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关注欧阳懿先生和一切中国政治犯的人权

欧阳懿先生是我们的朋友,一介书生,性情温顺斯文。主张自由宪政的社会渐进之道。却和其他无数因言获罪的人一样,因为批评政府而被四川当局扣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入狱两年。

今年初,欧阳懿“刑满释放”。我们本想为他接风,但警方却部分剥夺了他的行动自由。于出狱当日,直接从成都武力押送他回老家四川省遂宁市。恢复人身自由,本该从走出监狱的那一刻开始。但欧阳懿先生却被强行押回老家,并被告知不得外出。

今年3月。欧阳懿先生来到成都,和我们见面。随即前往外省访友和寻找谋生机会。然而4月6日,他却在被杭州再次被警方拘留。理由是“四川警方发现他不在四川,正在四处寻找欧阳懿”。欧阳懿旋即被拘押回四川。他的手机等通讯方式也随即中断。4月8日,四川警方以“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从事非法活动”为名,在遂宁市将他正式拘留。

我们对这一事件感到悲哀和愤怒,为我们在国家眼里如此廉价、如此轻如鸿毛的人身自由感到悲哀,为警方权力的无限膨胀,为近年来大陆警方处理政治案件、政治敏感人物的“黑社会化手段”感到愤怒。也为我们身在大陆、尤其是身在四川而感到悲哀和愤怒。

因为四川警方没有任何法律上能够成立的理由,去拘留欧阳懿先生。去粗暴剥夺他的人身权利、行动自由、通讯自由及劳动的权利。第一,“剥夺政治权利” 是专制社会特别设立的一种附加刑,意味着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出版、游行等政治权利的中断。今天的世界上,几乎只有中国还保留着这种极权主义的刑罚。但即便如此, “剥夺政治权利”也决不包括对人身自由、对就业机会等基本人权的剥夺。一个前政治犯外出访友、找寻工作,竟然成了“非法活动”。四川警方固然行动粗暴、逻辑荒诞,而他们提防一个前政治犯的神经却又如此脆弱。第二,大陆的刑法也并未就违背“剥夺政治权利”的行为设立罪名。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没有将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行使政治权利”列为行政违法行为,即使欧阳懿先生违背“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他也不涉及任何罪名,因此无论对他进行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都是错误的。

警方在没有甚至明知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形下,仍然剥夺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其他人权,我们只能把这样的行为称之为绑架。

我们注意到,在中国有一个越来越严重的倾向,就是政府开始公然用黑社会的手法对付异议人士。上个世纪90年代早期以来,政府主要用粗糙和野蛮的审判来对付政治犯,而最近几年,一面随着非政治领域的法治技术的发展,一面随着国际人权压力和海内外舆论的升温。大陆的警方在一些认为不宜于、不容易施加审判的场合,便开始频频使用黑社会手段,如威胁、恐吓、殴打、关押、收买、绑架、跟踪、软禁、骚扰电话、流氓肇事等等。在最高当局也开始强调不要“授人以柄、人为炒作”(胡锦涛2004年四中全会讲话)的情况下。为免承担政治责任,最近一年来,各级警方和国安当局的这种倾向就更加突出,达到登峰造极。

如每年的“六四”期间,公然绑架政治敏感人士到宾馆、外地,或直接堵在其家中加以软禁。今年赵紫阳去世后,这一趋势越演越烈,在北京就至少有一百人以上受到警方的绑架和软禁。这一做法甚至开始使用在了今年的“两会”期间。如今年初民间维权人士李健在北京的大街上被便衣公然绑架,押送回家。维权人士、 2003 年北京人大换届的独立候选人杜兆勇先生,数次被警方绑架、殴打致伤,并扬言要送他进焚尸炉,要让他全家死无全尸。去年底“三君子事件”之一的余杰先生被传唤时也被北京警方公然威胁,要让他“人间蒸发”。再如青年学者陈永苗在今年赵紫阳丧期和“两会”期间,两次被北京国保大队强行软禁。以至陈先生在清明节之前,被迫逃离北京去往外地避祸。

