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杰:中共是个隐蔽的塔利班

中共的外交政策从来不是“韬光养晦”,“韬光养晦”是邓小平在“六四”屠杀之后的四面楚歌之中的权宜之计。中共的党魁们不仅荼毒国内亿万民众,更试图将共产暴政推广至全球。毛太祖曾云,革命的第一要务,便是认清谁是朋友,谁是敌人。昔日,老毛最好的朋友都是些如蚁附膻的独裁者,如:苏联的斯大林、阿尔巴尼亚的霍查、罗马尼亚的齐奥塞斯库、红色高棉的波尔布特、北韩的金日成等等。今日,中共积极支持缅甸军政权的倒行逆施,挑动北韩金正日政权的核讹诈,纵容尼日利亚和苏丹邓非洲独裁政府的种族屠杀。在此意义上,中共就是一个更具有隐蔽性塔利班组织。

谁是缅甸的“老大哥”?

联合国安理会对美国和英国提出的缅甸问题的决议案进行表决。美国和英国认为,缅甸国内存在人权、艾滋病、毒品等问题并对地区安全造成威胁,所以需要对缅甸实施制裁。由于中国和俄罗斯投反对票,该决议案未能通过。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在发言中表示,缅甸问题本质上仍是一国内政,缅甸国内局势并未对国际与地区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安理会强行介入缅甸问题不仅逾越安理会职责,而且无助于联合国其他机构对缅甸问题进行正常讨论。”

我在电视上看到王光亚举手投反对票的丑陋一幕。这是大独裁者对小独裁者的支持,历史将牢牢记载这一刻。这一幕表明联合国的无能和常任理事国具有否决权这一机制的致命弊端。只要这种机制还存在,只要处于一党独裁下的中国仍然担任常任理事国,联合国就无法在推动全球民主化和改善各国人权状况方面有所作为。这次表决是联合国的一大丑闻,也再次敲响警种:联合国的改革迫在眉睫。

中国在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席位,本来是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国民政府领导全国军民浴血奋战,中国国际地位大大提升,并在美国总统罗斯福的大力支持之下,才获得的。中共长期破坏抗战大业,夺取政权之后进而僭越此席位,多年来利用此身份在国际舞台上支持独裁政权,为邪恶张目,民主国家却难以约束之。

中共支持缅甸军政权,一方面是出于政治利益,即通过影响缅甸而获得与西方对抗的筹码。一个独裁的缅甸比一个民主的缅甸,更让中共觉得安心。另一方面是出于经济利益,就像中共在中亚国家的能源扩张一样,缅甸丰富的能源也让中共垂涎三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问缅甸,访问期间,两国签订了多项有关能源、金融和机械采购的协议。

中共维护的缅甸当局是一个赤裸裸的军政权。这个政权悍然枪杀抗议暴政的民众和僧侣,如同中共在“六四”屠杀时的所作所为一样。这个军政权囚禁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昂山素季长达二十年之久,推翻了她所领导全民盟在大选中获胜的结果。这个军政权长期受到西方国家的经济制裁,却仍能生存下来,最重要的原因是得到中共的经济援助。而中共的秘密经援,从来没有交付民众及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和表决。

缅甸军政权的腐败程度令人瞠目结舌,大概只有中共才会见惯不惊:缅甸军人执政团首长丹瑞大将为女儿举行铺张扬厉的豪华婚礼,在互联网上流传的长达十分钟的录像中,出现了身穿传统白色礼服、沐猴而冠的丹瑞,他直挺挺地陪着女儿步进大厅,这也是他罕有的不穿戎装的时刻。丹瑞的女儿丹达瑞,则一身珠光宝气。这对新人象征性地一起切开五层高的蛋糕,新郎藻漂温少校将香槟倒入多层酒杯。他们还在洞房里的挂着金色饰带的睡床前摆态合照。据说,婚礼和包括多辆豪华轿车和多栋豪宅在内的结婚礼物,总值五千万美元,相当于缅甸全国民众三年的医疗保障的总和。

倘若中共真的实现了“大国崛起”的迷梦,那么缅甸、北韩、古巴、苏丹、伊朗、委内瑞拉等独裁政权就可以长长地舒口气了。大小暴君,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促进中国的民主化,不仅是国人奋斗的目标,更是全球民主国家不可推卸的使命。

中共在非洲的“新殖民主义”

在中非论坛期间,北京处处花团锦簇,活脱脱一个向世人炫耀财产的暴发户的模样。偏偏就是漫天沙尘暴不给胡温面子,让非洲客人们仿佛回到了故乡。四十万辆公车停开,外地车统统被拦在五环路外,鲜艳的彩旗四处飘扬,数千名上访村村民却被押送到河北某地囚禁起来。官方不喜欢的人士,皆有便衣一天二十四小时“保驾护航”。就连根本不认识任何一个黑人兄弟的我,也享受了长达半个月的如此高规格的待遇。

此次峰会,经济为表,政治为里。中方反复表示,“国际社会应当尊重非洲国家自主选择发展道路”。此说法的弦外之音是:非洲人喜欢独裁制度、喜欢当奴隶,谁帮助非洲人摆脱独裁制度和奴役状态,谁就是不尊重他们的选择和干涉别国的内政。这才是一种赤裸裸的种族主义和殖民主义思想。中共参与非洲事务,在非洲推行其一党独裁的价值观和发展观,积极支持若干独裁政权,投票阻拦联合国干涉苏丹大屠杀,对非洲人民究竟是福还是祸呢?

中共在非洲有如下四个战略目标:首先,中共的黑手伸向非洲,是所谓“和平崛起”外交政策的组成部分。尽管国内矛盾重重,教育、医疗、环保等领域资金缺口巨大,但中央政府金库充足,为了胡温的面子,为了重现当年周恩来在万隆会议上被“第三世界”国家马首是瞻的光荣,不惜向非洲投入巨资。此次峰会,中国不仅宣布免除非洲国家的百亿外债,还表示继续援助数十亿美元。

其次,近年来,中共在自由、人权、知识产权、贸易等关键问题上,遇到来自美欧国家越来越大的压力。短期之内,这些问题不可能在中共一党专制的架构内得以解决。因此,中共刻意拉拢包括非洲各国在内的“第三世界”,以扩大其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的影响力,并以此对抗欧美。

第三,中共通过投资和无偿援助等各种经济合作方式,参与非洲地区丰富的石油和其他资源的开发与贸易,以缓解中国日益严重的能源危机。因为中东地区的利益格局已经基本定格,中共很难插手,只得以非洲和俄罗斯为其能源战略的重点。

第四,中共竭力打压台湾的国际生存空间。通过在非洲活跃的外交和经援等手段,向该地区五个仍与台湾保持外交关系的国家施加压力,迫使它们早日“弃暗投明”。因此,此次破天荒地主动邀请五个台湾邦交国与会,似乎胸襟开阔了很多,却“醉翁之意不在酒”也。

综合以上四个方面的意图,虽然当前中共的对非政策不像毛泽东时代那样以“输出革命”为旨归、具有浓厚的马列主义原教旨主义色彩,但仍然是政治先行、经济为辅。中共政权自身在人权问题上病入膏肓,当然不会、也没有资格去参与和促进其他国家改善人权状况,而只会默许甚至鼓励独裁制度在非洲蔓延,在这个世界上多几个难兄难弟总是好事。

所以,中共在非洲推行“新殖民主义”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中共在非洲越活跃,其独裁政体和独裁思维就会越深重地毒害非洲诸国,使其离民主自由价值越来越远。非洲国家今日触目惊心的苦难,固然有来自近代以来西方列强的殖民主义的伤害,也有近半个世纪以来苏联和中共政权在冷战背景下划分势力范围、扶植反西方势力的政策的遗毒。如持续数十年的安哥拉内战,其背后就有苏联、中共、古巴等共产独裁国家“运筹帷幄”的影子。

我也是中国公民和纳税人之一,取之于民的税款究竟该怎样花销,却从来也没有被政府有关部门征询过意见。中共领导人向来以公共财产为私产,如此向非洲各国“天女散花”的慷慨行为,何时方休?

北韩是中共豢养的一条狗

北韩再次违反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试爆核弹并发射五枚导弹,引发全球声讨。连一向袒护北韩的中共,也通过外交部发言人之口表达了“强烈反对”。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一边声称中方已经向朝鲜表达立场,一边又强调“中国不对任何国家施加影响力”,可谓此地无银三百两也。

此次北韩实施核爆,确实没有征求中方意见,表明恶犬也有不听主人指挥的时候。近几年来,中朝双方元首多次互访,胡锦涛在访问北韩时,大手笔给出二十亿美元援助,为邓小平时代以来的最大数额,却仍不能满足金氏无底洞般的贪心。两人早已面和心不和,在亲热拥抱中,肚子里各打各的算盘。

此次北韩核爆,使得朝鲜流氓国家的面目进一步暴露,作为主子的中国也颜面无光。二零零四年胡锦涛号召学习北韩控制舆论的批示,在此背景下顿成明日黄花。在上次北韩核爆之后,中方故意以执行联合国决议为名,在中朝边境的友谊桥上检查进出口货物,这一场景极具讽刺意义——两国的“友谊”已名存实亡。这一次,主人会采取什么样的驯狗术呢?

苏联崩溃之后,中国成为北韩最大的、也是惟一的后台老板。但独裁国家之间根本无法建立稳定的友谊。中共纵容北韩胡作非为,不是出于毛时代意识形态一致的“兄弟情”,而是怀着“养狗唬人”的私心——利用北韩这个“麻烦制造者”来牵制美国、日本和韩国,缓解自身面对的全球民主化的压力,反过来彰显中国在东亚地区的霸主地位。于是,北韩成为中共对西方外交中的一张王牌。尤其是美国战略重心转向中东之后,中共不时以“北韩牌”拨动美国之软肋,通过主持劳而无功的“六方会谈”,向世界展示其“和平崛起”的力量。北韩当然知道中方的意图,便狮子大开口索取经济援助,利用澳门洗钱,甚至派军事人员越境抓捕难民、枪杀解放军士兵。中共不得不对这个飞扬跋扈的恶犬宽宥有加、隐忍不发,直至此次北韩玩火自焚、并殃及自身,才决意惩戒这只可能伤害主人的恶犬。

然而,中共对北韩的制裁手段相当有限,很难对其动真格。首先,中共担心北韩一旦崩溃,共产党国家阵营将“遍插茱萸少一人”。仅存的几个共产党国家中,越南的政治体制改革被胡锦涛视为“犯了方向性错误”,古巴的强人卡斯特罗身患重病奄奄一息,若北韩崩溃,中共真就成了孤家寡人。其次,若北韩崩溃,必有难民潮涌入东北。一旦涌入百万饥饿的难民,经济本已不景气的东北将雪上加霜。第三,北韩一旦崩溃,中共将失去在东北亚的外交王牌。若南北韩统一,一个强大的韩国将出现在中国北方。这是中共极不愿看到的情形。

因此,中国比美日都更加担忧北韩之崩溃。几个半世纪以来,朝鲜问题一直是中国国家安全的溃疡。近代史家郭廷以指出,中国之重视朝鲜是为了东北的安全,因为东北的安全,关系北京的安全。十六世纪末年,日本之进攻朝鲜,目的在先据朝鲜,再图东北,然后直下北京。当时的明朝不得不全力以赴,日本未能得逞。十九世纪末,日本崛起,满清衰落,中国先失去对藩属国朝鲜的控制权,再失去东北的诸多主权。到了日本吞并韩国并着手扶持伪满洲国的时候,中国亡国的危机便迫在眉睫了。

二十世纪中叶以来,中共政权与金氏王朝唇亡齿寒,国家利益与意识形态均紧紧咬合在一起。为了维持金氏政权,中共匆匆参加韩战,付出伤亡上百万士兵的沉重代价。如今,在两国关系上,国家利益与意识形态已然背道而驰,中共将如何面对此一外交困局?

