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阿扁不怕中共的武力恫吓(《单刃毒剑》之反台独的民族主义)

刘晓波:《单刃毒剑》

第四部分 反台独的民族主义

两岸较力的性质

三 阿扁不怕中共的武力恫吓

最近,陈水扁总统给世台会的致辞,之所以提出“走台湾自己的路”、“一边一国”、“公投”等主张,外在动力来自于中共政权的僵硬和打压,内在动力来自阿扁的自信。众所周知,自台湾完成政党轮替的和平大选以来,阿扁频频对北京释放善意,却没有得到对等地回应,两岸关系一直陷入僵局。另一方面,中共既不放弃武力威慑,又加紧压缩台湾的国际空间,最近以1.4亿美圆买来了小国瑙鲁的建交,很伤阿扁政府和台湾人的自尊。所以,作为台湾民选总统,对此做出比以前更强硬的回应,也就在情理之中。

一味单方面释放善意,不仅无助于打破两岸僵局,而且很有些屈从于武力恫吓之嫌。中共表面上很要面子,但内在本质的虚弱和无赖,必须有强刺激才能窥其真面目,否则的话,台湾人永远不会知道北京的真正底线!

阿扁明确宣示“走台湾自己的路”,因为他知道“台湾的民主之路、自由之路、人权之路、和平之路”,也是全世界各国的必由之路,更是大陆人民向往之路。阿扁要分清“一边一国”,因为他只是尊重历史的既成事实:中共从执政的那一刻起,一天也没有统治过台湾;台湾人一直以管理主权国家的方式建设着台湾。这一既成事实也为世界主流国家所默认,实际上中共决策层的心中也非常清楚。

阿扁不怕最引起争议的公投呼吁,因为他相信:第一,自由制度之下的人民有权选择自己的未来归属,这一权利是神圣的,任何力量也不能强制剥夺;他相信2300万台湾人的辨别能力和责任能力,面对台湾的未来选择——独立、统一和维持现状——他们不仅能够明智地权衡利弊,做出有利于台湾根本利益的选择,而且能够对自己所选择的未来负责;而且,在事关全体人民未来福祗和国家根本利益的未来归属问题上,公投肯定是最公正最和平的解决办法。台湾对大陆的最大优势是道义上制度上的优势,而公投在道义上和制度上的理由之充足,几乎无懈可击,符合台湾的自由制度、普世人权价值和国际的规则与惯例:不管将来两岸关系以何种方式解决,都必须征得全体台湾人民的同意。

第二、阿扁心中有数,自从美国从五十年代初介入台海事务以来,台湾问题就超出了内战遗留下来的两岸对峙,也超出了中国内政,而进入日益全球化的大国战略的范围,牵涉到亚太地区乃至全球性的大国之间的较力及其战略利益,是极为复杂的多变角逐。所以,两岸关系的最终定位及其解决,不是两岸自身所能决定的,双方的任何单独政策调整都必须符合大国的全球战略。中共的武力威慑也好,岛内的台独趋势也罢,皆无法决定两岸关系。如果两岸开战,其性质也不再是内战,可能引起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连环反应。

在这种大国之争的全球战略格局中,中共对台湾,尽管在表面上处于优势(实力以及合法的国际地位),但实际上,由于台湾被纳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战略同盟之中,现在地西方同盟又在实力上和道义上占有绝对的优势,冷战结束后的中共政权,已经变成了共产集团崩溃后的遗孤,在实力上、在道义上、因而也在战略上,明显处于穷于防守的绝对弱势。何况,目前又是美台美俄日美印之关系全面提升的时期!

由于目前世界局势的演变还没有达到最后摊派的地步,也由于中共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同盟,一方面,形成对中国的柔性战略遏制(包括经济上的和平演变在内),另一方面要求两岸维持现状,静观中国的未来变化。中国如果满足了西方的正面期待,向着世界主流文明的方向演变,两岸问题就会自然解决,西方联盟也就赢得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最佳战略利益,自然乐观其成。如果中国向相反的方向倒退,进而挑起台海战火,西方同盟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柔性战略遏制将变成刚性战略围堵,用强硬的实力向中国说“不”,并可能借此终结中共的一党独裁。在目前的情况下,任何一方的激进行为——中共动武或台湾独立——都不符合美国的全球战略利益,因为那将在时机还不成熟之时提前摊牌,美国也就被提前逼入了成本高昂的背水一战。美国最不愿意看到的是台海危机提前引爆,所以不会支持极可能破坏其全球战略时间表的台独公投,更不会允许中共的武力犯台。

第三,对中共政权的内外处境,阿扁显然心中有底:北京不会有过于激烈的反应。因为,1,以大陆目前的真正实力和真实的军心民心,中共高层对武力攻台没有必胜的把握;即便当前民族主义情绪高涨,大陆人对解决两岸关系方式的内心所想,肯定与中共一贯宣传相距甚远,加之现在的大陆人都很犬儒,心口不一的分裂人格普遍存在,越是高喊打烂台湾的匿名爱国者,可能就越是行动上的矮子。所以,即便提出对未来公投的呼吁,大陆的主流民意也未必就是真心赞成武力攻台。2,中共已经变得非常机会主义,维护政权稳定乃最大利益和核心目标。所谓“民族大义”,不过是实现一党利益的工具,有利则用之,有损则弃之,至多是动口而不动手的犬儒主义。现在,对阿扁挑战的过激反应,必然引起国内外的强烈震动,显然不利于稳定第一的执政方针。3,中共本身的权力交接正处于关键时刻,在未来的权力布局没有稳定之前,不可能对台做出过激反应;4,很想去小布什的德州农场做客的江泽民,已经得到了美国方面的承诺,而且很可能是江泽民享受美国总统如此厚待的最后机会,江不可能在此之前做出有损中美关系的举动。5,在当今世界上,中共的野蛮残暴和毫无信誉,不可能结交真正的盟友。如果中共因此而真的武力犯台,必将为国际社会所唾弃,陷入孤家寡人的境地。当武力攻台的第一枪打响,中共就会发现自己的身边没有一个盟友,甚至连金正日和卡斯特罗也不会为江泽民站台。5,中共害怕台湾公投,实际上是害怕民心所向,尽管中共自我宣称: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心声,但是中共心中非常明白台湾的主流民意是讨厌独裁的大陆,起码不想在独裁社会没有民主化之前谈统一。如果中共真如其口头所言,也有阿扁政权那样对民意的尊重和对人民的信心,何必害怕公投呢?