这种种黑社会手段甚至还会牵涉家人。如成都的“野草文学社”主编陈墨先生,在去年被国安抄家后,他的妻子随即被以涉嫌经济犯罪被逮捕,至今在审查起诉期间已被超期羁押多时。呼吁书签名人之一、成都的廖亦武先生,从94年出狱后在警方的干扰下,就从未获得过正常的工作机会。他的岳父在办理护照时,被当地警方明确告知,“你女儿什么时候和廖亦武离婚,就什么时候给你办”。签名者之一、成都的王怡先生,在2004 年反复受到电话骚扰,收到5封以上的匿名恐吓信,对其本人及家人进行威胁。

越来越多的人,不但承受着传统的牢狱之灾的风险,而且承受着越发恶劣的“黑社会式”的政治压力。警方用非法治、非程序的方式使用这些手法,从而使这些行为根本不可能在法律的名义下获得表述和抗议的机会。而更多的因各种政治罪名获罪的前政治犯们,那些因为缺乏知名度和国际社会关注的前政治犯,则更频繁的受到警方肆无忌惮的骚扰、威胁和随意的抓捕。他们落入社会的底层,成为“政治贱民”。连基本人权、基本的就业谋生都无法保障。

我们注意到,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尤其在四川警方的眼里,一个前政治犯,就永远是半个囚徒。在其他省份,一些同样具有“六四”背景的学者可能已经成为博导、法学院院长。但如成都的著名学者肖雪慧女士,自92年当庭释放后,至今仍然不能在学校授课。“政治犯”不是一个可尊敬的、而是一个可怕的头衔,是永不得翻身的政治贱民。在专制者眼里,根本就没有“释放”一说。因为他们的逻辑是强奸了第一次就可以随时再强奸。而社会对前政治犯的避而远之,人们内心对政治的怯弱和恐惧,更加剧了这种警方对待前政治犯的肆无忌惮。套用一句名言,在中国做人难,做关心政治的人更难,做一个因为关心政治而坐过牢的人,就难上加难,难于上青天。

因此在他们的内心和我们的内心,也就绝无“和谐社会”可言。有的只是可耻的国家暴力,和可耻的大多数人的沉默。在这些国家的罪行面前,所谓“和谐”不过一根会思想的芦苇,却被踩烂在强奸者与被强奸者之间。

因此我们不为日本人愤怒,不为陈水扁愤怒。在今天,我们只为欧阳懿先生愤怒。我们只为中国这个国家、为四川这个省份、为我们自己惨淡的人权状况感到愤怒和悲哀。

我们善意的提醒地方和最高当局,不要再愚蠢地制造这样的愤怒和悲哀。在政治恐惧下没有和谐。特务统治和黑社会的手段不能救国,更不能救党。想要和谐,先把欧阳懿放了,先把杨建利放了,先把赵岩放了,先把蒋彦永放了。用新闻自由去代替特务,用基本人权去代替“三个代表”。想要和谐,就要敢于和解,就要忍受对抗。

我们也善意的呼吁中国的公众,关注欧阳懿先生和一切中国政治犯的人权,就是关注我们自己的人权。表达对政府的不满就是真正的爱国。如果不能表达对同胞的同情,就表达对专制者的藐视。如果不能用嘴,就用一个眼神。

我们和你们一样,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做最尊贵的人,不做最卑微的人。

然而,只要有我们的同胞还有一个因言获罪呆在牢里。我们就是最卑微的。

因此我们向社会发出最强烈的呼吁,最饥饿的呼吁。

我们也要向每一位警察和便衣理直气壮的发出正义的威胁:任何超出法律许可的行为都是不可谅解的。逮捕是可以辩护的,殴打是不可辩护的。拘留是可以辩护的,绑架是不可辩护的。审讯是可以辩护的,恐吓和逼供是不可辩护的。未来的中国社会,包括今天的每一位沉默者,以及你们自己的同事、父母、妻子和子女,终会有天良复苏的一天。

