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国涌:民国旧事1王芸生社评与蒋介石日记

“饿死的暴骨失肉,逃亡的扶老携幼,妻离子散,挤人丛,挨棍打,未必能够得到赈济委员会的登记证。吃杂草的毒发而死,吃干树皮的忍不住刺喉绞肠之苦。把妻女驮运到遥远的人肉市场,未必能换到几斗粮食。……灾荒如此,粮课依然,县衙门捉人逼拶,饿着肚纳粮,卖了田纳粮。忆童时读杜甫所咏叹的《石壕吏》,辄为之掩卷叹息,乃不意竟依稀见于今日的事实。”

“河南的灾民卖田卖人甚至饿死,还照纳国课,为什么政府就不可以征发豪商巨富的资产并限制一般富有者‘满不在乎’的购买力?看重庆,念中原,实在令人感慨万千!”

其时,河南发生严重饥荒,1943年2月1日夜,《大公报》主笔王芸生在读了记者张高峰采写的《豫灾实录》通讯后,心情激动,挥笔写下了这篇题为《看重庆,念中原!》的著名社评。第二天,此文一出,重庆街头,人们争相传阅,蒋介石大怒,当夜,《大公报》就收到了“军委会”停刊三天的处罚令。三天后,《大公报》的发行量从每天六万份猛增到十万份。陈布雷告诉王芸生,蒋压根不相信河南有灾,认为是虚报灾情,一看到“赤地千里”、“哀鸿遍野”、“嗷嗷待哺”之类他就要骂娘。

然而,翻开蒋介石1943年4月11的日记,我们将会发现与《大公报》的报道、评论相似的记载:

“公务员生活穷困万状,妻室以产育无钱多谋堕胎者,有医药无费,病贫亦深者。华侨在粤,有鬻子女过活者。河南灾区,饿莩[殍]在道,犬兽食尸,其惨状更不忍闻。天呼!若不使倭寇从速败亡,或再延长一二年,则中国势难支持。余将不能完成上帝所赋予之使命矣!奈何苍天上帝盖速救我危亡乎!”

确实,“只识弯弓射大雕”的蒋介石有他强硬、刚愎自用的一面,但在某种程度上他又

是一个容易动感情的人,在他的日记中不时有“泪涔涔下”、“泪珠盈眶”等语句。难怪1945年秋天,毛泽东的重庆之行,一眼洞穿了蒋“搞民主无量,搞独裁无胆”,满心欢喜地回到延安,知道自己已胜券在握。

温克坚:政治家

政治家是今天中国大陆最稀缺的资源—这个判断显然是有争议的. 不同偏好的人, 选择肯定是不同的.一个国家主义情节严重的军事迷, 也许认为超级航母才是最稀缺的,因为有了它,就可以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了. 经济学家们也许认为今天最稀缺的资源是能源,是石油. 而站在政治变迁的立场上,政治家稀缺的问题就凸显出来.

事实上,这种稀缺源于两个事实, 一个是政治家角色的重要性. 正如企业家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一样, 政治家是政治资源配置的主体. 在一个向民主化过度的社会,政治家是民主的助产婆. 没有了政治家,民主化只能孕育却无法降生. 另外一个事实是,在我们的公共视野里, 几乎看不到现代政治家的身影.那些尖端的常规武器的存在可以给予一个军事迷某种安慰, 经济学家们也可以忙着研究各种替代性能源的作用, 但是政治家是没有替代品的,在现代政治中,一个满怀父爱主义的独裁者,一个精明的官僚政客,都不是政治家的有效替代品. 而政治家缺席的直接后果是专制体制的肆虐, 是政治僵局的延续.

应该承认, 49年以后这片土地上失去了很多东西. 比如有文字却没了文学家,有思想却没了思想家,有政治, 也产生了政治狂人,政治阉人,却没有了政治家. 原因其实也很直接,专制体制跟政治家是不兼容的. 专制体制或者使政治人物变成暴政机器,或者用暴政机器把政治人物关入监狱. 79年以后,政治松软,曾经出现过一些最接近现代意义的准政治家, 但是后来暴政回潮,政治重新变得僵硬,政治人物流离失所,而公共舞台充斥着各色政治演员.

历史在继续, 多少个春夏秋冬过后,我们发现今天的中国,极权主义已经退缩,自由的人性开展张扬,民主制度等待催生,  这是个呼唤政治家的时代.

那么这些即将登场的政治家是什么样子呢?

在我看来,这些政治家首先是人, 有人的味道,会说人话—-这个最基本的要求自动就排除了如今活跃在屏幕前面的那些职业演员, 因为看上去他们不太会象人那样正常的说话.  既然是真实的人,他们就会犯错误, 知识上的或者道德上的. 面对这些错误, 积极的反应也许是拍砖, 而不是抡道德大棒.

其次, 他们对政治的热爱将是发自内心的。 对于政治,他们不再羞羞答答,他们将选择以政治为职业。当然,出于策略性的考虑,他们也许不会把底牌全部亮出, 但是在历史性的政治关头, 他们将不会选择放弃政治或者退出游戏.

对现代政治的理解将是另外一个必要条件. 他们认同宪政民主,自由法治等现代政治的要件和基本价值,他们必须对权力保持敬畏, 对权力来源保持谦卑.  陈胜,吴广式的政治人物将被淘汰出局。

他们还将拥有充分的政治运作技巧, 积累和配置有限的政治资源,在特定的时候,以蛇吞象, 向专制体制发出收购要约.

