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流亡者的复活

      作为最公正的发言者,死后才发表的《肖斯塔科维奇回忆录–赠言》让我们有机会澄清了对苏联音乐最大的误解——有人认为早已被公认的,获得世界荣誉的第七(又名《列宁格 勒交响曲》)、第八交响曲是描写战争,这些人是多么的又聋又瞎!我的交响曲多数是墓碑,是献给因政治迫害而死在何方葬在何处都不知的每一个受害者!

  我们都很熟悉七交中的炮声,我们真的曾认为那是怀着极大的热情、誓死保卫列宁格勒的 号角,然而,将死的作曲家本人却一语道破天机:他是为一个民族被迫流亡的孤魂野鬼造 下的墓碑!他没有那么伟大要关心危系民族存亡的卫国战争,或者说,比较起亡国或在战争 中死去的人们,他认为被这个貌似伟大的国家驱逐或被迫流亡的人才是民族最宝贵的魂魄! 

  这是一个被坚冰覆盖的充满了铁血和罪恶的极权国家。当我们慢条斯理地在它自我毁灭后若 干年再来清理它的音乐遗产时,我们惊奇地发现,最优秀的人都跑了,被迫流亡到异国他乡 ,但他们都到过美国–这个新大陆的新音乐事业竟是由它最强大的对手的流亡者来支撑的 。

  先是拉赫玛尼诺夫的逃跑–这位天才在写完神鬼莫测的《第二号钢琴协奏曲》后,亲自指 挥 了令人百般惊愕的《死亡岛》,这个揭示了世界是处处吸附生命的漩涡和黑洞的主题立即让 他在本国无处容身,他开始流亡,流亡中途遇上了随后流亡出来的歌唱家夏里亚宾,异国相 见,两人抱头痛哭,他们没想到一个国家这样轻易地就把它的公民抛弃了。

  也许他们并不孤独,因为伟大的俄国或苏联又在准备抛弃它的另一位天才斯特拉文斯基,这 个不到30岁就以《火鸟》和《春之祭》轰动世界的年轻人本想努力在这个国度生活下去,可 是,他的祖国却不想收留他,在对他使出百般刁难的攻击后,作为二十世纪音乐的一面镜 子的斯特拉文斯基只好出走,一走就又辗转到了美国。

  这仍然只是个开头,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随后或先后又义务为美国输送了大批 音乐人才;格拉祖诺夫、斯克里亚宾、普罗科菲耶夫……

  所有出走或流亡的音乐家都生活得很不愉快,他们都不情愿离开他们精神的母地,他们无日 不思念俄国的一草一木,他们总盼望有朝一日还能回去,事实上,作为最有前途的俄罗斯作 曲家,普罗科菲耶夫在美国生活数年之后,终于设法又回到了俄国,然而,他除了还能创作 一些无毒无害但有副作用的主旋律作品外,他发现他连说话也不方便了,因为当局把斯大林 奖 当追悼会一样颁给了他,天真的普罗科菲耶夫终于惊醒,为达到速死和不说话两个被暗 示的要求,他选择了脑溢血。

  降了跟上当权者的意志,乖乖地制造出御用垃圾,并把它强行往最为崇高的目标和理想靠过 去,然后领取像政府小费或失业救济金一样的斯大林奖,任何一名想在艺术上有所独创或追 求的音乐家都只有被迫出走和流亡。联想到肖斯塔科维奇的临别赠言,再去翻看他此前一贯 的自我谴责颓废和误入歧途,并不遗余力地吹棒党是如何一贯正确,我们突然得出结论 ,这个忏悔真诚、认识彻底的人原来一直都只在欺骗苏联共产党!他越表现得这般乖巧,这 样对党心领神会、唯命是从,都不过是为了倾毕生之力安全地写下为苏联送葬的挽歌!

  在俄国、在苏联,并不是只有音乐家的遭际才能引我们掬一捧同情之泪,事实上,作家的境 况还要艰难得多,据权威部门的统计,从1934年苏联作协成立,至1953年斯大林驾崩期间, 共 有两千多作家遭到处决、关押或流放!这就是这个国家极权专政的功劳!这种铁幕政府的行为 养成绝非一日之功,甚至在列宁时代,它的极权传统就已养成,作为被粉饰的作家高尔基, 实际上是当时生活得最为苦痛的人之一,他永远都处在营救途中,他公开对列宁宣扬:我 坚决抗议这一杀戳本来精神就相当贫乏的人民的大脑的策略,他就这样不停地呼号奔走, 他认定每一个濒死之人都是俄罗斯的大脑途瘛K窃谕炀纫桓雒褡澹患聘鋈说檬В?他的死因至今不明,只知道列宁同志对他常常很不耐烦。

  在普希金开创了伟大的俄罗斯文学精神也开创了流亡先河的国度,我们不可能将七年之中 两千名遭处决和流亡的作家一一举证,我们只能猜想,别的民族的作家群中只要有十个以上 的人遭到类似遭际,这个民族多半就会为卖友求荣、人自有危搞垮,但在俄罗斯,越是如此 暗黑,便越有作为民族背梁和良知的人站出来,最感人的事发生在《日瓦戈医生》的主人帕 斯捷尔纳克身上,他在苏联本已危在旦夕,可他刚一听说与他私交很一般的诗人曼德尔施塔 姆被捕的消息,立时暴怒,他近乎疯狂地要求斯大林放人,他到处奔走,他觉得人的尊严不 可让渡。他不考虑后代的前程,他宁愿生下个死婴,也绝不以此为条件向当局妥协。

  他只为挽救一个陌生人,或是一个跟他原本还有些交恶的人,这种骨血与勇气把塑造成一个 民族正直的良知与道德支架,他不愿让步,为了民族血脉的延续,为了让自己的苟活变得稍 有意义。他必须这样做。他这样做了,随后,涅克拉索夫跟了上来–他因拒绝在反对帕斯 捷尔纳克的联名信上签字而被迫流亡,随后,帕斯捷尔纳克也开始流亡。

  他们不是在为自己的悲惨命运而流亡,他们是在为一个民族受过,他们深知,这个国家要完 蛋了,但这个民族还要坚韧地活下去,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一把火种,这个民族习惯于流亡, 好些前辈比如屠洛涅夫都是流亡者。

  俄罗斯为什么这么黑暗?现代极权统治如何轻易地就毁灭了这么伟大的国度?作为观光客的罗 曼·罗兰说不清楚,研究权力异端的茨威格也说不清楚,它需要一批来自这个国度的真的勇 士和警世者的努力,《日瓦戈医生》这样做了,索尔仁琴尼的《古拉格群岛》紧随其后,然 后还有扎米亚京,他的流亡成果是《我们》,我们是谁?为什么是我们?原来,我的 意义已全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无我的整体,他们是唯一国中的公民,是丧尽了 个人权利的号码,所以,我们注定没有前途,我们有了前途,那这个民族就已 灭绝了。

  极权统治试图或无意中制造的正是我们的诞生。我们注定是要把这个曾经伟大的民族的个体全部消灭光,这已不仅是一次大清洗,它的主要目的是要消灭这个种族!

  为了保存火种,只有流亡,只有与我们对抗。极权统治永远都只是一个利欲熏心的短期 实体,只要熬过去,所有的流亡者都会回来,所有的个体也都会再次复活。

朱成昭:一个红卫兵运动史上不应当忘却的名字

《华夏文摘》的编辑华新民先生最近写了一篇极为精彩的书评<从太阳不露脸谈起 – 观电影《八九点钟的太阳》>,谈的是我的朋友卡玛女士摄制的有关文革的电影。书评中他谈到了当年红卫兵的觉醒,并举了一个今天已经为大多数人,甚至文革研究者都遗忘了的名字:朱成昭。

