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雄:“专制亡于内”的原理

   腐败导致失去民心,造成社会不稳,这是当前中共高层对腐败的主要担忧所在,也是其幵展反腐的主要动力。然而之所以叫专制,就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社会是这样,当政集团内部也是这样──少数上级看管多数下级,注定有许多看不住和管不到的地方。这时要达到控制目的,就得不断扩大纪检、监察、反贪等部门,同时加重对腐败的处罚,以求产生阻吓效果。

    当局目前正是这样做的。然而不管部门怎样扩大,也改变不了以少制多的局面,还是会有空子可钻。加重处罚则会从反面促使黑帮化加强。因为在专制政权之内,只要能瞒住或“摆平”上级(黑帮化对此最为有效),再重的处罚也不会落在自己头上。甚至反腐部门也有黑帮化的可能,将其反腐败的权力用于搞腐败,以此和其它黑帮进行交易,最终变成腐败的保护伞。

    有了黑帮的分赃协议和攻守同盟,腐败能量可以大大扩张﹔有了与反腐部门的黑帮互惠,腐败可以放心大胆﹔同时增加了贿赂反腐的“保护费”,又需要进一步扩大腐败份额。于是腐败造成的社会问题没有在反腐中解决,反而可能继续加重,当局不得不继续扩大反腐部门,创设新的制约机构,增加“内部人”数量,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由此进入下一轮循环。

这种现象被称为“内卷化”。此术语是形容这样的现象:面对不断增强的社会矛盾,政权只能靠扩大统治机器来增强控制力,然而统治机器自身的“内耗”也会随统治机器扩大而增加,新增的控制力不得不分出相当一部分用于解决新增的“内耗”,因此能够输出的控制力与统治机器的扩大不成正比,增加控制力的成本越来越高。

如果说从失民心的角度还只能在理论上描述腐败瓦解专制政权的趋势,更多是道义上的定性,不能进行定量分析,“内卷化”却可以清楚地说明为什幺腐败一定会瓦解专制政权。因为“内卷化”是一个恶性循环的边际效益递减过程,达到一定程度,扩大政权机器对加强控制力的效益将会越来越小,最终会使政权保持控制力的成本高到负担不起的地步,引起财政破产甚至社会性的经济危机。那时,如果社会矛盾和不稳定的因素还在继续增加,政权就会支持不住。

导致政权垮台的“最后的一击”仍然可能来自当政集团内部。丧失了信仰且唯利是图的“内部人”在有利益时看似铁板一块,一旦到了无利可图的最后关头,可能一夜间就纷纷“起义”,变成旧政权的掘墓人。这种投机在历史上已经有过多次生动的表演。

王力雄:专制政权如何保证“内部人”效忠

专制统治靠强权。强权说到底是组织起来的人──如官吏、军队、警察等,这些人构成专制政权的“内部人”。政权能否有效地统治社会,取决于“内部人”的效力。政权是否牢固,也主要取决“内部人”的忠诚。
  
促使“内部人”忠诚和效力的来源,一是信仰,一是利益。毛时代主要靠前者,今日中共失去信仰凝聚,因此只能靠给予“内部人”足够的利益来换取他们的忠诚和效力。尤其在社会利益不断分化,利益分配愈益不均,社会矛盾日益激化的时候,更得保证“内部人”得到利益,才能靠他们增加统治“力度”,实现稳定。

但是这里存在一个矛盾:中共为保留其合法性源头,不能放弃以往奉行的“天道”,而与那“天道”相联的,如共产党多年自诩的为人民服务、当社会公仆、不搞特权等,已经成为中国民众化为潜意识的衡量标准。若是直接给予“内部人”过高利益,无法对民众交待。何况“内部人”的数量太多,财政也不堪承受,因此中国官员的工资一直不是太高。

当整个社会都使用“私”的机制时,唯独要求官员“一心为公”,在逻辑上是不通的,在现实中也是不可行的。这就和明代朝廷给官员低微俸禄,虽然减轻了财政负担,但也得同时默许官员收索贿赂的陋规一样,既然只有用利益去“羁縻”失去了意识形态忠诚性的“内部人”,又不能给其太多来自正规渠道的利益,那就只有允许“内部人”自己利用手中权力去寻利。否则,不给好处只让“奉献”,“内部人”凭什么效忠?他们大多精明过人,当前社会有其它众多途径和机会,官场无利可图,自会去寻求另外的道路,当政集团就将面临无人可用和无人效忠的局面。

这一点,是今日中共政权不可能真正消灭腐败的根本原因。

吸引“内部人”保持效忠的无疑不是那点工资,而是附加在权力之上的利益。那往往是工资的数十倍上百倍。其中有合法的(符合规定的各种待遇),有非法的(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等),也有介于合法非法之间的“灰色”部分,总之都是权力带来的。其中“灰色”和非法部分的比例远大于合法部分。

不错,中共也有整肃吏治的一面,为争取民心维护统治而反腐败。近年立案的数量和规模都达到了历史空前。然而古代皇帝何尝不整肃吏治,查办腐败?朱元璋对贪官实施的“剥皮实草”(剥成人皮桶以草充塞挂在衙门梁上警示后任),“力度”远非今日可比,又何尝阻止了明朝成为最腐败的王朝?究其根源,一方面专制制度的反腐永远只能自上而下,以少制多,防不胜防;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官官腐败,牵扯广泛,若是彻底查办就会瓦解整个权力体系,因此专制制度的反腐败只能停留于帮派之间的“合法伤害”,或是惩治没有背景者来表现反腐“政绩”。

除了专制制度本身不可能彻底反腐败,已经实现了黑帮化的各级权力单元也有维护各自“内部人”效忠的需要。在那种黑帮关系中,不是反不反腐败的问题,而是只有利用腐败才能保证黑帮的形成和稳定。越腐败黑帮就会越牢固,因此黑帮内部除了有防止内部检举和上级查办的功能,更主要的是扩大分赃和庇护的腐败联盟,让不腐败的人变腐败,让腐败的人更腐败,全都绑在一个战车上。这种把单干变成合作的腐败联盟可以让腐败利润大大增加,风险却大大降低。专制政权对付外部反叛可以雷霆万钧,对付“内部人”这种联盟却是最无办法。考虑到这一层,可以断言:专制制度不仅不能防治腐败,而且只能越来越严重地腐败下去。