基于对台湾主流民意的信心,对国际局势的评估,对中共本性的了解,阿扁断定,这是正面表达台湾主流民意的最佳时机,因为心虚的中共面对来自民主台湾的正面挑战,最激烈的反应,也就是象李登辉时代的大规模军演而已。

2002年8月7日于北京家中

林 达:新闻立法还要等到哪一年?

 

林达:题外的话:

面对一个政治转型前的专制体制,我们每个人取什么方式来思想和表达,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个问题并没有简单的单一答案。在我看来,香港的金钟(开放杂志),是香港作为自由城市的标志性存在;同样,当年龙应台的“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那一把野火,坚持要在主流大报上合法地发表,也具有其深刻的考量。金钟和龙应台,我认为,你不能说谁比谁在道德上站得更高一点。抢占道德制高点,是革命年代的游戏规则下的引论,革命成功后按照道德制高点的高度论功行赏。诉求民主制度的人们,理应是另一种游戏规则:合法的表达是每个人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每个人为自己的表达负责任。

在我看来,专制体制下龙应台式的表达,并不比金钟式的表达更容易一点。

也许,有些可敬的朋友对我在国内的发表很是不屑。这不要紧,真的不要紧,我本来就不是写给这些朋友看的,即使这些朋友想读,我要知道了也会劝他(她)别浪费时间去读。我对我的读者,自然是“选择”了的,我的读者在国内,我是为我的读者写的。

可是,现在国内意识形态管理者也很聪明,他们发明了“文责编负”的招术,不惩罚作者,却惩罚编者,用不留下书面记录的电话通知,来强令约束报刊,逼得编者自律。于是,作为作者,并不是你说“文责自负”你就能负了,你想负责就让你发表了。我深有体会。几乎是每一天,我都感受到“话题很多,无话可说”的艰难表达处境。这种艰难,属于大陆中国全部读者和作者。这是一条非常狭窄非常压抑的道路,言论层面的窒息,必然会影响到整个人群的精神层面和人格层面。

在这样的处境下,也许有朋友选择了不写,或者只在网上写,或者只在海外写。我尊重这种选择,就像我从来就高度尊重金钟先生的选择。不过,我们必须理解,这种选择其实是对读者的选择,你只不过是转向了另外一些读者而已。

而对我来说,无论怎么艰难,仍然有对我的读者作出表达的空间。即使是戴着镣铐,我照样是可以舞蹈的!

于是,我写过一些自己看了也很不满意的文章,下次我却还会写。于是,我看到经过编辑修饰以后我更加惭愧的文章,我却从不向编辑抱怨。因为,我认为,我们没有别的选择,我们必须继续表达。

于是,我的电脑里出现了投给报社却最后被拒绝的废稿。有些废稿是投出去立即被拒绝了,有些是拖了几个月,在编辑部经过争论以后,仍然不敢发而作废了。我们舞姿丑陋,我们戴着镣铐。我们戴着镣铐,但是,我将告诉我的读者,告诉我的编者,告诉那见不到的专制执行者:我们依然会舞蹈的!

下面就是我曾经投给报社的一篇“时评”,编者的回音是:我们不能发。这不是这个坛子上大家感兴趣的道德文章,请把它当作国内报纸的读者读的豆腐干新闻评论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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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立法还要等到哪一年?

林达

2007年刚刚开始,在报上读到一条新闻。一位叫兰成长的35岁中年男士,受聘《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试用”期间,在采访浑源一家无证开采的煤矿途中,光天化日被身份不明人士打死。据报道说,矿主目前在逃。据兰的家人说,兰随身带着中国贸易报社的新闻工作证,以及一份记者站的采访介绍信,可是也有人对兰的记者身份提出质疑,大概“试用”期间不能算是报社的正式记者。巧的是,兰成长去浑源的同一天上午,大同市有关部门发布了《大同市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专项行动通告》。“有关部门”的一位官员说,这是巧合,两件事情没有联系。可是在我看来,两件事情都指出了一个我们回避几十年的事实:一个大国,没有新闻立法是不行的。

如今中国经济已经崛起于世界前列,电视电影广播报刊出版和娱乐业之“旺”,世人有目共睹。媒体广告,名人轶事,手机短信,互联网信息,铺天盖地,已经成为经济崛起的支柱产业。与此相关的犯罪,诉讼,丑闻,由于新闻而酿成的新闻,也时有所闻。如此涉及公权力和个人权利,有关社会公平和安定,牵涉千家万户利益的新闻媒体,其中有关的单位个人,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出了事情和争议,由什么部门来,按照什么法规法条,经什么程序处理,总得有个大家都服的规定。这就是新闻立法。可是,我国却是今日世界大国里,绝无仅有的没有新闻法的国家。

就说兰成长被杀一案,报载“山西省委书记已对此作出批示,要求当地公安部门严查此事,组织力量尽快破案”。这样一个案件,为什么得有省委书记来批示呢?如果没有省委书记批示,又会怎么样?省委领导是不是一定要批示?如果一件杀人案的处理要靠省委书记批示来驱动,那是典型的人治。可是,没有立法,哪来的法治?

再看大同市的“通告”。通告是由“大同市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专项工作领导组”、大同市公安局和大同市新闻出版局联合下达的。这三个性质不同,隶属关系不同的机构,是根据什么法律来下达这样的一个通告?通告又是什么性质的文件,具备什么样的法律权威?合法性来自哪里?

去年,温总理向文学艺术家们呼吁,讲真话。三十年前,在文革结束后,中国人最有体会,一定要鼓励讲真话,不讲真话误国害己,害死人。可是,如今我们还是知道,讲真话最难。当记者的,讲真话最危险。新闻媒体业,真话官司最难打。原因固然非常复杂,难以一句话说清,可是,没有统一的严格的明确的新闻法,无疑是第一明显的原因。没有新闻法,就没有讲真话的制度保障。没有制度保障,连你自己都不能保证敢讲真话。

当然,有了一纸法律条文,并不等于有了法治的制度。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新闻立法,铁定没有法治的制度和秩序。这就是如今新闻媒体业,要么不出事,出了事情,不论大小,总是众说纷纭,等着上面“有关部门”批示才能解决的原因。而这个“有关部门”应该是哪个部门,也没有一个定规。如果上了法庭,谁也不知道会怎么判,因为这一切,都没有法律规定。

新闻媒体的立法,不应该再等了。有了新闻法,才能理清新闻媒体各行各业和国家民众的权力与权利关系,你有什么权力,我有什么权利,才说得清楚。政府,单位和个人,才能规定什么是合法可做的,什么是非法禁止的。有了明确的规定,上面的有关部门,下面的黎民百姓,言行才能有规则。破坏法律规定的言行规则,不论是“有关部门”,还是记者或平民,都同样是非法违法的。怎样的非法行为,将启动怎样的法定程序,由什么部门来按照什么法规处理,必须都有规定,人人一视同仁。这样,何必大小案件都要省委书记批示才行?反过来说,不论是上面有关部门,还是企业或个人,对自己的权力和权利都有确定的认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那么,在合法的范围内的合法行为,就有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侵犯了你应得的法定权利,国家就会站出来,警察一定会来保护你,法庭一定会启动程序,为你寻找公道。

有了这样的制度保障,才会有说真话的保证。一个大国,那么多的记者作家,能不能说真话,其实主要仰赖着制度。这个制度的第一块基石,就是新闻立法。如今是2007年,新年第十天,一个记者被打死了。可我国的新闻立法,还要等到那一年呢?