对此,华文是这样回忆的:“大学生红卫兵当中也有觉醒者,尽管为数不多。大学生思想深一些,阅历广一些,这些觉醒者,不像中学生中的老红卫兵那样是因为自己的老子成了运动的打击对象,而是看到了毛发动文革的真正动机。他们中的一个代表就是北京地质学院的学生朱成昭。现在的文革史提到文革中有名的“五大领袖”都是指北大的聂元梓,清华的蒯大富,北师大的谭厚兰,北航的韩爱晶和地质学院的王大宾。其实地质学院“东方红”的早期领袖是朱成昭,他也是大名鼎鼎的首都红卫兵“第三司令部”的最早的“司令”,当时的名声不在蒯大富之下。但是不久之后朱成昭这个名字便消失了,换上了现在大家都知道的王大宾。其中原因,据当时流传的故事说,是因为当时地院“东方红”从四川把彭德怀押回北京,红卫兵的头头们在大会批斗前秘密预审彭德怀,彭将自己同毛在庐山会议上交恶的前因后果和盘托出,竟然说服了朱成昭等几个人,使他们幡然认识到,文革的源头是批判《海瑞罢官》,而%%$海瑞%%$就是彭德怀,毛发动文革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坚持自己的%%$三面红旗%%$,扫除一切同情彭德怀的领导人,消灭一切替彭翻案的可能性。朱成昭走上了“反革命”的道路后,还同另一个造反派学生领袖叶向真(叶剑英的女儿)企图偷越国境,被周恩来派人抓了回来。据知情人说,实际情况是,朱是调干生,对大跃进以来的中国社会现状早有自己的看法,彭德怀的一席谈话只不过是印证了他久存在心中的怀疑而已。叶向真受到周恩来的保护,在文革后似乎还出来拍过电影,朱成昭则不知所终。”

正巧,我因为研究文革中的异端思潮,1998年8月11日在澳洲记者晓涵和美国《时代杂志》北京记者米雅的安排下采访了朱成昭先生。在长达3小时的访谈中,对他的觉醒、叛逆和受迫害的全部过程有了第一手的了解。本来,我与朱先生相约来年在北京再畅谈一次红卫兵运动,但不料不久就传来了他因心肌梗塞而粹然逝世的噩耗,目下在我办公室中的3卷录音竟成了我能听到的他最后的声音。

朱成昭,安徽人。其父在文革前是上海建工局一个副局级老干部。他1960年毕业于上海市上海中学,当时是整个上海乃至全中国最好的中学之一。在上中,他是品学兼优的团干部,好学生。以至一毕业,中国科学院因一个在计算机方面尽快赶上西方的秘密计划,直接把他抽到上海的计算机研究所工作,作为未来的专家培养。朱在那里工作了两年,已经担任了课题组组长。然而在工作中他感到了自己在科学基础知识的贫乏,决定再去读大学。受到当时在上中最为流行的《勘探队员之歌》的影响,他报考了北京地质学院。因为他是从工作岗位上再来都大学,就变成了“调干生”。1962年入校后,正值阶级斗争之风盛行,朱和不少同学一起被两次派出参加“四清”。

1966年6月文革爆发,朱是水文系四年级学生。他和一些有独立思考精神的同学一起给以邹家尤为首的地院工作队提了一些意见。被划为“第三类学生”,在工作组整的黑材料中已经定下“送去劳改”。当时的工作队付队长边固在一次对“第三类学生”的训话中竟骂他们:“共产党养你们比养一群狗还不值!”朱和蒋良朴、田春林、梅建明等同学一起被逼上梁山,7月份揭竿而起“造反,”8月8日成立了地院“东方红公社”。因为朱和他的伙伴们在组织路线上不搞“血统论”,东方红公社很快成为地院的绝大多数派。1966年9月6日,由朱牵头,在北京成立了“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革命造反司令部”(简称“首都三司”)。据朱在采访中告诉笔者:首都三司从来没有设立过“司令”一职,但他当时是实际上的“第一把手”。当时蒯大富仍然在清华大学受压,周恩来和中央文革小组多次要他设法支持蒯大富,以“减轻中央压力”,他当即派过一支地院东方红的战斗队去清华帮助蒯组织队伍。后来,朱又请蒯担任三司的副手,这便是蒯大富是三司“蒯司令”的流传的由来。

对三司和地院东方红公社这样主要的造反派红卫兵队伍,中共中央的各派当时都想要利用。毛泽东自7月起便一直派他的女儿肖力(李纳)任直接的联络员;周恩来有一个秘密联络员“老李”;中央文革的关锋、阎长贵等都担任过观察员和联络员。 1966年9-10月间,叶剑英的女儿叶向真,当时中央戏剧学院造反派毛泽东主义红卫兵的头头来地院求援,认识了朱成昭。两人在不少政治观点上非常一致,不久又坠入情网。这对朱的思想有不小的影响。另外,文革的深入把许多老干部,包括朱的父亲都打成了“黑帮”,也使他对文革有新的思考。

1966年11月,地院东方红公社接受周恩来的秘密命令,把彭德怀从四川抓回北京。另外,江青、戚本禹也在同时对他们和北航红旗有过抓彭的指示。朱曾派了三批人去抓彭。第一批王大来、钱信等人在12月15日进入彭的住处,与彭就文革以及党史上的一些问题有过长谈,结果被彭感化,认为彭讲的都是“真话、实话”,又支持文革。最后对彭同情到了“毛主席和党中央可能现在不了解彭现在的情况,他们有责任把彭目前的情况和他们的看法向毛主席和党中央和中央文革汇报”的地步。第二批是当时东方红公社的第三把手王大宾,于12月18日到达成都,又和第一批抓彭成员一起回京与朱商量。因为朱的安徽老家

“三年自然灾害”中也饿死了成千上万的人,朱对彭一直持同情态度。他们把在四川时与彭的谈话记录交给了中央文革,被训斥为“严重政治错误”。中央文革又马上派了北航红旗赴川抓彭。在这一情况下,朱派出第三批胡乐成等100余人,从北航红旗手里抢回了彭。12月27日,彭德怀到达地院后,住在朱的房间,不过朱成昭和他没有过外面流传的“秘密预审”、“彻夜长谈”等接触,甚至没有说过任何一句话。然而,彭德怀当时有一套绝密材料,放在他随身携带的小箱子里。是他对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决议的逐条反驳,以及对大跃进的保留看法等等。朱成昭仔细地看了这些材料,受到震动。这对他和他的伙伴们转变对文革的看法无疑有极大影响。他们一致认为:彭说的都是“实话”。

1966年底到1967年初,朱成昭、叶向真、蒋良朴、王大宾等人在梅建明家连续开“黑会”,准备公开炮打中央文革。不料王大宾偷偷向中央文革告密,67年1月23日,陈伯达写批示给朱,警告他:“不要掉到茅厕里去,成为茅厕里的石头”。为了有一个机会公开阐述自己的观点,朱成昭决定以“检查”为名公开自己的政治观点。2月4日,朱在地院作公开检查,因为这是首都三司“司令”的检查,共有3万人参加。朱在会上谈了他的“八大观点”:1〕大串联搞乱了全国;2〕整风军训实无必要;3〕中央文革运动群众;4〕中央文革抓人太多,比如联动;5〕中央文革对
老干部打击面太大;6〕中央文革太左;7〕在军委和中央文革之间,站在军委一边;8〕大联合大夺权早了。由于朱借“检查”为名系统“放毒”,这反而影响了很多对文革有怀疑的群众。2月8日,阎长贵到地院宣布这是“炮打中央文革,反对中央文革”。

1967年2月后朱被勒令“闭门思过”。7月,他因为和叶向真南下广州玩,被戚本禹诬蔑为:“偷了地质部国家机密,企图偷越国境”。被周恩来派公安部副部长于桑抓回北京。开始隔离审查。在他8月15日所写的<我的检查与交代>中,担心全国武斗以及两派分裂将会在文革后造成经济和人心两方面的“极大后遗症”。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当时难得的真知灼见。

8月20日左右,朱被公安部正式拘留。与叶向真一起被打成“叶朱反革命集团”。1975年被送到湖北某劳改农场作为反革命分子劳动改造。叶向真在1972年林彪事件后即被周恩来释放,先去解放军的301医院学医,当了军医。文革后重操戏剧导演的旧业,当过电影《原野》的导演。她在1972年释放后便向朱成昭的朋友们表示,周恩来要她不要再和他们来往。但是据朱的朋友们向叶选宁(叶剑英的儿子)核实,周没有此说。而朱在他长达10年的牢狱和劳改生涯中,一直把叶向真当作自己心中至死不渝的恋人,还写了许多动人的情诗。这大概也是一个高干的女儿和一个普通干部的儿子难以成婚的常见悲剧吧……

朱成昭在1980年6月正式平反。当时据说中组部准备树两个反文革的典型。一是死去的张志新,二是活着的朱成昭。但是最后被叶剑英一笔勾去,理由是活着的树典型不好。据朱成昭说,他和叶剑英文革中失之交臂,一直没有见面。1966年1月19日,叶向真安排父亲与朱成昭见面。一是军委的几个老帅也想拉拢利用造反派红卫兵,二是叶剑英也想见见“未来的女婿”吧。但是因为那晚发生了几个老帅和中央文革小组冲突的“京西宾馆事件”,最后叶剑英叫秘书撤销了会见,此时朱在叶家已经等到半夜。此事,朱一直感到非常遗憾。

