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逸明:反腐风暴席卷腐败特区

上海官场惊魂未定,深圳官场便迎来了空前的反腐败狂飙。据香港《明报》报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有一名副院长、三名庭长、多名执行局官员日前被双规或隔离调查,涉案金额过亿元人民币。目前,最高法院纪检组和广东省纪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在深圳进行全面清查工作,该市法院系统有20多名院长和庭长级官员被列入反腐名单,涉及面之大为广东省司法界历年罕有。

深圳这个历史上的边陲小镇自从上世纪70年代末被邓小平圈定为经济特区后,经济的发展日新月异,虽说城市面积不大,但发达程度却在中国首屈一指,远远超越其它地区。深圳的发展既得益于中央的优惠政策,更凝聚着来自五湖四海的打工者的心血。因为深圳海纳百川的胸怀,每一天都会有成千上万的无业人员纷至沓来,除了为深圳的建设和发展添砖加瓦之外,也为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疯狂打拼。不仅仅有打工者,还有来自港台以及世界各国的外资企业纷纷落户深圳,使得深圳的发展优势得天独厚,独占鳌头。

然而,在中国官场日益腐败的大趋势下,寸土寸金的深圳更能吸引官员的贪欲,被金钱冲昏了头脑的深圳官员同样难以洁身自好。可以想象的是,深圳官场的腐败程度应该会比其它欠发达城市更高一筹,之所以深圳官场的腐败迟迟未能引起外界的注意,笔者分析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

1、虽然深圳不是省会城市,但深圳官员的级别并不比广州低,深圳市的市委书记和市长历来都挂职广东省委常委,因此,一旦其高层卷入腐败案,便能对腐败圈子产生很大的保护作用,倘若广东的纪检监察部门想要查深圳的弊案,可以说是阻力重重,几乎没有胜算的可能。

2、深圳的经济较为发达,一般能够在深圳长期工作的人在生活上都有一定的保障,因此,深圳的官民对立情绪非常微弱,在那里几乎感受不到太大的社会矛盾。较富足的生活使得深圳市民不大注意官场的腐败情况,在深圳的腐败官员完全感受不到来自民间的反腐败压力,只要有一些官员结成腐败同盟,便可保人人平安无事。

3、深圳官员和中共高层的特殊关系也是导致深圳官场的腐败难以暴露的重要原因。前任深圳市委书记黄丽满曾在江泽民担任电子工业部部长时担任江泽民的秘书,他和江泽民的关系自然非同一般,虽然难以证实她和江泽民有外界盛传的暧昧绯闻,但江泽民会在很多方面向深圳倾斜却不是没有可能。据说,黄丽满的丈夫在深圳商界翻云覆雨,可见,这和黄丽满当时炙手可热的权利有必然联系。自从胡锦涛接任军委主席一职,黄丽满的官位便明升暗降,这应该不是巧合。深圳官场的形象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黄丽满的形象,她在任时,谁敢查深圳?

早在几年前,一个小小的深圳市副市长李意珍竟然敢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力强迫深圳的学校学生观看其女儿参演的电视剧,这不能不说是胆大包天。李意珍的不明智行为自然引发了网民对他的口诛笔伐,然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诸多论坛竟然将此事视为敏感话题而禁止谈论。李意珍果真有这么大的能量可以让媒体主管部门为他封锁舆论?照我看,多半又是因为黄丽满。从那时起,外界开始感觉到深圳官场的腐败并非一般人所能想象,但可悲的是,就是无法浮出水面。

或许是因为深圳官员和胡锦涛的对抗并不如上海官员那样明显,所以,胡锦涛的视线在调离黄丽满之后就移开了深圳。深圳官场的腐败势头并不因胡锦涛的上任而有所收敛,而是愈演愈烈,在摆平陈良宇之后,胡锦涛必然会对其它地方的上海帮势力开刀,现任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和前任书记黄丽满都有着和江泽民在电子工业部共事的背景,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也属于上海帮的成员,因此,中央对深圳官员动手并不奇怪。据称,有关部门驻扎深圳已经多月,看来,查处深圳官场的腐败并不是在查处上海社保资金案之后,而是几乎同时进行的。

胡锦涛反腐败给人最深的印象就是神不知鬼不觉,而且不是自上而下,而是自下而上,查小官的目的正是为了擒获幕后“老板”。可想而知,此次中央的行动并不会止于对深圳司法部门官员的查处。据报道,已经先后被双规的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裴洪泉、某经济庭庭长张庭华、某民庭庭长蔡晓玲、某庭法官廖昭辉以及该院执行局某处处长等人。有记者曾在事发后致电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求证此事,但该院办公室一名官员却显得惶恐和紧张,急忙表示无可奉告,并挂断了电话。

胡锦涛时代刚刚开启,能否彻底地反腐败和能否启动政治改革将成为决定民心向背的关键,对陈良宇的查处已经让不少人热血沸腾、欢呼雀跃,如果能够再在其它地方掀起新一波的反腐败高潮,对胡锦涛未来的施政将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深圳官场的腐败绝不逊色于其它地方,对裴洪泉等人的查处势必要牵出更高级别的官员,同属江系人马的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和前任市委书记黄丽满也许正是胡锦涛意欲剔除的终极目标。

(2006年10月20日)

继承鲁迅:因为热爱而绝不放弃批判

今天是鲁迅逝世七十周年纪念日。

一个人活过,又死去。这是一个孤独的秘密,无法解开,难以揣测,不容虚构。而我们要纪念的,不过是这样一个名字,一个连接集体感知的密码:鲁迅,一个愤怒而痛苦的人;一个以彻底绝望的方式寻找希望的人;一个否定一切绝不宽恕,但是以呐喊慰藉寂寞者的人。

简单地以为鲁迅是一个偏执的斗士,就忽视了他曾经在沉默与开口之间的彷徨。他懂得沉默的充实,也了解开口的空虚。他已经并非非言不可,但是他选择了因战斗而空虚。概括地称鲁迅为“民族魂”,就容易忘记,其实这个民族既不善于批评,也不善于接受批评,它从来不曾拥抱鲁迅的灵魂。或许,他更合适被称为“民族药”——鲁迅只是怀抱着“最坏的恶意”,把自己变成一剂医治民族灵魂的苦药。鲁迅这个名字,意味着于清醒中选择偏执、意味着于无所希望中得救,意味着以痛苦来安慰,而尤其意味着以批判来热爱。

