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彻底废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公开信 |
【2006年3月29日狱委讯】 全国人大法规审查备案室: 2006年3月9日大陆著名人文思想网站爱琴海网(www.77sea.com)被浙江省新闻办公室和通讯管理局用突然袭击的手段封杀关闭。两会期间为劳工利益责斥《中国工人网》、《工农兵BBS》以及《共产党人网》也遭关闭。在此前《民主与自由》(观点)也被第47次关闭。 这些网站官方关闭的依据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于2005年9月25日联合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爱琴海网被认为违反该规定第五条,因为没有经过国务院新闻办审批成立而关闭。《民主与自由》(观点)也同样被认为违反该规定第五条而关闭并且取缔了在信息产业部的备案号。《中国工人网》、《工农兵BBS》以及《共产党人网》等被认为违反该规定第八条,没有满足规定的人民币1000万元资金保障,不具备新闻资质。 我们认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国务院新闻办审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行政许可权和第八条规定企业法人申请资格中的注册资金需1000万元,违反《行政许可法》和《宪法》的相关规定,所以向贵单位提出违宪审查的建议。理由如下: 一、《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据此,公民对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对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恰恰是行使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利,理应 得到尊重和保障。同理,公民在属于公共空间的互联网上发表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言论,是公民行使宪法赋予权利的一种形式,也同样应该得到尊重和保障,不应受到任何非法的预先限制和阻碍。 根据宪法学的基本原理,由于《宪法》的实施,依赖于宪法性文件或者基本公法,所以判断《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是否违宪,可以依赖于宪法性文件或者基本公法,例如《行政许可法》。违反《行政许可法》,即为违反宪法,可以提起违宪审查。我们的做法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齐玉苓案的批复直接适用宪法作为先例。200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批复中指出:“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而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促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齐玉苓案陈晓琪等由于违反《教育法》,因此也违反宪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做法可资贵单位借鉴。 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和第八条违反《行政许可法》。审批属于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规定第十四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第十七条规定,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也就是说除非法律和行政法规,都不能设定许可和审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在2005年9月25日发布,属于行政规章,要受到《行政许可法》的约束,不得设立审批。 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不得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作为抗辩依据。 固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保留了国务院新闻办关于互联网登载新闻的审批许可权,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4条第二款的规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也就是说即使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权,也需要补上法律或行政法规。这是保留的行政许可权的形式要件,不可缺少。从整个《行政许可法》第二章《行政许可的设定》的规定来看,即使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保留的项目,如果补上没有法律或行政法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作为行政规章本身并不能代替行政法规,而自行设定。也就是即使《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保留了国务院新闻办关于互联网登载新闻的审批许可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还是违反《行政许可法》。 我们要求: 一、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违宪审查,撤销该规定。 二、责令相关主管部门恢复因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而关闭的网站,并给与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 我们申明: 当本申请书的签名人数达到1万时,如果贵单位在法定期限没有完成审查并公告,我们将向中国法学界和民间法学学者和权威人士组成的模拟宪法法庭提出申请。 爱琴海事件违宪审查申请代表团:陈永苗、陈启棠(天理),孙跃礼、李健 2006.3.28. |
今生今世已惘然——张爱玲和胡兰成年表解读
有人人认为张爱玲对胡兰成的爱情是胡兰成夸张的描述。我把张爱玲和胡兰成的年表按年代对照整理了一下,分析当年发生的事情和张爱玲作品数量,题材的变化,爱和不爱的答案就比较清楚了。有几篇不能确定张爱玲写作时间的文章没被计算在内。
1933年到1940年,张爱铃写了:小说《牛》和《迟暮》。7篇散文:《秋雨》,《国光》,《霸王别姬》《论卡通画之前途》,《心愿》,《牧羊者素描》,《天才梦》。
1943年,她创作了8篇小说:《沉香屑 第一炉香》,《沉香屑 第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倾城之恋》,《琉璃瓦》,《金锁记》,《封锁》。4篇散文:《到底是上海人》,《洋人看京戏及其它》,《更衣记》,《公寓生活记趣》。
1944年,张爱玲年2月4日与胡兰成初次见面,同年8月完婚。这年是张爱玲一生中的创作高峰期,她写了8篇小说:《连环套》,《年青的时候》,《花凋》,《红玫瑰与白玫瑰》,《殷宝滟送花楼会》,《等》, 《桂花蒸 阿小悲秋》。22篇散文《道路以目》,《必也正名乎》,《烬余录》,《谈女人》,《小品三则》,《论写作》,《童言无忌》,《造人》,《打人》,《说胡萝卜》,《私语》,《中国人的宗教》,《诗与胡说》,《写什么》,《〈传奇〉再版序》,《炎樱语录》,《散戏》,《忘不了的画》,《谈跳舞》,《谈音乐》,《自己的文章》。
1945年,2篇小说《留情》和《创世纪》。6篇散文:《气短情长及其它》,《〈卷首玉照〉及其它》,《双声》,《吉利》,《我看苏青》,《姑姑语录》。这年,胡兰成与护士周训德相爱,年底范秀美同居。
1946年,张爱玲只写了一篇小说《鸿鸾禧》。二月中旬,张爱玲到温州探望胡兰成约二十天。 年底,胡兰成取道上海再往温州,经上海时在张爱玲处住一宿,首次承认了他和范秀美关系。张爱玲和他发生争执,当晚二人分开睡。第二天胡兰成向张爱玲告别时,面对她悲伤的眼泪不发一词地抽身离去。
1947年六月,张爱玲决心与胡兰成离婚。那年她写下了小说《多少恨》,4篇散文《中国的日夜》,《华丽缘》,《有几句话同读者说》,《〈太太万岁〉题记》,和3 部电影电影《未了情》,电影《太太万岁》,和电影《情场如戏场》。
1950年:三月时,胡兰成去香港定居。张爱玲写了小说:《小艾》,《相见欢》,《色·戒》,《浮花浪蕊》。
1951年:张爱玲只创作了小说《十八春》。胡兰成七月底搬进一枝家,住了两年。
1956年,张爱玲在美国结识了剧作家赖雅,8月两人结婚。张爱玲和胡兰成好象也是在8月结婚的。1967年赖雅去世。这两年中,张爱玲没有作品问世。
1981年,胡兰成去世。
1952年到1990年的近四十年间,只写了5篇小说《秧歌》,《赤地之恋》,《半生缘》(惘然记),《怨女》 ,《五四遗事》。另有散文等《张爱玲短篇小说集·自序》, 《〈爱默森文选〉译者序》, 《忆胡适之》,《谈看书》,《谈看书后记》,《〈红楼梦魇〉自序》,《〈张看〉自序》,《红楼梦魇》, 《〈海上花列传〉评注》, 《〈惘然记〉序》,国语本《海上花》译后记, 《〈海上花〉的几个问题》, 《表姨细姨及其他》,《谈吃与画饼充饥》, 《“嗄?”?》, 《草炉饼》。
回首张爱玲和胡兰成两人的往事,可真是上山河岁月空惆怅,今生今世已惘然。
赵启强:国有资产抢夺战中的中俄知识精英比较
目 录
1、为窃贼争利的经济学家
2、谁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3、做得好就有权力占有公众的财产吗?