1985年朱成昭被分配到苏州江苏省第四地质水文大队工作。90年代初他在上海下海,组织过私人的建筑公司,负责地基打桩。据他说:“一开始事业做得比当年地院东方红公社还大”。但是最后被“三角债”活活拖垮。在我采访他时,朱已经退出商界准备潜心研究文革了。

据朱在接受我采访时说:我是“世界上第二个采访[他]的人,”第一个自然是指晓涵和米雅。他之所以接受我的采访,还因为我也毕业于上海市上海中学,是他的“小校友”。当他听说我准备就他的思想觉醒过程作专论研究,嘱我将来一定寄他看看,要和我“讨论讨论”。可惜的是,他不久粹死,我这些年忙于其他的一些研究,对“叶、朱反革命集团”的研究也一直没有成文。现在华新民先生提到了他的名字,使我感到我应当把当年访问的大要先告诉世人,因为朱成昭实在是一个红卫兵运动史和文革思想史上的一个不应当忘却的名字。

作者为文革研究专家,任职于狄金森学院图书馆

什么是司法公正——从培根的辩护说起

    弗郎西斯·培根是大家熟悉的人物,他是英国詹姆斯一世时代的大法官,又是
杰出的散文家和科学先驱者。但是,他著名也因为他是一个伪君子:一方面他在散文中宣扬如何做一个高尚的人,另一方面,他在任职期间,以雇佣律师为掮客,以助手为经手人,大肆索贿受贿,成为英国当时屈指可数的大富翁。

    当东窗事发,培根被逮捕。在审判时,培根虽然感到惊慌,但仍然企图用他的
诡辩解脱罪责。他在上议院做了好几场精心准备的辩护,以证明自己无罪。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辩护是:虽然收取贿赂,但是他仍然履行了一个大法官的谨慎,在具体审案中不受贿赂影响,所作的具体的判决都是公正的。为此他还列举了一个案件为证。他也强调,在另外五个案件,他从双方受贿,因此不可能受贿赂影响。(约翰·T ·小努男:《法官的教育、才智和品质》,吴玉章译,载《法学译丛》,1989 年第2 期)。

    培根的辩护企图最终没有得逞,落了个罪有应得的下场。他的辩护也因此成为
历史的笑谈,不过也引发很有意思的争论问题:什么是司法公正?一个腐败的法官可不可能是一个公正的法官?一个清廉的法官便可以推定为一个公正的法官吗?司法制度为什么可以容忍一个清廉但才智平平的法官,而不能容忍一个腐败但才智超人的法官?

    这些问题归结起来,实际是实质公正和形式公正的争论所引发的话题。我们很
多人相信,司法公正是以实质内涵为归结的,徒具形式公正不能被视为司法公正,裁判结果的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极度忽视形式公正的社会。其重要特点就是行政吸收司法,程序极具随意性,我们听过太多被津津乐道的微服私访的故事。对判决的服气是结论的服气,程序本身并不重要。由于对执法官员的个人品质和司法形式要求弱化,所以为民作主的清官了了无几,普遍的司法黑暗避免不了。所以有了“三年清知府,十万白花银”,有了“二十年目睹之怪现象”. 这种传统观念至今依然有其影响。当今社会,司法腐败仍然常盛不败,究其原因,这与我们忽视形式公正是有密切联系的。

    培根的失败,表现了英国为代表的西方法制对形式公正的坚持。西方人将形式
公正确定为司法公正的核心内涵。他们不相信会有不出自形式公正下的公正裁判,他们认为不建立在形式公正上的判决,绝对是不可信的,因为,司法本身是个事实证明和法律选择适用的过程,因此,程序主持人(司法官)严守程序和保持公正立场是保证这一过程获得充分审究和剔除偏见的基本前提。换言之,只有过程公正,才能通往结论公正,评价判决是否合理,不能从判决本身自证,而应从过程推断。

    司法形式的公正,包括两部分:一为程序的公正,要求裁判必须严格依据程序
进行,不得随意限缩或修改司法程序。一套现存司法程序,往往都是司法历史经验的总结。二为裁判者- 法官的公正。法官是程序的主持人,他的事业比一场球赛或一场棋赛严肃得多,因此更应维护公正立场,不能有任何一点倾向性。法官的公正,无法从内心去探求,而是应从外在因素去考察,通过人类经验形成的分析工具,来识别与法官有关各种事实因素。亲戚或朋友关系,在人们的一般观念中,是影响中立立场的重要因素,因此,各国都确立了回避制度,要求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回避审理。同样,法官的个人素质和品德,在西方人的经验中,也被认识到是影响公正立场的重要因素,是考察法官公正性的重要条件。所以,西方人普遍信奉亚里斯多德的名言“理想的法官是公正的化身”,非常重视法官的素质保障,建立了严格的法官选拔和任免制度,以确保法官是在才智上超群、在品格上高尚的人。带假发的法官,在我们看来,确实颇有神的意味。一个有污点的人没有资格担任法官,有了污点的人当然也要失去法官的资格。为了保证司法公正,这个形式上的要求还推及到法官以外的司法参与人。例如,一个陪审员在被甄选之前,甚至也要经受细小到种族、性别、年龄、婚姻态度、酗酒这样的问题的检验。在今天,这种检验原则已经逐渐扩展适用于检察官、警察、鉴定人甚至证人。因此,在今天的美国社会,我们常看到一个白人警官或检察官在法庭上会被律师盘问得大汗淋漓,一个有“撒谎”历史的证人的证言被认定不可靠,一次违反程序的取证可以导致相关证据统统无效。这就是为什么辛普森在美国法庭被无罪释放,而在我们看来却不可思议。

    探讨培根案例提出的司法公正的话题,的确是我们重审观念的一个好点,西方
人对形式公正的追求,可以启发我们获得在司法形式方面完善法治方法的认识。柏拉图说得更明白,要使纸上的法律变为现实,非有合适的司法者不可,因此,即使城邦安排再好,如执法官不合适……连已有的法律也会给城邦带来极大的危害。(The Laws of Plato,Translated by Thomas L· Pangle ,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0 , 引自张乃根:《西方法哲学史纲》,P25 )。形式公正是通往司法合理的不可缺少的保障,当我们需要司法公正时,应首先从制度形式中去培植,而不是坐待结果,做一个“守株待兔”者。其实,中国古人赞美的“包青天”,不也或多或少靠了优良的品格这样的形式条件才得以倡明司法公正么?

綦彦臣:还好,没借他的人头!

——四川博导副省长李达昌案旁观
 
綦彦臣


我的好友、美籍华人老T化名“郑亦农”写了一篇为四川博导副省长李达昌“挪用公款罪”的鸣冤文章(见附件),专门寄我,读罢,令我深为悲哀:“为什么一个博导非去当副省长?就不能躲得远点?”同时,也为他庆幸:“总没沾上受贿的边儿,人头还没被他所效力的主家借去。”

大凡乱世愚代,总会有借人头的事情发生,敢进局(入阁)就要有个心理准备。借出人头,也不算什么,因为局(阁)里总有个信条:为你所信仰的事业奉献一切。人头当然在这“一切”中。人们不得不佩服北京的王宝森、河北的李真,斯人虽去,还算个践赴了信仰的人。以之衡量李达昌,还不够英雄,比不得王李二杰。无他,人头还在项上吗!

这不是幸灾乐祸,实在是想给朋友的朋友上一课。当然,我一没见过李达昌(只是从老T那里挣些资料翻译费);二呢,凭我“狂奴故态”的牛劲,也看不上他的博导头衔、副省长之职,尤其后者。

话休絮烦,说自己的经历好给达昌先生上一课,毕竟他还有“生还”的希望。

不到30岁时,我的文名就在金融界有一号了。相对应,我只有中专学历,这个反差更让人羡慕。比方说,人民大学全文转摘我的学术论文,再比方说北京总行的行长(一把手)批示将我的研究报告印成文件让行员们学习,等等。有人猜测我的前途会一片光明。40岁以前爬到副厅级已没问题。再谦虚地说,在县级市的银行坐第一把交椅,实在没问题。这后者,是狱警给我上政治课的一个不易话题:“你要正干,哪进这个地方来,不早当行长了?!”后来,这个话题也成了做老板的发小教训我的定律:“你要正干,早当行长了,我贷款也不这么难了。贷给我几百万,怎么我也给你个小奥迪子开开吧?!”