王力雄:专制政治是中国“经济腾飞”的翅膀

导致中国经济二十多年高速增长的原因来自多方面,其中专制政治应该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举例说,中国经济大量吸收外资,2002年中国引进的外资数量达世界第一(527亿美元),占中国GDP的4%,是中国GDP年增长率8%的一半(尚不考虑虚报的GDP),足以见外资在中国经济增长中所占的份额。

为何在永远追求最大利润的资本眼里,中国成为乐土?资本如同水一样总往低处流——哪里没有民主法治的众多制约,只需打通权力;哪里不允许工人为自身权益斗争,可以尽量压低工人福利;哪里没有对环境保护的严刻要求,或者要求也是表面文章;哪里的政府不是维护本国人,而是专给外国资本开绿灯,资本当然就会往哪里去。中国之所以能成为世界资本情有独钟之地,专制政治的“保驾护航”功不可没——只要当权者希望引进外资,就可以按照资本的意愿提供各种方便,而民众却没有表达意见和进行反对的可能。

资本在中国可以把成本压到最低,从而廉价地向世界倾销产品,把中国变成“全球制造中心”。然而这并非是值得骄傲的角色——付出的是资源,留下的是污染,供给的是外国人。一棵生机勃勃的树长在地上不是GDP,把它砍倒了就成为GDP,把它卖到国外就成了出口额。即使眼下能够挣到一点钱,对一个已经处于生态危机边缘的社会,长期利弊孰轻孰重?

专制政治对经济的另一种拉动是靠财政投资——所谓的“上项目”。专制权力永远有建设大工程的动力,尤其是由工程师构成的决策核心。一方面其个人的纪念碑情结会物化于“世界之最”、“史无前例”一类工程;另一方面无论是为解决社会难题还是表现个人政绩,在其他方法难以推动经济的时候,政府投资就成了最方便的手段。而对于各层官僚,每一个“项目”都有众多获利机会与弄权可能,因此上下一心,相互配合。“上项目”成为九十年代以来中国权力集团最热衷的活动,整个中国成了一个欣欣向荣的大工地。无疑,所有项目都会成为GDP,并且带动链条创造更多的GDP。然而这种GDP带来的好处只是一时。长远看,由于项目是被权力意志决定而非产生于社会需求,很多项目的结果都会是劳民伤财,破坏生态,没有效益,反而导致巨额财政负担甚至财政破产。这在中国基层政府项目中已是普遍现象。中央政府的大型项目,若干年后将会显露更严重的恶果。

中国的专制制度覆盖广泛,政权对银行的控制程度世界少有。这也是专制政治拉动经济的重要手段。其可任意调用居民存款,一方面作为上项目的资金,一方面可以填补以往造成的亏空。中国银行的几万亿元坏帐,应该说绝大部分都是权力制造。而那几万亿元往外花时都算GDP,也都构成经济增长的百分点,造成的问题却被掩盖于黑箱。然而无论财政赤字还是银行坏帐,最终都不能因为被掩盖而消失,只是拖后而已。拖得时间愈久,未来的麻烦愈大。

除了以上所述,还有一个人人皆知的虚报数据,也应该算作专制政治对经济的独特“拉动”。

上述几方面加在一起,对中国经济的拉动到底能达到多少,恐怕不容易算得清。我相信占的比例不会小。但如果有人就此得出专制政治适于经济发展的结论,倒不让人同意。因为这就像农民讽刺的那种“拿盖房钱下饭馆”的败家子,头几年可以吃得满嘴流油,以后却会连安身之地都找不到。

刘晓波:一党专制的经济成本

制度所保证的合法腐败

中国制度的综合社会成本的高昂已经是众所周知。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之后高速经济增长,使人们往往只注意制度的政治成本而忽略了制度的经济成本,对腐败的指责也多集中于违反现行法律的案件。最近,又有胡长清、成克杰等高官因非法的腐败而命归黄泉,似乎中共政权下决心制止腐败。然而,我认为中国式的腐败不仅是那些违反现行法律的腐败,更根本的是制度所保证的合法腐败和合法挥霍。在屡禁不止、越反越猖狂的非法腐败的背后,是执政党拥有支配社会所有资源的绝对权力的制度性合法腐败,其经济成本之高昂和经济效益之低下,决不在其它社会领域的制度成本之下。中共执政后,权力腐败已成为一种制度安排,社会的所有资源(政治资源、经济资源与文化资源)都成为维护为所欲为的权力的工具,成为社会再分配的主要对象,让权贵合法地占有主要的社会资源以从中牟取巨大利益,是保证政权系统内部的稳定和减少摩擦。现在的反腐败决不是真正的反腐败,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了要挟他人获得利益或进行政治斗争的工具。因为任何腐败都是权力滥用的结果,没有制约权力的制度,本身就是腐败的。仅举几项就能说明问题。

财政开支的任意性

一、政府的财政开支的任意性和不透明性。在宪政民主制国家,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开支都有法律可循,财政预算和追加预算都要经过国会的充分辩论和批准,包括外援的资金,纳税人有合法的渠道和公正的程序,有效地监督政府的财政开支。而在中国,虽然每年的人大都要听取和批准由国家财政部长提交的财政报告,但是中国的财政收入和开支像其他的所有决策一样,不是透明的,而是灰色的;不是法治的和有章可循的,而是人治的和任意的。多少劳民伤财的浩大公共工程,仅仅凭着执政者的个人偏好,就可以不经任何民意的或程序性的讨论和批准而上马。五十年大庆、中华世纪坛和国家大剧院的巨额开支,执政者征求过纳税人的同意或经过人大代表的辩论吗?多少为了执政党的政权稳定的政治目的而进行的对外援助,可以不经人大和政协的任何谘询、讨论和批准,只是执政者大笔一挥就无偿赠送了,而且大都是送给那些有奶便是娘的没有任何原则的无赖国家(ROGUE STATE)。美国的军费开支和国家间的军事交易都要经政府与国会的双重批准(如最近的就是否卖给台湾「神盾舰」的辩论),而中国的军费开支和武器交易基本是黑箱运作(如从俄罗斯购买飞机、军舰和从以色列购买预警飞机),决不会经过人大的辩论和批准。

