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6<
徐友渔:读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
人类在二十世纪遭遇的最大苦难来自极权主义,它肆虐于不同的国度,制造种族屠杀、饿死千百万人的饥馑、骇人听闻的镇压和逮捕、震惊世界的冤案与审判。探讨悲剧的起因成为一代杰出思想家的责任,他们的不朽著作具有跨世纪的启示性意义,其中,汉娜·阿伦特的《极权主义的起源》令人瞩目。
《极权主义的起源》一书由三部分组成:一、反犹主义;二、帝国主义;三、极权主义。作者认为,极权主义的起源和成分是反犹主义和帝国主义。作为犹太人的汉娜·阿伦特亲身体验过纳粹法西斯的暴政,她的沉思具有出自切肤之痛的实感;她曾在哲学大师海德格尔和雅斯贝尔斯门下学习,她的政治理论蕴涵了德国哲学的形而上学的思辨性和深度。这两个特点使得她的学说在二十世纪的政治思想家中别具一格,与此同时,也许是因为这两种特色过于明显,使得她在独具慧眼的同时,也暴露了相当大的盲区,忽略了一些显而易见的事实。阅读《极权主义的起源》一书对于我们是一个契机,在评判汉娜·阿伦特的回答是否周全和可靠的同时,促使我们思考极权主义的起源的重要因素到底是什么,二十世纪人类最大悲剧究竟起于何处。
反犹主义
初看起来,本书的第一部分“反犹主义”是一部近现代欧洲反犹主义发生、发展的简史,完全可以成为独立的著作,作者在一些细节上的停留,对某些微妙之处的深入挖掘,使人感到她的兴趣是在反犹主义本身,而游离于分析极权主义起源这个目的。
应该说作者并没有偏离主题,在她看来,反犹主义是纳粹意识形态中的主要因素,犹太人问题和反犹主义首先成了纳粹运动兴起和建立第三帝国组织结构的触发因素,随后触发了史无前例的世界大战暴行,最后又造成西方文明亘古未有的种族灭绝。
一般人容易认为,反犹主义是民族主义发展到极端的形式,但汉娜·阿伦特指出,事情根本不是如此,反犹主义和民族主义不是一回事,现代反犹主义是在传统的民族主义衰朽时生长起来的,并恰恰在欧洲的民族国家制度被摧毁时达到了顶峰。
作者沿袭了托克维尔和伯克的敏锐观察:一般人最仇视的未见得是压迫者,而是丧失政治权力却保有财富的人,犹太人多半不关心政治,少数有政治地位的人随社会变迁被挤出权力圈。当犹太人丧失了他们在公共事务中的作用和影响、除了财产之外一无所有时,反犹主义达到顶峰。
汉娜·阿伦特的独特眼光和思辨能力使她发现一种吊诡的现象:对犹太人的社会歧视产生于犹太人与其他一切民族群体之间日益增长的平等。在封建时代,犹太人虽被隔离于社会,但由于理财经验、与欧洲贵族的关系,他们也有一定的特权。封建秩序的崩溃,使新的、革命性的平等概念得以兴起,这种平等使“民族中的民族”不再被容忍。条件越平等,人际事实存在的差异就越难得到解释;而因此个人之间和群体之间就更不平等。因此,犹太人的条件越平等,他们之间的差异越令人吃惊。这种新的意识导致社会嫌恶犹太人,但同时又被他们的奇特之处所吸引。
汉娜·阿伦特自身的犹太人身份和敏锐的感觉在她描述犹太人中的精英被同化时充分表现出来。同化即摆脱二等公民地位,被非犹太的主流社会接受,但他们被恭维说,他们是例外,即虽然是犹太人但不像犹太人,他们是被当成“人类的新人种”,当成“一切人都是人类”的人文原则的活生生的例证被接纳的。这对他们的心理状态有灾难性后果,这些新贵及其后代除了极力讨好别人还能干什么呢?
但是,正是这种敏感,这种对于反犹主义的某些复杂微妙方面的精细分析,妨碍了与主题的联系,反犹主义最后到底是怎么成为纳粹意识形态的中心,怎么促成了极权主义的统治,本书没有提供清晰的说明。比如,人们可以问,法国的反犹主义同样强大,而且还发生了臭名昭著、极为轰动的德雷弗斯案件,最重要的鼓吹种族理论的著作《论人类种族的不平等》也是法国人高比诺写的,汉娜·阿伦特自己也说,“直到纳粹自称种族精英之前,公开蔑视其他一切民族以法国的种族主义最一贯”,那么为什么法西斯政权和极权主义是在德国而不是在法国呢?
帝国主义
探究极权主义的起源必须讨论帝国主义,汉娜·阿伦特说:“在帝国主义时代以前没有世界政治,而若没有世界政治,极权主义宣布要统治全世界就毫无意义可言。”更重要的是,极权主义的两个关键因素——暴民和种族主义是在帝国主义之内发生和发展起来的。
汉娜·阿伦特认为,帝国主义产生于殖民主义,是在十九世纪最后三分之一的时间里由民族国家制度与工业发展的不相适应而引起的,到了1884年左右,开始其为扩张而扩张的政治,终结于英国放弃对印度的统治。与我们熟悉的观点相反,她主张帝国主义是资产阶级取得政治统治权的第一个阶段,而不是资本主义的最后阶段。资产阶级开始只关心经济利益而对政治权力没有兴趣,在帝国主义时代,商人变成了政治家,在资本积累达到其自然的、民族的极限时,他们的信念是权力哲学,“扩张就是一切”。
虽然暴民是从资本主义组织过程之中兴起的,但资本与暴民的结合则是帝国主义政策产生之时表现出来的。只有帝国主义政治家才能利用暴民,只有种族理论才能煽动暴民。暴民组织采取将民族转化为种族的形式,这时人性的观念、人类团结的观念没有了,没有人类,只有种族,而种族之间只有征服与战争。“种族主义的确会给西方世界带来末日,因此也会给整个人类文明带来毁灭……从政治角度来看,种族不是人类的开端,而是终结;不是一个民族的起源,而是衰亡;不是人类的自然诞生,而是他的非自然死亡。”
按汉娜·阿伦特的说法,帝国主义时期的某些基本方面显示出非常接近于二十世纪的极权主义现象,如果要说帝国主义孕育或导致了极权主义,那么难于解释的一个反例就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是最典型的帝国主义,但英国并没有滑向极权主义。汉娜·阿伦特没有明确地论及这个问题,她在英国式的海外帝国主义和德国、俄国式的大陆帝国主义之间作了区分。与海外帝国主义相比,大陆帝国主义的特点是:公开蔑视法律和法律机构,在意识形态上将无法律性合理化。
照这种说法,单纯的帝国主义未见得和极权主义有直接关系,要加上对法治的践踏才能与极权主义相联系。汉娜·阿伦特的论证思路大概确实如此,她说,有一种倾向将极权主义简单地等同于其成分和起源——似乎反犹主义或种族主义或帝国主义等每一种发生形态都可以说成是“极权主义”,这种谬误会导致在寻找历史真相时误入歧途,在作政治判断时得出有害结论。于是,她对极权主义的性质作了深入分析,对极权主义的特征作了生动刻画。
极权主义
汉娜·阿伦特指出,极权制度是一种独特的政治制度,它摧毁一个国家所有的社会、法律和政治传统。
现代社会的危机使阶级制度和政党制度崩溃,将大多数人转变为一种无组织、无结构、由愤怒的个人组成的群众,极权主义运动就在这样的条件下兴起。在进一步的发展中,极权主义运动较少地依靠无结构的群众社会,较多地依靠分子化的、个人化的群众的具体条件。
掌握了政权的极权主义消灭社会的阶级结构和民族差别,制造一个分子化和个人化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一极是最高元首如希特勒,另一极是无组织的个人,不存在公民社会,也没有实质性的社会中介阶层。
极权主义政府不能用守法或不守法政府衡量,它实际上蔑视一切成文法,甚至走极端到蔑视自己制定的法律,它并不关心是否要废除法律,也用不着废除宪法或法律,而是完全忽视它们。