请原谅,我这里用了一种将来时态的文字描述.这种描述意味着游戏的一个开放状态. 也就是说,成为政治家的通道是开放的. 那种通过血缘传承,或者密室交割的政治游戏就显得过时了, 而任何”口含天宪”式的自我加冕方式将沦为笑柄.

这种开放通道最大的特点就是竞争, 为资源而竞争, 为理念而竞争, 为认同而竞争.  吊诡的是,在这个竞争过程中, 原来掌握专制体系的那些庸俗政客,如果把握机会,脱胎换骨,完全有可能获得先机, 转身成为现代政治家. 在这里,游戏也向过去开放.

上面的描述当然还忽略了政治家的多样性. 未来不仅产生成功的政治家,也产生失败的政治家—他们都将是政治变迁过程不可缺少的部分; 未来不仅需要很多关注全国性事务的的政治家, 还需要数量众多的以地方事务为主要取向的政治家. 从这个角度来看,今天大陆的图景也许并不那么黯淡,  政治不再是铁板一块, 大量的政治人物等待登场. 而在中国基层选举的背景下, 有一大批通过竞选, 获得一张张选票而成功当选的村长们, 看上去越来越有地方政治家的样子.  更重要的是, 他们的生成昭示着未来政治家的必要路径, 这是一条竞争和选票铺就的道路.

那些不愿放弃自由的人们, 现在就开始上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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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

王  怡:因为我们成了一台戏:电影《王的男人》

这是2006年韩国史上最卖座的戏。所谓《王的男人》,就是“供笑献勤,以奉我辈”的戏子。台上出将入相,貌似风光。台下却是权势的奴仆,也是陷在肉身中无力自拔的奴仆。你不把你的嘴变成敞开的坟墓,就换不来钱粮把这张嘴喂足。

老话常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好像世界是一场虚空。所以看戏就像做梦,有时舍不得它演完,有时舍不得醒来。一个人若是每天夜里都梦见自己在天堂里作王。那么白天价做乞丐又有什么要紧呢?八小时以外有了更高的盼望,做乞丐不过是做一份兼差。用戏班的行话说,就是活得像一个票友。可惜人的不自由之一,就是不能自由地做梦。只有戏子能拥有类似的体验。反过来说,一个活得比谁都贱的人,一上台就成了贵妃。又是怎样的酸甜苦辣呢?
戏子,是对世人的另一个譬喻。其实所有男人都是王的男人。不属于地上的王,就属于天上的王。台下的把自己当戏子,说善就是恶,对就是错,真就是假。台上的则把自己变成戏痴,在苦难中拒绝卸妆。这不过是人通常的两种挣扎。

这是我所见描写艺人几乎最美好的一部电影。今年2月,戏剧家魏明伦重排二十年前的川剧《易胆大》,去北京巡演。我要了两张票去看审查演出。里面有一段唱词,把自古以来不向权贵折腰的、有情有义的戏子,狠狠数落了一遍。听起来比自古圣贤的阵仗还要大些。但易胆大走的是袍哥路线,重情义轻生死。“脸上一说一个笑,脚下一踩九头翘”,怎样都在尘世中活得饱满。魏明伦说他是“汉族阿凡提,四川卓别林”,这话也像在说他自己。《易胆大》式的幽默,只是人在肉身中的另一种挣扎。

电影中的朝鲜小丑戏艺人长生,总是让我想起易胆大。就像另一个妖冶的旦角孔吉,总让我想起陈凯歌《霸王别姬》中的程蝶衣。但程蝶衣竟是完全没有盼望。当全社会都成了武痴,你就连当一个戏痴都当不下去。

电影中长生和孔吉的宫廷讽刺剧,从街头演到王宫。陪着像暴君尼禄一样疯癫癫的燕山王,一直演到双双毙命。戏子的身份造就了一种“不爱这世界”的离间效果。影片末尾,逝去的长生、孔吉,和同行们在山花烂漫处歌舞摇曳,仿佛在另一个世界重生,结果还是戏子。临死前,孔吉问,“这即将坠入黑暗中的灵魂将为来生找到怎样的躯体”?长生微笑说,还是艺人。这是一句话。另一句话是《霸王别姬》末尾,程蝶衣对段小楼说,来世你还是霸王,我还是虞姬。哪一句的盼望显得更有根有据?程蝶衣活在剧情中不能自拔,长生却在戏子的名分里超越生死。

长生和孔吉是令人感佩的真正的戏子。他们比程蝶衣更投入,也比侯孝贤《戏梦人生》中那个台湾布袋戏艺人李天祿更自由。当人们说生活就像演戏,“演戏”是一个贬义词,用戏去化解生命,用灵魂的苦难包装肉体的苦难。而当我说长生和孔吉是真正的戏子,“戏子”是一个褒义词。用戏为生命添加意义,用超越于虚空之上的剧情,去安慰陷在虚空当中的剧情。

哲学家们一直在争论历史有没有目的。如果有目的,历史就是一出戏。所有人都在台上,都是长生的同行。如果没有目的,人生如戏的意思就是活在虚谎中。陷在剧情中是悲剧,不陷在剧情中是闹剧。佛道两家要出世,儒家要入世。林语堂曾说,中国最优秀的士大夫都是“以出世精神作入世事业”。但截然不同的两种生命价值如何搭配呢,结果得意的时候都是儒家,失意的时候就成了佛道。一种天上地下的超越理想,被拉成了平面上的拼贴。其实中国文化的后现代色彩,至少领先西方一千年。游走在三家之间,最优秀的士大夫,不过是最优秀的犬儒。

