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转型理论之一:三重身份的社会迷津

三重身份的社会迷津
 
 
中国流氓社会的形成,导源于一系列大规模的身份丧失。这促使我们思考“身份”(Identity)所扮演的非凡角色。我们已经被告知,身份就是人的权利关系的契约,或者说是人的社会共享代码,它支配了个体在他者境域中的地位和交往的本质。身份是否真正获得这种权利尚在其次,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它是这种权利的一个外在象征和特殊能指,有力界定着自己的权利空间—关系网络1的边界。以曾国藩和李鸿章为代表的晚清湘淮名流集团是一个近代范例,向我们表明了由身份圈定的关系在中国社会中的强大功能2。这种关系网络构成了庞大的身份迷津,令所有闯入者在其间迷失。
 
流氓之所以在中国成为一个重大问题,乃是因为“身份”是民族文化的核心,而它的破裂,必然导致流氓化和中国社会的严重畸变。在先秦时代,只有孔子以独特的智慧洞察了这点。他的“仁”就是关于身份秩序的限定,也就是要把身份(二人关系)维系在“礼”的等级秩序上。但坐在马车上颠沛流离的孔丘先生似乎并未意识到,身份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而且还是人与土地、人与组织以及人与自身的广泛的关系结构。
 
由于孔子及其众弟子的介入,民族性格特征在先秦时代就遭到了犀利的揭露:它并不注重人的个体自身的纯粹内省,而是关注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外在关系,也就是说,人的本质被简单地外推到人与人的外部关系上。
 
孔子因势利导的学说加剧了这种精神倾向,它促使中国人离开了“内省”而走向了“外联”。即使出现所谓“内省”,也仅仅是一种针对外部关系的自我检讨。这种对人际关系的过度关怀,导致了对个体自身“本我”的严重忽略,阻碍了心灵的内在升华和超越(纯粹精神性的反思),并反过来引发“仁”(礼)的持续性危机。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先秦以来,本土文明并未形成孔子所期盼的“仁”(礼)的理想格局,恰恰相反,人际关系变得日益紧张,身份性焦虑不断升温,并最终加剧了社会流氓化的进程。
 
中国社会身份秩序是土地所有者、国家领属下的“百姓”所共同构筑的一个多元空间,其间至少包含了以下三个级位的系统—-
 
土地身份 
 
作为土地所有者(耕作者)的农民(自耕农、雇农和地主),是中国居民社会的主体,他们与土地的结盟、以及按照季节循环进行生产和休闲的模式,成为农业时代社会秩序的伟大根基。土地就是农民的身份和证书,或者说,土地就是农民没有成为流氓的原因。土地和农民所构成的领属关系,是农业专制主义中国的社会基石。在中世纪的城市,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转换成了人与街坊(市井、作坊、店铺等城市生计单位)的联盟,后者为近代城市中的人居关系奠定了基础。
国家身份 
 
以国家为核心和以户籍为标记的社会组织的受辖者被称作“居民”。这个庞大的组织拥有从家庭、家族(宗族)到家国(国家)的三级管理体系,它要求“居民”中所有个体绝对服从于这一体系。中国传统社会组织还呈现为“人民-民族-国家”的三位一体的话语崇拜。它们是专制主义中国的两项政治根基,坚定捍卫着皇室—文官集团和乡绅(宗族及其领袖)集团的利益,同时也把剩余的权利碎屑分配给了农民,在永久的冲突中维系着脆弱的平衡。
 
户籍是查验平衡的指针,它由一个皇帝管辖的部门—-户部(有时由丞相直接负责)主管,在宗族制度的协助下,监管户籍、人口、土地、粮食、田赋、徭役的良性互动。户籍是中国人四大发明以外的第五大发明(中世纪西方也有过户籍制度,不过仍有流动的自由)。明清以后,固定的户籍延袭了秦汉保甲制的极权主义精髓,它坚定地护卫着居民与土地、国家和整个社会以及相关伦理的惨淡蜜月。
 
自我身份 
 
我们要指涉的最后级位是中国人的主体(“我”的精神实存和“真我”)。根据儒家的教义,中国人的自我就是对身份(关系)的一种共有意识5。中国人的自我是“面子人格”,它是一个奇怪的精神镜像,映照出“我”在他人眼中所呈现的社会图像,它暗含着一种我置身其中的隐匿的关系网络,并据此决定了“我”的本质。这是所有身份背后的最深刻的一种身份,并且构成“身份本体论”的核心。
 
与西方独立的以自我为核心的精神体系有所区别的是,中国人的自我是由“他者”决定的。那是他者的自我,并且注定要在“他者”的注视下活着和死去。从明清开始直到今天,几乎所有在中国生活过的西方人所撰写的研究笔记,其核心母题都是“面子文化”。这个奇妙的特性,是他者探究本土知识分子流氓化的秘匙。
 
在中国民族文化体系中,“面子”(Face)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身份模式,它是由身份和身份修辞学组成的复合系统,在历史中充当了重要角色。“面子主义”是研究中国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的导引,它向我们指示了这个文化发生畸变的内在机制。“面子”不仅是一种尊严,更是一个进行道德自我约束的边框。任何一种“面子”的破裂,都会导致人内在的伦理崩溃和无耻化(厚黑化),把循规蹈矩的人们带到流氓的真理面前,促使人变成那个“臭名昭著的存在”。
 
孔子弟子子路(季路)的个人传记,向世人提供了有关“面子”的出色佐证。子路是孔子集团中最具流氓性的角色,他以擅长“政事”著称,曾任卫国蒲大夫,后为卫国权臣孔悝的保镖和家将。据《史记》载称,子路本为“性鄙”粗人,簪羽佩骨,孔子评价他“野”和“喭”,都是好勇斗狠、流氓成性的意思。孔子追思子路时曾经感慨地说:“吾得由,恶言不闻于耳。”显示“脏词”就是子路的话语标志。公元前480年,子路在宫廷政变中为保卫孔悝而战死。据说他死前身体已被刀剑刺烂,却还要掸掉长衫上的尘土,又拣起被击落的冠帽,对着断了的缨带长叹道:“君子死,冠不免。”将带子勉强在下颌上系好,这才气绝倒地,从容赴义。对“面子”的执著,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而流氓与“面子”的关系(“礼”),在这一子路的“帽冠叙事”中也已昭然若揭。(摘自《流氓的夜宴》第二章)

余秋雨有“文化”吗?——当大师的文化衣裳脱下

一批评余秋雨,就要有人指责是揭批名人出名。到如今想用批评于秋雨出点名,已是在翻过了多少遍的地里,过了一冬天来找土豆的事情。此批评完全出于对文化的责任心。

可真不是我怨人家余秋雨出名出名。前年在图书馆看《文学自由谈》已说不再发却又不忍不发的一位女士写的批余文章,那文章对文化大师准确的剜肺剖心,看着让我因余秋雨而为文化深深的难心。

读“一个王朝的背影”,头一回知道余秋雨。对于没看过几本书的那个年月中的我,余秋雨是一个非常沉实厚重的名字。到了见《文化苦旅》时,我已经有了在思想上的审视能力,有了关照人类世界的哲学意识,看到余先生因为中国文物被英国历史学家斯坦因弄走而发的通过民族胸襟、爱国情怀加浓增烈的精神喷血的表达,我想到了也许他本人那股劲儿是真实的,可在我眼里就眼看着他是矫情做作的;当他说:要和斯坦因找个地方坐下来,比比谁的学问大,谁更拥有守护阅读那些文物的资格,联想起他在别处的自做多情、自我吹嘘的那些话,他的搔首弄姿、装腔作势,就在我面前暴露无疑。看过余先生书的感觉是:一个曾经在心里高贵典雅的夫人,现在轻佻放浪的来在你的面前,要用她的谜人风情将你降服。可她展露自己时,你见她那么艳的胭脂所涂的脸不像真皮,饱满的乳房一多半是胶皮的,丰满的臀部一大半是朔料的。让人有一种近似毁灭感的难受啊。