林和立:胡锦涛弃改革保「和谐」

 

太子党代表习近平空降上海,前总书记江泽民爱将张高丽进驻天津,与一系列牵涉山东、浙江与广东的人事变动都凸显了胡锦涛在十月将召开的党十七大的主调,就是无论政策与人事都务求四平八稳;中共将进入苏共后期勃列日涅夫式的「超稳定」时代,表面上是「和谐」与歌舞升平,实质上很可能是一潭死水,即不进取也缺乏突破的闷局。胡总说过,国家和谐建基于党内和谐。十七大重头戏的人事布局大致已笃定:胡派(包括共青团派与「西北帮」)与太子党以及技术官僚平分秋色。为了搞平衡,胡与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取得默契,在胡派人马占「起码大多数」的前提下,让曾推选一部份曾系人马和「信得过」的高干子弟,甚至老江的旧部晋升高位。其中曾的死党,政治局委员兼公安部长周永康大概会进政治局常委,取代罗干政法书记的位置;同是曾嫡系的组织部副部长赵洪祝已被委任浙江书记。除了习近平外,其他太子党如薄熙来、张高丽等亦分得一杯??。温家宝也会提升好几位受到温与前总理朱镕基提拔的财经专才,包括发改委头头马凯与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等。

代价是不能大刀阔斧

当然,领风骚的还是胡的亲信,包括辽宁与江苏省委书记李克强与李源潮,重庆市委书记汪洋,统战部部长刘延东等。表面上胡总「和稀泥」治党是照顾了各山头的利益,但代价是干不了大刀阔斧的事。例如调查上海前市委书记陈良宇一案,中纪委要兼顾各派系的面子,迟迟没有结论,看来要拖到十七大前的七中全会才有定案。更重要的是,胡总没有用他的「一哥」地位支援党内相对健康的力量或改革的声音。前不久温总在新华社发表的文章与在人大中外记者会中,首次说明民主、自由是「普世性」价值,不存在「姓资姓社」问题;温同时高调提倡制度改革,反对权力过份集中等。温总的民主观比起他的旧老板赵紫阳异常温和,但遭到党内包括主管意识形态的常委李长春的间接抵制。李素有打击舆论的恶绩,假如胡总为了「和谐」而让他留在常委,将进一步拉改革的后腿!

焦国标:火车不是推的,文明不是吹的

 

三月二十五日是欧盟创立五十周年。德国是欧盟今年的轮值主席国,因而纪念欧盟成立五十周年的活动在柏林举行。纪念活动场地就在勃兰登堡门内外的大街上。菩提树下大街一路竖起许多角状的海报宣传柱,内容是有关欧盟五十年历程的照片和文字。菩提树下还有一些演艺活动。一个风笛演奏者,右臂上方有一条红杠,上面写吁「西约克郡」字样,大约是一个英国流浪艺人。勃兰登堡门内左侧,是美国设的一个摊位,一面巨大的星条旗招贴画上写吁「美国欢迎欧盟第一个五十年」字样。这是我看到的最突出的一个国家摊位。勃兰登堡门外是宽阔的六月十七大街,大街两边是两行白色的尖顶帐篷。它们或者是饮食摊位,或者是一些国家或组织的推介摊点。

欧盟活动办得像庙会

网上的消息说,欧盟各国的领导人来柏林参加了此次纪念活动。勃兰登堡门口的露天大萤幕上,默克尔总理在接受记者采访。大门以东不远处,路南有一个宾馆戒备森严,可能是各国元首们下榻的地方,大约默克尔总理就是在那里接受采访。大门内外大街上,摩肩接踵,数万人是有的,那个热闹劲儿,跟北京的庙会有一拼,而且他们吃东西的劲头儿也像北京的庙会。欧盟五十周年纪念办成「庙会」,不禁令我联想起中国主办的上海合作组织年会,以及去年十一月初北京举办的中非合作论坛。上海是怎么办的,我不清楚,北京是每个居民小区都安排戴红袖箍的「小脚侦缉队」巡逻,老眼昏花,高度警觉,严防坏人在论坛期间搞破坏活动。许多访民被驱逐出北京,连我堂堂焦国标也被当成潜在的坏人劝出北京躲论坛。写到这里,我止不住想对胡锦涛主席发发驴脾气。您又吃过猪肉,又见过猪走,您也看看人家德国是怎样办国际政治纪念活动,咱中国是不是也可以把上合组织年会或中非论坛之类办成庙会似的群众的节日?火车不是推的,文明不是吹的,就凭这一点,说中国是一个反人民、怕人民的反动政权,一点都不亏。

焦国标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前副教授

首发苹果日报

刘军宁:财产权:是人权,不是物权

 

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的普及,对财产权的探究和理解也在不断深化。在市场经济时代之前,财产权不仅是一个极端贬义的概念,而且几乎从人们日常生活中完全消失了。现在,财产权的概念,在公共舆论中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并且进入了新版《现代汉语词典》这样的日常语言工具书。不仅如此,《词典》还能用中性的语言来定义这些概念,这样的变化说明社会在进步。