在专制下,人与人的政治接触被切断,人类的行动能力落空,但私人生活的整个领域,以及经验能力、建造能力都未被触动,而极权恐怖的铁掌不留这种私人生活空间。恐怖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逻辑思维的自我强制破坏了和现实的一切关系。
极权统治的基础是人的孤独,孤独与孤立不是一回事,孤立只涉及生活的政治方面,而孤独涉及整体的人类生活,它根本不属于世界的经验,这是人类经验中最彻底、最绝望的一种。
汉娜·阿伦特对极权主义有许多独到、深刻的观察和剖析,比如她说:
极权主义教育的目的从来就不是培植信念,而是破坏形成信念的能力;
极权主义国家的规律是:凡是政府机构,越明显可见,权力就越小,越不为人所知,权力越大;
极权主义缺少一个统治集团,这使独裁者的继任问题变得特别麻烦和为难。
不应有的忽视
极权主义是把一些大国全方位席卷的重大历史现象,我们不可能想象,其起源没有经济原因。事实上,在《极权主义的起源》问世前几年,哈耶克名著《通向奴役之路》就对此作出了精到的阐述。汉娜·阿伦特即使不愿意重复哈耶克的话,至少应该在书中提及他的观点。她不这么做显然不是不知道,而是不认同。我认为,她对极权主义起源的分析漏掉了第一位重要的因素,这不能不是《极权主义的起源》一书的重大缺陷。
哈耶克在《通向奴役之路》中指出,高度集中的指令型经济将导致失去自由,指挥一切经济活动的当局将控制人们达到生活目标的手段,控制全部经济的人将控制一切手段,将决定人们应当争取什么,应当相信什么。个体所有制是自由最重要的保障,这不仅对有产者,而且对无产者也是如此,只是由于生产资料掌握在许多独立行动的人手里,才没有人控制我们的全权,我们才能够以个人的身份来决定自己要做的事情。
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是汉娜·阿伦特的极权主义例证之一,其经济的国有化程度、集中和垄断的程度、按计划发展的程度,在世界各国也是相当高的。早在1931年,在“民族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基本观点和目标草案”中,德国就提出推行中央集权的国家统制经济,强调“国家应通过对国民经济的监督和领导,确保民族共同思想及其统治”。而法兰克福学派成员纽曼认为,“今天的德国经济有两个广泛的、显著的特征,它是垄断经济,也是命令经济”。
汉娜·阿伦特虽然提到,在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中,它宣称自己严格遵从自然法则和历史法则,但她未能像卡尔·波普那样,由此出发而进一步指出历史主义和乌托邦社会工程论构成了极权主义的思想基石。卡尔·波普在其《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说,所谓历史主义,就是主张历史受控于明确的演化发展规律,这使得极权主义者得以宣称自己认识到了人类历史发展规律,从而实施按计划的、大规模的、彻底的社会重建工程,在这样的乌托邦社会工程中彻底控制和改造社会。《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发表在《极权主义的起源》前几年,汉娜·阿伦特没有提到卡尔·波普的观点,看来也是不以为然。
卡尔·波普的观点具有明显的长处。比如,他提出,极权主义与人类文明自身一样古老,柏拉图的学说就是鼓吹极权主义的学说,而古希腊的斯巴达的一些主要特点和现代极权主义一致。汉娜·阿伦特则认为极权主义是西方文明内部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产物,这就无法解释在这种时间、空间限制之外而主要特征一致的极权主义现象。
汉娜·阿伦特的分析还蕴涵,极权主义起源于现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内在脆弱性,宪政民主、法治等内在缺陷,使得其追随者把产生于现代化和民主过程中的极权主义说成是现代化和民主的产物。她和她的追随者矛头所向,是阻挡极权主义的防线。
汉娜·阿伦特对于极权主义起源的分析,既有洞见和精彩之处,也有巨大的盲区和明显的误判。她受海德格尔影响很深,思想深处有贵族式理想化倾向,对英美代议制民主怀有轻视与偏见,她的思想和风格容易在当代引起共鸣、得到欣赏,导致与她的初衷相反的后果。对此,我们应留意才是。
北明:求仁得仁——廖亦武出国无门有感
传了来晓波被判刑的消息。那一天是平安前夜。我知道消息已经迟了,突然失语,谢绝友人盛情宴请,独自禁食一日,然后饿着肚子给亦武写字沟通。挖空心思找不出言辞,不料这傢伙来信潇潇洒洒。两句:第一句,“这下,中国人有理由过圣诞节了”!第二句:“晓波求仁得仁!”这才想起来我应该说的话,是这一句:孑孓王八的蛋们求辱得辱!(请原谅!我这么久才骂一次人。)
那时廖亦武手里拿着护照还是出不了国,到不了法兰克福的国际书展。现在这阻拦又成功一次。我猜想,可能得等到这一代人过世,或者这个时代过世,廖亦武才能出国。这事简单明瞭,毫无道理。《开放》杂志约稿要为之不平则鸣,我却因故无话可说.我自己刚刚一不小心在写字期间拐了一个弯,拐到《中国冥路》上,搜集、调查、比较、分析、整理数百上千网站上、文章中的死亡数字,从那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冥地出来,心中储蓄的浩然之气荡然无存。头晕眼花,心慌气短之间,蓦然抬头,发觉国人都在欢庆节日!大陆因空气污染、水污染、室内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灾难,过量用药、医疗事故、责任事故等缘故,每年四百八十万人非常死亡。这条死亡之路上足迹纷然,却无人愿意低头看看。我听见的都是美好祝福,看见的都是餍足笑脸。无人觉得中国三十年改革死亡超过三十年政治运动,三十年政治运动死亡超过十几年战争这个事实有什么了不起。可是都沉船了,还唱呢!滑稽荒诞感突然如影随形。我只好劝我的朋友,把《中国冥路》发给自己在中国的家人、朋友看看拉倒。劝他们生活处处小心谨慎,千万别死於无知。结果我的住在纽约的友人回复我说:“现在除了我在中国,我的家人都在盛世。”我不得不认为这是对当代中国的经典描述!
历史上无数先知圣贤也没有生活在我们这样一个年代。罗慕洛斯大帝,在灌耳欲聋的罗马崩溃脚步声中,把自己献给了养鸡事业.他是无数人类庙堂中唯一一个明智的皇帝,决不去挽救他恶贯满盈的沉沦的帝国。我宁愿相信剧作家迪伦马特的想像有现实的依据。可是我们面临的绝症是:历史上任何文明的崩溃都不过国破而山河在。我们则国尚茍延残喘,山河已成地狱.
大地倾覆在即,沉沦之声隆隆,这样的现况下,对我的兄弟亦武不被准许出中国,我失去了愤怒的能力,甚至失去感叹的能力。况且我知道廖亦武始终人在中国,他从来没有生活在盛世,他笔下、心中、酒里、笙笛里,流出来飘起来的都是中国冥路之上纷然的叹息、呼号和哭声,杂遝凌乱,轰然动地。他怎么可能被准许走出中国?把你栓在沉船上一道沉沦,我觉得这再正常不过了。你本来就不是这个没有公民的社会的公民,你本来就是这个充满囚徒的社会的囚徒,你拒绝登上中国节日欢庆的舞台,你却要在台下昼夜不停地记录哭嚎,你还能认为出国是你的权利?