勉强配得上“以出世精神作入世事业”的,是长生这样的戏子。就像基督徒的一生充满了末世感,长生的一生也充满了谢幕感。他在权势和世俗遭遇面前活出了戏子的典范,他对孔吉说,他一生都在等待“以一场最伟大的演出,结束我们所有的演出”。长生谢幕时的光彩,真的超过了一切由别人来施加和修改的剧情。

韩国总统卢武铉偕夫人看了这部嘲讽君王的电影,认为电影“很有想象力”。当年关汉卿曾为艺人争地位,说戏子们拜的神,应该和儒释道三家的圣人并列。因为戏剧的最高境界就是磨去尘土,使镜子光明。我和长生一样,相信历史是有剧情的。剧情是对偶然性的反抗,戏子是对肉身世界的不服气。但历史的剧情又分两种,一种是革命者的自我设计,历史就算不是戏,也要把它变成戏。这种戏没人会盼望谢幕。人们硬着头皮像肥皂剧一样永远撑下去。另一种是天上的剧本,地上的舞台。在此岸演彼岸的戏。《王的男人》的故事其实是救赎的故事,肉身活在一种剧情中,灵魂活在另一种剧情中。这怎么成为可能呢?

“因为我们成了一台戏,给世人和天使观看”(林前4:9)。但如果你不是天生的戏痴,你在柴米油盐之外没有别的舞台。你又不想走火入魔成程蝶衣,也不想沦为终南山的假道士。你活在地上的君王之下,又不想做王的男人。这一切怎么成为可能呢?

2006-7-25

刘  路:欧阳小戎:失踪是一种常态?

    欧阳小戎又失踪了,这次是从我的眼皮底下失踪的。8月21日,晚上七点,他和也是在青岛避暑的小乔外出吃晚饭,在马路上被便衣警察截住,被要求检查身份证,被带往警局,然后就跟上次一样从人间蒸发了。

23号晚上被遣返回上海的小乔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小戎失踪的消息。我给小戎发了短信,杳无回音。24号我写了给小乔、小戎的慰问信,25号打电话询问小戎的父母,得知还没有回家,26号我问青岛警方,告知被云南警方接回昆明。到现在,我还是没有落实到小戎的确切下落。

小戎是我的忘年密友,去年冬天他和小乔来青岛看我,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他,认识他。后来我读了他大量的诗作,惊诧于忽略了一个才子,他的诗歌和文章让我刮目相看。此后我和他数次在北京见面,在网上交流,知道他虽然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理科生,但却酷爱文学,受俄罗斯文学影响深远,他的诗写的灵动、含蓄,充满了忧伤,给人一种难以排遣的悲剧美。我对许多朋友说,小戎是天生的诗人,他有幸生在这个时代,真是国家不幸诗家幸啊。

今年6月,我去北京出差,正碰上小戎、小乔也在京,我们搬到同一个宾馆,彻夜长谈,我发现他不仅天纵诗才,而且对神学、政治学都有独到的见解。他为人谦和,知识广博,绝无那种少年才子的孤傲和轻狂。我们在交流中,他谈到了自己的一个理想,就是要走遍大陆,遍访自由民主人士,记录他们不屈抗争的心路历程,给历史、给文学留下见证。

我为他的新奇、超凡的想法感到惊讶,更感到钦佩。我知道,凭着他的才气,他刚毅的个性,他一定能完成这个壮举!

在北京的时候,我们还一起去看了高智晟律师。第一次失踪,他就因为见了高律师一面,从而失去了四个月的自由。但是,他对去见高律师没有丝毫的犹豫、害怕,虽然高律师被严密的监控,虽然去见的后果谁都不敢预料。

和高律师在一起吃饭、交谈,小戎执礼甚恭,虽然我们交谈的范围不限于法律,而且在这些领域他的知识面一点都不比我和高律师差多少,但他还是虚心的请教,即使有不同的看法,也总是很委婉的提出来,他的优雅、谦逊的风度,给了我很深的印象。

北京别后,他在网上跟我说,要来青岛住一段时间,我表示欢迎,后来他就通过他的同学租了房子,还拉了宽带,打算在美丽的青岛海滨好好住下,听听海涛,写点东西。

在青岛的这些日子,我因为杂事繁多,只陪他吃过几次饭,参加过一次家庭教会的查经聚会,小乔来了以后,还陪他们去海边游玩了一次。本来我想忙过这段时间,约他们一块去海里游泳,但23号我从老家回来,他和小乔都已经失踪。

有一次我们吃饭,他跟我提到第一次失踪的事。他说:

云南缺少我们这类人,我就成了国保的“国宝”。他们把我带回昆明,像大熊猫一样照顾我,竟然监视居住了四个月。我本不是搞民运的,也不搞维权,我只是个自由写作者,我去北京参加高律师的绝食活动,其实就是想感受那种悲壮的氛围,零距离的感受高律师,谁知道就成了他们眼中的‘重犯’。仅仅一天时间,连话也没有说上几句,就被监视居住120天。其实关我、轮流看着我,我到不太在意,在马桶上我也一样写诗。我在意妈妈。妈妈是中学教师,她患了绝症,生命不久了,我是她最小的儿子,是她的骄傲,她最疼我。我被判进去,妈妈就活不了。国保知道这个,他们就去威胁妈妈,病床上的妈妈拉着我的手,不让我看书,不让我去动电脑,好像那些都是打开监狱之门的钥匙。我爱妈妈,我也爱写作呀。怎么能让我在这两者之间选择呢?”