事实上,我有我的逻辑:一,要是我用心往上爬,先进京,捞个副处干,这得20万左右(1990年代的“不变价”计算);二,我得回省,争取从正处往副厅级上爬,得100万左右;三,我这个人狂,凡想干的事儿一定干好,副厅不解气,往正厅上干,又得200万左右,再往下,就不算了,带来的可预测的后果就是出借人头:

1,这320万,我得通过给别人批贷款、立项目“贿进来”。

2,我家数代皆农民,没后台,出了经济问题,上级准先拿我开刀,人头非上了借贷程序不可。

3,为了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我得营造关系网,花上个千数万也不是大数目,但不知进了哪个圈子,让敌对一方看准了,就得拿“这个农民的小子”解气。

4,当贪官往往心理出毛病,因为总的来说这项人头生意的经济收入进得多留得少。以会计学方式算是“占3送7”--贪进1000万,得送出700万“喂关系”。

第3条尤为要紧,君不见许多大案主人的“辉煌历史”中大多有“穷孩子出身”这一反差报道,好比中专生成了经济学家之类。穷孩子出身的人一般心理素质不好,不如高官巨宦家里的人从小惯见权谋玄机、软血硬肉。所以,“出了大事的人”多为穷人的后裔。

有一位对我“走上反党道路”颇为不解的人(他是打算一力提拔我的,“40岁干到副厅”也出自他口),后来在仕途走了下坡路,他终于说了一句明白我心的话:“你这家伙太坏了,太滑了!真是‘不可不用,不可重用’的那类人。”我顶了他一句:“你嫌我没当上李真第二吗?”

罗列此者,大有以偏概全之嫌,但我坚信一点:要当好人,就别当官。

这也算我最后同情朋友的朋友李达昌先生的肺腑之言,这也是他终可“生还”的一次重大机会。至于老T的呼吁也非全为人情,实在不解官道玄机。据我猜测:达昌先生似乎有点省悟,不愿再走出借人头的路子,才导致今天结局。

至少,这是一个重大原因。

剩下的一句“废话”写给我的朋友老T:“要想升得快,就得干得坏;要想得信任,就得黑了心。”

这是“占3送7”的政治学通俗化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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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判博导省长,司法再传丑闻

作者:郑亦农(美国)

引言

四川省前副省长李达昌先生,失去自由已超过一年,做为他的好友及老同学,我无时无刻不在惦记他的案情。案发之初,也曾担心他是否真有贪渎行为。尽管我对他的过去知根知底,确信他人格高尚,作风正派,但如今官场,两袖清风者实在难找,说不定他暗地里也有贪污受贿之事?后来查遍成千上万条报导,始终无法找到贪污受贿的任何线索。所有嫌疑罪名,都重复同一句话:“违纪挪用公款,造成重大损失”云云。

久而久之,我开始怀疑这个案子的真实性和公正性,于是同社科院老同学联系,想听听他们对本案的分析。他们认为,从已知材料判断,老李并没有从中渔利,但挪用公款数字巨大(最初公布上 1000 万美元,后落实为 430 万美元),上面硬要抓他个典型,以渎职罪判刑,谁也没办法。因此,大家都为他惋惜,说他的确是好人,但运气不佳,碰在风头上。唯一的希望,是将来上级能体谅他的功劳苦劳,再落实政策,缓刑处理或者提前保释等等。如今一年过去,媒体暂时冷却,但有迹象显示,高层坚持要从重从严从快,制造另一个冤假错案。经考虑再三,我决定冒冒这个风险(所谓替“坏人”说话的风险),反反这个潮流(冷酷无情和袖手旁观的潮流),为他写一篇文字,说几句公道话。

我所了解的李达昌

1978年,我和达昌同时考入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世界经济系硕士班读书。复试时同睡一块北师大木板地铺,入学后又住同一座上下床,学的同一专业。同窗三年,情同手足,往来密切,无话不谈。我们都出身于贫寒门第,靠自己的刻苦,加上改革开放的历史机缘,终于有机会进入最高学府深造。我们都希望以自己的学业专长回馈社会,服务祖国,振兴中华。

后来风云际会,达昌脱颖而出,从学界步入政界,一路升到副省部级,成为我班同学中的佼佼者。但他从不脱平民本色,说话不打官腔,生活不搞特殊。每次进京办事,公务之余,总不忘找老同学聊聊天,下盘棋,吃顿便饭。他因肝脏不好,从来不沾烟酒,对名利和享受看得很淡。90年代中期,我在美国曾经接待过他率领的一个四川商务考察团。那时他已出任四川财政厅长,手上掌握大量外汇。但考察团严格执行出差标准,只能住条件极差的汽车旅馆。为了节省外汇,他还退掉自己的房间,在我家打了两夜地铺。我看他个人零用钱太少,连给家人买点小礼物都不够,想送给他点美元。他百般推辞,只收下两百,算是暂借,后来我回国访问时,他还还了我人民币。与此同时,我也接待过东北某考察团,虽然那些官员比他级别低得多,但能在首饰店数千美元地购买钻戒项链,把美国售货员惊得目瞪口呆。两相对比,李厅长一行确属于艰苦朴素,甚至有点寒酸。

他对尸位素餐嗤之以鼻,对权位更不留恋,一直想早点离开政界,再回学校教书。但数年之后,他居然从厅长升为主管经济大权的副省长,让许多人大感意外。后来才知道,那是两会期间有限度发扬民主的结果。“既然群众信任我,把我推向高位,我咋能让他们失望呢?”后来,达昌用浓重的成都话,向朋友们解释他升官的原委。事实证明,他当财政厅长九年,副省长八年,勤政爱民,两袖清风,走遍四川每个县,为基层扶贫解困,给人民办实事。在招商引资上建树良多,确实是个学者型的好干部。

去年秋天,突然传来消息,说达昌从副省长位子退下,几次向组织打报告,要求回大学教书,终于得到批准。一时间,“副省长回校当博导”“换一个方式为人民服务”等大字标题,充斥海内外媒体。我虽然对此已有心理准备,但没料到媒体会炒得如此之热。熟悉国内情况的朋友认为,过份炒做这条新闻,有可能产生负面效果,因为他违反了官场“潜规则”。出于关心,我赶紧给他写了封长信,告诫他千万不要再炒。我说,“副省长下台当博导,只有极少数人能做到。对于某些官员而言,除了当官,别的什么也不会。媒体对你的褒奖,等于是对别人的奚落,甚至贬低,恐怕会让人不舒服,不高兴,甚至节外生枝”。

万没想到,我的信墨迹未干,他便受到案件牵连,戏剧般地被清查,旋即铛锒入狱,失去自由,再次成为媒体的焦点。只不过这次换了口气,什么“ 05 年头号大案”“李达昌浮沉录”“卸官从教难逃法网”等等。两次炒做高潮距离如此之近,正负反差又如此之大,恐怕在中国新闻史上,罕有匹敌。

李达昌案概况

李案过程并不复杂。先有中川国际承包乌干达欧文电站工程,后因工程进展不顺利,双方出现争议。为此,财政部拨款一亿元人民币给四川财政厅,要求以此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一千万美元,准备支付乌方索赔。后经谈判,乌干达放弃索赔要求,但条件之一,是双方继续合作,再搞其它工程。在后来的中乌合作和公司重组过程中,李达昌“无视”财政部“不得挪用”的纪律,“擅自”批准挪用部分专款( 430 万美元),最后导致贷款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消息说,在审理中川国际前负责人郑安卡(后任四川省设备成套局局长)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多笔批款手续,由副省长李达昌签字,于是牵连到李。李在成都被调查期间,省里并未发现李有违法犯罪事实,于是决定不做司法处理。后来中纪委直接插手,事件突然升级,于05年年初四川两会期间批捕李,并解送北京。先羁押在秦城监狱,后又移送北京市检察院,设立项目,准备起诉。

一种说法认为,中纪委介入的幕后,是有重量级人物做出批示(或口头指示),要抓个“挪用公款的典型”。而且据说,中纪委插手的案子,从来没错过。即使查不出李达昌的大错,也要找个小错,不起诉是不可能的,因为大人物的面子要紧。

几个重大疑点

法律非我专业,故无法从司法角度对该案说长道短。但做为普通社会学者,对人治法治这些东西,也略知一点皮毛。现在不妨从情理入手,以常识判断,对李案提出几点重大疑问:

一,“中川公司”责任谁负?“中川公司”乃四川省直属企业,当年投标乌干达电站,因情况不明承包基数太低,后又因管理不善而亏损累累,难以为继。李达昌接手此工作时,那里已经问题成堆,上级要求他执行中央和省里指示,建好电站,解脱“中川”。为此,除了批款资助中川重组,已经别无其它选择。到如今,中川问题的始作俑者,烂摊子的制造者,个个平安无事。替他们扶危解困的人,反倒成了罪魁。放火无责,救火有罪,是何道理?