坐牢才是你的权利!这不算委屈,拯救国族的摩西死后不能进入迦南之地;拯救世人的耶苏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丹柯照亮黑暗的心脏被他的族人踏灭;左拉为了忠诚的法国军官、犹太人德雷福斯,出走英国,是逃出去的。别尔嘉耶夫对世人宣告:他不是那块土地的公民,他就是那里的囚徒。这世上中外古今,有几个秉笔直书青史现实的人没有被监控、被流放、被囚禁、被封锁的经历?
廖亦武面临地狱的囚禁,需要有罪辩护.因为对於这个沉沦的帝国,他确有光荣的罪责。廖亦武求仁得仁,只能感恩,无可抱怨。
如今我不知何故竟被拣选,站在诺亚方舟上,遥望故国,看着被裹挟的亲朋故人,说这等无关痛痒的话,甚觉羞惭痛楚。我没有资格替那些不能发出声音的被剥夺者,发出一点声音,就此打住了。
二○一○年二月十六日夜,记於美国百年大雪后
(1,写完此文想起来“有理由过圣诞节”一句不是廖亦武说的,是刘霞转述其他朋友说的。2,廖亦武十年以来申请护照10次,出国被拒13次——北明2月末补记)
冉云飞:颟顸官员与雷人代表
众所周知,每年的全国两会(包括各级政府的两会)都是糜费纳税人的血汗钱财,隆重地开一个民众被代表、官方自我吹捧的表演大会。全部代表如同戏子一样,说些不痛不痒的话,然后便是高调的自我表扬、肉麻吹捧,不少提案之弱智,不少代表说话之雷人,都是历次两会闹剧在当下的延续。因此当今社会流行着各种各样对两会的调侃,从各个行业代表的巧妙回答里,不难看出民众对两会的强烈批评和尖锐讽刺。什么是两会?农民代表:会养猪、会交配;工人代表:会下岗、会辞退;民工代表:会讨薪、会下跪;矿工代表:会丧命、会残废;访民代表:会自焚、会卧轨;艺人代表:会炒作、会陪睡;导演代表:会揩油、会肾亏;商人代表:会赚钱、会逃税;官员代表:会撒谎、会行贿等,不一而足,完全是中国社会怪现状的全景图。
根据学者应学俊的统计,近年来人大代表当中官员代表占了90%以上,无官职的平民代表低于10%,因此人大代表被不少民众批评为 “大人代表”。本来行政官员就不能作议员,这是一个基本的政治常识,但在我们这个反常的社会里,人大代表不仅不是民众选举,而且是依据官位大小来安排的。官员当人大代表他只能代表行政官员的利益,与民众利益没有丝毫的关系,同时因其不是民选,其胡作非为的概率近乎百分之百。先不说官员,只说一般的代表其雷人程度也堪称世界一绝。81岁的人大代表申纪兰55年未曾投过反对票,主持人倪萍当代表提倡不能弃权更不能投反对票,官方就是需要这些根本不知代表为何物的人去当政治花瓶,以实现权贵利益最大化。与此同时,官员又勾结商人来提侵害民众利益的议案,以达到权贵共同压制普通民众追求自由生活的目的,如严琦要求政府统一开办网吧、沈长富的给手机和电脑安装监听民众使用手机和上网的识别软件、高万能主张零点统一断网吧等,无不是与民众利益为敌的愚蠢行为,可是这样的人为什么能当上人大代表呢?他们到底代表了谁?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再来看人大代表、湖北省省长李鸿忠颟顸蛮横的丑恶表演,就会别有一番况味。当《人民日报》的子报《京华时报》的记者刘杰问他关于邓玉娇案的事情后,李鸿忠便勃然大怒,不仅怪罪其作为“人民日报”这样的喉舌报纸不应该问如此问题,而且应该站在党和政府的立场来帮助其掩盖真相,把记者稍微不周全而提出的真实问题视若洪水猛兽,李鸿忠作为“公仆”对真相、对民众利益的恐惧跃然纸上。不特此也,李鸿忠认为记者敢大胆提真问题,是违犯了记者只应该提假问题的“潜规则”,因为假问题他可以应付裕如、滔滔不绝,但一遇到真问题便视作是对他们傲慢的权力之挑战,居然还有人敢如此提真问题且挑战我的权威,是可忍,孰不可忍!在这样的心态下,视记者的报道权、民众的知情权如无物,自是必然的。
李鸿忠这种官员面对媒体时的拙劣表演,不是他个人的独得之秘,而是不受制约的权力所带来的傲慢,对他们长年累月浸润到骨血里的结果。傲慢冷漠、自大颟顸几乎成了中国各级官员面对民众和媒体时的脸谱性特征,也就是说所有的官员都可能像李鸿忠这样演出对媒体和民众的傲慢,只不过机会不凑巧、或者消息被有效地扼杀于摇篮中,没有让更多的人知晓而已。从江泽民怒斥香港记者简单、无知;再到前广州市长林树森呵斥香港记者唯恐天下不乱,并警告说你不要把香港那一套拿到这里来;接着郑州规划副局长逯军质问媒体记者:你到底是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在在显示了官员只喜欢党媒的吹捧和表扬围着他们转。在一个没有批评自由,但信息的流通却越来越无法堵塞的社会里,那些“伟光正”式的虚假赞美,除了更加消解官员和政府的公信力,增加社会动荡的概率和成本以外,不会产生任何好的作用。
温家宝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样的讲话,对于民众批评政府的天然权利来说,虽然有施舍的意味,但若真能落到实处,也的确不无一定效果。但问题在于,几十年来共产党说的成吨好话,没有良好制度的配套建设,就变成了假话、大话、空话、套话的集锦。要是说漂亮话,真能有实际效果,那么毛泽东早在几十年前就曾说:“治国就是治吏!礼仪廉耻,国之四维。国维不张,国之不国。如果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国家还没有办法治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像目前这样的社会局面,不作良性的政治改革,“天下大乱”只是迟早而已的问题,社会动乱绝不可能绕过,更不可能躲脱。
李鸿忠恐吓不准记者真实报道问题的事件,其实只是中国官员众多不堪事件中的一件而已。只能说李鸿忠如此不堪的表现,因遇着两会而被民众揪出来有所放大,事实上,像李鸿忠这样不堪的官员还有成千上万。我当然觉得李鸿忠应该为此道歉并下台,但我认为要杜绝李鸿忠恐吓记者的事件再度发生,必须进行有效而良性的政体改革,否则,即便是让现在所有的官员都下课,继起者也会是与他们一样的同质表演,丝毫无补于社会的进步。李鸿忠这样的官员得不到有效的惩处,就会使官员为恶受到表扬性暗示,从而使天下官员更加肆无忌惮,从而酿成社会动乱的大祸。
2010年3月8日于成都
焦国标:齐家贞和她的新著《红狗》
网上常见齐家贞的文字,但是直到不久前拜读她的短文《我在澳大利亚住院,医生说……》才在心里立定:以后凡遇齐氏文章都要认真看一看!
