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思等研讨:潜规则:社会肌体的痼瘤

        特邀嘉宾

  本期话题主持人:王君琦

  吴思:《炎黄春秋》杂志社副社长、编审

  何中华: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任小波: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副教授

  王文元:北京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热点话题

  ▲卖官买官是官场潜规则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毕传国作(上图)

  ▲商业贿赂已成为商业领域的重要潜规则 赵乃育作(下图)

  潜规则,可分为良性、中性和不良三种类型,它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影响甚至部分地支配着现实社会生活的运行

  主持人:潜规则,是这两年一个很时髦的词汇,几年前,这一概念刚提出时,还有人感到奇怪,说有潜意识,有潜水员,哪来的什么潜规则?能否这样理解潜规则:潜规则是与显规则相对应的,是人们私下默许的,不能摆上桌面,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规则?今天可否着重谈谈不良意义上的潜规则?

  吴思(《炎黄春秋》杂志社副社长、编审):潜规则这个概念是我1998年提出的。五年前《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出版之后开始流行,我的意图是描述一种古往今来几乎每个中国人都知道的东西,给这个东西贴个标签,以便表达和研究。从历史上看,中国社会在正式规定的各种制度背后,在仁义道德的种种原则之下,实际存在着一个不成文的又获得广泛认可的规矩,一种在利害计算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可以称为内部章程的东西。往往是这种东西,而不是冠冕堂皇的正式规定,支配或影响着现实生活的运行。

  何中华(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一般认为,规则大体上可以分为显规则和潜规则两类。前者是指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所认可、成文的、强制性的规范或制度规定;后者则指社会生活中的不成文的章法。没有谁能够把潜规则很清晰地描述出来,但它在人们的日常交往中又实实在在地在起作用,它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实际地存在并发生作用,谁若无视它、违反它,就会碰壁。

  任小波(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副教授):近几年来,潜规则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但很多人是将潜规则作为贬义词来使用,我认为,这是不够全面和准确的。潜规则比显规则的历史更加悠久,它广泛地存在于社会生活的不同层面及不同时代、地域、类型、行业、职业的群体、组织之中,以习俗、风气、惯例、规矩的形式出现,成为一种为很多人默契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可以说,凡有集体、群体之处,就有潜规则的存在。我认为,潜规则可分为良性、中性、不良这三种类型。当然,今天我们所谈的是指与显规则相对、不良意义上的潜规则。

  吴思:任老师说得好。其实大包干最初就是一种潜规则——私下奉行的规矩,同时又瞒着正式规则的代表者。后来这种潜规则又上升为正式法规。因此,对潜规则的分类和定性还应该动态地、历史地看。

  王文元(北京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尽管现在人们对潜规则这个词的理解有异议,但似乎不大影响我们对它的使用和探讨。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离不开法律等显规则。中国当前社会的一些腐败与不公正,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显规则机制不健全。潜规则对法律产生了巨大的离心力,它使得法律难以在一切具体场合准确无误地起到维护公正的作用。

  潜规则往往是显规则缺位或失效的产物

  主持人:潜规则是与显规则相对而言的,它与潜规则是一种单纯对立的关系吗?潜规则是如何形成的?它为何能历经千年而不绝?

  吴思: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比如买官卖官,已经是一种流行的潜规则了。显规则应该是选拔德才兼备的人,同时考虑年龄、学历、资格、性别等因素。而买官的人肯定在品德方面有瑕疵。这里确实存在一种对立的关系。但是,在更高的层次上,官员完全由上级任命而不经群众选举的制度,又与买官潜规则存在相适应的关系,并不那么对立。更进一步说,官员完全由上级任命的制度,与宪法这种最高级别的正式制度又有不和谐之处。潜规则和显规则的关系纵横交错。

  何中华:从一定角度说,潜规则往往是显规则缺位或失效的产物。就像大道消息不畅,小道消息必然盛行一样。在一个正式规则不完备或者有的规则徒具形式而无实质权威的社会,潜规则就不可避免地成为影响甚至维系社会运作秩序的替代品。只是其效果和潜在的效应是负面的罢了。潜规则是在不同利益之间博弈而自发地形成的一种不成文的秩序或规矩,它的产生当然会受到健康道德观念和正式规则的抑制,而且经受不住道义和法律的拷问。

  任小波:潜规则不绝迹的主观原因,首要的是各级管理者、管理集团处于不同微观环境中,出于自身的价值取向所做出的管理制度、举措和行为抉择。如“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以对策应对政策,以形式应对检查,实行对地方、单位、部门、少数人的一种利益保护。

  客观原因中有两个显著因素:其一,显规则中除法律法规外,往往过于原则化、概括化,即使一些细化的显规则,也因缺乏保障落实的刚性机制,过于依赖自觉性而被束之高阁。其二,近年来社会微观组织与人们切身利益关系的直接和密切程度远超过宏观社会,而微观组织的制度设计、管理举措、内部风气却具有极大的随意性。因此,对潜规则,如果仅从人的素质层面对公民不良行为的原因去溯源,仍显得过于浅表化,我们还应从管理、治理的层面去寻找原因。总的来看,当前潜规则仍在很多领域中存在并发挥作用,是风气原因、制度原因、人的价值观素质原因相结合并自发运作的必然产物。

  吴思:潜规则产生的基础,是代理人的独特利益与“东家”的利益有差别。无论是政府还是公司,只要代理人可以通过出卖委托人的利益获得更大的利益,他们就可能从事这种私下交易,并形成一定的规则。现代社会越来越复杂,分工越来越细,委托代理关系越来越普遍,这就是潜规则流行的基础。

  官场潜规则以更加基础、更加深广的职场潜规则、社会潜规则作为根基

  主持人:《红楼梦》第四回中“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涉及典型的官场潜规则。官场潜规则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存在吗?怎样来看待这一问题?

  任小波:在官场中,《红楼梦》第四回中的“护官符”,道出了封建社会为官之道的一个潜规则——勿触强权,今天,这一规则的遗毒在一定范围内仍时常显效,并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正如有学者所说:表面看已经很理性化、很民主、很契约化的政治运行、行政管理和决策,实际上却服从于一种心照不宣的人情化法则和经验型规则。去年,某杂志剖析了绝大多数干部以沉默对待腐败——“虽然知道他坏,仍然跟着他走”的现象,认为因“一把手”集权度高,缺少科学分权与有效监督措施,致使以沉默面对腐败成为潜规则。近年来,集体沉默成为社会的常见现象,这表明我们社会风气、组织风气的现状距邪不压正的理想境界尚有很长的路要走。以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为例,他明的一面是对显规则的创新和细化:一手创立了干部推荐责任制,推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述职制度,还制定了群众评廉和组织考廉措施。暗的一面却是对潜规则的大胆运用和对显规则的肆意践踏,使“买官——量身定做官员标准——卖官”的流程,在当地畅行无阻。

  何中华:官场潜规则是政治运行中的一个痼疾,它虽无形无踪,无名无分,逆情悖理,但由于其在一定范围内客观存在,导致了少数干部奉行“朝中无人莫做官”的信条,为官立身找个靠山,买官、卖官成为公开的交易。有些人遇事“不找组织,而找关系”,做事不求“群众拍手,但求领导点头”。这些官场潜规则的存在,无形中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这种上不得台面、进不了文件,甚至难以启齿的,但又实际存在的游戏规则,说透了就是一种腐败,一种政治权力的腐败。这种官场潜规则的存在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

  任小波:官场潜规则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有着更加基础、更加深广的职场潜规则、社会潜规则作为根基。而职场潜规则中,相信首要的一条是搞好与领导者的关系,这包括细致观察、投其所好、为其谋利、感情投资、绝对顺从、隐恶扬善、见风使舵等要素。凡不识时务,敢与此类潜规则叫板者,轻则遭遇打压,重则被淘汰出局。此类事情屡见不鲜。河南省某县一位公安局副政委,因查办一个恶势力团伙,遭到该团伙及其保护伞的疯狂报复,不得不“借调”到市、省工作,这被当地百姓称为“猫被老鼠追着跑”。

  最近,我国加大了对商业贿赂的打击力度,沉重打击了流行商圈多年的潜规则。商业贿赂在图书购销、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电信、金融、建筑等许多领域大量存在,潜规则几乎成为重要法则。形式以技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促销费、宣传费、考察费、研讨会费等名目变化多样。今天,潜规则在很多领域的存在,表明不良风气因未受到及时有效的抵制而已固化为支配一些人行为的准则,这是十分严重的情形。

  潜规则造成了一种“适者生存”的压力,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机制

  主持人:有人说,“潜规则”就像臭豆腐一样闻着臭,吃着香。那么“臭”在哪里,“香”在哪里,怎样看待它对我们社会生活运行的影响?

  何中华:潜规则就像平静河面下涌动的暗流,对于不明事理的人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陷阱;而熟谙此道的人,则会如鱼得水、左右逢源。潜规则往往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它需要人们在不断的“试错”中逐步地摸索,在反复的失败、碰壁和“尝到甜头”中适应并认同。严酷的现实教会人们变“乖”起来。它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一种“适者生存”的压力,形成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的机制,吴思先生谈到的古代官场上的“清官淘汰”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在这个意义上,它只能增加社会运行的交易成本,其消极影响自不待言。

  王文元:近二三十年来,中国社会公正的维护机制发生问题,主要是重视法制建设,忽视规则建设,使得许多不良潜规则替代了法律的功能,产生恶劣影响。比如,中国已经有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消费者的权益仍旧每每受到侵害。这是因为商家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在法律的大条款下面自制了许多有利于他们自己的规则。这一点在住宅这个特殊消费品上表现得尤其明显。开发商通过捂盘不售、延期交付、夸大宣传以及合同文字游戏等方式蒙蔽消费者,攫取非法利润。

  任小波:正如何教授前面所言,潜规则也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这只手的背后是这样那样的利益。在等级化与民主化发展不充分的背景下,由于强势集团的话语霸权,潜规则的产生首先是强势一方利益的需要,又由于潜规则直接折射的这种利益诉求与显规则相背离,因而又常需加以掩盖,但其背后的不良功利性仍然十分明显。

  吴思:主持人谈到香和臭的问题。香,是对当事人而言的。他们遵从潜规则有利可图,否则得不偿失。臭,是对正式规则所维护的利益而言的,这种利益受到了侵蚀。两种说法都对,不过评价主体不同。

  任小波:潜规则还有一种令上位显规则失效、令群体迷失理性并产生习惯性盲动的神奇力量。在最近的一项调查中,有这样一道题:面对行业中腐败的潜规则,你是否有勇气打破它?在8584位被调查者中,仅有2364人选择“是”,而选择“否”的有6220人。苏格拉底称这种情形为:一个人为他物所掌握,像奴隶般地被牵着走。潜规则就是这样一个“他物”。

  潜规则会使人们把正常的事当做不正常的事来看待,从而颠倒了人们的是非观、荣辱观

  主持人:潜规则对人们的价值观念的影响其实也是挺大的。如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不良风气,似乎都有潜规则在起作用。潜规则为何有这么大的魔力?

