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何不更名为真理部?

记得年初大概是二月份吧,有媒体报道“文化部棒喝DIY攒机,品牌电脑奋战网吧市场”。报道里,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网吧产业提升计划办公室主任李伟,谈参观清华同方生产线时的感受,“产品每经过一道程序,都会经过严格的检验。防火、防电、防尘、防盗等功能都在生产线上得到了检验。”

我至今搞不明白,电脑的防盗功能是如何起作用的,可惜李主任没说,有知道的网友请不吝赐教。当时更大疑问是,网吧使用什么电脑完全是自己的事,如果硬件太差,在市场竞争中自然会被淘汰,你一个政府部门管那么多干什么?再说,文化部有权管吗?难怪当时有网友说,卫生部应该参照文化部的做法,指定国人使用马桶的品牌。

日前,据《新京报》报道,文化部又将建立统一KTV曲库系统,防止不健康歌曲进入。是呀,我们都知道健康很重要。如果说食品卫生有一个明确标准,可以借助仪器对食品进行界定;那么,对属于社科类的产品,却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很多情况下见仁见智,不存在某部文学作品就是世界第一名这种说法。

举个例子,文化部推荐的某些歌曲在他们看来是健康歌曲,但在我看来却是不健康的歌曲。比如大量的宣传个人崇拜歌曲,在我看来是不健康的,是封建流毒的遗种。那首“我还想再活500年”赤裸裸毫不掩饰对封建帝王的歌颂与崇拜,就如同一个个耳光打在文化部的脸上。什么“打江山坐江山”公然宣扬专制独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唱反调的歌曲,大行其道,甚至在国家级电视台上反复播放,从不见文化部有什么动静。

因此,对文化部的智商怎么低估都不过份。

文化部不要不服气。就在20多年前,港台歌曲还是作为“靡靡之音”成为打击的对象,很是没收了不少录音机和卡带。除了港台的音像制品外,对看不顺眼的发型、着装同样严厉打击,一些人守在街头,对看不顺眼的“不健康”的裤子一剪刀下来。你看,这帮人为了他人的健康,居然不惜公然违法损毁他人的财物,并从人格上污辱合法公民。

长期以来,我分辨好坏往往不需要动脑,只要他们认定不健康的,我就知道那肯定是健康的,甚至是优秀的。

文化部还于2006年7月18日,发布《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进口音像制品的通知》(文市函〔2006〕1355号),该通知说擅自进口境外音像制品的违法行为“危及国家文化安全”,必须严厉禁止,坚决查处。这个新发明的“国家文化安全”十分荒唐。什么是“文化安全”?难道外国的文化进入中国,中国的文化就会自动消失么?文化部不是一直自称推广中国文化么,只要你自己不破坏不禁止中国文化的传播,没有任何人任何组织能够消灭中国文化,怎么连这点自信心都没有呢?

文化部就如同被迫害狂精神病患者,疑神疑鬼,仿佛全世界都想着如何消灭中国文化,仿佛只有在他们的控制下,文化交流才是“健康”的,民间的行为则是危险的可怕的。本应通过各种方式推进文化传播交流的文化部,却变身为“真理部”,只有他才具备识别好坏的能力。

既然要控制不健康歌曲进入歌厅,那么就肯定要有人对歌曲进行鉴定。而文化部又有什么资格对文艺作品进行鉴定呢?

论学历,你就是博士,还有名牌大学的博士呢。论实际能力,文化部除了拿棒子打人,有写过几首好歌、几部小说?文化部不就是各种会写点规定通知嘛,那算文化么?

所以,别看文化部顶着“文化”的牌子,却未必有多少文化,更不具备真理的垄断权。

胡温政权极为满意民众思想状况

胡温政权极为满意民众思想状况

严重关注:中国正在自己妖魔化自己!

刚从新加波的早导网得知,在新华网,一项名为“当前人民群众思想状况”的问卷调查正在进行当中,调查时间从7月24日至8月15日。我去看的时候已有749013人参与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

93.64%的答卷者不赞同“人生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个人的幸福和快乐”

98.92%的答卷者赞同“强权即公理仍是这个世界的基本法则,所以应提倡尚武精神,大力发展军事力量,实现民族利益最大化”

98.76%的答卷者赞同“当中华民族与其他民族发生严重的利益冲突时,可以采取任何手段维护本民族利益”

93.50%的答卷者赞同“全球化只对发达国家有利,对发展中国家不公平,应予以抵制”

99.45%的答卷者不赞同“发展市场经济就应完全放开,国家干预越少越好”,认为“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

74.51%的答卷者认为“贫富差距主要由市场体制造成,必须通过政府调控才能缩小贫富差距”

98.45%的答卷者认为“信教人数超过一亿并呈继续增长趋势”这一现象“不正常”,认为“信教是理想信念缺失的表现”

97.16%的答卷者认同“民族利益至上”,而认同“自由民主”只有0.70%,认同“公平正义”的只有1.45%

天啊,我看到了什么?一个梦魇!一个叫民族主义(或集体主义,国家主义)的横冲直撞、无远弗届的恐怖大妖魔在将一个个人类,或生吞活剥,使其成为身体的一部分,或锉骨扬灰,让其万劫不复!

对这个问卷调查,新华网的说法是,“主要目的是了解人民群众的思想状况,为有关课题研究提供真实资料”。然而上面的调查结果反映的真是国人的思想状况吗?我看根本不是,它真正反映的该是新华网症候群这一特殊群体的思想状况,检验的该是“正确舆论导向”对于“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成果,因为新华网无疑是通过“正确舆论导向”“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最忠实的践行者,而常上新华网的网民则无疑属于“正确舆论导向”的易感人群。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一边说“信教人数超过一亿并呈继续增长趋势”,另一边却有98.45%的答卷者认为这一现象“不正常”,认为“信教是理想信念缺失的表现”。

我对此很担心。有人对此也许一笑了之,认为那不过是一出闹剧。以新华网症候群的思想状况代表国人的思想状况诚然是闹剧,但如果因为是闹剧就掉以轻心就大错特错了,别忘了正正是新华网这类喉舌主导着“主流声音”,由此产生的“皇帝新装”效应,中国是真有可能以妖魔化的姿态出现的,真有可能变成对内对外都择人而噬的妖魔的,正如故事中的皇帝真的会穿起“新装”招摇过市,在众目睽睽之下展示他那丑陋的裸体!

何清涟:被遗忘的数千冤魂――记1968年湖南邵阳县大屠杀

“文革”给中国人带来的痛苦,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仅仅是从文字描述中去感受,无论怎样,都会显得肤浅、轻飘。


1968年道县传来杀人消息

我生长于革命之乡――湖南省,自幼一直接受“红色”教育,耳濡目染的一切,使我对“革命”充满了崇拜与憧憬,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到来,也以一个孩子的纯洁热情欢迎。

这种热情一直持续到1968年。那一年湖南省的道县、邵阳县相继发生了两次大屠杀,从此以后,我对“文革”的本质有了自己的认识。

1968年,“文革”正如火如荼,我当时年仅十岁。“停课闹革命”使孩子们无书可读,我只能每天上街去读大字报和传单,努力用自己稚嫩的心灵去理解那个动荡不安的世界。

五月的一天,我又象往常一样在街上看大字报。一张传单赫然入目,标题是《请中央军委赶快制止湖南道县的大屠杀》。传单的作者列举了1968年4至5月发生在湖南省道县的一连串集体屠杀事件。传单的作者陈述说,1968年,道县的一些革命组织与贫下中农为了防止阶级敌人趁机作乱,将所谓的“二十一种人”及其家属定名为“黑杀队”(意指他们想屠杀工人、贫下中农),一律杀无赦。由于道县革命群众组织将屠杀“黑杀队”视为“革命表现”,而“二十一种人”及其家属又为数不少,自然是诛不胜诛。其结果就是传单上所写的:道县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尸体,堆在城墙边没被掩埋的就有上千具,都已经腐烂发臭,成堆的苍蝇在尸体上飞来飞去,一些尸体已经长满了蛆虫……”,作者说,他本人是一个原籍道县在外地工作的普通干部,回乡后看到如此惨状,经过私下调查,了解到这些被冠以“黑杀队员”名义的人,几乎都是无辜者。因此作者冒着生命危险,印制了这些传单,吁请中央军委赶快出面制止这种惨无人道的大屠杀。

传单上的消息并非传言。一天晚上,我父亲一位朋友悄悄来我家,将我们这些孩子屏退后,告诉我父亲他在道县出差时的所见所闻,并且预言“这股风说不定什么时候要刮到邵阳这边来,如果有可靠的亲戚在外地,将孩子们送出去躲一躲,过了风头再回来,免得斩草除根。”我躲在窗外听壁脚,却不敢问父亲。那位朋友走了后,当天晚上父亲一整晚没合眼,看着早被抄得徒剩四壁的家,枯坐在椅子上,一声不吭。


邵阳县贫下中农效法道县屠杀

道县屠杀的血腥味很快在湖南省上空弥漫,邵阳市管下的邵阳县很快效法道县,有组织、有计划地屠戳“二十一种人”及其家属。为了斩草除根,还要将这些人家中在外工作的子弟抓回一并屠杀。邵阳市与邵阳县城相隔只百余里地,不少人就来自于邵阳县的“二十一种人”家庭。邵阳市因此也陷入恐怖之中。半夜三更,大街小巷经常传来砰啪砰啪的打门声,女人孩子的哭喊声与抓人者的喝骂声。所谓“二十一种人”的家庭惶然不可终日,唯恐这种不测落到自己头上。白天,人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交流各种信息:某人家里又被邵阳县来的农民抄了一次,但人因不在家没被抓走;某人已经被老家来的农民抓回去;某人已经被抓走好多天,家属交了赎金,单位也派人去领人,却没见到人的踪影,不知是死是活……,如此等等,尽是一些让人揪心的消息。

