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彦臣:郭起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明日将终审判决

 

2006年5月被抓、9月开庭审理的郭起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在郭起真提起上诉半年之后,已有确切的终审消息。郭起真的妹妹作为辩护人之一(委托代理人),接到沧州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也是郭案审判长)李彦琴法官的通知:郭起真案将于星期五即2007年3月23日,在郭被羁押的沧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宣判。

郭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据该案主要辩护人、律师李建强认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可能性较大。郭在2006年初的一次上访请愿活动中,被迫爬上通讯塔后不慎跌落,致右腿骨折。经医院治疗,现仍有钢钉留在腿中,逾期未得取出。由于病痛等原因,郭起真的体重急聚下降,被抓时约为160市斤,现在跌到了120市斤。

只要郭起真被判实刑,就意味着要拖着伤腿去服刑。

在浙江宁波力虹案一审宣判之后,郭案维持原判也不足为怪。两人的“合计刑期”一样,都是7年。在中国大陆特定的环境中,政治案件的刑期的“合计刑期”由两部分构成,即实刑部分(郭起真为4年、力虹为6年)、附加刑部分(出狱后的剥政,郭起真3年、力虹1年)。所以说,两案的合计刑期是一样的,也可以预见:如果郭起真案的终审判决结果为维持原判,那么力虹案的上诉结果同样将是维持原判。

──《观察》首发

余 杰:我对日本的期望:以人权外交推进亚洲的民主与和平

 

一九六七年,八十九岁的日本前首相吉田茂在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年出版了《激荡的百年史》一书。凭借其政治家的宏伟视角与独到眼光,他从政治、经济、教育各个方面深入分析了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的百年发展史,反思了日本在近代化过程中的歧路,回顾了日本如何在战后的废墟中完成重建、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的过程。《激荡的百年史》深受中国读者的欢迎,被北京三联书店评选为“二十年来影响中国最大的一百本书”之一。吉田茂在这本书的结尾处精辟地指出:“在今天的世界,能够正确地认识自己的使命,并努力实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今天,对于日本最重要的是:怀有理想,将自己置身于世界舞台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四十年过去了,日本是否已经找到了自己在亚洲和世界的位置呢?

今天的日本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亚洲第一经济强国,但是日本在亚洲和全球的政治和文化影响力远远不能与自己的经济实力成正比。日本为联合国缴纳的会费虽然仅次于美国,但日本争取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努力却屡屡受挫。日本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援助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但日本却并未在国际上获得普遍的好评。这是什么原因所造成的呢?这是否表明了日本外交战略存在着某些局限性呢?日本的外交是否能寻觅到一个新的突破点呢?日本在亚洲和世界的和平方面如何扮演一个更为重要的角色呢?日本如何处理与中国这个“陌生的邻居”的关系呢?迄今为止,这一系列问题仍然悬而未决。在此,我愿意提供一些我个人对于这些问题的思考,也愿意与关心中日关系以及中国的民主化问题的朋友们一起交流与讨论。

从“脱亚入欧”到“回归亚洲”

两千多年来,作为岛国的日本一直独立于亚洲大陆的国家之外,除了与中国和朝鲜有过交往外,与其他国家的交往很少。这样的历史让日本人形成了强烈的岛国意识——日本在地理上属于亚洲,但日本人一直没有像亚洲大陆国家那样的亚洲意识。

在日本近代化的过程中,“脱亚入欧”一直是一种主导性的思想。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在一八八五年提出“脱亚论”,他在《文明论概略》中指出:“如果想使日本文明进步,就必须以欧洲文明为目标,确定它为一切议论的标准,以这个标准来衡量事物的利害得失。”福泽谕吉还在报纸上发表名为《脱亚论》的文章,主张日本“所奉行的主义,惟在脱亚二字。我日本之国土虽居于亚细亚之东部,然其国民精神却已脱离亚细亚之固陋,而转向西洋文明”。他还认为:“与其坐等邻邦之进步而与之共同复兴东亚,不如脱离其行伍,而与西洋各文明国家共进退。”号称明治三杰之一的福泽谕吉为日本选择的振兴之路,就是摆脱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进而使日本成为欧洲型的民族国家。这一方向,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无疑是正确的,它使日本摆脱了儒家僵化的教条的束缚,自由地汲取西方文明的优长,迅速完成了近代化,并把昔日的老师中国甩到了身后。

“脱亚入欧”是日本近代化过程中一种稍显夸张的权宜之计,却深刻地影响了日本人的精神结构和思想模式。二战之后,美国以占领军的身份成为日本政治和经济改革的主导者,直到今天日本仍然对美国亦步亦趋,极少表达与美国的不同看法。由此,这种“脱亚入欧”的思维得以大大强化。不久前,《朝日新闻》刊登了一项调查结果,其中有一项内容是“你有亚洲人的意识吗?”仅百分之二十六点九的日本人回答说“有亚洲人意识”。这一观念不只在一般老百姓心目中存在,一些学者和新闻工作者也有同样的体验。一位日本学者指出:“在日本国内生活时,很难感受到自己是亚洲人。很多日本媒体的国际报道中更多的内容是关于欧美国家的,关于亚洲国家的报道比较少。而且,日本的亚洲报道的范围也比较小,基本上以中韩为主,对其他亚洲国家的报道少之又少。在这样的气氛中长大的日本人,很难有亚洲人意识。”

但是,日本根本无法摆脱其“亚洲国家”的地理位置。换言之,日本人无法将自己的家园搬到美洲或欧洲去。日本虽然在被誉为“富人俱乐部”的西方八国集团中拥有一定的发言权,虽然通过与美国建立牢固的战略伙伴关系而获得某种安全感,但仍然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欧美国家。如果日本不能真正实现在心理上“回归亚洲”,积极推动亚洲政治与经济的整合,帮助亚洲落后国家实现民主与富裕,获得众多亚洲国家的好感与支持,在亚洲建立良好的国家形象,日本就不可能通过亚洲走向世界,成为一个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的大国。比如,在日本争取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努力中,如果不能获得大部分亚洲国家的支持,仅仅是舍近求远地致力于获得欧美大国的认同,这一目标根本无法达成。

近年来,日本越练越意识到“回归亚洲”的重要性。日本学者原洋之介在《新东亚论》中指出:“现在我国将自己定位为‘亚洲的日本’,所以,我们应该认真地讨论新东亚构想问题。文明应该在个人、地方、国家、区域、世界这个层面上,设想出一个‘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法律、伦理规范体系,而作为这个庞大试验一环的便是为世界的东亚、东亚的日本进行定位的构想。这个大构想是将目前正在进行的区域化推向更公共性制度支撑的区域主义的不可缺少的前提。”不过,这种构想尚未凸现出日本如何推动亚洲人权观念和政治制度上的“进化”,也没有深入地论述日本在这方面可以实施哪些具体的举措。

站在二十一世纪的地平线上,对亚洲的外交不应该是日本外交政策中可有可无的点缀。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日本执政党自民党在年度党员大会中,通过了“运动方针”,倡导“有主张”的外交,在亚洲争取外交方面的主动权。安倍内阁也提出“价值外交”的新思路,并勾画出一个从北欧、东欧到日本的“自由彩虹”。这是战后日本第一次提出对长期以来占据主导地位的“实用主义外交”的重大调整。那么,这些原则和方针如何才能真正实现呢?它们如何才能被亚洲各国和世界所接受呢?

