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恶法难扼死新闻自由

中共准备出台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是远远超过任何部门性地方性法规的恶法。该草案规定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政府、媒体、公众和个人的权责,赋予政府更大管制权和惩罚权。

这项专门为新闻媒体设置了“高压线”的法条,是为了加强官权对资讯的收集和发布的垄断,让掌控突发事件的当地政府成为唯一仲裁者,彻底瘫痪媒体的资讯发布权和新闻监督权,使中国本来就极为狭窄的新闻空间进一步收缩。

草案凸现了现政权在政治上的僵化和虚弱,僵化到以立法的方式公开宣布与新闻自由为敌,虚弱到连运行了五十多年的喉舌体制都不放心。也说明了当下中国的新闻界的自由意识和独立意识的普遍觉醒,开明媒体早就不甘于“喉舌”地位,在重大时政事件的报道上“过线”现象愈来愈多。优秀新闻人也不再俯首帖耳,他们敢于对官权打压进行不同程度的反抗,或用脚投票,或联名发声,或直接挑战主管部门及其官员,有些反抗已经变成备受瞩目的公共事件(如:南都案和冰点事件),既表现了新闻界的正气,也让中共政权颜面扫地。

草案非常符合胡温政权在政治上的僵化特徵:持续加强对开明媒体和优秀新闻人的打压。从“南都案”到“新京报案”再到“冰点事件”,一张张开明报纸和一个个优秀新闻人遭到整肃。传统的中宣部禁令方式已经大面积失灵,其整肃威慑力大幅度下降,特别是对于突发事件中的媒体管制,中宣部及新闻出版署为核心的禁令管制,愈来愈力不从心,必须采取新的管制方式来弥补管制失灵。

由个案整肃、内部禁令和部门规定上升到人大立法,就是为了弥补传统封口体制的失灵。因为,中宣部禁令依靠不敢见光的黑箱操作,其反应滞后,威慑效应短暂,只局部覆盖;而立法禁止对媒体的打压完全公开化了,则收预先防范效果,威慑效应长远,覆盖范围全面。这样,中共当局就把两把利剑高悬在媒体头上,中宣部禁令用于秘密威慑,人大立法用于公开威慑,不仅可以使媒体的灵敏性大幅度降低,无法对突发事件作出第一时间的及时反应,更有效地遏制传媒自发走向独立化、职业化、民间化的势头,彻底扼杀中国新闻人追求新闻自由的努力。现政权的愚蠢在于,在新闻自由早已成为普世文明、中共道义合法性所剩无几、民间权利意识觉醒的今天,中共政权居然不思顺从大势所趋和民心所向,开放和开明地扭转这种被动局面,以开放言路吸取民意,以政治改革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反而顽固坚持封闭的独裁立场,既怕不自律的媒体给政权稳定“添乱”,更怕媒体变成“无冕之王”和“第四权力”。如果说,沙士危机和松花江水污染危机的扩散,还仅仅是用个案方式,向世界昭示独裁崛起给世界带来的威胁;那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这一恶法的出台,就是用制度倒退方式,向世界展示了中共现政权对主流文明的顽固抗拒,使本来就对中国的独裁式崛起忧心重重的国际主流社会,更有理由不信任中国和平崛起的承诺。自由化民主化已经是不可阻拦的世界大势,对风雨飘摇的独裁制度形成巨大的外来压力。当今中国,新闻人早已不再是一群愚昧而驯顺的羔羊,新闻自由意识空前觉醒,反抗媒体管制的呼声不绝于耳。所以,无论中共多么想扼死新闻自由,也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首发苹果日报

昝爱宗:什么是合法的土匪?

2006年7月20日,四川省仁寿县高家镇卫生院院长程柏林到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上访,人大信访办随后通知仁寿有关部门负责人前来座谈,结果却出现了惊人一幕:仁寿县一公安派出所指导员冲过四川省人大数道警卫岗亭,在人大官员的眼皮底下强行将程柏林抓走,并理直气壮地说:我们今天不存在不当。我有抓人手续,我们就是来抓人的。你们省人大不就是个法律监督机关吗?你管不了我。

所以,现在我们可以见识到只有合法的土匪才敢说你管不了我,任何土匪在这些合法的土匪面前,只能是小巫了。

又过了2天,即2006年7月22日,深圳福田区百花四路有一场募捐活动,因主办方批文事宜与城管部门人员发生争执,募捐点的书桌被城管人员砸烂,城管既没出示执法证,也没佩戴袖章。当围观者中有人指出城管人员不该粗暴执法,这样执法无异于土匪行径时,一城管人员竟大声回应:我就是土匪!。

大声证实自己就是土匪,无异于做了一个宣传广告,我是土匪我怕谁。

我就是土匪,真是打开天窗说亮话了,君不见,眼下处处是土匪,真正的土匪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合法的土匪,貌似公正和公义的土匪,防不胜防的有注册牌照的土匪,他们把整个国家都当自己的家天下,把整个安分守己的老百姓都当自己的奴隶进行无情地蹂躏。

2006年7月1日,52岁的山西运城市盐湖区北相镇西张贺村卖瓜农妇李爱芳自杀,起因是她丈夫张百望到临猗县城卖瓜,中午返家途中,三轮车被临猗县交通局卓里稽费所扣住,要求交465元的养路费。张百望身上的钱不够交费,打电话让李爱芳送来。电话中李爱芳一直抱怨瓜卖不了,车怎么又被扣了,当日下午,李爱芳上吊自杀。事发后,临猗县交通局出于道义照顾了张百望4600元。

李爱芳之死,不光在运城引起巨大反响,在全国都有强烈反响,甚至比被温家宝帮助过的重庆讨薪农妇熊德明还要悲惨,熊氏还知道好死不如赖活着,可李氏连赖活着的可能都没有了。

都说农民苦,以为共产党打下天下会比历代王朝及国民党政府好些,可事实上更加不如,农民连与国家领导人同样平等的户籍制度都不能享有,政治制度上又是二等公民,选人大代表四个农村人才抵上一个城里人,农民没有利益代言人,也没有政治代言人,所以农民干什么不苦啊。

不过,比起具体的,就是运城农民遭遇的西瓜难卖的阴影,很明显更加浓重地笼罩在普天下农民的心头:兴,农民苦;亡,农民苦。农民起义不成,农民苦;农民起义成功,同样是农民苦。7月19日,我在浙江省嵊泗海岛上碰到农民问题专家孙大午,他说河北他家乡农民种的西瓜两毛钱一斤,可到了嵊泗要一块二一斤,这说明农民并没有得到多少实惠,相反倒是流通领域实惠更多。因为他说创造财富的反而是穷人,而消费财富的正是富人,包括官员,一切既得利益者。事实上,在发达国家工业都要反哺农业,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农业要有大量补贴,可中国远远做不到。比如7月23日的报导证实,山西运城瓜农遭遇了近年来西瓜价格的冰点!一农用三轮车西瓜卖价在20-30元之间,平均每斤2-3分钱。面对严峻的西瓜价格走势,所以导致西瓜难,卖种瓜农妇自杀,她自杀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自杀的农妇李爱芳为谁而死?不仅仅是因为瓜贱,而是她家运瓜的三轮车被合法的土匪交通局打手扣住被处罚465元,不交钱车不让开走,所以她无奈,又因为贫穷,最后一死了之。后来,运城交警、城管、环卫等部门纷纷表态自己不是土匪,并拿出4600元慰问,难道一条命就这么一点钱就可以补偿、赔偿?