那一天,他们将永不会原谅你们因为恐惧、胁从和贪婪更高的权力,而对这个国家犯下的罪行。

我们自己的国家。

王怡 廖亦武

2005-4-11

严正学妻子关于强烈要求恢复严正学人身自由的紧急呼吁

台州市人大常委会: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叫朱春柳,是严正学的妻子。我丈夫严正学于2005年3月8日被台州市椒江区法院多名干警毒打后非法拘禁,至今没有恢复人身自由。我认为这是一起司法机关破坏法律、肆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恶性案件,请人大常委会和中级法院立案调查,切实维护我丈夫的人身权利。

2005年3月8日上午8时许,我丈夫严正学前往台州市椒江法院领取二审判决书,与有关法官发生争执。先是由两名警察狠踢严正学的腰部,随后又有十多名警察一拥而上,将严正学打倒在地,造成严正学右手受伤流血,外套撕烂。警察将严正学塞入一个狭小的警笼带走,非法关押台州市椒江区监狱(看守所或拘留所)。法院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我们送达拘留或者逮捕严正学的法律手续,也没有告诉我们对严正学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根据和事实理由。我们家属从此与严正学失去联系。

我丈夫严正学是知名艺术家,是国际笔会和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的会员,曾经在中国和很多国家展出其艺术作品,特别是其因言获罪被投入牢狱后在狱中创作的绘画作品。他不畏强权,在对椒江公安分局、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国民党民革椒江委员会、台州检察官的多起民告官的诉讼中,据理据法力争。曾当庭指责椒江法院法官葛佩玉多起违法和执法犯法行为,要求其回避,这就使椒江法院和审判长葛佩玉极为恼怒。可以认为,这次对严正学施暴并非法关押,是椒江法院蓄谋已久的报复行为。

在人权入宪、国家力行法治的时代,椒江法院蓄意报复、公然对我丈夫这样一个海内外知名的艺术家实施殴打和非法拘禁,其行为严重地破坏了法律的尊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造成了恶劣的国际影响。

为此,特向人大常委会和中级法院提出紧急呼吁,请上级机关厉行查处,尽快纠正椒江法院的违法行为,还我丈夫人身自由。

呼吁人:严正学妻子:朱春柳 (签名)

二00五年三月十六日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关于会员严正学失踪的声明

二00五年三月十五日

根据本笔会从会员严正学家属处获得的最新消息,本笔会会员、艺术家严正学自2005年3月8日在浙江省椒江法院被警察毒打受伤并非法拘捕后,至今下落不明,其健康状况令人非常担忧。本笔会认为,当地警方已经严重侵犯了本笔会会员严正学的人身自由等基本人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违反了中国政府签署承认的联合国人权公约,因此,本笔会提出最强烈的抗议!

根据家属提供的消息,2005年3月8日上午8点多钟,本笔会严正学前往浙江省椒江法院领取二审判决书。由于要求得到二份判决书和有关官员发生争执,先是遭到两名警察暴虐对待,他们狠踢严正学的腰部。随后又有十多名警察一拥而上,将严正学打倒在地,造成严正学右手受伤流血,外套撕烂。警察并将严正学塞入一个警笼带走,这个警笼的长宽高各是90公分、120公分和60公分,随后家属就失去了和严正学的联系。据称警方可能将严正学关押在台州市椒江区监狱,但一直到本笔会三月十四日从其家属处获得的信息,家属至今无法与严正学见面,。

严正学是一个知名艺术家,曾经在中国和很多国家展出其艺术作品,特别其因言获罪被投入牢狱后在狱中创作的绘画作品,获得广泛的好评。他不畏强权,在对椒江公安局、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国民党民革椒江委员会、台州检察官的多起民告官的诉讼中,据理据法力争。他曾当庭指责审判长葛佩玉多起违法和执法犯法行为,要求其回避,这使椒江法院和审判长葛佩玉极为恼怒。可以认为,这次对本笔会会员施暴,是椒江法院蓄谋已久的报复行为。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要求当地警方立即释放本笔会会员严正学,并追查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赔偿严正学的一切损失。本笔会同时将此案件报告国际笔会,呼吁全世界各笔会对此残暴迫害笔会会员的行径发出强烈谴责。

丁子霖、蒋培坤给陈奎德的信

奎德,你好!