余先生文章的诸般优点,他在具体生活中处事为人或许有的各种长处,这里一样也不取消。他有本事把历史中的文化事件、人物制做成虽象造假的阜阳奶粉缺少营养质量、但确实可口的美食、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其文彩飞扬、手法高妙、匠心独运,才力过人,在此不表。

对余秋雨尖刻的批评者也说:人家毕竟“文化苦旅”过“,但从他”文化苦旅“过,到”借我一生“过,还抹上口红在电视上昂扬潇洒过,认真的想一想:人们到底在他的人文风流中收获了什么?他那花团锦簇的文章究竟给了人们什么?他用才气中托起来的凌空蹈虚的秀舞,扭动着的难道不是一种无视现实世界中各式悲剧苦难的灵魂虚假、精神丑陋?他用历史的陈化粮巧妙酿制的,难道不是一种使人沉浸于虚假文化感中让人精神迷醉的毒酒?

跟随着余秋雨的人们,在文化意淫的路上逍遥地旅行,回到古代文化景点轻盈地兜风。厌恶余秋雨的人们看穿他是文化的伪士,精神的小人。“表面看充溢着人文关怀,细想起来,细想起来‘都无一字一句落到实处,无一字一句关乎当代中国人的痛痒’”,“缺乏人格魅力和道义力量”,“远离大众,忽视民瘼,自得其乐”,“除了一己名声利益外,都可以选择聪明”,“虚与尾蛇,没有良心”,“像网上青年搞的美女帖图一样,把一个个高贵的名字摆在各处,以刺激人下半身暧昧不明的冲动”,“没有文人,只有文人之名;没有生命,只有蝴蝶样标本;没有深沉的爱,只有换了包装的自恋自怜”,“矜持地梳理自己的羽毛”(以上所引皆“关天”网友语),还有自命不凡中傲然的、不断热烈扇情的孔雀开屏,一再张扬的、十分纵情的、娇鹅曲颈向天歌的自美自溢。

对余秋雨的接受,是得到他买弄文化风情所给予的心灵搔痒,就好比是寂女闲汉以观赏人妖得娱。啊,人妖!提到人妖,这篇边想边写的文章来到一个点子上了。厌烦余秋雨的人们到底因何讨厌他呢?更深层的因素到底是什么呢?,在于余秋雨的文章实质是文化的“人妖”啊!

立此文提时,是想脱下大师的文化衣裳,这里先把文化“人妖”的外衣内裤给脱下来了。天下共赏之吧。

人妖具有平常人比不了的身材相貌,那是一般人想作也作不了的。人妖资色不比寻常,表演起来特具性感,别有洞天。这不正是余秋雨文章可被人欣赏的那一面吗?

假如某个人妖是真相未明中的大家闺秀,没有极高的敏感不能发现的才女,成了喜欢者的未婚情人,凭其特有的天姿和训练有素,会让爱恋并获得者如醉如痴,美得要死。而当其脱光衣服,就会不是那么回事。若还是不能醒悟,那就不仅是感觉太差,连性体也成问题。

生活里人们可以欣赏人妖,仅管这种事有社会文化之病症和人心里病态的成份。在文化上,人们一旦见出“人妖”来,那就和生活中观赏人妖不是一回事儿了,那就好比一个人娶来的妻子,居然是欺骗了他真实情感、人性要求、人生愿望的人妖,必会厌弃、恼怒。

女像的人妖是女人吗?男像的人妖是男人吗?这是不用问的,地球人都知道。而余秋雨有文化吗?这可要在文化的本质上深究到底才知道。

人与文不能绝然相分,人如何,总是要在文中表现出来的;文所表现出来的,终究是作者思想精神的。秋雨之文没有对现实的族类、人类的生存、对人们精神心灵的真实关照,这个世界的存在状态,人们现实的生存处境,族类、人类的精神状况,由哲学家、思想家们不断指出的、由实际生活中的人们亲身经历感受的现实状况,在当代人的余秋雨之文中,竟然就象没有那么一回事情。人世间的种种不合理,现实社会人生环境对人的压抑,病态文化对人性的摧残,其中的悲思苦情,一点也不是余先生的事情。他占有那么大的文化名声,却不为这个世界真挑文化的担子;他因着文化获得那么丰厚的收获却不以文化为现实中人真负责任,一枝妙笔只为自个生花。不为有病的文化作一点有效的医治,只是借着文化的病情来出自己之名。余秋雨有文化吗?要从这里发问。

并非一位作家一定得在社会人生大问题上直接说话,从个体人来说,秋雨先生可以有他自我选择的活法,但他浪迹于文化领地的精神灵魂由他巨大的文化名声诱导和影响着公众,所以公众之中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对他在文化上发问,包括对他的有没有文化之问。

文化,当着对它的本质的定义还没有给出来时,人们也知道文化是人化,人化是化人,化成人的大化、人的完整化、完全化。精神是人的主导,人的主体力量。文化给人的精神提供使人走向大化、完整化、完全化的价值、信仰,培育和催发精神的良性生长,向着健全化生长。使人在精神上停留于不成熟、不健全状态的,让人的精神喝着迷魂汤而不觉、萎靡于幼稚、残缺状态而无感的、在形式上属于文化作为的,我们在文化的本质要求上不能认定那是文化,不管它的文化外衣是怎么样的。就好比说,用文章做人身攻击的辱骂,那文章在形式上是文化性的,但人们的文化良知要否定那是文化。其实任何一种骂人都是文化的骂,因为那必是使用语言,组织了文化形式的语句在骂,未经文化的动物不会以文化中的语言来骂,。骂人以文化形式来表达,但我们不能说生活中的爱骂人、善骂人者有文化。文化是含有人们的价值要求的,人身攻击式的骂人没有价值,所以人们判定这种也是文化形式的表达非文化。当街骂人者,人们要说这人真没文化。文化要把人向着更是人来化,才在文化的本质性上属于文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来问:余秋雨有文化吗?这也就是问:余秋雨以文化形式所做的文章所具的化人力,它的出发点、它的目的性,是为着人的大化、完整化、健全化,是使人更是人的吗?是唤醒人、激发人、引导人、推动鼓舞人要求和争取改变不够理想的存在、去创造真正符合理想要求之存在状态的吗?