从个人记忆到集体记忆——从《青春之歌》看“革命文学”叙事的重构
「内容提要」《青春之歌》是17年时期红色经典之一。它的构思、创作明显贯穿着政治意识形态主观意图和价值重构的叙事策略。本文通过探讨作者将个人记忆纳入集体记忆的过程,认识到,“革命文学”的叙事重构,不是一个仅仅关联着形式的小问题,更是一个隐含了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命运的根本性问题。
「关键词」杨沫/《青春之歌》/个人记忆/集体记忆/“革命文学”/重构
《青春之歌》是一部自传色彩较浓的小说。这不仅因为女主人公林道静的故事同杨沫的自传相接近,更重要的是作者将自我的生活经历和情感经历,即她的“个人记忆”揉进了她所讲述的故事中。然而,与90年代女性小说不断把个人记忆从集体记忆中剥离出来相反,《青春之歌》是一部经过作者修改,从自我想象到自我否定,将个人生活经验缝合进宏大叙事的文本,它不仅试图陈示个人主义皈依集体主义的必然性,而且极力指证这种必然性的唯一合理性。因此,这部小说不单是一部个人成长史,它更关联着一种在20世纪50年代形成的革命文化的实践。
《青春之歌》的重要情节发生在30年代最初几年,背景是1935年北京学生“一二·九”爱国运动。故事的一些片断来自当时学生运动中的实事,有些则来自作者的见闻和亲身感受:“一九三一年到一九三五年,我生活在北京的学生群中。他们中有我的许多朋友。所以,他们当时的苦闷、希望和欢乐我能体会到一些。”[1]更重要的是,从作者的自传中可以了解到,林道静这个人物身上闪现着作家自己的影子。早年的家庭生活带给杨沫的不是幸福的记忆,而是原始创伤性记忆:父亲是前清举人,靠办教育发了财,长期“花天酒地、嫖妓女,娶姨太太”的生活,使他堕落了,母亲开始还和他吵架,后来也灰心了,不再关心儿女。杨沫17岁那年,为反对母亲包办婚姻离家出走,投奔北戴河的兄嫂,但受到冷遇,差一点投海自杀,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结识了一个北大国文系的学生,并由相爱发展到同居。
不难发现,这是一个意蕴丰富的悲剧性家庭故事,有多种语义的可能性,具有多重叙事发展的方向,如,反抗旧家庭、恋父弑父等等,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讲述。在强势意识形态话语笼罩和监控下,杨沫最终选择社会政治革命的角度重构早年的生活经历,把它写成了一个“从一个个人主义者的知识分子变成无产阶级革命战士”[2]的故事。基于此,从一开始,作者笔下自我形象的建构(包括人物经历、心理活动、行为方式等等)是通过虚构不断地朝向某种外在理念认同的过程。一个生动的例子就是杨沫在林道静的血缘中注入佃农的血统,使其带上了被压迫阶级的烙印,于是作者的个人体验被提升到“普遍性高度”:林道静生母秀尼的悲剧命运,一方面揭示了林家的罪恶,隐喻了整个社会的黑暗,从而把林道静对家庭背叛的个人意义转换成对旧中国反抗的普遍意义;另一方面也为林道静最终走上革命道路奠定了政治基础。这是一种革命叙事,它最主要的特征是以政治意识形态把家庭、个人的不幸和仇恨演化为阶级对抗,并汇入政治斗争和民族矛盾的漩涡中,通过个人生活流程与革命斗争历程相一致的概括性想像,叙述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成长史。在这种叙事框架中,零乱、破碎乃至隐秘的个人记忆已被某种文化共同记忆筛选,即把自我融入到“一个固定的、抽象的同一体”[3](P84)中(比如“无产阶级先进知识分子”),《青春之歌》因此而被纳入主流文学。
然而,正如研究者李扬所说:“在叙事的阶段,我们的国家本质尚未真正建立,叙事的意义就在于将各种自然状况组织到话语状况中来。因此,叙事的文本让我们完整地看到这种组织过程的不自然性。无论多么高明的艺术家,在拼装这两个世界时不可能不留下痕迹。”[4]尽管杨沫把自我成长的经历纳入到宏大叙事的框架中给予讲述,但当时及后来的“明眼人”还是敏锐地看到了作品主题的分裂状态,即在成为“革命者”的林道静的身上藏匿着的“小资产阶级”自我及其情调。如果说,《青春之歌》所讲述的是以满足主流思想文化为目的的知识分子奋斗史,那么透过文本的表层,我们却看到了与主题不相和谐的差异和异质。试以林道静与三个男性的关系为例。从某种意义上说,《青春之歌》是一部关于一个女人和几个男人的悲欢离合的,即非常传统的“才子佳人+英雄美人”的故事。在第一章,林道静一出场就给人留下冰清玉洁却软弱无力的可爱形象:
清晨,一列从北平向东开行的平沈通车,正驰行在广阔、碧绿的原野上……人们的视线都集中到一个小小的行李卷上,那上面插着用漂亮的白绸子包起来的南胡、萧、笛,旁边还放着整洁的琵琶、月琴、竹笙……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学生,寂寞地守着这些幽雅的玩意儿。这女学生穿着白洋布短旗袍、白线袜、白运动鞋,手里捏着一条素白的手绢,——浑身上下全是白色。她没有同伴,只一个人坐在车厢一角的硬木位置上,动也不动地凝望着车厢外边。她的脸略显苍白,两只大眼睛又黑又亮……[5](P1)
这段美化自我的矫情描写实在很俗,但却是小说真正具有原始叙述动力和阅读魅力的基本原因——弱女子的无助引来一个或几个陌生男子的帮助,展开一个跌宕起伏、泪眼纷飞、引人入胜的情爱故事。因此,《青春之歌》在当时引起“轰动”,并不完全是政治因素,还有另外一些非政治因素,它满足了读者潜在的心理欲求。
从林道静的生活经历来看,小说是一个十足的“小资”故事。虽然一开始杨沫竭力突出她的悲惨遭遇,但她的生活理想和趣味却完全是“小资产阶级”的:在北戴河寻找表兄不得,险遭小人暗算,欲投海自杀,却被北大读书的“新青年”余永泽救起。余非常爱慕她的美丽和浪漫,而林道静在特殊的情况下也顾不得许多了,况且余永泽还投其所好地用海涅的爱情诗打动了她,此时两人间的印象相当美妙:在林道静的眼里,余是“多情的骑士,有才学的青年”,在余永泽眼里,林是“含羞草一样的美妙少女,得到她该是多么幸福啊”。如果小说就此结束,显然是一个没有什么新鲜感的“才子佳人”的老套路,而且仅停留在“感情戏”阶段,是不可能完成革命文学叙事的任务。“所幸”的是,林道静注定是一个不安分的女性,这使小说获得了继续向前发展的动力(如果林是一个“安分守己”的贤妻良母,小说该怎样发展?)。就在余永泽离开北戴河不久,另一个更为优秀的革命青年卢嘉川进入了她的视野。卢嘉川的冒险、坚毅、果敢的性格以及不俗的外貌(小说中多次用“英俊而健壮”、“多情地”“黑眼睛”描绘卢)反衬余永泽的持重世故,不问政治,埋头读书,甚至几分怯弱。可问题总得有个先来后到,余不仅先来,而且对她有救命之恩,怎么好背叛他呢?然而,林道静毕竟不甘于“平庸”的日常生活,她要过更为刺激的“革命”生活。于是她用心良苦设计种种摩擦,用“自私”、“不爱国”、“不革命”、“没有阶级感情”指责余永泽,夸大两人间的裂痕和对立。其实,小说中的林道静与卢嘉川的关系已经接近婚外恋,他们每次见面谈“革命道理”根本就经不起推敲。这样余永泽当然要反对,反对则必然在他两人间产生更大的缝隙。卢嘉川的被捕,直接导致两人分手。然而,这还不是这场感情戏的最高潮。林道静在事实上还未获知卢嘉川牺牲的情况下,就迫不及待地投入到另一个“革命党人”江华的怀抱,她的“小资”式用情不专的感情方式就此昭然于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林与江的感情戏路如同她与卢嘉川的翻版,换句话说,“革命”把林道静的不道德行为合法化了,其情感路上的道德焦虑最终被高于道德伦理的政治理念所克服。
