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由的热爱来自于一种更高的信仰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自由主义重新进入中国知识阶层的学术视野,青年一代学者仿佛突然发现了别样的一番天地。从二十世纪初胡适等启蒙先驱对自由主义宣扬和倡导以来,这种断裂已经持续了半个多世纪。在这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自由主义一直遭到中国官方及其所秉持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妖魔化”,毛泽东即悍然以“反对自由主义”自居。长期以来,自由主义成为一个声名狼藉的贬义词,人人唯恐与之为伍。
究竟什么是自由主义呢?卑之无甚高论,不久前去世的李慎之先生曾在《弘扬北大的自由主义传统》一文中说过:“自由主义可以是一种政治学说,可以是一种经济思想。它可以是一种社会政治制度,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只有全社会多数人基本上都具备了这样的生活态度,也就是正确的公民意识,这个社会才可以算是一个现代化的社会,这个国家才可以成为一个法治国家。”这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姗姗来迟的对自由主义的“正名”。当然,我在这里所讨论的自由主义,是更接近于英美保守主义的自由主义,而不是西方政治学谱系中接近左翼社会主义的“自由派”。
个人自由在中国确实是一种稀缺的观念。近年来,中国大陆的学者们在梳理现代中国曾经有过的自由主义传统的同时,也致力于翻译出版西方诸多自由主义大师的著作。从洛克到柏克,从阿克顿到托克维尔,从波普到哈耶克,从罗尔斯到哈维尔……这些思想大师的著作,让我们重新认识了自由主义在西方的学术渊源和政治实践。对于多来来处于马列主义一元化笼罩下的中国思想界来说,这是一次必要的“补课”。
歌德说,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长青。在今天的中国,自由与其说是一种理论和主义,不如说是一种生活方式和责任承担。中国需要在书斋中研究自由主义理论的“纯学者”,更需要生活中实践自由主义原则的行动者。或者换一句更加准确的话来说,每一个自由主义的研究者,都应当是该理论踏踏实实的实践者。我就时常用下面三个问题来质疑自己:如果一个学者研究并信奉某种理论,但却过着与之相反的生活,那么这种“研究”还有什么价值呢?既然一个知识分子宣称自己热爱真理,但却对现实世界中真理被践踏和扭曲的命运熟视无睹,他的这种“热爱”何以成立呢?一个不敢对当下正在发生的邪恶发言批评并承担后果的人,却声称自己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这岂能不让人感到怀疑?
而要让自由主义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和责任承担,又必须认识到自由主义背后的信仰支撑。换言之,没有信仰支撑的“自由主义”仅仅是半吊子的“自由主义”,很容易陷入没有底线的个人主义、放弃道德制约的实用主义和冷酷无比的经济放任主义,也就是“新左派”们在论战中故意转移视线时说批判的那种“经济学界的自由主义”。厉以宁、林毅夫、张维迎、刘伟们是自由主义者吗?显然不是。
英国伟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托尼在《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中指出,正是流传到英格兰的加尔文教义,催生了近代自由主义和宪政文明。长老制、公理制和关于神与人的本性的教义,强调每个教会内部的民主机制,每个教会都有自己进行组织的权利,强调不受国家干涉的宗教自由,这些思想观念“不论在旧世界还是在新世界都留下了关于公民自由和宗教自由的不朽遗产”,“不仅决定了关于神学和教会治理的观念,而且规定了政治思想、商业关系、家庭生活和个人行为的细节”。