小戎说这些话的时候,眼里含着泪光,几次哽咽着说不下去。

我们闷闷地喝着酒,我的心被扯得生疼。后极权的统治者们把亲情和自由制造成一对敌人,让多少家庭都上演这种悲剧啊。

小戎这次来青的时候,比原来约定晚到了一天,我也紧张了一天,我的助理好奇地说,可能没有买到票,有什么好紧张的?后来小戎来了,我说,我真怕你跟上次一样失踪啊。

小戎笑着说:“我失踪是常态。”谁知他竟然真的再次失踪了!

我束手无策,徒唤奈何,我只能在天父面前为他祈祷:

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奉你的名为圣。原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的兄弟小戎,也是你的儿女,他只是个自由写作者,遵照你的旨意,他没有悖逆掌握权柄者,他没有被抓、被关的理由。求你救他脱离凶恶,让他免于囚禁、侮辱和思念亲人的苦痛。奉耶稣基督的名,阿门。

 

附:给小乔、小戎的慰问信

小乔、小戎:

惊悉两位8月20日被警方驱逐离青,小乔且遭毒打,小戎下落不明,惊诧之余,忧心如焚;愤懑之情,难以言表!

两位均系独立中文笔会会员,与余同为会友,私交殊笃。一直以来,倡导民主宪政,追求自由写作,思想俊爽,文笔优美,海内海外,广负时誉。小乔近年来为维权呼号,多次遭上海警方骚扰、传唤,流浪各地,堂堂经济学硕士,仰承有关部门“关照”,竟不能找到一份工作。小戎天纵诗才,泣天动神,秀辞华章,海内传闻,去年京城晤高律师一面,即被软禁四月,至今仍受监控。

两位此次来青,小戎是为访友、写作,小乔是为避暑、游玩,均与国家安全无涉,奈何有司不作此想,不惜浪费纳税人之钱财,跋涉千里,前来“捉拿”。可怜两位度假之私权,竟被践踏,鄙人海泳之约请,亦付流水。

青岛乃改革开放首善之区,较之广东汕尾、番禺等法制蛮荒之地,警察素质偏高,执法尚属昌明,奈何干出这种驱逐游客、殴打女性之恶行?想必是仰承高层谕旨,为捕高事件清理外围也。

余以为,当国者应气度恢宏,为政以德,岂能蝇营狗苟,自毁律法?须知北洋军阀对社会舆论、传统道德尚存畏忌,对文学雅士,亦尊敬有加,何以如今出身清华、北大之党国领袖,儒雅之士,竟不如彼草莽哉?

两位俊彦青岛被逐,刘路愧难出手相助,只能临屏致歉,他日自由女神惠顾青岛,必携百千同乡,于海大沈从文故居为二位接风,以洗今日之耻也。谨誓!

 

遥祝,

秋安。

刘路敬上

2006年8月24日

 

首发民主中国

余  杰:香港名校大陆“捞月”

今年香港各名校在大陆招生,以巨额奖学金吸引了若干高考状元,从而引发”北大、清华沦为二流大学”之惊呼。北大负责招生的人士回应说,香港诸名校乃是实行”不公平竞争”,使得若干已经被北大录取的优秀学生改投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造成北大招生指标被浪费,这对其他报考北大的学生极不公平。不过,这也许就是”一国两制”的体现吧,此种”优惠”是一种来自中央政府的恩赐,无论内地大学如何抱怨都难以改变大局。

但是,香港各名校是否就能招收到大陆真正的青年才俊呢?对此,我深表怀疑。记得我一九九二年上北大的时候,身边就有不少来自全国各省市的状元。当时,北大每年差不多都将全国三分之一左右的文理科状元收入囊中,并以此作为”最高学府”之荣耀。其实,”状元”的身份并不完全与真才实学成正比,大多数”状元”仅仅是特别会应付考试的学生而已。我身边的这些状元,因为无法摆脱身上的”神光圈”,后来大都”泯然于众人矣”.从隋朝建立科举制度之后,一千多年来,中国先后出了五百多名状元。所谓”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无疑是中国士大夫的最高梦想。但是,这些状元之中却没有几个人真正在历史上作出了丰功伟绩,他们的名字只能在孔庙的状元碑上找到。如今,中国大陆的高考制度,其实是昔日科举制度的一种延续,而且是一种恶劣的、狗尾续貂式的延续。中国大陆的中小学教育普遍属于”应试教育”而非”素质教育”,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在此种教育模式下倍受压抑和戕害。

在此背景下,某些才具属于中上水准的学生,因为其勤奋刻苦和循规蹈矩,经过了”题海战术”的训练之后,能迅速适应和娴熟考试制度,从而在高考中脱颖而出。相反,那些真正的天才学子,因为不愿削足适履,始终与僵化的考试制度格格不入,故而难以成为高考状元。鲁迅、陈寅恪、爱因斯坦、萨哈罗夫等文学大师、科学巨匠,皆因考试成绩不佳,在老师眼中为”朽木不可雕也”.可是,后来他们终成大器,令那些昔日轻看他们的老师大跌眼镜。

