时期,共产主义的原则、理想、哲学、道德可以抛弃,所有制也可以改变,唯独权力不可动摇;权力不仅是用来维持制度、维护特权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实际上的首要目的与基本要素。[113]这一写于半个世纪前的观察与分析被共产党国家今天的现实证明是非常准确深刻的。

    J.K.Galbraith把权力分解为应得权力(condign power,指将某种选择强加于个人或团体的意愿之上的能力,通常用暴力惩罚来获得他人的服从)、补偿权力(compensatory power,即通过给予正面的奖赏,给予服从的人某些价值,如就业、职位、社会荣誉等,来赢得服从)与调控权力(多借助教育体系与大众媒介培养信仰、转变观念来达致运用权力的目的)。他认为,极权主义国家是全面运用这三种权力三管齐下的。[114] 这恰与德热拉斯的相关分析暗合。实行专政的党和国家掌握着武装力量、经济资源、大众媒体等,其拥有的权力就特别巨大。

    拥有如此巨大权力的党政干部非常可能滥用权力。因为,按照人的本性,一个人很难保持长久的高度献身精神,难以抗拒权力的诱惑与腐蚀。温斯坦莱曾说:“由于人类的心灵总是容易充满贪婪、高傲和虚荣,尽管他们担任政府职务之初,还有一种为社会服务的精神,竭力像为自己争取自由那样去为别人争取自由,但是长期担任这种与荣誉和伟大有关的职务之后,他们就会变得自私起来,竭力谋求个人的福利,而不去关心普遍的自由。”[115] 因此,正如孟德斯鸠所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116] 共产党人也不例外。作为代表国民中特定利益集团的政党,本来是没有合法授权来行使公共权力的,共产党是以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为名把持政权,又把权力赋予从一己小圈子里产生及“选拔、培养、造就”出来的党政干部。很难指望那些不经民选便执掌大权、又缺乏监督与制约的党政干部们会不变质,也没有什么制约能阻止和限制他们滥用权力。

    公职人员为谋取个人利益而滥用公共权力属于腐败行为,而掌握不受限制和约束的绝对权力者就绝对会腐败。中国的专政制度已产生大量的腐败行为,如贪污受贿、挪用公费经营私人产业、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费出国观光、公费嫖娼、用公款赌博等,多年来屡禁不止。随着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政府给了公职人员种种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权力,即对各种稀缺资源设定了租金,可以寻租的机会就大大增加了,包括工程项目、投资、贷款的审批权、土地使用的批准权、短缺原料与产品的配置权、生产或商品的特许权、公共设施承包决定权、出口配额的分配权等。于是,各种寻租行为猖獗,腐败日益蔓延。同时,党政领导握有的权力日益资本化,权钱交易的等级也日趋提高,从烟酒茶饭发展到贿以巨额现金、高级轿车、住宅等。由于借助政治权力便能轻而易举捞取大笔钱财,出现大批贪污腐败的干部实在是制度使然。既然绝对的权力是导致腐败的根源之一,那么加强专政、加强党管干部和党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就只能加剧腐败。

    (6)手段与目的

    恢复人的自由本性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和归结,深受黑格尔历史目的论和绝对精神影响的马克思把经过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斗争、进而通过无产阶级专政而到达共产主义,视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进程。尽管他曾认为在俄国及亚洲的发展会有所不同,但他的俄国追随者们却对历史发展作了更加一元论和绝对主义的解释,仿佛全人类都应当朝一个单一方向齐步前进,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得经过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阶段。在苏联及以之为模式的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人们被告知: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忍受痛苦、作出牺牲,应当在所不惜,即使失去自由和民主权利也是值得的,因为那是达到最终幸福目标的代价。托洛茨基就曾说,人们“应当从专政有保证过渡到新社会的能力的观点来评判它”。[117]

    但是目的正当就可以不择手段吗?本文揭示的历史证实,无论无产阶级专政也好、人民民主专政也好,只要讲专政,就意味者允许个别人以他们个人或集团的意志代替法律;只要讲专政,少数人就可以随意使用专政机器来剥夺一些并未犯法的人的生命财产;只要讲专政,就有一部份人得以借专政之名来取消公民的自由民主权利。若把在法国大革命中被雅各宾派送上断头台的法国社会活动家罗兰夫人的名言稍加改动,就可以说:“啊!无产阶级专政,多少罪恶借你之名而行。”我们看到,一种追求解放与自由的学说是如何转变为强权宰制的论述,造成了压迫与恐怖的现实。可以肯定,用压抑与摧残人和人性、把人贬抑为驯服工具的手段,根本不能达到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目的。I. Berlin说得透彻:“没有任何理性的生命希望被挫败或被毁灭。一个理性的人是理解在他所生存的社会里起作用的规律及事实的人。寻求不可能存在的状态是非理性的;相信它则是被一种乌托邦的理想所欺骗。”[118]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怀着彻底改造人类的理想,大胆创造出包括无产阶级专政在内的一系列方案,企图破坏一个旧世界、创造一个新世界,实具有浪漫主义色彩[119],并发展到极致成为强烈的非理性主义。