在一次查阅《现代汉语词典》中,偶然跃入我眼帘的“财产权”词条,引发了我的好奇心。根据《词典》,财产权是:“以物质财富为对象,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如所有权、继承权等。”《词典》把财产权归结为某种与经济利益有关的民事权利。这使我联想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把对财产权的保护写入宪法的事实。由此产生的疑问是,如果财产权仅仅是与经济利益有关的民事权利,为什么非要把这样的普通民事权利写入宪法呢?由民法来加以规定不就可以了吗?另一方面,许多国家把对财产权的保护写入宪法是不是意味着:要么这些宪法多此一举,要么财产权的本质不在于它是一项民事权利?财产权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从财产权概念的起源来看,这个概念,与许多其他民事权利(如债权、继承权)不一样,不是由法学家或民法学家们提出的。弘扬财产权概念最有力的,在西方早期和近代通常是一些与法学毫无关系的哲学家,如约翰·洛克。他不是从民法,而是从天赋人权、政治正义和有限政府的角度来论证财产权的本质的。在20世纪,一些经济学家也挑起了诠释财产权的重担,有趣的是,其中的佼佼者们既不是从法学也不是从经济学而同样是从政治正义和宪政的角度来阐发财产权的,如哈耶克、布坎南、弗里德曼这样的人本主义经济学家。

财产权首先是人的基本权利,是包括政治权利与法律权利在内的众多权利的基础。各种各样的自由都与私有财产的安全紧密相联。在视财产权为基本权利的观点看来,把财产权理解为经济权利、尤其是福利权之类的民事权利,在财产权、所有权、所有制乃至经济制度之间划等号,其后果是把财产权狭隘化了,这是对财产权作为文明社会的价值支柱的矮化和削弱。

财产权,作为天赋权利,来自人的天性、来自人格的权利。财产权中的人性依据从以下的事实中明确无误地折射出来:每个男男女女都有自由追求个人目标的本能,对财产都有内在的需求。对财产的取得与支配深深地植根在人性之中,而这些又来自于人的生存本能。人的天性中都有向上的驱动力,希望过更美好、更称心如意的生活。试图消灭财产权者所动用的巨大的强制手段从另一方面证实了这种天性的强大与顽固。一个健全的人包括三个位格:主格、宾格和所有格。其中,主格与所有格都离不开“占有”(财产)的资格。剔除了主格和所有格的人格不仅不是健全的人格,而且只剩下被占有、被支配、被奴役的位格:宾格。

前人说过:财产权是其他一切权利的卫士。剥夺了一个人的财产权就等于剥夺了他的自由。杰斐逊曾指出:财产权是人性的必然产物,因为人生来就是业主。我理解,这个“业”是人的“自身”,也是满足人的生存所需的各种要求及相应的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财产。所以,最基本的人权是人自我拥有的权利。从这种意义上讲,一切权利都可以从财产权的角度来理解。当人们失去财产权的时候就失去了对自己的支配权。人的一切权利最终都可以归结为财产权。例如,迁徙权来自于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言论权来自于支配自己嘴巴的权利;信仰权来自于对自己良心的支配权。财产权作为一项普遍的权利,是人人无分贵贱享有的平等的权利,是每个人的合法财产受到同等保护的权利。

不仅如此,每个人的正当财产是每个人的自然延伸,西谚里有“Love me,love my dog”(爱屋及乌)的正面论证,中国人有“打狗还得看主人”的反面论证。离开了财产,每个人就不可能有正常的生活。所以,财产权首先是来自天性的根本权利,其次才是民事权利,而不是相反。财产权首先既不是私法概念,也不是公法的概念,而是一个关于政治正义的概念。在根本上,财产权是即使任何法律都不承认、我们也拥有的权利,因为财产权是来自人的天性的天赋的权利。要改的不是要天然拥有财产权的人放弃财产权,而是要把不保护财产权的法律改成保护财产权的法律。在没有法律的地方,财产权没有保障;在法律不保护财产权的地方,财产更没有保障。

人类文明走过的是一条漫长曲折的道路,人类对财产权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在这个世界上,不喜欢财产的人不能说没有,但至少是凤毛麟角。在中国,大梦初醒之后,大梦初醒之后的好货逐利的冲动无视一切阻力而勇往直前。在现代社会,每个人的生存都离不开占有一定量的财富。财产权本应是每一个想活下去的人都应堂堂正正享受的权利,奇怪的是,尽管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宪法和法律都程度不同地承认了财产权的正当性,但是在思想观念中,人们对财产权仍然怀着深深的傲慢与偏见,心仪之而口非之。这或许应了一句老话,爱之愈切,责之愈烈。即使有勇气承认财产权正当性的人往往只是把财产权当做一项应受到极大限制经济权利;否定财产权的人则把财产权当做人间“万恶之源”,必欲连根铲除而后快;却很少有人愿意从经济、法律更广阔的视野去考察财产权,从政治和社会哲学的角度去考察财产权与人类文明的互动关系,具体地说,考察财产权是如何促进人类的文明向前发展的。

杨宽兴:机顶盒中的秘密

 

机顶盒,一种崭新的高科技产品正迅速进入千家万户的生活。

按照广电总局《广播影视科技“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及《我国有线电视向数字化过渡时间表》的要求,到2005年,直辖市、东部地区地(市)以上城市、中部地区省会市和部分地(市)级城市、西部地区部分省会市的有线电视完成向数字化过渡;到2008年,东部地区县以上城市、中部地区地(市)级城市和大部分县级城市、西部地区部分地(市)级以上城市和少数县级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完成向数字化过渡;到2010年,中部地区县级城市、西部地区大部分县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完成向数字化过渡;到2015年,西部地区县级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完成向数字化过渡,届时,将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模拟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

目前,全国范围内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有线电视的数字化改造,线路的铺设与设备调试是普通百姓视野之外的工作,对于一般电视用户来说,他们能够看得见的,是与电视相连接的一台终端设备——俗称“机顶盒”,它使模拟电视可以有效接收数字电视信号。

按照广电部推广的“青岛模式”,多数城市正在重复“免费发放机顶盒,强行关掉模拟电视”的做法,机顶盒的免费发放可以部分消除数字化改造的阻力,而强行关闭模拟电视的做法则迫使绝大多数原有有线电视用户接受改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推广工作的组织成本和技术成本。但是,即便在强行关闭模拟电视后,统一完成了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城市,各方面并不认可这种政策催促下的数字化电视“大跃进”。

以一个50万用户的中等城市为例,要实现数字电视的整体转换,设备和网路的改造、机顶盒免费发放以及购买节目内容的费用约需5亿元,而对于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来说,整体转换资金预计超过30亿,与此同时,电视用户的收视费也在成倍提高,目前,已完成数字化改造的地区,用户每月收视费一般在30元左右,但是,仅靠收视费的提高并不能保障数字电视系统投资者的收益,全行业把盈利的幻想寄托在未来虚无缥缈的增值业务上。

