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学渊:“大伪之人”胡乔木是“谦谦君子”

 

学渊评:要不是读了阮铭先生的旧文,真还不知道天下有专业的“伪史派”,它的“总设计师”就是胡乔木。不幸《党史笔记》作者何方先生对胡乔木非但没有微词,对其人品还颇有褒嘉;前读禁书《风云侧记》,袁鹰先生似乎也有类似的奖掖。阮铭先生指出这就是“伪君子”,“大伪之人”何必不在小人物面前做个“谦谦君子”呢?阮先生之识,又高人一筹。

阮铭:对中共党史伪造学派的清算
——何方《党史笔记——从遵义会议到延安整风》一书的价值

何方《党史笔记──从遵义会议到延安整风》一书的价值,就在对统治中国共产党六十余年的党史伪造学派进行了一次正本清源的认真清算。何方指出,中共制造伪史的源头,是延安整风和产生于延安整风的“党史编篡学”。何方称之为“党史编篡学”的“胡乔木学派”,包括后来加入的胡绳等人。我看称之为中共党史伪造学派更为真切。决定伪史“一锤敲定后不许动”的是毛泽东、陈云、邓小平等人。胡乔木不过是毛泽东、陈云、邓小平们的“一枝笔”,从替毛泽东伪造第一个历史决议始,到替陈云、邓小平伪造第二个历史决议止。今天毛泽东、陈云、邓小平、胡乔木虽已去世,这个历史伪造学派仍以这两个历史决议统治中共党史研究,不准越雷池一步。

一、塑造毛泽东神话的两个历史决议

何方的《党史笔记》,着重清算了中共党史伪造学派制造的第一个历史决议(中共六届七中全会《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及这个历史决议伪造的遵义会议神话。

对于毛泽东发动延安整风的目的,有许多流行的说法,譬如说是批判斯大林─王明教条主义的思想解放运动之类。何方指出延安整风以“研究与清算党的历史”为手段,目的是“打碎两个宗派”,树立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绝对权威。而所谓“教条宗派”和“经验宗 派”,实际上并不存在,只是为论证毛泽东的正确和其它领导人的错误制造的假想敌。

事实是:一九三八年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整风前,七大代表已从各地选出。一九四○年四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任弼时负责七大筹备工作,成立了七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毛泽东曾于一九四○年四月二日致电彭德怀、周恩来:“任(即任弼时)已到达延安,中央决定快点召开七大。” 但毛泽东在一九四○年下半年改变了想法,认为“为确保七大成功,有必要统一全党认识”;并亲自主持搜集中共六大以来的历史文件,准备编《六大以来》文献集,作为开展党内路线斗争、统一全党思想的“基本武器”。

效法斯大林编党史

一九四一年二月,毛泽东任命胡乔木为自己的政治秘书,参与编集《六大以来》和起草《历史决议》。何方指出:毛泽东编集《六大以来》和起草《历史决议》,效法斯大林编《联共党史》的方式,即先设定党内一直存在两条路线斗争,毛泽东代表一条正确路线,别的中央领导人代表一条错误路线。选材的标准,就是证明毛泽东一贯正确,别的中央领导人一贯错误。胡乔木自己承认:“编辑《六大以来》,并不是有文必录,主要是把两条路线点明,为了引起整风运动对党的历史的学习和对党的历史决议的起草。《六大以来》成为延安整风的基本武器。”

延安整风和历史决议制造的第一个神话,就是遵义会议,即所谓决定中国命运的第一个历史转折点,纠正了王明的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确立了毛泽东在全党、全军的领导地位。何方以大量历史资料证明,这个毛泽东造神运动的“历史转折”纯属伪造。

遵义会议是长征途中在贵州遵义举行的一次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主要是检讨博古、周恩来、李德在领导长征中的军事路线错误。那时领导中央红军长征的是所谓“三人团”(总书记博古、政治局常委周恩来和共产国际代表李德)。会上由博古作关于五次围剿的总结报告,周恩来作副报告。政治局常委张闻天作“反报告”,对“三人团”的军事路线错误提出系统批判,并接受会议委托起草《中共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决议案》。

会上改组了政治局常委,由张闻天取代博古任总书记;经张闻天、王稼祥提议,选举毛泽东为政治局常委。会议决定取消博古、恩来、李德“三人团”;“由军事首长朱德、周恩来为军事指挥者,而恩来是党内委托的对于指挥军事上下最后决心的负责者,以泽东同志为恩来同志的军事指挥上的帮助者。”会后成立的周恩来、毛泽东、王稼祥三人军事小组,周恩来任组长。

一九八四年九月,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会同中央档案馆编辑出版的《遵义会议文献》,是制造遵义会议神话的高峰。为了在第二个历史决议后再度拔高遵义会议确立毛泽东对全党全军领导的神话,中共党史伪造学派根据陈云的一个所谓《传达提纲》和陈云对《调查报告》的《答复》,以及一些人几十年后的“回忆”,便按照陈云的指示“一锤敲定后不许动”,把遵义神话敲定为“不许动”的党史。何方指出这部《遵义会议文献》充斥荒唐可笑与自相矛盾。如:

《遵义会议文献》自相矛盾

──正副报告之后第一个就是毛泽东重要发言,内容就是《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而张闻天批判“三人团”军事路线的《反报告》,张闻天起草,遵义会议通过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检讨博古、周恩来、李德同志军事路线的错误》,或者根本不提,或者不“重要”了。)

──周恩来全力推举毛泽东为我党我军领袖并得到与会绝大多数同志的积极支持,大家都拥护毛泽东同志正确领导。

──洛甫(张闻天)说,现在要更换领导,我们说,当然是毛主席,听毛主席的话。毛主席说,不对,应该让洛甫做一个时期,毛主席硬是让洛甫做一做看。

这是典型的“今为古用”,把六、七十年代拥毛的文革语言和八十年代邓小平“让胡耀邦做做看”的办法用来制造三十年代的遵义会议神话。

还有陈云那份所谓遵义会议《传达提纲》。《遵义会议文献》在“考证”后说:这是陈云在“遵义会议后不久从威信到鸭溪的行军途中”写成。可疑的是从未发现有人听过陈云按这份“提纲”的“传达”。而这份“传达提纲”,也未在中国发现,而是“一九五六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从莫斯科的共产国际档案中接收来的”,一九八二年才得到陈云确认。这一“文献”的标题,也不是“遵义会议传达提纲”,而是《(乙)遵义会议政治局扩大会议》。何方认为,陈云此件不但内容与事实不符,而且不可能是“传达提纲”。他判断可能是陈云一九三五年八月同陈潭秋、扬之华等八人到莫斯科后给共产国际写的报告。

其实此事前人早有发现。因为陈云给共产国际写的《遵义会议政治局扩大会议报告》,就登在一九三六年第一、二期合刊的《共产国际》(中文期刊)上。旅居美国的党史专家司马璐早在他的《中共党史暨文献选粹》中做过引证,并注明“原文是陈云向共产国际所作的报告”。引文中的一段是:

──在遵义会议上,毛批评博、周路上不愿多打仗,行军像搬家似的,认为这是不对的。可是,遵义会议后,毛指挥军队大打大跑,结果也引起很多不满。

陈云早年在《共产国际》期刊上发表的《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报告》真本,比他半个世纪后“一锤敲定后不许动”的《遵义会议传达提纲》伪本,恐怕更接近事实。就在遵义会议之后行军途中,林彪、彭德怀和刘少奇、杨尚昆,或写信、或发电,或发牢骚,均表达不信任毛泽东的军事指挥。哪里有什么“大家都拥护毛泽东同志正确领导”?