    “无产阶级专政”的提出者与实践者希冀以强力手段来促进社会进步,实现人类的平等理想。社会学家丁学良指出:“政治上的完美主义心态是绝对专制主义的思想根源”。[120] 这已被一些热诚信仰过共产主义的人所认识。早年参加中共的顾准说:“革命家本身最初都是民主主义者。可是,如果革命家树立了一个终极目的,而且内心里相信这个终极目的,那么,他就不惜为了达到这个终极目的而牺牲民主,实行专政。”[121] 曾是法共党员的付瑞(F.Furet)在晚年反省说,由于人们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对平等的追求,以社会平等为出发点和终极目的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便具有了空前的凝聚力;十月革命吹响了在地上建立天国的号角,它是一场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社会系统工程,但近一个世纪的实践证明,如果不惜一切手段、调动一切力量来达至这种乌托邦,一种全新的政治形式便会脱颍而出──极权主义。[122] 这大概是怀抱崇高平等理想投身共产主义运动的人始料未及的,然而却是严酷的事实。

    历史是一面镜子,可鉴往知今、预见未来。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与实践过去从未、现在没有、今后也不会给任何社会带来益处。中共至今仍把它从莫斯科输入的无产阶级专政观念和模式当作马列主义的精髓和宝贝。这可能有其现实考虑,但不破除那套根深蒂固的专政理念和专政模式的束缚,便谈不上政治观念的革新与制度的创新;拒不改变专政制度,政治民主化就无法真正实现,便违反人民的意愿和时代的潮流。二十一世纪到来之际,是中国告别无产阶级专政的时候了!

