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培坤 丁子霖:读“讨谢”檄文有感——想到哪里,说到哪里之十一

谢韬

近日,从互联网上读到一批“讨谢”檄文,有北京的,有上海的,有浙江的,不知还有没有别的省份的。参加这次讨伐的都是一些“名家”,有“参加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老一辈革命家”,有“坚持马、列、毛的老一代学者、教授”,还有“朝气蓬勃的青年人”,肃然老中青三代齐发声,也说明中国左派后继有人。

谢韬是我们交往将近二十年的老朋友、我们所在中国人民大学前常务副校长。关于他写的那篇《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后来《炎黄春秋》转载时题目为《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我们曾写过一篇短文,是回应海外网络上有人对谢文批评的。这种批评把谢韬说成是“妖魔化文化熏陶出来的所谓精英”,说谢文是以“保守主义的面目,来捍卫既成事实的血腥后极权主义”。我们认为这样的批评不符合事实,也并不公正(参见《这个党救不了了》,见《民主中国》2006年12月)。

去年年底,我们从南方回到北京,又听到了来自另一个渠道的信息,说是北京要组织一批马列卫士就谢韬的文章开一个“研讨会”,进行“内部批判”。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却迟迟不见动静。我们还以为那些老资格的左派人士已垂垂老矣,提不起精神来了。这回才从网上知道,原来“研讨会”已经开过,而且开会的地点就在我们所在的中国人民大学,真是深感荣幸。这个“研讨会”的名称很长,叫做“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社会主义旗帜——批驳谢韬‘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乱党谬说“,读着真让人缓不过气来。参加这个”研讨会“的,别人我们不明底细,人大本校的几位我们清楚,其中有的还是当年的”共和国卫士“,欢呼、拥护过89年的所谓”平暴“,因此印象特别深刻。

读完这一批“讨谢”檄文,我们立即兴匆匆地从暂住的南方农村给住在北京的谢韬先生打电话。我们说,真羡慕你,一篇文章,竟招来了那么多人的“关心”。很久没闻到大批判的硝烟味了,那真是一种妙不可言的享受!谢在电话的一端哈哈大笑,一点不像一个86岁的老头儿。

其实,那些“大批判”究竟批了些什么,我们还真没有太在意;吸引我们的倒是左派先生们说话的语气和腔调。这里恕我引述几段,以飨读者:

“在会上大家一致认为,谢韬的文章既严重歪曲了中国和外国的社会实际,也严重歪曲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十分荒谬的。但是该文提出的问题不是小问题、不是一般的学术问题,而是一个关系未来中国走什么路、举什么旗的大问题。”[评:这种大批判通常首先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把对手提出的问题上纲上线]

“与会者认为,在中国鼓吹‘民主社会主义’,实际上就是企图找到一个诱使中国从社会主义和平演变到资本主义的桥梁。因此,目前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潮,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在党内的表现。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同以谢韬为代表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潮之间的斗争,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在新时期的继续。”[评:对于这些左派来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是他们不朽的历史功绩,因此一提起来就兴奋不已,也就当然要把这种“斗争”继续进行到底了]

“与会者认为,所谓‘民主社会主义’,在政治上鼓吹阶级合作、回避阶级斗争;在经济上不讲生产资料公有制,只在二次分配上给群众以小恩小惠。这样的‘民主社会主义’只能为美国为首的西方帝国主义势力和平演变中国提供帮助。假如按照这条道路走下去,即使中国经济有所发展,也只能使中国沦为美国的经济殖民地和政治附属国。这样的”民主社会主义“不可能救中国,只可能颠覆中国。”[评:反对西方帝国主义的和平演变,是他们大批判的应有之意。他们反对阶级合作而坚持阶级斗争,恍若回到文革时期对刘少奇的“三合一少论”的大批判。只不过把那时的反对“资本主义复辟”换成今天的“反对和平演变”。]

“与会者指出,谢韬抛出‘民主社会主义’的论调,不能不让人想起鼓吹‘民主社会主义’的戈尔巴乔夫。谢韬的文章把苏联解体、苏东剧变的原因归咎于所谓‘暴力社会主义’,这实际上是在为戈尔巴乔夫开脱历史责任。实际上,苏联亡党亡国的主要原因,不是因为列宁、斯大林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不好,恰恰是因为苏共主要领导人背离了列宁、斯大林的路线、推行了被谢韬所歌颂的‘民主社会主义’道路。苏共亡党、苏联亡国的教训,殷鉴不远。”民主社会主义“恰恰是把苏联从社会主义引向覆灭的桥梁,现在谢韬竟然拿来向中国人民推荐。”[评:这些左派先生们恨透了戈尔巴乔夫,认定他是前苏联亡党亡国的罪魁祸首,是世界性社会主义事业的头号叛徒。他们出于一种唇亡齿寒的恐惧,常常拿前苏联的崩解来吓唬国内的老百姓,来为中国现行的独裁制度辩护。]

“与会同志在发言中指出,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同志们应当加强团结,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策略水平。对待谢韬等人的欺骗性说教,要写出拳头性文章,从各个角度进行分析批判。……要注重摆事实、讲道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集中揭露一小撮政治骗子。同时,要充分占领互联网这一重要阵地。”[类似“同志们要加强团结”这样的结尾,也符合左派们对敌斗争的惯例]

以上是北京的,下面是浙江的:

“会上,大家都表示,对民主社会主义这股思潮要引起高度重视,这股反动思潮,是一些人妄图在中国搞和平演变的根本指导思想。不能低估这股思潮的严重危害性,它的产生有一定的土壤和条件,谢韬的文章实际上讲了一些人想讲而不敢讲的话,讲了一些人实际干了却又不敢明白讲出来的话。因此,所有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真正的共产党人、真正的革命者,都应该充分利用谢、辛(辛子陵)这样的反面教员,划清马克思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的原则界线,彻底粉碎民主社会主义一类反动思潮的进攻。”[评:这段大批判,把同谢韬的批判上升为敌我斗争,因此必须“彻底粉碎”。曾几何时,左派们搞大批判的拿手好戏就是上纲上线。令人唏嘘的是,中国改革开放已经将近三十年了,前苏东共产集权帝国也已经崩溃近20年了,中国社会和国际格局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左派的思维方式、斗争手法和语言习惯,那种咬牙切齿的仇恨、彻底粉碎的无情、斗争八股的语言,与毛泽东时代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声讨毫无区别。在此意义上,今日的中国左派的确是在坚持毛泽东思想。]

下面还有上海的:

“xxx认为,我们要学会如何识别骗子。谢文中讲的民主社会主义,打着马克思主义正统的旗号,干着浑水摸鱼、混淆视听的勾当。他所倡导的民主社会主义,实质上是反共、反社会主义的。民主社会主义的本质目的就是在中国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翻社会主义,并最终实现资本主义。在我们面临的问题不在谢韬一类的人物,也不是什么理论探讨、学术争鸣。谢文实际上反映了这些年来的‘主流意识’。从去年的新西山会议,到今年再次抛出民主社会主义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早已被‘边缘化’和‘改造’,而且越来越如此。这正是我们不得不面对、正视的现实。所以,我们首先要如马克思当年所示、如列宁当年所示,认真学习马列毛原著,识别‘骗子’,研究民主社会主义的社会根源、条件以及应对之道。”[评:什么“骗子”,什么“浑水摸鱼”,什么“混淆视听”等等,等等,都是对敌斗争的用语,今天听来,仍然耳熟能详。在政治挂帅、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在理论争鸣中动辄指责别人是“骗子”,具有意识形态上的绝对力量。然而,在今天的中国,思想争鸣中的分歧是正常的,但以“骗子”指控思想对手,已经超出思想学术讨论的范围,而属于人身攻击的“诽谤”。而“诽谤”别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引文到此为止。我们已经从这些引文中欣赏到了当年搞大批判时的不少“样板语言”;只是还差一句口号:“我们要把xx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

这批左派先生太可爱了,你们竟然忘了今日为何年何月?他们口口声声xx充当了“反面教员”,却独独不怕自己成为真正的反面教员!

今天的年轻人,对于过去年代发生的事情,已经很隔膜了。什么“反右”,什么“文革”,什么“反对自由化”,甚至什么89“六四”,可谓一片茫然。如果今天的年轻人能读一读这些左派先生们的大批判文章,兴许对于了解过去的那些重大政治运动和历史事件会有所帮助。这些文字虽然不能说已经囊括了那个年代大批判“样板语言”的全套,也至少可以窥一斑而略知全豹了。

我们还是那句话,在中国的和平转型时期,凡涉及中国未来走向的所有问题和主义,都应该允许自由探讨,包括上述左派先生们提出的问题和主义。但打棍子,扣帽子,抓辫子的做法,过去不可取,今天更不可取。如果有理,为什么就不能心平气和地说理呢?

然而,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几乎在这同时,我们也读到了北京另一些学者就谢韬文章发表的讨论会纪要。在这个讨论会上,几乎所有人的发言,都本着一种善意的宽容,一种自由讨论的精神,就事实谈事实,就学理谈学理,求同存异,绝不强加于人。发言者畅所欲言,提出的问题也很尖锐,比如:

究竟怎么理解马克思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

恩格斯晚年的思想是否与他和马克思撰写《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等著作时有了改变,若有改变,这种变化是否具有根本性?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邓、江、胡主政以来,中共所实行的路线究竟算不算是民主社会主义的?