王俊义:中国知识分子不要想着消灭别人

“假若给我一项权力,我要消灭网络文学。”

说这句话的不是审查网络的官员,不是前清和民国的遗老,而是中国当红的作家麦家。

网络文学的水平虽然不高,那也不是消灭的理由。存在的都是合理的,这是西方哲学最为基本的一条常识,一个作家没有这样的最为基本的哲学常识,对于一个作家是十分可怕的。假若一个人达不到一米七以上,就要被消灭,那么世界上会不会有拿破仑,会不会有贝多芬?

一个人真的有了权力,仅仅是消灭网络文学,那还是可以容忍的,毕竟没有网络文学的时候,人们也在活着,也在娶妻生子,也在一天吃着三顿饭。但是从麦家狂想消灭网络文学,可以看出中国的知识分子可怕的怀旧欲望,可怕的倒退欲望,可怕的狭隘思想,可怕的不宽容态度。正是这种态度和欲望,让中国的作家们和知识分子们的创造精神跌入低谷,原创精神日渐消失。我们经常谈论中国本土的作家和科学家为什么不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麦家的狭隘就代表了中国作家的大多数人的狭隘,在狭隘的思想状态下创作,在不宽容的状态下创作,肯定不会产生在世界范围有影响的作品,何必遑论获得诺贝尔奖呢?

麦家说假若给他一项权力,他要消灭网络文学,那么给他N项权力,他要消灭什么呢?是写网络文学的人?是从事网络工作的人?还是其他什么人?作家应该是国民精神的体现者,假若作家和知识分子都像麦家这样,是一个暴力欲望强烈的人,如何体现我们的国民精神呢?他们假若成为希特勒,会不会重建奥斯维辛集中营,把网络作家都关进去呢?

中国作家和知识分子群体,本来是一个弱势的群体,是中国民间同情的群体,有时也是被讥讽的群体,越是这样的群体,越是产生麦家这样的消灭论者,就很难让人理解了。在作家和知识分子越来越边缘化的今天,知识分子们和作家们,一定要宽容和包容,不要动不动就要消灭别人,就要一个群体的劳动从地球上消失。麦家们可以想想,假若从事网络文学的年轻人,也轻而易举的要消灭传统纸质文学,从而让从事传统纸质文学的人消失,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中国的作家们和知识分子们,不要想着消灭别人,才能让别人不消灭自己。才能在民族出现灾难的时候,被人们宽容和理解,才能不被当做臭老九,被一个民族轻而易举的打翻在地并且踏上一只脚永远不得翻身。

傅国涌:蒋介石日记中对抗日战争的预测

“鸟无足。山有月。

旭初升。人都哭。“

“十二月中气不和,南山有雀北山罗。

一朝听得金鸡叫,大海沉沉日已过。“

神秘古书《推背图》“第三十九象”对抗日战争的预言,60年前的1945年正好是鸡年,“一朝听得金鸡叫”被解释为对日本战败投降时间的预言。转眼就是一个甲子的轮回,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的声音此起彼伏。其实,比起《推背图》,毛泽东的预测更细致、也更准确。从小,我们就从中学历史教科书知道毛泽东在《论持久战》的长篇演讲中雄辩地分析了整个抗战进程,驳斥了当时盲目乐观的“速胜论”和悲观的“亡国论”,断言抗战必然是持久战,并清晰地分为防御、相持、反攻三个阶段。世人大凡读到此文无不惊为天人,对毛的军事谋略、战略家的风采不禁钦佩得五体投地。鲜为人知的是蒋介石早在1935年8月21日的日记中就对日本必败有信心,而且对最后胜利也有大致上的时间表,比1938年5月毛泽东提出《论持久战》要早近三年:

“[一]对中国思不战而屈。[二]对华只能威胁分化,制造土匪汉奸,使之扰乱,而不能真用武力,以征服中国。[三]最后用兵进攻。[四]中国抵抗。[五]受国际干涉引起世界大战。[六]倭国内乱革命。[七]倭寇失败当在十年之内。”

以后的历史变化表明,日本侵略的步骤、最后的结局都与蒋的推测大致吻合。以美、英、苏为核心的国际社会果然出面干涉,这一天离1945年日本投降果然是10年之内,只是日本国内并未发生内乱。1939年9月5日,欧洲战争全面爆发的消息传来,蒋不无窃喜,他在日记中写道:“我国抗战两年期待国际变化,今果已至矣。国际情势虽甚险恶,如我择善固执谨慎运用,余深信必能使我国家从此复兴也。”

1941年12月8日,当珍珠港事件消息传来,蒋更是喜不自禁,他在当日的日记中写下“抗战政略之成就,本日达于极点,物极必反,能不戒惧?!”令他如此兴奋的是在多年前的计算和预测终于变成了现实。

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到1937年“七七”事变全面抗战爆发前,近6年间,蒋介石身为南京政府的头号决策者却始终下不了抗战的决心,因此而背上了“不抵抗”的恶名,颇受世人的厚非。许多青年学生以及张学良、杨虎城麾下的东北军、西北军,当然还有共产党及其他政治力量都无法体会他的苦衷,不能谅解他。

其实,早在“九一八”发生不久,蒋介石就在1931年10月7日的日记中这样写:

“此次对日作战,其关系不在战斗之胜负,而在民族精神之消长,与夫国家人格之存亡也。余固深知我国民固有之勇气与决心早已丧失殆尽,徒凭一时之兴奋,不具长期之坚持,非惟于国无益,而且反速其亡。默察熟虑,无可恃也。而余所恃者在我一己之良心与人格,以及革命精神与主义而已。是故余志已决,如果倭寇逼我政府至于绝境,迫我民族至无独立生存之余地,则成败利钝自不暇顾,只有挺然奋起,与之决一死战,恃我一己之牺牲,以表示我国家之人格,以发扬民族之精神。”

抗战之前这段日记自然是不可能公布的,世人包括身边接近的人都无法洞察他内心真实的想法。从他的日记看来,蒋介石之所以忍辱负重,不抵抗,自认为完全是出于现实的考虑,他深知仓促应战,只有自取败亡。其内心的痛苦在日记中多有流露,在他授意把兄弟王郛签定屈辱的《塘沽协定》后,1933年6月3日,他曾在日记中表明心迹:“我屈则国伸,我伸则国屈。忍辱负重,自强不息,但求于中国有益,于心无愧而已。”不过,客观而言这个协定确实将日本全面侵华的计划延缓、推迟了四年,为中国赢得了一定的准备时间。在当时背景下,包括胡适在内的许多有影响的知识分子也是赞成委曲求全,争取时间的。

1936年9月26日他日记中说:“三年之内,倭寇不能灭亡中国,则我何患其强迫,但此时尚不可不隐忍耳。”这一点他在三年前,即1933年7月14日的日记中说得更明白:“以和日掩护外交,以交通掩护军事,以实业掩护经济,以教育掩护国防,韬光养晦乃为国家唯一自处之道乎。”实际上,在1937年前的5年间,抗战准备的成效确实也是显著的,比如:

1、任用德国顾问,修订公布了陆军典范令;

2、任用俞大维,将步兵兵器标准化;

3、设立军用化学工厂,使最基本的军械弹药能自足;

4、空军扩充到飞机600架(尽管能实际对日作战的只有220架);

5、在各省督促修建公路,完成了浙赣、粤汉铁路;

6、币制改革,法币用纸,白银公有;

7、公布兵役法,开始征兵;

8、派宋子文、孔祥熙、蒋廷黻等分头游说美、英、苏等大国,争取外交主动,等等。

等到1936年12月意料之外的西安事变发生,国共实现合作,结束内战,共产党宣布接受蒋的统一领导,共同抗日,蒋的个人声望大大提高。在知识分子中有广泛影响的胡适早在1935年8月就说过:“蒋先生成为全国公认的领袖,是一个事实,因为更没有别人能和他竞争这领袖的地位。”《大公报》主笔张季鸾也把蒋视为抗日的重心,要抵抗外侮,没有重心是不行的,哪怕蒋有很多方面不尽人意。

刘畅:心理的“柏林墙”先倒下

《窃听风暴》,英文为TheLivesofOthers,直译为《别样生活》、《别人的生活》,无疑是2006年最成功的德国电影,在素有“德国奥斯卡”之称的罗拉奖评选中,它荣获十一项提名,一举囊括最佳影片、最佳编剧、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摄影、最佳美术设计等七个重要奖项,同时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这部影片由弗洛里安·多纳斯马克导演、编剧,讲述柏林墙倒塌之前东德秘密警察大规模侦听、监视普通民众生活的故事。当时东德一千七百万百姓被一百万史塔西秘密警察控制着,还有两百万名告密者,他们的“工作”就是要知道别人生活的任何一个细枝末节。男主角维斯勒上尉(乌尔利希·穆厄饰)是一个冷酷的秘密警察,奉命窃听剧作家德莱曼(塞巴斯蒂安·考奇饰)及其女友克里斯塔·西兰德(马蒂娜·戈黛特饰)的对话,但却在不经意间进入他们的私人生活空间,慢慢喜欢上西兰德,意外成为他们生活中“隐身”的一员,甚至为了保护他们而不惜铤而走险……