化解历史伤痕的最好方法是人权外交

日本重返亚洲大家庭,首先需要解决的便是历史问题。日本成为“正常国家”的需求本来未可厚非,但它的实现有赖于日本更加诚实和巧妙地处理其历史问题。德国并没有因为有过一段黑暗的纳粹历史而永远在欧洲抬不起头来。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对历史问题的诚实面对和彻底清理,德国终于重新赢得了欧洲各国包括被侵略国家的信任,并成为欧盟内部最具影响力的国家之一。德国的重建信任之路,值得日本思考和仿效。

日本也有明智的政治家。一九九五年八月十五日,村山富市首相在谈话中指出:“我国在不久的过去一段时期,国策有错误,走了战争的道路,使国民陷入存亡的危机,殖民统治和侵略许多国家,特别是给亚洲各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害和痛苦。为了避免未来有错误,我谦虚地对待毫无疑问的这一历史事实,谨此在此表示深刻的反省和由衷的歉意。同时谨向在这段历史中受到灾难的所有国内外人士表示沉痛的哀悼。”这样诚恳的表达,应当被日本更多的政治家继承下来,并通过各种渠道让更多的亚洲民众倾听和了解到。遗憾的是,安倍首相最近在“慰安妇”(日军性暴力受害者)的问题上发表不恰当的谈话。受到批评之后,安倍又声称不会偏离“河野谈话”,但不会为此而道歉。当批评的声音越来越大的时候,安倍最终还是公开道歉。如此一波三折,出尔反尔,不是一个成熟的、诚恳的政治家所应有的态度。

目前,日本外交尤其是中日关系中最大的争端,是靖国神社问题和包括钓鱼岛及东海海域在内的领土争端问题。我个人的看法是:在靖国神社问题上,我理解靖国神社的祭祀活动是日本传统的宗教信仰方式,也尊重日本人对死者和亡灵的世界独特的理解和想像。但是,这种民间祭祀、这种日本的“内政”,不能构成对国际普遍共识(如日本所发动的战争是侵略战争、东京审判的合法性等)的冒犯。因此,靖国神社有必要完成某些改革,比如将甲级战犯的名册迁出靖国神社,设立专门的、更加私人化的祭祀场所,供其亲属和朋友祭祀;比如对台湾籍的、被强征入伍而战死沙场的士兵的名册,应当尊重其亲人的意愿,从靖国神社中删除。经过以上改革的靖国神社,日本官方人士完全可以公开参拜,将不再构成日本外交的障碍。而对于领土争端问题,我的建议是:各方搁置争议,暂时将其视为公海和国际区域。某些问题不是依靠现有的智慧、知识和法律体系所能解决的,那么我们就暂时将它放在一边,而不能让它成为一道不断恶化的溃疡。

如果在切实地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的前提下,日本的外交政策大可清晰地向人权外交方面倾斜。比如,在日中外交领域,日本应当更加大胆和积极地参与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一个实行民主制度的中国,对日本和亚洲都将是重要的安全保障。对华展开人权外交,既符合联合国的宪章和普世的人权价值,也符合日本自身的国家利益。同时,它也不违背日中之间所签署的条约和公报。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在东京发布的《中日两国关于面向二十一世纪加强合作的联合新闻公报》中,即明确指出:“双方确认人权的普遍性,并认为个各国应该通过相互交流增进共识,减少分歧。双峰积极评价中日人权磋商,并愿意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继续就人权问题交换意见。”

日本积极展开人权外交政策,还可以扭转中国知识分子将日本看作是没有原则的“经济动物”的固有印象。日本是一九八九年天安门屠杀之后最早主动解除对中国的经济制裁的西方国家,此举动使中国知识阶层对日本的负面看法被定格下来。人权外交政策,是日本赢得中国民间的好感并与中国建立长久的友好关系的关键所在。中共政权在今天的中国只具有部分的“代表性”,日本对华外交不应仅仅针对中共政权,而应当着眼于更加丰富和全面的“中国”。

原则是这样,但具体实施却困难重重,正如吉田茂所说:“在国际社会中,同中共的关系是日本所担负的责任中最困难的。”那么,对华人权外交如何展开呢?我个人有如下的建议:

——日本领导人与中国等领导人会面的时候,可以考虑像欧美领导人那样,直接地、公开地、坚定地讨论人权问题,并提交具体的政治犯的名单;

——日本驻华使馆更加积极地与中国的民间人士和异见人士会面,公开支持中国公民从事的维权活动,这样的会面能够提升这些人士的安全度;

——中日之间民间交流实现真正的“民间性”,放弃与那些完全受中共政权控制的伪民间组织的交往,更多地与真正意义上的NGO组织和民间人士交往;

——对援助中国的资金的分配、用途和效果进行更加周密的控制,并要求中国的媒体进行如实的报道,让更多的中国民众知晓日方的贡献;

——容纳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各国的良心犯、政治异见人士和难民,这是近代以来日本的外交传统之一,近代中国的政治活动家梁启超、孙中山等人都曾流亡日本,但战后日本修改移民政策,放弃了这种道义承担;

——支持和资助在中国翻译出版的介绍日本民主化经验的书籍,与其期待中国国内的教育及媒体主动改善对日本的介绍和评价,不如自己行动起来积极向中国民众介绍日本的民主制度;

——设立类似于“自由亚洲电台”和“美国之音”的、对华广播的中文广播电台及网站,一方面将更多真实的关于中国大陆的新闻信息传达给中国民众,另一方面使之成为介绍日本的窗口,避免日本被中国媒体抹黑。

借鉴欧盟经验,创建民主亚洲联盟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这是欧盟历史上第六次扩大。欧盟目前已成为一个拥有二十七个成员国,人口超过四点八亿的大型区域一体化组织。昔日征战不已的欧洲,大部分国家已经放弃了狭隘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这些过时的价值理念,大步流星地走向一体化的进程。

与“大欧洲”呼之欲出的乐观前景相比,“亚洲联盟”仍然遥不可及,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思想在亚洲根深蒂固,共产主义、专制制度和军人干政的病毒仍然在亚洲各国蔓延。即便是一些已经实现或部分实现民主化的国家和区域,民族主义(如韩国)、民粹主义(如台湾)及军人主政(如泰国、巴基斯坦)等反民主的力量仍然汹涌澎湃。在全球化进程中,尽管亚洲大部分地区是最具有经济活力的地区,但该地区若干国家未完成的民主化进程以及存在的历史宿怨,使得亚洲的整合迟迟不能完成。中国、日本与东盟的对话,成果寥寥。而越来越多的亚洲人已经意识到:亚洲的崛起,如果不以亚洲的一体化为前提,则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

日本在亚洲的地理位置,可以跟英国在欧洲的地理位置相比较;日本在近代现代的亚洲的历史位置,可以跟德国在现代的欧洲的历史位置相比较。英国也是一个独立于欧洲大陆的小小岛国,却率先建构了君主立宪、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成为影响全球经济和文化的庞大帝国。二战以后,英国在全球的影响力急剧下降,英国的外交日趋保守,长期对欧盟的设想持怀疑态度,并以保守立场孤立于欧洲之外。但是,近二十年以来,英国转而积极参与欧盟事务,并成为欧洲与美国之间的桥梁,使其重要性重新得以凸显。日本是否可以效仿英国,对亚洲大陆的事务从置身事外转变成积极主动呢?