昨晚有幸从电话里听到你的声音,可惜没讲几句就被强烈的噪音吞没了。这几天来,我们的电话一直处于这种状态。晓波也处于这样的状况,我们给他的电话也永远是“你拨打的电话发生故障”。当然,我们的上网线路早已被切断。原来,在我们底层楼梯间两旁各有一个小商店,有两个小门可通往小区外的大街,可是从19日起,这两个小门也被贴上封条禁止通行了。现在,除我们的女儿女婿偶尔被允许来看望我们一下以外,我们与外界的联系被彻底隔绝了。

下面是我们于21日清晨与北京市安全官员第二次“谈判”的情况:

21日的这次谈判,是我们主动要求的,因为在第一次谈判后又发生了一些新的情况(即:20日下午有两位“六四”难属前去赵家吊唁,当赵家子女得知来者为难属时,便反复询问:“丁老师来了吗?丁老师来了吗?她现在在哪里?”难友回答说:“丁老师被看起来了,我们是代表她来的。”)。

在这次谈判中,我们向来人中一位自称“刘强”的处长提出:鉴于我们从前去赵家吊唁的难友那里得到确切消息,赵家子女盼望着能见到我们,我们再次强烈要求能够前去赵家吊唁。因为这不仅是我们的愿望,同时也是赵家亲属的愿望,他们的这个愿望应该得到尊重。

对此,刘的回答是:你们绝对不能参加任何这方面的活动,因为你们代表的不是个人。这是上级的决定,绝对不能改变。

就此我们指出,你们的决定是19日作出的,现在发生了新的情况,你有义务向你的上级反映,根据新的情况对原先的决定作出改变。

对方蛮横地说:没有必要再向上级反映,我有上级的授权,我可以作主。

我们又向姓刘的官员提出:据外电报道,有关当局已作出决定,准备在八宝山为赵紫阳先生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我们到最后一刻都不会放弃参加告别仪式的权利!。

对方答:绝对不可能!

我们问为什么?

对方答:不是你们个人的事。只要你们有什么动静,外面的媒体和敌对势力就兴风作浪,连篇累牍做文章,严重地影响国家的安全、稳定!

这就是他们所说的“理由”,这样的理由已经重复了无数次了,根本不值得一驳。

我们向他们切断我们住宅电话的卑鄙行为提出强烈抗议。来人诡辩说不是他们干的。我们提出,你们有义务向你们的上级转告,这是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必须立即恢复电话的畅通!

这次所谓的“谈判”再一次以毫无结果告终。

另外要告诉你的是:从19日起,我们难属群体中有不少人从城区四面八方陆续前去赵家吊唁,其中年龄最大的已经88岁了,他就是“六四”死难者袁力的父亲袁可志老先生,他是由难友搀扶着去的,尽管他的老伴刚做了心脏手续需要他照料,他还是决意要亲自前往吊唁。由于我们两人不能前去,我们委托前去的难友向赵家亲属表示慰问,并在签到簿上签了名。

附言:许多朋友给我们来电话都遭到和你同样的命运,希望通过网路媒体帮我们把上述信息转告关心我们的朋友们。

丁子霖、蒋培坤

2005年1月22日

国际笔会关于担忧中国异议知识分子遭镇压的补充紧急通告

紧急行动网络2004年第55号第1次补充

2005年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作家令人担忧异议知识分子遭镇压

作为中国公然镇压异议人士的一部分,最近又有两名作家据报在中国被拘捕。据报道,学者作家李柏光博士和杨天水分别于12月14日和12月24日被拘捕,现依然在押。国际笔会呼吁中国当局停止对异议人士的公然镇压,并遵守《联合国人权宣言》第十九条的言论自由原则。