前几年,浙江省海宁市有一个叫吕海翔的青年农民,不知道什么原因被当地警察从一个娱乐场所带走,后来据说吕从车上跳进路过的一条河里,直到尸体从水中浮出。吕海翔的水性很好,据说可以横渡钱塘江。吕死后,当地警方当即拿出五万元给吕的家属,类似慰问。不久,当地村民认为公安有过错,怀疑警察把人打死又扔到河里制造自杀假像,有村民就在农村的墙上写着海宁公安局是披着合法外衣的黑社会,却被公安拘留。公安的迫害,以及公安私自主张争抢吕海翔的尸体准备强行火化,更引起了当地农民的抗议,遂发生农民聚集在高速公路上导致高速公路中断。

任何一种权力,都有一个法定边界,越过这个边界就是违法,就是对人民犯罪,就导致其成为合法的土匪,合法的黑社会,百姓生活将更加是猪狗不如,实现正义简直就是对牛弹琴。这就是现实之悲剧,有是不良体制之恶与丧心病狂所导致。

制度不好,好人也会变成坏人;制度合理,坏人也就做不得坏人,只能当被监督的好人。不光百姓是坏制度的受害人,既得利益者本身也是受害人,比如7月中旬发生在山西侯马市的刑警打交警事件,无疑极其恶劣,本该扬善惩恶、正义凛然的刑警却蜕变为穿着警服胡作非为的暴徒。狗咬狗,警察打警察,自然无法实现正义。难怪当地老百姓还以为这群光天化日持枪聚众冲击交警队和殴打交警的人,是什么黑社会的土匪。事实证明,合法的黑社会土匪,远比真正的土匪危害社会更大。

所以这里归纳说,最坏的制度杀人,就相当于土匪杀人。杀人的方式已经远远超出作家们和电视艺术家们的想像,可以说要多悲惨就有多悲惨。2006年6月26日,山西翼城县农民李海明,因苦恼筹不出女儿玲玲(化名)的大学学费,吊死在自家土窑的门框上面。媒体报导此事后,当地政府承诺负责玲玲的四年学费。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专案部的负责人,几天前也前往翼城县找到玲玲,将2000元生活费交到她的手中。

丧心病狂的制度杀了人,制度设计者却不反思,而且还为自己辩护,这更加证明了制度是产生土匪是源头。7月25日下午,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资助高校贫困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该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会上表示,当前的教育报导中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杂音,比如有报导说有一个农民的孩子考上大学,因为交不起学费,自杀了,经过调查,自杀根本和高考上大学无关。可事实并非如此,很多自杀与高考逼迫有关。尤其对于6月26日山西农民因为孩子读书没钱自杀,他王旭明还敢不敢对大家说,这贫困农民的自杀和女儿高考无关?

苛政猛于虎,其实就是制度杀人,具体说就是学费杀人,户口杀人,住房杀人,罚款杀人,等等,可恨的他们杀人居然可以什么事情都没有,也不用偿命。有人统计,单单是教育制度的恶劣导致的悲剧就有很多,自从几年前高校学费大幅上涨之后,学费杀人的悲剧就不断地在发生,仅在著名搜索网路百度查一下学费杀人,一下就能搜到5万多条相关资讯,可见社会对这一现象的关注程度。

学费杀人的悲剧,其实还并不是最可怕的事,最可怕的是教育部门不敢正视,不去反思,甚至试图去掩盖或美化这样的现实。教育部前副部长张保庆在退休后曾多次公开表示(似乎有了良心),现在的大学学费已超过百姓承受力。他甚至说,我和我夫人两个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也只供得起一个孩子上大学。更有一份调查资料显示,供养一位元本科生读四年书,需要一个农民13年的纯收入。

政府不是没有钱,纳税人的钱让政府随意支配,可政府都支配什么关键的地方去了呢?2006年7月27日《中国青年报》公布,仅北京市审计报告就披露7大问题,有高达1.74亿元公共财政资金被挪用,大多是盖楼买车,其中有北京4所高校投在证券市场的2000多万元,有1800万元逾期未能收回。这就是多么可怕的现实需要当局决策者面对啊,可他们居然乐于为自己辩护,不是更加证明自己是土匪吗?

再举一个悲惨的例子来见证这个最坏制度的丧心病狂:北京市昌平区南口某厂工人刘某,儿子出生后落户口的事一直办不了,原因是他的户口属于单位集体户口,要单独落户却必须有住房,但夫妻月收入总共不足千元的他又根本无力买房。在几经周折没有结果之后,他在极度抑郁当中竟将出生仅43天的儿子活活摔死,自己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这位父亲在公安机关供述说:如果孩子上不了户口,以后就是黑户,会受到歧视,与其这样还不如让孩子早点解脱。

这个北京幼儿一出生就遭此噩难,难道不是户口杀人?是制度杀人,只是不知道这样的杀人方式要到何时才是一个终结?被户口所杀,其实大有人在,如2004年曾经发生过一起,北京丰台区王佐乡8岁女孩茉莉(化名)是位弃婴,虽然被好心的赵大妈收养,却因为无父无母而无处申报户口。办一个户口要很多的钱,家里没有钱,爸妈都很发愁,妈妈老在半夜哭,我真的不想再拖累他们了,我想死。小茉莉为此三次选择了自杀。中国的统计局或许对此不会说谎,但他们却不知道该如何统计因为制度不合理导致的自杀和他杀,一年又有多少?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又有多少?多少个家庭家破人亡,才能催生真正自下而上、以人为本的新政?

2006年7月27日,当我看到外交部长李肇星26日在吉隆玻称中国遇难人员的鲜血不能白流时,心里却是这样想,难道就是那些为国家罹难的人才是人吗?为不合理的制度而牺牲的人难道就不是人了吗?我不反对李部长的真诚表白,但我认为,任何生命都是尊贵的,平等的,值得尊重的,其鲜血也都不会白流,包括卖瓜农妇李爱芳、贫困爸爸李海明、海宁横渡钱塘江的吕海翔、北京刘某之子户口烈士等人的鲜血不能白流,政府要为他们补偿,要尊重他们,平等对待他们,他们才是真正的烈士,甚至政府应该为他们为国家捐躯下半旗志哀……

只有丧心病狂的杀人制度早日被改良,早日被替换,我们宪法上所言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才不是一句空话,才能真正见证到生命的平等、尊严和尊贵,才能见证到共和国所标榜的共和两字,共和国公民才真正称之为公民。

京不特: 读吕斯特若普的《规范和情不自禁》

读了丹麦哲学家吕斯特若普的《规范和情不自禁》(在这里我把“自发性 ”写成“情不自禁”)。

克努德•埃勒耳•吕斯特若普(1905-1981)丹麦神学家和哲学家。吕斯特若普的思想有三个部分:现象学、宗教哲学和创始神学。他试图分析出人的生存中的作为基本元素的各种现象,他把诸如“信任”、“慈爱”和“谈话的开放性”称作 “至高的”和“自发的(情不自禁的)”生命表现(生命表达);这些生命表现是人生中的作为基本元素的现象,它们的存在先于我们在生存中的文化构建,就是说,“人类的文化被创造出来”这一现实是以人的这些生命表现作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它们,就谈不上什么“人的文化”;是它们,使得人际间的共处成为可能。所以他把这些生命的至高表达看成是基本伦理的现象。
“情不自禁的生命表现” 和伦理规范之间的关系,在吕斯特若普看来是这样的:人在自己的生活中遭遇着各种危机、碰撞和冲突,这时就会有人的“情不自禁的生命表现”,而伦理规范,如果在道德意义上够资格的话,只是一种在事后对这些至高的生命表现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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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 吕斯特若普,至高的生命表达诸如爱和慈悲,是无法训练出来的。而性格(美德),诸如勇敢、诚信等则是可以训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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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德现象的描述如果成为了一种类似于对自然的描述,那么,所有“人的情不自禁”就都被忽略了,这样,道德意志就会被当成一种有自然规律必然性的东西。

他也谈到道德和道德主义是不同的。在道德主义者们强调道德的时候,其中的核心大都和道德毫无关系。

我很认同他这样的看法:道德直觉先于道德规范。遵从道德直觉是对一种内心呼唤命令的服从,对道德规范的遵从则是一种对外在普遍的和解、是一种“方便法门”、一种随和、一种苟且、一种可屈可伸的品质。吕斯特若普把这种道德直觉说成是“至高的和自发的(情不自禁的)生命表现”。
受哈尔的启发,吕斯特若普对 “道德”(诸如“慈爱”和“正直”)和“理想之教养”(诸如“勇敢”、“勤俭”和 “忠诚”)作出了比较清晰的区分。

另外,让我认同的观点还有,吕斯特若普也想到了对“道德问题”和“逻辑问题”所作的区分,他谈到哈尔的观点时写道:“一个原则,为了能够成为道德原则,它就必须是普遍原则。但是我们用以达成那些道德的和普遍的原则所要用到‘普遍化检验’则不是道德的东西,而是逻辑的东西”。他认为哈尔夸大了“逻辑的”这一部分:“道德论证和普遍化检验看来就要来构建出道德和不道德,——仿佛道德和不道德不是事先就已经存在的东西”。