我家附近一位不到二十岁的男青年,被其祖父所在生产队的农民抓走,路上试图逃跑,结果被几位农民用锄头活活砸死在江湖大堤上,曝尸几天后无人收尸,还是几位街坊帮助收的尸,没有钱买棺木,拿床旧棉被卷裹入土。他的母亲那天是外出做工,侥幸躲过,但后来思儿心切,眼睛哭得半瞎,人也变得疯疯傻傻,半年不到就死了。但也有一些人比较幸运:与我家同院居住的一位在水利局工作的覃姓干部,被他老家的农民从家里五花大绑地抓走,其妻姚某闻讯从其上班的商店赶回,骑单车尾随其后,因农民也不认识她,故此没提防。到了南门口,农民们将覃捆在路边的电线杆上,自己进店里吃面。姚某趁机从一家肉铺里拿了一把屠刀,将绳子割断,让丈夫骑上单车逃走,而姚则被农民们抓住将腿生生打断,她所在的副食品公司闻讯后派人将其抬送医院;还有市运输局一位刘司机,住在运输局家属院里,当他老家几十位农民来他家抓人时,刘妻见势不对,立刻跑到邻近的大徒弟家中求援。而刘司机的大徒弟正好是运输局工人造反派头头,马上带上几个工人拿上棍棒先上刘家阻拦,另派人召集大队人马增援,结果一场恶战,邵阳县老家来的农民“强龙不敌地头蛇”,被打得狼狈逃窜,四十岁刚出头的刘司机也得以保住一条命。

抓的人多了,邵阳市一些大型国营单位为了保住老家在邵阳县的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属不受杀害,腾出房子或者招待所让这些人全家住到单位里来。而农民们因无法进入这些单位找人,这些人才算是生命无虞。我另一位朱姓邻居在运输公司工作,就是在刘司机的事情发生之后,全家搬到单位里面避难,每晚住在办公室里,直到半年之后,杀人风潮完全平息后才敢回家居住。

但这种被单位保护起来的人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单位没这种条件,只能自已想办法投靠与邵阳县毫无瓜葛的朋友或者亲戚家中。在这种人身安全毫无保障的恐怖状态中,邵阳市的“二十一种人”及其家人,终日战战兢兢,不知自己能否活下来。


资江河上漂流的无名尸体

邵阳县贫下中农的“革命行动”终于让人们看到了“成果”。由于被杀的“黑杀队员”实在太多,掩埋尸体成了革命者一大麻烦事,靠近河流的村庄就将尸体弃置河中“水葬”。资江河流经邵阳县与邵阳市,邵阳市地处河流下游,于是邵阳市境内的资江河中,每天有几十具乃至上百具尸体顺流漂下,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死状奇特。一时间邵阳市万人空巷,倾城出动。资江河靠城市这边的南岸上每天站满了黑压压的人群,等着观看从上游陆陆续续漂下来的尸体。邵阳市当局发了恻隐之心,下令邵阳市公安局处理掩埋这些无名尸体。市公安局则招募邵阳市郊区的农民打捞,每捞得一具尸体发一床草席包裹掩埋,支付十元人民币做为报酬――当时国营企业工人有85%左右的人每月工资为36元,集体企业则只有34元,三年学徒工期间每月工资20元,五保户每月生活补助仅五元,所以这十元钱在当时比较吸引人。

我记得当时正涨洪水,资江河上浊浪滔滔。一些胆大的农民就带上工具,站在河岸打捞,而有些水性好且家里有船的就将船驶至河心打捞。位于资江河畔的邵阳市北塔公社有一家人三兄弟一齐出动,据说挣了好几千元,事后各盖了一栋瓦房。当时一千几百元就可以盖一栋简陋的砖瓦房。


残忍的杀人手段

笔者当时年仅十二岁,也曾跟着大人去看过两次,留下的恐怖印象可谓终身难忘。那些打捞上来的尸体死状千奇百怪,充分展现了杀人者对杀人手段的创造性。有用绳子捆绑成粽子状的;也有捆成四足攒蹄式的,再在脖子上套根绳索的;有面部血肉模糊已经难于辨认面目的。印象最深的是两组连成一串的尸体,一串是用粗铁丝从五个死者的两耳中穿过,两女三男,一位老年妇女,一位小孩,三个成年人。另一串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子与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估计是母子俩。两位死者的手指均用粗铁丝穿过,连在一起,女死者浑身赤裸,乳房被割去一只,阴户也被用刀挖去一块。当这两串尸体被捞上河岸时,不少围观者都为之掉泪。我看了这些惨不忍睹的景像之后,一连几天都做恶梦,吃不下饭,以后再也不敢去资江河岸观看这类惨象。

尸体大量漂流延续了半个月左右。当时各种传言四起,有人说自来水厂从河中抽上来的水里有人的断腿,吓得邵阳市的市民再也不敢饮用自来水,我家院中的水井旁边每天挤满了提水的人,本来水很旺的井每天被提得见了井底,一直要到过了一晚才又蓄满水。我们这些井的主人也得趁天未亮时赶紧提水,否则提水的人一多就用不上水。一直到了六月下旬,河上漂浮的尸体日见稀少,自来水厂又在厂门口贴出公告,说水质已经恢复卫生标准,前来提水的人才随之减少。

而到了这时,邵阳县大屠杀的传闻才渐渐具体起来。我曾听一位亲眼看过大屠杀的中年男子叙述这次大屠杀的起因和他所了解的具体过程。这位男子是个公社干部,据他说,屠杀所谓“黑杀队员”是接到上面命令的,但是现在已经不准任何人向外提起这点。具体的杀人行动则由生产大队党支书和民兵营长牵头,出身于贫下中农家庭的成年男子一律参加。杀人的方式五花八门,有用锄头、棍棒活活打死的;有勒死、闷死的,还有活埋的。也有将被害者的头按到水缸里活活呛死的。这些方式都还比较文明。杀到后来,这些普通方式已经无法激起杀人者的快感,便有种种翻新的花样:割乳房、挖舌头、将一家人用铁丝串起来活活丢到河里。最残忍的是将煮饭用的铁锅(湖南几十年前用的一种煮饭锅,上部是圆柱形,下部平底,呈圆锥状)烧红后罩到被害者头上,受害者往往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人事不省,等铁锅取下时,头皮与脸部肉已烧成半熟,严重者头脸部肌肉成块状脱落。这种尸体曾经被捞上来过,其面部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但当时邵阳市的围观者无人知道是这种杀人者发明出来的“铁板烧”酷刑所致。女人们的遭遇自然更惨,不少女人死前还要受到各种凌辱。这位中年男子亲眼见过一个女中学生被凌辱后处死的场面,他说:“将那女学生抓进里屋去的时候人还水灵灵的。两个多小时后拖出去处死时,浑身赤裸,全身血污,半死不活,只剩下一口气了。”我问这位男子为什么不劝阻?他心有余悸地说:“那种场合,人都象疯了一样,谁要劝阻,谁就被当作和地主富农一路人,不杀了才怪。我只能做到自己不动手,有时候能够不去就不去,哪有胆子去劝阻。”

而一些迟迟不动手杀人的生产大队被视为“不革命”,自有“革命者”找上门去代为杀人,报酬是被害者家中的所有财产,生产队还要付出公有的粮食与猪等。到后来,“红色恐怖”所到之处,竟有这样的威力,一些地主富农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害怕死前遭受各种凌辱与折磨,便全家自行了断。叙述者讲述这些事情时心有余悸,听者也闻之悚然,真不敢相信人间竟有如此同类相残之事。


一段被刻意遗忘的历史

事隔多年之后,中国终于开始“拨乱反正”,为一些冤假错案平反。但对1968年邵阳县大屠杀以及道县大屠杀却始终没有任何政府部门组织人调查平反。邵阳曾有人在市中心邮电局门前的墙上张贴过要求追查杀人罪行的大字报,但结果是这些人被当局以“书写反动标语”罪名拘留,有的还判了两年刑。据知情者透露,此案难查的原因一是牵涉面太广,参与杀人的人太多,从当时县武装部长到大队书记、大队民兵营长及民兵均涉杀人罪行,如果追查,株连太多。自古云“法不治众”。为了避免动乱,不宜再追查此事。二是由于被害者多是斩草除根,少数幸存者也有如惊弓之鸟,没有人代为申诉,故此这事也不了了之。在任何官方文件中,1968年邵阳县大屠杀一案均不存在。

但我一直认为,中国当局未为这被杀的数千冤魂平反,还有一个中国人无意正视的原因:从中国共产党建国以来,地富反坏右本来就是政治贱民与被镇压的对象,他们的生命无论是在当局还是在普通人眼中,本来就有如草芥。

一个不会忏悔的民族决不会是一个有前途的民族。对“文革”这场人类历史上罕见的自我毁灭运动,中国当局一直列为学术禁区,不允许研究,至今还只有一些人士通过个人努力在抢救有关“文革”的历史记忆。而已有的一些中国官方允许出版的涉及文革经历的回忆录,至多只看到当时对高干、高知及其家庭的迫害,但这些生命被剥夺的成千上万的政治贱民,却几乎无人提及。