谢韬先生的民主社会主义与西方的宪政民主、与国内一些学者主张的宪政主义究竟是什么关系,是相互包容的还是相互排斥的?等等。

这些问题的提出,对于中国转型的路径选择,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必须通过充分的讨论,比较其优劣,衡量其得失,考量其时机,让国人做出自主的选择。如果有人公开站出来打破言论禁忌,引领学界自由讨论,从各个方面、各种角度对上述问题作深入的探讨,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举起双手欢迎呢?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这是中共党魁胡锦涛说过的话。

这几句话就是谢韬先生撰写和发表那篇文章的“尚方宝剑”。要是没有这把“尚方宝剑”,谢文恐怕只可能停泊在海外网站上,不可能在国内的《炎黄春秋》上刊出,当然也更不可能在国内广泛传播,在学界乃至普通民众中间激起那么大的反响。谁都知道,在现今的中国,出自海内外民运人士或异见人士的言论,其影响力是十分有限的,因为这些言论不可能见诸于国内的媒体和网站,普通老百姓很难看到;即使能够看到,他们也会觉得这毕竟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陌生的声音,与他们的实际生活很少有切身的关联。然而,谢韬先生的这篇文章就不同了,它说出了国内人士之所思所想,它没有超出国内人士的寻常语境,因此人人都能读懂,人人都能理解,由此出现了洛阳纸贵、奔走相告的动人局面。在短短的几个月里,即使像我们这样的异类,也曾无数次的被告知:中国爆出了一个大新闻。这种局面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出现了。

事实上,在谢校长这篇文章发表之前,国内民间对文章中提出的问题早已有很多议论了,而且议论的广度和深度往往超过了这篇公开发表的文章。这一点谢韬老先生知道得很清楚,我们也知道得很清楚。从我们同他的多次接触中还知道,谢韬的很多话实际上并没有形诸文字;在他的内心,有一些不便明说的话,因为这些话如果诉诸文字,在国内也无处发表。他在私下里常常对我们说:“要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实行民主”、“要根除腐败,必须有权力的制衡,而民主就是这种制衡”。他公开发表的这篇文章,实际上是要向人们传达这样一个信息:“只有民主才能救中国!”至于“民主”后面的那个“社会主义”,并不是他要强调的重心。在我们看来,他所说的那个“社会主义”,其实也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最近,徐友渔先生的《从宪政民主角度看民主社会主义》一文(载于《同舟共济》2007年第五期),从商榷的角度点破了这层窗纸。我们想,如果因实行民主而社会主义消亡了,谢韬先生决不会惋惜,更不会回过头来反对民主。从我们同他的接触中,我们深感其民主信念之坚定,至于通过那种路径来实行民主,他有他自己的看法,我们必须尊重。也正因为他对民主的这份执着,才使我们渐渐产生了对这位老人的由衷敬意。

近年来,国内谈论民主宪政的人多起来了,这也是我们同谢校长之间常常谈及的话题。他对于欧美等西方国家的宪政民主,对于国内上世纪90年代以来自由主义的重新兴起,都抱有浓厚的兴趣。他对于那些同他公开表达的观点存在差异的主义和学说,不仅不持反对态度,而且抱有相当的同情和支持,他甚至多次表示,中国早晚要走西方民主国家的路。他的这种想法虽然没有在公开场合表达过,但即使在他最近的这篇文章里也已隐约可见。今天人们都知道,已故的李慎之先生是当代中国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而外界对于李、谢的友谊却可能了解得并不多,至于说到这两位老友在有关中国问题的看法上存在的很多共同点,恐怕就更不为外界所知了。但是,他很佩服李慎之先生,把李慎之先生引为同道,我们是知道的。他甚至热情地为我们与李的见面亲自作出安排,可惜没有等到见面,李慎之先生就去世了。

在当代中国,有那么一批党内老人,人们称他们为“两头真”,这是非常难得的。这些老人都是饱经沧桑、历尽磨难、见过很多世面的仁人志士,他们说话、做事都基于一种深沉的历史感和忧患意识,自然比不得童言无忌的小青年。

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那些死抱着马列原教旨主义不放的左派们,非要把谢韬先生的文章当作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大“毒草”连根拔掉。在这样的时候,我们对谢韬先生究竟是支持、还是反对?究竟是包容、还是排斥?我们想,答案应该是不言自明的。

2007-5-24

帕慕克因政治小说《雪》惹争议

 

去年,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的小说《我的名字叫红》、《白色城堡》由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推出,受到读者欢迎。日前,帕慕克的自传性作品《伊斯坦布尔》和其政治小说《雪》的简体中文版先后出版。

出版于2002年的《雪》是帕慕克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政治小说,出版后饱受争议。它对压迫、愤怒、阴谋和暴力的分析具有奇异的预见性。

《雪》出版之后,在本国读者中引起争议,甚至令帕慕克遭到一些同胞的憎恨,乃至受到生命威胁,几乎不能在自己的国家安全地散步。

帕慕克遭受威胁主要是因为其不断敦促土耳其政府和人民反思奥斯曼土耳其一百多年前对境内亚美尼亚人的屠杀历史。在小说《雪》中帕慕克也借卡的眼睛公开提到了这段历史。他被该国极端民族主义势力斥为“叛国者”,并被以“侮辱土耳其国格”的罪名告上法庭。这种危机在帕慕克获得诺奖之后呈愈演愈烈之势。

据世纪文景公司透露,他们去年底曾邀请帕慕克今年3月来华访问,可由于安全问题被搁置。据海外媒体报道,帕慕克曾受到公开威胁。

然而,《雪》却是文学评论家评价较高的小说。帕慕克善于运用轻快的、荒诞主义的手法,拖长闹剧的情节,甚至暗示在这个冷漠、混乱的世界里,任何情节都是可笑的。他热衷于剧场表演中非真实的现实,虚假的真实。《雪》以卡夫斯国家剧院两个夜晚的演出为支点,幻觉和现实搅成一团,令人难以分辨。

世纪文景公司推出的《雪》是从土耳其语直接翻译的。英文版在帕慕克获诺奖之后作了修订,台湾的中文繁体字版还在翻译中。

另据报道,帕慕克日前在德国宣布,将于10月推出新作《纯真博物馆》(TheMuseumofInnocence)。据悉,这部小说以1975年到20世纪末的伊斯坦布尔上流社会为背景,以感伤的笔触描写一个爱情故事。

 

爱情向东 命运向西

 

人生即是一系列偶然的组合,所谓偶然性,其实“就是我们光辉人生的基础:一颗钉子,一个没有拧紧的螺丝帽,一只快了的手表,一列晚点的火车……”这一切,在生命的进程中看似毫无意义,但有时却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法国作家纪尧姆。米索的小说《救救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4月),即是在一系列的偶然中拉开帷幕。

故事开始于暴风雪中一次险些酿成大祸的碰撞,当然,碰撞最终有惊无险,倒是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因此奇迹般地相遇了。这是一段由偶然造就的爱情,男方是一位郁郁寡欢的医生,因为前妻割腕自杀,他一直笼罩在丧妻的阴影之中而无法自拔;女方是一位拒绝平庸的法国女子,她来纽约寻梦,希冀着有朝一日成为电影明星,但是,事与愿违,三年过去了,她仍然只能在“星巴克”靠端咖啡为生。这对男女由闪烁其词、相互试探,到“相互纠缠而成了一团烈火”。即将离开美国的法国女人,在飞机起飞前的片刻毅然走下飞机,决定留在男人身边。出人意料的是,她的选择不仅造就了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同时,也在无意间挽救了自己的生命。次日,随着法国女人本应乘坐的越洋航班在大海上空爆炸,这对沉溺在爱情中的男女,竟无可避免地陷入了一场生死追逐的游戏之中,一个人性与宿命相抗衡的惊悚故事,就此推向悬念迭起的高潮。

如果仅仅阅读《救救我》的前五十页,读者一定会把它看做是一本非常单纯的爱情小说,因为这部分文字不仅有一见钟情的爱情故事,同时,作者的叙述也明显带有一股诱人的浪漫情调。但是,随着阅读逐渐深入、小说情节一步步推进,他们就会发现,对于整部小说高潮迭起的故事而言,爱情只不过是一场大戏开场前的引子;而对于小说所蕴涵的深刻寓意而言,作者讲述的那些悬念重重的惊悚故事,也同样不过是为了借以求证他个人对于人生的思考、对于命运的反省而已。纪尧姆。米索是一位不可知论者,但他对待人生的态度却并不消极,如果说他在小说中塑造的男女主人公,是在以一种爱情的方式对抗宿命的安排,那么,他笔下的那位复活的女警,则更像是一个寓言世界中的人物,她带着命运的旨意重返人间,只是为了重新执行被女主人公突然挫败了的死神的计划,以证实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她说:“现实都有含义。该发生的事情就会发生,即使人类的激情偶尔打破了上天的运行。”但正是这个看似冷酷的命运执行者,最终仍然被亲情与爱情所打动,她不仅违背命运的意志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甚至还让生者和死者各得其所、各遂其愿。这样的结局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纪尧姆。米索虽然对命运充满了疑虑,对生命充满了迷惑,但他在自己的小说中,最终还是让人性战胜了宿命,让爱情改变了人生。

纪尧姆。米索曾经在《救救我》中数次提到美国小说家保罗。奥斯特的名字,这应该不是出于偶然。事实上,他们不仅在叙事手法上颇有相似之处,他们对于生命不可知的态度,以及他们均以惊悚故事作为人生探索的切入点,皆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前者注重故事的完整性,后者则追求心理探索的深度。他们均以悲天悯人的眼光审视着日渐物化的城市、打量着日趋冷酷的人类,并在各自的文字中,编织出一个个只属于自己的温暖、慰藉的世界。

刘晓波:就“黑窑童奴”向胡温中央问责

 

自从胡温上台以来,屡屡发生本该被消除在萌芽中的公共灾难演化为震惊海内外的重大公共危机?比如,2003年的SARS危机,2005年的松花江水危机,2006年多起有毒食品和假药引发的公共安全危机,之所以演变为海外震惊的重大公共危机,大都源于独裁体制下的中央政府的隐瞒或不作为。如果没有良知者通过难以完全封杀的互联网对危机真相的揭露,逼迫胡温中央不得不作出反应,后果将不堪设想。在此意义上,互联网真是上帝送给中国民众进行自我维权的最好礼物。

具体到此次黑窑童奴案。尽管,黑窑童奴案曝光后,15日胡温作出批示,20日温家宝主持国务院会议,听取山西黑窑事件调查处理初步情况的汇报,山西省省长做了检查。然而,胡温中央决不能以地方政府的错误来推卸责任,难道那些地方大员不是中央政府任命吗?是,中央政府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者说,欲根治“黑窑童奴”,必先根治官员的冷酷;欲治官场,必先改革从来没有尊重生命和人权的独裁制度。

胡温中央更不能以“地方隐瞒”或“不知情”来卸责。因为,仅从知情不为的做派上看,胡温中央仍然脱不了干系。

早在今年3月8日,河南郑州市民羊爱枝未满16岁的孩子王新磊失踪。为了寻找儿子,羊爱枝去派出所报案,没有结果;她走了上百个网吧,张贴数千张寻人启事,还是毫无结果。

3月底,羊爱枝与河南孟县的另一位丢失孩子的家长一起去山西寻找孩子。在运城、晋城、临汾,母亲甚至长跪在砖窑厂门前,询问孩子的下落。她跑了100多家窑厂,没有找到孩子,却发现了惊人的黑窑秘密。4月初,羊爱枝等六位孩子失踪的家长一起再次前往山西寻子,没结果。

5月9日,河南都市频道记者付振中与六位家长们一道赶往山西,他用摄像机偷偷记录下黑窑惨状,并以“罄竹难书,惨绝人寰”为题进行了电视报道,闻讯前往电视台求救的家长居然超过1000人。与此同时,上百位家长前往山西寻找孩子。

6月5日,河南的“大河论坛”出现一个题为《罪恶的“黑人”之路!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的帖子。在帖子中,400位河南籍父亲叙述了骇人听闻的事实:他们的孩子被人贩子或诱骗或绑架,卖到山西的黑砖窑做苦工,山西临汾市、永济市是窑场比较集中的地方。

6月11日,羊爱枝给总理温家宝发出了紧急求救信,发出一位母亲的泣血呼喊:“救出我们被魔鬼哄骗、绑架,而生活在地狱中的孩子吧!”