对自由的热爱必然来自于某种更高的信仰。如果试图完全抽空自由主义的基督教信仰根基,凭空制造一个依托于儒家思想或本土民间宗教的“自由主义”,无异于缘木求鱼、舍本逐末。可是,当代中国若干一流的知识分子,愿意声称自己是自由主义者,却不愿意接受基督信仰,顺服在伟大的造物主之上,甚至对基督信仰有一种天生的反感。这与中国漫长的无神论传统有关,更与中国人对毛泽东的偶像崇拜破灭之后连信的勇气都丧失了有关。艾略特说过:“如果你不要神,那你就该向希特勒和斯大林致敬。”某些中国自由派人士则是因为经历了毛泽东时代的疯狂之后,闻“神”而色变,陷入了巨大的虚无主义之中。
虚无主义者不可能同时也是自由主义者。朋霍费尔指出,只有通过完全彻底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才能学会信仰。自由从来就不是守株待兔可以持守的宝贝。一个热爱自由的人,应当这样生活——“以自己的步伐去接受生活,连同生活的一切责任与难题、成功与失败、种种经验与孤立无援。正是在这样一种生活中,我们才完全投入了上帝的怀抱,参与了他在此世的受难,并在客西马尼园与基督一起警醒守望。”另一方面,有信仰支撑的自由主义,也必须与那些企图剥夺人类自由的势力争战,“那个邪恶、巨大的面具舞会,将道德观念弄得团团转。邪恶利用光明、善心、历史需要、社会正义等化身,将传统伦理观念形成的未来观念全然搅乱……在充满各种可能性的混乱中要作决定”。可惜的是,在今天的中国,宣称自己是自由主义者的人很多,而按照自由主义者的伦理要求去生活、去作出决定的人却很少。信仰的空缺,导致了自由变成一个相对的价值。跟耶稣在世的时候一模一样,在今天在中国,作为一个整体的精英阶层普遍拒绝信仰、拒绝福音。故而自由主义在中国仍然是镜中之月水中之花。
自由主义者必须参与生活,在封闭的书斋和与世隔绝的修道院里没有自由主义者。“参与生活”是朋霍费尔的呼唤,是耶稣的呼唤,是自由的呼唤,也是中国千疮百孔的现实环境的呼唤。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大学和各研究机构中的职位日益安稳和舒适,官方意识形态的压迫也日益强大和巧妙。多数知识精英逐渐放弃了道义和责任,心甘情愿或半推半就地加入到权贵“清客”的行列中,包括一部分号称自己是“自由主义者”的文化学术名人在内。在他们人生的天平上,利益俨然远远高于自由。
中国自由主义的贫血,固然有理论资源先天不足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还是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言说与生活的对立,以及对信仰的拒斥和放逐。没有信仰的自由主义乃是无根之浮萍。故而在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中,不乏“说得比唱得还要好听”的人,却罕有“做得比说得更好”的人。
朋霍费尔如何走进中国?
对于天安门大屠杀之后的中国来说,朋霍费尔的《狱中书简》堪称一部明光照耀的启示录。在阅读《狱中书简》的时候,我不禁想起了刘晓波在狱中写给妻子刘霞的诗歌和通信。朋霍费尔从美国返回纳粹德国参与抵抗运动,刘晓波从美国返回天安门广场参与学生民主运动,他们的选择是何其的相似。
在我看来,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自由,也为了同胞的自由;为了外在的自由,也为了内在的自由。一个人在异国他乡享受的自由,仅仅是“生活在别处”的自由;而只有与同胞一起争取到的自由,才是真实的、弥足珍贵的自由。他们毅然回到罪孽深重、灾难深重的祖国,不是为了获得名誉,也不是为了争夺权力,而是为了自由。
我还读到过刘晓波的狱中笔记,深感破除外在的束缚容易,获得内心的自由难,如王阳明所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中国知识分子旁边缺乏此种内省式的人格,达则兼善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其实不过是一条变色龙罢了。刘晓波痛感于此,在狱中读圣经,读薇依,读朋霍费尔,故九十年代中后期出狱之后,思想境界日趋精进,成为中年一代异议知识分子中对自由主义精义领悟与阐发最深者之一。
从尼采走向朋霍费尔,从骄傲走向谦卑,从怀疑一切走向信望爱,也许是刘晓波这一代人和更年轻的我这一代人所走过的一段共同的精神历程。以身殉道的朋霍费尔,理应成为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们最重要的精神资源。那么,朋霍费尔如何才能走进中国呢?