在预算外任意徵税收费

二、政府预算外的任意税收和行政收费。尽管税收在表面上有法可依,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是根据行政命令的任意行为。比如一九九八年财政部长项怀诚接受中央电视台的采访,在表示自己对朱镕基出任总理的新政府的效忠时就说:朱总理命令我在今年的最后两个月内,税收要比预算多收二百个亿,现在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但是我已经完成百分之八十,争取到年底超额完成二百亿的任务。连堂堂一国的财政部长都不觉得「多收二百亿」、「超额完成」有什么犯规之处,可见中国各级政府的任意行为有多么普遍,否则的话,项怀诚决不会在中央电视台的采访中如此底气十足、大言不惭。尽管有行政收费不得超过人均收入的百分之五的规定,但是了解内情的专家认为,全国各地各级政府的部门收费,按保守的估计也相当于当年GDP的百分之八──百分之十。这种任意搜刮民财的政府行为,在中国现行的体制下大都是合法的或准合法的。

违反市场机制的行业垄断

三、由体制支撑的行业性垄断。中国的行业垄断不是自由竞争的市场行为,而是政府授权的不公正的行政行为。这种垄断不仅侵吞了大量民间资产,而且造成了经济上的低效率和畸形市场。仅以电信业为例,垄断使中国的电话初装费曾经高达五千多元人民币的天价,使中国的移动电讯的单机价钱曾经高达三──六万人民币之巨,使中国成为世界上通话费(特别是长途话费)最贵的国家。再如,在中国,执政党聚敛民财以支持党产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金融业的垄断,特别是朱镕基实行集权式改革以来,银行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被国有企业拿走,而已经占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七十、GDP的百分之六十、税收的百分之七十五的非国有企业仅占贷款的百分之三十,这其中的百分之二十还被集体企业拿走,三资企业仅占百分之五,个体和私营就更可怜,只有百分之○.五四。政府还连续降低存、贷款利率,而存进去的主要是老百姓个人的钱,贷出去钱大部分进了国有企业(党产)腰包,老百姓在存款利率上的损失,恰好就是国企从利率降低后的贷款中得到的好处。这一损一补非但没有变成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的动力,反而使国企躺在国有银行的金床上,坐吃山空。这种拿全民的资产去添效益低下的党产的财政政策,什么时候征求过纳税人的同意?所谓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改革战略,是以民间资产的不安全为代价的。再如党政军警法齐经商。在中国的体制下,这些部门在市场上具有先天优势,通过垄断公共权力这一最稀缺的社会资源,就能够直接占有大量稀缺的经济资源和信息资源,而这种明显的市场歧视和权利不平等在中国却是完全合法的。仅以国内贸易部为例,部署企业就多达近一百家,而且大多数公司在本行业中具有程度不等的垄断地位。

以全民资产供养庞大党务机关

四、臃肿而重??的党政机构。在自由制度中,只有政府机构靠国家财政(纳税人的 钱)来养活,而任何政党都只能靠民间资金而不能靠国家财政来养活。但是,在中国的体制下,执政党不仅靠强权剥夺民间资源,聚敛了巨额党产,而且纳税人所支撑的国家财政在养活政府机构之外,还要供养庞大的党的机构。从上到下的党委会(包括中央政治局和各级常委会)、党的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的各类代表大会、全会以及所有大小会议,都要由各级政府的财政开支来供养。朱镕基进行的减员增效的机构改革,触动的也仅仅是政务系统的皮毛,丝毫没有触及党务系统。目前中国各级政府的财政开支,超过预算一倍以上是普遍现象。在当今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从国家管理的角度讲,有一个政府的行政系统足矣。而在中国,则是党、政两套系统,不但白白浪费一套系统,而且党对政府的干预造成政出多门的管理系统的混乱,使国家付出双倍的管理成本。事实上,纳税人为庞大的党务系统付费,既造就不了公仆也得不到与之相应的服务,既没有应得的权利也无法监督执政党,而只有为执政党做无偿奉献的义务。比如,县级党政机构通常要有五十多个部门和单位,包括党委系统的六个部、办,政府系统的二十多个局、委、办,人大、政协及其下属机构,工会、妇联、共青团及其下属机构,还有一个武装部,仅正式人员就上千人,从实际的业务量的角度讲,仅有五百人足够了。什么是中国式的制度腐败,这才是根本性的中国式的制度腐败──以全民的资产供养一党的政权。还
有充当政治花瓶的八个民主党派,这是中国制度最大的怪胎。他们既非国家公务员,也不是民选的民意代表,连人大代表的那种表面上的合法性都没有,中国的纳税人凭什么养活他们?他们的经费凭什么要从国家财政开支?