  何中华:潜规则之所以有如此巨大的魔力,就在于谁要是违反了它,妨碍的不仅仅是这种秩序本身,而更重要的是这种秩序的所有受益人,也就是潜规则背后的所有既得利益者群体。作为利益相关者和分享者,他们不能不时刻警惕“究竟是谁动了‘咱们的’奶酪”,从而扮演潜规则的“卫道士”。这样,潜规则的存在把善良的人们逼入一个两难选择的尴尬处境之中了:要么“就义”,要么“投降”!眼下,一个人做了他职分内的事,竟然会令人感动不已,甚至会得到各式各样的表彰;一个人为自己做错的事而道歉,以至于让人感激,似乎比哪些没做错什么的人更值得尊敬。恪守道德原本是不言而喻的事,今天却似乎不那么天经地义了。这实际上是颠倒人们的荣辱观。

  有媒体曾报道,山东某地有一位雷锋班的战士,退伍回到家乡后坚持做好事,长年义务为村子打扫街道,不能为周围的人所理解,竟然被家人5次送到精神病院。结果医生说出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不是他病了,而是我们病了。因为我们已经自私到理解不了高尚了。”为什么很多人对不道德现象见怪不怪、习以为常,而将道德行为却视作不可思议的“另类”呢?不能不说其中有潜规则效应作祟。在一个潜规则盛行的社会里,正义和德性难以得到鼓励和张扬,整个社会的道德基础将因此变得十分脆弱。

  任小波:从社会环境上看,潜规则的社会温床是前法治社会——人情关系社会,在社会现实的环境中,人们凭关系并遵从熟人社会的潜规则,可以获得许多利益,而不必顾忌显规则,更不必对显规则抱有敬畏感。按潜规则行事的人即使触犯显规则,有时也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相反,有时还会因获得大量灰色利益而得到一些人的“羡慕”。这种现实的感受最强有力地影响着人们的是非观念、荣辱观念,消解着现代社会应有的法治、公平、人道、规则等基本理念,其破坏力绝不止殃及一代人。

  吴思:我听到过一种说法,潜规则的概念一出,许多偷偷摸摸的行为就变得理直气壮了。这种现象确实存在,潜规则的说法可以为良心屈服提供一个借口。真是罪过。但换个角度想,人们在屈从潜规则的内心斗争中,其实是在利害和道德之间做一种艰难的抉择。在现实利害面前,道德往往是很脆弱的。这不是观念的问题,不是认识问题,而是决定利害关系的体制问题。

  一个健全的现代社会,应该是显规则即正式规则支配公民生活的社会

  主持人:有一句话叫“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一旦潜规则变成了社会的公开秘密,那就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了。那么,如何治理潜规则?

  何中华:现代社会作为民主和法治社会,是以公开性为基本特征的。一个健全的现代社会,应该是正式规则主宰公众生活的社会。既然公开性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那么这一特征就理当适用于现代社会的制度安排和规则建构领域。从某个意义上说,立法建制的过程,也就是一个针对潜规则,显化、完善规则的过程。当然,不是所有的潜规则都可以、或者应该变成显规则,这就需要做出一个甄别和衡定。因此,立法建制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甄别和取舍的过程。对那些和显规则并存,并且无论在价值理念上还是在制度目标上,都与显规则构成冲突甚至逆作用的潜规则,即有害的和负面的,必须予以彻底清除。

  任何制度安排,其设计的出发点都难以逃避利益的考虑。无论是“潜”是“显”,都概莫能外。问题仅仅在于它所捍卫的利益是否正当。潜规则之所以说不出口、摆不到台面上来,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充当的是不当利益的保护伞。潜规则,一个“潜”字,足以意味一切。冠冕堂皇背后不知隐藏着多少不能为人知的交易,既然是利益使然、利益作祟,社会就不得不利用利益,使遵循潜规则的收益小于服从显规则的收益;或者反过来说,使违反潜规则的成本大于违反显规则的代价。在破除潜规则的过程中,教育、道德的感召等等,无疑有其相当重要的作用,但它们不可能从根本上扭转局面,制度安排的出发点不能放在这上面,而只能从利益基点出发,建构合理、健全的刚性制度。

  改革时代在制度安排层面上面临的重大任务之一,就是如何扩大显规则有效的社会空间,使整个社会真正成为一个显规则充分发挥作用的良序社会。

  主持人:存在的未必都是合理的。随着各项改革的推进,我们期待着用科学、公正、公开的“阳光操作”、用刚性的显规则取代摆不上台面却又盛行千年的潜规则。

  主题延伸·一

  吴思对潜规则的几点诠释

  1、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这种行为约束,依据当事各方的造福或损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发生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

  2、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边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利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

  3、这种在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

  4、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主题延伸·二

  历史上的几条潜规则

  元规则:所有规则的设立,都遵循着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就是元规则,它是决定规则的规则。潜规则所依据的合法伤害权就是元规则的具体体现。

  淘汰清官:严格遵守儒家规范和正式法规的官员即为清官。但是,如果当清官就会给自身造成物质利益和仕途升迁方面的损失,并且还妨碍别的官员违规获利,就将招致同事的排挤,这些方面的力量共同造就了淘汰清官的趋势。

  新官堕落定律:朱元璋说过一句话:我任命官员,刚刚提拔任用的时候,这些人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当官当久了,大都又奸又贪。这就是新官堕落定律。(周源辑)

  主题延伸·三

  形形色色的职场潜规则

  潜规则一:不要苛求百分百的公平。显规则告诉我们要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做事,潜规则却说不能苛求上司一碗水端平。

  潜规则二:老板需要的人不一定最有能力。每个老板需要的人,包括两类,一类是能干活的,一类是忠诚于他的。老板最欣赏的是最听话的员工。

  潜规则三:闲聊天也要避开上司的软肋。显规则告诉我们“言及莫论人非”,潜规则将其深化成“言及莫论人”。

  潜规则四:不要得罪平庸的同事。显规则告诉我们努力敬业的同事值得尊重和学习,潜规则却认为懒散闲在的同事也不能得罪。

  潜规则五:给上司预留指导的空间。显规则告诉我们升职加薪需要自己努力工作靠真实才干获得,潜规则却说做事要多请示上司,功劳要想着分给上司一半,莫要埋没领导的支持和指导。

  潜规则六:用脑子听话。显规则告诉我们要用耳朵听话,用嘴巴沟通,潜规则却说要用脑子听话,用眼神沟通。

警世通言——警察也敢上网喊弱势

不久前在凯迪有篇贴子,是以一位警察名义发布的,名字叫《基层警察也是弱势群体?》,某日早晨读到,以为堪称一篇新警世通言。随便扯了几句,点击发布。可能人气太旺,你想那还不骂声一片?!突闻编辑拉闸限贴。主贴给删了!害得俺那个苦呦!四处求情祷告都没能给整出来,不想近日这贴重新发布出来了。现在想来大家都TMD不容易!于是将就整成篇闲言碎语:

也不知这人说的真是他个人的情况,还是这人在显摆,装神弄鬼!如果是前者,他完了,他算个好警察!且如果他是一个人养一家老小,日子要略微难过点!但也绝不至于他写得那样凄凄惨惨的。如果是后者,俺说两个字:鄙视!摆两个英文字母:BS!不过作为社会反思,我想还是更多地着眼于群体,着眼于社会大处思索!没必要往个人小利益里扎猛子,既不能改变什么,又让人小觑了去!反思社会不同于个人具体权利的维护和主张。

这警察之所以有此看法,说白了:欲!还是欲望作怪!古人造有一词:欲壑难填!欲念升腾的结果是人总在羡慕空中之雁而忘记手中之雀!(记得莱蒙托夫有诗:“我们是那么愿意品尝天堂的幸福,可是我们又实在舍不得辞别人间。我们都宁愿要手中之雀,虽然有时我们也在羡慕空中之雁。”)用佛家的话说,叫孽,叫障!是俗念蒙心,物欲障眼。乃魔由心生。在这种心态下,每个人都用放大镜观察自己的贡献和悲情,而用缩微方式去看社会对自己的反馈和回报!总之,如同半瓶酒的寓言,心态平和者会说:呵呵,还有半瓶酒啦!不平者会叹:哎,只有半瓶酒了!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

五六十年代的国人生活都不见得比现在好,却更少不平,更少弱势的叫喊(并非就没有弱势!而是大多数人都处在弱势!)有极权的愚民和洗脑的因素。但至少你得承认:人的欲念是要少很多。心态更平和一些。道德境界与现在不在同一个层面!现世是千古沦丧第一峰!深比马尼亚纳海沟。这也是很多新左和愤愤们怀念猫主席的原因。给了他们自由,同时也就滋生了他们的欲念,可悲的是却没能教给他们必要的智慧,冷静的观察,理性的批判。这是改革开放配套工程没搞好,物极必反的结果。

以德治国肯定是狗屎,但曾经的恶劣体制下导致的的中国人普遍的道德境界令人担忧,在我们这样一个警察治国的话国家里连警察都敢出来喊冤,当真这个社会就有点岌岌可危了!

该贴泼评附后。

2006年8月24日星期四

那贴子为了防止大家看起来费力,提纲揭领,条款式的,因此不妨顺便以泼评方式作些解读:其实不值一驳的!通篇基本就站在个人利益上的一通牢骚而已!其实我也有,不过我不发! 

1、“在政府眼里警察只是一只可以随便使唤的狗。说白了,警察就是狗。”

盛世之下,人皆为狗!警察算上等狗了!是宠物狗,哈巴狗,锦衣玉食狗。好多人求之而不得!不信你看每年招狗大会,好多“人”前去应聘,这便是明证!还有你看那几个游摊走贩是不是更象流浪狗了?!况且警察遭人诟病更多不仅因为是狗,更因兼了爪牙。

2、“老百姓可以随便骂警察打警察告警察,警察必须受着,不能反抗。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谁还怕警察啊!”

在中国,一说警察怕百姓,恐怕联合国都会笑了。百姓随便骂警察多?还是打警察随便打骂百姓多?告警察?告倒了几个?!多反省自己!还是有反思社会不同于个人具体权利维护和主张,最好从文化从群体层面来反思。少纠缠于个人的得失!

3、“社会对警察的要求太严近似苛刻,警察连基本的人权都不能得以保障。”

社会对警察太苛刻?天!去问这社会对谁不苛刻?先想想为什么社会总是把目光放在警察身上,事出有因啊!

4、“警察的工作是何等的苦累危险,但待遇却十分低,甚至工资经常被扣。”

何等的苦累危险,但待遇却十分低,甚至工资经常被扣。?这事网上有人说了:当矿工去!有点刻薄之意!但老实说谈不上苦累!交警修别墅的事多与少不论,但架子下有多少或明或暗的收入大家应该清楚!警察在公务员中算保障有力的了,只比军队差一丁点!但他们有其它优势!至于克扣,不只是警察的事,机关里屈从于大员们的小公务员们都享受这待遇!但为啥大家还是恋栈不去?说明整体上还是大有可图嘛!那点克扣或强制捐赠不伤筋骨的!

5、“警察没有享受到任何职业带来的利益。”

警察没有享受到任何职业带来的利益。?这事于场面上应该如此!但要说没捞到好处的,大中华只有农民!据我所知,即或在公务员系统中警察是优先的!不现在规定公安局领导要进同级人民政府任领导职务吗?至于台面以外阴暗的事大可不说它了,风险与利润同担!官场如商场了!警界同此!

6、“警察无法享受到一般群众的个人权利,比一般人要担更大的责任。”

先不说这话可不可信,只说一句:美国总统是被要求得要严格点,克林顿不就拉链忘拉上了吗?不大个事呀?请先先想:为只啥会对警察整出个“五条禁令”来?这事得问原因!而且执行如何?具体事例也有,不过不想多举,只说本地一个队长被人举报,抓了现行,据说是内部斗争的结果。但事实是人家摆平了!记过!这不符合五条吧?象这样的责任大多数人还是都愿意去承担的!

7、“最重要的一点,大家都在骂警察,想方设法地骂,变着花儿地骂,挑三拣四地骂,捕风捉影地骂,夸大其词地骂!我现在从不敢穿警服上街,主要考虑到大家都有恨警意识,买鱼本来五块一斤一看是警察非要六块,说你们拿钱多不在乎!我的天,我每个月拿这点钱还不如你卖鱼呢!”