她的这篇短文对于我有三个亮点。
一个亮点是,她被送墨尔本一家医院急救,医生开口第一句话却是:“谢谢你来得及时,使我们有机会抢救你!”医生对病人道谢,实在是乾坤颠倒,不止太阳打西边出来,简直从脚底出来。这句话对于齐家贞也是亮点。闻听此言,她“心里顿时涌起感激、温暖的波涛”,“世界上有医生在病人面前说谢谢的吗?是他在抢救我,不是我在抢救他呀!我被震撼”。家贞的这篇文章即感作于医生这句话。
再一个亮点是对中风初发时自我感觉的描述:“只觉得脑子昏沉沉的。我像跌进了漫无边际的苍穹,眼前全是闪烁不停的光点,我似乎拿着一个长柄瓢,在苍穹里游来游去舀词汇,一瓢又一瓢,一个词汇也舀不到。”这个描述,为没患过中风的人提供了一个生动形象而且颇具美学意义的间接经验,丰富了人类的知觉宝库。苗头期的中风,患者是否有点儿像太空行走?害中风的人很多,没见过谁这样描述。在我的阅读经验里,齐家贞是第一个。
第三个亮点是充溢全文字里行间的感恩、知足之心。她写道:这就是“我的第二故乡澳大利亚”,“看得见她的色彩,摸得出她的质地,闻得到她的芬芳”。“她从不标榜自己有多好,从不自诩她是我最亲的亲娘”,可是“在这里,我被当做人”,“我觉得自己被抬举,抬举得高高的,作为一个人!”“我赞美她,热爱她”,“我是她的女儿!”在我此前的印象中,齐家贞大约是反右或文革时受到冲击(实际不是),后来移民澳洲;而凡具有这种经历的中国人,似乎很少有她这样的心境、心态和措辞。因而在我看来,这也是一个亮点。
读过这篇短文之后十来天,我又在万耀球先生《滚爬血腥路》一书(香港五七出版社出版,武宜三先生作序)的序言中遭遇到齐家贞。“我的朋友、苦难文学作家齐家贞说,常常说中国的非正常死亡几千万,其实,非正常活着的人更多。”大约在1997年,我曾写过一篇《什么叫非正常死亡》的文章,至今十多年,从未想起中国人还有“非正常活着”的问题。所以我一见此词组,立即产生强烈共鸣,写下《中国人的非正常活着》一文(首发于《中国人权双周刊》网)。
网络就像地中海,一个青蛙北岸叫,南岸立马就听到。2月14日,我收到齐家贞大姐的一个电子邮件,其中提到“非正常活着”这个齐氏原创词是怎样问世的。“三年半前我为英年早逝的三弟齐治平写悼词《一个非正常活着的生命——哭三弟齐治平》,写他一生都在‘非正常活着’,并提到,被人们忽视的‘非正常活着’的人,其数目远远超过‘非正常死亡’。墨尔本编辑、好友阿木认为这五个字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人真实的生存状态,应当把这个想法让更多人知道。……这次《红狗》出版,我就是准备以我的后记《一个非正常活着的人》作为本书讨论会的主题发言,《红狗》就是我,我就是红狗——被活活剥了皮,满身鲜血,痛苦不堪,因为没有死,只得活下去,一个不折不扣‘非正常活着’的人。”
由此我得以拜读齐氏的新著,也是她的第二部个人传记《红狗》的电子版。
该书的副题是“一个被释女囚的真实故事”,写的是从作者十年劳改1971年出狱到1987年移居澳大利亚这16年的人生。《红狗》是一本书,读过之后给我的总体形象感觉则是一口被严重政治污染的池塘。活在这个池塘里的各种生物,鱼鳖虾蟹乌龟王八,没一个是活得正常的,每个生物的五脏六腑四肢百骸心思意念全被罪恶的政治污染。
齐家贞20岁上因立志做居里夫人,遂变卖母亲的手表和自己卖血,携父亲到广州寻找出国的可能性,然后再到美国读书,以成就自己的梦想。然而很不幸,父女俩因此被抓捕,以叛国罪分别获刑15年和13年。齐家贞坐满10年,提前获释,30岁出狱的她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只得与四个光棍弟弟(最小的弟弟也已23岁)挤住在一间小屋里,结成“四个和尚一个小尼姑”之家(母亲辞世,父亲尚系狱)。姐弟五人,一年到头,欲脱衣服睡个爽觉而不可得。此后16年,齐家贞的生活、工作、情感、婚姻和性,完全非正常,几乎没有一秒钟是舒展、正常的。
郑洪海是齐家贞三十二岁才被同事硬牵线结交的第一个男朋友,无父无母。父亲“解放”前夕去了台湾,母亲文革时病死在自己怀里。郑洪海背着母亲,一家一家上门求医,可医院家家都关门闹革命,不看病。唯一的至亲死在自己怀里,从此郑洪海“魂不归窍,消沉潦倒”……
柳其畅是齐家贞的第一个丈夫,他的遭遇更曲折。15岁谎称17岁参加志愿军赴朝打美帝,上甘岭战斗就有他,救过后来成为将军的李德生的命。五五年从朝鲜回国,同去的三个同学只他一人生还。柳与高中同学江爱相爱,上甘岭上也没断给她写情书。战争结束了,英雄凯旋了,有情人该成眷属了,可是柳打的结婚报告却卡壳了。为什么?江的姑妈是国民党议员。柳不满。不满就打你右派,开除军籍,回家自谋生路去。此后,柳当过钳工,糊过信封,当过剃头匠,卖过补药,结识齐家贞时的职业是在露天的街头挂个牌子洗照片。
狱友林方,原是重庆在读大学生,因为流沙河说几句抱不平的话而被打成右派,后又升级为反革命,判刑7年。四十岁了,林还是处男。医生警告:“赶紧找人结婚。否则用进废退,再关野鸭就被关成飞不起来的家鸭了。”也曾被打为右派哥哥为弟弟忧虑,说服自己的妻子,请她拿出肉体,阻止弟弟变家鸭……
全书380页,有名有姓的人物约三四十个,略具故事情节的有八九个。这八九个人物,其人格、人性、人生个个都有严重缺陷,用传主自己的话说是“我们皆被变成非人非我病人”。
《红狗》之得名,来自于作者的一次经历。一个跑江湖的,当众表演活剥狗皮特技。狗皮被完整剥下,血液从小狗周身针尖似的渗出,逐渐染为一个红肉球。无皮的小狗浑身打颤,泪水串串滚落。齐家贞说,在那16年里,“我就是红狗——被活活剥了皮,满身鲜血,痛不欲生”。
令人感到安慰是,写作《红狗》的作者已在心理上走出“红狗时代”。该书弁言中说:“齐家贞现在过着一生中最舒心,最宁静,最无忧无虑的日子。她要用,这样的好心情好日子,写出第三本书,《蓝太阳——澳大利亚,我的家》。”我们期待着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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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红狗》中具有地方风格的歇后语、谚语和词语一览
我读语言(而不是文学)出身,因而养成读书喜欢留意书中语言材料的习惯,甚至对《西游记》、《水浒传》这种故事性极强的书,也往往读后满脑子特色句子和词汇,而忽略了里面的故事情节。《红狗》中很多具有地方特色的语言材料,如歇后语、谚语和词语,令我联想起《堂吉诃德》里桑丘潘沙语言风格,诙谐生动,张口就是熟语谚语歇后语。齐家贞的学生说“小齐老师燥辣”,想来即与她这种语言更个有关。于是边读边录,整理如下,以公诸同好:
瞎子戴眼镜——多余的圈圈。
公鸡屙屎——头节硬。
狗坐鸳兜——不识抬举。
一屁股坐在磨盘上——想转了。
胸口上挂钥匙——开心。
叫花子碗里的坨坨肉——讨得的。
猪八戒卖凉粉——人才丑陋,佐料齐全。
鸡脚上刮油。
啃不动青冈啃泡木。
马屎皮面光,里头一包糟。
一只跳蚤顶不起一床被。
矮脚鸡婆会下蛋。
磨骨头养肠子。
吃了就睡,油才爬背。
儿奔生,娘奔死。
屎胀了才想挖粪坑。
比着箍箍买鸡蛋。
不上高山,不晓得平地;不吃稗子粑粑,不晓得粗细
久走夜路必逢鬼
出门不看天色,进门不看脸色。
屙尿都不朝你的方向!