人与他的周围世界是一个整体的存在,一个不好的世界,就是人的存在状态的不好;人的文化精神不好,就不能以文化来化出好的人类世界;文化的本质功用是使人本身、人的世界更好。人的世界越合理越好,越是能造成合理、更合理世界和生活在合理、更合理世界中的人越好。余秋雨的文章没有这样的文化出发点与文化目的性,因而没有这样的文化力。他是以文化的形式,在各个方面疾患丛生的社会人生中,在困境包围、忧患重重的世界里,得意洋洋地混世。他以才华让自己驾在因病而沉重的现实存在之上,享受自我优哉游哉的飘逸;他利用着蒙昧幼稚的文化心里,制造虚幻诱人的景观,让人们在虚假无意义的文化感中消磨意志,借着文化目标的晦暗不明,将有文化需求的灵魂灌醉,使人在文化之旅上晕乎迷澄,在生活之流中漂泊沉沦;他是用高超的技巧制作霓虹闪闪、馨香漫漫的文化之网的文化蜘蛛,真诚投入者就像沾在蜘蛛网上的糊碟或晴蜓,就在那一片上振翅到死,成为大师名望的消化之物;他不是呼唤新天地的奔腾与飞翔,而是教化人们以现实为茧壳,在文化的幻觉中作没有出息的蚕蛹。

秋雨散文用历史文化调出五颜六色,为现实的病态文化环境做迷人的粉饰,让人们的心灵躺在他美伦美奂的文化悠车里常睡不醒。秋雨散文的精神散落的是文化酸雨,只是那酸雨降时伴有彩虹的娇艳瑰丽;秋雨之文化酸雨对文化土地的腐蚀,使文化精神的新苗难以生长发育。他之所以能在神州大地普降文化酸雨,在于他多有文化上的才气,少有文化上的良知,当然也在于他正逢其时。现在脱下了这位一直显绿飘红、面对批评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的大师外衣内衣,确证了他的真实文化身份,认明了一个在真正意义的文化上真成问题的文化名人。

余秋雨,你为何不知疲倦地摆Pose

项羽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个英雄,最近看完热门人物易中天对他的评价后,突然觉得他不再是英雄了。易中天认为,项羽的死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他自己成为英雄的欲望,用现代的话说,是临死之前摆Pose。易中天的话说得有点刻薄但到位,对当下亦有警醒意义。 现在喜欢摆Pose的人太多了,这些人并不是因为崇拜项羽才作姿作态,多是受困于自作虐的癫狂状态不能自拔,或者干脆因为无知者无畏才模仿项羽逞匹夫之勇。

比如张艺谋新片《满城尽带黄金甲》宣传费高达1500万美元这件事,Pose摆得就有点离谱。1500万美元等于一亿元人民币,这够拍数十部《疯狂的石头》了。消息传出,有评论认为,一部电影单宣传就耗资上亿元,说奢侈是客气的,说难听点就是中国电影的败类。

我觉得此话过重了。只有鬼才相信,国产电影肯对宣传投入这么多钱。不只宣传费不可信,想弄清真实制作费的多少,也得跟去市场买衣服那样,开口砍一半。

电影摆的谱是虚的、假的、逗观众开心的,但也真有人货真价实地扎好马步、数着票子摆Pose。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就将投资1.5亿对景区开始改造,首期工程改造岳麓山东大门今年动工,主要内容是建造一个可以容纳244个车位的停车场。表面看,这个Pose摆得很唬人,东大门啊,脸面啊,服务游客啊,多么冠冕堂皇。只是,有了停车场,要不要宾馆?有了宾馆,要不要其他配套设施?把景区搞得像洗浴中心那样,舒服倒舒服了,只是这山还是古代文人墨客诗词中那座清幽秀美的岳麓山吗?

Pose摆久了会累,但文化界有一位超人,多少年来在各种场合摆尽各种Pose从来没听他说过累。此人便是余秋雨先生。他常摆的Pose有“封笔秀”,余先生可能是在世时宣布封笔次数最多的作家了;“文化秀”,开口文化,闭口文化,“为人不识余秋雨,便谈文化也枉然”。上周,余秋雨又玩了把“痛心疾首秀”,这种秀我们不陌生,在青歌赛上已经多次见识过了,只是这次余秋雨秀得有点过分,他的“当大家开口闭口都在谈文化的时候,文化学者也就遇到了真正的困难”一说,可以用“厥词”来形容。谈文化是和人权一样,是每一个民众的基本权利,学者遭受的困难多了去了,大家开始谈文化,给学者增加的是怎样的困难?学者余秋雨恐怕得说个明白。

事实上,所有摆Pose者都知道故作姿态即难看又累,只是限于某种特殊原因的要求,不得不摆而已。艺术家艾未未9月5日在博客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我们如何失去家园》的文章,说北京的城市改造是在造一个地地道道的假的城市,没有任何文化创造性。艾未未以包括自己家在内的北京胡同常因某种原因被刷涂成同一种颜色为例,证实“这是一座没有人的城市”。农村为了环境整洁,有时村里会统一买来涂料把村民的房子粉刷一新,上级领导看了会很高兴,但北京是一个古都,岂能拿一个村子的标准来要求?改造城市是件苦活、细致活,粉刷市民院子这事费力不讨好,国际奥委会看了未必也喜欢,城市改造者这个Pose还是不摆为妙。

向来讨厌形式主义的主持人崔永元不经意间也流露出一点没必要的姿态,对同为主持人的李咏最新标出的5亿身价表示了质疑。虽然小崔说了许多真话、实话,但近期频繁开炮却令人担心他的抑郁症。常识告诉我们,李咏的5亿身价只是其品牌价值,并非真金白银,随着年龄的增长是会急剧下降的,说得再坦白点,5亿身价不过也是一个噱头,仅仅能说明李咏具备一定的影响力而已。不过,对于小崔的这个Pose,相信喜欢他的人不至于多反感。喜欢说实话的人,偶尔摆一个小Pose,也还是挺可爱的。

这是一个作秀的年代,人人都可以成为行为艺术家,当年的项羽,是抱着必死之心才用尽生命的最后力气摆好最后一个Pose的,备显可爱,而现在喜欢摆Pose的人往往会沉浸在自己营造的美好想象中不能自拔,丝毫不顾围观者的讪笑和嘲讽,只有一个理由能解释——现代人比项羽那个时代的人,脸皮厚多了。

愤青,最大宗的中国制造

我一直认为,民原本不暴,青原本不愤,但架不住媒体总喜欢耸人听闻,被媒体一忽悠,民就成了“暴民”,青就成了“愤青”。这一点在网络上表现得尤其明显,凡涉及民族主义、道德宣判等主题,往往很容易发展成“网络暴民”事件,而在这些事件背后,总能看到这些媒体的不光彩的影子。他们用肮脏的手,操纵着所谓的“民意”。

最新事件的主角是孟广美,一名来自台湾的普通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几乎成为这种“民意”的又一个牺牲品。先是一家地方小报的“首席记者”,在一番断章取义、添油加醋之后,借所谓的“嘲笑内地人”这个民愤极大的话题,制造仇恨,煽动民意,发出第一份民族主义“追杀令”。然后经由门户网站别有用心的引导,地方小报立刻就拥有了全国影响力,追杀行为迅速演变成一场流氓和暴徒的狂欢。

我看了台湾中天电视台的那期节目《红色风暴》(视频1、视频2、视频3、视频4),孟广美作为对大陆比较熟悉的特别嘉宾,向有意到大陆发展的台湾艺人介绍两岸的文化、民俗和其他差异,帮助他们减少摩擦和误解。但讽刺的是,她自己却因此深陷一场更大的摩擦和误解。尽管新浪随后发布了孟广美本人及其公司的声明,并专访了孟广美>,但民族主义情绪已成决堤的洪水,不再受任何媒体的控制。

媒体们不敢去监督政府,也不敢去监督企业,所以在这些祖宗面前,他们一会儿当儿子,一会儿装孙子,可一旦他们遇到类似赵薇、孟广美这样的弱女子,就立刻觉得自个儿成了老子。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在一些弱势的个体身上,施展他们无处施展的淫威,展示他们自以为是的道德和情操。而他们手中最好的武器,就是民族主义。民族主义常常成为这些媒体豢养的家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屡试不爽。

两年前,《国际先驱导报》曾有一篇奇文,曰“‘愤青’可为我外交所用”。说白了,他们就是要拿这些可怜的无脑儿当枪使,他们指到哪儿,愤青打到哪儿,就跟指挥一群听话的机器人一般,效果极佳,特有成就感。他们一边淫邪地把玩着这种步调一致的“民意”,一边悠然地陶醉于“媒体权力”的臆想中,全然不觉得自己的嘴脸有多恶心。