关于鲁迅,可知可见的已经足够,可揣测可虚构的更是广大。在学者的不断解读与反复挖掘中,鲁迅甚至可以被归入这个主义那个主义的阵营。还有人孜孜不倦地考察他的日本情结,以及他与新文化运动的因缘、与左翼阵营的离合。这些“还原性”的解读只停留在学术讨论,因为鲁迅这个名字在大众听来,就只是孤零零的一个人。鲁迅的批判读起来广大而贯通,只要是可耻的,只要是卑劣的,只要是黑暗的,就是他所不能宽恕的。他不专注于任何明晰具体的政治诉求,更不在意建立具体的体制诉求。他站立于“无物之阵”,所以他才可以把整个世界当成敌人。

一个在符号语境中濡染的现代人,他脑海中的鲁迅,就是一个人,在面对一个时代。他似乎不必借由任何团体而独自光荣,因为他似乎不曾借由任何团体独自战斗。归属一个阵营就意味着放弃一块批判的领地。鲁迅这个名字,意味着因孤独而获自由,因为无所依赖而获得权力,意味着以自由的权力做纯粹而彻底的批判。

鲁迅不宽容,但是没有人能断言他不理解宽容,更不能说他不赞成一个宽容、多元而自由的世界。只是在他的时代,他如何能够相信,以宽容的方式就可以争取到因宽容而美好的未来?

即使是在我们今天的时代,我们又怎么可以相信,没有纯粹、自由、彻底的批评,社会的污秽可以自我清洁,灵魂的疾病可以自我痊愈?体制的缺失能够自我纠正?公权的使用可以自我约束?没有哪一个时代不需要思想者的医治,没有哪一个时代不需要批评者的坚持。

七十年前鲁迅离开人世,这个名字从此任人评说。我们今天所纪念的鲁迅,是民族灵魂中最悲痛的力量,是我们这个时代仍然需要的战士。

烧妓院与灭门——重读《笑傲江湖》

在《笑傲江湖》里有两次灭门,一次是青城派灭了福威镖局;一次是嵩山派灭了衡山派刘正风的门。

第一次没什么可说的,就是一般江湖上巧取豪夺故事的翻版。虽然青城自称侠义道,面对”辟邪剑谱”的时候,自然也把侠义道的身份放在了一边,把身份比较相似的福威镖局一举踏平。按说福威镖局三代都是干保护人家身家性命的工作,可是只要是青城派高兴,他也就不管这镖局是不是同道中人了。

第二次灭门故事发生前,有一个小插曲:令狐冲受伤后,被魔教的长老曲洋放到妓院里养伤。经过一番曲折,刘正风与各路高手赶到,在搜查过之后,刘正风道:”在下也早就想铲除这个藏圬纳垢之地,现下正好”云云。接着,刘门弟子把老鸨与龟奴、妓女与嫖客赶出门去,一把火烧了这个藏圬纳垢的地方。

然后,故事到了刘正风金盆洗手的时候。嵩山派按照正邪不两立的原则,在刘正风不肯屈服于暴力要挟的情况下杀了刘的满门老少与弟子,同时在场的,还是跟着去烧妓院的那些名门正派,只不过这次对象有了些不同。

要是我们对比烧妓院与灭门,多少会发现两者之间的共同之处。妓院自然不是什么好地方,刘正风作为衡山城里的大财主,又有高强的武功与众多的弟子,在他认为不好的情况下,烧个把妓院算得什么?对于妓院的老鸨与妓女来说,刘大爷是真正的强者。

同样,嵩山派作为五岳剑派的盟主,实力超群。左冷禅本人有十三个师弟,号称”嵩山十三太保”。相比较而言,只有师兄弟两个高手的衡山派,只能是被支配的角色。

除了相对而言的实力与暴力手段的相似,这里最相似的地方,是加害者所使用的讨伐口号有精神上的实质。刘正风先生之所以要烧妓院,不但是因为同道尼姑的愤慨,他本人的道德观念也是他认为可以将妓院烧掉而无愧的原因;而这种道德与正义感,在他被灭门的时候,那个恒山的神尼也对他表示了一次——站到他的对立面上去了。

当刘正风用某种看来是绝对正义的行为来用暴力对待弱者的时候,恐怕没想到报应来得这样快。作为侠义英雄的刘正风,是不会想到那些卖笑女子的辛酸与生活的不易。在他看来水深火热的妓院,就是邪恶的所在。而嵩山派与其他侠义道的高手,也不会想到这个刘正风与魔教的长老其实不过是音乐上的知音,在他们的心目中,只要与魔教沾上瓜葛,自然就不是好人了。名门正派杀几个通魔教的叛徒有什么不对?所以刘正风在烧妓院的时候,恐怕与嵩山派的这种想法有共鸣。

在这里,强者的道德观念就是准则,强者所缔造的价值观就是弱者的命运。在江湖的世界里,只要暴力具有足够的量,道德、正义就随着到来了。这种正义的标准,是贯穿我们这里的精神血脉之一。什么叫用道德与正义杀人?翻开历史,上面记载的都是这样的情况。

刘正风是不会管被赶出妓院的女子的死活的,他的目的就是”行侠仗义”,至于那些可能几年辛苦积攒下几个钱、而在火中完全失去的妓女是不是会死于沟渠,这不是正义使者刘正风的事。当然,嵩山派也没操心刘家以后的命运——他们更干脆,把人杀了了事。

正派就好象这么具有天然的暴力合法性,他们自己论证过自己是侠义,他们就是侠义了。结果,百姓与弱小的侠义者都是这些大侠义者体现正义的对象。这正义竟然也象生物链似的,大正义吃小正义、小正义吃老百姓。我们的历史与潜意识就在这正义的圈子里打转,看着各种正义代表我们来做好多事,就是不知道他们怎么对自己的道德品行这么有信心。直到有一天,发现他们的遮羞布下面是各种兵器的时候,某些正义才让百姓理解了。

贺卫方:刘仁文《具体权利》序(未删节版)

近年来,刘仁文教授在报章上频频发表文章,从法学的角度,对于一些案件乃至更广泛的社会现象作出分析和评论。虽然自己近年来已经不大读报了,但是通过网络,还是可以读到这位同行的一些很有新意和力度的作品,也从中间得到不少教益。平常人们总喜欢说我们的社会正处在转型期,所谓转型,其实最主要的便是从非法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要建设一个法治社会,一项关键的工作便是国民法治和权利意识的唤醒,与此同时,还需要推进相关制度的合理化,以便使权利的诉求得到严格的法律保障。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像仁文教授这样的法律专家勤奋的研究和将法律知识向社会传播。

 

仁文教授把他的这本文集取名《具体权利》,他此前就曾告诉我这个名字的来历跟我的那本名为《具体法治》的小书有关。这让我颇生“与有荣焉”的感觉。当然,我读这本书里的文章,的确有很多立论和论证的途径是我十分赞赏的。作者不是从一些意识形态化的宏大前提出发,而是针对一些具体的案件或法律问题,运用法学理论作出有说服力的分析。值得注意的,作者并没有把视野仅仅局限在一些典型案例上,他也对于那些影响案件判决的各种制度因素——诸如法律教育以及法律职业建构等——给与相当的关注,这是颇具见地的。