但对于我来说,那次大屠杀所弥漫出来的暴戾之气却一直紧紧压迫我的灵魂。我感到自己有责任为这几千被残暴剥夺生命的无辜者树立一块文字的纪念碑,让活着的人永远不要忘记这耻辱的一页:在“文革”那个疯狂的年代里,数千无辜者曾怎样被荒谬无耻地残暴剥夺生命,而中国当局与杀人者又是怎样缺乏检讨罪过的勇气。

作者谨识:本稿最初以“沈默”之笔名发表于香港《当代月刊》1991年10月15日,现略作修改。

注:所谓“二十一种人”,是中国共产党在文革中划为管制镇压对象的二十一类人,笔者至今能够记忆的只有十类,即地、富、反、坏、右、军、警、宪、特、匪,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子、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军官与士兵、警察、宪兵、特务、土匪等。还有十一种是什么名目,笔者已经不能凭记忆写出。

刘晓波:扼死新闻喉咙的恶法——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

一 中共立法的自打耳光

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国《立法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004年中共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保护和尊重人权”正式写入根本大法。

然而,中共政权的人治本质并没有任何改变。如果说,在毛泽东极权时代,绝对独裁者玩弄的是无法无天,那么改革以来的后毛时代,寡头独裁玩弄的就是“恶法治国”。改革以来的历届中共政权所强调的依法治国,不过是把法律变成实现独裁意志、牟取权贵利益和镇压民间权益的工具。特别是在控制言论和压制新闻自由方面,中共政权可谓是“恶法”跌出。

所以,只要寡头独裁集团认为有必要,就不惜自打耳光,公然违反《宪法》和《立法法》的相关条款,背弃“保障和尊重人权”的宪法承诺,制定出践踏人权的恶法。比如,1989年10月31日中共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质上是“不准游行示威法”;中共《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实质上就是“文字狱”的别名。两项子法都是对母法的公然违背。现在,胡温政权又准备出台打压新闻自由的违宪法律。

中共新华社2006年6月25日报导说:中国政府起草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已经送交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该草案针对突发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规定了突发事件中政府、媒体和公众的权责。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第57条为新闻媒体设置了“高压线”,对突发事件中媒体行为作出惩罚性规定: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的新闻媒体,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人民币。这些限制和惩罚,不仅适用于中国媒体,也是用于境外媒体。

无论是按照联合国关于人权保障国际公约,还是按照中国《宪法》,国人的知情权和言论权与新闻媒体的报道权和采访权都必须得到尊重和保障。然而,该法案第57条却是对上述权利的公开践踏。所以,资深法学家江平先生指出:突发事件新闻管制严重违宪。(见《新快报网络版》2006-07-17 16:21:59)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和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教授也指出:第57条侵犯民众知情权并涉嫌违宪。就连参与该法案起草的清华大学教授于安在《财经》杂志接受采访时,既对第57条写入草案表示吃惊,也明确指出有违宪之嫌。他说:“我不知道怎么加进这一条的。专家讨论的时候是没有这一条的。”他还指出:新闻权属于人们的言论自由,这是宪法权利。这个权利在什么样情况下才可以受到限制?需要慎重对待。“草案”中提到“违反规定”要受到处罚,但这个“规定”由谁来作出?“规定”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含混不清,就会给限制言论自由者提供机会,最终受损的是老百姓的知情权。(《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突发争议”》,《财经》2006年6月28日)

二 公然践踏新闻言论自由和危及社会公益的恶法

首先,新闻自由是现代文明的核心原则之一,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垄断、管制、剥夺媒体的自由。所以:1、媒体必须是独立的,其职业道德和公信力不是来自政府的授予,而是来信息市场的自由竞争和广大受众的评价的授予,争夺受众是媒体生存的根本。一个新闻媒体的发行量、公信力和权威,都要在市场中由读者来检验,如果经常发布不准确的信息或撒谎,公信力自然就会下降,逐渐被市场所淘汰,根本就用不着政府管治。2、新闻,不仅要准确,也要及时,讲究时效是新闻的重要特性,准确及时的报道是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也是信息市场竞争的客观要求,甚至就是新闻媒体赖以存亡的生命线。3、“突发事件”恰恰是最具时效性的新闻,媒体能否在第一时间向社会提供突发事件的准确信息,不仅关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责任问题,也关系到媒体在市场上生存发展的竞争力问题。

然而,一个没有自由的信息市场和新闻自由体制的社会,必然是政府垄断、弊端横行、黑箱作业的社会。只有在这样的喉舌国家,媒体才会靠天天说空话、套话和谎话来生存,才会失去对突发事件的新闻敏感。

其次,新闻媒体是公共信息的载体,因而必然是社会公器。媒体必须服务于社会公益和广大授众:1、公众有权利要求媒体提供及时、准确的公共信息,媒体也必须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公共信息;2、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发挥着揭露丑闻和监督政府的舆论监督作用,也发挥着对人权案件的舆论救济作用,故有“无冕之王”和“第四权力”之称。

只有在媒体独立和新闻自由的环境下,媒体上述功能才能发挥。如果政府对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设置诸多的清规戒律,既侵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和新闻自由,又扼杀了媒体的监督和救济的社会功效,使社会丑闻和政府滥权逍遥于公共舆论之外。

第三、从维护社会公益和突发危机处理的角度讲,公共突发事件与公众利益、社会稳定密切相关,民众更应该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媒体的反应也应该更灵敏,尽量在第一时间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换言之,媒体有权利、也有义务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及事态发展的信息”。

然而,已经提交人大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的第57条,以惩罚性条款来限制媒体对突发事件的及时报道,将非常不利于突发危机的及时高效的处理,必将造成社会公益的重大损失,甚至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2003年的SARS疫情和2005年的松花江水污染危机,之所以造成全国性乃至世界性危机,造成社会性恐慌和重大生命财产的损失,症结既在于中共官权的隐瞒甚至欺骗,更在于中国媒体在新闻管制下的无奈沉默。现在,屡屡隐瞒重大公共危机信息的中共官权,非但不吸取以往的教训,反而为确保独裁政权的稳定和黑箱制度的畅通而制定恶法,以便惩罚那些敢于揭露黑箱操作的媒体和新闻人,就是以立法来制造恐怖气氛,使新闻媒体处在动辄得咎的威慑之下,既瘫痪了媒体的信息发布权和新闻监督权,又加强了官权对信息的收集和发布的垄断,让掌控突发事件应对的各级政府成为唯一仲裁者。

三 制定恶法的宗旨

中共现政权之所以宁愿自打耳光,也要制定这项恶法,既源于中共政权敌视新闻自由的独裁本质,也来自胡温政权在政治上的虚弱,害怕媒体的出格给当局“添乱”,更害怕媒体变成独立于官权的“第四权力”。

因为,在当下中国,一方面,新闻自由意识普遍觉醒,开明媒体越来越不甘于“喉舌”地位,优秀新闻人也越来越不驯服,出格的媒体不断增加,优秀新闻人对官权打压的反抗时有所闻,有些反抗在国内外舆论的关注下,变成备受瞩目的公共事件,令在国际上频作“人权秀”的中共政权颜面扫地。另一方面,面对见缝插针的新闻觉醒,几十年一贯制的中宣部管制方式已经越来越力不从心和漏洞百出,威慑效力的大面积失灵,穷于应对的现状使现政权不得不加强管制。

于是,便有了从中宣部禁令到人大立法的升级。传统的中宣部内部禁令及其个案整肃对媒体的打压再凶狠,也不能与人大立法相比。因为,禁令主要依靠黑箱操作,特别是在突发事件的应对中,其反应是滞后的,其威慑力是局部的、短期的;而立法对媒体的打压完全公开化了,具有预先防范的功能,其威慑力是全局性的、普遍性的、长期性的。

现政权出台恶法的核心宗旨有三:

首先,在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底层群体维权事件越来越多的当下中国,维护独裁统治及其权贵利益的方式之一,就是将不利于官权的信息扼死摇篮中。所以,在传统管制手段不断失效的情况下,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加强管制。所以,胡温上台仅三年,除了这项《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之外,中央及其地方当局还制定一系列严控媒体和网络的法律法规。

2005年6月10日发布了《公众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奖励办法》,为互联网领域的告密提供法律的保障和鼓励;

2005年9月25日发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所有网站设立了政府审批和统一新闻来源的两大高压线。

2006年4月12日发布了《关于重申电视国际新闻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播出的国际新闻必须统一使用由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提供的电视国际新闻,严禁擅自使用从境外卫星电视收录或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国际新闻素材制作、播出广播电视国际新闻节目和国际时事政治专题节目,不得将境外卫星电视图像配以新华社文字稿进行播出;

2006年7月12日印发关于《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的通知,为了严控涉及“重大选题”的音像制品在国内发行。通知要求今后凡是涉及文革等重大选题的音像制品的出版引进必须首先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没有备案的将一律停止发行,并封存收回。

其他限制性法规还有:网络ID和新闻报道的实名制,不允许新闻媒体进行异地监督,批评性报道要经过被批评者审查……等等。

更有甚者,2006年7月8日,重庆市公安局出台网络恶法《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居然作出明显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规定:个人在家上网也要在公安局备案,拒不执行者,轻则将被警告,重则将被停机半年。

其次,遏制新闻界自发追求新闻自由的势头。众所周知,上世纪八十年代,党内开明派和优秀新闻人密切合作,准备起草一部新闻法,旨在保障新闻自由——媒体的报导权、记者的采访权和民众的知情权。尽管,这种努力因六四而夭折,但媒体人争取新闻自由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大陆媒体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也在新闻良知的推动下,逐渐走上争取独立化、职业化、民间化之路,以打擦边球的方式拓展独立的言论空间。