【注释】   
[1] 丁学良,《共产主义后与中国》,页8。1959年庐山会议上吴冷西建言加紧制订法律、完善法治,毛用“法律是捆住我们手脚的”驳了他。《二十一世纪》,1997年8月号,页134。
[2] 郭道晖,“从人治走向法治”,《百年潮》,1999年7月号。
[3] “健全法制、厉行法治”,《群言》,1988年第5期;《毛泽东思想万岁》(二),页624。
[4] 《毛泽东选集》,卷5,页127。
[5] 《中共中央文件选编》,页96。
[6] 张永桃主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年,页21。
[7] 《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页548。笔者于1981年访问董必武儿子时,他说,其父生前总说自己是“跑龙套”的。
[8] 丁抒,《阳谋》,页154。
[9] 《人民日报(海外版)》,1998年11月5日、1999年3月10日;张友渔,《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的若干问题》,北京,法律出版社,1982年,页133。
[10] 郭道晖,“从人治走向法治”,《百年潮》,1999年7月号;严家其、高皋,《文化大革命史》(上),台北,巨流出版公司,1990年,页252。
[11] 韩述之主编,《社会科学争鸣大系-政治学.法学卷》,页243。
[12] 《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页530、460;《张友渔学术精华录》,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8年,页251。
[13] 譬如,松江县某审判员一开庭便对被告的资本家说:“你犯五毒了”,那资本家于是拿出《共同纲领》和一些法令来为自己辩护。结果那个审判员全然不知有这些文件,赶忙借口解小手溜走了。还有的审判员在审判时擅自删改供词以加重被告的罪行,有的则限制被告人行使辩护和上诉的权利,而刑讯逼供、错判、错杀等现象则比比皆是。见《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页343、521、280。
[14] 罗瑞卿在秦城监狱亲身体验了他建立的公安系统的种种黑暗。当时监管人员以不让吃饭、不让睡觉、不让解手、烟呛来折磨已身残的罗瑞卿,当这位前公安部长抗议道:“你们这样做,是违反党的政策的!”得到的回答却是:“对于反革命,我们从来不施仁政。”罗顿时语塞。这就是他精心建立的专政机器的常见运作方式。见丁抒的《阳谋》(页134)和文聿的《中国左祸 》(页479)。
[15] 倪正茂等,《中华法苑四千年》,北京,群众出版社,1987年,页314-5。
[16] 例如,仅湖南省零陵地区就肆意杀害民众7,696人,最小的被害者仅生下来10天。死者中除了有地富及其子女、孙子女外,还包括中医、教师及他们的子女。有的大队支部书记以“贫下中农法院”的名义宣判无辜者死刑,由民兵执行。文革中全国到处都有大量民众因对毛泽东不够恭敬、甚或只是不小心污损了毛的画像或石膏像而被判“现行反革命罪”。据统计,文革中因“反革命”罪而判死刑者达13万5千余人。见《争鸣》1996年10月号(页19)和李茂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页356)。
[17] 《共产党》第4号(1921年5月7日)和第1号(1920年11月7日)的“短言”。
[18]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第1册,页3;李达,“讨论社会主义并质梁任公”,《新青年》9卷1号;其余均引自林代昭、潘国华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清华大学出版社,1983年,下,页66、261、225、236。
[19] 《新民丛报》,1906年9月3日。
[20] 《建设》,第2卷1号,1920年4月。
[21] 1953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社论。
[22] 《资料选编》(二),第135-6页;《斯大林文选,1934-1952》,页620。
[23] 《党史研究》,1981年第4期,第13页;《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件汇编》(上),第383页。}
[24] 《毛泽东思想万岁》(一),第71页;《资料选编》,第222页;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和事件的回顾》下卷,页731-3。
[25] 一些学者如M. Blecher在China against Tides}一书中提出,人民公社是群众自发创造的产物。实际上,这种公社是由上而下炮制出来的。
[26] 1959年郭沫若、周扬主编的《红旗歌谣》中有“人民公社是金桥,通向天堂路一条”的诗句。
[27]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是毛泽东决心超过苏联“老师”的比喻。苏联的全盘农业集体化用了3至4年时间。《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页878)批评苏联农业集体化初期在有些地方“跳过劳动组合而径直组织农业公社”为“鲁莽”的“过火行动”。中国相应时期的死亡人数有不同估计,这里采用《1949-1989年的中国》卷2页272上的数字。
[28] 《毛泽东思想万岁》(二),第250-251。
[29] 参见T. Parsons’Societies: Evolutionary and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和 E. Durkheim’s The 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 关于社会进化的定义及对现代化的分析。
[30] M. Meisner, Marxism, Maoism, and Utopianism,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pp.143-4;受Meisner的影响,C. Riskin在China’s Political Economy 一书中也持类似观点。
[31] 卞梧,“公社之谜”,《二十一世纪》,1998年8月号。
[32] 有的社队干部说:“土地归了社,社员的小辫子抓在我手里,要怎样摆布就怎样摆布。”谁要不听从土皇帝们的命令,就用扣工分、不派活、不分返销粮、甚至吊打等办法来强迫服从,社队干部恣肆欺侮社员达到前所未有的地步。以致于农民感到有些社队干部比过去的地主保长还坏。见《人民日报》1956年6月27日社论,载于张伟、王宣主编的《共和国风云四十年》及该书第114页上的题记。另外,彭德怀在挂甲屯就听到农民说社队干部不如保长的议论。笔者本人也亲自听当过长工的农民妻子说队干部比过去的地主还坏。这类反映大约相当普遍,故有所谓的“四清”运动。在人民公社时代,农民终日像农奴一样被强迫早出晚归下地劳动,工分值却低得可怜,通常才几分到几毛钱。历来富庶的江苏农村有谚云:“堂堂一个男子汉,不如母鸡生个蛋”。贫困地区农民更是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33] 《百年潮》,1997年,第5期;马立诚、凌志军,《交锋》,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年,页43。
[34] 陈一谘,《中国:十年改革与八九民运》,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页20;刘应杰,“中国城乡关系演变的历史分析”,《当代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2期。
[35] 上海有家纱厂,1949年以前全厂只有30名职员,七十年代该厂部仅政治处就有干部28人。
[36] 《世界经济导报》,1988年2月10日;《探索》,1991年10月号,第44页。
[37] 《毛泽东选集》卷5,页340;《资料选编》(2),页142。
[38] D. McQuail, Mass Communication Theory, London: Sage, 1994, p.128。
[39] 《人民日报》1956年6月16日。
[40] 《资料选编》(二),第122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卷1,页78。
[42] 方厚枢,《中国出版史话》,页264。
[43] 即使出版了的书刊也随时可能因内容及作者的问题被禁止发行。例如,小说《刘志丹》被扣上“反党”罪名后不仅停止销售,作者也遭厄运,还牵连了上万人。出版这部小说的工人出版社社长后来被肉刑折磨致死。
[44] 翦伯赞因之唯有自杀一途。写过赞同“合二而一”论文章的一名五好战士竟也被判刑处死。见文聿的《中国左祸 》,页366、387。
[45] 《南方日报》1956年7月14日;《二十一世纪》1997年2月号,页62。
[46] 严
家其、高皋,《文化大革命史》,上,页424。
[47] 此为王小波一篇杂文的题目。在该文里他把福柯的名言颠倒为“权力即话语”,不无道理。
[48] 赵建民,《当代中共政治分析》,台北,五南图书,1997年,页173。
[49] 汉娜.鄂兰,《极权主义的起源》,林骧华译,台北,时报文化,1995年,页570。
[50] K. Jowitt, “Inclusion and Moblization in European Leninist Regimes,” World Politics, Vol.28.
[51] 被视为敌人或政治贱民的社会范畴很多,除了六、七十年代连小孩子都能朗朗上口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坏份子、右派、资本家、叛徒、特务、走资派”之外,还有“三反分子”、“四不清干部”、“五一六分子”等特定运动的打击对象。
[52] 丁抒,《阳谋》,页80、72;赵社民,“指标现象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中共党史研究》,1995年第3期。
[53] 例如,镇反时有的人只因过去当过县长或中学校长就被处以死刑。
[54] 宿忠显,“对反右运动的历史思考”,《党史研究资料》,1994年第12期。
[55] 李盛茂,《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年,页332;《争鸣》,2000年第1期。