与此同时,媒体开始大规模聚焦“黑窑童奴”事件。6月15日,胡锦涛和温家宝等高官才作出批示,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长张鸣才赶到山西,对黑窑案的查处进行督促、调查。劳动保障部也派员前往山西调查黑窑非法用工情况。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和省长于幼军才发出指示,在全省开展“打击黑窑主,解救拐骗民工”专项行动。

从3月8日到6月15日,三个多月的时间里,父母们的自发寻找,河南电视台的曝光,400位父亲的网上求助,居然没有引起中央政府的注意!

更有甚者,胡温中央的知情不为的时间,不是三个月而是将近一年。据《潇湘晨报》6月19日《人大代表与山西黑砖窑较量9年 曾上书总理》的报道指出,早在1998年,湖南省石门县新关镇人大主席、省人大代表陈建教已与山西、河北等多个地方的黑砖窑展开较量,解救出数百名被困的民工,其中也有多名童奴。当陈建教先生经过长期的孤军奋战而感到无能为力时,他想到了求助于胡温中央。2006年9月8日,他直接写信给温家宝总理,为了从总体上解决黑窑奴工问题,建议中央政府在全国开展一次整治“黑砖厂”的行动,全面解救被囚禁的民工。他在信中直言:“这些‘黑砖厂’难道当地政府、公安、劳动部门不知道吗?我想他们应该都清楚,就西姬砖厂而言,就曾出现好几起通过当地公安部门、劳动部门解救民工事件,如此虐待民工的‘黑砖厂’无人过问,我想其中的原因可能是说不清道不明吧!”

如果中央政府对这位省人大代表的上书迅速作出反应,违法犯罪的黑窑奴工就能够提前得到治理,即便无法完全根治,起码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童奴会少受近一年的虐待,被拐骗、被绑架的孩子会减少,官黑勾结的犯罪也能得到一定遏止。然而,这位省人大代表的上书如石沉大海,没有得到温家宝或中央政府相关部门的任何回音。

胡温中央如此对待一位省人大代表的上书,在引发海内外震惊的黑窑奴工案曝光后,胡温中央难道不应该出面向受害者道歉谢罪吗?中央政府对省级人大代表的态度尚且如此轻慢,他们如何对待毫无权势的平民就不待多言了。

胡温上台以来,最爱表演的就是“亲民秀”, 废除收容遣送、改变应对SARS的决策,人权写进宪法、免农业税,走乡串户,替民工讨薪、为农民卖桃、下矿井中过三十、穿旧旅游鞋、多次为民间疾苦流泪……通过垄断媒体的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胡温多少还积累点亲民的形象。然而,亲民是脸上的和电视镜头前的,而冷酷是骨子里的、黑箱决策中的。因为,他们毕竟是现行寡头独裁集团的首脑,他们一定要把维护独裁权力和特权结成的既得利益放在首位,而不可能把主流民意、生民疾苦和社会公益放在首位;他们也一定要把突出政绩、展示伟光正形象作为媒体的首要任务,而不可能让媒体变成专门挑刺的无冕之王;此次“黑窑奴童”罪恶的曝光,再次戳穿了胡温的问责诺言和亲民神话。

2007年6月22日于北京家中

──《观察》首发

綦彦臣:别再拿郭起真的脑袋“撞墙”!——兼致郭永丰与温霞二位

 

二位间隔很短的文章,让我想写些话,尽管你二位可能没任何联系。永丰在《议报》2007年6月11日为起真呼吁的文章中,提到我(作为起真的朋友之一)给了起真精神与物资上的帮助。八天以后,温霞在《民主论坛》上的文章(转自《天网》)以直接引语的方式,发表了起真太太赵长芹女士对我的批评,其所说的”XXX在网上发表文章说郭起真的案子,不该和政治扯上关系”,是指的我发于《博讯》2007年3月26日的《郭起真与”不应该的政治”》一文所论。

我能理解起真太太的心情,在起真案驳回上诉之后她多达5次的登门会谈之中,我特别说明两点:一,没必要再接续起真的”维权”操作,管好孩子、保护好自己,足够;二,等待中共十七大之后与奥运之前,看能不能通过国际压力,导致当局提前释放起真。

她原则上答应了这两点。我呢,也就努力联系吴弘达先生的劳改基金会(先传过46分材料),希望吴先生利用自己的声望,影响美国有关人士,并由劳改基金会给起真的太太与孩子”找点钱”.紧接着,我也以成员身份给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写请求信,要求笔会资助起真太太与孩子的生活,笔会秘书野渡复信,答应努力办理。

但是,我应当说明的是,我必须尊重事实,我在政治圈中并没有所谓的密友。为什么这样说呢?中国民主化为期不远但我们毕竟是专制下的”在野”,还没必要明确地搞成”院外集团”,更不应该为日后政治实践染上类似于crony  capitalism的色彩打下伏笔。在私人生活圈子中(与政治无关),我只有三位密友:一个是校友银行职员华某,一个是税务官员鹏某,一个是从事水果出口业务的商人森某。坦率地说,在私人生活领域中,起真不可能成为我的密友,因为我们既无性格的一致性又没有经济利益的分利性。——请原谅我的直率!

为什么我还在起真的事件上做自己认为的努力呢,因为毕竟他为维权运动做出了相应的贡献,牺牲了自己的除生命以外的一切,与不公、邪恶、残忍进行搏斗。然而,对他的相应策略,我是持公开批评态度的,这也是我写《郭起真与”不应该的政治”》一文的原因。

重复而言,起真力欲维护其权益的”W杀人冤案”实际上是一个悖论。具体的”话语性描述”,已在永丰文章中有见,不再细叙。并且,用”W”字母代称也是避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W案本身就是个”证据不足”的杀人案,即在真凶没抓到以前,无法排除W不是杀人犯。最为重要的是,起真在所有的该案材料中有意隐瞒了两个细节:(一),W与被杀的女人有亲戚与雇用关系;(二)W与被杀的女人存在此以上二种关系以外的其他关系,最初警方怀疑是”因奸杀人”.最关键的是:为什么起真一直在呼吁而W拒不领情呢?并且,要索要材料,请求不要拿自己”说事”.这合情理吗?至少说明:W不希望案情很快真相大白,”真凶”可能永远是一个符号。而警方呢,一直给起真施压,不期望该案全部置于阳光之下,因此,也不能排除”证据不足”的确立过程中存在寻租行为。时至今日,对一件权益人并不乐见结果的所谓冤案进行”维权”,真地没什么意义。最为重要的是,再拿W事件来”说事”,显然是侵害人家权益的行为。简言之:无论道德冲动还是策略设计,都不能给外界形成”巧使唤”他人的印象。那样,会大大地有损于维权运动的形像。

如果所有涉及起真事件的人,再不明真相地炒作起真事件”本身”,也只能是拿起真的脑袋去”撞墙”,最后把他撞死在监狱里,了事。

我说的话不太好听,但我有勇气与资格面对出狱后的起真的质问。我对他的评价仍然是:(一)运用极不成熟的策略把不该政治化的维权给”政治化”了,在这个博弈局中,他是最大的输家;(二)他对残酷的现实(如服刑环境)没有基本的判断,只有用”道德勇气”来掩盖知性的不足。

让郭起真死在监狱里,成为一个道德英雄,还是让他经历苦难后回到社会成为一位成熟的政治家乃至民主化时代中国的国务活动家,是我们必须掂量的问题。

我没有权力且也不愿意作起真事件的”发言人”,我也不否认其他人对起真各种形式的帮助(特别是资助其家属)的道德性,但是,如果最后起真成为”烈士”,那么历史将会认定:杀起真者,阳为中共监狱而实为其同流之徒,不亦悲乎?不亦耻乎?

——

2007年6月20日写于绵逸书房

“国王陛下的反对党”

 

反对党如今已经成为欧美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常态,被认为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标志之一。但是反对党从它诞生开始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却不是一个“政治宠儿”,相反一直备受非议,差一点在近代民主化历程中不幸“夭折”。

英国是现代政党政治发源地,也是最早出现反对党的国家。“光荣革命”之后,英国进入君主立宪时代,反对党的活动更加活跃,但是反对党的形象却大打折扣。人们普遍认为正是政党对立造成内战与流血,使国民充满怨恨仇视,所以“政党冲突必将危害国家”。在世人眼里,反对党领导人物都是一些自私自利的阴谋家,他们破坏传统制度,违背宪政精神。18世纪初,国王乔治二世把当时的反对党人士称为“流氓”、“无赖”和“自高自大者”。一直到1794年,以福克斯为首的反对党还被骂为“雅各宾分子”和“祖国的敌人”。

即便是在人们对反对党的日常称呼中,也不时流露出一种厌恶情绪。18世纪20年代,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未用词首大写的“Opposition”(反对党)一词去称呼政府的反对派。词首小写的“opposition”一词主要是指反对派的反政府活动,而不是政党本身。当时反对党既有“辉格党”、“托利党”等正常称号,也有“牢骚分子”、“反宫廷分子”、“敌对者”等贬义性称呼。在拿破仑战争期间,甚至还有人将反对党比作叛国者,认为反对派是“里通外国者”的同义词,因为他们都是接受法国贿赂的人。

为改变反对党在公众心目中的不良形象,在漫长的18世纪里,一代又一代的反对党人士为此作出了不懈的努力。18世纪初,就有人撰文鼓吹反对党监督政府的积极作用,宣称:“这个政党鼓励人们不要驯服地屈从于任何偏见,它维护那应当出现在议会辩论中的生气和自由,它努力制止那些执政者愚蠢的随心所欲的臆想。”1747年,一位叫汉姆波顿的律师在《罗马英国宪法比较》一书中,对反对党的政治作用作出了超党派的客观评价,“无论反对者成就如何,民众都从‘反对政府活动’中获益匪浅,因为它使大臣恪守其职,并时常制止他们实行冒进政策……,同时,对权力的渴求,因失望造成的愤懑,激烈的反对者们对公务的专心致志,远远超过微不足道的职薪对他们的刺激。通过这种活动,反对党成为能干的政治家,当他们担任大臣时,就不但能为不适当的计划辩护,而且,当他们乐意时,能制定良好的计划。”不过,这些议论在当时还是曲高和寡,并未成为英国社会的主流声音。