真正的历史转折,一锤敲定

真正的“历史转折”,真正的“一锤敲定”,是长达三年的延安整风和胡乔木起草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一九四三年三月二十日,延安整风进入中期,中共中央政治局以“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为名,作出《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减的决定》。《决定》以毛泽东为“政治局主席”,改组了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三人组成,以毛泽东为“书记处主席”,并规定“主席对书记处会议所讨论的问题有最后决定权。”这个《决定》取消了原来的总书记和政治局常委,一九三五─一九四三担任了八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职务的张闻天,从此在胡乔木学派的中共党史上被抹掉了。这是从组织上确立了毛泽东自一九四三至一九七六三十三年终身主席的绝对权威地位。

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毛泽东“第一枝笔”胡乔木起草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制造了毛泽东历史上一贯正确的神话:

──一九三五年一月,在毛泽东同志所领导的在贵州遵义城召开的扩大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得以胜利地结束了“左”倾路线在党中央的统治,开始了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的新的领导,是中国党内最有历史意义的转变。 ──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着重指出:二十四年来中国革命的实践证明了,并且还在证明着,毛泽东同志所代表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到了今天,全党已经空前一致地认识了毛泽东同志的路线的正确性,空前自觉地团结在毛泽东的旗帜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更普遍更深入地掌握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结果,必将给党和中国革命带来伟大的进步和不可战胜的力量。

邓小平继承毛的历史错误

毛泽东去世后,胡耀邦曾发起真理标准讨论,一度战胜继续神化毛泽东、拒绝纠正毛泽东历史错误的“凡是”派。邓小平则左右摇摆,始而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支持胡耀邦“解放思想”,提出“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继而又支持胡乔木“反自由化”,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党史问题上,邓小平继承毛泽东,仍用胡乔木这枝笔来起草《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邓小平对第二个历史决议的指导思想,是继承第一个历史决议的神话。邓小平说:

“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主要是批判三次左倾路线,对照着毛泽东同志的正确路线,没有专门讲毛泽东思想的内容。现在这一次,要科学地确立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把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特别是今后还要继续贯彻执行的内容写出来。”

胡乔木遵照邓小平指导思想写出的稿子,在提交党内四千人讨论时受到批评,许多人提出决议没有从建国以来毛泽东错误造成的巨大灾难中总结出历史教训,指出今后改革的方向,并主张不该继续第一个决 议对毛泽东的神化。

胡耀邦根据四千人讨论的意见提议,《决议》可考虑改变一种写法,着重联系历史经验,写当前任务和今后的做法。也就是避开对毛泽东思想的争议,从错误中记取历史教训,明确前进的方向。

胡耀邦的“第二方案”被邓小平、胡乔木、邓力群否定。邓小平说:“决议稿阐述毛泽东思想,不只是个理论问题,尤其是个政治问题,不写或不坚持毛泽东思想,我们要犯历史性的大错误。”邓小平去同陈云商量,陈云出的点子是专门加一篇话写建国以前的历史。他说:“六十年一写毛的功绩、贡献就会概括得更全面,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就有了全面的根据。” 胡乔木为代表的党史伪造学派,在邓小平、陈云的指导下“一锤敲定”,重塑了被建国以来巨大历史灾难击破的毛泽东神话。

二、清算胡乔木学派的“党史编篡学”

何方指出,延安整风产生了胡乔木学派的中共党史编篡学,罢黜百家,定于一尊,垄断了整个党史研究领域。 毛泽东在延安整风时说:“过去不但没有关于党史的研究,甚至整个党的历史没有哪个人考虑过。”毛的说法不符合历史事实。早在一九二六年,已有蔡和森的《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一书问世。后来又有瞿秋白的《中国共产党历史概论》(一九二九年),李立三的《党史报告》(一九三○年)。张闻天的《中国现代革命运动史》和华岗的《大革命中的中国共产党》,内容也都包括党史。何方认为,这些早期党史著作“直抒己见,不为尊者讳,没有清规戒律的限制,没有审查制度的约束,对问题有不同看法,错误虽在所难免,有些史实也不尽正确,但基本上都秉笔直书,继承了中国史传不虚美、不隐恶,追求实际的优良传统。”

胡乔木伪造党史学派 延安整风创建的胡乔木学派“党史编篡学”,正是背叛了这个优良传统。名曰“反教条主义”,却是十足仿照斯大林伪造《联共党史》的教条主义。《联共党史》以斯大林划线伪造联共两条路线斗争的历史,中共党史编篡学以毛泽东划线伪造中共两条路线斗争的历史。编篡历史文献《六大以来》时,毛泽东有错误的文献,如毛泽东反AB团的《前委通告第一号》(一九三○年二月十六日),毛泽东提出“肃清富农领导、肃清AB团、根本改造赣西南党”给中央的信(一九三○年十月四日)等,均不收入。却收进《中央政治局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一九三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把反AB团和富田事变的责任从毛泽东转移给中央。毛泽东导致西路军覆灭的有关文电,如下令“打通苏联通道”的《十月份作战纲领》(一九三六年十月十日),“组成西路军,创立河西根据地”的《作战新计划》(一九三六年十一月八日),以及西安事变后中央军委对西路军的重要指示电,均不收入,以掩盖毛泽东的错误决策,把西路军覆灭的责任转嫁给张国焘。

相对于对毛泽东错误的掩盖,对所谓“反毛”的“左”倾中央的错误则予以夸大。如“左”倾中央反对“邓(小平)、毛(泽东)、谢(维峻)、古(柏)”的文献,《六大以来》收进四篇之多。事实上对“邓、毛、谢、古”的党内斗争,受错误批判的人,只是受到撤职处分,调走做别的工作。如邓小平被撤销江西省委宣传部长职务,不久调任总政治部秘书长,后又出任《红星报》主编。而毛的反AB团富田事变,错杀成千上万红军指挥员和革命战士。

一部以毛泽东划线精心取舍、形塑中央两条路线斗争的历史文献《六大以来》,三年延安整风和中共历史上最长的一次中央全会(从一九四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到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日开了十一个月之久的六届七中全会)“原则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胡乔木根据《历史决议》撰写、经毛泽东审定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完成了胡乔木学派的党史编篡学或胡乔木伪造党史学派对中共党史研究的绝对统治,同时制造了毛泽东思想的绝对权威和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

毛泽东去世后,胡乔木学派曾一度遇到危机。胡耀邦领导的真理标准讨论否定了对毛泽东的两个“凡是”,也就是否定了毛泽东思想的绝对权威,否定了以毛泽东划线作为判别历史是非的标准。随着胡耀邦对中共历史上大量冤假错案的平反,重新检讨中共历史问题,恢复历史本来面目成为当时的主流意见。 邓:要写毛泽东思想的历史

一九八○年三月,邓小平提出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邓小平的指导思想,仍然沿袭延安时期第一个历史决议的写法,以“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作为“最核心的一条”。邓小平说:“不仅今天,而且今后,我们都要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要写毛泽东思想的历史,毛泽东思想形成的过程。要正确评价毛泽东思想,科学地确立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

陈云讲得更露骨:“对毛主席的评价要一锤子敲定,否则我们这些人也会被否定。”

至于普遍关心对历史问题的重新检讨和恢复历史的真实面貌,邓小平说:“对过去事情的总结,宜粗不宜细,总结过去是为引导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

这第二个历史决议的起草小组,仍由胡乔木负责。

从一九八○年三月到一九八一年六月,胡乔木、邓力群在邓小平、陈云直接领导下,第二个历史决议起草了一年零三个月(胡耀邦只是名义上的领导之一,他的意见被邓力群传出邓小平的一句话,“耀邦的第二个方案不考虑了”,即予否定),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何方指出:“两个决议一脉相承,前者(第一个决议)是后者的基础,后者(第二个决议)是前者的延续。第二个决议还特意(根据陈云意见)在前面加写了一段对第一个决议的概括和复述,这也使两者一起成为中共党史编篡学的基础和一般研究不得逾越的雷池。两者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目的又都是在实际上为毛泽东的个人崇拜服务。区别只在于前者是制造,后者是维护。”

何方正确地指出,胡乔木由于“长期的经历和所处的地位,使他成为思想理论界的官方权威和不容有任何越轨的意识形态监护人。”但他又肯定“胡乔木还是有一定的耿直,具有一定的正义感,也帮助过一些专家学者;在包括党史在内的理论问题上,那种敢于提出问题和拨乱反正的精神,至今尚无出其右者。”我以为这是何方以己之真诚与正直,错度了胡乔木虚伪与阴险之心。

历史学家黎澍,对胡乔木的人格品质曾有一针见血的揭露。黎澍说:“胡乔木是毛泽东在延安整风中树立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的典范。毛泽东的知识分子改造,就是制造伪君子。毛泽东把胡乔木立为标兵,称赞他‘灵魂最美’、‘改造最好’,胡乔木正是毛泽东心目中最美最好的伪君子。”

胡乔木猎杀“自由化”对象

从毛泽东到邓小平,从延安整风、反右、文革到反自由化、清除精神污染,历次整肃知识分子、篡改伪造历史。树立毛思想、邓理论绝对权威,靠的就是胡乔木这类知识分子中的伪君子。我曾亲见胡乔木怎样出谋划策,不但构陷陆定一、周扬等与他同辈的党内知识分子,就连他的后辈青年都不放过。