吕斯特若普的人生哲学和伦理学已经把道德性从规范性中区分出来,但是仍然是比较含混的。当然,他有他自己的一整套术语。


(哈尔的伦理学著作有比如说:R. M. Hare “The language of Morals”)

卢雪松:法官唐吉凯的蜕变令人惋惜

据《法制周报》报道,原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唐吉凯,因“跑官”、行贿受贿等罪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唐为谋求官职升迁而涉嫌司法腐败,理应接受法律的处罚。但在此案中,当事人唐吉凯平时出色的业绩与他私底下的腐败行为所构成的巨大反差,却不能不令人深思。一个遵法明律的法官的养成该是多么不容易!念及此,我就更为唐吉凯的蜕变而深深惋惜。

2001年,唐吉凯因为主审三湘女巨贪蒋艳萍而成为湖南司法界的明星级人物。他有名校教育背景,有知名学者身份,办案中的才干和胆识气魄更令业界同行刮目相看。照理说,像唐吉凯这样一个颇具实力的新锐人物,在一个公平、公开的制度环境下,他是没有理由对自己未来的美好前程过于担心的。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已经身为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的唐吉凯为什么还要用金钱作敲门砖,那么急迫又认真地跑起“官”来呢?

如果观察的角度足够冷静客观,我们就不得不承认,与其说是因为唐吉凯追求“上进”的心态过于急功近利,勿宁说是他对身处的制度环境严重缺乏信心。他以为除贿赂外已不可能再有其它升迁的途径。这种严重的认知错位才最终导致他无视贿赂的危险,视犯罪为常态。试想,如果唐吉凯给当时身为省高院院长的吴振汉的那一万元“初次见面礼”被退回,哪里还会有几年后的10万元“跑官”红包?如果唆使唐吉凯行贿的主要人物李民品性正直,那么他只需通过个人关系将唐的业绩和才学向上层传递,以履行唐吉凯这个朋友的举荐之托,又何必非怂恿唐使用贿赂这种下下之策?如果身为高官妻子的李芝洁身自好,不在丈夫吴振汉的工作关系中充当收受贿赂的助手,那李民和唐吉凯的行贿行为岂不是缺少了最关键的一环?如果同事能够善意的提醒,如果下属能够负责地谏诤,如果公民能够有效监督公共权力的行使,如果新闻媒体能够成为司法公开和透明的有效渠道……令人遗憾的是,至少在此案中,这些“如果”都没有发生。唐吉凯的“跑官”行贿竟然在阳光下进行得如此正常。唐吉凯的制度环境是由他身边的每一个人及其行为构成的,而他的行为又构成周围其他人的制度环境。正是这样一种可怕的恶性循环,使得唐吉凯头脑中那种要升迁就得“跑”的错误想法只能被鼓励,而不能被阻遏。

笔者无意为唐吉凯触犯法律的行为开脱,因为法官本应成为敬畏规则和法律的楷模。其实,在唐吉凯案中的相关人等不也和唐吉凯一样面临着同样的外在环境吗?在他们共同形成的权力寻租的关系网络中,每一个人不都是在和别人的共同参与中渐渐壮了自己的胆气,失去了对正义原则以及规则和法律的基本敬畏,才铸成了那令前途尽毁的大错吗?顷读学者易中天《品人录》,易中天认为:健康的人性需要健康的制度来保障,而健康的制度需要健康的文化来催生。这种颇具人文关怀的思路或许倒揭示了某些地方的官场腐败的症结与根源。

明星法官唐吉凯的蜕变是令人惋惜的,但其中透露出的深层问题更值得人们深思:如果我们不能建构一种健康的制度文化,将这种导致权力寻租的土壤根除,那么我们就还将再看到张吉凯、李吉凯……由大有可为的干才渐渐沦为一种腐败的文化的牺牲品。而这样一种积极的文化建构,正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以自己守护正义原则的具体行为参与其中。

(此文已刊于今日《城市晚报》,略有删节)

力虹:金庸,侠义之内见媚骨──看看浙江文人(4)

1955年的《书剑恩仇录》开始,到1972年的《鹿鼎记》,吾乡文人金庸用差不多20年的功夫写了14部名播海内外的武侠小说,即“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据他自己所称,一生写侠,目的是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业已失落的“侠义”传统。可惜,到了功德即将圆满的晚年,这位文人身上却顽强地表现出了流俗与媚骨,让人匪夷所思。

金庸本姓查,名良镛,1925年出生于嘉兴海宁。海宁查家是声势显赫的世家大族,历代人才辈出。在清代,查家出仕列宦甚多,并多以书诗文著称于天下。雍正年间,出了一个考题“维民所止”,被诬成文字狱,酿成大祸,它的主角就是查嗣庭,是金庸的远祖。而其祖辈查慎行先生,更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诗人和学者。

生长于这么一个翰墨世家,文脉遗传到了二十世纪,出了一个舞文弄墨的子孙原不足为奇,何况他写的是一定会被其祖上痛斥的非“道德文章”的“不经之书”。金庸少年时在家乡附近就读,中学读的是著名的“杭高”。中学毕业适逢日寇侵华,不得不离乡远走他乡。据他自己的忆述,那时曾流落在湖南西部,过了一段寄人篱下的生活,当然相当凄苦。这以后,金庸考入国立政治大学,读的是外文系。

金庸在政治大学并未毕业,原因不详,也许是他年轻气盛,觉得传统的大学教育束缚了他的才华。当年全国最有影响的大公报招考记者,金庸前去应考。该报在全中国范围内的300名应征者当中,只录用2人,他是其中之一。这是金庸涉足报业的开始。

1948年金庸幸运地被大公报调派到了香港,任“国际电讯”翻译。中共掌政后的1950年,他曾北上赴京,到外交部任职。但因“出身不好”,未能久留,不久即返港。当时的大陆正处于“土改”的狂斗滥杀中,金庸父亲查枢卿被海宁当地评为“反动地主”而遭枪毙。后来在“文革”中,当地造反派又刨了查家的祖坟!

在我看来,这期间的金庸应该是“悲欣交集”(原为吾乡弘一法师遗言),悲的当然是故乡沦陷,亲人被杀,祖灵遭亵;欣的是侥幸逃遁,身处大英帝国殖民地,尚能呼吸自由的空气。所以,他在1959年创办了《明报》,从此“右手写武侠,左手写社评”,驰骋香港报界、文坛30年,创下了无人匹敌的“金庸神话”。

说来惭愧,他的煌煌14部武侠巨著,我至今只完整读过《天龙八部》和《鹿鼎记》,故不敢轻易作评。好在前些年已勃兴了一种“金学”,赞赏者与研究者如鲫过江,金庸在武侠文学中的至尊地位似乎已成定局。而我感兴趣的倒是武侠之外的“另一个金庸”,1949年后他在“国难家仇”之下避祸香港,只手打天下,除了高产武侠传奇外,以政评家和自由报人的身份抨击中共、主持公义,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声誉──

1956年他在大公报开设“三剑楼随笔”专栏,抨击时弊;1962年他的《明报》因全力报道“大陆同胞逃亡潮”而名声大振,发行量剧升;19641016日中共试爆首枚核弹,金庸勇敢地发表《宁要裤子,不要核弹》社评,并因此与中共在港的喉舌大公报展开激烈论战;1966年大陆文革爆发,他在《明报》上率先展开一系列的分析与批评;翌年香港发生“67暴动”,他和《明报》成为左派势力重点攻击目标,被左派分子骂为“汉奸、走狗、豺狼镛”,曾受死亡恐吓,一度离开香港暂避1973年以明报记者身份赴台采访蒋经国等政要;1979年走得更远,金庸参加了台北举行的“建国会”,并当了小组讨论会主席……

令人不解的是,80年代以后,金庸的政治立场突然变得暧昧起来,在跨别大陆32年后,于1981年携全家赴京,受到邓小平接见。邓小平一見面就说:“你的小說我读过,我們已经是老朋友了。”令金庸受宠若惊。1984年,他出版了业已变味的明报社评集《香港的前途》,并以此作为见面礼,再次赴京拜见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为“香港回归”献计献策。一年后,金庸果然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旋即又荣升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政治体制”小组港方负责人。