一直到18世纪晚期,英国才迎来了反对党的正名时代,其中最响亮的声音来自著名的保守主义政治理论家爱德蒙。伯克。1770年初,伯克发表了《对于不满现状之原因的感想》。他在文中系统论证了政党政治的必要性,顺带解决了有关反对党正当性的问题。伯克指出,一个政党的议员履行职责时,既反对错误的议案,也反对该议案的制定者,并希图击败他们,取而代之。政党把追求公职看作第一需要,不是为了谋求薪俸,而是要占据“强大的政府堡垒”,去实现他们的有利计划。可见,政党不是什么邪恶的东西,而是一个使政府、议会和全体选民之间的关系达到充分协调的中介性工具。此后,反对党正当性理念开始深入英国社会。19世纪初,一些主流媒体已经认识到:“反对党必须对国家履行极为重要的政治职责。它必须扮演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者和拥护者、大臣行动的检查者、大臣的失职做法和不端行为的告发者,并作为民族的领导者反对大臣的议案和试图把他们赶出政府。”

即使如此,在刚刚进入19世纪的时候,反对党的合法性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从世人眼里,反对党是自封的,并没有得到宪法的书面承认。为此,在1826年春,反对党议员开始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行动。在一次议会会议上,反对党议员约翰。霍布豪斯模仿“国王陛下的大臣”这一政治习惯用语,创造性使用“国王陛下的反对党”新术语,而不再使用含有贬义的“反对党”。之所以使用新术语,反对党议员的理由是“不能再发明一个更好的短语来称呼我们了,因为我们实际上是国王政府的一部分,过去一些时候的活动表明,虽然对面的先生(指执政党议员)担任官职,我们也还掌握权力。议案是我们的,但所有的职薪是他们的”。执政党议员们当然不太习惯这一新称呼,但是英国社会很快接受了“国王陛下的反对党”这一说法,不少媒体纷纷采用。后来有学者认为这一政治术语“体现了19世纪对政治艺术的最大贡献———就是一个在野的党,被人承认着对国家制度具有完全的忠诚,并随时准备着上台执政,而不至于震撼国家的政治传统”。

反对党终于成为英国宪政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过程并不是我们过去想象的一帆风顺,关键因素还是在制度实践层面,即英国民主政治长期演进的作用与结果。从17世纪末期的“光荣革命”,到19世纪初的议会改革,近一个半世纪的政治风云变幻,掌权的政治人物在宪政民主规则下,已经逐步习惯了反对党的存在与反对党政治,政治协商与妥协成为议会政治的主流。此外,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也不可小觑。经历工业革命洗礼的英国,已经初步成为一个日益多元化的社会,社会利益分化加剧,众多社会利益集团不断涌现。对大量政治地位低下的新兴社会阶层来说,反对党可以成为他们的利益代言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回顾英国反对党的历史,也许可以纠正我们对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长期误读,即民主政治在欧美国家的开花结果,是因为西方存在民主传统与文化的肥沃土壤。其实更重要的原因应该还是制度构建所需要的时间、耐心与智慧。

(本文中有关英国反对党的史料均引自阎照祥著《英国政治制度史》,人民出版社,2003年)

杨  鹏:精英、民粹与中国未来

 

编者按:这是杨鹏先生2007年6月9日下午在北京大学软实力研究生班上的讲座整理稿。

改革三十年,真是乾坤倒转,有人喜欢有人愁苦。展望未来,有人乐观有人悲观,有人安心有人紧张。谁都知道要有大变局,但又不知会如何变,对未来的不确定的紧张和阴影,弥漫在社会中。学术界今天的争论,不是吃多了撑的没事干,不是纯粹无聊的斗嘴取乐,而是一种价值战争,是争夺话语权、争夺人心、争夺未来塑造权的价值战争。

几十年的不争论,使人们对“主义”这些概念已有些烦了,觉得空洞无物。而且,在座的多为商界人士,大家对理论界和媒体争论的这些理论问题,也往往不感兴趣。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风起于青萍之末”,社会的大变动,往往首先是从学者的争论氛围开始的。从校园、学术讲坛、理论研讨会上吹出的风,与一定的社会大气候相契合的时候,就会演化成不可阻挡的社会风潮,将社会各阶层各种不同的人都席卷进去。当李大钊与陈独秀等学者在北大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时候,当时的商人谁会关心这些空洞的东西呢?当时谁会料想到他们吹出的风会产生后来这么大的影响呢?当时实业救国的商人们,谁会料到后来他们的家产会全部被剥夺充公呢?在来的路上,我看到一些楼房上的房地产广告被撒除了,光秃秃不好看,一打听,才知道政府有令,今后不准在街面上做高端房地产广告了,说是刺激老百姓,让老百姓看了不舒服。你们觉得好笑吗?这都是舆论给闹的。我们都生活在社会中,社会思想风气的变化迟早转化为现实的力量,不要小看理论的争论和舆情的变化。山雨欲来风满楼,理论和与舆论就是风,政治就是风吹来的山雨。

按会议组织者的安排,我今天到这儿,是来与大家交流关于“原罪”问题的看法。几个月前,我在与几位左翼朋友争论后,把讲话整理出来发表了,叫做《乌有之乡谈乌有之罪》,引来不少争论。针对一些左翼朋友的批判,我回了一篇题为《左派自己要争气》的文章,又引来一些批判。今天再讲“原罪”问题,我不想重复过去一段时间已经有过的观点,我今天想换一个角度,这个角度,不再就“原罪”本身进行分析,而是分析“原罪”讨论这种现象本身,分析“原罪”讨论交锋的双方是什么特点,研究一下为什么有人要将原罪讨论之火煽起来,为什么有人认为应当终止这场争论。也就是说,我们从“原罪”讨论的战场中抽离出来,跳出身来,从外面,从上面来看看这个意识形态的战场,看看大家围绕什么在斗法,是谁跟谁在斗法,看看大家使用了什么样的法术。

为了看清这个原罪争论的战场,我们先离开“原罪”这个概念本身,先讲一讲“民粹主义”与“精英主义”这两个极端的对立面。把原罪讨论放在“民粹主义”和“精英主义”之间来看,原罪争论之事不言自明。我感到,弄清了历史上的“民粹主义”与“精英主义”及其在今天的表现,我们对当前的原罪争论就会有一种更为透彻的认识。民粹主义与精英主义,是两个对立的极端,而今天中国关于原罪的讨论,各种不同的观点和情绪,其实多少都徘徊在民粹主义与精英主义之间。

半魔半神的民粹主义

近年来,“民粹主义”一词常常出现在学术界的争论中,常常出现在媒体上。台湾国民党连战也说,要民主主义,不要民粹主义,指责民进党是民粹主义。什么是民粹主义呢?学术界关于民粹主义,有各种不同的定义,我们不用去重复学术界那些定义,我们来看一看今天中国的媒体中所用到的“民粹主义”这个概念。

举个例子,最近的重庆钉子户事件,想来大家都多少听说,媒体几乎一边倒站在钉子户一边。法学家江平站出来说,既然法院已经裁决了,就应当执行,以保障法律的权威。这话一出来,不仅受到许多网民的抨击,也被许多江平自己的学界朋友批评。江平回应说:“我只坐在法律一边。”他的意思是,我不坐在强势群体一边,也不坐在弱势群体一边,法律的原则应当是超越性的、普遍性的、中立的。网民又骂他,质问“江平坐在法律一边,法律坐在谁那边?”江平在回应媒体时说:“强势群体错了,强势不对;弱势群体不对了,也是弱势不对。法律不能说任何情况下都保护弱势群体,这要看弱势一方对不对。如果只笼统问一句你是强势还是弱势的,如果我是弱势你就得什么情况都要保护我,这就麻烦了,这就是典型的民粹主义语言,典型的民粹主义思想。我们究竟要民本主义,还是要民粹主义?”这里,江平用到了民粹主义这个概念,江平所用民粹主义这个概念的意思就是:如果我弱势你得什么情况都要保护我。民粹主义,就是一切按弱势群体的要求来办。

我们可以总结一下民粹主义的一些原则。

民粹主义第一原则:江平是法学家,他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待民粹主义的,也许他认为,民粹主义在法律上的表现,就是认为弱势者应得到法律更好的照顾,法律的天平应当向弱势者倾斜,而江平并不认同这样的民粹主义法学观,他认为法律应超越于贫富之上,贫富在法律面前应当平等。当然,反对江平的人并不这样看,他们认为首先是中国社会不公平,法律本身就是由强势群体制定并向强势群体倾斜的,法律本身就不公正。江平说要尊重法律,就等于是优先保护强势者。按批评江平的人的标准,法律不公正,不能用法律来裁决,那要依靠什么呢?从这些批判性文章来看,许多人认为要依靠正义的道德,依靠基本的良知,依靠公众舆论的指引。正义在道德良知之中,不在法律制度之中,裁决社会矛盾,要以道德良知为标准。道德良心判断,高于法律判决。大家注意,这是民粹主义的第一原则,正义在道德良知之中。

民粹主义第二原则:除了这第一原则之外,民粹主义还有第二个原则,这就是道德良知在普通民众之中,甚至只在普通民众之中。愈是社会底层,愈有道德良知。社会是分层的,而道德良知是有重量的,自然下沉,沉积在底层的社会人群之中。越往上层走,道德良知愈是稀薄。这第一原则与第二原则相结合,就有一个推论:道德在底层大众中,底层大众的裁决就是正义。要想成为有道德和正义感的人,就得到民众之中去,尤其是到最底层最苦难的民众之中去。

民粹主义第三原则:但是,底层大众是分散的,没有组织,怎么办呢?那些有道德良知的知识分子和政治圣徒得到民众中去,去动员和组织,将民众组织成一个整体,来摧毁或改造这个不公正的世界。走向底层大众,与底层大众相结合,政治圣人与底层大众形成合力,这就形成民粹主义的第三个原则。政治圣人与底层大众结合起来了,形成合力了,如何去改造世界呢?这就是以众暴寡。反正底层总是多数人,上层总是少数人,底层的优势就是人数,要发挥出多数优势,以众暴寡。