愤青成为继彩电、冰箱之后,最大宗的中国制造,你现在知道原因了吧?没错,他们需要机器人。

谢有顺:中国作家的道德陷阱

    [ 文学的道德和人间的道德并不是重合的。文学无意于对世界作出明晰、简洁的判断,相反,那些模糊、暧昧、昏暗、未明的区域,更值得文学流连和用力。胡兰成所说的写作要有“好玩之心”,大概就是为了提醒作家们,在现有的道德秩序里是产生不了好的文学的,作家要把文学驱赶到俗常的道德之外,才能获得新的发现——惟有发现,能够帮助文学建立起不同于世俗价值的、属于它自己的叙事伦理和话语道德。]
 
    近读胡兰成的《文学的使命》一文,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新的境界的文学,是虽对于恶人恶事亦是不失好玩之心,如此,便是写的中日战争,写那样复杂的成败死生的大事,或是写的痛痛快快,楚楚涩涩,热热凉凉酸酸的恋爱,亦仍是可以通于……那单纯、喜气、无差别的绝对之境的。”胡兰成这人我不喜欢,但他这话我却颇为认同——它看似平常,其实说出了一种新的文学伦理。很少有人能从这样的视角来观察文学。确实,对于“恶人恶事”作家若能“不失好玩之心”,无论写什么事情都能把它推向“无差别的绝对之境”,文学或许就能从一种道德的困境、经验的困境中解放出来,从而走向一个“新的境界”,走向仁慈和宽广。对于习惯了以俗常的道德标准来理解人世、关怀此在的中国作家来说,在如何对待“恶人恶事”这点上,似乎从未有过争议和不同意见。总有人告诫写作者,小说的道德应和人间的道德取得一致,于是,惩恶扬善式的写作精神不仅遍存于中国古代戏曲和小说之中,即便在现代作家身上,它也依然像一个幽灵似地活跃着,以致整个二十世纪的文学革命,最大的矛盾纠结都在如何对待文明和道德的遗产这个问题上——甚至到了二十一世纪,诗歌界的“下半身”运动所要反抗的依然是文学的道德禁忌,所以,他们对性和欲望可能达到的革命意义抱以很高的期待。现在看来,将文学置于人间道德的喧嚣之中,不仅不能帮助文学更好地进入人心世界,反而会使文学面临简化和世俗化的危险。
    文学的道德和人间的道德并不是重合的。文学无意于对世界作出明晰、简洁的判断,相反,那些模糊、暧昧、昏暗、未明的区域,更值得文学流连和用力。胡兰成所说的“好玩之心”,大概就是为了提醒作家们,在现有的道德秩序里是产生不了文学的,作家要把文学驱赶到俗常的道德之外,才能获得新的发现——惟有发现,能够帮助文学建立起不同于世俗价值的、属于它自己的叙事伦理和话语道德。用米兰·昆德拉的话说,“发现惟有小说才能发现的东西,乃是小说惟一的存在理由。一部小说,若不发现一点在它当时还未知的存在,那它就是一部不道德的小说。知识是小说的惟一道德。”昆德拉将“发现”(知识也是一种发现)当作小说的道德,这意味着固有的道德图景不能成为小说的价值参照,小说必须重新解释世界,重新发现世界的形象和秘密,也就是说,小说家的使命,就是要在现有的世界结论里出走,进而寻找到另一个隐秘的、沉默的、被遗忘的区域——在这个区域里,提供新的生活认知,舒展精神的触觉,追问人性深处的答案,这永远是写作的基本母题。在世俗道德的意义上审判“恶人恶事”,抵达的不过是文学的社会学层面,而文学所要深入的是人性和精神的层面;文学反对简单的结论,它守护的是事物的复杂性和丰富性——它笔下的世界应该具有无穷的可能性,它所创造的精神景观应该给人们提供无限的想像。文学是要回答现实所无法回答的问题,安慰世俗价值所无法安慰的心灵,正因为如此,曹雪芹才会在《红楼梦》中感叹,“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很显然,这里的“终不忘”,并非忘不了世界的繁华;这里的难平之“意”,也不是说欲望得不到满足。曹雪芹之所以了不起,就在于他使文学超越了这些世俗图景,他所创造的是一个任何现实和苦难都无法磨灭、无法改写的精神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没有是非、善恶的争辩,没有真假、因果的纠结,它所书写的是人情的优美,并在这种人情之美中发出广阔、浩大的感叹。《红楼梦》确实“不失好玩之心”,就贾宝玉的感情而言,它更是达到了“无差别的绝对之境”,因此,它的出现堪称文学奇迹。
    写作上的“好玩之心”,远比严厉的道德批判抑或失禁的道德放浪要深刻得多。然而,当代中国的写作,似乎总难超脱善恶、是非,总忘不了张扬什么,或者反叛什么,在艺术上未免失之小气。以前,是政治道德在教育作家该如何写作,等到政治道德的绳索略松之后,作家们又人为设置了新的善恶、是非,供自己抗争或投靠——“写什么”和“怎么写”的论辩,“公共经验”和“个人写作”的冲突,“中国生活”该如何面对“西方经验”,“下半身”反抗“上半身”,等等,主题虽然一直在更换,但试图澄明一种善恶、是非的冲动却没有改变。因此,中国文学的根本指向,总脱不了革命和反抗,总难以进入那种超越是非、善恶、真假、因果的艺术大自在——这或许就是中国文学最为致命的局限。
    写作既是一种发现,那么对任何现存结论的趋同,都不是文学该有的答案。写作的真理存在于比人间道德更高的境界里。在中国,最早洞察这个秘密的人,应该是王国维先生,他的《〈红楼梦〉评论》,包含着他对《红楼梦》的伟大发现——他把《红搂梦》称之为“彻头彻尾的悲剧”,不仅重新诠释了悲剧的境界,还使我们认识了一种在“无罪之罪”中承担“共同犯罪”之责的文学伦理(刘再复先生在《〈红楼梦〉与“共犯结构”》一文中,对此作了深入阐发)。王国维“由叔本华之说”,把悲剧分为三种,我认为,他以《红楼梦》为例对悲剧所作的解读,即便是在今天也深具启示意义:
 
    第一种之悲剧,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第二种,由于盲目的运命者。第三种之悲剧,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彼等明知其害,交施之而交受之,各加以力而各不任其咎。此种悲剧,其感人贤于前二者远甚。何则?彼示人生最大之不幸,非例外之事,而人生之所固有故也。若前二种之悲剧,吾人对蛇蝎之人物与盲目之命运,未尝不悚然战栗;然以其罕见之故,犹幸吾生之可以免,而不必求息肩之地也。但在第三种,则见此非常之势力,足以破坏人生之福祉者,无时而不可坠于吾前。且此等惨酷之行,不但时时可受诸己,而或可以加诸人;躬丁其酷,而无不平之可鸣:此可谓天下之至惨也。若《红楼梦》,则正第三种之悲剧也。兹就宝玉、黛玉之事言之:贾母爱宝钗之婉嫕,而惩黛玉之孤僻,又信金玉之邪说,而思压宝玉之病;王夫人固亲于薛氏,凤姐以持家之故,忌黛玉之才而虞其不便于己也;袭人惩尤二姐、香菱之事,闻黛玉“不是东风压西风,就是西风压东风”(第八十一回)之语,惧祸之及而自同于凤姐,亦自然之势也。宝玉之于黛玉,信誓旦旦,而不能言之于最爱之之祖母,则普通之道德使然;况黛玉一女子哉!由此种种原因,而金玉以之合,木石以之离,又岂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其间哉?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由此观之,《红楼梦》者,可谓悲剧中之悲剧也。(《〈红楼梦〉评论》
 