[56] 如胡风、丁玲、冯雪峰等人被打成反革命或反党分子,都与历史上曾与他们有隙的党内文艺界领导者周扬、夏衍等人的陷构有关。肃反运动期间,某大学的一个漂亮女生因拒绝一干部的强迫恋爱,便被诬指在校有反革命活动,遭逮捕关押。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57] 《鸣放革命实录》,页23-4。
[58] 《资料选编》,页217。
[59] 杨宗文、李玉晓,“杨明斋资料的新发现”,《中共党史研究》,1995年第2期。
[60] 《天道-周惠与庐山会议》,页326。
[61] 《资料选编》(二),页87、140。
[62] 毛泽东死前不久,还指示要研究“列宁为什么说对资产阶级专政”,发起了学习专政理论的运动。他引用列宁的“小生产者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之语,认为农民中会不断出现资产阶级,所以无产阶级专政要不断加强;他还说,由于仍实行商品制度和八级工资制等,“工人阶级一部份,党员一部份,也有这样的情况”,他实际上是把工人因技术能力和熟练程度差异而获不同报酬、以及市场上的商品必须用钱购买都一律视为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张春桥即秉承毛泽东的旨意撰文叫嚣要实行“全面专政”。
[63] 参见蔡英文为鄂兰《极权主义的起源》写的导读,页X。
[64] 《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北京,法律出版社,1986年,页459。
[65] 《资料选编》(二),页140。
[66] 当时,担任过农业部长的民主党派人士不敢犯颜阻止,只得在政协会议上以闭目静坐为鸟儿超度亡灵来进行无声的抗议。引自“秦德君谈李书城”,1981年夏笔者访问秦德君记录。
[67] 《资料选编》2,页26。
[68] 《邓小平文选,1975-82年》,页293;刘少奇,“要防止领导人员特殊化”,1956年11月10日,《党的文献》,1988年第5号;刘建平、姚力文,“政治改革的思想遗产”,《政治改革报》,1998年11月25日;《周恩来选集》,下卷,页229。
[69] 李慎之,“关于‘大民主’和‘小民主’一段公案”,《百年潮》1997年第5期。
[70] 《周恩来选集》,下卷,页207-8。
[71] 《中共中央文件选编》,页83-96。
[72] 康生曾为“再论”一文不提个人崇拜问题专门向中央政策研究室的人交底。见张占斌的《反思》,页38。
[73] 《毛泽东选集》,卷5,页321-3;李慎之,前引文。
[74] 《鸣放革命实录史》,香港,当代出版社,1958年,页11-12、页115;乌兰夫的话传到北京后,主持反右的邓小平主张整肃,后因中央顾虑牵动民族问题,遂批评了事。而北伐名将黄琪翔则被打成右派。
[75] 《反修文件》,第266页。
[76] 据悉,在马恩列斯著作中,毛最喜欢且读得最多、下工夫最大的是列宁的著作。见王若水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北京之春》,1996年1月号。
[77] Ironies of History,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6, p.90.
[78] 《马克思主义与政治学》,页192。
[79] 叶永烈,《陈伯达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93年,页391-2。
[80] 邓小平接受了李维汉的建议提出了反封建,中共“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十三大政治报告都涉及这一问题。另见1980年7月8日《人民日报》评论“封建主义遗毒应该肃清”。
[81] 例如,大唐盛世时十分崇尚法制,皇帝亦须依律行事。在皇权专制制度下,政府体系内部亦很注重分工制约,中央有各司决策、审核、执行的中书、门下、尚书省;地方的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挥使分掌民政、司法、军事各权。朝廷设有起一定监督作用的谏议大夫、补阙、拾遗等谏官,有权就国家大事及政事得失向皇帝进谏;还设有完备的监察机构,有侍御史、监察御史等官负纠举、弹劾中枢百官与地方大员之责。这种职官及考试制度传入欧洲后,被借鉴来创立西方的文官制度。
[82] 中共中央党校的陈雪薇在“当代中国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确立”(《南京政治学院学报》1988年第4期)一文中对此有系统论述。
[83] Fredrich & Brzezinski, Totalitarian Dictatorship and Autocracy}, p.3、p.15、p.21.
[84] 邓小平历来较少受教条的束缚并倾向实用主义。据郑超麟回忆,邓居法时并未专心读书,而是把相当精力用来打工赚钱和娱乐。邓后来的“猫论”也反映出他的这一特色。
[85] 《邓小平文选》(1975-82年),页132;卷3,页154、176-80、244、313。
[86] 《人民日报》1983年1月21日。
[87] 吴国光,《赵紫阳与政治改革》,香港,太平世纪研究所,1997年,页422。
[88] 引自程全生,《政党与政党政治》,102页。
[89] 据国家计委杨宜勇等着《公平与效率》(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年)一书,1994年在中国全部收入中,最贫困的20%的家庭占有4.27%,最富有的20%家庭占有50.24%,这个差距超过了美国(当年美国这两头的占有率分别是4.4%和44.6%)。
[90] 《毛泽东选集》合订本,页628。
[91] 笔者有幸在1989年底至1990年初两次穿越东西德,曾目睹柏林墙两边的人民自发地用各种工具一锤一凿不懈地捣毁柏林墙。
[92] 《马恩选集》,卷1,页221,270。
[93] 《顾准文集》,页368。
[94] 《毛泽东选集》,卷5,页366。
[95] 例如,1981年中国甚至还有意识形态专家提出,理论上的专政对象是占人口万分之三的被剥夺了选举权的人。
[96] 《斯大林文选》,页84-87、255;彭真,“关于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1982年。
[97] 例如,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最初是指四阶级联合专政,1956年把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排除出专政的主体。1982年宪法重申“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按照彭真的解释,这种专政是壮大了的工人阶级、集体农民与从属工人阶级的知识分子的“全体人民”的专政。
[98] 摘自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论国家》单行本,页49、51、56。
[99] 《马恩选集》,卷2,页629;卷1,页477;卷4,页508。
[100] 《列宁选集》,卷3,页723。参见本文上篇第10节。《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说这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页434-5)。
[101] Trotsky, The Defence of
Terrorism, 1921, p.157;Kolakiwski, Main Currents of Marxiam, Vol.3, p.196.
[102] “苏共16大政治报告”,引自Gregor, Marxiam, China & Development, p.213.
[103] Hobsbanwm, Age of Extremes, p.389.在一些共产党国家出现过世袭制或其变种,如在北朝鲜最高领导是子承父业;在罗马尼亚是夫妻同掌大权;在中国,毛泽东的妻子江青险些成为党主席。
[104] Kolakiwski, Main Currents of Marxiam, Vol.2, p.86.考茨基曾指责布尔什维克的专政是“恐怖主义”,是“剑的专政”。
[105] “陈独秀致西流”,水如编,《陈独秀书信集》,北京,新华出版社,1987年,页502-5。
[106] Etienn Balibar, On the Dictatorship of the Proletariat, 1977.
[107] S. Best & D. Kellner, Postmodern Theory: Critical Interrrogations, 中译本,朱元鸿等译,台北,巨流图书,1996年版,页46。
[108] 谢庆奎等着,《中国政府体制分析》,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页86。
[109] 《毛泽东选集》合订本,页963。
[110] 陈明显主编,《新中国四十五年研究》,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1994年,页539;公安部编,《始终不渝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北京,群众出版社,1990年,页89。
[111] 参见M. Foucault, Dits et rits, Vol.3, Paris, Gallimard, 1994.
[112] 参见B. Russel,《权力论》、《社会改造原理》、《布尔什维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等。
[113] M. Djilas, The New Class – An Analysis of the Communist System, pp.166-170.
[114] Calbraith,The Anatomy of Power, 其中译本《权力的剖析》由刘北成译,台北,时报文化出版公司,1992年。
[115] 见其《自然法典》,页149;转引自《走向政治民主-严家其政治论文集》,页134。
[116] 《论法的精神》,页154。
[117] Kolakiwski, Main Currents of Marxiam, Vol.3, p.196。
[118] “The Philosophy of K. Marx”, The Power of Ideas, London, Chatto & Windus, p.124.
[119] 尽管哲学浪漫主义挑战总的规律与终极解决等马克思主义所肯定的价值,但它只强调主观与理想而不顾客观现实,只重视创造的过程与动机而不考虑影响和结果的特质,对马克思有一定影响。
[120] 《共产主义后与中国》,页151。
[121] “民主与终极目的”,《顾准文集》。
[122] F. Furet:《一个幻想的历程》 (Le passdune illusion)。
 