四季豆不进油盐。
偷了谁家的葱,砸了哪家的秤砣?
端着猪头找不到庙门。
鼻涕流出来打横捶。
筷子一举,可以可以;酒杯一端,政策放宽。
压槽头肉(挑担的营生。猪两肩之间下部为槽头肉,因吃食时接触食槽)。
跑二排(暗探)。
推屎爬(屎壳郎)。
偷油婆(蟑螂)。
下力棒槌(掏苦力的人)。
压迫费(不正当关系男女翻脸或事发时,女人或女人的丈夫索要一种费)。
眼睛下乡(学生考试时偷看别人答案)。
尸首单位(对反应的问题置若罔闻的单位。可能是作者的自创词)。
万能劳动衣(劳改服。可能是作者的自创词)。
弯脚杆雨(大约指一种大风雨)。
懒脚坡(大约指缓坡)。
婆娘捶(夫妻打架时,女人一种的短快而不伤男人的出拳风格)。
田鸡肉(四肢上的肉弧)。
月母子(月子里的产妇,“子”大约要读轻声)。
挨门撞(讨饭的)。
鲫壳(小鲫鱼)。
打屁(放屁)。
杨 光:“人民”考义
一
在中国,“人民”一词不是被滥用、而是已经被用烂了。请看:
国号:人民共和国。主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体:人民民主专政。
政权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警察、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等。
军队:人民解放军(亦称“人民军队”、“人民子弟兵”,分为人民陆军、人民海军、人民空军)。
经济:人民银行、人民铁路、人民航空、人民电力、人民邮政、人民保险等等。
货币:人民币。
科教文卫:人民科学、人民教育、人民文学、人民出版、人民音乐、人民艺术、人民医院、人民体育等等。
毛泽东(有史以来最暴虐的统治者):人民领袖、人民大救星、领导人民打江山、永远和人民在一起、永远和人民心连心。
周恩来:人民的好总理。
邓小平:中国人民的儿子。
最权威的报纸:《人民日报》。最动听的口号:“为人民服务”。最诱人的职业:“人民公仆”。
“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党和人民”。无所不在的社会群体:“人民群众”。难以捉摸、不可战胜的神秘之物:“人民意志”。难以度量、不可兑现的崇高之物:“人民利益”;极易被外国人伤害的脆弱之物:“中国人民的感情”。
“人民”种种,洋洋大观,直如洪水猛兽,铺天盖地,泛滥成灾。
要而言之,在1949年以来的当朝中国,一切好东西——凡是有权的、值钱的、有利的、得势的、逞强的、占先的、正确的、美好的东西——无不与“人民”息息相关:要么“属于人民”,要么“代表人民”,无不满足“人民”的要求,无不得到“人民”的拥护。由此可见,动辄代“人民”立言、藉“人民”生事、拿“人民”消遣、靠“人民”脱罪,在“我党”、我国,已经成了积久难改的恶习。
二
但是,“人民”何意?“人民”何在?谁是“人民”?这个问题并不那么简单。让我们先从词源学的角度略作梳理。
在古汉语里,“人”、“民”二字虽外延大部重叠,但内涵相异。大体上,“人”是生物学概念,“民”是政治学、社会学概念。“人”即自然人,是与“非人”相对而言:为“人”者,上别于神灵鬼怪,下异于禽兽草木,为天地之间一高等灵性生物;而所谓“民”,则有社会分工、身份等级的含义在内,“民”是与“君”及“官”相对而言的:对于“君”,“民”是“臣民”;对于“官”,“民”则为“庶民”或“黎民”。按古人的文法,“人”“民”一字即明,二字连用,反倒不明不白了。未必“人民”之外还有神民、兽民不成?
“人民”作为一个固定搭配的常用名词,于古无征。它其实是从日本输入过来的。与“社会”、“主义”、“民主”、“自由”、“专制”、“政党”、“经济”、“市场”这些个最热门的近代词汇一样,“人民”原属于“和制汉语”,made in Japan,是日本人翻译西方文献时所造的新词。日语里的“人民”,在西语中的对应词是古希腊文demos、拉丁文populus、意大利文popolo、法文peuple、英文people,大概主要是people。是故,中文里“人民”一词乃是西风东渐的产物,始于晚清,盛于民国,泛滥于毛时代与当今。但是,“人民”涵义与范围的中国特色演进之路却颇不寻常,与people一词的词义变化没有多大的关系,更与西方主流政治文化愈行愈远。
晚清时节,新词“人民”仍与古语“民”、“百姓”同义,“臣民”、“国民”、“庶民”这些词汇与“人民”也大体上可以互替、并用。在当年的奏章、上谕或媒体言论中,这几个词往往在同一篇文章中出现,相互混用,不必加以区分。但是,它们也有一些意义上、用法上的细微差别。当时流行君、官、民的社会三分法,比如,梁启超在《立宪法议》中说,“一国之人,无论为君主、为官吏、为人民,……”,载泽在《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说,“宪法之行,利于君,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可见,“人民”乃泛指君主和官吏之外的其他国人,即平民百姓之谓也。此外,梁启超文中亦有“民”、“臣民”、“国民”等词,载泽奏折中亦有“人民”一词,阅其上下文意,则“人民”=“民”=“国民”,三者无异义。“臣民”则范围扩大,是官与民的合称。在1901以后的清朝正式文书中,“臣民”与“人民”同为规范用语,如《钦定宪法大纲》称“臣民”,《资政院章程》和《咨议局章程》称“人民”,二者未有严格区别。
到了民国,“臣民”已随皇帝消灭,“人民”变成了“国民”。至民国逃台、大陆易色为止,“人民”与“国民”二语完全等同:所谓“人民”,即“中华民国国民”,所谓“国民”,即“中华民国人民”,二语一义。具体定义是:“凡依法律所定,属中华民国国籍者,为中华民国人民(或国民)”。从“袁记约法”到“训政约法”,“天坛宪草”到“五五宪草”,1923年宪法到1946年宪法,均为同样的表述。略有变化的是,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偏爱“人民”二字,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则偏爱“国民”二字,但其涵义毫无差别。其间,“联省自治”时期还有“省民”一说,“省民”也就是“本省人民”(按“湖南省宪”,“本省人民”为在湖南省居住二年以上之中华民国人民)。可见,当时的“人民”一词并非集合名词people,它不是专用于集体称谓,更不是“有机整体”称谓,而是可单可复,既可指个人、亦可指群体,与当时还生冷、后来很热门的“公民”一词词义相等、用法相同(当时“公民”一词少见于官方文书,但已频现于学者著述)。民国时期所有关于个人自由与公民权利的法律规定,均一律采用“人民有某某自由(或权利)”的表述,此亦可证当时共识:共和国体之下所谓“人民”或“国民”者,即公民也。
三
从以上所述可知,在1949年之前的“旧中国”、“旧社会”里,“人民”虽然政治行情年年看涨,但尚在人间,属普通公民,并没有超凡入圣的迹象。那时候,“人民”的概念是清晰和具体的:凡我国人,不管张三李四,无论贫富贵贱,均可以“人民”自居。因为于情于理,于文于法,他就是人民,这毫无疑义。
然而,到了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人民”忽而一步登天,一夜成仙,莫名其妙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从此,“人民”就不可能再是张三李四,它神鬼莫测、人间蒸发,变成了抽象世界的神秘主宰、乌托邦王国的政治偶像。
首先,“人民”变成了一个“阶级联盟”式的集合体。它不再是独立的人(自然人),也不再是个体的民(老百姓)。中共建政之初,毛泽东为“人民”下了一个迥异于前朝的新定义,他说,“人民”是由两个革命阶级(工、农)加上两个动摇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之革命左翼所构成的“联盟”。为了统战的需要,这个钦定的定义也可以根据政治需要稍有扩大,在四个阶级之外允许加上某些个经中共特别认定的“真正的爱国者”。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从此与国籍脱了勾,而主要与阶级成份、革命立场和统战需要挂钩。
第二,“人民”变成了一个抽象物。因为“人民”“联盟”的存在既没有完备的组织形式,更没有可辨的感性形象,只能凭借一些抽象特征去认知、去把握。据说,“人民”具有完全相同的统一意志、共同利益、一致理想。又据说,“人民”的意志、利益和理想,与“党”一脉相承、息息相通。如此一来,具体的、真实的人民除了被“党”所垄断代表,就只能被一系列抽象特征所摹状。它成了“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老子》)。
第三,“人民”变成了一尊政治神像、一幅意识形态图腾。按毛泽东、共产党的说法,阶级社会总是由“人民”和“敌人”这二极所构成,社会进步端赖于二者间不断的斗争。其中,“人民”总是政治正确、文化先进、利益正当、道德高尚、形象美好的一极,而“敌人”恰好相反,总是集错误、落后、反动、贪婪、卑劣、丑恶于一身。于是,“人民”超凡入圣,成了不能反对、不可触碰、永远真善美、永远虚无缥缈的政治偶像。
试问,“人民共和国”里,人民安在哉?