香港名校赴大陆招生、拓展生源之举,本无可厚非。若真能为香港招来”金凤凰”,利用香港各大学国际化的特色和学术自由的氛围,打造出一批来自大陆的一流人才,无论他们今后是留在香港工作,还是回到大陆服务,都是善莫大焉。然而,如果一味屈从于大陆的考试制度,以大陆的高考制度为选拔人才的标准,并以能从北大、清华”挖”到状元作为洋洋得意的成绩,那岂不成了缘木求鱼、买椟还珠?如此做法,只能满足少数大学的领导者的虚荣心,并在媒体上博得几分”眼球效应”,对大学本身的持续发展并没有多少良性影响。如此做法,既浪费了香港已经很有限的教育经费,更浪费了香港纳税人来之不易的金钱,其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水中捞月、镜中看花。

香港固然比内地富裕,但香港的金钱亦是六百万香港人以汗水和智慧打拼而来,不能像对待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那样毫不珍惜。天女散花般向大陆的状元们挥洒巨额奖学金并不可取,大学的决策者们宜慎之又慎。

关于自由写作奖、林昭纪念奖两奖项提名和会员写作资助、出访交流两项目申请收件电邮信箱变更的通知

各位会友:
 
由于笔会专用电邮信箱系统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收发电邮信件,目前尚在恢复重建中,故今年自由写作奖、林昭纪念奖两奖项提名和会员写作资助、出访交流两项目申请信件的原收件电邮信箱暂停止使用,请准备寄件或已寄件者,自即日起将你的推荐提名或申请信件同时寄往或改寄自委会协调人孟浪、秘书长张裕处(电邮信箱地址分别是 :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
 
特此通知。
 
                                                               自由写作委员会 
                                                                2006年8月28日

卢雪松:高莺莺父母“诬告”案考验司法公信力

        据《南方都市报》载,高莺莺案的焦点人物高天虎,已被取消伪证罪,并将以涉嫌诬告陷害罪被起诉。高莺莺的母亲陈学荣则可能不予逮捕。

  连日来,网络上对高天虎夫妇的同情和关切的声音不断,相信这一消息能让关心此案真相的公众稍稍感到宽怀。公众对高莺莺父母命运的关切,同时也意味着对司法系统公信力的疑问。为什么公众会有疑问?这种疑问的产生,和公众对于高莺莺案的调查过程无法获知更多的细节有关,也和陆续被媒体曝光的那些被事后纠正的明显冤案、错案有关。公众是有权提出疑问的,妥善地消除这些疑问,那正是公权力部门不容推卸的责任。

  司法公信力的确立,必须是向公众开放的,接受公众监督的,因为公信力是无形的,它只存在于公众心中。专案组的办案程序始终未能向公众公开,最终和公众见面的也只是一个简单的调查结果。记者对事件的调查受到很多阻碍,而且受到客观条件和专业素质等因素的限制,记者的调查也不一定完全和最终的法律结论相符合,但它毕竟满足了公众对事件真相的基本关注。毋庸讳言,“钦差”办案式的神秘和威严,毕竟和现代行政的阳光理念有很大的距离。纵使在有些时候这可能与案件的结果无关,但毕竟要对舆论的复杂化承担责任。高天虎夫妇的疑惑始终未能消除,这难道就只是他们自己的责任吗?官方的,并不先天必然就等于正确的,正确来自于正确的过程本身,在每一个环节,它都应该是可以被反复检验和衡量的。

  司法公信力的确立,必须是严格符合法律程序的。高莺莺不幸死亡后,现场的勘验被延误,尸体解剖未能进行,法医鉴定未能直接与家属见面,“市委工作组”取代了本来应负责此案的公安部门,证人证言未能在不受干扰的前提下采取……这一连串的明显违反法律程序的作为都是来自于公权力部门,死者的父母和亲属之所以无法接受公权力部门所作的结论,这种不遵守法律程序的作为至少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我们已无从猜测当地公权力部门拒绝履行法律程序的真实动机,但无论是如死者父母和网友们所认为的另有隐情,还是仅仅源于办案人员对法律的无知和轻视,这种对程序正义的伤害所造成的损失都是巨大的:公民的权利不能得到有效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和威信受到严重质疑,社会公正与社会和谐的氛围更被破坏……而专案组的调查结果却未能对这些违背程序正义的做法做出任何纠正和否定。按照羁押时限,高天虎、陈学荣夫妇最迟将于8月29日被宣布逮捕或撤案开释。我们期待着司法机关首先在程序上维护高天虎夫妇的基本权利,给予高天虎夫妇最基本的公正。

  司法公信力的确立,必须是对生命和人性抱有最基本的尊重的。花季少女的生命陨落,无论如何都是悲剧。专案组的调查结果的发布,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对亡者生命和人格的尊重。高莺莺是否患有精神病,这是需要医学鉴定的严肃命题,岂能仅凭几个人的只言片语的回忆而作出定论?正是出于对生命的爱惜,我们对高莺莺的父母的持续上访抱有理解和同情。现在高天虎夫妇“诬告”案中对高天虎的指控,之所以难以让公众感到信服,就是缘自于公众心中不泯的对人性善的信仰。司法机关若能从慎重出发,对鉴定过程作认真复查,将是对善良风俗的维护和对死者之灵的告慰。倘若父亲真的在女儿的内裤上留下精斑,父女的伦理和情感何在?在这背后,是怎样强烈和巨大的痛苦?司法机关在接下来的调查和审理中,是否能给出客观和令人信服的解释,是否能化冤抑为祥和?被这一悲剧所触动的每一个公众都将和死者的家属共同期待着。