文革时胡乔木患眼疾,在家休息,但不时接待来访者谈陆定一。胡乔木揭发陆定一的大字报就贴在中央宣传部大院。胡乔木揭发毛泽东同陆定一在陕北行军时曾遭敌机轰炸扫射,而向敌方通情报的可疑者是陆定一。描述过程离奇如间谍小说。我曾为此问过陶铸,陶铸说他从 未听说,也不可信。那时陶铸任中宣部长,同时担任审查陆定一的专案组长,他对胡乔木的构陷不予理会。后来陶铸被打倒,专案组被另一名伪君子陈伯达接管,陆定一竟被定为叛徒,到一九七八年才由胡耀邦予以平反。

胡乔木在邓小平手下的十年达到了权势的顶峰,不但扩建了他的中共伪史学派的庞大队伍,而且专为邓小平、陈云寻找“反自由化”、“清除精神污染”的猎杀对象。胡乔木的战略,是全面、彻底、干净、的歼灭战,年老的不放过,年少的也不放过。不但他自称的“老战友”,如陆定一、周扬、于光远,一个个被他以邓小平的名义,扫进了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垃圾堆;从胡绩伟、秦川、王若水、苏绍智的新闻与理论,到刘晓庆的电影,李谷一的歌声,我都在大大小小各种会议上听到过他那激昂慷慨、声色俱厉的讨伐,甚至宣布要同准备出版《胡适文存》的某出版社“决斗”。真是所向披靡,伟哉一世之英雄。

三、信史、伪史与愤史

唐代史学家刘知几着《史通》,指出中国有良史传统,也有伪史传统。 刘知几认为良史应具备三个条件:史学、史识、史才。后来章学诚加了一条史德。史学指史料的掌握和辨别真伪。史识指驾驭与分析历史事实的洞察力。史才指写作才能。史德,就是为写出信史、拒绝作伪而无所畏惧的道德力量。

今天中共难以产生信史的人为因素是,史料被伪史学派垄断。敢于写信史的得不到史料,垄断史料的只有胡乔木的伪史学派。甚至一些流行的“回忆录”,根本不是作者自己回忆的记录,而是伪史学派强加于死者的伪作。如何方指出:杨尚昆生前与刘英谈党史《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提到“遵义会议由洛甫(张闻天)代替博古(秦邦宪)任总书记,得到大家的拥护。”这篇谈话经杨尚昆本人审定以《杨尚昆晚年谈党史》为题刊登于《百年潮》。一九九八年九月杨尚昆去世,三年后(二○○一年九月)出版的《杨尚昆回忆录》,这段历史变成:“会上许多同志要求毛主席代替博古领导全党工作,这是众望所归。但毛主席不愿意,所以决议上写了常委中再进行适当的分工。”

伪史学派垄断封闭史料

何方指出:遵义会议决议中根本没有“常委中再进行适当分工”,杨尚昆也无此“回忆”,这是伪史学派从陈云的所谓《传达提纲》抄来的。我还要指出,“许多同志要求毛主席代替……这是众望所归”这些话,是从《邓小平年谱》变造的。《邓小平年谱》一九八○年十一月十日──十二月五日,中央政治局连续召开扩大会议,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央委员会主席,“许多同志提议邓小平担任……这是众望所归”。时隔四十五年,用语竟一模一样,这叫“今为古用”。

何方《党史笔记》提到,一九八七年人大常委会曾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开放一九四九年中共建国前档案,但有保留。后来一九九○年十月的《实施方法》和一九九一年的《二十八号文件》, 作出详细限制,如:“档案形成之日已满五十年,但仍可能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的,延期开放”;“开放会影响各级领导人个人形象、声誉的档案”;“涉及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重大问题,重大政治事件,还未做出结论的”;“开放会影响党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档案”;等数十项。

谁来决定这些禁令适用的范围呢?唯有垄断历史文献资料的胡乔木伪史学派。凡不利于两个历史决议和《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等伪史制造的神话的,均禁止对民间开放。

求真之难,就在伪史学派对史料的垄断封闭,致使有志修信史者无法接触史料,垄断史料者蓄意制作伪史。于是在史料被垄断封闭的党史研究领域,出现了一种非信史亦非伪史的愤史。

“愤怒出诗人”,未必能出良史。海外有些揭露毛泽东的党史著作,属于这一类。凭一些人物访问和零星历史档案作出的分析判断,难以 符合复杂的历史事实。

我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时写过一本《邓小平帝国》,只是写出个人亲历的一段历史和自己当时笔录的史实。原来我还想写一本《毛泽东帝国》,已写了部份章节的草稿,后来放弃了。因为在毛泽东时期,自己离帝国的核心太远,视野所及之内,缺乏对完整的第一手史料的掌握;因此在开放当年历史档案之前,要写出“历史的实录”几乎是不可能的。

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中共历史档案解禁之日来临,那也将是伪史学派隐退,信史诞生之时。

二○○五年中秋节,于台湾淡水红树林

(何方着:《党史笔记──从遵义会议到延安整风》上、下册,香港利文出版社,二○○五年四月初版。)

(《争鸣》2005年10月号)

孙文广:57反右冲击54宪法和人大

 

中共发起反右运动,冲击他自己制定的54宪法,视宪法如儿戏,历史说明,实行宪政,不仅要有部完备的宪法,而且要有监督宪法实施的制度,如违宪审判制度、多党监督制度、独立的司法和传播制度。

中共建国不久,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其中有共产意识形态的内容,问题不少,但也有些积极的内容。三年后的1957年,中共掀起反右运动,把55万”右派”打入地狱,涉及家人以百万计,沉冤22年,严重地冲击了中共自己制定的54宪法和人大制度。

(一)打击言论、出版、集会自由

54宪法八十七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但是,57年被打成右派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因言获罪,因文获罪,当时中共发动知识分子帮助共产党整风,鼓励他们大胆发表意见,并主持会议请党外人士”畅所欲言”.结果提出的意见,最后成了打右派的”罪证”.有些人常在一起议论国事就被批为反动小集团、裴多斐俱乐部。山东大学部分学生,因为不满《青岛日报》对山东大学鸣放的报道,而集体去抗议,被加上冲击”党报”的罪名,被打成右派。章伯钧、罗隆基等人因为经常在一起议论政治问题,尽管他们中还有很多分歧,也被毛泽东批为章罗联盟。

54宪法三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允许,……不受逮捕和审判。”这说明人大代表具有一定的豁免权。但是很多人大代表只是因为提出不同政见,而被划右派,更有甚者把人大会议作为批判人大代表的会场,人大一届四次会议(1957年6月26日—7月15日)就将批判人大代表中的右派分子,作为会议的重要议程。这是57年反右运动践踏民主、践踏宪法的典型事件,人大会议不仅是橡皮图章,还变成了摧残人权、打压人大代表的斗争场合。

(二)反右后将大批人大代表、公职人员撤职,免职

在1958年2月召开的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有38人被定为”右派分子”,取消人大代表资格,在这次会议上,被罢免的人大常委有:黄绍竑、龙云、陈铭枢(注1),被罢免的还有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张云川、陈铭枢、黄绍竑、黄琪翔、谢雪红、罗隆基,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费孝通、黄现番、欧百川,国防委员会委员黄琪翔,国防委员会副主席龙云。(注2)

1958年1月31日经一届人大常委会第93次会议通过决议,撤销被划为右派的三位部长:粮食部长章乃器(民建)、交通部长章伯钧(民盟)和森林工业部长罗隆基(民盟)(注3)。在1958年至1959年期间,因是右派分子,经人大常委会撤销职务的17起。

(三)中共随意延长、缩短人大会期

54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好景不长,这种关于会期的规定只执行三年,就被反右运动打破。1957年六月开始反右,很多人大代表成了”右派”,必须召开人大会处理,于是就把下一次人大会议(一届第五次会议)提前6个月在1958年2月召开,打破了人大会议每隔一年开一次的宪法规定。

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

三届全国人大召开第一次会议(1964年12月)后,在10年之中竟没有举行过任何一次人大会议,人大活动停止了十年。

(四)人大停止审议政府、最高法、最高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54宪法第二十七、五十二、八十、八十四条都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法院、检察院都要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要听取和审议这些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给予评价,这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基本方式。但在57反右后的人大一届五次(1958年2月)、二届二、四次大会都没有审议政府、法院等工作报告。1961年和1962年的国家财政预、决算都没有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注4)。