然而,胡温政权非但没有放松对媒体的操控,反而不断地勒紧套在媒体上的缰绳,加强了对开明媒体和优秀新闻人的打压,从“南都案”到“冰点事件”,一张张开明报纸和一个个优秀新闻人遭到整肃;从频繁的中宣部内部禁令到新闻出版署的公开法规,大陆媒体打擦边球的空间越来越小。现在,由个案整肃和内部禁令上升到人大立法层次,特别是面对突发公共事件之时,非经官权批准媒体便不能报导,擅自报导就要受到惩罚,意在用法律紧箍咒来箍死媒体。

第三,该项法律之邪恶,不仅要堵死国内媒体,而且要限制外国媒体对中国公共危机的独立报道,以便尽量杜绝官权封锁的敏感信息出现在国际舆论中。近些年,随着中国开放度的不断扩展,进驻中国的海外媒体也越来越多,海外媒体对中国问题的批评性报导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对国内媒体无法报道的敏感性公共事件的大量报道和评论,不断地触动中共政权及其新闻管制的最敏感神经;外国媒体对此起彼伏的底层维权事件的报道,通过互联网由境外向境内的传播,形成海内外舆论的联合压力,当然最令中共政权反感。

比如,SARS危机期间,蒋彦永先生揭露疫情的公开信被国内媒体封杀,无奈之下,他只能转投境外媒体,由美国《时代周刊》发出率先,从而在国内外引起巨大反响,迫使胡温政权不得不调整抗萨政策。再如,被官方严密封锁的底层维权事件,如太石村事件、汕尾东洲血案、临沂暴力计生事件等,如果没有外国媒体的大量跟踪报道,不可能在国际上产生巨大影响。

以前,中共政权对境外媒体只能进行一些政策性、个案性的不公开限制,比如,限制外国记者对敏感的地区、事件和人物的采访,时而以泄密罪来抓捕记者,从而对外国媒体起到一定的威慑效力。但还拿不出更好的办法来管制外国媒体。现在,中共出台了这一法律,就是为了可以公开地名正言顺地打压海外媒体报导的空间。

三 中共新闻体制的大倒退

在自由国家,任何公共信息都理应为全社会所分享。特别是当突发危机降临之际,危机信息发布直接关系到公众安危、社会稳定和应对危机的社会动员等重大公益,握有公权力的政府和提供公共信息的媒体,必须向社会提供准确、充分、有效的信息,因为它是保障公共安全、维持社会稳定和进行社会动员的必要前提。如若政府或媒体有意隐瞒并欺骗公众,就不仅是失职渎职,而且是严重的犯罪,不仅要遭到公众的唾弃和舆论的谴责,而且必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而在中国,古代的家天下帝制时代就有“民可以使其由之,不可使其知之”独裁古训,如今的党天下独裁则把隐瞒和垄断信息的黑箱制度发展到极端。以至于,党权至上体制对各级政府及其官员的首要职业要求,不是向公众说真话的政治诚信,而是要练就欺骗公众的隐瞒及撒谎的技巧,中共新闻发言人必定要练就公然说谎不脸红的厚黑本领,而诚实的官员必定被谎言制度所淘汰。前不久,以敢讲真话著称的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辞职,就是官场逆淘汰的最新受害者。

凡独裁必狂妄,也必然自以为“伟光正”,为维护党权及其官员的“伟光正形象”,也就必黑箱必谎言。一旦遇到重大灾害或危机,无论是局部灾难还是全局灾难,也无论是矿难、食物中毒还是爆炸、流行病,中共官员们,上至中央大员下至七品芝麻官,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社会公益和民众福祉,而是维护党权及其代理人的伟光正形象,是确保官员个人的乌纱帽,是相关集团利益可能付出的巨额赔偿。

所以,凡是有突发事件或公共危机出现,相关官员在第一时间的应急反应,大都是习惯地隐瞒或撒谎。独裁制度又给予了他们处理公共信息的垄断权,使他们有能力对社会进行隐瞒和欺骗。所以,在重大公共危机上的处理上,中共官员的第一选择必定是隐瞒和欺骗,而在这背后是敌视民意和轻视民生的野蛮。只要能够隐瞒住危机和蒙骗住公众,官员们就完全可以不管民意的诉求、社会的不满和民生的安危。直到危机信息通过其他渠道的传播在社会上造成流言满天飞和大面积恐慌,甚至已经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的损失之后,官权才会为了保证政权稳定而被迫地为公众提供有限的相关信息。

2003年,年轻大学生孙志刚被打死在广州市收容所内,引发出全国性的维权浪潮,刚刚上台的胡温政权顺应民意,果断地废除了一项厉行几十年的恶法——收容遣送制度。同时,由于政权隐瞒而导致SARS危机泛滥,多亏老医生蒋彦永勇敢地揭开真相,引发海内外舆论大潮,迫使胡温政权改变抗萨政策,大陆媒体也享受到一段相对宽松的时期。

然而,通过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和领导抗萨运动,胡温政权赢得了“新政”的美誉,随着民意支持的增加和权力的巩固,所谓的“新政”急遽倒退为“旧政”,其突出的表现就是逐渐收紧舆论空间,从对开明媒体的严厉整肃到大面积查封民间网站,从网络实名制到新闻报道实名制,致使传统媒体噤若寒蝉,互联网一片凋零。现在,胡温政权对新闻自由的打压再上台阶,由个案整肃、内部禁令上升到人大立法层次,不仅标志着胡温政权打压媒体的再上台阶,也标志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历届政权在新闻管制上的最大倒退。如果这项法律真的被人大通过,将将把本来就日益萎缩的新闻空间逼入死地,也必然使中国本来就日趋恶劣的人权状态雪上加霜。

近年来,中国的崛起被自由国家视为“威胁”,因为一个独裁大国的经济及军事崛起,不可能让自由世界放心,不要说独裁国家可以很容易集中倾国之力来实现独裁者的扩张野心,就是其黑箱操作所造成的公共灾难危机向世界的蔓延,和平崛起承诺就很难服人,也足以让世界有理由不信任中国。如果说,SARS危机蔓延和松花江水污染危机的扩散,还仅仅是用个案的方式向世界昭示了独裁崛起给世界带来的威胁,那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这一恶法的出台,就是用制度倒退方式向世界展示了中共现政权对主流文明的顽固抗拒。

这项恶法草案一出,国际舆论哗然,主流媒体纷纷发文予以批评,国际人权组织也发出谴责之声,即便在舆论环境恶劣的大陆,《南方都市报》和《财经》杂志也公开置疑这个草案,一些专家、学者和教授也公开批评第57条。也就是说,当今世界,自由化民主化已经变成不可阻拦的世界大势,对风雨飘摇的独裁制度形成巨大的外来压力。当今中国,新闻人早已不再是一群愚昧而驯顺的羔羊,新闻自由意识空前觉醒,反抗媒体管制的呼声不绝于耳,正如美国《洛杉矶时报》7月9日的社论《刚发生──以下新闻被封锁》所言:“在中国,言论自由的精灵已经从久睡中的瓶里跳出,中共的领导者应该看到,已经无法再让它回到瓶里去了!”

所以,无论中共多么想把中国建成一座“信息监狱”,但独裁大厦的底座已经出现难以修补的裂痕,整栋建筑也出现越来越大的漏洞,特别是有了互联网之后,信息监狱的漏洞百出已经无法避免,言论管制越来越变得力不从心,管制效力也越来越弱化,即便想通过用恶法来修复,也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2006年7月18日于北京家中
人与人权

力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由张静江想到张胜凯

   前些年翻检辛亥革命的史料和故人笔记,发现1911年的辛亥革命,不单单是从形式上终结了封建专制在华夏大地上长达二千多年的统治,在精神层面上来考察,这个古老民族被压抑太久的生命激情与创造力,在那个时期犹如火山迸发。此前后几十年间,有多少英雄豪杰、仁人志士应运而生,风云际会!在我看来,清末民初出现的人物之众、之奇、之伟岸,足与先秦时期相媲美!

    吾乡张静江便是其中一位。他的义举对于辛亥革命的价值与意义无人能及,祇不过是被1949年之后的御用史学家刻意冷落了而已。张静江,浙江南浔巨富之后,1877生,少而侠。25岁当了清廷驻法公使一等参赞,本应该仕途无量。1906年(另一说1905年),一条从马赛开往东方的海轮上,二个人物碰到了一起,于此从某种程度上改写了中国的命运。

    奇遇往往发生在海上。年轻的张静江在轮船甲板上偶遇了被清廷通辑、但又仰慕已久的孙中山。当时,落魄的孙中山强打起精神头,向这位萍水相逢的江南阔少进行了一番演说:革命道理、建国理想等等。张静江两眼放光,热血沸腾,立即表示:“君闻名久矣,余亦深信非革命不能救中国。近数年余在法国经商,获资数万,甚欲为君之助,君如有需,请随时电知,余当悉力以赴!”

    孙闻之大惊!深知就凭这番话足以被当局“斩立决”,何况出自一个世家子弟兼朝廷命官之口!但当时急需外援的孙中山也祇能故且听之。二人“并留二地址,相约通电暗号,电文以ABCDE代表不同的金钱数码:A为1万元,B为2万元,C为3万元,D为4万元,E为5万元。”

    1907年,东京同盟会本部经费枯竭,国内起义壮士如“久旱盼甘霖”。孙中山于情急窘迫之中,突然想起海上与张公子邂逅之事,便对黄兴说起,想往巴黎发一封电报试一试。黄兴不信,说张是清使馆的官员,心中疑虑重重。但最后病急乱投医,他们还是叫胡汉民给巴黎张静江发了祇有一个“C”字母的电报。同盟会诸人听说此事,嘲笑孙中山行事可笑、滑稽荒唐。还有人跟孙打赌:“就凭一个C,能要来三万法郎,岂非日出西出?”