正如结构主义叙事学所指出的:“与大量的人物相比,功能的数量少得惊人。”[6](P27)《青春之歌》无意中契合了中国人非常熟悉的,也非常“俗”的阅读习惯和审美心理。因为它的故事讲述是按照中国古典叙述模式来演绎的。对作者来说这可能是她无意中落入了窠臼,但对小说而言,它却得益于这个窠臼——读者真正喜爱和为之激动的原因可能不是别的,正是这种俗套的演绎。然而,无论是“才子佳人”还是“英雄美人”,它们都不具备现实合法性。早在20世纪初,以“才子佳人”为基本模式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因为和启蒙叙事之间存在难以逾越的鸿沟,就遭到“五四”激进知识分子的批判。进入“当代”之后,传统侠义小说中的“英雄”也被具有更高政治道德伦理品格的“时代英雄”所取代。当然,从“英雄”到“革命者”只有一步之遥,即便是草莽英雄也只需稍加装扮就可以,如《红旗谱》中的朱老忠、《红日》中的石东根、《林海雪原》中的杨子荣、《铁道游击队》中的刘洪等等。《青春之歌》中的卢嘉川、江华显然不完全是传统小说意义上的“才子”、“草莽英雄”,准确的说,他们应该是具有鲜明“阶级意识”的“时代英雄”,即现代中国的“革命者”。这种身份使得一场感情戏很自然地被接纳于革命文学的叙事结构、方式、体系之中,从而非常有力地支持了林道静的人生之路和性格成长的合理逻辑,反过来,林道静虽然活动于感情戏中,但由于她的情感世界被植入了从个人主义到集体主义,从个人英雄式的幻想到参加解放的集体革命斗争的崭新内容,因此,小说不仅像传统感情戏(如“鸳鸯蝴蝶派”小说等)那样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更重要的是,也使杨沫个人性经历和体验升华为政治转喻,或有关政治集体记忆的一个注脚,从而达到革命历史小说的“教谕”目的。(注:林道静的原型是作者杨沫,余永泽的原型是学者张中行。可参阅张中行《流年岁月》第224—226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从这个意义上说,《青春之歌》更像一部披着革命叙事外衣的情爱纠葛故事,或者说,是30年代“革命+恋爱”的叙事模式。也许正因为这样,小说的叙事方式遭到了一些人的尖锐批评。郭开认为,小说“充满了小资产阶级情调,作者是站在小资产阶级立场上,把自己的作品当作小资产阶级的自由表现来进行创造的”,与此相反,小说不仅“没有很好地描写工农群众,没有描写知识分子和工农的结合”,而且也“没有认真地实际地描写知识分子改造过程,没有揭示人物灵魂深处的变化。尤其是林道静,从未进行过深刻思想斗争……”[7]与此同时,茅盾、何其芳、马铁丁等却对小说持肯定意见。他们认为小说描写的内容符合历史事实,“是一部优秀的成功的有教育意义的作品”[8],“整个思想内容基本上是符合于毛主席的论断的。”[9]肯定的意见在客观上起到了对《青春之歌》及其作者的支持和保护作用,使小说不至于被打入冷宫。今天看来,这场论争虽然本质上并无根本冲突,双方都是站在政治角度、阶级立场谈论作品中传达出的教育意义,但这也表明建国后在革命文学叙事的问题上,文学界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在顽强地坚持自30年代以来革命知识分子独有的文学叙事,另一种意见则站在工农兵的立场上,企图压制和排斥知识分子话语在社会主义文化空间中的生存。”[10]
为了适应建国后的文化功利目标,杨沫决定对小说进行修改。从1959年9月开始,杨沫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将《青春之歌》修改完毕。修改工作主要是结合争论中提出的焦点问题进行的:为了突出卢嘉川英勇献身的革命者形象,作者设置了他带领北大学生去南京请愿,与国民党坚决斗争的情节;为了描写知识分子和工农群众相结合,修订后的《青春之歌》增加了林道静在农村工作的八章(第二部7—14章)和北大学生运动的三章(第二部34、38、43章);另外,作者还修改了其他一些地方,如戴渝的死、林道静的一些心理活动等。这样,小说由最初的1958年版本30余万字扩充为修订版的40余万字,于1960出版,1961年再版。显然,从叙事的角度看,修改只是手段,重构才是目的。也就是说,《青春之歌》是想重构这样一个叙事方式:林道静从封建家庭中出走,结识余永泽,营建个人小家庭;在共产党人卢嘉川、林红、江华的指引下,思想得以升华,成为共产党员,领导学生运动。这样,一个普通的恋爱故事被置换为走向革命的故事。本来,革命加爱情的叙事方式在晚清以来中国各种文学本文中已司空见惯,但通过与主流话语的刻意结合,就成为证明革命历史选择正确性的一个合法的叙事规则。因此,小说的意义不仅在于林道静是如何由寻求个性解放走向“革命”的,更在于“它呈现了一个个人主义、民主主义、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改造成长为一个共产主义者的过程。它负荷着特殊的权威话语: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经历追求、痛苦、改造和考验,投身于党、献身于人民,才有真正的自我的生存与出路(真正的解放)。这并非一种政治潜意识的流露,而是极端自觉的意识形态实践”,[11](P148)对此,作者杨沫也承认:“想通过她——林道静这个人物,从一个个人主义者的知识分子变成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过程,来……表现党对中国革命的领导作用。”[2]这样,小说就从传统侠义小说、30年代“革命+恋爱”的小说模式中剥离出来,成为建国后革命文学叙事中的一个经典代表——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走向革命的一个范本,它极大地凸现了政治意识形态对文化的强烈诉求。
由是而知,“革命文学”叙事重构,不是一个仅仅关联着形式的小问题,更是一个隐含了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命运根本性问题。它昭示了一条从最初革命的思想启蒙者,到跌落为“革命同路人”直至成为“革命对象”的悲剧性历程。这样一个命运的转折所导致的,就是知识者不得不“自愿”放弃自己的知识优越感、叙事方式,转而追求更崇高、更神圣、更纯洁的理想。类似《青春之歌》这样的修改现象在17年时期并不是个别的,像《创业史》(第一部)、《红日》、《野火春风斗古城》、《欧阳海之歌》等这些出版、再版、重版的一批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文本都经历了“修改”的命运。当然,这种命运的结果不是一下子出现的,而是有一个漫长的从“不自觉”到“自觉”,从自虐到受虐,乃至最后发展为集体无意识的过程。《青春之歌》正是知识分子完成了思想改造后,对自己思想改造必由之路的确认并通过个人的心路历程得到确证的一个文本,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说无意中书写了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的复杂心路。
「参考文献」
[1]杨沫。我为什么写《青春之歌》[N].北京日报,1958—4—9.