  维护社会稳定,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因为我们只有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并且能够被正确地执行,才会心甘情愿地遵守规则。由于尸体未作解剖,原始证据被毁,高莺莺事件的真相就如法学家贺卫方教授在《真相难求》一文中所说,已经不大可能获得。当事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而造成这样的结果的渎职者又并非当事人本身。那么,在可能即将进入审理程序的高天虎夫妇“诬告”案中,司法机关将如何以切实的行动来维护司法公信力呢?但愿公众对公正重建信任能够在一个又一个具体而微的个案中被证明是可能的,那将是社会之福。

当代中国的腐败与市场

Corruption and Market in Contemproary China by Yan Sun
Jennifer Haskell 整理 牟雅钊翻译
 
        自经济改革以来,腐败在中国越来越盛行,这也是1989年学潮得到广泛支持的动因。作者孙岩(音译)将腐败定义为“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以及公为私用的行为。”他提出疑问:既然中国的腐败之风盛行,经济发展何以如此迅速?他认为腐败是由大背景决定的,也就是说,经济发展的模式决定了存在的腐败类型以及这种腐败是否会阻碍发展。此外,腐败会促进经济增长,并不是因为腐败提高了效率,而是因为这种现象扰乱了应有的发展机制。

         中国现存的腐败形式从行贿受贿到滥用公款多种多样,其中还包括公职人员的徇私舞弊。另外,不同地方对衡量腐败和违法行为的标准并不一致。截至1992年,有腐败行为的官员多多少少大多数都是掌管指令性经济的,通常在国家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工作。

         在改革开放初期(1979年-1992年),乡镇企业或小型私营企业由于想与国企拥有一样有利的价格和合同都纷纷用腐败之刃来开道。从某种程度说,这进一步破坏了计划经济,使得领导干部们越来越乐意改革了。但从1992年起,腐败在管理机构、地产市场和执法机构中越来越盛行,国企通过行贿等方式也参与到腐败的行列之中,因此现在腐败已经成为改革开放的拦路虎。

         非交易型腐败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而逐步升温,比如,挪用公款和作假帐。这些形式主要出现在政府高层领导和国企管理者当中。这种腐败的后果极其恶劣,就等于直接偷取老百姓的钱财而且数目远远大于受贿金额。

         在中央政府管理鞭长莫及的地区,地方干部使用腐败手段满足自己或地方的利益。在一些市场发达但政府力量相对薄弱的商业化地区,私营业者更容易成为这一不法阴谋的策动者。如果一个地区的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社会都很有力,那么地方官员则会为这些人编织保护网。尽管各地的腐败、市场改革以及地方分权的情况不同,但是这些因素在各地为腐败行为创造了机会。

         纵观改革年代,反腐势力已经减弱,公共机构还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第一,地方行政长官的权力大到连中央政府都不知道,这也就为滥用权力创造了机会。第二,现在的执政党不象以前那样落实中央的政策,但也没有取而代之的制度机制。最后,执政党已经放弃其道德领袖的职责,而在倡导商重于德。

         中国腐败的程度和特点依市场改革的不同阶段而变化。中国渐进的改革在第一个阶段就允许腐败的存在,为非国有企业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也使政府官员支持改革。这与当时的苏联不同,他们的领导干部们在国家转向市场化后失去了更多特权,也没有类似于乡镇企业的机构发起与市场有关的腐败活动。然而,到1992年,改革的第二阶段,腐败已商业化而且几乎不依靠关系了。中央政府的力量在地方的弱化也为追求 “额外收入” 创造了更多的机会,而这种行为加剧了中国分配的不平等。中国政府控制腐败的无能以及在这方面与苏联的比较,提出了经济自由化和政治自由化哪个应当先行还是要同时进行的问题。尽管民主的变化会提供一个更加自由的媒介,而选举可以揭发腐败官员并撤他们的职,但民主在这方面一直都不太有效。相反,中国的官员都在看香港和新加坡的样子,这两个地方都是在更加专政的治理下有效地建立反腐制度。

“党主立宪”——末世现象

“党主立宪”忽然成了热门话题,此呼彼应,形成一股思潮。何谓“党主立宪”?