首先,我们需要回答“朋霍费尔是谁”的问题,朋霍费尔对中国知识界来说过于陌生了,或者我们有意回避这一“标竿”——他所理解的自由对我们来说太过沉重。一九四五年四月九日,在德国巴伐利亚森林中的一个小村庄弗洛森布格,一位身材高大,目光炯炯的囚徒,迈着坚定的脚步走向盖世太保设置的简易绞架。这一天,离希特勒可耻的自杀仅仅还有二十一天。他就是朋霍费尔,他没有享受到自由那甘甜的果实,却为之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一九三九年,在美国讲学的朋霍费尔听说了纳粹的暴行,决定回国参加抵抗运动——以基督徒和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身份。朋霍费尔在美国享有完全的自由,但他不愿独享这份廉价的自由。在同胞都生活在奴役和蒙昧之中的时候,“一个人的自由”过于奢侈了。对于朋霍费尔来说,作为一名基督徒,敬拜耶稣的最好方式便是像耶稣那样生活;作为一名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热爱自由的最好方式便是把自由的原则贯穿到日常生活之中。他不仅要用言语和文字来揭穿纳粹的谎言,还要用行动来反抗乃至结束希特勒的暴政。信仰以及自由,是否必须付诸于行动呢?这是朋霍费尔曾遇到的问题,也是我们已经遇到或即将遇到的问题。
朋霍费尔是德国最早挺身抗议纳粹神学——即所谓“日尔曼基督徒”谬论的神学家之一。他认为,一个有良心的人,“在要求作出某种抉择的处境下”应当“只身抗击压倒一切的不平”。他的大学论文《存在与行动》以及给他带来崇高声誉的《信徒的代价》和《共同的生活》两部著作,均围绕着这些当代最严峻问题展开。在一个全民族堕落——像海德格尔这样的哲人也投向纳粹的怀抱——的时代里,朋霍费尔却像堂吉诃德一样申明,人类必须坚守高贵的品质:“高贵,是从自我牺牲、勇气以及对自己对社会的一种始终如一的责任感当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期待着对自己的应有的尊重,但也对他人表现出同样自然的尊重,不论他们的等级是高是低。自始至终,它都要求恢复已经失去了的对品质的意识,恢复以品质为基础的社会秩序。”高贵不存在于财富和地位之中,而存在于自由、公义和尊严之中,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的,人因此而高贵。
朋霍费尔是一名基督徒,他为犹太人的受难而痛苦,并公开为犹太人辩护。为此,他失去了大学的讲坛,著作也被禁止出版。他认为,基督徒的自由与犹太人的自由并不对立,为犹太人的自由而呐喊,是基督徒应有的品格和责任感。在我看来,这就是一种超越任何宗教和主义的人性的高贵,这种人性的高贵,恰恰体现了人身上残存的神性。
当第三帝国的铁蹄踏遍欧洲之时,也正是德国广大民众丧失了公民责任感和自由意志之时。当时,德国的老百姓普遍都相信,自由是一种奢侈之物,为了德意志帝国辉煌的未来,人人都可以放弃自己的自由;同样,杀人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只要它的结果是实现德意志民族的复兴。于是,他们把自由拱手献给希特勒,把对耶稣的信仰改换为对希特勒的信仰,他们不再阅读《圣经》而阅读希特勒的《我的奋斗》。
一名好基督徒,必然也是一名好公民。放弃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也是亏缺基督徒的荣耀。面对当时德国国内种种令人绝望的状况,朋霍费尔没有放弃希望,他高声疾呼:“公民的勇气只能从自由人的责任感当中成长起来。只是到现在,我们德国人才开始发现自由的责任感的意义。它所依靠的是这么一个上帝。这个上帝要求以勇敢的行为作为信仰的自由响应,对于在此过程中成了罪人的人,这个上帝允诺予以宽恕和安慰。”他坚信,上帝在给人以自由的同时,也给人以爱。一个没有自由的世界,同样也是一个没有爱的世界。