德国与日本一样,在二十世纪上半叶陷入了国家主义的魔咒,统治阶层企图以战争实现其国家利益的最大化,结果给本国民众和周边国家人民造成了惨痛的伤害。战后德国重新回到发展民主、尊重人权的基本价值上,不仅成为欧盟的三驾马车之一,更在国际事务中积极推广自由理念,赢得了世界的尊重。仅以对华外交而论,二零零六年五月德国总理默克尔访华期间,在德国驻华使馆接见《中国农民调查》的两位作者以及几位NGO组织的负责人,德国驻华大使史丹泽博士也多次在大使官邸宴请独立知识分子、维权律师和新闻记者,对他们所从事的事业表达关注和支持。日本是否可以效仿德国,既自觉清理历史垃圾,又主动充当人权先锋呢?

欧洲和美国对亚洲的某些非民主国家所展开的人权外交的力度,远远大于作为亚洲民主制度榜样的日本。以缅甸问题而论,二零零六年九月,在美国的推动下,“缅甸局势”被列入安理会议程。二零零七年一月,美国起草了缅甸问题决议草案,指责缅甸国内存在人权、艾滋病、毒品等问题并对地区安全造成威胁,要求缅甸政府尽快改善国内状况,否则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和后果。由于中国和俄罗斯投反对票,该决议草案未能得以通过。我注意到,日本似乎并未对缅甸问题投入应有的关注。而日本与缅甸的距离远远比美国离缅甸的距离近,日本也有过侵略缅甸的历史。综合以上原因,日本理应比美国更加关心缅甸问题。日本在缅甸人权问题上的缺席,使得日本很难在亚洲和世界树立其道义形象。缅甸民主斗士昂山素季的孤独,是日本及亚洲各民主国家共同的耻辱。

无庸讳言,缅甸问题、北韩问题,都与中国问题紧密相连。换言之,中国如果能够顺利实现民主化转型,亚洲的民主化进程将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如此,日本也就能与民主中国携手奠定亚洲和平的根基。亚洲的未来,寄希望于一个真正的“亚洲民主联盟”的建立。此“亚洲民主联盟”,不同于当年日本军国主义者们所憧憬的“大东亚共荣圈”,它以民主、人权、自由这些伟大的价值为基础,其目标是解决区域争端与冲突,推广民主宪政制度,推动亚洲和全球的和平事业。

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正处在迅速变化的状态之中,亚洲也正在迅速的变动之中。日本同样在经历着令人眼花缭乱的改革与调整。在这一历史的转折关头,日本尤其需要有具备远见卓识和世界胸襟的政治家和学者。日本成为政治大国,仅仅反思二十世纪前半期记忆犹新的不幸历史是不够的,仅仅向联合国及若干落后国家提供更多的经费也是不够的。积极主动的人权外交才是“有主张”的外交,它将重塑日本的国家形象,将切实地推动亚洲和世界的民主化与和平事业。这也是我对作为邻居的日本的期望。

首发民主中国

王 丹:胡锦涛的领袖梦

 

经过长年的沉潜和自我克制,胡锦涛今天已经是中国政治上的最高领袖,他的领袖梦真的圆了吗?我看未必。对於胡锦涛成长的那个年代文化大革命时期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那时的中国在毛泽东的推动下,始终是以第三世界国家的领袖自居的,当时中国自己勒紧腰带过日子,但是支援非洲发展中国家毫不手软,要知道,那个年代,还没有与台湾用金钱争夺邦交国的问题,因此,所有的援助,其实都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个人野心。

自从胡锦涛上台以后,我们在他的一系列政策上,看到不少文革时期的影子。胡锦涛不可带领中国走回文革,但是那个年代对他的深刻的影响也不可能完全抹去。具体的反映,就包括这个第三世界龙头的领袖梦。

去年11月,胡锦涛不顾外交部的反对,邀请48个非洲国家的元首来北京,召开所谓“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在会上宣布对非洲国家提供200亿美元的贷款等项支援。三个月之后,胡锦涛再次访问非洲,走了八个国家。为了配合他的12天行程,中国商务部宣布对非洲国家提供30亿美元的贷款,并免除了33个非洲国家到2005年底为止的168笔到期的对华无息贷款债务。而根据官方统计,2006年中国和非洲的贸易额比2005年增长了百分之四十,达到550亿美元。

“在中国贫富差距越来越严重,社会公平越来越失衡的今天,胡锦涛慷国家之慨,以圆自己的领袖梦想,这再次凸显出他其实没有突破年轻时代所受教育的意识形态格局,没有发展出什么新思维,而依旧生活在共产党传统思维的框架中。”

胡锦涛对非洲如此不惜血本,如果解读为打压台湾的外交空间,就有些勉强。因为上述大笔金援,其实完全是提供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邦交关系的非洲国家。中国并未停止与台湾的金钱外交战,但是那显然不是胡锦涛的兴趣所在。他对非洲的投入应当远远超过外交部为了打压台湾而编列的金钱外交预算。

说胡锦涛对非洲的热情是国家关系战略的考虑,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我们不能忽略胡锦涛的个人因素,毕竟今天的中国,还基本上出于一个人治的状态。胡锦涛个人的内心想法,甚至他的个人风格与个性,都会对中国未来产生影响。基于这样的角度,回顾胡锦涛的成长历程,我们不难看出胡锦涛对於非洲的热情中,有着强烈的第三世界的领袖梦。如果说江泽民的个人欲望是在西方发达国家领袖中能有一席之地的话,胡锦涛对此却没有显示出太多的热情,他比较关心的是是中共长期的国际统战对象——亚非拉国家。

在中国贫富差距越来越严重,社会公平越来越失衡的今天,胡锦涛慷国家之慨,以圆自己的领袖梦想,这再次凸显出他其实没有突破年轻时代所受教育的意识形态格局,没有发展出什么新思维,而依旧生活在共产党传统思维的框架中。

首发自由亚洲电台

樊百华:还是要坚持性观念的权利本位主义——鄢烈山《性观念的执中主义》读后

 

我跟朋友私下说到,学者李银河2006年被媒体放大的学术观点,是有重大意义的。专家学者从各自的学术维度,对公众说出思想性的观念主张,有着特别落实的社会启蒙价值。比起大而无当的“文化启蒙”来,可谓无名而有实。难道例如扣住国企改制谈公正不比发掘诸子百家更有现实的启蒙意义?