(1)中共中央党校成立的课题组耗时两年,设计了一套政改方案,自称“建议的核心是党主立宪”。按这一设计,30年或更长的转型过程中,一党专制原则不变,可以变动的是:1,“中国共产党要以法执政,以法治国。”2,在“党管新闻”的原则下,对新闻的时效性做些调整。3,在“党管干部”的原则下,“高中层实行间接选举为主”,“县一级,可以进行直接选举和扩大直接选举的程度”,“放开县级党政主要领导的公推力度,实行差额选举”。4,在“党管土地”的原则下,“土地的两种公有制并轨,国家拥有所有土地的终极所有权”,“使用权交给农民”。5,“取消乡镇一级政权设置。进行乡镇合并,对镇派出镇公所。”6,颁布《国家政权和事业人民供养法》,“形成有效的吃皇粮机构和人员规模的严防死守机制。”7,“法律和法规的制定要公开、透明、民主”,杜绝法律和法规中的寻租设置。8,“党不具体干涉司法,司法有限独立。”9,“禁止结党自由、多党竞政。但是,可以放宽对结社的限制,大力发展各种民间的非政治和准政治组织,使这些结社主要为发展经济和稳定社会服务。”他们认为,这样就能够稳定和安全地渡过经济和政治的两个转型之多事阶段,使政治体制促进经济发展。

(2)署名“闲言”者在《为“党主立宪”辩护》中描绘了他心目中这一体制的要点:1,一党执政。2,执政党改造成全民党。3,党内民主。4,修宪,执政党的权力行使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5,国家领导人由全民投票产生,其候选人由党内产生。他称赞党主立宪可以“避免社会矛盾的突然激化”。

(3)刘大生从1983年开始研究党主立宪,至2006年先后进行6次论证。主要论点是:中共的领导权是独有的,不可分享的;中共的执政地位是法定的,不可剥夺的。但是,中共领导权要法治化,中共执政要通过法律程序化为国家意志,使领导权与执政过程有法可依。这种见解很有代表性,有一些呼应者。如程宝光认为,“必须把共产党及其领袖集团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作用制度化,并把这种制度法律化。”张英洪认为,“执政党(应)置身国家政权之内,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蔡振帮进一步提出,应“提高人代会的权力,给党的领导权力划定法制上的有效界限。”这些意见是为党主立宪画龙点睛,指出关键之点是使“党主”操作不因人而易,有法治轨道用以规范。

如何看待这一思潮呢?

(1)“党主立宪”这一概念脱胎于“君主立宪”,后者是指对君主制度的权力原则、基本框架、运行机制、利益格局的改善、改建。它体现专制当局与民主派的相互让步、妥协。历史上这种让步、妥协幅度最大的是英国皇权与民主派达成的协议:英王让出江山,民主派建立虚君共和体制,实行国会主导下的内阁负责制,以民主宪政代替君主专制,国王作为国家象征存在,王室的优裕生活由国家保证,世代相传。这既是当时双方实力对比相持不下的结果,也是彼此权衡利弊做出各自妥协的理智表现。这些妥协都是实实在在的,没有任何虚夸。“让出江山”与“保证王室优裕生活”是非常现实的条件,十分具体的要求,必须如实兑现才能有新旧制度的和平交接,顺利转型。现在的所谓党主立宪,其重要的落实点是中共要“以法执政,以法治国”、“执政党的权力行使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对此,中共决策者是否有了思想准备,是否决心履行这样的承诺?这个问题不能用空话敷衍,不能用官话应付,必须落实为具体行动。如下3点是考验这种决心有无的指标: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喏,就请执政者一一落实。过去官方暴力镇压公民实践上述自由是违宪行为,从现在起对这类违宪行为必须依法追究。第三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机关强制剥夺公民信教自由是非法的,不管它以何种借口为掩饰。对过去的此类违宪行政必须纠正,不得继续为恶。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条从未落实,相反,党政机构侵犯人权现象屡见不鲜。对公权侵犯人权的行为必须以法制止、依法制裁。《宪法》中还有尚未落实处不再列举,仅这几条就可看出,口惠而实不至的故伎不宜重演,以实际行动弥补这些缺失才是正题。弥补了再来谈党主立宪。2,执政党决心以法执政的另一指标是政令贯通四方,而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说你的,我干我的”,地方的牛头对准中央的软肋。制止经济过热,采取多方措施,不见显效,何故?地方各行其是。制止土地乱征,三令五申,甚至派出督察组常驻地方监督,难收实效,何故?地方欲壑难填。政出多门,中南海束手无策,如此局面何谈执政党以法执政?所以,纠正这种混乱状况是执政党决心实行党主立宪的重要表示。3,目前政局不仅有法不依,而且无法无天。对群众正当、合理要求不作正面应对,而是驱赶黑恶势力暴打以压灭之,成为中共施政常态。对异议者无法以理服之,也用暴力手段对付。这个以暴民相纠合、以暴动相呼应、以暴乱夺天下的组织至今遗风不散,仍然热衷于驱暴民、施暴力、行暴政,把它视为施政一大要诀。反文明、反人类的暴政不除,却要实行党主立宪,请问宪何以立、法何以遵?所以,结束这种暴政是执政党决心实行党主立宪的重要表示。好了,就这3项,请执政党先行改正。