    数日后果真有3万法郎从巴黎汇到,同盟会本部的同仁又惊又喜,说这简直是“天佑”,起义准备工作重又运转起来。从此以后,孙中山每有急事需求援,张静江总是倾囊而出,其间不知多少次变卖家产、抵押举债,总是如期按数汇到。孙中山曾说:“自同盟会成立之后,始有向外筹资之举,当时出资最勇而名者,张静江也。”辛亥革命成功后,孙中山称张为“民国奇人”,以后称“革命圣人”,并题“丹心侠骨”以相赠。

    同样的奇迹曾发生在1998年的纽约,祇不过被二位当事人刻意隐瞒了整整八年。直到2006年5月17日,洪哲胜先生在《民主论坛》上发出了“《民主论坛》的创办人和出资人张胜凯先生去世公告”,这才震惊了海内外的华人世界,尤其是多年来受惠于受教于《民主论坛》,并与之一起成长的大陆争取自由民主的成千上万的读者和作者——他们都是深受大陆当局的长期压制而矢志追求光明的异义人士、维权斗士和独立作家——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第一次知道张胜凯先生的《民主论坛》创办人和出资人的身份!八年来,身为巴西企业家的台藉“华侨”,张先生与洪先生一起高瞻远瞩地创办了这个影响甚巨的民主阵地,默不作声地捐出了80多万美元的巨款,其中绝大多数以稿酬的形式,八年中每年每季度“春风化雨”般地惠寄给了大陆各地数不清的投稿作者,帮助了多少在政治迫害和生存危机双重压力下的民主人士。张先生此举的功劳和意义,怎么估量都不为过!

    1996年3月23日台湾实行总统全民直选后,张先生看到“在亚洲的其它国家中,最最令人迫切关心的,乃是占有人类总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的民主化。”(见《民主论坛》发刊辞)让张先生寝食不安的是“在民主已成为普遍性的真理和必需遵循的法则时,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国是否能够顺应潮流,让人民享有同样的权利?长期的共产党专政及其僵化的教育影响之下,人民能否理解民主的真缔?”因此老先生明确地指出“民主不但适用于西方,也适用于东方。这已由日本、台湾、甚至韩国 的实践得到最佳的见证。我们分居世界各地已受民主洗礼并享受其益的人民,应尽一份力量来协助中国人民争取他们应得的权利。”(引自张胜凯《中国的民主是世界安全的保障》,这是我见到过的张先生生前唯一一篇政论,并且是化了名的)他不但这样说了,更是身体力行地默不作声地做了,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张静江与张胜凯,同姓一个弓长张,中间相隔近百年。1906年,历史让前者在海上巧遇了革命领袖,于是倾囊相授支援暴力革命,帮助推翻了满清统治,创建了中华民国。功成名就之后,张静江自然高官厚禄,享受至高礼遇。到了“非暴力和平抗争、渐进式民主化运动”已成时代潮流的当下,1998年在纽约,经人介绍,历史让张胜凯遇到了一位退休后甘愿为民主事业“每天工作12小时”的洪哲胜博士。一百年猛回首,辛亥先贤曾经为了国家富强、民生幸福不惜献万金抛头颅创建共和,而这两位老人却以另一种方式——利用互联网创办《民主论坛》,给久旱干渴的神州大地送来了春天的甘霖。

    据洪先生在《祭文》中说“咱们在八年前认识了。那时,我已经开始参与着中国人的民主运动,而你则刚好正在物色适当的人选要展开协助中国民主化的事业。就这样,你出钱、我出力,咱们一起创建了《民主论坛》,走在很多台湾人的前面,首先将中国的民主化及文明化的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努力奋斗。”

    张先生并非豪富巨贾。洪先生深情地回忆道,在八年之中“每一次你的手头如果不方便,不能够马上把急需的经费汇来给基金会,你每次都向我道歉,就好像这些钱是你欠我似的。每一次我向你报告咱们论坛有什么新的进展,你就笑哈哈,笑得非常高兴。每一次,你如果看到中国人在论坛发出文明的声音,你就更加高兴,想要找机会和他们见面讨论,给他们鼓励……你不曾给人感觉到你高高在上。你的高贵体现在你的平和、慈祥及慈悲:在你帮助着别人的时候,你又非常谦卑小心,要让别人不会觉得你是在的帮忙他……”

    道德的崇高和人格的伟大,就这样体现在一笔笔的汇款、一次次的道歉、一阵阵的高兴、一次次的鼓励之中,体现在张先生“非常谦卑小心地帮助着别人,要让别人不会觉得是在帮他”的慈悲之中……张先生是《民主论坛》的出资人,而非“投资人”,投资是必须要有高额回报的。这让人不由地想起了中国“改革开放”以后蜂涌而来的港澳台商人,他们也往往打着造福同胞的旗号,但是有相当一部分人都在大陆干了些什么——榨干了同胞兄弟姐妹的血汗,喂肥了倒行逆施的独裁者,摇身一变成了抬轿献媚的全国人大、政协副主席、常委、委员!

    幸亏在遍布世界的华人社会中,出现了一位张胜凯,一位张静江式的大英雄,这真是当前中国人民争取自由民主的伟大征途上所获得的梵天福音。张静江先生和张胜凯先生,他们两位皆为虔诚的佛教徒,我以为,张胜凯先生所达到的精神境界——以卑微的积德行善,度尽一切地狱之人的慈悲情怀,要比他的同姓前辈更让人感到温暖与鼓舞。

    在纳粹帝国对伦敦狂轰烂炸的最艰苦岁月里,丘吉尔向全英国发表了广播讲话:“我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奉献,祇有我的辛劳、泪水和汗水!”目前,中国的民主化事业也同样到了最关键的时候,但是我知道,张胜凯先生(包括洪哲胜先生)却不会说出如此动人的话语,他们祇顾埋着头,坚持不懈地耕耘。由此,让我想到了杜甫的名诗《春夜喜雨》,如果将此诗供献于张胜凯居士的灵前,是再合适不过了: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2006年5月31日于宁波)

北京之春8月号

胡平:陈尔晋和他的《特权论》

陈尔晋先生的《特权论》在郭国汀律师的鼎力相助下,终于在海外出版。尔晋嘱咐我写篇书评,我欣然从命。

我第一次读到《特权论》是在民主墙下,当时的名字是《论无产阶级民主革命》,刊登在《四五论坛》特刊。洋洋洒洒十三万言,一望而知是沉积多年的心血之作。共产暴政是观念的暴政。在这里,每一种压迫都以理论的形式出现,因此在其初期,每一种反抗首先也都是理论的反抗。早期的理论反抗常常表现为对官方理论的修正甚至看上去不过是引申发挥。今人不了解当时的政治氛围,或许会对这些满篇马列毛词句的大块头理论文章不以为然,殊不知正是这些文章在当年构成了对专制的严肃挑战。

就在《四五论坛》发表这篇文章后不久,陈尔晋到北大研究生宿舍找到我,从此相识。那天我俩在校园草坪上谈了很久。他向我讲述了他的身世和遭遇,至今我还记得他挽起袖口让我看他在入狱期间手臂上被捆绑留下的伤痕。以后我们又见过几次面。八零年一个秋日,一批朋友组织游香山,我和他都去了。那时他已被临时安置在社科院的青少年问题研究所。此后不过半年多就听说他在南京火车站被秘密逮捕。今年四月,陈尔晋来纽约开会,我们在北京之春办公室重逢,距那次香山聚会已相隔二十六年。一见之下,觉得彼此都没怎么变。陈尔晋比我大两岁,头发虽已全白,但脸色红润,真称得上鹤发童颜。

陈尔晋的经历颇有传奇性。陈尔晋成长于地处偏远的云南宣威,少小失学,靠自学成才,从1974年起开始写作《特权论》,多次上书毛泽东及其他中共领导人;在1979年民主墙期间来到北京,把他的《特权论》删节后,改名为《论无产阶级民主革命》交给了《四五论坛》发表。1984年,在香港的亚洲人权观察的罗宾(Robin Munro)先生将此文译成英文。因为这部《特权论》,陈尔晋三次入狱,妻离子散,2000年流亡泰国,现定居于丹麦。

说来有趣的是,陈尔晋写作这部《特权论》,最初竟是受到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的启发,从文章的篇章布局以及作者采用的阶级分析方法也很容易感觉到毛著的影响。更有趣的是作者曾经几次三番地设法把自己的论著投寄毛泽东――这和1974年李一哲大字报上写“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还有所不同,因为李一哲大字报是公开张贴在大街上的,这表明它首先是诉诸公众,是拓展公共空间,因而是对当局施加压力。

一位美国学者曾经问我:“为什么有的中国持不同政见者要用给毛泽东写信的方式表达他们的不同政见?”我解释说:由于天高皇帝远,一般人容易以为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弊病都是“浮云蔽日”的结果,因此,向最高领袖讲清事实和讲明道理,或许可以帮助领袖作出改进。又由于皇帝独掌大权,最具有改变政策的能力。再说,给领袖写信好比私下进言,即便在最专制的制度下,这种做法也常常会在原则上(在事实上则未必)被视为合法而不致招致什么惩罚。另外,正因为信是写给寄给领袖的,对方反而不好出手镇压,因为他不愿意承担那份责任。统治者做坏事总希望假借下属之手,一旦球被直接送到自己手里反而令他左右为难。如果我们把“持不同政见者”定义为面向公众发表不同政见,那么我们就应该说,陈尔晋的持不同政见生涯是从民主墙开始的。