大家都在骂警察!还是那句话:问问原因!这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的。“我现在从不敢穿警服上街。主要考虑到大家都有恨警意识,买鱼本来五块一斤一看是警察非要六块?”哼哼,他敢!找两个地头上的兄弟收拾他去!俺这儿警察的兄弟伙被扒手扒了东西,一会儿就得完璧归赵!成都火车站那事上很典型的例证了!说警察怕百姓,就象说猫怕老鼠一般可笑!当然有时猫也会怕老鼠的,不过那要么是官仓的硕鼠,要么是市井修练成精的鼠首。

 

附: 基层警察也是弱势群体?
文章提交者:1057 加帖在 猫眼看人

你千万别以为我在说笑!
  
  我知道大家都恨警察,除非你自已是警察或者家里的直系亲属干警察,说实话,如果我本人没混进警察队伍并且一干就是十年的话,我走到哪儿都会骂警察,警察对我再好我也会骂警察,因为我讨厌这个职业天天占着电视的主频道!!
  
  但现在的警察确确实实是弱势群体。
  
  中国现阶段有三大弱势群体:城市的下岗职工、进城的农民工和人民警察
  
  警察是弱势群体的理由如下:

  一、在政府眼里警察只是一只可以随便使唤的狗。说白了,警察就是狗。在很多当官的眼里,根本不把警察当人看,而是当成看门狗用。记得以前一次本地大型活动保卫,天哗哗地下雨,参加保卫的交通警察是二百米站一个,其实二百米都没必要,下雨时没多少人多少车。可领导一看,大骂:这样看着警察太少了,五十米站一个。害得一下子增加三倍的警察上路被淋。还记得电视剧《市委书记》里的秘书长指着交警骂的话:小子,这要是在我们那,立马扒你的皮,让你下岗!你别以为这些官儿是说的玩的,在现实中就经常发生这样的事。

  二、老百姓可以随便骂警察打警察告警察,警察必须受着,不能反抗。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谁还怕警察啊!有老百姓上访,警察去维持秩序是最正常不过了,但说实话,本人就经常在这种情况下被打。在去之前领导千叮万嘱,有老百姓动手千万不可还手,一定要忍着。还记得以前办过一个案子,一个小偷扒手机被失主当场抓住送到公安机关,这个小偷当场把手机扔了,说我没干啊,别污蔑我啊。这个事主气得要命,要求警察一定好好处理他。可结果这个小偷十分有经验,就是死活不交待,还说你敢打我啊?是啊,谁敢打他啊,打出事怎么办?可他态度太恶劣了,我指着他鼻子骂了两句。结果这个小偷一出去立马上纪委告我逼供。这小偷一放出来,失主一下子又不让了,也跑到纪委告我吃小偷好处把老百姓好不容易当场抓到的罪犯放了。我说他不交待只有放啊!这个失主立马说:他不交待你不会打他啊!我说哪天你进来就不让我打人了。

  三、社会对警察的要求太严近似苛刻,警察连基本的人权都不能得以保障。以前我一个同事到超市里买东西,因为商品质量、价格和服务问题和营业员争执了起来。营业员一知道对方是警察,立马打电话到督察举报,督察到后,为了顾全大局考虑,强令我同事当面赔礼道歉。我同事委屈地说不是我的错啊,我是警察就应该被宰吗?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就不能申辩吗?督察说不能,因为你是警察。如果你是黑社会,对方早跪你面前了。

  四、警察的工作是何等的苦累危险,但待遇却十分低,甚至工资经常被扣。一讲这话,就会有人反对,说你看看一个交警队四十个人盖了六十套别墅,我和你说,这种情况现在是十分少见的。我就是自已省吃俭用买的房子,到现在还欠一屁股债。上几个月,我凭白发现工资每月都少几百元,原来是捐款修路抗洪的。我的一个在乡下工作的警察同事更惨,四月份的工资为零。要知道,警察也都有家有口,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都等着要吃要喝呢?收入低就算了,工作却是公务员中最苦最累的,加班熬夜不算,还担负生命危险。

  五、警察没有享受到任何职业带来的利益。人们常说:在供电局用电不要钱,在邮政局寄信少花钱,在医院看病少花钱,在学校孩子上学省花钱,在铁路坐火车不花钱,在组织部升官方便,可在警察局有什么好处呢?犯罪可以不处理?你看看那些徇私枉法的警察站在被告席上的情景吧,冒这风险值得吗?开车可以闯红灯?看看公安部最新的规定吧,警察开车闯红灯,处理比一般老百姓严得多!

  六、警察无法享受到一般群众的个人权利,比一般人要担更大的责任。别的不说,单指酒后开车吧,如果你是一个牛人,酒后开车没人管你;如果你是一普通人,酒后开车会受到拘留十五天,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处罚完了后你该怎么上班怎么上班去;如果你是一警察,酒后开车不仅会受到拘留十五天,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而且先扒了警服吧,开除回家!警察为什么要承担这样的法外施刑?这对警察来说是多大的不公!

  七、最重要的一点,大家都在骂警察,想方设法地骂,变着花儿地骂,挑三拣四地骂,捕风捉影地骂,夸大其词地骂!我现在从不敢穿警服上街,主要考虑到大家都有恨警意识,买鱼本来五块一斤一看是警察非要六块,说你们拿钱多不在乎!我的天,我每个月拿这点钱还不如你卖鱼呢!
  
  做一个警察,在BBS上也受人欺负,可能是现实中对警察不满,我只要一暴露警察身份,经常会被莫明其妙地删贴!郁闷!
  
  我是一个警察,我浑身是伤,四处求助,谁能帮我!

文革很难不重演——对大众歇斯底里及迫害的研究

一、前言

文革被否定后,相当一部分知识分子认为毛泽东时代是一场灾难,中共对黑五类“地富反坏右”的指控是迫害,甚至是无中生有。我想对于这种言论的最好批驳方法是拿出一些证据,证明毛泽东时代镇压“地富反坏右”是必要的,合理的。比如说,我们可以找出投机商在建国初期囤积粮食、煤炭,故意破坏金融秩序,拒绝使用人民币的案例。也可以找出在国家统购的棉絮里掺杂稻草,导致朝鲜前线志愿军冻死的案例等等。这项工作并不难,查一查资料就可以了。

但是本贴子不想谈这个。本贴子打算干脆接受反革命右派的说法,我就当一回右派,我就承认毛泽东时代有骇人听闻的人迫害人的现象,有冤假错案。并且,我还会给出历史上的发生在人类社会的三个大众歇斯底里案例,然后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一下,人类社会为什么会有迫害人的现象发生。

我认为反思文革不能一头扎在文革里面去搞研究。文革中为什么会发生大众歇斯底里的现象?为什么会迫害“黑五类”?要想研究这个问题必须从文革中跳出来,只有研究更多的人类社会历史上发生过的迫害人的案例,我们才能找到文革的答案。这就好比一辆三菱卡车的轮胎脱落了,那么到底是保养出了问题,还是汽车设计本身有缺陷?我们埋头只研究这一辆卡车是很难找到答案的,永远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如果我们通过调查后发现许多三菱卡车的轮胎都脱落了,这样就容易分析了,一定是汽车设计出了问题。

二、欧洲中世纪的“女巫狂”

人类历史上最骇人听闻的,持续时间最长的迫害是发生在欧洲中世纪的“女巫狂”。在15世纪到17世纪之间,基督教和天主教的教士们根据圣经所说的“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的“基督语录”发动了女巫狂运动,在这段时期内烧死了多达50万名妇女。某一名妇女一旦被控告有巫术,她就必死无疑。她会被折磨得直到死去或认罪,然而即使认罪,她也会被处死。当时,谁若是否定有女巫存在,就会被认为是异端。人们普遍相信有许多妇女或者老太婆已经与魔鬼定下契约。历史学家特雷佛。罗珀曾概括地介绍了当时被人们接受的几种神话:

每天夜里,这些愚蠢的老太婆都在自己身上涂上“魔鬼油”来润滑自己,这油是用被杀死的婴孩的油炼成的。然后他们穿过裂缝和锁孔,滑上烟囱,骑上扫帚柄、纺锤或飞船飞跑……飞到恶魔们的集合地去参加女巫们的聚会……她们都参加对魔王的参拜,在阴森可怕的音乐伴奏声中绕着魔王跳舞,这些音乐是用古怪的乐器演奏的――马的头颅、人的头骨等。她们毕恭毕敬地亲吻魔王。假如魔王是一头山羊,就吻他的屁股;假如魔王是一只癞蛤蟆,就吻他的嘴唇。然后,魔王一声令下,她们就淫荡地胡搞乱交一阵,再坐下来大吃大嚼……在萨沃伊,吃烤熟的或煮熟的小孩;在西班牙,她们吃从坟墓里掘出的死尸,尤其喜欢吃亲属的死尸;在阿尔萨斯,吃油焖妓女肉……在这些公开举行活动的间隙,老太婆们还抽空去给她们熟识的、演变成鼬鼠、田鼠、蝙蝠、癞蛤蟆或其他动物的妖精喂奶。

人们还用“女巫”来解释许多别的事,例如:冰雹、歉收和疾病都是她们造成的。被怀疑者一旦被人正是控告行过巫术,通常就只有死路一条:她们被捆绑在拉肢刑架上遭受折磨,常常被人用烧红的烙铁烫,直到她们招供或者被折磨致死;如果她们招供了,她们就会被活活烧死。此外,被认为是女巫的人还要被迫说出几个假想的她们同谋的名字――这些人也会受到拷问,直到她们说出更多的假想的女巫的名字。女巫的人数自然会迅速增加,而对巫术的歇斯底里也会随之增长。法官和牧师们从女巫狂中渔利:他们享受人们对她们的感激之情,甚至每烧死一名女巫后,他们还向死者家属索取木柴钱和举办庆祝宴会的钱。在比较开明和合乎理性的思想在这块大陆上最后占上风之前,欧洲人有两个世纪是生活在对女巫的恐惧之中。

三、美国1692年的“塞勒姆女巫事件”

1962年美国马赛诸塞州的塞勒姆城(Salem),一群小女孩突然出现了怪异行为,他们哭泣,说感到难受并且四肢着地爬行。其中一人称她受到了女巫的威胁。还有一位是基督教牧师的女儿。在讯问她们时,女孩子们并没有告诉人们明确的答案,但是大多数人都怀疑一位名叫巴巴多斯的一个黑人女奴,还有一个丑陋的老妇女和一个妓女施用妖术和“魔术”诱惑了女孩。村民们迅速接受了这种说法,并提供了一些他们认为也是巫婆作祟的现象:他们的牛奶和奶酪无缘无故地坏了。有一个女人来看过一家的牲口以后,牲口就生下了一个怪胎,等等。这一切,对于村民们来说,似乎毫无疑问巫婆作怪的结果。

这件事发生后不久,便刮起了审判、绞刑和火刑的旋风,高峰时,被逮捕者达到了200人之多,最后19名无辜者被处绞刑,4人死于监狱中。面对“女巫”指控,当时的法官接受“幽灵似的证据”,也就是说“提出证词的证人并没有真正看见被告,而是看见很像被告的鬼魂在干一些活动,如烧房子、沉船等等”,凭这样的证词就可以定罪。当时人人自危,就连殖民当局的上层都处于危险之中。