二,批款决定出自谁手?李当时分工主管该项工作,由他签字,合乎常理。但问题是签字背后,既有主管省长和常务副省长的签字同意,又有相关会议的集体决定。在中国行政体制中,集体领导或协商决策是条重大原则,似为惯例,完全由一人说了算的情况极少。如果涉及上千万数目,又是国际工程,财政部还有明文,难道刚刚上任的李达昌,竟可一手遮天?别人都不参与决策?都被蒙在鼓里?假如当时主意大家拿,决定集体做,但后来出了问题都推给他一个人承担,这难道公平吗?

三,行政纪律和刑法的界限如何划分?中央专款不许挪用,本为常识。多年搞财政工作、而且十分小心谨慎的李达昌,应该比普通人更明白这条纪律。那为什么后来又挪用了呢?其中内幕如何?真相如何?想必办案人员不难从李本人口中得到答案。局外人看来,不排除几种可能性:第一,当初专款是准备对方索赔,后经谈判,对方放弃索赔,这笔专款原定的用途已不复存在。要么中央收回另做它用,要么经中央同意由四川支配,二者必居其一。假若谈判成果(不索赔)功归四川,那么使用该款时,无形中给四川增加了同中央协商的筹码;第二,乌干达放弃索赔的条件之一,是另组公司,继续承包当地其它工程。这当然需要某种追加投资,因此,动用这笔款项,也算名正言顺;第三,李达昌任四川财政厅长多年,曾长期同财政部打交道(俗称“跑部钱进”),深知各省同财政部的往来规则。他或许沿用其它省市先例,因此才不认为动用款项会冒什么政治风险。第四,即使“擅自动用”是个错误,属于违纪,如果没有个人利益动机,断不至于触犯刑律。挪用公款的事,哪省哪部没有?对于一项工作错误,硬要绳之以法,难以服人。

四,批款后果的严重程度如何确定?另外,说他批款涉及金额庞大,所以才会有如此严厉的司法动作。这个说法看似有理,但经不住推敲。这是个涉及两国关系的经济案件,牵扯到众多政治经济因素,无法单纯用金钱数目衡量其严重程度,还必须综合考虑当时的情况。即使上千万无法收回,那也要看为什么无法收回,是否有人中饱私囊?如今各地都有大规模形象工程,无效投资动辄上亿,最后沉淀为银行的上万亿不良贷款。除了个别严重的收贿索贿者外,没听说哪位高官因“决策错误” 受到过处分,更别说法律制裁了。

同理观察李达昌案,李没有受贿,没有吃回扣,完全为了执行同乌方协议,在权限范围内批准款项,用于重组公司和再搞工程。首先,他没有越权,没有改变专款的流向和使用目的,何来“擅自动用”?其次,问题出在公司负责人上。是他们欺上瞒下,“擅自”改变用款目的,拿去炒股,导致资金流失。如果李达昌对此知情不报,甚至包庇纵容,当然要承担责任。但如果被蒙在鼓里,那罪不在他。应该惩处的是非法滥用资金炒股的人,而不是依法批款搞工程的人。类似情况各地都有,为什么其它高官可以不负责任,而李达昌就得承担刑责?

五,如属犯罪,如何确定犯罪动机?如果项目组真能查出李有任何个人利益输送(包括贿赂、回扣、化公为私,转移财产等等)行为,我们当然没话可说。但如果确实查无实据,那又怎么解释他的“犯罪动机”呢?只要打听一下李达昌为官的口碑,问问同他共过事的上级、下级、同事、朋友、同学,便不难判断他是不是一个好官和清官。对于这样一个勤于政务,廉洁奉公的好干部,不想重用也便罢了,为什么还要反过来打击迫害他,让他连“返校教书”这点愿望都无法实现?这种做法是否太过分了?太残酷了?主张严办他的人,也不想想其它清官会怎么看这个案子?会怎么联想自己的未来处境?难道中共高层不担心好人会因此而心灰意冷,给共产党撂挑子?甚至变得玩世不恭,同流合污,为渊驱鱼,壮大贪官污吏的阵营?

错判李达昌,更显中共司法腐败

表面上看,李达昌已经不像当年那么重要。他虽然曾经贵为副省长,操过四川一省的财政经济大权,但那毕竟已成过去,如今已经恢复一介平民的身份。即使给他造一个“冤假错案”,倒霉的也只是他自己和家人。别说对于全国没有什么影响,就是对于他的家乡四川,大概也不会引起什么震动。再过几年,人们也许会忘却他的名字。

然而,我却不这么看问题。我将透过李案表像,看到比他家庭悲剧远为严重的体制性问题,即更为深刻的潜在性危机。弄得不好,由此案触发的信心危机,将像瘟疫般传染给成千上万各级官员,从而加速干部队伍整体的腐败进程,最终祸及中共政权的稳定性。我的分析,基于以下几点判断。

首先,李达昌案的海内外影响不可低估。李达昌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已经超越许多政治家和演艺明星。打开网络Google搜索器,李达昌名下的新闻报导总数,已经超过42,500条。其知名度的积累,并非源自他以往的权力地位,而是源自前后两次新闻炒做,特别因为两次炒做的间隔之短,反差之大。不久李案结局之后,相信媒体至少还会有另一次炒做高峰。如果说,李达昌入狱之初,由于许多信息尚在封闭,因此外界的分析探讨相对较少的话,那么可以肯定,结案之后情况会大不相同。那时,消息的爆炸性将退居次要,后继的分析追踪将占据媒体主流。李案给国人和外界一种什么印象,会直接关系到中国政府和司法系统的声誉。另外,李达昌长期负责四川省对台工作,曾经以副省长的官方身份应邀访台,并在访台期间引起过不小的轰动,在台湾和全球客家人中间形象好,人脉广,影响大。如果错判李达昌案,将给台湾人再上一课,让他们进一步看清中国政治司法体制病入膏肓的腐败程度。

其次,李达昌案的争议性不可小看。李达昌辞官归教的时候,国内外媒体曾经充满颂扬之声。而案发之后,许多媒体又调转风向,一边倒地给李达昌抹黑,甚至捕风捉影地称他是“大贪官”。 这也难怪,因为“有罪推定”本是中国文化根深蒂固的传统。但没过多久,网上开始出现反驳声音,认为从已公布的案情,并不能得出李是“贪官”的结论。即便违纪批款是个错误,也不能抹杀他为官清廉的形象。我确信,本案的重判错判,将会引发更多联想。许多熟悉李达昌的人将会像我一样,陆续站出来为他说公道话。

第三,李达昌案极为独特的历史地位。大多数受审的贪官污吏受到惩罚是罪有应得,老百姓拍手称快。而李案的错判,则属于罪不应得,老百姓不但无动于衷,甚至会心生反感,因为在他们心目中李是清官,认为“好人未得好报”,“共产党不识好赖人”,不利于中共政权的稳定。

当然,从中央当权者的立场看,如今地方官员挪用公款、私设金库、监守自盗者层出不穷,面对财金纪律荡然无存的危险,确有必要抓几个典型,敲山震虎,挽狂澜于既倒。但可惜李达昌案没有抓对,没有抓到体制性弊端的痛处,反倒抓了一个勤政爱民,形象廉洁,而且已经成为普通教师的知识分子退位清官。在整顿吏治的关键时刻,抓一个本不该抓的错误典型,做一个本可避免的错误判决,其后果,不但无法挽救积重难返的官僚腐败体制,反而有可能加速该体制的进一步瓦解。这样一个生死攸关的“大案要案”,焉能不在中共法制史(甚至整个中共政权史)上留下独特地位?