[2]杨沫。青春之歌·初版后记[M].北京:作家出版社,1958.
[3][美]华莱士·马丁。当代叙事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4]李扬。抗争宿命之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1942—1976)研究[M].北京:时代文艺出版社,1993.
[5]杨沫。青春之歌[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
[6][美]伯格。通俗文化、媒介和日常生活中的叙事[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
[7]郭开。略谈对林道静的描写中的缺点——评杨沫的小说《青春之歌》[N].中国青年报,1959,2.
[8]何其芳。《青春之歌》不可否定[N].中国青年报,1959,5.
[9]茅盾。怎样评价《青春之歌》[N].中国青年报,1959,4.
[10]程光炜。《青春之歌》文本的复杂性[J].上海:中国比较文学,2004,1.
[11]戴锦华。再解读[M].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
异端的权利——《良心反对暴力》读后
此书尚有另一译名:“异端的权利”。异端究竟有无权利?这一点,我想在目前一个即便是行专制之实的前现代国家也不得不挂民主之名的时代里,应该已无争论的必要。毕竟,“自由始终是持不同意见者的自由”,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仍能不时目睹以言论思想为罪打压异己的惨痛事例。这除了国家制宪时一定程度上的伪善之外,恐怕尚有其他原因。比如,果真就是一切言论皆无罪?
言论观点之间难免互有抵触,争论自然也在所难免。然而论战一旦开始往往就会陷入僵局:彼此皆固执地认定自己手中所持方是真理,故而谁也无法说服对方。于是演变的方向无非两种,且皆因世俗权力的介入而告终。
一是走向恶俗化,由论战沦为“骂战”。太多曾经喧闹一时的论战往往只是隔靴搔痒,甚至顾左右而言其它,不去讨论真正的是非对错,而只是一味诋毁对方的人格品质。于是常有人抱怨知识分子存有一定的修养问题。殊不知除此之外,世俗权力的虎视眈眈却也常迫人无奈。
二则——为我所喜亦为我所忧——成为毫无顾忌的思想撞击。激扬文字,惊世文章,直至世俗权力破门而入,讨论之门遭至摧毁,论战某方乃至双方被押赴刑场,犹难休止。当然偶尔也有例外。论战双方出于对争论所蕴含的政治风险的自觉,在论战愈演愈烈之际不约而同地主动将讨论之门关闭。
这也正是我们常说的,一旦世俗权力涉足思想论争,必然产生现实悲剧。
世俗权力之为“世俗”,就在于它追求现时效益,而邪恶言论大多参习“野狐禅”。走的虽是旁门左道,但毕竟见效极快,自也就常受到世俗权力的“赏识”。世俗权力接上了邪恶言论,自然沦为邪恶势力,成为人民公敌。
然而即便世俗权力接上了正义言论——邪恶言论的现时效益毕竟不可能在人类史的每个阶段都高于正义言论,否则又何谈正义的最终胜出?再者,虽然正义言论出于其自身理论的自足性而无需世俗权力的帮忙,但世俗权力却难免会为博取支持而拉拢正义言论,或干脆谎称正义,伪装自己——为巩固其自身,则势必会以暴力强迫一切人在最短时间内信奉其选定的信仰:正义接上了暴政!而此时在野的批评意见就难免会连孩子带脏水一起倒掉,批评暴政的同时矫枉过正地兼批被暴政强绑在身的真理,虽不致成为邪恶言论,但终究是危险言论。
然而不管是邪恶言论还是危险言论,原本作为针对
——最后或许有必要写下两条建议:
一是,说自己认真思考过或自己确实相信的话;
二是,卡尔·波普的故事。卡尔·波普在其由马克思主义者转变为反马克思主义者之后,完成了一部反马著作,但他硬是压下而不急于发表,原因是,当时乃纳粹猖獗之时,而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对纳粹有压制之效。
“在我们心中,仍然不可灭绝的保持着原始幻想:可以找到某一种最终极其公正的赐予人类所有成员,以和平与秩序的宗教的、民族的或社会的制度。”