被指控为“女巫”而被关押起来的人发现,她们陷进了一个怎么也说不清的境地,弄不好就会给莫名其妙地吊死。为了避免这个厄运,她们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巫婆,并且揭发别的恶魔和别的巫婆,用实际行动来证明她们弃暗投明,弃恶从善,甚至夫妻互相揭发,女儿检举父母。有人被揭发为巫婆的时候,家人纷纷表示“划清界线”,赞同惩罚以表明自己的清白。

这一令人难以置信的“追捕女巫”事件,被传统地看成是集体狂热的事例。那时的舆论和当局不知道如何从自然方面对这种现象进行解释,而只能寻求做出当时社会能够接受的解释,也就是超自然现象的解释。

塞勒姆事件的真正原因究竟是什么呢?这个问题最终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马里兰大学历史学家玛丽马托西安所著《往日的毒害》一书中得到了阐明。书中指出:造成这种怪异行为的罪魁祸首是一种“紫红色麦角菌”的食物中毒。“紫红色麦角菌”是寄生在黑麦上的一种微型毒蕈,毒性很大。来自黑麦的产品是塞勒姆地区居民有限食谱中的主要食品,当时人们食用的粗制黑麦粉被这种细菌感染,中毒主要表现是指甲脱落,指头和关节脱落,或者是痉挛。它使神经功能紊乱,使人产生错觉,幻觉,另外还有颤抖、抽搐和间接性的高烧。有40%的中毒者最终难以逃脱死亡。

四、美国50年代的“麦卡锡主义”

从20世纪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美国掀起了以“麦卡锡主义”为代表的反共、排外运动。美国人民在参议员麦卡锡的领导下曾对假象的“共产党人”实行了歇斯底里的讨伐。这位参议员挥舞着并不存在的“赤色分子”名单,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批评他的人指控为共产党的同情者,使许多人名誉扫地。麦卡锡主义涉及美国政治、教育和文化等领域的各个层面,其影响至今仍然可见。

“原子弹之父”奥本海默、电影大师卓别林、著名汉学家费正清等人,就都是麦卡锡及其同伙疯狂迫害的牺牲品。据估算,至少有800万美国人要经常证明他们对国家的忠诚,这段时期在美国历史上被称为“忠诚宣誓的年代”。其间,大约有二千万美国公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审查。告密者受到保护,列入秘密警察档案的人数与年俱增。“忠诚调查”的对象范围甚至扩大到了荒谬可笑的地步,在帕萨迪纳,有个3岁的小姑娘为商店当广告模特,她的母亲接到通知书,小姑娘必须签署忠诚宣誓书后才能领取报酬。在“忠诚调查”的影响下,美国的社会舆论也随之右转,学校里教授社会科学的教师如果不在课堂上大骂苏联和共产主义就会被解雇,辛辛那提红色棒球队被迫更改了名称,甚至参加角逐美国小姐的候选人都必须陈述她们对卡尔。马克思的看法。

1950年2月9日,麦卡锡在这一天“炮打国务院”。他在共和党全国委员会的安排下,发表了题为《国务院里的共产党》的演讲,声称国务院里有205名共产党和间谍,并称这些人至今仍在草拟和制定国务院的政策。紧接着,美国参议院掀起了一波又一波揭露和清查美国政府中共产党活动的浪潮。

朝鲜战争爆发后,麦卡锡开始翻历史旧案,指责民主党政府中有人暗中“私通苏联”、“出卖了蒋介石集团”、“帮了共产主义的忙”,并将曾经担任驻华特使、美国国务卿和国防部长的乔治。马歇尔将军打成“叛徒”,并且将民主党执政的20年称为“叛国的20年”。到了1953年末,这股怀疑一切之风兜了个大圈子,首倡进行“忠诚检查”的杜鲁门总统本人对国家的忠诚也受到了攻击。11月6日,共和党人、美国司法部长小赫伯特?布劳内尔指控杜鲁门本人有意识地庇护一个苏联间谍。

1953年4月,麦卡锡在两名年轻助手的协助下,开始对美国设在海外的大使馆藏书目录进行清查。在这次清查中,美国共产党领袖威廉?福斯特、左翼作家白劳德、史沫特莱等75位作家的书籍全被列为禁书,甚至连著名历史学家小阿瑟?史莱辛格,和幽默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也被列入“危险书籍”之列。据估计,被剔除的书籍总数有近200万册。在此影响下,美国国内一些城市和学校的图书馆也纷纷查禁甚至焚毁“任何可疑的书籍和杂志”。被贴上“可疑”标签的书籍包括关于雕塑、医学、酒类、托幼和建筑类的专著以及侦探小说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甚至,连一本介绍芭蕾舞的书也因为提到了“苏联”而被麦卡锡主义分子付之一炬。

在美国国内,成千上万的华裔和亚裔被怀疑为“间谍”。他们不仅被非法传讯,不准寄钱给中国的亲人,甚至被禁止公开谈论自己的家乡,还有不少人因被指责“同情共产党”而受监禁、被驱逐甚至遭暗杀。在美国工作的著名核物理学家钱学森也因被指责在战时参加了美国共产党的活动,受到了联邦调查局的传讯。此后,钱学森多次发现他的私人信件被拆,住宅电话被窃听,他的“国家安全许可证”也被吊销。这表明,他已经不能继续从事喷气推进研究,甚至不能留在实验室里工作了。直到1955年离开美国前,钱学森一直受到美国移民局的限制和联邦调查局的监视。由于受到美国政府的限制,钱学森回国时不仅没有带回任何研究资料,甚至连一些私人生活物品都未带回。甚至连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埃德加?斯诺也因受到“麦卡锡主义”的迫害,不得不偕同夫人离开祖国,远走瑞士。1972年2月19日,斯诺客死日内瓦。

五、对法制的反思

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上大规模的迫害、歇斯底里的发生是由于法制的不健全造成的。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1692年发生的塞勒姆事件留给后世的最重要遗产是法庭证据的“严格认定原则”。在塞勒姆审巫案中,被告和证人的互相坦白、揭发、道听途说、逼供信都可以作为证据,这是塞勒姆审巫案法庭失控的主要原因。法制论者认为,塞勒姆审巫案给了人们一个严重的教训,只有经过程序认定的,确切无疑的证据方能在法庭上作为陪审团判断的依据。法庭必须排斥那些“不经呈证程序检验的证据”,必须排斥非法取得的证据,被告也必须享有专业律师为之作反辩的权利。

塞姆勒事件之后的179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六条规定: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接受“法庭律师辩护的协助”。1938年制定的《联邦诉讼规则》中更是对证据开示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证言笔录(deposition)、质问书(interrogatory)、提示证物(production of documents and things)、身心状况检查(physical and mental examination)和要求自认(request for admission)。至此,法制论者的理想似乎是完美了,人们似乎可以松一口气了,大众歇斯底里式的迫害行为可以永远离我们远去了。

但是历史却证明了法制的完善与防止大众歇斯底里爆发似乎毫无关系。在《联邦诉讼规则》出现之后的1938年,美国发生了荒诞的“火星人入侵地球大恐慌”,随后发生了1944年的“马顿幽灵麻醉师事件”和1954年的“西雅图汽车挡风玻璃事件”。特别是1992年的“洛杉矶骚乱” 更是表现出了歇斯底里的人群故意暴力抗法的特征。1998年发生在印尼的骚乱也存在明显的暴力抗法特征,在这次骚乱中有1200多人丧生,其中大部分是华人,5000多间华人商店和住宅惨遭烧毁,疯狂的暴徒还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暴了数百名华人妇女。

法制并不能消除阶级对立和社会摩擦,所以法制的健全并不能有效防止大众歇斯底行为,也不能有效的制止恐慌与迫害的发生。另一方面,当“恐慌”在人群中蔓延开来时,陪审团的裁决往往使人们离真理越来越远,历史上哥白尼就是在一人一票的表决后被判决烧死。塞勒姆事件中的陪审团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理智。当“人群”发生恐慌时,由“人”组成的陪审团只能使恐慌造成的迫害进一步加剧。

六、对民主的反思

二战后的美国已经完全建立了所谓的民主体制,其中包括:三权独立、两党制大选、军队国家化、新闻自由、舆论监督、宗教信仰自由、结社自由以及司法公正。可是这些并没有防止1950年“麦卡锡主义”的出现。相反,美国政界的党派斗争却成了迫害人的温床。共和党人起初认为麦卡锡这个人是个祸害,党内成员避之犹恐不及,但当他们看到麦卡锡扛着反共大旗引得众人喝彩时,尤其是麦卡锡将矛头指向民主党,对执政党进行残酷无情和不顾后果的批评时,态度就变了。出于党派斗争的需要,他们暗中对麦卡锡的活动加以怂恿。共和党领袖塔夫脱吹捧麦卡锡是“战斗的海军陆战队员,他冒着生命危险去保卫美国的自由”,是共和党向民主党进攻的桥头堡。

七、对领袖的反思

“灾难是由个别领导人的过失造成的”,这种观点极具普遍性,以至于美国清教徒法官约翰?霍桑(John Hathorne),因参与了1692年塞勒姆迫害“女巫”事件而声名狼藉。他的后代,著名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甚至不得不给家族的姓氏增添了一个字母“W”,以解除一位被害“女巫”的丈夫对霍桑姓氏的诅咒。美国50年代歇斯底里的反共行为也被推倒参议员麦卡锡一个人头上,以至于那场大规模的“政治迫害运动”到今天还被称作“麦卡锡主义”。西方学者们在反思“麦卡锡主义”的时候,也往往流于对麦卡锡个人的批判和谩骂。

领袖人物固然要在承担一部分历史责任,但是当我们具体研究“麦卡锡主义”盛行期间的种种社会现象,就会发现“灾难是由个别领导人造成的”这一观点显得非常偏颇。事实上,共和党人自1928―1946年11月的18年间从未在国会选举中获胜,那么为什么共和党人会在1946奇迹般的获胜呢?今天的大多数政治分析家们同意这样一种见解,即“共和党人在国内到处宣扬的关于共产主义威胁论”起了巨大的作用。可见“麦卡锡主义”在当时的美国政界有广泛的支持。1933―1953年的20年间共和党也从未在总统大选中获胜,而正是由于马卡锡主义的作用,艾森豪威尔才在1953年当上了美国总统。两次选举的结果表明,麦卡锡主义无论是在美国的政界还是民间都有获得了广泛支持。

在麦卡锡主义猖獗的年代,身为民主党人的总统杜鲁门也是麦卡锡主义的始作俑者之一,是他发布命令要对250万公务员进行新的安全审查。而这一举动成为直接成为“忠诚宣誓的年代”的开端。麦卡锡早在1954年便走下美国的政治舞台,但是麦卡锡主义的影响却远未消失。美国对社会主义国家长期保持僵硬的敌视政策,从杜鲁门时代开始,艾森豪威尔、肯尼迪和约翰逊几届美国政府谁也不敢主动提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接触,第一个与中国进行接触的尼克松也是靠反共起的家。事实上,把罪责推到麦卡锡头上,这种做法保护了大多数政客,其中也包括曾经为麦卡锡主义推波助澜的美国总统杜鲁门。

八、人群的素质

“灾难的发生是由于人民的素质差”,首先提出这个理论的是法国贵族勒邦(Gustave Le Bon,1895),他和大多数上层统治阶级成员一样,非常讨厌贫民阶层的人群。勒邦主要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对集体迫害行为进行分析。他认为,心怀不满的人群很容易变成好斗的暴民,群众运动就是暴民政治。

勒邦坚信,“人”在群体中会受到“感染”,在人群中,个人的文明程度会下降。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也许颇有教养,但是到了人群中,他就变成了一个野蛮人,变成了一个按照本能行动的生物。而人群一旦被卷入发了疯似的狂乱之中,他们就不能再进行理性思考。所以,勒邦建议政府对社会舆论进行监控,反对言论自由,只有这样才可以防止大规模恐慌的流行和暴乱的发生,并且禁止一切民众集会,甚至连只有3个人的集会也不允许。