 

也许读者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具体法治”也好,“具体权利”也好,这种以“具体”字眼相标榜的法学研究“进路”(approach,或许可以不避夸大地名之为“具体派”)究竟意味着怎样的学理追求?它与我们这个时代其他的研究路向有怎样的区别?我们不妨在这里作些简要的讨论,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偏之见,在这里写出,姑且可以视为假作序之机会,与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交流。

 

所谓具体派的法学研究,一个最基本的假定是,一国的法律制度是一个体系,其中既有宏大的价值目标,也有妥贴地体现这些价值目标的原则,同时也有促成这些目标和原则得以实现的一系列具体制度。把法律视为一个系统,也就意味着我们必须注重其间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联,从而避免那种把法治或权利删繁就简,化作一些激动人心但也只是激动人心的大口号的建设思路。这样的觉悟部分地来自于我们对于中国制度与思想史的反思。考察儒家思想与古典制度之间的互动过程可以看到,我们也许从来不缺乏口号或宣言,但是如何将这样的目标与足以促成其实现的具体手段与微观制度结合起来,却是成果寥寥,乏善可陈。过去读胡颂平编辑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胡适的一段话给我留下很深印象:

 

[胡适]先生又说:“前几天,高平子的孙儿来,他引张载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四句空洞的话。我问他:‘怎么叫为天地立心?你解说给我听。’我对他说:‘你的祖父是学天文的,你不应该再引这些不可解的话。’”(联经1984年版,页67

 

也许,问题并不在于这样气吞山河的口号可解或不可解,而在于仅仅是这样的口号终究无法达到那样的目标。司马谈批评儒家“博而寡要,劳而少功”,在我看来,之所以少功,就是因为所劳者总是停留在那些博大的号召上。要为生民立命,就需要认真地观察生民何以难以立命,需要深入到一些看来细枝末节的制度环节之中,例如怎样维护百姓的土地权利,在土地可以交易的情况下,如何强势者利用弱势者的危难而巧取豪夺,同时又如何保障所谓“豪门”的私有财产不至于在道德主义的号召之下被肆意分割。当发生纠纷时,又如何公正地裁判,如何避免同案不同判,如何防范负裁判之责者的腐败,如何在谴责腐败的同时建立切实有效的制度使得腐败逐渐减少。不仅如此,当皇权成为妨害生民立命的最大力量时又如何解决?儒家除了作出一些道德规劝,某些置身家性命于度外的官员冒死上谏之外,竟然是难有作为。没有了具体制度的的支撑和辅佐,则宣言与口号都不过是画饼充饥而已。

 

把法律作为一个系统,还要求我们十分关注局部与整体之间可能的矛盾,并且通过学理的研究和有效的机制来消弭这样的矛盾。在讨论西方法律传统的特色时,伯尔曼曾经特别强调了法律成为连贯统一的整体这一追求的价值,在《法律与革命》一书中,他用了大量篇幅来论证早期的法学家们是如何运用辩证法,通过分析和综合的方式把法律整合为一个体系的。“1112世纪西欧的法学家将希腊的辩证法推向了一个更高的抽象层次。他们试图将法律规则系统化为一个整体——不只是确定具体类别案件中的共同要素,而且还将这些规则综合为原则,又将原则综合为完整的制度,即法律的体系或法律大全。”(中译本,大百科全书版,页167)在翻译这部著作时,我留下最深刻印象之一的内容是,博洛尼亚伟大的教会法学家格拉蒂安是怎样运用这样的辩证法来协调教会法的各种不同渊源、不同规则之间的那些表面看来明显的冲突的。他的著作《冲突教规之协调》之所以能够成为法学史上的经典,正在于它奠定了西方法律传统的一个基础性特征。而现代法治的一个基本准则便是不同的法律规范之间的和谐,没有这种和谐,结果就是受法律管辖的人们永远处在无所措手足的状态之中。如果说在近代早期是自然法成为整合不同规范的主导力量的话,那么,在现代整合法律规范的力量则是不同类型的违宪审查机制。当立法机构所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机构的行为涉嫌违宪时,违宪审查机构便通过宪法解释的权力对立法或行政行为作出审查,从而维护法律体系在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和谐统一。不消说,今天我们的法治在这方面还没有迈开关键的步伐,在违宪审查机制付诸阙如的情况下,怎样尽力减少法律体系内部的冲突乃是具体派法学的重要使命。

 

 

具体派法学强调具体制度和局部改良,并不意味着忽略整体的价值导向,相反,具体制度的意义只有在一个合理的整体之中才能够彰显出来。在这个意义上,具体派学者格外重视大体制导向的合理性。可以说,如果大制度的价值导向不合理,具体制度越精致或许越有害。因此,我们需要“两条腿走路”,低头拉车不忘抬头看路,在推进具体制度建构的同时,还必须同时关注这样的制度与更广泛的体制之间的关联;当宏观制度走向出现问题的时候,必须把更大的心力用来扭转其方向。

 

当然,扭转体制、批判流行意识形态都有可能触动一些敏感领域,从而引发体制本身的强烈反应,受到压制的改革者愈发相信大体制不变,则具体制度的变革以及技术性知识的累积完全是无济于事,甚至南辕北辙。这种局面有可能导致改革者转变为革命者,憧憬剧变,再次走向历史的循环。这是相当可悲的结局。问题出在哪里?记得罗素在评价潘恩(Thomas Paine)的贡献时曾经有大意是这样的说法:潘恩的杰出之处不仅在于他对于民主的追求,更在于他把对民主的追求本身民主化了。今天,我们在这样一个具有数千年悠久专制传统的国度力建设法治和民主,也应当努力把对于法治的追求过程法治化。当我们阐述现代司法制度的种种价值时,需要深入到制度背后,发掘相关制度背后的知识、理念和内在而具体的逻辑。例如,为什么司法必须独立,并不只是因为它是权力分立学说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也跟我们设置司法机构的基本目标息息相关。不独立的司法就无从以公正、确定而一以贯之的方式裁判纠纷与案件,这一方面会加大纠纷解决的成本,另一方面必然导致司法机构成为制造而不是解决冲突的地方,从而危及整个社会的和平。我相信,能够带来真正改变的正是这种温和理性而细致入微的力量。

 