(五)司法部、监察部、法制局反右后被撤销,废弃法制

在1957年反右运动的冲击下,国务院下属的司法部、监察部、法制局分别于1959年4月和6月被撤销(同注4),使得本来就缺少保障的公民权利,现在更找不到归口管理的部门。

根据54宪法,全国人大行使国家立法权。但在反右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全国人大的立法权基本上被废弃。

(六)人大代表从此不敢问政

57反右之后,人大代表参加会议都噤若寒蝉,十分谨小慎微,不敢轻擅言政治法律问题。

1957年6月召开全国人大会议,代表提案243件,其中政治法律方面的23件;但是在57反右结束后,人大会议上代表政治法律方面的提案,都明显减少。1958年2月召开的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案减少为81件,其中政治法律方面的只有关于民政工作的一件;1960年3月召开的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案46件,其中政治法律方面的一件也没有。政治法律议案的逐年急剧减少,这是57反右所制造的严重恶果。(注5)

这些史实说明,实行宪政,不仅要有一部完备的宪法,而且要有监督宪法实施的体制,如违宪审判制度,多党监督制度,以及独立的司法和传播制度。

注1:《新中国五十年大事记》上册P173

注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委员会法案委员会和国防

委员会中的右派分子黄绍竑等十人的职务的决议》《人民日报》1 9 5 8年2月2日第1版

注3:同注1

注4:韩大元:《1954年宪法的历史命运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五十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注5:同注4

2007年3月17日于山东大学(0531-88365021)
--新世纪

焦国标:朱镕基惹起我的台湾心

 

我是上个世纪末开始关注台湾问题的。当时有一个强烈的触动,就是朱镕基总理的讲话。00年台湾大选前夕,朱镕基在电视里黑捧着脸,恐吓台湾人民,说台湾民众如果投民进党的票,那就意味着战争。

朱镕基这样讲话,一下子激活了我的道义感和抗争感。你们不许大陆人民自由投票选举倒也罢了,如今居然连台湾人民自由选择的权利也隔海剥夺起来了,简直太无法无天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当时我自问:“如果民进党上台,北京真的如朱镕基所言对台湾动武,我该怎么办?”我想到的办法是:我将在一大块白布上写上黑字,“动武比台独是中华民族更大的罪人”,然后披在身上,到天安门广场去裸奔抗议。

当时的认识水平还不行,居然把动武与台独一并列入民族罪人之列。

今天就不这么看了。今天的看法是什么?是今天的看法是:台独是民主权利,动武是战争罪行。

自朱镕基黑脸吓人之后,我开始了台湾问题的言论写作,前后共写了七、八篇,约有一、两万字。主要有

◆《台湾问题的五种最后关头》,
◆《人道主义灾难是台湾问题的最后关头》,
◆《于右任的诗能折合几张民众选票》、
◆《主权、领土话语已是明日黄花》、
◆《破坏两岸文化交流的是北京而不是台湾》、
◆《英美互为犄角赞》,等等。

一进入2007年,我就感到北京的老毛病又要犯了,又要象朱镕基那样黑着脸吓人了。你给我少来这一套!于是我连续写了几篇有关台湾问题的文章,如

◆《人在欧洲想台湾》、
◆《赠台大熊猫名字起得不地道》、
◆《北京不会对台动武》、
◆《中正纪念堂是民主台湾的耻辱》、
◆《台湾独立的十大好处》、
◆《马英九:国民党的末代王孙》,等等。

我要竭尽一己之力,教北京改变这种野蛮、丑陋的嘴脸。以吓唬人的手段统治国家,不是政府是黑帮,不是君子是流氓。

(2007年3月16日柏林)

--民主论坛

川 歌:中国的全国人大

 

中国的全国人大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是中国的议会,但她是一个特殊的议会,与世界各文明发达国家的议会不同,她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议会,相反,她虽然在名义上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实际上她的地位要低于中共中央与中国国务院。后二者是她事实上的上级机关。这是中国的特色,这也是共产党国家才有的不正常的现象。

全国人大每年召开一次,每五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她的选举制度也是富有中国特色的,即她的代表选举并不采用普选的方法,在中国没有所谓的全国大选。她的代表是通过逐级选举产生出来的,而且选举是在共产党严格控制下进行的。所有不符合共产党政治要求的人都无法当选人大代表。比如,象笔者这样的持有不少政治异议的作家,无论我参政的积极性有多么高,我的思想是多么地富有创造性,我都将不可能走进中国人大的大门,成为一名有发言权与表决权的代表。

然而,即使是那些正式的全国人大的代表也并没有完全的发言权与表决权,因为言论自由权并不因为对象是人大代表因而就可以享有,在中国,几乎所有的人都不享有现代意义上的言论自由权,甚至包括中国的最高领导人都不享有真正的言论自由权,因为他们也要受制剥夺全体中国人的言论自由权的法律的限制。中国的宪法规定,国家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为指导,那么,凡是在意识形态上背离此一指导思想的思想言论当在国家的禁止之列,当然,实际情况也并非全然如此。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异端思想言论也因为各种原因也被在一定程度上容忍了。人大代表的表决权也是一样。他们似乎也并不能完全自由地行使自已的表决权。他们在表决的时候,或者是选举谁担任某项职务,或者表决通过某项议案,他们似乎总是受到外力的影响与支配。作为共产党员,他们必须与党保持一致,而非党员们也要支持共产党的领导,因为他们似乎总是基本能够做到意志统一地形成表决结果。当然,,分歧也是会有的,分歧只是在那些一般性的问题上出现,在重大问题上他们总是能保持惊人的一致。

全国人大曾经多年被人们称为“橡皮图章”,意思是说全国人大缺乏权威性,缺乏硬度,受制于外力,而且更多地具有形式意义,较少有多少政治实绩,但是,现在“橡皮图章”似乎变成了木质的了。因为,人大也有了一些权威,有了一些硬度,尤其是在立法方面,许多年来,全国人大也制定颁布了许多部法律,这些法律尽管绝大多数都属于立法水平不高的法律,但是,毕竟,那些法律在人大的图章之下诞生了,并且那些法律也在规制着我们中国人的生活,因而,人大的政治实绩显然比过去要大一些。

今年的人大就要闭幕了。从有关迹象来看,中国的执政党似乎还不打算对人大进行实质性的改革,因此,除非发生其它的事变,中国的全国人大还将如目前那样存在下去,我们中国人还得面对她,还得在她的影响下面过日子。就我个人而言,我倒是希望我们中国的这个人大变一变形,动动手术,在现代民主政治的原则之下,进行实质性的重大改革,将其改造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民主国家的独立高效的议会,就象美国的国会与法国的议会一样。到那时,或许,我也会去参与竞选,争取做一个议员,用我的嗓门哇啦哇啦地为国家叫喊出一些建议来。可是,我知道,这是一个梦想,或许她能够实现,或者她永远只是一个梦想。

--民主论坛

乔姆斯基 永远的口头异见者

 

近期,《南方人物周刊》对美国语言学者乔姆斯基做了专访,题目是“乔姆斯基:永远的异见者”,《南方人物周刊》在对乔姆斯基介绍中,引用了“最重要的知识分子”头衔。其实,在一次2万人参加的网上投票评选中,乔姆斯基还当选的是“全球最伟大的知识分子”。

公平地讲,《南方人物周刊》对乔姆斯基的介绍远远不够,英国的《卫报》称乔姆斯基著作与马克斯、萨斯比亚、《圣经》齐名。Robert Barsky在为乔姆斯基所写的传记中称,乔姆斯基对于我们的后代,就如加利略、牛顿、莫扎特对我们影响一样。更加神圣的是,美国娱乐界以及好莱坞的许多明星更把乔姆斯基几乎当成了他们的“上帝”。

《南方人物周刊》称乔姆斯基为永远的异见者,没错,也许乔姆斯基的异见是永远的,但他的异见永远是口头上的,因此,对乔姆斯基的描述,更恰当的题目应该是“乔姆斯基:永远的口头异见者”,这也就是《南方人物周刊》没有介绍的乔姆斯基的另外一面。人无完人,乔姆斯基这位“全球最伟大的知识分子”也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毫无疑问,乔姆斯基是著名的语言学家,但他最著名的方面并非是表现在预言研究,而是乔姆斯基对美国的政府和制度的异见。具体地讲,乔姆斯基异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五角大楼(美国国防部)是世界上最邪恶的机构;二是美国的资本制度为万恶之源。