民粹主义第四原则:这就形成民粹主义的第四个原则,多数人的暴力反抗原则。只要是多数人做的事,那怕是杀人放火之事,都一定是出于正义的动机。近年来,吴敬琏、江平、茅于轼等学界泰斗,都不同程度享受了被网民“以众暴寡”的滋味。好汉难敌四手,单个网民一篇批判性的文章,远远比不上这些知名学者文章的影响力。但几十上百个网民一起上来围攻,声势就不同了。坚信只要是多数人多数意见,就一定正义。群众运动,总是代表着正义的方向。当年共产革命如此,当年法西斯也如此。我在此重新总结一下民粹主义的这四大原则:道德良知,底层大众,政治圣人与底层大众相结合,多数暴力反抗。民粹主义的英文词,好像是popularism,意思是民众主义,但中国的翻译很传神,叫“民粹主义”。“粹”就是“纯粹”、就是“精华”,顾名思义,“民粹主义”就是那种“唯有民众才是纯粹的,才是社会精华”的主义。它是反精英的,它认为精英的道德不纯粹,精英不是社会精华。

我这样来总结民粹主义,也许学界会有不同的看法。有不同看法没关系,这只是我自己理解的民粹主义,而且我认为大体反映了民粹主义的一些基本特征。说到这,想来大家已经得出了结论,这不就是早期共产党吗?对了,一点不错。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也可以视为民粹主义情绪的一种表现。当年共产革命的重要基础,就是民粹主义。要让底层民众跟着自己干,首先得把他们捧上天,“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毛泽东不仅在道德上蔑视社会上层,“粪土当年万户侯”,他甚至认为知识愈多愈反对,人类的伟大发明和创造都来非知识界人士。他还说,杀猪比读书难,猪会跑,书不会跑。会杀猪的劳动群众把知识分子聪明能干多了。建国后,把资本家变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把知识分子赶到工厂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这是民粹主义的实践。

作为一个相对系统的理论,民粹主义形成于十九世纪的俄国。别尔嘉耶夫曾指出:“民粹主义是俄罗斯的特殊现象……赫尔岑、陀思妥耶夫斯基和70年代的革命者都是民粹主义者。把人民看作真理的支柱,这种信念一直是民粹主义的基础”。“全部的俄国民粹主义都起源于怜悯与同情。在70年代,忏悔的贵族放弃了自己的特权,走到人民中间,为他们服务,并与他们汇合在一起。”许许多多的伟大人物,自觉或不自觉地为民粹主义思潮的形成做出了贡献。民粹主义思潮最初起于文学家,如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赫尔岑。他们对底层民众充满怜悯与同情,他们描写到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罪犯和穷人的苦难,同时描写这些苦难中人身上的伟大情怀和高尚品德。在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里,杀人犯、妓女、小偷以正面形象出现了,他们的痛苦、忏悔、良心等呈现在读者面前。民粹主义风格的文学作品中,社会上层表面光鲜,实质道德败坏、虚伪冷漠、腐败透顶,社会下层表面污秽,实质品德高尚、宽容人道、富于信仰与牺牲精神。社会就是地狱,有权有势者就是魔鬼,真理、信仰与最穷苦人的同在。拯救社会,不靠那些上层的坏东西,而靠民众的觉醒与反抗,靠将底层道德上升为国家道德。这是一个持续近百年的思想运动,也可以称为穷苦人形象塑造运动,底层逐渐被神圣化,笼统的“人民”这个概念逐渐被推上了神坛,成了真神,“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与人民对立的社会精英阶层就成了魔鬼。社会进步,就成了人民推翻精英统治的进步。

俄国革命一声炮响,不仅送来马克思主义,更送来了根基深厚的俄国民粹主义。“高贵者最卑贱,卑贱者最高贵”,“人民万岁”、“到人民中间生根开花”、“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教育”、“知识分子是臭老九”。除了俄国民粹主义的影响外,民粹主义在中国迅速成长起来,也与中国传统文化因素有关。大家知道,中国传统文化是由儒、释、道三家构成的,儒家是等级文化,而道家和佛家都有浓厚的反等级的民粹主义色彩。佛、道皆讲平等。佛教禅宗说“人人皆佛”,这就拉平了平民与精英的距离。老子称当时的社会权贵阶层就是强盗头子,“服文采,佩利剑,财贷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道家庄子说:“圣不人死,大盗不止。”那些所谓的上层圣人不死光,大强盗横行的现象就不会终止。圣人就是大强盗。

中国文学界有民粹主义吗?过去毛泽东时代的文学,可以说都是民粹主义的。今天中国的文学,民粹主义色彩的也不少。我推荐一篇小说,叫做《霓虹》,作者是曹征路,发表在去年《当代》杂志上。它描写妓女的生活。一位叫倪红梅的绢纺厂工人,曾任过小组长、团支书、得过先进生产者荣誉,国企业改制下岗后,没有出路,为养活生病的母亲和供孩子上学,当了妓女。小说描写了倪红梅心底的苦难及她对世界的观察感受,写得很好,里面有这样的句子:“我们出卖的是肉体,不是灵魂,那些上等人不如我们,别看他们又有思想又有理论。”里面描写的上等人,全是混蛋和强盗,底层人是善良的人。里面描写到因有一位妓女朋友被客人欺负,倪红梅组织了维权行动,得到了越来工厂工友的支持,“热泪就像被憋得太久,是那么突然地往外一喷!这就像猛然走进一部老电影里,我们迎着高压水龙,迎着让人窒息的无可诉说的悲痛,还有像鞭子一样抽下来的暴风雨,劳苦人拉起了手,唱起了歌。这是孤雁追上了队伍,是溺水者看见了海岸线。”妓女维权成功,得到了补偿,“最重要的是,我们做了一个人,有尊严的那种人。”这小说很感人,充满了对“下等人”的理解和同情,充满了对“上等人”的蔑视和愤怒,这种风格,正是当年俄罗斯民粹主义文学的风格。这种文学塑造出来的社会心态,就是自称“下等人”的那些人玩命造反的社会心态。

民粹主义是半神半魔的。说它具有半神色彩,因为它是对社会压迫和苦难的感受,是对不公正的腐败的现实的抗争,它将社会底层大众卷入到政治中来,对结束不合理的压迫与剥削,对消除社会的不公具有具大历史作用。在这个意义上,除了民众暴力这条外,我认同民粹主义的许多说法。民粹主义也具有半魔色彩,是因为它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是错误的,是有破坏性的,最终是伤害劳苦大众的。它只讲群体统一而忽视个性自由,不明白一切发现发明都基于个人的自由灵感。它视革命道德至高无上,以为可以通过群众的道德运动来改造人性,净化人性,而不顾人性千年不变的事实,不顾社会的法治建设。它崇尚大从的暴力反抗,对和平和秩序是一大威胁。人性会改变吗?如果人性改变,就没有文明延续了,我们就读不懂几千年前的著作了。读读诸子百家和二十四史,你说里面有人性改变的内容吗?人就是人,人性就是人性,我们不能用政治力量来塑造人性,而只能改变管理人性的办法。另外,它追求平等而否定社会合理的多极分化。没有竞争就没有动力,就没有进步,而竞争是要讲输赢成败的,是一定会分出层级来的,所以公平竞争下的社会分化,是社会进步的必然现象。民粹主义更多是激情的、浪漫的、叛逆的、破坏性的力量而不是理性、秩序和建设性的力量,它表现上是激进的,而在骨子里面,它是害怕正常竞争的保守力量。民粹主义的人性道德光彩只在夺权斗争之前闪现,而夺取政权后,人性的贪婪邪恶在极权下会得到更可怕的放大,它的魔性就彰显了出来。民粹主义的制度性倾向,在共产主义运动甚至法西斯运动中曾有过实践,多少应了伟大思想家老子说的“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的洞见。

近百年俄国和中国痛苦的政治实践,使无数闪动着道德神圣光环的伟大政治人物走下了神坛。当神圣的道德面具被历史残酷地撕下来,人们才发现,道德并不具有重量,它不会只是下沉到底层,以人民的名义发出的声音,未必就是真理的声音。人性是半神半魔的,底层大众也是半神半魔的,“人民”也一样是半神半魔的,那些将“为人民服务”天天挂在嘴上的政治圣人们,一样是半神半魔的。神化或妖魔化精英,神化或妖魔化民众,都不是真实的态度,而是出于政治的蛊惑。我对一切政治蛊惑都是警惕的,都是厌恶的。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既不是纯粹的圣人,也不是纯粹的魔鬼。好的制度是发挥人的善良与神性的部分,坏的制度是发挥人邪恶和魔性的部分。把希望放在一批被神化被圣化的领袖人物身上,由他们来实现正义,由他们来塑造一个梦想世界,那是大错特错。给了他们不受制约的权力,他们就会变成魔鬼,这些魔鬼不仅会伤害精英,也会伤害民众。在这个意义上,今天的新民粹主义,属于好了伤疤忘了痛。或者,他们本身就是魔性的蛊惑,目前全在利用百姓来谋取他们自己的政治权力。

人是容易忘却的,被历史扯下神坛的民粹主义,今天仍有人拼命要将它抬回神坛去。而政府的腐败和社会的不公正,继续刺激着民粹主义的兴起。历史说明,没有民粹主义对摧毁极权的、特权的、腐败的旧制度是有正面历史意义的,但民粹主义对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有法治秩序的新制度,是难以做到的。我们有没有办法只要民粹主义的合理抗争的神性部分,而不要它非理性的、群众性歇斯底里的、极权暴力的魔性部分呢?