中国历来是一个权力金钱恣意渔猎女色,民众一生枯槁灰暗的社会。当年老北大的一位教授(好像姓张)倡行换偶,几天前王朔在香港凤凰电视台坦承自己嫖娼,这些其实都与民众的性生活关系不大。李银河仅仅从学术立场谈问题,与民众的关系也不大,但对包括我在内的读者,无疑是一种启蒙。没有李银河对人类先进性生活趋向的介绍,中国读者的相关知识肯定很不够。

李银河的声音引起来自各方的强烈反应。最近官方通过她的顶头上司发出警告了,银河女士公开表示暂时不再继续相关谈论了。银河不说了其他方面的反应还在继续。我看到2007年2月27日《中国经济时报》上鄢烈山先生发表的文章,知道烈山兄先前就对银河持批评立场。烈山说:“听说有人施压不让她再谈性观念,成全她成了英雄,反倒陷我等批评者于不义了。”2007年2月6日,银河在她的博客上通告读者:“领导在来自‘不是一般老百姓’方面来的压力之下,希望我闭嘴。”“所以在今后的一段时间(也许是永远),我决定:第一,尽可能少接受记者采访。第二,尽可能少发表与性有关的言论。”“我要开始享受生活了。我不愿意再多尽我的社会责任,因为它太打扰我的生活,也使领导为我承受压力,我觉得他们都是好人。虽然我觉得犬儒主义不好,不对,但是也许只能如此了。

像同性婚姻这样的文明水平也不是我们国家现在这个发展阶段能够企及的。到历史该改变的时候它会改变的。也许我只能做这个变革的旁观者,而不能做这个改变的参与者了。”银河的通报不无悲凉。烈山兄大可不必因为继续批评银河而不安。学术思想的论争与权力的干预自然不是一回事。例如我在取缔XX功之前批评它,之后不批评了,并不表明学术思想上的改变。同样的道理,银河的学术观点与前前后后实际生活中人们的性行为也无关系。即便在人们的理解中有关系,也不等于有某种实际关系。否则,我们不方便批评官方随意加害的煽动颠覆之类的罪名了。

我的意思是,当烈山兄说:“……我比鼓吹‘性自由’的李银河博士更像自由主义者。她认为同性恋、换偶、一夜情是成年男女应有的权利,却对反对者的批评感到很委屈,说我只是主张在遵从性道德三原则(成年、自愿、私秘)的前提下,人有这样的权利,并没有鼓励谁这么做,云云。社会学家讲这种话有点幼稚哟:当一个人这么干而受打压和歧视时,你说他(她)有这个权利那当然是支持;当一个人‘有贼心无贼胆’正在犹犹豫豫时,你说您有这个权利那当然是鼓励。敢说敢当,才是英雄。……李银河若真是自由主义者,就应当将他人的批评与反对视为再正常不过的事。”这里面依然有不恰当的理解。因为,无论人们知道不知道李银河的观点,银河的观点本身还是不构成对某一具体性行为的支持与鼓励。任何具体行为总是要比学者的相关观点来得更为复杂的,至多只可以说学者的观点在总体上或者抽象的意义上,支持或者反对了人们的一类行为。如果学者们只是学术思想地倡扬人权,坦率说,并没有对任何具体的维权行动给予任何具体的支持的。否则,英雄、狗熊都变得十分简单容易了。银河有学术上的勇气,但确实不构成对人们某一具体性行为的支持或者鼓励。在任何思想学术与社会实际变革之间,都隔着坚硬的世俗的关关卡卡。

银河的相关言论,被她本人和一些评论者命名为“性的权利说”。不用说,认识或者实践都有历史的印记。问题在于:今天的中国可以不可以、需要不需要阐释“性的权利”。当然可以,也当然需要。性的什么权利?也许人们觉得合法夫妻之间的性权利不必再说了。是的,也不完全是。殊不知“成年、自愿、私秘”,正是从夫妻性权利衍生出来的。

“情人关系”是不是人们的权利呢?如果是,理据何在呢?至少还是离不开这三条,至多呢,要加上卫生、诚信等等了。萨特、海德格尔错在对情人的不诚信、不平等、不尊重。

夫妻加情人关系呢?若有约定,没有违反相互间的诚信、平等、尊重约定,逻辑上就是没有疑问的。

这样的讨论已经能够超过李银河讨论到的“类行为”了。银河在学术理路上坚持两方面的分析,一是法律的,一是道德的。不用说,在人权观念已经没有人公开反对的今天,对人类性行为的认识,也必须要谐洽于人权观念了,难道思想理念能够驯服于现实法律与道德么?不能了。同性恋及其婚姻、性交易、换偶、群交……乃至中国人说的“爬灰”(应当可以包括丈母娘与女婿的关系了),等等等等,真正坦诚、清晰的学者,都应当坚持逻辑出发点的一致性。当我看到罗素与儿媳的情感故事时,我认真比较了他与萨特、海德格尔,觉得可以接受的还是罗素,而不是萨特与海德格尔。

早在1980年代,我在看卢梭的《忏悔录》和一些欧美思想家的传记时,就痛感中国普通民众性生活的苍白枯槁,因此而生出来的种种人间悲剧、惨剧,罄竹难书啊!如今怎样了,想想进城农民的苦痛就知道了。可是,因为偷看黄色录像,警察一来就越墙而逃而淹死在粪坑了,比起高档宾馆、“高端”娱乐场所官员商贾们的逍遥来——那是由“国家机器”保护着的呢——老百姓的生命不是连草芥也不如吗?这就是我揭露中国性混乱时特别说到“权力性垄断”的原因了。

权利还是权力?依然是我们围绕“银河话题”必须坚持的原则分野!