最后,对于具体派法学来说,立身之本还在于作为一门专业知识的法学。因此,我们要致力于法学知识传统在中国的建立和延续。尽管在知识形态上法学一直具有相当形而上的面向,不过,离开了那些基于生活世界的稀松平常的事实,那些高妙的学理将如同海市蜃楼一般虚无缥缈。我们平常读一些法学尤其是部门法的著述,决不像读某些法理学作品所感觉的那样或文采飞扬,或玄妙迷人,反而是枯燥琐碎,满纸的专业术语拒行外人以千里之外。试读民法大家王泽鉴先生关于“不完全给付与侵权责任”之间关系的论述:

 

债务人因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为不完全给付,致债权人之人身或其财产权益遭受损害时,债权人得以债务不履行为由,就所生之损害,请求损害赔偿。不完全给付之行为,同时具备侵权行为要件时,被害人尚有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例如出卖人因其过失,以患有传染病之鸡交付于买受人,致买受人原有之牲畜亦罹于疾病死亡;或赠与汽车一部,赠与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告知刹车机件失灵,致受赠人因车祸受损害者,均同时构成不完全给付责任(债务不履行责任)及侵权责任。(王泽鉴:“不完全给付之基本理论”,《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三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页96

 

虽然作者举出日常生活中的事例加以解说,文字也简洁清晰,对于那些谙熟自罗马法以降尤其是德国、瑞士民法学说具体演进脉络的学者来说,这段话足以生发丰富的学理联想,然而,对于一个法律圈外甚至民法圈外的读者来说,其中的奥妙和精义实在是不易索解。但是,正是这种严谨细密的专业知识才构成了法律职业的基础,也可以说,构成了一国法治大厦得以建造的质朴而坚固的梁柱砖石。

 

读仁文教授本书中的不少篇章,他所追求的目标以及所采取的论证策略和言说风格都是颇合微衷的。自己以有这位具体派同道而极感欣庆,也就没有推辞写序的邀请,尽管由于拉杂地写了不少自己对于一种正在形成的新法学风格和理路的初步思考而有些不安。姑妄言之,算是共勉罢。

 

20061010

 

附记:《具体权利》一书即将由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拙序删节本发表于今天(20061019日)的《法制日报》。

刘军宁:中国哪有什么利益集团

2005年以来,一个以前只存在于政治学词典的专有名词,开始在中国媒体舆论中频频使用,这就是“利益集团”。2006年“两会”期间的舆论更是把利益集团当作重点话题。不仅如此,这个本来流行于美国的中性词,在中国成了贬义词,甚至有点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现在,人们纷纷谴责利益集团影响和操纵公共政策。“决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的口号已经亮出。有人断言,利益集团越来越成为中国的内忧,成为改革的影子杀手。为此,有人疾呼“叫停改革”,以免改革成为利益集团的牺牲品。似乎一切都是利益集团惹的祸!一时间,对利益集团说“不”声震天价响!

不过,我的看法有所不同。我以为,中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利益集团,那些被人们斥为利益集团的,不是利益集团,而是权势分利集团。真正的利益集团是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的产物,是权力与商业利益分离的产物;在中国,权势分利集团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而是权力与商业利益相结合的产物。不仅如此,利益集团是公民自由结社的产物,权势分利集团是公民不能自由结社的产物;利益集团是消除行政垄断的产物,权势分利集团是强化行政垄断的产物;利益集团的力量来自于自身,权势利益集团的力量来自于政治权力。所以,中国当前的许多问题,还不是利益集团造成的,而是缺乏真正的利益集团造成的:一方面,权力与商业利益密切挂钩,另一方面,真正的利益集团发育严重不足,普通民众无权组织起自己的利益集团来参与利益竞争。

许多大型国企就是最典型的权势分利集团。它们之所以占据强势地位并表现出集团性,是因为它们与党政权力有着密切关系,甚至是牢固的结盟关系。权势分利集团有组织,以地区、部门为势力范围,以行业利益为纽带;有“执照”,依托党政权力使用和占有经济资源和商业利益,靠权力分利,是权力和纳税人的钱堆起来的巨无霸。这些权势分利集团具有浓厚的寡头色彩,它们排斥民间力量参与竞争,妨碍市场要素自由流动,依托权力无节制地强化其寡头垄断地位。这些权势分利集团绝大多数由政府主导产生,官商完全一体。他们的主管今天是企业的当家人,明天就可能是高官,后天又是银行家。在中国,这些权势分利集团所向披靡,它们最有能力向决策者施加压力,利益最有保障。

汽车零件玩出来的花样行政侵夺科学的灾难美女博客决赛进行北京手机资费下调为什么说中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利益集团?利益集团,顾名思义,是利益取向相同者自愿结成的团体。利益集团有两大特征:一是有组织的,二是纯民间的。现在根本不存在利益集团所需的法律和制度条件。按照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所有的社团必须挂靠一个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其监督和领导。这样就使中国目前所有的社团具有民间和官方的双重性。一切团体只有取得行政挂靠之后才有可能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因此,这些组织都不是纯民间的,而是挂靠、依附在行政权力之下。无处挂靠的利益群体根本就注册无门,哪里有什么组织化的利益集团?更不用说现在的立法与决策过程根本就没有为利益集团预留空间。在我国目前尚未承认利益集团地位合法化的背景下,有权势分利集团,有到处散落的利益诉求,有作为权力附着物的半官方组织,就是没有纯民间、组织化的利益集团。

尽管如此,我认为,利益集团在中国的出现将不可避免,民众需要真正的利益集团。因为,承认人的利益,就意味着承认人们追求与捍卫自身利益的权利。在追求和捍卫利益的过程中,相同利益的追求者志同道合,形成利益集团。利益集团追求和捍卫其利益,这是正当的权利。只要利益无法禁止,利益集团也无法禁止,因而也就不应该禁止。允许各种利益集团的存在,就要允许这些利益集团来竞争对立法和制定公共政策的影响力,因为利益集团影响公共政策不可避免。事实上,禁止不同利益集团的存在,正中权势分利集团的下怀,这样就没有利益集团与它们竞争了。帮助弱势群体的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鼓励他们组织起来,结成利益集团。

政治学有个经典主张,这就是:让野心与野心相对抗,让权力与权力相制衡,让利益与利益相竞争。中国正在变成一个日益多元的社会,出现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和不同的利益诉求。因此,应该允许、鼓励各利益集团的不同声音来影响公共政策。禁止利益集团和利益竞争,不是办法。真正的办法是,国家为利益集团亮绿灯,为权势分利集团亮红灯,切断权力与利益的纽带,让所有利益集团平等竞争,让国家退出市场,让官员退出企业。

中国也需要真正的利益集团。在文明社会,政治参与越来越多地是以利益集团的形式出现。作为公民参与政治的组织形式,利益集团对政治民主化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宪政民主的游戏规则常常就是在各种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过程中形成的。利益集团还是一股巨大的分权力量,能够有效地分解垄断与极权。有利益集团的政治参与,才是有效而成熟的政治参与。