我称乔姆斯基为永远的口头异见者,并非是指乔姆斯基用嘴在表达他的异见,而是因为他仅将异见表现在口头上,行为上却是做得完全相反,这当然不是我的发现,而是史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的Peter Schweizer的一项研究成果。Schweizer在2005年根据自己的研究,写了一本畅销书“按我说的去做,不要按我做的去做”- Do As I Say(Not As I do)。在书中,Schweizer用详细的事实(包括报税表)揭示了美国最著名的自由派人士的说与做的差异,其中有一个章节是研究“最伟大的知识分子”乔姆斯基。

Schweizer在“按我说的去做,不要按我做的”一书中对乔姆斯基有极大的称赞,Schweizer以不能否认的事实证明:乔姆斯基以他的一生建立起成功的事业,而他成功的事业就是在行为上完全抛弃他在嘴上所提倡的,简单的讲,乔姆斯基一生的事业就是印证了Schweizer的书名“按我说的去做,不要按我做的去做”。

依据Schweizer的研究,乔姆斯基在一生中从五角大楼领了上百万美元的工资,但他的一生都在谴责五角大楼是邪恶的代表。乔姆斯基坚持大学教授们不应该为美国国防部工作,大学的研究机构也不能从五角大楼获得研究资金,因为最终会帮助五角大楼达到邪恶目的,即军事化美国社会。乔姆斯基还反对大学生去获得军方的奖学金,从越战以后,他就一直致力将美国军方的奖学金项目从美国大学校园赶走。可是,Schweizer却非常惊讶地发现,过去的四十年,乔姆斯基从五角大楼挣了几百万美元的工资。

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乔姆斯基获得博士学位后,他进入麻省理工学院。乔姆斯基本来是搞语言研究的,他应该加入大学的语言系,但他却选择了在电子研究试验室工作,因为电子研究试验室有充足的资金,而这些资金主要来自于美国国防部和几家大的跨国公司。在电子研究试验室,乔姆斯基只承担非常轻的教学工作,拥有充足的下属,并领取比同级教授高30%的工资。乔姆斯基用从美国军队来的研究资金,撰写了他的第一本书“句法学结构”(Syntactic Structures)。

虽然乔姆斯基宣称美国大公司也是象法西斯一样,但他并不拒绝从柯达公司来的资助。乔姆斯基的第二本书“语法理论”(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也是美国军方出钱资助的。为什么五角大楼要资助乔姆斯基的语言研究呢?五角大楼明显不是对语言学的发展有兴趣,五角大楼用乔姆斯基的研究成果去改进军方的计算机系统,也就是说,乔姆斯基的研究直接用于美国的军事用途。

就有关乔姆斯基从五角大楼赚取工资的事情,Schweizer给乔姆斯基去电子邮件询问,乔姆斯基不愧是大人物,他回了电子邮件:“我认为,我们应该对自己做的事情负责,并不需要去管工资单是谁盖的章 ”。显然,在铁打的事实面前,乔姆斯基也不能抵赖从五角大楼领了工资。

为穷人、被压迫者、资本主义的受害者,乔姆斯基一生都在呐喊,但许多资本主义的受害者不知道的是,乔姆斯基是一个非常精明的资本主义者,并且是一个极有创新精神的创业家。乔姆斯基通过“邪恶”的资本主义系统,几十年为自己积累了几百万美元以上的财富,其中还包括乔姆斯基诅咒的“邪恶”的股票。按着乔姆斯基的身价,他是属于美国2%上限的富人。

乔姆斯基特别强调阶级斗争,声称自己要和穷人站在一起,但他住在波斯顿郊区的富人区。如今,乔姆斯基这个与资产阶级斗争的斗士拥有的房子价值85万美元,他还有一所用作度假的房子,价值120万美元。乔姆斯基住的地段全都是百万左右的大房子,旁边就是州立公园,这个地段不允许建多住户的公寓,因此,乔姆斯基所在的地段永远就不会有穷人住进来。

对于美国富人利用信托基金逃税,乔姆斯基是严加谴责,但乔姆斯基以自己2百万美元的财富也建了一个信托基金,把他的女儿作为信托基金的收益人,他把书的版权也都放进了基金里面。Schweizer通过电子邮件与乔姆斯基询问信托基金的事情,乔姆斯基觉得冤枉:“为什么我不可以为自己的子孙存一些钱。”但乔姆斯基不解释为什么他要谴责那些也是为自己子孙存一些钱的人。

事实上,乔姆斯基能够成为一个成功的富人,就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资本主义者。尽管他是那么反对资本主义,但他与其他公司一样建立品牌那样,他把自己打造成了美国以及国际知名的品牌,他到处演讲,每次收取演讲费1.2万美元,他也在网上提供演讲的录音下载,当然也不是免费下载。乔姆斯基的书更是从美国和国际市场上为他带来了巨大的财富。

在九一一事件之后,谁都不敢借机发财,但却是拦不住乔姆斯基,由于市场需求太大,他立即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将演讲费从9000美元提高到12000美元,乔姆斯基更是及时地在几个星期内出了一本谴责美国造成9.11的书,该书立即在美国以及其他国家成为畅销书,尤其是在国外销量看好。

乔姆斯基认为美国税收制度太偏向富人,因为富人们可以用各种的方式逃避税收,其中一个方式就是为子女建立信托基金以便逃税,乔姆斯基以此谴责别的富人,可作为富人的他也以百万的财富为自己的孩子建立了一个信托基金。

美国的国父杰佛逊等从一开始就相信,私人财产权是国民重要的权力之一,但乔姆斯基却认为私人财产权是富人的一个工具,他也认为知识产权也没什么两样,他指出,制药公司在花了巨大投资开发了新药后,不应该拥有专利。可乔姆斯基自己却对他的书、演讲等都有严格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他的网站上对他的智慧都注有“乔姆斯基版权所有”的字样。如果没有他书面的同意,乔姆斯基网站上的东西是不能随便转载的。

既然乔姆斯基能与马克思、牛顿、莫扎特等为人齐名,当然他有大量的追随者,但遗憾的是,一部分追随者领悟到“口头异见者”的真道,另一些人却是在盲目的崇拜。好莱坞的一些明星们应该是领悟到怎样在口头上追随乔姆斯基,他们每部电影的片酬要几百万美元甚至上千万,他们不会按乔姆斯基的教导去与那些跑龙套、打灯光的人领取同样的工资,在投资方面,他们也不会在乎把资金投资到“邪恶”的美国公司股票上面。

一些美国的大学生却是在盲目崇拜,他们没有明白乔姆斯基“按我说的去做,不要按我做的去做”的真道,他们真地在大学毕业后不去美国资本主义的体系里赚钱。我有一位同事,他的儿子在美国的一所名校读了两年书后,开始追随乔姆斯基,认为美国有最黑暗的制度,同事的儿子并响应乔姆斯基的号召,离开大学后,一心想与美国的制度抗争,结果根本找不到工作,只好住在父母的家里,手机的费用都要父母支付,学生贷款的帐单来了,也都支付不了。最后,在父母的督促下,借着如今美国的经济好,找到了一个工作,才离开了父母的房子,也许同事的儿子现在知道了,乔姆斯基是要他们做口头上的异见者,而不要落实到行动上。

其实,象我同事儿子那样的对乔姆斯基的追随还算幸运,乔姆斯基还曾号召不要向美国税务局交税,如果有年轻人响应了乔姆斯基抗税的号召,那是要进监狱的,美国政府可以不管你跟着乔姆斯基谴责总统是最大的罪犯,但你要抗税的话,那税警是会带你去税务局走一趟的。在抗税的问题上,乔姆斯基当然更是一个口头上的异见者,因为他是“最伟大的知识分子”。

(该文部分内容发表在《南风窗》)

[书籍下载]政法界右派分子谬论汇集

 

《政法界右派分子谬论汇集》 中国政治法律学会资料室编 北京法律出版社 1957年(1958年)版

1957年,中共党内搞整风运动,同时要求全国各界人士参与中共党内批评,于是,半个月内,各民主党及知识份子以忧国忧民之心向执政党纷纷进谏,谁料风云乍变,覆雨翻云之间,酝酿着一场腥风血雨,从此揭开了中华民族历史上辛酸泪落的一页……

今年是中共反右50周年,这本极富史料价值的书由有心人提供给本站编辑,当年知识份子都有些什么样的言论,如今读来,不免令人有潸然泪落之感......