经过30多年的“另类生存”与“曲线求荣”,金庸终于身登龙庭,扬眉吐气了。我猜想,这一“龙恩”几乎相当于古代的“翰林大学士”,其功名已超过了查家列代祖宗。但是1988年他主持起草的政改“主流方案”,并没有像他的武侠小说那样博得掌声,相反却在香港引起轩然大波,曾有港民示威于明报社,火绕《明报》报纸。金庸不得不出面发表《平心静气谈政制》,为中共政策背书,更遭港人唾弃。

19895月正值北京大学生民主运动高涨时,他突然辞去基本法“草委”与“谘委”二职。六.四大屠杀发生后,金庸在电视台采访中挥泪陈词:“没想过这个政权会向人民开枪。”稍稍挽回了点公众形象。我分析,六.四期间金庸之所以会有如此表现,首先可能是他的人性的一面在瞬间被唤醒,另外也不能排除91年他的“明报企业”即将挂牌上市,“人气指数”性命攸关啊……

没过几年,这位“游子”似乎又“想家”了。先是1992年,他“衣锦还乡”回到嘉兴祭祖访友,捐建了一个“金庸图书馆”。紧接着再次上京拜见了总书记江泽民。此时,《明报》上“哈公专栏”停刊,不再进行反共言论,舆论认为这是金庸再次向中共靠拢的迹象。而对于千夫所指的“六.四刽子手”邓小平,他则奉若明主,公开表示:“总的来说是支持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政策。”

像一部武侠传奇那样,高潮总在后头:1999年,金庸“老夫聊发少年狂”,豪迈地接下了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兼博士生导师的烫金聘书,并向全国招收隋唐史、中西交通史等专业的博士生。他在该校每一年仅有的2、3次“学术讲座”中,亲手把自己的“光辉形象”糟蹋殆尽!据一位在浙大人文学院任教的教授朋友告诉我,学院好不容易给本科生和研究生安排了一次金庸讲“大课”,作学术报告。众师生兴奋不已,外系师生也赶过来,报告大厅被挤得水泄不通。没想到这位大师突发高论,从头到尾讲的是如何学习“三个代表”,甚至扯到连中共也已耻于出口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当他得知报告厅中有新闻系同学时,便张口教导道:“新闻工作者应学人民解放军,随时听军令号召,为国家效命……” 令广大师生目瞪口呆。此刻他早已忘了自己在六.四期间谴责共军屠杀人民的发言。

据另一位了解内情的浙大友人透露,金庸虽然是博导,但极少过问学生们的学业,除了带他们参加过“华山论剑”、“南湖论剑”和“龙泉问剑”这样的商业作秀活动外,师生双方一个学期只见一次面,每次聊上几个钟头,而正规的授课则从来没有过……

5年后,金庸终于明白作为“亲共院长兼博导”,在大陆,甚至他的老家也已失去了市场,所以提出辞呈,扔下几名未毕业的博士生一走了之,造成当时轰动新闻。对此,也曾请金大师前去作过类似“学术报告”的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董健教授表示“长出了一口气,一场错位终于结束了!” 刚退休的浙大历史系教授何忠礼的批评则直接得多:“金庸对历史学基本不懂,让他带博士完全是误导学生。”

对此,《金庸传》作者傅国涌先生评论道:“金庸的一个问题是,他太希望以历史学者的身份被人们记住,其实就凭他的14部小说,他已经足够不朽了,何必还孜孜不倦地四处奔走追求声名。如果他少参加一些不必要的公众事务,而是安心在家颐养的话,他获得的崇敬和好感要比现在多得多。”

但我觉得问题的关键还不仅在此,这位前清世家子弟,这位“苦大仇深”的海外浪子,自从1972年受到邓小平接见,并随后被钦点为“草委”和“谘委”后,感主隆恩一直渗入到了骨髓。被“轰下”浙大讲台后的2004年,他借接受日本媒体采访的机会,仍在对他的“恩主”大唱赞歌:

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先生伟大的构思”;

如果中国没有邓小平,没有他对香港的前途提出这许多设计,那么香港将是怎么一个样子,完全是可以想像得到的”;

邓先生在过去二十年中,真是一身系天下安危。1978年之后,中国如果没有邓小平,全体中国人都会不幸得多。”;

邓小平先生肯定是中国历史上、世界历史上一位伟大的人物,在我心目中,他是一位极可尊敬的大英雄、政治家,是中国历史上罕有的伟人。

……如此谄媚高调几乎可以让《人民日报》社论作者也感到难为情。

这就是千百万读者心目当中的金庸吗?一位在《天龙八部》中塑造了“乔峰”这样的侠义盖世、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一位曾在《明报》社评中“执笔如刀、忧国忧民”的金大侠,到了晚年,怎么会“糊涂”成这个样子?然而,细细一想,我觉得他并非糊涂,而是失去了道德底线的“韦小宝式”的聪明──乔峰其外,韦小宝其内,这就是金庸先生的真实写照。

2006.7.27.宁波

 

—–首发《民主论坛》

 

 

余杰:瞿秋白:一个人的义路

“眼底云烟过尽时,我正逍遥处。”

一九三五年六月十八日,一名上身青衫、下身白色齐膝短裤、足蹬蓝色长统袜、黑鞋的教书先生模样的高个子男人,被一队士兵押解到福建长汀罗汉岭下。

他步履安稳,长发一丝不苟,依然保持着许广平记忆中的那种“演讲起来头发掉下来了就往上一扬”的“英气勃勃”的神气。

士兵们暗自低估:这个柔弱的读书人,真的全然不怕死吗?

死亡,是多么可怕。千古艰难惟一死。

从天香楼到罗汉岭,这一段路很短,也很长。

这两个名不见经传的地点,乃是他三十六岁人生的起点与终点。

他出生和少年时代生活过的“天香楼”,是中国传统大家族以及文化基础的缩影,正如他在自传中所说:“大家族制度最近的状态,先则震颤动摇,后则渐就模糊渐灭。我单就见闻所及以至于亲自参与的中国垂死的家族制度之一种社会现象而论,只看见这种过程,一天一天走得紧起来。好的呢,人人过一种枯寂无生意的生活。坏的呢,人人——家族中的分子,兄弟,父子,姑嫂,叔伯,——因为经济利益的冲突,家庭维系——夫妻情爱关系——的不牢固,都面面相觑戴着孔教的假面具,背地里嫉恨怨诽诅咒毒言,无所不至。”那种生活,他再也不愿继续下去了。他的母亲已经被漫无边际的贫困和冷漠所吞噬——在他十六岁那年,母亲用火柴头上的红磷和着酒喝下去自杀了。

于是,他从这样一间千年暗室中脱颖而出。他一生都在艰难地寻找光明,像扑火的飞蛾。他不断被黑暗所伤害,黑暗往往就在离他最近的地方。那些他原来以为“亲密无间”的“同志”,纷纷向他射出致命的暗箭。他却始终没有学会如何以“横站”的姿态,避免从背后而来的暗箭。昔日他曾以为是光明的摇篮的国度,今日他亦不得不承认乃是一处更大的魔窟:革命之后的俄罗斯,充满了“梦想,幻想;枪,监狱”,饥饿的农民吃死人的尸体或绝望地在家中自焚。这样的国度,能成为中国的“老师”吗?他宁愿与哀哭的人同哀哭,也不愿与挥动鞭子的人同挥鞭。

他陨命的“罗汉岭”,则是一处贫瘠而优美的土地。当年,是否真的有救苦救难的“罗汉”来过这里,已经无从查考了。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假如真有“罗汉”的话,“罗汉”也从未怜悯过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农夫们从来都不懂得欣赏风景的秀丽,他们只关心这里是否可以收成庄稼。罗汉岭永远被农夫当作不毛之地,罗汉岭却成了他最后的安息之所。那天早上,他思如泉涌,集句得《偶成》一首:“夕阳明灭乱山中,落叶寒泉听不穷。已忍伶俜十年事,心持半偈万缘空。”本想重新誊写,时间却来不及了。八点钟,他对奉命前来向他出示“毕命之令”的特务连长说:“人生有小休息,有大休息,今后我要大休息。”是的,他太累了,十多年来,他那瘦弱的肩头承载了太重的负担,日趋严重的肺病让他骨瘦如柴。