权力来干预银河了。是偶然的吗?不是的,银河的观点太清楚明瞭了,廓清了太多的相关昏昧,而这些昏昧恰恰是权力得以滥施淫威的空间。

当然,反对银河观点的,未必是权力主义的。比如烈山兄就是如此。但是,烈山兄的“性观念的执中主义”究竟如何呢?至少有一个缺点:模糊不清。

在《性观念的“执中主义”》一文中,烈山兄这样说到他的“执中主义”:“最值得推陈出新古为今用的,我以为是,性观念的‘允执厥中’。一方面,大大方方正视‘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食色,性也’,即承认性权利的正当性,不搞禁欲主义;另一方面,在追求性的快乐功能的同时,不漠视性的生育和健康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责任感,不纵欲。刘达临先生在《性与中国文化》一书《中国古代性文化特点》里说,古代中国人提倡‘中庸之道’,‘无论哪个朝代,都没有出现过古罗马时期那种全社会的淫乱,也没有出现过欧洲中世纪那种残酷地惩罚同性恋和虐杀‘女巫’的现象……’这种‘执中主义’才是中国古代性文化最精华最核心值得继承的东西,我以为。我当然鄙视“假道学”,主张合乎人性的性权利和有节制的性自由。”

面对种种“类行为”,烈山兄当然知道,仅仅从他这样说到的“执中主义”,是难以具体把握的。“执中主义”本身当然很好,不偏颇不过当嘛,但没有具体明晰的条陈,例如怎么个“大大方方”、在那些性行为上可以大大方方,夫妻之外哪些性行为也是有“责任感”的,或者也不构成对“生育和健康功能”的“漠视”的,今天,确实需要有具体的尺度了。银河对一些具体性行为的观点可以商榷,但她的观点具体、明确,很好把握,而烈山兄的“执中主义”则没有这样的好处。无论按照证实原则还是证伪原则,烈山的“执中主义”都很缺乏信息量,使得人们的支持或者反对难以落实。

烈山说到“不纵欲”,“不搞禁欲主义”。这些都是不错的。可是,夫妻性生活也有这两种倾向存在的。有的人性冷漠,客观上有了禁欲倾向;有的人性欲、性能力强,在另一些人看来似乎有些纵欲倾向了;据报道,一些官员死在了美女身边,是不是纵欲过度而死,颇费猜详。但预防医学对这些都是需要重视的。单靠了“执中主义”,没法防止纵欲和禁欲的。而一般说来,正常人都有本能的自我调节功能,不太可能纵欲和禁欲,这样的话,“执中主义”就显得多余了。

至于烈山兄说到的“应当承认,更多的是,国人的‘性解放’已经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先有卫慧的性解放小说《上海宝贝》,但毕竟是小说;接着有了木子美的《性爱日记》,写实的。去年12月,《南方周末》有一长篇报道,说中国当前性病特别是梅毒疫情严重,据说有权威部门的数据。副标题说,其中离退休干部和农民工感染的比例较高(大意),可惜文内无着落,估计审稿时删去了有关内容。这就是说,传统性道德的崩溃不是在某一两个年龄段和某一阶层;撇开因人而异,如果不是全社会性的,可能就是某些真有宗教信仰的群体除外。有些人的性观念之‘解放’已超出了李银河博士的想像。”我认为这一段议论与李银河的思考关系不大。

假如人们拿来古代种种性“开放”或者“混乱”的例证,说中国历来就在性生活上很尊重人权了,我是一定不能认同的。同样是性病感染,离退休干部与农民工的性质又有不同,一是有闲阶层的频繁逍遥,一是长期压抑后的偶而排解。我对前者较少同情,对后者充满同情。前者有权力提供保护,后者常遭到权力的处罚。而对性病的防治,主要都是政府的责任。但是,当人们的性行为明里被限制得太死,暗里又纵容得太宽,仅仅靠“执中主义”能够起到什么文明规范作用呢?据我所知,欧美的红灯区很少有性病的发生、传播,原因是人类智慧到了能够用公开透明的“社会性服务”,取代种种含糊的残忍的愚昧的,便于权力阶级操控的“主义”了。

至于卫慧、木子美,在现代文明社会是不大可能被视为“‘性解放’已经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的。在中国,她们至多只是传统文人生活方式的回光返照,因为她们的方式是文学煽情的,不是严肃的理性思考。她们追求的至多是个体快乐,而理性的思考追求的是“人类的快乐”。这里面有了重大的分别:严肃的学者往往超脱了狭隘的自身,他们往往不在意自己的苦了,却要寻求普适性的阳光——有了人类解放我解放的悲壮。王小波与李银河,在私生活方面都还很“执中主义”,但是他们一定要为“同性恋”和更多人类的性行为,建立普遍的理解!这种普罗米修斯式的“救世”壮举,是娱乐化的文学、下三路的文学和传统文人的逍遥,不可同日而语的。这里面的区别观于制度层面就更清楚了。当卫慧、木子美们忙于自身的发迹时,王小波与李银河伉俪却有了明确的制度改造指向,怎么可以用卫慧、木子美们的例证来指责李银河说你“矫枉过正了”呢?不可以的。当烈山兄说到“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我们还有必要搞‘非过正不能矫枉’吗?”“我只是觉得李博士的话有些过了”,烈山兄一定没有能够想到我这里说到的区别。同时也一定没有能够想到,中国广大的民众在性生活上面的苍白枯槁。

我看过李银河女士的几篇相关文章了,非常珍贵!限于篇幅这里就不一一引证了。而烈山兄的“执中主义”,则有失于含糊,也许放在几百年前还有些意义,在今天的地球村时代,则没能为广大劳苦民众的性福,提供任何有实际意义的关怀。未知烈山兄以为然否。

首发民主中国

秦 耕:权利的残尸--评所谓“骨灰级钉子户”

说实话,第一次在网上看到这张被命名为“骨灰级钉子户”的照片时,我就受到强烈的震撼。但我的震撼不是因为私权利在对抗公权力时像钉子一样顽强的精神,而是因为公权力在面对私权利时像钢铁怪兽一样的野蛮。我甚至没有从照片上看到什么私人的顽强,我只为作为个人的公民的微弱感到可悲。

这张极其现实主义的照片,同时也是超现实主义的,它既是中国重庆市九龙坡区一处街道上2007年的真实景观,又像是在中国人内心深处已经存在了近30年的人生经历与精神体验。它就像杰出的艺术家刻意创作出来的超现实主义作品一样,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孤岛上的房子象征着私人权利在中国当下的真实处境,它孤立无援,摇摇欲坠;而在它的四周,象征着权力的钢铁机器,用不可阻挡的巨大力量肆意挖掘、吞噬、摧残、攫取、占有着,把土地挖掘得像巨大的、可以埋葬一切的墓坑。在孤岛上,与其说残留的是主人的房子,不如说是被洪水吞没的人从水下伸出来的求救之手。从物质的角度看,那个存在物的确仍具有房子本来的形状,但从法律的角度看,孤岛上的残留物无论如何已经不能称之为房子了。在周围的土地被强大的外力攫取、挖掘之后,残留物作为房子的功能早已丧失——它不能居住、不能转让、出租、抵押、甚至不能以占有的方式象征性的行使其主权:如果主人当时在房子里,他无法通行、无法用水、无法用电、无法获得生命所需求的一切物质补给,他只能画地为牢自我囚禁,最后被饥饿、恐惧和孤独折磨而死;如果他在房子的外面,他将成为法律上的权利的流浪者,他有家难归望房兴叹,在他的房子和他之间,权力已经画出一道他无力跨越的沟壑,房子已经成为他永远无法到达的禁地,他成为失乐园的亚当,而他的房子则成为他永远无法攀登的高山!法律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相邻权已经先于房子而丧失!在房子未毁灭之前,房子的所有权已经被毁灭了,房子的使用权也已经被毁灭了。公众从照片上所看到的、孤立于巨型墓坑中的,仅仅是房子的尸体,也是象征着公民权利已经死亡、正待埋葬的残尸。