 

《政法界右派分子谬论汇集》编者的话

资产阶级右派利用了全国整风的时机,向我国人民民主法制进行了猖狂的进攻。他们不仅在学术思想上,企图用资产阶级的法学理论代替马列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而且在实际工作方面,一概否定我国立法、司法和政法教育等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别有用心地歪曲和捏造事实,进行诬蔑、诽谤,企图动摇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破坏人民民主专政;阴谋使反人民的旧法复辟。从右派分子的反动谬论中可以看出:他们向我国法律、制度方面进攻的阴谋活动是有纲领、有组织、有计划的。我们将这些谬论汇集成册的目的,就是要在人民面前宣布他们这些反动谬论,暴露他们恶毒的阴谋,为彻底粉碎右派分子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猖狂进攻,提供一部分参考资料。

在材料的选择上,是以整风运动中法律界的右派分子反动言论为主,对社会上其他右派分子或整风以前发表的有关法制的谬论,也酌予收录。我们准备陆续搜集这方面的谬论和批判谬论的文章,希望读者及时提出意见并供给材料。

请点这里直接下载

谁曾历经晚年

 

手头有一册太宰治的《晚年》,一直只是胡乱翻看,不甚了了。于我,实在太过艰深。

1936年,27岁的太宰治发表了自己的处女小说集,《晚年》。其中有十五篇小说,没有一篇是与书同名的。在《二十世旗手》中,太宰治说自己“生命的热情,已经席卷而去”了,而《晚年》却并非是提前写就的遗书。青春文学而以“晚年”为名,其中分明就包含了少年悸动不安的心情。“道华之花”中已经出现了《人间失格》的主人公大庭叶藏。太宰治的一生都在写这样所谓的残酷青春的题目。我以前曾问过MUKADA,到底“人间失格”是怎样的含义。他说,意思就是失去做人的资格。我失笑,这四字真有魔力,令我连从字面上去理解都不能。

《人间失格》是太宰治最后的一部小说,是失去做人的资格,而绝非像有的人所以为的那样,是什么缺失了的人格。它是在太宰治失去生之意志,在自己的生涯走到了尽头之时,将一生内心全部的真实全部投入其中的作品。我们都知道太宰治自杀过很多次,很多时候都是为了女人,最后将自己和石头绑在一起沉入水底才死成。实际上,他第一次试图自杀时,仅仅只有二十岁,可以说,自有生命意识之始,自我终结的意识就无时无刻不在纠缠着他。亦有人怀疑,太宰治多次自杀未遂,最后一次投水而死的水域在平时是很浅的,只因下雨,水位骤然上升才将他溺死。太宰治多次自杀,其实只是为了寻求一种自杀的体验而已。死者已矣,无从考证,就像说三毛与何西不睦,她所写的文章只是自欺欺人,这样的事,考证了,也是无趣,也是不尊重。

太宰治所写的青春文学,是将时代与自我之宿命,以最为诚挚的方式表达的永远的青春文学。《晚年》中诸篇小说和太宰治的其他小说都一样,有一种振幅,如有人心脉搏动与之相合,它就能潜入读者内心,近乎毒。太宰治死后不久就有人在其墓前自杀,可以想见其毒之深,之烈。(BTW,我喜欢的郑均也曾谈到过人间失格,呵呵。或许在细读过“晚年”之后再详细来写写他。去年有见过太宰治的《惜别》,居然是写鲁迅的小说,描写的是青年鲁迅在日本时期的苦闷生活,本来写鲁迅是有点怪的,不过放到他的整个作品系中来看,小说写了青年鲁迅彷徨与苦闷,又会觉得并不突兀。)

我们且不去说自杀的事,“晚年”其实是少年于生命,于周遭一切体现出来的一种自绝抗拒的心态,一种脆弱敏感的心态,宣称自己“并非老人。只是快要度过二十五岁了。只是果然还是老人”,其结局倒也并非一定导向死亡。这种“晚年”的心态在青春文学的写作者中并不罕见。我非常喜欢的日本女作家山田咏美就曾写到过。

山田咏美,大陆有出版社引进过她的长篇《垃圾》,其他的文章或许有盗版。她的作品我最喜欢的是中篇,长篇似乎她有些无力经营。《做爱时的眼神》,《风葬之教室》,都不错,或是畅快淋漓,或是细密缠绵,下笔大胆,毫不做作,有人说她的谴词造句如同高中生,我倒觉得从她的下笔角度,形容的感觉来看,都是个天生的作家,在中国比较火热的吉本芭娜娜较之远为不及。山田咏美大概可以真正无愧美女作家的名号。曾经在银座的SM俱乐部当过女王,不美,谁听话?

山田咏美有篇小文,名字叫“我曾历经晚年”,写的是自己小时候,曾被狗咬而疑心自己马上要死的事情。于我心有戚戚焉是因为小时我也曾被猫抓破过手,疑心自己会得伤风,又不敢告诉父母,害怕被呵斥只是小事一桩。是以我想,你我,或许都曾有过种种对生命的怀疑,只是现在忘却,有过青春的锐利刺痛,只是现在平复,或许人人都曾历经晚年。

韩寒博客再掀波澜“批评”王蒙

 

昨天,即将推出新作的韩寒在博客上再掀波澜,曾经“炮轰”过白烨、陆川、高晓松、余秋雨、陈凯歌、陈逸飞、洪峰等名人的他将“炮口”转向著名作家王蒙,以《王蒙的敏感和虚伪》为题向王蒙公开发难,再度将公众的眼球引向了自己。有网友在留言中认为,韩寒此举有为新书出版炒作的嫌疑。

韩寒对王蒙的指责缘于王蒙不久前关于中国运动员在奥运赛场上不当言行的一次发言,王蒙不点名地指出我国运动员在赢得金牌后应该出言谨慎,谦逊有礼。韩寒对王蒙的发言不以为然,他毫不客气地认为“王蒙的不点名批评首先就是一件虚伪的事情”,并对王蒙发言所持的立场表示了不屑,提出“凭什么作家就代表文化”、“你其实就是觉得他们(指运动员)没文化”。韩寒用颇为激烈的口吻指责王蒙不应该“出来教世界冠军怎么虚伪和扭曲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认为王蒙此次“上纲上线”是将“作家应有的敏感”用错了地方。

韩寒这篇长达2000字的博客文章登出不到12个小时,便吸引了7万人次阅读,并引发了1500多条评论。虽然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关于体育竞赛观的争论,但由于发生在一老一少两位知名作家身上,因此许多网友将韩寒的这次“炮轰”视为新老作家价值观的冲突。有不少网友认为,此事恰好发生在韩寒新书推出之前,因此不排除韩寒有步王朔之后尘为自己新书炒作的嫌疑。

对于王蒙先生的这番言论,不只韩寒,很多网友也展开了对王蒙的质疑和批评,有网友指:统一口径比粗糙更可怕。粗糙未必就是不好,粗糙有时就是原生态,粗糙有时就是真性情的体现。那些原汁原味的感言才是运动员的真实心声,不经过刻意加工的感言才让人感动。

秦 晖:群己权界要分清——谈《物权法》

 

权利主体意志必须受到尊重

我从巩献田先生对《物权法》的批评说起。

国有资产(其实不仅是国有,也包括社区等其他类型公共资产)被某些人倚仗特权占为己有,这个现象毫无疑问是存在的,而且我10多年间也多次讲过这个问题,讲得决不比郎咸平或巩献田少,更不比他们晚。但这个问题的存在是不是由于对私有财产保护过分而引起的呢?我觉得恰恰相反。因为就在我国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同时,民间滥用权力侵占私有财产的现象仍然层出不穷。而从历史上看,对公共资产保护最有效的国家,恰恰也是对公民私有财产保护最有效的国家。前年郎咸平就指出,我们这里这种“流失”现象在英美这类国家就不可能出现。

所以我觉得,对产权的尊重其实从来就没有公私之分。世界上只有命令经济国家禁止私有制,从来也没有市场经济国家禁止公有制的。同样,世界上只有命令经济国家能够任意剥夺私人财产,从来也没有民主市场经济国家能够让权贵任意偷盗霸占公共资产的。我们的传媒曾报道过,欧洲某国部长仅因公务出访坐民航(不是专机或包机)舱位逾等,就被追究而辞职的事,如此严格的公共利益保护,在巩献田所谓的“苏俄民法传统”下能够设想吗?如果我们现在有人真正关心财产被侵犯的问题,包括公共资产被侵犯的问题,也包括私人资产被侵犯的问题,那么我们的产权保护,包括产权立法的工作就应该落实。而且它的原则就应该是平等保护各种财产。既坚决保护公众共有财产免遭不受公众制约的个人或小集团私自侵吞,也坚决保护私人财产免遭以公共利益为名的不受制约权力的侵犯。