又一中国特色:办事处现象

五、办事处现象。走遍世界,有几个国家的首都像中国的北京这样,充斥着如此多的由各级地方政府(从省、市到县、镇)派驻的办事处,而且差不多每一个办事处都有可与商业性饭店媲美的豪华大厦。据保守的估计,北京现在有一百多个外地驻京办事处。不仅是首都北京,而且各省的省会、具有优惠政策的沿海特区(如深圳)和区域经济的中心城市(如上海、广州),都有许多地方设的办事处。这些种类繁多、名目不一的办事处的开支皆来自各级政府的财政。这些办事处都「办」什么「事」呢?它的主要功能是为接待本地区的官员,疏通各种关节,每逢节日向上级机关的官员们送礼。

养活大批人实行意识形态专政

六、审查制度。中国有以中宣部为核心的审查制度,以维护大一统的意识形态霸权。这种审查制度不仅剥夺了人的言论自由权利,窒息了社会的精神创造力,使国家付出高昂的社会成本,而且还要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比如,为了把住意识形态的关口,中共政权就必须雇佣大量人员对浩如烟海的出版物进行审查,这些人的工资福利以及相应的设备皆由国家财政支付。对某些商业化的出版物和音像产品的事后审查和禁止,常常使出版社、制片人的投资血本无归。即便有些作品经过漫长的审查,修改后解除禁令,投资效益也会受到很大损失。田壮壮的《蓝风筝》被禁映,王朔执导的两部电影被封杀,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的审查时间长达十一个月。最近,姜文用了两年时间、耗资一千多万拍摄的影片《鬼子来了》,获得今年嘎纳电影节评委大奖,但是中国的电影管理部门,先是阻止影片去参加电影节,现在又严禁影片的公开放映和发行。虽然姜文仍在努力说服官方,但是解禁的希望极为渺茫。一千多万人民币的投资和几倍的市场效益全部化为泡影。与此同时,为了官方意识形态的家喻户晓,中共宣传部门不惜成本投入巨资,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灌输,而这些投资基本上没有任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每况愈下,以至于老百姓对此视若罔闻。

徒劳无功的收买人心

七、歧视性的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众所周知,为了维护一党政权的稳定,中共政权一贯依靠强权在经济上制定歧视性的优惠政策。比如,从一九四九年中共执政后,特别是一九五九年西藏的民主改革造成了达赖流亡政府之后,西藏就成为最不稳定的地区。中共为了西藏在政治上的稳定,对西藏采取政治上(宗教上)打压和经济上收买的政策。国家财政不仅给西藏无偿拨款,累计高达四百亿,而且免除西藏向中央财政纳税和进口关税。这种依靠专制强权实施的财政政策,对于其它的地区来说,显然是歧视性的;对于纳税人来说,无疑就是一种政府性剥削。因为这种政策的确定,既没有经过向中央财政纳税的各地区政府的批准,也没有经过纳税人的民意代表的辩论和表决,就把其它地区上缴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钱送给了西藏。中共为了政权的稳定在西藏进行的投资,在根本上与发展民族经济和还历史欠账无关(像澳洲政府对原住民的补偿性优惠政策),而是一种政治性投资,用无偿的经济优惠收买西藏的人心。但是,这种经济上的优惠政策并没有收买到藏族的人心,政治上的高压和思想上的意识形态灌输,使一个以宗教为生命的终极价值的民族,对一个无神论的世俗的汉人强权充满了不信任和离心力。现在,西藏问题已经国际化了,西藏人对中共政权提出的最大政治诉求,恰恰不是经济上的优惠,而是政治上的完全自治、文化上的保护藏传佛教和固有传统。这一诉求是经济优惠所无法收买的。类似西藏政策这样的高成本、低效益甚至负效益的政府行为,是现行制度的常态。

大小权贵合法瓜分全民资产

二十世纪社会主义极权制度的社会实验的全面失败,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术语来描述,就是由于制度成本的过于高昂造成的,以至于最后弄到资不抵债,赔光了家底,只能破产关门。在中国,毛泽东时代的制度成本之高昂,以至于使中国经济到了频临崩溃的边缘。文革十年,即便其它的社会成本忽略不计,仅经济损失就高达五千亿到七千亿,几乎是四九年以后的全部积累。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制度成本就不高昂了吗?社科院经济所的研究人员杨帆作过最保守的统计,截止一九九六年,大小权贵们通过合法的和非法的渠道所瓜分的全民资产至少有三十万亿,相当于六年国民经济所创造的财富总和,这其中有大量的财富都是现存制度下的「合法」占有。现在,中国的人均产值在世界上的排名是一百位之后,而中国的仅仅是非法腐败程度却排在世界第四位、亚洲第二位,衡量收入差异程度的基尼指数远远超过发达国家,民间调查为○.五九,大大高于国际安全标准○.三五,已经到了高危机边缘。中国的改革首先应该还产于民。还产于民的前提就是执政党放弃对经济资源的全面垄断,消除权贵们的市场准入的特权,使每一个人都有平等地进入市场的应得权利。

 
邓和毛的区别何在?

从制度成本的角度讲,毛时代的个人独裁导致了制度荒废,毛泽东在书房里用一支毛笔圈圈划划,就把中国的大小事情──从消灭反革命到消灭苍蝇、从剥夺全民资产到文化大革命──都办了。邓时代的一党专制导致了制度失灵和制度腐败,邓小平在客厅里走钢丝,玩弄着忽左忽右的危险平衡,依靠屠杀的残忍和小康的怀柔的一硬一软,总算维持住了政权的稳定和权贵集团的利益。在精神资源上,从毛时代到邓时代的过渡,是一个由抽象的精神乌托邦到现实的灵魂废墟的过程。在物质财富上,毛泽东式的革命使一个让少数人过分富有的社会,变成了一个只有一党私产而使所有百姓全都贫困的社会,分配的不平等主要是社会地位上的──由钦定的政治身份差异所导致的社会不公;邓小平式的改革使一个普遍匮乏的社会,又变成极少数权贵一夜暴富的社会,分配的差异是由权力的差异所导致的财富上的贫富悬殊。

权贵利益集团的形成过程

改革的过程就是掌握文化资本、政治资本与经济资本的权贵精英利益集团的形成过程。他们在每一次社会资源再分配和资本转换的机遇中,都得到了最大的份额。虽然在此过程中,执政党为了提高执政能力,在「身份评价」之外,采取了「成就评价」的用人原则,使有些出身平民的人,靠自己的努力挤进了权贵阶层,但是这些新权贵身份的确定,大都是通过向执政者效忠才得到承认的。在这些人中,有的以出卖智慧、论证执政党政策的合法性而成为高级幕僚,有的以钱买权买地位而成为执政党的「诤友」和「社会名流」。但是,一旦进入了权贵集团,他们就必然按照腐败的游戏规则出牌,否则的话,执政党一翻脸,他们得到的那点儿残羹剩饭,就会在顷刻之间化为乌有。