人的内心深处其实隐伏着两种最终幻想,所幻想的则是两种貌似截然相反的事物:一是绝对的自由,一是绝对的秩序。而实质上,对前者的渴望不过是为“免除自己面对现实生活所需的各种努力和思考”,仍是出于一种对现实生活层面的绝对自由的渴望。然而不幸的是,对前者的渴望往往造成混乱,对后者的渴望则往往酿成了暴政——人类社会似乎远非如某位哲人所言的那么简单,只是在自由和秩序中徘徊,更多的则实是在混乱与暴政之间摇摆。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已逐渐认识到绝对自由的不可能性和秩序约束的必要性,于是对绝对自由的渴望也一并转嫁到了对绝对秩序的渴望上:企图找寻一位全知全能的终极领袖或一种无所不能的最终秩序,以“免去自己面对现实生活所需的各种努力和思考”。而事实上并没有人真的希望自己的命运和未来是由他人掌控和决策——如前所言,人们对绝对秩序的渴望仍是基于对自由的向往,对自己命运和未来茫然不知何去何从的忐忑心理确实又总是令人难以忍受。但是出于对个人能力的不自信以及对复杂和责任的恐惧又使得我们急于寻求一种荫庇,于是我们自然而然的会选取一位自认为值得信任的领袖或一个自认为值得信赖的团体——往往是由于他或它曾带领我们赢取一定的胜利和幸福。但也正是由于我们对其的信任和依赖,使得我们极易放松对其应有的警惕和制约,任由他们经受权力腐蚀的考验,最终酿成独裁与暴政。且一旦存有外部危险,人们则更容易由于后者的逐日加剧而益发忽视前者。民族凝聚力虽是常由此而形成,但更多的独裁暴政却也往往正是借此而产生。
“教规和纪律在出色地实施着,异常为寻常做出了牺牲,富有创造力的自由为毫无反抗精神的奴性做出了牺牲,日内瓦只有在它那个最为独立的市民让雅克。卢梭那里,才会完全摆脱加尔文的束缚。”
但正如你我所知,卢梭的激情或许结束了加尔文,但也正是由于卢梭充满激情的政治理论才使得在其信徒罗伯斯庇尔的践行下酿成了雅各宾专政。一如加尔文结束了天主教专制统治,却诞生了新教神权政治和独裁。每次革命借以摧毁前一制度为目标,成功之后确也必将予人以自由,但若不能迅速建立另一新制度,则难免自由过度,沦为混乱;而即便可以适时建立一种新的制度,又往往会因贪功而急进,以恐怖治人。“不自由,强迫你自由;不道德,强迫你道德。”——好心而办坏事,令人切齿之外也实在可悲。
这就涉及到暴政产生的另一个原因,可能并非如前所述的,人民的盲从和权力的腐蚀,而是统治者或领袖内心的一种伟大理念——暴力压迫下的反抗往往不是出于同一目的,但是最终能够摧毁暴力的形式只有一种:更加暴力。全社会对暴政的普遍不满情绪,如若不能与一种理念相结合,往往就只能流于一种无力的牢骚而无所作为;而即便不与伟大理念相结合也确实形成了一股强大力量,却又必将因其缺乏组织性与纪律性而更加危险——而此种伟大理念中最可怕的则莫过于,对自由化和道德化的一种无限愿望,追求所谓的“终极道德”和“终极自由”。
这种理想主义在我眼中实在不过就是“至善论”,总会给我们一个顾准先生所说的“终极目的”。无尽危险便蕴于其中:对某一目标的过度注重必然相应的损害人们对执行手段的注重!
那是否就应该彻底抛弃理想主义?如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个人信仰的虚无主义已为我们做好了回答:不能!万万不能!那我们又究竟该如何放置理想主义?朱学勤先生说:“在野!”让经验主义在朝,理想主义在野。言之有理!但在野的又当是哪一种理想主义?答曰:在野理想主义。以前的理想主义是救世的工具,“缺乏个人意识,以某种超验的或历史的终极之物为本位,要求人们为之献身和奋斗”;我们现在需要的则是一个人的内在信念和自我意识作为支撑的理想主义,是拯救自我精神的理想主义,是自救的工具。
然而话又说回来,统治者之所以能够无所顾忌地推行他的伟大理念,仍是源于人民对内部权威的过度信任和依赖,赋予其太多权力而不加以必要的约束。
顺便提一下,我倾向于一种观点:“人民需要的是管理者而非统治者,人民需要的是服务者而不是虐待者。”其实,人民需要的也并非管理者——在国人眼里管理者无异于统治者——而只是意见提供者。而且“应该向科学上的前辈那样以理服人,或者像苏格拉底那样,和我们进行平等的对话。”
茨威格在书中还有这么一段话,我没敢多想。但仍然觉得很重要,就只有大段摘录了:
“每一个时代都始终在为自己选择一个其他不幸者的群体,以便共同向这个群体发泄积聚起来的仇恨。一个较小的、较弱的群体,每一次都时而因为自己的宗教,时而因为自己的肤色、自己的人种、自己的出身、自己的社会理想、自己的世界性,被那些较强的群体选取为发泄潜伏于人性中毁灭性能量的对象;口号,时机在发生变换,但诽谤、蔑视和毁灭的方法却一成不变。”
即将完稿时传出了一件事情,使得这篇文章具有了一定的现实意义。据说一位来自北京的大一新生在学院学生会招新面试时公然向全学院“挑衅”。接着我就开始听说有人要暗中扣下他填报各社团的报名表,有人则要“封杀”他。看着那一张张几乎和我一样干净的脸,我感到无所适从。加尔文捉弄卡尔特里奥的那一套居然上演在我周围的朋友之间,我真不知道他们所谓的“挑衅”究竟有多么的罪不可赦和死有余辜!
“世俗权力一旦涉足思想论争,必然产生现实悲剧。”然而世俗权力必将涉足思想论争,现实悲剧无时不在上演!
一想到辅导员们所辛辛苦苦设计的民主方案就这么被一群学生干部给搅了,竟也有些同情崔永元“上下联合”制约“中间层”的主张了。是啊,每思及至此,我总难免恨恨的想:哪怕再来一场“文革”又有何妨?