陈尔晋的《论无产阶级民主革命》是民主墙运动中的一篇重要文献。作者鲜明地提出要进行无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口号,提出反对特权新阶级的口号,并且还提出了实行无产阶级的两党制和三权分立等主张。今人从纯学术的角度出发,可能会指出作者的这些主张和他的基本理论框架之间存在着不少矛盾,但是在当时,单单是提出这些主张本身就能产生某种震撼。事实上它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的也是这些主张。

在二十六年之后重读这篇文章,一般读者更感兴趣的可能是它的反特权阶级的部分。这大概也是作者要采用原名《特权论》作为书名的原因。我们不能不承认,《特權論》所指出的問題,在今天的中国非但沒有克服,反而更有惡性發展。五十年代,南斯拉夫的德熱拉斯著書《新階級》,按照如今的齊澤克(Slavoj Zizek,著名的斯洛文尼亚学者)的說法,以蘇俄為例,這個新階級是在勃列日涅夫時代才真正成型的。若依此說,中國的新階級,也是在鄧小平時代,尤其是在六四之後才真正成型的。在毛時代,中共統治集團一直是極不穩定的,其內部充滿血腥的爭鬥與自相殘殺。到了六四之後,這個集團才穩定下來。我希望作者能在舊著的基礎上再加進新的內容和新的思考,那不僅在理論上,而且在實踐中都是很有价值的。

人与人权

傅国涌:光有大学校长的反省无济于事

赤日炎夏,正值大学招新生时,在上海举办的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尤其引人关注,许多报纸都作了连篇累牍的报道,当然侧重点各不相同,令我眼睛一亮的还是《中国青年报》记者李斌的报道《校长论坛自揭大学之短》,这样一次有中、外许多名牌大学校长参加的论坛,如果开成了我们习惯的“你好、我好、大家好”、“今天天气哈哈哈”之类的会议,吃吃喝喝、玩玩乐乐,那真是令人丧气,好在我们的大学校长还有反省能力,能有勇气直面问题,能自揭短处,至少有10位中国内地的大学校长直言批评当前大学的培养方式,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不断重复地考察学生对书本知识的掌握,扼杀了学生对知识的兴趣和好奇心。

就这一点而言,无疑能让人感到安慰。

做了四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的王树国是研究机器人的专家,可他担忧的是大学把学生培养得像机器。他提倡“天真”,有“天真”才有创造性,社会才会有生气,我们在精神上才能保持一种向上的活力。他说的这种“天真”一方面是每个大学生、研究生应该具备对科学、对学术的纯真态度,在浮躁的商业喧嚣中,缺乏这样的天真,就不会老老实实地去探索未知的世界,就很难激发出真正的创造性;另一方面,大学要培育一种能包容天真、鼓励天真的文化气氛,天真不是幼稚的代名词,天真是与老成世故相对的,如果大学缺少了一分天真气,势利得和商场一样,那么我们还能指望师生安心坐冷板凳,真正以学问为志业,而不是以世俗的价值标准来衡量一切吗?为此,他希望我们的大学要少一些行政命令式的举措,多一些自主权,选拔学生的方式更多元化一些,教师评价制度更多元化一些。他的声音在论坛上引起了不少共鸣。

今天我们确实进入了一个格式化的时代,学生毕业论文格式化,应试教育本身就是格式化的,教授也被各种各样的表格所困,学校被太多的评估、检查、考核所困,形式主义至上或者说全面格式化为弄虚作假提供了许多便利,对学术风气的败坏负有难以推卸的责任。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用两句顺口溜概括这一现象:“辛辛苦苦造数据,认认真真走过场”。他毫无遮掩地指出“现在的学术风气,在各个学校已经降到了最低点。”这些困扰背后实际上是大学能不能按“学本位”运行的问题,王树国批评将大学和校长依照行政来分级别,所谓“副部级”、“正厅级”“这太荒唐了”。这个现实清楚地告诉我们,对大学具有决定意义的还是“官本位”,而不是“学本位”。所有评估、考核都不是由学术自身的逻辑决定的,而是行政逻辑、长官意志和衙门作风产生的,数据里面出政绩,这样的管理体制和惯性之下,大学自然不可能把学术追求看作是第一位的,不可能成为容纳和鼓励“天真”的场所。人毕竟是环境的产物,在一个普遍世故、功利的时代里,指望多数人不计利害地坚持“天真”,这只是一种幻想。所以,要想在大学校园里鼓荡起一种清新、纯正的学风,还是期望着大环境的改善。这一点,包括王树国在内在其位、谋其政的大学校长也完全意识到了,大学有问题,不只是大学的问题,有很多是外部环境的制约,但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大学和校长就可以把自己应该承担的那一部分责任卸掉了,相反,他们肩头的担子更重,道义的责任也更重了。

在这次论坛上,有几位大学校长分别提及了我们曾经的大学传统,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说,在抗战8年的民族大灾难中,厦大迁到偏远的山沟沟里,那时的校长萨本栋仍千方百计聘请名师,名教授坚持在第一线为本科生上课,哪怕只有一个学生,他们都会认真对待。8年间,厦大毕业生3000多人,其中竟产生了15位院士、8个大学校长、上百名科学家、实业家、教育家等。大连海事大学的校长王祖温深情回望西南联大——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培养出了思想家、诺贝尔奖获得者,“而中国50多年的高等教育培养了这么多学生,为什么一个也没有?”他表示自己“很悲观”。他们的回顾与追问,让我感受到其中的悲怆,甚至体会到几分无奈。但是,进一步细想,当这些大学校长都在追寻我们当年有过的好传统,并敢于直言不讳地自我反省之时,这难道不是值得兴奋的事吗?前人在历史中既然创造过那样的高度,就表明我们这个民族有可能达到相同的高度,甚至攀得更高。这次论坛提出的许多问题,我们不妨看作是起点。无论如何大学终究是要以培养具有创造力的个人,而不是机器为目标,只有围绕这个目标才能将大学办好。湖南师范大学校长刘湘溶说得简洁而明白:“大学要办好就是八个字,大学自治,学术自由。”这不只是与西南联大的传统接轨,也是与世界各国的好大学接轨。

当然,我们知道,在现有的大学教育体制中,在大学校长的头上还有一个党委书记,光有大学校长们的反省是无济于事的,尽管他们的反省本身有着不可忽视的大意义,但要真正把大学办好,还是得从改变体制入手,否则我们的大学不可能做到那八个字。

──《观察》首发

刘水:中国民间人权人士报告﹙2000年-2006年6月﹚

说 明

◇人权人士定义:以诉讼、静坐、绝食、司法援助、联署公开信等直接行动,或撰写文章捍卫个人和社会公共权益的人士。

◇人权人士归类:含盖民运人士、异见﹙议﹚人士、持不同政见者。三者的诉求,部分是交叉的。

◇人权人士职业:包括作家、记者、学者、律师、社会志愿者、艺术家、农民、职业经理人、公司职员、自由职业者、公务员、教师等。

◇人权人士只按权利诉求归类,不分政治和宗教信仰。

◇基于权利诉求的公共性和共同性,以及遭受迫害原因,流亡海外的民运人士、异议作家也包含在内。

◇报告部分涉及香港,但未包含台湾。

◇时限:2000年——2006年6月为主要标本,少部分涉及1990年代发生的重大事件和人物。

◇资料来源:海内外中文网站的公开报道。

◇引用的人物、个案、数据仅作为最具代表性的迫害证据,非对同一迫害事实、人物的全部罗列。

◇此报告为作者独立完成,与任何组织无涉。

前 言

中国大陆人权人士生存空间越来越恶劣、残酷。遭受绑架、软禁、殴打、关进精神病院、死亡的威胁。每年投进监狱的政治犯全球最高,不少人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重判,他们的家人、朋友受到跟踪、骚扰、被迫失去工作,甚至遭受殴打。政府豢养的警察——明里是警察,背后是便衣特务,一付皮囊两种身份。在专制制度下合法但却沦为肆意侵犯人民权益的工具,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成为彻头彻尾的黑社会。法律赋予警察查扣、审问、抓捕、判刑的权力,无论是恶法还是良法,都不构成对他们权力的监督。警察奉当局黑手命令,与检察院、法院三家联合,置宪法保障公民言论自由、宗教自由、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于不顾,重判异议作家、民运活动家、新闻记者、学者、维权律师、社会志愿者、维权人士……在常规镇压上,警察特务采取等一系列超越法律、严重侵犯人权的手段,五花八门,无所不用其极,足以让全球震惊、愤慨。国际人权组织、西方首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必须持续对中共首脑施加强硬压力,否则,中国即将发生人权灾难。

迫害手段和个案

以下辑录的是警察特务25大恶行的事实和人证。

1.在监狱内殴打致残。如湖南籍八九民运涂污天安门城楼毛泽东画像的三勇士之一、被判20年服刑17年、遭虐打成痴呆人的喻东岳;四川成都天网﹙www.64tianwang.com﹚负责人、被判刑5年在四川监狱遭殴打成脑积水的黄琦……