这个世界上不喜欢自由、排斥自由的,大概只有两种人:一种是独裁者,一种是奴隶。自由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让独裁者和奴隶们感到恐惧。取消民众的自由,是独裁者诞生的前提。昔日自己给自己戴上皇冠的拿破仑是如此,今日宣称要把德国人民带进黄金世界的希特勒也是如此。放弃自己的自由,则是自由人向奴隶沦落的标志。昔日那些不愿出埃及的犹太人是如此,今日那些协助希特勒杀人的“志愿的行刑者”也是如此。朋霍费尔则坚信,自由不可被让度,自由不可被剥夺,自由是上帝赐予人的礼物,自由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先在条件。因此,他愿意为捍卫自由而付出任何代价——包括生命在内。
朋霍费尔虽然未能力挽狂澜,但他的思想、著作及殉道的生命历程,极大地改变了二十世纪下半叶神学的走向,也提升了人类对自由的认知。他的追问至今仍然构成了对我们的挑战:“何谓和解及拯救?何谓重生及圣灵?何谓爱仇敌、十字架及复活?何谓在基督里的生命及追随者?这些都是如此沉重及遥远,使我们几乎不敢提及……这是我们自己的罪。”基督徒本来应当是对罪最为敏感的一群人,但在今生今世,若干基督徒和教会却妄自高大,用教条将自己与世界隔绝开来。不敢回应挑战的教会,失去了灯台的作用,“我们的教会在这些年只为自己的存留而奋斗,好像这才是主要的目的,这样的教会没有能力成为世界的代言人,为人们讲出和解及拯救的话语”。这不正是如今中国的现状吗?教会人数迅速扩增,却不见外边黑暗有所减少、腐败有所退却。那么,神的国度、神的公义究竟体现在哪里呢?
忠言从来逆耳。遗憾的是,朋霍费尔对教会和同胞的批评,即便在其死难之后亦未能被通盘接受。一九五三年,在
浮罗森堡集中营举办了朋霍费尔的追思会,当地的主教麦塞却示威性地缺席。麦氏认为朋霍费尔是一位政治异议者,而不是教会的殉教者。耶稣受死之后,包括这位主教在内,究竟有多少教会和信徒背弃了上帝赋予人类的自由、背弃了耶稣教导的十字架道路呢?
以谦卑而坚韧的方式捍卫自由
自由是一种人生目标,也是一种生存状态。因为有信仰的支撑,自由本身便蕴涵着道德伦理的要求。它不是一种中立的、客观的价值,乃是一种正面的、与品质相联系的价值。当自由进入公共领域,它便是良好政治的开端。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家阿克顿说过:“自由不是一种达到更高政治目的的工具。它本身就是最高的政治目的。自由之需要并不是为了实现一种好的公共管理,而是为了保证对市民社会和个人生活最高目标的追求。”自由是政治的目的,自由是政府存在的根源——政府的存在原本就是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而不是相反。因此,自由是一种先于公正、平等、民主等价值而存在的“原价值”。一个公民连追求公正、平等和民主的自由都没有,公正、平等和民主又何以能实现呢?
自由不是一种多么深奥的学说,而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常识”,它也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它不是倚靠英雄横空出世、南征北战之后,夺取来转交给我们;它也不是一块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而应当靠每一个普通人细心地呵护;它存在于每一个人的生活之中,而非思想家们博大精深的著作之中;它不能被某人一劳永逸地拥有,而需要人们每时每刻保持警醒。在今天的中国,为了自由,我们必须战斗,甚至付出惨痛代价——包括失去自由。
在艰难而漫长的争取自由的战斗中,保持谦卑、坚韧的态度是重要的。活在自由当中,将自由与信仰联系起来,认识到自由是上帝赋予人类的不可被他人掠夺的珍宝,而不是人类自有永有的禁脔,人类才有可能谦卑、真挚而坦诚。我想起了还在监狱中的诗人师涛、记者李长青等数十名文字工作者,也想起了同样在狱中的蔡卓华牧师以及数以千计因信仰而受难的基督徒。他们说出真相、实践自由,比某些夸夸其谈、以领袖和盟主自居的“大律师”、“大文豪”和“思想家”更配得上“自由”这个词语。他们失去了自由,却荣耀了自由。我想起了为被恶霸毁容的民女武芳奔走呼号的记者卢跃刚,想起了为卑微的底层民众树碑立传的作家廖亦武,想起了在萨斯事件中高声说出真相的医生蒋彦永。他们也比某些学富五车的“哈派知识分子”(哈耶克或哈维尔)和在自由世界里高谈阔论的聪明人,更配得上“自由”这个词语。