 

焦国标:日美有力推动中国改革

日本外相麻生太郎在三月十四日《亚洲华尔街日报》发表了一文:《日本等待民主的中国》,令人感动。这篇文章比克林顿总统和布殊总统访问中国时发表的讲话更具邻里间的赤诚与谦卑,有源远流长历史的柔情;连中国领导人内心都从没涌出过,因而也从没流露过的一种对中国的深情。

民主制度下的政治家的水平的确不一般,专制制度下的政治家,名曰政治家,实际上是一群先骗人,骗人不成就打人的流氓,完全丧失了人类性情中高贵的一面。最近麻生外相在中日历史与台湾问题上的发言屡屡引起轩然大波,可是从这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给中国领导人听的傑出文章来看,他与许多日本人一样具有浓厚中国情结。

麻相的文章不是一时心血来潮。早前我访日期间,曾两次与日本外务省的官员交换意见,呼籲日本政府关注中国人权,助其推进政治民主化。他们指出,实际上日本政府一直努力与中国政府开展人权对话,可是每每被中国政府以你们日本有历史问题,没有以人权对中国施压的资格为由蛮横地挡回。

专制的非理性

我相信这一点。我深知专制中国政治家的非理性,别人为他们统治下的人权状况牵肠挂肚,他们不仅不领情,不心存感激,反倒怙恶不悛、不思悔改、恶语伤人。关心人权还得验出身,难道非要根红苗正、三代贫下中农才可以谈你的人权问题吗?因而我建议他们(日本外务省的朋友),适当时候,可以考虑把历年被中国政府挡回的人权提案列表造册,公告天下,好让世人都知道中国外交政策是多么地抗拒现代文明,中国外交官员是当今世界上怎样的一群超级混蛋。

在日本访问十八天,我发现,阖日本几乎没有人挑战中国的地位,一如麻生外相这篇文章所传达的。我接触到的日本人,他们都希望中国能实现政治民主化,为中国人民光明幸福的未来祈福。

胡锦涛主席即将访美,我建议小泉首相和布殊总统发表声明,公开表示日、美愿为胡锦涛推动政改提供帮助。倘若中国保守力量危及改革,危及胡锦涛的地位,日本、美国决不会坐视不管,袖手旁观。

借助外力推动

我一直坚信,若能为尧舜,谁愿为桀纣?我个人认为,胡锦涛内心不排除有成为日本明治天皇和美国林肯总统那样伟大改革家的渴望,而且历史已为他提供了机遇。胡锦涛为何迟迟不敢大展拳脚?他到底怕甚么?他怕出现“改革变数”,他怕失去目前的“稳定”。具体说,他怕保守力量像当年埋葬胡耀邦、赵紫阳一样埋葬掉他自己。如果日、美能明确表示愿为胡锦涛政改提供所需的力量帮助,他未必不会成为中国的明治天皇和林肯总统。

有日、美两大国际宪兵在旁威慑,中国国内保守势力无人敢蠢动。日本尤其有制动中国的地缘优势,英法德欧皆不可比。访日期间,一些日本朋友认为,对中国政治民主化施加影响,日本无法与美国相比。可是我认为除美国外,举世谁又能与日本相比呢?日本政治家对中国人权问题说的每句话,都会引起中国的政治地震,这一点甚至连美国也比不上。日本应该充份利用这优势,顺势影响中国,影响东亚,乃至整个亚洲。这个大洲历史太古老,灾难太深重,太需要有智慧、有担当的日本政治家推动了。