李柏光于2004年12月 14日在上海以南350公里的滨海城市福安市被捕。12月21日,据说福安市国家安全局警察搜查了他在北京的家,没收了电脑和文件。李博士的被捕原因还不清楚,但据认为与他支持农民的维权活动有关。福安是一个远离大城市的边远城市,据认为这导致了李博士被捕的报道延迟。36岁的李博士毕业于哲学、政治学和法律专业,是北京启民研究中心主任,同时也是自由撰稿人和记者。早在2004年,他撰写了一篇题目为《公民,能罢免市长吗?》的文章,发表在《现代文明画报》第12期上,报道农民呼吁罢免他们指控的腐败市长。据认为,这篇文章以及随后李博士支持农民的维权活动是导致他12月被捕的背景。2004年10月,李博士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提到有人威胁他,如果他回到福安就会遭到拘捕。当时,他正帮助那里的农民为有争议的土地向中央政府请愿。

杨天水于2004年12月 24日在上海以南100公里的杭州被捕。2004年12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白下分局签发了拘留证,指控他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杨天水已被押送到杭州以北200公里的南京。43岁的杨天水是一个自由作家,曾因“反革命罪”于1990年至2000年被判10年徒刑。随后在被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期间,他曾被指违反条例两次遭到拘捕。最近的一次拘捕是因为他撰写纪念天安门民主运动15周年的文章,从2004年5月27日到6月11日被拘留了15天。杨天水是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会员。

最近几个月来,作家、知识分子和其它异议人士连续遭到拘捕和骚扰。BBC广播电台引用了一位“著名知识分子”的文章说,“知识分子现在正受到恐吓”,并担忧“极权主义重返大陆”。这篇文章还说,媒体已被命令不得发表几位著名知识分子的作品。( http://news.bbc.co.uk/1/hi/world/asia-pacific/4094075.stm

建议采取行动

请发出如下呼吁:

—-对显然因行使自由表达的权利而在福安、杭州被捕的李柏光和杨天水的表示关注。

—-提到日益关注对异议观点越来越不宽容,对作家和知识分子相应遭到越来越多类型的拘捕和骚扰。

—-敦促中国当局停止这种公然镇压异议人士的行径,遵守中国已签署的《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保障的言论自由原则。

呼吁书请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1000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转
国家主席胡锦涛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100020
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
司法部长张福森阁下

请注意:给中国当局的传真号码已不再可用,你也许可以通过所在国的中国外交代表来转送你的呼吁书。如果可能的话,请把呼吁书复印给你所在国的中国外交代表

若需进一步的信息,请联络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的 Cathy McCann: 9/10 Charterhouse Buildings, Goswell Road, London EC1M 7AT, U.K. Tel: +44 (0)207 253 3226, fax: +44 (0)207 253 5711, email: [email protected]

2004年“跨国界文学节” 杜导斌等五人获“笔会奖”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 狱中作家委员会报道

一年一度的“笔会暨诺威布自由表达奖”(PEN/Novib Free Expression Award )于2004年11月15日在荷兰海牙“跨国界文学节”举行颁奖典礼。这个奖项是为那些因工作而遭受迫害的作家和新闻工作者设立的。本年度五名获奖者之一、作品在祖国被禁的沙特女记者瓦娅.哈维德(Wajeha Al Hawaider)参加了“跨国界文学节”和颁奖仪式,并在会上致领奖辞。

2004年“笔会暨诺威布自由表达奖”的其他四位获奖者是:不久前获释的中国网络作家杜导斌,自1995起受审的马来西亚人权活动家伊雷妮.费尔南德斯(Irene Fernandez),因报道车臣而频受攻击的俄罗斯战地记者安娜 .波利特科夫卡娅 ( Anna Politkovskaya),突尼斯网络活动家佐哈伊尔.叶海亚维(Zouhair Yahyaoui )。

四十岁的杜导斌是中国颇受尊重的著名网络作家和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会员,他的作品涉及社会、政治、文化等领域,他的文章刊登在很多网站,如《大纪元》(Epoch Times, Dajiyuan.com)和《民主论坛》(Democracy Forum, www.asiademo.org)。