四
苏东巨变时,抗议集会上最有爆炸性、最具冲击力、最让掌权者大惊失色的标语口号居然是:“我们才是人民”。这句口号的威力,好比一个满大街胡闹找爹的人,忽然听到身边一声怒吼:“混帐东西,你爹我就在这呢!”这似乎映证了孔夫子的理论:必也正名乎!看似迂腐的政见,原来也可以变得如此锐利。
在“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于北京开会之际,为“两会”正名很有必要。为“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正名也很有必要。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我们先要为“人民”正名。笔者建议,让我们恢复1949年以前的人民原意:人民者,国民也,公民也,张三李四也。
2010-3-7
杨恒均:党的好儿子董建华与人民的好儿子温家宝
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4日参加了香港组别《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分组讨论,他说: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可以说从无到有,这是不可想象的奇迹。外国人也经常问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只有中国能成功?”政协副主席董建华回答了自己的提问,“其实中国的政治制度就是一种优势,是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最后董建华副主席总结道,“中国民主是成功的,希望政协委员有所思考”。像温家宝总理一样,董建华同志还向政协委员们推荐了一本书,是美国人约翰·奈斯比特写的书《中国大趋势》……
1997年7月1日,董建华先生出任香港特区第一任特首,一个月后我就离开了香港,所以,董特首没有领导过我,这是我不便评价他的最大原因。加上董先生素有政坛老好人之称,虽说两届特首任期内碰上经济危机,弄得最后黯然落台,但下台后的董先生以其从商和从政的经验,奔走国际之间,促进了世界各国对中国的了解,诸如此类,我就更不愿意对这样一位老同志指手划脚了。
不过,适逢两会,正好看到董建华先生坐在政协的主席台上,我这才意识到,他老人家卸下特首职务后不但没有告老还乡发挥余热,反而从香港到北京,从香港人的特首一下子变成位列“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政协副主席之职——现在,他也是领导14亿中国人民,包括老杨头在内的领导人了……
更有意思的是,就在董建华副主席从香港到北京之时,我正好从大陆来到了香港。温家宝总理在董建华副主席发言后的第二天说过,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我想,批评监督北京政府的最好条件无异于到香港来,这里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和法治保障。今天正好,能够和各位新老朋友聚会,我们就一起谈谈董建华先生的发言,还有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
董建华先生说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几乎是从无到有,简直创造了奇迹。但董先生应该也记得,今年是我们建国60周年,不是30周年,而且,作为一名爱国爱港的老同志,更不应该忘记,历史悠久的中华民族曾经创造了领先世界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国的经济总量,早在清朝甚至更早的朝代就是世界第一了。所以,改革开放30年前,如果我们真像董先生说的“几乎是从无……”,那才是一个更大的“奇迹”,而且,我还想加一句:董先生,香港自古以来都是中国的一部分,而早在30年前——这个一百多年前还是一个小渔村的地方——就是中国甚至是世界上的国际大都市之一,创造了中国国土上的奇迹。至于董先生引用外国人天真的质问“为什么只有中国能成功”,如果说的是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其实很容易回答:因为外国大多数国家甚至包括中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早就成功过,也仍然在继续成功着……
那么,让我们来追究一下是什么原因让中国如此伟大的国家到了30年前的时候,几乎变成董先生口中的“一无所有”,又是什么原因促使过去30年,中国能够奋起直追,虽然至今中国人还是世界上人均最贫穷的族群之一,但至少已经在正确的道理上踽踽独行了?
其实,董建华副主席在讲话中给出了结论:“其实中国的政治制度就是一种优势,是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那么,让我们看看1949年后的中国,到底“集中力量”办了什么大事:集中力量在1950到1952搞了土改运动,1955年夏季开始席卷全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还有1958年开始的董先生肯定没有经历过的“大跃进”以及接下来集中力量一下子就饿死了几千万人的“三年自然灾害”,当然,我出生那年爆发的文化大革命几乎集中了世界爱好阶级斗争的同志们的所有力量……这种“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到1976年结束的时候,中国终于变成了“一穷二白”,几千年优秀文明残留下来的一些有益于人类的东西几乎也荡然无存。而恰恰是处在英国卵翼之下,没有被“集中”进来的香港——这么一个昔日的小渔村——不但变成中国人羡慕的东方之珠,也培养出了董建华这种大富翁。试问,如果董先生不幸生在中国大陆,且不说你即便不在1958年被饿死,也很难幸免于文化大革命吧,而且,你的万贯家财肯定早就被伟大的祖国给“集中”起来办大事了!
好,让我再谈一下过去30年中国的伟大成绩是如何取得的。当建国后30年以“集中力量”的方式(包括人民公社)把中国经济弄到“几乎是无”之后,安徽小岗村的18户农民以冒坐牢和杀头的危险,在一份共同协议上按下了血淋淋的手印——他们冒死争取的只是要求包产到户啊,只是要求别再“集中他们的田地和力量”办大事啊,而这些可怜的农民显然不会同意董建华副主席的结论,是他们而不是当时已经富可敌国的董建华先生开启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这件事始终标志着过去30年经济蓬勃发展的开始!
从小岗村的农民,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初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的个体户,中国的经济发展不是从“集中力量”中得到力量,正是把每一个人从国家的控制和集体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发挥他们的优势,创造社会财富……如果说计划经济是一个由扮演上帝式的政府来指定计划,集中社会,那么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的市场经济,则是把羁绊经济发展的计划打破,逐渐实现市场经济。
中国这种制度有没有优势?当然有,集中力量是否可以办大事?当然可以!例如,中国现在还有几千万人处于贫困线以下,中国人均收入排在世界100位以后,请问,这样的国家除了中国,有谁的卫星可以上天?有谁的领导人可以坐着世界上最豪华的波音747满世界飞?有哪一个国家的人民处于这种生活水平的时候,他们到首都开会的“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却能享受到远超香港议员和美国国会议员的尊贵待遇?