由毛式革命到邓式「小康」改革,除了新的权贵集团内部的政治角色和经济角色的区别之外,特权阶级始终如一。正因为如此,以继承毛泽东思想遗产著称的「新左派」,才能够树起民粹主义的大旗,要求从大跃进、人民公社和鞍钢宪法中汲取思想资源,要求经济民主和分配平等,才会有重新高扬「革命万岁」、「造反有理] 的话剧《切.格瓦拉》的轰动效应。

如此专横的制度和如此悬殊的不平等,合法的掠夺和非法的占有,使经济上被剥削、政治上受压迫的最广大的下层民众,正等待着又一场毛泽东式的革命。如果中共不从现在开始进行政治制度的改革,由独裁权力造成的制度刚性一旦破裂,渐进式转型就会被突发革命所中断,中国历史的新一轮治乱交替又将到来。但是,如果制度不改,那就万变不离其宗,主人可以走马灯式地更换,交椅却岿然不动。

独裁专制下没有“和谐社会”

  今年人大、政协两会说得最多的就是建立所谓“和谐社会”。中国的
政治,听话听反话。共产党说要建立“和谐社会”,恰恰说明当今社会极
不和谐,社会矛盾空前激化。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下,权贵资本主
义,也就是“最坏的资本主义”对占人口大多数的工农大众进行疯狂的经
济掠夺和政治压迫。这在所有 “社会主义国家”中也是前所未见的。中共
不仅和“社会主义阵营”的其他国家以专政的名义对富人进行了暴力剥夺
,而且又对穷人进行了大规模的二次剥夺。

  中共御用文人康晓光把这描述为“政治精英、知识精英、经济精英共
同对大众进行有节制的压榨”。殊不知特权者的贪婪是没有节制的,压榨
也就没有节制。想一想吧,那些下岗工人被迫下岗了,他们过去被剥夺了
;他们的房屋被强制拆迁,现在被剥夺了;现在,他们没有任何脱贫转好
的希望,只能沦为赤贫。他们连过去的右派都不如,右派还有被平反的希
冀,下岗工人没有未来。

  我乘车在深圳|──珠海的高速公路上,看到公路旁电子元件工厂的工
人下班后排着队被搜身。同行的当地人告诉我,农民工工资太低,只能糊
口,不能养家,他们只好想方设法偷出电子元件来卖,所以要搜身。我去
北京有名的松堂养老院,看到许多老人的床头卡上写着:“不治疗,病危
通知家属。”医生告诉我,这些老人都享受医疗保险,但医疗保险不保险
,大部分医药费都要自己拿,拿不起了,只好等死。江泽民的13年,是一
戳即破的“太平盛世”。民不聊生,假改革引起了真革命,人民的维权、
抗争此伏彼起。所谓“胡温新政”仅仅是人们的一种愿望。连这种愿望也
已经权术化,是无权者无奈的权术表演。人们不是拿“胡温新政”的幌子
蒙自己,而是诱导胡温向前走,试图把这种愿望转变成胡温脱离旧政的原
动力。

  胡温努力与江拉开距离,打出“新三民主义”。人们常常惊讶于共产
党的愚蠢:孙中山100年前就提出了“主权在民”,只要实现了“主权在民
”’人民会用选票罢免执政者,执政者敢不“权为民所用”?敢不“利为民
所谋”?敢不“情为民所系”?胡锦涛的“新三民主义”不仅在时间上比孙
中山的“主权在民”落后了近 100年,而且在实质上更是本末倒置,逻辑
不遇。它回避了权力的来源问题,是对当今丑陋现实所做的欺诈性的伪装
,从而成了令人无法容忍的骗局。

  独裁专制下没有“和谐社会”,而只能是假和谐,真镇压。共产党的
洗脑,把自己都洗成了幻想狂,专做“和谐”的白日梦。“六四” 带给中
国社会最根本的转变,就是共产党丧失了大多数人的拥护。共产党赖以存
在的基础挤塌了。四川汉源农民的激烈抗争,被中共定性为“‘10.27’不
明真相的移民大规模聚集事件”。试想,如果中共按以往那样将其定性为
“敌我矛盾”,有谁会相信那些失去土地的农民是“敌人”?而谁是人民真
正的敌人,不是一清二楚了吗?

近现代专制改良无不以预防革命为始、诱发革命为终

         近现代专制改良无不以预防革命为始、诱发革命为终
    第一、近现代专制改良无不以“预防革命为始”