看完《窃听风暴》,感觉影片的元素很丰富,可供分析的角度很多,但最直觉的感受是它用光和影的视觉语言细腻地展示了心理或精神意义上柏林墙“倒塌”的整个过程。柏林墙倒塌,无疑是东西方冷战结束的标志性事件,这在《窃听风暴》中也有反映,其时维斯勒上尉因被怀疑帮助德莱曼而被连降数级,从事收发信件的工作,他正是在阴暗潮湿的分拣室听到了柏林墙倒塌的消息。其实,从心理或精神的意义上讲,他心中的那座“柏林墙”早已先于物理意义上的轰然倒塌。

柏林墙,东德称此墙为“反法西斯防卫墙”(AntifaschistischerSchutzwall)。柏林墙约一百六十九点五公里长,约三至四米高,建成于1961年8月13日。其直接原因是从1949年到1961年,大约有二百五十万东德人冒着被东德边防军射杀的危险逃入西柏林。柏林墙可谓戒备森严,第零层防线:三百零二座瞭望台;第一层防线:约三点五米高、光滑、淡色的水泥墙,有的地方附铁丝围栏和警报器;第二层防线:钢制拒马;第三层防线:两米高的铁丝围栏;第四层防线:音响警报缆;第五层防线:电铁丝网;第六层防线:碉堡(共二十二个);第七层防线:用来引导(滑)警犬的缆线(共六百只警犬);第八层防线:六至十五米宽的无草皮空地,可以留下逃亡者的脚印,埋有地雷;第九层防线:三至五米深的反车辆壕沟;第十层防线:五米高的路灯;第十一层防线:武装警卫(共一万四千人);第十二层防线:两米高的通电铁丝网,附警报器;第十三层防线:空地;第十四层防线:第二道水泥墙,高三点五至四点二米、厚十五厘米,可以抵挡装甲车辆的撞击;第十五层防线:有些地方需要游过施普雷河(Spree)。即使是这样的几乎无懈可击的防线,还是阻挡不住逃亡的浪潮。据悉,柏林墙建成后,大约有七万五千人因为企图逃亡而被监禁,有人采用跳楼、挖地道、游泳、自制潜水艇、热气球等方式翻越柏林围墙,共有五千零四十三人成功地逃入西柏林,三千二百二十一人被逮捕,二百三十九人死亡,二百六十人受伤。大约七千五百名边境警察“监守自逃”,三分之一成功逃走,不成功的三分之二被关进监牢。1962年8月17日,十八岁的东德人彼得·费查(PeterFechter)试图攀越围墙,被东德士兵开枪射杀。当时,有西方记者在场,东西两边的人民都看到他中枪,但没有人施予援手,事件在冷战时期轰动一时,他成为第一个因试图攀墙而被射杀的人。1987年6月12日,美国总统里根在勃兰登堡门发表著名的“推倒这堵墙”演说,呼吁当时的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拆掉柏林墙。

1961年8月15日,柏林墙已修建到最后一部分,它还没有变成两米高、顶上拉着带刺铁丝网的混凝土墙,而仅仅是铁蒺藜的路障。十九岁的东德士兵康拉德·舒曼头戴钢盔、肩背长枪大步跃过铁蒺藜樊篱,这个瞬间被当时在场的摄影师彼得·雷宾拍了下来,震惊了世界。1962年8月17日,十八岁的东德人彼得·费查(PeterFechter)试图攀越围墙,被东德士兵开枪射杀。1979年一个夜晚,从东德一个家庭的后院升起了一个巨大的热气球。气球下面的吊篮里装着两个家庭——两对夫妇和他们的四个孩子。这个气球完全由这两个家庭花了数年的时间手工制成,逃亡者操纵热气球一下升高到了二千八百米以上的高空,二十多分钟的飞行后,他们安全落在西德领土。

从物理意义上,柏林墙的倒塌发生在1989年11月9日;而从心理意义上,这种“倒塌”早已开始。除了以上所述的逃亡之外,在1989年之前,BND(西德联邦情报局缩写)曾派出大量情报员,假扮成记者、保险推销员、游客,他们上火车,进酒吧,与东德人搭话,然后慢慢地切入正题,询问东德人对德国统一的态度。这一举措大获成功,在收回的近六百份调查表中,绝大多数受访的民众表明对德国统一怀着强烈愿望。也就是说,在物理意义上的“柏林墙”倒塌之前,心理意义上的“柏林墙”在东德人民心目中已经倒塌。

《窃听风暴》以窃听者维斯勒上尉为典型,用视觉语言细腻地展示了心理的“柏林墙”倒塌的全过程。之所以说维斯勒上尉是“典型”,是因为他是有坚定信仰的秘密警察,是东德“斯塔西”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情报机构中的一员。他十分“敬业”,忠于职守,他有着深陷的眼窝,脸部线条总是那样僵硬,他面无表情地注视着这个世界,除了“工作”——监听他人的生活——之外没有自己的任何私生活和乐趣。围绕着他的世界是灰色调的,看不到任何“活”的生命迹象,呆板、单调、乏味、无趣,这反映在他周围的陈设十分简单,色彩总是那样暗淡,就连他吃的饭食也是那样单调而“朴素”。但是他有坚定的“理想”,即“坚定不移地做党的强盾与利剑”,他坚信自己工作的价值,换言之,他心中耸立着一座高高的“柏林墙”。而这堵“柏林墙”恰恰是在他“执行任务”的监听过程中缓缓倒塌了。

由于监听的权力和便利,他可以轻而易举地进入到窃听者德莱曼及其女友克里斯塔·西兰德私人生活空间中去:那是一个与他的世界截然不同、形成鲜明对照的温馨世界,在表现手法上,电影运用了暖色调处理。窃听者维斯勒上尉看到了,在那里,有音乐、有艺术品、有丰富的书籍,有各种各样的纸张,有打字机,有剧本,有布莱希特纳优美的诗句。当然,还有令他销魂补充他自己单调乏味生活的女人的似水柔情和令人着迷温馨的肉体……这些在一般人看来再普通、再正常不过的事物,对窃听者维斯勒上尉来说却是那样陌生——因为此前他经历了一次次的“异化”程序,这些程序已经把他身上这些自然正常人性的东西删除殆尽。而“监听”、“窥视”恰恰给他提供了“补课”、“恢复人性”的“复活”和“再生”的机会,慢慢地,他逐步进入并喜欢上了被监视对象的生活内容,喜欢他们丰富的精神世界,尤其对德莱曼的女友克里斯塔·西兰德十分着迷。他偷偷拿走德莱曼所藏的诗歌作品,在喃喃诵读之中体味到另一种精神乐趣;他默默地在德莱曼及其女友克里斯塔·西兰德的私人生活空间中踱步,慢慢体味另一种生活情调,甚至在德莱曼和女友经常做爱的床前默然肃立,久久无语……而这些,又反衬出自己生活的无趣、可怜与乏味。可以说,“监听”过程对于监听者维斯勒上尉来说,使得他看到了另外一个新奇的世界:虽然共处一个国家、一个城市,人和人的生活竟然如此不同。这种“看”是一次对他“可怜”灵魂的全面拯救,使得他能够摆脱自己原有的环境,进入一种有生命感觉的境界。于是,从心理意义上,他内心花费多年建构的“柏林墙”,开始出现裂缝,开始发生动摇,直至最后坍塌。本来,窃听者被要求掌握作家德莱曼及其女友犯罪的相关证据,但在不断进行的窃听活动中,窃听者了解并接受了被窃听者的思想。于是,他有意无意地在帮助他的“监听”对象,或隐瞒,或开脱,或视而不见,或援手相助,他还把克里斯塔·西兰德被文化部长所掌控的信息巧妙地传达给德莱曼。

被窃听者是一个国家级文艺工作者,因为激进的思想被政府质疑。他本身不是激进者,但却是对人性的保护者,因而妨碍了政治。在言论丧失自由的情况中,文人蕴藏的自由力量被政府视为异端。作家周边的朋友都在形势中或激进或压抑,作家的妻子是国家级演员,为了保护丈夫被文化部长所掌控,而这一信息被窃听者巧妙的传达给了作家,作家与妻子之间的爱情与争执、秘密与谎言,卷起了层层波澜。而窃听者通过与作家妻子间的谈话,使得作家夫妻重归于好,并且在之后的一次窃听中隐瞒保护作家犯罪的事实。在政治高压下,作家逐渐不堪忍受政局的压迫,将新闻秘密投递到西德,引起巨大的反响。事件发生后,安全局用尽手段,严密搜查和层层打压,作家妻子终于忍受不住巨大的压力,出卖了关键的证据信息。关键证物被发现的一刻,作家将怀疑指向了妻子,妻子也因为心中愧疚而自杀,窃听者则巧妙的帮助作家避开了劫难。最终作家得以生存而得到了最终的言论自由,而窃听者则因为不能获取信任被放逐到信房拆信,以此终老。影片结尾处,作家通过尘封的档案,找到了窃听者。咫尺之摇却不便相认,他写了一部小说来感谢自己的救命恩人。而窃听者,从最初站在讲台上的阴狠挺拔,到最终街头上的佝偻萎靡,让我们见证了一个时代对一个人的变迁。剧尾,他回答年轻的售货员时说:这本书我不送人,是送给自己的。因为,扉页上写着:谨以此书献给“HGWXX/7”。

……最后他竟然不惜铤而走险,在事关生死的结局面前取走打字机,救下德莱曼,这一幕,与德莱曼的女友克里斯塔·西兰德告密竟然形成一种令人扼腕、心中在流血的鲜明对照。至此,我们可以说,在窃听者维斯勒上尉心中耸立多年的“柏林墙”已经轰然倒塌。

柏林墙的倒塌对我们这些远离其现实语境的读者来说,这种“心理”倒塌过程究竟是怎样发生的,还缺乏感性认识,感谢《窃听风暴》,感谢维斯勒上尉这一形象,是他,让我们“看”到了这种心理“柏林墙”倒塌的全过程。

维斯勒心中的“柏林墙”是被什么力量推到的,当然是人性的力量、人文的力量。文艺、艺术、人性这种东西战胜对手主要靠一种弱德之美,以柔克刚,最后,它终于摧毁了表面上坚不可摧、冰冷坚硬的“柏林墙”。

去年的冬天很冷,还好,可以在电影中取暖,这是人性的温暖,我们都需要这种温暖。

长平:作协的名誉

上周在成都出席一个文学会,当面听作家阿来说,他们在重庆开会的时候,没有入住总统套房。尽管阿来身为作协官员,但是我还是愿意相信一个作家基本的诚实,猜想媒体的报道可能有些夸张了。

当我看到《重庆时报》用头版头条刊登《致中国作家协会的致歉信》时,才知道比报道更夸张的是道歉,比道歉更夸张的是对涉事编辑记者的处分:主要撰稿记者予以解聘;联合署名的另一记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文娱新闻室主编予以免职;分管副总编辑停职检查;总编辑作出深刻检查。在这一切的背后,真正夸张的是权力的独舞,简直到了张牙舞爪的地步。