有没有办法呢?中国人早就创造出来了,这就是目前风起云涌的维权动动。维权运动,是被污辱被伤害的人的抗争运动,它保有民粹主义的活力,但它却坚守在理性的、和平的、法律化的界限之内,它表现了人的神性却控制住了人性中的魔性,它是民主主义的,而非民粹主义的。某种程度上,只要民粹主义的第四个原则,暴力原则不启动,我是认同民粹主义的许多判断的。就我个人而言,我欢迎和支持一切来自底层的抗争,只有这抗争不采取砍人杀人的手段,就应当欢迎和支持。只要不选择基于道德自大的暴力与极权,我认同民粹主义的其他许多内容,在这个意义上,我也可以称自己为非暴力非极权的民粹主义者。

半神半魔的精英主义

与民粹主义相对立的,是各种形式的“精英主义”。什么是精英主义?精英主义认为,是天才和英雄在创造历史,大众只是跟从者和模仿者,不鼓励精英,不保护精英,社会就无法进步。精英得到发展的空间,他们的创造力使社会发展,从而最终带动更多的人发展。在这个意义,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说法,就是精英主义的说法。江泽民“三个代表”,更是精英主义的宣言。劳苦大众不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左派骂邓小平和江泽民悄悄颠覆了毛泽东思想,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中国改革以来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精英主义重新替代的了民粹主义。

相对系统的民粹主义,主要发生于从传统农耕社会向现代工商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是平等主义理念与现实苦难群体存在的强烈对比,这种对比所激发的激愤情绪的表现。比起民粹主义来,精英主义可算是源远流长。甚至可以说,人类的文明,就是从精英主义开始的。中国的孔子、古希腊的柏拉图,都是讲精英治国的。孔子讲道德精英治国,柏拉图讲智慧精英治国。孔子说:“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孟子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智者要治愚者,强者要治弱者。

改革以来,开始经济建设,企业家和科技人员的作用突现出来,新形势下的精英主义再次兴起。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知识精英的作用更突出了。中国有个著名作家叫王小波,他是文学领域的自由主义者,他十分讨厌毛时代的民粹主义,讨厌那时的假大空道德主义,他说要当就当知识精英,不当什么道德精英。可以说,精英主义其实已经取代民粹主义,成为社会真正的主流意识。这种精英主义追求,从幼稚园就开始了,争气恐后地要争着当精英,要出人头地,要当名人,要当有钱人,要当科技精英,要当知识精英。学校玩重点学校,企业玩名牌企业,都要当头号种子。曾经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的商人和知识分子重新抬头,迅速成为支配社会运行的重要力量。在政府里面,官员也迅速地文凭化,现在没有大学文凭就别想混大官了。其实,无论是政府上层还是商界上层,都知识化了文化文凭化了。商界里仍有许多没有读过大学的人,但商界上层读过大学的居多了。

1978年,改革之初,邓小平明白,要搞四个现代化建设,就离开不专业知识分子,应当解放知识分子,邓小平说:“知识分子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这在当时,这可是一种政治待遇,一种政治地位,许多知识分子听到这个说法,马上就泪流满面,被工人阶级接受了,不再是另类和贱民了。邓小平说这话,快三十年了,这三十年,知识分子的地位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急速提升,他们成为知识精英,他们不再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他们也不再为是不是工人阶级一部分而焦虑了。毛泽东时代,结束了市场经济和商品生产,把资本主义尾巴都割光了。改革开放以后,开放了经济竞争,企业家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社会的经济精英,掌握着全国城乡一千多万个企业。另外,个体工商户也迅速成长到几千万户。改革初期的崇洋媚外,其实是精英主义的一种表现,崇拜外国的精英世界。(精英主义政策的成果是明显的,经济迅速发展,财富如魔幻般从大地喷涌出来,中国迅速成长为世界制造业大国,中国各个阶层的物质生活水平都持续提高。但同时,社会矛盾也开始积累,精英们占有了绝大多数经济发展的成果,社会阶层不断分化,大众被抛到了后面。不仅在经济上如此,在其他领域也如此。分配不公平!民粹主义式的愤怒开始发酵。正在这个时候,互联网扩展了,它为民粹主义愤怒的发泄提供了空间。互联网可是地地道道的IT精英的产品,但它却为大众的声音传播提供了便利。想想这事够荒谬的,精英们创造和控制的互联网,成为民粹主义者表演者的最大舞台!从互联网来看,精英与大众是互助的,但在舆论世界中,精英与大众的对立却不断被强化和塑造出来。是谁在塑造呢?不说大家也明白,这就是各式各样具有民粹主义情结的人们。

民粹主义的四大原则,道德良知,底层大众,知识分子与底层大众相结合,多数暴力反抗,在这些对精英的攻击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贵州一官员家人被灭门,网上一片叫好声,“只要是杀官家,我就举双手赞成。”他们可不管被杀的人中有无辜的老人和孩子。他们更不愿听这样的道理:罪刑法定,只有经过公平的法律程序,才能判决一个人的死刑。吴敬琏、江平、茅于轼发表自己对社会问题的看法,不少网民就嚷着要拿“你去死吧!”、“用砖头砸死这几个死老头”。这叫什么话?凭什么来判吴敬琏等人的死刑呢?

可能大家会说,在激烈的经济竞争,能不需要精英,能不崇拜精英,能不保护精英吗?放眼人类历史,放眼世界,一切伟大的发现和创造,不都是少数精英的突破吗?如果大家这样说,是因为大家看到了精英的创造性和建设性的一面。民粹主义有维护底层权利,搞高社会平等的正面价值,但它也有破坏秩序,破坏建设的一面,所以我说它是半魔半神的。精英主义也不是纯粹的,正义的,它有神性的创造性和建设性的一面,但它也有可能有黑色的一一面,精英主义同样是半神半魔的。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精英群体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精英可分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知识精英等类别。精英在政治权力、经济收入和社会知名度上,都高于普通百姓。什么是政治精英,官场中的高官群体。他们是如何获得这个高位的呢?有的人是因为德才皆备,有政绩的基础。但也有许多人是靠家庭背景、行贿或其他卑劣手段获得高官显位的。经济精英即富人群体,有些人是靠聪明才智、运气和财富创造发展起来,有些人是靠官商勾结以权谋私发家的,有些人是靠抢劫诈骗发家的。知识精英也一样,有的是靠学术成就得名声的,有的是靠官学勾结而占据学界高位的。有的知识精英靠天赋和勤奋获得财富,有的知识精英靠买身投靠、出卖灵魂、欺骗他人而发财。有权有势有财有名的群体,是一个混乱的灰色的群体。当我们用精英的创造和贡献来塑造精英的合法性,来对抗对精英群体的攻击时,我们有时也会感到难堪,当我们拿出几个优秀的好人来当挡箭牌时,我们会知道马上有一堆坏蛋跑来躲在后面。而且,精英群体也有自我设防的冲动。就像过去挤公共汽车一样的情况,挤上车前,我们大喊让我们上车,当挤上去以后,我们又讨厌别人再挤上来。成功者总有一种抬高门槛,减少竞争的保守冲动。爬进了精英圈,就想固化自己的权益,利用国家权力来压制竞争。前一段时间,电影导演贾樟柯对电影界的成名导演压制年青导演就进行了批判。一切不受约束的权力都容易走向腐败,政治权力如此,经济权力如此,话语权力也如此。不受约束和监督,精英群体也很容易走向漠视大众、无视苦难的邪恶之路。老子说:“祸莫大于无敌。”这句话对精英群体来说十分重要。如果一个社会的精英群体不受约束,他们一定会走向特权和腐败,走向剥削、压迫和伤害民众。这几天《南方周末》报道,山西一些地方的煤矿,为了省钱,骗来上千童工,把他们像奴隶一样管起来,只管逼这些孩子干活,不给工钱,动不动就往死里打,这完全是新时代的奴隶制!这些煤矿有后台政治老板,所以政府不出面管理。黑矿主为挣钱,不顾孩子死活。从权力和经济来看,这些官或这些黑老板,他们是社会收入的上层,他们是“精英”吗?我们可以否定他们是精英,但不能否认他们是社会上层吧,这样的混蛋王八蛋,该不该依法定罪呢?如果法律还保护他们,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律呢?有这样的上层人物存在,就怪不得社会民粹主义兴起了。这是以暴易暴,暴民对暴君,底层暴力反抗的情绪,全是被激出来的。尽管从理性上我们知道,这样的事情,只能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和建立法治社会来解决,不然,以民间暴力反抗社会黑暗,后果还是伤害到多数人。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得依靠和平的无畏的政治抗争,依靠理性的勇敢的维权行动,但是,民众有这个耐心吗?自由主义者追求自由与法治,在遇到精英群体这个问题是,总是有些困挠,精英群体鱼龙混杂,混蛋一大堆。自由主义者认为,民主与法治才是清除特权腐败与邪恶的正道。

最近,茅于轼先生发表《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能变富》一文,引来不少网民措词激烈的抨击,骂茅于轼为富不仁,为虎作伥,为权贵张目,为不公正的现实辩护。茅于轼先生所说的富人,指的是那些创造性地组合生产要素,促进了经济发展,创造了就业机会的企业家。他看到了经济精英的建设性和创造性的一面,神性的一面,他因此担心中国经济建设的核心创造力量被打压和破坏。网民攻击他,骂富人为富不仁违法乱纪,是看到了富人群体中魔性放纵的那些人。民粹主义只看富人的坏处,而精英主义则只看富人的好处,两者都是偏颇的。在这个意义上,从国家精神和法治建设的角度看,民粹主义不好,因为它更关心分配而不关心创造,更长于批判破坏而不长于建设。精英主义不好,因为它更注重保护上层的权利而漠视下层的权利,制造社会的不公与不和谐。中国的社会转型,需要的是平权主义、平民主义,建立人格尊严平等、法律面前平等、受教育机会平等、进入机会平等的社会,我们需要的不是民粹主义的锄弱扶弱,而是平权主义的保强扶弱。

在中国这种特权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精英群体的兴起过程总有一种阴影,即以权谋私化公为私的阴影。政治特权进入市场,通过腐败寻租手段,转化为市场垄断利益,公务员腐败、经济界腐败、学术界腐败的后面,都有一支政治特权之手。政治特权的存在和膨胀,是形成中国不合理的社会分化的根本原因。