第四,对李案历史信号的不同解读。如果上述分析成真,可以断言,李案所发出的历史信号,绝对不可能像检方设想的那样,能让其它官员引以为戒,从而刹住滥用职权挪用公款之风。恰恰相反,绝大多数在职官员,将会反其道而行之,从自身利益出发,对这一历史信号,做出自己独特的解读(以下是我从不同渠道了解到的某些官员心理,在此分享)。

解读之一:“少做少错,不做不错”。有官员表示,李案给他的最大教训,是无论决策看上去多么正确,对国计民生多么重要,凡日后需要承担责任的字,死也不能签。遇事集体讨论,自己决不拿意见,更不能坚持意见。要签字众人一块签,还要保证有上级主管的书面认可,以便有据可查,天塌下来大家顶。按照他的说法,其后果必将是行政效率的大倒退,凡事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使政府日常公务难以运转。近几个月来,这种情况已经在四川发生,人们称之为“李达昌现象”。

解读之二:“官僚体系,只进别出”。还有官员表示,李达昌违背了共产体制的另一个潜规则,那就是“只进别出”,千万不能标新立异,宣扬什么“换一种方式为人民服务”等等。要学会按别人的脚印走,让你去人大政协,就去人大政协。只要留在体制之内,无论怎样尸位素餐,无所作为,安全系数也大得多,像批款这类屁事,根本就不算事。共产党整人,往往投鼠忌器,不愿物伤其类。李达昌之错,在于金盆洗手,制造了差别,令别人脸上无光,无形中把自己放在一个最易受攻击的脆弱地位。如果此君所言不虚,那不等于鼓励官僚体系的终身制吗?难道官方“改革终身制”“干部能上能下”之类的宣传,都是说说而已,千万不可当真?

解读之三:“利益均沾,结党营私”。更有官员认为,李达昌之错,主要错在清高上。以他的设想,如果李当时收取回扣,把其中一半转移海外,再用另一半打通上下关节,让所有知情人结成“利益共同体”,本案绝不会暴露。万一有事,也会有人出面遮掩,承担集体责任,从而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李达昌毕竟书生气十足,不谙官场潜规则,没有营造自己的圈子和利益共同体,所以没人替他说话,只好自认倒霉。因此,即使中纪委查不出罪证,恐怕从维护自身“正确性”出发,也把小错误上纲成大问题定罪。当然,我无法确知,这位官员的看法,能够代表多少高官的内心世界。如果多数官员都持这种心态,那么集体贪污和法不治众的扩展速度,从此便可想而知。

总之,李达昌案件的悲剧性收场,将危及官僚体制目前已经十分脆弱的道德堤防,令亲痛仇快,严重打击少数清官好官仅存的一点正气,极大助长多数贪官庸官已无可救药的歪风,最终危害到政权和社会的稳定。但无论如何,李达昌案在中共司法史上的特殊地位,似乎已经成为铁的事实。

焦国标:胡锦涛是乾隆爷附体

乾隆爷在位的时候,西夷想到天朝来谈做生意可以,但有一条,必须下跪。做生意本是互利互惠,为甚么要人家下跪?因为我天朝甚么都不缺,是你来求我。

实际上天朝只是紫禁城里甚么都不缺,出了紫禁城,天朝是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饿得啃砖头。实在到了连紫禁城里也没甚么可吃的地步,我大清还可以吃人。我天朝有四万万人,非常耐吃;就是每天吃一万人,也够我吃四万天的。我怕甚么?

不谈人家不会憋死

乾隆爷的这个逻辑和幻觉,最近好象附体在「我主万岁」胡锦涛主席身上了。他说,日本领导人不放弃参拜靖国神社,不会重开两国首脑谈判。这逻辑和幻觉不仅出现在中日关系上,在大陆与台湾、大陆与达赖喇嘛的关系上,也一再显灵;台湾必须接受「一中原则」才可以谈,达赖喇嘛必须放弃藏独才可以谈。胡锦涛们为甚么误以为只要他不跟人家开谈,人家就可能被憋死呢?跟当年误以为咱中国只要不让茶叶流入英国,就能把那些西洋人肥腻死一样,愚昧呗。

在我看来,日本不对中国提出诸如不结束一党专政就不跟你开首脑谈判之类的条件,就算中国烧高香,该感恩戴德了。为甚么?因为人家的首脑是足斤足的民选首脑,你的算哪一路货?根本是假冒伪劣、人民公敌。人家不嫌你就够了,你反端起架子,煞有介事地提起条件来了,真是「望乡台上打能能——不知死的鬼」。

「大中华情结」阴魂

我得解释一下这个歇后语。一岁左右刚学站立的幼儿,摇摇晃晃站一两秒钟,以为能得不得了,那个情形,吾乡称之为打能能。第二个能读轻声。望乡台本在鬼乡,身在望乡台上,却还不忘打能能逞能,够可悲可笑的。
三月份去日本,与一位日本议员共晋晚餐。临散席的时候,该议员神情凝重地说道:「焦先生,我再提最后一个问题:你们中国领导人是不是还有大中华情结?」我不知他的「大中华情结」确指甚么,便反问道:「您是指过去的朝贡体系吗?」他说「是的是的」。

我当时心里很难过。难过甚么?看我们历史上的大中华都把周边国家吓成甚么样子!几百年了还心有余悸。胡主席只管自己提条件爽,可你知道日本政治家和日本民众心里怎么想你的条件吗?根据这位议员先生的问题,我想他们一定与过去朝贡体系时代的霸道和噩梦连在一起。难怪日本政治家起逆反,我就是要参拜参拜参参参!

日本不是中国藩邦

日本佛教大学的一位教授同胞如此解读中国政府的靖国神社立场:「你小日本儿服不服?不服拿你头疼。」不过我认为,中国政府天天拿其人民的头疼可以,拿日本的头疼则是掀错了皇历。

中国不是如来佛,日本也不是孙猴子。日本根本就是中国去腐的星,日本通过甲午战争克死了腐败的大清朝,通过中日战争克死了腐败的国民政府,腐败透顶的共产政府如果不谨慎,也有可能被日本克死。不是小日本命太硬,是大中国的历代反动政府命太软,它们本来早就死了。

最近读中国近代史,读到鸦片战争后那几十年,我联想起一句英国谚语:「公牛一倒地,拿斧头拿刀的全出来了。」胡锦涛们这样的挑食,这也不谈,那也不谈,根本上是欠修理。等有一天再被西方、日本打得满地找牙,跟清末民初同光宣袁时代那样,他就不跟人家提条件了。

当初人家来了不磕头都不行,到后来你就是在人家面前吃屎人家也放不过你。记住我一句话:日本不是你的藩邦,陈水扁、达赖喇嘛也不是你的藩国,大家有话好好说吧,不要提甚么先决条件,北京五星级宾馆住不完,来吧来吧都来吧。

 

綦彦臣:盗无道,是为“撒娇”

在胡锦涛先生用心良苦地提出颇有儒学政治功底的“二八”即“八荣八耻”后,网上出现了奇观:国外中文网即官定“敌对势力”的民运网站反应冷淡,少有评论,即便有一、二评论,点击率也很低;国内呢,则一片热炒,反对声音大大高于民运,《网易》竟开了《盗亦有道而“中”国人无道》的大讨论,各种跟帖大有与“二八”唱反调的劲头。其中,一帖(局部)云:

“国家现在提出‘八荣八耻’……‘吏’中有几人考虑百姓死活?!嘴中唱得怪好听,行动在哪里?听老人讲,土匪也有讲信义的原则,而现在的‘吏’是‘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的男盗女娼’。若继续下去,就会国将不国了,更谈何统一……”

且不论这激忿的一帖是出自何种背景人物之手,但说中国社会的“盗之道”就让人惊叹:现在盗贼阶层似乎也把经济总量的增长放在第一位了,而不再顾及最起码的道义后果。比方说,“抠皮子的”(黑话,即市场上掏包者)原先是绝对不允许偷孕妇的,怕人家着急,胎气一动,流了产即害了一个无辜的婴儿;又比如,“拿大轮的”(黑话,即火车上行窃者)原先是绝对不允许偷带小孩的老人的,因为一老一小同行非为看病就为异地寻人,被偷了即无生路,非死不可,等等。随着政府道德的败坏,也就是锦涛先生所讲的“八耻”的泛滥,盗贼们开始向政府“撒娇”:官员们吃肉,咱讨点汤;你们多贪,我就多偷。不过,这种“撒娇”也出了大问题:其一,盗们的业务禁忌被打破了,大胆改革的后果就是“盗已无道”──孕妇与老小一块偷。其二,盗们有意无意地“成了朝廷的鹰犬”,不少腐败大案就是由小偷给“偷犯的”,所谓拔茅连茹也。