粗略估算,全国范围内的数字电视整体转化需要至少1000亿的先期投资,从目前情况看,投资多依靠银行贷款和预收收视费,而这只不过是基础设施的投资部分,对电视用户来说,较之以前的有线电视,每个家庭要为新的收视方式每年多支付至少150元的费用,尽管这远不足以保障数字电视信号转接者赢利,但对低收入家庭来说,每年大约400元的收视费却并非可以忽略不计的。

赢利模式的瓶颈和居民的抵触显然使数字电视的整体转换遇到了困难,据了解,国内四十多家有线电视数字转换的试点单位,除了青岛、大连、太原等城市外,其他城市有线电视向数字电视的转换工作十分缓慢,推广的难度在于,机顶盒的价格、“月租”及点播等服务的收费难以让观众接受。事实上,以政府意志来强制推行数字电视是否必要,已经引起怀疑。

从技术上说,以接收设备区分,电视数字信号的接收方式至少可分为四种:1,数字电视机顶盒(DVB-C);2,卫星数字机顶盒(DVB-S);3,网络电视机顶盒(主要功能是使模拟彩电能够浏览互联网);4,VOD数字机顶盒(基于宽带网,可实现上网和双向视频点播功能)。DVB—C,即广电部催促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所必须使用的机顶盒,主要功能是使模拟彩电能够接收数字电视信号,而DVB—S则是与人们一般所说的“小耳朵”相连接的另外一种机顶盒,用来直接接收数字卫星广播节目。

在此,需要将DVB—C和DVB—S的区别作进一步的说明。

目前,国内DVB—C机顶盒和DVB—S机顶盒的最低生产成本分别约为300元和80元。也就是说,在用于数字电视接收的两种机顶盒中,我们选择了较贵的一种,但这种比较还不足以说明问题,更值得关注的是:DVB—C是有线接收的终端设备,而DVB—S则是无线接收的终端设备。这就意味着,使用DVB—C接受数字电视信号的最大一块投入还不在机顶盒上,而DVB—S的接收方式中,机顶盒是主要的投入。

在许多人听来,DVB—S是个很陌生的缩写词,但如果说出另外两个与此紧密相关的俗称——“锅”或“小耳朵”——很多人就明白了。我们都知道,中国家庭私自安装DVB—S是非法的!

但是,无论是否合法,DVB—S提示我们:尽管电视信号由模拟向数字的转化是满足人类新视觉享受的大势所趋,接收数字电视信号的方式却并非只有DVB—C一种。实际上,DVB—C接收所实现的功能,不过是将卫星传输的信号加以处理,再传送到居民家中,而这一功能,完全可以用廉价的DVB—S接收系统直接实现,一步到位。

让我们以家庭为单位,分别为DVB—C和DVB—S算一笔经济帐。以一套设备的使用寿命为五年来计算,采用DVB—C的投资为:先期投入(包括线路铺设、机房设备、机顶盒及组织管理费用等)1000元,五年中的收视费用约2000元(中长期而言,收视费的上涨是不可避免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共计3000元。那么,采用DVB—S接收的全部费用是多少呢?

五年,300元。是的,300元,没有写错。机顶盒、卫星天线(俗称“锅”或“小耳朵”)、高频头、数据线的市场零售价格总共200元,安装费100元。除此之外,再无任何费用,卫星电视信号是从卫星上免费接收的(加密频道不在讨论范围之内,因为DVB—C方式接收加密频道同样要另外收费)。

当然,除了行家之外,在目前市场上很难以200元的价格买到全套DVB—S接收设备,也很难以100元的报酬请到安装人员,但是,如果给DVB—S系统与DVB—C系统相同的政策环境,这个价格甚至还可以下降,目前市场上动辄上千元的安装服务是因为政策打压的结果,政策的压制造成了信息阻塞和从业者的法律风险,它们才是目前卫星电视安装的主要价格构成。

由于科技进步和人类经济行为日益活跃的缘故,大功率的电视信号转播卫星已遍布天空,目前,中国境内可以接收到信号的电视卫星不下十颗,仅东经105.5°上空的亚洲三号卫星,就可以向中国境内的收视者提供100多个频道(半数以上为免费频道,其中包括CCTV和国内多数省市卫视节目),也就是说,花上300元钱,人们就可以一劳永逸地收看至少几十个免费频道的节目,除了国内电视节目之外,还包括印度、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巴基斯坦、沙特、卡塔尔、叙利亚、阿曼以及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上星频道。在居住分散的农村地区,居民家只要有片直径半米多的空地,放下一个“锅”,简单调试后,就可以收看节目了;在集中居住的城市地区,一座楼房或一个单元的居民,则可以共同安装使用一个“锅”,再花几块钱买个电视信号切换器,同样可以一劳永逸地收看免费数字电视节目(多家共用一个“锅”还能再度降低设备购置成本)。

总之,同样是收看数字电视节目,以DVB—C的接收方式,中国每年大约花费600亿元,而以DVB—S的方式接收,只需要花费60亿元,至于另外的两种数字电视接收方式——网络电视机顶盒和VOD数字机顶盒,主要依托于互联网信息,多被用于KTV练歌房,与DVB—C接收不具备可比性,在此不作讨论。

DVB—C接收相对DVB—S接收的优势是信息互动的功能,但是坦白地说,这些信息互动功能多是华而不实的摆设(尤其是互联网已经基本在城市普及,这些功能多系无用的重复),而从数字电视主要作为获取信息渠道的功能来讲,DVB—C接收反而无法与DVB—S接收相比,管理部门的政策清楚地规定了DVB—C接收数字电视的禁区:家庭电视不允许开通境外频道。不仅香港地区的电视节目(如凤凰卫视)不允许进入,就连那些用阿拉伯语讲经的节目也不允许。

节目内容的限制才是问题的关键!