新亚洲文学奖联姻布克奖
英国的“曼布克奖”启发了亚洲文学界,近日结束的2006香港国际文学节上传出消息,“曼亚洲文学奖”(ManAsianLiteraryPrize)将于2007年秋天面世,主要嘉奖用英语写作的亚洲优秀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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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规则与“布克奖”相似
1968年受法国龚古尔奖启发而创立的英国“布克奖”,每两年都会嘉奖一位英联邦的优秀小说家。
虽然还未面世,但由香港国际文学节和英国投资公司“曼集团”联合创办的“曼亚洲文学奖已备受媒体瞩目,原因在于”曼集团“以赞助英国最重要的文学奖”布克奖“著称,而从2002年开始”布克奖“已改名为”曼布克奖“,上周四”布克奖“还发布消息称”曼集团“不仅已与“布克奖”续约5年,还将原来的赞助数额翻了一番,即赞助总额为500万英镑。
据悉,“曼亚洲文学奖”评奖规则与“布克奖”相似,在有限范围内进行,规定只有亚洲作家可以参与,报名作品必须为未出版的近作,并且必须为英文作品,或者是即将出版英译本的作品。获奖作品将被出版并推荐到英语世界乃至全世界。据2006香港文学节的官方资料显示,“曼亚洲文学奖”将作为非盈利项目操作,评委将从国际文学界和学术界里选定。至于报名与评奖详情,以及奖金多少等细节,香港国际文学节称,估计在今年秋天公布。
放大亚洲作家在英语世界中的音量
对于为何创立“曼亚洲文学奖”,香港国际文学节的总监彼得·哥顿(Peter Gordon)表示,亚洲作家在全球文坛的角色日益重要,“亚洲正在逐渐成为国际出版商推出新作品的发源地,‘曼亚洲文学奖’在其中的角色是协助把亚洲文学译成英语并出版。这样一来该奖不仅着眼于已出版的作品,更会集中推荐还没有英译版的新作。”
“曼集团”亚太区总监马特·狄龙(MattDillon)说,设立该奖的宗旨是要“加大亚洲作家在英语世界中的音量,以令更多人听到这些新的声音”。他认为当今的世界需要面对这样一个事实:讲英语的人应该对亚洲的社会和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希望“曼亚洲文学奖”能助此一臂之力。
都柏林将大庆贝克特百年诞辰

爱尔兰各界准备以一系列盛大活动,隆重纪念伟大的现代剧作家、196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萨缪尔·贝克特(1906-1989)今年4月13日的百岁诞辰。
爱尔兰政府已将这一系列活动,冠以“贝克特百岁节”之名。
作为活动的一部分,都柏林著名的大门剧院将上演贝克特的九部现代经典剧作,包括人所共知的《等待戈多》,以及《啊乔》(EhJoe)的新改编本。
3月16日,爱尔兰艺术、体育和旅游部长约翰·奥多诺休(John Ochr(39)Donoghue)宣布,政府将为“贝克特百岁节”提供53.6万欧元的资金。
“贝克特乃天赋独特的伟大人物。”奥多诺休说,“值其百年诞辰之际,世界各地都在筹备纪念活动,包括许多国家,并跨越多种形式。”
爱尔兰国立美术馆将从6月15日到9月17日,举办名为“贝克特:画中激情”的展览,意在向观众展示贝克特对绘画的热情。
在爱尔兰电影学院的组织下,都柏林市内的多家电影院还放映一系列涉及贝克特生平,或由其作品改编的电影。
4月5日到9日,贝克特当年求学的都柏林三一学院也将举办多场座谈会,众多学者将聚集于此,就“贝克特与戏剧”和“贝克特与爱尔兰”等专题展开研讨。
此外,还将有一系列的电视、广播专题节目,图书展览和公众阅读等活动也将随即开始。
“贝克特百岁节”的官方网站:www.beckettcentenaryfestival.ie。
陆文:富婆养和尚玩面首
最近,我们这儿出了两件新闻,一是,据零距离网站“QQ中心”网友报道,及其他网友的补充报道,一半老徐娘看A片,忘乎所以,跟白色的哈巴狗亲密接触,结果太和谐而难舍难分,惊动一一○,最后救人不救狗,宠物以殉情告终。有网友认为,徐娘给宠物这种待遇,就像给叫化子吃了野生甲鱼。还有网友认为,如果那天当事人的老公不出差,狗就不会越俎代庖,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我私下认为,叫宠物代劳,让它冒着生命危险沾便宜,还不如我亲自操作。遗憾的是,当时我不在现场;第二件新闻,一位姓金的富婆不计成本养和尚玩面首。
这富婆,应加引号,其实是诈骗犯,或者称规模达数千万的非法集资者,据有关方面透露,目前已拘押。和尚呢,有两种说法,一种是,两个甚至多个小和尚成了她面首,还有一种说法,一个大和尚成了她面首。不管上述说法是否属实,反正肯定有人当了富婆的面首。该大和尚地位在本地某寺庙相当于第二梯队,势力比较大,心腹亲信有不少,架势有点像上海滩上的王洪文。平时对掌握其升迁大权的市宗教局首长们不忘孝敬,因此方丈一旦圆寂,他有可能扶正。事实上,方丈年老力衰、体弱多病,基本不管事,权力部份已落入其手中。该和尚被富婆包养多长时间尚无定论,发生过多少次鱼水之欢,我也不晓得。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该大和尚时常戴着鸭舌帽出入夜总会唱卡拉OK。未经证实的消息说,富婆养这个面首花了大钱,不但给他买了劳力士手表小轿车,还给他买了套跃层式房子,据可靠消息说,房子在本市某某星城。案发,已查封。
富婆手段高强,不但有本事卷大款的钱(至少有一饭店老板被骗上百万),另外的消息渠道说,她还跟好几个花和尚有一腿,也不知和尚是饿煞鬼,还是富婆是武则天。富婆忙里偷闲掏情夫的皮夹子,在情欲的汹涌澎湃中,仍然像娼妓那样惦念着铜钿,已成为乡镇茶馆津津有味的谈资。有不少茶客认为,她的身份很复杂,介乎于娼妓跟诈骗犯之间。面对权欲熏心类似鸭溜溜的第二梯队,她又像个挥金如土的女嫖客。不过,一位重要人士公平的说,该富婆既是个诈骗者,又是个受害者,许多集资款其实被别人骗去,她不过是个二传手。
据说,有好几个和尚给她骗了,最少的有二十万,最多的天晓得。据有机会接近他们的人士说,近日这些和尚端的是两袖清风身无分文,他们愁眉苦脸,神思恍惚,常用苏北话说:“亏尔罗,嗬,要死罗,嗬,大个臭比(翻译:亏了,完了,这个臭的女性生殖器。嗬,语气词,惋惜无奈带哭腔)”。茶馆台上的老茶客说,也不知这些按理只拿生活费的小和尚哪儿来的钱。
在我记忆中,和尚大多是方丈的苏北同乡,或许都跟他牵亲带眷,才有机会到江南击鼓撞钟。他们也许多亏了同乡的提携,才端上了和尚这只省力饭碗。在我眼里,方丈的“悲天悯人”,带有开后门、扶贫和救人于沟壑的混杂性质。十五年前,这些不知佛教为何物的小伙子陆续出现于该寺庙,个个面黄肌瘦,弱不禁风,能吃饱喝足就满足,并不奢望于女人与肥肉。他们看见香客怯生生的,低着头敲木鱼,哪儿敢说一句话。小和尚的可怜相,让人同情,我也觉得他们为了上面的嘴巴而不顾下面的鸡巴,花了太大的生存代价。
一晃多年,这些和尚今非昔比,一扫往日的寒酸气,个个肥头大耳、富得流油,走路摇摇摆摆。他们打手机,不吝啬电话费,可以聊很长时间;有的在寺庙茶室可以对脚板,跟年轻妇女聊二三个小时;有的学开车时,当着大家的面吃起了红烧肉;还有的还会巧妙的让香客给他买手机。反正鱼有鱼路,蟹有蟹路,捞铜钿都有一手。
其中二三个小和尚脱颖而出,成为庙堂里的佼佼者,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他们排挤了不一路的坚持佛门清规、道德底线的异地高僧,甚至逐出寺庙,迫使他还俗。随后自相残杀、狼烟四起。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宗教局局长副局长都因他们的内讧而东窗事发,为了区区五万、三万人民币的油水,一个吃官司,一个开除公职。兔死狐悲,地方某些干部对这些和尚耿耿于怀,觉得他们做事过火,争权夺利没有底线。
这些小和尚天没洋帽大,一方面做手脚,大捞善男信女的香火钿,一方面将清代翁同龢恭维他们的诗句──“山中藏古寺,门外尽劳人”,挂在寺庙大门上,讥笑羞辱供养他们的世人。和尚们居高临下,眼睛插在额骨头上,按香客的手面来决定热情的程度和接待的规格。扒分轻车熟路,比如,年初一烧头香要招标,元旦听钟声门票要上百元,平时还要超度做佛事赚外快。