以我的媒体从业经验,我敢打赌,没有权力的高压,中国没有一家媒体会对自己如此苛严,因为一起不实报道而开肠剖肚。事实上,在很多时候,媒体想要自律也未必被允许。在重庆“打黑”期间,重庆媒体就有过不少不实报道。比如未经法院判决,所有媒体都称犯罪嫌疑人为黑社会成员,并大肆报道其“罪行”。假如媒体要为这些报道道歉,恐怕权力不会答应。

这封长达1200字的致歉信,是否挽回了作家和作协的名誉呢?答案恐怕是适得其反。一个有良知的作家,应该视写作自由为生命。任何在权力胁迫之下发出的声音,哪怕是对自己的道歉,都应该让作家感到耻辱——这才是对作家和作协名誉的损害。如果有作家还因此而沾沾自喜,那就是这个国家的耻辱。

我知道有作家会说,不管怎么说,媒体报道失实,道歉总是应该的,开除记者也未必不可。如果媒体不肯自律,就可以诉诸权力。我要说,这是作家们不了解自己、更不了解媒体的胡话。在中国,所有拿国家工资、接受作协领导的作家,都吃着政治饭,不少人却又号称自己在搞“纯文学”,对现代民主和自由的观念一无所知。中国作协为此事发表的一则声明可见一斑。该声明称:“党和人民把新闻报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交给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媒体、新闻工作者理应为社会提供真实的信息。”其实,除了政府官员,任何职业的从业权利、义务和责任,都不是谁赐予的,正如没有谁把写作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交到一个真正的作家手里一样。

作家们更要明白的是,中国作协是正部级单位,作协官员是国家干部,作协开会用的是纳税人的钱,监督你们正是媒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国家权力机构及官员没有什么名誉权可言。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媒体对于权力机构及官员固然也不应该做不实报道,但是假如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须得交给法律而不是行政权力去处理。假如司法是独立公正的,那么法官会要求权力机构及官员证明记者乃“主观故意”所为,否则不算侵权。也就是说,记者在监督公权力的时候,只要没有恶意中伤,即便报道有所失误,法律也会原谅他。他将受到的惩罚,来自读者的不信任。媒体最该道歉甚至赔偿的,是对于私权利的损害,哪怕这个人或者团体涉嫌犯罪。

因此,请有良知的作家打听一下,《重庆时报》为什么要如此夸张地道歉,如此果断地开除记者。如果此举出自权力的压力,那么它比误报作家住总统套房要严重多了,涉及到权力对言论的干预,你们应该站出来抗议。

顺便一说,舆论对于该报道的反响如此强烈,主要的原因并不在作家住了总统套房,而是人们借机再次表达对作协体制的质疑。作家韩寒出去旅游,不管他住什么酒店,大家都不会有意见,因为他花自己的钱,写自己的文章。吃软饭的作家和作协,被人骂了几句,只能算是自作自受。

五岳散人:总是在辟谣 从未有预报

话说当年有个小孩被狼吃掉了,留下了一个叫做“狼来了”的故事。有很多人觉得这是教育大家不要说谎,否则说真话的时候就没人相信了,对于狼的存在从来没人怀疑,否则就不会有教育意义:“一直在说谎、从来都没事”的结果总是善良的人们不想看到的吧。

地震的谣言可以作如是观。地震始终是存在的,但关于地震将要发生的说法却经常只是谣言。可是,与上述那个故事不尽相同的地方在于,总是有专业机构出面来辟谣,最经常见到的说法叫做“近期某地不会发生破坏性地震”——不否认狼的存在,只是告诉你现在狼还是一个传说,有可能它正在休假中。山西前段时间也传说狼要来了,然后大家就都抱着被褥跑到了街上,山西的相关部门按照惯例出来辟谣,但这次时机选择的不好,狼真的闪现了一下,虽然没有造成任何损失。

这种事情还有另外一个说法,是在狼真的来了之后用的,那就是狼的行踪不定,基本是无法预测。有人笑言最近地球调到了震动模式,而专管辟谣的地震专家则调到了胡说模式,这话虽然比较阴损,但效果还是挺直观的。有位邱姓专家就曾在间隔三天的情况下,先是说地球没有到地质活跃期,然后马上改口说活跃期已经到来。在以千万年记的地质进程中,三天的时间未免过于电光火石了。

有人根据基本的逻辑对这种“狼在休假”的辟谣形式产生了质疑。在很多人看来,既然地震本身不能预测,那就在不能预测地震是否发生的同时,也不能预测地震是否不会发生。哪怕是退一步说,“不能准确预测是否发生”也是符合这个逻辑的,这样一来,各种辟谣的声明就会在明白这种逻辑的人眼中变得异常可笑了。此事不知道何以解决?总不能像小品里那姑娘说“我要找什么样的人不知道,但看见你就知道不能找什么样的”吧?

“总是在辟谣,从未有预报”不是一个好状态,容易让人觉得地震局变成了辟谣局。其实大家并非是不能理解辟谣的苦心,不就是怕谣言传播在没有真正地震的时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么?防止这种损失并不需要付出逻辑与诚信的代价吧。

真相的伤害从任何的角度来说,都是要小于谎言对于社会的伤害,哪怕是关于不能预测地震的真相,也比伤害政府信用而不顾逻辑出来辟谣的伤害要小。前者最多有几次抱着被褥走到大街上的经历,时间长了也就没人发这种神经,而后者则基本算是内伤,使得政府机构的品性遭受怀疑,最终导致更为深远的影响。应该说这个道理并不复杂,只是某些人对于眼前稳定的关注,始终超越于建立长期信用之上。

说起来,“狼没来”这种话与“狼来了”真的有什么区别么?

杨宪益夫妇的译事

在戴乃迭先生辞世整整十年之后,杨宪益先生也在去年11月离去了,他们夫妇给这个世界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作为翻译大家,杨先生常说自己“不过是个翻译匠”,我们都知道这是先生的谦词,都清楚他们夫妇是怎样的巨匠。他们用心投入的那一部部经典译著,在东方、在西方都将一代一代地流传下去。

杨、戴夫妇精通中、英两种语言,学贯中西,这是他们翻译事业的坚实基础。杨先生蒙学时期,受家庭教师魏汝舟先生的悉心指导,熟读四书五经、《幼学琼林》、《古文观止》、楚辞、唐诗,魏老先生也容忍他读老庄、笔记小说和公案小说。先生中学上的是天津的教会学校——新学书院,英籍教师均出自英国名牌大学,授课使用英语,教材来自英国。他回忆:“当时我的英语和数学知识已经绰绰有余,我的中文程度早已超过了要求。因此,我在学校里没费多大功夫总能得到最高分,可以有充裕的时间阅读课外书籍。”“到了上高中时,我已能迅速阅读英文书籍了……我发现,要开列一份当时我阅读过的作品的书目几乎是不可能的事。通常我每天读一至两部,因此最著名的欧美小说家和诗人的作品我几乎已经读遍了。”

这一时期先生还开始了他的最初翻译活动。他回忆:“我记得我最初的翻译尝试之一是朗费罗的一些诗,接着是莎士比亚戏剧中的诗,例如《暴风雨》中的一首歌,随后又翻译了古希腊女诗人萨福的一些断章。当时我不懂古希腊文,萨福的诗当然是根据英译本转译的。……我当时用中文旧体诗形式翻译的作品还有弥尔顿的《欢乐颂》和《沉思颂》。”但先生的少年译作绝大部分散失,只有两首诗《译莎士比亚剧中歌词》和《译希腊女诗人莎孚残句》保存了下来,六十多年后收在《银翘集》中。

戴先生1919年出生在北京,父母均为在中国的基督教会传教士。她从小适应了中国的生活环境,以至她七岁时回到英国后认为伦敦“十分令人失望。灰暗、阴沉、一股煤烟味,根本没有我们在北京所喜爱的那些五颜六色、鲜活生动的街景和诱人的味道”。戴先生读中学是在一家教会女校,她回忆:“学校有些老师是极为出色的。我也很用功,赢得了一项国家奖学金。”

1936、1937年,杨、戴两人先后上了牛津大学。杨先生入学前在伦敦时曾跟一位私人教师学了五个月的古希腊文和拉丁文,并在默顿学院入学考试时轻松通过,以至主考人根本不相信:“什么?只有五个月?那么你的成绩准是侥幸……咳,杨先生,你知道,我们英国男孩在进大学以前一般总是学上七、八年拉丁文和希腊文才行。尽管你考试成绩合格,但你的希腊文和拉丁文不可能很扎实。我们奉劝你延迟一年再上大学。”先生入学后又学了一年多古希腊文和拉丁文,然后转读法国文学,但不久又改读英国文学,师从著名诗人爱德蒙·布伦登教授。而戴先生则由读法国文学改读中国文学,成为曾在中国福建当过传教士的休斯教授的唯一学生。两人的学业选择,对于他们后来的婚姻和翻译事业来说,或许就是最好不过的选择。需要说的是,牛津时期的杨、戴并不都是在书斋中度过的,他们相当多的时间花在了抗日宣传活动上。

1938年,杨、戴两人开始首次合作将中国文学著作翻译成英文,他们尝试的第一部译作是《离骚》。这以后的半个世纪,杨、戴组合逐渐闻名于中外翻译界和文化界。当时杨先生请布伦登教授给他们翻译的《离骚》提些意见,“但他只说了些客气话而未做修改”。1953年,外文出版社出了杨、戴《离骚》译本,“著名的英国汉学家大卫·霍克斯见了大吃一惊,他发表了下述幽默的评语:这部《离骚》的诗体译文在精神上与原作的相似程度正如一只巧克力制成的复活节鸡蛋和一只煎蛋卷的相似程度一般大”。

杨先生还翻译了李贺的一些诗,由牛津同学会拿去发表在牛津大学的一本学生杂志上,先生回忆:“那期杂志的新栏目上介绍我,登载我平时随意说过的一些话。称我为‘可尊敬的杨’,还配发了一张我只有几岁时穿着中国丝绸马褂照的相片。”

1940年夏,杨、戴两人均在牛津大学毕业。杨先生谢绝了哈佛大学的学习和任教邀请,选择回到抗战中的祖国,要为国家为抗战做些事情。两人到重庆后不久举行了婚礼。他们先后在中央大学柏溪分校、贵阳师范学院和成都光华大学任教。在柏溪分校时他们翻译了鲁迅的《野草》和《阿Q正传》,翻译了陶渊明的诗,还翻译了艾青和田间的新诗,但没有保留下来。在贵阳期间,杨先生记得他“还发表了一些西方诗歌的翻译,例如英国十七世纪诗人赫里克的《致羞涩的情人》,这首译诗用笔名发表在重庆一张报纸的副刊上”。