实际上,在前年的产权讨论中,网上有一个帖子我觉得讲的是大实话,把问题讲透了。该贴说,这个问题讲起来很简单:私有财产不是不能公有化,比如说任何西方国家都是鼓励捐助的,而且捐助公益历来就受到政策支持,但是你得私人同意;公共资产也不是不能私有化,但是你得公众同意,得有民主程序,让公众委托、监督、制约和参与。但是在我们这儿,首先处置私有财产可能不太顾私人意志——比如说征地拆迁,官员想拿过来就拿过来。而处置公共财产又是想给谁就给谁,既无民主立法,又缺公众监督,当然就会造成诸多弊病。现在有些人士很不满意公共资产被侵犯,而另一些人不满意私有财产被侵犯,其实这有什么矛盾呢?两者的共同根源就是权力不受制约。如果回避这个实质,老是一些人为侵犯私产辩护,另一些人为侵犯公产辩护,那就不管什么财产都成了权力刀俎下的鱼肉了。

我曾比喻,不受制约的权力是用左手把百姓的私产拿进国库,又用右手把国库的东西弄进权贵的私囊。我觉得我们讲法治,讲“好的市场经济”,就是要把这两只手捆住,而不能只盯一边假设它是个独臂残疾,更不能“左右派”各为一臂松绑,否则这个问题就不可能解决。而且这两者也不构成矛盾。没有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不管是大陆法系的还是英美法系的,它的财产保护法会同意公共财产可以让看守者滥偷,根本就没有这样的问题。所以,如果说我们的公共财产面临着流失的问题,那绝不是因为我们对非公财产保护过分了,而是我们的权力不受制约过分了。

这里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在一个法治社会,无论公产私产,国家都必须尊重权利主体的意志:作为私有财产其权利主体就是个人,公共财产的权利主体就是公众或公众代理人。当然这个公众不是民粹意义上的公众,而是要有民主立法程序的公众。

群己权界要分清

大家都知道,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立法基本上是由议会进行的,这个议会就是代表公众的立法机构,但是它并不是消灭个性的“广场狂欢”,靠谁的嗓子大,喊出来就是法。

这里就提到一个什么叫“法治”的问题?中国有一个传统就是经常谈法治,但是一谈法就谈到法家,而不是谈法治。法家的一些话即使是在文化大革命那么混乱的状态下,也仍然在实行,就是文革时经常讲的:“只许你们规规矩矩,不许你们乱说乱动”。这个所谓的“规规矩矩、乱说乱动”,实际上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在产权立法上,法治还是法家,区别在哪里呢?我觉得,其实中国人刚刚接触近代启蒙思潮的时候,有些比较聪明的中国人就已经讲得很透彻了,这就是严复在翻译《On Liberty》的时候创造的那个名词——“群己权界”。

实际上如今许多说法都似是而非的,比如说有人讲“西方”文化自古就特别重视个体主义,好像“东方”文化就特别重视集体主义。但是我们知道,其实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本身也是西方来的东西,所以又有人说西方文化中也有集体主义的一支。当年我们国家搞“一大二公”的时候,海外港台的许多新儒家不就强调儒家主张自由经济,并以此来批评国内的这种状态吗?于是现在又有人说国外的自由主义太强调个人主义,而社会主义又太强调集体主义,我们儒家就特别中庸,公私兼顾。我觉得这个说法也很成问题。其实西方从来就不缺乏经典社会主义和经典自由主义之间的各种流派,包括中左派、中右派和中中派。我们也知道,除了“革命”或“反革命”的特殊时期,在一般正常情况下,从来得势的都是中庸流派,中左派和中右派。尤其是我们通常讲“西方”最典型的几个国家,像英美,英国的保守党、工党相对于许多欧陆国家的左右派来说,就是中右,中左;而美国的共和党不像英国保守党那么右,民主党也不如工党那么左,两党皆在保守党和工党之间,可以叫中中派了。那么他们难道就那么极端集体主义或极端个人主义?他们就不公私兼顾?

所以我觉得,其实关键不在于什么个人主义或集体主义或两者的折中,而在于严复讲的那句话,就是“群己权界”要分清。公共领域归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归私人领域,前者通行民主规则,后者通行自由规则,这个权界是一定要分清的。至于分的结果偏向于“大己小群”一些,还是“大群小己”一些,倒是次要问题。而我们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这两者弄成一锅粥,群己混淆、群己不分,甚至群己颠倒,“公权”任意侵犯私人领域,而公共领域又被个人、被小集团、被一些不受制约的人所把持。公共领域没有公共性,私人领域没有私人性,群域无民主,己域无自由,这是最大的问题。

当然,要划分群己权界,这个权界也是动态的。因为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到底哪些属于私人领域、要贯彻自由原则,哪些属于公共领域,要贯彻民主、即公共选择原则,应该说在很多方面人们已经取得了共识,就讲刚才说的财产问题吧,虽然有人说左派欣赏公有制,右派欣赏私有制——现在不一定是这样了,但是以前是有的,比如英国工党很长一段时期,包括执政的麦克唐纳时期一直是主张扩大国有化的(现在他们已经不再这样主张了),但即使工党也不会主张以我们这种征地拆迁的方式来侵占老百姓的私有财产;反过来说,保守党当然是主张私有化,这是没有问题的,但即使是保守党也不会赞成“掌勺者私占大饭锅”式的行为。就是说:处置私产要私人同意,处置公产要公众同意,在尊重权利主体的意志方面,它们是一致的。

但是,近代市场经济延续到现在已经两、三百年,人类行为中的确有一些领域到底是所谓的己域还是群域,或者公共领域还是个人领域,仍然是比较模糊的,或者说是灰色的。比如说帮助弱者的问题,最近人们对改革的置疑,很重要的就是关于公共服务,关于社会保障的问题。去年,很多人都指责我们的教育和卫生公共服务滑坡,引起了严重的问题。最近吴敬琏先生在两会中就提出,说教育和卫生是不是都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是必须要细分的,绝不能笼统表态,说所有教育就是公共领域,所有卫生就是公共领域。实际上卫生也好、教育也好,乃至其他的一些服务也好,往往是分层次的。比如我们大体都承认基础教育应该是公共领域,但是高等教育是不是公共领域,这就是有争议的。诸如此类的争论会很多,如果我们具体讨论问题,包括卫生,它也有基础医疗和所谓优质医疗的区别,还有那些高耗费的维持性治疗问题等等。这些服务是群域还是己域,都是需要讨论的。

而且在这种讨论中实际上真正的分歧未必就是道义方面的分歧,仍以保护弱者为例,在发达国家最基本的保障应该是共识了,但是水平高一点的,比如说能够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这个“有尊严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标准,当然就会有不同的意见。在那些国家,像我国过去的法家那样不仅反对保护穷人,而且公然主张抢劫、惩罚穷人的主张基本已经消失,保护弱者作为一个道德命题如今是很少人会反对的,区别在于有些人认为这是群域,应该由民主国家用高税收、高福利的方式,就是用公共选择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而另一些人就主张这应该是己域,是个人自愿、公益慈善、即所谓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或志愿部门的事。在他们那里,某个“右派”在反对扩张公共领域的同时,他本人也许就是个慈善家,在道德上你不能说他是个冷酷的人。但是在学理上的确有群己权界的“界”怎么划的问题。

我认为,有些领域的确很难绝对说清如何划分。我曾经举过这么一个通俗例子,如果有人在你耳边放鞭炮,我想任何一个有理智有尊严的人都会愤怒。这就是说,每个人应该拥有耳朵边一定范围内的“安静权”,非经允许你不能任意来骚扰我;但是如果在距离我一千米以外的一个公共场所能不能放鞭炮,这我就管不了,必须是公众选择的群域了。但是两者的界限到底划在哪里更合适?5米,10米还是20米?恐怕很难有标准答案。

即便平时清楚的界限,非常情境也可能使之改变,例如“泰坦尼克故事”中,按常理逃生本是每个人都有的权利,但是在那种情况下就有人提出,而且公众同意了“妇孺优先”的分配制,实际上是把逃生变成“公共选择”的群域了。这也许并非“主义”而纯属情境所致,不能排除这些人本身也是自由主义者,到了岸上他们完全可能主张自由竞争,但是在危船上他们却放弃了竞争逃生机会。

但无论如何,有一点非常明确:尽管“权界”可以游移,但“群己”不能颠倒。而且划为群域的事就要做到民主,划为己域的事就要尊重自由,两者必须分清楚。就像我刚才讲的,在帮助弱者的问题上西方右派把它看作己域,左派看作群域,主张以福利国家来扩大公共保障,但左派的前提是这个福利国家首先必须是一个宪政民主国家,西方的左派从来不会支持像俾斯麦那样以福利为名来搞专制的国家。也就是说你可以扩大群域,但是这个群域必须真正具有“公共性”,不能由谁来任意把持。

“泰坦尼克故事”也是这样:在危船上船长把逃生权划进了群域而不允许“自由竞争”,公众为什么能支持他?首先当然是情境危急使大家觉得理当如此,但更重要的,还是因为他本人也把逃生权让渡给群域,自己也牺牲掉了;如果他剥夺了别人的权利自己却“自由”地抢占救生艇逃走,那公众还不把他揍扁了!