这种反民主的传统看法一直持续到20世纪,形形色色的理论家都认为社会运动吸引的是一些“具有某种个性缺陷的人”,参加“运动”能使他们感到自己的重要性和用处,从而满足了他们在心理上的需要。

这种观点在解释“马顿幽灵麻醉师事件”(对不起,篇幅有限没有介绍这个案例)方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这种观点也有明显的缺陷。首先,如果社会运动的存在仅仅是为解决心理上的不满足,那么为什么人们偏偏要参加这个运动,而不去加入那个运动?比如说,为什么参加三K党,而不参加解放黑奴的运动?为什么加入共产党,而不加入国民党?为什么加入左派,而不加入右派?显然人们的选择是理性的,而并不是单纯的心理缺陷。第二,中世纪女巫狂、1692年的塞勒姆女巫事件的参与者并不完全是素质低的暴民,其中也包括基督徒和大法官,这些人在当时的社会上受教育程度是相当高的。另外,麦卡锡主义流行地也并不仅仅是社会底层,而是美国高层政界。这说明人的素质、受教育程度与迫害发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九、社会紧张理论

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是斯梅尔瑟(Smelser, Neil J.),他在人类集体行为的综合论述方面非常有影响。他认为集体行为的发生有6个基本条件,如果这6个条件具备了,集体行为就不可避免。1.结构性助长2.结构性紧张3.概念化信仰4.催发因素5.行动动员6.社会控制机制。他论证说:集体行为实质上是人们在受到威胁或极度紧张等压力下,为改变他们的环境而进行的尝试。压力越大,集体作出的反应就越有组织。斯梅尔瑟的“结构性社会紧张”理论认为,压力来自于两个方面:外部和内部。

以“麦卡锡主义”为例,当美国社会疯狂追查“赤色分子”的时候,正是美国与社会主义国家关系最紧张的时期。二战后的美国,战争的阴影还没有消失,冷战的恐怖气氛又接踵而至。美国在国际上对于苏联和中国1949年的社会主义革命抱有强烈的对抗和恐惧心理。这种“结构性紧张”直接导致了“揭发检举共产党人”“宣誓效忠国家”“焚书坑儒”等等一系列社会歇斯底里。也就是说,当一国受到外国的战争威胁、贸易禁运、经济制裁、策反分裂、干涉内政……时,这个国家的人民就会感到威胁、紧张、缺乏安全感,从而变得对内部成员的“不宽容”。“麦卡锡主义”的衰落也表现出同样特征,1954年12月,参议院以67票对22票通过“谴责”麦卡锡的决议案,这是麦卡锡主义走向衰落的标志。此时,朝鲜战争也结束了,美国和苏联相互展开了和平攻势,国际紧张局势有所缓和,这就意味着麦卡锡主义存在的现实意义已显得不是那么太重要。可见,麦卡锡主义的猖獗与衰落的时间表与美国的外交压力完全吻合。

除了外来压力,“紧张”也可能来自于本国内部。一方面,共和党与民主党的竞争白热化。另一方面,二战后美国经济下滑,国内通货膨胀指数急剧上升,在短短的一年中发生了3.47万次罢工,共有450多万工人走上街头游行。紧张理论认为,当人们感到受了剥夺、贫困、冲突、歧视、前途渺茫、不满情绪增长时,社会同样会陷入对内部成员的“不宽容”。最好的例子就是中世纪女巫狂与塞勒姆女巫事件,这两个案例中社会紧张来自于粮食歉收、自然灾害、怪病,等等原因。紧张理论强调,社会运动、集体迫害、大规模歇斯底里、骚乱等等现象的起因并不是心理状况。也就是说,不是“人”出了问题,而是“社会”本身有问题。

这种看法的可取之处是否定了勒邦的“暴民政治”理论。但是它也有严重不足。因为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紧张”,每个人都曾经感到自己在某方面受到了剥夺,人群中总是有对立、歧视、前途渺茫和不满情绪存在,但是这些情绪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引发歇斯底里式的集体迫害。支持“紧张理论”的学者并不能预测骚乱何时会发生,就像地质学家明明知道地壳下面岩浆涌动,但却不能够预测地震一样。这种理论不知不觉陷入了一种危险的循环:你怎么知道曾经存在着紧张?因为出现了社会运动。为什么会出现社会运动?因为存在着紧张。显然这种理论也不完美。

十、集体信念

提出这一理论的仍然是斯梅尔瑟。他认为,结构性紧张本身并不足以引起集体行为。人们还必须对他们的处境形成某种集体信念。通过明确集体信念而达到对问题的共同看法,进而做出适当的反映。例如本文前面提到的有关女巫的神话,说女巫与魔王聚会、吃婴儿等等,这种可怕的神话起到的是丑化女巫的效果。通过丑化女巫,使人们形成了必须烧死女巫的集体信念,并且有效地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集体信念理论很好地为印尼的种族主义仇杀提供了注释,但它的不足之处在于很难对集体信念进行量化,也无法证明,报有集体信念的人群一定会导致迫害。例如,大学里的舞会、宗教的复兴大会、滚石乐节等都存在大众歇斯底里特征,但是并没有迫害人的现象发生。

十一、冲突论的观点

社会学研究有两大派系,一个是“功能主义”,另一个是“冲突论”。让我们来看看冲突论是如何解释“欧洲中世纪女巫狂”的。

马文。哈里斯(Marvin Harris)认为,中世纪女巫狂的发生,起作用的有两个历史因素:1.在女巫狂时期,天主教和基督教之间的冲突达到了顶点,双方都把控告巫术,作为对异教徒或者有可能成为异教徒的人实行社会控制的手段。2.当时欧洲正处在严重的经济、政治、社会动乱状态。

畏惧巫术的作用是分散那些生活悲惨的农民的注意力,使他们不去注意造成其困境的真正原因。搜捕女巫制度和烧死女巫制度,造成的主要后果是使穷人逐渐相信迫害他们的并非皇族和教皇,而是女巫和魔鬼:你的屋顶漏水了吗?你的母牛流产了吗?你的燕麦枯萎了吗?你的酒变酸了吗?你的头痛?你的孩子死了?物价上涨了?工钱降低了?职业不好找了?――这些都是因为女巫们作怪。教会和国家对人民的假想之敌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斗争。因此,女巫狂的实际意义在于它把中世纪晚期出现的社会危机的责任从教会和国家转嫁到想象出来的化作人性的魔怪身上。它涣散了穷人和被剥夺者的斗志,扩大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距离,使他们彼此猜疑,邻里不和,人人自危,人人都感到孤独无助,因此不得不依靠统治阶级。

十二、资源动员理论

这种理论认为大众歇斯底里可以有效的调动社会资源。思想狂热可以有效地组织人力;对少数人的迫害可以加强政权凝聚力;迫害可以集中社会财富,同时也可以使社会压力得到缓解。中世纪教会对女巫的迫害使政权得以稳定,斯大林的肃反运动使苏联红军战斗力大增,麦卡锡主义导致美国在冷战中击败苏联,文化大革命使新生的中共政权顶住了来自苏联的核战争威胁。

这种理论认为,大众歇斯底里和迫害是历史的必然产物,并且往往对促进历史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这种理论同样存在不足,它虽然可以解释中世纪女巫狂和麦卡锡主义,但是对游离于政治之外的塞勒姆女巫事件却显得无能为力。这个理论带有严重的法西斯主义色彩。该理论的提出者是万维天下论坛的钳工。嘿嘿,顺便贩卖点私货。

十三、结束语

这个贴子越写越长,到这里已经想停笔了。分析歇斯底里的理论还有很多,累了,不写了。可以发现,以上各种理论都有一定道理,却又都不完美。其中还有不少观点是对立的,其中有心理学观点,也有社会学观点;有民主观点,也有反民主观点。各种流派的思想针锋相对,看起来显得杂乱无章。我在这里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考的脉络。我认为,包括心理学、社会学在内的社会科学,它们的思想源头都是一个,那就是哲学。以上所有观点的辩论,最终都会汇聚成对哲学的辩论。

面对大规模的社会运动以及群体迫害现象,摆在我们面前的始终有一个根本问题,那就是:这个世界是运动的,还是静止的?提出暴民理论的法国贵族勒邦以及主张民主法制观点的学者们都是在“静态”下研究社会问题。而提出“紧张理论”的斯梅尔瑟(Smelser, Neil J.)和完美解释了中世纪女巫狂的马文。哈里斯(Marvin Harris)都是“冲突论”者。而冲突理论中最杰出最雄辩的人物不是别人,正是卡尔。马克思。所有的冲突论观点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认为――社会从根本上说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他们把冲突看成是正常的,而不是反常的过程,并认为任何社会的现状都蕴藏着萌发变迁的种子。马克思说,阶级冲突是引起社会变迁的原因,冲突使人们在相互作用中联系在一起。

从马克思的观点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中世纪女巫狂事件、麦卡锡主义、洛杉矶骚乱、印尼骚乱、9.11事件中都蕴含着明显的阶级斗争因素。搜捕和烧死女巫的制度是国家内部上层统治阶级对底层百姓的迫害。而麦卡锡主义的出现则提醒我们,阶级斗争已经国际化。世界上出现了“资产阶级国家”和“无产阶级国家”的对立。资产阶级专政国家在镇压共产党人时表现出来的歇斯底里,与中国爆发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极其相似。他们的区别只不过前者是资产阶级主持迫害,而后者是无产阶级主持迫害而已。

中国的知识分子们总是在思考,为什么中国几千年历史不断重复着王朝交替?为什么每次朝代更迭都伴随着暴力、歇斯底里、血腥和迫害?在人道主义思潮的泛滥的今天,很多知识分子逐渐从感情上投向美式民主的怀抱,他们希望通过三权分立、法制、纳税等等一系列“制约”达到社会稳定。他们期望一个国家能够通过总统更迭的小规模内部“运动”,达到和平改朝换代的效果,从而避免暴力革命,达到国家形态上的“静态”。而且,他们希望通过税收政策抵制或消除阶级分化,避免“社会紧张”。

这种制约理论从哲学上来讲属于形而上学。它否定了唯物辩证法中“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的观点。鼓吹静止是绝对的,运动是相对的。这种形而上学观点掩盖了阶级斗争的客观性。

我不得不承认,制约理论非常美好,非常有诱惑力,非常符合善良的人们的“人性”。但是这个理论存在致命的自相矛盾――它无法解释这个问题:为什么以美国为首的民主国家在不断发动战争?