在这些昨天还是农家子弟的士兵们的簇拥之下,他从监牢走向城外的罗汉岭。他对他们没有任何怨恨,因为他们所做的一切,他们自己并不知道。杀戮,无尽的杀戮,同胞对同胞的杀戮,何时才能休止呢?一个人的殉难,能满足那些嗜血的嘴唇吗?他把自己塞到了绞肉机中。生命的终点很快就走到了,最后一缕风吹起他的长发。他安静地盘坐在一片芳草萋萋的草坪上,望了望头上的苍天,微笑着对周围的人说了一声:“此地很好。”行刑的士兵向他举起了枪,并抠动了扳机。枪声响起,凄厉地划破这寂静的山岭,他的鲜血缓缓地渗透进这片苦难的土地之中。

人类社会一次次地上演这样的悲剧:高擎火炬照亮黑暗的人,往往瘐死黑暗之中。瞿秋白便是其中之一。

 

瞿秋白不是政客,不是革命家,更不适合充当一个政党的领袖。他单纯得像一个孩子,他哪里知道政治是一处险恶无比的“鳄鱼潭”呢?他只是怀抱着一个美丽的理想走进革命队伍当中,他只是希望为同胞多争取一分自由、人权和尊严,让自己的国族稳步地迈向那未来光明的世界。

“无牛则赖犬耕田”,瞿秋白经常说起这句家乡的俗话,其实这便是他的自况。也许将自己比喻为“犬”过于“卑以自牧”了,在被捕之后接受《福建日报》记者李克长的访问时,秋白感叹说:“田总是要牛来耕的,现在要我这匹马来耕田,恐怕吃力不讨好。”在这里,他总算将“犬”改成了“马”。犬也罢,马也好,其实秋白更像一只羔羊,羊入狼群,焉能全身而退?他被推上领袖的位置,实在是一个“历史的误会”。他不懂得权谋术,也不知道厚黑学,他没有流氓的无赖,也没有屠夫的残忍,他甚至永远也学不会如何面不红耳不赤地说慌——而这一切,都是充当一名政治领袖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听听希特勒的演讲,看看斯大林的眼神,瞿秋白跟他们相比简直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

那是一个成王败寇的世界,成败的关键仅仅是谁更无耻、谁更暴虐而已。瞿秋白当然不能接受这样的游戏规则,他不愿放弃自己心中最柔软的那一部分,于是他只好出局了。秋白自己说过:“我本是一个半吊子的‘文人’而已,直到最后还是‘文人结习未除’的。”是的,他真该守住那张小小的书桌啊。临死之前,他最大的遗憾便是:没有时间多翻译几部俄罗斯的文学巨著。这才是适合他性情的工作。

与后来躺在水晶棺中的那个巨人相比,瞿秋白显然过于“妇人之仁”了。他甚至看不得别人流血,即便是“敌人”的血;他更不会将“同志”当作“敌人”来斗争,他以为所有人参加“革命”,都抱着与自己一样单纯的想法。他在担任中共最高领导期间,手边无一兵一卒,步步皆如履薄冰——“一只羸弱的马拖着几千斤的辎重车,走上了险峻的山坡,一步步的往上爬,要往后退是不可能,要再往前去是实在不能胜任了。我在负责政治领导的时期,就是这样的一种感觉。”当时,一切的指令都来自于北边的“赤都”,他仅仅是一个傀儡罢了。但黑锅却要让他来背,这也是党的“安排”。

突然有一天,铺天盖地的污水向秋白泼过来。他根本没有预料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形,他根本来不及躲闪。于是,他的浑身上下都被弄得臭气熏天。昔日对他彬彬有礼的同志们,如今个个都恶语相向。连共事颇多的李立三也在会议上声色俱厉地谴责说:“我现在了解了,秋白同志的确用了两面派的手段,——他在三中全会上的行动,就可以表现出来。党的利益放在第二位,而私人小团体的利益放到了第一位。”指鹿为马是朝堂上常有的把戏——秋白从来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团体”,否则他又怎么会被孤家寡人地扫地出门呢?

此次会议,秋白缺席了。虽然缺席,对他的审判仍然完成了。他也许没有想到在《饿乡记程》中的一句话竟然一语成谶——“你们罚我这个疯子,我不得不受罚。我决不忘记你们,我是想为大家辟出一条光明的路。”幸亏,秋白还不是那种除了搞“运动”之外便一无所长的“职业革命家”,他与家人一起以化名居住在上海的贫民区,重新开始了文字生涯。要是一直这样下去,该有多好!

然而,党终究还是忘不了这名已经被罢黜的“废人”。秋白接到了担任苏区“教育部长”职务的任命,而且不准妻子同行。显然,这是一次“不怀好意”的工作安排。其实,他完全可以拒绝此次呼召,他可以继续在亭子间里做一名自由撰稿人。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他毅然选择的“自杀”——杀害他的人,既是国民党蒋介石,亦是他本党的同志们,更是他自己。

在离开上海赴中央苏区前夕,瞿秋白写了一篇题为《“儿时”》的短文。此时身患严重的肺病的他,已经预料到了此次远行也许是一去不复返。秋白以龚自珍的诗句“猛忆儿时心力异,一灯红接混茫前”开篇,算是对自己短暂的生命有一次简单的回顾。“不能够前进的时候,就愿意退后几步,替自己恢复已经走过的前途。请求‘无知’回来,给我求知的快乐。可怕啊,这生命的‘停止’。过去的始终过去了,未来的还是未来。究竟感慨些什么——我问自己。”他始终是一名悲观的、托尔斯泰式的个人主义者,而非乐观的、进化论和马列论者。虽然被誉为共产主义理论家,他坦陈自己并没有读过几本马列著作,倒是对屠格涅夫和托尔斯泰的作品念念不忘。他不是企图取悦观众的演员,他对于这个绚烂的舞台毫无留恋。

 

因为临刑前写了《多余的话》,瞿秋白被许多本党的同志视为“晚节不忠”。在此后漫长的时间里,在党史上他亦被归入“叛徒”或者“准叛徒”的行列,他所期待的“历史的审判”一直尚未来临。在文革的血雨腥风中,他的坟墓连同母亲的坟墓一起,遭到了“革命群众”的挖掘和砸毁。

从某种意义上说,瞿秋白确实是“革命”的叛徒。如果说“革命”意味着杀人放火,意味着焚书坑儒,意味着一种新的更可怕的奴役制度的建立,那么秋白理所当然拒绝这样的“革命”。正如鲁迅所说,革命是让人活的,不是让人死的,让人死的革命便失去了其“正义”的根基。是的,这样的“叛徒”是值得敬重的——天鹅为什么不能拒绝与豺狼为伍呢?凭什么要求天鹅为豺狼装点门面?

在诺大的党内,瞿秋白几乎没有一个值得深谈的朋友,权力已经让那些人的心灵彻底异化了。秋白惟一的朋友便是鲁迅。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此同怀视之。”这是鲁迅抄录给瞿秋白的一副对联。那时,鲁迅与瞿秋白认识才两年,见面才几次,加在一起不足半年。鲁迅比瞿秋白年长将近二十年,是他们共同喜好的俄罗斯文学让他们走到了一起,更大契合的乃是他们相似的“文人性情”,以及他们共同的肺病、共同的失眠。深谙世事却又保有一颗赤子之心的鲁迅,丝毫不喜欢那个“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领袖,斥之为“有山大王气”,却偏偏欣赏瞿秋白这名已经一无所有的“出局者”。卑鄙的心灵各有卑鄙的不同形式,高尚的心灵却因同样的缘故而高尚。

那段时期,大概是瞿秋白一生中最快乐的时期了。在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侮蔑和攻击之后,本来就敏感而内敛的秋白更加沉默,只有鲁迅的来访能让他打开的心扉和话匣。瞿秋白的妻子杨之华回忆说:“鲁迅几乎每天到日照里来看我们,和秋白谈政治、时事、文艺各方面的事情,乐而忘返。我们见到他,像在海阔天空中吸着新鲜的空气和享着温暖的太阳一样。秋白一见鲁迅,就立刻改变了不爱说话的性情,两人边说边笑,有时哈哈大笑,冲破了像牢笼似的小亭子间里不自由的空气。我们舍不得鲁迅走……”