所以我说“群己权界”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游移、而且难免游移。然而这就出现了悖论:权界不划清就难免群己混淆颠倒,但一次划死又无法与时俱进,怎么办?

其实现代宪政制度已经基本解决了这个问题,那就是定期重划。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之所以有两党制,从群己权界的角度来讲,就是在权界比较模糊、有争议的领域,每隔几年让大家重划一次。例如在经济方面,这次大家选择社会党,让它扩大群域,增加公共服务,如果出现弊病,下次再选保守党,让它扩大己域,促进公平竞争。不管怎样,每次界分既定,那群域就必须保证是民主的,己域就必须是自由的,这就叫底线,是不分左右的、起码的共识。我们国家不搞两党制,但从这次物权法论争、改革反思论争看来,某种形式的两派乃至多派意见是明显存在、无法回避的,能不能达成共识呢?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历史告诉我们,完全的共识是不可能的,勉强求之也是虚假的,但底线的共识如果也没有,那法治与市场的基础就成问题了。

市场经济是讲究合法性的经济

而现在我们最大的问题恰恰是:有些人以公共领域,或以所谓公共利益为理由剥夺了人们的自由选择,压缩了人们的己域,但是同时却把膨胀起来的这个“群域”置于他自己的个人意志下,而完全破坏了其公共性。这就是法家政治传统造成的最严重的弊病。当年我们的一些先哲就对此痛加针砭。像明末黄宗羲就说过:这些人就是要“使天下人不得自私、不得自利,而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剥夺所有人的己域,使他们“不得自私,不得自利”,原来不过是借“天下之大公”来谋“我之大私”而已。这还不够可耻、可恶、可悲吗?

这就是公域私域的颠倒,群域己域的颠倒,群域无民主,己域无自由。一旦出现这种状态,个人权利和公共服务都会丧失,我们就会面临既没有自由、也没有福利的状态,而且这种状态会表现为一种循环。比如说一时政策偏左,大家的自由减少了,但是福利并没有增加;一时政策又偏右,大家的福利减少了,但是自由并没有增加。左时权大责不大,扩权容易问责难,右时责小权不小,卸责容易限权难。这样的“尺蠖循环”中我们就很难有正常的法治。因为法治社会可以是自由市场,也可以是福利国家,但两者都必须权责对应,权受限而责可问。有权无责还谈什么法治?

我们讲“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实际意义就是指市场经济是讲究合法性的经济,而这个合法性,不仅是成文法意义上的合法性,更重要的首先是自然法意义上的合法性,也就是说要讲公理、公正。现在有很多人把“法治”理解为就是红头文件,按照红头文件执行就是法治,但是很多红头文件本身就是违法的,不仅在程序上违法,而且在自然法意义上也是违背公正的。这种红头文件越多,可能我们离法治不是越近,而是越远。

我觉得像严复早在100多年以前就讲过的,只要真正能够解决群体权界的问题,到底是群域大一点还是己域大一点,也许不是真正的问题。而且在这样的格局下,各种利益群体,各种价值取向,包括无论左派还是右派,都会各得其所。

最近聊天,有位左派朋友说,西方也不见得像我们所讲的那样保护私有财产,比如说高税收高福利制度,如果税率征到80%,那和“共产”又差多少?我说他讲的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但是这得有几个前提:人家的主张不是一元的,选择也不是一次性的。第一税率怎么定,这属于群域,是公共选择的范围,不是由某个或几个统治者拍脑袋就能决定的。税收者天下之公器,大家都知道有一句话叫“无代表不纳税”,不经公民们的同意,没有纳税人的讨论,你能有权征税吗?第二即使实行高税率,对税后的这部分资产权也要确实保证,己域就该自由嘛。征税是一回事,但对税后的财产,福利国家也要确实保障嘛。第三,大家授你征税之权就要能够对你问责,以保证你不会“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更重要的是第四,对税率进行议论也是己域,是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即使通过了高税率立法或者说福利国家立法,不同意这种做法的人不能抗税,但他仍然可以宣传他的主张。到了下一次,我是说到了定期重划“权界”的时候,大家也许又会选举低税率论者了呢。

因此我说如果承认这几条,那么无论你是主张百分之百高税率的极端集体主义者,还是主张零税率的彻底个人主义者,还是主张百分之五十的中庸之道主张者,都是现代化多元社会中正常的、积极的一元。但是那位朋友说这不行,隔几年划一次,还有没有个准呀?高税率好就干脆定了,我们就永远这么下去。我说那就完了,如果这样的话,不管你是主张百分之百的税率,还是主张百分之零的税率,还是主张百分之五十的税率,大家都没有好果子吃。

所以我觉得关键不在于群域大一点还是己域大一点,关键就在于我刚才讲的这几个原则:第一是群己权界要划清,不能群己不分甚至群己颠倒;第二己域要自由,群域要民主,不能倒过来,公共权力随意侵犯私人领域,个人和小集团又垄断公共领域;第三,就是绝大部分的群域和己域有共识,而对于那些不能形成共识的模糊领域,可以让大家定期重划。只要这样,我们的市场经济就有了一个好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不管是主张福利国家的人,还是主张自由放任的人,都可以各得其所,都可以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中起积极作用。但是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基础,很可能这两拨人的希望都会落空,我们就跳不出“尺蠖循环”,跳不出民粹主义和寡头主义、“坏市场”和“坏计划”的怪圈。

赵丽华新诗暗讽批评者是蠢货

 

被网友恶搞为“诗坛芙蓉”的女诗人赵丽华最近在博客上又发表了一系列的新作品。其中一首名为《让世界充满蠢货》的诗歌又引发了网友的争议。

这首《让世界充满蠢货》的诗歌只有两句:“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对诗歌说三道四/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对诗人品头论足”。众多网友对这首诗歌褒贬不一:有网友评论说“您的诗歌有进步,但依然很糟糕。”但也有网友力挺,认为这首诗表达了赵丽华对铺天盖地的恶搞风潮的气愤心态。

16日,就新作品所引发的争议,新民网电话连线赵丽华。她表示自己的新作基本上都是有感而发。同时,她也坦承这首《让世界充满蠢货》的诗歌所蕴含的感情是和其他作品不同的。但她却拒绝透露诗歌背后的意义。

赵丽华告诉新民网,经历过06年的恶搞,自己目前的生活和工作基本上恢复正常。“多余的话我不想再多说,我的委屈也好,感情也好全部都在我的诗歌当中,仔细读的人一定可以看得懂。我现在只想好好的生活。”在整个采访过程中,赵丽华数次请求不要再继续询问诗歌背后的问题。

赵丽华的新作品

天堂没有伞

撑一把浅紫色天堂伞,独自走进雨里

当白雪一样的梨花自南向北开,我是被踩入泥中的花瓣……

当南方的梅雨被移向北方,我沉溺而绝望……

像一株虚幻的、厌食的、被拔离地面的、无助的植物

让世界充满蠢货

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对诗歌说三道四

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对诗人品头论足

风筝

古板的、一向不怎么说话的门卫对我说:

“看,风筝断线了。”

一个断线的风筝能够飞多久呢?

我仰着头

一直看着它

我想看看是它厉害还是我厉害

直到我快撑不住了

——忽然它一头栽向了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