我更多讲了精英主义对秩序、法治、创造与进步的正面价值,讲了民粹主义的反抗。但历史上,除了民粹主义的反抗外,有没有精英主义的反抗呢?当然有,精英主义的反抗,精英群体中一部分人反抗另一部分人,是代表历史前进方向的社会上层反抗阻碍历史前进方向的社会上层的斗争。1215年,英国国王被迫签订《大宪章》,这是英国土地贵族造反的结果。精英造反,有一个法治和秩序的内在指向,所以更妥协一些,温和一些。必竟,精英适应能力强,他们在任何社会任时代,往往都不是缺衣少食之群体,他们更温和理性一些。1642年的英国内战,因为有大量贵族精英参与其中,相比后来的法国大革命,就温和多了。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之所以如此暴烈,是因为社会最底层全部卷入进来的,所以很暴烈。美国革命不是民粹革命,而是美国的精英们反对英国的精英们的不合理管制,所以美国建国者们建立的社会,是一个高度重视保护精英自由和权益的社会。美国很有意思,它是高度精英主义的,社会崇拜精英,激励精英精神,但同时,美国社会又是高度平民主义的,它的制度不断清除一切特权,清除一切阻碍公平竞争的东西,使平民有更公平的竞争机会。它是承认竞争等级的,但它又是将一切等级开放竞争的。它使精英主义不向特权化发展,也使民粹主义不向暴力化发展。毛泽东领导的革命战争,是典型的民粹革命战争,所以手段极其酷烈。邓小平等人粉碎四人帮推进改革,是典型的政治精英冲突,所以对过去的人和事留有余地,不会造成全社会的暴力冲突。从中国人民整体的利益上看,底层民众的依法维权及精英内部的革命更为重要。极权、特权是中国一切不合理不公正的渊源,这既是对民众不公平的,对真正的精英群体来说也是不公正的,对中国来说则是不可持续发展的。如果精英群体不进行自我区分和推进理性的社会变革,不为清除政治特权和腐败而奋斗,那么精英群体的命运将是可悲的,中国的未来将是动荡的。讲到这,我回到“原罪”争论上来。原罪争论的两方,一方认为企业家是有原罪的,要清算。一方认为企业家不是有原罪,而是有原功,对中国经济发展贡献巨大,要保护起来,他们属于精英主义阵营。显然,要清算原罪的,属于民粹主义阵营,他们不断妖魔化企业家和知识精英,希望迎来一场清剿富人的政治运动。我个人认为,两者都是神魔各占一半。将两方的神性而不是魔性统一起来,那么我们就需要在中国进行一场门户清理,需要一场民众的依法维权及精英的自觉变革。什么是门户清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清除政治和行政特权,清除市场中不公平竞争的因素,推动教育公平,建立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精英和民众才能真正走在一条路上,也就是说,精英主义有神性,这是法治保障下的自由创造,民粹主义也有神性,这是公平分配,两者神性应当相结合。精英主义有魔性,这是特权垄断,两极分化,民粹主义也有魔性,这是极权暴力,以众暴寡,两者魔性都应被控制。精英主义受到公平竞争的约束,民粹主义应受到法治的约束,这才是一条造福中国之路。

2007年6月9日

冉云飞: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


点上面播放按纽可收听<中国的孩子>

关于音乐特别是摇滚乐,几年前余杰将崔健邀到成都时,有幸谈过通宵,至今记忆犹新。前不久接到郭发财兄的大著《枷锁与奔跑:1980—2005中国摇滚乐独立文化生态观察》(湖北人民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粗翻了一下目录,看了一两小节内容,且待进一步阅读,但深感郭兄在这方面所做出的艰辛努力,内容如此丰富,真是值得敬佩。我劝朋友们买一本郭兄的书来阅读,便会证明我所言不虚,同时也是对郭兄最大的精神和物质支持(郭兄常来敝博,大家不难联系他,同时我的博客上也有链接叫“郭发财的垃圾”)。这些努力,让我想起没有也不可能纳入本书的台湾盘古乐队,他们那刺破夜空的反抗和粗嚎,我有幸听过,至今不忘,那是对专制至死不妥协的精神,是对人性的坚韧维护。进一步让我想起曾经听过的廖亦武兄关于八九的《大屠杀》,是多么凄厉与肃杀,也是多么坚强的挣扎。这些都是让我刻酷铭心,永远难以忘怀的声音,是一种一辈子都值得纪念的声音。但遗憾的是,面对目下糟糕的现实,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再也难以听到这样的声音。

昨天午后在小你的博客上第一次听到周云蓬的《中国孩子》,被深深震撼,同时泪流满面。《中国孩子》是周云蓬的第二张专辑(关于这些我就不具体介绍了,大家用百度就不难搜索到),他是个盲诗人盲音乐家,却有这样对现实的深切反应,而我们这些身体完好,有鼻子有睛的人,却是一个真正的心灵上的盲人,看似个活人却是个麻木的死人。这是一首怎样令人锥心疼痛的歌啊,无论是他的唱法,以及背景音乐中小孩反复的“家呀,家呀”的声音,都如同针刺般激起我的痛心与愤怒,那一声“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是如此撕心裂肺;那一声“爸爸妈妈都是怯懦的人”,说得真是到点,仿佛是直接点我的名而说的,直接指着我的鼻子骂的,一个懦夫在专制制度之下不配得到人之尊敬;那一声“死到临头让领导先走”的呐喊,简直把我们做成人对孩子的亏欠,把我们做父母对孩子的亏欠,控诉无遗,更是对专制之下的所谓公仆们的血泪声讨。那些高喊三个代表、八荣八耻的人,就是灾难发生时,先走的无耻的“领导”们。中国不在制度建设上努力,不推行民主自由制度,这样让孩子去冤死,而自己却遥逍且过着穷奢极靡的生活的领导,就不会绝迹。想到这里,我们作父母的,我们这些成人,怎能不继续努力,为保护自己的孩子以及更多的孩子,而做出自己不懈的努力!

晚间,小女在我背后练书画的大桌上做作业,听我在听《中国孩子》这首歌,她问我这是谁的歌?我跟她说了。我先给她说克拉玛依大火,她说她知道。上学期她们的《实践与创新》课中就有克拉玛依大火,通过此课教她们怎样逃生,怎样注意安全,防止火灾。我说这样的课就很好,但是“让领导先走”这事他们的课文中没有。我就跟她说,1994年12月8日(那时你还没出生),就是由于让领导先走,活活烧死学生288名;2005年6月10日,沙兰镇是因为学校防水灾的能力低下,以及领导的渎职,活活淹死88人;2003年6月10日,成都三岁小女孩李思怡母亲吸毒,被警察羁留,李思怡的母亲告知警察家中有无人照料的三岁小女,请求警察帮助,警察不理,活活饿死;而河南则是因爱滋病频发、山西因矿难频发,以及最近的黑窑童工事件等。女儿听完我的讲述,气愤不已。我说这只是中国巨大黑暗的一个角落,当她听到“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时,她说那我们做谁的孩子?我说,这当然是个比喻,你生在中国、长在中国,你爸爸妈妈都是中国人,所以你也在做中国人的孩子。做中国人的孩子是既羞愧也恐惧的事,所以做为爸妈才要更努力。现在这个国家没有民主自由,我们要努力使其改善,要使这个国家的人得到民主自由,要做一个像模像样的中国人。爸爸就是有了你,才更加气愤这个以强凌弱、以权逞势的社会,才更加理智且执着地要为改善你及更多的孩子之生存环境而做出自己不懈的努力,才不至于让你们觉得我们父母都是些孬种,都是些只会随便生你们下来的、毫无血性的怯懦的人。

女儿说,她要抄下这首歌,让班上的同学们知道,我说好。她说她已让同学们知道罗大佑的《亚细亚的孤儿》。沙兰镇的惨事出来后,我的朋友何家干兄写了一首令人感动的诗,女儿也抄给了同学们,同学们也非常感动。现在有许多成人总是想小孩的承受力太弱,不让她们知道这一切,其实我认为大可不必,我们成人往往低估小孩们的正义感、求知欲,以及他们坚强的内心。我女儿知道中国的黑暗现实可能比一些孩子多,但丝毫不影响她天真阳光的性情,丝毫不影响她觉得安全健康的生活,是人生的一大要务。她每天上学,我就会叮咛她,注意安全,快乐高兴!当然,让小孩这一切,不是强行灌输,而是因势利导,同时这要尊重小孩自己的兴趣。我女儿如果不主动问我这些,我一般不会告知她这些,因为她现在还较小。当然,她大了,我会主动地告知一些东西予她,让她对这个社会有所准备,同时也要为改善这个社会而努力。总之,我们不能因共产党隔绝我们,搞信息垄断,而我们也采取隔绝的办法,来剥夺孩子求知求真的欲望与权利。孩子们知道这些,虽然觉得生活在虚假的中国,但这也是真实的中国。在我看来,虽然现在中国还不是民主自由的社会,但这也未必不是上苍给我们这些中国人的特别考验,给我们努力的空间与机会。孩子们知道这些,也未必不能在他们相对安全的生活环境下,种下一点怀疑与反抗的种子,更加坚信其读书探索的好奇心。

我们要怎样让我们的孩子,觉得做中国人的孩子是一种自豪,而不是“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更不是“谁让你不\幸生在中国”,那么我们就得不懈的努力。现实的黑暗固然强大,但我们不努力,它就会黑暗到底;如果我们努力,黑暗自然就会有所减弱,直到有一天完全得到光明。要做一个勇敢的中国人,就首先要做一个不怯懦的爸爸妈妈,不要死到临头,还要像克拉玛依那些也是父母的各级教育官员,让什么狗屁领导先走。什么东西都不是他人赐予的,更不是像“伟光正”的麻醉药所说的一样,是他们给了我们幸福生活(见洗脑歌词专家乔羽所写的《让我们荡起双桨》),幸福生活从来都是自己争取的,自由与幸福不会从天而降。

今天我把周云蓬的歌词传上来,并且放在我博客的眉页上,同时也会将他的音乐放置在我博客上至少一个月,以纪念许多无辜冤死的中国孩子,更纪念最近一系列惨绝人寰的山西黑窑童工案中被奴役的孩子。我希望更多的中国人以及世界各地的人都来传播这首歌,传播这样一种对灾难难以忍受的精神。

中国孩子

不要做克拉玛依的孩子,火烧痛皮肤让亲娘心焦
不要做沙兰镇的孩子,水底下漆黑他睡不着
不要做成都人的孩子.吸毒的妈妈七天七夜不回家
不要做河南人的孩子,艾滋病在血液里哈哈的笑
不要做山西人的孩子,爸爸变成了一筐煤,你别再想见到他
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
饿极了他们会把你吃掉,还不如旷野中的老山羊

为保护小羊而目露凶光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爸爸妈妈都是些怯懦的人
为证明他们的铁石心肠,死到临头让领导先走……

 

梁文道:如拆迁可公投,自杀能否公投?