2.雇佣黑社会殴打残害。如北京人权人士赵昕,2006年在四川旅行途中,被不明身份者殴打骨折住院;广东律师郭飞熊,在广州番禺太石村维权行动中,被殴打致伤、关押;2005年10月北京律师许志永等人赴山东为陈光诚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受到沂南县警方和黑社会跟踪、威胁。2006年6月23日律师李劲松等两批北京法律志愿者再次受到沂南县警方和黑社会殴打、关押。7月,20多位北京律师、人权人士再赴沂南县法院、东古狮村,受到当地警方和黑社会阻拦、殴打……

3.肆意抓捕、关押。如山东临沂籍盲人维权人士、2006年入选《时代周刊》影响世界100位人物之一的陈光诚,因揭露当地政府暴力实施计划生育,遭受殴打,被秘密绑架、软禁6个多月,又被在看守所非法羁押89天,2006年6月11日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刑事拘留,6月21日逮捕,审理延后;北京人权人士、防治爱滋病志愿者胡佳,2006年被秘密绑架、关押41天,殴伤住院。警方秘密抓捕、关押以上两人,对家属、外界矢口否认……

4.警察局蹊跷死亡,关进精神病院。如湖北籍设计师孙志刚2003年被在广州收容遣送中心殴打致死;湖北八九民运学生领袖、湖北工学院研究生于卓,两次以政治犯坐牢。1997年12月18日被深圳警察带走问话时,蹊跷身亡。他被带走5、6天后,家人去警察局打问,才被告知于卓已死亡。尸体上有多处电击伤痕;1992年6月2日,北京异议人士王万星在天安门打出为”六四”平反的横幅,被关在北京安康精神病院13年……

5.剥夺发表、出版权利。几乎所有中国大陆的异议、人权人士和海外流亡作家、学者的文章和著作,不被允许在大陆发表和出版。

6.绑架、软禁。如北京八九民运骨干、现居深圳的职业经理人张进军,2005年1月,赴京参加赵紫阳先生追悼会,被深圳特工从浙江境内的火车上绑架,在深圳软禁7天;深圳异议作家赵达功,2006年初,应邀赴西班牙参加国际笔会会议,被深圳特工绑架、软禁3天;山东大学教授、异议作家孙文广,高龄72岁,2006年6月六四17周年上京在天安门祭奠六四死难者,被山东特工在火车上绑架,押送回济南软禁;六四学运领袖马少方,2005年1月在北京参加赵紫阳先生追悼会,被北京特工绑架、软禁;深圳职业经理人邹涛,发起”不买房行动”,2006年在深圳机场被绑架、软禁……

7.假造罪名定罪。如美籍华人学者、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数学博士、哈佛大学政治学博士杨建利,2002年被以”间谍罪”、”非法入境罪”判决5年,现仍关押在狱中;2004年,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社委会委员、调研员李民英以”受贿罪”判10年;南方都市报副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以”贪污罪”、”行贿罪”判刑8年;南方都市报总编程益中以同一案由被刑事拘留……

8.网络过滤、屏蔽、封锁。公安部与信产部联发”金盾工程”全面监控网络。进入个人电子邮箱监控信件内容:雅虎公司与大陆警方合谋,非法进入个人电子邮箱,致使湖南记者师涛2005年4月30日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罪”,重判10年;网络BBS敏感字词过滤:如自由、人权、法轮功、异议人士名字等;屏蔽、监控MSN Messenger、QQ聊天内容;封锁海外网站、www.google.com

9.绑架、闯关回国判刑。如著名海外民运之父、美籍华裔人士、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医学哲学博士王炳章,1998年1月闯关回国,两周后被驱逐出境。2002年6月被中国特工从越南绑架回国,重判无期徒刑,现关押在广东韶关监狱;1998年10月,安徽籍流亡作家张林从美国闯关回国,被处3年劳动教养。2005年1月又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美国的中国劳改基金会主席吴弘达1995年6月从中哈边境进入大陆被抓获,以”间谍罪”判处15年,随后被驱逐出境……

10.机场劫持。如四川自贡籍维权人士刘正有,2006年6月16日应邀前往欧洲出席联合国人权会议,在北京机场遭劫持,押送回原籍;北京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范亚锋,2006年应邀赴美参加人权会议,在首都机场被阻拦出国……

11.跟踪、骚扰。如北京律师高智晟自2005年底以来,被大批特务警察跟踪、骚扰近一年,律师事务所被迫关闭;每年六四及西方元首访华的敏感时期,著名持不同政见者、作家刘晓波被软禁在家……

12.限制香港民主人士进入大陆。包括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简称支联会﹚主席司徒华,支联会常委何俊仁、李卓人、刘山青、梁国雄及蔡泽鸿……他们在大陆入境口岸被没收回乡证或被在大陆机场原机遣返……

13.禁止回国。如八九民运头号通缉学生领袖、现哈佛大学政治学博士王丹;民主墙领袖人物魏京生;实力派异议作家茉莉;学者、作家张伟国,陈奎德,苏晓康,胡平等一批海外流亡人士,流亡时间大都接近20年……

14.被迫流亡国外。如著名人文经济学家、《中国现代化的陷阱》作者何清涟女士,2001年被迫从深圳流亡美国;湖南籍八九民运涂黑天安门城楼毛泽东画像三勇士之一的鲁德成,被重判16年,1998年获假释出狱,2004年潜逃泰国,2006年4月11日抵达加拿大获得政治庇护;著名诗人黄翔,多次入狱,1997年携夫人流亡美国;实力派异议作家、八九民运学生领袖任不寐(胡春林),2004年流亡加拿大;北京八九民运学生领袖、中国首个公开申请组建反对党”中国民主党”浙江分部领导者之一的王有才,1998年被判刑10年,2003年被从监狱直接放逐美国;魏京生、王丹、民主墙异议人士徐文立、王万星等人曾以同样方式被放逐美国、德国;茉莉1993年出狱后,与丈夫、作家傅正明,先逃至香港后流亡瑞典;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袁红冰,2004年在澳洲获得政治庇护;第一部记录法轮功著作《静水流深》作者、北京大学理学硕士、法轮功成员曾铮,2001年在澳洲获得政治庇护;陕西异议人士颜均,2006年跳海投奔台湾,获得政治庇护……

15.镇压宗教组织。如法轮功长期受到残酷镇压,成员普遍受到迫害、关押、肉体折磨;2005年11月,河南基督教家庭教会领袖张明等8人在北京火车站被特工绑架;北京、河南等地基督教家庭地下教会长期被骚扰、干涉……

16.剥夺迁徙权、工作权和生存权。如深圳记者、作家刘水,2006年5月29日,因揭露深圳收教所黑幕,被深圳警方以涉嫌”诽谤罪”传唤,并限期3天内离开工作生活9年的深圳;八九民运参与者、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异议人士李剑虹,2005年被深圳警方强迫离开工作地深圳;深圳网络异议人士刘逸明,多次被警方骚扰搬家,2006年4月被迫离开深圳;广州网络工程师吴伟,多次被骚扰搬家,离开广州,后被迫借钱在广州按揭买房,仍受骚扰;北京自由作家李卫平,拒绝被警方收买,2006年被迫回到原籍武汉……

17.监听电话,跟踪手机,拆查信件,干扰海﹙境﹚外广播、电视信号。窃听警方怀疑的任何公民的固定电话通话内容,或中途切断;定向跟踪、窃听手机通话内容;拆查一切可疑信件;干扰、屏蔽香港广播电视信号、海外电台信号。

18.封杀党外民间网站。如民主与自由,羊子的家园,北国之春,不寐之夜,宪政论坛,剑虹评论,万科论坛的思想评论,爱琴海、世纪中国……这些网站中的绝大多数在大陆永久消失了。个别网站服务器挂在海外,才勉强生存,但几乎成为事实上的海外网站。其中有些网站被当局封杀多达3、40次。

19.收买内奸叛卖构陷。如北京”新青年学会”四君子杨子立、徐伟、张宏海、靳海科,2001年被李宇宙出卖,被判8——10年徒刑,现均在监狱服刑;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刘荻2002年被李毅兵出卖,关押1年多,免于起诉释放,恢复学籍;2004年5月,刘水被江西籍教师吴伟如与深圳警方构陷,入狱一年半。

20.警察具有判决权。劳动教养和收容教育都是恶法赋予警察不经法庭审判,肆意处决犯罪嫌疑人的权力。往往成为警察镇压异议人士、举报人、政治对手的暗器。

21.收买。如北京自由作家李卫平,2006年初被北京国保谈话、骚扰,承诺给他提供经费,让他充当线人,监视北京民运人士,被李卫平拒绝……

22.迫使单位开除公职、威胁。如北京大学副教授、新闻学博士焦国标,因发表《讨伐中宣部》等文章,被北大开除;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法学博士滕彪受到开除、逮捕的恐吓;北京邮电大学教师、法学博士许志永被带走调查;北京师范大学讲师、文学博士刘晓波,因参与六四被北师大开除……

23.骚扰亲属、朋友。所有异议作家、维权律师、人权人士的亲属和朋友都被骚扰和调查。如北京杨子立夫人路坤2001年被关押调查;陈光诚的母亲、儿子受到跟踪、骚扰,其夫人袁伟静被殴打、软禁;北京基督徒余杰的夫人受到威胁、挑拨,被迫辞职;2006年6月19日胡佳夫人曾金燕被多名特务、车辆跟踪,甚至去卫生间也被监视。6月21日,她在大街上举着自制纸牌”欺侮妇女 可耻!!!”,站在跟踪特务汽车前,无言抗争;同日,陈光诚的72岁的母亲和3岁儿子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被北京警方阻拦,所有与会的北京朋友均被限制参加;张进军的夫人的工作受到威胁,5岁小孩被跟踪;刘水的亲属多次受到调查威胁,个别朋友受到骚扰、冒名欺骗……