果然,在我看到这张照片的三天之后,网上传来了确切消息:房子的主人果然未狮子开口索要2000万补偿费、也不是传说中的所谓市长的小舅子,她只是一个名叫吴蘋的中国公民。她本来只想得到他人承诺过的补偿。但她还是失败了。法律并不能保护她。就在我手指在键盘上敲打的此刻,公元2007年3月22日上午,她的房子将根据法院的裁决,被强制拆除。现实战胜了艺术——象征主义的一幕结束了。

洪水终于将在水面上挣扎的那只求救之手吞噬了。

公权力一如预料、没有悬念的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象征着私人权利的那所最后的孤岛被彻底摧毁了。

2007年3月22日“骨灰级钉子户”被强行拆除的当日

--博讯

野 火:这是一个向金钱鞠躬的国度

 

一、作别西天的雷锋

近日和一位旅居英国的同胞许北方聊天,他说他一回到国内就时常体会到道德滑坡、人性冷漠的厉害程度。虽远隔万里之遥,我也能想象得到他流露出来的失望神情,仿佛他回到的不是梦魂牵绕的祖国,而是忽然来到了一个久已陌生的外星世界。

许先生说起前两天在街上偶然拾到了一部一眼看去就知道是相当高级的电脑手机。但他凭在英国生活这么多年的经验就知道失主心里并不会多么着急,失主一般都相信失物一定会回到自己手中。因此他想也没多想就按照手机中留下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接通了失主,然后马上找到并交还了失主。他说,这在国内可能吗?我无话可说。是的,至少在我身上可以证明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许先生告诉我,在英国这样古老的文明国度,是不需要政府刻意号召大家去学雷锋的,因为这里的公民几乎人人都是雷锋,还用得着多此一举大学雷锋吗?他说在那里常常不关门出去也不用担心有人摸进来顺手牵羊。路不拾遗的良好风俗已然成为社会的习俗。他说这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我想起自己自有手机以来,已经丢了四部手机。其实这个字并不准确,是主动的意思,被动的遗失或者被盗才是现在大多数经历手机者的准确陈述。

我所丢失的四部手机中,有两部是被盗的,另两部则是遗忘在不同的场所而不见的。总之没有一部是有哪位好心的雷锋给完璧归赵的。有一次,我的手机就放在气若游丝的父亲病床边的桌面上。等我离开只有几步之遥的开水房打水回来一看,咦!就发现手机不冀而飞了。简直就像小孩吹气泡那样袅袅蒸发到空气中去了一样再也无从寻觅。最可惜的还不是我那部价值不菲的电脑手机,而是储存在手机里面的许多电话号码,还有许多平常纪录在里面的即时感想等文档。我当时曾天真地企盼,如果那梁上君子愿意有条件让我赎回自己的手机,我宁愿付给他新手机的价钱,只要他能还给我手机里面的资料。还有一次是在医院的窗口取化验果单时被小偷从腰带上盗走的。等我从拥挤的窗口中挤出来时才悲哀地发现没了!

在现在的中国,如果有人不走运了一部手机,如果失主居然还抱有侥幸心理希望哪位雷锋会送回来的话,那这人一定会被旁人视为神经有毛病的。这就是中国现在真实的人性现状。

二、雷锋消失的症结

为什么我们这个国家现在如此难寻雷锋的踪影?为什么被新老马克思主义者诅咒成腐朽、没落和垂死的资本主义国家里倒反而遍地是雷锋呢?我想,这道德滑坡的症结与十年文革的后遗症是息息相关的。毛泽东一手发动的十年文革已将人们彼此之间起码的温暖和信任关系彻底毁灭殆尽了。众所周知,文革中掀起了群众斗群众的高潮,以至妻子揭发丈夫,丈夫揭发同事,同事揭发领导,领导整肃群众,群众互相武斗“……那时候的人际关系无疑是中华民族甚至人类有史以来最冷漠、最残忍和最荒唐的依存关系。今天上午似乎还在互相笑脸相迎,下午就可能像完全换了一付面孔似地劈头盖脑地你、你、甚至用皮带抽打你。良知和人性就是从那个年代开始沦落了。心寒的感觉也是在那种环境的熏陶下开始传遍周身了。雷锋精神就从那以后开始遭遇到了人与人之间空前的信任危机。

后来到了江核心时代,好不容易有了中共历史上罕见的好官赵紫阳、胡耀邦有意拨乱反正的开端,结果又被新的独裁者邓大人给悉数整肃下去了。好了,从此谁也不敢再政治体制改革这劳什子了,索性鼓励人们一切向钱看吧。凡是提倡重归传统优良文化的主张都得统统滚蛋,凡能致富皆是英雄,有钱就是好汉,发财便是典型。于是乎,不择手段地捞钱,导致人人可以放弃一切道德准则,有奶便是娘的实用主义哲学处处盛行。市场上假货泛滥成灾:假大米、假牛奶、假鸡蛋、假种子、假名牌、假新闻、假文凭、假乳房、假睫毛;假教授、假记者、假和尚、假公文、假处方、假维权、假改制、假民主,假招聘,假结婚……生活中还有什么不是假的?真是什么都有假的,除了假钞确是真的!现在人们什么都不敢相信,什么也难以相信。

三、软件稀缺、徒增硬件的前现代化中国

所谓道德,简言之,就是人的良心,上升一层,即社会的公义。一个有五千年优秀文化传统并以礼仪之邦自居的民族为什么会出现道德危机?关于这点,有人认为是旧的传统习惯势力的影响,导致了人们思想盲从低水平的文化层次,普遍狭隘和利益短视的襟怀……

许先生还感慨地说,每次回国看到上海、深圳遍地高楼、美伦美奂的发达景象,就感到祖国在硬件方面真是与国际上的大城市没有多大差别了。然而转眼再看看人们身上的软件即道德水平、精神追求的缺失,就不免深感痛心!我则调侃他说,看不出你对这个祖国还是情深眷重的呵!他一听,便激动地说,我们在国外,每时每刻无一不牵念着祖国的强大,希望中国尽快好起来的心情始终在心中缠绕,而这种好起来的指向当然是道德重建,文化复兴。希望中国早日实行政治清明,实现民主宪政。我为他发自内心的朴实情感而感动。

许多旅居海外的华人的确是爱国的。但他们的爱国往往被中共故意曲解成爱党了。以至于长期以来,人们已经在脑中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我党就是国家,我国就是我党。久而久之,许多人就怎么也辩不清这里面的猫匿了。其实许多海外华人心中所爱只是故土,是乡亲,而不是爱这个政党和政党统治下的非人道、非人权的体制。