 

梁文道  媒体从业者,凤凰卫视节目主持人

想像这样一个情景:不知道为什么,有一个地方的居民突然全部迷上了生命意义的问题。他们不只躲在家里沉思,而且还在街道、商店和公园这些公开场合里热烈讨论做人有什么意义。日复一日,如此下来,这个社区的上空仿佛蒙上了一层阴影,大家都活得非常沉重,甚至生无可恋。终于到了忍无可忍的那一天,这个社区的主管部门提出了一个惊人的方案,与其继续沉溺在无边而磨人的争论之中,不如以实际行动解决大家的痛苦。什么实际行动呢?那就是以公投的方式去决定全体居民日后的生命走向,要不就是忘掉这个问题然后行尸走肉般地生活下去,要不就是集体自杀一了百了。

这叫不叫民主呢?假如我们宽泛地把民主界定为一种集体决策的方式,那么全民公投当然是民主的。这又算不算是一种合理解决问题的办法呢?那就要看它想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了。如果这个社区的公投结果出来了,五成多的居民都选择了自杀,剩下那四成多的居民是否也该遵照民主原则跟着去死呢?当然不能,因为我的生命是我自己的,再怎么讲究民主,也不能让其他人替我决定做人活着到底还有没有意义。这个例子当然很极端也很荒谬,现实里不可能有机会出现。可是我想用它说明的道理却适用于最近发生的一个新闻事件上,那就是北京酒仙桥“危改拆迁”的全民公投事件。

居民迁拆是近年中国面对的一大社会问题,许多矛盾和冲突都来自政府和发展商的权力过大,而最受到影响的居民则根本没有说话表态的机会。其实整部人类城市空间发展史就是一个权力分配与斗争的历史。在现代市场经济的笼罩下,哪些建筑应该拆掉建新楼,哪些人可以住进城中心,几乎全是国家机器由上而下的“神目式”(God’s view)规划观与资本的逻辑来决定的。但是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居民参与的规划方式开始在西方兴起。许多城市都有过成功的经历,既能民主地解决权力分配的问题,也能在维护老区和城市更新之间找到平衡之道。今天的中国,最宜大规模地引进这套已经发展了数十年的规划方式。

然而在酒仙桥这个北京有史以来最大的“危改拆迁”工程里,发展商和当地政府部门却破天荒地想到了“全民公投”这一招,让居民决定要不要接受当局提出的方案,是该搬还是不搬。很多人都说这只是“表面民主”甚至“假民主”,把原以为会博得一片掌声的当局骂得十分不堪。

在我看来,这还不是民主真假的问题,而是投票这种决策手段适用范围的问题,例如个人房产的归属到底可不可以让包括我自己在内的集体来决定呢?在这个问题的背后,我们会看到一个更深层也更根本的概念,那就是权利了。现代权利观其实包括了一揽子的基本人权,其中最核心的自然是一个人对自身生命和身体的自主权,由之派生的最重要权利则是财产权了。但在现代民主运动史上,财产权起到的作用反而更大。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构思的契约论,就是假设人民为了维护自己身家性命和产业的安全,才愿意把部分权力让渡给君主与国家。而在实践上,现代民主强调的人人平等则是来自罗马法有关财产的规定,中古封建时代延续了这套规定,保证有田土的领主也拥有相应的司法地位和政治权利,使得后来迫使英国国王签署《大宪章》的贵族们有理有据。总而言之,财产权是一种核心人权,不能被人用“民主”的方式削夺,因为它正是民主的基础之一。

因此,用公投决定一个区的居民接不接受拆迁,其荒谬程度仅次于用公投来决定大家要不要自杀。酒仙桥“危改拆迁”事件是一个上好的教科书案例,可让大家上一堂人权课。

傅建华:腐败分子是如何伏法的?

 

在我们这个时代,贪污腐败似乎日渐成为一种风气。人们对反腐败既充满期待,又时时感到失望。而腐败分子在贪污的汪洋大海中,不但时时免遭罪责的追究,而且,反抓捕反侦破反法律追究的能力日渐提高,简直到了炉火纯青的至高境界。腐败分子善于在大风大浪中游泳、搏击、逐浪、追潮,随着他们技能的提高,他们腐败的成本和风险越来越低,而收益则越来越高,他们贪污的脚步因此迈得更大,逐利的心态变得更加迫切。

对腐败分子最具震慑力的刑罚莫过于死刑,不幸的是,腐败分子似乎掌握了规避死刑的良方洞悉了逃避极刑的秘诀,他们似乎真的掌握了对抗反腐败的“葵花宝典”。因为他们位居官场,深刻的参透了官场的潜规则,掌握了密室策划的奥秘,因而面对“危机”时就能够从容不迫、应对自如。哪怕在反腐败的枪林弹雨之中也能保护自己免于陷入死境,他们像一群危险的野生动物,深谙丛林逃生法则。

贪官们普遍谙熟中国吏治的潜规则,他们在官场上久经考验,厉兵秣马未雨绸缪。把后路备齐,把应对工作做全,“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滴水不漏保万全,把死亡概率降低到最低。

(一)贪官的“死亡游戏”博弈大概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阶段:

(1)讨好上司,摆平下级。

把下级摆平,记要有严词威吓,又要懂得小恩小惠。大棒加胡罗卜,下级或敢怒不敢言,或者感恩戴德,什么丑事先在内部摆平了,内部的安定团结可以使贪官免除许多烦恼。

而讨好上司就更重要了,讨好上司就是在为自己提供保护伞寻找靠山,一旦出事,基本可以保证自己无忧,到时贪官后面的大靠山往往会因为保护自己的私利而把属下的贪腐弊案的传播消灭封杀在萌芽状态。

(2)靠近党委,贴近纪委。

要知道,党委是老大,纪委是管家。在讨好上司的时候,要特别重视和党委的领导干部打成一片,要明白,没有党委和常委会的首肯,贪官的一根毫毛也不会损失,因为党指挥反腐,现在的大格局是几乎人人都腐败,假如党想要抓人来练练靶子,没有一个人有绝对的清白,你腐败了,党没点你的名,那么你还是“清廉”的;党点你的名了,那你就真的彻底腐败了。

纪委是党的纪委,它虽然受党指挥,但它是直接主管单位,地位很直接也很吓人,是专门玩“反腐败”游戏的,当然也得罪不得得罪不起。有道是“县官不如县管”,纪委就是县管就是直接管事的“婆婆”,得罪了它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所以,平时就要万分注意:靠近党委,贴近纪委,使它们都成为自己的“贴心人”,平时多拜把子,厚积薄发,一旦出事,保你小命无忧。

(3)“双归”之后也是关键,要切记“亡羊补牢”。

如果你平时积累不够,打点不够。在权利斗争中被清洗了,最后被“双归”了,虽然大错已经铸下,前面的损失已经无法挽回,但请贪官们大可不必灰心,要牢记“亡羊补牢不为晚”的真理和教训。这时,最重要的不是请一个好律师,而是去找一个好靠山,虽然是临时抱佛脚,也还是非常管用的。

或者,你可以去向你的政治对手告饶,你已经战败,要“勇敢”地放下身段低下头颅,为了保命,切忌面子。你的政治对手一般只要毁掉你的仕途,未必一定要砍下你的头颅。只要你挥洒你的大把钞票,愿意屈膝求饶,大多数情况下,你的政治对手在达到政治目标后,一般都能放过你。搞不好就给你一个内部处分,吐出一小部分赃款,不降级改做一个“老调”(调研员),你保全了大量的赃款,实现了“软着陆”,从今以后你就可以踏踏实实地做寓公,领着丰厚的俸禄“合法”享受着赃款,安全舒适的度过余生,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呢。(不排除可以东山再起)

(4)案件交由检察院后,要争取获得“不起诉”待遇。

没获得纪委的内部处理,证明这个贪官比较失败,但也还不必要灰心,“山不转水转”,前路并非迷茫。交由检察院后,你还可以继续活动,争取让检察院给你“不起诉的待遇”,这种情况下,你的处境也不赖,只比做“老调”差一点点,虽然一下子连“老调”也做不了,但你贪污的赃款大部分还在,你也没有丧失人身自由。你尽可以拿着赃款去挥霍,乐哉悠哉逍遥度人生,何其潇洒。(还可以东山再起或以原来的政府资源做生意)

(5)进入庭审阶段后,要奋力争取缓刑。

可见,中国的贪官是有非常光明的前景的,逃生的锦囊处处有,错过一个又有一个,似乎机会对贪官是永不言歇的。这样,在进入庭审阶段后,贪官仍有极大的运作空间为自己铺就“美好前程”。比如:贪官可以为自己争取一个缓刑,实质上获得一个自由身,与不起诉的待遇几乎完全相当,这时,贪官同样保全了绝大多数的赃款,并且可以以自由之躯尽情地享受,贪官的日子照样又快活又逍遥。

(6)在法庭上要敢于承担“责任”,只要一口咬定“一切都是我干的,与领导无关”,你就决不会送掉小命。

一定要勇于为领导分忧,为领导承担责任。中国的法庭有领导意志作为支撑,只要你“爱护”领导、“体察”领导,领导一定会投桃报李让你过上好日子的。也就是说,你越是把所有人的责任扛下来,你的生命就越安全,重刑和死刑就会离你越远。

(7)即使最意外地被判处了死刑,你的家人也会因为你的牺牲得到领导细心的照顾,要知道,领导都是很注重“革命友谊”的。不明白这点,就证明你在官场上白混了。

(8)逃往美国等西方民主国家,平时就把全家人办到国外,关键时刻自己也登机拜拜。全家人到民主国家“投资”移民,或过寓公生活,安享天伦之乐,其乐融融也,众所周知,贪官一踏入民主国家,就等于同时领到了一张免死金牌。

(二)贪官的死刑“安全阀”到底有多少?

中国的特殊国情、特殊政治体制和司法机制决定了贪官们的免死“安全阀”很多:

(1)党委不开口,贪官不出列。

党指挥反腐,党不点头,贪官绝对安全。

(2)纪委可以让很多贪官免受司法制裁。

纪委的权力很大,只受党指挥,不受司法机关的任何制约。纪委可以决定把不把案件交给检察院,从而决定贪官的政治前途和司法命运。纪委还可以选择性的公布贪污金额,比如,查出1000万,却可以以100万或更少的金额入控。

(3)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而检察院基本也受制于党委、纪委、政法委,这无疑又为广大贪官寻找到了很多权力运作空间,也是一道“安全阀”。

(4)法院的缓刑裁定。

很明显,这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安全阀。

(三)中国刑法为贪官留下了多少“光明正大”免死空间?

中国刑法规定:个人贪污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但现实中,我几乎还没发现有任何一个贪官因为贪污10万元而被判处死刑的。而且有贪污数亿元的巨贪也能免除死刑,这条法律简直对贪官没有任何约束力。

此条法律也太过于空泛,一个“情节是否严重”就可以决定一个贪污犯的生死。从理论上看,一个贪污10万元的人就可以被处死,但在现实中,如若我要“包庇”一个人,即使他贪污了10亿元,我也可以让他免死。这太不公平了,而且模糊空间太大,为权力寻租司法提供了太多“光明正大”的运作空间。

所以,一个贪官在中国是很容易获得免死金牌的。

当然,一个贪官想快速死亡也不是太难。如果一个贪官大声嚷嚷,说什么“我给XX送了礼”“XX是我的后台”“是XX让我干的”之类的胡话,那么,他就离死期不远了,这时,他口里的“XX”很快就会戴上“司法”的白手套把他给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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