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个大事却是分好事和坏事的!如果集中力量的政府受到民众和舆论的监督,做一些大大的好事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这个整体体制是任人唯亲、贪污腐败和只说不做的,那么,集中力量办的大事就可能是大大的坏事!大跃进和文革难道不是人类历上由国家出面集中力量造成的最大悲剧?
那么,我们不妨再深入一步探讨,什么体制可以集中力量办好事,什么时候集中力量却只能干出坏事呢?其实,董建华先生不愧是某些大学的名誉博士,他回答得很好:民主!
曾经创造了人类最优秀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中华民族为什么在过去一百多年里落后了?其中最大的原因正是制度。在过去三百年里,人类创造了过去几千年未有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发现和完善了迄今为止最不坏的民主制度。这种制度最糟糕的地方,可能就是在某些时候显得效率低下,需要集中力量办好事的时候拖拖拉拉;但她的最美好之处也正在于此:当一些人要集中力量残害同类甚至折腾人类的时候,他们的效率也非常低——因为有了民主制度下的权利制衡与监督,民众把统治者“关进了笼子里”,至少迫使统治者不再拥有绝对的权力,动不动就把他们不喜欢的人民关进笼子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年了,而只有在过去30年里,从开放开始,到逐渐改革,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提“民主”和“人权”就要受批评甚至坐牢,到今天温总理旗帜鲜明地高举民主和人权的大旗,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但这个进步只不过刚刚是刚刚起步,目标还远,路还长,所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才会斩钉截铁地说:“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就不可能成功。”,而如果真如董建华先生所说“中国的民主是成功的”,温家宝总理更不会在报告中强调:“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特别是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董建华副主席可能没有好好学习温家宝总理的工作报告,我提醒一下,在温总理的这句话中,他第一次特别强调了:选举权!
中国离民主还有多远?这是中国有识之士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正如温总理引用毛泽东1949年时的话,如果要避免重蹈覆辙,不想陷入中国历史的恶性循环中而不能自拔,一定要实行民主。只有这样,中国现在取得的一些经济建设成果才能够保障下来,中国的经济建设才可以“持续发展”。否则,不但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会再一次创造奇迹——一夜之间烟消云散,而且,命运和中国大陆息息相关的香港也不一定能够长期保持繁荣稳定。
当我站在香港这块真正可以称为“奇迹”的土地上,当我切身享受到大陆还没有完全得到的“法治”和“自由”的时候,我感觉到民主——离香港已经不那么遥远了,也许只有七年的距离?到那时,香港人民将会比大陆人民更早的享受到“选举权”,选出香港特区的领导人。
我很高兴,香港人,包括我的一些朋友正在为这个目标而努力。可就在这个时候,曾经领导香港人民的董建华特首以及现在又加入到“党和国家领导人”行列的董建华副主席告诉香港的政协委员们:“中国民主是成功的,希望政协委员有所思考”。思考什么?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就是到北京提建议,批评和监督政府,为民请命的,如果是去歌功颂德,是去思考中国大陆的“民主制度”如何成功,那么,我不妨建议香港的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搞一个提案,呼吁把中国大陆成功的“民主制度”推广到香港,把香港的力量也集中起来“办大事”,我想,这个提案一定会名留青史,同当初袁世凯的儿子搞的那个呼吁父亲恢复帝制的提案有得一比!
当然,新闻报道引用的董建华先生的发言可能不全面,但我不认为是断章取义,就从董建华先生向大家推荐的那本要理论没有理论要实践没有实践的《中国大趋势》来说,董先生有此自由言论不足为奇。我这里也不敢好为人师,但我想借花献佛,推荐一本温家宝总理推荐给大家阅读的书: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作为一名商人,董先生应该看这本书,作为一名领导我在内的14亿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更应该阅读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们看到一个领导人应该具有什么样的道德情操,有了这种道德情操,董建华先生才能够像温总理一样,不但当一名党的好儿子,还可以争取做一名人民的好儿子……
但鉴于温总理推荐的书不一定所有的人都能读懂,我还是建议董建华先生和我一起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的讲话,特别是他在董先生发言后的第二天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这里我引用一些温总理的金玉良言:
我提出“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主要指三个方面:第一,就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第二,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这就是我讲的尊严的含义。(温总理2010年两会前与网友在线交流)
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特别是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让民众更好地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温总理2010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温总理2007年人大会答记者问)
杨恒均2010-3-7于香港大学
附:
此文是3月7日在尖沙咀与部分香港朋友、网友会面时的聊天记录,谢谢Tracy录音整理,经我修改发表。欢迎香港媒体转载,不收稿费。感觉香港媒体的整体水平有所下降,不知道是他们退步了,还是我们进步了。特别是对大陆事务的报道和评论上,十几年前,我在这里了解中国大陆的消息和吸收精神营养,现在则感觉到他们都快跟不上大陆互联网了。当然,这也难怪,坐在北京主席台上代表香港人民的不是董建华先生,就是范太……转载这篇文章时有几个标题可供选择:
董建华,香港人喊你回家吃饭
和董建华一起学习温总理的讲话
和香港人一起学习温家宝总理讲话
党的好儿子董建华与人民的好儿子温家宝
五岳散人:猪的尊严
房价是“两会”的重要议题,这事儿大概算是屁股决定脑袋,位置决定思维角度,最好的例证之一。各路其他行业的委员们纷纷质疑房价虚高,房地产方面的委员与代表们则出尽各种方式抵挡,政府官员们则纷纷推卸责任,一派太极推手遭遇截拳道的景象。当然,不能说房地产的委员、代表们只是处于防守状态,偶有出击,也显得相当凌厉。
最凌厉的一击我个人认为是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所说的这句:“什么是有尊严的生活?给他一个适度的房子,而不是一买就要求90或100平米。四十几平方就没尊严了?我觉得四十几平方就挺有尊严的。”作为一个媒体人,单独拿出这话来其实算是断章取义,黄主席前面还有一段:“舆论感觉房价出了大问题,实际上把保障性住房解决好就成了。”“公共租屋在每一个城市都要有一定比例,使大学毕业生能够租一个房子,体验尊严的生活。”这两段话相加就可以看出来,其实黄主席的话在某个层次上说,并不算过于荒唐。他的意思是说,刚出校门的大学生不要着急买房,先租房住,等到条件许可了再买不是挺好的?难道住个四十多平方米有什么问题么?根本没有问题嘛,而且挺有尊严的。
最近“尊严”这个词儿挺流行的,大概是因为温总理在新年团拜会的讲话中、以及与网友交流的时候都提到了这个词,并且借着与网友交流的机会还做了一次“详解”。就我看到的版本来说,温总理的尊严是落实公民的《宪法》权利、建设法制国家,然后在保证发展权的基础上体现出公民的尊严。黄主席这个尊严大概与温总理说的不是一个意思,而是可以让人理解为是一种猪的尊严。
四十几平米有尊严吗?其实说起来的话,哪怕只有十平米的栖身之处都是有可能有尊严的。只要是他生活的这个空间里,他可以不遭受歧视、不遭受破门而入抓黄片、不会因为查暂住证而面对各类机构,那他就是有尊严的。这种尊严与居住多大平米数其实没啥关系,而是关系到一个人基本的权利。
反过来说,一个如我这样的人,住在比这四十多平米大上个一两倍的房子里,但时刻担心着有可能从天而降的拆迁团队、写点时事评论或者发表点儿看法有可能被跨省抓捕,那些多出来的平米数并未给我带来任何多出来的尊严,只能是觉得那个空旷的房子里有着更多的不确定,以及被剥夺后更多的痛心。
或许我们还应该问问这位黄主席,温总理说了,合理的发展也是尊严的一部分。四十多平米当然也可以栖身,要是会点室内装饰的技巧,说不定还能过得很温馨呢。但这些大学生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有尊严的拥有自己的房子?他们的发展是否能够跟上高昂的房价?如果勉强跟上了,是不是要用一生来偿还银行贷款、以至于不敢追求自己的梦想?这样的生活叫做尊严么?