当今社会的道德失范原因很多,而官员的腐败无疑是道德崩溃的助推器。无度的腐败现象已经造成了今天中国无法遏止的道德滑坡。当民众发现官员们满口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时,当社会公共资源的独占者徇私枉法、公权失控时,人们就对虚伪道德的教化作用产生深深的怀疑,从心里发生裂变。当陈希同、王宝森、成克杰、陈良宇等贪官先后落马时,人们对这个社会的第一感觉就是政府公信力的次第丧失!因为中国的文化传统是上行下效的。官德影响民德,纲常伦理坠地的同时必然带来世风日下,道德沦落。于是也就造成了社会道德的快速滑坡。

众所周知,儒家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仁义礼智信。信者,君子之德,诚者,圣人之本。诚信作为儒家伦理规范,要求服从于忠孝仁义这些纲常伦理规范。这种系于情缘的诚信,就是我们社会细胞日渐缺损的软件。因此如何我们重拾中华传统美德,重建中国人的精神自觉意识,复兴自由文化精神,乃是今天我们国人普遍未尽的道德功课。

由此可见,今天中国在硬件上的亮丽形象并不足以使国人从此傲立于文明世界之林,而只有软件——政治制度的转型和意识形态的更新,才能彻底摈弃与现代文明世界格格不入的专制、封建、独裁乃至国人的种种畸形私欲,才能最终融入世界民主政治的滚滚洪流之中……

力虹(张建红)上诉状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张建红,笔名力虹,男,1958年3月6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学文化,职业作家,住宁波市江东区宁舟一村5幢7号604室。2006年9月7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被逮捕。现被关押于宁波市看守所。 

辩护人:李建强,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因本案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甬刑初字第20号刑事判决,提起上诉。 

一、上诉人撰写文章批评政府是行使言论自由权和批评建议权,对上诉人做有罪判决严重违宪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上诉人依据宪法的上述规定,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批评控告权,对存在于我们社会的专制、腐败现象提出批评和谴责,这是宪法赋予的基本人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权利!国家既然在宪法中规定了这些权利,上诉人行使这些权利如何就成了犯罪?将上诉人行使言论自由权、批评控告权的宪法权利等同于犯罪行为,这样的判决将置宪法于何地?置国家的司法形象于何地? 

二、判决严重违背法律规定,实属亵渎法治,枉法裁判 

起诉书认定上诉人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虽然指控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但是它毕竟没有说上诉人“罪行重大”,根据起诉书的指控,上诉人应该在五年以下量刑。一审法院却严重违背法律的规定,竟然毫无根据的认定上诉人“罪行重大”,重判上诉人六年徒刑,实在是荒唐透顶,连法律的遮羞布都不要了! 

根据一般的司法常识,没有指控就没有判决,检察院没有认定上诉人存在“罪行重大”的所谓犯罪事实,法院怎么能无中生有的自己认定上诉人“罪行重大”呢?证据在哪里?标准在哪里?难道法院能够一身兼两职,自己指控、自己审判么?如此明目张胆地枉法裁判,难道不怕天下人耻笑吗?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的所谓“罪行重大”的认定,既侵犯了公诉机关的指控权,又剥夺了上诉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实属荒唐之极! 

三、判决书认定上诉人“无中生有,大肆捏造并广泛散布虚假事实,诋毁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以激起他人不满和仇视”的所谓“犯罪事实”,纯属断章取义,歪曲陷害 

第一,判决书没有举出一个证据、陈述一个事实证明上诉人“无中生有,“大肆散布”了哪怕一点“虚假事实”。判决书才是真正的无中生有! 

第二、所谓“诋毁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更是荒唐透顶。上诉人的所有文章都是就事论事地发表评论。没有涉及到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如何“诋毁”? 

第三、认定上诉人的文章能够“激起他人不满和仇视”更是懦弱心虚的表现,上诉人谴责专制、腐败的社会现状,目的是推进社会进步,如果在客观上能够让群众提高民主法制意识,共同促进国家的民主化进程,岂不功莫大焉?又何罪之有?难道人民法院要为专制张目?为腐败保驾? 

四、本人的认识和上诉要求 
本人自始至终、现在也坚持认为,上诉人撰写文章主观上是要促进国家人权状况的改善和民主法治的进步,不是为了煽动什么人颠覆国家政权。客观上可以让更多的人包括国家领导人认识和了解到我们社会存在的严重的专制、腐败现象,认识到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所以,上诉人对我们国家,我们民族,只有功,没有罪!如果说这就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我想问问各位法官,你们要把国家政权当做什么? 
高级法院的法官们,上诉人认为,在我们国家、我们民族自由民主的前夜,本人的所作所为,都是秉承作为一名有良知的知识分子所应坚守的那种历史责任和牺牲精神,为国家和民族进言。本人知道,历史的每一次进步都要以牺牲他最优秀的儿女作为代价的,如果你们坚持要与历史为敌,人民为敌,与世界文明准则为敌,那么,你们就这样下判吧。假若你们还有起码的司法良知和荣誉感,你们应该判我无罪! 

因为我相信,历史不久就将证明我是无罪的! 

此致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张建红 
二00七年三月十九日

力虹(口述记录)的吁请书 
美国总统、国会: 

在被野蛮关押193天之后,今天我被中共以煽动国家颠覆政权罪判了六年重刑,这并不是人类文明社会有光彩的一天。他们置我于死地的全部证据就是我以前写的《中国民主化不靠美国靠谁》等一系列追求自由和呼吁民主的文章在海外网站上发表,并被广为转载。 

1990年上大学期间,我创办民间社团和刊物,被中共打成双非后(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就开始受到迫害;1989年,我因支持参与6.4,被中共劳教了三年;1999年因支持民主党入狱一个月;2006年我作为总编辑人文思想网站《爱琴海》被中共强行封杀。直到2006年9月6日我被宁波市公安局国安从家中带走,我作为一名知识分子和独立作家,为了中国的自由和民主已经三次入狱,奋不顾身的整整奋斗了27年。付出了民主国家的人们无法想象的代价,如今我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包括我可怜的妻子、父母亲的身体状态,已经经不起长达六年的刑期,因此,我吁请你们向我伸出强大的援手营救我于水火之中。我殷切的盼望通过你们的救助,让我能在自由的阳光下写作、生活。 

言论自由是全人类的价值观,我愿意以政治避难的方式前往你们伟大的国家,也愿意通过你们的帮助进入第三国。 

国际独立中文笔会诗人、剧作家、时政评论家 
大纪元专栏作家 
博讯通讯网特约记者 
自由圣火网 副总编辑 
未来中国专栏主持人 
原《爱琴海》总编辑 

力虹(张健红) 

2007年3月19日

 

独立中文笔会关于会员张建红被判重刑的抗议声明

 

 