战争,是社会学研究中最极端,最典型的集体迫害案例。士兵们为了某种崇高的目标歇斯底里的轰炸城市,屠杀人群,破坏人类的劳动成果。美国自二战后从未停止对外战争的现实表明,对于“制约理论”的过分崇拜本身就可以导致大众歇斯底里。崇尚制约的美国,却在世界上失去了制约。

美国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在赞美民主、法制、税收如何消除“社会紧张”的同时,迎来了洛杉矶骚乱、人肉炸弹、9.11事件和伊拉克战争。“制约论”者以为新闻自由是舆论制约的先锋,但是今天的美国各大媒体,却在煽动新一轮的麦卡锡主义。那些曾在伊拉克战争爆发前后挺身而出,参加反战游行示威的名人,正在受到国内媒体的清算。他们被冠上了“不爱国”和“不是美国人”的标签。他们主演的影片、主持的节目和撰写的作品也正在受到抵制。

形而上学论者告诉我说:“只要实现了民主,就能消除改朝换代的血腥暴力革命”。但是,他们推销“静态”观点的手段却是用战争这种“绝对运动”的方式进行。美国总统振振有词地辩解说,萨达姆政权如何如何邪恶,自豪的讲美国的反恐战争如何如何正义时,自己却不知不觉陷入了列宁主义思维。列宁说过:“历史上常常有这样的战争,它们虽然像一切战争一样不可避免地带来种种惨祸、暴行、灾难和痛苦,但是它们仍然是进步的战争,也就是说,它们有利于人类的发展,有利于破坏特别有害的和反动的制度。”看看,这与小布什总统的讲演何其相像。

思考到这里,我不得不承认唯物辩证法比形而上学更接近真理。看来,静止只不过是相对的,而运动才是绝对的。美国总统小布什自己就是一个主张暴力革命的列宁主义者。社会运动的重要性在于人们有意要干预历史。他们不甘于消极地被社会势力摆布,而是力求通过直接的行动来影响社会秩序。

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暴力,按照冲突论观点,战争并不是社会反常现象,而是正常现象。正像马克思和恩格斯宣称的那样:至今所有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都阶级斗争的历史。而暴力,正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存在着深刻的社会矛盾,按照“社会紧张论”的观点,人群永远也无法摆脱歇斯底里,永远也无法避免迫害的发生。

当今中国的右派知识分子们口口声声反思文革,但他们却不肯承认阶级斗争,不肯反思文革发生的深刻社会背景。于是,他们只好把一味地把责任推到领袖头上,不知不觉陷入了“反毛狂”的思想泥潭:外蒙独立是毛泽东的责任、东北国土丢失是毛泽东的责任、台独是毛泽东的责任、疆独是毛泽东的责任、打朝鲜战争也是劳民伤财神经过敏,经常在网上看到有人指责毛泽东的婚姻生活,传说毛泽东淫乱,腐化,整死彭德怀刘少奇贺龙周恩来……更有一些艺术家们拍了象《活着》那样的电影――你的儿子被车撞死了?你的女儿哑巴了?你的孩子难产了?这些都是毛泽东在作怪……你没上大学?没分到两居室?物价上涨了?工钱降低了?职业不好找了?中国出贪官了?马路上有妓女了?中国大使馆被炸了?这些都怪毛泽东,谁让他是独裁专制的罪魁祸首呢……“反毛狂”们对社会灾难的假想之敌毛泽东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斗争。毛泽东的家人亲属也终日在互联网上被臭骂,甚至连1970年才出生的毛新宇也难逃厄运。“反毛狂”们对待毛泽东的态度,与中世纪的“女巫狂”有何分别?完全是一种大众歇斯底里。

毛主席教导我们: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始终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始终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始终存在着帝国主义对社会主义进行颠覆和侵略的威胁。

当今世界,不是资产阶级歇斯底里地迫害无产阶级,就是无产阶级歇斯底里地迫害资产阶级。小布什象丑化“女巫”那样丑化着萨达姆,右派们也用同样方法丑化着毛泽东。丑化,对大众歇斯底里的煽动功能直接被用于阶级斗争。世界是运动的,世界的主流不是和平,而是战争,永远是战争。美国不会停止对外战争,右派知识分子也不会停止反毛。人道主义者也不会停止对文革的哭诉。但是,人道主义者的哭诉永远无法阻止历史前进的步伐。因为只要阶级斗争存在,令反革命右派们魂飞魄散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一定会重演

60年前,一位令人尊敬的法国老人对路边哭泣的法国青年说道:“不要哭泣,只要你还会说法语,法国就不会灭亡!”10年前,美国学者面对美国公众大声喊到:’只要我们一天还有忧患美国就不会衰落!’1年前,没有来此,我还感到如此孤独。

我始终坚信中华民族的灿烂未来。

龙应台:我怎么上“陈水扁”这一课

我承认我一直在上课,像个小学生一样在上公民课。这一课的题目就叫“陈水扁”。课文特别令人“拍案惊奇”,但是附在课文后面的测验题,艰难的程度,超过我的预期。

乱,因为在寻找新标准

我是个目睹过苏联帝国解体、柏林围墙倒塌、天安门变色,香港七一游行,又在台湾的威权时代里写过“野火集”的人,但是台湾政治的今天,仍然令我瞠目结舌:在我们所经历过的中华民国史上,谁见过一个总统的家族和亲信,做出如此不堪的事情?谁听过身为国家最高象徵的总统府会制作假帐?谁见过一个没有监察委员、只有冷气空转的监察院?谁见过一个对法律如此不知分寸、进退失据的内政部长?谁见过媒体变成一种热血贲张的“政治运动指挥部”,而司法机关又跟着媒体办案?谁见过一个总统像七岁小童一样,对人民的批评作凶狠负气状,说“我不会一味挨打”?谁见过一个反对党在那样短的时间内因得权而腐化生蛆?谁见过两周内有一百万小市民汇款登记,表达对统治者的愤怒?谁又能想像,当两万人露宿总统府广场时,如何收尾退场?谁又想过台湾竟然可能出一个本土版的尼克森、藤森、卢泰愚和马可仕?谁又知道,碰到一个本土版的尼克森、藤森、卢泰愚和马可仕时,人民该怎么办?

二○○六年的台湾很“乱”。它的“乱”,我始终认为不是真正的乱──动乱或混乱。台湾是一个新兴民主,新兴民主的意思就是,在实践民主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很多重大事情和冒出来的问题,都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人们知道过去的原则和观念可能都不适用,但是对於新的难题又没有现成可循的一套新的判断标准。从外国拿来的,因为历史条件、文化体质、发展阶段差异很大,也不敢直接套用。於是一人一套标准,每一套标准都可能彼此矛盾,众说纷纭,争执不断。

“乱”,其实是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在摸索新共识,寻找新价值的过程里所发出的喧声。这种“乱”,不过是一个社会从威权到民主必经的历史过程,我们在练走民主的路。

请把国家还给我们

民主这堂课,有考不完的试题。走到“陈水扁”这一章,黑与白之间,同名为“灰”的层次细密重叠,难以辨认,使我不得不在写完“今天这一课:品格”这篇“作业”之后,停下来久久沉思。试题一:陈水扁应不应该下台?

代表民进党的游锡堃说,在一个法治国家里,当还没有足够的司法证据,证明一个总统本人贪渎时,他不应该被要求下台,因为道德不能取代法律成为标准。这个说法,不能够由於他的“辩方”身分而被嗤之以鼻,因为这是一个百分之百必须严肃辩论的议题。所有主张陈水扁下台的人,都必须针对这个认知提出反驳的理由,才能正当“倒扁”。

我的思索是:法律上,一个未被司法定罪的总统不必辞职,但是如果在政治上,他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不安、政局动汤的根源;如果在诚信的道德上,他已经成为大多数人民不齿的对象,如果总统与大多数人民之间的一种相互信任已经解体──百分之十八的低支持率是一份清楚的“信任评估”,那么,是的,他应该向人民鞠躬道歉,自动请辞。

造成社会不安、政治动汤,他愧对人民托付给他的政治责任;家族堕落、亲信腐败,个人诚信破产,他愧对人民赋予他的道德期许。政治责任和道德期许是无法写进法律条文的,但是你不能说,凡法律条文不能表达的,就不存在。民主法治强调法律条文的重要,但是我们不能忘记,法律条文只是维持秩序和社会互信的最低标准而不是唯一标准。

公民要求陈水扁道歉下台,不是因为他犯了法律上的“罪”,而是因为在事态的发展过程里,他已经彻底地失去了人民的信任和尊敬;没有信任和尊敬,就不可能有效地指挥团队,领导国家。民进党主席拿出最低标准来充当为民主的全部,只显现出这个政党从民主理想的高度摔到了哪里。

我的要求因此和那一百万个“百元公民”是一致的:陈总统,请把国家还给我们。

有些是非,不容模糊

但是如何让一个任期未满的总统下台?罢免的手段失败了,舆论的压力不起效用。於是出现试题二:你如何让他下台?用群众运动──百万人“登记”抗议,二十万人上街游行,一万人彻夜静坐,夜夜坚持,可不可以?

我的思索是:那要看你指的是哪一种“群众运动”。

如果是合法的,非暴力的游行、静坐、示威,它本来就是民主体制内的正规表达方式。只要程序合法,谨守规范,这样的公民表达和选举日的排队投票或者国会内的罢免表决,地位一样的尊贵,必须得到政府的容忍、警察的保护、社会的尊重。集会游行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可以是促使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

我不反对见到一百万人和平地站上街头,以要求陈水扁下台来表达一种态度,一种价值。人们在凯达格兰大道上站出来,不过是让自己尚未长大的孩子们知道:有些价值,不容牺牲。有些是非,不容模糊。

但我更希望见到,陈水扁为了“爱台湾”,为了社会的和谐以及他自己的历史名誉,在人们上街之前提出辞呈。

有选票,为何谈坦克车?

然而,如果所谓群众运动指的是威权时代那种慷慨激昂的、冲破体制的、“人民革命”式的群众运动来“包围总统府”或“瘫痪交通”,以“冲突和流血在所不惜”的方式来凸显所谓“人民力量”,对不起,我反对这样的“人民力量”。

在独裁体制下,用激烈的群众运动方式迫使一个领导人下台,是有绝对正当性的,但是在一个民主机制的设计里,原来就有一个设定:你选出来的领袖很可能是个狂人怪物或骗子,所以若要半途“删除”他,可以按“罢免”或“弹劾”。如果这个动作失败,则要“重新启动”,在下一轮选举时,用选票将他“删除”,丢进“资源回收筒”。如果“罢免”或“弹劾”的按键有问题,那么你就去修理那个按键。

既然有这个“删除”和“重新启动”的内在机制和设定,“人民革命”式的群众运动在民主体制里是没有一席之地的。

所以,关键在於,施明德所领导的“百元运动”,究竟是哪一种呢?

头脑清醒的施明德宣称“非暴力”,明显是希望进行民主定义下的公民实践。他以半生牢狱换来一世英名,现在又愿意冒着一世英名被小头锐面者抹黑玷污的风险,挺身反对从前的同志,不愧是一个公民抵抗的典范。如果是和平、合法的静坐示威,那一百万个捐款报名“反扁”和那决心上广场静坐的人们,也是公民社会的实践者。公民社会的实践者,我们只怕太少,不怕太多。

可是,对於这样的分际拿捏,人民是否秋毫分明?影响民意的意见领袖们,又是否戒慎恐惧?

耸动的电视媒体在大肆报导“倒扁”集会的人数如何节节上升时,持续不断地播放莫斯科红场和天安门广场坦克车与人群对峙的耸动画面,看起来竟像在渲染一种“人民革命”的浪漫美感,似乎在暗示人们要有“正义”激情,要有“勇敢”冲动。而同时,副总统吕秀莲竟然也以天安门为例,警告即将进场的人们。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八十年代的天安门和红场,怎么能够拿来和今天民主的台湾相提并论?天安门和红场的抗争,都是被彻底剥夺了自身权利而走投无路的人民起来反抗集权政体,今天的台湾人手上却是握着选票的,谁来统治完全由他自己决定;他明明可以用一张纸来“推翻”一个政府,你为何要谈坦克车?法律明明保障了人民集会游行的自由,你凭什么以天安门的流血镇压来影射警告?

当“刺杀”和“防卫”的流言四起,当拒马的刀片如何割肉的镜头不断被放大,当“不是你倒下,就是我倒下”的“意志力比赛”被当作一种“决斗”的语言来使用,我觉得不安。当民进党完全抛弃了身为执政党应有的文明规范,开始以文革式的“斗倒斗臭斗烂”的流氓方式来对付施明德,我看见仇恨的“铁丝网”在阴影中悄悄架设。

剑拔弩张的“决斗”,不是公民实践。

激情的“人民革命”,革掉的会是民主。

不能不回答的问题

於是令我头痛的试题三就出现了:你捐不捐那一百元?