    ——这些精妙的言辞,不仅为我们洞开了《红楼梦》的悲剧秘密,也让我们对文学有了全新的理解。因此,王国维的《红楼梦》的评论,一百年来,就其深刻、准确而言,无人可及。他指出《红楼梦》是第三种悲剧,而这一悲剧,并非由几个“蛇蝎之人”造成的,也非盲目的命运使然,而是由《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包括最爱林黛玉的贾母、贾宝玉等人)共同制造的——他们都不是坏人,也根本没有制造悲剧的本意,“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这就使这一悲剧既超越了善恶的因由(“极恶之人”),也超越了因果的设置(“意外之变故”),从而在“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中发现了一种没有具体的人需要承担罪责、其实所有人都得共同承担罪责的“悲剧中之悲剧”:“贾母爱宝钗之婉嫕”,“信金玉之邪说,而思压宝玉之病”,王夫人“亲于薛氏”,都属情理中的事,无可指摘;宝玉和黛玉虽然“信誓旦旦”,但宝玉遵循孝道,服从自己最爱的祖母,也是“普通之道德使然”,同样无可厚非,这中间,并无“蛇蝎之人”,也无“非常之变故”,每个人都有自己为何如此行事、如此处世的理由,每个人的理由也都符合人情或者伦理,无可无不可,无是也无非,既无善恶之对立,也无因果之究竟;然而,正是这些“无罪之罪”、这些“通常之人情”,共同制造了一个旷世悲剧。曹雪芹的伟大也正在于此——他从根本上超越了中国传统小说中那种惩恶扬善、因果报应的陈旧模式,为小说开创了全新的精神空间和美学境界。
    或者说,《红楼梦》超越了世俗价值,它对中国文学最大的贡献,就是创造了一种新的文学道德——人情之美,生命叙事。
    《红楼梦》“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鲁迅语),但它超越善恶、因果,以“通常之人情”写出了最沉痛的悲剧,这是中国文学中所罕见的。今天,我愿意重提《红楼梦》,是因为中国当代文学似乎又一次陷入了世俗的泥淖、道德的困境,文学正在失去超越的力量——而超越性正是《红楼梦》最重要的精神维度。
    当代小说正在沦陷于庸常的、毫无创见的价值趣味之中。因此,重新发现《红楼梦》中那束超越是非、善恶的审美眼光,实在有助于作家将自己的写作深入到经验的内部,通达人类精神的大境界。写作一旦为俗常道德所累,被是非之心所左右,其精神格局势必显得狭小、局促。因此,文学史常常是一部道德史、善恶史、是非史,少有能超越其上、洞悉其中的人。

作品没人读 众多名家新作"铩羽"

在最近的文学类畅销书排行榜上,几乎难见中国作家们,尤其是重量级名家的身影。据一位图书界人士透露,今年上半年,许多传统名作家图书销量出现了“滑铁卢”。虽然不能用全军覆没来形容,但是许多原本签约一二十万册的名家新作,实际销量往往只有几万册,低的甚至只有一两万册,这几乎已成为圈内人尽皆知的秘密。传统名作家的图书为啥不再受到读者追捧?是读者变的太快,还是其传统的写作方式遭到了新一代读者的抛弃?著名图书策划人黎波认为,过去名作家的名字就是图书畅销的品牌,但如今成熟起来的读者,除了认人,还认作品。

王蒙、莫言、池莉,一个都不少

记者从上海书城了解到,近期卖得最好的10本文学书中,有4本是易中天(易中天博客,易中天新闻,易中天说吧)的作品,包括《品三国》、《闲话中国人》、《品人录》、《读城记》等;还有3本是引进版权的图书,其中一本是丹·布朗的作品,一本是《追风筝的人》,另一本为可爱淘的新作《哆来咪发唆》;其余3本中,有一本是言情作家明晓溪(明晓溪博客,明晓溪新闻,明晓溪说吧)的《泡沫之夏》,一本是《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以及曾炜的《米奇的甜心屋》。再往前查找一周,能挤进文学类图书销售前10名,就是余华的《兄弟》(下)和旧书《狼图腾》。

一位资深图书界人士告诉记者,今年不少名作家的书市场反响都不是很好,不少以为会卖得不错的书却卖得一败涂地。他认为,传统名作家的“颓势”其实早在去年就已经出现,到了今年上半年,这股势头越演越烈。铁凝的《笨花》,史铁生的《我的丁一之旅》、莫言的《生死疲劳》都是今年上半年推出的作家新作,虽然在与出版社签约时,这些书几乎都高达一二十万册的量,但是实际销量却不容乐观,其中绝少有超过10万册的,有的只有一两万册。即使是畅销作家池莉,今年也没能逃脱这股下滑之势,其散文新作《熬至滴水成珠》,虽然强势推出,但销量已经今非昔比,与过去动辄一二十万的量形成鲜明(鲜明博客,鲜明新闻,鲜明说吧)对比。而今年上半年,重磅推出的《王蒙自传———半生多事》更是惨遭滑铁卢。尽管在自传尚未出炉之际,出版社预付200万人民币稿酬的新闻被炒得铺天盖地,但是上市后却迟迟未见读者的热烈反应,18万册的首印量,连零头都没有销掉,就在市场上销不动了,让出版社颇感无望。

年轻读者不读传统作家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新一代读者对文学类图书的需求日趋多样化。一位大学生告诉记者,虽然现在小说出版得越来越多,其中也有不少是名家的作品,但他兴趣并不大。“那些作家似乎都很有使命感,作品一写就是厚厚一本,但这与年轻人的阅读兴趣可能并不是对等的。”一位中年读者则表示:“文学图书市场看着火热,但有分量的不多,能震撼心灵的更是难寻。”

某文学网站近日推出了一份“谁是对你影响最大的现当代中国作家”的民意调查问卷,从某个层面反映了当下现实。在这份榜单中,曾炜、郭妮、明晓溪等名不见经传的年轻言情作家占据了前三名的位置,萧鼎(萧鼎博客,萧鼎新闻,萧鼎说吧)、沧月等新秀武侠作家也是榜上有名,而真正能代表严肃文学的作家,只有鲁迅和冰心两位上榜。余华、苏童、莫言、王安忆等当代著名作家都没有进入榜单。虽然这个榜单的排名顺序遭到了无数人的质疑,但当下年轻读者不读传统作家的作品却是不争的事实。有数据表明,中国目前绝大多数读者的年龄是从14岁至40岁,其中14岁至25岁的年轻人占了将近60%以上的比例,难怪青春文学日益取代传统文学,成为图书市场上的绝对主角。

 传统作家面临双重困境

著名评论家雷达最近撰文指出,“现在是大众传媒和大众消费文化勃兴的时代,迫使小说进入一个批量制作时代。一个作家如果没一定数量的产品频频问世,就可能很快被遗忘,于是焦虑感压迫着作家,不少人只有拼命地写。

有位作家把这叫‘逼迫创作’,认为对自身资源的耗损极大。另一个大矛盾是,市场要求出手快与创作本身的要求慢、要求精的规律发生剧烈矛盾。一个作家如果一二十年才写一部小说,就跟不上文化商品的节奏。”

而传统作家面临的另一大难题是,如何才能不重复自己?对此,作家阎连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写作时出现的新的重复,明明知道,却又无可奈何。“早期写作的重复,主要表现在故事与人物的重复,现在的问题是,当这些重复在努力中还没有完全克服时,新的重复又渐渐显现和突出了。”