所以,这确实不是人的尊严,这是猪的尊严,而且是被别人当成猪以后,对猪们解说什么叫做尊严。正是在这种尊严观念之下,我们的生活变成了这种样貌,而现在还有人在用藐视的语气强调,你们应该知足,这就是你们应得的东西。
那我们的回答应该是什么?我个人给他一个语气助词:呸!
昝爱宗:六十年未能出台一部《新闻法》、《出版法》的背后(上)
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历来是普世价值的核心,是不受任何权力侵犯的神圣的公民自由和权利。中共建政之前就在中共延安机关报《解放日报》及中共南方局机关报《新华日报》上歇斯底里地鼓吹民主、人权与新闻自由、出版自由,1949年执政后更是立法保障这些公民自由,从《宪法》、《著作权法》再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都明白无误地提出要予以保障这些自由和权利,可是,六十年来,中国公民名义上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但具体落实到公民成立私人、民营报社、出版社,却一直遭遇关山阻碍,新闻出版立法也成为“老大难”问题。出版自由实际上是解除“报禁”,自20世纪80年代新闻出版界及知识界提出《新闻法》、《出版法》和《著作权法》立法以来,相关草案都有多个版本,国务院和人大常委会也都多次讨论多次,邓小平也曾说过“要特别抓紧立法,包括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但1989年“六四”后慢慢被束之高阁,最后只出台一部《著作权法》,到如今近三十年了,《新闻法》、《出版法》却依然石沉大海,再无下文。
一、《新闻法》、《出版法》立法之路处处不顺
中共1979年末邓小平上台提出拨乱反正后,到1983年前后就有新闻出版界及法律界、知识界人士提出制定《新闻法》和《出版法》,前提就是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制定具体法保障公民这些的自由,此后知识界人士及官方起草了多个法律草案版本,便于讨论和修改。当时的理由是“根据我国宪法,制定一部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要求、符合我国国情的新闻法,已提上了日程”,并“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新闻法的制定工作由1987年成立的新闻出版署牵头负责”。
1988年初,“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起草小组成立,并于1月13日举行了第一次会议。新闻法起草小组由新闻出版署、中宣部、新华社、人民日报、广播电影电视部、全国记者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到1988年底,在全国人大常委胡绩伟等人的主导下,新闻起草小组办公室已拟出了新闻法初稿,后来中国社科院和上海各起草出一部草案,提供各方人士讨论。1988年,由于赵紫阳等领导人的开明,中国新闻舆论监督也曾出现了一段“昙花一现”的好现象,比如1988年1月7日的270次列车火灾事故、1月17日黑龙江客货车相撞事故、1月18日重庆空难事故、1月24日80次列车颠覆事故、3月24日上海市郊火车相撞事故导致铁道部长丁关根引咎辞职等事件,都在事发的次日或第三天就公开报道。广东省纪委还专门致函《南方日报》,支持该报对违法行为的揭露和批评。有的企业还给报纸设立“舆论监督奖”、“批评风险基金”等,这说明当时新闻立法恰逢其时,新闻舆论监督当时也势头很猛。
不过,很快就赶上“六四”事件,遭当头棒喝。当时新闻界人士提出要新闻自由,要新闻法,“六四”后中共执政者立即打压,紧急掉转船头,据称是中共元老陈云担心中共制定新闻法会导致政权失守竭力阻止,于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此后公开宣布当届常委会停止新闻法立法工作。1998年,李鹏出任全国人大委员长时接受德国《商报》记者采访的时候对外披露说,我国正在起草《新闻法》,只听打雷,不见下雨。如今20多年过去了,中共“两会”以及很少有人提及制定新闻法了,有关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法律只有一部宪法,公民只能暂把宪法当作新闻法、出版法使用了。
几乎与新闻法立法同时起步,1985年,著名作家王蒙就公开呼吁“应有出版法”,1988年4月1日和2日,新闻出版署主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起草小组在北京成立,同时召开第一次会议,当时的署长是开明的领导人、现《炎黄春秋》杂志负责人杜导正。1994年9月20日,时任总理的李鹏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草案)》。会议确定,《出版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按照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10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八届第十次会议首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草案)》。受国务院委托,新闻出版署署长于友先对《出版法(草案)》作了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草案)》提出“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根据宪法”而制定,草案共分7章55条,对出版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出版单位的设立与管理、出版物的出版、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和发行、保障与奖励、法律责任等等,作了规定,比如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草案》明确规定了“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出版物上自由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意愿,自由发表自己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成果”,“公民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早在1985年,文化部主管的原国家出版局等有关部门开始着手研究起草出版法,1994年8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送审稿)》报送国务院。
国务院法制局又在送审稿的基础上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115个单位的意见,在北京、上海、南京6次召开座谈会,对送审稿进一步作了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草案)》。这个历经10年,先后修改近20次的《出版法》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虽然中共自“六四”后恐惧新闻法,但当时似乎对出版法还“网开一面”,眼看1994年就可能出台《出版法》,最后出于同样的原因,因为中共顽固元老的干预,《出版法》被指“政治不正确”被扼杀,据称祸首同样是陈云的“钦定”和邓小平的支持,以及当时主导政局的江泽民及宣传口的李瑞环的收紧政策和具体操控,导致出现这一最坏结果。此前的1994年1月24日至29日,中共召开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江泽民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全国思想文化宣传部门作为“圣旨”进行学习,江对宣传思想工作提出了所谓“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四条,时任中宣部长的丁关根也要求“在宣传工作中,要帮忙,不要添乱;要唱响主旋律,不要搞‘噪音’;要注意社会效益,不要见利忘义;要遵守宣传纪律,不要各行其是;要‘聚焦’,不要‘散光’;要狠抓落实,不要搞花架子”,所以出版自由成为“敏感问题”,谁也不敢碰了。到1996年9月26日,江泽民视察人民日报社时再次提出“要把新闻舆论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忠于党、忠于人民的人手里;新闻舆论单位一定要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即政治家办报,更无“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的可能了。
到了胡温时代,比江泽民时代退步的是,每年人大、政协“两会”几乎不大听得到“不合时宜”的呼吁制定《新闻法》和《出版法》的议案和提案声音了。长期以来,新闻媒体的监督权得不到切实保障,新闻自由和监督权无法行使甚至被侵害成了家常便饭,殴打新闻记者、拒绝记者采访、破坏采访器械等事件时有发生,而实际上进行“防火、防盗、防记者”的主体正是党及政府部门。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回应社会上要求制定《新闻法》的呼吁,他却认为公民已有了言论自由,“这是我们宪法上已经保障了的,不需要再用法律去规定”,认为“现在还不适合制定《新闻法》,新闻立法需要等待更合适的时机”。按照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中国政府于2009年提出所谓第一份人权规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提出依法保障新闻记者的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发表权,以及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但至今没有《新闻法》、《出版法》,这就足以证明中共实际是在回避新闻法,不让公民永远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更不让公民保障其基本人权。
余 杰:以真理建立教会和影响社会——加拿大温哥华浸信会信友堂主任牧师洪予健访谈
洪予健简历
洪予健,文革中的老三届,一九六八年,作为知青上山下乡当农民。文革结束恢复高考之后,一九七八年考入复旦大学化学系。一九八五年,入读美国宾夕