(2)执政党真心实行党主立宪,应该提出实质性让权条件,不能以枝节性让步欺哄众人。不妨把以上所引党主立宪条件与清王朝提出的君主立宪条件作一对比。1911年清廷公布立宪《十九信条》,除规定“大清帝国之皇统万世不易”外,1,承诺“皇帝权以宪法规定为限”,“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皇帝颁布之”。2,承诺“总理大臣由国会公选,皇帝任命”,“皇族不得为总理及其他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官”,“官制官规,定自宪法”,“国务员裁判机关由两院组织之”。3,承诺“皇帝直接统率海陆军,但对内使用时,须依国会议决之特别条件”,“国际条约,非经国会议决,不得缔结”。4,承诺“每年出入预算必经国会议决,不得自由处分”,“皇室经费之制定及增减概依国会议决”,等等。这些都是实质性让步。反观诸谋士为中共提供的“立宪”条件:中共要掌军权、掌政权、掌物权、掌财权,还要牢牢控制意识形态权,放开的则是“国家领导人由全民投票产生,其候选人由党内产生”,用这种耍弄百姓的手法欺哄天下,是不是吃饱了没事干以“闲言”磨牙?“执政党改造成全民党”更与百姓无涉,哪怕是改造为“全球党”、“宇宙党”,中共的庞大经费不是依然要出自百姓口袋!至于什么“党内民主”也是无稽之谈,党内如能实施真正民主就是全党四分五裂之时,那时中共还能掌握“领导”权么?“闲言”的这类“党主立宪”没有多少实施价值,只具欺哄众人放弃维权活动的作用,至于能否因此“避免社会矛盾的突然激化”,就不是“闲言”这类人所能决定的了。

(3)“傍权”路上熙熙攘攘,难免良莠杂陈,雅俗不分,冒牌货愈来愈多。以中央党校课题组所拟政改方案为例,这个出自全党最高学府、耗时两年之研究成果,共有9个分报告,在此基础上由周天勇教授执笔拟就总报告。总报告应是精华之精华,自当璀璨夺目。遗憾的是,吕耿松在《争鸣》2006年7月号就着文指出,总报告要求“制定《立法法》”,其实此法早在2000年3月15日就经全国人大九届三次会议通过实行。莫非周教授对此竟一无所知?再看:总报告指出:“城乡土地制度,既是经济体制的一部分,也是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周教授专长于经济学,着有《新发展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难道对“城乡土地制度”的体制归属也分不清楚?又说:“投资、消费和要素供给由投资者和家庭决策”,投资和消费都是市场经济的要素供给,怎么把2者与“要素供给”并列,难道周教授心目中“要素供给”不包括“投资、消费”?还说:“充分发挥国家政权、司法、行政机关……的作用”,更让人糊涂了,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是国家政权的一部分,“司法”与“行政”怎能与“国家政权”并列?类似这样的例子就不多举了。这份总报告招牌不小,声势夺人,令人景仰是很自然的,谁知却是连基本概念也混乱不清的“满纸荒唐言”,真叫人难以理解。中央党校课题组拿出的竟是这样的以其昏昏使人昏昏的货色,可见中共理论家的理论思维的堕落已到什么程度。更不用说他们的献策,把很多枝节性的政策改进作为中共准备让出的实权招摇撞骗,比如新闻报道减少假大空、报刊订阅不要强迫、撤乡并镇、仰制吃皇粮的机构和人员的膨胀,甚至把现行规定的县级领导人直选也塞入其中,专制实权丝毫未动,还美其名曰:“建议的核心是党主立宪”。“党主”是保存了,“立宪”的实质在哪儿?难道就凭“新闻报道减少假大空、报刊订阅不要强迫”等等就可以诱编大众停止维权活动,专等“老佛爷”赐下“党主立宪”的大饼来享受么?

(4)执政党真心实行党主立宪,不可缺少的是危机感,切实感到混不下去,如不改弦更张让出实权就有被埋葬的危险。如今的执政者正在做美梦:中国经济已经崛起。他们不愿承认靠拍卖国家物质资源和剥削廉价劳力而“崛起”的虚弱性,更不愿承认中共权力层因内斗已面临崩溃,绝不承认军队不稳的现状。不敢面对现实是走向末路的掌权者的通病。当然,胡锦涛也有虚弱感:觉得大陆维权活动不好对付,觉得追查活体摘取器官问题来势猛烈,觉得大陆金融危机难以避免,觉得中共十七大这关不太好过,等等。好在他有一个特点:凡是不好处理的就装看不见,躲过一时是一时。危机感还没有使他坐卧不安,还没有让他觉悟到再不当机立断,中共即无可救赎。在这种时刻,他不会考虑采纳党主立宪方案。什么时刻他才能断定必须马上把党主立宪问题提交政治局常委讨论通过呢?如崇祯皇帝一样,要到李自成部队攻入北京、箭射天安门城楼时。

(5)君主立宪是皇权专制末世的社会现象,相应的,党主立宪是共产专制末世的社会现象。只有到专制政体行将崩溃,才会出现专制政权迎合民主潮流作出让步、妥协以挽救自己危亡的“立宪”之举。党主立宪这股思潮的出现,表示一些人意识到中共一党专制已至统治末期,需要及早设法挽救以免全军覆没。“闲言”承认:“现状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强势集团作出让步就是不可避免(弱势者已经让无可让)”,这样才能“避免冲突走向极端”。这两句还算是老实话。不过,拿不出实质性让步条件,企图掉些花枪糊弄百姓,以为可以因此而消弥社会冲突,那就太狡猾了。我愿奉告“闲言”们:上引清朝末年朝廷宣布的《十九信条》,是1911年11月3日公布的,其时武昌辛亥民主革命已于该年10月10日取得胜利,新纪元已经开始,《十九信条》公布之时就是清王朝覆灭之日。如果中共拖到政权已经失手,再九跪三叩地请求民主派同意实行党主立宪,对我党来说岂不是太晚了?质言之,党主立宪,这个颇为时髦的政改方案,现在实行却舍不得让出实权,拖延下去又难免时不我待,看来,众谋士捧出的是个烫手山芋给胡锦涛。

(200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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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议报》第2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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