杜导斌于2003 年 10 月 28日在他的居住地应城被逮捕,原因是他从 2002年5月起撰写并发表在互联网上的26篇文章。不遗余力地铲除网上异议的中国当局认为杜导斌的这些文章具有反动的颠覆倾向。

今年6 月 11日,杜导斌因他的文章被判刑三年。尽管他后来被释放,但仍然生活在当局的严密监视下,在缓刑期间不能写作,以至他 12岁儿子和家庭面临经济困境。

(综合英文《国际笔会通讯》和荷兰文《诺威布基金会新闻稿》报道)

关于笔会会员杨天水被拘押的紧急声明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

(2004年12月26日)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会员杨天水先生,于12月24日被浙江省杭州市警方以“口头传唤”为由从家中强行带走,12月25日被押送江苏省南京市后至今去向不明。有关警方以“口头传唤”剥夺其人身自由已超过48小时,显然有违法关押之嫌,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对此表示严重关注和强烈抗议。

据本会获得的消息,12月24日约19点,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石桥派出所警察到杨天水的杭州住处“口头传唤”,将杨强行从其杭州住处带走,未出示任何相关法律文件,并拒绝向其家属告知关押地点,更不准探望。 12月25日上午,浙江警方在带走杨天水15个小时后,才向杨天水家属宣布,不准杨继续居住在浙江境内。随后,警方派出专车将杨天水直接押往江苏省南京市。时至今日,杨天水自警方带走失去人身自由已超过48小时,他的家属仍不知他被关押的原因和处所。

43岁的杨天水本名杨同彦,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曾任教师和公务员,现为自由撰稿人。1990年至2000年曾因“反革命罪”遭监禁十年, “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的附加刑至2004年5月31日期满,其间被警方以“违反剥夺政治权利的有关规定”两次拘捕,最近一次是2004年5月27日被拘留十五天至6月11日释放,但此后理应依法恢复了所有公民权利。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九条规定,“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鉴于杨天水先生近年已多次遭警方以其言论、写作、居住受限制为由骚扰和关押;

鉴于杨天水先生被“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的附加刑已于 2004年5月31日期满,其人身自由、居住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公民权利早已恢复;

鉴于杨天水先生是本笔会继刘水、师涛、刘晓波、余杰后第五名因言论表达受到关押和传唤的会员,也是本月内继刘晓波、余杰、张祖桦、李柏光、陈敏、顾则徐后第七位被警方任意拘传的独立作家和学者;

本会为此声明如下:

一、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等相关机构对杨天水先生的传唤和拘押,无论是基于何种根据和理由,都违反了上述法律所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杨天水先生受宪法规定保障的公民基本人身权利已遭严重侵犯,必须立即纠正和处理这一违法侵权事件。

二、在杨天水先生被关押期间,有关公安部门应该保障他有权得到法律代理、会见家属、人身健康安全以及其它不受剥夺的各项基本人权和公民权利。

三、有关当局必须停止对作家和学者行使言论自由权而写作的骚扰和迫害,并立即无条件地释放杨天水以及刘水、师涛、李柏光等因言获罪而遭关押的人士。

刘晓波获本年度“无疆界记者— 法国基金会新闻自由卫士奖”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秘书处发布新闻
(2004年12月21日星期二中午1点)

总部设立在巴黎的“无疆界记者组织”刚才宣布,本年度 “无疆界记者 — 法国基金会新闻自由卫士奖”授予刘晓波。该组织发布的新闻公报说,刘晓波曾获北京师范大学文学理论博士,现任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会长,类似组织在中国几乎是独一无二的。

新闻公报说,刘晓波坚信中国媒体应该成为大权独揽的中国共产党的抗衡力量。他为新闻自由的普世价值不懈努力,为系狱记者和网络异议人士的自由大声疾呼,在互联网及香港和中国海外报刊发表大量文章,而为此付出了失去自由的代价。

与刘晓波同时获奖的还有阿尔及利亚记者哈福纳伊?高尔(Hafnaoui Ghoul),他被称为“通过其工作、通过其立场或姿态致力于信息自由的记者”,而“为公众提供信息和获得信息的权利而斗争之典范媒体”奖项授予墨西哥周刊《ZETA》。