内心欢迎改革

就像我无视中宣部和北京大学的非理性存在一样,日、美包括台湾的政治家都应该无视中国政府非理性的存在,走自己认为是对的路,而不是走讨中国政府高兴的路。这个世界上,只能让流氓适应君子,而不是君子迁就流氓。

另外,中国政治家口是心非,别看他们整天高喊反对别国干涉中国内政,实际上他们个个内心希望文明国家干涉中国内政。为甚么?中国社会传统太深,政治家不愿冒改革的风险,可是他们人人都认可改革。如果有外力可借,以降低个人风险,达到改革目的,他们内心会欢迎的。

昝爱宗:程益中走后,《新京报》不懂双赢

我去过《新京报》(原《生活时报》)所在的原光明日报大楼,这是一个有些历史但近乎衰败的大楼,电梯不灵光,门卫却象模象样,简直是一个封闭的中共机关。

自从程益中来了以后,这个原《生活时报》是指望双赢的,赢读者,又赢市场。后来程益中不幸调离,留下接任的都是南方报业的人才,他们确实合力做到了双赢,报纸有起色了,但麻烦也不少。

主要是什么原因呢?是有“光明”这样的上级,就导致《新京报》整天蒙在黑暗幽谷中,不得最常识的最基本的言论和出版自由。

3月21日,《光明日报》的儿子报《新京报》又开始挨整了,它的上级同意这份报纸做出一份关于错误刊发《王天成起诉武大博导周叶中》一文的处理决定(新京报字2006第85号),称“本报3月20日A23版刊发《王天成起诉武大博导周叶中》一稿,违反了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精神,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受到上级领导的严厉批评”。这个决定提到“违反了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精神”,经查,所谓报纸的上级有好多种,有光明日报,还有上面的党委宣传部。至于造成了所谓的负面影响,纯粹是反话,应该是造成了一定的正面影响,比如抄袭可耻,揭露抄袭为荣,而且还迎合了胡锦涛新提出的“八荣八耻”。至于所谓受到了上级领导的严厉批评,这些人到底是是谁?我估计他们不敢公开名字,以后一旦公开都是迫害媒体公正的“不良分子”,进入历史黑名单。

不过,现在是市场经济,报纸挨整,不像以前批评就可以了,还有经济处罚了,该报纸决定对“下列人员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罚,指萧国良(笔名肖三郎)在文化副刊部内部传达上级精神不及时,负有管理责任;编辑金秋未对此稿提出疑问即上版,负有编辑责任;记者张弘一稿两传,负有不按流程操作的责任;任世武负责当晚版面付型,没有了解与遵守有关指示精神;负有管理责任。值班副总编辑孙雪东没有最后制止这一稿子见报,负有把关责任。根据报社有关规定,经社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罚:1、对金秋、张弘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扣罚1000元奖金;2、对萧国良、任世武进行通报批评,分别扣罚1000元岗位工资;3、对孙雪东扣罚2000元岗位工资,并要求其在社委会上作自我批评。

我大致算了一下,这一下,报纸就处罚了6000元,但责任最大的也是副职,正职没有责任,上级主管也没有责任,这就是“刑不上大夫”新版本,上级永远没有责任,巴掌只能打在儿子脸上,老子永远是老子。典型的强盗逻辑,流氓逻辑。

最后,所谓的前《生活时报》、现《新京报》社委会还无耻地“要求全体采编人员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责任心,确保上级指示的贯彻落实,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完善上级指示的传达执行流程,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都是自说自话了。

我搞不明白,当年《光明日报》的人把一份《生活时报》整成办不下去的破落局面,亏了多少钱,居然没有人负责任,真奇怪,大锅饭真好吃。后来,幸好南方报业的人来接手,才不继续亏下去了,反过来,光明人又开始“摘桃”了,桃子是好吃,但不能白吃,或许以后《新京报》的衰败就开始在今天。

最近,建议《新京报》收回这份不恰当的文件,从双赢的角度,另发文表扬箫国良等人的敬业精神,继续谴责周叶中等人的抄袭和人民出版社的失职,并向王天成先生表示歉意。人们期待着。

川歌:吃人的文化与杀人的文化及其它

—-重读鲁迅

最近,真的忽然又对鲁迅先生的作品感了兴趣,一来是早就有系统地读一下这位真正的大作家的作品的想法,二来也是近来在网上读到的对鲁迅的负面评论有关。我不是鲁迅的崇拜者,我也从来没有崇拜过什么人,就算是如来与林肯吧,我也从未拜过他们,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值得人崇拜的东西,那也只能是那高过一切人的伟大卓越之处的可能的神──一种能够安排、决定一切的全能的神可当此任。鲁迅是我推崇的作家,一向如此。但是,很久没有读他的作品了,而人的思想总是在变,或许过去推崇的,现在变得不推崇了吧,或许竟然发生与过去的意见相反的意见也真的说不定。还是读读作品再说吧。

前二天读了鲁迅的部分杂文,觉得确实思想深刻,文风犀利,气势赢人,这也没有什么,这只是鲁迅作为一个作家所独有的个性罢了,谁没有自已的个性呢?象当代大作家黄翔、袁红冰均极有个性。就鲁迅的思想而论,虽然看来他倾向于共产主义革命,但似乎那也只是一种生活在一个动乱罪恶时代的知识分子的一种自觉不自觉的迷误而已。

包括鲁迅在内的那些民国时期信仰共产主义的人们有谁能够想到共产主义在日后给国家与人民带来那么大的灾难呢?如果知道,他们肯定是要后悔死的,那些真正铁血心肠的人们除外。