看上去,这里面有一笔很不划算的经济帐,既然DVB—C接收较之DVB—S接收显得如此昂贵,为什么广电部急不可耐地大力推行DVB—C接收系统呢?原因就是于DVB—C接收可以方便有效地对电视频道进行筛选过滤,而直接从卫星上接收信号的DVB—S系统则无法控制。

我们甚至可以认为,广电部急于推广DVB—C接收的主要原因,就在于面对数字时代无法遏止的视觉需求,以抢占先机的策略封堵DVB—S接收和网络电视传播的空间,与此同时,各地经常对经营和安装DVB—S接收设备的行为进行打击,动辄处以罚款乃至判刑。一方面是严厉惩罚,另一方面则是全力扶持,昂贵的接收方式便成了人们被迫接受的选择。

当然,仅从技术上说,DVB—C接收并非不可以接受,但它绝不应是唯一的选择,更不应该在全国范围内一刀切推广,如此浩大的一项工程,既未经充分论证,也不拿到社会上进行讨论,就仓促上马,除了思想控制的需要,我们实在找不出其它的理由。

实际上,如果说东经146°的马步海一号卫星(俗称“菲律宾梦幻”,主要提供欧美英文节目)和东经76.5°的亚太2R卫星(主要提供台湾和香港地区节目)偶尔带有敏感内容,那么,亚洲三号卫星所提供的节目,似乎不具有任何意识形态颠覆性(在内蒙、新疆、贵州、云南等偏远地区,由于有线收视的昂贵,亚洲三号卫星提供的节目一直被广泛接收,禁而不绝),在以DVB—C接收方式向部分城市居民提供接收服务的同时,完全可以让观众直接接收亚洲三号等卫星的传送信号,来共同完成中国数字电视的整体转换,但是,广电部显然认为:如果让中国民众听到不知所云的阿拉伯语,或者收看了境外电视台提供的风光节目,仍然有损于中国的社会稳定——没错,即使是风光节目也是具有颠覆性的,有段时间,我常借助亚洲三号卫星的转播收看西亚风光片和印度音乐片,这些节目让人感受到世界的广阔,尽管只是言语不通的图像,却也能颠覆我们被打小培育起的世界观。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们意识到,电视台是可以不在晚间七点钟转播CCTV《新闻联播》的,那还得了!

狭窄的言论空间内,太多的谎言,根本无须加以驳斥,只要让人们亲眼看见外部世界,谎言就没了市场。

于是,为了抢占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为了坚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阵地,广电总局毫不犹豫地替我们选择了DVB—C机顶盒,这是一种具有“政治远见”的选择,但它意味着每年多出500亿的开支。谁说政治不能当饭吃!500亿,本来是可以用来吃的,现在,在广电部的控制之下,我们却只能拿政治当饭吃,他们限定我们必须吃社会主义的精神食粮。

而在推广DVB—C的过程中,即使收视费不足以支付基本运营成本和贷款利息(中长期来看,收视费必然会大幅上涨,垄断行业想涨价实在太简单不过),仍会有人在这一推广过程中赚个盆满钵满,在一个城市里,动辄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台的机顶盒采购,大功率信号接收与转换设备的采购,意味着一个千载难逢的发财机会,这从另外一方面说明政治是可以当饭吃的。

强权政治的愚民政策之需和官员的利益驱动,决定了中国社会各领域从来都会选择畸形制式——这一次,制式的标准规格,一律被称作:DVB—C。

首发民主中国

朱学渊:胡锦涛与团派众望所归乎?

 

学渊评:中共的格局和路线已经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有香港《苹果日报》张华作文说那是“上海帮”的失势,事实上恰恰相反,这是胡锦涛的“团派”的失落。不妨请看,李克强、李源潮们的仕途更辉煌了,还是变得暗淡了?毛泽东对待刘少奇,邓小平处理杨白冰的故事当然不会重演,曾庆红是会给他们留面子的,也只有和风细雨中才能让人体会“众望所归”。

又有方觉先生说“团派掌权没有政治合法性”,我们当然也可以说“共产党掌权没有政治合法性”,但这样的说法脱离了中国“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实际。至于方先生批评胡锦涛用了一大帮“工农兵学员”,我也并不认同。“工农兵学员”的历史的一代沉淀,他们不可能都是优秀的,也不可能都是的愚昧的;正如说全体“清华大学毕业生”都是人类精英,也一样是荒谬的。

在中国的秦始皇加马克思的等级社会里,干部子弟(或曰“红色贵族”)在天上,宽松的成长环境使他们有优越感,因此他们的性格一般比较开朗一些(有点象美国儿童),当然“优汰劣胜”对他们的伤害很小,他们不会象沈元、林昭、遇罗克那样:优秀,乃至被枪毙了;是“文革”也拯救了他们“老子英雄儿好汉”的灵魂。他们称不上是一个平等社会中的优秀群体,因为他们有严重的等级观念(这点又很不象美国人),但他们中间有优秀的分子。

中国社会的“优汰劣胜”不只是在文化革命才开始的,因此在对人的问题上,还是要有尊重历史的态度。事实已经证明,胡锦涛是根本不行的,他是在压力环境中长大的,他没有“红色贵族”们的自信,在“总书记”的位上,天天事事还在“向党表忠心”,自己的思想被禁锢了,还要搞什么“金盾工程”。至于“红色贵族”是来操作一台老旧失灵的机器,还是来改造共产党,更新中国的制度?都是我们拭目以待的。

张华:曾庆红势力隐然成形

习近平上星期五从浙江省空降上海担任市委书记后,揭开中共新一轮省委书记大换班的序幕,紧接,天津等四个省市的“一把手”也进行大执位。从这一波省委书记的换班行动来看,大赢家并非胡锦涛,而是近年手执中共组织人事大权的国家副主席曾庆红。

除了习近平,原山东省委书记张高丽,调任另一直辖市天津任市委书记,这两人笃定会成为中共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也是率先曝光的两名政治新星。此外,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赵洪祝,调任浙江省委书记;原青海省委书记赵乐际则出任陕西省委书记;上海市委副书记王安顺,调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内定接任市长。

这些诸侯更替,事关今年秋天中共十七大最高领导层人事布局,因此备受瞩目。这些省级人事变动方案,确实让外界相当意外,而随中共十七大逼近,相信越来越多敏感省分,例如广东、北京、重庆等,都会出现新面孔,预示更多十七大政治新星陆续曝光。

封疆大吏多“曾派”

过去五年,以江泽民为首的“上海帮”或“江派”逐渐失势,很多“江派”人马的仕途都已走到尽头,很少获得拔擢;而且,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下马、黄菊病重而大权旁落,都预示江派人马将从北京政坛没落,代之而起的是以胡锦涛为首的“团派”(共青团系统),胡的人马已成为当时得令的炙手可热人物。不过,从今次涉及五省市的省级高干调动来看,一股新势力已在中共高层隐然成形。

在今次五名新封疆大吏中,有四人是曾庆红人马,分别是习近平、张高丽、赵洪祝和王安顺。众所周知,曾庆红是“太子党”首领,近年与他关系密切的太子党成员,包括中组部长贺国强、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商务部长薄熙来等,都获重用。习近平今次出掌上海市,固然与他主政浙江时,成功说服浙江官员在规划定位上全力配合上海,要浙江甘心做上海的后花园,令中央对他刮目相看,认为这是顾全大局的表现;但同样重要是他的“太子党”身份。