  在近现代世界从专制向民主过渡的历史进程中,由于民主革命在欧洲的日渐胜利,既推动了民主政治与自由经济的蓬勃发展,又诱发和催动了不同性质革命的普遍兴起。不仅引起了现存专制统治者的反对和反扑,而且导致了他们要用改良的手段以自救。但是,这个改良,一是因为它处于整个专制制度和专制统治的历史消亡期,而非发展期,所以它才不是对专制制度的改良与发展。二是因为它意在维护将倾的专制统治大厦,所以它才不可能改变专制制度本身,更不可能改到民主政治和民主制度的轨道之上。三是它无非要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停止专制暴政,改行专制仁政,即在特定时期内,专制残暴的程度有可能减弱,范围有可能缩小,但专制统治和专制制度的本质却无真正的改变。所以,它就不可能顺应人民要以民主政治和民主制度来取代专制政治和专制制度的历史要求。因此,这个改革从目的到手段,充其量也只能是在它的衰亡期,为预防革命变革所实行的“自保或自救”。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一方面是专制主义的声威远震欧洲,一方面又只能将国家和人民的创伤,掩盖在路易十四的皇冠之下和专制政体的凯歌声中。路易十四虽然要在冠盖如云的专制沉船上笙鼓喧天,然而,面对着即将到来的革命,他亦只能悲哀地狂言道:“我死后,哪怕它洪水滔天”。其后,路易十六虽然为挽救专制沉船而试图用专制改良的办法,来延续专制法国的寿命,“然而,正如一个拒绝改革的君主必然要遭到毁灭那样,他由于尝试改革而同样招致了毁灭的下场。他的朝代一直到三级会议期间,都是一个在长期改革而迄无结果的时代”。56 也许,路易十六直至走上断头台,都不会明白,他的专制法国为何会与他同归于尽;更不明白他于在位的十数年间,曾遍选良臣,力行改革,为何仍落到如此的下场。历经了亚历山大一世改革和亚历山大二世改革的俄国末代君臣们,因深谙先帝先臣们的改革与布加乔夫革命及欧洲民主革命的关系,所以,他们才能说出“改革就是为了预防革命。革命如不发生,改革照常进行;革命如若发生,改革必须终止”这样的话。57 由是,他们才会在一九零五年流血的星期日之后,采取一边厉行镇压、一边进行改革的两手,来维护他们即将崩溃的专制统治。如前所述,大清朝的改革固然是中国近代先进知识分子,也是清政府要图强御侮和长治久安的历史产物,然而,在清王朝先后两度长达五十年有声、有色、有血、有泪的改革中,曾使它只要“中宵念起”便“梦魂屡惊”的太平天国造反,不但是它决行经济改革的重大政治动因,而且正是孙中山的革命,才又使它萌生了诱改良以灭革命的罪恶念头。
  然而,不论是温和的路易十六,还是凶狠的尼古拉二世,抑或是两手兼能的慈禧太后和她的继承人们,也不论他们是真心或假意于改革,甚或是镇压革命与实行改革并举,盖因他们都对改革是为自救这一目的燎然于胸,因而,他们才决然不会同意革掉他们的王位、王权、王朝,特别是为这一切所依赖的专制制度本身。因而,为维护王位、王权、王朝和专制制度的专制改良,其目的,也就只能是为了“预防革命而已”。

第二、近现代专制改良无不以“诱发革命为终”

  显然,改行仁政与继行暴政是同样的困难。这是因为:其一、要施行仁政,就必须让步于民和让利于民,如是,就必然要遭到统治集团内部顽固守旧势力的反对甚至破坏。为了不使他们阻挡改革,统治集团中的改革者们,就不得不在改革中给予他们更多的好处和利益,直至当权的改革者本身也要利用改革以自肥。由是,改革非但不能制止特权,反而扩大了特权,从而使人民痛感自己在改革中所获,乃与旧权力集团中人不成比例。这无疑只能引起人民新的和更大的不满。再加上要保护特权和持续渔利改革,就必须压制人民的普遍不满。这样,“在有人享受特权和人民受到压制的前提下,任何为公众利益所施行的改革便都是行不通的了”。58
  其二、因为改革非但没有制止特权,反而扩大了特权,而特权的扩大又势必导致腐败的加深,诚如孙中山所指出的,“单单是引进铁路或欧洲物质文明的任何这类措施,由于它们打开了新的敲诈勒索、贪污盗窃的门路,反而会使事情更坏”。这个更坏的事情,无疑要使原来渴望改革的人民,由渴望改革而变成痛恨改革,并要求实行真正的改革,即革掉专制特权和专制政治。于是,希望从根本上改革专制制度的要求,也就会日渐地高涨起来,其最终便是革命的爆发。诚如梁启超所言:“革命党何以生,生于政治腐败”。59
  其三、专制末世的改革,原是要维护专制统治的。所谓改革,说到底亦无非是停止暴政、改行仁政而已。但仁政仍属专制政治的一种,即所谓“开明专制”,并非脱离了专制政治本身,更非改变了专制制度。但人民既然连对仁政也不能满意,甚至要求改行仁政以外的政治改革,特别是专制制度的改革,并且要求改到民主的政治道路上去,这无疑是向王位、王权、专制权力以及整个专制制度的挑战。此时拒绝人民的政治改革要求,就会引发革命;同意人民的政治改革要求,又意味着专制权力和专制统治的自我消亡。对整个专制制度而言,诚所谓“搞民主就是自杀,不搞民主则必遭他杀”。于是,专制统治者就会出于既要制止前者、又要预防后者的需要,而只好连改革也一同终止。由是,一场为预防革命而发动的改革即专制改良,最终便不得不走向了“引发革命”这样一个结局。
  其四、历史是不可逆转的。古人所谓“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的话,其意义即在于此。当人民身处专制压迫的痛苦中时,有时,痛苦会使他们变得麻木。但是,一旦专制君主“因害怕麻木中的暴醒和暴力”,而期望用改革的方式来维护其统治不致一朝倾覆时,人民又会因为改革而迅速地从麻木中苏醒过来。这种正常的苏醒,正因为伴随着理性的愿望,才不会有爆发暴力的危险;但也正因为其觉醒带有理性复苏的意义,因此,一旦于再度失望中彻底地觉醒了过来,其理性的力量,就将是任何力量所难以重新压服的了。更何况专制统治者既要倡导改革,就要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倡导思想解放的运动。一为他们的改革鸣锣开道,二为他们的改革歌功颂德。但是,既要提倡思想解放运动,就会为人民提出指责创造了条件;既要人民歌功颂德,就要准备着人民要求辩论是非。同时,既已提倡思想解放,再要禁止人民去思考,特别是禁止人民去思考对自己不利的事情,也就不可能办到。因此,一旦改革被终止,专制统治者也就不可能不重新强化专制统治,尤其是强化专制的思想统治。那末,由对改革的失望而倍生痛苦和真正觉醒了的人民,面对着卷土重来的专制暴政,也就不可能不在绝望之下形成一种反抗的决心了。特别是这个反抗的决心,又萌生在对专制暴政和专制仁
政都有了深刻的领教之后。更何况由改革所导致的特权的日趋扩大和腐败的日益加深,再加上掌权者已经借改革聚敛了太多的财富,因而也就必然要导致整个社会、尤其是普通人民生活的更加贫穷化。这就只能为革命做好了思想与人心、政治与经济等各个方面的准备。如是,不论是卷土重来的专制暴政,还是卷土重来的专制改良,更遑论专制统治者是要抽刀断水,还是要横刀夺命,都既不可能再压服人民,更不可能再欺骗人民,而只能招来人民对于整个专制制度的彻底反叛。革命作为历史的一个普遍变革进程,亦终于因为专制统治者们要推行专制改良,而及时地到来了。近代欧洲诸国的专制改良,就导致了民主革命的发生。这既是清王朝的专制改良必然要失败的基本政治原因,更是辛亥革命未能避免和不可避免的根本历史缘由。