1943年,杨先生在中印学会工作一段时间,业余时翻译了一本介绍印度音乐的书,但“这本小书始终没有出版……译稿留在了办公室”。这年秋,由诗人卢冀野推荐、梁实秋邀请,夫妇二人去了位于重庆北碚的国立编译馆,开始了专职的翻译工作。他们按梁实秋的建议,着手将《资治通鉴》翻译成英文,最终译完了战国到西汉的三十卷,摞起一尺多高的译稿。但因各种原因,这部分译稿始终没有发表,也没有出版。三十多年后,一位澳大利亚友人见到杨先生,说起他正在翻译《资治通鉴》的东汉部分,想看看先生的译稿,杨先生就索性将全部译稿送给了他。但后来就没了下文,既不知澳大利亚人那部分译出了没有,也不知先生译稿的下落。重庆编译馆时期,夫妇二人还翻译了《老残游记》、温庭筠的词、几篇敦煌变文、范缜的《神灭论》、苗族的创世诗、郭沫若和阳翰笙的戏剧各一部。其中多数未及发表,后来译稿散佚。同样“还翻译过一本中国戏剧简史,那是一位年轻学者写的……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部译稿始终未能出版。这是许多译稿的共同命运。战争期间书籍的出版非常困难”。在英译中方面,杨先生回忆:“我记得我译了兰姆《伊利亚随笔》中的两篇,几部辛格的独幕剧,赫里克的一些诗和其他文学作品。这些作品是否在上海出版了,我不敢肯定。”但先生选译的“英国在第一次欧战结束和第二次欧战开始之间的著名诗人作品”,后来结集《近代英国诗抄》由中华书局1948年出版、198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再版。

抗战胜利后从1946到1949年,杨、戴夫妇随编译馆在南京,为了生活夫妇二人均有兼职工作,杨先生曾任中英文化协会秘书长,并在中央大学历史系教了不到一年拜占庭史,先生还参加了反抗国民党统治的秘密活动。戴先生在美国救援机构经济合作署担任秘书。这一时期,夫妇二人很少翻译活动,但杨先生在《新中华》杂志和由先生自己主编的《和平日报》人文副刊上,发表了百余篇考证中国古代民族、历史地理、中外关系史和中西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笔记,后来这些文章结集出版。在人文副刊上,连载了先生翻译的荷马史诗《伊离恩记》部分篇章。

从1949年4月南京解放到1952年这一时期,杨先生主要从事在民革和南京市政协的行政工作,戴先生在南京大学教英文。先生回忆:“南京解放后的两年里,我实际上几乎什么也没有写,什么也没有译。……我读了几部苏联历史学家的中亚古代史和考古学著作的英译本,记得我还曾把苏联历史学家格列柯夫论基辅罗斯的一本书和其他短文的英译本翻译成中文。我的译稿后来散失了,所以这些译文始终未能出版。”

1952年,杨、戴夫妇应当时主持北京外文出版社的刘尊棋之邀来此,重新回到了专职的翻译工作。外文社初期发展顺利,刘尊棋有一个宏大的计划,要将一百五十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和一百部现代文学名著翻译介绍到国外,而在实际工作中,则给予杨、戴夫妇各种方便,希望他们起到更大作用。著名作家、鲁迅的亲密朋友冯雪峰也来帮他们夫妇选编要翻译的鲁迅著作。1953—1957年,外文出版社出版了夫妇二人以前和当时译出的作品《离骚》、《唐代传奇选》、《长生殿》、《儒林外史》、《中国古代寓言选》、《宋明评话选》、《打渔杀家》等几部戏剧以及《屈原》、《雪峰预言》、《暴风骤雨》(与他人合译)、《李家庄的变迁》、《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王贵与李香香》、《白毛女》、《鲁迅选集》(一)(二)、《阿Q正传》、《三里湾》、《阿诗玛》等。此外还在英文版《中国文学》杂志上发表过一些译作,如《红楼梦》的个别章节。这是他们夫妇翻译事业的一个辉煌时期。杨先生回忆:“我们合译中国文学名著时,一般是由我翻译初稿,然后由乃迭修改英文,成为定稿。我翻译初稿大致都是在打字机上译一遍。乃迭修改则常常要打两三遍,所以她用的时间一般都比我多。她翻译中文诗歌常常觉得没有把握,有时要改许多次。”

可惜好景不长,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不久,政治运动一个接一个,受人尊敬的刘尊棋和冯雪峰也被打倒。杨、戴夫妇的翻译工作自然也受到严重干扰。但他们克服困难,仍不知疲倦的工作。例如在大跃进时期,上级领导要各部门的工作都要“翻一番”,戴先生幽默地应对:那我们也“翻一翻”,果然夫妇二人仅用十天就译完了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后来杨先生回忆:“这当然会影响翻译的质量。……我一直在为当时未能有充裕的时间把它译得更好些而遗憾。”与此同时,夫妇二人为了减轻其他同事的负担,还主动承担翻译大量的、他们并不喜欢的政治文件和领导讲话等,这些事通常都要加班加点,占去他们宝贵的时间。但戴先生愿意做的一件工作是给年轻同事的译文润色,很长时期外文社都是由戴先生等几位外籍专家负责把关译文质量。

进入六十年代,杨、戴夫妇要翻译什么作品已基本上是由领导来决定了,《红楼梦》即是这时候请他们开始翻译的。后来杨先生坦言他并不怎么喜欢这部古典名著,但还是全力以赴。他回忆“到了1964年,我已完成约一百回的草稿”,但在1965年,“上面通知我《红楼梦》不要翻译下去了,别的翻译工作也都要停止。究竟为什么?他们不告诉我。那时我就知道大斧就要砍下来了”。另外已经译好的《史记》也被下令停止付印。暴风雨即将来临。

五、六十年代,杨先生还翻译了一些外国文学名著。1954年,为纪念世界文化名人古希腊戏剧家阿里斯托芬诞生两千四百周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组织翻译出版了《阿里斯托芬喜剧集》,先生应约从希腊文译出阿里斯托芬的喜剧《鸟》,另外几部喜剧是罗念生翻译的《阿卡奈人》和《骑士》以及周作人翻译的《财神》。而先生翻译的另一部阿里斯托芬喜剧《和平》未及发表,“文革”中译稿丢失,七十年代末再译而未能译完,后来手稿转到了社科院一位学者处。此后先生陆续从拉丁文翻译了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牧歌》、古罗马戏剧家普劳图斯的喜剧《凶宅》;翻译了萧伯纳的戏剧《凯撒和克莉奥佩屈拉》和《匹克梅梁》(卖花女),收入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出版的三卷《萧伯纳戏剧集》中,其他译者有老舍、朱光潜、潘家洵、俞大缜、张若谷等。还和闻时清合译了法国凡尔纳的《地心游记》(从法文译出),作为中国青年出版社凡尔纳科幻小说系列之一在1959年出版。1960年,先生被借调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外国文学所,应邀翻译了荷马史诗《奥德修记》(从希腊文译出)。1964年还译完了法国中古史诗《罗兰之歌》(从中古法文译出)。我们看看这些可观的译著书目,而每种译著都有不同版并重印,说明了受读者欢迎的程度。先生说:“这些中文译作只占我工作的几十分之一。”

从前述杨先生的学历和译作可知,先生精通英语,掌握希腊语、拉丁语和法语。2003年2月《北京晚报》上一篇访问杨先生的文章说,先生说他“其实这么些年也没做什么太多事情,也就是翻译点德文、法文、希腊文、意大利文、英文什么的,数量也不太多,也就是把《红楼梦》、《老残游记》和《儒林外史》给译成了洋文,介绍到欧美去了”。先生去世后,《文汇报》一篇文章也有类似语句。这句话有文章作者臆造的成分,首先这句话不通,前半句是说翻译外文,即外翻中,但接着说“数量也不太多”却变成了“也就是把《红楼梦》……给译成了洋文”,变成了中翻外,前后矛盾。其次前半句也与事实不符,杨先生从未学过德文和意大利文,也未翻译过任何德国和意大利作家的作品。而这句话恰恰把子虚乌有的“翻译点德文”放在前面,令对杨先生有所了解的人看了都感到啼笑皆非。

1966年的夏天,暴风雨终于来了。首先是杨先生被批斗,随后是夫妇二人蒙冤入狱四年,1972年才被释放回家。这期间有多少苦难的故事,一言难尽。但1972年有一件和他们译作相关的事,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来访,他在游览长城和宴会致辞中两次引用毛泽东诗词,并向我方要一本中国出版的英文本《毛泽东诗词》。于是外交部找到外文出版社,外文出版社在1958年推出首版英文本《毛泽东诗词》,1959年再版。但经过“文革”变乱,一本书也没留下。当时掌管外文社的军代表直接找到《毛泽东诗词》的装帧设计者吴寿松,动员他交出个人保存的样书。但书上交后,外交部得知《毛泽东诗词》的主要译者是英籍专家戴乃迭,而戴先生其时尚在狱中。他们怕尼克松问起译者来不好交代,于是书退回,让尼克松空手而归。

关于《史记》,杨先生回忆:“1972年我出狱并恢复名誉后,上面告诉我说,我可以继续从事翻译工作了,我询问这部译稿(《史记》)的下落,他们说准是丢了,而且没有留下任何记录。后来香港有人告诉我说,这本书在香港印出来了,上边有我的署名。我设法弄到一本,发现原来一名编辑早在‘文化大革命’以前就把这部译稿送给或是卖给了香港。‘文化大革命’以后,外文出版社出了这本书的北京新版。我至今仍不知道这本书的版权究竟归谁。”

关于《红楼梦》,杨、戴夫妇入狱期间,幸有好心的同事熊振儒将全部《红楼梦》译稿妥善保存起来,使得夫妇二人出狱后得以继续翻译。先生回忆:“从1972年我俩获释到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我俩从事的唯一认真的翻译工作就是把清代著名长篇小说《红楼梦》译完。这部作品在中国非常受欢迎,因此这项译事给我们带来很多荣誉,甚至是溢美之词。”

七十年代末,国家的命运终于迎来转机,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但杨、戴夫妇却还在承受着“文革”的余痛。他们的爱子杨烨,因在“文革”中受到沉重打击而精神分裂,后来去英国治疗,但未见成效,于1979年1月自焚身亡。夫妇二人忍受着巨大的伤痛努力工作,也以此转移和减轻自己的心绪。