该寺地处城郊,历代香火旺盛。近几年年初一拜佛烧香,香客如潮,人流如海,踏破寺庙门槛。半夜时分就要出动大量警力才能维持好秩序。生意之好,门票收入之高,据未经证实的消息说,有年为创建爱国卫生城市,寺庙迫于压力,一举孝敬一千万。
环境也不错,四周竹径通幽,绿树成荫,小溪潺潺,风景异常秀丽。它是有名的齐梁古刹,属南朝四百八十寺之列。常有文人骚客在此吟诗作文。唐常建写有《题破山寺后禅院》:“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万籁此俱寂,惟馀钟磬音。”近有康有为在此吟诗题墨。近年也有作家学者在此休闲歇宿,武汉女作家池莉赞叹此地的幽雅,曾在《南方周末》发表文章。
我没事常在空心潭旁吃茶看书,跟人乱嚼山海经。小说《细麻绳》、《当风点灯》都在这儿修改定稿。此寺庙,在我眼里一直是佛门净地,是我心灵的栖息之地,和写作灵感的源泉。没想到这些曾是面露菜色的农家子弟,腐败速度如同拉肚子,不过十多年,变得面目全非。他们劫持寺庙,绑架菩萨,蒙骗世人,将功德箱当作提款机,玩香客于股掌之中。怪不得茶馆桌上,茶客念起了顺口溜:小姐傍大款,富婆养和尚,和尚吃菩萨。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行善积德、普渡众生的特蕾莎修女。她曾将教皇赠送的奔驰600,和诺贝尔和平奖40万美金,以及晚宴费用7800元美金,全部捐献给了穷人。她在授奖会上说:她不配领奖,她是代表穷人、麻疯病患者、残疾人、无家可归者领这个奖的。
为了门票收入安全,为了捐款香火钱有个可靠的着落,为了建设一座和谐寺庙,在此,我建议:派驻工作组清理账目,撤换并惩办违法犯罪者,最好哪里来哪里去,将这些没法保鲜的、也没法双规的、已经蜕化变质的小和尚遣送原籍,重换一批新鲜血液。
江苏/陆文
2006、3、19
陆文说明:
以上材料未经核实。
本市地方不少党员干群及宗教界人士,他们基于公理及良知,无偿的提供上述材料,在此鸣谢。
我不反对和尚吃红烧肉,但既然佛门戒律不许吃,作为和尚就不该吃,至少在公开场合不宜吃。
昝爱宗:周叶中能否把说不清楚的事情说清楚
3月21日,《成都日报》等全国众多媒体纷纷报道“武大博导涉嫌抄袭论文被起诉”的消息,特别提到那本惹麻烦的“法学名家经典系列丛书”《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今天,我终于拿到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这是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等人的着作。周教授在书中提到“宪政”、“共和”的内容是“天下为公”,“共和意味着尊奉人民主权和被统治者的同意”,一看就知道是个热门话题,因为宪政这个一百前年前就在中国播种的观念,到了百年之后还没有长成大树,甚至连幼苗都不是,这样的话题能不牵动人心吗?
当然,一部着作,一旦出版进入公共领域,无论是否有争议,或者有值得质疑的地方,读者对该书自由评点和媒体各负其责地评论,是合适的,也是开放社会所必须的。大致翻阅此书,发现引文非常多,这很正常。只是少了原告王天成的名字,多少是一个错误,势必以后成为麻烦。据消息来源告之,5月10日上午九点将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王天成诉周叶中侵犯着作权案,届时我不知道有哪些新闻媒体会获得准许关注并报道,但我相信这个即时新闻,一定是网络热点,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多少会给相关当事人带来一些新议论。
为此,作为读者,借助网络平台呼吁,当事双方能否以公开和平等的心态对话,或公开辩护。法院判不判、何时判,归法院。学术研讨可以不求结果,只求发表各自的观点,真理越辩越明。现在,原告王天成先生已经在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发表自己的证据和见解,以至于地球人都知道了,如该文中罗列周书中涉嫌抄袭段落共36处,并指出“《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一书共四章、268页,外加前言、后记,除了读者可以不看的后记以外,从前言到最后一章,每一章都抄袭了我的文字”。
对此,周叶中先生却不那么开放,没有拿出文章进行为自己辩护。他只是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被动采访时,表示此事“如果说有什么不好的话,跟我们作者一点关系没有”,“我们完全遵循的是学术规范,没有任何问题。”(2005年11月30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包丽敏采写的报道,《谁该为宪法学家的“剽窃”负责?》)。据王天成诉状援引记者的报道,说周叶中暗示“这个事情太复杂。”第三被告人民出版社顾虑原告的身份,在周叶中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书中原有的相关注释全部删除了,因而此事“如果说有什么不好的话,跟我们作者一点关系没有”。周叶中特别强调,这件事“不仅跟第一作者,跟第二作者也没有关系”。他表白自己“问心无愧”,“做任何事非常谨慎小心,该怎么做就一定怎么做”,还说“我们作为一个读书人,也不希望事情牵扯那么复杂。自己受点影响,吃点亏,就任它去吧。”对于王天成指控的这桩抄袭案,周叶中的态度是,“第一,不管会怎么样,我都不会去理会这个事;第二,怎么样自有人会有说法;第三,该负什么责该会承担责任的自有人会负责会承担责任。”但他又对包丽敏承认,(在写作时)“从网上看到了王天成的论文”,只是“有些方面我不好苟同,有些方面还是有些道理”,而且“在写文章之前不知道他的身份”。本来,王天成试图庭外解决纠纷,但最后这个希望落空,他只得走法律维权之路。
据我熟悉的武汉大学的情况(或其他国内大学大致一样),研究生写着作,教授当第一作者,以及抄袭,剽窃,花钱找别人代写,论文有偿发表等,已经司空见惯,无所顾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更有甚者,整本着作,指导教授一个字不写,却是第一作者,甚至是惟一作者,这在追求学术道德的今天是一种可耻行为,更是对正常学术研究的一种“谋杀”。周叶中先生作为着名法学教授,假如他真的是引用王天成的文章并注明出处而被出版社编辑无端删除的话,他应该在此天下人关注的良机面前,以“天下为公”的心态,主动与王天成握手言和,公开真相,得到天下人的谅解和支持,今后让更多的“抄袭榜样”无处藏身,引以为戒,轻易不敢冒抄袭或剽窃的风险。
“耶和华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做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于是,耶和华使他们从那里分散在大地上。他们就停工,不造那城(巴别塔,巴别是变乱的意思)了。”周叶中、戴激涛在《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第三章提到圣经《旧约.创世纪》第11章上述内容,并说“圣经中的这个故事告诉人们,如果人类有了共同的语言,协同工作,他们的力量就会大过上帝。《旧约.阿摩司书》第三章亦有‘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呢’的记述。由此可见,共同之理想、共同之信念、共同之力量、共同之奋斗,乃成就一切伟业的根本要素。建立和巩固共和国,同样需要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需要他们把共和国看作一项事关自身的共同事业。”
这段话说的好,天下者,非封建专制一人一家一党之天下;天下者,也非独裁专政暴力一人一家一党之一种声音。一个真正的天下,应该是共和的,天下为公的,多元的,有活力的,事关你我他的,既保护少数人,也保护多数人,避免出现“多数人的暴政和少数人的极权”。为此,希望周叶中先生能够把以往没有说清楚的事情,加以说清楚,彼此与所有关心中国宪政建设的人们一起,共同为中国百年未栽种起来的宪政幼苗茁壮成长而施肥、耕耘,为中国的宪政制度建设争取双赢的结果,天下人不就明白了嘛,彼此相诉不就成了彼此坦诚相待嘛!