“头痛”了整整一个礼拜。

我的思索是:不捐。因为拉倒陈水扁不是最重要的问题。

太多的问题,在“陈水扁”这个黑盒子被打开的一刻,像一团黑压压、密麻麻的苍蝇,猛然扑上脸来。这些问题是一个新兴民主从来不曾处理过的问题,有些甚至於从来不曾思索过:

问题一,陈水扁总统是透过民主程序产生的。两年前,六百多万人投票给他,请他来管治这个国家。那些没把票投给他的人,本身显然没有发挥足够的力量来避免他的当选。所以陈水扁的上台,必须说,是投票给他的六百多万人和没投票给他的六百多万人的共同选择。那么,陈水扁固然耽误了国家,但是人民自己,什么时候要开始检讨自己的责任呢?投票给他的人们今天是否承认选择错误?那错误选择背后的思维是什么?当年不选他的人,是否为了错的原因?如果不去检讨那个思维,以后岂不是注定会再犯一样的错误──我们不是眼睁睁看见陈水扁家乡的官田乡人正在组织清朝模式的“自卫队”来防禦“外侮”?

问题二,我们的选民,是否充分认识到,手里这一票,可以带来如何严重的后果?如果因为当初没这认识,所以我们轻率,或愚昧,那么我们因自己的轻率或愚昧而被一个难以忍受的无格总统所折磨、所惩罚,是否也正是我们应得的教训,应付的代价?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是不是正是我们和民主制度定下的契约?

问题三,如果这一次,因为太愤怒了,不愿意等到下一次的选举而採取街头施压,是不是以后每一次发现自己选错了人,我们都得用集会游行的方式逼总统下台?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应该耐心等候四年一轮,用选票“删除”他,又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应该不等候,直接发起群众运动?那判断的标准又是什么?

问题四,是什么制度,产生了陈水扁?是什么制度,给予总统如此大的权力?是什么制度,纵容了他专权,鼓励了他堕落?是什么制度,使得我们发现了一个总统的专权和堕落却无法使他下台?政党政治又出了什么问题,使我们痛心疾首到这个程度又找不到出口?如果产生“陈水扁”这种政治人物的制度,以及维系这种制度的思维和文化,我们今天不去彻底面对和处理,而只锁定在“把陈水扁拉下台来”一个单一题目;请问,下一个上台的人,在同一套制度里玩弄,难道会有不同的嘴脸?

一巴掌打死苍蝇的痛快

对国家的空转处境,我们都很忧心;对一个失去理想的执政党,我们都很失望;对一个无能又无品的总统,我们实在愤怒,但是,愈愤怒就要愈冷静。在这黑盒子打开、苍蝇飞出的时刻,“打不打得死脸上的苍蝇”不该在媒体炒作下变成全国人民发烧注目的“唯一”议题,更不宜把它定位为一场“你死我活”的“决战”。瞭解为什么黑盒子有苍蝇,举全国之力去追究苍蝇藏身之处,彻底清理黑盒子结构本身,才是真正重大的任务。否则,你打死了这一团苍蝇,黑盒子依旧,下一团正等着出发。

我甚至於担心,正因为“一巴掌打死脸上苍蝇”这个急促动作会很痛快,它很容易凝聚了全国人民的感情,集中了举国的注意力,而“陈水扁”黑盒子的真正问题──结构的、制度的、思维的、文化的,都被推到边缘。制度的检讨、机制的改造、人民本身民主素养的深化等等,在寻找宣泄的愤怒情绪中,都会被认为是高调、空谈、缓不济急,而被遗忘。然后,有一天,唉,我们又从头开始。

越愤怒,越冷静

我选择用“不捐一百元”,作为一个“甘犯众怒”的微小声音:最该被“决斗”的对象,不是这个任期不到二十个月、威望不到膝盖高的总统,而是培养了他这种人物而且容许他苟延残喘的整套制度以及制度背后的人民自己脑里的文化思维。

“打倒”一个人,只需要热情和愤怒;革新制度、提升文化,抽丝剥茧地□清问题所在,看准了问题下手,需要的却是极度、极度的冷静,深刻的思辨能力,长程的眼光,宏大的器识,锲而不舍的精神。

这真是一堂艰难的课。

二○○六、八、廿三台北

小乔遭殴打被押回上海,欧阳小戎失踪

 

【2006年8月24日狱委讯】上月底连续两度遭到上海公安传唤和留置的小乔,按着往常“惹不起躲得起”的习惯,决定外出“避避风”以求轻闲,然而,这样的好日子仅仅只持续了不到20天,即被上海和青岛方面的公安押解回上海。

8月20日晚,小乔和同在青岛的欧阳小戎外出吃饭,一群穿制服和便衣的人出现在他们面前,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在被要求查验他们的证件后,得知对方是青岛市公安局四方分局的人员,由于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小乔让这群人跟他们到暂时住处去取身份证,到了暂时住处,公安方面要进屋查看,为避免冲突,小乔他们只好让其进屋,青岛公安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进了屋,并当场查看了欧阳小戎放在屋内还开着的手提电脑。

随后,青岛公安以小乔他们没有办理暂住证为由,将他们分别带往派出所,表示要电脑核对身份证及办理暂住证。途中在他们抢夺小乔手机遭到抗议后,上海方面的的三个公安(市局2人浦东分局1人)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在宣布对小乔进行传唤后将小乔的手机收走。两个青岛的男警员一左一右挟制着小乔双臂,在小乔大声说“把你们的脏手拿开!我自己会走。”后,即有人从背后袭击小乔,小乔后脑挨了一拳,背后被踢了两脚,双臂被反拧到背后拧成麻花状疼痛难忍,随后被塞入一辆小车带至警局。在警局小乔对警察的暴力执法的行为表示了抗议,青岛警察称那是市民“见义勇为”,小乔表示若不是警察打的话那就是流氓打的她,并当场报案,但无人理睬。

在宾馆被扣留一夜后,第二天8月21日下午,小乔在三个上海警察并同青岛市局的一个警官的押解下,被带回到上海,在办理了青岛与上海方面的有关交接手续后,上海公安将小乔在其住地的梅园派出所又扣留一夜,在22日上午小乔才被放回到家中,并被要求近期不要外出,不要对外联系,身份证目前还在警察手中没有归还。因遭受殴打,小乔现在仍然浑身无力,手臂疼痛难忍。

临行前,在小乔回暂时住处拿取衣物时,欧阳小戎的物品已不见了,是否也被押解回原处,目前因不能联系上无法了解确定。

对于清查暂住人口的理由,警察称是因为要举办国际帆船节,在此期间,依法清理非本地户籍无暂住证人员。

 

 

关于支持卢雪松老师要求撤销劳教的声明

关于支持卢雪松老师要求撤销劳教的声明

全德学联

 

【2006年8月24日狱委讯】吉林艺术学院青年教师卢雪松女士因为在课堂讲述中国现代才女林昭的壮烈故事,竟被中国意识形态当局追究,罗织罪名,由公安局“判处”劳教处分。这一判决是当代中国教育史和文化史上的又一冤案。 

在她被栽上传递《九评共产党》这本书的罪名时,她根本没有看到过 
这本书。作为一名高等院校的文学与美学的教师,即使看过、介绍过 
一本批评党政领导的争论书籍,也决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卢雪 
松老师的遭遇刚好说明,在中国不仅在公开的媒体上没有言论自由, 
而且在高等院校的讲堂上也毫无言论自由。直接否定了中国党政领导 
人所标榜的“和谐社会”论。 

中国共产党在学生集体中建立党团组织,对师生的思想言行实行严密 
监控,现在又在高校设置“学生资讯员”制度,鼓励学生告发同学和 
老师的自由言论,导致卢雪松老师失去了授课的权利。这样的制度将 
在中国的道德教育和人文价值传承方面贻害无穷。卢雪松老师的柔弱 
之躯竟遭公安员警的粗暴扭伤,并被处以劳动教养惩戒,是现代社会 
的新版侮辱斯文。国际上知识界、学术界和教育界的知识分子都将对 
此野蛮行径嗤之以鼻。如果中国党政当局不及早撤销对卢雪松老师的 
错误处罚,全德学联将通过各种方式向国际各界介绍当今中国高等院 
校迫害事件的真相。 

全德学联主席 彭小明 

(2006-08-23) 

 

 

 

阿玛蒂亚.森:多元文化主义的悲剧

作者:诺贝尔经济奖得主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
2006年8月23日 星期三
 
 
一切都始于加拿大,而且开局不错。1971年,加拿大成为全球第一个将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作为官方政策的国家。正如加拿大文化遗产部(Canadian Heritage)网站骄傲地宣称的那样,这样做,“加拿大确认了所有加拿大公民的价值和尊严,而不论其肤色、种族、语言或宗教信仰。”不久后,欧盟(EU)多数成员国也将多元文化主义纳入官方政策,而英国在这场声势壮大的运动中发挥了带头作用。的确,多元文化主义当时在全球迅速成为时尚。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已经过去,尤其是在欧洲。法国人和德国人如今对这种方式明智与否深表怀疑,丹麦和荷兰已经逆转了其官方政策。甚至连英国也充满了疑虑。那么,问题何在?

文化自由是个人尊严的根本

多元文化主义的历史提供了一个生动例证,说明糟糕的推理如何能够使人们作茧自缚。文化自由是个人尊严的根本所在,其重要性必须与对各种文化遗产形式的赞美和保护区分开来,不管相关人士在有机会进行严密审查,并对其所处社会存在的其它选择有足够了解的情况下,是否会选择那些特定的做法。文化自由的要求包括:当人们(不排除年轻人)看到有理由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时候,能够抵制对“传统”的自动认可。 

就人类自由而言,多元化的价值必须取决于其产生和维持的方式。如果英国一个保守移民家庭的年轻女士想跟一个英国男孩出去,从多元文化自由的角度来看,她的选择无可指摘。相反,如果她的监护人阻止她这样做(这种事时常发生),就很难算作多元文化行为,因为这是想以(姑且称作)“复数的单一文化”(plural monocultural)形式使各种文化保持分离。然而,似乎正是家长们的这种阻挠,拨动了当今多元文化主义者的同情心弦。

在此背景下审视英国多元文化主义的历史很有意思。英国多元文化融合的进步阶段之后,是一个分离主义和混淆的阶段。后殖民时期的英国,试图通过在医疗、社会保障乃至选举权方面的无差别待遇,将移民社区融合在一起,这起了一个极好的开头。在选举权方面享受无差别待遇,要归功于建立英联邦(Commonwealth of Nations)这一具有远见的政策。英联邦本身就是带有鲜明英国领导特征的多元文化产物,它让英联邦公民身份的所有英国居民(包括英国几乎所有的非白种移民人口),都能参加英国大选。与德国、法国以及欧洲多数国家移民的不平等历史相比,英国在尽快赋予合法移民经济、社会及政治权利方面的成就,确实可圈可点。

斯卡曼勋爵(Lord Scarman)领导的另一项具有远见的举措,解决了英国当时存在的一些缺陷,如警务方面的缺陷。这些缺陷与1981年的英国暴乱有关,特别是在布里克斯顿和伯明翰。斯卡曼勋爵负责对暴乱进行调查,并谴责了“英国生活中现实存在的种族弱势”。斯卡曼报告中提到的问题,没有都得到彻底解决(种族仍可能造成差异,正如阶级和性别一样),但人们一直在不懈努力,甚至远在“多元文化主义”成为流行口号前已开始行动,努力实现所有英国人的平等待遇,不论“其肤色、种族、语言或宗教信仰”(引述前文援引的加拿大的划时代宣言)。