进入八十年代,杨先生出任英文版《中国文学》杂志主编,力挽这本杂志此前的颓势,使之很快就达到了一个发展高峰时期。1986年,英、法两个文版印数达六万册以上,发行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向国外读者推介优秀的中国文学作品,由先生倡导并主持编辑出版了“熊猫丛书”。首先将已在《中国文学》上发表过的优秀译作选编出书,后来又不断增加新译作品,译作范围包括中国古典、近代和现当代各个时期。不久正式成立了中国文学出版社,出版“熊猫丛书”,并增加了法文版。十多年间,“熊猫丛书”出版了中国文学英文译作一百二十二种,法文译作六十六种。丛书很受国外读者欢迎,曾成功进入西方图书销售网。许多书再版和重印,如《女作家作品选》连印八次,发行量达五万多册。

戴先生这一时期则翻译了大量现当代中国作家的作品,大致统计约有二十几位作家五十多篇长、中、短篇小说。杨先生回忆:“后来她翻译当代小说时,都是她自己译初稿,我只帮她校对一下,这样她的工作量就更多了。所以今天大家说起来,好像所有译文好处,都归功于我们两人,其实她的功劳比我要大得多。”先生说的是事实,中国古典文学和鲁迅著作都是杨、戴合译,而绝大多数现当代文学作品都是戴先生独自先译完,再由杨先生读校一遍。

八十年代以来,杨先生忙于主持《中国文学》和《熊猫丛书》,又多次出访、讲学等,翻译作品少了许多。在《中国文学》上有时见到先生的译作,如《龚自珍诗文选》、沈从文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唐弢的《西方文学与民族风格》等。1984年,杨、戴夫妇应邀访问牛津大学,杨先生回忆这期间:“我手头有一本埃斯库罗斯的《被缚的普罗米修斯》,我把它译成中国的韵文,但我只译成大约一半,当时未能译完。”

八十年代末,戴先生因病搁笔。杨先生1986年辞去《中国文学》主编和顾问后,基本停止译作。1990年,先生完成了他近二十万字的英文自传,此后只写些短文和诗作。1999年,戴先生辞世。2001年,杨先生迁入什刹海小金丝胡同女儿家,平静地安度晚年。昔日的苦难与辉煌,朋友与美酒渐渐远去。2009年11月23日,先生走完了他九十五年的人生。

先生走后,多有纪念文章说他“几乎翻译了整个中国”,此话不准确,中国的含义太广泛,不如说杨、戴夫妇大致翻译了一部中国文学史。这里我们不计繁复,列出已出版的他们所译中国文学书目。译著绝大多数由外文出版社和中国文学出版社(熊猫丛书)出版,并且有不同版本多次重印。古典文学方面,已出版的翻译著作有:《诗经选》、《楚辞选》、《史记选》、《汉魏六朝诗文选》、《汉魏六朝小说选》、《陶渊明诗选》、《唐代传奇选》、《王维诗选》、《陆游诗选》、《关汉卿杂剧选》(包括八部杂剧),另有在《中国文学》上曾刊郑廷玉杂剧《看钱奴》译文、《宋明评话选》、《明代话本选》、《明清诗文选》(与他人合译)、《三部古典小说节选》(选自《三国演义》、《西游记》、《镜花缘》)、《长生殿》、《聊斋故事选》、《儒林外史》、《红楼梦》。另还有《中国古代寓言选》、《不怕鬼的故事》、《中国古典文学简史》。

近代文学翻译出版有刘鹗的《老残游记》,这部小说是晚清四大谴责小说之一。译著最早由南京独立出版社1947年出版,又有英国艾伦与昂温出版社1948年版。

现代文学翻译出版最多的是鲁迅的著作,这里特列出不同版本,计有《鲁迅选集》(一至四卷),《鲁迅小说选》。其他译著有《毛泽东诗词》、李劼人的长篇小说《死水微澜》、郭沫若的历史剧《屈原》、沈从文的《湘西散记》和《边城及其他》、冯雪峰的《雪峰寓言》、白薇的《度荒》、《李广田散文选》、赵树理《李家庄的变迁》、李季的《王贵与李香香》、贺敬之和丁毅的《白毛女》、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还有相当数量翻译的作品见于与他人合译的各个作家文集中,限于篇幅,这里只列出作家姓名:许地山、叶圣陶、茅盾、郁达夫、王统照、老舍、闻一多、罗淑、巴金、沙汀、王鲁彦、吴组缃、端木蕻良。

当代文学译著有:赵树理《三里湾》,周立波《暴风骤雨》(与他人合译),孙犁《风云初记》、《铁木前传》、《孙犁小说选》(翻译大部),艾青《黑鳗》(与他人合译)、梁斌《红旗谱》,《邓友梅小说选》、张贤亮《绿化树》,《古华小说选》和《芙蓉镇》。同样还有见于各作家文集中和《中国文学》中的译文,这里也只列出作家姓名:马烽、李准、王蒙、苏叔阳、冯骥才、阿城、朱小平。

戴先生很看重当代女作家的作品,译有杨沫的长篇小说《青春之歌》、茹志娟的小说四篇、《新凤霞回忆录》、谌容小说四篇、张洁的长篇小说《沉重的翅膀》以及短篇小说四篇、张辛欣及桑晔《北京人》中十二篇、残雪和王安忆的小说各一篇。

戏曲类的译著有昆曲《十五贯》,京剧《打渔杀家》、《白蛇传》、《黑旋风李逵》、《打金枝》,川剧《柳荫记》、《评雪辨踪》、《拉郎配》,评剧《秦香莲》,粤剧《搜书院》,闽剧《炼印》,话剧《赤道战鼓》以及张寿臣《单口相声选》。少数民族文学译有李广田改写的撒尼人长诗《阿诗玛》,壮族歌剧《刘三姐》,玛拉沁夫的小说和张长的诗。儿童文学译有张天翼的《大林和小林》、《宝葫芦的秘密》。民间文学译有金受申的《北京的传说》。有关文学史、文化艺术译有王瑶、唐弢、黄裳、黄永玉的文章。中外关系史译有金克木的《中印人民友谊史话》。

需要说明的是,六、七十年代外文出版社的译著和《中国文学》的译文,绝大多数都没有署名或有的署笔名。那时强调集体主义,对外都是代表中国,不用署个人名,甚至不用署名了,而且那时也没有稿费一说。这类的译著中,杨先生肯定是戴先生翻译或为主要译者的有《青春之歌》、《暴风骤雨》和《死水微澜》。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译著和译文存疑。2001年外文出版社出版了一套“古诗苑汉英译丛”,包括《诗经》、《楚辞》、《乐府》、《唐诗》、《宋词》五种。英译者署“杨宪益、戴乃迭等”,但每本书中每首诗或词后并没署译者名,所以不知道其他译者是谁。后来杨先生翻了翻这几种译书,说前三种是他们翻译过的,是改型再版,但唐诗和宋词中不少不是他们的译作。问题仍是出自那时的“不署名”。现在书中选用的唐诗宋词应多是来自六十年代《中国文学》刊登过的译作,当时不署名,导致多年以后辨认不确。

看完前述长长的、包罗宏富的译著目录,我们能不叹为观止吗?从《诗经》到王安忆,这部中国文学史上各译著的时间跨度长达两千六百多年。再从翻译书种和字数上看,大约有单独译著七十余种八百多万字,加上见于各文集中的译文几十万字,有九百多万字。这里再算上已出版的外国文学译成中文的九种几十万字,杨、戴夫妇总翻译著作字数达一千万字左右。若将各译著主要版本摞起,即达等身高度。

关于他们译著的水准和影响,多年来各方赞誉有加。这里只说几点,杨先生在一份自述中说他们翻译介绍的“中国古代及当代文学名著不少曾被澳大利亚、英国、美国等国的大学选作教材,起到了一定的世界影响。因此英国汉学学会、意大利但丁学会、香港翻译学会等都曾授予我荣誉会员或院士称号。在八十年代又曾被多次邀请去许多国家,包括日本、英国、荷兰、爱尔兰、澳大利亚、印度、西班牙等国家作学术报告,介绍我国文艺情况及个人翻译经验,参加过若干学术会议”。七十年代末以来,不断有国外的汉学家、大学教授和作家来拜访他们夫妇,表达敬意。2009年9月,中国翻译协会授予杨先生“翻译文化终身成就奖”。

1978—1980年,杨、戴夫妇译《红楼梦》全本一百二十回出版;1973—1986年,英国汉学家霍克斯、闵福德译《石头记》一百二十回全本陆续出版。两部《红楼梦》英文全译本的问世,是中国古典文学翻译史上的里程碑,也是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大事。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起,海内外学界对两个译本开始比较评论,对两译本的不同风格特点和传达得失各抒己见,此后绵延不断。2002年10月,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和《中国翻译》编辑部联合举办“全国《红楼梦》翻译研讨会”,可以说,“红楼译学”已经形成。

诺贝尔文学奖评委、瑞典著名汉学家马悦然几年前曾说:“鲁迅在二十年代、沈从文在三十年代就应该走进世界文学,但没有走进来,因为没有好的翻译家把他们的作品翻译过来。……六十年代杨宪益和他夫人将鲁迅的《呐喊》和《彷徨》译成英文,翻得好,但太迟了。这是个很大的问题。”潜台词即是,如果鲁迅在世时他的作品即由杨宪益夫妇译出,鲁迅就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可能。当然历史没有如果,鲁迅去世时,杨先生才刚上牛津大学。

杨宪益夫妇的背影渐渐模糊,译坛的一代繁华随风而去。我们企盼什么呢?我们默祷两位老人在天国安息,我们想着他们的事业或许能够传承下去。最现实的,我们希望他们流失的那些译稿忽然哪一天在世界的某一角落出现了。

乔志峰:美国人为何不从中国引进城管

纽约欲驱赶街头艺术家,被指破坏言论自由。纽约市官员近日表示,由于艺术家小贩数量众多,政府将试图限制数量甚至进行驱赶。纽约公园管理部门将于本周就这一新规定展开听证会,如果该条例被通过,艺术家小贩们称将在联邦法庭提出上诉。小贩们说,这一规定违反了第一修正案所规定的言论自由。(4月21日《东方早报》)

看了新闻有不少国内网友表示不解:堂堂纽约政府,竟然为一小撮艺术家小贩所深深困扰,至于吗?有人立即给其支招:在市政管理上中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既然你们已经束手无策,何不从中国引进城管呢?甚至有人向纽约政府开出了“价码”:只要拿尖端技术来,我们就可以向你们提供城管以及“打人不见血”的《城管执法操作实务》!这些网友积极为友邦排忧解难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他们出的主意却显然不符合美国国情,注定是行不通的。

纽约政府打算驱逐艺术家小贩的理由是:现在纽约最繁忙的公园里有超过300个小贩驻扎,这些街头艺术家的数量已经给公园能容纳的空间带来压力,他们占据了人行道,阻碍了路人的通行。可以说,这样的理由如果放在中国已经足够严重了,不用市领导安排,强大的城管队伍早就神勇出击将小贩们夷平。可是,这样的理由放在美国却显得微不足道,因为小贩们当即祭出了“第一修正案”来针锋相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奠定了公民自由的基石,并在实际实践中越来越坚固。据说,在所有涉及言论自由的案例中,最高法院几乎毫无例外地屁股坐在媒体(民众)一边,将政府及政府中掌权的人物毫不留情地扔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上。“第一修正案”以及“言论自由”就是美国人的“杀手锏”和“护身符”,只要公民们将其拿出来,权力和高官往往只能甘拜下风、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瘪下去,他们还哪有勇气派城管赤膊上阵呢?