通过表彰一名记者、一个媒体和一个新闻自由卫士,“无讲解记者组织”和法国基金会希望公众警惕对向公众提供信息和获得信息权利的大规模侵犯,注意到维护新闻自由立场的必要性。

各项奖金均为2500 欧元。

该奖自1991年起设立,中国大陆人士王军涛曾经在1993度奖项。今年,前《新京报》和《南方都市报》编辑程益中也获得提名。

有关新闻公报的具体内容请参看该组织的网页:www.rsf.org

用自由言说对抗恐怖和谎言—接受无国界记者“新闻自由卫士奖”的答谢词

首先,我感谢“无国界记者”把本年度的“新闻自由卫士奖”授予我,并向“无国界记者”为世界的和中国的言论自由事业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敬意!

对在独裁下坚持自由写作的肯定和鼓励, 无论是来自何方,都要心存感激和敬畏。

尽管,中共政权也在言词上由否定人权转变为承认人权,但在现实中中国的人权状态并不令人乐观,特别是在言论方面,中国仍然是个垄断媒体和严控言论的警察国家。

中国没有自由表达权, 不允许政治异见, 不允许媒体独立. 中国的政治进步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和观念变化,中国正处在两级分化——不仅是贫富分化,而且是政治与经济的分化——日益加大的危险状态中,不仅需要中国人自己的反思,也需要国际社会的关注。

基于目前国际关系的复杂性和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作为自由的发祥地和庇护地的当今西方国家,也有某些政客为了利益而放弃原则, 这些政客屈从于中国的巨大市场及其经贸利益的诱惑而罔顾中国糟糕的人权现状之时,作为国际性民间人权组织的“无国界记者”,一直坚守着捍卫言论自由的普世正义。你们的作为真正做到了名实相符:言论自由无国界,捍卫言论自由和抗议因言治罪也无国界。

这,正是“无国界记者”的可贵之处:

你们致力于推动世界性的言论自由事业,持之以恒地向那些迫害人权的政权说“不”。

你们始终关注中国的良心犯,鼓励那些敢于公开向独裁强权说真话的中国人,以每年颁奖的方式推动着中国言论自由事业。

你们给予身处言论不自由逆境中的中国人的激励,无论是对于追求人性尊严的个人而言,还是对于仍然艰难的中国自由事业而言,都具有特殊的意义。

对于人类社会进步来说,在人的诸种自由权利中,言论自由具有多重意义:第一,言论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具有确立人的自由和尊严的本体性价值;第二,言论自由具有监督政府和保护人权的工具性价值;第三,言论自由也是达成社会稳定的重要工具。

借此机会,我的敬意,要特别献给所有拒绝专制谎言和争取言论自由的受难者们:地下的亡灵和遭遇文字狱的良心犯。我相信,为捍卫言论自由而付出代价,经过持之以恒的积累,终将收获自由言说的果实。

尽管,人们对 “法国大革命”的成败得失,仍然存在争议,但在200多年前的1789年8月26日,法国国民会议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这是“大革命”留给全人类的伟大遗产。《人权宣言》已成为联合国和欧盟等国际组织的道义基础,并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一种政体是否符合人类文明的主要标准之一。

在200年后的1989年,中国爆发了震惊世界的“八九运动”,中国人为争取《人权宣言》所列举的自由权利而走上街头,举行和平的游行示威,中共政权却以坦克和刺刀来回答人民以和平方式表达的自由诉求。

我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否对得起六四亡灵和文字狱的受害者,也不敢确定自己与这个荣誉是否般配。我只是把这个荣誉理解为:对不允许自由言说制度下的说真话者和争取自由的人的奖励。

尽管在国内的官方媒体上,这些敢言的良知者被中共当局打入舆论冷宫,然而,通过互联网提供的信息全球化平台,他们却得到了民间社会和国际舆论的支持、赞誉和祝福。今天,我得到的这一奖项,既是对我个人的奖励,更是对中国的言论自由事业的奖励。