出生于某个族群,本身不是对文化自由的行使

悲剧在于,随着多元文化主义口号的普及,对其要求的认识不清,也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其本质上是两个混淆。首先是文化保守主义和文化自由之间的混淆。出生于某个族群,本身不是对文化自由的行使,因为这里不存在选择。相反,坚守某种传统模式的决定,如果确实是在考虑过其它选择之后作出的话,就是在行使自由。同样,在经过反思和推理之后,决定放弃——略微或很大程度——过去的行为模式,也是在行使多元文化自由。

第二个混淆在于忽视了一个事实,即虽然宗教也许是人们的一个重要认同(特别是如果他们可以自由选择赞美或拒绝自己继承或被归入的传统),但还有其它一些政治、社会、经济层面的联系,人们也有理由对其加以重视。而且文化的范畴超越宗教。除宗教之外,加拿大的宣言还明确提到了语言。在这方面,我们有必要记住,尽管英国的孟加拉人目前被正式地简单归类为“英国穆斯林”,但孟加拉人争取——并赢得——独立,不是出于宗教原因,而是为了语言自由和世俗政治。

英国政府领导人现在频繁地将信奉同一宗教的族群,称为该族群自己的“社区”,应按照自己的风俗来管治(当然,额外的要求是宗教政治应采取“温和的”形态)。移民团体宗教发言人在英国官方心目中的地位——以及进入权力中心的可能性——显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高。

在英国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新“宗教学校”不断兴建,它们更关心的,是所谓“社区领袖”希望达到的相当机械的宗教“平衡”,而不是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也不是对儿童自由思考能力的培养。

此外,分开接受学校教育造成的分裂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埋下了北爱尔兰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不和的种子(从小灌输鼓励不和的分类感),但这样做目前已得到允许,而且实际上还受到鼓励,以埋下另一部分英国人口不和的种子。

着眼于融合,而不是分裂

目前需要的并不是放弃多元文化主义,也不是抛弃无论“肤色、种族、语言或宗教信仰”、人人平等的目标,而是要克服已经造成大量伤害的两个混淆。这很重要,不仅因为应该考虑到自由的重要性,而且还因为它能够避免弱势群体的法国式起义和极端分离主义思潮日益增长的威胁。这种在英国抬头的思潮,有时会演变为极度野蛮残暴的行为。重要的是,我们应认识到,英国多元文化主义早期的成功是因为它着眼于融合,而不是分裂。目前对分离主义的关注,不会促进多元文化自由,而只会适得其反。

本文作者是1998年诺贝尔(Nobel Prize)经济学奖得主,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拉蒙特(Lamont)大学教授,英国剑桥大学(Cambridge)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前任院长;他最新一部著作是《认同与暴力》(Identity and Violence),企鹅出版社(Penguin)/WW诺顿出版社(WW Norton)。

译者/何黎

汪曾祺的寻常茶话

    我对茶实在是个外行。茶是喝的,而且喝得很勤,一天换三次叶子。每天起来第一件事,便是坐水,沏茶。但是毫不讲究,对茶叶不挑剔。青茶、绿茶、花茶、红茶、沱茶、乌龙茶,但有便喝。茶叶多是别人送的,喝完了一筒,再开一筒。喝完了碧螺春,第二天就可以喝蟹爪水仙。但是不论什么茶,总得是好一点的。太次的茶叶,
便只好留着煮茶叶蛋。《北京人》里的江泰认为喝茶只是“止渴生津利小便”,我以为还有一种功能,是:提神。《陶庵梦忆》记闵老子茶,说得神乎其神。我则有点像董日铸,以为“浓、热、满三字尽得茶理”。我不喜欢喝太烫的茶,沏茶也不爱满杯。我的家乡论为客人斟茶斟酒,“酒要满,茶要浅”,茶斟得太满是对客人不敬,甚至是骂人。于是就只剩下一个字:浓。我喝茶是喝得很酽的。曾在机关开会,有女同志尝了我的一口茶,说是“跟药一样”。

    我读小学五年级那年暑期,我的祖父不知怎么忽然高了兴,要教我读书。“穿堂”的右侧有两间空屋。里间是佛堂,挂了一幅丁云鹏画的佛像,佛的袈裟是朱红的。佛像下,是一尊乌斯藏铜佛。我的祖母每天早晚来烧一炷香。外间本是个贮藏室,房梁上挂着干菜,干的粽叶,靠墙有一坛“臭卤”,面筋、百叶、笋头、苋菜秸都放在里面臭。临窗设一方桌,便是我的书桌。祖父每天早晨来讲《论语》一章,剩下的时间由我自己写大小字各一张。大字写《圭峰碑》,小字写《闲邪公家传》,都是祖父从他的藏帖里拿来给我的。隔日作文一篇,还不是正式的八股,是一种叫做“义”的文体,只是解释《论语》的内容。题目是祖父出的。我共做了多少篇“义”,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有一题是“孟子反不伐义”。

    祖父生活俭省,喝茶却颇考究。他是喝龙井的,泡在一个深栗色的扁肚子的宜兴砂壶里,用一个细瓷小杯倒出来喝。他喝茶喝得很酽,喝一口,还得回味一下。

    他看看我的字、我的“义”;有时会另拿一个杯子,让我喝一杯他的茶,真香。从此我知道龙井好喝,我的喝茶浓酽,跟小时候的熏陶也有点关系。

    后来我到了外面,有时喝到龙井茶,会想起我的祖父,想起孟子反。

    我的家乡有“喝早茶”的习惯,或者叫做“上茶馆”。上茶馆其实是吃点心,包子、蒸饺、烧麦、千层糕……茶自然是要喝的。在点心未端来之前,先上一碗干丝。我们那里原先没有煮干丝,只有烫干丝。干丝在一个敞口的碗里堆成塔状,临吃,堂倌把装在一个茶杯里的佐料——酱油、醋、麻油浇入。喝热茶,吃干丝,一绝!

    抗日战争时期,我在昆明住了七年,几乎天天泡茶馆。“泡茶馆”是西南联大学生特有的说法。本地人叫做“坐茶馆”,“坐”,本有消磨时间的意思,“泡”则更胜一筹。这是从北京带过去的一个字,“泡”者,长时间地沉溺其中也,与“穷泡”、“泡蘑菇”的“泡”是同一语源。联大学生在茶馆里往往一泡就是半天。干什么的都有,聊天、看书、写文章。有一位教授在茶馆里读梵文。有一位研究生,可称泡茶馆的冠军。此人姓陆,是一怪人。他曾经徒步旅行了半个中国,读书甚多,而无所著述,不爱说话。他简直是“长”在茶馆里。上午、下午、晚上,要一杯茶,独自坐着看书。他连漱洗用具都放在一家茶馆里,一起来就到茶馆里洗脸刷牙。听说他后来流落在四川,穷困潦倒而死,悲夫!

    昆明茶馆里卖的都是青茶,茶叶不分等次,泡在盖碗里。文林街后来开了一家“摩登”茶馆。用玻璃杯卖绿茶、红茶——滇红、滇山的水也很好,水清而滑。有的水是“滑”的,“温泉水滑洗凝脂”并非虚语。井冈山水洗被单,越洗越白;以泡“狗古脑”茶,色味俱发,不知道水里含了什么物质。天下第一泉、第二泉的水,我没有喝出什么道理。济南号称泉城,但泉水只能供观赏,以泡茶,不觉得有什么特点。

    有些地方的水真不好。比如盐城。盐城真是“盐城”,水是咸的。中产以上人家都吃“天落水”。下雨天,在天井上方张了布幕,以接雨水,存在缸里,备烹茶用。最不好吃的水是菏泽,菏泽牡丹甲天下,因为菏泽土中含碱,牡丹喜碱性土。我们到菏泽看牡丹,牡丹极好,但茶没法喝。不论是青茶、绿茶,沏出来一会儿就变成红茶了,颜色深如酱油,入口咸涩。由菏泽往梁山,住进招待所后,第一件事便是赶紧用不带碱味的甜水沏一杯茶。

    老北京早起都要喝茶,得把茶喝“通”了,这一天才舒服。无论贫富,皆如此。1948年我在午门历史博物馆工作。馆里有几位看守员,岁数都很大了。他们上班后,都是先把带来的窝头片在炉盘上烤上,然后轮流用水汆坐水沏茶。茶喝足了,才到午门城楼的展览室里去坐着。他们喝的都是花茶。

    北京人爱喝花茶,以为只有花茶才算是茶(北京很多人把茉莉花叫做“茶叶花”)。我不太喜欢花茶,但好的花茶例外,比如老舍先生家的花茶。

    老舍先生一天离不开茶。他到莫斯科开会,苏联人知道中国人爱喝茶,倒是特意给他预备了一个热水壶。可是,他刚沏了一杯茶,还没喝上几口,一转脸,服务员就给倒了。老舍先生很愤慨地说:“他妈的!他不知道中国人喝茶是一天喝到晚的!”一天喝茶喝到晚,也许只有中国人如此。外国人喝茶都是论“顿”的,难怪那位服务员看到多半杯茶放在那里,以为老先生已经喝完了,不要了。

    龚定庵以为碧螺春天下第一。我曾在苏州东山白勺“雕花楼”喝过一次新采的碧螺春。“雕花楼”原是一个华侨富商的住宅,楼是进口的硬木造的,到处都雕了花,八仙过海、福禄寿三星、龙、凤、牡丹……真是集恶俗之大成。但碧螺春真是好。不过茶是泡在大碗里的,我觉得这有点煞风景。后来问陆文夫,文夫说碧螺春就是讲究用大碗喝的。茶极细,器极粗,亦怪!

    我还在湖南桃源喝过一次擂茶。茶叶、老姜、芝麻、米,加盐放在一个擂钵里,用硬木的擂棒“擂”成细末,用开水冲开,便是擂茶。

    茶可入馔,制为食品。裘盛戎曾用龙井茶包饺子,可谓别出心裁。日本有茶粥。《俳人的食物》说俳人小聚,食物极简单,但“唯茶粥一品,万不可少”。茶粥是啥样的呢?我曾用粗茶叶煎汁,加大米熬粥,自以为这便是“茶粥”了。有一阵子,我每天早起喝我所发明的茶粥,自以为很好喝。四川的樟茶鸭子乃以柏树枝、樟树叶及茶叶为熏料,吃起来有茶香而无茶味。曾吃过一块龙井茶心的巧克力,这简直是恶作剧!用上海人的话说:巧克力与龙井茶实在完全“弗搭界”。 (马明博 肖瑶)

    (摘自《清香四溢的柔软时光》,马明博肖瑶选编,中国青年出版社2006年5月出版,26.00元)

汤一介乐黛云夫妇同获日本荣誉博士学位

     中国学界一对著名的伉俪,北京大学哲学系汤一介教授与中文系乐黛云教授夫妇上月同时获得了关西大学“科学与文化荣誉博士”学位。

    乐黛云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今年7月26日,汤一介和她应邀前往日本关西大学参加该校成立120周年纪念活动。两人发表了主题演讲:“儒学的现代意义”和“文化自觉与文学研究的新契机”。

    乐黛云介绍:“汤一介是做国学研究的,我是做跨文化研究的。我们的观点就是提倡平等对话,反对文化霸权。关西大学对我们的观点很赞成。”会上,关西大学河田校长授予了两人关西大学“科学与文化荣誉博士”学位。乐黛云称,关西大学东亚文化研究所已邀请汤一介和她每年到日本讲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