在离开上海之前,瞿秋白最后一次去拜访了鲁迅。两人似乎都有些不祥的预感,这次拜访成了生离死别。鲁迅破天荒地将自己的床让给瞿秋白睡,还从来没有客人享受过这样的礼遇。许广平后来回忆说:“鲁迅特别表示惜别之情,自动向我提出要让床铺给秋白安睡,自己宁可在地板上临时搭个睡铺,觉得这样才能使自己稍尽无限友情于万一。”秋白深深感受到了这友情的温暖,面对这样的友情,那些流氓无赖射来的毒蛇般的毒液又算得了什么呢?秋白少有地微笑了,杨之华回忆说:“第二天晚上,他回来了……他对我说:‘要见的都见到了,茅盾和鲁迅身体都好,海婴也没有什么病。鲁迅和许先生睡了一夜地板,把床让给了我。’他带着微笑,表现了他的满意的微笑。”

瞿秋白曾经赠给鲁迅的一首诗:“雪意凄其心惘然,江南旧梦已如烟。天寒沽酒长安市,犹折梅花伴醉眠。”诗后还有一段跋文:“此种颓唐气息,今日思之,恍如隔世,然作此诗时,正是青年时代,殆所谓‘忏悔的贵族’心情也。”瞿秋白和鲁迅是现代中国知识分子中少有的身上带着“贵族气”并深有“忏悔精神”的“多余人”,此种“多余人”恰恰正是这个民族的脊梁。瞿秋白死后,鲁迅在谈到自己正在翻译的果戈里的《死灵魂》时,叹息说:“(瞿秋白)译这种书是极相宜的,即此一端,即定判杀人者为罪大恶极。”在其生命的最后一年里,鲁迅不辞辛劳地编辑亡友的文集,并亲自负责校对和出版过程。

“我决不愿冒充烈士而死”,瞿秋白不是一名合格的“革命军中马前卒”,他只是默默地走一个人的义路。无疑,秋白是失败者,鲁迅也一样——他们生前被无休止地围攻和漫骂,甚至死后也不能避免被苍蝇和蚊子侮蔑的命运。然而,失败乃是他们的宿命,失败乃是知识分子不能拒绝的、来自上帝的礼物。他们正是以失败者的谦卑顺服,获得了那至高至大的荣耀。秋白最终脱下了魔戒重获自由,他的战友们则一辈子都成为魔戒的附庸。秋白虽然死去,灵魂却在空中自由自在地飞舞;他的战友们虽然活着,精神却处于被奴役的可怜状态。谁更幸运一些呢?

瞿秋白很像唐吉诃德,也很像西西弗斯。哈维尔说过:“知识分子总是与严格的范畴格格不入,因为这些严格的范畴是胜利者们所使用的工具。……的确,在某种程度上知识分子注定是个失败者,就像西西弗斯那样。知识分子成为胜利者的可能性总是令人怀疑。然而,在另外一个更深刻的意义上,尽管遭到不断的失败,他仍然是个没有失败的人——这又像西西弗斯。他实际上通过自己的失败而胜利。因此,他的地位是双重的。不承认这种双重性的存在,最终将意味着接受在胜利者所写的历史中的地位。”是的,我也不接受那由胜利者所书写的历史,因为我也是失败者中的一员。我安于失败的结局,甚至连脸上的唾沫都不愿擦去。此时此刻,不同的时空交错在一起,我向隐没在惊涛骇浪中的瞿秋白伸出手去:他那雪白的围巾在风中飘舞,他他那柔软的双手仍然如此温暖……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

余杰:以真话来维权

近日人权活动家吴宏达先生在网络上撰文指出,法轮功媒体所报道的苏家屯事件存在诸多不实之处。吴宏达长期研究中国大陆的劳改、计划生育和人体器官买卖问题,我个人比较信服他的观察和评论。

中共是一个倚靠谎言和暴力治国的庞大机构。要战胜中共,手无寸铁的我们,惟有倚靠真话和真相的力量。如果我们也像中共一样说谎,那么我们在中共的面前将变得更加脆弱不堪。甚至有一天,我们会变得与我们所反对的对象一模一样,将说谎内化为自己的一种本能。这是当前中国大陆风起云涌的维权活动中一个不可回避的大是大非的问题。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许多维权人士亦深受共产党文化之潜移默化,许多人在其言语行事中,不自觉地混淆了真话和谎言的界限,逐渐习惯了自己所制造出来的谎言,并享受这些谎言所堆砌出来的英雄感。比如,有人受到两三名警察的跟踪,在接受海外媒体采访的时候却非得夸大到二三十人,似乎不这样夸大不足以显示自己的“重要”;比如,有人出没娱乐场所,并与地方黑势力发生冲突,却非得将这样的事件泛政治化,将其描述成国安策划的阴谋;再比如,有人明明是“独行侠”,在海外却宣称自己掌控数万复员军人,可以一声令下,揭竿而起……这些惊人的言行,在短期内可能会给维权活动带来“轰动效应”,但长远来看却会给维权活动带来“伤筋动骨”的损害。“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不能低估民众的判断力,一旦民众发现其支持的勇敢者本身亦谎言连篇,便会迅速抛弃之。

对维权活动中的种种谎言,该不该揭示并批评之?有人拿出中共“统一战线”的策略来,认为不能破坏这个好不容易形成的、反对中共的“统一战线”,大家应当尽量“求同存异”。如果有人敢于揭露“同一阵壕”中的谎言,则会被指责为“不顾大局”和“道德洁癖”。但是,我不同意这种“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简单思维。宽容是重要的,但宽容并不意味着默认谎言的泛滥。对我来说,真话、真相和真理高于任何策略。我不是政客,不是革命家,我只是一名热爱真话、真相和真理的知识分子。

我愿意使用“维权活动”这个平实的定义,而不愿使用“维权运动”这个过于炫耀的概念。“运动”强调事件的整全性、组织性和一致性,人们参与该“运动”的方式是单一的,其诉求也是单一的;“活动”却强调事件的个体性、自发性和独特性,人们参与“活动”的方式是多元的,其诉求也是多元的。维权活动没有、也不需要领袖,它呈现为各自为战的状态,但它理应服膺于一个大原则,那就是:拒绝谎言。

我既拒绝来自压迫者的谎言,也拒绝来自被压迫者的谎言。多年来,我一直为受残酷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的权利而呼吁,同时我也毫不掩饰地告诉我所认识的每一个法轮功朋友,我完全不认同他们在“退党”活动中伪造数字的做法。此种做法既无法真正打击中共,更不能在海内外争取到更多的同情和支持。对于维权活动中某些热衷于权谋和权力的人士,我选择不跟他们做朋友,不与他们一起出现在公共场合,这亦是我的权利所在。因为在“团结”的考量之上,还有更高的知识分子的天职,正如哈维尔所说:“知识分子应该作为世界之痛苦的见证人,应该因独立而引起不安,应该反抗一切隐藏着的和公开的压力和操纵,应该是体制、权力及其妖术的主要怀疑者,应该是他们谎言的见证人。因此,一个知识分子不能去扮演被分配的角色,也不能屈从于胜利者们所书写的历史。”

力虹:24万被谋杀的亡灵──唐山大地震30年祭

昨夜有梦,我听到了遍地哀号

原来今天是你们30周年的祭日

 

自从30年前那个闷热的夏夜

你们从熟睡中被恶魔紧紧攫住

 

天崩地裂之中停止了呼吸

我的同胞,你们都去了哪里?

 

30年了,你们可怜的遗孤

都已从孤儿院长大,成了父母亲

 

他们该如何回答子女的追问: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是怎么死的?

 

其实,你们自己也何尝不想知道

那一夜的天空为什么发红?

 

瞬间的绝杀是怎样发生的?

惨祸泼天,事先为何没有预告?

 

啊!30年,10680个日日夜夜

我看见24万冤死的灵魂不肯离去

 

在河北,在唐山,在他们昔日的家园

久久地徘徊,迟迟不能安息……

 

过了30年,我们才知道唐山市民

是被一伙躲在中南海的人出卖的

 

为了一己利益,为了“首都稳定”

封杀了源源而来的预报和警告

 

将一场本可完全避免的大灾难

强加到了老百姓的头上!