中国人的自由,必须依靠自己的持续努力,也离不开国际正义力量的持续支持。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在恐怖下争取自由,首先就要用公开发言来克服内在恐惧:不把自己当成只能屈从于强权的哑巴臣民,而是把自己当作独立自主的会说话公民。也就是,在不许自由的强制下把自己当作自由人来发言来行动。

2004年12月20日于北京家中

王怡廖亦武等发起征集签名关注刘晓波等被传唤

2004年12月16日

我们获知,两位著名作家,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的会长刘晓波先生、理事余杰先生,以及学者张祖桦先生,在12月13日下午大致同一时间,因「危害国家安全」的事由,分别被北京警方传唤至公安机关,羁留至14日清晨。

  我们获知,警方对刘晓波的家进行了搜查,查抄了他的电脑及其他私人资料。并在完全缺乏搜查手续的情形下,非法复制了余杰、张祖桦的私人电脑资料。并在传唤结束后直至今天,警察仍然分别对他们采取了非法的监视居住、干扰、截断通讯等强制措施。

  我们获知,警方在对他们三人的第一次传唤中,所提问题仅仅针对他们个人发表的文章和集体参与的言论表达,而没有提及任何超出言论表达范围之外的情节。

  我们也获知,这一事件引起了国内外舆论的震惊,和海内外各大媒体的报导。但迄今为止,没有一家国内媒体对此事进行报导,中国官方也没有对民众披露有关此案的任何消息。

  鉴于以上情形,我们认为北京警方的行为在程序上涉嫌违法。我们并且怀疑这是又一起「因言获罪」、侵犯公民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等宪法权利的严重事件。我们更加怀疑北京警方对刘晓波、余杰、张祖桦三位先生存有不公正的政治偏见。这种偏见可能导致北京警方非法办案、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进一步行动。

  同时,由于言论自由关乎重大的社会公益,以及每一个人、尤其是每一位作家、学者、编辑和记者的切身利益。也由于刘晓波、余杰、张祖桦均是享有较高社会声望和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我们有理由认为,政府在此事上的沉默,也是对包括我们在内、每一位中国公民的知情权的侵犯。

  我们在此,以最强烈的态度和言辞,向政府表达我们对「三君子」事件的关注。以及我们对此案所涉及法律问题的疑问和意见。

  第一,传唤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取证措施。刘晓波、余杰、张祖桦三人是否已被北京警方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立案侦查?他们是否仅仅因为各自的言论表达而触及某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我们强烈要求警方或政府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发布消息,澄清疑问,并允许国内媒体对此事进行自由报导和评论。

  第二,北京警方是否在传唤中有违法搜查和取证的行为?是否在传唤后已对他们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这些措施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监视居住的条件和程序?我们强烈敦促北京警方依法办案,如不合法,就应立即停止对「三君子」的任何非法监控和骚扰,并返还被查收和复制的物品。

  第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传唤后,有权聘请律师介入案件的调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鉴于以往涉及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恶劣经验,我们强烈呼吁北京警方,尊重「三君子」及其代表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保证不以任何手段干扰、威胁、限制他们及其代表律师的合法措施和要求。

  第四,为了从根本上防止因言获罪,或滥用国家安全的名义限制和取消公民的言论自由。也为了有助于积累保障公民宪法权利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标准,我们强烈呼吁,最高法院立即向法律界、舆论界和全社会公布自新刑法颁布之后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案例,和包括判决书在内的诉讼文书。并在适当的时候发布针对刑法分则第一章的司法解释。我们希望最高法院有勇气以法律的立场纠正政治的偏见,尽自己的力量制约不受限制的警察和政治特权,为司法的正义赢取声望。

  最后,我们强烈呼吁全社会尤其是知识界、新闻界和司法界的人们,和我们一道关注「三君子」事件,关注中国人的言论自由,关注中国人的法律尊严。

  签名:(先后为序)
   王怡(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副秘书长)
   廖亦武(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理事)
   余世存(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会员)

  签名网址:http://www.qian-ming.net/gb/default.aspx?dir=scp&cid=7
   签名信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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