陈 彦:波利特科夫斯卡娅之死

十月七日,俄罗斯着名女记者安娜 波利特科夫斯卡娅在其莫斯科住所为暴徒枪杀,其时年仅48岁.安娜的遇害来得如此突兀,震惊了全世界。然而,安娜之死却又是预料之中的。

安娜波利特科夫斯卡娅是当今俄罗斯屈指可数的坚持独立调查,坚持言论自由的女记者。自2000年以来,她是俄罗斯本土与国际性多项新闻大奖的获得者。俄罗斯记者联盟於2000年授予她”金笔奖”,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授予她”新闻与民主奖。2004年她还与其它两位俄罗斯人权活动人士共同获得表彰人权工作的”奥洛夫?帕尔梅奖” .波利特科夫斯卡娅的声誉之所以能够冲出俄罗斯并获得国际社会的承认,是由於她多年来对车臣战争不懈的报道。她从1999年第二次车臣战争时期开始大量报道车臣地区状况,详细描写战争中普通车臣人遭受的苦难,严厉批评俄罗斯军人对车臣人犯下的虐待和酷刑等非人道行为。在当今种族势力抬头,民族主义情绪上升的俄罗斯,对一个被定性为反击恐怖主义战争的车臣战争真相的关注和报道是需要巨大的勇气和胆识的。仅仅是从维护大俄罗斯种族主义的动机出发,波利特科夫斯卡娅就可能成为暗杀的对象。据最近俄罗斯一个网站透露,波利特科夫斯卡娅和另一位俄罗斯着名女维权人士加努什基纳都在一个八十九人的暗杀名单上。

不过,波利特科夫斯卡娅的报道显然不仅仅开罪了俄罗斯的极端民族主义者。她对车臣战争真相的揭露,对俄罗斯总统普京推行的对车臣进行全面镇压的政策的批评,也使她成为俄罗斯政权的反对派。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俄罗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政治变革,世界上第一个共产主义专制政权苏联轰然崩溃,代之而起是一个憧憬与观望并存的时代。九十年代叶利钦治下的俄罗斯面临社会转型危机,经济困顿,但是政治走向民主,社会开始再生,言论自由已然成形。九十年代末以来,普京通过车臣战争,将俄罗斯一步一步拉回到强权统治。目前的俄罗斯,绝大部分传媒已由普京政权掌控,新闻记者动辄得咎,独立媒体屡遭封杀。据悉,现在公认的两家独立媒体之一「商人报」已被亲政府资本收购,而另一独立媒体就是波利特科夫斯卡娅就职的双周刊《新报》。波利特科夫斯卡娅的大量独立调查报道能够在俄罗斯问世,正是由於「新报」坚持独立和新闻必须挖掘真相的原则.波利特科夫斯卡娅被暗杀之后,俄罗斯总统普京在德国访问时表示,波利特科夫斯卡娅在俄国国内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从一个侧面道出了对於一个以追求真相、坚持独立的记者来说,俄罗斯的言论空间是极其狭窄的。不过普京还无法封闭俄罗斯已经对外敞开的大门.波利特科夫斯卡娅的声音毕竟可以传向世界。

从2003年起,她陆续在西方发表了《俄罗斯的耻辱:一名俄罗斯记者在车臣》、《普京治下的俄罗斯》和《痛苦的俄罗斯:一个愤怒女人的日记》三本书,不仅真实记录了车臣战争的惨状,也对普京治下万马齐喑的俄罗斯社会有深入分析,甚至批评普京将俄罗斯带回到前苏联时期。波利特科夫斯卡娅被暗杀之后,西方舆论一致认为波利特科夫斯卡娅是一个只对真理低头的人,但实际上,从她的生前在法国出版的最后一本书《痛苦的俄罗斯:一个愤怒女人的日记》来看,她之所以置生死於度外,深入调查车臣战事,不仅仅是由於其探究真相的执着,更是由於她从车臣战争和对车臣战争的镇压中看到了目前俄罗斯专制回潮的症结.车臣战争使得普京对外以恐怖主义堵住了国际社会的批评,对内以民族主义封住了俄罗斯国内的反对声音。并以此得寸进尺,一步步向前苏联极权主义后退。

波利特科夫斯卡娅被暗杀了,她的声音被仇恨的子弹吞蚀了。但波利特科夫斯卡娅之死,却可能放大她的自由的呐喊,却可能唤醒沉醉的俄罗斯的良心。

陈彦,法国政治与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读廖亦武:从拒绝做爱到接受强暴

提到「廖亦武」这个名字,我会自然地想到他与弱势群体做的系列访谈。有意思的是当我向国内的一位高校朋友说起「廖亦武」时,他问我,「为什么会突然提起那个八十年代写诗的人?」───他居然从未听闻《中国底层访谈录》和《冤案录》。在我们截然不同的记忆之间,隔了一九八九年这么一个时间分水岭──国命家运就此分流。当然,如今我们之间还隔著一个对新闻自由有著不同解读的社会制度。我再也无法从这位朋友身上辨出半点他当年在广场上要求政治改革的影子。我只听到「中国越来越走向自由民主」的官话。而且,他好象已经相信了这样的说法。至少,他在说服自己相信。

廖亦武在过去十多年的人生经历足以证明「中国越来越走向自由民主」的观点是个笑话。「六四」后,因为创作长诗《大屠杀》及编剧和主演的诗歌电影《安魂》,他被判四年徒刑,因此错过了迎来他唯一一个孩子的出生。他的妻子受牵连,后来为了孩子提出离婚。他在监狱曾因不堪肉刑折磨而两次自杀。出狱后进过疯人院。他再婚当日,被公安秘密带走,人间蒸发,成了婚礼上缺席的新郎。

他的第二任妻子最终因为无法忍受无休止的「抄家」压力而离去。最近那个不给他「家」的「国」又第八次拒绝他的护照申请……倘若这是「走向自由民主」,我真不明白何谓不自由不民主。当然,在一个没有新闻自由、压制批判思维的社会里,重复一万次的谎言也就成了真理。

在我看来,廖亦武的系列访谈为谎言时代的人性沉伦、人心冷漠、道德沦丧作了最好的注解。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觉得在《冤案录》里作者与「六四」同案犯李齐的对谈是一个历史定格。

被恐惧摧毁的人性:拒绝做爱

李齐是当年与廖亦武因为所谓的「特大反革命案件」而被关押审讯的「同案犯」

一位朋友曾经感慨说像李齐妻子晓晓这样的女人实在不堪,竟然用离婚和拒绝做爱的方式来威胁还有点政治理想和文学情怀的丈夫与「六四」一刀两段。对此我并不认同。先看李齐如何讲述晓晓发现他还在写「六四回忆录」的反应:

她像个小女孩,一屁股坐在那些乱纸中,不管不顾地嚎啕大哭,一声声拖得极长。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悲惨这么绝望的哭声!我六神无主,像个罪犯一般跪下去,求她宽恕:她却推开我,随手抓起一页「罪证」揩眼泪和鼻涕。她反反复复地念叨:「晓不晓得,警察要上门了,要上门抓你了,晓不晓得?!」她说:「我们离婚!」我回答不离。她说:「我怕你了,李齐。」(P.l40 )

还有后来晓晓拒绝和李齐做爱的一幕:(晓晓):「我不想和你做爱,身体有感觉也不想。」我(李齐)气急败坏地叫:「你都湿了!」晓晓说:「我再重复一遍,湿了也不想。下去吧。」(p.142 )

在高压统治下一切的无可奈何,尽在不言中。对於女人来说,做爱是最个人、最不容扭曲、不愿意含糊的一个敏感细腻的选择,压抑自己不和有感觉的男人做爱的痛苦应该不比强迫自己跟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小。是什么让晓晓决心抗拒自己的本能?是什么让她如此「悲惨绝望地哭」?宁可离婚也不要再面对的「怕」?

她怕什么?

李齐是这样解释当年晓晓因为他的「反革命罪行」而受的牵连的:「我的孩子刚一岁,可晓晓也受到牵连,蹲了十来天牢房,几乎每天都接受审问。你想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人,读大学,受文学熏陶,嫁我后,几乎天天写爱情日记,但一夜之间,梦全毁了。关进女号房周围都是妓女、贼、皮条婆和吸白粉的,折磨起新犯来,比男人更不择手段。什么火烤阴道,筷子夹乳头等等,把个晓晓吓得整日以泪洗面,差点成了精神病。」(P135)

廖亦武的第一任妻子阿霞也有类似经历:「阿霞当时已身孕三个月,却被带走,关押在公安局看守所里达四十多天,日日提讯……阿霞吓坏了,这埋下了日后婚姻破裂的种子。四年后,我刑满开释,企图重操文字旧业,而阿霞一见我摸出小说草稿就惊悚不已,我试图解释几句,她竟双手抱住头,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P359)

廖亦武和李齐都用「歇斯底里」来形容爱妻的恐惧。显然她们面对的是一种不可承受的恐惧,因为她们最终都选择了离开各自的丈夫。她们就这样告别了,带著年幼的孩子,或许还有她们当年没有经历政治迫害前对诗人丈夫的最纯粹的爱情。

在强权高压下,男人们为了他们理想的国反抗专制,女人们为了自己破碎的家用拒绝做爱的方式来反抗男人们的反抗。她们被迫拒绝本能、拒绝感受、拒绝温情、拒绝自己所爱的所爱。在专制社会里,想做一个忠於自己、忠於爱情的女人都那么地困难,连感情也不得不变成交易;而且,人们已经搞不清楚交易是由男人还是女人先开始的。

被极权埋葬的尊严:接受强暴

李齐是这样形容失去晓晓的日子的:「感情是有极限的,翻过这极限,世界就变了……吃喝嫖赌,坑蒙拐骗,十八般武艺无所不精。我给书商写了一年多,赚足两万块,就自己试当书商,很快亏光了本钱。

接下来就借钱,连我妈的养老金也连骗带借,老人家一悔悟,立见追出门来,在大街上找了我一下午,幸好没出车祸。」(「P.142 )

他这样理解他生存的年代和活在其中的自己:「六四一开枪,惊醒了众多梦中人,这国爱不起,思想和文学也爱不起,只有钱能够超越祖国、阶层和文学,可以尽情地爱。」(P136)

李齐的访谈让我重新去理解我多年前读到的《中国底层访谈录》里面那些看起来堕落得跟牲口一样活著、但又好像良知未泯的文人诗人。例如那个从一九八九年开始变得嗜赌如命、希望用游戏淡化死亡记忆的先锋小说家,那个感叹自己「为什么不在八十年代被汽车辗死」的酒鬼翻译家高马,还有那个声言不跟老婆离婚但却嫖遍天下的书商……

当年我根本不知道《底层》的作者「老威」是何人。书是朋友回国时在正儿八经的书店买的。不过书看了不到一半,我就觉得作者一定是个跟「六四」有关系的人。想想有什么事情会让一个个曾经豪情万丈、充满了激情的浪漫主义者一夜之间全部别成了醉生梦死的酒鬼、赌徒、嫖客,而且还口口声声地用我一些我实在不好意思引用的字眼说自己如何被一个时代强暴强奸?

当然,后来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查禁和勒令销毁《底层》,《南方周末》因为发表关于《底层》的文章,引发人事地震,主编、副主编及编室主任全部被撤职;出版该书的长江文艺出版社被整顿,损失惨重等等事实,让那些《底层》里提到的、已经选择了不抵抗的文人们被再强暴了一次。至此,他们都变成了集体沉沦的受害者和加害者。

我相信每个人都在恐惧与极权面前不同程度地拒绝和抗争过。但就如廖亦武笔下那些当年被骗进疆的女学生一样,她们一旦被关进新房,在「乒乒乓乓,坛坛罐罐全砸稀烂,还有哭闹、叫骂、寻死觅活」(P325)后,就永远沉默了。

以生命自由爱情守护良知

在极权统治下,男人们不得不接受专制的强暴,他们也同时在醉生梦死当中强暴那些他们不爱的女人。为了个体的生存,他们被迫接受罪恶,埋没良知,掩饰怯懦,最终放弃理想。我对廖亦武采访的那些不停上访不断喊冤枉的个人心存敬意,至少他们在暴力面前还继续发出声音。

这篇文章的题目之所以用「读廖亦武」,而不是「读廖亦武的某某作品」是因为我觉得廖亦武是用生命写作的。只有他才会写出那样的作品,而读到那些作品,你就知道作者是他。

我至今很得意的一件事情是当年我偶尔从《倾向》上居然读到一封廖亦武写给贝岭的信,我就断定这个「廖亦武」就是《底层》的作者「老威」,特别是他提到了萧。尽管他认为「九O 年入狱,那个叫「廖亦武」的诗人已经死了」但我觉得他在所有访谈里的嬉皮与不恭还是无法掩盖那个属於八十年代的诗人廖亦武影子。或许这正是廖亦武最大的幸与不幸。他一直用生命用笔去拒绝强暴守护良知,也因此失去了与他患难与共、相知相爱的妻子宋玉。宋玉离开的时候,他常常提到他钟爱的几句歌词:你就是你你不能变成我就连你在那儿默默地苦斗我也只能远远地注视