我也想起了天安门的母亲们,她们是自由最忠实的呵护者。亲人倒在了血泊里,她们便选择了道义和承担,而不是恐惧和屈服。十七年来,母亲和孩子一起走上自由之路,母亲接着孩子的路走,爱是永不止息。我记得丁子霖女士在一篇文章中说:“人类争取自由的历史,正是为了维护人性尊严而选择死亡的历史。我想,被列入我面前的这份死亡名单中的很多人,在他们面对着装备精良的杀人机器时,面对着喷射着火焰的机枪和疯狂地碾压过来的坦克时,他们同样是作出了一种人性的选择。因为在那样的时候,在那样的情况下,他们所能拥有的,除了人性不可能再有别的了。”是的,这是人性,是从上帝而来的人性,它包括了尊严、自由和公义等不可剥夺的价值。人因此而具备了对时间与空间的超越性。这群普通的母亲们最有资格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因为和平的根基乃在于自由。
“因真理,得自由”,一个与真理同在的人,必然生活在自由的状态之中,也必然具备谦卑、坚韧的品格。与平凡而卑微的天安门母亲们相比,那些骄傲的人、自义的人、说谎的人,那些自以为“帝王师”或“民主之父”的人,统统不得自由,他们在不自觉之中被黑暗势力所俘虏了。那些沉默的人、恐惧的人、躲藏的人,那些舍公义而奢谈怜悯、拒绝成为世上的光和盐的人,也统统不得自由,他们以为自己流亡到西方便安全了,以为混进神学院就是著名的基督徒了,心中却没有真正的平安,深陷在苦毒和怨恨中呻吟。最终,他们具有讽刺性地成为了自由的敌人。
热爱自己的自由,必然也热爱邻人的自由。既然是“爱自由者”,就不能背对中国残酷的现实:当天安门的机枪和坦克粉碎人民自由的梦想的时候,当农民工以跳楼这种非常举动来讨薪的时候,当没有学费的农村孩子选择自杀的时候,当盲人维权者陈光诚被非法监禁乃至判处重刑的时候……我们必须发言,必须行动;让真相得以昭示,让受难者亲属获得慰藉。因为我们的自由跟他们的自由联系在一起,我们的幸福跟他们的幸福融合在一起。如果我们对他们的命运置若罔闻,我们所拥有的那一点自由也就像手指缝隙中的水一样流失了。
是的,既然我们热爱自由,就不能回避自身的罪性:即便没有具体的罪行,但我们仍然被巨大的罪性压弯了腰。在纳粹思想成为德国社会的主流信仰的时刻,朋霍费尔追问说:“我们一直是种种罪恶行径的沉默的见证人。我们头上已经滚过了许许多多的风暴。我们已经熟悉了欺诈和模棱两可的讲话技巧。经验使我们怀疑他人,使我们丧失了开朗和坦率。痛苦辛酸的斗争,已使我们困倦消沉,甚至玩世不恭。我们仍然有用吗?”这样的追问也是针对今天中国大陆的现状的——“我们仍然有用吗?”
今天的中国与当年的德国一样,不需要一套完美无缺的主义来解决问题,而需要每一个人在身体上和心灵上成为真正的“自由人”;不需要皇帝和英雄的带领,而需要每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申明自由的价值,以“光明之子”的形象去昭示出一条新的道路,正如朋霍费尔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所需要的,不是天才,不是玩世不恭者,不是愤世嫉俗者,不是机敏的策略家,而是真挚的,坦诚的人。要使我们能够找到重返纯朴与真诚的道路,我们的精神包容量足够地充分,我们自身的正直足够地问心无愧了吗?”
是的,自由不是主义,乃是生活本身。
我也曾经沉默过,也曾经怯懦过。
我感到了愧疚,感到了羞辱。
我愿意忏悔,以基督徒的名义。
我将坚强起来,因为我真的像热爱真理一样热爱自由。
——二零零六年八月初稿,二零零七年一月改定
──《观察》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