摘自辛灏年《谁是新中国?》

专制政治和愚民政策

中国的先贤孔子说过“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在中国的文革“批林批孔”运动中,孔子不但被批倒批臭,而且被判定为“愚民政策”的鼻祖。其实孔子所说的意思完全相反,这是古汉语不设标点符号而产生的误读。

孔子的原来说的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两个标点,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孔子的原意是:人民可以知道的和可以去做的,就要使他们知道和给他们去做的自由;人民不知道和不可以做的,也应该让他们知道和明白其中道理。

孔子的这句语录,中国的历代帝王就没有履行过。到了中共建政,“愚民政策”更加炉火纯青、登峰造极。本来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就是让人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民主与法制观念普及民间,这样和平渐进的制度转型,社会代价才比革命少得多。

殊不知,专制政权愚民政策的严厉,放眼全世界,恐怕也只有禁用短波收音机和把中波频度焊死的北朝鲜是排名第一了。但北朝鲜毕竟少了一项记录,就是没有“网警”,因除了金正日自己,别人都不能上网,故此无须网警把关,而中国大陆的网警,多达十万!不仅如此,中共还不惜调拨大笔资金进口软件和技术,建构所谓“金盾工程”,在互联网上阻挡和过滤一切不合他们胃口的资讯。

中共的愚民术还有一招,国事、天下事不可让老百姓都知道,但连百姓自己的事情也一样“不可使知之”。每个中国人毕生都有一样东西伴随著,这就是档案。你无论在何处读书、工作、生活,到处都有“组织”对你无微不至地关注,它对你的每段人生旅途都作出盖上组织印章的评判,白纸黑字,板上钉钉,你的一辈子都被档案这只无形之手所操控,而你永远看不到它,甚至至死也看不到关于自己的记录。

个人档案这东西,并非中国才有。但以秘而不宣的“组织鉴定”左右著公民的命运,却是共产国家的土特产。在西方发达国家,公民有权随时查看自己的一切信息记录,政府不可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理由而滥用公共权力。而公民的权利,还不止于查看自己的个人档案,更在于可以自由查阅政府档案,政府无权拒绝公民查阅档案文件的要求,公民如果遭到政府阻挠,可以诉诸法律,司法机构将出面保障公民权利。在西方民主国家,每个人都有知情权。这就是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参与,这正是共和思想的精髓,也是民主宪政的基石。

而专制极权体系恰恰害怕的就是这个人民的知情权。中共立国,就奉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它的苛政拖得越长,暴行积累的越多,就更不可以让人民知道了,说远一点,三年大饥荒时期饿死人的数字,县一级所有基层的原始记录都严密加封,至今不得曝光,遑论血泪淋漓的文革十年……如今贪得无厌的窃国大盗、贪官污吏,多得好似蝗虫一样,要捂是捂不住了,但捂不住也要捂!这成了这部极权机器的本能反应,无论政治、经济、军事、司法等等公共事务,都不得“使民知之”。连SARS、艾滋病、禽流感疫情这样的关乎亿万老百姓安危的公共信息,也锁入黑箱之中。

但现在的中共政权要封锁信息、漂白历史和清洗人民的记忆,渐渐有点吃力了。毛泽东时代,国家重门深锁,国民都是失明、失聪、失声的精神残疾人,极权暴君制造了愚民,而愚民又成了暴君统治得以延续的必须条件。而现在,中国加入WTO,经济与国际接轨,互联网与全球化时代的信息,一个耗资上百亿的“金盾工程”怎能过滤乾净?中共明白,锁国政策已不能贯彻,但是这座专制的政治城堡却要坚守下去,于是,他们出笼了新的秘诀:“导”。导字诀略有创意,即是把滔滔民怨引入人工开掘的河床,搬出“阴谋论”,这世界到处是阴谋,无不以仇华反华以围堵中国为目的,然后向民众灌输精忠报国的观念,把老百姓被剥夺的尊严嫁接到国家虚幻的“尊严”之上;把老百姓现实中的屈辱嫁接到“民族屈辱”之中。他们不遗馀力地教化“爱国愚民”,渲染“仇华反华”势力的邪恶,不惜摧残自己国民的灵魂和心智,以达到他们政权长治久安,江山永不变色的目的。

这就是专制政治和愚民政策相互依存的关系。

湖南涟源市三甲农民大起义揭密

湖南

卢雪松:公民李文娟的维权成本

公民李文娟,原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因向国家税务总局举报鞍山市国税局的截留国家税款、截留经费等涉嫌近三亿元的违法行为,接连遭到打击报复。她两次被辞退工作,并于2004年9月被鞍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又于2004年10月被鞍山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处以劳动教养一年。2005年10月,沈阳市于洪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对她的劳动教养决定。(据央视《新闻调查》)