今天开始读鲁迅的小说,先读了一篇《狂人日记》,这也是他作为一个作家发表的第一篇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小说之一。《狂人日记》主要讲了一个狂人对历史对现实的中国社会的一些感悟。结论是中国社会(小说主要指封建的家族制度与礼教方面)具有吃人的本质。无疑作者的这种认识是深刻的,是具有极大的时代进步意义的。无论人们怎么说,人们总无法否认中国几千年的社会生活中始终有着人相食的一面。这不仅仅是指具体的特定情况下的人吃人,比如战乱与荒年人吃人,就是在和平时期也存在着人吃人的现象,比如,被仇人杀死的人被仇人所食,普通商家与百姓为强盗所食,还有其它的食人法,比如为了讨好君王而杀死自已儿子的易子而食。等等。中国历史上还发生过人们──愚蠢的人们在皇帝的罪恶诱导下将其最伟大的军事天才袁崇焕活活咬死的悲剧。作为一个新时代的作家、知识分子的鲁迅指出中国封建社会的吃人本性──至少是在这个社会的某一方面存在着严酷的人吃人的现象──是有着巨大的进步意义的,况且从形而上的意义上来说,将中国社会人们之间的不相容、相争、

相斗的恶劣状态描述为人吃人也是具有重大价值的发现。作家指出社会的谬误即是为了引起变革改正的结果,也就是鲁迅所讲的引起疗救的注意。现在鲁迅说出来了他的意见,他也在那里大声地呼吁救救孩子,我想这是鲁迅作为一个作家所能做到的最佳之事了。作家不是政治家,不是军事家,一般不会去实际地参与社会变革的运动,但只要他向人们提出了问题,并得出了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结论,他的任务就可算是完成了。其它,我们还能希望其它的什么呢?人毕竟不能包揽一切。除了毛泽东式的伟大人物,他敢于包揽一切,他让一切围着他的思想转动,他是成功了,可是结果呢?结果证明他是一个现代的罪大恶极的专制魔王,给予中国人民带来了几乎无穷无尽的灾难。以至至今人们仍然而在他消极的政治遗产中受着惨痛的折磨。

鲁迅说中国社会吃人确实是对的,除了上面所说的封建社会吃人之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也还是这样。据说是人民翻身得解放了,人人平等了,人民做了国家的主人了,但是,也还是有吃人的事情发生。大跃进带来大饥荒时吃人,文革时吃人。文革时广西等地吃阶级敌人是有着具体的证据的。中国社会何时能够不再吃人,不再人相食呢?

人们总是以他自已的眼光来看社会,鲁迅说中国数千年来是吃人的历史,这是一种说法,而以我看,我则认为,数千年来中国的历史是一部杀人的历史。我曾过一篇短文叫作《中国的杀文化》。在这篇短文里,我提出中国一直是有一种杀文化的。统治者草芥人命,随意杀戮,坏军阀也是一样,土匪强盗更是这样。中国历史上一个杀字不知道使多少人丧失了生命。据说杀人魔王(我们的教科书上是将他作为伟大的农民起义领袖的)张献忠在四川杀人,竟然连书七个杀字,真可说是杀气冲天了。历史上杀人也就罢了,因为历史总是从野蛮到文明的,在从野蛮到文明的过程中可能免不了有一些让人沮丧的事情发生。我们不必为历史上那无数为野蛮暴力所杀掉的人叹息,因为即使我们成天叹息又有什么用呢?叹息不能改变那已成不可更改的事实,这也是一种事实。照理说,现在中国吃人、杀人的少了吧?当然,肯定是少得多了。尤其是吃人,大概是很少很少的了。除了个别魔鬼样的人出于恶毒古怪的心理弄一些当代吃人的把戏以满足自已畸形的欲望之外,吃人大概是可以绝迹了。那个鲁迅笔下的狂人大概可以不必担心被人吃了,尤其不必担心被自已家里人吃了。可是,杀人的事情却还是绝不了迹。总在我们的眼前晃动着。就在前二天,那个雇用杀手去杀人的亿万富豪袁宝景执行死刑了,他是被政府杀死的,而政府杀他是因为他雇用人去杀人并且真正杀死了人,因此,在这一点上政府仅是利用国家的公权力来伸张正义,这没有错。还有,就是那些总也绝不了迹的刑事杀人案,或者是为劫财,或者为“爱情”,为美色等杀人,结果,当然绝大多数会被揭露,然后去偿命,被国家枪决或注射毒剂而亡。这也没有什么可说的,这在哪一个国家都一样。但在当今中国有一种杀人是有大问题的。那就是那些因为信仰什么真善忍的人们的死亡。如果,那些网络上的报道是属实的话,先后有二、三千人死亡的现象不能不让人关注。他们究竟是怎么死的?他们为什么要死?总之他们是死了,只要他们不是自杀与病故等等原因而死,那么,他们就极有可能是被杀死的(被打死当然也是被杀死,殴打不过是杀人的一种方式,也是速度较慢的一种方式)。如果,他们真的是被杀死的话,那么,中国的杀文化可又有存在下去的必要了,因为有正在实际运用着它们的人与事存在。

吃人呵,杀人呵,这些都是一些什么事情呵!21世纪的中国却还象是在12世纪一样怎么行呢?醒醒吧,中国人,不能再麻木不仁了。只要这个社会中存在着一个人被不公的暴力所杀害而得不到追究的现象,这个社会就不是正常的现代社会,这个社会就存在着极大的危险,这种危险就在于人们的生命安全得不到法律与社会正义力量的保护。