2007年3月20日/独立中文笔会惊悉,本会会员、诗人作家张建红(笔名力虹)于2007年3月19日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六年徒刑。独立中文笔会认为,这个判刑仅仅根据张建红在海外中文网络上发表的批评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文字定罪,严重违背了中国早已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保的公民言论和出版自由等基本人权,是滥用恶法对张建红履行公民义务和作家职责的严重政治和司法迫害。独立中文笔会对此表示强烈抗议,呼吁有关当局纠正错判,立即无条件释放张建红,并保证他在继续羁押中不遭虐待的法定权利。 

今年49岁的张建红是宁波著名诗人、小说家、剧作家、编辑,曾为宁波市作家协会副秘书长和浙江文学院签约作家,被捕前为自由撰稿人,自1980年开始发表作品以来,出版了大量诗歌、散文、小说、剧本,包括两部长篇小说和几部电视连续剧。1989年后曾因支持学生运动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劳教一年半,并被撤消各级作协会籍和一切职务。2005年8月创办并担任总编辑的人文网站《爱琴海》在全国知识界中颇有影响,但在七个月后的2006年3月9日被浙江有关部门以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强行关闭,曾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强烈反应。此后,张建红以力虹的笔名在海外的几个中文网站上发表了一些批评有关当局的文章,却遭至进一步的打击,于2006年9月6日下午被宁波市公安局拘留。 2007年1月12日,宁波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审 理张案2个多小时,宁波市人民检查院指控他于去年3月以来在海外中文网站上发表的有关谴责当局压制言论自由并残害法轮功学员、声援高智晟律师发起的维权绝食等62篇文章,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却未提供丝毫涉及“煽动颠覆”的事实证据。现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但也罔顾事实“以言定罪”,并超过检方起诉书指控的量刑范围,在判决书中添加“罪行重大”的武断从而加以重判,实属肆意枉法越权。即使“恶法亦法”,比照高智晟律师发表类似文章数百篇并发起维权绝食被北京法院去年底以同样罪名判处“三年徒刑缓期五年”,宁波法院重判张建红的司法不公也显而易见,实属倒行逆施。 

独立中文笔会在强烈抗议之外,坚决支持张建红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呼吁国际社会和国内外各界人士: 

──谴责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严重践踏中国宪法、枉法越权重判张建红的倒行逆施; 

──要求中国有关当局尽快纠正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建红的判决,立即无条件地释放他,并保证他在继续羁押中不遭虐待的法定权利; 

──敦促中国公检法机关停止滥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对异议作家和公民进行政治和司法迫害,立即无条件地释放包括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师涛、张林、杨天水、严正学在内的所有因言获罪而遭关押的人士; 

──呼吁中国司法机关废除《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违宪恶法条款,以绝有关当局肆意“以言定罪”的法律根源。 

呼吁书请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阁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阁下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长吴爱英阁下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 

注:呼吁书也可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各国大使馆转交 

[书籍下载]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下文学

 

《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下文学》作者:杨健 朝华出版社出版。本书目的在于提供一个文革十年“地下文学”发展的基本面貌,本书以搜集、汇编、归纳有关的“地下文学”十年的资料为主要任务。
本书尽量形像地介绍环绕“地下文学”运动的社会、政治背景,追溯、探寻这一运动的起源和背后的动因。

目录

正文

                      引言
                      第一章、红卫兵文艺浪潮的兴起
                      第二章、最初的地下文艺沙龙
                      第三章、从郭路生、齐群的形式革命到童话诗的泡灭
                      第四章、文革波谷期与白洋淀诗派的产床
                      第五章、“知青歌曲”的泛滥
                      第六章、军中地下文学活动
                      第七章、知青文学
                      第八章、旧体诗词在文革中的复兴
                      第九章、郭小川、郭小林父子“对床夜雨”
                      第十章、文革中命运坎坷的诗人们
                      第十一章、1974年江青集团对“地下文学”的围剿
                      第十二章、爱情文学与性文学
                      第十三章、民间口头文学
                      第十四章、文革中的秦城监狱秘密写作
                      第十五章、丙辰清明前前后后
                      尾声
                      大结局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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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苗:以一个人的理由爱上王朔

 

我看到骂王朔的,两眼不用打量,就可以从鼻子里面哼出一种轻视:俗人。只有俗人才有那么大的道德虚火,王朔的兄弟王小波说过,越弱智的人道德感越强。有一个千古颠簸不破的真理就是,道德感是弱者的武器,藏在道德感里面就是拳头和菜刀,说不过就撸起拳头和拎起菜刀。

北京嘴巴上挂着油瓶的侃爷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王朔这样看破了,从大风大浪中走出的。曾经拥有过很多东西,少欲则刚,就不容易急躁上火,可以幽默狷狂,爱咋说边咋说,谁都不鸟。一种是吹牛说大话,其实可能口袋空空,云山雾罩地却把自己吹成款爷,别人不相信或怀疑一下,就和人急。后者与道德感很强的弱者一样。

还有一种弱者,那就是老是把黑暗抗在肩上的“侠之大者”。这种人表明上为国为民,实际上心底的小九九一直在打着,把道德感当作自己谋取名声利益的工具。如果说俗人和吹牛者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还值得同情,而这些“侠之大者”是超级害虫。

一共三种弱者,俗人让你轻视或者怜悯,吹牛者让你觉得烦,“侠之大者”让你不寒而栗。

当把一个手指直向他人,另外四个手指却指向自己。只有强者才问自己这个问题:会不会搞错了,会不会伤害别人。弄得自己最后变得说什么都不好,不说也不行,那就调侃吧。强者的心理装着弱者。王朔的心里装着爱、宽容、真诚和一切美好的东西。王朔的心与嘴巴看起来颜色截然不同,一个红一个黑。这样的红与黑,是因为心红而不得不嘴黑。嘴越黑显得心越红。弱者是最自私的,从来不顾及弱者,更别说强者。与心黑嘴红的“侠之大者”比较,把我打破头,我也选择王朔。

只有王朔那样的强者才能让探照灯先扫描自己,因为内心充满着坚强和阳光,没有一点阴霾,并不恐惧扫描自己把自己击倒摧毁了。只有强者才能把自己的一切美好东西与大家分享,因为他自己已经完满得要溢出来,内心深处喜乐平安,自己好也希望别人好,就象你找到了真心爱人,幸福得要翻跟斗,那么必然爱世界中的其他人。

心中有爱和自信的人,是强大的人,才会欣赏王朔。即使王朔用最不堪的言辞给他狗血喷头,他也会哈哈大笑,说奶奶的王朔骂到我心里去了,当给自己造成不利影响别人问到这事,会嘻嘻哈哈了之。然后给王朔打个电话,说狗日的,过来喝一盅。王朔如果看得上,就屁颠屁颠去了。

鼻子里面哼出一种轻视,并且说了王朔一大堆好话之后,我也怕挨砖头。就象王朔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说了他对毛泽东的情感一样,我一样申明:以上说的都是我一个人的理由。一个人隐秘体己的理由,或许是抬不到桌子上面来的理由。一个人隐秘体己的理由说出来,仅仅为之辩护,而不是推广之。不敢劝说大家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