邓力群的春秋梦:出版“自述”自食苦果
九十高龄的邓力群,前国家主席刘少奇的秘书,八十年代曾官拜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长,由於他顽固坚持中共传统的意识形态,在“反精神污染”、“反自由化”中兴风作浪,对党内外知识分子“打棍子、扣帽子”,竭尽迫害之能事,被《争鸣》杂志率先揭露、批判其恶行,并冠之以“左王”的头衔。
投机钻营的二流政客
一听“左王”,不要以为他就是一个真正的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的革命家,或者是一个毛泽东思想的原教旨主义者,绝对不是!邓力群充其量只是一个野心勃勃、惯於投机钻营的二流政客。早在延安的“抢救运动”中,他就暴露了极为丑恶的私德——乘人之危、破坏战友同志的家庭。在中南海权力斗争中,他热衷於在邓小平、陈云之间播弄是非,向来就是推波助澜、落井下石的行家里手。
他一直有一个心结,认为中共总书记的权位非他莫属。这在当时的政坛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这种野心,理所当然地把当时的总书记胡耀邦、赵紫阳当作政敌。只可惜,尽管有邓小平、陈云、王震等老人作靠山,当年的邓力群还是作了胡赵的手下败将。而后,在中共老人邦废黜胡赵的宫廷政变中,热衷於权力报复的邓力群,每次都扮演了一个相当关键的推手。
因为同胡赵斗争,连带着迁怒於他们呕心沥血的改革大业,邓力群逐渐异化成一个反对历史进步的“弄臣”,被公认为中共党内的头号改革大敌!无论是在民间还是官场,胡赵赢得的威望和邓力群遭到的唾弃,都形成了强烈的对比。邓力群却不以为耻,反而在异化的泥潭越陷越深,大有矢志不渝、葬身其间的架势。
精神“鞭屍”令人发指
在胡赵去世之后,邓力群继续要圆自己的春秋梦,他精心策划出版了《邓力群自述——十二个春秋》,从一九七五年到北京任职至一九八七年中共十三大中央委员落选,记述了他毕生最重要的政治生涯。字里行间,充满了恬不知耻的自吹自擂,别有用心的颠倒是非,试图利用自己还能看见的时候,拼命洗刷身上的污泥浊水,把自己打扮成中共左派的“精神领袖”。
然而,他又不忘对改革派营垒中一切他痛恨的人肆意挞伐,就连已经逝去的胡耀邦、赵紫阳,他也不放过,尤其是对胡赵的恶毒攻击,无疑是一种精神上的“鞭屍”。这种令人发指的反文明的狭隘报复,为世人所不齿。本刊重新刊登一九八七年《动向》三、四月号(三十六、三十七期)的两篇相关文章,旨在提供历史见证,相信读者以此来对照比较邓力群的《自述》,可以看清楚这位当事人叙事背后的真实意图。
邓力群这本《自述》,起初是“征求意见稿”,由他自己经营的自留地——当代中国研究所限量印行两百册,然而从它问世之时起,中共党内的开明派和北京的知识分子便开始群起反驳。比如原中央党校的副校长吴江,给邓力群写了一封六千多言的长信,对当年邓力群怂恿王震,从中央党校的理论研究室阮铭、孙长江身上下手,对胡耀邦实行“清君侧”,作出了坦率的批评。此外,原毛泽东秘书李锐也着文介绍,当年他给邓小平写的信以及邓小平的批示,同时还附录了延安时期杨尚昆给邓力群做的总结,结论是“道德败坏”——揭示八七年邓力群下台的内情,从而澄清了邓力群把自己的下台称作赵紫阳“阴谋”的不实之词。据知,凡是在邓力群回忆录中被点名的人士,都在准备用各种方式展开“自卫反击”。
暴露胡锦涛的极左渊源
邓力群的《自述》之所以会引发如此激烈的反应,不仅因为邓力群代表了横卧在中国政治进步道路上的拦路虎,更在於现今当权者胡锦涛对这位“左王”的欣赏——这本在邓小平、江泽民时代出不了的书,现在拿到香港公开出版;邓力群昔日的幕僚们摇身一变成了胡锦涛倡导新组建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的顾问。这可以看出胡锦涛本人思想和政治上的极左渊源。此外,胡锦涛也难免有利用邓力群作枪手,企图消解胡赵的影响力之嫌疑。
在信息高速发展的当代社会,书写历史已非胡锦涛、邓力群的专利。邓力群昔日“十二个春秋”的黄粱美梦,从极左派的角度,披露了大量的中南海核心机密,这不失为一种贡献。如果人民群众可以行使自由的比较选择权力,邓力群和他的精神后代是成不了气候的。但是,邓力群的极左思想理论如果重新支撑起胡锦涛的春秋大梦,就会变成一场新的灾难。兴许,唯有中共春秋梦碎之际,才是春回神州大地的时候。
——《动向》2006年3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