中国人,彻底地抛弃掉那祸害我们国家与民族数千年之久的吃人的文化与杀人的文化吧,将每一个人的人权──他们的生命权利、健康权利、他们的人格尊严权利,他们的财产权利以及其它权利──看成是高于一切之上的上帝吧。做一个自由的幸福的无恐惧的人吧。

綦彦臣:篡改“古典命题”的魔法师们

—-解析《新观察》学术随笔系列(一)

作者按:坦率地说,作为一个以自由知识分子自诩的人,我对中国近代自由主义历史的了解远不如对中国古代史的研究。尤其对在陆自由知识分子储安平与“《观察》至《新观察》”的命运,也知之甚少。近来一段时间,研究《新观察》样本(1951年上半年合订本)(--还是制度经济学案例分析的方法,只不过问文体通俗为化随笔),我震惊地发现:没有储案平的《新观察》竟然如此荒唐!

从储安平离开他所钟爱的《观察》之后,储安平的时代就结束了。而储安平的时代又那么地短暂。我不想把阅读时的恐惧传导给读者,但那一张脆得如寒冬枯叶的纸张,分明记载着一段段、一片片骇人的文化历史。

2006年3月14日

言论自由,毫无疑问地是个“古典命题”,对这个古典加以各种限制也就成了人类文明的奇观,什么“无产阶级的新闻观”啦,什么“人民大众的言论自由”啦,随之,就有毛氏(文革)的新古典“对于那些反动派,只允许他们老老实实,不许他们乱说乱动。”

作为新古典的“不许乱说乱动”反映在法律意志方面,就有了“剥夺政治权”的刑法附加刑规定。广而言之,如果说中共已完成了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蜕变,那么“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法规定仍然是其作为革命党后裔的未褪的脱记。

放下以剥夺言论自由为特征的中国公民权利剥夺这一大“中国特色”不论,只说对言论自由的技术化处理,就见操刀手们的技艺高超。这正如我在《中国人的历史误读》一书中提出的一个“定理”一样:改书要比焚书更厉害。

《新观察》成了新的操刀手、新的改书者!

1951年第1期《新观察》半月刊上,有一首袁冰拍作的诗,名曰《一幅崩溃的图景》,配图者是至今仍大名鼎鼎的丁聪先生。

图(漫画)的核心理念是讽刺美国的战地新闻检查制度,正如诗中所云:

任何有关“撤退”的字都不准通过,

那*怕加上“组织优良”、“计划精确”。

这一类的形容词,也无用处。

神经质的检查员拿起放大镜来检查,

这儿用剪刀剪,那儿用红笔涂。

最后他狠狠地划掉这样一句:

“现在不是要保全面子,而是放屁。”

(*原字如此)

我无意贬低袁水拍先生的诗作水平,但很明显,“组织优良”这类表达是全中文化的,路透社的新闻记者是否写了此语并被删掉,已无可考。毕竟,诗是文学创作体裁而不是新闻或大事纪。在理解了这点之后,我们也没必要对“保全面子”与“放屁”这样中国式的想像加以挑剔。

可以反问的是:《新观察》的编辑水平就这么低吗?

说编辑水平低,并不是仅指这首诗与画的“全中文化”表达(如美国记者的“中文袖标”),而是指它的过滤技术太过拙劣,欺世人如顽童。在这首诗之前,『时事漫谈』栏目有一篇林淡秋的评论文章,曰《从“打背包”到“心理新闻检查”》,并且袁水拍的这首配(丁聪)画的诗也是林淡秋先生评论话题的一个后续。正是这看似有连续性的编辑技术却留下了巨大疑问,现在该称之为魔术破绽。

林淡秋先生的评论援引了一个叫范伦汀的战地记者被美军第八军当局驱逐的事件:范伦汀夸大了美军厌战的事实,称美军士兵一听“打背包”口号后,几秒钟就会把行要收拾好,再也不用其他动作命令。这一愚蠢的驱逐行为立刻引发了美国记者的强烈批评,《芝加哥日报》战地记者比奇说:“他们采取了不折不扣的政治与心理的新闻检查政策”。合众社的副社长约翰逊更是对麦克阿瑟的新闻检查令大加挞伐。但是,林淡秋先生这篇洋洋数千字的评论却没有说明:

1、为什么美国的记者要违背美军(也就是政府)的利益去替一个外国人说话?

2、被林淡秋先生称为“生长新大陆、而且一直为新大陆统治者服务的”约翰逊为什么敢于用职业操守去反对统治阶级?

3、中国人民要了解路透社、《芝加哥日报》、合众社这些国外新闻媒体还说了什么,是否可能?

这三个问题似乎有“鸡蛋里头挑骨头”的嫌疑,或曰为“事后诸葛亮”。但,问题是在朝鲜战争过了半个世纪后,中国的范伦汀们(如程益中、李大同、卢跃刚)丝毫没有夸大事实,只是为了捍卫言论自由的“古典命题”而遭到同样的驱逐。作为一个文字分析模型即制度比较案例,我们不能忘记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范伦汀是处于战争状况下,而程李卢诸人是在和平年代。

至于非常古典的命题,我们就不用分析了,只用逻辑推理来问:中国现在是处于战争状态吗?--比方说“没有硝烟的战争”,如果有人知道这是个战争状态,那么发起者力欲消灭的敌人是谁?

2006年3月15日写于北京至泊头的火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