关于第二种情况的出现,更助长盗不讲道(禁忌)的改革势头:不少贪官污吏被盗后,竟然不报案;由于这一启发,官场政争中就引进了“用盗”一手,去用“偷犯了”的办法揭发对手的黑底。十多年前,我所住的小城市就出过这么一个传闻:说是市委某书记家被盗了,好酒被砸无数,小偷竟然留下姓名(如血溅鸳鸯楼的武行者一样,壁书大名)。没人抓小偷,也没人进一步证实“传闻”。不久,市委某书记悄悄调走了。

盗贼介入政治,加速了黑社会的壮大,有些人开始跨专业,由一般小偷小摸开始卖凶伤人或杀人。“官匪一家”不太准确,要说“官的盗化促进了贼的匪化”则不无道理。那些没有升级换代的蟊贼们没有做大业务的机会,也就开始不择手段地改革起来,比如,“抠皮子的”

和“拿大轮的”就变成“抢孩子的”。几天前,在河北颇有影响的《燕赵都市报》3月25日报道:河间市(县级)街面上发生明抢妇女驮带的儿童的事件。起初大家以为是报纸炒作,但事发眼前就信以为真了:泊头市铁道东街有一居民,稍有不慎,七个月的女婴被人从家中偷走。

盗之无道如此,比兵灾战乱时候的道德水准还差!──于是,小小的城市又兴起了一种自救办法:凡有妇女驮带儿童尤为低龄儿童者,孩子就被用带子捆在自行车后的小椅子上。问题是,凡骑自行车带孩子的妇女绝大多数不是富裕人家的,大多数草民惊恐之状可想而知──要是一个一、二年级的小学生放学后自行回家,不让大人接,大人非急了不可。儿童的自立行为反会招来大人的责骂,怪也不怪?!

盗之不讲道与政府不讲理成了我们这个社会的一道特殊风景线,且不说非法关闭了“少数精英分子”的独立网站,也不说什么地方又圈禁了几个人,就看一看“一切以经济增长(或美其名曰为发展)为中心”的衍生效果便可知悉。仍是《网易》消息:湖北汉川市,为推动地方白酒销量给下属乡镇、单位下达买酒令。虽然全年销量仅区区200万元,但是一个名义上每年只有一万块钱招待费的乡镇,得指标二万元,即每天要消费三瓶白酒。评论说“每天渴酒还怎么办公?”

其实,问题不在“怎么办公”上,而在于乡镇又有了超支招待费的理由:每天额外三瓶,一般要加两桌额外宴席;一桌按菜价100元算,一天就200元。一年365天下来,就73,000元(不算酒钱)。

这一算,中国统计学的奥秘就全出来了。既便我们认可“政府可以为盗”,那么这个“盗”肯定也会越来越不讲“道”。就别说那个市政府之公然为盗了(明抢,由小偷型变成抢夺型),就看这个乡政府:明码指标为吃一万,额外加码为七万多。怎么办,再讲“为盗之道”

显然真地不如社会上的真盗了。有着一日,上级真地查处这个乡镇,后者也会“撒娇”地说:“这不都是市里逼得我们为盗吗?”

余杰:两头“野兽”的会面-评泰森拜谒毛泽东干尸

     日前,美国前拳王泰森高调访问中国,成为大陆媒体报道的热门话题。泰森的主要活动在上海展开,其间又闪电访问北京,“由于行程紧张,泰森在北京只停留五个小时,参观完毛主席纪念堂之后就去了钓鱼台国宾馆,出席朋友潘庆林的私人宴会”。 (

    《新京报》记者在一篇特写中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形:毛主席是泰森最崇拜的伟人,他的右肩头还有毛主席的头像文身。因此,泰森将毛主席纪念堂定为北京之行的最重要一站。由于周末毛主席纪念堂到上午十一点三十分就要闭馆,因此泰森一行下机之后马不停蹄地直奔纪念堂。当轿车缓缓驶入天安门广场时,泰森非常招摇地按下了车窗露出自己的头。这一招,果然奏效。一时间,毛主席纪念堂西侧大门人潮如涌,有人举起相机、有人拿出手机,准备拍下这一幕。甚至有一群外国游客也激动地凑过来嘴里叫着泰森的名字。泰森下车后,有一个来自东北的游客还用英语高声喊着“泰森,我爱你!”面对此景,泰森很是开心。他不住地向游客们微笑、挥手。
    
    在纪念堂内,泰森很虔诚地在毛主席遗体前停留良久,之后在出门时买了三册毛主席纪念堂珍藏书画册。他还对纪念堂里出售的毛主席和几位开国元勋的挂画非常感兴趣。泰森说:“在毛主席遗体前我觉得自己很渺小,能够有机会参观纪念堂是我莫大的荣幸。我希望自己不久还能来中国,来这里参加比赛。”这番话好像是一篇标准的中国一年级小学生的作文,可以获得老师的一百分了。
    
    这篇由一名实习记者写的报道绘声绘色。而上海的媒体对待泰山就没有这么宠爱了。这并不是说上海的媒体比北京的媒体多几分自由度(实际情况恰恰相反),这仅仅说明泰森在上海稍稍多呆了两天便露出了“野兽”的真面目——他的言行实在太恶劣,导致媒体忍不住对他“口诛笔伐”。据上海《新闻晨报》报道,泰森在上海不仅对媒体采访缺乏应有的诚信,还极端不尊重送花和苦等见他一面的“粉丝”,甚至爽约和静安寺方丈的忏悔约定,所谓慈善捐款也是来源不明。《新闻晨报》的评价是:“泰森干了太多的坏事,所以国外媒体封他为‘野兽’;泰森首次来上海,就遇事经常出尔反尔,所以他在这里又多了个外号‘痞子’。”是的,这是一个 “外国痞子”,可惜伟大领袖没有早日认识这个“外国痞子”,否则他的《湖南农民运动调查报告》中关于“痞子运动”的段落又可以多一个标本了。
    
    翻开“野兽”的历史,泰森的不光彩记录历历在目:一九九一年七月因为面对选美小姐德丽丝·华盛顿的强奸诉讼,泰森被判六年监禁,并处罚金五万美元;一九九六年,出狱不久的泰森在同霍利菲尔德的较量中,竟然用牙齿猛咬老霍耳朵,从而输拳又输人;一九九八年,泰森又因在马里兰车祸事件中打人而“二进宫”,直到一九九九年五月才刑满出狱。如今,他不仅失去了在美国参赛的自由,而且官司缠身,已经彻底破产。虽然泰森在第一次入狱时就皈依了伊斯兰教,但从其后面的表现来看,宗教并没有净化他的心灵。一路走来,伴随着他的始终是没有教养的桀骜不驯和为人不齿的犯罪行为。
    
    如摇滚歌手何勇所唱的那样,中国确实是一个垃圾场,倾倒在中国的垃圾不仅是那些破坏环境的“洋垃圾”,更是像西哈努克、金正日、泰森这样的更可怕的“垃圾”。泰森的中国之行,显然是一次金钱之旅。虽然他自称是应朋友的邀请而来,是一次“私人活动”,但他同时又相当招摇,如此作秀必然有商业背景。据说邀请方是一名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富豪,对此有网友置疑说:“我们的政协委员为了啥呢,面子还是……?真有钱就多帮帮国内的同胞。三百元钱就可以圆一个失学孩子的上学梦,而纵然给泰森一百万、一千万,也等于扔进了听不到水响的无底洞。如此清楚的良心账,为啥没人算呢?”中国的那些嘴角流着民脂民膏的富豪们的思维本无法用正常的逻辑去揣测。
    
    泰森的中国之行,更是一次政治之旅。表面上看去,泰森像野兽般粗鲁愚笨,实际上他内心狡猾无比,他深深地知道在中国这样一个仍然实施一党专制、偶像崇拜的野蛮制度的国家里,如何才能为自己捞取到最大的好处,那就是与中共现任党魁胡锦涛一样成为“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信徒,成为执政党意识形态的吹鼓手。一个宣称热爱毛主席和毛主义的西方体育明星,到中国来赚钱自然能通行无阻、通吃各方,中共的统战部门亦会待若上宾——我不知道泰森先生是否像普通人那样排队参观 “伟大领袖”的木乃伊,想必像他这样的“显赫人物”是无需排队的,纪念堂的管理人员早就接到通知,会为之开辟一条“特殊通道”,这样的特殊待遇是泰森在美国如果去参观林肯纪念堂的时候绝对无法享受到的。看来,对于“伟大领袖”干尸的“瞻仰权”,中共当局也是“宁与友邦,不与家奴”。那些排队等候的愚夫愚妇们,活该在寒风中多排几个小时,因为拳王阁下比你们更有资格“与狼共舞”。
    