著名图书策划人黎波认为,过去名作家的名字就是图书畅销的品牌,但如今成熟起来的读者,除了认人,还认作品。如果传统作家不同读者一起成长,就会越来越快地被畅销书市场抛弃。“很多作家都没认识到这一点,现在的文学形式和创作内容在不断发生着变化,阅读主体也在变化。读者更重视感觉,强调一种状态,如果传统作家还把自认为精英的东西传达给他们,也许会被他们像垃圾一样扫走。”

新作书名誓鸟起争执 张悦然坚持不妥协

“80后”作家的玉女旗手张悦然(blog),已有两年未出版新作。就在其新作即将上市之际,网上传出张悦然和出版方因为书名发生分歧。张悦然昨日强硬表示“不会妥协”。

近日,在某网站的论坛中,一位网友抛出名为“张悦然新作出版前突然搁浅,与共和联动出现分歧”的帖子,声称:张悦然的最新长篇小说定下的名字是《誓鸟》,这个名字源自“精卫填海”的神话。张悦然本人对“誓鸟”这个名字颇为满意。但是共和联动认为“誓鸟”过于抽象,引不起读者的购买欲望。于是建议把书名改为《光芒》。

张悦然本人坚决不同意,双方也商量不出更好的书名。双方交涉数次,没有结果。最终张悦然决定“捍卫自己的立场,不能眼看自己700天的成果毁于一旦,决定放弃与共和联动的合作。”

随后,记者多方联系帖主未果,向共和联动图书公司核实此事。一位负责人表示,双方确实存在理念之争。“这么高的起印数,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有闪失。我们已明确地告诉作者:坚决不同意书名用这样一个冷僻的名字。《誓鸟》像一个探索文学作品,很冒险。如果采用这个书名,还不如用‘精卫’,可是张悦然又不甘心。”这位负责人暗示: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双方有可能解除合约。

记者就此争议联系到张悦然,她承认确实在书名上与出版方存在严重分歧。“我喜欢《誓鸟》这个名字,小说也饱含我这几年创作的心血,所以我不会轻易让步妥协。”对于是否担心因此事而新书“搁浅”,她表示多家出版社都跟她联系过,所以她不担心“搁浅”的问题。

余 杰:黑心矿主与黑心政府

对于胡锦涛而言,今天的中国大陆乃是和谐社会、太平盛世;对于查天赐而言,今天的中国大陆乃是人间地狱、生不如死。胡锦涛是中国公民,查天赐也是中国公民,为什么他们对于中国现实的感受会有如此天壤之别呢?因为胡锦涛是权倾天下的中共党魁,查天赐则是不名一文的奴隶矿工。

查天赐的悲惨遭遇催人泪下:当记者来到陕西蒲城县医院内三科病房时,发现由于几个月没有洗澡、刮胡子,加之伤口散发着恶臭,躺在病床上的查天赐宛如一个叫花子。他的双脚外面裹着两块破烂的塑料布,里面不断地向外溢出血水和脓水。据医生介绍,病人被人送来时病情非常严重,体内严重脱水,两只脚也因为腐烂完全脱落,伤口大面积感染。目前,查天赐双脚从脚腕部向上十五公分的肢体均已坏死,需要作截肢手术。

查天赐为何沦落到如此惨绝人寰的境地?查天赐是一名矿工,在一次煤矿爆炸事故中被炸伤了双腿。当天,煤矿上找来当地的医生给他做了包扎,“就是把腿简单包一下,也没清理伤口,下半身还是没有感觉。”开始两天,他被安置在矿工的宿舍里,还有人给他送饭。到了第三天凌晨,他就被一辆人力三轮车拉到公路边扔掉。“当时迷迷糊糊地被几个不认识的人抬上车带走了,跟来的时候一样,但来的时候腿还能动弹,走的时候已经根本动不了了。”他一连好几天都在公路旁趴着,幸好有附近好心村民帮助,才不至于饿死。“他们对我很好,看我怪可怜的就送些水果、吃剩的饭菜来。”一月的渭南是最冷的时候,平均气温在零下三度左右,靠着一卷破棉被他才未被冻死。在野外待了几天后,矿主派人来观看,发现他居然还活着,又让人将他弄到蒲城县高阳镇公路旁,“偷偷摸摸把我扔了两次,这次把我扔得更远”。据事后公安人员检测,查天赐指认的煤矿与他最后被遗弃的地点,约十公里之远。

诺贝尔和平奖得主、远赴非洲为黑人治病的史怀哲博士曾经说过:“我们必须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样敬畏所有的生命意志。”中国人不会听从这样的劝诫。黑心矿主下令遗弃被炸断双腿的查天赐,他为何能毫无怜悯之心地做此伤天害理之事?原来在黑心矿主的背后,还有一个更加黑心的政府。中共当局肆无忌惮地封锁新闻、阻拦救助,让萨斯和艾滋病四处肆虐。与之相比,黑心矿主的遗弃行为岂不是小巫见大巫?我曾用三个词语来形容今天的中国:“太监中国”、“优孟中国”和“流氓中国”。查天赐事件让中国坐实了这三个“美名”。若用名声卓著的中国科学院何祚庥院士的话来说——谁让你生在中国呢?

日理万机的胡锦涛当然不会知晓查天赐的悲惨命运。查天赐不过是千千万万奴隶民工中微不足道的一名而已,他毕竟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了,比他遭遇的一切更可怕的人还有很多很多:北京建筑工地上的一名农民工,被搅拌机扫入混凝土之中。数天之后,当他被发现时,尸体已经成为凝固的混凝土当中的一具“木乃伊”。没有人知道死难者的姓名和籍贯。这是一个杀人如草不闻声的时代,这是一个谁的心肠最黑谁就能爬得越高的时代。这是谁的光荣,这又是谁的耻辱?

──《观察》首发

孙文广:回复贺卫方教授

——兼答”隐退书”

有人盗我姓名,电子信箱、通讯录,发出37封 “孙文广隐退书” 给我友人,贺卫方等收到后,致电慰问,我现公开回复,以谢友人,以正视听,以揭黑信。

(一)    伪造的”孙文广隐退书”

今年5月底,济南公安抄走了我家两台电脑。一个多月后,很多朋友收到一封伪造的”孙文广隐退书”,内容如下:

今年以来,我经历了一些不寻常的事,反思过去数十年的风雨历程,我受到了太多不公正待遇,家人、同事、邻居、同学及至整个社会都不理解我的行为和诉求,只是对我的经历、表示同情,对我的观点表示诧异,甚至视我为异类,对我敬而远之。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我几乎付出了毕生的代价,但社会没有因我而改变,我也没有获得相应的社会尊重,一腔热血付诸东流。而今,我已年入古稀,在有生之年难以有所作为,思前想后,退意萌生,决意封笔归隐,颐养天年,从此不问世事,请大家见谅,勿扰我清静。

孙文广(发件日期:2006年7月11日)

奇怪的是, 这封信用我在山东大学 网站的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发出,群发37封信,收件人邮址全部来自我计算机中存放的通讯录。谁有这么大的能耐?细心的人不言自明(注:我的计算机在被公安抄走前,其信箱从来没有给外人使用过,甚至我的家人)。

(二)贺卫方教授的慰问电

北大贺卫方教授,收到了”隐退书”,很快给我发来电邮:

孙先生:收到大札,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在过去的这么多年里,您已经为我们民族的民主法治事业做出了太大的贡献,让后人在回顾起这段历史时,不至于为国人缺少抗争而哀怨。我知道,您的家人也在不断地给您支持和理解,只是长此以往,的确让家人背负太过沉重的包袱,为您担心,也确实有些不近情理。我希望老天能够显示公平,让您和家人能够过上平安和美的生活。至于世事,我想这个

社会不能永远如此不振作;”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后面的人们会继续接过您的火炬,更多的人会加入,最终,我相信您会看到真正的转变的。

祝福健康,全家人快乐!