另外,这里面还存在一个程序问题。中国城管整治市容是职责所系、天经地义,该出手时就出手,美国则完全不同。新闻显示,尽管美国的“相关部门”对艺术家小贩们“深恶痛绝”,但还是必须耐心“就这一新规定展开听证会”;即使该条例被通过,艺术家小贩们表示也将在联邦法庭提出上诉——博弈的结果如何目前尚难确定,谈“引进城管”就更是没影的事儿了。

不同的国情和法律,决定了美国政府不可能像中国一样拥有强大的城管队伍,也不可能获得对城市管理和弱势群体的绝对控制权。正因如此,尽管纽约市过去一直致力于有效限制街头艺术家的数量,却“屡战屡败”。1996年,当时的市长朱利安尼也试图对街头艺术家进行管理,但联邦上诉法院选择了与艺术家站在一边,称他们受第一修正案的保护。美国最高法院也拒绝审理市政府的上诉。也正因如此,纽约公园里的艺术家小贩们才日益“猖獗”,甚至还有人别出心裁地做了一张旧式海报,上面印着现任纽约市长布隆伯格的照片,并写着“通缉此人:纽约市艺术家权利的剥夺者”。——如此具有“美国特色”的有趣场景,在中国人听来显然跟天方夜谭一般不可思议。

美国往事:美国宪政的垫基人:约翰·马歇尔

“像所有的人都必须承认的那样,我们也承认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而且这种限制是不能逾越的。但是我们认为,对宪法的正确解释必定允许联邦的立法机构有权自由决定执行宪法授权所需采用的手段,以便使该机构得以按照最有利于人民的方式履行其既定的崇高职责。如果目的是合法的,如果它又是在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内,那么,一切手段只要是适当的,只要是明显适合于这一目的,只要从未被禁止过,并且是与宪法的文字和精神相一致,就都是合乎宪法的。”——约翰·马歇尔

毫无疑问,美国宪法是世界上最好的也是最持久的宪法。持久的的原因在于它的简洁,它是奠基石,不是完整的大厦;它是根基,不是枝叶。美国宪法之所以持久一方面与制宪者的聪明睿智远见卓识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后来解释、执行、运用宪法的最高法院有关。尽管行政、立法部门对美国宪法的尊重和呵护有着重要作用,但最终还是最高法院对宪法的捍卫和阐释确立了美国的稳定和牢固。宪法的重要性在于人民对它的信任,人民对宪法的信任建立在宪法能否约束政府、约束议会并确保人民的自由和基本权利之上。美国国父亚力山大·汉密尔顿说过:“人民对于写在羊皮纸上的文字的力量给予了一种信任,认为它能够促使政府步入正轨,如果要给这种信任起名字的话,它就叫做宪政主义”。

美国第四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对美国宪法的捍卫和阐释有着无法替代的功绩。为此,在美国最高法院院史博物馆中,只有他有一座全身铜像,其他所有的铜像都只有半身。这位大法官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究竟做了些什么样的事让他对美国的宪政做出了如此不凡的贡献呢?那就让我们从头说起吧。

约翰·马歇尔于一七五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出生于弗吉尼亚的日尔曼敦,和杰佛逊、伦道夫一样是弗吉尼亚著名豪门伦道夫家族中人,他比杰佛逊小十二岁。马歇尔十九岁从军,在华盛顿屯兵福奇谷的最艰难时期,马歇尔和几个年轻人忠心耿耿,对华盛顿和独立战争始终充满信心,从此马歇尔得到了华盛顿的赏识,担任大陆军的副军法官领上尉衔。华盛顿是马歇尔心中的英雄,他为华盛顿写过一本传记。

一七八一年,退役后的马歇尔进入了威廉玛丽学院学习法律。一七八二年,二十七岁的马歇尔,从竞选弗吉尼亚州议员开始进入政界。一七八八年他被选为弗吉尼亚州制宪会议代表,弗州制宪会议讨论批准一年前费城制宪会议上通过的宪法。会议上争论激烈,同意宪法的人以麦迪逊和州长伦道夫为首,弗州第一任州长亨利是坚定的州权派,强烈要求弗州抵制宪法。会议上,马歇尔和麦迪逊及伦道夫一起,支持批准宪法。他还专门为宪法第三条、有关司法机构的条款进行了辩护,最后会议以八十九对七十九票批准了宪法,马歇尔从此成了联邦党人。作为弗吉尼亚最成功的律师之一,马歇尔怀疑平民政治,认为杰弗逊过于执着各州的权力。独立战争初期,马歇尔目睹了大陆军中各地民兵建制庞杂、各行其是、指挥混乱的困难局面,让他觉得建立一个强大而统一的联邦对美国至关重要。独立战争后,马歇尔干过执业律师、州议员、联邦外交特使、联邦众议员、国务卿等职务,在法律事务、政府行政和立法部门积累了全面的经验。马歇尔说过:“我作为一个弗吉尼亚人参加独立革命,革命后成了一个美国人。”马歇尔经历广泛,政治经验丰富,思维敏锐,洞察力强,擅长从复杂的案情中迅速抓住问题的要害。

一七九六年,约翰·亚当斯当选总统,随即和英国签订了《杰伊条约》以解决一七八三年《巴黎和约》遗留下的纠纷,该条约引起了法国的不满。为此,一七九八年,亚当斯派出了马歇尔等三人与法国谈判,拿坡伦的外交部长塔列朗派出了三个代表与美国代表谈判,这三人提出无理要求:要先给塔列朗二十五万美元,再给法国政府一笔巨款,谈判才能进行。马歇尔三人听到这些后,气愤之极,立刻给亚当斯去了报告,报告中称三个法国人为XYZ先生,这个事件就被称作XYZ事件。亚当斯在议会中公开了马歇尔三人的报告,全国大哗。美国为此发生了第一次学生运动,哈佛学院的学生们走上街头抗议法国的无耻行径。亚当斯总统成了维护美国尊严的英雄。马歇尔在这次事件中立场坚定,回国后大受欢迎。并于一八零零年六月被亚当斯总统任命为国务卿。

一八零零年的总统选举在美国宪政史上极为重要,选举中,联邦党人的内部冲突使得亚当斯总统败给杰弗逊。同时,国会选举中联邦党也一败涂地。联邦党失去了总统宝座的同时也失去了国会的控制权。此时,美国的宪政体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国家最高权力是否能按宪法程序以非暴力的形式在不同党派之间和平交接。好在在位的联邦党人以国家利益为重,没有以武力拒绝交权。他们利用宪法赋予总统任命联邦法官的权力,控制了不受选举影响的联邦司法部门,以维持联邦党在政治中的影响,以求卷土重来。

一八零一年一月,亚当斯任命马歇尔出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参议院批准后,马歇尔于二月份正式上任,同时代理国务卿直到亚当斯总统任期届满为止。在新总统上台和新国会召开之前,联邦党人的国会通过条例将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数从六名减为五名,以防止出现无法判决的局面。同时,该条例将联邦巡回法院增至六个,因此增加了十六个联邦巡回法官的职位。联邦党人的国会还正式建立首都华盛顿特区,任命了特区内四十二名治安法官。三月二日,总统亚当斯下台的前一天,进行了所谓的“午夜任命”,由马歇尔任命了清一色的联邦党人出任首都的治安法官。第二天,也就是总统卸任的当天夜里,即将换届的参议院批准了对四十二名治安法官的任命。当时正值总统交接,马歇尔忙得焦头烂额,结果因为忙乱,有十七份委任令没能及时送出。对于联邦党人的“午夜任命”,新任总统杰弗逊深为不满。下令让国务卿麦迪逊扣下了没有发出的委任状。威廉·马伯里身列其中。

马伯里对这件事很不满,就聘请了前总检察长的查尔斯·李为律师把国务卿麦迪逊告到了最高法院。史称马伯里诉麦迪逊案。麦迪逊也请了现任总检察长莱维·林肯为辩护律师。林肯写了一份书面争辩声称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是一个党派斗争的政治问题,无法立案,最高法院不该介入党派斗争。这就使马歇尔陷入了两难困境。马歇尔可以命令麦迪逊按法律程序发出委任状,但他知道麦迪逊肯定不会执行,这样会削弱最高法院的司法权威。要是马歇尔拒绝马伯里的诉讼,就等于承认最高法院没有挑战行政部门首脑的权威,不仅他自己无法面对联邦党人的同志,而且会使三权分立制衡中的司法部门形同虚设。马歇尔在判决中要面对三个问题:第一,申诉人是否有权利得到任命?第二,如果申诉人有这个权利而该权利受到侵犯时,法律是否该提供补救?第三,如果法律该为申诉人提供补救,是否该由最高法院颁发强制令?最后,马歇尔的裁决是:委任状有效,同时最高法院无权向麦迪逊颁发强制令。这是一个打了就跑的办法,但这个裁决为最高法院确立了司法审查权。

马伯里没当成法官输了这个官司。但最高法院成了真正的大赢家:首先,由此案马歇尔向国会宣称:宪法高于一切法律,判定法律是否违宪的权力与立法部门无关。也就是说,立法机构不得随意立法,最高法院是一切法律问题的最终仲裁者。其次,马歇尔向行政部门宣称:宪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司法部门。判定行政部门的行为和政令是否违宪的权力在司法部门,司法部门有权对行政部门的违宪行为和命令予以制裁。虽然宪法规定法律由国会和总统决定和通过,但只有最高法院才有解释法律的权力,有权判定法律是否违宪。最高法院的裁决一经做出即成为终审裁决和宪法惯例,政府各部门和各州必须遵守。于是,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成了“最终立法权”。有学者说,美国最高法院不仅仅是权威的象征,而且手握实权,“它能使国会、总统、州长以及立法者俯首就范。”也有人认为,马歇尔对马伯里案的判决只是党派斗争的结果,当时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它只是为司法机构审查立法是否违宪奠定了基础。这个出于党派斗争需要的司法判决,成了美国宪政史上的里程碑。这是历史上由不光彩动机成就伟大的事业的例子之一。