在强权统治的恐怖下,女人们不敢爱自己所爱的男人,男人们放弃自己所爱的女人。生命就是苟活。人们从被迫接受专制逐渐变成了自愿接受专制,「自由」

也就成了被曲解的「自由」。爱情成为了恐惧的理由,迫使人们在恐惧当中拒绝感受,接受蹂躏,放弃理想。用廖亦武的话说就是「只能在政治导演的安排下,登台演出滑稽剧。

「但愿这是最后一幕,无论对我还是中国。」

杨宽兴:警惕与流氓政权交往的商业风险

据报导,朝鲜宣布进行核试后,中朝经贸关系蒙上浓重阴影,部分中国民间资本被迫退出朝鲜市场,一些投资项目亏本转手都没人要,对这些投资者来说,“走是一定要走的,己经投入的资金也不可能撤出了。”

现在我们还无法评估朝鲜核试验引发的政治震荡给投资朝鲜的中国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这些投资人在投资朝鲜的问题上过于轻率,而中国政府的有关部门也没有及时向他们提供投资上的政策指导。

孔子说:危邦不入,乱邦不居。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常识。而孔子所说的“不入”与“不居”,针对的是有两条腿能走路的人而言,而包括大量固定资产投资在内的跨国项目,由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收环节复杂等特点,更需要避开政治动荡、军事冲突、恶性民族矛盾等潜在威胁之下的国家与地区。

显然,这些在朝鲜境内折戟沉沙的企业家们犯了商家之大忌,而一直主导六方会谈的中国政府,由于对朝鲜半岛形势缺乏具有长远眼光的判断,没有给出符合国家和民族利益的经济战略,任由中朝之间的贸易和投资近年来迅速上升。

看来,两次海湾战争中的教训并未被有关政府部门和投资者记取。如同目前的中朝贸易与合作中经常出现的情况一样,第一次海湾战争之前,中国企业在与伊拉克企业的商业合作中,存在大量“延期付款”的问题,投资产生的利润无法变现,海湾战争切断了伊拉克与外界的交通往来,也切断了伊拉克向中方的款项支付。第一次海湾战争结束后,中国投资伊拉克企业的欠款追讨基本停留在纸面上,巨额资金成为死帐。此后,中伊商贸交往一度中断,但在“石油换食品计划”的掩护之下,上百家国字号企业和民间企业再次涌入伊拉克淘金,却不料伊拉克混乱的经济管理使之基本无法开展正常工作,大量合同被迫毁约,更糟糕的是,导致伊拉克改朝换代的第二次海湾战争爆发后,无法继续的半拉子工程再次使中国企业陷入血本无归的境地。

除了政局的戏剧化变动之外,类似萨达姆和金正日控制下的政权,由于其本性使然,普遍存在权力过度干预经济,经济决策朝令夕改等问题,尤其是在朝鲜,由于几十年一贯制的计划经济控制,在朝鲜境内既无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存在,也无具有连贯性的国际贸易政策。全无章法的跨国贸易与投资,实际上难以受到足够的保护,就连国际贸易中最基本的结算体系,在中朝边境贸易中都是不存在的,与朝鲜企业打交道的中国商人,必须想尽办法对付朝鲜僵化到极点的政治制度限制,而这使他们随时处于极大的风险之下。于是,从事贸易与投资的中国商人,便采取贿赂的方式,与朝鲜企业管理层交往,因为那些与中国商人交往的企业经理,往往身兼军队或国家安全部门的职务,一些初与这些“经理”打交道的中国企业家,从他们呼风唤雨的能力中,会有一种如雨得水的感觉,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正如美国总统布什所说,金氏王朝是一个流氓政权、无赖政权。金正日和他的官员们不懂现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概念,白吃白喝了中国几十年,从来觉得是天经地义的事,早已习惯了欠帐不还,因此,中国企业与与朝鲜企业的交往中,时刻都须防范他们的无赖本性发作,据我所知,曾有辽宁地方的企业被具有中校军衔的朝鲜“经理”骗得倾家荡产,而那个“经理”把骗得的货物献给领袖金正日之后,换来的是一枚上校的肩章。朝鲜企业骗中国企业的现象,正如中国企业骗中国银行,无论使出什么手段,把巨款骗到手就是成功。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尽管中朝之间人员往来密切,历史上,经贸活动却不活跃,金氏王朝从来不曾有与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做生意的打算,他们的习惯于要钱花,而不是赚钱花,可以说,对任何人来说,这个政权都不是一个值得交往的生意合作伙伴。俄罗斯企业也曾因为朝鲜企业拖欠货款等问题,向总统普京求援,于是,普京亲自向金正日讨债,金正日恬不知耻地耸耸肩膀,对普京说“让我们重新开始吧。”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一些拥有资金却缺少投资项目的民间企业家逐渐把目光转向朝鲜,幻想去一个尚未得到开发的国度淘金,据统计,自2001年到2005年四年间,中朝边境贸易增长了一倍以上,而且,对朝鲜的直接投资也呈迅速上升的势头。这些企业家被中朝友好的“传统友谊”蒙住了眼睛,却没有想到:对丧失理性的金氏王朝来说,它一旦与国际社会彻底翻脸,那么,投向朝鲜的资金几乎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事实上,除了萨达姆统治下的伊拉克和金正日统治下的朝鲜,出于抗衡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的需要,中共政权也在国际上拉拢和结交其它人权记录糟糕的国家,比如伊朗和苏丹等等,而伴随这种密切的政治关系而来的,往往就是商业交往的增加,与“改革开放”中的一般资金流向相反,在这些商业交往活动中,中国基本是一个资金输出国,越来越多的国有或民营企业资金不断地流向这些国家。对于资本逐利本性而言,这本无可厚非,可是,我们必须看到,这些人权记录糟糕的国家一般奉行对内镇压、对外敌视西方的政策,由于其政策本身是违背历史潮流的,因此,这些国家的统治者很容易陷入非理性疯狂状态,严重危及商业投资的稳定预期,使贸易与投资的回报充满不确定性,无论发生战争、政变还是剧烈的经济动荡,最终受损的是那些贸然涉足的企业。

中国政府和企业家应该懂得,政治需要是政治需要,商业交往是商业交往,在与人权记录恶劣的国家发展政治关系的时候,不可轻易扩大与这些国家的贸易交流,尤其应该约束中国企业对这些国家的直接投资。否则,最终可能又落个鸡飞蛋打。

至于国家间的对外援助,那就更是一笔糊涂帐,至少,到目前为止,对越南和对朝鲜的巨额援助,最后的结果都只是养出白眼狼,为了结交几个在联合国替咱们说话的“哥们”,我们还要花多少冤枉钱呢?中国人算是倒了大霉!不说也罢。