    这确实是两头凶残无比的“野兽”的会面。因为只有野兽才会亲近野兽,只有魔鬼才会赞美魔鬼,只有垃圾才会认同垃圾,这是一个最简单不过的常识。仅仅就“强奸犯”这个身分而言,泰森与
毛泽东堪称“同好”,他们都是毫无廉耻之心的好色之徒。不同之处则在于:毛泽东是一个专制国家的独裁者和暴君,他可以随心所欲地玩弄治下所有的美女,以至患了梅毒之后拒绝治疗而四处传播病毒,毛的私人医生李志绥在回忆录中将毛惨无人道地对待大量女性的恶行曝光于天下;而泰森不幸生在作为法治社会的美国,虽然是著名的体育明星,却并不能享有毛泽东式的、“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特权,所以他强奸了女性之后不得不付出被告上法庭,缴纳巨额罚款和牢狱之灾的后果。在此意义上,泰森对“主席”的崇拜是理所当然的,他最大的遗憾也许就是没有与主席生活在同一时代——如果泰森生活在主席掌权的时代,一定会更加频繁地到中国来访问,甚至在中国定居下来,因为主席为了团结这位反对美帝国主义的“黑人兄弟”,一定会特批给他一打一打的“中国妹妹”,任由他玩弄蹂躏。不过要是不巧遇到了那些被主席玩弄蹂躏过的女人,泰森兄弟恐怕难逃染上梅毒的厄运。
    
    泰森拜谒毛干尸的新闻至少说明了两个事实:第一,在中国,
毛泽东崇拜仍然是官方愚民政策的重要项目和中共维持独裁统治的根基;第二,在西方世界,像泰森这样崇拜毛泽东的人还真不少,其中甚至不乏一些一流的知识分子和文体明星。作为一种标志和符号的毛泽东头像,我在中国大陆之外的许多地方都看到过:在香港铜锣湾有一家悬挂着毛泽东头像的名为“为人民服务
”的书店,在澳洲墨尔本唐人街有一家悬挂着毛泽东头像的“毛家菜”餐厅……人们对于这样的做法似乎见怪不怪。然而,我们能够想象,在德国或者德国人海外的居住区内,一家悬挂着希特勒头像的商店能堂而皇之地存在吗?
    
    迄今为止,
毛泽东的罪恶仍然未能得到应有的彰显,像李志绥的《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和张戎的《毛泽东传》这样的著作,还应该出版更多、更多。希特勒的罪恶被全人类所认知,是因为他缔造的邪恶帝国已经在二战被摧毁,诸多罪行受到了纽伦堡国际法庭的审判;斯大林的罪恶被全人类所认知,是因为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和今日苏联已经崩溃的现实,也是因为几代有良知的俄罗斯知识分子,从蒲宁、梅日列科夫斯基到帕斯捷尔纳克、索尔仁尼琴、萨哈罗夫,一直在毫不妥协地揭露其暴行。在中国,很少有作家学者愿意为此承担风险,愿意为此奉献毕生精力。长期致力于文革研究的历史学者王友琴指出:“在历史的写作中,因果关系相反:关于大量受难者的故事的记载,才使得杀戮和迫害他们的统治者得到‘暴君’的恶名。比如,被纳粹党杀害的数百万犹太人的名字和故事,使得希特勒成为人类历史上残暴和邪恶的代表人物之一。比如,由索尔仁尼琴和其他俄国作者揭示的‘古拉格群岛’中千万囚犯遭受的虐待和迫害,使得斯大林成为那些想为其辩护者也难以辩护的共产主义暴君形象。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种关系,在毛泽东时代被迫害、监禁和杀戮的人们的名字和故事,长久以来,一直被压制和禁止发表。道理很是简单:没有了这些受难者的名字和故事,毛泽东就不会成为历史记载中的暴君。”许多中国人自觉或不自觉地选择了忘却,有多少父母会向他们的孩子讲述他们在毛泽东时代所经历的一切呢?许多年轻人真的以为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那是一个慈祥的父亲般的领袖。
    
    今天,一大批经过一九八九年“天安门运动”洗礼的青年知识分子摇身一变成了“新左派”,成了毛主义的信奉和鼓吹者。一尊比成都天府广场的毛像还要巨大的毛像即将在长沙破土动工,据说这是当地政府回应家乡人民的强烈要求;
毛泽东的红宝书也开始在台湾登陆,据说这是“言论自由”的表现。这是一种多么具有讽刺意味的现象啊。这一历史与现实的吊诡充分表明,“狼奶”教育的成功和偶像崇拜的可怕,以及由此而导致的中国人要真正获得心灵自由、拥有正确是非善恶的判断,是何其艰难。王友琴在《受难者与暴君》一文中对中俄的现状作了精辟的对比:“由于看到斯大林虽死但是其影响犹在,苏联诗人叶甫图申科写过一首诗说,要检查检查斯大林的坟墓里是否有一架电话,半夜里他还在那儿发号施令。中国的情况不同。毛泽东不需要暗连的电话。毛泽东的尸体供奉在天安门广场上,他的巨幅画像高悬在天安门城楼上。他的威力直接使得受难者们的名字成为禁区,不能印刷在报纸杂志上,也不准展示在电脑网络空间中。”当泰森朝拜毛泽东干尸成为一个被 “正面报道”的新闻事件,成为一根撩拨中国民众的“民族自尊心”的狗尾草的时候,在这文革发动四十周年的时刻,有谁还记得数千万计的被毛所残害的同胞的冤魂呢?正如王友琴所追问的那样:“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是:当暴君不予受难者安息之地的时候,应该让他安息吗?”
    
    我同意王友琴的观点,所谓“暴君”,是一种老式的说法,“暴君”、“独裁者”等任何丑恶的定义都无法穷尽
毛泽东的罪恶。在现代的司法正义体系中,这种人应该是罪犯的一种,是“群体灭绝罪”的罪犯之中的主犯,一种因其有大权力而犯下大罪恶的特种罪犯。在人类二十世纪的历史上,在这样一个罪恶滔天的罪犯的序列之中,波尔布特、皮洛切特、米洛舍维奇、萨达姆、金正日等人仅仅算是不入流的小弟弟而已,有资格与毛泽东被钉在一起、钉在地狱最底层的耻辱柱上的,唯有希特勒和斯大林。有一则政治笑话是这样说的:在地狱最底层,在鲜血汇聚成的深潭中,江青脖子以上的头部还露出表面,还可以暂时地呼吸和观望,希特勒和斯大林早已遭受“灭顶之灾”了。斯大林在沉没前一刻,心有不甘地问:“江青同志,上帝为何独独怜悯你一个人,让你能够多活片刻?”江青则哭泣着回答说:“斯大林同志,你有所不知啊,我踩在毛泽东主席的肩头上呢。”
    
    ——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

CHINA: Reporter detained after alleging local corruption

New York, April 4, 2006The 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 is alarmed by the continuing detention of Hunan-based newspaper reporter Yang Xiaoqing who wrote about corruption in the sale of a state-owned company. Yangs wife, Gong Jie, told CPJ that he was under threat for months before his arrest in January, and had gone into hiding after his reporting angered a local Communist Party secretary.

Given Chinas press freedom record, we are concerned these charges could be an attempt to punish Yang for his reporting on official corruption, said CPJ Executive Director Ann Cooper. If authorities cannot guarantee a legal process that is free of political bias, then these allegations should be dropped.

Yang, 36, a reporter for China Industrial Economy News, has been formally arrested on suspicion of extortion and blackmail.

But Gong believes her husbands arrest is connected to two articles he wrote in May 2005 alleging corruption in the sale of a state-owned company by local Longhui county officials to private individuals.

In September, his wife said, Yang began to feel that his life was in danger and went into hiding. In late December, according to online writer Li Xinde, police issued a notice offering a reward for information on Yangs whereabouts. Police accused him of posting defamatory articles on an illegal Web site after he failed to extort up to 800,000 Yuan (US$100,000) from Longhui county officials.

Yang was seized at a friends house in Hunan Province on January 22, said his wife, who has not been permitted to see him since his arrest. Yangs colleagues have spoken publicly in his support, and fear that criminal charges have been used to punish him for his work.

In China, a county secretary holds a lot of powerfinancial, ideological, personneland that makes it difficult to ensure a fair hearing of any charges, Yangs lawyer Du Zhaoyong told Reuters.

Gong, who is also a journalist, has launched an appeal for her husbands release at www.gongjie520.sohu.blo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