曾庆红的人马,除了高干子弟,另一个重要来源是石油系统。曾庆红从七十年代初开始,获得父亲的老战友、主管计委和石油系统的副总理余秋里照顾,担任余的秘书。因此,石油系统,特别是中国海洋石油公司,正是曾的嫡系。随曾庆红权势日涨,石油系统出身的国务委员周永康、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等都获得重用,而今次获得调升的诸侯中,张高丽和王安顺都长期在石油部门任职。至於赵洪祝,是曾庆红担任中组部长时,一手提拔的爱将。在今后几个月,相信还有更多的「曾派”曝光。从上述中共领导层可看出,“曾派”的实力绝对不容小觑,对胡锦涛应会产生一定压力。

《苹果日报》

昝爱宗:昝爱宗在"博客中国"的VIP博客被删除

 

2007年3月28日晚间,在屡次删贴中维持多年的博客中国网站专栏作家、博客主人昝爱宗的VIP博客终于被封锁,网友点击网址(http://zaz.vip.bokee.com/)时被告之:”此用户不存在或已被删除,请核实网址!”昝爱宗在博客中国网开设的博客是第一个博客,自2004年开始发表文章以来也是第一次被关闭。

昝爱宗还是博客中国网http://vip.bokee.com/传媒栏目的特约主持人,并配有个人头像照片,现在发现该特约主持人已经被悄然换成:殷谦,是一女性作家。

本来,昝爱宗在博客中国开设专栏,是三四年前由当时的主持人古川先生所邀请,虽然昝爱宗也应邀为博客中国写过一些文章,也有一些被突然删除的,但昝爱宗一直表示理解。可这次突然被关闭博客,实在出乎预料。截止到2007年2月,昝爱宗的博客自2004年以来有专栏文章184篇,访问次数高达692854点,更有很多网友评论,现在都不能看到。

由网络界名人方兴东创办的博客中国至今没有给昝爱宗任何书面解释或者说明。

与此同时,昝爱宗还看到,原本在新浪网每日评论专页左下角特别推荐的名家专栏博客中的昝爱宗名字已经被替换掉,网络地址是:http://news.sina.com.cn/opinion/index.shtml.昝爱宗在香港凤凰卫星电视所办的凤凰网上新开的博客http://blog.phoenixtv.com/user3/zanaizong/也被突然关闭,上面大约有六七篇无关敏感问题的中性文章被全部删除,不能访问。本来,原博客中国网主持人古川先生刚到凤凰网工作,邀请昝爱宗也来做博客,表示现在管理有放松的迹象,谁知目前已经到了严格控制文字的特别程度。

此前,昝爱宗的和讯网博客被封闭,不能访问;万科周刊的专栏博客也被彻底删除;人民网强国论坛上的博客等多个博客遭遇删除文章待遇,甚至有的博客还有敏感词限制。2007年以来,昝爱宗就连到香港参加中文笔会的会议也不能成功,最近浙江杭州还有一此诗歌界的聚会邀请昝爱宗参加,也被有关部门阻止,而且没有留下任何书面证明和正式理由。昝爱宗认为,中共十七大召开之前,网络控制会加强,不但BBS论坛,还有博客,都将会受到严密监控,言论发表受到很大的限制。官方这样做是对公民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的肆意侵犯,也是与宪法规定背道而驰的。

昝爱宗:致重庆市委书记汪洋先生的一封公开建议

 

汪洋书记:

此时此刻,您作为重庆直辖市的一把手,您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受到全国舆论的关注,我想重庆的千千万万普通市民也在关注着您:我们的市委书记该是怎样一个人,他该如何对待杨武、吴苹如同大海孤舟般的私有合法房产呢?假如市委书记换位思考,把自己设想为杨武一家人,又该是如何妥善处理呢?

法学专家江平说过,只要合理补偿,没有不能拆的房子,因为公共利益不是一个人说了算。同样道理,”公共利益”不是谁说了就算,”漫天要价”也不是谁说了就算,凡事都要以法律、法规等事实证据为准。即使房子要拆,总要有个拆法:应该依法补偿的要补偿,要合理;应该依法赔偿的,也要合理。人都是血肉之躯,没有过不了的河流,也没有沟通不了的感情。

3月29日,也就是杨武私房面临法院裁定强拆令发布一周后,杨武提出要见汪洋书记。杨武对新京报记者李艳说,”房子可以拆,而且可以不要一分钱的赔偿,只要汪洋书记来到现场。”他还说出自己有很多委屈要说,开发商有重庆某单位的背景——如果是政府及官员背景,一把手更应该严格核查,实事求是地公布核查结果。

只要能够见到汪洋书记来到现场,杨武愿意马上从房子上下来。这可是一件好事,杨武已经声明虽然坚持了两年半,但房子并非不能拆,只要见汪洋书记。这样的声明,我想是杨武一家的对外承诺,承诺即约束,有约在先,只要在这个倡导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汪洋书记能够体谅民情,深入基层,甚至不辞劳苦到面临被拆房子现场看一看,沟通一下,好事就能够变更好的事情。

关键时刻到了,领导者作为业主和开发商所扮演的中介角色至关重要,而有时候领导的缺席往往会令基层的执行者误判,后果不堪。在此,我以作家和公民身份公开呼吁,请求汪洋书记能够出面上这个台阶,通过一次官员与公民的对话,便可以使杨武先生走下坚持了两年半另加一个星期的台阶,这样做岂不两全其美,获得和谐的双赢?

在我印象中,汪洋书记近二十年前就因政绩突出已经获得大名了,当时您作为安徽重要城市铜陵市政府的一把手,以大刀阔斧地倡导改革开放之举,赢得了舆论的厚爱。比如1991年发起的《醒来,铜陵!》一文向一切僵化、陈腐、封闭的思想观念开刀,敢于解放思想,又敢于打破束缚地方发展的”三铁(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获得当时的《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和《经济日报》响应,给予旋风式的报道,最后又获得邓小平的赞许。现在快二十年过去了,您已经成为中央直辖市的主要负责人,说明中央重用您,您是实干型开拓型的人才,而且相信您也有能力能够妥善解决类似杨武一家遭遇的涉及民生民权的焦点问题。

作为一个领导人,凡事能够为民事必躬亲,以民众利益为至高点,兢兢业业,以德抱怨,任劳任怨,势必获得人民的拥护。在中国和外国历史上,不乏这样的例子,尤其是改革派,有时候一位领导人到场表示善意和负责任的态度,就可以化解一个危机。温家宝总理当副总理的时候就说已经走过了全国1800个县,了解民生多艰;而台湾的政治人物蒋经国考察民生,轻车简从,具有追根究底的精神,以罕见的忠勤任事,解决遇到的难题,获得民众拥护。