一八零七年,马歇尔在合众国诉伯尔案中再度成为举国关注的人物。当时东部以纽约为首的各州,仍未忘记伯尔枪杀汉密尔顿一事,民意一边倒地认为伯尔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西部各州的民众和开垦者们,对一个统一的美国没有多少的认同,他们想通过此案了解什么样的行为是叛国。伯尔是个复杂的人:他到底是个骗子、投机分子、叛徒,还是他象自称的那样“上校伯尔”独立战争的英雄、开国功臣、政坛豪杰、西部枭雄?无论审判结果如何,都会对这个国家和民众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将近一个月的庭辩中,马歇尔给出了美国宪法中有关叛国罪的要点:与合众国作战或投奔美国的敌人,向美国的敌人提供协助及方便。马歇尔强调叛定叛国罪时,必须由两位以上的证人或本人在法庭自首;他指出,绝不能从逻辑上推断并让权利机关认定被告人叛国。他坚守立法原意和司法独立,顶住了民意,最终促使了陪审团判决伯尔无罪。马歇尔最后的结论是“劝人叛乱或促使叛乱并不等于事实上的叛乱。”他说,现在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下,伯尔并不在场。另一种情况是,个人招兵买马而构成犯罪,也没有证人。法庭于九月一日宣布伯尔无罪。因为伯尔在法庭上的表现潇洒自如,这个判决获得了旁听者的欢呼。伯尔成了英雄。

这个案件在现实政治层面上提出了一个严肃的命题:审判即是对个人行为的起诉,同时也是对起诉者的挑战,法律与舆论对双方都是考验。国家必须证明自己的行动有理,审判人和机构也在接受审判。现实中,民主和自由、司法独立和公正、媒体和舆论监督,三者间关系极其复杂。美国的民主政治并不象托克维尔说的那样“人民对美国的统治,就象上帝对宇宙的统治”那样单纯,司法制度也不那么完美,而且如何使用新闻自由的难度,也不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立法者们所能想象的。

马歇尔还在一八一九年的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的裁决中,维护了契约神圣的原则,使法人的产权得到了契约条款的严格保护。该裁决的影响在于,私人团体和民间组织可以像自然人一样获得宪法的保护而免于政府的政治干预。为美国私有企业、民间组织蓬勃发展和工业化时代的“自由放任”奠定了法律基础。

一八一九年初,联邦最高法院审理马卡洛诉马里兰州案。此案有三个重要问题:第一,是各州分别拥有主权,还是合众国人民集体拥有主权?第二,国会准许成立联邦银行是否符合宪法?第三,如果符合宪法,马里兰州是否有权对联邦银行征税?对第一个问题,马歇尔指出:联邦宪法曾交给各州人民讨论,并由他们选出来的代表会议批准通过才“获得了充分的权威”,因此,联邦政府直接产生于合众国的人民,并且是以合众国人民的名义建立的。各州也拥有主权,但是当州权与联邦主权发生冲突时,州权必须服从于联邦主权,因为联邦政府是一个属于合众国人民的政府。形式上和内容上,它都来源于人民。它的权力来自人民,它直接对人民负责。马歇尔通过此案给出了美国联邦主权的经典性定义。第二点,马歇尔承认联邦政府是宪法规定的权力部门之一,只能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力,另一方面,他又提出了宪法的“默许权力理论”。马歇尔指出,虽然宪法规定的联邦权限中没有建立银行这样的内容,但它没有排除“附带的或默许的各种权力”。马歇尔认为,联邦政府不是由一部能解决一切问题的的宪法建立的,宪法只是给出了联邦政府结构及权力的总纲和职责,它具有的其他权力可以“根据这些职责的本质来推导出来”。他掷地有声地说:“我们不要忘记这是一部需要我们解释的宪法”。对于最后一个问题,马歇尔说:各州的征税权固然重要,但它必须受制于宪法。一个州不得向它管辖不到的法人证税。如果允许各州对联邦银行征税,那么各州也可以向联邦邮政、海关和法院征税。马歇尔的最后结论是:“各州无权用任何方式阻滞、妨碍、拖累国会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及其相应的政策”。

马歇尔一生坚信联邦党人的思想,先后经历六位总统,谁也惹不起他,只能通过把自己人选进最高法院的办法,来减少马歇尔的影响,可是马歇尔口才奇佳,最高法院内没有对手,直到他死前,最高法院都是联邦党的地盘,因此奠定了最高法院和总统分庭抗礼的惯例。

在三十五年的大法官生涯中,马歇尔审理了无数个案件,他在美国宪政史上的地位不容置疑。通过这些案件,马歇尔把宪法上的文字变成了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宪政。对大法官的历次评估中,马歇尔永远高踞榜首。见到马歇尔为美国的法治、和联邦政府权威所做的贡献,卸任的第二任总统亚当斯在任命马歇尔为首席大法官二十五年后时说:“马歇尔是我送给美国人民的礼物,这是我一生最为自豪的事情。回忆我一生所作的事,没有比这更令我愉快的”。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位美国最伟大的法官所受的教育和专业训练可以说是所有大法官中最少的。马歇尔只上过一年私塾,主要是父亲给他的教育,马歇尔曾在威廉玛莉学院听了不到三个月的法律讲座,期间还坠入情网。充份的从政经验和丰富的生活阅历,使马歇尔具有一种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有人这样概括了马歇尔的司法理念:“在其法官生涯中,有两个不变的信念主导着他:一是联邦主权,二是私有财产的神圣”。靠着这两个信念,马歇尔终于把最高法院确立为宪法的最终解释者,从而奠定了美国的宪政基础。

马歇尔于一八三五年七月六日,病逝于费城,结束了他三十四年的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生涯。马歇尔被葬在肖寇山墓地。

状态一紧急,法律就悬了

    《例外状态》(stato d ieccezione),(意大利)阿冈本(G iorgioAgam ben)著,薛熙平译,麦田出版2010年2月版,港币100.00元。

法治是现代民主的重要基础,但法与国家主权经常处于冲突之中,其冲突点就围绕在“例外状态”的问题上。“例外状态”自德国法学家施米特在《政治神学》中说出“主权者决断例外状态”这句格言以来,就作为宪制问题浮现出来,施米特甚至在其著作《论独裁》中提出“宪政独裁”的“合法性”,所谓“宪政独裁”指宪法赋予主权者在紧急情况下的独裁权力。希特勒曾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以“紧急状态”为名悬置威玛共和宪法,实行独裁统治,而施米特的法学理论正为其作辩护。

近代西方的“紧急状态”,源自拿破仑帝政期间及督政府期间的谕令,原意为保护被外力围困的城市、海港,在战争期间将其公民置于军事管辖之下。后来军事上真实的“围困状态”延伸成政治上虚构的“围困状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总统彭加勒曾颁布过此一法例。在性质上,“紧急状态”便是一种“例外状态”,它设定了民主国家元首在紧急时期能实施有法律效力的独裁统治,布什总统在美国反恐战时期所颁布的紧急法例,便是最近的例子,其中的《爱国者法例》更赋予美国军事人员逮捕及虐待国外嫌疑恐怖分子的权力。“例外状态”以捍卫国家、秩序和民主为名,实则将民主置于独裁的边缘上。

在“紧急状态”下所实施的法例往往违反法律,自纳粹德国至反恐战时期的美国,我们可以找出许多实例,然而“例外状态”的本质更值得留意,因为“例外状态”早已成为“常态”,它在法律以外却能以“制宪”之名悬置日常法律。研究本雅明思想的意大利学者阿冈本更看出其与施米特逻辑的联系。原来本雅明与施米特曾就此问题有过思想论争,本雅明甚至在《德国悲剧的起源》里两次引用过《政治神学》,本雅明也在《对暴力的批判》中,对施米特声称这种“外在于法”并为“保存法”的“紧急状态”作出了更明确的答案,他断定它(紧急状态)为一“排除法”而非“护法”的暴力。

阿冈本不仅参考近代法制史,还追溯古代的罗马法及中古的教会法,参照蒙森和尼森对罗马公法的阐释。在罗马共和时期,当国家处于战争时,元老院会授权执政官有军事调度的独裁权,西方语境中的“独裁”(dictatorship)一词,其法理根据即由此而来。而古罗马的“悬法”(iustitium )概念,即指在“非日常”的情况下,将一切法律停顿、悬置,可见传统以来“例外状态”总是离不开对法律的“悬置”,这也标志着“例外特性”隐含着“颠倒日常”的意义。在这一点上,阿冈本倒是能够将一个法学问题扩展到社会、文化层面去看,道出“秩序”和“失序”就如“法律”与“例外状态”一样,有一种互补关系。

处于二十世纪的德国,纳粹政权的矛盾特性令施米特和本雅明费煞思量,一方面希特勒没有废除共和宪法,但在纳粹统治时期,共和宪法从来没有发挥实质效力。面对美国以民主与反恐之名在关塔那摩监狱虐待外国战犯及一切嫌疑恐怖分子,相信阿冈本亦有类似的疑惑。民主政权背后的权力运作有其专制极权的一面,阿冈本看出其中一个关键在于古罗马法学概念中“支配权”(potestas,或译权力)和“权威”(auctoritas)的差异。简单地说,无论什么制度,怎样按照民主原则进行权力分配,权威依然能透过机制渗漏到受法律保护的公民身上。

对阿冈本来说,关键在于法律怎样对待个体的生命。阿冈本早已发掘出本雅明的“裸命”概念,而汉纳·阿伦特对纳粹集中营内生命状况的揭露,亦为阿冈本提供实例,《例外状态》继续追问法律的空洞特质对生命的宰制,借用傅柯的“生命政治”(biopolitics)概念。“生命政治”本来指现代主权政府对人口、移民、卫生等方面的控制,现在阿冈本借用它来解释集中营、劳改营、拘留营对犯人生命的控制,怎样剥夺犯人受宪法保障的公民身份,将其视为无遮蔽的“裸命”。

阿冈本从集中营和例外状态中,发现民主与独裁、法治与极权统治、秩序与失序之间的一线之隔,《例外状态》涉及政治、法学及哲学领域的问题,发扬了本雅明的政治论述。他诱发人们去思考“法”的本质,清晰道出“法”的局限性和矛盾性,让读者不得不回到“生命”去追问“法”的效力,对于每个追求“法治”的中国人来说,《例外状态》无疑是当代最有启发性的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