热爱祖国,永远不可以只是空洞的呼喊和浮泛的激情。现代民族国家是公民以宪法为契约组成的命运共同体。爱国需要一个公民对民生疾苦的忧患和对民族命运的承担。“位卑未敢忘忧国”,一个人站起来,在她所处的环境中为国家民族的利益作出具体的努力,我们就有理由说她是一位值得尊敬的现代公民。当公民李文娟目睹“那些贫穷的下岗工人和农民们卖菜,为一元税款被追得满街跑”,而巨额税款却可以任意流失,她说:“如果不管,我的心忍受不了。”公民李文娟尽了自己的努力,她无愧于这个国家,她是优秀的。可是,遭遇了以上种种之后,公民李文娟在接受采访时说:“如果再遇到这种事情,我不会再举报了。”也就是说,她对祖国利益的维护和对公民权责的坚持在现实面前被无情地击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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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因为公民李文娟必须历尽千辛万苦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被辞退之后的漫漫上访之路,在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度过的黑暗的一年时光,迟迟不能下达的判决结果,差点为此丧命的年迈母亲……她的维权成本已过于高昂,高昂到让一个优秀公民尚且难以承担,高昂到让几乎所有旁观者望而生畏,高昂到让热爱祖国在一个和平年代竟也变得悲怆。公民李文娟被处以劳动教养的理由是“多次无理上访,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理由!全国人大代表黄琼瑶在本次人大会议上提出,现行劳动教养制度导致权力滥用,利用劳教打击报复上访和维权人员,某些腐败分子打击和迫害群众。李文娟的遭遇恰好为黄琼瑶代表的这一观点提供了沉痛的例证。不知道鞍山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是否能明白,国家机关工作本来就是为包括“上访和维权人员”在内的所有公民服务的。如果李文娟的多次上访竟被斥为“无理”,那么,由此造成的对包括李文娟一家在内的公民生活“秩序”的“扰乱”,本来是应有具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站出来承担责任的!曾经也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李文娟,不得不在劳教所度过了黑暗的一年,恐吓信甚至被送到劳教所里,而这真的并不是李文娟的耻辱。在现代文明国度,公民李文娟的义举应当得到司法制度的具体的保护和支持,但至少在这一次,整整一年的时间,它没有站在李文娟这边。

公民李文娟努力地维护了她的尊严。在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她拒绝在刑事拘留证上签字;刚刚进劳教所,她就对鞍山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非法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从一审开庭到作出判决竟要十一个月!而且这还是李文娟的家人到全国人大等单位多次上访的结果。我们甚至有理由怀疑,是不是李文娟的举报直接触及的那些人认为李文娟必须要在劳教所呆满一年?他们是不是盼望像李文娟这样的现代公民在灾难的“教训”面前最终放弃正义与尊严?

当李文娟在镜头前说:“你能力太小了,有权力,有关系,你才能那样做”,一定有些人正躲在黑暗中狞笑呢!这些腐败分子涉嫌犯罪,他们正是国家和民族的敌人。必须以制度的约束提高腐败分子的犯罪成本,必须以制度的保障降低甚至消除李文娟们的维权成本,人们才会相信,做一个现代公民是可能的。爱国者不是“堂吉珂德”,作为“位卑”者,他们真正有权利也有能力爱自己的祖国。

记忆中那头奔跑的公牛

《与公牛一起奔跑》(爱尔兰)瓦莱丽·海明威著 新星出版社2006年1月版 定价:26.00元

   大凡关于海明威的书,总是离不开那些硬朗的线条———斗牛、拳击、钓鱼、捕猎、旅游……就连福克纳在《老人与海》的书评里也写道:“迄今为止,他笔下的男男女女都是自己形成的,是用自己的泥土自己塑造自己的。”在福克纳看来,海明威似乎“简单”了些。当然,这仅是一个美国南方“乡下男人”的看法,要是换成一位女性,感觉一定会很不一样,比如瓦莱丽·海明威的这本《与公牛一起奔跑》所记录下的是海明威最后的一段岁月。

  这位大胡子的“硬汉作家”在这位来自都柏林的爱尔兰女记者潮湿的笔触下,好像是咖啡里的糖块,慢慢在一个女人记忆的浸泡下溶解开来,分散到每一个细节的瞬间里去,它更像是一本流水账,作者并非是海明威的仰视者,她自顾着自说自话,她与海明威的相遇,毋宁说是一次字母的巧合,她的姓氏丹比—史密斯似乎让海明威想起儿子的教父,于是促成了那次采访,这也改变了那个女人一生的命运,而后她成了他的私人秘书,后来又成了海明威儿子的妻子,在“瓦莱丽·海明威”的字母后面,有着一种莫名的“夙命感”,笼罩着那个女人的一生。

  成为海明威的秘书,在都柏林、巴黎、马德里、普罗旺斯、古巴、纽约间穿梭奔跑,看斗牛、参加海明威的宴会、滑雪———在不同的地点后面,陪伴着这位著名的美国作家的是一双阴郁敏感的目光,穿过那些喧嚣与热闹,看到这位有着公牛一样野性的作家生命的“滞耗”,那些生命最后日子的“末路感”,“我能看出厄内斯特是为写作而生的,写作是他的生活核心,当写作的技能开始萎退时,生命在他眼里也就失去了继续存在下去的意义。”这似乎成为了后来判断海明威选择结束生命的动因,作者还提到一个细节,她与海明威开车遇到两个要钱的孩子,海明威送给他们的却是一支圆珠笔和一张纸,“用这个,你就能够挣到自己的财富!”

  笔在海明威那里,笔与同风车决斗的矛一样,是“荣耀的武器”。

  如果说海明威的死,似乎可以让这个女人摆脱与海明威家族的关系了,而事实却恰恰相反,她无法意料地成为格里高里(海明威的儿子)的妻子,又在一种新的角色里成为海明威家族的一分子,在距离第一次采访海明威28年后,又与丈夫离婚,事实上,作者的经历变成了“海明威”家族最为独特的注脚。在回忆丈夫的死时,作者只是引用海明威《海流中的岛屿》中的几句话:“最小的男孩很英俊,他像袖珍战舰一样强壮”,这样,围绕海明威的故事似乎越来越远,记忆又上溯到最原始的起点,自述者变成故事的主角,“我引用马克多斯·福特小说《好兵》中的开场白作为结束———‘这是我听过的最为悲伤的故事’,这是最悲伤的故事,也是我的故事。”当然,作者无意博取任何人的同情,与公牛一起奔跑,除了暗示着海明威之外,它似乎也是作者生命深处活力的一种召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