后学 贺卫方

北京大学法学院 100871(发件日期:2006年7月14日)

贺教授对我的”隐退”表示慰问、表示理解,并对我的过去给予肯定,其回复实际上反驳了”隐退书”中的”整个社会都不理解我的行为和诉求”,他的回复,使我在打压下备受感动。当时我曾想给他写封回信,但无奈信箱被封,不久有些不了解实情的朋友又把”隐退书”贴到网上。

现在我给他写回信,并公开发表,一是说明真相,二是使很多收到隐退信的朋友有所了解,让世人帮助分析,那些躲在暗处,盗人姓名,盗人信箱,伪造”隐退书”的人,是些什么人?抱有什么动机?

(三)我给贺卫方的回信

贺教授:

在一个多月之内我先后被抄走电脑,收到公安不准出境的 “决定书”,六月三日被济南公安从北京车站押回济南,两次遭”传唤”,家中电话连续被恶性骚扰,恐吓信电不断,在困境中,收到了您理解、肯定和鼓励的信件,让我倍感温暖,使我这个 70余岁的老人为之动容。

您收到的”隐退书”是伪造的,我现在没有隐退的思想。在中国一党专政结束前,我是不会隐退的。你的信使我更加坚定自己的信念,把余生献给中国的自由、民主与法治。

1982年我从劳改队平反回到山东大学,心想自己年龄大了,多年关监狱脱离现实,政治上冲锋陷阵,应该由中青年人担当,后来我看到他们上有老,下有小,没有多少储蓄,少有动弹就受打压,危及生计和生存;并且他们长期接受的宣传和灌输,让思想背上了包袱。看到现状使我感到了自己的责任,我虽年老体迈,但有点储蓄(包括金钱和历史经历),面对中国千载难逢的社会转型,我必须献出自己一份力量,这是我光荣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去年初我接到您的一封贺年信,那是我有生以来收到的第一封毛笔书写的贺年信,信中情感洋溢多有肯定和鼓励,我反复阅读,视为珍贵的永久纪念;电脑被抄走后,我怕像文革那样抄走您的来信(文革中我曾多次被抄家),最近我有回到”文革”的感觉,比如警察可以不要法律文书随便入室抄人东西,,也可以随便把人关起来;不同的是”文革”抄家、关人是”红卫兵”,而现在则变成了警察,在农村还有”计生办”.看来上层有人反对”文革”,多半是反对”文革”中整了自己,一旦他们当了权,则仍是无法无天那一套。”文革”前我写了多年的日记,运动中全被抄走,而且作为定罪的证据。所以多少年不再写日记,后来记日记也多是流水帐,备忘录。近年来写文章,随写随发,家中没有存货,这也是”文革”后遗症,怕抄家。我认为,文章发表在海外网站,放到海外的”文集”中,要比保存在家里更安全;所以我现在把您的两封信都发到网上(贺年信附后)。

您在山东大学的演讲,我根据记录稿整理,并收入我今年在香港出版的《呼唤自由》一书,当作附录,也是一种保存方式。因为种种原因,付印之前未能请您校对,也请谅解。

孙文广2006年9月 12日于山东大学(0531-88365021)

附:贺卫方的贺年信

孙老师文广前辈大鉴:

值此乙酉新年之际,特向您及韩老师遥致新春的问候,卫方在过去的一年最大的收获便是有幸结识孙

老师并面聆雅教,您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为中国的民主宪政而奔走呼号与强权抗争,不顾危险为青年一代树立了最好的榜样,尚请在新年里珍重身体注重安全并祝

吉祥如意

后学 卫方敬白   五年二月六日

首发新世纪新闻网

刘 路:郭起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被告人郭起真的妻子赵长琴的委托,并受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的指派,经被告人郭起真同意,在郭起真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中担任其辩护人,我们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的辩护人的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郭起真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法维护被告人郭起真的合法权益。

我认真阅读了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沧检刑诉[2006]69号起诉书,仔细研究了起诉所依据的证据,并详细听取了郭起真对起诉书的意见,现结合本案案情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一、起诉书认定被告人郭起真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证据方面存在重大瑕疵。

辩护人认为,起诉书列举和证据显示的郭起真所写的34篇文章,不符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构成特征,例如:公诉人指控说在《大陆供奉着连狗都不如的斯大林》中,被告人“别有用心的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诋毁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及前国家领导人。”辩护人认为,郭文提到:大陆“用近千枚导弹时时刻刻虎视眈眈地威胁着台湾2,300万人民”,“毛泽东主张用三分之一的人口与美国对决”,“邓小平主张杀20万人维护20年和平”,以及某将军主张“牺牲西安以东的所有城市与美国人对抗”等等,这些说法在网上流传已久,真假难辨,但绝非郭起真捏造。

用(来自网络上的信息议论)政府和前国家领导人是客观事实,但这主要是受网络封锁、信息不对称、大陆很多资料不公开的影响。我们对国家领导人只是一味颂扬、不允许客观的评价,导致郭起真只能通过海外的网络寻找“真实”,这是(政府对新闻和信息堵塞导致的直接后果)。

再如:公诉人指控:郭起真在《3月6日绝食日记》中说:“让全世界追求光明,坚持正义的善良人们的一腔热血,共同来敲响邪恶政权的丧钟吧。”该文诋毁我国政权,并煽动推翻我国现政权。

辩护人认为,郭文的表述是一种文学性的情绪化宣泄,没有具体的指向和操作性,只是一种言论表达的方式而不是操作计划,不能认定是煽动颠覆我国的国家政权。

还如,公诉人指控:在《赖斯和林昭》中,郭起真污蔑我国国家政权是专制独裁政权。

辩护人认为,郭起真攻击、甚至谩骂国家政权是一回事,煽动推翻这个政权是另一回事,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公诉人指控:在《谁是中共政府的敌对势力?》一文中,郭起真诋毁党和政府,并企盼外国势力干涉中国事务,摧毁现政权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说明郭起真颠覆国家政权的急迫心理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希望不择手段的推翻现政权,打倒中国共产党。

辩护人认为,在本文中,郭起真的期盼是一种假设,一种对将来可能发生的预测,并不是煽动大陆人民立即付诸行动,推翻中国政府。而且,郭起真在很多文章中一直期望中国和平过渡,实现民主政治。公诉人的这种指控显然以偏概全,不能客观反映郭起真的真实思想。

二、指控郭起真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违背宪法,曲解法律,违背公认的国际标准

起诉书指控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二款: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被告人的文章但仍然停留在言论层面,没有严密的理论体系和具体的行为指向。也就是说,他的文章只是一种过于激烈的情绪宣泄,一种夸大其词的抨击、批评,至多只会对被批评者的形象造成负面评价,但远不足以蛊惑、煽动他人因此采取颠覆国家政权的行动。

把他的一些过于尖刻、放肆的言词(个人感受大胆笺言等内容)等同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号召或鼓动,不但混淆了这两者本质的不同,而且给世人以“以言治罪”的负面评价,将远远超过郭文可能产生的任何影响。

关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定义,国际条约有严格的限定: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规定: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我国早已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规定:

“一、人人有权持有主张,不受干涉。”

《有关国家安全、表达及获取信息的自由的约翰内斯堡原则》第六条规定:

“只有当一个政府可以证明以下事实存在,言论才可能以危害国家安全受到惩罚:

1、该言论是有意煽动即刻的暴力行为;2、该言论有可能会引起这样的暴力行为;3、在该言论与暴力的可能性或出现之间有着直接且即刻的联系。“

这一原则被概括为“现实而紧迫的威胁”原则,即只有当言论对国家安全构成“现实而紧迫的威胁”时,才能构成犯罪。本案中,郭起真的文章中并没有任何煽动即刻的暴力行为的言论,客观上也不可能引起这样的暴力行为,对于国家安全显然不构成“现实而紧迫的威胁”,因此并没有超越言论自由的范畴,不应被认定为构成犯罪。

被告人的观点意见是否正确有待历史检验,但不论观点正确与否,标题有无不妥,都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内容。公诉人也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分析论证这些文章是如何危害国家安全如何颠覆国家政权的,却武断的认定被告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没有论证,只有结论。这是典型的上纲上线、以言治罪,是对法律的滥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主观上必须有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客观上必须实施煽动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理论,煽动罪从法理上言应同时具备下列要素:

1、煽动者必须是有颠覆动机;2、煽动者不仅是发表言论和看法,而是推动被煽动者采取具体行动;3、有确定的煽动者主观选定的被煽动者,譬如网络上发表言论没有具体被煽动者,因此不构成煽动;4、被煽动者采取了煽动者推动的具体行动,煽而不动或者被煽动者采取的并非煽动者所推动的行动,则不构成犯罪;5、只有在被煽动者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下,煽动者才可能触犯煽动颠覆罪。

五个要素,缺一不可,但本案中,被告人发表上述文章,其目的是要推动国家的民主法制进程,其行为是履行宪法赋有的言论自由权利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并没有违法,更构不成犯罪。如果可以以此定罪,那么,凡批评政府抨击时弊痛斥制度性腐败、主张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改良主义的言论,例如绝大多数网络BBS言论,也都难逃诽谤和煽动之嫌。据此,众多专家学者和网络活跃人士、广大向往民主制度的知识分子和网民包括体制内的改革派都有罪、成千上百成万上亿的中国人民程度不同的都有罪!这是何等的荒唐!

三、郭起真案件的发生,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

本案与其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一个显著区别是,被告人的情况非常特殊,表现为:

1、郭起真原本是个普通的职工,本是党和政府的社会基础和依靠对象,但因受各种社会不公的现象波及,尤其是感到12年来自己的冤屈没有得到公平处理,而成为对社会不满者和冤、错案的受害者、上访者,日积月累而发展到对我国的政治制度和领导人产生怀疑、反感以至怨恨情绪,并诉诸文字以为泄愤(表达)。这个演变过程其实与有关单位包括司法机关对他的问题一直处置不当有相当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这些一错再错的处置,才使他变得与政府离心离德(质疑怀疑)。因此,如果无视这个历史过程,只将责任推到他个人身上,把他推倒政府的对立面,并运用刑事手段加重处罚他,显然是不公的,也是不智的,司法和社会效果恐怕仍像以往的处置那样会适得其反,利不抵弊。

2、被告人只有小学文化,虽然靠自学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知识,但尚不能做到文从字顺,因缺少必要的逻辑训练和文史知识,他的文章只能是一些情绪化(个人化)的宣泄,过分之处形同谩骂。由于他的文章只是登在海外网络上,其读者基本都是文化程度高得多的人,他这类低层次的可读性很差文章不大可能引人注目,很难起到煽动、蛊惑他人的作用,也没有证据能证明他的文章能起到多少影响和作用。因此,如果无视这个现实背景,只看他文章的主观过分宣泄和谩骂(个人感受和激烈言辞)程度之大,不管其文字的客观影响效果之小,硬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显然是小题大作,罪不当罚,有违刑法的基本宗旨。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像郭起真这样因为有关部门的工作失误而造成当事人反弹,将对政府不满情绪诉诸文字发泄以至谩骂的情况,又未发现有明显危及社会的后果,一般应对当事人处以教育和挽救的措施,而不应以犯罪论处。希望法庭能够充分考虑这一建议。

四、本案对郭起真有罪判决无益于社会和谐和稳定

1、根据郭起真的表述,他之所以写这类文章,无非是想引起海内外的注意,以便纠正他所遭遇的冤错案,无论他这样做是否会被别有用心的势力利用来攻击我国现状,但目前并无明显有害后果。

如果司法机关坚持对他坚持判罪处罚,反倒会引起国内外舆论大哗,从而损害我国司法机关以至国家的形象。

2、郭起真因为错案被开除公职以后,家庭陷入困境,写文章赚稿费他获取生活费的唯一来源,如果他被判刑入狱,他的妻子和孩子将无以为继,陷入绝境。这样的家庭将成为社会的负担。相反,如果能对郭起真宽大处理,则不但可以对他起教育和挽救的作用,也将使他的家庭也将恢复正常,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健康力量。

3、郭起真在被捕之前,经常上访,并且多次在沧州市举行重大活动的时候散发传单,搞示威游行,是沧州地区的一大麻烦。如果将他判罪入狱,即使不会引起更多人的借机反弹,也不过有几年清静时间,但他出狱后恐怕更难罢休,因此这个麻烦永远不会消除。如果司法机关能权衡考虑,本律师可以做工作,让郭起真安心工作,从而为沧州一劳永逸的解决掉这个问题。本律师在会见郭起真时曾经跟他谈过这个意见,他表示原则同意在政府宽大处理并给他安排生活出路之后,不再上访、闹事(鸣冤)、撰文、纠缠不休。

审判长、审判员:

被告人撰写的文章皆属宪法中明文规定的言论自由范畴。

言论自由当然也有其限度,当言论自由对其他利益造成了真实而非臆测的、实质而非边缘的损害,且又没有其他手段以避免或消除这种损害时,是可以对言论自由进行最小的必要程度的限制的,但绝不可仅因言论而被判刑。言论对治言论原则已成为世界普遍公认的原则,意谓因言论自由造成的弊端和负作用,应通过言论的自由流动以及在此过程中所迸发出的人们理性与智慧来消除。思想问题思想解决,言论问题言论解决,不允许以行动、司法对治言论。

被告人的文章旨在推进国家的民主进程,决非公诉人所说的反动文章。

孙中山先生曾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根据孙先生的观点,这个潮流就是民主、自由。顺应民主潮流是进步,在思想、行动上维护旧制度,破坏新制度,抗拒客观规律,逆时代潮流而动无疑就是反动。按照中国共产党三个代表的观点,那些维护专制、反对民主、压制自由的言论、思想、立场、势力,才是真正的反动言论、反动思想,反动立场、反动势力。持此言论、思想、立场者,才是名实相符彻头彻尾的反动分子。把被告人宣传民主思想、鞭笞腐败丑恶的文章,称为反动文章,何以堵天下悠悠之口,何以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和共产党的先进性?而且所谓“反动”并不是严谨的法律术语。

本案如何判决将直接表明中国政府在人权方面的一个重要领域──言论自由方面的立场,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取向是顺应历史和世界潮流还是逆潮流而动,影响到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状况的一般评价。

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的确,他如果说得有道理,你为什么要定他的罪?如果他是胡言乱语,定他的罪岂不是更荒谬!

法院判案,应该排除政治的干扰,但是,不能不考虑案件的政治影响,否则,还奢谈什么法院的智慧?如果判决郭起真有罪,将发出一个“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危险信号。人民建言无路,泻怨无门,就会出现道路以目的“稳定局面”,而这个局面,只不过是社会动乱和暴力革命的前奏而已。那些“防民之口”的人又得到了些什么呢?

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认为,郭起真先生的某些言论虽然不妥,但是尚没有构成犯罪。对郭起真案件,应该从维护法治、维护国家的人权形象和司法形象、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全面权衡,综合考量,对郭起真做出公正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无罪判决。以上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 李建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