 

为了不让人民知道真相

哪怕血流成河也在所不惜

 

为了不让世界知道真相

外国的一切救援被无情拒绝

 

为了继续隐瞒罪恶,令知情人闭口

30年后又封杀了《唐山警世录》

 

今天,我要告诉24万亡灵

你们就是被那一伙人谋杀的

 

那个受你们的血汗供养的邪恶团伙

蓄意地制造了这一场旷世悲剧

 

天日昭昭,它们唯一的目的

就是为了不让人民知道真相!

 

由于人民不知道真相,24万被谋杀的

无辜亡灵,至今仍飘荡在中国的大地上……

 

2006.7.28.宁波

 

——-首发《大纪元》

 

丁子霖:读仲维光先生两篇文章有感

最近,我在互联网上一连读到留德学人仲维光先生的两篇文章,一篇标题为《从追随专制到逃避自由——对文革到六四历史时期的再思索》(发表于《新世纪》7月1日),另一篇标题为《从德雷福斯事件看余王排郭丑闻》(发表于《新世纪新闻网》7月23日)。两篇文章的主旨本来与我无涉,但作者却硬把我的名字拖放到了他的文章里。作者之所以这样做,看来是为了向人们作出某种“警示”。

为忠于作者原意,我把两篇文章的有关段落完整地摘录如下。

在《从追随专制到逃避自由》中,有这么一段:

“……共产党集团也已经学会巧妙地利用他们的擦边球化解社会的不满,并以此损害、乃至摧毁自由派知识分子和法轮功等完全与共产党文化不相容的新的追求。他们在严酷打击法轮功等的一切言论、一切活动同时,对这派知识精英,包括李慎之式的一般的批评网开一面,甚至允许他们之中的很多人出国,给他们一定的活动空间。他们不仅利用这种方法导引和防止了批评升级,而且还更积极利用这类知识精英的精神和文化特质,对抗打击真正的自由派人士、持不同政见者和法轮功。很多这类知识精英也非常会利用共产党给与的方便,里外通吃。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戴晴。今年出现的丁子霖致高智晟公开信,最近的余杰王怡在会见布什总统时排斥郭飞雄事件,也都染有这种性质。”

在《从德雷福斯事件看余王排郭丑闻》中,有这么一段:

“策略是应该有的,但是当他伤害到自由这一最根本性的原则时,人们就要为原则付出努力和奋斗。写作自由、言论信仰自由是笔会最高的原则,共产党作家笔会的奴性和策略在独立作家笔会不应有任何的位置。

当然这个问题,这种气氛在中国的知识精英中并不鲜见。我听说,零五年纪念六四的联合活动,丁子霖女士明确提出有法轮功参加,她就退出。可以说正是知识界的这个气氛和背景,余杰王怡才敢如此肆无忌惮地排郭。”

当我读到这两段文字的时候,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惊诧。这难道就是我一直对其保持良好印象的仲维光?

回想起上个世纪的94-97年间,我和我先生由我们所敬重的许良英先生介绍,认识了他的学生仲维光先生。仲先生给我们的最初印象,是一位学者型的知识分子,长于思考,富有批判精神。应该说,这在当时的知识分子圈子里是很难得的。有一次仲维光先生回国探亲,我们还曾在自己家里接待过他。他返回到德国后,还把他写的文章寄给我们。在一些通信中,我们谈到国内思想界的状况,谈到中国的知识分子问题,也曾讨论过中国的极权主义问题,以及当时在国内已开始流行的民族主义问题。在那几年里,仲维光先生还曾给我们转交过留德学生募集的人道捐款。尤其令我们难忘的是,有一位德国汉学家,多年来一直关注“六四”难属的命运,收集了大量有关资料,写成了一篇有关我个人及“六四”难属群体的学术性文章,而把这篇文章译成中文邮寄给我的,正是仲维光先生。这件事令我十分感动,我至今仍保留着他的那篇译文。

但是,想不到,多年来疏于交往,彼此之间竟产生了这么大的误解。我想,我今天写这篇文章,就是要消除这样的误解。

首先我要纠正一件事情。在仲维光先生的第二篇文章里提到:他曾听说,2005年全球联合纪念“六四”的时候,我曾提出如果有法轮功参加,我就退出。我在这里要说明的是,仲维光先生所说与事实有很大出入。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04年“六四”十五周年过后,由纽约的中国人权组织牵头,决定组建一个全球性的纪念“六四”的常设委员会,时任中国人权主席的刘青先生邀请我担任这个委员会的名誉召集人。我接受了这个邀请。2005年5月,我接到中国人权组织工作人员封从德先生的电话,就该年度全球纪念活动的总口号征求我的意见。口号共十六个字,我对其中“退垮中共”四字提出了异议。我的理由是:“六四”是纪念大屠杀死难者亡灵的日子,每年这个日子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纪念活动的气氛应该是庄严、肃穆的,不宜采用“退垮中共”这样带有浓重宣传色彩的口号。我还表示,如果法轮功单独举行纪念会,提出这样的口号我不会持异议,但这是全球性的纪念活动,口号应该得到普遍的认同。后来封从德先生又来电话,告诉我在筹委会的电话会议上,因这一口号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于是我表示:我这个名誉召集人,本来就只是挂个名而已;如果一定要把这个口号放进去,那我就退出你们的筹委会好了,这样你们愿意怎么纪念就怎么纪念,与我无关;作为“六四”死难亲属,我们会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纪念死去的亲人。

这里我还要澄清的是:我从未反对过法轮功人士参加“六四”纪念活动,恰恰相反,我竭诚欢迎广大法轮功信众参加这样的活动,我只是不同意把“退垮中共”这个口号放进纪念活动的总口号中去。我想,谁都不会认为,不赞成用这个口号来纪念“六四”,就等于拥护中共。我的儿子就是被中共的军队用枪弹射杀的,我还会去拥护这个杀人的党!作为局外人,我尽管不认同法轮功的这个口号,但我始终保持了沉默。我认为,我能做到这一点已经足够了。

作为一篇批评性文章,对被批评者的所言所行,起码应该作必要的核实,用“我听说”之类的道听途说做论据,不仅违背了学人治学的严谨,而且会给被批评者带来不应有的伤害。我想经历过“文革”的仲维光先生,尤其是作为一个身居西方文明世界的学人,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最难使人理解的是,作者指控我一年前声明要退出筹委会这件事,居然成为一年后“余王拒郭”事件得以发生的“气氛和背景”。我觉得,仲维光先生过高地估计了我在知识界的影响力了。我并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所谓余王在 “排郭”事件上“有恃无恐”,也与我无关。仲维光先生把我与余王事件硬扯到一起,想必是把自己武断的假设当作推论的前提。

我在仲先生的《从德雷福斯事件看余王排郭丑闻》一文中,还读到了这样一些字句:“郭飞雄和余王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他积极参与了高智晟律师的维权活动,他不回避法轮功问题。所以,余王排郭事件的焦点是如何对待高智晟律师为代表的维权运动,法轮功问题,因此这个事件所引起的震荡无论在精神,还是在政治、文化层面都是根本性的。”

怎么评论所谓余王“排郭”事件,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我只是不赞成动不动就以什么人、什么事来划线的做法。我认为,对待高智晟绝食运动的态度,对待法轮功“九评”、“三退”的态度,可以讨论,但不能作为划分反共与拥共、英雄与懦夫的标准。我同情法轮功受害者,谴责中共政权对法轮功的镇压。早在2001年5月,在一份由我和我先生起草的题为《天安门母亲的话》的公开声明中,我们就曾以明确的语言谴责了中共对法轮功等民间信仰的残酷镇压。同年,在以我先生名义发表的题为《从六四大屠杀到镇压法轮功》的文章中,又进一步表明了对法轮功问题的立场。我想,在这里引述这篇文章中的一些话也许并不多余。

这篇文章的开头写道:

“‘六四’大屠杀快十二年过去了,它作为一个历史遗案,至今尚未有个了结。这十二年来,我们作为那场大屠杀的受害亲属及见证人,曾年复一年地向国人呼吁:不要把那场血腥的暴行从我们的记忆中抹去,不要让‘六四’那样的惨剧在我们这块灾难频仍的土地上重演。然而不幸的是,在十二年后的今天,我们从中国政府对法轮功运动的镇压中,再一次见到了当年曾经在东西长安街上见到过的那种残忍,再一次闻到了当年曾经在我们亲人尸体上闻到过的那种血腥气。这使我心情特别沉重。……”

在这里,我要请仲维光先生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使在我们谴责中共镇压法轮功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里,我们都没有看到有哪一位法轮功头面人物对发生在1989年的“六四”大屠杀表过一个态,更何况在这之前了。如果按仲维光先生的逻辑,以某某人某某事件来划线,那么你应该把那个时候的法轮功划到哪一边去呢?