改革开放政策的倡导者邓小平也曾经这样说: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无论做官,还是普通公民,都要实实在在,实事求是,诚信为本。胡锦涛去年提出的”八荣八耻”也是要求全民遵守一定的道德约束,知荣知耻。

眼下,大众眼球关注的”钉子户”事件,远远不是媒体限制报道就能够解决的问题,包括重庆报纸在内的新闻单位即使不报道也不能避免事情的发生,更不代表事情已经结束。面对这一敏感的突发事件,假如地方官员的强硬处置,更强化了事件的负面色彩,更不利对《物权法》的宣传和普法。有一个道理,坏事也可以变好事,同样好事也可以变坏事,通过重庆的”钉子户”事件正好可以检验重庆执政府的执政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策略。”钉子户”事件正是当下最大的国情,解决好了,利国利民。正如《南方周末》评论员陈敏先生所言,如果地方官员稍具政治智慧,在”史上最牛钉子户”那张堪称经典的照片见诸报端时,不是恼羞成怒,而是柔性应对,先平息社会情绪,待舆论风暴过去之后,再与业主从容谈判,显然就不至于把业主逼上孤岛,也就不至于闹到今天这步田地了。那道强制拆迁的最后通牒,无疑出于地方官员的傲慢。自以为凭借其垄断的公权力,在其领地内没有摆不平的事情。哪知道一声令下,反而逼得业主破釜沉舟。单就硬力量而言,业主与地方官员肯定对比悬殊;但业主一旦豁了出去,登高一呼,马上竟应者如云,强大的软力量,亦即人心的力量,竟是地方官员根本无从预料也无从抵挡的。局势至此急转直下,地方官员已经高高举起的铁拳只好颓然收回。事实上,当杨武跨上孤岛的一刹那,就等于宣告地方官员自断退路。地方官员的初衷本来是要挽回面子,结果更丢面子,迄今找不到台阶下,纯粹自取其辱,对烘托业主的英雄气概,对提升事件的冲突性、戏剧性,居功至伟。

现在,《物权法》也已经获得高票通过了,温家宝总理也公开表达如何获得快乐要”去问开化的大地,去问解冻的河流”.温家宝还曾强调过,自由意味着责任,但人人皆知个人的自由建立在不妨碍别人的自由基础上,无论对于杨武一家来说,还是对于开发商来说,自由是双面的,既保护自己的自由,又不能妨碍彼此的自由。既然我们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既然有”开化的大地”和”解冻的河流”,那么人们就可以依法办事,合理办事,这样才能自由地”得着春天、得着光明,得着幸福、得着自由”.这样的得着,才是真正的”得着”,才能保证开启真正的保障私权和人权的时代,保证中国的人权事业更上层楼。

请汪洋书记认真对待民众的建议,送给您这位安徽出来的人才两句话:”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朝野”,”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自然而然,方能水到渠成。

祝福您!

作家  昝爱宗2007年3月29日于杭州

李大立:王敏刚令人不齿

 

笔者全家从美国回港,今天在电视里看到香港第三届特首选举,并观看了紧接着举行的「城市论坛」,有些感想代表全家写下来,供大家指正。令笔者奇怪的是,以前在维园公开举行的「城市论坛」也变成小圈子论坛了,儿子说可能想避开「维园阿伯」的骚扰,其实我觉得维园阿伯已经成了香港特色之一,弃之可惜,他们的叫嚣正彰显了香港的公开公平,订下几条听众守则不难解决.我们港人在反对小圈子选举的同时,本身也不应该将公众论坛变成小圈子论坛。

其次是「人大代表」王敏刚先生在城市论坛的言论,实在令人不齿.他说,「普选不等於一人一票。」那么请问王敏刚先生,你认为的普选等於什么?全世界公认普选的定义就是「普及而平等的选举」:天赋人权,无论男女老少,种族民族和富贵贫贱都是平等的,没有谁的生命比别人的更可贵.每一个人都有一票用以推举管理自己的政府,如果连一人一票这个最基本的人权都被剥夺了,谈何「普及」?王先生说,这八百个「选委」里面有二百多个立法会议员和区议员是直选产生的,所以由这八百个「选委」代表我们七百万港人选特首就已经是普选了。真是荒谬至极!区区二百几人在八百个选委里面只佔少数,那么很明显其他五百多个非直选产生选委就是钦点的了,他们有什么资格和权利代表我们选举特首?我们什么时候委托过他们代我们投票?同是香港人,为什么他们有权投票而我们没有?谈何「平等」?况且,我们选出这二百几个人是作为立法会议员和区议员,并非作为特首选委,有些人合适做这样事情,不等於合适做那样事情,怎么可以张冠李戴呢?

王敏刚先生还说亚洲非洲有些国家和地区一人一票直选总统,结果导致屠杀和政局混乱,而欧美先进国家都不是一人一票直选,叫香港人「不要迷信民主」。王先生未免太无知了!他以台湾总统直选为例,说台湾政局混乱全是因为一人一票直选而引起。须知台湾直选是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首次全民普选,从五千多年的专制统治下解放出来,进入一个民主社会的新阶段,当然很多事情需要学习,在前进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这丝毫不值得奇怪,请王敏刚先生问台湾人民有谁愿意再回到独裁专制的旧社会?这些国家和地区所产生的问题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且不是不可克服的制度缺陷,和一人一票普选无关;相反,香港社会的许多「深层次矛盾」却是制度性缺陷所造成的。王敏刚先生有意混淆了普选和小圈子选举,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区别,普选和非普选(小圈子选举)是选举性质的根本差别;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只是选举方法的差别.英美的间接选举是以一人一票的普选为基础的,全民一人一票选出各州按人口比例规定的选举人后,选举人必须按照本州的选举结果投票,这纯粹是一个技术问题,丝毫没有改变它的全民普选性质.试问王敏刚先生,香港这八百「选举委员」是经过一人一票普选出来的吗?他们投票代表了选民的意向还是自己的意向?他们的这一票向谁负责了?王敏刚先生甚至说香港特首选举让全世界开了眼界,见识了什么是民主普选.王先生太狂妄了!是的,经过这场闹剧丑剧,全世界都见识了什么是专制下的所谓选举,说得难听些,令人不由得想起了日本侵略者刺刀下的满洲国皇民选举.

(25/3/07)

(3月27日略有删节刋於香港「苹果日报」,3月26日全文刊於「新世纪」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