24.不予办理护照或禁止出国。如四川实力派作家、诗人廖亦武,申请护照8次被拒;北京律师张星水;广西律师杨在新;刘水,刘晓波,高智晟,赵达功,邹涛……

25.被迫多次换工作或搬家。如北京法律学者陈永苗;辽宁维权网总编李健;黄琦……

评估和判断

一。当局与民间对立,特别是与人权人士的对立,已接近危险的临界点,双方的危险系数是对等的。特务极有可能采取暗杀手段恐吓人权人士。

二。迫害手段残暴多样,密度逐年加大,在当今全球罕见。

三。关押政治犯全球第一。绝大多数因言治罪或因宗教信仰治罪。

四。全球判决政治犯年限最长。王炳章被处无期徒刑。

五。迫害程度加剧,多人多次被判刑、囚禁。不经基本法律程序就绑架、软禁、关押、骚扰成为常态。

六。当局镇压的地域扩大:以北京、深圳、山东、广州、上海、四川、黑龙江、吉林、长春、河南、等省市囚禁、驱逐异见和宗教人士最为普遍。

七。遭拘押人数历年攀升:互联网增强民间权利意识觉醒,一亿多计算机用户获得更多资讯,但互联网同时加大维权的风险性。

八。出现职业维权人士。

九。参与维权面扩大:从异议作家、记者等的纸上维权,走向律师、学者、农民以及商会介入的行动维权。

十。救助系统非常薄弱:法律救助主要依靠法律志愿者,经济救助几乎空白。

十一。党外势力没有生存空间。

十二。维权智慧和手段亟需提高、多样。

十三。国际社会实质支持度不够:美国、德国和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有些实质性关注、支持,但大多数国家牺牲中国人权换取经济利益回报,对恶劣人权状况保持沉默。

十四。所有民间维权行为都依照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则,但政府大多采取暴力形式对待人权人士。

十五。维权不是颠覆政权,更不是夺权,而是维护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

结 论

中共完全站在宪法和国际公法之上,逾越了基本的人道、人权底线,驱赶,殴打,绑架,监禁人权人士。当局封锁所有新闻媒体和网络,大多数身在大陆的中国人却并不了解罪恶就发生在自己身边。 中共57年奴性教化的人民,麻木,冷漠,功利。看客心理普遍存在。培育公民普遍的维权意识,需要假以时日。中国社会贫富严重分化,弱势群体越加边缘化;失业率剧升,特别是大学生失业严重,同时由于高校乱收费、乱发毕业证等,导致郑州、西安、长沙等地发生大规模学生骚乱;中共权力寡头化、市场化,贪污腐败普遍;社会道德沦丧;深圳、广州等城市社会治安失控;重大矿难居高不下,死难频发。因此,政府与民间关系激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国政府业已签署、认同《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国际公约》、《社会、文化和经济权利国际公约》、《世界人权宣言》等保障公民权利的国际公法,但是,中共却变本加厉剥夺公民的人身权利、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等天赋人权。在中国法律赋予”言论自由”却有大批因言治罪的政治犯;法律赋予”宗教自由”却有倡导真、善、忍的法轮功被定性为邪教。国家宪法和国际公法被当局肆意扭曲,解读,滥用,虚置,这就是独裁制度的最邪恶之处。

由此可见,专制独裁制度决定了当局本质上是反人道、反人权、反民主、反自由的,把人类现代文明与泱泱中国隔绝,愚弄和残害人民,以维持一党之尊,体制之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财富的积累,民间各种利益群体将走向联盟,规模会越来越大。由于当局镇压非常残酷,总体维权方式将越来越暴烈、极端。这尽管不是每个中国人所愿意看到的,但不可避免。统治越残暴,反抗越剧烈。一切剥夺人民基本人权的专制政府都将自行崩溃。我们乐意预见中国社会平稳过度,真正实现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司法独立、社会公民化的民主国家。历史不会倒退,民权不可剥夺。我们相信布什总统的一句话:台湾是未来中国大陆民主制度的范本。

2006年6月初稿2006年7月定稿

——原载《人与人权》2006年8月号,有删节。此为完整版。

“知识分子抗议关闭世纪中国”引起广泛关注

 

【2006年8月4日狱委讯】近百名海内外知识分子抗议关闭《世纪中国》网站发出公开信后,引起世界各地传媒的广泛关注。

路透社报道称,《世纪中国》网站已经建立六年多,是一个相当知名的网站, 经常有对社会和政治问题的探讨,对当局也有一些批评。 

台湾中国时报3日发表报道称:中共近期强化了控制网络言论的手段,在六月底宣布将加强对博客(部落格)、搜寻引擎和网络聊天室的管理之后,不到一个月,就动手关闭了包括「世纪中国」在内的多个网络论坛网站。此前,北京大学《一塌糊涂》、《燕南小区》及清华大学《水木清华》等学术论坛网站遭遇关闭时,也都曾引起大陆民间抗议声浪,但这些抗议行动,都不如《世纪中国》关闭后引起的震荡幅度。 

明报3日报道称,发出呼吁者包括内地的「天安门母亲」丁子霖、《冰点》前主编李大同、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艾滋病关注者胡佳、维权律师滕彪等﹔现居美国的前学运领袖王丹、王军涛及现居台湾的吾尔开希。滕彪表示,他们是通过电邮参加联署,他认为中国政府监控互联网和打压言论自由,完全违背世界潮流,当局封闭网站的程序也违反国家法律。

联合新闻网8月2日 引自英国广播公司中文网站报导,王丹等一百零三名中国大陆和在海外居住的异议人士和学者周三联署发表公开信说,「世纪中国」网站不是因为运行衰竭而自然死亡,而是被中国通信部门强行关闭。 
公开信说,「世纪中国」被关闭,其政治效果相当于「毁掉大陆网络上最后的知识家园,不仅关闭了官民互动的高质量网络平台,而且封锁了海内外华人共同拥有的沟通渠道」。 

 

 

《独立中文笔会文库》在香港首发

李建强为读者签名留念(曾嘉连摄)


大纪元记者文昊宇香港报导/《独立中文笔会文库》系列丛书在香港推出其第3卷——《维权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该书作者是中国人权律师李建强,笔名刘路。前日,李建强出席总发行田园书屋举行的首发式,并即场替读者签名留念。

李建强律师曾为中国异见人士,如作家罗永忠、杜导斌、张林、杨天水及记者师涛、李元龙等作辩护,帮助法轮功学员黄昭、江雅莉等正式申请国家赔偿,参与湖南女教师黄静被害案验尸伸冤,替湖南记者师涛控告雅虎公司泄露其私隐,2003年曾因参与发起百名律师签名呼吁废除煽动颠覆罪活动而被中共当局停止律师执业近2年。

《维权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一书正是作者办理数百案件的亲身经历的忠实记录,更是作者深沉的反思。作者通过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案例,对中国现行法律、法院制度,法官和律师的角色,提出了尖锐中肯的批评。


李建强和读者合照(曾嘉连摄)

对于《独立中文笔会文库》系列丛书到底是什么类别的书及为什么首发是从第卷3而不是第1卷开始的,这套文库丛书的出版社晨钟书局总经理姚先生表示,他并不是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出这套书是因为很赞同该笔会的宗旨,他认为为那些像李建强一样有道德勇气,充满着关爱、正义感的维权出版这套综合性跨学科的丛书,是他和他的出版社的荣誉。

讲到笔会文库是什么时,他只介绍说这是一套包含文艺创作、学术论文、时政评论和翻译作品的综合性跨学科的大型文化丛书。他建议记者去浏览该笔会的网页(www.chinesepen.org),他说:“笔会文库内容不能脱离笔会宗旨,其会员的地域专业和写作经历不同亦决定了文库题材内容广泛,视角立场多元、风格个性各异。”

独立中文笔会的宗旨是:“独立笔会秉承国际笔会宪章的宗旨,致力于在全世界弘扬中文文学,维护世界各地中文写作者的言论自由,尤其关注中国大陆写作者的自由写作和出版,而不论其政治态度,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如何。自由写作高于一切。”

该网页现有100 多名会员均有个人专辑,内容涉及历史、文学、哲学、报导、时评等,每个人的作品少则数万字,大部分均是数十万字,部分则在百万字以上,如此集中丰富的创作性网页实属罕见。

姚先生说,他们的作品证明,自首个华人高行健问鼎诺贝尔文学奖以来,一大批中文作家摆脱了党文化的黑暗,走上了自由创作之路,且出了如此众多的名人名作,中华文化在这里得到传承和发展。

他说:“谁说中文作品现在只有清宫、辫子、性、风花雪月、尔诈我虞、吹牛拍马?谁说知识分子早成了党的帮凶,良心泯灭?谁说中国人世风日下,都麻木了,都忘记历史了,都只顾自己了?请来这个网页看看罢。这里有不同的视角,有恢覆真象的历史,有发自内心的呼唤,有关怀真情和爱,这里没有面目可憎僵死的党八股,一代真正新型的华文作家们己经营造出了一片基于自由的繁荣,人们在这儿因看到了久违的人性而有了希望。”

据姚先生说,该文库第2卷为著名理论家胡平的时政评论集《数人头胜过砍人头》,月内出版;第一卷为笔会会员自选杂文集,年内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