对于受迫害的法轮功信众的同情,并不能抵消我对海外某些法轮功活动人士做法的反感。我生活在中国大陆,我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在中国大陆,由于某些法轮功人士的有悖于常情常理的做法以及一些法轮功媒体的不实宣传,现在民众对法轮功的同情正在急速地、大幅度地流失。我还注意到,那些身处国内的法轮功受害者,并没有因为海外法轮功人士的种种造势活动,其境况有丝毫的改变。我认为,海外的法轮功活动人士,有责任也有义务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来切实改善国内法轮功信众的恶劣处境。

我不赞成以对法轮功运动的态度来划线,也不赞成以对高智晟律师的绝食运动的态度来划线。在仲维光先生的前一篇文章里,提到了我今年2月份给高智晟律师的那封公开信。由此,他把我划入了“利用共产党给与的方便,里外通吃”的一类。感谢他笔下留情,没有把我与他所说的这类人中的“典型”戴晴女士放到一起,而是说我“染有这种性质”。真可谓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但我真不知道我究竟“里”吃了什么,又“外”吃了什么?还希望仲维光先生明示。我认为,一个负责任的学者,应该知道落笔千斤的道理,不能任意瞎说的。

顺便说一句,看来仲先生写文章,凡是抓住余王,都会拉上我陪绑;反过来也是一样。我真不知道我与这两位后生究竟有什么命定的关系?

很显然,仲维光先生是把公开信事件和余王排郭事件看作前因与后果的关系了。对此我自然无话可说,人们有权对某些事情作出自己的分析、甚至猜测,那怕这种分析或猜测是错误的。但我要声明的是,我不会因为别人有某种奇怪的看法而随便放弃或改变自己的观点。我仍然坚持那封公开信里的基本观点:把维权行动政治化(或者叫民运化)的做法不可取;把维权行动搞成群众运动的做法不可取,因为这可能给维权的民众带来难以承受的风险。

我要感谢仲维光先生在第二篇文章开头提到卡尔·波普对一件事情所作的反省,因为我还真不知道卡尔·波普曾有过这样的反省。我在这里也作适当的引述:

“在一次共产党组织的游行示威中,警察开枪打死了示威者,可是这促使卡尔·波普厌恶了组织示威的共产党,以及他们信仰的马克思主义。

警察打死了人,为什么波普没有把所有的痛恨都集中在警察身上,而把主要的反省集中在组织者及其指导思想上?原来他看到的是,组织者为了政治目的而无视普通人的生命。

这件事让我深深地思考,为什么我没有如此自然的反应和思维,如此狐疑地看待这件事情,……答案是,我的人性被共产党改造过了。因为我从小受的共产党教育就是,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为了一个政治目的,一个所谓崇高的目标,就可以牺牲个人的生命。这是没有人性的、对人的蔑视。波普所具有的反应才是正常的。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生命,都是同样神圣的。……”

我赞同卡尔·波普的反思,也赞同仲维光先生由卡尔·波普的反思所引发的对自己的反思。

最后仲维光先生引述哈维尔的话说:要为真实而生活,知识分子就是要不顾一切地讲真话。但愿他能做到这一点,至少不要说假话,更不要被人指责为造谣。

说了这么多话,不知能否消除我们与仲维光先生之间的误解。

丁子霖 2006/7/28

魏京生:胡锦涛的和谐政策不保护陈光诚

最近国际国内的怪事很多有时候让人一下子看不大清楚,最近国内的一件怪事就是胡锦涛打击维权运动无所不用其极,竟连瞎子也不放过。山东有个好打抱不平的残疾人叫做陈光诚,因为对地方官员的野蛮计划生育政策有所批评竟然也被抓到监狱里正等待被判刑。一个瞎子做的又是法律所鼓励的揭发官员不法行为的事儿,保护的是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力为什么被胡锦涛的和谐政策容忍不了呢?

最起码的解释就是这个所谓的和谐政治和毛泽东邓小平屠杀百姓无法无天的一党专政是一脉相传的政治。共产党的和谐就是要排除一切和他们利益不同的杂音只有一种声音;清除一切和他们争夺利益的杂草只有一花独放。文革时期的八个样板戏就是最通俗易懂的样板,解释了一党专政的思维方式。胡锦涛的和谐政治不过是毛泽东的清除毒草和邓小平的清楚精神污染的翻版而已。当然现代文明讲究包装,在坚持一党专制的前提下外表包装华丽时髦一些是保证推销员成绩的前提,是保证大众被骗的前提。政治包装工业永远是利润最高的行业之一,在独裁政治下从来如。.陈光诚先生的错误就在于他触犯了中共骗子集团的重大利益。陈先生是个残疾人对于各种受苦受难具有比常人更深的同情心于是就错误的讲了真话,这在中国的现实社会中被认为是傻瓜,也确实是傻瓜。你和老虎商量借他的皮毛爪牙用一用,难道还不算傻瓜吗?

中共的基层官僚的一大收入来源就是计划生育,你碰了人家的皮毛、揭露了人家爪牙的暴行这就是共产党必定置你于死地的一大理由。自从六七十年代的困难时期开始中共就要对自己的经济失败找个台阶下,周恩来手下的御用文人给毛泽东找到一个好借口就是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可笑的情况: 一方面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批判马寅初的人口论; 一方面又把食品不足的责任推到老百姓身上说是因为老百姓生孩子生多了所以不够吃。在中国人普遍缺乏知识又习惯于抬杠文化的环境中这一套托词成功地欺骗了大部分的人。成为中国最有价值的包装工业成果之一。陈光诚先生去揭人家的皮难怪中共要毫不留情地打击陈先生了。骗子最怕人揭短你揭了人家的短人家能不整你吗? 但这件事怪就怪在揭中共其他的短遭受打击的人, 独知们会蜂拥而上替他们辩护,特别是有了一点名气的人辩护者会象抢生意一样竞争激烈,但陈先生的案子好像有点被独知们冷落的意思,我的理解可能是因为这个案子冤则冤已但其中没有多少名利可图,是独知们算盘上没有分量的主要原因。

虽然冤又含金量不高是因为计划生育的欺骗性宣传仍被广大中国民众和国际社会所接受,伸这个冤的成本太高,小本经营的独知们支付不起,知难而退也就无可厚非了。几十年来在计划生育这顶大帽子底下被冤枉的人又何止千千万万! 想伸这个冤的人又何止千千万万! 在美国申请政治避难最大的群体就是计划生育被迫害者。为什么在中国这么大的受迫害群体竟然很少受到同情呢?这和中共灌输给人们的错误理论有关。这种西方十九二十世纪流行的把人性抽象掉的所谓的科学思维方法产生了好几个怪物:马列主义、法西斯主义和和社会达尔文主义包括马尔萨斯人口论是其中最成功的几个理论,他们的共同点就集中在没有人性把人当成理论的螺丝钉或者实验室的小白鼠。

仅仅使用科学的逻辑很难驳倒他们,能驳倒他们的理论都必须借助于人性;人道主义和社会现实。咱们中国老百姓认清马列主义的丑恶面貌主要是通过几代人的受苦受难而不是通过理论思考,所以中共把他们的理论换一换包装就仍然能把老百姓骗得五迷三倒。为了让大家更清楚中共的诡辩花招不再上当受骗;为了给千千万万象陈光诚先生一样主持公道的人辩护也为了揭发中共收买联合国机构的丑行,我准备在今后的节目中花点时间和大家讨论中国的人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