中国人社区

张伟国:"胡曾之变"陈良宇成祭品—-《动向》十月号编辑手记

胡锦涛与陈良宇的关系有好几个方面,既是江泽民上一代权力核心遗留的老问题,也有崛起的政治力量挤压政治空间的新问题,也有中央与地方关系结构性问题,当然还有他们两人政治风格上的巨大落差……,他们的关系反映了中共权力更替的一个死结。

胡与陈的矛盾,综合起来,原本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解决:一个是向越南学习,借鉴民主国家和政党的经验,民主竞选最高领导人,”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 如果中国共产党内有一个正常的民主政治机制,胡锦涛与陈良宇之间就可以公开辩论他们之间的分歧。有了这种机制,中共党内势必将涌现出比胡锦涛、陈良宇干得 更好的人才,当然也会有效的遏制腐败;缺少这种机制,中共就始终陷入尔虞我诈的权力斗争无法自拔,腐败也成了无法遏制的制度性癌症。另一个是通过地方自治 和联邦制来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这已经在全世界各地都有成功的经验。

但是, 六中全会上胡锦涛并没有让陈良宇公开辩论,甚至连公开申辩的机会也没有给他。即便如此也无法回避陈良宇事件带来的党内分歧,迫使胡锦涛不得不用更高调的 “和谐社会”掩盖这一事件带来的震荡。可以说,提出”和谐社会”的六中全会本身就不和谐。胡锦涛心目中的和谐社会完全是那种”一个领袖一个主义一个政党” 式的和谐,充其量也是金正日统制北朝鲜的放大版。中共用三十年前处理四人帮的手法处置陈良宇,显示了中南海政治上的保守倒退,在本质上与金正日是一路货。

中共研 究专家汝略在给本刊撰写的评论中指出,新华社编发的《陈良宇言论选编》表明”陈良宇虽不是党内最大的腐败分子,但却是中共党内最大的异议分子。不管他出自 什么动机,他毫不掩饰地反对胡锦涛试图把中国拉回共产旧体制的图谋,并为此付出了政治生命的代价。胡锦涛对陈良宇的胜利,不是黑对黑的胜利,而是深黑对浅 黑的胜利,是胡锦涛倒行逆施的一次重大胜利。而这个胜利对于正在艰难摆脱共产旧体制的中国人来说,无疑是个坏消息。”

本期特辑以”胡曾之变 陈良宇落马”为题,评析了胡曾联手发动了一场事实上的政变,将来中共党史或许会写作”胡曾之变”。有多篇佳作,分析了重创上海帮的来龙去脉以及可能的引发的政治后果,为解读近日大陆政局的巨变,提供了多种视角。专题” 中国民主教育”,指出任重道\x{9060}的”中国民运要先做人,后做事”,同时还从纳税人与政党之间的关系,揭示了中共腐败没落的本质。受欢迎的 “中共派港间谍自述”连载渐入佳境,本期《许家屯曾与国安部”较量”》,涉及到了香港的敏感核心。

近邻日本刚刚完成了最高权力更替,本期特刊发焦国标先生的对话录”日本需关心中国的政治民主化” 。 人物栏目刊出的”读廖亦武”,以细腻的笔触和深刻观察解剖了中国社会细胞的癌变,为此本刊还在封底配发了北京高氏兄弟的作品。读者请勿错过。

莫建刚:暮年的辉煌

林牧先生已经离我们而去,在悲痛的思念中,回想到2001年贵阳民运刚刚走上正轨,便得到了这位老人的支持和呵护。他以他独到的政治智慧及其经验指导着我们在民运的工作中稳步发展,减少了不少的麻烦和少走了不少的弯路。可是在这期间,林牧先生的努力和工作,却被某些自称为民运精英的人物讥讽为“老人政治”。我们认为:象林牧先生这样既睿智又有工作经验的民主同仁和“老人政治”是搭不上伙的。象林牧先生这样的民主同仁,在他们的身上随时都闪现着为宪政自由民主而奔忙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精神信念,而恰恰就是这种精神的信念值得我们学习和敬佩。

所谓“老人政治”,我们以为就是那些既无政治智慧又无工作经验;对宪政自由民主运动指手画脚,说三道四而又不愿意实实在在地为宪政自由民主做实事的的人。他们怕政治风险损害了他们那种毫无意义的又被绝对奴役的生存权利。他们怕付出政治风险的代价,象一群永远躲在蓬间中叽叽喳喳的雀鸟,当专制暴政和独裁恐怖刮起一阵阵政治迫害的妖风时,他们便鸦雀无声了,当迫害的政治妖风过去后,便又聒噪起来。这才是真正的“老人政治”,有了这种想法同时也将这种想法体现在自己的行为中,不管是老人还是年轻人,只要有这种迹象出现都应该被认定为在政治和信念上老了,这是精神和思想信念的老化,它带给宪政自由民主运动的是障碍和危险,这样的“老人”怎么能促进宪政自由民主运动正常而有序的发展?

这些“老人”们是不愿意和“现行的宪政自由民主运动”脱钩的,这是因为他们梦想在中国民运的抄作上分一杯羹。他们心胸狭隘、思想枯萎、心理嫉妒,他们永远也找不到一种新的思维形式替代他们那种早已干涸了的精神思想。于是乎这些“吃着民运的饭,又砸着民运的锅”(林牧语)的所谓的精英们,不思干一些对中国宪政自由民主运动有益的实事,而老是在民主同仁中制造事端。他们在专制暴政与独裁恐怖的面前不敢说一个“不”字,但却对那些干着实事的民主同仁们横加指责、造谣中伤、甚至污言秽语的对这些干着实事的同仁们破口臭骂而自以为能事。毋庸置疑,在这个意义上,这些自称为民运精英的人,他们在精神上以及在宪政自由民主的意义上都蜕变成了枯朽的“老人”。

我们需要象林牧先生这样具有人格品质,以及在道德思想及其信念上永远都立于不败之地的民主同仁。他们不怕来自专制暴政与独裁恐怖的政治迫害,对中国现行的宪政自由民主运动能提出新颖的指导意见。他们不是“老人”,他们的思想和精神永远都是年青的。

现在,中国的宪政自由民主的趋势是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少,所有民主的同仁们为了建立一个以宪政自由民主为基础的法治国家而英勇奋斗,这些民主的同仁们都愿意在非暴力的自由和平的革命中,将自己的血肉之躯筑成抵抗专制暴政与独裁恐怖的一道道新的长城。

中国民运“要实行凤凰涅槃,在烈火中再生”(林牧语),从而铸造一个崭新的更能发挥其自身力量的,具备着深刻而敏捷的思想,宽容而富于情怀的心理,以及广阔而无所畏惧的心胸的中国宪政自由民主的伟大群体。

(2001-11-24手记;2006-10-18完成于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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